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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合光带人将这些交头接耳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迅速分开,将他们驱逐开来,黑衣人听他的示令,将失血过多而死的傅朝护在最中心。

林易走近傅朝,单膝跪地,将浑身是血的傅朝缓慢抱起。

林易没想到傅朝的身体居然这么轻,轻薄得如一片蝉翼,他无需使劲,也能稳稳托住他的亡身。

而事实上,傅朝明明身高体长,在一年前分明还是一个年轻活泼,健康有力,富有气势威严的睿智总裁。

“儿子!我的小朝!”人群中,傅朝的母亲金书书不要命地往里挤,她难以置信,不敢相信在林易怀里静静躺着已经死去的人是她最心疼的儿子。

“小朝!”金书书失控地要抓住傅朝,柳却西脸色悲伤,极力扯住金书书。

“我的小朝!”金书书拼命上前,握住傅朝垂死的手,冰冷刺骨的,苍白细瘦的手指,枯萎垂下,她的眼泪如倾盆,嗒嗒嗒砸在地上。

她好后悔当年将还是2岁的小傅朝送到白府寄养,如果没遇见白楚之,傅朝也不会顽固地爱上他,因为白楚之之死而伤心过度自残躯体,最后不顾他在世的母亲,执意寻死。

但是,没有当年的白楚之,又何来今日如此杰出优秀的傅朝?

因与果,死与生,她不明白为何命运如此捉弄人,她不懂这一切到底错在哪里。

“小朝,妈妈错了,我再也不逼你生儿子,你愿意爱男人就爱吧,你怎么这么狠心啊,你妈妈还在世,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妈妈当年生你,流了多少血,有你在,妈妈才有希望!小朝,快醒来吧,就当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好不好?小朝……小朝……小朝……”

金书书哭得撕心裂肺,爆哭的眼泪使她纵然平日如钢铁的心,也垮塌下去,沉入无边的哀伤与悲伤。

“我的儿子……”金书书颤抖的身体被柳却西抱住,她想起在小傅朝出生的那个晚上,她趴在床上,给刚出生还是婴儿的他擦拭小小身体的血。

她摸到小傅朝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还未睁眼的小婴孩好像有感应般,攥住她的手指。

那一刻,金书书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虽然小傅朝还不能张口说话,可她知道这个小小的婴孩将她认作妈妈。

生命如此富有神迹,金书书第一次找到比事业金钱更能给她希望与力量的东西。

当小傅朝第一次张嘴叫她妈妈时,她觉得人生在世短暂三万天,已经心满意足了。

傅朝聪明乖巧,懂事理智,所以金书书总是尽可能地满足他所有要求,他也很争气,认真起来,居然从小时候木讷自闭的小孩完美蜕变为执掌北都市一方的总裁。

现在,此时此刻,金书书再也不想去做什么傅氏集团子子孙孙的春秋大梦了,她只想让自己的儿子好好活着。

“傅朝!傅朝,我的儿子!……”

金书书心痛难忍,哭得晕厥过去,柳却西抱扶住她。

“却西,你将金总带回傅家公馆休息,傅总的事我和林易来处理。”庄合光镇定地朝柳却西说。

“好。”柳却西点头应允,现在场面太混乱,傅朝之死不知道该给北都市带来多大动荡。

庄合光携带不少手下人,护送林易离开。

他命人驱散围观叽叽喳喳议论纷纷的人群,将现场封锁起来,同时严格控制当地的媒体,禁止随意炒作。

林易将浑身是血的傅朝带到北都市最大的〖城南殡仪馆〗。

庄合光陪他一起。

城南殡仪馆的老板邵拙急匆匆上前迎接,将他们带到一个空旷的敛尸房。

林易轻轻将死去的傅朝放在泛着冷气的冰晶玻璃板上。

邵拙自然也知道傅朝的鼎鼎大名,得知他突然死亡,他吓了一大跳,他也不敢多问,只静静地站立于一旁,恭候庄合光的示下。

“我来为他清洗身体吧。”林易朝庄合光说。

“好。”庄合光手搭在他肩上。

“他死后的各种事,那就麻烦你了。”林易说,他依旧戴着墨镜,使人无法探测他的情绪。

庄合光轻轻摇头:“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将他清洗干净后,我们再商量安葬事宜。”

林易默默点头。

庄合光临走时,眼睛朝傅朝停留驻足,默然长叹一口气。

林易缓缓褪去傅朝的衣物,这样一副残躯,如断翅之蓝蝶,凋零之蔷薇,轻薄瘦弱,画满了自残的浓烈痕迹,千疮百孔,不忍直视。

邵拙端来热水与毛巾,林易为死去的傅朝擦拭身体。

“要不要我拿来一套新衣服过来给他换上?”邵拙惴惴不安道。

林易摇头:“不了,我回傅家公馆去拿。”

林易回了一趟傅家公馆,他熟悉傅朝的每件衣服,自从金书书将他从〖花朵之蓝〗调来给傅朝当生活秘书起,他全心全意服侍傅朝,听记他的每一句话,知晓他生活上所有的琐事。

林易拿来他常穿的黑色衬衫,黑色西裤,黑色皮鞋,回到殡仪馆,给他细细穿好。

“你先出去吧。”林易朝邵拙说。

邵拙默默退出。

房间里的寒气如霜,打湿林易的头发。他摘下一直戴着的墨镜,眼眶有被眼镜压的痕迹,他瞳孔漆黑,藏写摇摇欲坠的悲伤。

他凝视傅朝,好像他是睡着了,而不是死去。

他忍不住伸出手,摸傅朝的微曲褐色卷发,细细柔软的卷发,在手心里仿若富有生命里的蝴蝶,活泼明动。

这样一头与众不同的褐色卷发,和傅朝少年时代如出一辙。

他无力地蹲坐在地,黯然掉泪,想起了深藏于心的旧事-

位于北都市的东南地区有个非常独特的村子,离海不远,但也接近内陆地区,气候温润,氤氲南方一派的别致温雅。

这里的村子大部分人都姓林,矗立在村落正中间的连续的几座祖祠都是林字辈的先祖,所以这里被冠名为〖林家村〗。

林易的母亲也姓林,名字叫林美娟,生得一看就是南方小女人模样。

她乌黑的头发,系着花里胡哨的彩绳,骨架细小,蛇精腰,美如顾盼的黑色眼睛满含柔情。

她有一门极其独到的豆腐手艺,做出来的豆腐软嫩可口,入口即化,十分受欢迎。

她每天早早起床,到街集市赶早,出售她的豆腐,没过半个小时,便被手疾眼快的人抢光,后来的人再想买已经没有了,只能单脚一跺,表示可惜。

和其他摊贩摆摊差不多,林美娟每天都是流动摊位,虽然没有摊位费,但若是遇见下雨天,尤其是寒冬腊月这样的冷天气,冷得不得了,站在寒风中被风割脸的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她冬天不卖豆腐,改做其它的小生意,但是偏偏要买的人供不应求,所以有人建议她,让她租个门店专职卖豆腐。

林美娟淡淡一笑:“门店租金太贵了,划不来。”

那人解释道:“傻,你有个固定的门店,下雨湿不着,下雪冻不着,而且除了卖豆腐,你还能捎带卖其它的东西,你这么好的手艺,只卖早晨那一会儿太可惜了。我告诉你,一旦有了固定门店和招牌,也不用早起卖,有固定的大顾客,你开张可以吃三年!再说,你不是马上要孩子吗,你家里有个中风的婆婆,你老公一年能赚几个钱,老屋子马上要翻修,不都要钱吗,趁着现在年轻,得好好赚钱啊!”

林美娟被说得一动一动的,晚上和丈夫林志商量,两个人思前想后考虑了一晚上,最后决定要开店。

店铺位置不好不坏,同样的租金也算可以承受得起。

自从有个小门店,林美娟更加勤劳,不断钻研豆腐的各种做法,她原来只卖单一的蒸豆腐,花样太多不好携拿,现在有了小店,她还做炸豆腐,豆腐脑,豆膏,霉豆腐,天还没亮,她便在小店开始忙碌起来。

她给自己的小店取名为〖林家豆腐〗,小店不大,有个6-7平米,约摸可以摆得下三四个小桌子。

每天她的生意都是爆满,一到早饭点,挤满了人,她忙得晕头转向,但令她欣慰的是,钱包比以前鼓了许多。

因为她面貌姣好,又擅长做豆腐,因此她有一个美誉:豆腐西施。

除了正常来买豆腐的顾客,村里也有少量涎皮赖脸的痞子,在她闲时,到她店里,大手摸她的屁股,或者盯着她的胸部看。

林美娟抄起棍子将他们打跑,同时也暴露了她显而易见的身体缺陷,她的右脚高高踮起,一跛一跛,是个瘸子,跑起路来,别说身强力壮的男人,就是一般的小孩也追不上。

村里的女人因为自己的男人夸林美娟好模样,心生嫉妒,背后咒骂她,骂她是“骚狐狸”“搞破鞋”“烂逼”。

骂着骂着,这群疯狂妒忌的女人又暗自得意起来,想,人长得再美又怎么样,还不是瘸子,是个残废。

266 苦命西施

◎薄命如她,浑身伤痕。◎

林美娟因为这残缺的身体,在她母亲的逼迫下早早趁着年轻,与村里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结了婚。

男人名叫林志,是个水泥匠,平时不善言谈,沉默寡言,爱抽烟,不打牌,勤恳做事,也算老实。

她无法反抗命运,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安然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她懒得管村里女人背后的嚼舌根,反正没当着她的面叨叨,她眼不见心不烦。

她现在的主要精力是将这门小生意做好,将林家豆腐盘起来,多多地攒钱。

这天,店门前来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已经过了早上七八点钟的高峰用餐期,林美娟正在细细收拾屉笼。

她抬眼间,看到了这个人正站在自家店前。

她温婉地笑:“你要豆腐吗,还好还有一份。”

男人温和道:“要,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林美娟热情道:“顾客是上帝,我巴不得你多来坐坐呢。”

男人名叫孟敏,是林家村少有的外地人,年纪三十多岁,一个人,孤身地住在村子西南的最角落。

像这种孤家寡人,给足了村里女人交头接耳用作谈资的刺激,遗憾的是,她们费尽心力也没打听出孟敏到底是哪里人。

所以她们经常打着各种借口到孟敏家上门偷窥,他家不大,一个主屋,用来睡觉,一个次屋用来做饭,东西很少,她们注意到他的卧室里摆着一张柜子,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

呀呵,秀才一个啊!她们眯眼嘴斜,细细打量孟敏。

孟敏长得高,身体结实,长得也不错,见他快三十了还没有女人,这群爱搞事的村头妇女便热心又热情地给他介绍各种女人,不过都被孟敏婉言拒绝,至今他还是单身。

他深居简出,大家以为他是秀才,后来才知道他原来是个木匠,手艺活相当不错,做的书柜橱窗衣柜都很牢固且结实,偶尔也会雕琢一些手工品,拿到集市上卖。

他行事低调,除了接活,很少外出,别人刚开始还热衷于打听他的身世,后来见他冥顽不灵,也渐渐地淡忘他。

林美娟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腐端给坐在椅子上的孟敏,还给他拿了三张鸡蛋烙饼,一个煎鸡蛋。

孟敏疑惑:“我没点这些啊。”

林美娟笑道:“我早上给自己烙的,不小心烙多了,我刚刚热了一下,你就算帮我个忙,吃了它,免得中午我还得吃这个玩意儿。”

孟敏微微一笑:“那好吧,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林美娟忙着去收拾摆放的各种摊品,转过身,发现孟敏已经吃完走人了,桌子上放着钱。

林美娟摇头,因为孟敏给的钱,分明包含了鸡蛋烙饼和煎鸡蛋的钱。

唉!她深叹一口气,无可奈何。

孟敏这个人,林美娟不是第一次打照面,她刚刚嫁人的初期,曾被村里的女人邀着闯进他家,像个小偷一样,东看西看。

恰巧撞到孟敏回来,她不好意思,尴尬羞红了脸。

但孟敏却习以为常,任凭这群女人在自己的家东翻西翻,像看猴子一样看自己。

林美娟看到孟敏还笑呵呵地请她们这群女人喝茶。

她觉得这个人真不一样,换作其他任何人,看到自己的家被搞得乱七八糟,必然勃然大怒。

他居然云淡风轻,一脸平静。

就在这次偷偷窥测孟敏家的年底隆冬时节,大雪封山,天气非常冷,林美娟好心地给村里的老弱病穷送热乎乎的包面吃,她蓦然想到还是住着黄土泥屋的孟敏。

于是她脚踩泥泞的雪路,来到他家,敲了半天门,没人接,还好他大门没有上锁,她一推而入,走到里间卧室,看到孟敏冻僵在床上瑟瑟发抖。

她急忙上前摸他的额头,非常烧,她转身叫来村里的医生,来给他看病。

她见他的被子又单薄又破,于是将自己陪嫁的一件厚棉被给他。

孟敏打了退烧针,情况好转,林美娟素来热心肠,她想好人做到底,于是天天给他煮粥吃,烧热水,照顾他。

孟敏好了起来,知是她救了自己,连说好几个谢谢。

林美娟坐在破旧的椅子上,叹口气:“唉,老孟,你是我们林家村的一份子,也如我们的亲人一样,我们都不忍心看你一个人孤独终老,你长得也不错,也有手艺,现在攒点钱,做个好屋,娶个媳妇,不然以后生病了,谁来照顾你啊?”

孟敏眉间淡然:“嗯,我会考虑的,谢谢你。”

林美娟以为他听进去了自己的话,可实际是,孟敏还是孤身一个人。

真是头倔驴啊!她叹息。

林美娟的男人林志是个老实本分的水泥匠,镇里面有活干在家住,早出晚归,镇里面没事做,就跟着别人跑到县或者外市找活儿干,不回家。

因为是农民工,又是做这种水泥建筑的活儿,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卖苦力赚的钱只能攒到年底才给,有的干脆一年拖一年,最后打水漂,半毛钱都没有,全白干。

所以别看林志老实本分辛辛苦苦地干,一年到头白费力气,做的工钱只要到一半。

幸好林美娟很贤惠,能持家,平常除了照顾中风瘫痪的婆婆,也不乱用钱,靠着一个小门店攒下来的钱非常可观。

她和林志商量要将老屋推倒重做,老屋的墙壁缝隙都裂开来,一到下雨天,满屋都在漏水,连卧室的床上也在滴滴答答漏雨,大半夜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林志反对,说,全部推到重做还带装修太费钱,还是提议将漏雨的地方补一下,把屋里墙壁打白一点。

林美娟只好同意,其实她更想再做一个屋,虽然耗资巨大,不免肉疼,但是新屋可以住得更舒服、更久。

翻修比重做简单得太多,一个月屋里就新变样,看着整洁干净,林美娟还花钱将婆婆住的偏房也重新装修了一番。

她的婆婆名叫牛紫春,面相凶狠,刻薄狠厉,偏瘫在床,心情没有一天是好的,在屋里经常发疯似地大骂特骂。

瞧见儿媳妇花钱给自己装修房屋,她火蹭的一下子向嗓子眼冲上来,破口大骂,唾沫星子横飞:“你这个遭瘟的孽种啊!你这个败家娘们儿啊!我儿子赚的钱硬是被你嚯嚯完了,给我一个要死的老婆子装得这么白干什么?!老天啊!苍天啊!我儿子怎么娶了这样一个媳妇,真是造孽啊!……”

林美娟面对她的怒骂,习以为常,在她边骂边哼哼唧唧的时候,还耐心地给她擦身体,端屎尿,做好饭端给她吃。

她只当牛紫春在发疯,权当听不见那些糟心的话。

房屋翻修后,林美娟没过多久就怀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便是林易。

她的林家豆腐小店暂时歇业,她专心致志地照看儿子。

出了月子后,她头上裹着布包,衣服穿得极其臃肿,扯着一个凳子在屋门口晒太阳,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儿子喂奶。

恰巧有几个涎皮赖脸的男人经过,他们直勾勾地看着林美娟肿/胀发大的地方。

有一个人实在受不了,伸出手想要摸,林美娟身体骨子此时正弱,被吓一跳。

更为不巧的是,她的丈夫林志回来撞见这一幕,大为恼火,上前提起男人就开揍。

这些涎皮赖脸的男人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整天游手好闲,没干过苦力活,身体强健,又爱惹是生非,不是好惹的人。

他们反客为主,几个人围在一起将林志往死里揍,打得这个老实本分的男人找不到北。

晚间林美娟给他上药擦拭伤口,林志想到今天的耻辱,怒火中烧,提起虚弱还在恢复期的林美娟往地上一摔,恶吼道:“他妈的,你这个骚/逼,在哪里喂奶不好,偏偏在外面喂奶,你是不是故意要去勾引别的男人?!他妈的,老子打死你这个骚/逼!”

林美娟被他又是打又是摔,本来虚弱的身体愈发无力,连哭叫声都发不出来,昏死过去。

强撑她意志力的是还在襁褓中的儿子,她想,她不能倒下,她还有一个孩子等着她。

林志发完怒火后,倒头大睡,毫无负罪感。

林美娟忍着疼痛给儿子喂奶。

林易在林美娟的照顾下,逐渐长大。

幼时的林易,经常看到爸爸对妈妈拳打脚踢,他亲近温柔的妈妈,惧怕凶神恶煞的爸爸。

每次爸爸打妈妈时,他害怕得要命,抱头蹲下,紧捂耳朵,小小孩子的浅浅的眉头深深皱起,表情很难受。

林美娟默默承受家暴的痛苦,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林志要打她,只觉得他的脾气越来越暴躁,稍微不顺他的心意,他就掀桌子踢凳子,开始打她。

林美娟瘦弱无力,无法反抗,她黯然承受暴力的痛苦。

直到林易上幼儿园时,林美娟决定要将之前的林家豆腐小店重新开张。

没成想林志听了她的话,暴跳如雷,提起她的头发,一脚将她踢翻在地,吼道:“你他妈的你又想开馆子找男人啊你这个骚/逼!真的是犯贱,怎么你是嫌弃我没赚到钱养你?!你非得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废物,要靠女人养家糊口?!你安的是什么心?!你成心要让我出丑,是不是?!”

林志越说越气愤,大脚踩在她的大腿上,疼得林美娟冷汗直流,向他求饶道:“我错了,我再也不说这个话了,明天我就将小店转让出去,再也不卖豆腐了。”

林志打老婆的事,被街坊四邻传开,有的人为林美娟可怜,看她满身伤痕,为她感到不幸,有的人幸灾乐祸,想打得好,这个骚狐狸就该打死。

自此,林美娟不再是豆腐西施,而变成了苦命西施。

267 家暴之痛

◎幼小的他被他爸一扁担打到吐血。◎

自从林志不让林美娟再开豆腐店后,她一直在家专心带娃,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

林志每年干的苦力活是帮人家新屋贴瓷砖,满打满算一年大约能赚三四万块钱,除了一家人吃喝用度外,还要额外支出他老娘的病药钱,还有儿子林易的读书杂学费,勉强过活。

林志不打牌,不喝酒,喜欢抽烟和看手机刷短视频。

他在镇里做事,每天一回来将泥浆包裹的大袋子往地上拼命一摔,似乎肚子里永远有发泄不完的怒火。

“饭做好了没?!”林志恶吼一声,将在厨房里忙活的林美娟吓得胆战心惊。

林美娟不敢迟疑,将厨房里的菜急忙端出来。

林志像个发飙的土皇帝,双脚高高翘起,脱掉肮脏恶臭的袜子,扣完发酸发臭的脚的手,还要放在嘴巴里抿两口。

他习惯地从喉咙管里咔出浓痰,咔咔地往地上一甩,比绿头苍蝇还恶心,直看得人反胃。

林美娟虽然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但实在忍不住跑到外面不想看这样邋遢恶臭的一幕。

家里清净了一段日子,林易已经上了小学,林美娟在家里接一些缝纫的针线活,贴补家用,密密麻麻的刺绣,盯久了,看得眼睛生疼。

但再疼,她也得一针一线地缝下去,因为家里实在捉襟见肘,拮据度日。

她忧心忡忡地告诉林志说家里的米没了,林志哦了一声,一直没动静。

她才知道最近工地不景气,林志好长时间没找到事情做。

林美娟万般无奈下将自己的乌黑亮丽的头发给卖了,柔顺丝滑天生丽质的头发卖了大几千块,拿到钱,她第一时间买了米面油,还给林易买了小玩具。

林志没事做,在家闷得太久,又没有烟抽,于是逛到村头的小卖部买烟抽。

小卖部位于十字路口,交通便利,聚集着林家村大部分的无业游民和村里爱嚼舌根的老女人。

外面是卖东西的货架,里面有三四台麻将机几乎24小时不停歇轮流响,杂七杂八的人又吵又挤,时不时传出两三声“操!金顶!”“妈的现在换个位子!”“杠上开花!”“胡了!”

林志不打牌是因为赚的少,不敢打这种动辄就输两三百的麻将,把自己辛辛苦苦卖苦力赚来的钱,白白送给别人,那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可怕。

他吝啬,是因为无能,别说打这种对他来说如同割肉的麻将,就连在家,他除了买一些最基本的吃喝食物,其它的一毛不拔,什么也不会买。

他的妻子儿子母亲新年衣服的钱,他都不出,让林美娟自己想办法解决。

他趾高气昂只有一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不过他不打麻将,并不代表他不懂麻将,他反正也没事情做,想走到里间屋子看看热闹。

“哎呦,我跟你说,那林美娟那么好的美人坯子,给了林志做女人,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这林志,人长得不咋地,脾气倒很大,你们不知道,隔着墙壁,我都能听到林志经常打骂林美娟。”

“你们说说这老林是不是有点病啊,林美娟的豆腐卖的好好的,为什么逼她关店不卖,老子就爱吃她做的豆腐,又香又软。”

“呵,你是想吃她的那个豆腐吧。”

“是啊,那又怎么样,上次看到她喂奶的胸,我一晚上没睡着。”

“哎哎,打麻将就打麻将,老是扯别人干嘛。”

……

男人和女人滋滋冒油的说笑声,站在屋外的林志听得一清二楚,他怒不可遏闯进去,朝着里间的人吼道:“你们他妈的谁说老子是牛粪的?!你再敢想我的老婆试试?!”

刚刚夸赞林美娟做的豆腐的男人轰的一下子站起来,从麻将桌离开,顿时四台麻将机全部停了下来,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在睁大眼盯着他。

这个男人名叫林布,长得又高又大,五大三粗的体格,是林家村数一数二地痞流氓类的货色。

林布不屑哼了一声,向林志道:“你他妈就是牛粪,你家里不会穷得连块镜子都买不起吧,看看你这个穷酸样,你就是一个穷逼废物,老子就要想林美娟怎么样,你只会干瞪眼珠子啊。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他,干生气,这让林布更加得意,他嘴角咧开,笑得花枝乱颤:“明天你他妈的让林美娟赶紧出来卖豆腐,老子就好那一口!你再瞪我试试,你这个瘪三。林美娟是我们大家的,你一个人藏着干什么,哼,就你这要死不活的阴相,估计你那儿子还是别人的种。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的人跟着附声哈哈哈大笑,这把林志气得一张脸涨得瘪红。

他气得转身就走,背后还有嬉笑的刺耳声不断传来:

“看吧这就是一个只会窝里横的老东西,但凡他敢动我一根手指头,我就算他有种。”

“布爷,谁敢动你啊,他那种懒弦子,只会打老婆撒气。”

“我赌明天林美娟身上肯定又是青一块紫一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林志打不过人高马大的林布,于是窝囊地跑回家,看到让他火冒三丈的一幕。

林美娟正和一个男人说说笑笑。

林志不由分说,直接给了这男人一拳,男人是前来帮林美娟打衣柜的木匠孟敏,他觉得林志莫名其妙,眼神里全是疑惑。

林志破口大骂:“好啊,林美娟你趁我不在家,把男人请到屋里来通/奸,今天我要打死你们这对狗男女!”

孟敏长得比他高,身体因为常年做木匠,胳膊肌肉结实,他一把攥住林志的手腕,道:“你嘴巴放干净点,我是来做衣柜的!”

林志被他攥得发疼,在高大的男人面前,他永远窝囊,乖得如孙子。

待孟敏走了后,林志提起瘦弱跛着腿一瘸一瘸的林美娟,开始疯狂打她,要将刚刚林布和孟敏在他身上施加的耻辱,一丝不留地全打在这个哭泣在地上弯着身体的女人身上。

林易放学回来,他老远就听到从自己家传出的哭喊声,他飞快跑回家,赫然看到林志拿着一根扁担要向在地上缩成一团的妈妈打去,他脑子仿佛如炸开,抱住母亲的身体,极其弱小的身上狠狠地挨上猛烈的扁担一打。

“儿子!”林美娟顾不得疼痛,爬起来,将被打到吐血的林易抱在怀里,哀声哭泣。

“儿子,妈妈马上带你去医院。”林美娟忍着疼痛,将昏迷不醒的林易抱在怀里,边哭边喊,“我的儿子,你怎么这么傻!你还这么小,却要忍受这样的痛苦!是妈妈对不起你啊!”

当时天色已黑,林美娟一个人又是哭又是找路。

她感到天都要塌了,要是儿子出什么事,那她也不想活了。

正在她精神溃乱之际,一只手紧紧托住她的身体,沉稳的嗓音在她颅顶上方响起:“我带你去医院。”

来人是脸上被林志打得发紫的孟敏,他骑着摩托车而来。

“走,去县里医院。”孟敏将一件军绿色外衣披在林美娟身上,将昏倒的小孩林易放在中间,“你抱着我,我要加速赶时间,得尽快送孩子去医院。”

人命攸关,林美娟也顾不得许多,牢牢抱住他。

加速行驶半个小时后,孟敏带着林美娟来到县医院,孟敏将小林易抱起,给他送到急诊。

医生看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嘴角不断出血,马上安排给他诊治。

小林易先是被转到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后来经过医生的奋力抢救,才平安转到一般病室。

期间挂号、拍片、办理住院手续都是孟敏去办,他一直陪着林美娟。

见儿子情况转好,林美娟对孟敏感激涕零,直接在走廊外给他跪下,眼里闪烁泪光:“孟大哥,谢谢你!这次医院用的钱我记着,等我攒够了再还给你!我儿子这条命就是你救的!”

孟敏将她扶起,摇头:“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当年要不是你在风雪隆冬时节救了我,我现在哪能活着。钱的事先放一边,目前最重要的是孩子的身体。”

林美娟嗯嗯点头,跛着残缺的右腿,走向小林易的病房。

这个弱小却美丽女人一瘸一瘸的身影,让孟敏感到一丝难过。

林家村的人都知道林志经常暴打林美娟,他也注意到她胳膊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小林易被他爸一扁担差点打断气,从医院里回来后,林易和林志越来越生分。

林志自从听了上次麻将铺里的人乱嚼舌根后,对这个儿子疑神疑鬼,怀疑他不是亲生的,又不敢带他去做亲子鉴定,要是证明不是他亲生的,他的绿帽子不是坐实了吗,他将一辈子成为林家村的笑柄。

林易也不亲近他这个暴怒的爸爸,每次林志偶尔心情大好地招呼他过去,他面无表情,任凭林志对他说什么做什么,他默默听,不敢反抗。

现在的他还太弱小,他怕爸爸突然性的暴怒。

林易读完了小学,上了初中,他的个子长高了许多,只是身体极其瘦,远远望去,瘦如皮包骨,这让母亲林美娟看着着实心疼。

初中是住宿制,一周放一次假,每次林易回来,林美娟总会一大早就赶集买鱼肉,做好饭菜等他回来一起吃。

林易觉得这段时光安宁到不可想象,恍若一场短暂的梦,究其根本是压得他喘不过气的那个人不在,他的父亲林志跑到外省打工,年底才会回家。

林志不在,林易感觉家里温暖明亮,平时很少说话的他,在饭桌上也能和母亲林美娟谈些学校里发生的趣事。

【作者有话说】

存稿不太够了,先更3000+每天。后续等我搞多了,再日更6000

只有写这个部分时,隐约唤起某种我潜意识的惧怕。

不知道有多少女性在这种废且无能的男人的拳脚下苟活?

今天看到到某种言论,说要把女人分为能生的和不能生的,简直再次刷新了对这种男人的底线。

大部分都是正常人,我也从来没有享受到所谓的女性特权,还要把我来进行分类?那也应该把这种男人分一下类别,分为废物和winner。

都什么年代了,女人在这种SM的恶臭男眼中,还是一个生育工具,就这种言论,还是一个所谓高等学府的人嘴里说出来的。

他妈的,有本事这种垃圾男一辈子别碰女人,再来叫!

实在有点气,忍不住bb几句。

就我所见,现在许多女孩子都很正常,且优秀自力更生,自信大方,勤奋刻苦,善良平和。

记得有一次坐地铁,我患了小感冒,忍受不了一直蹲着,因为没位置坐,后来一位女性牵起我的衣服,把她的位置让给我坐,我是一个泪失控的人,当时就蒙着帽子感动哭了起来。

大部分女性天然柔软且善良,这才是女性的辉光。

金书书独立自信,柳却西艳丽能干,傅宣仪温婉美丽,叶惜蓝清冷高雅,林美娟贤惠耐苦,虞深勤奋坚韧……

小部分的作妖代表不了大部分的我们。

PS:写道金书书那段时,我感觉自己要爱上她了,我个人偏爱这种刚强的女人……哈哈哈哈哈!

268 中考市状元

◎妈,我想让你早日脱离苦海。◎

林易对母亲林美娟说:“你离婚吧。”

林美娟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样的话怎么从自己的儿子的口里说出来。

林易小小的年纪非常沉稳,他脸色不变:“脱离林志,我不想再让你受苦。”

林美娟深叹一口气:“孩子,别胡闹了,离婚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你不能没有爸爸啊!”

林易冷漠又强硬道:“我宁可没有爸爸!”

林美娟呆愣片刻,也能理解为何林易对林志为何如此冷漠,但是作为他的母亲,她还是不想他没有爸爸,她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维系这个破碎的家。

林美娟不说话,她站起身,温柔地摸林易的脑袋,深叹一口气:“孩子,以后再说吧,现在你还小,你不懂没有爸爸的孩子,在外面多遭罪。”

林易本想继续说,但想了一想,还是止住话头。

在他的眼里,林美娟是一个非常称职的母亲,温柔贤惠,就是过了头,宁可遭受父亲的毒打,也不愿跳脱这婚姻的禁锢。

他不需要所谓来自父亲的庇佑,他只希望母亲不要再挨打。

林易自小沉默寡言,喜欢独来独往,他爱看书,闷头学习,小学起,他的学习成绩就很不错,一直是第一名。

上了初中,他更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遥遥领先,一骑千里,是雷打不动的第一名。

每周他放假回家,时常看到孟敏也在自己家,这个男人帮林美娟劈柴,或者抗煤气罐换气,或者帮忙一些其它的杂重活。

林美娟在林易每周回来的时候,总是很高兴,做一大桌子肉菜,专挑林易喜欢的,吃饭时,一直给他夹菜。

孟敏也在他家吃,林易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饭后,林美娟收拾饭桌洗碗,孟敏蹲在屋外吸烟,林易出来,将两个蒸红薯给他。

孟敏接过去,夜色下,他的脸色浮动,声音低沉,对林易说:“抱歉,我给你们添麻烦了。”

林易问:“你为什么道歉,我没觉得你是麻烦。”

孟敏笑道:“小孩儿,我一个单身男人在你们家吃饭,给你和你妈会带来闲话。”

林易少年时代的身体极其细瘦,但他说出来的话格外成熟,他黑色眼眸笔直地看向孟敏:“我读到过一首诗,有句话是这样的,‘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孟叔,别人爱怎么说是他们的事,我相信你的为人。”

孟敏手搭在他肩上:“好,那叔就先谢谢你了。”

林美娟系着围裙,催促林易洗澡早早休息。

林易点头答应。

屋外夜色渐深,孟敏向林美娟告别,林美娟嘱咐他:“红薯明天早上热着吃,不要吃凉的。”

“好。”孟敏答应,消失在夜色中。

林易初中三年踔厉奋发,勤勉学习,中考分数艳压群芳,一举拿下本市中考成绩的头筹,是让无数人羡慕的第一名状元。

他的数学物理化学等理科成绩均是满分,既有天分,又很刻苦。

这样的一件大事很快在林家村传开来,闹得沸沸扬扬,水火交灼。

本来一向平静人少、门可罗雀的林易家,动不动就有人前来打听虚实,问林美娟如何培养林易这样优秀的孩子,朝她要教育秘方,询问她抚育孩子的经验……

一时间,弄得林美娟忙得上气不接下气,光是应付这些来人,就口干舌燥,一天不得空。

县里面的一位副县长和镇里的书记,开车亲自将状元奖金送到林易家,并且与这位从小山村里走出的认真刻苦学习的学霸合照纪念。

这样大的排场,让林家村的人羡慕得流口水,当得知那奖金有50万时,有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嫉妒之心。

林易的父亲林志如狗闻见屎味,从外面赶回来,一回家就将那50万占为己有,一分钱也不给林美娟。

林美娟说:“我们给孩子办个升学宴吧。”

林志眉毛倒竖,吼道:“要办你自己出钱,告诉你,这50万是我的,要不是有我,哪有他这个b崽子!”

林美娟无奈叹口气,沉默离开。

林志在村里风光无限,他兜里揣着50万,又有一个状元儿子,哪个见了他不露出谄媚讨好的笑。

他逢人就夸耀自己多么不容易多么辛苦,才将这个无比优秀的儿子养大。

别人都附和,说,老林啊,以后你就享福了,林易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当个大官,你就是大官的老子,那日子,想想就润啊!

一番话捧得林志飘飘然,这些人互相使眼色,将林志半是推搡半是邀请,推进麻将铺,吹捧他,弄得他晕头转向,开始打起麻将。

一玩就是一天,他以前很少碰麻将,怎么可能打得过这些天天碰牌的老手,加上他们打得又大,不一会儿,林志已经输了1000。

打麻将和赌/博类似,越输越想回本,林志劲头上来,一直在麻将桌打到凌晨,输了整整一夜,三万块嘭的一下子没了。

林美娟拿出省吃俭用的钱带林易买些高中要穿的衣服,街上老远处有卖叫花鸡的,林易闻着香味驻足,林美娟说:“我们买一个烤鸡吃。”

林易摇头拒绝:“妈,我不饿,不吃。”

林美娟知道他是心疼钱,干脆说:“我想吃,可以吗?”

林美娟买了一只肥美的叫花鸡,快100块,老板跟她拍胸脯保证说是老家土鸡,原汁原味,秘料腌制,绝对好吃。

林美娟给林易买好衣服后,回村里,来到孟敏家。

她将买的熟菜,摆在外间屋的桌子上,招呼孟敏一起来吃。

林美娟给孟敏和自己斟了酒,举杯敬他:“孟大哥,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和小易的照顾,这孩子也很争气,我没想到他能考上状元。来,小易,给你孟叔敬一杯。”

林易举起装满啤酒的杯子,满怀感激地朝孟敏的杯子一碰,真挚道:“孟叔,当年你救我之恩,我一直记在心上。我马上要上高中,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我妈她身体不好,生活上的杂重活,还请你多帮帮她,多担待些。”

孟敏憨厚地笑:“我说你们母子真是一个模样雕刻出来的,怎么都那么客气呢。唉,小易,别搞得这么客气,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来来,坐下吧,吃饭。”

林易一饮而尽,拾起筷子吃饭。

一个想法在林易心里油然而生,他瞥了一眼母亲林美娟,又望了一眼孟敏。

吃完饭后,林美娟带着林易回到自己的家,屋里空荡荡,林志自从被人半是强逼半是勾引打上麻将后,一发不可收拾。

麻将铺提供吃喝,让他在这里玩得不亦乐乎,不知黑天白日,连自己输了多少钱都不知道。

林美娟管不了林志,反正一切随他,她忙着给林易收拾去高中的行李。

灯光下,林美娟见林易安静地坐在床边看书,眉间露出欣慰之色,但注意到他的手,腕骨暴凸,手指很细,太瘦了,又让她这个做母亲的感到心疼。

“儿子,你是第一次离家这么远,在外万事小心啊,不要和人发生冲突。不要太节省,吃点好的,你这么瘦,我这个做妈妈的看着实在太难受了。”林美娟握住林易瘦薄的手腕,满眼疼惜。

林易安慰林美娟:“嗯,好,妈,我会的,我已经长大了,别担心我,我上了高中,一定会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的,到时候你可以放心地和我爸离婚。”

林美娟唉声一口气,她如同温水里的青蛙,明明知道现在过得生不如死,却还是没有十足的勇气跳出这一洼烫水。

她如怯懦的老鼠,躲在阴沟里,默默地忍受,忍耐,忍气。

她不知道如果真的和林志离婚了,后果会怎么样。

……

只要现在的处境没有把她逼得无路可走,她还是愿意默默忍耐过下去。

见母亲出神,林易凑过来,将母亲的肩温和地抱住,安慰她:“妈,孟叔对你不错,我也信任他,你跟他在一起,我没有意见。”

林美娟无奈叹了一口气:“小易,以后再说吧,今天你早点休息,明天还得早起去火车站呢。”

林易点头:“好,妈,你也早点休息。”

林易作为本级市状元,被录取的高中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北都市诚德高中,这里面80%都是北都市的富人子弟,剩下的20%是从全国各市择优录取的中考市状元。

一旦靠学习成绩考入诚德高中,那么学费是全免的,每个月还有一定的助学补助,打到这些状元学生的银行卡上。

学校提供的机会非常多,比如参加竞赛,会有奖金拿,学习成绩如果拿年级前三,会发奖励,代表学校参加联赛拿了第一名,会发钱……数不胜数,舞台广阔。

同时,北都市诚德高中与市内高校都有合作,可以给学生提供参观展览甚至提前录取的机会,特别优秀的学生,学校会出资资助到国外交流研学。

这样财大气粗而又富有盛名的高中,对于北都市本地富人的孩子,可能不会放在眼里,但是对于林易这种家境困难,从小山村出来的孩子,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天赋很高,又拼命刻苦,靠着自己的努力与汗水,考入了这所高中。

269 逆光向阳

◎他站在逆光中,让林易记了一辈子。◎

林易被分配的班级是高一7班,一个班30人,教室很大,坐得很宽松,一人一桌。

任课老师都是国内顶尖教师,讲课简洁,通俗幽默,抓住本质。

林易觉得这些老师的水平比他初中的老师高太多,尤其是数学课,初中老师一分钟的解题硬是要花十分钟,而这里的数学老师,三秒钟一个题,又快又准。

所以他上课听得非常认真,全神贯注,笔记本记得满满当当,有时候自己的解题思路和老师的一致,他还会激动地笑出来。

像林易这样上课坐得板正,一丝不苟听课的学生,在班上少得可怜,屈指可数。

因为他是属于“穷人家的孩子”,而那些倒头在课堂上睡觉,或者缺席不来的空座位,都是“富人家的孩子”。

他没有这类富人家孩子自由自在的资本,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学习,奋进,希冀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将母亲救出苦海。

到了高中,他倍加努力,课下十分钟,他都会用在学习上,不会的题目请教老师,他天资聪颖,一点即通,老师也很喜欢教他。

第一次月考时,他拿了全校第一名,学校给他发了现金红包,他激动地将这个消息打电话告诉母亲。

林美娟连连夸他,让他也不要老是坐在教室里学习,也要交交朋友,出来活动。

林易嘴上敷衍答应她,但实际上,林美娟并不知道,这么多年,林易一个朋友也没有,他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习惯了。

他虽然此次学习成绩拿了第一名,但是和第二名只有一分之差,这和初中完全不一样,初中他的第一名可比第二名领先50分,给足了他安全感。

他回头一想也正常,毕竟又不是老家的小县城,而是国内经济第一发达的北都市,人才济济不是最正常不过嘛。

他告诫自己不能急躁,分数不过是表面,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才是重中之重。

林易在进入高中后,一直过着三点一线的紧张充实的生活。

学校为他们外地来的学生提供住宿,四人寝室,堪比大学的配置,非常大,空旷,有小客厅,有阳台,冰箱洗衣机空调一应俱全。

林易内心充满感激,因为学校免费提供住宿,不收取任何费用。

和他一起住的都是外地来的学习优异的状元或者某个科目天赋异禀的奇才,每个人按时熄灯,按时起床,互不打扰,素质高尚,井然有序。

如林易这般刻苦学习认真上进的学生,纵观整个学校,占比很少,大部分都是嚣张跋扈的富人子弟,他们不爱学习,顶撞老师,翘课逃课,上课不是玩手机就是睡大觉,其余的时间就是想找乐子玩。

林易的班上不乏这样的刺头学生,其中最爱作弄人的是以赵可尚为首的一伙流里流气的男生。

同是富家子弟都有背景的不好欺负,所以他的眼光落在了从遥远小山村走出来的长得极其瘦的林易身上。

赵可尚将自己的练习册丢给林易,命令道:“你给老子做完。”

林易疑惑,面对这个气势汹汹,双臂刺青,双耳打满黑色耳钉的高大男同学,他迟疑片刻,还是忍耐下来,不与他正面对抗。

他默默继续做自己的题,将赵可尚扔过来的练习册放在一旁不理。

“哎咿呀,尚哥,这个小玩意儿不听你的话啊!”又来一个富家子弟,神情猥琐,身体细瘦,穿着昂贵的黑白配色校服,不怀好意地盯了一眼趴在课桌上做题的林易。

“哼!”赵可尚被激怒,他大脚抬起,将林易的书桌踹翻,如山般高的书,洒落一地,凌乱不堪,“妈的,给脸不要脸,老子让你帮我做题,是给你脸,懂不懂,居然不踩我?!你算是什么东西?!一个土包子,穷逼!”

林易默默捡起书,将桌子扶起来,平静地看着赵可尚,问:“我帮你做题,你是不是以后不惹我?”

赵可尚见他乖乖听话,笑道:“当然啦,你要做得像我做出来的,我好向我爸妈交差,他们高兴,我就满意,自然不会再惹你了。”

林易只好模仿赵可尚的笔迹,给他做试题。

孙宜私下问赵可尚:“尚哥,你真的以后打算放过他?”

赵可尚轻蔑一笑:“呵,这才刚开始呢。”

以后赵可尚逼着林易做着做那,像训狗一样,将林易折磨得疲惫不堪,疯狂压榨他的学习时间。

终于有一天林易无法忍耐,拒绝他,这可惹得赵可尚大为不满。

林易道:“我是来学习的,不是给你当狗,让你随便使唤的!”

赵可尚满脸不屑,掐住林易的脖子:“你给我当狗,是我给你面子,不要不知好歹!”

林易被掐得喘不过气,他拼命挣扎,一脚踢在赵可尚的肚子上,这使赵可尚一愣,疼得下意识放开了他。

旁边的狗腿子孙宜马上开启护主模式,朝林易吼道:“你这个小b玩意儿,还敢动手,我叫人弄死你这个穷b!”

正在孙宜大呼小叫时,和他们一个班,也是诚德高中最爱打架的傅朝跑了进来,他不客气地踩在孙宜脚上:“你叫个毛,吵死人,上课铃都响了,你再挡我的道试试!”

孙宜见是傅朝来,马上如刺猬般缩起来,讪讪地回到座位。

赵可尚也不好和比他还刺头的傅朝打架,忍住怒火,回到课桌。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林易趁课间休息时间上了一趟卫生间,要出来时,门打不开,他瞧到门外有一双脚。

林易愤怒地拍门:“放我出去!”

拍打片刻,门开了,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将他围住,最中间的是脸色铁青、眼睛泛着红光的赵可尚。

赵可尚不由分说,上前一脚,将他轰的一下子愤恨地踩倒在地,其他的男生见状,纷纷东一脚西一脚,如密集的鼓点踩在他身上。

孙宜在一旁笑得眯着眼。

赵可尚打累了,开始抽烟,脸色冷厉地瞪视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林易。

“就凭你也敢打我?!你知道老子是什么身份吗?!你个不知道哪里穷旮旯里出来的小瘪三,臭穷逼!”赵可尚想到之前林易踹他肚子上的一脚,更为生气,眉毛倒竖,音量堪比嘶鸣的公鸡,“考第一了不起啊!?学习好又怎么样?!以后你还不是只配给我打工!告诉你,我白坐玩一辈子,你也赶不上我的一根手指头!你还敢不听我的话?!现在你尝到苦头了吧?!下次再跟我对着干,老子弄死你!”

林易被打得虚脱,脸上紫一块红一块,他的身体仍旧被这些男生狠狠踩住,动弹不得。

他呼吸艰难,肺都要被踩碎了。

听见赵可尚威逼的话,林易努力睁眼,凝足精神道:“我死也不会做你的狗!”

“好啊!算你有种,那我现在就打死你!”赵可尚将烟头狠狠按在他额头上,他紧咬嘴唇,绝不发出求饶的哀鸣声。

孙宜在旁猥琐地笑道:“尚哥,我有个方法可以治他的嘴硬。”

赵可尚问:“什么方法?”

孙宜道:“诶诶,男人和女人一样,后面都有个洞,我们找个棍子戳他一戳,还怕他不听话。”

赵可尚听完,和孙宜一起猥琐地笑起来。

孙宜趁手将卫生间旁边打扫卫生的拖把拿在手中,命令按住林易的男生:“给我把他的裤子给扒了!”

林易痛苦地挣扎,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受辱!

无奈他一个人势单力微,这些男生们将他的四肢牢牢按住,蛮横地脱掉他的裤子。

“不要!”林易看着一脸凶相朝自己走来的孙宜,拼命挣扎,眼里流出绝望的泪水,“不要!”

赵可尚冷蔑道:“现在知道求饶了?我告诉你,迟了!孙宜,给我好好捅一捅他!”

眼见孙宜拿着的拖把棍子逼近自己,林易痛苦地挣扎,绝望紧闭眼睛。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卫生间紧闭的门被猛的一下子踹开,一个人影站在逆光里,林易促然睁开眼,永远记得在向阳光里的傅朝。

孙宜被吓一跳,他回过身,看到是傅朝来,手下意识停止了动作。

傅朝双手抱在胸前,盯住赵可尚:“你再敢欺负他,别怪我的手痒。”

赵可尚也不是好惹的,他冷道:“你尚爷还要你来教训啊,你要护他,好,我连你一块儿打,别人都怕你,我可不是吃素的!”

两个人针尖对麦芒,空气冷得让人发颤。傅朝逼近赵可尚,提起他的脖领子,饱满灿烂的桃花眼,微微一笑:“那你可要使出全力哦,我正好没有练手的。”

赵可尚怒不可遏,一拳干在傅朝脸上,傅朝灵活一躲,反手架住他粗壮的手,勒住他的脖子,将他勾倒在地,赵可尚的身体狠狠地往地上一摔,牙齿磕在洗手台上,顿时鲜血直流。

孙宜吓得不能动弹,傅朝看向他时,他吓得快要尿裤子。

傅朝冷哼一声,将富有力气的赵可尚死死圈住,一只手伸进他的头发里,然后往上提,勒得他眼睛不伦不类,宛若变形的眯眯眼。

赵可尚朝孙宜吼道:“你们是残废吗?!只会干瞪眼?!给老子打他!”

孙宜只能硬着头皮带着这群男生围殴傅朝,孙宜身材如同细狗,浑身毫无力气,一下子被傅朝撂翻在地。

其他男生仗着人多势众,将傅朝围在一起,打得有来有回。

趁着傅朝被包围的空隙,赵可尚站起来,眼睛凶恶,使出全身力气打傅朝。

其他男生被傅朝打得慌不择路,赵可尚满嘴流血,傅朝的眼角也乌青一块。

270 他和他

◎他第一次见两个男生的手牵得那么紧。◎

和傅朝同一个班里的男生,名叫都弘,是傅朝的小跟班,见傅朝和赵可尚打得难分难解,你一拳我一拳,他想再闹下去恐怕要出人命,他眼珠子一转,跑到高三的教学楼找白楚之。

“楚学长!你快跟我来!有急事!”都弘气喘吁吁朝白楚之高喊。

白楚之将手中的课本放下,急匆匆跟上都弘来到高一的教学楼。

“小朝!”白楚之喊傅朝,傅朝回过身,听到哥哥的声音,嘴角虽然在流血,可见他来,露出灿烂的微笑。

他哼的一声,一脚踹在赵可尚身上,跑到白楚之身边:“哥,你怎么来了?”

白楚之叹一口气:“小朝,你怎么又和别人打架?”

都弘连忙解释:“楚学长,是他们先欺负人,朝哥才出手的。”

白楚之恍然注意到卫生间冰凉的地面上躺着一个男生,裤子还被扒开,他赶紧上前,将校服外套脱掉,盖在他身上。

赵可尚等人见白楚之来了,脸色惊变,慌忙地跑走。

北都市谁人不知白楚之是白家的大少爷?

白家,他们可惹不起。

白楚之见林易浑身是伤,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想将他扶起。

“哥,我来吧。”傅朝走过来,蹲下身体,吩咐都弘将林易抬起,放在他背上。

白楚之用卫生纸擦拭傅朝嘴角的伤痕,傅朝微笑温柔地含住他的指尖,白楚之受惊,急忙收回手,摇摇头表示无奈。

都弘在一旁浅笑。

被打得半死不活的林易,伏在少年傅朝坚实有力的背上,傅朝将他紧紧托住,顺着楼梯,背到校卫生院。

林易用仅有的清醒意识,感触到少年傅朝飘扬的微曲褐色的温柔摩擦感,仿佛有一只轻软的蝴蝶在刺挠他的脸。

林易苏醒后,看到自己的左手间挂上了吊瓶,他正躺在校医院的病房里。

窗帘没拉,他注意到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你醒了?”一声清脆的少年嗓音传来,都弘给苏醒的他倒开水。

林易知道都弘,但两个人并不熟,只是一个班的同学。

都弘打电话给傅朝报告情况,说:「朝哥,他已经醒了,我守在这里快饿死了,给我买一顿豪华大餐过来好好犒赏我啊!」

一刻钟后,两个身形修长的少年缓缓推门而入,都弘接过傅朝提的一大袋子东西,笑嘻嘻的。

白楚之来到林易面前,温声问:“你好点没?”

林易轻轻点头。

白楚之这个人,林易在还没来诚德高中读书时,已经知晓,他初中作为校级代表参加全国学科联考竞赛,曾见过他。

身着一身白色衬衫的白楚之,鹤立鸡群,熠熠生辉,实在太过于耀眼夺目,又加上他以满分的成绩夺得联赛第一,这让当时沉湎于学习同作为学霸的林易记忆深刻,很难忘记。

林易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传说中被奉为神的楚学长,恍若一颗温柔的明珠,一双含情的黑色眼眸,泛着如风的晖光。

“哥,这些天我让都弘在这里照顾他,保证他一定会活蹦乱跳的。”傅朝手搭在白楚之肩上,满眼笑意看着他。

“好,那就麻烦都弘了。”白楚之向都弘看去。

都弘受宠若惊,摆手道:“楚学长,你客气了,反正我也没事做,照顾同学也挺好玩的,哈哈哈!”

傅朝吩咐道:“要是赵可尚那群狗敢再来,你立马通知我。”

“得嘞,傅少爷!”都弘满脸高兴,很乐意听傅朝的命令。

他家里是个富户之家,家教很严,所以他很羡慕像傅朝这样自由自在的性格,任性,无拘,狂傲,不羁。

他主动接近傅朝,慢慢的,他跟傅朝混熟了,很愿意当他的小弟,跟着他东混西混,逍遥自在。

待白楚之和傅朝走了,都弘拿出傅朝刚刚买的饭,非常豪华,荔枝烤鱼,香嫩牛排,烤鸡腿,排骨肉汤,外加米饭和煎饺主食,还有三五瓶饮料解渴。

都弘心满意足,拿上小桌子,摆到林易的床上,笑问:“我喂你,还是你自己来?”

林易:“……呃,我自己来吧。”

都弘大口咀嚼饭菜,吃得满嘴流油,林易小口吃着素圆白菜和青菜下饭。

都弘将大鸡腿夹在他碗里:“别客气啊,生病的人正要补充营养,吃完了,再狠狠敲傅朝一笔,反正他钱多的是,快吃,别扭捏。”

林易说:“嗯,谢谢你,只是我现在胃口不太好,想吃点清淡的。”

都弘“哦哦”,笑道:“好,明天叫傅朝给我们买煲粥。”

林易住在校医院养伤的这段时间,赵可尚一行人没有来骚扰他。

同时学校也得知赵可尚对林易的校园霸凌行为,幸好没有闹出人命,也没有被人发到网上引发社会舆论。

赵可尚的家庭背景涉及军/方,学校对他也无可奈何,且这次不知为何傅朝和白楚之也掺和其中,白家学校更加得罪不起。

思来想去,学校决定还是低调冷处理。行政院长在林易痊愈那天,提着一大箱水果来看他,将一封信交给林易:“这是赵可尚的道歉信,他已经知错了,同学之间嘛,又是男孩子,脾气冲点,有点摩擦再正常不过。我一直知道你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很明事理,胸怀宽广,绝不会将这点小事记在心上,你说是吗?”

林易淡淡道:“嗯,都是小事,我不会记在心上的。”

行政院长对他这种回答非常满意,乐呵呵地拍他的肩膀:“好,为了补偿你,学校会单独给你补贴你的精神损失费,以后就不要再向任何人提及这件事,能做的到吗?”

林易神色倔强,随后黯然下去,默然点头:“我不会向任何人说。”

事后,林易的生活卡上得到了3000块的“补贴费”。

虽然身上还有些酸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好起来,他得抓紧时间学习,已经落下太多课程进度。

他出院后,一直担忧某一天赵可尚会来报复打他,特别上厕所时,他已经有了心理阴影,战战兢兢,左右环顾,生怕赵可尚猛然蹿出来对他拳打脚踢。

林易从小到大,体格细瘦,但神情倔强,喜欢独来独往,因他过于顽固的脾气和自尊自信的品格,加上十分优异的学习成绩,所以没有人欺负他,他走起路来,腰板直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胆胆怯怯。

傅朝在走廊上碰上低头走路的林易,一只手伸出拦在他面前,洁白的牙齿整整齐齐,笑容开朗:“放心吧,赵可尚那条狗已经被我打怕了,他绝不可能再欺负你,你别害怕,就跟以前一样,该做啥就做啥。”

林易抬眼间,傅朝已经如一阵风跑走了,落在他眼眸里的只有恍若快捷如小豹的少年身影。

所有人都知道傅朝是去找白楚之玩去了。

林易也在课间通过同学七嘴八舌的聊天中得知傅朝和白楚之那种若有若无暧昧不清的关系。

男生们不以为意,女生们眉飞色舞。

事实果然如傅朝所说,赵可尚再也没来惹他,来找他麻烦,他的生活又如以前一样,平静而充实。

唯一的一点小变化是,林易在做题做累伸脖子看向窗外放松时,目光会偶尔落在傅朝身上。

他望着傅朝匆匆离去,翩然如一只蝴蝶的美好少年背影,知道他是如往常那般找白楚之去了。

时光迅疾,夏季的校园蝉鸣声泛滥成灾,高大繁茂的香樟树摇曳身姿。

林易照旧窝在教室认真做习题,他眼睛瞥向窗外,教室外边楼梯转角处传来嘻嘻哈哈的嬉闹声。

是傅朝和白楚之。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在他眼中,他们两个少年美好如月,一个常穿白衬衫,一个常穿黑衬衫,关系亲密,举止亲昵。

他第一次见到两个男生手牵手,还牵得这么紧。

傅朝拉着白楚之在楼梯上嬉戏打闹。

傅朝倒着走路,白楚之提醒他:“别撞了头。”

傅朝朝他调皮地伸舌头,扮鬼脸。

白楚之不让他在楼梯上胡闹,遂尔阻止他,傅朝涎皮笑脸盯着他,说:“哥哥,你让我亲一口,我就不胡闹。”

白楚之:“……傅朝!你再说这种话我就生气了。”

傅朝哈哈大笑,将白楚之拦住,在他白皙的脸庞,如白驹过隙,轻轻啄了一口:“哥哥,现在不气了吧。”

白楚之将他推开,星目含怒:“你让开,你这个不讲道理的家伙。”

傅朝扒拉他的手腕,黏在他身上,张大无辜清纯的桃花眼卖萌,显得可怜巴巴的,这让白楚之柔软的心肠一动,语气也软了下来,手摸他的微曲卷发:“好啦,我真是服了你了,以后不准开这种玩笑。”

傅朝连连点头,表示答应。

傅朝继而蹲下身体,说:“哥,来,我背你。”

白楚之拒绝:“别闹,小朝,我自己会走。”

傅朝牵住他的手,将他的身体往自己背上一揽,背住他。

“哥,看我一下子下两个阶梯。”傅朝自信道。

“别,这样很危险!”白楚之劝阻他。

傅朝猛的一跃,有惊无险,平稳着地,白楚之可吓得不轻,要知道向下一下子猛跳本来就很危险,何况背上又背着一个人呢。

他挣扎着跳下来,生气瞪视傅朝。

傅朝对他做鬼脸,向前跑,白楚之在后面追:“小朝,别让我逮到你。”

傅朝在前面笑嘻嘻:“哥,快来追上我,你要是追不上我,晚上得去我家吃饭哦。”

林易不知道是不是被他们的笑声传染,也跟着嘴角上扬,默默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