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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这一点的江夏脸唰的一下红了。

她连忙推开他,面色尴尬地将视线移向别处。

秦瞻同样怔在原地。

他下意识抬手,触了触方才被碰到的位置,仿佛那柔软的触感还停留在上面。

而后,他视线瞥向江夏略显局促地背影,嘴角忍不住上扬。

*

周一下午,江夏接到大姐江彩环的电话。

江彩环在电话里说,让她下班后叫上秦瞻一起去她店里吃顿便饭。

随后又给出包子店的地址。

江夏听完很是惊讶,她问道:“大姐,你什么时候来的省城?”

听江彩环的意思,他们不仅来省城了,还把包子店都开了起来。

不过说起来,距上回接到江彩环的电话,已经过去大半个月了。

之前她有问过大姐来省城的具体时间,但是大姐只说时间没定下来,就近期一两个月。

于是,她也就没多想。

“半个月前来的。”江彩环笑着道。

“那你们过来怎么不打电话跟我说啊?”江夏问。

江彩环有些不好意思道:“之前我在富兴镇开包子店已经麻烦你好几次了,哪里好再麻烦你。”

他们刚来高林市的时候,确实有很多不习惯的地方。

毕竟她和丈夫活这么多岁就没出过富兴镇,现在突然出远门,确实不适应。

不过好在他们俩夫妻都识字,要是找不着路就拉个本地人问问。

总之,虽磕磕绊绊,但总算是一步一步走来,

把包子店开起来了。

“晚上叫上秦瞻过来店里吃饭啊。”她又道。

江夏点头,“嗯”了一声。

挂断电话后,江夏又拨通了秦瞻工作所在的分局的电话,跟他说了晚上去大姐包子店吃饭的事。

下午下班后,秦瞻直接来了茶楼,两人便蹬着自行车去了包子店。

说起来,大姐的包子店离他们的住处还很近,就隔了一条街。

晚上,为了款待他俩,江彩环做了一桌极丰盛的菜。

有炖猪蹄、小炒肉、红烧鲤鱼、肉沫茄子、香煎豆腐,还有一道紫菜蛋花汤。

五菜一汤,这要是在物资匮乏的乡下,快赶上过年了。

江夏夹起一小块猪蹄吃起来,猪蹄炖得软烂入味,大料的香味彻底中和掉猪蹄的腥,入口只剩下鲜香。

不仅如此,猪蹄的口感还很弹嫩,她吃完两大块都不觉得腻。

这还是她第一次吃大姐烧的菜,原来大姐不仅包子做得好吃,做菜的手艺也是一流。

“好吃。”江夏简洁又中肯地评价道。

“好吃就行,也不知道你的口味,就随便做了一下。”江彩环笑着说。

“这还随便做一下啊,”江夏目光扫过这一大桌子的菜,笑道,“大姐你真是谦虚了。”

“那就多吃点,别客气。”她满脸笑意。

吃饭间,江彩环想起什么,突然提及江夏二哥二嫂的事。

第57章 【57】 参加晚会

江彩环说, 二哥江涛和二嫂李玉敏也打算来省城这边。

二哥二嫂在电话里让大姐帮他们租了房子,所以过来也就这几天的事。

江夏听完问起二哥二嫂怎么突然要来省城。

江彩环叹了一口气道:“还不是因为你二嫂的娘家。”

原来是李母为小儿子彩礼的事,三天两头去找李玉敏借钱,李玉敏被娘家妈吵得烦不胜烦。

再者就是其实江涛早就有来省城打工的想法, 在家种地, 累死累活一年到头也就那几个子。

村里有不少去南方打工的,一到过年, 就拎着大包小包回家, 还阔气地到处散香烟,一看就是挣了钱的。

这些人吹嘘他们赚的钱, 少则一年几千块,多则上万块都有。

还有不少外出打工的人,用赚来的钱给家里盖了新房子。

江涛看着这些人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 说不羡慕是假的。

因为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他虽然动了打工的心思,但却没下定决心。

可以说正是丈母娘的纠缠让他下定了来省城的决心。

粤省沪市那些地方终归太远,他们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既怕不适应也怕被人骗。

所以, 江涛选择折中来到省城。

若他们真能在省城混出点名堂, 到时再去南方发展不迟。

“你二哥说,他和玉敏先过来, 国庆就放家里头, 等他们赚到钱了,就把爹妈和国庆一起接来省城。”江彩环道。

“到时候我们一家就能在一起了。”

说完二哥二嫂的事,江彩环又问起他们的住处。

江夏回答:“其实我们住得离着不远,就隔了一条街。”

“那好啦, ”江彩环笑着道,“那你们早上就直接来店里吃。”

江夏闻言,双眼一亮,心想大姐包子做得这么好吃,以后早饭算是有着落了。

“好啊,”她欣然答应,“那我跟秦瞻可就不客气。”

“跟我客气啥,”江彩环道,“小妹你帮我这么多次,我都没好好谢谢你呢。”

“一家人说什么谢,而且我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也没做什么实事。”江夏有些不好意思道。

这顿饭吃得很开心,江夏回去的路上还在说大姐烧的菜好吃。

“每个人烧的菜都是不一样的好吃,大姐烧的菜又鲜又香,我妈烧的菜也好吃,我一吃我妈烧的菜就有种回到家的安心感。”

没过几天,江涛和李玉敏就来了省城。

二哥二嫂到的那天晚上,大嫂又在店里做了一大桌子菜为他们接风洗尘。

同样,也把江夏和秦瞻叫了过去。

几日之后,江涛和李玉敏分别在省城找到工作,李玉敏因为干活麻利手脚勤快,烧的菜味道也不赖,找了份保姆的工作。

江涛则在码头找了份扛大包的工作,虽然累,但工钱一天一结,而且只要肯干,一天的工钱并不少。

总之,两人也算是在省城扎下了根。

转眼到了六月,分局来了几名成绩优异的警校毕业生,其中一个是苏红瑛的弟弟苏怀瑾。

好巧不巧,苏怀瑾恰巧就分到了秦瞻的手下。

如今秦瞻也算得上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刑警了,带个新人倒没什么问题。

就这样在支队队长高家林的安排下,苏怀瑾分到了秦瞻手下,之后两人都要一起出任务。

自从江彩环来到省城后,江夏和秦瞻的早饭都是在江记包子店解决的。

江记包子店不仅卖包子馒头,早上也卖粥、馄饨、饺子这些。

江夏吃腻了包子馒头,就换换口味来碗馄饨或饺子。

奇怪的是,近几日她发现包子的生意好像变差了。

江夏将自己的观察向江彩环反馈,江彩环听完后叹了一口气道:“店里的生意跟以前比确实是差了些。”

说着,她指了指前面的方向:“离这不远也开了一家早餐店。”

“他家也是卖包子馒头馄饨饺子这些东西,但卖的价格却更便宜一点。”

之前江彩环在镇上开店的时候,馒头卖一毛两个,素包子一毛一个,肉包子三毛一个。

但省城这边消费高,肉、菜、面粉都比镇上贵,就连房租也更贵。

于是在省城重新开店后,江彩环先是去附近几家包子店打听了一下价格再重新定价。

定的是馒头一毛一个,素包子三毛一个,肉包子五毛一个。

因为大家都这个价,加上她家包子馒头味道都不错,开业几天后生意都还算不错。

不过,一个星期前,离他们两三百米的地方又开了一家早餐店,所有的东西还都卖得比他们便宜个一毛或者五分钱。

得知旁边开了一家早餐店,江彩环还特地去他家买来包子馒头尝尝。

味道跟江记比是差那么一点,但吃着也还行。

面对差不多的味道,和便宜一两毛的价格,大家自然更愿意选择实惠的那家。

因此,江记包子店的生意就这么被抢走了。

江夏听完点点头,确实,省城这边的竞争要远比镇上大。

以前在镇上,统共就那一两家包子馒头店,只要有一家味道做得不错,那它就能占领绝对的优势,抢占市场。

但省城这边不一样,省城这边人多店多竞争自然也就大。

倘若没有差异性,无法在顾客心中占据特殊地位,那确实很容易被玩价格战这种恶性竞争的店铺搞得关店倒闭。

“要不,我们也跟着一起降价?”这时,张建民说道。

“降价虽然少赚一点,但总比现在卖不出去浪费强吧。”

江彩环听后也觉得有几分道理,随后她又将目光投向江夏,想要询问她的意见。

“跟这一起降价也不是不可以,但却是下下策,陷入到了价格战的怪圈之中。”

上辈子她也算是经营过大型酒楼,这点小把戏在她看来早就见怪不怪。

“降价这事见效是快,但一旦店铺的商品开始降价,那可就回不去了,届时再涨价,顾客只会流失得更快。”

“很多顾客会形成这种心理,你这只值四毛的包子凭什么卖我五毛。”

“而且他们情愿去买从始至终没降过价的包子,也不乐意买从四毛涨到五毛的包子。”

江彩环和张建民听后,都觉得小妹说的有几分道理。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先试试,要是这个办法不奏效,再选择降价不迟。”江夏话锋一转道。

“既然对方选择价格战,那我们换个思路,从产品入手。”

“我们不如在包子馒头上多花点心思,搞点创新。”她

CR

道。

“小妹,这怎么说?”江彩环听后连忙问。

“大姐,你知道有一种红糖馒头吗?”江夏问。

江彩环摇摇头:“其实这种馒头的做法很简单,就是在制作过程中加入红糖,这样做出来的馒头,不仅颜色带红糖的颜色,吃起来也甜甜的。”

“还能这样啊。”江彩环一脸惊奇道。

江夏点点头:“我们可以以此拓宽思路,能做红糖馒头,那能不能做玉米馒头、南瓜馒头、紫薯馒头……”

“红糖馒头是棕色,玉米馒头是黄色、紫薯馒头是紫色,到时候这一锅五颜六色的馒头蒸出来,摆在店门口,肯定显眼。”

“只要显眼,就能吸引顾客。”

上辈子酒楼的早点就推出过一系列精致的花样馒头,就跟方才江夏说的,五颜六色。当然酒楼不止颜色上搞创新,样式上也搞创新,将馒头制作成各种模样。

做成桃子的造型、玉米、柿子、花朵、小猪……

等等。

馒头颜色好看,样式做得精致小巧又新奇,不一定能吸引大人购买,但一定吸引小孩的注意,小孩一闹腾,大人不买也得买。

当然啦,花费如此多心思的馒头,售卖价格跟普通馒头自然不一样。

“要是大姐手巧,能把面团捏成各种形状,那就更好了。”她又道。

“这怎么说?”江彩环一脸疑惑。

接着,江夏便详细地跟大姐说了一下平平无奇的馒头如何出巧思的事。

……

江彩环一脸认真地听完,把江夏讲的要点都一一在心里记下。

“反正这段时间店里也不忙,我今天就买材料试试。”

“等我第一批花式馒头蒸出来,小妹你可要过来尝尝。”江彩环笑着道。

江夏微笑颔首:“那是肯定的。”

江彩环的执行力一向没话说,手脚麻利动作又快,只两天时间,第一笼花样馒头就出锅了。

早上秦瞻和江夏去包子店吃早点,江彩环就跟他们说,让他们晚上过来尝尝花式馒头。

江夏欣然答应。

晚上来店里,顺便还能蹭一顿饭,简直完美。

自从大姐来省城后,他俩时不时地过来蹭饭,秦瞻下厨的机会都大大减少了。

下班后,她和秦瞻来到包子店,时间赶得正正好,热腾腾的包子出锅。

看着笼屉里五颜六色小巧精致的花样馒头,江夏简直眼前一亮,要不说大姐在做面食上有天赋呢。

她只是口述一下,大姐就直接做出来了。

玉米造型馒头、紫薯开花馒头、菠菜双色花卷、南瓜造型、小猪造型……

江夏简直快看花眼了,不止她,一旁的秦瞻也是看得目瞪口呆。

“这都是馒头?”他问。

江夏点头。

“馒头还能做成这样啊。”他又感叹。

“当然。”江夏一脸自豪道。

“那种老人家过寿的寿桃你见过吧?”她问。

秦瞻想了想点头。

“那就是面团做的,这些差不多是寿桃馒头的变形。”

“寿桃老人喜欢,这些小巧精致的馒头小孩喜欢。”

“小孩喜欢,大人买单。”她笑着道。

江夏说话时,秦瞻两只眼睛紧紧盯着她,好像此刻她正发着光,一刻也舍不得离开。

不,与其说是他盯着她看,不如说是被她身上的光芒所吸引,让人移不开眼。

一时间,他又想起那个梦境,梦境中江夏井然有序地处理着酒楼的事,而他正是被这样的江夏深深吸引。

说话间,她拿起一个红糖馒头尝起来。

馒头又松又软,吃起来带着几分红糖的香甜,而甜度呢也刚刚好,吃完一整个也不会觉得甜腻。

“味道怎么样?”江彩环站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好吃,”江夏用力点头道,“大姐,绝对可以的。”

听到肯定的评价,江彩环悬着的心像是终于落了下来。

“那就好。”她轻声呢喃了一句。

随后,又连忙道:“那再尝尝其他的,看看味道如何。”

“小秦,你也尝尝。”她又对秦瞻道。

之后,她跟秦瞻差不多把所有样式的馒头都尝了个遍。

起初,江夏还能吃下一整个馒头,吃到第三个的时候,她实在是吃不下了。

只好把剩余没吃下的给秦瞻吃,秦瞻一点不介意,照单全收。

到后面,她每个馒头都是掰下来一块,尝尝味道,剩下的给秦瞻。

尝完后,在纸上记录下口味和改善意见,然后又将纸推给秦瞻,让他也写。

两人吃到最后都撑得打出一个饱嗝,品鉴表上也写了满满一大页字。

收到花式馒头品鉴表的江彩环,见他俩尝个馒头都如此认真负责,不由连连感谢。

“真是辛苦你们了。”她小心地拿着品鉴表道。

好在上面大部分字她都认识,少数不识的字丈夫应该也认识。

“还得是大学生啊,”江彩环笑着说,“一写就写出这么多的意见,要我们没读过书的肯定只能囫囵说出个好吃还是不好吃。”

“大姐,这只是我们两个人的意见,总的来说还是太片面了。”

“这种品鉴调查,肯定样本越多越好,所以你平时可以多问问顾客的意见。”

语罢,她沉吟片刻后道:“依我看,这些花式馒头明天就直接上,口味什么的可以慢慢调整,不急于一时。”

“然后,一开始可以少上些款式,一个花样的馒头蒸半屉或一屉。”

“哪款馒头卖得最快,哪款馒头最不好卖,这些数据一定要记录下来。”

“数据记录,一个星期作为一个周期,因为一两天存在特殊情况,所以并不准确,但如果某款馒头一整个星期都卖得很好,那说明它是真的受大众喜欢。”

“用数据作为调整款式口味的基础,这样才更精准。”江夏交代道。

江夏说得头头是道,江彩环却听得一愣一愣的,还是旁边的张建民提醒她赶紧用笔把要点记录下来。

江彩环这才急忙拿出本子和笔记录,记下一点还跟江夏核对一点。

隔天,她就根据江夏说的,蒸了几笼屉的花式馒头。

为了让顾客知道店里推出的新款,她还特地把每个样式的馒头都拿出一个摆在前头。

果不其然,很多路过的行人一下就被这样式漂亮又新奇的馒头给吸引了,尤其是带小孩的顾客,小孩赖在她家店门口,家长不给买就死活不走。

最后家长被磨得实在没办法,才询问馒头怎么卖。

这花式馒头,江彩环定价是五毛一个。

顾客一听立刻做出一副分外惊讶的样子:“五毛?一个肉包子才卖五毛,你这啥馅儿也没有的馒头也要五毛?”

说完,她回头看了眼自家孩子:“要不,别买了?”

“五毛一个呢,太贵了,五毛妈妈还不如给你买个大肉包。”

“我不要大肉包,我就要这个,妈妈快给我买。”小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蒸笼里的馒头,摇晃着母亲的手臂道。

没办法,她只能继续跟江彩环讲价:“这也太贵了吧,老板,便宜点。”

江彩环自然不会轻易降价:“不便宜了同志,这虽然叫馒头,但做起来可比包子费事多了,我捏这一个馒头造型,就要费不少功夫。”

“而且这馒头可不光是面粉,就比如你孩子喜欢的玉米馒头,里面是放了玉米汁的,不然怎么会跟玉米一个颜色呢。”

听完江彩环的解释,顾客才觉得这馒头确实值这个价。

于是也爽快地掏钱买了。

开了第一单后,剩余的生意就显得水到渠成了。

一笼屉花式馒头卖完后,江彩环发现不仅小孩子喜欢这花花绿绿的馒头,小姑娘也喜欢。

而后她又拿出笔和本子,按江夏说的,记录下来卖得最快的馒头和最不好卖的馒头。

几天下来,江彩环把卖得不好的几款馒头陆续淘汰掉,留下了卖得好的几款馒头。

这几款馒头中,要数红糖馒头、菠菜花卷和玉米馒头卖得最好。

就因为这馒头的创新,给包子店

CR

吸引来不少顾客,竟然还有顾客是骑了几里地的车特地跑来这买馒头的,说是孩子想吃这里的花样馒头。

由此,包子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店也算是彻底保住了。

一说起这事,江彩环就忍不住夸江夏厉害,话里坏外都是感谢她的话。

*

周三这天,苏红瑛破天荒地来到茶楼找江夏。

江夏看到她也是一脸惊讶,毕竟两人都好几个月没见面了。

“哟,大忙人,还有空光临寒舍啊。”江夏调侃道。

苏红瑛嘴角勾着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正好在附近处理工作,就顺便过来看看你。”她笑着道。

“不过你还真别说我最近简直忙疯了,有时候忙得连饭都吃不上。”她神情夸张道。

“过几天,我爸公司要搞什么周年庆,准备搞个周年庆晚会,然后这事也丢给了我,我是又要忙工作又要筹备晚会。”

“我都恨不得我能分成两半,一半去搞晚会,一半去处理工作。”

……

苏红瑛边喝着茶,边跟江夏说着自己的近况。

茶喝到一半的时候,她包里的电话响了。

她掏出包里的大哥大,接通电话。

苏红瑛对着话筒说了几句后,挂断电话,然后一脸抱歉地对江夏道:“公司有个急事等着我去处理,不能继续陪你了。”

江夏朝她挥挥手,微笑道:“大忙人快去忙吧。”

两人下楼,江夏把她送到门口。

苏红瑛前脚刚迈出店门,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腿又撤了回来。

她转身,重新走到江夏面前,问:“我爸公司的晚会你来不来?就这周五晚上。”

她也没直接同意或拒绝,而是好奇问道:“晚会是干什么的?”

“就一些商界名流,大家聚在一起,吃吃东西喝喝酒,然后再跳跳舞。”苏红瑛回答。

大约是看出她的犹豫,苏红瑛立即游说:“叫你去主要也是想帮你拓展拓展客源,毕竟当晚去参加晚会的不是权贵就是商人,总之不缺钱。”

她这么一说,江夏有点心动了。

随后,她又道:“而且晚会还准备了不少美食,各种中式、西式、日式。”

“还有五颜六色的汽水饮料,以及香槟酒、葡萄酒、高档白酒。”

“应有尽有。”苏红瑛撇嘴道。

一听有各种好吃的,她更心动了。

“晚会要穿什么衣服去?我总不能穿大棉袄去吧。”江夏道。

“那当然不行,”苏红瑛笑着说,“晚会自然要穿晚礼服。”

“不过,晚礼服这个你不用操心,周五那天你早点去苏宅找我,我提前给你准备。”

“晚礼服?是那种露肩膀露胳膊的晚礼服吗?”江夏惊讶道,“这大冷天的,不冷吗?”

现在已经十一月初,气温基本在十度以内,晚上温度更低,而她向来怕冷,已经裹上棉袄了。

“大堂里的暖气给足,温度直接维持在二十五度左右,就算你穿着晚礼服也绝对冻不着你。”苏红瑛道。

“还能这样?”江夏再次惊讶道。

“开晚会的场地应该不小吧,全部供暖,这么有钱?”

苏红瑛一脸自豪:“那可不,我家近期开业的高档酒店,我全程参与的项目,全酒店供暖,当初还是我提的主意呢。”

“虽然费钱,但事实证明,我当初的做法简直是英明之举。直接把酒店提高了一个档次,和市里其他酒店瞬间拉开距离。”

“现在我们酒店的生意好得不得了,尤其是从南方来的老板,直接点名要住我们酒店,就图一个暖和。”

“听你这么说,就冲这酒店,我都得去。”她笑着说。

最后一个顾虑解决,江夏也是欣然答应去参加晚会的事。

冻不着,有好吃的,还能拓展客户资源,何乐而不为啊。

当天晚上,她就跟秦瞻说了要去参加晚会的事,周五可能会晚点回家。

秦瞻点了点头,倒是没什么意见。

周五。

因为要提前试晚礼服,所以江夏下午就去了苏宅。

苏红瑛早早就在苏宅等她,苏宅二楼有个房间,专门用来放苏红瑛的衣服,其中有一个柜子里面摆的全是晚礼服。

好在两人身型相差不多,苏红瑛穿着合适的晚礼服,江夏也穿得差不多。

最后选了一件改良中式旗袍。

珍珠白真丝缎面旗袍,搭配流苏珍珠披肩,披肩上是用平金绣法绣成的花纹图样。

披肩一穿,衬得她整个人犹如清冷月光般高洁优雅,连苏红瑛都不由发出几声感叹。

“夏夏你穿这件旗袍简直了,气质超绝。”

说完,她连连后退几步,打量了一下江夏的整体形象。

“感觉缺点东西。”她蹙眉道。

随即,她脑中闪过一道灵光,她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

“哦,我知道了。”

然后,苏红瑛拉开自己的首饰柜,从首饰柜里找出一对澳白珍珠耳环,给江夏戴上。

帮她戴好珍珠耳环后,苏红瑛又是后退几步,整体打量起她的造型。

“难怪刚刚总觉得缺了什么呢,现在一看好多了。”

话刚说完,她又像是想起什么,打出一个响指,随即又拉开自己存放包包的柜子。

一两分钟后,苏红瑛拿出一个珍珠手包递给江夏。

江夏听话接过手包,像个精致的娃娃一样任由她摆弄。

手包小巧,拿在手上刚刚好,手包是由多颗珍珠穿钉制作而成,在灯光下熠熠生辉的珍珠手包,与她这身流光溢彩的旗袍倒是相得益彰。

清冷中不失贵气。

苏红瑛又看了看她的整体造型,觉得总算是差不多了。

“再做个造型,化个妆就完美了。”她打个响指道。

她抬手一看时间,离晚会开始还早,她俩做个造型绰绰有余。

于是,江夏脱下旗袍又被苏红瑛拉去发廊做造型。

两个小时后,俩人都烫了一头卷发从发廊出来。

重新到苏宅后,苏红瑛开始给她化妆。

江夏容貌本就出众脱俗,化过浓的妆反而画蛇添足。

所以她只帮她稍微擦了擦粉底,描了下眉和眼尾,再涂了个衬气色的口红。

看着被她装扮完的江夏,苏红瑛情不自禁连连赞叹。

“天啊,夏夏,你一站在这,简直了,像女娲的得力之作。”

“你简直就是我的缪斯女神。”苏红瑛一脸夸张道。

连刻意端庄的江夏都不由被她逗笑。

“不行,不行,这么完美的一刻,我必须继续下来。”

“你别动啊,我去找相机。”她说着,又奔去隔壁卧室。

不一会儿,她拿着相机走过来,对着江夏就是咔嚓咔嚓一顿拍。

等苏红瑛拍完,离晚会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快速地把自己收拾一遍,然后挽着江夏的手弯腰钻进车内。

举办周年庆晚会的酒店离苏宅有点距离,司机开了大约二十几分钟才到。

到酒店门口后,苏红瑛挽着江夏走进酒店,一时惊艳全场。

晚会开始,苏红瑛就被她爸拉着去认识各界名流大佬,江夏则乐得安静,开始四处搜罗好吃的甜品,以及好喝的饮料。

她手里端着一个盘子,把那些看着精美的甜品全都放到盘子上,等盘子塞得差不多了,她又找服务生要了两杯饮料。

说是饮料,其实一杯是香槟,一杯就特调的甜酒。

拿好这些东西,江夏就近找了个位置坐下。

她摸了摸自己饿得空空的肚子,心想还好旗袍的腰身有点松,不然待会儿这些甜品下肚,她极有可能会把旗袍撑爆。

就在她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身后忽地想起一道声音。

“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坐在您的对面?”

第58章 【58】 九二年

江夏捏在手里的甜品还没来得及塞进嘴里, 听到这声搭讪,蹙眉放下。

这都第几个前来搭讪的人了,烦不烦啊,打扰她享受美食。

她回头, 正欲无情拒绝, 却在看清面前的人后,突然怔住。

向她搭讪的人竟然是秦瞻。

他怎么也来这里了?

倒不是她一开始没认出秦瞻的声音, 而是他故意隐藏了自己的声线。

面前的人嘴角勾着笑, 一脸戏谑地看着她。

“你怎么也来这里了?”江夏好奇问道。

语罢,她又打量起今晚他这身装扮, 他穿了一身西装过来。

秦瞻在她对面坐下,笑着回答:“为公事来的。”

江夏一听便了然,他现在是刑警, 既然是为公事,那便是来查案的。

“你今天真好看。”他看着她道。

珍珠白的旗袍配上珍珠耳环和手包,却一点也不俗气,反而衬出几分清冷高雅。

“你也一样,这身西装很衬你的气质。”江夏道。

“对了,你怎么进来的?还有这身西装?”她问。

苏家公司的周年庆晚会, 说到底也是私人聚会, 像他这种公职人员应该不好进来吧。

“我一个同事带我进来的,这身西装也是他借给我的。”秦瞻如实回答。

江夏颔首, 没再说什么。

“没想到这么巧会碰见你。”

随后, 他像是想起什么,说:“你周三跟我说的,要参加的晚会就是这个?”

“对。”她点头。

谈话间,酒店大堂响起音乐, 众人一听到音乐,都开始两两成对进入中央的舞池。

舞池的正上方,有五彩斑斓的灯光落下。

秦瞻看了一眼中央巨大的舞池,微笑起身。

他微微弯腰屈膝,朝江夏伸出一只手。

“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我是否有这个荣幸与你共舞一曲呢?”

江夏勾唇,眼底溢出笑意,她微微抬手将手搭在他掌心,起身:“你自然有这个荣幸。”

两人往舞池走去,刚走没两步,江夏问他:“你会跳舞?”

秦瞻点头:“大学学的。”

她也是大学学的,这年头没什么娱乐活动,因此大学生尤其爱参加各种舞会,就他们学校都有数个舞会场所。

俩人进入舞池,没一会儿便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不一会儿,大家都注意到这对容貌出众的情侣。

男士相貌英俊,身姿挺拔,女士身材窈窕、气质清冷。

好一对天造地设的小鸳鸯。

这会儿,苏红瑛和苏怀瑾也忙得差不多了。

一忙完,苏红瑛就开始四处寻找江夏,而苏怀瑾也在找他师傅秦瞻。

不多久,两人的视线便同时落在舞池中央。

苏红瑛看着和江夏一起跳舞的男人问:“和夏夏一起跳舞的是谁啊,长得还挺帅的。”

“你别觊觎啊,”苏怀瑾道,“那是我师父,人家有家室了。”

苏红瑛瞪了弟弟一眼,反问:“你觉得你姐我这么缺男人,看到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就喜欢?”

“那当然不是,”苏怀瑾识相道,“追你的男人都能从咱家排到火车站了。”

“男人还不是随你挑,你自然不缺。”他咧出一个笑脸道。

“算你识相。”苏红瑛斜眼睨他。

“不过,”她像是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道,“据我所知,夏夏也是有家室的人。”

“她去年年前还跟我说过,要回老家结婚来着。”

她话一说完,两人便默契地对视一眼。

苏怀瑾看着他姐,一脸惊讶又不可置信:“不会吧。”

“难不成师傅看到年轻貌美的江大仙,见异思迁?”

他一脸不敢相信地将话说出口,随后又摇摇头:“我觉得我师父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早已看透一切的苏红瑛却故作严肃道:“不由你觉得,事实就摆在面前啊。”

“你在这盯着他们,我去拿个东西。”

几分钟后,苏红瑛不知道从哪拿来一台相机。

然后,她对着舞池的方向就是一顿咔嚓咔嚓。

“姐,你干什么?”苏怀瑾一脸谨慎地问。

“留下证据啊,”她理所当然道,“我已经拍下他们共舞的画面了。”

“这,”苏怀瑾迟疑道,“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的,届时照片甩在你师父脸上,他百口莫辩。”

照片拍完后,一舞正好结束。

秦瞻牵着江夏的手走出舞池。

“你看他们还牵着手。”苏红瑛对弟弟道。

苏怀瑾此刻已是一副被雷劈的模样,仿佛三观被震碎,道德被冲击。

苏红瑛偷偷瞥了一眼弟弟的表情,忍不住勾唇憋笑。

她弟是真傻啊。

“走,我们上去打个招呼。”她拿着相机道。

苏怀瑾则是一脸拒绝:“还是别了吧姐,这种场面被外人撞破,怪让我师父无地自容的。”

“他既然敢做就要敢当,怕被人撞破,那为什么要做。”苏红瑛理直气壮道。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这么做的话,又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再说,以后他还要在师父手下干活呢,这撞破师父丑事,以后他要如何面对师父。

“听我的过去打个招呼。”

苏红瑛一点不在乎她弟内心的脑补和顾虑,话一说完,她便不由分说地拉着苏怀瑾一块往江夏那边走去。

最终,苏怀瑾低着头被他姐拉到江夏和秦瞻面前。

苏红瑛笑着,一脸热情地跟江夏打招呼:“夏夏,怎么样,东西都还挺好吃的吧?”

江夏连连点头:“甜品好吃,酒也好喝。”

“喜欢就好。”她笑着。

而后,她将视线落在旁边秦瞻的身上:“这位是?”

“我爱人秦瞻。”江夏微笑答道。

一直低着头的苏怀瑾一听,猛然抬头,竟然地看向两人。

“爱人?”他诧异道。

苏红瑛反问:“不然呢,你以为?”

“我还以为……”苏怀瑾正欲脱口而出,还好收得快。

“没事没事,”他连连摆手道,“是爱人就好,那就好。”

话说完,他又看向苏红瑛,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被姐姐给坑了一把。

苏怀瑾一脸无语地看向姐姐,苏红瑛却是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那表情好像在说,是你笨,别怪我。

苏怀瑾:……

四人闲聊了一会儿后,便兵分两路,苏红瑛带着江夏,介绍商界名流给她认识,帮她拓宽客户资源,秦瞻和苏怀瑾则去查案。

晚会结束,苏红瑛专门派了一辆车送江夏和秦瞻回家。

上车前,江夏将耳环取下,连同手包一起递给苏红瑛。

“衣服回头洗了再还你。”她说。

苏红瑛却没收,而是无所谓的摆摆手:“衣服、耳环、手包都送你了,正好搭配整个造型。”

江夏迟疑地看向身上的旗袍。

不等她说话,苏红瑛又道:“都说宝剑配英雄,玉钗配美人,你穿这衣服比我好看多了,送给你正好,这礼服我就算放家里也不会穿的。”

“不过这衣服是真丝面料的,清洗的话最好是手洗,机洗容易变形。”她又交代道。

见苏红瑛执意送她,她也只能勉为其难地收下。

*

几天后,江夏收到了苏红瑛寄来的包裹。

包裹里是苏红瑛给她洗的照片,有她单人的照片,还有她和秦瞻在舞池共舞的照片。

秦瞻下班回来的时候,她正好靠在沙发上看照片。

见他

回来,她连忙朝他招招手。

“咱俩的照片,”江夏将手上的照片递给他,说道,“红瑛洗的。”

秦瞻将照片来回看了好几遍,最后从中抽出一张她单人的照片。

“这张我放钱夹里正好。”他说。

照片大小不一,苏红瑛特地打了很多尺寸,而他手上拿着的这张正好是三寸。

*

时光飞逝,一眨眼,又到了一年冬至。

去年冬至的时候,因为她是刚重生,再加上她又是死在了冬至那一天,所以心情格外低落忐忑,总担心自己无法摆脱命运。

但现在不一样,她感觉自己身体好得很,再加上自己又是秉承着宁愿不赚这个钱,也不能累着自己的原则。

过劳死?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今年冬至一到,她不仅没担忧和忐忑,还有些过节的开心。

因为冬至前一天,大姐打来电话让他们冬至那天去店里一起吃饺子。

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

按照这边的说法,冬至是一定要吃饺子的。

而且,大姐做面食的手艺一绝,饺子一定很好吃。

大姐还说了,她包了三种馅儿的饺子,有猪肉荠菜、牛肉萝卜、羊肉大葱。

江夏光是听着大姐在电话里头报菜名,唾液就开始分泌了。

于是,秦瞻一下班,她就迫不及待地催促秦瞻往包子店赶。

他们到店后没多久,二哥二嫂也来了。

二嫂手上还提着几个卤味,说是自己这些天卤的。

大家将店里的长桌一拼,然后将卤味装盘,没多久饺子也出锅了。

怕不够吃,江彩环这回直接煮了一大锅。

煮好的饺子直接装进一个大铁盆里,满满当当一大盆。

每人面前放着一个空盘子,盆里放着一双公筷,吃多少夹多少。

江夏饭量小,先试着夹了五个饺子。

饺子皮是大姐现擀的,皮薄馅儿多,刚煮熟的饺子晶莹剔透,还能隐约看见包在里头饱满充实的肉馅儿。

这次的饺子,无论是猪肉馅、牛肉馅还是羊肉馅,江彩环都是肉多菜少,饺子馅儿一调几乎就看不到菜了。

江夏夹起一个饺子品尝。

牛肉馅儿的,她一脸惊喜地抬了抬眉。

牛肉馅又鲜又嫩,馅里头的萝卜碎,吃起来带着几分脆脆的口感。

好吃到,她恨不得整个饺子一块儿吞下去。

“现在真是条件好了,”吃饺子的时候,江涛忽然笑着调侃一句,“这要是以前,就是过年也不会有肉馅儿这么足的饺子吃啊。”

他们都是六零年左右出生的人,从小到大都是苦着过来的,经历过数次饥荒的人,能吃顿肉对他们来说就是过年了。

“可不是,”江彩环笑着接话道,“以前咱妈过年包饺子,肉馅儿能有菜的一半都算好的了。”

见他们都陷入到过往艰苦的回忆之中,脸上也多少流露出几分凄然,江夏连忙开□□跃气氛。

“大姐,二哥,如今国家经济飞速发展,只要动脑子肯努力,你们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到时候赚钱了,买房买车都是小事。”她笑着道。

几人抽离情绪,脸上重新浮现起高兴的笑容。

“是啊,日子会越过越好的。”江彩环也接话道。

这时,李玉敏也开口:“别光顾着吃饺子,尝尝我做的卤味。”

二嫂带了四样卤味过来,卤猪耳朵、卤猪蹄、卤牛腱以及卤猪头肉。

江夏夹起一块牛腱肉,牛腱肉肉质紧实,吃起来带着点嚼劲儿,沾上调配好的料汁吃起来咸香十足。

且经过卤制的牛肉,没了腥膻味,一点不会觉得腻。

“好吃。”江夏评价道。

吃完卤牛腱,她又忍不住尝了半个猪蹄,卤过的猪蹄吃起来香不说,还筋道有嚼劲儿,越啃越过瘾。

见大家对她做的卤味好评如潮,李玉敏郑重宣布道:“我和江涛打算辞去现在的工作,开家小餐馆,炒炒菜卖卖卤味。”

“店铺都选好了,就等装修好,店面一装修好,我们就辞掉工作开始营业。”

江夏拿着卤猪蹄,吃惊地看着二嫂。

随后,李玉敏就解释起他们突然决定开店的缘由来。

其实说是突然,也不算。

因为开店这事,她一直在心里盘算着。

他们来省城当然不是单纯为打工,他们也知道打工挣不了几个钱,尤其是跟大姐他们的收入一对比。

李玉敏觉得既然来了省城,那就放手大干一场,也不枉来这一趟。

所以他们前期打工都算是积累资本,以及熟悉省城的环境。

现在他们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就开始筹备店铺。

一开始两夫妻也发愁,大干一场,具体做什么呢?还是李玉敏最后拍板道,要不开餐馆吧。

小餐馆什么都能卖,可以炒菜也可以卖卤味。

李玉敏不是本省人,他爸是川省的,当初他们家是逃荒逃到这里来的。

不管是李父还是李母做饭的手艺都不错,她这点做饭天分也算是从父母那遗传来的。

这小半年她在人家家里当保姆,男主人女主人对她烧的菜都是赞不绝口。

他们还经常打趣道,说她烧的菜比外头的饭店不知道好吃多少倍。

这半年他俩在省城打工,刨去吃住,钱基本都省了下来。

再加上他们原先也有些积蓄,手里的这些钱,一家小餐馆肯定是能开起来的。

大姐也说了,要是他们后面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情况,尽管找她借,她有多少借多少。

“要是店开得顺利,我年前把爹妈也接过来,一家人待在一起。”江涛这时说道。

冬至这顿饭,饭桌上每个人都吃得很开心,且充满希望。

江夏觉得自己应该算是彻底摆脱上一世的命运,又顺顺利利地度过一个冬至,而且她现在身体倍儿棒,等到明年冬至她一定也是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度过。

所以,未来的美好生活正在向她招手。

江彩环觉得包子店的名声因为花式馒头算是彻底打出去,店里头的生意越来越来,每天晚上关店,俩夫妻坐在一起数钱的时候,别提多开心。

握着手上的钞票,他们觉得哪怕是再累,这活儿做得也格外有干劲儿。

至于江涛李玉敏,他们打算开餐馆,虽然一切还未开始,但就凭过硬的手艺和家人的支持,他们同样觉得生活满是希望。

总之,日子会越过越好,未来虽不可捉摸,但却充满希望。

一个星期后,江记饭馆顺利开业。

饭馆在经营一个月后,总算是步入正轨。

李玉敏烧菜的手艺,和自制的卤味,确实吸引了一批忠实的顾客。

饭馆的生意虽算不上异常火爆,但也不错,每日的营业额都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线上浮动,偶尔碰上个节假日还能翻倍。

日子按部就班地进行着,转眼来到二月,二月三号是除夕,除夕一过也就意味着,即将迎来新的一年,一九九二年。

江涛赶在年前,把江父江母以及他们的孩子江国庆接来了省城。

除夕这天,大家聚在一起吃年夜饭,地点由包子店换成了江记饭馆。

而负责掌勺的是大姐和二嫂,两口锅同时开火,一个多小时,十几道菜就摆上了桌。

这顿年夜饭,江夏同样是吃到撑才回家。

要怪就怪大姐和二嫂烧的菜实在是太好吃。

*

年后,市分局迎来一位特别的客人,来自林城的一位老刑警。

说起这位老刑警,他跟南桥派出所的吴昌平还是旧相识。

吴昌平是原先秦瞻在派出所任职时的师傅,这次老刑警找来市分局也是吴昌平带来的。

老刑警名叫梁明山,是一位在一线工作了近四十年的刑警,按照老刑警的年龄,再过两年他就能退休了。

梁明山从林城千里迢迢来到高林市,为的是一起尘封已久的旧案。

第59章 【59】 死讯

老刑警通过吴昌平找到秦瞻, 要分局刑警协助

办案,因为涉及命案,秦瞻就把高家林也叫了过来。

于是,四人围坐一起, 梁明山讲起了这起十几年前的命案。

死者是一对夫妻, 这对夫妻中,女的叫章菊花, 男的叫赵龙海。

章菊花是丈夫死后改嫁, 她嫁到赵龙海家时,还带着一个八岁的女儿, 钟若兰。

钟若兰是章菊花和前夫生的孩子,随着母亲一起改嫁到赵家。

命案发生在章菊花嫁到赵家的第二年,章菊花和赵龙海双双死在家中, 而且是被利器刺中,失血过多身亡。

凶器是一把开了刃的小刀。

章菊花和赵龙海的尸体是在第三天被邻居发现的,起因是邻居在赵龙海家闻到刺鼻的臭味。

赵家房门紧闭,就连窗帘都是拉上的。

不仅如此,赵家的房门和家里所有窗户都是从里面锁死的。

大人用力推都推不动,也正因如此, 邻居一开始还以为赵家是出远门了, 也就没多想。

后来,一股臭味, 时不时从赵家飘出来, 原本邻居还以为是赵家搁在厨房的肉烂了。

又或者是他家养的鸡病死了,气温高腐烂了。

那时候正是炎夏,温度高,什么东西都容易坏。

一只鸡或者一块肉, 就算是烂,就算是臭,过个一两天也就没了。

邻居本以为这臭味忍忍也就没了,谁想到这臭味非但没散,还越发浓了。

不仅她家觉得臭,旁边几家也都闻到了。

同村的一个老汉循着臭味走到赵家门口,一脸狐疑地打量着赵家的房子。

他谨慎地靠近,手稍微使劲儿推了推赵家房门,没推开。

这时邻居走出门对老汉道:“别推了,门锁着呢,他家人应该是出远门了。”

“出远门,为什么从里头锁门?”老汉疑惑道。

“可能大门从里头锁的,后门从外头锁的吧,我家经常这样。”邻居随意道。

老汉双手背在身后,绕到赵家门后面,然后同样伸手推了推,发现后门同样是从里面锁的。

老汉绕回到大门,连连摇头,嘴上说着“不对劲儿”。

邻居好奇问道:“怎么了这是?”

老汉回答:“后门也是从里头锁的,显然屋里头有人。”

邻居立即笑道:“怎么可能,这屋里这么臭,要是有人怎么不搞一下,而且我是他家邻居,这一两天我就没看到他家有人出了。”

老汉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说:“屋里头有人不错,但估计不是活人,是死人。”

邻居一听,脸色登时一变。

她白着一张脸,嘴唇上下打哆嗦道:“您可别吓我,怎么会突然死人呢?”

“这臭味不对,不像是家畜腐烂的味道,倒像是死人的味道。”

邻居大姐听到这话,脸色更白了,嘴巴张张合合愣是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以前闻到过死人的味道,不会错。”老汉又说。

见老汉说得如此信誓旦旦,邻居更慌了。

“要是里头真死了人,那怎么办啊?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一想到隔壁家死了人,自家跟死人挨在一起,邻居就觉得全身发毛。

甚至感到晦气。

“报告村长吧,”老汉说,“这么大的事得由村长来决定。”

“要是我们贸然把人家门砸坏了,还要赔钱呢。”

邻居连连点头,觉着甚有道理。

于是她便跟着老汉一起去了村长家。

领来村长后,周围还跟着几个闲得没事看热闹的人。

一下子,赵家门口围了不少村民。

大家都捏着鼻子,被这难闻的臭味熏得皱起眉。

村长同样皱着眉,抬手挥了挥面前的臭味。

“这味道确实不对。”他说道。

随后让两个年轻力壮地把门给撞开。

不一会儿,门被撞开。

门一撞开,那股恶臭瞬间扑面而来,简直比门没打开还要臭上十倍。

也是这时候,大家几乎肯定屋里头肯定是死了人。

村长捂着鼻子走进屋内查看,随后在床上看见了章菊花和赵龙海。

两人皆是被扎穿腹部,床上地上全是已经发黑的血。

村长见状赶紧带人退出去,并让人骑车去镇上派出所报警。

镇上两名警察赶到时,赵家门口围满了人。

大多数都是听说了赵家死人的事,然后凑过来看热闹的。

两名警察疏散了人群,才走进案发现场。

梁明山就是民警之一,他走进屋,查看死者情况,判断出两名死者皆是被利器扎伤腹部,流血过多而亡。

凶器就掉落在床旁边。

两名死者皆躺在床上,且根据死者的状态,几乎没有挣扎的痕迹,梁明山初步判断死者是在睡梦中被杀死的。

看来凶手是在章菊花和赵龙海熟睡时偷偷潜入屋内,将两人杀害。

查看完死者情况,梁明山又去翻了死者衣服口袋的钱袋,发现钱袋空了,里面的钱也没了。

难道凶手是为钱害命,可普通的农民能有多少钱,为了抢农民身上的钱把人杀了,总给他一种小题大做的感觉。

一时想不通,他又询问起目击者发现命案时的详细情况。

听到村民说当时房门和窗户都是反锁的,梁明山不由惊得瞪大双眼。

如此说来,这还是个密室杀人案。

他连忙查看被撞坏的门,以及其他门窗,确实都是从里面反锁,房门和窗户的锁还都是那种插销,部分插销还生锈,梁明山上手试了试,需要使很大力气才能锁上。

因此,基本可以排除从外面利用工具上锁的可能。

随后,他又在屋内查看,转了好几圈,也只发现一个通往外界的出口,那就是厨房的烟囱。

赵家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个客厅,两间房,以及一个厨房。

也就是说,除去这个烟囱,案发现场形成了个密不透风的密室。

一般来说,凶手制造密室的原因无非这几个,其一营造死者不是他杀而是自杀。

亦或者,营造鬼神说,是鬼神杀了死者,而非人为。

但面前这起命案,看死者腹部的致命伤,明显是他杀,不是自杀。

如此错漏百出的情况下,凶手为什么还要制造出密室呢,目的又是什么?

就在梁明山查看现场的时候,邻居突然大声喊道:“他家孩子呢?这么久都没看见他家孩子。”

这时,村长,包括几名跟赵家有来往的村民也都疑惑地发出声。

“是啊,他家孩子去哪里了?”

梁明山连忙询问,于是村长解释道:“章菊花和赵龙海还有个八岁的孩子,是个女孩,叫钟若兰,不过这孩子不是赵龙海的,是章菊花改嫁时带过来的孩子。”

听完村长的解释,梁明山点点头,要不是这个孩子是个八岁的女孩,他真的有理由怀疑这个离奇失踪的孩子就是杀害两名死者的凶手。

但这显然不成立,一个八岁的女孩哪有胆量和力气杀害两名成年人。

“不会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吧。”这时,人群中又想起一个声音。

随后,便是附和的声音:“还真有这个可能。”

梁明山觉得这个可能性也很大,这年头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十分猖獗,女孩子一般都是几百块卖到山沟沟里给人当童养媳。

两名死者尸体送往县城警察局后,梁明山和另一位警察就开始走访,看能不能找到关键线索或是目击证人。

通过走访,梁明山了解到,章菊花和赵龙海有虐待钟若兰的情况。

“我住他们家隔壁,老是听到他们打小孩的声音。”

“一开始小姑娘还哭,后面都不怎么哭了。”

“有一回我路过他们家,还亲眼看到了,小姑娘缩在地上,赵龙海用脚踢她,真不是人啊。”

“看到他们虐待儿童,你们邻里也不制止吗?”梁明山皱眉问。

邻居大姐一脸为难:“这好歹也算是人家的家事,我们外人哪里还插手管。”

“赵龙海虽说不是小姑娘的亲爸,但章菊花不是她亲妈么,赵龙海在家打钟若兰的时候,她亲妈不就在旁边看着嘛,亲妈都没说什么,我们外人哪好说什么。”

“再说了,也不是没人说他,村长之前就上门说过他两次,说孩子不听话可以打,但要有轻重别闹出人命来了,他也不听啊。”

“而且这个赵龙海脾气暴躁得很,我们可不敢惹他。”

梁明山全程皱着眉:“那你们知道他为什么打钟若兰打这么狠吗?”

“大概是觉得钟若兰碍眼吧,”说到这,大姐下意识压低声音道,“赵龙海他生不出孩子。”

“赵龙海前头有个老婆,他跟老婆结婚四五年了,他老婆也没怀孕,那时候他还骂他老婆是只不下蛋的老母鸡,要跟人离婚。”

“结果,他前妻跟他离婚后,重新嫁人转头就怀了孕,还生了个大胖小子。”

“自打那以后,全村的人都知道是他生不了孩子,都在背地里笑他,也是从那时起,赵龙海脾气变得越来越爆炸。”

“赵龙海虽然生不孩子,但也不想打一辈子光棍,于是又开始让媒人帮他搜罗合适的对象。”

“周边几个村的女人也都不傻,知道嫁给赵龙海这辈子就生不了孩子,于是没生孩子的都不乐意嫁给他,只有离了婚还带着个拖油瓶的愿意嫁他。”

“他呢也不想给人养儿子,最后就找了带女儿的章菊花。”

听完邻居的讲述,梁明山点头致谢,然后又去走访下一家。

走访的时候,他发现另一件事。

同村的一个

十三岁的男孩也离奇失踪了,通过邻居透露的信息,他得知男孩名叫陈洋。

陈洋父母是渔民,在两年前被风浪卷进湖里淹死了。

之后陈洋就一人生活,在村里给人干干活,村民就给他一口饭吃。

从去年起,陈洋开始自己种地种菜。

梁明山问村民,陈洋去哪里了,村民确实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他就是个没人管的野孩子,每天到处乱跑,我哪里知道。”邻居这样说。

这起命案,梁明山调查了很久,却始终没有头绪,派出所的事情又多,于是便这么搁置了。

且这一搁置就是十几年。

重新捡起这起命案,说来也巧。

十来天前,他女儿去拜访中学时期的老师,他正好休假在家,就一块儿去。

十年前,梁明山从镇上派出所调来市里公安局任职。

调任后不久,他家也就在市里扎根。

他女儿的中学老师姓桑,名文锦。

桑老师是名中学语文老师,她终生未嫁,将全部都投身于教育事业中,是一位让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桑老师和他一样,再过个两年就正式退休了。

拜访时,梁明山在桑老师家意外看到一张有些熟悉的照片。

那是桑老师年轻时,和一个小女孩的合照。

梁明山好奇询问,桑文锦便笑着解释:“照片里的女孩是我养女,名叫桑谷雨。”

“这是我刚收养她时和她一起拍的合照,那时候她大概九岁吧。”

随后,桑老师便说起她和桑谷雨的相遇。

那时她还没在初中任教,只是一名小学语文老师。

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早晨,桑文锦拿好教案就准备去教室。

她是在教室走廊遇见的桑谷雨,桑谷雨趴在教室窗台上,神态无比认真地看着读书的孩子,听着从教室里传来的朗朗读书声。

此刻,教室里的孩子正在晨读。

桑文锦面带微笑地走上前,轻轻地拍了拍小女孩的肩膀。

下一刻,小女孩便像条件反射似的,连连后退,与桑文锦拉开一个安全的距离。

看到这一幕的桑文锦脸上神情一顿,她知道这是极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才会做出的行为。

不过,看到桑谷雨一身脏兮兮的打扮,她也大致明白这孩子估计是没有父母。

桑文锦没有靠近,而是微笑问她:“你是偷偷跑来学校的吗?”

桑谷雨点点头,却没开口说话。

“你想读书?”她又问。

桑谷雨还是点点头。

她本想再跟小姑娘说几句话,但这时上课铃响了。

她还有课要上,就只能先跟小姑娘道别。

可等她上完课出来,小姑娘却不见了。

她再次碰见桑谷雨是两天后,还是原来那个教室,小姑娘一脸认真地趴在窗口看着教室里的孩子们上课读书,满脸的羡慕。

这回桑文锦和小姑娘搭上了话。

桑文锦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而小姑娘终于问出了口:“谷雨。”

小姑娘的声音很好听,糯糯甜甜。

她虽然看着脏兮兮的,但那双漆黑的眼睛却格外明亮,像黑夜中为人照亮前路的星星。

若是把她洗干净,给她穿上漂亮的衣服,她一定会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女孩,桑文锦想。

“这名字真好听,”她露出和善的笑容道。

“你姓谷吗?”她问。

小姑娘摇摇头:“不记得姓什么。”

桑文锦闻言抬手一脸慈爱地摸了摸她那脏兮兮的头发。

“你是不是想上学读书?”她又问。

桑谷雨点头。

桑文锦:“你家在哪里?”

“没有家。”

桑文锦顿了下,又问:“你爸爸妈妈呢?”

“死了。”

“那你想不想跟我姓?跟我回家?我让你读书。”她说。

“你姓什么?”桑谷雨问。

“我姓桑,桑树的桑,”说着桑文锦指向学校的那颗桑树说道,“那颗树就是桑树。”

桑谷雨顺着老师指着的方向看去,心想她认识桑树,村里人养蚕就是用的这个叶子。

“那我以后是不是就叫桑谷雨?”她问。

桑文锦微笑点头。

这时上课铃再次响起。

桑文锦弯腰对她说:“你先在这里等我,等我上完课我再带你回家,好不好?”

桑谷雨站在原地乖乖点头。

可等桑文锦走进教室后,她又立马跑出了学校。

梁明山听着桑老师讲述往事,视线始终盯着照片上的小女孩,越看越觉得这个小女孩在哪里见过,可是一时偏偏想不起来。

真是老了,这点事都不记得。

年少时,他在派出所可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只要是跟他打过照面的人,他是怎么也不会忘记。

见梁明山一直盯着照片上的桑谷雨看,桑文锦以为他是对她们的故事感兴趣。

她便笑着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照片,抽出一张桑谷雨的近照递给他看。

“别看她那时候又黑又瘦,我女儿现在出落得可漂亮了。”

梁明山接过照片一看,心想桑文锦还真一点没夸大,如今的桑谷雨确实出落得亭亭玉立。

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当上了医生。

照片里的女孩身穿白大褂,背后是高林市人民医院的正门。

“我这女儿不仅懂事听话,脑子还聪明,我是逢人就夸。”

“她九岁才上一年级,但在小学的时候连跳两级,初中也跳了一级,最后还考上了医科大学。”

桑文锦指着照片上的医院道:“喏,她现在就在隔壁省的省会高林市当医生呢。”

从桑老师家出来后,因一时想不清楚,他曾在哪里见过幼时的桑谷雨,这事也就被他抛出脑后了。

又过了几天,他找了个周末的时间,回村看望年迈的爹妈。

他虽去市里定居,但爸妈守着村里的地,死活不肯跟着他一块儿去城里。

因此哪怕爹妈年近八十,他们依旧坚持住在乡下。

梁明山拗不过老人,只能过段时间就去乡下看望二老。

也正是这次回乡,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到家看望完二老后,梁明山像往常一样在村里四处溜达。

然后他看到一户人家,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拽着根麻绳,站在家里的烟囱上。

麻绳的一头捆在他的腰间,另一头则坠入烟囱内。

小男孩死死拽着麻绳,然后对着烟囱兴奋地喊:“你快爬啊,你快爬,我都要拉不动了。”

没一会儿,一个稍小的男孩从烟囱里爬了出来。

因为是从烟囱里爬出来的,小男孩脸上头上身上蹭的全是黑色的烟灰。

大约是觉得得意和自豪,顺利从烟囱里爬出来的小男孩立即摆出一副胜利的姿态。

还昂起脸自得地问哥哥:“我厉害吧。”

年长的男孩同样兴奋地点点头。

这时,俩男孩的妈妈刚好从地里回来,看到站在房顶烟囱上的两人,立即扔下手里的锄头,跳起来指着两兄弟破口大骂。

而站在路边,看到这一幕的梁明山则是瞪大双眼,满脸的震惊。

忽然,他脑中断了很久的一根线,瞬间连接起来。

想起来了,他想起来了。

十几年前那起命案中,两个离奇失踪的孩子。

一个是死者八岁的女儿,另一个则是村里十三岁的男孩。

命案的凶手竟然是这两个孩子。

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错漏百出的命案现场,以及密室的形成。

女孩应该是在父母熟睡后悄悄开门放男孩进来,两人再合力杀害死者。

这也解释了,两名死者为什么都是死在床上,因为他们是在毫无戒备的睡梦中死去的。

在杀害死者后,女孩留在屋内将门窗反锁,男孩则拽着麻绳,将女孩从烟囱中拉出来。

就像刚刚那两个孩子一样。

女孩的骨架本就娇小,再加上长期遭受养父虐待,身型应该格外消瘦。

至于密室的设计估计也是无意识的,大概率他们只是想让尸体晚一点被人发现。

哪怕真相近在咫尺,他还是处于无法接受的震惊之中。

如果他记得不错,前几天他在桑老师家中看到的那觉得眼熟的小女孩,就是死者八岁的女儿。

女孩叫钟什么来着,男孩好像姓陈。

名字他是一点不记得了。

唉,他这个老得生锈的脑子。

梁明山重重拍了一下自己脑袋。

总之,当年那个女孩换了个名字,成了桑老师的养女,名叫桑谷雨。

而且他还知道桑谷雨现在的工作地——高林市人民医院。

断掉的线索又重新连接了起来。

想通这一切后,梁明山又去了趟镇上的派出所,调出了当年的档案里。

一看到档案,他瞬间想起两个孩子的名字,女孩叫钟若兰,男孩叫陈洋。

档案里存放着赵龙海一家三口的合照,据说这是当初章菊花带着钟若兰嫁到赵家时,赵龙海领着母女两个拍的合照。

那时钟若兰大概八岁不到。

手上这张合照的钟若兰八岁不到,桑老师家里合照的桑谷雨九岁。

因时间间隔不长,所以几乎能明确地分辨出两张合照里的小女孩就是同一人。

之所以用上“几乎”这个词,是梁明山身为刑警多年养成的职业习惯。

目前仅凭两张照片,就断定钟若兰就是桑谷雨,还是不够严谨。

至少,他应该去一趟高林市,当面确认。

收起档案后,梁明山不由感叹起来。

搁置了十几年的悬案,因为两个意外,有了新的进展,这也算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吧。

正因为没有百分之百确认桑谷雨就是钟若兰,所以,梁明山在讲述命案经过时,并未直接说出桑谷雨的名字,而是用“死者女儿”代指。

当然,以上也这只是其一。

其二则是他尚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赵龙海和章菊花就是钟若兰伙同陈洋杀害的,目前的一切都只是他的推断。

以上两环,但凡有一个他推断错了,那便是将莫须有的污名盖在无辜者的头上。

这对桑谷雨来说将会是无妄之灾。

这年头,办案手段还比较原始,无论是公安局还是派出所都或多或少出现过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一旦出现,那受害的就不是一方而是多方。

他做了三十几年的警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者,但也绝不冤枉一个好人。

讲述完这起尘封已久的命案,高家林询问起老刑警接下来的打算和安排。

“不管您这边需要什么帮助,我们分局一定全力配合。”高家林一脸严肃道。

梁明山一把握住高家林的手,表示感谢。

“这起命案时间跨度太长,谨慎起见有些事还是要从长计议。”

“这样,”梁明山话锋一转道,“下午我先去确认一件事,一切等我确认完这件事再说。”

“不管事情办得是否顺利,明天上午我都会来警局一趟。”他道。

高家林和秦瞻听后皆是没意见点点头。

梁明山是一大早到的公安局,等谈完事情后,正好快到中午。

高家林就近找了家饭馆,请客为老刑警接风。

吃完饭后,四人分开。

高家林和秦瞻回公安局,吴昌平回南桥派出所,梁明山则去了市人民医院。

翌日,高家林和秦瞻都在分局等老刑警的消息,但谁也没想到的是,没等来老刑警,却等来了他的死讯。

第60章 【60】 祸不单行

吴昌平老泪纵横地带来了梁明山的死讯。

这是众人谁也没想到的。

梁明山来到高林市的当晚就住在一家宾馆里, 隔天早上他去南桥派出所找好友吴昌平,并说明自己的来意。

于是吴昌平带着他去了分局找秦瞻。

从公安局出来后,他们兵分三路,吴昌平回到派出所后, 在所里忙了一下午, 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就没去宾馆找梁明山, 只是打了个电话到宾馆。

那时是晚上八点多, 宾馆的工作人员接到电话说,203号的住客, 也就是梁明山外出,不在房间。

吴昌平见时间已经不早,就挂断电话, 想算了。

明天早上再去宾馆找梁明山不迟。

可等他翌日一早到宾馆,宾馆的工作人员却说梁明山昨晚一夜未归。

有些多年民警经验的吴昌平顿时意识到事情不对。

若是梁明山突然有事离开高林市,或者去别的地方,他不会不高而别。

而且他昨天承诺了无论事情办得如何今天上午都会去一趟市分局。

梁明山向来是个重信守诺的人,绝不对一声招呼不打就爽约。

想到这,吴昌平脑中立即蹦出一个不好的念头。

他立即询问宾馆工作人员, 梁明山昨晚是什么时候离开宾馆的。

宾馆工作人员却不太确定道:“具体时间我也不太清楚, 因为他离开的时候也没跟我交代,可能就是在你打电话前不久吧。”

“你电话一打过来, 我就去203找他了, 那时他人就不在。”她如实道。

“哦,”工作人员突然想起什么,她说,“203的住客七点多的时候跟我打听过一个地址, 问我这个地方怎么走。”

“地址你还记得嘛?”吴昌平问。

工作人员点头,随后报出那个地址。

吴昌平点了下头,随后又让工作人员帮他打开203的门,并顺便出示警察证件。

一看是公家的人,工作人员立即配合开门。

他在房里仔细找了找,除了一个记录本,并未找到其他有用的线索。

这次梁明山来高林市东西带得很少,除了衣服和必需品就没别的了。

而记录在本子上的信息也少得可怜,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行字——高林市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是梁明山昨天下午去的地方,这他知道。

可最关键的是,梁明山去人民医院见谁,他不知道。

记录本除了这行字,还夹了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的就是方才宾馆工作人员说的地点。

署名钟若兰。

钟若兰不就是梁明山说的死者的女儿么。

如此看来,他去人民医院见的人就是钟若兰。

老梁的失踪跟她定然也脱不了关系。

吴昌平收起记录本,没再耽误,骑着自行车直接去了分局。

纸条上的地址有点远,骑自行车要一个小时,开车却只要二十分钟,所以还得去公安局借辆车。

到市分局后,找到高家林和秦瞻,吴昌平便跟他们说起梁明山突然不见的事。

他俩听后皆是一脸震惊。

“我就怕老梁是出事了。”吴昌平不安道。

高家林安慰似的拍拍他的肩说:“肯定不会的,梁同志好歹也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普通的混混或者犯罪分子根本奈何不了他。”

“我们先去这个地址找找。”他拿出纸条说。

高家林点头。

秦瞻连忙出声道:“我去开车。”

“梁同志身上有BB机吗?”路上高家林突然问。

吴昌平点头:“有。”

“但是BB机我呼叫了,没人回应。”他说。

三人到达纸条上的地点后,并没有找

CR

到梁明山,但在地上看到了一滩血迹。

且现场有血迹拖拽的痕迹,显然凶手曾搬动过尸体。

几人心中顿时涌现出不好的预感。

高家林扫视一圈周围的环境,随后注意到不远处的垃圾场。

“我们去垃圾场那边看看。”

最终三人在垃圾场里找到了梁明山的尸体。

吴昌平看着躺在垃圾堆里的梁明山,情绪一时无法控制,捂住口鼻,哭出了声。

*

回到一天前。

梁明山和高家林等人吃完饭后,就独自去了市人民医院。

他进到市人民医院后,便坐在走廊的长椅上,静静看着进进出出十分忙碌的医生和护士。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眼熟的面孔。

他前几天就见过桑谷雨的近照,即使他再老记忆力再退化,几天前见过的人也不会忘得这么快。

而且桑谷雨皮肤白,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哪怕丢在人群中也格外有辨识度的人。

所以他一眼认出面前的人是桑谷雨,大概也是钟若兰。

他没有急着上前跟她说话,因为她面前有病患,周围来来往往的人也很多。

他就这么极有耐心地坐在长椅上等着,一直等到桑谷雨下班,才悄悄跟上去。

桑谷雨是个极没有安全感以及敏感的人。

所以她一早就注意到坐在走廊长椅的中年男人。

有些行为和气质哪怕是刻意掩盖,也掩盖不掉的。

就比如坐在长椅上时不时往她诊室看来的男人,虽然穿着打扮再普通不过,但桑谷雨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了刚毅沉稳。

第六感告诉她,这个男人应该不是普通人。

桑谷雨猜出中年男人的目标是自己,但一时又不清楚对方的目的。

因此敌不动她不动,她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完成自己的工作。

下班后刚走没几步,她便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

她的这种敏锐不同于警察长期训练后的敏锐,更像是长期处于紧绷不安状态下形成的条件反射。

总之,对于来自身后的视线,她总是能格外敏锐地捕捉到。

她故意放慢脚步,且没选择骑车。

并故意将身后的中年男人引到偏僻无人处。

是的,她故意没有回家。

走到一条巷子时,梁明山觉得时机差不多,出声喊了一个名字。

“钟若兰。”

听到这个名字的桑谷雨,身体猛然一僵。

一听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名字,那些尘封的记忆,那些雕刻进她骨髓的记忆,她怎么忘也无法忘记的记忆,便如潮水一般以不可抵挡之势涌进她的脑海。

虽然当了十八年的桑谷雨,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批了一张名叫桑谷雨的皮,里面住着的灵魂名叫钟若兰。

她克制着自己身体没有回头,她知道对方大概了解她的过去,且此刻正在试探她。

见桑谷雨站在原地不动,梁明山又喊了一声。

“钟若兰。”

虽然他喊这个名字,桑谷雨没动,但她却停下了脚步,而且她周身的气场变了。

由原先的从容不迫,变成了如今的紧张焦虑不安。

刚喊完,他又绕到她面前,笑着问她:“你是钟若兰吧。”

“刚刚在医院看到你,就觉得你眼熟。”

见桑谷雨不说话,他又兀自道:“我跟你一个村的,大湖村,你不记得我啦。”

“还真不记得了,”梁明山笑着说,“你妈叫章菊花,你后爸叫赵龙海,我说的对不对。”

听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桑谷雨垂在腿边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

梁明山察觉到桑谷雨像是应激般的在发抖。

他继续说:“当年你爸妈被人杀死在房里,可把我们村里人吓了一跳。”

“你还跟着失踪了,当时村里人都说你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当年你到底是不是被人贩子给拐走了啊?”梁明山又问。

见她还是沉默,但脸色却肉眼可见的变得苍白。

“哦,对了,你们村还有一个小男孩也失踪了,好像叫陈洋,他失踪的时间应该跟你差不多。”

“你知不知道他?”他问。

像是应激式恐惧消失,桑谷雨的手突然不抖了,面色也重新恢复平静。

“同志,我想你认错了,我不是你说的那个钟若兰,我的名字叫桑谷雨,是高林市人民医院的医生。”

“啊?不是吗?”梁明山露出遗憾的表情,“我感觉你跟那个女孩挺像的。”

桑谷雨一脸镇定微笑摇头:“可能你真的认错了吧,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人。”

“那好吧。”梁明山遗憾道。

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本子,用钢笔在上面写下一个地址。

地址是他现在暂住的宾馆。

“我还是感觉你长得像钟若兰,可能时间太长你忘记了吧。”他说。

“要是你记起以前的事,可以来这个地方找我,我现在住在这。”说着,他撕下那张写了宾馆地址的纸,将纸递给桑谷雨。

桑谷雨迟疑了下,还是接过那张纸。

桑谷雨到家后,没急着上楼,而是在楼下公用电话亭拨通了一个电话。

接通后,她只简短地说了一句话,就挂断电话。

“来一趟,有事。”

打完电话后,她才重新回到住处。

回到家后,她重新展开那张纸条,上面是那个中年男人留下的宾馆地址。

桑谷雨在思索他的身份。

男人说他是她的同乡,可一个普通的同乡怎么会认出一个近二十年没见过的同村的小孩。

更何况,她与过去变化还如此之大。

而且男人的语气是如此笃定,像是认定了她就是钟若兰,即便她出口否认。

还有手上这张纸,显然,男人给她这个地址是怀有目的的,她想让他主动去找他。

还是刚刚的想法,若男人只是普通的同乡,他为什么要她主动找他?

除非他对她有所图。

随即,她又联想起男人的刚毅沉稳的气质,一个显而易见的答案脱口而出。

思索间,房门锁孔传来转动的声音。

是邓川来了。

她将视线投向门的方向。

门被打开,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

桑谷雨立即起身,走上前抱住了他。

拥抱过后,是热烈的亲吻。

两人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一见到对方便情不自禁地想要亲密接触。

亲昵后,邓川抱着她坐在自己身上,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问她:“怎么了?突然叫我过来。”

“出事了。”她说。

随后,她便将今天的遭遇都告诉了邓川。

听完后的邓川一脸惊讶:“大湖村的人怎么可能一眼就认出你?你从村里出来的时候才八岁,中间足足隔了十九年。”

“先不说村里的人还记不记得你这号人,就算记得,近二十年的时间,你样貌大变,就算是熟悉你的人也不一定能认出。”

桑谷雨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我怀疑,”她顿了顿道,“他根本不是大湖村的人,而是警察。”

“警察?”听到这两个字眼,邓川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他身上可背着不少命案,最忌讳的就是被警察盯上。

他一条烂命倒是无所谓,可他怕自己会牵连了桑谷雨,她好不容易还安定下来,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她再次颔首:“什么人会如此在意失踪多年的钟若兰和陈洋,估计也只有警察了,因为在章菊花和赵龙海死的时候,我们俩同时从村里失踪。”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他下意识问。

他只会听命令杀人,遇到这种棘手的问题一般都是桑谷雨拿主意。

“逃?似乎来不及了,而且一旦我逃跑,便进一步验证我就是跟当年的命案有关,说不定还会全国通缉我。”

“那样的话,我再也不用想着过普通人的生活了。”

“只能

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活在污浊的黑暗中。”桑谷雨道。

“为什么有的人一出生便能拥有圆满的家庭,快快乐乐成长,而我们却要受尽折磨。”她看向窗外,喃喃自语道,眼底泛起阴沉的光。

“我去把他杀了,”邓川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开口,“只有死人才是最安全的。”

这次她没否决,而是说:“这事得好好计划计划,毕竟他是名警察,不是普通人。”

……

晚上七点多的时候,梁明山从宾馆里的浴室走出,注意到房门底下塞着一张纸。

他将毛巾搭在头顶,从门缝抽出那张纸。

他打开纸一看,纸上写着约他到一个地点见面,署名钟若兰。

看见这张纸条,梁明山便猜出塞纸条的人定然是桑谷雨。

他下午才给过桑谷雨宾馆的地址,晚上纸条就塞进来,而且上面的署名还是钟若兰。

随后,他下楼向宾馆的工作人员打听地址。

高林市他是第一次来,对这边一点都不熟悉,所以他也不知道纸条上的地址具体在哪里。

“这里啊?”工作人员看着纸条说,“我知道这里,但这里挺偏的,旁边就是垃圾场。”

等他到达指定地点后,没多久从暗处走出一个年轻男人。

并不是下午他见到的桑谷雨。

大约是没料到这一幕,梁明山明显怔了一下。

但他很快也反应过来,面前的男人是谁。

“你是陈洋吧?”他问。

若他的推理成立,章菊花和赵龙海是钟若兰和陈洋联手杀害的,那么钟若兰和陈洋一直有联系也不奇怪。

邓川毫不隐瞒,点点头。

“我就是陈洋。”

他没急着说话,而是等对面的中年男人开起话题。

“一九七三年,章菊花和赵龙海的那起命案是不是跟你们有关?”他急切地问。

不知为何,梁明山觉得此刻的陈洋,无论他问什么,他都会如实回答。

果不其然,陈洋边慢慢靠近梁明山,边解答他的疑问:“章菊花和赵龙海都是我杀的。”

“钟若兰只是给他们下了一点安眠药,让他们睡得死一点罢了。”

“是我用开了刃的刀子,在他们肚子上扎了十几个窟窿。”

“为什么?”梁明山问。

听到他的这句疑问,邓川冷笑了一声。

“为什么?”他神情夸张地挑了一下眉,“你不是大湖村的嘛,你不知道为什么?”

“他们俩个都是不配活在这世上的畜生。”

这时,邓川距离梁明山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

这点他倒是知道,赵龙海虐待钟若兰,而章菊花在一旁冷眼旁观。

“为什么把真相告诉……”梁明山问。

只是他这个“我”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邓川抬脚猛然冲上前,将他的身体压在墙壁上,手中锋利的匕首对着他的腹部瞬间就扎了四五刀。

因为对真相的迫切,让梁明山一时忽略了邓川的刻意靠近。

“为什么?”邓川自问自答,“因为我不必对一个死人有所隐瞒。”

说罢,他又连着补了几刀。

邓川松开压制他身体的手。

他的手一松,梁明山的身体便像失去力气似的往下滑落。

邓川蹲下身,目光落在他不可置信的脸上。

“你是警察吧?”他说。

这话像是在问梁明山,但邓川却不指望他能回答,因为他只剩半口气了。

邓川将他身上的口袋翻了遍,最终翻出了一个警察证件。

他打开证件,冷笑一声:“还真是个警察。”

说着,他将梁明山的证件收入自己囊中。

就在他着手准备处理尸体的时候,明明快死透的梁明山,像是回光返照一般猛地抬手一把抓住邓川的手腕。

邓川被他的动作给吓了一跳,以为是诈尸。

下一秒,他戴在手腕上的檀香木手串就被梁明山奋力给拽断了。

霎时间,手串上的檀香木珠子蹦得到处都是。

檀香木珠子不大,直径大概七毫米,这手串是桑谷雨做来送给他的,所以他平时都戴在手上。

邓川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脸都白了。

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一件棘手的事,檀香木珠子散落在地,他必须毫无遗落地全部捡起,不然就会留下证据。

而现在又是黑灯瞎火,找这些小珠子并不容易。

想到这,他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他身上虽然带了手电筒,但他不可能在梁明山的尸体旁,光明正大地打着手电筒找珠子。

所以,他至少要把尸体藏起来。

于是,他只能先扛着梁明山的尸体去了不远处的垃圾场。

邓川将他的尸体藏进垃圾堆中,然后再折回打着手电筒寻找自己的珠子。

找齐珠子后,他又返回垃圾场。

梁明山是警察,他的尸体自然不能留。

最好制造出他只是失踪,而不是被人杀害的假象。

倘若找不到尸体,便不能定性为命案,只能定为失踪案。

这些都是桑谷雨跟他说的。

此刻,盯着垃圾堆旁的尸体,邓川却犯起了愁。

杀人容易,尸体处理起来却很麻烦。

这是他这么多次来得出的经验。

就在他苦恼如何分尸的时候,变故再次出现,垃圾场入口处突然响起了动静。

一个拾荒者推着垃圾车走进了垃圾场,邓川听见动静后便立即躲藏了起来。

他蹲在垃圾堆的暗处,等待着拾荒者的离开。

可蹲了快一个小时,蹲得他腿都麻了,拾荒者一点没有离开的意思,一直在垃圾堆旁噼里啪啦地分拣垃圾。

最终,怕拾荒者发现他,邓川找准时机溜出垃圾场。

他倒不是对付不了一个拾荒者,但就像他刚刚苦恼的,杀人容易分尸难,他要是再把拾荒者杀了,那就意味着他要处理两具尸体。

这将会给他带来双倍的麻烦。

邓川在垃圾场外找了个角落蹲着,他本想等拾荒者离开,再偷偷潜入垃圾场,重新想办法处理梁明山的尸体。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碍事的拾荒者一直搞到天蒙蒙亮才离开。

眼看着天快亮了,邓川只能先离开,分尸的事只能等晚上再说。

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分尸这种事,有脑子的人都干不出来。

好在尸体被他埋进了垃圾堆,只要没人扒拉那堆垃圾,尸体短时间应该不会被人发现。

离开前,他又去了一趟案发地点,也就是他手串珠子掉落的地方。

以防晚上光线不好,有遗漏没找到的珠子。

结果,还真被他又找到一颗。

找到珠子后的他,是又庆幸又心惊。

庆幸自己幸亏回来了要不然就留下犯罪证据,心惊是自己要是直接走了没回来,那就真完蛋了。

熬了一个通宵,回到家后,邓川倒头就睡。

可等他睡醒,他却发现,梁明山的尸体被警察找到了,案发现场和垃圾场也都被警方给封锁了。

当晚,他再次去了趟桑谷雨那,将变故告知了她。

“什么?尸体没来得及处理,还被警察发现了?”桑谷雨面色吓人地看向他,质问道。

邓川一副犯了大错的样子,点点头,并将突然出现的拾荒者告诉了她。

“今天下午警察拿着那个人的照片来医院了,”桑谷雨道,“他们拿着照片几乎问遍了医院所有的医护人员和病人,问我们昨天下午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下午,警察来医院的时候,她心里便有预感邓川这边大概是出了点状况。

但她没想到的是,他连尸体都没来得及处理。

说实话,她现在有点后悔冲动做下杀警察的决定。

毕竟杀公家的人,影响和牵扯远比杀一个普通人要大得多。

冲动做下不当决定的后果就是,事情已经开始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邓川听说警察去了医院,惊讶程度丝毫不亚于方才的桑谷雨。

“警察

CR

拿着照片去了医院?他们有查出什么吗?”

桑谷雨摇摇头:“不清楚,我猜应该是没有,不然此刻我们不会安然无恙地在这说话。”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那个人留下了明确的证据,不然警方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案发现场和尸体。”

“也不会目标明确地跑去医院调查。”

“现在看来,警方知道那个男人昨天下午去了市人民医院,但他们却不知道他去医院做了什么,又见了什么人。”

“不管怎么说,这一点是有利于我们的。”她总结道。

但既然警方已经盯上了市人民医院,找到她头上,说不定也只是时间问题。

关于这点顾虑,她没说出口,怕邓川听了会担心。

邓川则是边听边点头,没发表意见。

“现场没留下什么证据吧?”她忽然开口问道。

邓川连忙摇头:“你放心吧,绝对没有,我手脚一向很干净。”

说这话时,他的左手下意识握向空空的右手腕。

可能有心虚的成分在,也可能是怕桑谷雨会担忧,斟酌之下他还是没有将手串断掉的小插曲告诉她。

“对了,”邓川想起什么道,“你猜得不错,他确实是警察。”

“我从他身上搜到了警官证,他叫梁明山,是林城公安局的刑警。”

“林城?”桑谷雨低声念着这个名字。

她的养母就是林城中学的语文老师。

而大湖村就是林城下辖县的一个小村落。

“难怪他会来高林市,怕是顺藤摸瓜摸来的。”她喃喃道。

她虽不清楚其中的曲折,但隐隐觉得大约跟她的养母桑文锦有关。

“警官证呢?”她问。

“我怕留下证据,已经烧了。”邓川回答。

桑谷雨点点头,没说什么。

此时此刻,她心中莫名有股预感,有些往事已经快瞒不住,即将被揭开。

但这种不详的预感却没让她感到不安,反而有种解脱感。

活在面具下这么多年,她大概也有些累了吧。

*

秦瞻这边。

几人找到梁明山的尸体后,对老刑警的尸体进行了细致的检查,除了腹部将近十刀的致命伤外,其他部位都没有伤痕。

凶手捅刀的部位都在脏器,且是短时间捅了近十下,快准狠,一看就是个惯犯。

检查老刑警的尸首时,秦瞻很快发现一处不对劲儿。

梁明山的右手一直死死握着不肯松开。

最后,还是秦瞻一点一点掰开老刑警紧握的拳头,随后他们在梁明山的掌心中看到一颗檀香木珠子。

檀香木珠子中间打了一个孔,像是从手串之类的东西上拽下来的。

“高队你看。”

秦瞻将檀香珠子放进证物袋,递给高家林。

“这怕是梁同志在临死前拼命留下的证据。”

秦瞻点头赞同。

檀香木珠子应该是凶手的,不然老刑警不会死死握紧右手不松开。

留下直指凶手的证据,这是他临死前的顽强意志。

而后,他们又发现梁明山的警官证件也不见了。

因为是他杀,梁明山的尸体被送往技术部法医科,老刑警的准确死亡时间及死亡原因,还要等法医的报告。

他们几人回到分局,开始组织人员商议案情。

目前摆在面前的证据有三样,分别是檀香木珠子、老刑警的记事本,以及一张钟若兰留下的纸条。

纸条上的地址,就是案发地。

记事本上写着市人民医院,案发前一天下午老刑警去的也是人民医院。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总结出:

其一,檀香木珠子极有可能是凶手身上的物品。

其二,老刑警的死跟钟若兰有直接关系。

其三,老刑警昨天下午去人民医院见的人,极有可能就是钟若兰。

也就是说,钟若兰就在市人民医院,至于是病人还是医护人员,暂时不清楚。

“市人民医院”、“钟若兰”,高家林将这两处用笔重点圈出来。

“现在我们兵分两路,一路人去市人民医院调查,另一路人查檀香木珠子的事。”他安排道。

当天下午,秦瞻就带着苏怀瑾,拿着梁明山的照片去人民医院挨个询问,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病患,总之,不放过任何一个人。

然而,调查到晚上,收获的有效线索也是寥寥无几。

大部分人都对照片上的人没印象,表示没见过。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见过有印象的,那人也只是说看到老刑警一直坐在椅子上,至于他和谁见了面,做了什么,那人则摇头不知。

这天,秦瞻工作到很晚才回家。

等他回到家,已经快凌晨,江夏早就睡下。

他尽量放慢动作,生怕吵醒她,可等他洗漱完,躺到床上,江夏还是醒了。

“加班吗?”她在黑暗中问。

秦瞻只轻轻“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江夏似察觉到他情绪的低落,打开床头灯,眼睛努力地适应了一下光亮,才睁眼看向他。

“怎么了?”她问。

秦瞻视线先是移向别处,调整好情绪后,方重新与她对视。

而后,他简要地跟她说了老刑警殉职的事。

听完后,她没急着说安慰他的话,而是伸手轻轻抱住他,手在他背上温柔地拍了拍。

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一晚,两人紧紧相拥而眠。

祸不单行,这边老刑警的死因还没调查清楚,另一边江夏的半日茶馆又突然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