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视角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林公子……现在顶着宁小姐的躯壳,被迫听着宁小姐院里老嬷嬷的说教。
一开始林公子,不觉得老嬷嬷是在说他,而是说的宁小姐,还挺乐呵的。
可是瞧见他(她)一脸的满不在乎,老嬷嬷可不就说得更加起劲了么?
尤其是说着说着,就开始叮嘱他。
说是这回她一个姑娘家,跟林家小郎在后园单独相会,本就不大合适了。
还让一面墙给砸倒了,当时跑过去救人的有好些人,这人多嘴杂的,就算是两家的长辈想法子请在场的人莫要将此事散布出去,可那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林公子一听可不就炸毛了。
他心仪的是赵小姐这般端庄娴雅的,就算这次的相亲,已经被姓宁的丫头给破坏了,他怕是娶不着赵小姐了,那他也不能跟这野丫头凑和呀?
可他才反驳了几句,那老嬷嬷却又能说出一箩筐的话来。
而让他差点跳起来的,还是老嬷嬷说了句,“夫人早就想让姑娘跟林家结亲,姑娘自己不愿,如今为了消解流言,老爷都同意这门亲事了,姑娘再不愿意也没用啊!”
林公子压根不信。
他姨母是母亲的庶妹,在娘家的时候,就跟母亲交好,跟嫡亲的也不差什么了,就因为是庶出,嫁到宁家做继室,算是高嫁了。
姓宁的丫头那会儿已经两三岁了,姨母待她如同亲生,可宁丫头越长大就越野蛮任性,姨母每回带她见娘家亲戚,宁丫头都要闹出点妖蛾子出来。
更是跟他如同命格相克一般,每回见了,不是吵嘴,就是打架。
他听母亲说过,宁丫头身边伺候的,有好几个是她生母留下来的,大概是见小主子日渐长大,于是在一边暗中挑拨,说些姨母的坏话,宁丫头听得多了,这性子可不就越发的左了?
他小时候都不知道在姨母跟前告了宁丫头多少状了。
姨母怎么会想让他跟宁丫头?
噫!一想到他往后跟宁丫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日子,他就觉得眼前一黑。
不,这绝不可能的!
然后老嬷嬷又说出了一番让他目瞪口呆的话来。
老嬷嬷撇着嘴说,他姨母之所以想撮合他与宁丫头,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
姨母看着是个和气人,实则是个笑面虎,
当初能嫁到宁家来,那可是在宁小姐的亲娘还没死的时候,就已经跟宁老爷勾搭上了。
等嫁了过来,装得一派慈爱,实际上不过是想哄好了宁老爷,让宁老爷把亡妻的嫁妆交给她打理而已。
这一打理就是十来年了,里头不知道多少亏空。
但只要能促成宁林两家的婚事,这亏空可不就能打马虎眼过去了么?
而且你道继夫人为什么要带小姐去庙里烧香?
还不是知道林公子要跟赵小姐在那儿相亲?
带上了小姐你这个愣头青,可不是正好搞一番破坏?
林公子不但听得目瞪口呆,他还气得想打人。
于是还真打了,他将手里的茶碗摔了出去,差点就打中了老嬷嬷。
他把老嬷嬷给赶了出去,回想着老嬷嬷的话,就越发地替他姨母不平。
他要去向姨母告状,让姨母好好惩罚这些挑唆小主子的刁奴!
林小爷向来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于是他披头散发,脸上的伤口还敷着伤药,连外衣都穿得乱七八糟的,就奔去了姨母的院子。
然而他连院门都没进去。
姨母院中的婆子和丫头们就一拥而出,把他给拖回到宁丫头的院子里了。
这过程里,自然也是少不了冷嘲热讽,还有趁机掐捏的动手动脚。
而他这一番举动,也惹得宁老爷大怒,把林公子给大骂了一顿,不但禁了他的足,还罚他抄女经。
林公子简直要气炸了。
可到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的处境。
他现在就是宁丫头,他的一举一动,都是宁丫头的。
宁老爷和姨母不想让他出府,他就没办法。
再转念一想,他被困在宁丫头的壳子里,那宁丫头呢?
宁丫头岂不是在他的壳子里?
他的院子他的房,他的家什和珍藏,岂不都被宁丫头占着呢?
尤其是,他还偷偷画了几幅意中人赵小姐的小像,藏在了书桌的暗格里。
万一被宁丫头给打开看见了……
想到这儿,林公子的脸就绿了。
他被罚抄女经,还被罚禁足。
这些对于他来说,原本倒也不算什么。
因为他在林家小时候,也被爹娘罚过。
于是为了能自由活动,他真的开始抄经……
林公子好歹也是考中过秀才,全家都对他寄以厚望的。
抄经而已,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他轻轻松松地就抄了一遍。
然后开始第二遍,第三遍。
读书人有句话,叫做读书千遍,其义自现。
林公子这抄着抄着,这女经里的内容,可不就都进了他的头脑之中了?
什么专心纺织,不好戏笑啦,什么晚寝早作,勿惮夙夜啦。
这女经他小时候为了好奇,也拿过姐妹们的来瞧过两眼。
当时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可如今他细细地琢磨了一遍,就觉出了不对味来了。
但哪里不对味呢,他一时半会儿的也没想明白。
等到了下人给送饭的时候,端上来一看。
好么,萝卜炒白菜,豆芽配豆腐!
要知道,这宁家,在本城可是比林家还更为富豪一些的。
怎么宁家的长女就吃这个?
他自然是不甘心的,当下就冷着脸让下人拿走。
可他万没想到,那下人说,这是老爷特意吩咐的,让大小姐好生地静一静心!
他可不是一下子就熄了火?
没想到啊,他姨夫浓眉大眼,一脸正气的,却是对自己的女儿这般严苛?
这可不是因为现在芯子是他,饿肚子是他,吃白菜萝卜也是他啊!
那宁丫头再刁钻,可这不是也带着伤的么?
要罚要饿,也得等人伤好了再说啊!
他腹内嘀咕着自己的姨夫,忍着厌恶开始吃那萝卜白菜。
这一吃又发现,一共两个菜,一个没放盐,另一个则是打死了卖盐的。
这可就不是严苛不严苛的问题了啊!
那宁老爷就算要罚亲生女儿,也不会指使下人故意在菜里动手脚吧?
这宁家都是什么家风啊?
下人们都快要反了天!一点正经规矩都没有的!
等他的魂回了自己的壳子,定然要同母亲说上一说,让母亲再来劝姨母,好好整顿宁府内院一番!
但他转念又一想,宁丫头不是个凶悍的么?
都说她是宁家的大小姐,任性刁蛮,气性上来,连继母都敢随意顶撞的。
厨房的下人又怎么敢动这个手脚?
心里带着怀疑,他强忍着吃了两口饭菜。
好几回差一点就呕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老嬷嬷偷着进来,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包。
油纸包里,还隐隐散发着的肉食的香味。
尤其是他这会正饿着,香味越的勾人。
可老嬷嬷,正是他用茶杯砸,赶出房的那个老嬷嬷。
正是宁丫头的奶娘。
两个时辰前,他还对老嬷嬷破口大骂。
这会儿老嬷嬷却比其他人都关心他,给他送肉食,这让他不由得有些愧疚。
老嬷嬷却主动开口。
说方才小姐做的是对的。
这院子里继夫人的眼线太多,她们说的话总能传到夫人那边去。
如今小姐跟林家的婚事还需要继夫人牵线帮忙,所以小姐故意做给夫人看,她都能明白。
只是不该衣衫仪容不整就去继夫人院子里。
这可不给继夫人寻了借口,在老爷面前告状,这才惹来了禁足和处罚?
第62章 反转原太太就是个话本迷。
林公子虽然并不认同老嬷嬷的话,但啃着香喷喷的肉饼子,他也就默不吭声了。
老嬷嬷也是偷着进来的,并不敢让人瞧见,因此对他说了几句话后,就又贴着边偷溜出去了。
林公子好不容易吃了个半饱,又接着抄那个见鬼的女经。
终于当抄到第十遍的时候,林公子把笔一扔,受不了了。
这宁丫头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要去找姨母,让姨母再去找他爹娘,想办法把他和宁丫头换回来!
吃了亏的林公子,这回吸取了教训,他收拾了下仪表,把衣裳穿好,甚至还在屋里演练了一番要怎么走路,才显得正常。
等到月黑风高的时候,林公子偷摸着离开了院子。
为了不惊动旁人,他甚至还发挥了儿时练成的爬树绝技。
跳下树翻过墙的林公子心想,也多亏他变成了宁丫头,若是赵小姐的话,举止端庄温婉,他是绝对不会顶着赵小姐的模样,去如此毁坏她的形象的。
当然了,如果是赵小姐,那也不会被禁足抄经了……
林公子没去想分明是自己的鲁莽才引来了惩罚,却一不留神想得远了,不由得面红耳赤。
林公子顶着一张大红脸行走在深夜里,还真让他顺利到了姨母住的院子。
他小时候可是常来姨母这儿做客的。
因此院子的布局他也熟悉得很。
很容易就又施展爬墙爬树神技,翻越进了院内,然后又摸到了姨母住的堂屋。
他这人记性好,记得姨母卧房的后窗外,有一棵梅树。
他就从那棵梅树上爬到了窗子上,偷偷地潜了进去。
当然了,如果这卧房的主人是别的妇人,那他这行为肯定不地道。
但一来,他现在顶着的是宁小姐的壳子,二来,那是他亲姨母,小时候还常抱他来着,跟他亲娘也差不多了,因此倒也没必要过于拘泥。
更何况这会儿卧房里亮着灯,还有说话声,显然姨母并没入睡,也没有更衣,正在跟身边的婆子说话呢。
这婆子他也认识,正是姨母的心腹。
他就想着等婆子说完了话,出去了,他再出来跟姨母说事。
毕竟,这事情太过匪夷所思,也只能跟亲姨母说了。
于是他就藏到了床帐之后。
可是他听到了什么?
他那位温婉慈和的姨母,竟然在吩咐身边的婆子,给有孕的通房悄悄下药?
他忍不住深吸口气。
心里想着反正姨父已经有嫡女和嫡子,两个嫡子还都是姨母生的,庶女也有两个了,宁府里有五个儿女,也足够了,通房生不生的,好像也确实是该主母做主的……只是他心里那个姨母的形象,似乎有些崩塌。
但这还没完,姨母因为一支金刚石头簪,居然说到了他娘!
林公子那是越听,三观越崩塌……如果他知道什么是三观的话。
姨母原来并不是事事都以长姐为先,如表现出来的那般敬之爱之,而是满心妨恨。
恨长姐的嫁妆多,恨长姐嫁的不是个丧妻二婚,又恨姐夫的长相比她夫君俊帅。
而且林家姐夫跟长姐夫妻情深,家里并没有什么通房妾室。
长姐生的一儿一女,儿子,也就是他,居然考中了秀才!
可她呢,她的两个儿子,虽然最大的才十三岁,可是也能看得出来,不是个读书的料了。
而宁府的家业虽然不少,可要给两个儿子分,哪又哪里能够呢?
偏偏那死丫头如果出嫁,还能带着一份她亲娘的嫁妆!
婆子就跟姨母,啊不,现下在林公子心里已经不是姨母,而是宁太太了。
婆子就跟宁太太出主意,说是宁丫头不是不乐意嫁到林家么?
那就想办法硬是促成这亲事,然后在使劲挑拨宁丫头跟林公子夫妻不和,鸡飞狗跳,这样宁丫头的嫁妆不但她还能插手,还能看着那个假菩萨的嫡姐烦恼闹心!
林公子听着,有如五雷轰顶。
现在就算有人给他几个胆子,他也不敢再跳出去跟姨母诉苦了。
别他姨母知道真相以后,不帮忙不说,再给他略施小计,把他一条小命都给搭进去!
林公子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
他是心情复杂,万千思绪呀!
从前他以为的花团锦簇,原来细细一看,上头都爬满了虫子。
陆先生讲到了这里,便道了一句结束语。向着坐在主位的原老爷作揖道别。
原老爷欠身站起,送了两步。
又看了长青一眼,长青登时意会,在送走陆先生的时候,又给了四十两银子。
原老爷却是在外间踱了几步,这才掀开帘子,进了里间。
原公子半坐半靠在床头,目光望着窗外。
虽然这姿势跟前几日的没甚差别,但似乎他儿子的眼里,多了几分情绪。
原老爷忍不住松了口气。
看来这陆先生的确有几分本事。
不过就刚刚的故事,也的确是闻所未闻,有点名堂。
而且思思想来,似乎跟他儿子的境遇,有那么几分暗合。
有点心病还需心药治的意思了。
是,这故事里,没有明说那沐家丫头那样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但那个姨母宁太太,可不就是沐家丫头的作派么?
装得一派温柔娴淑,受了原家多少恩惠,平时嘴里的话也说得极为漂亮,可遇上点风吹草动,就立马变了心了!
诶,他太太也是沐家的姑娘,这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这故事,可不是婉言劝他儿子莫要看人只看表面么?
“无忌,我倒是觉得这话本听着很有趣,等咱们回栖云城的时候,就同这陆先生买一本话本回去,给你阿娘看,你觉得如何?”
让他那一团好心被人当成驴肝肺的老妻瞧瞧,多长点心眼子,别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
原无忌目光移动,看到老父亲故作轻松的笑容,心里也是一酸。
便扯出笑意点了点头。
“好。”
原太太早先在沐家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庶女,嫁的不过是个商家。
当时姐妹们还觉得她是低嫁了。
但其实是闺中不知有钱的好啊!
等到原太太几次回府探亲,大家瞧了她的吃穿用度和排场,好几个只有面子没有里子的姐妹也是酸得不行。
原家人口简单,原太太虽然管着内宅,但手下有好几个能干得力的婆子。
这些婆子都是原家各铺子大掌柜的妻子,个个都能打得一手好算盘,各处采卖损耗什么价,婆子闭着眼都能知道得一清二楚,因此原太太只需要抓大放小,时间富余得很。
这
有钱有闲之余做什么?
可不是就听听戏,看看话本子了?
没错,原太太就是个话本迷。
第63章 马甲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原太太有钱又有闲,自然舍得为爱好花银子了。
甭管是栖云城,还是京城,坊间所有的话本,都几乎被原太太收入阁中。
当然了,这些话本内容不同,品质参差,有的原太太十分喜欢,就放在手边,没事了就翻开看看,内容都能背得出来。
有的就实在不是原太太的菜了,原太太这般的话本迷,捏着鼻子也只能看到十几页,就气呼呼地把这话本一扔,直嚷着扔到厨房当柴烧了。
原老爷觉得,这本迷魂记,不但情节离奇有趣,在描述内宅生活上头又颇为细腻,这人物的心理活动也十分生动,知妻莫如夫,原太太定然一见这话本就能惊喜。
当然了,无忌脚伤,沐静姝变心,他也已经写了信回去,老妻的心情这一段时日都不会多好了,但有个喜欢的话本给她,也算是聊以安慰吧。
原老爷这般的大金主,他要买话本,那不管是楼欣月,还是陆先生,自然是一万分的乐意的。
不过这迷魂记才讲到第二回,离写完还得好几日,因此就算是那两人想买,也得等完本了再说。
楼赛郎在送第三回书稿的时候,已经将陆先生的话传给了楼欣月。
听说原老爷这样的富豪居然打算直接买书稿带回栖云城,还是送给原太太的礼物。陆先生表示,这话本是属于雪月居主人的,他就从中抽两成做为中介费用,剩下八成,自然也是要给楼家姐弟的。
楼欣月忙表示,这话本已经卖给了陆先生,再卖一回也是凭借着陆先生说书见着了原老爷的缘故,因此乐意两人五五分成。
一想到同一个故事,能爆两回银子,楼欣月码字的动力可不就越发的足了。
原公子和原老爷真是识货呀!
还有那原太太,居然是如此有内涵的女子啊!
要知道,古代女子的识字率顶多也就是百分之二三的样子。
在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朝代,在发达城市及周边,女子的识字率最高能达到百分之四十。
就算是这种发达地区,十个女子里头,也有六个是文盲。
而这个大魏朝,楼欣月自己感觉,应该还不算是最清明太平的时代,而且栖云城肯定也不能跟京城和南方的碛州江州一带比识字率。
所以栖云城里的女子识字率,根据楼欣月自己瞎估计,应该能有个百分之十几的样子。
这百分之十几的识字女子,抛开那些经济不自主的女子,应该也就只剩下了百分之七左右。
而栖云城据说有三十几,小四十万的人口。
这些人里能有一万多识字而且手上有钱的女子。
那楼欣月如果写出专门给女子看的话本,只要能吸引到一半的人,楼欣月不但能靠这个长居栖云城,估计至少也能小富即安。
原夫人没准就是这五千分之一啊!
楼欣月想入非非,神思飘荡,嘴角不由得咧开。
栖云城的姐妹们,你们的知心小宝贝,很快就要过去为你们编织梦想啦!
到了第十日,迷魂记终于讲完了最终回。
林公子和宁小姐最后终成眷属。
毕竟他们俩身体灵魂互换,不互相成为眷属,难道还能放心对方嫁娶旁人?
洞房花烛之夜,两个不像别的新婚夫妻那般,含情脉脉,共效于飞,这样那样。
而是相对而坐,喝起了小酒。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他们又互换了身份和身子,对彼此也可以说十分熟悉了。
世事如此惊奇,这光怪陆离的梦境,又该如何醒来?
他们愁啊!
一杯一杯又一杯……最后终于酩酊大醉。
当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清晨。
阳光透过花窗照进了洞房,第一个醒来的是林公子。
他睁开双眼,正对着他的,是女子的一张脸。
这张脸,他这一年多来,几乎天天瞧得见,他甚至还亲自涂脂抹粉轻点朱唇来着。
瞬间,他瞪圆了眼睛……他和她,终于换回来了!
谢天谢地,他总算是可以避免套在女子躯壳里那啥了!
故事到这里,似乎是挺大团圆的一个结局。
然而半年后,又在一次酒宴过后,他从榻上起身,发现他又跟她换了!
悲摧的是,就在半月前,她有了!
如果这次换魂的时长,还是一年多的话……生育,哺乳啥的,他,可算是全赶上了!
这结尾让原老爷这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也忽然觉得有点肚皮疼。
他甚至动摇了一下,不太想把这话本带回去给老妻了。
这故事,老妻肯定喜欢,没准时不时地拿起来就翻,然后在玩笑的时候,盯住他……
那画面太吓人,不敢想啊!
不过陆先生没给他犹豫的机会。
恭恭敬敬地将新抄好且装订好的迷魂记递给原老爷,还请原老爷斧正云云。
原老爷接过来一看,这话本虽然是私人装订,却是纸质上乘,洁白细腻,还用了云锦包了外皮,其中的字迹娟秀工整,比市面上那些中等书坊里印出来的字,倒还更好看一些。
“因原老爷是要送给夫人的,鄙人便特意请家中小星沐浴净手抄写了一遍,还望原老爷莫要嫌弃。”
原老爷那点犹豫,也就化为了乌有。
他已经能料想到,他夫人定然会越发的喜欢。
妇人们就是喜欢这种精细而秀美的小物件……
陆先生出陆府的时候,身上多了一百五十两银子。
他哼着小调回到自家,便拿出了六十五两银子。
五十两的银票和十五两的纹银,仍然让杨氏送到楼家。
因银子数目不小,他还陪着杨氏走到街口,亲眼看着她进楼家。
杨氏送银子上门,楼欣月自然眉花眼笑,又是倒茶,又是让点心的。
杨氏顺势坐下,跟楼欣月聊了几句。
虽然杨氏说的话都很家常,不过是煮饭和最近城里的新布料这种话题。
可楼欣月还是敏锐地发觉了不对……杨氏有些欲言又止。
“杨娘子,可是有什么别的事儿?”
杨氏神色瞬间多了一丝慌乱,很快就又镇定下来。
“我,我是想问姑娘些事……姑娘就是雪月居主人吧?”
楼欣月如今新得了六十五两银子,再加上之前存的,已经够了一百五十两。
有这笔钱,足够姐妹俩去栖云城定居的了。
因此心情格外的开朗,也就不怕连掉两件马甲。
她点了点头,冲着杨氏眨眨眼。
“杨娘子聪慧,还请替我保密。”
两件马甲算啥,她现在才十七岁,等到她写不动的时候,没准几十件马甲都能有!
第64章 指点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杨氏连忙点头。
“姑娘放心!我不会乱说的。”
楼欣月笑笑,“那杨娘子是想问什么呢?”
其实杨氏就算乱说也不会有太多的影响,反正姐妹俩年后就打算去栖云城了。
到了栖云城,她肯定就不会像在长兴城一样,只能靠给说书先生写书稿挣钱了。
艮岳先生和雪月居主人这两件马甲,没准在栖云城就不会再用了呢。
杨氏的脸上微微泛起红晕。
“我,我也识几个字,也想学着写话本……”
她瞄着楼欣月的神色,看到对方既没有嘲讽,也没有不悦,这才继续说下去。
“可是我试了试,只写一个开头,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了。”
“因此厚颜想来问问姑娘,写话本可是有什么诀窍么?”
杨氏说到这儿,忙从带来的包袱中取出一双鞋子。
“前几次过来,见姑娘忙得很,怕是没有工夫做这些针线活计,因此做了双鞋子给姑娘,还望姑娘不要嫌弃……”
她这般说着,其实心里也是忐忑。
她出身不堪,幸好遇上陆先生这样念头通达的,才算是有了栖身之地。
在陆家有吃有穿,家务有姐妹分担,自然也是有不少空余工夫的。
杨氏年过三十,柳氏二十有八,都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看陆先生的模样,似乎也不为这个着急,说是再过两年,还有没有孩子,就去远亲家里抱上一个孤儿回来当养子。
柳氏听了这话,便常往那几家亲戚里去,就想选出未来的养子。
杨氏却没有她这般上心。
不是亲生子,哪里能养得热乎呢?
倒不如趁着年轻力壮,做些喜欢做之事,也算是不枉来这世上一遭。
自打她猜出雪月居主人就是楼欣月这样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后,她就仿佛在迷雾里见着了烛光。
她原本在青楼就学会了识字,跟了陆先生后,陆家的藏书也有近百册。
经诗子集她看不明白,看一看话本和野史之类的,还是可以的。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也会在陆先生的指点下,练一练字。
楼欣月,年岁不过才十七,还是从乡下才搬到城里来的,居然就已经能写得出那般精彩的故事了!
那她,她是不是也可以呢?
只是她想得头头是道,等到拿起笔来,却是脑中空空,好半天也才憋出一行字来。
因此,今日鼓起勇气,来向楼欣月这个小姑娘求教了。
当然了,技不轻易示人,既然来求教,也不能空手,这不,就给楼欣月做了双鞋子。
她是能看得出来,楼家姐弟穿的衣衫,可都是从布坊里买的成衣。
布坊里虽有成衣卖,鞋子却是没有的。
毕竟,这人的脚有大有小,一般都是自家做来穿的。
也只有栖云城那种大城里,才有专门卖鞋子的作坊。
楼欣月若是雪月居主人,那一天定然是要忙着写书稿,又哪来闲工夫做鞋?
所以这鞋子这种礼物,定然是能用得着的。
楼欣月听着愣了下。
就见杨氏拿出来的这双鞋子,倒是真不错。
这会儿天冷,早就穿不得单鞋,楼欣月自己没工夫做,还是楼赛郎在镖局里寻了打扫的婆子,花钱请她做的。鞋子样式也简单,就是千层底和黑布面子。
而杨氏做的鞋子,竟然是一双藏蓝绸面的暖鞋,高帮上还缀着黑兔毛边。
这诚意可以说是相当的足了!
楼欣月忍不住张大了嘴,“啊,杨娘子,这可是太客气了!”
她稍稍推让了几句,就收下了这份礼物。
毕竟,这鞋子一看就是照着她脚的大小做的,她若是不收,人家拿回去也没法穿呀!
礼物都收了,楼欣月也就只好尽力帮忙了。
虽然她在现代,也不过是个普通小编,不入流的写手吧,但好歹码的字够多,看过的书也多,给纯纯小萌新杨氏指点几句,那还真是可以的。
她端了一壶热茶过来,给杨氏倒了杯热茶,又把烤在小铜炉上的几颗果子用夹子拾起,不紧不慢地摆放在盘中。
屋内便满是果子和茶的香气。
“杨娘子之前,是想写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着?”
杨娘子手里捧着茶杯,老脸更加发热。
她是真没想到,她这种大胆的想法,在柳氏那儿得来好一番嘲笑,在陆先生那儿不置可否,反倒是楼姑娘,一点也不觉得她在异想天开!
“我,我想写的是,战神归乡记那样的。”
她虽然更喜欢迷魂记这种的,可是这种奇思幻想的故事,感觉写起来一定很难。
倒是战神归乡这种,假如去掉战神征战那一小段,她觉得似乎是可以的。
只是她落了笔,写出来一句:一位姓杨的农夫,从军入伍,十年后归来……
她这一看,可不就卡住了?
这不是跟战神归乡一模一样了么?
这可就写不下去了呀!
楼欣月笑眯眯地点点头。
“哦,战神归乡么……”
明白了,新手小白的第一部,必然是看了某个书非常喜欢,于是就升起了自己也想试试的念头,然后下笔就是简单模仿,老实一些的,就是跟风,人品差的,那就是剽窃了。
“其实想要写类似战神归乡的故事,也不一定就都得是武夫啊!那豪商带着万贯家财回乡,医神带着一身神奇医术归来,从前被人看不起的丑丫头,居然变成了阔太太,呼奴使婢的回乡了……这不都是一个类型的么?”
楼欣月越说,杨氏眼睛就是越亮。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其实写故事,跟咱们寻常人闲来聊些是非八卦的路数是差不多的,那些大婶子,婆婆们平时说的那些,好多只要稍加挑捡,那可就是个有趣的故事。”
杨氏若有所思,“可那些故事不是太过粗俗了么?”
不是东家娘子和街尾汉子有首尾,就是张家小儿子赌钱被剁了一只手,或是老牛家的鸡跑到了老马家的门前,被老马家给藏起之类的,这东西写成故事,能看?
楼欣月笑了笑,“打个比方,如乡下婆子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是谁家的妇人是个不下蛋的母鸡……比如现在有个年轻媳妇,成亲五年不孕,被婆家人打骂虐待,最后还休回了家,年轻媳妇就上了吊……这种故事,是不是并不鲜见?”
“但咱们若是给这故事改个结尾呢?”
杨氏眼露迷芒,“改结尾?那要怎么改?难道是,男人念着旧情,又把媳妇接了回去?破镜重圆,媳妇又治好了病,生了两儿一女?”
楼欣月卡吧一声将手里的花生捏开,笑道,“这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杨娘子觉得这可能么?就算是硬写了,会不会老套了些呢?”
“比如说,咱给她改个狠的,年轻媳妇上吊被救下,于是不再寻死,而是织布纺线,终于攒下了一笔不小的银钱,在家中照顾爹娘,看顾侄子,得了全家人的一致爱重,然后她嫂子将自家的表弟给小姑子牵了线,小姑子嫁过去以后,又能挣银子,做事也周全,对前头生的继子也好,婆家人都极喜欢这新妇,等到了年末,新妇偶感不适,一去诊脉,竟然已经有孕四月,可不是大大的喜事?”
“那新妇第二年生下龙凤胎,抱着孩子喜极而泣。而前夫再娶之后,仍旧还是一儿半女也无,新妇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吃酒,喜气洋洋,人人恭喜,消息传到前夫家,前夫一家面目无光,一整日都不敢出门!原来不是新妇不能生育,而是前夫种子不行……这可不也是战神归乡么?”
第65章 走了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杨氏敲开陆家小院的院门,同看院门的陆老汉点了点头。
笑嘻嘻地招呼了一声,“大伯。”
陆老汉也知道杨氏最近常出门,是去替东家办事去了,便也点点头,待杨氏进了院,这才将门栓好。
陆家人口简单,只有陆先生和两位妾室,唯一的老仆也就是这位陆老汉了。
据说陆老汉原不姓陆,姓是来陆家改的。
早些间陆家还是有几分底子,家里最盛时也有四五个仆人,后来不行了,才只剩下陆老汉一个老仆。
柳氏正端着一碟子做好的点心从灶间出来,打眼见着杨氏,不由得立定在地,上下多打量了好几眼。
“咦,杨姐姐,什么事这般高兴?”
这杨氏,双颊飞红,眼里带光,走路都格外有风。
“自然是好事!”
杨氏笑眯眯地答了话,自去净了手,又换了件外袍,这才去拿了一块点心尝了尝。
她和柳氏都各有手艺,柳氏的手艺就是做菜和点心。
而她则是做得一手好针线。
柳氏今儿做的,是
不大常做的酥油泡螺。
做这个需用奶酪和糖霜,这两样食材市面上可都不便宜,并不是小门小户的人家吃得起的。
然而陆先生最近大笔银子入账,给柳氏的家用也多了十两,因此柳氏特意做了陆先生最爱的点心。
“相公可在么?”
“才被周公子家的小厮请了去。”
杨氏点点头,才要再拿一个,被柳氏拦了。
“相公就爱这口,等他回来吃够了,有剩的再给姐姐。”
杨氏也就收了手,笑了笑就进了自己的卧房。
柳氏原以为杨氏会跟她笑闹几句,却没想到杨氏一声不吭进了屋,还当她生了气,忙跟了过去。
却发现杨氏已是端端正正坐在了窗前,手上已是开始磨墨。
柳氏骇笑,“姐姐这是还没死了要写书稿的心思呐?”
杨氏头也没抬,轻声道,“我想再试试。”
柳氏扯了扯嘴角,待要再说两句玩笑话,可杨氏那般专注,倒显得她是成心来捣乱的了……当下便不吱声地退了出去。
走出了门,她才无奈地撇了撇嘴。
依她看,杨氏就是异想天开!
写话本哪是想写就能写的?
相公还是读书人呢,要写出一个好话本来,那不知道得费多少工夫呢!
头前几年,相公还能写来着,这几年相公也是才思耗尽,只能去买书坊里的话本回来,自己稍加改动,比如加上一些风月桥段,这才能挣着那些富贵爷们的银钱呢。
而杨氏呢?
不过一介妇人,还跟她一样,都是那般的出身,虽也识了几个字,能抄抄写写了,可要想自己写话本,还是跟艮岳散人那般受人欢迎的战神归乡?
那不是痴人说梦么?
长兴城东,原家宅院门外。
十来辆大车就停在街边,原家的家丁和仆人们来回搬运着大袋小袋,忙碌进出。
眼瞅着万事俱备了,原家的二管家小跑着跳上第一辆大车,指挥车夫启程。
车队缓缓启动,速度也渐渐加快。
原公子自己一人占了辆大车,车内厚厚丝毯铺地,长座上也是铺着厚软的棉垫,将大车的颠簸降到了最低。
原公子整个人半坐半靠着,目光看向窗外的街景。
上回从这儿启程之时,跟他坐在同一辆马车里的,还是……
原公子垂下眼皮,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物是人非,事事休。
现在想想,若是真如那迷魂记里的林公子一般,真的跳出自身的皮囊,才能看清从前从来没看清的世界吧?
车队走出了三条街,出了东城门。
东城门外,一队十名镖师正等在路边跟原家车队会合。
上次长兴镖局押镖失败,可以说是奇耻大辱,虽然原家最后也没让镖局赔,但这份人情可实在是欠大了。
这一趟,就是赵总镖头派出了十名精锐护送原家车队上栖云城。
上回被劫镖,是因为原家押送了五万两银子回栖云城,这一回车队里也没多少贵重之物,最紧要的,也就是原老爷和原公子了。
这两父子,虽然原公子脚伤还未好全,也都是有些功夫在身的。
因此这一趟行程,应该是不会再有什么意外了。
眼瞅着车队在镖师们的护卫下,渐行渐远,再也看不见影子了。
站在路边来送行兼看热闹的赵福看向楼赛郎。
“希望这一回平平安安的,再也别出……啊呸呸呸!”
楼寒郎也点头附和,“那是自然的。”
这回的车队里没银子,那些劫匪又不傻,劫这个干嘛?
不过要是真的再出点什么妖蛾子,那原公子又受了伤回来,自家大姐应该是再写不出什么能让原公子提起兴趣的话本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