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章行瑀完全忽视掉了周遭一切异变, 愣愣地看着墨尔斯。
“首领……你……你怎么回事?”他脱口而出。这是他自从认出墨尔斯以后,第一次用旧日的称呼去喊对方。
墨尔斯不理会他,盯着沼泽发出了奇怪的声音。无声的声波变成了奇异的声浪,但却并不是什么婉转的歌喉, 反而让听者浑身发毛, 甚至产生晕眩。
他的脸也随之进一步变化, 耳朵变尖, 眼廓拉长, 皮肤在朦胧的光线下反射出质密的光。
无论怎么看, 也和人类相去甚远。
“唔。”李希捂住耳朵,跟着看向墨犊萨消失的水面。
女妖的尖叫尚且还不曾消失, 便再次随着一道黑影窜出水面而响彻天际。她狼狈地跳出水面跌落到岩石上, 试图用巨大的爪子遮挡住自己的面容。
“人鱼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突然意识到一件更令她恐惧的事, 不对, 人鱼怎能在陆地上行走!她放下手死死地盯住墨尔斯的双腿,那毋庸置疑的是一双人类才有的长腿。
人鱼这样的杀器要是有了腿, 那就变成了行走的杀器,尤其是针对她们女妖。
墨犊萨瑟瑟发抖地缩成一团。
“神殿的人,你拦住了吗?”墨尔斯轻蔑地扫了她几眼,“还是说沼泽女妖也就这点本事?”
女妖倍感羞辱,可她敌不过眼前这怪物,只能朝水面猛地挥手。广阔的水域腾起水雾, 一阵阵的水纹散开,有无数黑影潜行在水面之下, 顺着水脉朝远处的密林而去。
“它们会拦住神殿的人!”墨犊萨不甘地低头, “你还有什么吩咐?”
墨尔斯看向李希。
此时的李希却盯着他紧握的拳头,那里隐约沁出些许血丝, 可想而知对方有多么用力在克制。这家伙到底在克制什么呢?
李希不赞同地瞥了他一眼,摸上他的手。
墨尔斯原本收缩成极限的瞳孔缓慢恢复,眼里流露出柔软的笑意来,他低头凑到李希耳边,声音又低又沉:“放心,我没事儿。”
他松开那只拳头给李希看,手心因为忍痛的伤痕迅速弥合,几秒的时间就消失不见。
“墨犊萨可以看到西圣城的现状,”他语气温柔地对李希说,“现在你可以问问她了。”
女妖狠狠地咬牙,她抬起右手,手心水汽汇聚,形成了一个朦胧的水球。
“……你的问题。”她生硬地说。
李希心中最挂念的就是罗兰,但他对女妖心怀警惕,正是墨犊萨的同伴参与围攻西圣城,对方的话可信吗?
如果他的问题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弱点……
“人类就是如此虚伪,”女妖讥讽地冷哼,“既垂涎我们的力量,又排斥我们的与众不同。”
李希耸耸肩:“好吧,你能让我看一看罗兰的情况吗?”
墨犊萨翻了个白眼,手里的水球缓慢地流淌起来,几股细流腾起,竟然凝聚成了惟妙惟肖的人形。众人定睛一看,最中间能看出是一位老者,他被两个年轻的神职人员扶住,而和他们对峙的则是另外一个人。
李希心头猛跳,他凑近打量,那老者五官清晰可辨,正是枢机主教罗兰,扶着他的是赫顿和威纶。与他们对立的人,正是神殿圣子文卡马!
“这就是传说中的圣子,”女妖眼里闪过光,喃喃说,“要是能吞了他,我应该就能——”
“那我们倒是求之不得了。”墨尔斯抓住李希的肩膀把人拉回来,神情十分不耐烦,“你这能力实在鸡肋,竟连声音都听不见?”
女妖收回蠢蠢欲动的心思,憋屈地瞪他:“西圣城还在日冕女神的保护领域中,能窥见些许,已经多亏我吃的那么些人了!”
李希浑然不觉,犹自焦虑着。
哪怕不知道前因后果,也听不到声音,他也能感受到这场景的剑拔弩张。文卡马没有抓到他,同时还被困在西圣城里,这一定让他相当暴怒。
罗兰,他的这位老父亲不过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希里安?”墨尔斯用力捏了捏李希的脖子。
李希猛地回神,抿着嘴看他一眼。虽然他没有说一句话,墨尔斯却立刻就理解了他的焦迫。
“你知道吗?”墨尔斯拍拍他的脑袋,叹口气,“整个大陆只有四位枢机主教,在你看来他已衰老,但他即使到了生命最后一刻,也代表了强大的力量。”
就算是普通人类,活到七十岁也足以自豪,何况执掌圣城长达半个世纪的红衣主教?
文卡马还够不上资格成为罗兰的对手。
李希回忆起罗兰沉静笃定的模样,心里渐渐安定下来。更重要的是,他现在无能为力啊。
“城外的情况如何?”墨尔斯问道。
女妖的目光从少年身上滑开,鹰爪一样的手微动,水球迅速翻滚融合。罗兰等人的形象消失,水流转而凝聚成了城墙的模样,烟气弥漫,攀附在城墙的行尸时不时化为水汽从墙壁坠落。
不过和他们离开时相比,行尸的数量明显少了许多,城墙下方也只有一小群。女妖的纷纷离去,带走了大部分的行尸,只有狼人依然三五成群地蹲守在不远处,虎视眈眈。
危机并没有解决,但情况也没有变得更糟糕。正如临分别时罗兰对李希说的,文卡马在圣城,那么危机迟早能解决。
墨犊萨察言观色,她用粗陋的爪子捂住嘴巴,露出上半截完好的脸。鹰爪的粗苯可怖,反而衬托出那张脸蛋的细腻光洁,衬托出那双紫水晶一样的眼睛。
“我依约帮助了你的小情人,你该怎么回报我?”她的眼神妩媚的像钩子,勾向眼前高大的亚裔青年。
如果是从前的章行珏,他可能无法理解这些异族的心思。明明前一秒还像看到天敌似的,下一秒就能够无畏地伸出贪婪的爪子。
“你们先回去,带着大家返回空谷。”墨尔斯转头嘱咐章行瑀二人。
章行瑀神色复杂地盯了他一眼,一句话没说,掉头就走。张叔倒是犹豫半天,最终也闷头跟了过去。
“他们——”李希敏感地觉察出一丝不对头。
“人类呀,”女妖放下爪子,顺着清澈的水流摇曳,嗓音低柔带着讥诮,“就是这么虚伪……你看他们,明明你才是他们的保护者,可是在这两个人的眼里,你已经和我差不多啦。”
是的,李希感觉出了章行瑀和老张的疏远。
那并非是出于本心,而是人类本能地畏惧着未知。当你突然察觉身边一位熟悉的人露出令你陌生的一面,你就会感觉到恐惧,仿佛那个人已不再是故人,而是披着人皮的鬼。
一切信任荡然无存,荒谬而现实。
这也是李希一直担心的事情,现在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
墨尔斯表情倒是相当平静。
“你不必挑唆我,”他看着女妖,“这片水域一定连通着外界,你告诉我,我就可以答应你一件事。”他不等对方狂喜,补充道,“自然,假如我办不到,你可以继续提,直到我觉得可以做到为止。”
墨犊萨气得要命,但她拿眼前这个人毫无办法,反过来说对方倒是能轻而易举地乾掉她。
天啊,这世界真不公平!
“你要与我定下契约,”她恶狠狠地盯着墨尔斯,“假如你违约,他就会成为我最昂贵的收藏品!”她指向一旁的少年。
李希无辜地挑眉。
女妖的契约也与水有关,她和墨尔斯分别伸出左手,一道水流的两端锁住了他们的尾指。她盯着自己慢慢恢复的细长手指,破裂的下半张脸露出大大的笑容。
“水域的出口要通过东边的地下洞xue,想要进入洞xue,必须穿过一段漫长的隧道,”她得意地在水下摇动自己的蛇尾,“如果你们想离开,那就拿走我的鳞片,握在手心就可以保持呼吸直到你们离开水面。”
随着她的话语,两片婴儿拳头大小的蛇鳞浮起,带着微光落在李希的手中。
女妖狡猾地舔了舔嘴角,“那么,现在轮到你实践你的诺言了。”
墨尔斯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说。”
“我要你的血肉!”墨犊萨迫不及待地喊道,“不要很多,只有一块连血带肉的就足够了!”她的脸因为过分激动再次开裂,像岩石风化剥落似的,异常丑陋。
但她不在乎!
墨尔斯确实是女妖的天敌,然而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她相信如果能吞吃猎食者的血肉,就能够得到真正的解脱。那时候她不必再拖着这副怪异可怕的身躯,不必和行尸这种恶心的东西混在一起。
她可以变成真正的美人,用美丽雪白的双脚,踩在陆地上。
“你答应我的,你答应了我!”
墨犊萨用另一只手抓住他的靴子,颤抖地仰头看向男人,但凡是正常的男性,谁能抗拒她祈求的目光呢?哪怕她是个怪物。
李希不满地低头看着墨尔斯的靴子。
“肉不行,”墨尔斯若无其事地挪开自己的鞋,“但我可以给你一些血。其实血与肉的用处一样,血液的力量甚至更加纯粹,你要是想成为真正的人类,总该改一改你那些习性。”
女妖未曾料到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愣住了。
墨尔斯安抚地看了一眼李希,用匕首划过手心,却将血灌进了一只瓶子里。
“是的是的,”女妖双手紧握,看着那小小的瓶子,血液的香气弥漫在水雾中,令她陶醉,“现在不是合适的时间,我要仔细算好星辰的轨迹,放在容器里确实更为恰当。”
她小心地接过那瓶子,眼角瞥过男人手心裂开的伤口,心中突然窜过一股强烈的馋意。
这怪物可真小气,就这么一点血——
假如她想点办法呢?
那些人的重要性虽然比不过小圣子,可水过留痕,如果全部都抓来,也能抵得上小圣子了。她已经完成了誓约,那么再次下手,谁足够聪明谁就能成为猎手。
到时候多少血肉都能紧着她吃呢。
“你是不是觉得,只有你可以看透人心?”她的头顶传来戏谑的声音。
女妖的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
墨尔斯轻轻合拢左手,水流的枷锁被他一把捏碎,下一秒,这只手就出现在了女妖的脖子上。
第72章
女妖是不会死的。
至少在墨犊萨的认知里是这样。当她第一天从沼泽的雾霾中诞生, 她就知道如果掠取生命力来让自己变得更像人类。
陆地在向她招手。
“咔嚓——”
墨犊萨的生命结束得极为突然。一声可怕的脆响,她的头颅便歪向一边,浓绿的血液从她的眼眶、鼻腔以及大张的嘴巴里涌出,在滴落到墨尔斯的手掌之前, 凝固成了玉石的质地。
女妖迅速石化。
李希震惊地看着这一幕, 下一秒, 整个沼泽像地震似的疯狂抖动, 那些清澈的池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涸, 露出遍布腐尸的淤泥池底, 如梦似幻的雾气散去,周围的绿植纷纷枯萎。
这才是沼泽的真面目。
“为什么突然杀了她?”李希看着那具青灰色的石像缓缓沉入淤泥中。
墨尔斯拉着他往远处走:“她太过贪心, 还想要通过控制基地的人来杀掉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誓约的链条, 他在那一瞬间感觉到了墨犊萨的杀意。
李希嘶了一声, 回头再次看了看女妖沉没的地方。难怪章行瑀这些行商都对女妖忌惮无比, 看墨犊萨就知道,真的是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啊!
他低头看手心的鳞片, 两片蛇鳞倒是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依然闪烁幽暗的光泽。
“首领!”
张叔一行人高声喊着跑了过来。
“刚才山谷突然地动山摇,飞过一大群嗜血蝙蝠,”他睁大眼睛看向两人身后的沼泽,“这——沼泽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章行瑀敏锐地察觉到变化,快步走到女妖沉没之处。他探究地看向墨尔斯:“是你干的?你杀掉了墨犊萨?”
基地众人纷纷倒抽一口冷气。
“糟糕!”章行珩反应过来, “女妖一死,她控制的行尸就不再受控制, 梵蒂冈的人岂不是很快就会追过来?”
这话一出, 在场的人都犹疑地看向墨尔斯。
张叔眼里闪过一丝黯淡。
“你故意的?”章行瑀质问他。
李希不忿地往前走了一步,被墨尔斯制止。
高大的亚裔男人立在那里, 缓缓地扫过面前的所有人。这些人是他的族人,在过去都是他肩膀上的责任。此时他的感觉是割裂的,对于这些人而言,他是一个消失了许多年不再值得信任的前首领,可是对他来说,记忆并没有中断。
“女妖虽然死了,不过失去控制的行尸威胁性反而更大,”他叹口气,“你们抓紧时间离开吧。”
章行瑀蹙眉:“你……为什么不解释?”
“你们已经开始怀疑他,解释有用吗?”李希忍不住讽刺。
人心就是魔鬼栖息之地。
“可是你明知道梵蒂冈在追我们,而且还是因为这个小子,”章行瑀指着李希,“为了他,你已经彻底成为梵蒂冈的走狗了吗?”
墨尔斯握紧李希的手,把暴怒的小个子拽进自己怀里,下巴顶着李希的头顶无所谓地笑:“对啊,我就是圣子大人的一条狗。”
李希翻了个白眼,仰头用后脑勺怼他。
“沼泽很快会彻底干涸,你们直接跨过沼泽就能离开,”墨尔斯抱着李希往后退了几步,和章行瑀对视,“我答应过给你交代,但想必你已经知道我变成了什么。”
章行瑀一瞬间就懂了,这人要离开。
“再见了,小瑀。”
墨尔斯抱紧怀里的人朝后仰面倒下去,在他们的身后,是沼泽中更深的一处水潭,唯一保留的水源。水潭深不见底,两人落入水中,几乎没有溅起什么水花,立刻消失在众人眼前。
“首领!”张叔惊慌失措地扑过去,水面平滑如同镜面,完全看不到水面以下的东西。他几乎立刻就想下水救人,被章行瑀拽起来。
“他们不会有事的。”他紧紧攥着张叔的胳膊,眼前闪过墨尔斯看向他的眼神。
墨尔斯到底想和他说什么?
他惦记的这两个人,此时已经潜入了更幽暗的水域。正如女妖所说,他们顺着水潭进入了一个地下隧道。
李希握紧手里的鳞片,嘴里吐出一串气泡。神奇的是,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呼吸,仿佛有源源不断地氧气从水中被送入他的身体。
他愣愣地侧头注视着带他往前游的人。
或者说,人鱼。
对方黑色的发丝如同雾气,顺着水流在两人身后摇曳,发丝缝隙露出一张俊美的脸。这张脸属于章行珏,但带上了人鱼的某种特质。
比如狭长的瞳孔,虽然拥有蜜色的皮肤,但表层仍然有一层质密的膜反着光,以及像金鱼尾鳍一样舒展的耳朵。
对方冲他龇牙笑,露出满口尖锐的细牙,看起来会让密恐患者崩溃。而他那条颀长又硕大的黑色鱼尾几乎要融入这幽暗的水环境,只在搅动水流时发出沉闷的响动。
‘说实话,多少有点吓人……’李希忍不住想。
墨尔斯眯起眼睛,勒住他的腰身猛地往前一蹿,如同水中的一道黑影一样急速掠过。
不知过去多久,也许有一个小时,李希从昏沉中精神一振。他发现周围逐渐明亮,从深绿色渐渐过渡到半透明的祖母绿。
头顶有光线!
哗啦——
墨尔斯带着他一头钻出了水面。
“咳咳咳!”李希咳嗽着,搭着他的肩膀拼命呼吸新鲜的空气。这可真奇怪,他在水下明明可以呼吸,仍然有种憋气到现在的窒息感。
墨尔斯伸手将头发捋开,发现自己的手变长变粗,长有尖锐的指甲,同时手指之间有蹼相连。他仔细打量指甲,发现这些深色的甲片上有细细的血管,竟然是有剧毒的。
他挑眉想到,这幅身体倒是不错,武装到了每一处细节。
“咳咳……”李希喘匀气,抬头打量四周,“这地方真的能通往外面?”
周围是一个巨大的洞xue,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在音乐厅一样绕梁三日回音不绝。洞xue的顶端太高,爬满了密密麻麻的藤蔓。刚才在水下时,他感觉上方有光源,可现在仰头找了一圈都没找到。
墨尔斯轻轻捂住他的眼睛:“你的感知能力应当很强,可以试一试。”
是吗?
李希怀疑地闭上眼,首先感觉到墨尔斯皮肤的湿滑,这种感觉超越了皮相,仿佛带他回到了西圣城那个水池。随后他穿过了人鱼的手指,飞向了洞xue的高处。
这个洞xue一半是礁石嶙峋,一半淹没在碧色的潭水中,那些垂挂的藤蔓像蛇类一样交缠在一起。他随意地从那层叶子旁飞过,闻到蛇信草的腥味,这是一种需要新鲜空气的卷须藤本,因茎叶蜷曲如同蛇信得名。
“有蛇信草!”李希拉下墨尔斯的手兴奋道,“就在最高的那个地方!”
找到了出去的地方,他们反而不再着急。这个幽深的深潭将他们的踪迹掩埋,梵蒂冈要想找到他们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
李希爬到岸边,小心地避开地上尖锐的礁石。他转身看向水中的人鱼,对方斜靠在礁石上,坦露出精壮的上半身,那条华丽的黑鳞鱼尾在浅水悠闲地摇曳,这一幕就像油画,充满了奇诡的美感。
“老鱼,我觉得你得上来晾晾干,”李希蹲着,垂涎地摸了摸他的胯骨,那里是人类皮肤和鱼鳞交接处,“我有种感觉,等你晾干尾巴就能变回人类的形态。”
大概那地方比较敏感,手指接触的地方抽搐几下,被人鱼警告地摁住。
“别乱动,我在水里能够储蓄力量。”
墨尔斯眼神倏忽加深,忍耐地用力捏他的手指,直到少年龇牙咧嘴抽回手,他才暗自叹口气。
“我们还去贝斯德吗?”李希跟着叹气,“我等于和莱娅的灵魂做了约定,一定要弄清楚诺玛的死因,找到那个大恶魔……”
他不确定自己如果失约会有什么后果。
“当然要去,”墨尔斯淡淡说,“不但我们去,章行瑀他们应该也会想办法甩掉梵蒂冈,去贝斯德和我们会合。”
李希不敢置信:“他都怀疑你还会去?”
“莱娅是他的情人,”墨尔斯伸手碰触他的下巴,抹去那里欲掉的水珠,“如果我出事了,你会放弃寻找真凶吗?”
李希不太喜欢这个假设,但这个假设让他立刻就代入了。换成是他,他一定会排除万难前往贝斯德,哪怕孤身一人。
“以梵蒂冈那些人的思路,贝斯德仍然是我们首选的目标。当然,他们还是会留人手以防万一,我们做些伪装就能解决。”墨尔斯沉吟,“关键看章行瑀,他大概会脱离大部分单独离开。”
未来还有各种麻烦在等着他们解决。
李希的思绪转了一圈,又想到了罗兰。他只希望神殿能尽快派人去解救西圣城,但危机解决以后,文卡马绝对不会放过老头。
在遥远的西方,四座圣城拱卫的中央神殿教区如同王冠上最昂贵的那颗宝石。
这座城市以白色和金色为主,在正午的阳光下,反射出足以驱逐一切黑暗和不祥的白光。到了夜晚,神殿最高处的灯塔发出万丈圣光,笼罩住整座城池,远处密林里的生物都不由自主地退缩回更深处,以免被灼伤。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展翅穿过神殿重重的回廊和立柱,从那些身着各色披祭的神职人员中间飞过去,一直一直往上,直到来到最高处的六棱花窗前。花窗的中间有个更小的六棱洞口,便于光线穿透,白鸽便从这洞口钻入,来到空旷的礼拜堂。
在这礼拜堂里竟然有许多白鸽,它落在同伴中间,大摇大摆地啄食地上的谷物。
“格雷,你应该先给我递信。”
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响起,洁白的袍角落在鸽群旁,鸽子们却没有受惊。来人俯身捧起那只带着灰羽的鸽子,从它的脚爪上取下精致细长的金管。
这双手布满了周围和老年斑,让人联想到死亡。不过它们的动作却很灵巧,飞快地拆开黄金质地的细管,从里面取出一张小小的字条。
“哎……”
伴随着悠长的叹息,声音的主人抬起头,眼睛蓝得极为耀眼,和他衰老的脸庞有种怪异的反差。
“冕下?”
马克西姆斯揉了揉眉心,把纸条递给守在旁边的圣骑士,“恐怕得劳烦你们过去一趟,西圣城被狼人和行尸包围,文卡马困在那里无法离开。”
圣骑士不由大惊。
“四大教区的周边,我们都有定时清理,怎么会发生围城这种事情?”
马克西姆斯双手垂下,松松地合拢。洁白的袍袖遮盖住大部分皮肤,只露出他食指上的权戒。他垂眸看着地上这群白鸽,喃喃自语:“是啊,好多年了……怎么会呢。”
第73章
这个世界充满了死亡和毁灭, 大片的原始森林为黑暗生物提供了栖息之所,而多年以前城市的道路,则渐渐被荒草侵占,直至消失。
为了维护主要道路的安全, 从马克思姆接管梵蒂冈开始, 他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每年数次派遣圣骑士以及梵蒂冈人员来往于这些道路。清理那些植物、路障倒在其次, 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沿路清理周遭的黑暗生物, 留下梵蒂冈的守护印记。
安全的交通才能促进商队往来, 如同血管中的血液缓缓流动,把物资带到聚居地, 人类世界得以茍延残喘。马克西姆斯当然不会自大地认为梵蒂冈就是救世主, 但某种意义上, 他确实统治了东大陆的三分之一。
现在他的治下却出现了意外, 本不该出现的变故。
“你带着骑士团尽快出发吧,”马克西姆斯叹口气, 面容因为忧虑显得更加衰老,“一定要查清楚狼人和行尸出现的原因。”
“是,冕下。”圣骑士很快离开。
马克西姆斯看向头顶的日冕女神,神像手捧日轮和月轮,教义中解释这两者代表光和暗,教众往往理解为正义与邪恶。然而, 真挚的爱情之中亦有算计,崇高的道德未必没有卑鄙, 而邪恶里偶尔也会开出善之花。
世间的事, 哪有绝对呢?
他慢慢朝外走去,从白塔下来时正好碰上梵蒂冈接济的孤儿。这群穿着白色麻料长袍的孩子迎面撞见他, 都吓得停下脚步,忐忑不安地行礼。
“冕下——”
除了最小的那个,孩子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明显的敬畏,或许畏惧更多一些。
马克西姆斯冲他们笑,从眉梢到眼角绽开的浅笑,带起一条条深刻的纹路,立刻将那份庄重肃穆化为了慈爱。
“午饭吃了什么?”
他俯身抱起了一个最小的小家伙,和对方明亮的浅褐色眼睛对视。
“豆子,肉肉……”小孩嘬着肥短的手指,含糊地笑。
马克西姆斯眼角瞥到那个大男孩紧张的表情,拍拍小孩的脑袋将他放下去,小孩果然笑嘻嘻地扑到那男孩的腿上。
他扯了扯嘴角:“去上课吧。”
孩子们迫不及待地行礼,然后脚步匆忙地赶去远处的日冕女神殿。那里有助祭会带领他们学习一些最基础的文化知识,等到十岁时统一进行选拔,资质更为优秀的将会进入神殿成为学徒,而剩下的则被安排去外城接受骑士训练,接受第二轮选拔。
他看了一会儿,转身继续走着,不免想起他的教子。文卡马小时候十分好学,虽然身份特殊,依然跟着梵蒂冈救济的孤儿们一起去上课,后来又去了外城。
马克西姆斯记得自己曾对文卡马说过,一个人的精力有限,得有所取舍。此外,梵蒂冈也没有过圣子加入骑士团的先例。
‘一定要遵循先例吗?我不可以做第一个人吗?’
这是文卡马当时反问他的话。
在马克西姆斯的印象里,圣子是一类重要但且模糊的存在。他从没有向自己这位教子强调过圣子的职权,因为他认为文卡马可以从梵蒂冈生活中自行领会这一点。
比如别人对他无比尊敬,哪怕他毫无贡献……比如他即便获得了人们的尊敬,也没有因此得到更多的权力。
文卡马很聪明,他很快就认识到了这一点,可是他并没有像别的圣子一样顺服,而是对自己的教父提出了质疑。
‘如果我变得强大,那么我不就变得更有价值了,更有地位了吗?’
这种骨子的不驯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啊。
马克思姆斯诧异不已。
不过那是他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这张小脸蛋,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文卡马和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很多事情因此而改变。
马克思姆斯笼着手朝西教区走去,那里分布着研究所和神学院。阳光直射,他眯起那双蓝得发亮的眼睛,苍老的皮肤却愈发显得透明,毫无血色。
他径直来到研究所,这里和西圣城的几处研究所不同,地面建筑物规整,地下还有更宽广的面积,光是研究员就足足有一百来人。神学和科学在某些时代并不分家,比如此时的中央圣城,也许最先进的生物研究就在这里了。
“冕下!”一名研究员跑来,胳膊还夹着厚厚的实验记录本。
马克思姆斯看向他身后的甬道:“884号样本怎么样了?”
“经过检测,胚胎已经着床,”研究员跟在他一侧,一边走一边汇报,“样本目前正在沉睡,唯一的麻烦就是靖子提供者……”
“有什么问题吗?”
研究员迟疑片刻,小声说:“样本不肯放手啊,再这么下去,培养池的水就要发臭了。可胚胎未着床之前,我们也不敢强硬分开他们。”
马克思姆斯摩挲着手指,渐渐回忆起884号样本的模样。
那应该算研究所里经过几代繁衍,外形最趋近人类的……人鱼了。
“另外提供者的哥哥刚修行返回圣城,”研究员声音低落下去,“我们不得不告知实情,他向我们索要提供者的遗体。”
马克思姆斯便知道他们的难处了。
人鱼是母系社会,一个小群落往往是由三条雌性人鱼和十数条雄性人鱼组成,虽然并非一夫一妻的制度,但雌性人鱼对伴侣的占有欲非常强。哪怕是经过研究所的数代繁殖,人鱼这种本能依然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因此想从样本手里夺回提供者,难度很大,也很危险。
他们走进甬道深处,穿过几扇厚重的大门,直接前往地下室。越往下走,空气里的水汽就越浓重,却并不像清晨落在草尖上的露珠,或者森林里包含氧气的湿润,是非常黏腻而冰冷的水汽。
夹杂着淡淡的鱼腥。
马克西姆斯慢悠悠地走着,不知从哪处通风口吹进来的风拂过胡子,他摸了摸手上的权戒,刺眼的光从权戒上发出,如果利刃撕碎了甬道里的昏暗。
研究员原本正滔滔不绝地介绍最近的成果,他被白光刺到,下意识遮挡的同时,突然看见空气中扭曲的黑雾,那些黑雾如同一条条黑色细长的鬼影在白光中翻滚,无数模糊的人脸拼命地往外钻,试图扑向他们!
“啊—————”他吓得大叫,差点摔倒在地。
鬼影张开黑洞似的嘴巴,无声地嘶吼,又像在哭嚎。但最终黑雾在白色圣光下败退,如果纸张燃烧的灰烬被风吹散……
研究员腿一软跪在了地上,浑身水淋一样。
“这——这都是怨灵么?”他这才意识到什么,低头看向手腕,灰色的探测器不知何时竟然已经粉碎了。
马克思姆斯沉默地重新合拢双手,权戒上的黑曜石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光泽隐约暗下去一些。
按理说怨灵这种东西在中央圣城无所遁形,偏偏最近越来越多,清理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源源不尽啊。
“最近提供者损耗如何?”
研究员擦着冷汗爬起来,嘟囔道:“您也知道……那些人鱼在发青期几乎是没有理智的,我们也想人为乾预,但风险太大了……难免……”
也不是每条人鱼都像884号样本那样,日常还有类人的意识,在人鱼看来,她们不过是正常交,配,谁知道水中的□□行为会害死人类呢?何况提供者往往还服用了一些刺激性的药物。
“走吧,我去看看。”
两人加快脚步来到地下室入口,打开门,里面是一个完全开阔的空间,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水池。这些水池的四壁都是玻璃。世人恐怕很难想象,这种末世前最常见的材料,如今集中在中央圣城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用来制作鱼缸。
从这里下去还有一层,专门用来观察鱼池。
地下室的四面则是一个个研究室,有些是普通的石墙,有些则使用了隔音玻璃。研究员们穿着统一的制服穿行在期间,周边不断地传来水花拍击的声音。
“冕下——”研究员递给马克西姆斯一副耳罩。比起西圣城沉重的头盔,显然耳罩就轻巧多了,不影响他们对话,但却能隔绝人鱼的次声波。
马克西姆斯戴上耳罩,目光投向远处的一个独立的水池,那里围了不少研究员。他走过去,研究员们纷纷散开,露出漂浮在水里的884号样本。
这是一条红色的雌性人鱼,算上鱼尾长两米四五,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她有一头绿色的水藻似的长发,在水中柔软地铺散开,上半身裸露,十分消瘦,鱼尾呈现晚霞的浓郁色泽,侧鳍和尾鳍和塞壬那种薄纱似的鳍不同,更类似于金枪鱼的尾鳍,线条锋利,随着水波缓慢沉浮。
她的五官与人类无异,唯一的差异就是头骨略显狭长,皮肤泛着淡淡的蓝色。
此时这条人鱼紧紧地抱着一具男性尸体,双目紧闭,鱼尾微微蜷缩。马克西姆斯认识这具尸体,不久前,他还在这个年轻人的带领下,旁观过884号样本的受精过程。
死之前,他是一名研究员。
给他带路的年轻人打了个冷战,也许是想到了同事的悲惨遭遇,他紧张地往后退了半步。
出事那天他在轮休,等他赶过来的时候,眼前的人已经被狂躁的人鱼裹挟到深水中,水浪翻腾,白色的泡沫遮挡住视线,而一直对交,配并不积极的人鱼却和对方抵死缠绵——
当然缠绵的结果就是他这位可怜的同事成了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因为一直没办法使人鱼安静下来,这样的意外又让研究员们恐惧,导致直到人鱼出现怀孕反应,他们也没能把同事的尸体抢回来。
马克西姆斯并不知情,他最近几年身体衰老得很快,病痛不断,研究所不敢轻易地打扰白塔。也是因为文卡马离开,他才勉强出来。
他对着人鱼沉思片刻,示意一旁的人用长棍轻轻触碰水面。
水面还未起波纹,一直沉睡的人鱼猛地睁开眼,抱紧怀里的尸体猛地翻身扎进水池深处,溅起的浪花劈头盖脸扑向众人,唯独马克西姆斯淡定地站在原地,带着腐臭的池水就像被无形之物阻挡,在他身前就溅落到地面。
就在研究员刚刚松了口气的时候,一道橙红色的影子极快无比地从深处掠来,眨眼功夫冲出了水面,朝他扑了过来。
“啊——”
“亨利快躲开!”
研究员纳闷地抬头,迎面正对上人鱼裂开的嘴巴,几排密密麻麻的牙齿夹带腥臭的风,他几乎能看见上面细小的带有毒液的血管,死亡瞬息而至,他却因为恐惧,连躲闪都做不到。
“米莉亚。”
马克西姆斯呵斥一声,戴着权戒的手拦在了研究员前方,人鱼便狠狠地咬合,牙齿穿透教皇的手掌。
“冕下!”
周围人都慌了,人鱼的牙齿是带有剧毒的!
马克西姆斯纹丝不动站在那里,手掌轻轻地扣住人鱼的脸。他很少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看884,对方那双暗红色的眼睛对上他,里面的仇恨令人心惊。
很快人鱼就松口,捂住脖子倒在了水池边,不断地从嘴里咳出鲜红的人类的血。
马克西姆斯这才想起来,米莉亚毒不到他,却会被他的血液伤害。
这是十分奇怪的血亲现象——人鱼的毒液无法伤害到她的血亲,血亲的血液对她们来说却是剧毒。这种现象在自然环境中少见,是属于实验室里的特殊产物。
那名叫亨利的研究员短短的时间经受了两次惊吓,一时之间只觉得心跳如雷。他迟钝地看了看在地上抽搐的样本,又看了看教皇冕下流血的右手,脑子里闪过曾经听闻的八卦。
据说教皇曾经和实验室里的塞壬有过后代……
难道是真的?
不光是他这么想,此时在场围观的众人,目光都变得复杂起来。
教区的研究所研究的项目的确以人鱼的繁衍为主,但提供者多半都是圣城外的流民。塞壬的外形可以说比大部分人类都要美丽,那有什么用呢?在世人眼里,仍然是动物,是怪物!
试问正常人谁会愿意与野□□合?
马克西姆斯低头看向脚边的人鱼,红色人鱼痛苦地咳血,鱼尾痉挛扭曲,不断地拍打着地面。她用全身在挣扎求救,显然并不想死,可她也没有试图去祈求老人,反而朝亨利伸出手。
亨利惊吓地缩回腿,眼看那只手颓然落地,虽然有尖锐的指甲和蹼,那仍然是一只小小的手。
不知怎的,他心中腾起些许不忍。
对,这毕竟是他一直经手的样本!
第74章
亨利突然清醒过来, 猛地爬起来冲同事大叫:“快点去取血清来!”
恐惧在现实面前也得溃败,他想起人鱼肚子里还有胚胎,顿时像要失去孩子的父亲,焦急地催促着医生。
研究员们脚步匆匆, 研究所的所长逆着人流挤过来, 见状差点昏过去。
“快!快把样本抬到观察室里去!”
他一看, 教皇的洁白法衣上都是血, 再次狠狠地倒抽一口冷气, 哆嗦指向亨利:“快——快给冕下包扎!”
“不用了。”马克西姆斯脸色苍白, 眼神晦暗。他用戴着权戒的手轻轻覆盖伤口,白色的圣光柔和散开, 密密麻麻的血洞肉眼可见地开始愈合。
亨利很少有机会看见这种神迹, 就像先前看见怨灵一样震惊。他不由地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毕竟如果人人都拥有冕下这样的能力, 世界似乎也不再需要“科学”。
马克西姆斯看他一眼,摇摇头:“神的力量需要信仰, 而信仰……已经越来越少了。”
人这种生灵,除非灭绝,如若令他残喘,繁衍生息,终有一天还是会走上相同的道路。他们改天换地,从大自然的崇拜者变成傲慢的造物主, 凌驾于所有生灵之上——这是刻在灵魂里的本能。
即便现在,为什么信徒们遍布大陆, 拥有力量的依然是少数人?
因为大多数人信的仍然是人。
亨利似懂非懂, 崇敬地望着老人:“那您的信仰一定非常虔诚。”
虔诚?
这词几乎逗笑了教皇。
马克思姆斯摩挲了手指上的权戒,黑曜石黯淡的光泽正在嘲笑这句赞美。教皇和主教们倘若没有各种圣器加持就无法输出神力, 他们与神明之间的联系比一张纸还薄呢。
不像那些神明造物……
他的目光转向那些大大小小的水池。虽然说大多数野生人鱼的智商还不如孩童,未开化且野蛮,但它们强有力的身躯,两套完整的呼吸系统,以及在寿命上无限的可能,都让这些生物有别于地上的一只蚂蚁,或者餐桌上的家禽牲畜。
如果再人为乾涉,则会诞生出更加可怕……更加完美的,塞壬。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成果。
马克思姆斯心里再次升腾起隐秘的渴望,几乎让他发抖。不过在外人看来,可能也只当做是老年人的四肢颤抖罢了。
同时,他又很痛苦。
“后面的事情你们处理吧,”他听到自己苍老的声音,“要小心看护她。正好趁此机会把那个年轻人带出来交给他的家人。”
面前的研究员脸上闪过恐惧,还有一丝物伤其类。
马克思姆斯并不在意,他离开研究所回到地面,伤口早就愈合,唯独法衣上的血显得十分刺眼。他迎着光返回礼拜堂,打算通过祷告缓解心里的情绪。
半个世纪前他绝想不到自己会乾出这些事情,桩桩件件都违背信仰和良心。可是时间这东西实在比恶魔还可怕,能够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他被各种欲裹挟,一步步走到今天。
甚至死亡都无法令他解脱。
马克西姆斯能感受到整个东大陆的变化,邪崇的势力越来越大,而日冕女神的力量则日渐衰落。十五年前他还能坦然地面对这种无能为力,毕竟他终究是人,人所能付出的不过就是几十年的生命罢了。
文卡马却认为这是一种逃避。
历任教皇权力交接的那段时间,相当于整个教区的巨大空隙。
光明与黑暗总是此消彼长,如果换作几十年前,黑暗总是不敌教区的,那倒也无妨。现在不同了,假如马克西姆斯去世,能够与他力量比肩的人,暂时还没有,那么在下一任教皇接过权柄前,中央神殿和四大教区将岌岌可危。
甚至教区还不算什么,东大陆那些人类聚居的城市和村落才会面临灭顶之灾。邪崇和黑暗生物会不顾一切从密林、河谷,从躲藏的地方钻出来,趁机入侵人类的地盘。
因此文卡马要求自己的教父振作起来,努力治愈疾病,与时间较量。
马克西姆斯不会把所有的责任都甩给文卡马,如果他内心没有动摇,没有贪欲,又怎会被年轻的教子说服?
衰老和病痛会消磨意志,把好人变成恶人。
他再次抬头看向日冕女神,总觉得那双雕刻得线条柔美的眼睛正盯住他,像毒蛇一样冰冷。
“罗兰老伙计……会怎么想呢?”他喃喃自语。
文卡马突然去了西圣城,这举动本来就不寻常,更别提还被狼人和行尸围城。罗兰和他早就有了分歧,经此一事,怀疑在所难免,但他怀疑到什么程度了呢?
他神经质地盖住自己的权戒,为心里一瞬间升起的恶念感到心惊。
此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密林商道上,李希正和墨尔斯提起罗兰。他们一人骑着一匹马,披着灰扑扑的斗篷,像行商一样在马背两边挂着筐子,盖布的一角露出野物的羽毛。
“贝斯德有希里亚那样的女巫吗?”
墨尔斯抬手拂开低垂的枝丫,免得刮到只顾和自己说话的某人,“如果你只想找人占卜,倒是有不少,但希里亚那样的可不好找。”
他语气平淡,“不是才问了女妖?”
李希小心瞥他一眼,见他神色平静,才道:“墨犊萨死了啊,万一她给西圣城外的同伙传递了什么信息,让别人给她报仇怎么办?”
他来这个世界没多少时间,但罗兰对他的意义不同。罗兰一直都知道他的存在,哪怕他身处异世,这让他心里很难不把对方当成可敬的长辈牵挂。
“女妖这种东西都是划地而居,也没有同伴意识,墨犊萨的死只会让她们有危机感……而且中央神殿派去的人也快到了。”
话是这么说……
李希蹙眉,他心里总是七上八下,文卡马那个狗东西还在城里,让他怎么放心?
“不知道贝斯德里的占卜师水平怎么样。”他打定主意要求一个心安。
墨尔斯当然不满他对教区的惦记,又无可奈何:“你还是先担心自己的性命吧,别忘了我们去贝斯德的目的。”
他们是去驱魔的,可不是游玩!
李希闻言握住垂挂在胸口的坠子,脸上出现跃跃欲试和忐忑不安两种矛盾的表情。
墨尔斯忍不住摇头。
“小鬼,我警告过你多少次,好奇心——”
“好奇心害死猫!”李希翻白眼,“千古名言我知道——”他拖腔拖调的,却因为年少并不让人讨厌,差点逗乐墨尔斯。
“我希望你保持警惕,甚至畏惧一点都不是坏事,”对方狠狠揉了揉他的额头,又顺着下来,隔着一层粗糙的布料,捏了他的脖颈,“贝斯德里的恶魔远胜过莱娅身上的附体,整个城市就是它的猎场,在那里你面对的不是一个可疑对象,而是一整座城市。”
李希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是因为墨尔斯的碰触还是因为他说的话。
贝斯德也叫商人之城,顾名思义,是东大陆最繁华的商贸城市。它位于一片地势缓和的平原,四周数条河流交汇,自然农牧业也发展得不错。
人们在这里生活要比在其它地方容易的多。
李希勒马停在山坡上,远远就望见高大的城门。和西圣城华丽充满宗教意味的城门不同,贝斯德的城门十分粗犷,由巨石垒成,城楼上插满了密密麻麻各色彩旗。
“那些旗子代表各个商行马店和驿馆,不用进去就能知道里面是否有自己需要的货源。”墨尔斯驾马停在他旁边,心里难免感慨,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来这里,贝斯德比他记忆中起码扩大了三四倍。
李希看着稀奇,这里似乎不分内外城,城外的平原全部都是一块块的农田,远远近近还有许多石头房子,如同童话。宽阔的城门道两旁栽种了鲜花和树木,车马和人群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这儿实在很接近他印象里城市该有的模样。
“走吧。”墨尔斯轻轻拍了拍他的马屁股,两人便驾马冲下了山坡,很快便汇入了城门道的人流里。
贝斯德在早晨和傍晚分别开门一次,方便那些居住在附近,只是进城办事或者贩卖鲜货的人。队伍并不是安静的,也并不太嘈杂。
“……我有三个月没来了,城门费怎么算的?”前面两个富商打扮的人并肩走着,他们的仆从牵着马跟在后头。
“涨了三成,唉,”另一人叹气,“生意不好做啊,不得不涨价。”
最先问的富商却拍拍胸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你是不知道啊,现在外头不太平,能有个安稳买卖的地方就不错了,没得挑!”
“你说的是……”
李希跟在后头听得津津有味,闻言凑到墨尔斯那边小声问:“咱们装作行商要交多少钱?”
他还有些常识,知道城门费也分不同类型,平头百姓和商人自然不同,而商人里也分行脚商和大商人几个档次,倒不算胡乱收费。
墨尔斯被他的气息吹得痒痒,眼里带着点笑意,低头在他的鼻尖上亲了一下。
“大约三分之一吧,没几个钱。”
他们这种和古代的货郎差不多,赚的就是个辛苦钱,买的东西也就图个新鲜。墨尔斯身材高大健硕,气质杀人不眨眼的,充个猎人十分合适,他们带的也都是一路在林子里猎到的野鸡野鸟野兔子。
李希打开随身的钱袋子往里看,莱娅给的金沙丢给了章行瑀他们,金币收在老鱼那里,自己这儿只有些散碎的铜币,数出六七个,也省的一会儿当众掏钱。要知道城门附近是偷儿最多的地界。
除了钱,他还有一个最担心的问题。
“我这样真的不会被认出来吗?”他探头试图看清城门外贴的那些布告,然而人头躜动,实在难以分辨,“会不会有寻人或者通缉令?”
进出城门必然要经过守卫检查,到时候他该如何遮盖自己的发色?
“放心,贝斯德不会让你脱帽子,也不会搜身。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别做贼心虚。”墨尔斯伸手把他的兜帽拉低,兜帽里还缠了缠头,只露出李希那张强生惯养的小脸蛋。
这话说的!
李希立刻心虚地拽拽兜帽。
“想赚钱的地方,自然不会像教区那样严苛,”墨尔斯低声说,“他们唯一防范的只有恶魔。”
啊这……
李希嘴角抽抽,所以说唯一防范的也没有防范住吗?
前方终于轮到两个小商队,只见两排守卫拿着眼熟的器具挨个检查商队的成员、马匹和货物。
他们手里的东西有点像低配版的金属探测仪,每扫过一个人,上面的石头就会闪过绿色光芒,扫了五六个人以后,那石头的光就渐渐黯淡,这时守卫便会从随身的腰包里掏出一块新的替换。
李希恍然,这大概也是炼金产品?上面的石头就是能源石。
他记得自己最早还是在汤姆那里看到过这东西,只是用在了“手电筒”上充当光源。
“下马!”
两名守卫来到二人面前,表情麻木地命令道。
李希赶紧翻身下来,十分配合地伸开手臂,任由对方胡乱扫过全身。这些守卫大概整日都做着同样的工作,如同他印象里的安检人员一样,区别在于这里没有微笑服务,于是守卫们都是一脸了无生趣。
“行了,去前面缴费吧。”
他们甚至都没有掀开看看筐里的东西,只要不含魔气就行。
李希心想,难怪被恶魔混进去,这世上多得是掩盖邪恶的方法啊。
两人牵着马步行入城,在踏进城门的那一刹那,一股强烈的阴冷的气息冲向他们。
“恶魔!”
李希眼神霎时凶恶。
第75章 (已修)
墨尔斯及时按住李希的手:“别碰它。”
它指的是李希脖子上的圣物, 那东西一旦激活,就会被教区的那群猎犬感应到。
李希缓缓地松开手,神情依然警惕。
他环视四周,人群密集, 各种声音汇聚在一起十分嘈杂。除了他们, 别人似乎都没有察觉这城市的上空正被一团淡淡的黑雾笼罩, 阴冷而不祥。
“它发现我们了么?”
墨尔斯目光平静地注视前方, 带着李希慢慢走着:“应该还没有。记住我的话, 提高警惕, 别和我分开……假如我们分开,哪怕只有一刻, 你也要小心。”
李希有点不安, 他抬头看看男人, 由于视线遮挡, 只看到对方坚毅的下巴。
“连你都可能被附体吗?”
墨尔斯握住他的手:“恶魔附体就是趁虚而入,谁也不能说自己毫无破绽。”比如他, 如果把他的心剖出来,很可能已经千疮百孔,而他的弱点是那样明显。
“我们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他观察了一下上方那层薄薄的黑雾,“你能找到这黑雾的源头吗?”
李希跟着认真看了半天,那雾气淡到几乎没有, 随着人流忽而吹散,忽而聚集, 但如果逆着流动的方向去远眺, 黑雾在这条长街的尽头是有浓有淡的,往右侧一方显然更加浓郁。
“右边!”他低声说。
贝斯德不分坊市, 四处都可开店经商,不过物以类聚,时间久了同类型的商家自然而然凑得更紧,有利于汇聚人气。比如直通城门的这条街,两侧最多的便是车马行。
如果想要住宿,则要前去城市内部,李希指向的正是旅馆最多的一片区域。他忍不住想到女巫酒馆惨死的莱娅,心里几乎要生出几分畏缩。
说实话,在那件事以后,他都宁愿露宿野外也不愿去住什么酒馆。
“这城里来往的总有驱魔队吧?至少也应该有驻城的日冕教助祭,竟然没有人发现?”
李希时不时瞥一眼黑雾,越看越感觉离谱,“明明这么明显!”
“也就是你看着明显而已,”墨尔斯叹气,“你还是习惯于低估自己的能力。”
民间的驱魔队都是东拼西凑起来的,成员的水平往往参差不齐。他们不像梅格丽手下那些沉默修士,兼具了战士和修士两种职业,一支队伍就足以守护一座百人的村庄,对抗狼人和行尸更不在话下。有时候遇到邪崇入侵,能遇到巡逻的梵蒂冈驱魔队真的是命不该绝。
这毕竟还是少数。
李希内心很纠结,他对梵蒂冈怀有深深的畏惧和警惕,总感觉那是一汪看不见底的死水,然而这世界妖魔横行,又少不了梵蒂冈。得用的修士数量远远不足,就是因为梵蒂冈尸位素餐,不在要紧的地方发展……
算了,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穷者不过独善其身罢了。
两人对外称是行脚商,于是便在一条街上找了一家门面狭窄的旅馆。
这间门面不过三人宽,上面的招牌摇摇欲坠,被两侧豪华的招牌挤到几乎看不到,门口也没有招揽住客的店员,甚至还远不如女巫酒馆有派头。
李希怀疑这是不是商队的落脚点之类的,但他侧头一看,墨尔斯满脸嫌弃,不情不愿地抬脚跨了进去。
“……”看来不是了。
他耸耸肩,牵着马等在外面。
墨尔斯很快走出来,脸色倒是好看许多。他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麻脸青年,对方无精打采地接过李希手里的缰绳,牵着马前往不远处的寄养点。由旅馆出面去寄养牲畜马匹,他们会得到相对优惠的价格。
“看起来还行啊。”李希这才走进旅馆“大”堂。
这间夹缝里的旅馆整体呈现长方形,往里走能看见尽头的柜台,以及柜台一侧的楼梯。除此之外就是柜台后头的一扇门。
地上铺着厚实的地毯,他们头顶有一盏华丽的水晶吊灯——积灰很多。
总体看来,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至少看着挺干净。
“欢迎欢迎,”身材矮小的中年老板挤在柜台后热情地招待他们,“马匹和货物交给我侄子,你们尽管放心!他每隔几个小时就会去看一下!”
随后他轻咳一声,满含期待地望着墨尔斯,搓着手问道:“客人们要住几天?”显然他认为墨尔斯才是付钱的那一个。
李希见状很不服气,亏这人还是生意人,明明钱袋在自己腰上挂着!
“他才是头儿,”墨尔斯抱臂冲着李希抬下巴,“你问他。”声音粗鲁不耐烦,一副胸大无脑的打手模样。
老板愣住,犹豫地看向李希。
“那……住几天呢?你们看样子头一回来,贝斯德可是东大陆最热闹的城市,吃喝玩乐样样齐全,总不能囫囵来一趟呀。”
李希其实也不知道住多久,他瞥了瞥墨尔斯,见对方事不关己地靠着柜台,胸肌在半敞开的前襟里挤出性感的凹陷,顿时无语。
“先订个五天吧。”他快速扫过墙上的价目表,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币,数出四十枚作为押金。
老板耳朵微微动弹,立刻摸清了李希随身有多少钱,一下热情许多。
“要带早餐吗?”他翻开面前油腻腻的簿子介绍,“你们两个男人出去吃一顿像样点的,起码也得花六七个铜币,五天加起来就不划算了……不如也在我这里吃,两个人一天加三铜币,花样多味道好,有家常的煎蛋血肠,也有咱们这儿的特色。”
他郑重强调,“早餐费用在最后一天退房时结算。”
这种规定也是贝斯德才有的,很多人进城时除了货物两手空空,等走的时候倒能赚不少钱,总归不至于赖账。
李希胡乱点头。
“你们要什么房型?”老板又问。
李希已经累了。
他怀疑地问:“还有房型——?”
中年胖子顿时不满,不过这种情绪里又夹带一点心虚:“我们这儿小归小,也有三种房型供你选择!单人单间不带卫浴,双人双床带卫浴,双人大床带小客厅和阳台——这只有一套。”
李希退到大街上抬头一看,这一排建筑天花板都很低矮,最高五层也不过像人家三四层。所以说那个豪华套房大概就是第五层那一间,有个只能容纳一个人的铁艺半圆形小阳台。
“就要这套。”墨尔斯看着外头沐浴在阳光下的少年人,开口说。
老板精神振奋,他就知道!花钱拍板的果然还是大高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