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捞金海上捞金记
江掌柜和众伙计听了这名字,顿时都是精神一振。
“海上捞金记!”
“这名字听着就好啊!”
“一会儿定要去买上一本!”
“为啥要等,这饭食要上还得一会儿,不如现在就去买回来!”
江掌柜便拍板,让个腿脚灵活又机灵的小伙计去酒楼外头买回来。
不多时,话本便买了三本回来。
来上茶的伙计不由得多瞧了这伙人几眼。
等上完了茶后,回去跟人闲聊,那老伙计便笑道,“你才来没两年,因此不认得他们。”
“他们本是原家的商队,向来财大气粗的。你不晓得原家,总见过原家货栈吧?”
江掌柜和伙计们看了十来页话本,那酒菜便依次端了上来。
众人便先放下话本,狼吞虎咽,一扫而光。
吃罢结账出了酒楼,这才往原家货栈而去。
一边走还一边议论。
“这江州城里,倒真是比栖云城繁华许多。”
“没了青萍客和采莲客,咱们栖云城里这一年的话本都少了,先前那些写话本子的先生们,不是说还抱怨那两个抢了他们的读者么?如今这二位离开了栖云城,倒不见他们写出多么精彩绝伦的好话本子了。”
“嗨,那些人也就是寻个借口而已。那二位没出现之前,也不见他们有多厉害啊!”
“不过咱栖云城如今人心惶惶,好些个富贵人家都寻了由头,不是去了京城,就是来了南边,那些先生们,想必也是心里不踏实。”
“说到底,这北荒南下,咱们北边的大城都征兵征粮,出人出力的,那战报消息,时不时地就传回来了,老百姓天天都是关心战事,生怕哪一日,那北荒就真的打过来了。”
“哪里似这边的大城,歌舞升平,好吃好喝,竟是仿佛跟北边不是同一朝般!”
这些伙计,大多从前都是走的北荒到栖云这条商道。
北荒动了狼子野心,他们这些人,在北荒边城还差一点就全都折在那里呢。
“所以栖云城里,看话本的人少了,倒也不算奇怪。”
江掌柜这般地总结了一句,神情也是暗含隐忧。
一方艰苦备战,一方安居享受。
长此下去,岂非……
岂非什么,他不敢想下去。
到了原家货栈,他带着伙计们将货物交割完毕,这一忙,就到了傍晚。
货栈管事给他们都安排了住处,江掌柜这般的,自然有单间可住。
他点起一盏灯烛,便半倚在床头,细细地看起了那本海上捞金记。
白日里吃晚饭时,他同这般的管事聊了几句,便知道,这本海上捞金记,就跟当初那本边塞侠影录在栖云城一般,已经是全城闻名,无人不知无人不看了。
白日在寻鲜酒楼里,他就看了个开头。
那姓于的小子,一开始上了个海船,就藏在了船中的杂物间里。
被船员们发现之后,以为他是个偷儿,就要将他扔到海中。
于小子赶紧表明自己只是无意中上了船的,杂物间里放的吃食和其他物品,他都没有动过一点,实在是规矩得很,他愿意干活来抵他吃的喝的。
于小子看上去瘦瘦小小,跟个瘦皮猴似的。
那些海员们就笑话他能干点啥。
不过嘲笑了一番后,还是把于小子给留了下来。
没想到于小子看着瘦弱不堪,却是个聪明又机灵的,干起杂活来,又快又好,什么做饭洗衣发豆芽,做两回就能上手,很快就比别人都做得更好。
于是大伙也都挺喜欢他,于小子又是个嘴甜好学的,一口一个大哥大叔的,慢慢的什么都学会了。
什么游水,打鱼,射箭,看天向之类这些船员必备的本事,他都是一学就会,没过半年,船长就将他当成心腹来培养了。
他们这艘海船,原是去往外洋小岛,来回约摸一月的船程。
那外洋小岛离中土虽然不远,却是名不见经传,那水道很有些弯曲古怪,只有极有经验的海船才能到达,而小岛上盛产珍珠,这种珍珠个头大,外皮更亮,若是能带回中土,便有十倍之利。
而海船带到岛上的,是在中土购买的丝绸。
这些丝绸,在本地都不是上等的,而是相当普通的品质。
但岛上没有桑树和蚕,自然是不可能有丝绸的,用丝绸换他们的珍珠,本地人极为欢迎,岛上天气炎热,穿树皮和草裙哪里能比得上丝绸凉爽舒适又美观呢?
此外,海船带过去的一些祛暑清凉防虫的药品也很值钱。
于小子这般身无分文的孤儿,也是在这趟旅途里,眼界大开,技能飞涨。
他本是私自上船,不像其他船员,还有船东给发的工钱,不过后头见他勤快做事,船长做主,也给了他百来文的钱做零用。
他见老船员们会把自己随身带的一点私货也拿去交易,又在岛上买些零散碎珠,回去再私下里卖掉或送给亲友们当礼物,这般来回一趟,不但能挣到工钱,还能小挣一笔。
于小子身上只有百来文的钱,而这钱在岛上也不能用。
但来了宝山,又怎能空手而归呢?
于小子便利用空闲的时候,在海滩上寻摸,之前不过是能捡到些鱼虾蟹贝之类,虽然不值钱,却也是美味,不算白忙。
而那海滩上的贝壳,也是应有尽有,种类繁多。
于小子就捡了些品相完美回去。
船员们都笑他尽拾这些不值钱的,而于小子也只是笑笑,并不驳回去。
忽然有一日,他拾起一只棕色花纹的海螺时,从里头掉出来一颗小珠子。
这小珠子是桔子红色,外表光滑,倒不像珍珠那般光亮。
这是什么呢?
是这种海螺里,就有这种桔红珠子么?
如果珍珠价贵,这种珠子,值不值钱呢?
他把这种珠子拿给老海员们看。
老海员都说这东西他们偶而也见过,拿着玩一玩就扔了。
毕竟,回到中土以后,那商行里收购的,都是正经珍珠,这种不亮的珠子,又不是珍珠,商行里肯定不收。
于小子并不死心,又去海滩附近来回搜寻,到他们的大船启动时,他已经是搜集了一小袋子海螺珠了。
这些珠子,大小不一,颜色也有深有浅,上头还有些纹路。
于小子跟着大船回到了中土。
船员们各自都有家,好不容易出海归来,自然是都要回家去跟家人团聚的。
只有于小子,托船长的关系,在客栈里寻个了柴房借住,只要每日帮着打扫客栈一回就能免了房钱。
而再有一月,这趟船队还会再度出海。到时候,于小子再到港口上船便是。
于小子空闲的时候,就去街上摆摊。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小袋子桔红珠子和一袋子各种样式的贝壳。
许是当真时来运转,那些奇形怪状的贝壳,有些他觉得很好看,却卖不出去,有的却才摆上就被人买走了。
最贵的一只,他卖了一百个大钱!
最后那一袋子贝壳,他卖掉了一半,加起来竟然得了八两银子。
他简直快要乐得飞起来。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么多的钱!
而在船上的那些海员们,老海员一趟能得二十两工钱,一般的年轻海员,也就只有十两银子的工钱而已。
所以,他光捡这些白来的贝壳,就能挣到年轻海员们差不多的工钱?
第232章 珊瑚冒险者于小子。
于小子这还是头一回手里有这么多银子。
他倒也光棍,没把这些银子珍藏密敛着,而是去吃了一顿好的,从前他都舍不得吃的一些大菜,比如焖羊肉和手把肉之类。
然后又给自己置办了身体面的行头。
他打小就四处游荡,虽然穷无一文,可见识却比一般的同龄人强多了,再一个在海船上时,那些上了年纪的海员们无聊,又无处可去,便同小年轻们吹牛瞎侃,天南地北,村中城里的事儿都唠叨了个遍。
如果是一般的小子,可能也就听听算了,而于小子这般的机灵人,却能从中悟出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来。
比如他手里还有一小袋子桔红色的螺珠,他就不会把这些东西放在摊子
上卖。
那些卖出去的稀有贝壳,在这里虽然稀有,可在那外洋小岛上,却是一天都能捡到两三只的,运气好十来只也有可能。
但螺珠却是一天都不一定能弄到一粒,还是他不辞辛苦,发现了一个那种海螺的栖息地,这才能弄到了这些。
花费的辛苦不同,自然价格也不可能相等。
而在摊子上买货物的路人,自然也就不大可能慧眼识珠,能知道这种螺珠的价值了。
毕竟,就连老海员见了,都觉得这东西没啥用处呢!
所以有可能识得此物的,一个是大药铺里的老医师,二是首饰铺里经验丰富的老师傅。
但他要能见到这两样人,还穿着身上那套老海员的旧衣衫可不成。
世人皆是先敬罗衣再敬人,打扮成叫花子,难道还要怪人家大铺子不叫你进门?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
在碰了几次壁之后,还真有一位金匠老师傅看中了这红珠子。
他挑了两粒小指肚大小的珠子,上头还有火焰纹的,给了于小子二两银子,说好了要用这珠子制成一对耳坠,若是这耳坠能得了富贵人家的喜欢,到时候再来找于小子买,那价钱可就要比这个高了。
也是该着于小子时来运转。
那金匠将红珠子用金丝镶嵌了,做出了繁复的样式,这对耳坠子,还真的得了一位官夫人的青眼,买回去以后就在赴宴时戴了出来,这般新鲜的材质和样式,自然是让官夫人大出了风头。
后头那些富贵人家的女眷们,可不就满城地寻找类似的首饰?
再加上这材质的来历也很是艰难稀有,据说是离中土极远的外洋小岛上,要上万只深海螺中,才有可能孕育出一只合适做首饰的来,佩戴在身上,自有定惊清热,美容养颜的功效。
这么一传二炒的,这种珠子竟是飙到了天价。
一枚珠子,倒比品相最好的珍珠还要贵了三五倍。
于小子发了。
那一袋子海螺珠,除了留了一颗品相最差的与品相好的之外,他都出手了。
得了足足两千两银子!
这是他从海上捞的第一桶金。
如果于小子是一般人,有了这两千两银子,他完全可以在城里买个铺子,做个小买卖,或去乡下买几十亩地,修个青砖带院的大瓦房,再娶房妻室,从此以后过上小康之家的安稳日子。
然而于小子见识过了海上那多姿多彩惊险刺激的时光,哪里肯就这般洗手不干呢?
他还想接着见识更多的奇珍异宝,挣更多的金子银子呢!
两千两在常人看来已经是极多了。
但放在外洋买卖里头,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如果他也买丝绸布料,跟着之前的大船去往那个小岛,用丝绸换珍珠,当然也是稳赚不赔的。
但船员们私人带的都是丝绸,买的都是珍珠,这样赚到的银子,哪里能跟海螺珠比呢?
是的,如今的于小子,已经看不上普通的十倍利了。
他要是百倍利,或者至少二十倍吧?
他想到那小岛上的土人,受了伤之后,就只能采点本地的草叶子,捣烂了糊在伤口上,似乎也没啥大作用。
虽然也能跟船员们换些真正的伤药,但这些伤药数量不多,船员们自己还得留着用,自然就不大可能换很多了。
为啥船员们不多换一些呢?
原来在船上潮湿炎热,而常见的伤药又极易霉变失效,因此虽然伤药在岛上极受欢迎,但要送到岛上十分不易,因此只能少量自用,即使坏了也损失不大。
于小子就琢磨着,能不能找到一种不怕天热和潮湿的伤药,而且还有更好的存放法子呢?
心里存着这个想头,他就不辞辛苦,把城里的十几家药铺都走了个遍,还去了周边镇子上见那些游医和小药铺的大夫。
还真被他找到了新的伤药。
这些伤药做成了干燥的药粉,又用特制的瓷瓶装了,瓶口用蜡封死。
上海船时,他就带了两百小瓶子的伤药。
这两百瓶伤药,因为瓶子实在太小,他只用一只藤编箱子就装下了。
一瓶伤药的成本是二两银子。
而他那两千两银子,也已经被他花得差不多了。
这就是他最后的家当。
看上去,除了身上穿的衣衫比上回更体面外,于小子在船上,还是跟上回一般,不显山,不露水的。
船员们也没谁知道他都带了些什么,只当他手里没有本钱,因此就带了些换洗衣裳和吃食。
这次出海,待得到了那小岛上之后,海员们都想法子把自己带来的货品以物易物,于小子则一点也不急,直到遇见了当地一位打鱼被鲨鱼咬伤的汉子。
那汉子原是本地打鱼的一把好手,在部落里地位颇高,这次身上被咬伤多处,眼看着血淋淋的,是活不成了。
汉子的妻子找到海员们,表示愿意拿家里的一袋子珍珠,换海员们一份伤药。
然而海员们的伤药,还是跟上回一般,几乎都发霉了不能用。
这时候,于小子就出手了。
他带来的药瓶,小小的一只,比婴儿巴掌还要小,可是却能换对方一袋子珍珠!
而且岛上的土人,还争着跟他换!
这怎么能不让人眼红?
船长的小舅子就找到于小子,表示很看好于小子,想要跟于小子合伙做这伤药的生意。
这个小舅子本身没什么能耐,只会吹牛打屁,本来在船上这般人是不会被选上的,但这小舅子就是借着船长的势进来了,干活偷奸耍滑,贪吃贪色的,船上就没人喜欢跟他一道做事。
而于小子当初上船时,小舅子还欺负过于小子好几次,不是把分给于小子的食物往地上扔,就是在身后突然袭击,把于小子推下海……于小子也是命大,由此快速学会了游水,这才没有被淹死。
于小子自然是不乐意了。
经过将近一年的将养,于小子的个头已是蹿了一大截,臂膀也十分有力,这小舅子好酒色,早就亏空了身子,就算是打架,还真不是于小子的对手,因此骂了两句不识好歹,也就消停了。
而于小子只在岛上出手了一百瓶的伤药,还有一百瓶捏在手里。
毕竟,这个小岛上的人口有限,也就几百户人家,两三户人家买一瓶伤药,也就差不多了,再有多的,那伤药就不值钱了。
他本就机灵聪慧,跟土人打交道多了,倒也学会了本地话。
听土人说,还有个岛,距离他们这个小岛大约是两天行船的路程,那个岛上有漂亮的海中树枝。
不过那岛上有个部落,捉到了外人就会烤来吃。
因此不管是外来的商人,还是他们本地人,都不敢过去。
但这个年轻土人,他说他知道有一条海路,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不惊动那吃人部落,就能去偷采漂亮海树枝。
说罢,他还将一段树枝显摆给于小子看。
这段树枝,鲜艳红亮又光滑,正是在中土价比黄金的珊瑚!
第233章 到访似曾相识的报社。
这不就是珊瑚么?
富贵险中求啊!
于小子一听,这心里就十分的火热。
就拿出了一盒子伤药,贿赂这位土人,让他带上自己去那个小岛。
那个土人也是个傻大胆的。
得了这一盒子药,就真的划上了个独木船,就带着于小子去了。
于小子这一去,便又是一番惊险刺激,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地回来了。
然而海船却已经开走了!
明明之前船长说过了,要在这个岛上休整七天来着!
于小子就明白了,定然是那个船长的小舅子使的坏。
小舅子之前就欺负于小子,后来又看着于小子的药膏眼红,想要跟他合伙,但被于小子给拒了,这就在背后搞鬼,要把于小子给扔在这个离中土遥远的小岛。
要知道,这小岛太过偏僻,他们那海船能过来做买卖,也是偶然的机会,才得知了这条航路,别家的海船可不知道有这个小岛,也没能海图啊!
所以于小子要想回到中土,少不得就得等上四五个月了……
江管事看到这里,忽然桌上的灯闪了闪,就灭了。
原来是他看得太入迷,不知不觉地,这油灯里的油都燃尽了。
再看外头,已经深沉如墨。
江管事这才意犹未尽地去睡了。
这一夜,他就梦到他头一回跟着商队走北荒那条线,过边境的时候,一队蒙着脸的盗匪拍着马追了上来,把他吓得都要尿了。
幸好他们队里的管事极有经验,当时就指挥着商队里的汉子们,把车子放倒,后车朝外,每人手里都抽出了武器,有的拿长矛,有的操弓箭,还有的就点起了药烟……
他这个青瓜蛋子,也跟在众人堆里呼喝戳刺。
双方都杀得红了眼,血花四溅,尘沙弥漫……
不知道怎么地,他脚下踩着的,就成了海船的甲板!
跟他们这一方厮杀的,成了长相异于中土人的海盗!
这一杀,就又是天昏地暗啊……
“江管事?江管事?”
耳边有人叫他的时候,他们这一方已是大胜,正从海盗身上摸战利品呢!
什么珍珠、珊瑚、还有红艳艳的海螺珠……
他正往怀里揣呢,一下子睁开眼,全没了!
江管事好悬就要骂出声来。
不过他很快就清醒了,知道是伙计来叫他吃早饭,这才起了身出门洗漱吃喝。
陪着他一道吃早饭的,正是这边货栈的掌柜。
除了说些路上的见闻,还有远在京城里的东家,江州城里正热乎的海上捞金记,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江老哥,昨儿我起夜,出来望了一眼,就见你那屋里还亮着,莫不是看这话本子,看得入了神了吧?”
江管事略不自在地清咳一声。
“也是在路上担惊受
怕,来了这里,就松下来了,看个话本子消遣一番嘛。”
“那是,那是,江老哥啊,咱们这边城里,也是这半年多,才有个孔方子写的话本子,很是有趣,一天不看,都觉得少点啥?”
从前城里的话本子也多啊。
但也不是所有的人都看,尤其是他这样天天忙活的,得到了过年过节实在清闲的,这才有工夫看那些闲话本子。
但如今这话本子可不一样啊。
甭管是作者的名字,还是这话本子的名字,都是那般地合他们这样人的心思。
就感觉吧,那话本里的人物,就是他们身边的兄弟、朋友,甚至是他自己。
可说是他自己吧,又比他强好些,就像是少年时候,那些大胆而冒险的梦想,都在话本子里头实现了一般。
江管事目光闪了闪,喝了两口稀粥。
便道,“这话本,确实好看,当真是给咱们这样天南地北做买卖的人看的。”
“那话本里的调调,倒有些像从前我们栖云城里的一位写话本的先生……”
“可是青萍客?”
“正是呢,青萍客因为写了真假公子,被京中的贵人恨上了,还派了人,要教训青萍客,青萍客无奈,只好离了栖云城,当时还是同我们商队一道过来的。”
在路上其实也没消停,一共遇到了两拨打主意的。
第一拨大概来的人少,见到商队人多,就没敢上来动手。
第二拨应该是两伙人会合,觉得有些把握了,这才挑了个关口跳了出来。
然而这回他们可是遇上硬点子了。
除了他们商队里的伙计,个个都有身手外,还有自家公子身边那位得力侍卫卫少侠呢!
甚至就连青萍客的妹子,妹子的师傅,那可都是扎手的硬茬啊!
那伙人,几乎是全军覆灭,最后都被送进了官府。
至于说官府怎么发落他们,背后的人要花多大精力去捞人,那他们也就不管了。
毕竟,他们这边出手狠辣,一点也没留情。
那帮人的功夫,可是都被废了。
“啊?青萍客是同你们那次一道过来的?那怎么没见?”
江管事笑道,“同行的还有一位采莲客先生,要回乡探亲,因此没到江州城,就暂且分道了。”
到了南边地界,离京城足有七八百里,那伙人又全都废了,幕后之人手虽长,也伸不到这边来。
不过他现下心里倒是有个猜测。
他是怎么看怎么都觉得,青萍客就是孔方子了。
“采莲客?莫非城里那位清溪渡,就是采莲客?”
“清溪渡?”
江管事还有些个不解。
“这位清溪渡,都是写一些后宅子里头的故事,城里的娘儿们都爱看,我这般的汉子,倒是不大喜欢。”
不是说那位写的不好,只是那些内容,不是他这样的忙碌人看的。
尤其是他回到家里,吃个饭,都听着自家老妻和闺女两个在讨论清溪渡啥啥的,实在是有些头疼。
江管事才在这城里落脚一夜,因此还没看过清溪渡的话本子。
但这会儿,他已经笃定了,估计这个什么水云周报社,就是栖云周报社原班人马了。
他就向对方打听了水云周报社的地址。
吃过早饭,就带了个小伙计,往水云周报社这边来了。
他一走进巷子,就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个格局,倒是跟栖云周报社太像了。
第234章 犒军千金一掷。
江管事从水云周报社离开之时,整个人都有些晕乎乎的。
哪怕是回到了原家货栈,他还是有些魂不守舍的。
王掌柜不由得打趣,“江老哥这是怎么了?可是想栖云城那边的家了?想要着急回去不成?”
江管事笑了笑,“今日我去拜访那水云周报社了。”
王掌柜一怔,“啊?那你可是见着了那位孔方子先生?”
孔方子先生的话本写得精彩有趣,这城里许多人看得入了迷,就想去寻这位先生。
他可是听说了,有好些家有海船专做那外洋买卖的,看了那海上捞金记之后,直呼不可思议,觉得这位先生,怕不是曾经在海船上做过事的,不然那话本里好些个外洋的风土人情,孔方子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而那些海商们,虽然从祖辈起就以外洋买卖为业,但其实他们的海贸路线,也就是固定的一二条而已。
去过的外洋岛屿和异国,最多也就是五六个。
就连用来谋利的货品,也无非是十来种。
跟海上捞金里提到过的那些奇珍异宝,稀罕物件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他们就觉得这孔方子先生,一定是见多识广,曾如话本里的于小子那般,游历四海,肚子里没准就掌握着许多从没被前人开拓过的新航路呢!
要是他们能从孔方子这里知道新航路,那岂不是就能赚来金山银山,天降横财?
可惜,这些人多方打听孔方子,也是不得其法。
哪怕是放出风来,如果孔方子先生愿意同他家合作,他们愿以黄金美人美酒相待,也还是没有引来孔方子露面。
等到后来水云周报社开办,孔方子又在报纸上连载饕餮游记,城中的人便知道,旁人可能不知道孔方子先生的身份,但水云周报社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但据说那些好事闲人去了水云周报社后,水云周报社那边却说,孔方子先生醉心于写话本,谢绝所有外客。
一般的好事者见孔方子先生谢绝外客,虽是遗憾,也就罢了。
但也不是没有那粗野无礼想要硬闯的。
于是水云周报社又多了个传言。
那报社虽然听着都是斯文人,可也不是没有略懂拳脚的练家子的。
据说周报社里有位中年妇人,看上去身形微微发福,笑起来很是和善,还经常拎着个菜篮子去集市上买肉买菜。
然而这中年妇人那可当真是位高人,遇到想要强闯的壮年男子,这位中年妇人笑眯眯地一把就拎住了男子的衣领子,就跟拎头猪似的,一气不换地能给他放到巷子口,再立住,还要笑着让他一路走好呢!
又有人说周报社里的高人,其实是位年轻郎君。
那小郎君生得极俊,笑起来就像是阳光洒在了心窝里一般。身手更是厉害得紧,据说有无赖想要去报社敲诈,被小郎君一个人围攻了十个,无赖们纷纷哭爹喊娘,别说是敲诈报社了,就连整条巷子,他们都不敢来了。
但是多了好些个提着篮子打扮娇俏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想亲眼看看报社里那位身手厉害的小郎君。
还有人说报社里的高人,根本不是什么郎君,就是位姑娘家。
更玄奇的,则是说报社里的高人,那可是神秘得紧,有时扮成中年妇人,有时扮成小郎君,还有时又扮成姑娘……总之,扮成什么,全看高人的心情,至于他的真面目,也只有报社里的人才能知道呐!
也正是因此,那些想打孔方子主意的海商们,也就渐渐死了这条心。
而江管事初来乍到的,居然还给他见到了孔方子先生,这怎么能不让人惊奇?
江管事点点头,“正是呢,那位孔方子先生,可不就是青萍客先生?去年同我们这支商队一道来的南边,没想到她们最后,也来江州城了!”
王掌柜瞪大了眼睛,恍然大悟。
“怪不得,原来竟真是同一个人!”
青萍客的话本子,他自然也是瞧过一两本的,写得确实跟时下的不同,若是有闲暇时,温杯黄酒边喝边看,实在是人生乐事呢。
“既是他乡遇旧交,该当高兴啊,江老兄这是怎么了?”
江管事想了想,不由得微叹一声。
“唉,王老弟,不瞒你说,我从栖云城那边过来,对边关的战事,自然是知道的多一些,青萍客先生问起,我就照实说了。”
“却不想青萍客先生,她,她却因此起了心思,要筹备一批物资,送到边关战场去!”
要不江管事心神恍惚呢,他活了这么多年,走南闯北的,所见过的刚强自主的女子也着实不少,但如楼大姑娘这般的,还当真是头一份的。
你永远也想到不到,她下一步会做点啥!
王掌柜手里的茶杯当地一声,就落在了桌上。
还好茶杯里只剩下了一点底儿,倒也没撒出多少水来。
王掌柜不可置信地问,“孔方子先生,要筹备物资,去边关?”
就这个名号,摆明了写话本就是要挣钱的。
然而孔方子先生来了南边以后,也才写过两个话本,那饕餮游记,都还没写完呢!
就算是话本和报纸都挣银子吧,最多也就能挣个两三万吧?
这点银子,放在寻常商家里,确实是真不少了。
可对于那些豪商巨族来说,算个啥呀?
人家那家里金砖铺地,珍珠论斗的,都没拿出家财来去犒劳边军呢,他一个写话本的,才挣了点银子,就都要拿出来不成?
可别说就只花个三五千两的。
既然都跟江管事商量了,而且江管事还这般恍惚的模样,想来这手笔应该是不小,最少也不会低于一万两银子吧?
江管事点点头,“可不正是?”
“她问了我边关战事,我只当她就是关心而已,才细说了一番,谁能想得到,这位先生,不过是略思忖了一会儿,就问我栖云城中的粮价、肉价、菜价。”
他也只当楼大姑娘还想回栖云城长住,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里想得到,楼大姑娘不是想回去长住,而是在想着要买粮买布送到边关去呢!
“那,那孔方子先生,他,他是打算捐多少银子的物资去边关呢?”
“说起来,他来这边也没多久,手上的银子应该不太多吧?”
江管事叹了一声,伸出三个手指来。
“先生说,他有三万两的银子,打算都用来采买些边关用得上的物资,还问我粮食是在这边买了运过去合算,还是到栖云城买了运过去合算?”
楼大姑娘之所以会跟他说得这么细,自然也是想要借他一些力了。
毕竟,他对两地的物价都熟悉得很,而且到边关那趟路线,也是他往年常走的。
这位姑娘,可是真敢啊!
旁人家似她这般年纪的姑娘,怕不是早就成了亲,娃都有了两个了。
而她却奇思妙想,层出不穷,点石成金,生财有道。
更是千金一掷,豪气胜过多少汉子啊!
第235章 棉衣五百多件?
王掌柜心想,说起来,他勤勤恳恳在原记干活几十年,每年挣到的银子,再加上买的田地出息,如今家里也算是有万把两的家底了。
但他会舍得拿出一半来支援边关吗?
不会。
原记的总号在栖云城,边关战事不利,对原记的影响很大,今年的分红怕是全都要泡了汤,他去年和今年的收入,比起前年来就,差了一百多两银子呢。
他身为大魏国人,自然也是盼着战事早日平息,能大胜北荒国了,他也能多挣些分红。
可别说让他捐一半身家了,就是捐五分之一,两千两,他也不可能舍得呀!
正因为他自己做不到,所以才越发的佩服那位孔方子先生。
他想到这里,不由得发出疑问。
“那位孔方子先生,可是边关人氏,与北荒国有深仇大恨的?”
不然何以能做到此种地步呢?
这个疑问,他要是问的旁人,那估计还真答不上来。
江管事摇摇头,“她跟东家一样,也是源北道人,倒不是边境人氏。”
王掌柜这可就想不通了。
“这安稳地在这边写话本不好么?”
好不容易来了这边了,安安生生的,也不用担心兵祸,他一个拿笔杆子写话本的,都没有功名的,何必去琢磨那么多呢?
国家大事什么的,自然有贵人们去操心。
跟寻常小民有什么关系呢?
江管事笑了笑,“想来也是忧国忧民,心有丘壑吧。”
王掌柜便问道,“那江老兄打算怎么做?”
其实要说有钱,他们东家原老爷没钱吗?
估计一次拿出十万两来,都不带眨眼的。
但原老爷能拿吗?
别说他舍不舍得,就算舍得,原老爷也不见得敢啊?
你等一介商贾,居然给边关军士提供军需和银两,你是想干啥?
想要染指兵权,好方便造反吗?
江管事便道,“既然那位有此豪气,我自当尽力相助了。不过少不了,要写信给东家告知此事。”
东家背靠京中贵人,行事自然小心谨慎,出风头之事肯定不会沾,但若是有人牵头,应该也会多多少少助力一把。
王掌柜点点头,“江老兄若是有用得着小弟之处,只管开口。”
他是本地人氏,甭管是买粮和菜,还是布匹医药之类,都要更便宜省事。
江管事哈哈一笑,“这个自然。”
杏花巷,水云周报社。
满载的车子,一辆辆地拉进水云周报社的后院,附近的街坊四邻纷纷注目。
“咦?这是要做什么?”
“这还没到最新一期的报纸出来呀?”
这巷尾的水云周报社啊,在他们这几条街上,谁不晓得呀!
当初这一行外地人过来,租下了巷尾的那个院子住。
大家伙可是都瞧得清楚。
除了个白胡子老奴外,这一大家子人,竟然全是妇人!
原想着这家人住在这里,少不得要受人欺负。
哪能想得到人家虽然都是女人,可个个都有本事得很!
文能开报社,武能打无赖。
连带着他们整条巷子都沾了光,那些无赖地痞,走过路过都要避开。
一个妇人,喜滋滋地从报社后门出来。
有眼尖的,立时就发现了这妇人可不正是本地街坊吕大嫂?
这吕大嫂,娘家是城外村子的,家里养了许多的鸡鸭,每天都能收上二十几个鸡蛋鸭蛋。
但收是收了,要卖掉这些蛋,也得费些工夫。
是吕大嫂心里琢磨着,这报社里,住着好些人,这帮人也不去外头做工,就靠着卖报纸赚银子,那报纸十文一张,一期怕不是要卖出去几万份!
总之,报社这些女人,压根不差钱。
她见那里头的杨婆子和刘姑姑两个,也时常到菜场去买菜,肉啊蛋啊啥的都是挑好的买,可见她们的饭食,可比这一条巷里所有人家的都好呢!
吕大嫂就鼓起了勇气,去寻了那杨婆子。
一听她说每隔三五日,就能送来鸡鸭蛋各五十,杨婆子就大方地应下了,让她只管送过来,就按市价就行。
吕大嫂替自己娘家办成了这件好事儿,不单是在娘家有面子,也能跟报社里的人说上了话,自觉脸上
十分有光,因此平时城里有了什么消息,她都会赶着去寻杨婆子说话。
街坊们有对报社众人好奇的,也会从吕大嫂这儿打听。
此时就有人叫她,“吕嫂子,报社她们,她们家里,这是买了什么?”
“莫不是要新修房子吧?”
“应该不是吧,修房子不是该运砖石木料?”
“啊,是不是又出了新的一期报纸了?”
江州城中,自打有了报纸以后,江州人见面闲谈三句话,必离不了报纸,就是去了附近那些城镇,也多有带上新出的报纸,好生显摆一番的。
他们可是都听说了,这整个大魏朝里,有过报纸的,也就是北边那个栖云城,上头有青萍客和采莲客的话本连载。
可没两年,那个栖云城的报社,已经被关啦!
如今就只有江州城中有像样的报纸啦!
至于说周边那些城镇跟风冒出来的小报纸,那也能叫报纸?
搁在江州城中,咱本城人看了,也就是用来垫桌子腿用的。
吕大嫂眼珠子一转,嘿嘿笑道,“不是,他们家是买了些本,要做衣裳呢!”
她一边说话,一边就从人堆里挤了出来,却是给自己交好的那几个妇人使了个眼色。
那几个妇人也机灵,见状也不吭声,悄悄地尾随在吕大嫂身后,一道往吕家去了。
一进品家,妇人们就赶紧七嘴八舌地问。
吕大嫂一拍巴掌,笑道,“那楼家大娘子,要做冬天穿的棉衣,还托我收些鸭毛鹅毛……要做的棉衣可多,就得要雇针线上的人做活,你们谁想要挣几两银子的,快快报上名来。我领你们去!”
她这话一出,众人可不就都欢腾起来了?
“当真?做一件棉衣多少工钱?可能拿回家去做?”
“诶,那报社要雇人做棉衣,还能少了钱怎地?我家那小子拿了报纸去卖,一天还能挣个三五文呢!要不是卖报的都是些半大孩子,我都恨不得上街去卖报了!”
“就是,吕家弟妹,先给我报上一个。我手快,做棉衣最拿手了!”
“我我我!要说做棉衣,这一条巷子的妇人,都没我做得快!”
这些妇人们争着抢着报名,也有人却是细心,注意到了旁的。
“吕嫂子,怎么报社的东家,还要收鸭毛和鹅毛呢,收这些贱物做什么?那鸡毛收不收呢?不知道是多少钱收啊?”
不是她要多事,而是她娘家村子里,也养着这些带毛的。
虽不如吕家养得多吧,但若是能轻松卖出去,好歹也是个进项不是?
早先她听说了吕嫂子把娘家的鸡蛋鸭蛋都卖到了报社这家人,就直拍大腿后悔。
诶呀,她怎么就没想到呢!
但吕嫂子娘家隔三岔五地就来送上百个蛋,那家人就是再能吃,也不可能再多买了,所以她也只得歇了这个心思。
如今这鸭毛鹅毛啥的,那就不一样了。
万一吕嫂子娘家的那些压根不够呢?
吕嫂子笑得合不拢嘴。
“你们只管放心!只要针线好,我这边可都想着你们呢!”
“那鸡毛是不收的,只收鸭毛鹅毛,而且还不要那个大的毛,只要那细小的绒毛!”
吕嫂子伸出了一只手,“东家说了,一钱银子一斤,有多少收多少!”
这下子别说那问价钱的,就是那几个开始还没注意到的妇人们,这会也听得两眼放光。
“当真!一钱银子一斤?”
那杀鸭杀鹅的时候,那些毛,还不是都放到炉灶里头白烧了?
如今能换钱,那可不都是白来的么?
还有的悔得直拍大腿。
“唉呀,前阵子我家里还杀了两只鸭子,毛都烧了!”
白把钱都给烧了呀!
而另一个向来头脑机灵的,已经眼珠子一转,来了主意。
继一辆辆装满了货物的车子进了报社后院后,又有本巷里的好几个妇人们,也结伴进了报社后院,也不知道在里头做了些啥,都等到要做晚饭时,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家。
又有那妇人家里的小子,神神秘秘地背着一大麻袋,也不知道里头是什么物事,不过看上去倒是轻飘飘的,也遮遮掩掩地往报社后院里送。
总而言之,这些妇人们,仿佛在背着其他家,在干什么捞好处的大事儿!
这谁能不好奇呢?
等终于有人从这些妇人嘴里问出了究竟,这报社里要雇人做活的大事,它已经干完了!
原来,这帮妇人,竟是去报社里,帮着东家做棉衣去了!
去干活的妇人们,不过才五天而已,多的拿到了一两银子,少的也挣到了半两多。
这要是能连挣一个月,那不比汉子们挣的还多?
尤其是吕大嫂,她挣的肯定要比所有人都多,毕竟,她不光自己做事,她还让娘家送来了两大袋子的鸭毛鹅毛哩!
只是她这人精明,有人来问,她就光笑不松口罢了。
不过除了吕大嫂之外,还有巷口那家的小媳妇,也送去了一大袋子的绒毛!
说是那种绒毛,一钱银子一斤!
一大袋子,看着虽然轻飘飘的,怎么都有五斤吧?
这不就是半两银子?
听到这个来钱路子的众人,纷纷动起了心思,不是去烧鸭店里打听,就是去乡下采买的……不过他们这会儿再去收,已是迟了。
不管是烧鸭店,还是乡下养鸭养大鹅的农家,都已经知道了这东西值钱,不肯轻易卖给他们了,宁愿自己收集了再送到城里去……
至于那绒毛的用法么?
据妇人们的说法,那绒毛,报社的东家,让用那绒毛来填棉袄。
至于说绒毛做棉袄会不会臭,会不会生虫啥的,据说东家是用一种秘方给处理过了,用来做棉袄就又软又暖。
而且她们做的棉袄,跟一般的棉袄可大不一样。
不管是里头添的绒毛,还是那样式,都是她们从来也没见过的。
她们江州城虽然地处南方,可是到了冬天,也是很冷的。
棉袄也不能不穿啊。
如今在报社学会了新式棉袄的做法,没准到了夏日,就可以把全家的棉袄都试着照那个样式做。
就算老人固执,不肯穿新样式的,那也能给家里孩子试一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