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畿地界上,驿站的设施还是相对不错的。
当然,驿站的规模都不足以容纳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但赵淩作为太子伴读,洗个澡,在正经房间里睡个觉还可以做到。
等出了京畿之后,瞬间就变得不一样了。
还算平整的道路变得颠簸起来,就像是赵淩上辈子开车出省之后的高速公路给人的感觉一样一样的。
车队内每天修车的次数变多,不可避免地造成行程的放缓。
驿站的设施也是一个比一个差。
有几个驿站只保留了传递信息的基本功能,住宿的客房不能说没有,但就是大通铺,谁来了都是大通铺,要不就是睡马厩,好歹有个遮风挡雨的屋顶。
顾朻倒是不介意,还遥想起当年:“我们当年从凉州回京的时候被困的驿站也不大,还好我们那时候人不多。”
巩盛想起那时候,觉得还挺有趣:“别说,那时候我们自己磨的炖豆腐是真好吃。”
赵淩瞧了一眼驿站的情况,决定自己还是不凑这个热闹了:“我在车上睡。”
“你那车上能睡?”巩盛觉得赵淩的驴车是真的小,“要不还是跟我们挤挤算了,在外面没那么多讲究。”
“能。”他特意抓紧时间改的小房车。
巩盛不信,顾朻好奇,让赵淩演示怎么睡车上。
赵淩就把他们带去自己的小车。
轿厢已经卸下,除了两个轮子支撑之外,前面还多了两条腿。
轮子的后面用木楔子卡住固定,小车停放好之后还算稳当。
轿厢的座椅安排在一侧,另外一侧是一张台面。
赵淩把座椅下面的板子展开,放下床腿:“喏,这不就成了一张床了嘛。”
小是小了点,但他和抹布两个人(?)睡够了。
台面不仅卡着抹布的猫窝,还卡着一个小小的炭火炉子,可以烧点热水,煮个白煮蛋什么的。
嗯,鉴于路面的颠簸,只能停下来的时候煮。
“咦?你这还挺好的。”巩盛征得赵淩的同意后,上去试着躺了一下,发现自己完全能躺得下。伸手划拉了一下,边上还有富余。
来福梓萱和常威常禾出来的一路就是睡在驴车上。
他们的驴车没有赵淩这边的台面,能够睡下两个人。
太高的床铺下面能放下很多东西。
嗯,常威和常禾兄弟俩睡得比较挤,不过也好过扎营住帐篷。
他们四个半人(赵淩算半个)轮流驾车,中间还能有个人在车上休息。
大锅饭比较粗糙。
来福去把今天的饭食领了过来,从车上搬下两个炉子。
常禾袖子一撸,就快手加了鸡蛋葱花,炒了一大锅蛋炒饭,又煮了一碗菜汤给赵淩。
赵淩把和菜汤一起煮的鸡腿捞出来,撕成小条放进猫碗里,还往里面放了个鸡蛋黄。
他们把三辆车靠墙围了一小块地方,在里面摆了桌子吃饭。
来福说道:“明天路上应该能经过集镇,我们可以进去买点菜,说不定还能买到鱼。抹布这几天都没吃到鱼,肯定不高兴了。”
赵淩心想抹布才不会不高兴,他天天晚上给它煮玉米加餐,比吃鱼还上头。
抹布一听到关键词,立马跑到来福跟前,仰头:“喵~”
来福摸了摸抹布的脑袋:“对,抹布保佑,我们明天能够买到鱼。”
抹布:“喵~”
赵淩吃完饭,准备带着抹布去遛弯:“怎么让抹布保佑?”
来福又摸了抹布一把:“抹布已经快十二岁了,我瞧着好多人家养的狸奴也就四五年光景。抹布一定是狸奴仙儿。”
“咦?”赵淩都没意识到抹布的年纪。
也对。
抹布是他三岁不到点的时候养的,今年他虚岁都十五了。
他看着溜光水滑的滚地锦,完全看不出一丁点老态,突然把抹布抱起来举高高:“抹布是狸奴仙儿,能长命百岁!”
抹布扭了扭:“喵!”
“嘻嘻!MUA!”赵淩抱住抹布亲了一口,“走,我们去遛弯。”
抹布扭了两下,被赵淩放到地上,跟在赵淩身边走。
梓萱立马跟上:“四郎,等等,我陪你一起去。”
赵淩没阻止,却说道:“我就在边上转转,总共就那么点地方,不会乱走的。”
梓萱笑道:“我也是吃太饱了,出来转转,消消食。”
驿站地方太小了,队伍中大部分人都在驿站外扎营休息。
这时候他们也都吃完了饭,正在活动身体,准备休息。
他们可不像赵淩这样能够坐得还算舒适,无论是骑马还坐车,一天下来都很累。
最近驻扎的驿站都在城外,前面已经能够看到淡墨一样起伏的山脉轮廓。
第二天队伍经过一个集镇的时候,李奉让人采买了大量的食物:“明天开始就要进山了,赵四郎也可以多做一些准备。”
他们这一行比不上真正的行军,但人也是有数的。
军中伙夫会准备赵淩和他随从们的饭食,但不会准备那只顿顿吃肉的狸奴的饭食。
“多谢李少保提醒,我这就去准备。”赵淩说完,背着猫就去逛街了,身后当然带着自己的一溜人。
没一会儿,巩盛也跟了过来。
赵淩奇怪:“你要买什么?”
巩盛呲呲牙:“伙夫舍不得放油放盐,吃得寡淡,出来买点油盐。”
实在不行,他就只能学赵淩这样开小灶了。
其实顾朻也吃一样的东西,伙夫做的饭食算不上精细,但已经相当不错了。
只是巩盛本来就口味重,所以才会嫌大锅饭清淡。
赵淩开小灶,纯粹是他挑食。
他不喜欢吃乱乱的一锅乱炖,或者一锅乱炒。
再说现在也没个猫粮什么的,抹布的饭每天都得做。他们还得自己烧水洗漱。
反正现在有条件,他也不需要通过同吃同住来表达对待军士的关爱,顾好自己就行。
经过这一路,来福已经很熟练了,到了地方就开始采买必须要的物资。
主要是看车上能不能装得下。
哪怕驴车经过改装,能够装的东西不少,驴子的体力也得算着来,不可能真的把驴子给累坏了。
嗯,驴子走了一路,好像是越来越精神了。
尤其是两头新买的驴子,毛都亮了。
应该是他们的驴吃得好吧?
瞧瞧每天都鸡蛋黄豆糖块盐的,吃得比人都好。
因为要算计着下一个宿营地,能够给他们停留在集镇上的时间有限,队伍很快就继续前进。
这一次,赵淩能够很明显感觉到上坡。
这种坡,和他回老家泸阳县时候的坡完全不一样。
从泸阳县到象州那一路的小山坡,马车一天就能走完。
而这里的坡,他们走了整整半个月,才感觉到地势变得略微平缓。
顾朻的马车已经安置在最近的一个驿站里,山路太窄了,马车的宽度没法过去。
山路最窄的地方,赵淩的驴车都不得不压扁了走。
队伍的前后注意到,都感到非常惊奇。
只是这会儿他们在队伍中间,前后都有人在有序前进,山路也太过狭窄,不好停下来细看。
赵淩背着抹布走在自家小队的前面,见前面的人频频好奇回头,笑道:“本来就是两块板子拼起来的,中间装了个合页。”
这种变形家具就是对五金件的要求高。
他和工部的匠人们熟悉,让他们帮忙打几个没什么问题,就是价格贵。
加班加点打造,价格更贵。
当然,质量也没的说。
他们继续走了五天,终于进入了梁州地界。
梁州的府城非常靠近边关,或者说,梁州府城本身就是一座边塞。
顾朻一行人到达梁州城外驿站后,就停下休息,派人正式通知梁州知府和边军两方。
等第二天,他们才换上官服摆开仪仗,在一片肃穆中进入梁州城内。
赵淩没有官服,就换上了一身礼服,坐在车里,透过车窗打量梁州城。
梁州城显然没有神都繁华,也比不上象州府城,但瞧着街道干净,而且花很多!
街道上到处都是花团锦簇。
周围老百姓看向这么一支队伍的眼神中并没有惧怕,只有好奇。
赵淩也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偶尔视线对上,对方都害羞地低下头。
赵淩心想:本地百姓是不是都有些内向?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三姑姑 问就是艰难
赵淩跟随着太子一行人入城, 之后自然是公款吃喝。
饭桌上有一些本地特色食物,譬如说各种花。
这个季节在神都正经绿色叶子的蔬菜可能才刚刚上市,这边已经遍地都是菜叶子。
赵淩这一路上不缺肉蛋奶, 就是缺菜。
他都被逼得晚上偷摸着掐空间里的紫云英尖尖给自己烫着吃了。
桌上的水果拼盘更是丰盛。
作为太子伴读, 赵淩坐的位置不算靠前, 但也不算离得太远。
漂亮的少年加上漂亮的猫, 脑袋凑一起, 全都细嚼慢咽姿势优雅,却没停过筷子。
别人在这样的场合都是交际为主, 谁真在乎那些吃喝?
可赵淩年纪小,跟谁交际都轮不上他。
他身边的一名本地官员就好奇了:“敢问小公子是?”
赵淩放下筷子, 拿起帕子擦了一下嘴,才拱手道:“我是太子伴读赵淩, 跟随殿下来见见世面,不用在意。您是?”
这么小的太子伴读?
年纪已经有一些的官员有些惊讶, 见他说话随意, 倒是想起几分自家的孙子,也笑道:“我是梁州长史穆永昌。”
咦?这人跟他便宜外祖父一个官职。
赵淩有了一些好奇,正好也吃得差不多了,就跟穆永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不聊学问, 就从今天吃的饭菜开始说起。
“梁州气候温暖, 好多我以前没见过的菜,竟然还有很多花能吃。”
穆永昌笑容中有些感慨:“确实。不过本地多山少水,粮食种植艰难。普通百姓缺粮, 才能想出吃这些花朵树叶,日子着实艰难。”
“多山我一路过来是见识过了,少水是怎么个少法?”
“几个月不下雨是常有的事。兴修水利也艰难。”
接下来的对话差不多都是赵淩问什么, 穆长史就答什么,结尾都是艰难。
总结两个字——打钱。
赵淩心想自己绝对不能暴露老父亲户部侍郎的身份,不然怕是有人天天追在他屁股后头要钱。
他也没法从户部直接批钱啊。
赵淩抱着抹布,表情严肃。
宴会结束,接下来他们得休息一两天。毕竟连续奔波了那么长时间,人和牲畜都受不了。
赵淩就去走亲戚了。
来福上午去投的拜帖,本来约的是第二天去拜访,没想到中午不到周知府家的马车就到驿馆来了。
周知府家的二公子,赵淩的三姑父周毅亲自来的。
赵淩还在床上睡懒觉呢,听到三姑父来了,赶紧跳起来,踩着拖鞋就出门,人都没看清,看到个陌生高大的中年人就喊:“三姑父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好!”
说完,他就又跑回屋里。
抹布跑出来,对着周毅歪着头:“喵?”
谁能拒绝一只歪头的小猫咪呢?
周毅有些犹豫,慢慢蹲下,试探地把手伸过去:“……喵?”
抹布一下就抬头蹭他的手。
周毅眼睛一亮,内心尖叫:它让摸!
等赵淩洗漱完出来,从一个乱糟糟的漂亮小子,变成一个漂亮的贵公子的时候,周毅已经和抹布混熟了。
周毅看着这个侄子,就像是看一只大号的抹布,眼中充满欢喜:“想着你今天应该没事,我就过来了。正好回家一起用午膳,你三姑姑一直念着你们,你好好跟你姑姑说说话。”
赵淩让来福和常威装好礼物,跟在后面,自己坐上马车说道:“前年我和大哥回乡科考,本来想着正好来拜见姑姑和姑父,没成想错过了。回去和爹娘说起,我爹也念了许久。”
他伸手过去,想把抹布抱回来,见周毅下意识避让了一下,疑惑:“我的抹布。”
周毅已经学会挠猫下巴了,笑眯着眼睛:“它叫抹布啊?这么漂亮,怎么不起个好听点的名字?”
“抹布小时候丑丑的一小团。”
好听难听都是自己的崽!
赵淩突然觉得这个姑父不像个好人,像那些觊觎他猫猫的坏人。
等马车到了府衙附近的一个宅子,赵淩一下车就看到有个很面善的妇人等在门口,完全不用介绍,直接就叫:“三姑姑!”
赵英娘是个看着就很温柔贤淑的妇人,只有一双剑眉显出一些英气,保养得很好,瞧着像三十岁的样子,见到赵淩就笑:“可算是见到咱们家石狮子了。”
“噫——”赵淩明显愣了一下,“爹怎么把这个也跟您说?”
臭爹,自己菜鸡抱不动他,就给他起外号,还写信蛐蛐他。
幼稚!
兄弟姐妹五个人,赵骅跟自己这个三姐姐的感情最好,平时书信往来最多。
赵淩经常看赵骅写信,其实不太清楚赵骅究竟写给谁,也不知道他平时给谁寄东西。
毕竟赵骅外放的属下、师兄弟很多。
赵英娘笑呵呵打量他:“你爹可没跟我说,咱们家淩儿长得比他年轻的时候还好看。”
“那~是。我肯定比我爹强。”保佑他千万别长残,万一考试成绩差不多,到时候他还能刷脸当探花。
赵英娘乐得不行,拉着赵淩进屋:“走,先用膳。你几个兄弟都在上学,等他们下了学再认识。”
赵英娘准备的午膳很丰盛,有两道菜还是她亲自做的。
赵淩吃得最多,并不是多精细多好吃,单纯是家的味道。
赵英娘看得很高兴。
等用完午膳,周毅才带着他在家里转悠,指着院子说道:“后衙太小了,家里人口多,我们就在外面另外租的房,稍微能住得宽敞些。”指了指一个方向,“喏,那里就是衙门,过去就几步路。府衙隔壁就是县学,你几个表兄都在那儿读书。”压低了声音说道,“米尚书,现在也在县学。”
米尚书在县学当然不可能是教书。
他现在这个身份,都不能被叫米尚书,只能被叫做米老头。
周毅这么称呼,是对米尚书的尊重,也是私底下跟赵淩这么说。
赵淩好奇:“姑父给米爷爷找了一份县学的活儿?做什么的?我能见见他吗?”
周毅笑眯眯:“他在管藏书,里面清净。”又指指家里的一个西北角,“喏,那个跨院就是给米尚书住的,等你表兄们下学了,他也差不多回来了。现在对外就说是家里院子多住不完,赁了一间出去。米尚书岁数大了,军中艰苦,还是别去受罪了。倒是我们家占了便宜,白捡那么好一个先生。”
“这样最好。”赵淩听他说得轻松,其中可不那么简单的一件事。
米家毕竟是充军的犯官,真要查起来,周毅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吃挂落的。估计单独搬出来租房,也有这其中的原因。
万一出了事情,也不至于连累家里其他人。
周毅带他去书房,赵英娘让守院子的仆从退开,等周围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才说道:“我本来是想把米大郎和米郎中一起弄出来的,但是米大郎和米郎中不愿意,只让我把米尚书带了出来。我在军中疏通了一番,米大郎和米郎中都是有大才之人,军中缺文吏,如今米郎中跟在余将军身边。”
余将军就是镇守梁州的将军。
能够跟在余将军身侧,那在军中至少安全无虞。
周毅感慨:“我本来是想给他们安排都个轻省点的活计,可惜只有一个文书缺。如今米大郎调去了养马,我每旬去看他一回,倒是把马养得非常不错。米家的另外两位先生和小郎君如今也跟着在马场打杂。”
赵淩听着他对米家人的种种安排,站起来恭敬行了一礼:“劳烦姑父奔波。”
周毅赶紧扶住他:“我就一闲人,平日里在家也无事可做,正好出去转转,哪里算得上奔波。”
他自己就勉强考了个秀才,以前在家里帮助祖父打理祖业。现在到了梁州,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干。
家中长女已经出嫁,两个儿子已经成亲,剩下一个小儿子也已经定下了亲事,各种事情都已经准备妥当,平时就是个富贵闲人,难道有一件这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来做。
人家说客气话,自己可不能当真。
赵淩再三感激。
周毅的父亲虽然是梁州知府,但手伸不到军营里去。
更何况他这个知府谁知道能在梁州当几年,军营里的军户不出意外世世代代都在梁州。
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周知府还不是强龙呢。
他能够向军中递话,安排妥善米家这一大家子,肯定不只是周知府一个人的面子,太子那边也有安排。
余将军肯定不能做得太出格。
米家又不是什么普通充军的犯人,是上面挂了号的。
这种人最是难办。
重了,万一上头想起来要起复,结果人没了。
轻了,万一上头想起来瞅瞅人被罚的有多惨,结果人好吃好喝。
除了米尚书实在是年纪大了,担心住在军营里缺医少药的容易出事放了出去,其他人都安排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也不叫他人磋磨,只正常劳作已经够一群文人吃一壶,却不至于伤筋动骨。
赵淩又不是真的啥都不懂的小屁孩。
周毅做了这许多,他也没法几句谢就能说过去。
他转而说道:“来了光顾着吃饭,还没把爹娘准备的礼物拿出来。”
没什么秘密的事情要交流,三个人就重新转去正堂。
来福、常威和周家的仆役,已经一起把礼物搬了进来,堆叠在门边,摞起高高的一堆。
由于来福他们驾的驴车是轿厢,看不出里面究竟装了多少东西,加上他们从神都长途跋涉过来,需要携带那么多的行李,肯定不能带太多,没想到竟然那么多。
赵淩都不用看礼单:“箱子上都贴了名字,彦红姐姐那儿托了商队带去。”
周毅和赵英娘的长女周彦红嫁给了一个举人,补了一个缺在东州的一所县学当教谕。
赵英娘赶紧道:“大老远的过来,还带这许多东西?这一路上路都不好走。”想到当初过来时候的那些山路,她真是想起来还后怕。
也不知道公爹要在梁州待几年,想到回去还要走一遭,心跳都快了两拍。
“没带多少。”比起家里每年让商队带回老家的东西,这些真没多少。
他也确实带不了太多。
只是周家帮了那么大的忙,礼不能轻了。
赵英娘和周毅说是姑姑和姑父,但他这还是第一次见面,能有什么情面?
人情嘛,得你来我往,才能处出来。
路途遥远且颠簸,赵淩带不了什么东西,直接送金银太打眼。
赵王氏给周家女眷准备了一人一套头面,但都只能算是精巧,在工艺上十分考究,却不算太贵重。
男子则是一人一套文房四宝。
笔墨纸砚这种东西,在读书人中属于日常消耗品,但价格差距非常的大。
好的可以收藏,差的只能勉强书写,也不算便宜。
这一套文房的价格大概在两百两,属于上等偏下的水平,和女眷们的头面价格差不多。
比较特殊的是赵淩送给周知府的一套书。
外面书店里赵淩没见过,是他从宫中藏书中抄录出来的。
整套书两万多字,每天练字就写这个,抄了他好长时间。
这套书要说成本,还真没多少。
但价值嘛,看他师公都试图顺……拿走,就知道这套书确实很珍贵很不多见。
周毅果然对书比较好奇,拿起来一看:“《玉山通典》?”
他打开书翻开了两页,顿时就激动了:“这……这竟然真的是玉山先生的通典?”
“嗯。”赵淩按照周家的人头,一人给抄了一本或者一套书,都是精挑细选过的。
相对来说,三个正在进学的堂兄比较好选择。
考试参考书嘛,按照他们学的方向给选一本就行了。
周知府那里比较考究,赵淩就参考了师公管博澹的喜好。
到周毅这个姑父这里倒是比较难办。
他已经不进学了,好在有兴趣爱好,喜欢绘画。
赵淩花了大价钱搞了一套颜料。
那是真的贵,比金子还贵。
他这种上辈子学过点绘画,只用化学颜料,这辈子绘画,只画点水墨的,完全不理解天然矿石颜料的价格怎么能够离谱到这种程度?
其中很大一部分颜料,得现画现调,赵淩只能带来半成品。
周毅看到《玉山通典》的时候两眼放光,看到这套颜料的时候就是真的爱不释手了,一边激动一边不好意思:“破费了破费了。”
别看这些装礼物的箱笼堆得高高的,其实里面的东西并不占多少地方,主要还是怕一路颠簸损坏,垫了许多棉花和锦缎。
周毅不是不当家的人,粗略算了一下这一堆礼物的价格,就暗暗咋舌。
他们家不缺钱,日子也过得松快,像他们家这样三个儿子在读书的,一个月开销也就几十两银子,没什么特殊事情都花不到一百两。
侄子这一趟带来的礼物,就够他们一整年开销还有剩余。
更别提那几套书,可不是用钱就能买到的,其中用心可见一斑。
赵淩在三姑父家待得更加愉快,还被周毅教着怎么配置颜料,又指点他的画技。
赵英娘的绘画功底也极好。
只是周毅擅长画山水,赵英娘更喜欢画花鸟。
赵淩还真不知道:“我爹怎么不说。早知道我也给您带一套颜料了。等我回了神都,再给您弄。”
赵英娘赶紧拒绝:“不用。我就是画个绣样,哪里用得着?”
这话是客气。
她未出阁前,画绣样就十分出名,成家之后,在周毅的教导下,接触到了更多的绘画技法,画技更是精进。
夫妻俩那时候住在泸阳县,说是照顾祖父母,其实大部分事情有仆役。
老人家和蔼,用不着他们做什么事情。
孩子们还小的时候,周毅还能指点一下他们的功课,等孩子们大一点,当爹的水平就不够了。
夫妻俩就彻底放羊,平日里当个富贵闲人,大把的时间画画弹琴。
到了梁州之后没了约束,两人更是时不时出去游山玩水,日子十分惬意。
儿子们的怨念十分深重。
赵淩一见到三位表兄就能从他们脸上看到黑气,收到文房四宝的表情,堪比学生收到习题册。
他瞬间就管不住嘴了:“表哥们有没有兴趣看看我的功课?”
为了科考不丢人,他这次出门先生们给他布置了许多功课。
周家三兄弟这回脸是真的黑了。
他们本来在泸阳县读书的时候,曾祖和蔼父亲宽容,三兄弟的成绩都算不错。
后来曾祖父去世,祖父丁忧回家。
老爷子丁忧也不可能出去吃喝玩乐,就在家盯着他们的功课。
大伯家的两个堂兄虽然也没好到哪里去,但他们本来就一直跟祖父生活在一起,现在有他们分担注意力,压力还小了呢。
他们在祖父的监督下,离开泸阳县的时候,连最小的兄弟周俊纬都考上了秀才,可祖父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赞赏,到了梁州之后,对他们的功课要求更高。
梁州别看是个州,可教化实在不行。
周知府两个儿子读书都不成器,对几个孙子期望很大。
尤其他年岁已经上来了。
要是他当着知府的时候,五个孙子里但凡有一个能考上个同进士,他也能在其中运筹一二,给谋一个不错的前程。
要是等他卸了任,哪怕到时候在朝中还有一些香火情,哪怕不人走茶凉,人家愿意帮忙,可哪会有他这个亲祖父运作来得尽心尽力?
周知府刚下衙过来,就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跟自家孙子讨论功课的事情,心情就先愉悦了三分。
太子殿下到来,他这个知府就忙了很多,只听说二儿媳家的侄子来了,也不知道怎么大老远的跑了过来,想着毕竟是亲戚,就过来看看。
然后他就看到他二儿子老大不小的人了,怀里抱着一只狸奴,瞧着还很眼熟:“哪儿来的狸奴?给我抱抱。”
周知府二话不说就把抹布从周毅怀里抱了过去。
周毅不敢反抗。
赵淩:“……那是我的抹布。”怎么就没人问问他这个主人的意见?
周知府这才注意到一个眼熟的少年郎:“你是太子殿下身边的……”
“周爷爷好,我叫赵淩,是太子伴读。”正经伴读,不是石狮子!
周知府头发已经花白,但人很高大健壮,眼睛很亮,看着就很威严,很石狮子。
周知府想到二儿媳的那位在神都当户部侍郎的兄弟,再看向赵淩的眼神更加亲切:“我说怎么突然家里来了亲戚,原来是赵小郎。”
他这个二儿媳倒是好福气,有个这么有出息的弟弟,这下侄子也差不了,赵家在朝中也算是立住了。
周知府在正堂坐下,很理所当然地开始走流程,考校赵淩的功课。
一番考校下来,他内心惊讶,没想到不大点的少年郎,竟然功课十分扎实,转而问到:“刚就听你说功课?什么样的功课,能不能说与我听听?”
赵淩随口就说了几道题。
周知府觉得这题目出的相当有水平,再一想赵淩的先生都是当世大家,学问比他厉害多了。
他又好奇:“那你这么跟着太子殿下出来,怕是一年都不能回去,功课做了也没人帮你批阅啊。难道先生跟着?”还是拿来给米尚书批阅?倒也不是不行。
抹布从周知府腿上跳下来,跳到赵淩腿上。
赵淩抱住自己的猫,心满意足:“没跟着。殿下帮我批阅。”
“太子……殿下?”这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答案。
赵淩倒是理所当然,趁机给顾朻宣传一波:“殿下读书特别厉害,比米希还厉害。”
学神之间也有高低。
周知府对朝中的官员有所了解,但对还未入朝的小辈没什么了解。
他对米希这个名字有印象,还是因为他是太子伴读。
“米家大郎很厉害?听说未曾参加科考?”
赵淩想起米希还觉得有些可惜:“他是打算直接一路考到状元。”估摸着还想连中六元创造神话。
周家人都非常惊讶。
还是周知府先反应过来:“米……祖父是状元,父亲是状元,孙子也是状元之才,倒是不奇怪。”说着他把视线投向自己的三个孙子,什么话都没说,又像是什么话都说了。
人家是虎父无犬子,到他这里怎么就一代不如一代了呢?
不行。
孙辈一定要供出一个进士来!
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带恶人 失之咸鱼,收之屋……
周家表兄们很不喜欢赵淩这个新来的表弟。
还好赵淩就在周家玩了两天, 玩的时候也没怎么跟他们玩。
他们完全不明白,表弟小小一个人,怎么能跟严厉的米老先生一待就是半天, 明明跟人家待了半天, 却还有时间过来给他们布置功课, 简直是个带恶人!
赵淩在周家蹭了两天饭, 然后就去干活了。
赵淩因为心照不宣的原因, 直接去了军中马场。
他很轻易就见到了米希。
“米希!”大老远把人认了出来,赵淩骑着小毛驴就哒哒哒冲了过去。
米希眼疾手快跳到一边, 心有余悸地看着莽撞的臭小子,抬手就要把人从小毛驴上薅下来, 被赵淩闪身躲开,又骑着小毛驴哒哒哒绕了一圈。
“哈哈哈!”
“昂嗯昂~”
这破驴子是不是也在嘲笑他?
米希大怒:“赵水灵!你给我下来!这儿没窦荣在, 看我不教训你一顿!”
他本来听说太子来了,心情很激动, 知道队伍里有赵淩, 心情更是难以平静。
他的祖母、母亲、妻儿都生活在赵淩的庄上。
赵淩来了,他就能知道更多关于家人的消息。
然后这小子一来就差点创死他!
不,那小子就是看准了他身边有一坨马粪,让他踩进去。
马这玩意儿, 就是吃得多拉得多。
“噫——欺负你, 还用得着豆豆?”赵淩继续骑着自己的小毛驴,哒哒哒绕着米希转圈圈,昂昂昂绕着米希嘲讽。
在业余选手中间, 他怎么也是顶尖水准,欺负米希一个文质彬彬,平时都不怎么上武课的文人, 不是小菜一碟?
然后他就看着米希直接叫来了一匹马,翻身一跃上了马背,两下就把他给逮住了。
“咦?”卧槽!
这……光溜溜的马背,没马镫没马鞍的,米希怎么如此熟练?
米希二话不说,提溜着赵淩就把人往马粪堆里按。
“哥哥哥!我错了我错了!”赵淩整个儿往米希身上一“猴”,仗着自己多年和爹娘兄长斗争出来的灵活身手,几下就脱困翻到米希背上,又溜下来远远跑开。
旁观的人只觉得这两人的身手都灵活极了,完全不像是他们自己说的“练过一点强身健体的拳脚”、“很业余”、“当不得什么”。
旁观的人,特指余将军身边的一位军师和送赵淩过来的一干人。
看他们闹停了,军师几步上前,上下打量米希:“米大,你身手这般好,养马不是浪费了嘛。”
米希确实是有意展示,面上却表现出适当的迷惘:“我?身手好?”他连连摆手,“崔军师说笑了。我这几手也就能治治赵水灵,哪能当得了真?”
赵淩不服:“什么叫能治得了我?”也就是这一片没屋顶,但凡有个屋顶……哼哼。
崔军师看着年纪小且骄纵的公子哥,再看看文质彬彬却不知道是真谦虚还是假谦虚的米希,也不跟他们掰扯,笑道:“赵四郎既然和米大相熟,就由米大来给你介绍这里的情况。某先去余将军那儿复命。”
军师这个职位,在军中的地位特殊。
军中的军师,和文官身边的师爷一样,并不属于朝廷官吏序列,是官员自己雇佣的,通常负责给官员做一些案头工作,以及给官员出谋划策。
军师是将军的绝对心腹,所以在军中的地位很特殊。
余将军让自己的军师来安排赵淩,算是变相表达了自己对赵淩的重视……以及不重视。
真要是重视,他就不会让一个都没有官身的人来了。
赵淩就从善如流地做出一副不学无术公子哥的样子,对他随意摆摆手:“去叭。”
等崔军师走了,赵淩转身背对着众人,对着米希说道:“你这是打算从军?”
米希没否认:“是。”又轻轻摸了摸赵淩的后脑勺,“我现在这幅样子,本来就已经是从军了,没有第二条路可走。陛下不会这么快起复米家,起码也得等上一二十年。一二十年的变数太大了,我等得起,我的妻儿等不起。我不想自己的妻子躲躲藏藏,不想自己的儿子是个罪奴。放心,你看我这样,其实我的武艺还是不错的。”
赵淩顿时用鄙夷的眼神看他:“就你这点三脚猫功夫?”
“我是三脚猫,你就是两脚猫!”米希从不妄自菲薄,“我功夫差也是看跟谁比。跟窦荣、巩盛比,自然是远远不如,但比起一般的士卒……我好歹也能算得上自幼习武,宫中名师指点,也能称得上弓马娴熟。我知道战阵拼杀有很多变数,但是梁州的战事没有那么激烈。我来军中一年,观察过这边的情况,大部分任务就是进山剿匪。这边地势多山,很难摆开阵势,更加注重个人能力。”
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想要进行战阵拼杀,他是真没练过,和普通新兵没什么区别。
但要论到个人勇武,他还可以。
他对赵淩挤挤眼:“这次能跟着巩盛一起,我有什么不放心的?”
赵淩虽然知道米希这么做肯定有把握,但听他这么分析,顿时觉得人家的脑袋瓜子确实不是白长的。
也对,米希从来不是莽夫。
他要是真的想莽,不会等到这一刻。
米希带他去自己住的营房。
说是营房,其实就是马厩附近的一排房子,倒不是纯土坯,而是石头垒成的,里面地面还铺了平整的石板,垒了个灶。
赵淩一看,就回头去看米希:“你还自己盖房子了?”
米希赶紧摆手:“哪能啊。周叔请了个泥瓦匠教我们,我爹、二叔、三叔,几个弟弟一起盖的。原先这里的……营房已经垮了一半,屋顶的洞比门洞还大,实在没法住人,好在附近石头不缺。”
米希进了屋前脱了鞋,换上一双质量很一般的草鞋,从墙角的水缸里舀了水,放进一口陶锅里,放到灶上面煮。
赵淩看得莫名心酸,往屋子里充作凳子的木桩子上一坐:“不至于连铁锅都用不上吧?”
米希笑笑:“做戏做全套嘛。我们家现在这样,不好太打眼。多亏了周叔。”不然他们就算把房子盖了起来,也轮不到自己住。
赵淩骄傲挺胸:“那~是,我姑父还是靠谱的。”他突然想起来,“哎,现在我来了,你也不用做戏了。我给你带了许多东西来。”
他正说着,外面就传来少年的声音:“来,走这边。”
赵淩走到门外去一看,就见来福驾着一辆驴车停在了门前,带路的少年和米希有三分相似。
看到米希出来,少年显然有些惧怕:“大哥,这人找你,我去马厩了!”
来福平时笑呵呵的脸上没了笑容,常威倒还是一脸的忠厚老实:“四郎,我们进军营的时候被几个守门的刁难了。”
忠厚老实脸,不妨碍常威熟练告状。
进入军营的一切物品都需要被检查,这是规矩,赵淩并没有打破的意思,但一般就是走个过场。
赵淩很好奇:“怎么刁难的?”
进门的时候,他可是和太子、巩盛一起的,只不过他先走,携带的物资落在后面接受检查。
这是刁难他吗?
不,这是刁难太子。
大虞的地界上,竟然还有人敢刁难太子?
活腻歪了?
来福扯了扯嘴角,实在笑不出来:“我准备了一些打赏的铜钱,他们看不上,张口就是一人一百两。我把我们的行李给他们了,看他们敢不敢动。”
他们会在军中住上一段时间,这次带了不少东西过来,很多都是在当地采买的,主要是赵淩和抹布要吃的新鲜蔬菜水果和肉蛋,当然肯定有米面粮油。
路上这些东西不能多带,现在落脚了,自然可以多买一些。
赵淩听完还是感到不可思议:“这么蠢,怎么活到现在的?”
米希倒是给那些守门的士兵找补一句:“军中艰苦,有门路的就自己找点油水。靠山吃山……”好吧,他也编不下去了。
守门的那些官兵张口就是一百两,显然胃口很大。
这种胃口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养成的,显然守门的油水充足,一点儿都不艰苦。
米希这种聪明人,实在没法理解这种人脑子里究竟是怎么想的。
但他遇到的最难办的事情,就是来自于这种人。
他们不管上面怎么交代的,只管自己有没有捞到足够的油水。
他们能够在上峰面前唯唯诺诺点头哈腰,转身就能够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嚣张跋扈。
米希作为前任吏部尚书的孙子,又是太子伴读,以前身边并没有这样的人,到了军营中之后,倒是见到了形形色色的人。
“还是没有开启民智,教化之责果然任重道远。”
赵淩没好气地把他往边上推了一下:“快去洗你的马粪鞋子。”吩咐来福和常威,“去,把米希的房间给我占了!”
常威继续忠厚脸告状:“他们还想把抹布杀了吃肉。”
赵淩原本还挺乐呵的表情顿时杀气四溢,出门喊了一声:“大毛!”
小毛驴哒哒哒跑过来。
赵淩骑上驴子:“走,告状去!”
敢朝他要一百两,怕不是失心疯。
敢觊觎他的抹布的肉,怕不是嫌自己太长寿!
来福看他骑着驴子跑得飞快,顿时脸色一变,让常威帮着卸车,自己赶紧骑上驴子跟了上去:“四郎!四郎,你走错方向了!”
常威看到抹布从车上跳下来,对米希说道:“米大郎,您看东西我帮您搬哪儿?”
米希哪里会让常威一个人动手,赶紧跟着上前一起先把车上的东西搬进屋里,又把车推到后院。
说是后院,其实就是个堆放杂物的棚子。
常威瞧着这格局,感觉很像赵淩当年住的小院,只是这石头房子显然比小院还要小。车子要推到后面,得穿过屋子才行。
常威在这个小院转了一圈,问了哪里取水之类的问题,就拿起抹布……不是抹布猫,是真抹布,开始打扫起来:“我家四郎先跟您挤一个屋,回头让军中给咱们盖个像样点的屋子,正巧有盖屋子的人。”
米希随口说道:“倒是不用挤,我这两天就要进山了。”他瞧着赵淩的这位长随,听着他的话只觉得人不可貌相。
哪有这么巧?
不就是那些刁难他们的人嘛。
那几个守门的能够狮子大开口,必然背后有人罩着。
赵淩初来乍到,确实不宜结下死仇,最终只能小惩大诫。
嗯,让他们来盖房子也好。
常威所料不差。
赵淩还没回来呢,盖房子的人先来了。
几个人后背和屁股上的衣服都破了,走路龇牙咧嘴一瘸一拐,显然都挨了教训,看到米希和常威的时候眼睛里的火苗能做小烧烤。
常禾和梓萱在后头跟着。
常禾还笑:“咸鱼真好吃,哦?”
赵淩告状及时,他们的全部损失就只有一条咸鱼。
还是之前吃剩下的大半条咸鱼。
剩下的他们拿了,还没来得及做。
只有咸鱼最简单,他们也不讲究,直接放锅里蒸熟了就能吃。
军中饮食寡淡,这种重口味的腌制品最合他们的口味。
赵淩硬拽着顾朻过去的时候,他们小酒都整上了。
太子一走,余将军也只能跟着走,心里面直想骂赵淩这个臭小子实在不知所谓。
他正在和太子讨论城建事宜,是正事,怎么搞得跟小孩子过家家似的?
等他看到了大门边的“盛况”,顿时觉得自己一辈子的脸都丢完了。
被扣下的还真就只有赵淩的行李。
太子的人马,这些智商比较捉急的士卒也知道不能动。
巩盛的人马,全都是精悍的骑兵,不敢动。
剩下赵淩的人马……
人?总共就四个人,还有女人和孩子。
马?没有马,只有驴子。
不欺负赵淩,欺负谁?
谁能想到呢?
一个骑驴子的小喽啰,竟然能拽来太子?
等待他们的自然是余将军的暴怒。
要不是顾朻拦着,这几个人立马就要血溅当场。
赵淩唱着小曲儿看他们挨军棍。
别说是几个犯了错的士卒,就是余将军都差点绷不住。
这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是怎么回事?
这一个字都不在调上的小曲儿是怎么回事?
顾朻:“水灵,别唱了。”
赵水灵:“可是我高兴。”
顾朻:“高兴就多做功课,让自己不高兴一点儿。正好你跟米希在一块儿,让他给你批作业。”
赵水灵:“……切。”
每次就会用作业吓唬他,能不能有点新招?
譬如说不让摸猫猫挑战什么的?
赵淩等他们挨完了军棍,简单上了点药,就带着人一路回去给自己使唤。
还真别说,这些原先日子过得很不艰难的士卒,确实比别的士卒要健壮,力气大得很,搬砖和泥不在话下。
米希指导他们干活,不到半天就运来了不少石块。
这群人平时作威作福习惯了,现在踢到铁板,只想着快点远离赵淩带恶人。
这臭小子太坏了!
唱曲儿太难听了!
这一群十个人,又自己掏钱雇了三十个专业修房子的工匠,按照赵淩的各种难搞的要求,只花了十天就给盖了个院子,带围墙的那种。
要不是土需要晾干,他们的速度还能更快。
赵淩对新房子表示满意,置办了家具和日用品入住。
至于他们明明只有五个人,为什么要盖那么大?
别问,问就是别人出钱,任性。
顾朻并没有住在军营,而是到处在跑,一边要考察水泥作坊,一边要盯着玉米试种。
巩盛倒是待在军中,但他很快就带着米希跑了个没影,说是去外面转一圈,可能迷路到不知道哪个或者是哪几个匪窝里去了。
听说赵淩盖好了房子,顾朻才重新到军营里来,算是给赵淩暖锅,一进门还没见到人,就被地面上不算平整的天然石板边边给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身边的侍卫长熟练地把人拉住,还给人整理了一下衣服。
顾朻已经习惯了:“水灵,你今天做什么好吃的?”
“酸汤锅!”赵淩听到顾朻的声音,跑得比谁都快,看到顾朻板板正正站着没摔倒,松了一口气,“你走路小心点,地板的石块没加工过,上面有高低纹路。铺地的师傅手艺也不咋行……嘿!”
他话还没说完,顾朻朝着他走了两步,又一下差点摔倒。
还得是侍卫长,眼疾手快,专业素养极高。
他看向赵淩的眼神坚定:“给我单独一锅。”
赵淩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压力:“好的。”
梁州盛产水果,但不是每种水果都酸甜可口。
事实上,很多水果都是纯酸,可能还会带一点涩,单吃并不好吃。
常禾倒是很快就学会了本地以水果入菜的做法,加入了自己的理解。
“大致思路就是用水果来代替醋,有水果的香气,酸味更加柔和。”常禾做的是小砂锅,还真就是每人一锅。
砂锅盖子一掀,酸味伴随着水蒸气扑鼻而来,完全不理解哪里柔和了。
每个锅子里的食材都不太一样,众人挑选自己喜欢的食材。
条件有限,不能分桌吃饭。
一群人围着两张八仙桌。
桌子中间还摆着铜炉暖锅,围着一圈新鲜的菜肉,喜欢吃什么可以在暖锅里烫熟了放自己小锅里吃。
顾朻试探性吃了一口。
嗯?酸味还真的很柔和,并没有闻上去那么冲。
现在水汽散开后,酸味闻着也还行了。
嗯,是好吃的。
米家人经过这段时间之后,再怎么挑食的人也都不药而愈,给什么吃什么。
他们几个大老爷们,平时在家手上除了笔就是书,压根没动过灶上的东西,也就米希会一点厨艺。
洗菜择菜,米希还是以前学农的时候学的。
他会焖饭,会烧火,就是提到做菜,只会一锅炖熟,也是学农的时候学的。
他那时候寄宿的农家,就只会一锅乱炖。
米家男人们本来觉得这么粗茶淡饭,至少性命无虞,全家也算是安定了下来,还算满足。
等这几天常禾开始掌勺,他们才突然找回了味觉。
去他XX的粗茶淡饭!
爷就是想要吃香喝辣!
他们全都跟着常禾学习厨艺,一群读书人还真就记起了菜谱,把常禾随身带的菜谱抄了两本,搞得赵淩写作业都差点没纸,还得临时去城里买。
马场的工作对于米家男人们来说,还是很辛苦的,但是精神都不错。
收到了家人的来信,得知她们一切安好后,他们就更加放心了。
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团聚,但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赵淩在围起来的大院子里种了玉米和辣椒。
等玉米结出小穗子的时候,水泥作坊也算是确定好选址,开始有序动工建设;米希也跟随着巩盛的队伍归来。
赵淩见到米希的时候,没敢再骑着小毛驴去故意使坏。
杀过人的人身上的气场完全不一样。
咦?
赵淩突然想到窦荣,豆豆就没有这种让人害怕的气场。
米希见赵淩没凑过来,眯了眯眼。
赵淩顿时觉得米希这是在瞄他身上的弱点呢,顿时翻身下了小毛驴,往驴子背后一躲。
米希:“……出息。”
“我现在还小呢,晚几年再出息。”赵淩跟在米希身后,小毛驴不用牵,跟在他的身后,问米希,“你这次杀了多少个人?”
米希说道:“杀几个人不重要,重要的是爬了一座山。最近天气不错,山顶没什么云,看出去很清晰。等等我给你一副画,你帮我转交给殿下。”
“你出去剿匪呢,怎么还有空画画?”赵淩嘀嘀咕咕,其实心里面能猜到一些。
米希不理他,把图放在桌上,看到桌上一堆东西,被赵淩拿着到床上才能展开。
图上是线条相当简洁的山川地形,米希指了指几条断断续续的虚线:“只要把这几道口子建造关隘,就能把整个梁州围起来,没人能从南面攻过来。”对上赵淩一知半解的眼神,他解释,“大山中有一些部族,说是化外之民,其实来源很复杂,其中有几支形成了不小的规模,仗着对地形的熟悉,经常劫掠商队。说是部族,其实和强盗也没什么两样。他们抢不到商队,就去抢山中的其他部族。周知府来了之后,倒是借此收编了不少百姓,让他们可以迁徙到相对安全的梁州腹地。
但,这不是我们想要的。
我们不能把地盘让给这些强盗,我们要把强盗赶尽杀绝!
地,是我们大虞的!”
第79章 第七十九章 作业?哪有作业? 小毛驴……
米希从来不是什么温和的老好人, 斯文是读书多年养出来的壳子。
可能是家庭变故,可能是在军中待了一年,可能是跟着巩盛去剿匪, 他现在斯文的壳子彻底没了, 全是锋芒毕露的进攻性。
米希说完, 见赵淩不说话, 扭头去看他, 发现他也扭头看着自己:“怎么了?这不是你说的地缘政治?”
他们所学的书本知识,那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理论上, 天下面的一切都是他们大虞的,大虞是没有边界的。
当然, 理论是理论,实际大虞肯定是有边界的, 只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边界不太清晰。
在很久以前, 米希对国土边界这个事情不太有概念, 大致就认定对我有用的,那就打下来,归我所用。
没什么用的地,那就让他去。
但后来赵淩侃大山, 说什么要占据山川河流的地利优势, 用最小的代价来守住国门,扼守道路和资源要道巴拉巴拉一堆。
当时对此感兴趣的,只有窦荣这个实际需要守卫边疆的人。
只不过米希天生过目不忘, 当时没往心里去,脑子里却记住了。
到现在能够用上的时候,自然就从脑子里翻了出来。
赵淩一听, 眼睛都圆了圆,像抹布。
“我说的?”
赵淩:论那些年吹过的牛皮。
再说地缘政治也不只是这个。
算了,现在国际交流贫乏又有限,还是不提了。
米希看他的样子一点都不意外,重重搓了搓他的脑袋:“就知道你这小子说话满嘴跑马。”偏偏还真的有几分道理。
赵淩卷起很简洁的舆图,抱住自己的脑袋跑开:“我去找殿下!”
米希对他喊:“回来给我买点笔墨和纸!”
“哦!”赵淩冲出门外,喊了一声,“大毛!去府衙!”
小毛驴哒哒哒跑过来,哒哒哒载着赵淩走了。
在军营里生活了两个多月,赵淩从自己住的营房到军营门口已经不会迷路了。
至于从军营门口到梁州城内,就一条笔直的大路。
为了方便办公,顾朻现在住在知府后衙。
周知府一家暂时搬去了周毅那边。
知府衙门就在州府的中轴线上,赵淩只要确保自己不拐弯,就不会走丢。
他当然不会拐弯。
“大毛,你看边上的玉米是不是比我们院子里的长得快?”
小毛驴低着头猛猛往前一路小跑:沿当前道路继续行驶十里。
“大毛,跟你说话呢!”
“大毛,你还在线吗?在的话昂一声?”
小毛驴:“昂。”请继续沿当前道路行驶。
“大毛,那边是不是有一朵花花?超大!”
小毛驴觉得背上一轻,就见赵淩跑地飞快。
小毛驴导航立马跟着发足狂奔,嘴巴一张,咬住赵淩的后衣领开始扯:您已偏航,请调头!
“哎哎哎!”赵淩企图挣扎,“我就摘一下花花!”
小毛驴:调头!
赵淩只能被小毛驴拽着到了府衙。
闻公公见是赵淩,都不用通报,直接领着人到顾朻办公的厢房,还给他搬了一张椅子,让他坐着等。
顾朻正在跟人说事情,见赵淩过来,直接对他招招手,让他过来一起听:“说水泥作坊的事情呢,正好你过来看看。”对面露不解的几个本地官员说道,“喏,水泥可是水灵……赵淩做出来的,他最懂。”
赵淩可不敢把功劳揽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我就是打了个样,家里的小窑烧不到温度,还得工部的大师傅们改进。”
几名工部的大师傅们比赵淩更不敢居功,赶紧拱手:“赵四郎过誉了,我等不过是给您打打下手。”
士农工商,工匠地位低下。
但在普通百姓中,工匠的地位其实很高。
譬如说大夫,就是医匠。
另外就是工匠有一门吃饭的手艺,不用像农民那样看天吃饭,收入相对比较稳定。
家中要是有关系能送孩子去工匠那里拜师学艺,那是要好好庆祝的。
在京城工部那里挂了号的大师傅,还是能够参与水泥这种大项目的大师傅,社会地位已经很不错,出门在外也得被叫一声老爷。但在赵淩面前,他们可不敢倚老卖老。
人家那是真的有技术,新脑子比他们可好使得多。
他们现在掌握的技术来源于谁,谁让他们成为掌握了水泥烧制这门技术,从而让自己在工部的众多匠人中间高人一等,都是赵淩。
退一步,哪怕赵淩没这份技术,那也是太子跟前的人,他们敢怎么对赵淩?
本地官员们顿时对赵淩刮目相看,其中就包括周知府。
周知府笑道:“四郎的嘴是真严,在周爷爷家吃了那么多顿饭,竟然一个字都不说。”
“嘻嘻。”赵淩嬉皮笑脸,立马被顾朻掐了一下脸。
“认真点,一会儿还要说玉米的事情。”顾朻对其他人说道,“玉米也是他遣人弄来的。”
他让人弄来的,又不是他种出来的,只整理了一下玉米的种植生长记录,手上连土都没沾过几次,他懂个什么?
赵淩腹诽,感觉过来给米希跑腿,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另外一点顾朻没说的是,他这次带来的牧草的种子,也是赵淩弄来的。
要说玉米还有迹可循,那牧草真的犹如天降。
要知道赵淩三岁之前,就是个养在家里的庶子,家门都没出过几次,哪里能弄来什么新种子?
偏偏他有,还在大冬天种了出来。
现在问赵淩三岁时候的事情,赵淩自己怕是也记不清楚了。
能怎么解释呢?
只能是祥瑞!
嗯,等他登基以后,他也要把赵水灵放在御书房里。
赵淩不喜欢这种枯燥的政务工作,他更喜欢在田间地头作坊琢磨各种有趣的东西。
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让他参与其中去讨论去提意见,他都能完成得很好。
毕竟他也算是在御书房里成长起来的,听都听会了。
他也没表现得太过老练。
这次过来,主角是太子,他做点辅助工作就得了,真的什么事情都让他来干,他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嗯,等会儿去三姑姑家看看表哥们,不知道上次布置的作业做完了没有。
等送走了周知府等一干人,赵淩把米希画的图给顾朻看,想起来米希的嘱咐,很随意地对闻公公说道:“闻公公,让人帮我买点笔墨纸。”
闻公公都不需要请示顾朻,立刻让人去采买,回来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让人给你一起送去。”
赵淩还没开口说话,顾朻说道:“一起用过晚膳再走。”他看着眼前的舆图,问,“巩盛现在也在军营?”
“在的。”
顾朻没犹豫:“晚膳后,我跟你一起去军营。”
赵淩立马一下蹦起来:“那你先看着,我去我姑姑家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顾朻看他跑得飞快,赶紧吩咐闻公公:“找个人跟着,别又走丢了!”
闻公公赶紧领命而去。
这小祖宗,对自己的方向感一点数都没有,在城里已经走丢了好几次,郊外更不用说,考察个玉米地都能考察到另外一个山头,偏偏还爱自己一个人乱跑。
顾朻当天跟赵淩一起去了军营,叫上了米希、巩盛、余将军、李少保等人一起讨论米希画的舆图。
在这个人口紧张物资更加紧张的时代,国家养不活太多的职业军人。
完全脱产,专注于作战训练的精兵,数量比一般人想象中要少得多。
大虞各地边境驻军动辄三五万,多的像凉州那样的边境驻军有几十万,但其中真正能打的精兵,人数也就一万多。
这个比例已经非常非常高了。
剩余的军队不是不能打,而是没那么能打,也就是比草台班子强一点,但不多。
现在粮食产量,不管种什么粮食,亩产也就是两百到四百斤,有些自然条件不好的地区,只能种植类似荞麦这样的粗粮,亩产可能就几十斤。
税收不可能把地里的产出全都收上来,得给农民留出不说吃饱饭,至少也是饿不死的粮食,以及来年的种粮。
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用牙轻轻嗑了一口,吐掉了。
98号汽油猫猫,拒绝添加95号汽油。
赵淩就一个人蹲在玉米地前啃了一穗生玉米。
结论是:“太小了,再长几天。”
然后他第二天又掰了一根玉米,空间里的,蹲在玉米地里背着人跟抹布一起吃。
等来福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一根玉米芯。
来福看了看小儿胳膊粗的玉米,很想也掰一根尝尝。
不不不,院子里满打满算就一亩多点的玉米地。
算了,摘玉米不行,还是去摘辣椒。
梁州温暖的气候,让作物成熟的速度飞快。
从第一个辣椒变红之后,菜园子里的辣椒就像是开启了什么竞速模式,飞快地红成一片。
常禾每天摘一点,根本摘不完。
他们摘下来晒干串成串,像晒柿饼那样挂在屋檐下,或者学本地做泡菜一样把辣椒泡起来。
辣椒的辣味很特别,刚开始吃的时候很多人都不习惯,但搭配梁州本地的酸口食物,做成酸辣口,就非常开胃爽口。
尤其是天气飞快变热,酸酸辣辣的口味更加下饭。
常威和来福只要空下来就在弄辣椒和辣椒籽。
泡好的晒干的辣椒,每次他们进城就要送一些给赵英娘。
来福很快就摘了一篮子,见地里还有红辣椒,准备把篮子里的放到水井边,再过来摘,路过玉米地的时候,发现赵淩和抹布还在啃玉米。
赵淩感觉背后凉飕飕的,看来福对自己怒目而视,瞧了瞧他手上的满满一篮子辣椒,不太理解:“你也来一根?”
来福看着赵淩手上超大的一根玉米芯,再看看地里明显短了一截的玉米棒子:“你是不是挑了最大的吃掉了?好的都要留种的知道不?”
赵淩赶紧把玉米芯掰断了,跑去厨房往灶肚里一抛,毁尸灭迹。
还以为外面有玉米了之后,他就能随便吃玉米了,没想到还是有破绽。
没晒干的玉米芯在高温下燎起一阵烟,幸好烟囱给力,并没有飘出来。
常禾正在炖鸡汤。
米家一群读书人,这一年来遭了罪,身体亏空,尤其是米希的父亲和两个叔叔。
三兄弟年纪已经有了一些,突然遭逢大变,还担忧家中老母亲和妻女,身体亏空得厉害。
米希的几个小兄弟正在长个儿。
以前在家怕是要吃成小胖墩,这会儿却是饿得压根没东西吃。
他们自己虽然垒了灶,但不能自由出军营买东西;让军中其他人代买,一文钱的东西恨不得收一两银。
米诏是老官场中人了,哪里会不明白这些人敲骨吸髓的习惯,只做家中没钱。
不然这一次给了,下一次人家要更多,还会觉得他们好欺负,更加变本加厉。
幸好本地野菜多,他们跟着这里的老牧监认了一些,自己牧马的时候看到,挖了一些移栽到房前屋后。
他们不会种菜,仗着本地优越的自然条件,野菜天生天长的,倒还能有几分收成。
可是野菜哪里吃得饱?
他们能在军中过得还算有个人样,多亏了周毅过来探望的时候带些衣物粮食。
现在赵淩在,那就不用顾忌了,天天鸡鸭鱼肉不断。
军中其他人不敢惹赵淩,赵淩表现出一副混不吝的样子。
反正赵淩顶多待上一年就走,几个犯官而已,睁一只闭一只眼也就过了。
炖鸡汤只用看着,常禾坐在厨房里看书呢,突然见赵淩冲进来,放下书,好奇地看过去:“四郎,你干嘛呢?”
赵淩露出一个反派的笑容:“毁、尸、灭、迹!”
常禾看看灶肚,用火钳扒拉了一下,都没扒拉出一块骨头或者毛:“毁了啥?蚊子?”
本地的蚊子又大又多,实在是让常禾开了眼。
院子里的玉米种得晚了半个多月,还没完全成熟,外面大田里试种的玉米已经成熟了。
顾朻他们不知道浪去了哪里,还没回来,赵淩就只能和周知府一起主持玉米的收割工作。
由于是试种,试验田按照地形、日照条件、湿度和贫瘠程度分成了不同的地块。
采收玉米倒是不花多长时间,毕竟试种的量不大;就是来回跑这些试验田,在路上花费了更多时间。
最后统计结果还没出来,周知府已经兴奋到胡子都在往上翘了。
这亩产量也太高了!
比起水稻,玉米几乎不需要管理,对水肥的需求也低,产量竟然高出这么多。
哪怕是最贫瘠的土地,亩产……好叭,太贫瘠的完全不管理的土地虽然也结了玉米棒子,但是颗粒稀疏干瘪,产量不太行,只能作为牛羊饲料。
普通坡地的亩产量竟然都能有五百斤往上,最多的甚至达到了惊人的六百五十斤!
就算要扣掉玉米芯的重量,也不老少了。
种玉米可比种水稻省力多了。
而且按照玉米的生长习性,完全可以利用种不了水稻的地方来种玉米。
玉米不需要成片种植,完全可以这里种几棵,那里种几棵,把一些边边角角利用上。
刚收起来的玉米,马上又被种植下去。
梁州几乎无冬,理论上全年都适合玉米生长。
水稻在梁州能够一年两熟,玉米应该也可以。
赵淩自己院子里的玉米是分月播种的,看看怎么能够尽量多种一些。
赵淩开始写起玉米小论文,几乎天天都钻在玉米地里,偶尔被工部的大师傅们逮去水泥作坊指导,作业是一个字都不碰。
顾朻带着人马回来,问起作业的事后,赵淩一脸懵:“咦?”
顾朻在野外一个多月,整个人的气质都精悍了许多,一看他这表情就知道:“没做完?算了,做了多少我这会儿给你看看,看完我就去休息了。”
天天钻林子,他感觉自己跟个野人一样。
野着的时候其实不觉得,等到回来才觉得浑身难受。
回来洗了三桶水才干净,这会儿他正在晾干头发。
赵淩看着顾朻,有些大逆不道地想:怎么不干脆摔死算了?
家里的平地走着都能摔,外面的山林里,顾朻竟然能平平安安好胳膊好腿地回来,还要检查他作业?
侍卫们一定很辛苦吧?
顾朻见他纹丝不动,怀疑:“你该不会……一点都没写吧?”
“嗯。”赵淩坦白,然后理直气壮,“没人盯着,我想不起来要写作业!谁叫你们都不在!你们都出去玩了,把我一个人丢下!小时候你们也是自己玩,不带我!”
顾朻听他开始翻旧账,赶紧叫停:“不写作业还有理了?扯什么小时候的事?你不是天天和豆豆玩?你跟豆豆玩的时候,也不带我们。”
赵淩刚想开溜,神出鬼没的闻公公过来,一把抓住递到顾朻跟前:“请殿下处置。”跟递个小猫小狗似的。
闻公公显然也是刚洗完澡。
两人手边都没什么适合教训人的东西。
顾朻左看看右看看,拿起一根玉米棒子就往赵淩的手心上打过去。
赵淩闭着眼睛,五官都皱到了一起,玉米棒子还没落下,就嗷一嗓子干嚎起来:“哇——”
几个路过院子的人听见赵淩的鬼哭狼嚎,内心暗爽:该!
这几个人就是原来守军营大门的。
自从惹到赵淩之后,无论他们背后是谁,原来看大门的活都没法干了,就留在这里给赵淩干这干那。
也不知道赵淩小小一个人,怎么事情那么多。
由于是惩罚,他们干活非但没有钱拿,有时候还得倒贴钱,还要时不时被赵淩冷嘲热讽一下,还要被当做陪练殴打。
他们真的没有放水,但就是打不过赵淩,就很气!
偏偏这臭小子对自己的武力值完全没数,坚信他们打不过是他们太菜了,逼他们天天练武。
不是,他们就几个看门的小兵,哪怕打仗都不用冲在前面的,为什么要练得比精兵还要刻苦?
果然,臭小子就是仗着太子不在狐假虎威。
现在太子殿下回来了,马上就挨教训了!
打!
狠狠打!
往死里打!
院子里,其实一下打都没挨着,一滴眼泪没掉的赵淩。
闻公公已经受不了赵淩的吵闹,把人放下了:“别叫了,小孩子嗓子也太尖了。”
顾朻也被他嚎得耳朵疼,有些疑惑地看着赵淩:“水灵十四,快十五了吧?个子也不矮,怎么还没……”
这个年纪的少年,嗓音不是应该已经变成公鸭嗓了吗?
怎么赵淩还是一副小孩子的样子?
难道赵淩也像窦荣一样,会长很高?
赵淩踮了踮脚尖:“我还能长很高,比豆豆还高!”
顾朻摸摸他头:“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梦里什么都有。
第80章 第八十章 香菇 砍花法
赵淩当然没去睡, 而是溜达到巩盛的营房里,见他脏兮兮地打着呼噜,就把人摇醒:“起来, 吃过饭洗过澡再睡。你都要臭掉了。”
本地夏季容易干旱, 但海拔低一些的地方并不缺水。
森林密布中, 水气环绕。
在这样的林子里钻了一个多月的巩盛是个啥模样……只能说是个人。
巩盛迷迷糊糊醒过来, 先看到一只脚, 再看到赵淩,实在没力气生气:“干嘛?把你的脚拿下去。”
带腿的家具不过才流行了二三十年, 神都、象州之类富庶的地方,已经比较普及;但梁州这里还是以矮矮的家具为主。
尤其是军营里, 巩盛睡的也就是个离地三寸的矮榻,赵淩踩着很顺脚。
他抬起脚, 看了看自己的鞋底,觉得自己的鞋底脏了。
巩盛看懂了他的表情, 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跳起来就要给赵淩一个教训。
没想到几个小卒抬进来一个浴桶,一桶桶的热水往里头倒。
一个膀大腰圆,肩上搭着一块白布巾的汉子走了进来,原本就不大的眼睛在看到巩盛的时候, 直接笑没了:“小郎君放心, 定给这位小将军搓得干干净净,按得浑身舒坦。”
这可是个大活啊!
赵淩顿时就塞了两粒银裸子给他:“那就劳烦师傅了。”说完又踹了巩盛一脚,“快!洗完澡给你煮了玉米。”
巩盛跳都跳起来了, 只能服从,然后被搓澡师傅搓得感觉浑身的骨头都重新组装了一遍。
别说,一套下来, 整个人都像是轻了好几斤。
榻上的刚才铺着的床褥已经换了新的,榻都重新擦洗过一遍。
煮熟的花玉米摞成小山包,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巩盛二话不说,抓起一根玉米就啃,感觉甜甜嫩嫩:“怎么好像比去年的还好吃一点儿?”
去年他就分到了一根,也就是吃着新鲜,好吃是好吃,但没那么让人念念不忘。
眼前这个玉米口味明显要甜。
“那是,这是我种在自己院子里的。”赵淩又推了推煮玉米的汤水,里头加了一丢丢盐,很适合补充水分。
巩盛永远相信赵淩吃东西的口味,啃完一根玉米就抬起碗咕嘟,这才注意到一大碗红艳艳的……“鸡?”
他出门的时候,辣椒还没熟,还没吃过。
赵淩说道:“口水鸡。你先小口试试,有一点点辣。”
巩盛刚想大口炫,还是听话地先吃了一小口。
常禾做的是微微辣,巩盛感觉到片刻的刺激,又吃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
常禾准备的饭食,量其实不大。
巩盛吃完就去睡了。
大夫过来给他把脉,给开了一副调理的药,让他亲随去熬了,等巩盛醒过来喝。
赵淩又把大夫给带了回去,给米家众人挨个把了脉,开了方子,再把大夫送回城去。
平时要名正言顺带个大夫进来都难,幸亏身体并没有亏空出什么毛病,应该说主要还是忧思过度。
现在他们知道家里人无碍,小日子甚至过得还不错,赵淩大嫂手上预存的米家的财产,还有米诏、米希提前安排的后手,大都接管顺利。
可以说米家女眷们除了只能在福满庄上活动之外,其余生活物资并不缺。
米家两位叔叔和几个堂兄弟如今的脸色都好了很多。
尤其是几个和赵淩差不多岁数的,个子开始显著拔高。
赵淩看了看他们露出来的脚脖子:“来福!”
来福一叫便到:“什么事?”
赵淩说道:“给弟弟们量一下尺寸,明天去裁缝铺子先买几身成衣,再裁几身。里衣用的料子好一些。”管他十五还是十六,通通都是弟弟。
外衣没办法,毕竟要干活,外面眼睛又那么多,肯定是越低调越好。
新衣服做了都得打几块补丁才能出去。
贴身穿的里衣就无所谓了,肯定得选好一些的。
来福一脸温和自信的微笑:“我办事,你放心。”
赵淩一想,确实。
来福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管家了,办事可靠。
米二叔十分不好意思:“多费心了。”
“二叔您别跟我客气,我让你给我指点功课,我都不客气。”
米二叔就很真诚地说道:“刚才听殿下说你没做功课?是不会做吗?二叔给你看看。”
赵淩:不,不用这么客气!
他何德何能,让校长给他看作业?
米诏也回来了,脸上带着笑,听他们说话:“我先擦把脸。老二你一边去,我来指点水灵功课。”
米二叔不服:“我当山长那么多年。”指导学生科考,他是专业的。
米诏摆事实:“我是状元。”
米二叔:“……”
赵淩觉得自己可以自习的。
常威本来在给弟弟打下手做饭,见状直接搬了桌椅板凳出来摆在院子里,又把赵淩的作业和笔墨纸砚拿出来。
正好米三叔也收工回来了,见状干脆把自家几个孩子都叫过来,一起做功课。
赵淩顿时觉得饭前的一点时间格外漫长。
米家几个孩子们倒是没什么怨言,学习得非常认真。
他们最近还在学兵法,学武功。
大堂哥说得对。
他们现在的身份,想要再通过科举已经不行了。
既来之则安之。
在军中未必不能够出人头地,弃文从武总好过咔嚓了进宫当太监。
嗯,好像文也不能弃。
米诏在军中其实混得不错。
他原本是个正正经经的从五品京官,要不是父亲怕树大招风,以他的才能,官职起码不会比赵骅低。
虽然现在米家也没落到好,他的本事却是实打实的。
他在余将军账下干点文书工作,完全是降维打击。
他一个犯官,还不用给多少银钱,更没有上升空间。
谁会不喜欢一个光干活不拿钱的下属呢?
余将军就很喜欢。
米家在这片军营里顶多受一些冷嘲热讽和小小的为难,而没有被殴打,也没有人到他们家来偷抢东西,也是余将军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余将军这次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军中一切都井井有条,他心里面清楚,其中真正出了大力气的肯定是米诏,而不是手下那些个酒囊饭袋,更不会是他的几个军师。
米诏很有分寸,光干活不揽权。
但既然活都是他在干,肯定手上能有一些权力,单看他用不用,怎么用而已。
晚饭吃完,天光还亮着,一家子人在院子里纳凉。
常威他们搬了一张竹床出来,在床底下点了蚊香,外面罩上蚊帐。
赵淩这么睡不是一次两次了,米家人并不觉得奇怪,好几个也照着做,就是他们的蚊帐没有赵淩的那么大。
米家的房子,赵淩并没有给扩建,房子还是一样的狭小逼仄。
天气一热起来,更加受不了。
赵淩的蚊帐很大,竹床不大,但蚊帐里没有多余的空间。
赵淩洗漱完刚抱着抹布躺下,三头小毛驴就排队进来,自己找了个位置躺下。
来福把蚊帐拢好,才进屋去休息。
等赵淩一觉醒来,变天了。
天上下起了雨,他的玉米也被没收了。
坐在屋檐下的赵淩不可思议地直接一脚踹到顾朻的凳子腿上:“凭什么?外面那么多玉米地,不愁没种子!”
三十七度的嘴,怎么能够说出这么冰冷的话?
顾朻差点被他从凳子上踹下来,被侍卫扶着重新坐稳后,接过闻公公递过来的玉米芯,先往赵淩手心打了两下:“你院子里的玉米口味更好。”
从小就是这样,赵淩特别有这方面的天赋。
顾朻看着第一波采收的玉米棒子,总共就没几筐,估计都种不了多少亩地。
赵淩看着被打断的玉米芯,以及没有破防的手心皮,把爪子抽回来揉了揉:“我手心要被你们打出老茧来了。”
一群坏人,就逮着他左手心打,以后他左右手要不一样厚度的。
闻公公把他手拿过来看了看:“没事,还是很嫩的。”
赵淩看看左右,觉得都是坏人,扯着嗓子喊:“米希!”
他好歹算米希的半个妹夫?好像不能这么算,但算姻亲,应该能给他撑腰吧?
米希在厨房跟着常禾研究辣椒怎么搭配当地常见食材的做法,听到赵淩的叫声,探头出来:“等会儿,还不能吃。”他重新走回厨房,突然又转出来,“你叫我什么?叫哥!没大没小的!”
赵淩:“……”感觉没有一个人帮他,蓝瘦香菇。
他还是做作业吧。
赵淩不闹幺蛾子,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常威坐在屋檐下,跟着老牧监学做蓑衣。
老牧监看着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倒是对太子殿下的敬畏少了许多。
换做以前,他怎么也想不到太子竟然会如此平易近人。
米家人也和善。
他在军中,见过的犯官可不是一个两个,有些事到临头还摆不清自己的位置,天天嚷嚷着自己是被冤枉的,会被起复,还让人好吃好喝供着他们。
米家瞧着样子倒是真的会被起复,毕竟和太子殿下关系这么亲近。
倒是米家大郎,看着不太像是愿意等着被起复的。
军队,一切都以战功论高低。
不管是普通士卒,还是犯官、犯人都是一样的。
过了一会儿,米希端着一大盆辣肉出来了。
不用叫,赵淩立马放下笔跳了起来:“吃饭!多给我点肉,要两个荷包蛋!”
常禾在里面回:“有!炒了一大锅辣肉浇头,你多吃点菜,别光吃肉。”
赵淩已经渡过了缺菜吃的时间了,这会儿嘴很硬:“我又不是驴子,为什么要吃草?我要吃肉!”感觉到脚边贴过来一个软乎乎热乎乎的东西,“抹布也要吃肉!”
抹布仰头看着赵淩,没吱声。
赵淩没听到回应,低头一看,抹布嘴巴里垂下两根黑黑的……面条?
他脑子里还在想,抹布哪里来的面,就见抹布低头,嘴巴一张。
两只小耗子落在地上,挣扎了一下,立马就跑。
抹布用爪子拍拍赵淩的脚背:“喵。”去抓啊。
赵淩看着在他脚边舔爪子的抹布,再看看其他人的死亡凝视,只能回屋去拿了弓过来,瞄了好一会儿,才把两只小耗子给打死。
抹布把两只小耗子给吃了。
伴随着玉米的收获,耗子是肉眼可见的增多。
也不知道耗子之间是怎么传递消息的,总之这段时间放玉米的筐子,赵淩扎起来的玉米串串之类的地方,到处都是抹布蹲守的地点。
抹布每天都能抓到吃不完的老鼠,并且分享给赵淩。
闻公公全程围观:“是不是自己在家没人管着,就不练武了?连抹布都嫌你捕猎技巧不行。”
赵淩把弓自己拿去放好,对闻公公小小瞪了一眼:坏人。
很快,大盆装的面条、辣肉、荷包蛋、炒蔬菜和骨头汤,全都端到了餐厅桌子上。
常禾拿着一双特制的大筷子,给每个人盛面。
赵淩端着一个小盆,默默坐在另外的桌子上,不让刚吃了耗子的抹布检查他的伙食。
来福见抹布都快爬到赵淩头顶了,赶紧过去把抹布抱下来:“仙儿哎,稳重点。我去给你拿鸡肝。”
抹布从小就对吃的东西一听就懂,“喵呜”一声跟着来福走了。
赵淩吃完一盆,去盛了第二盆。
顾朻看得心惊:“水灵,要不你等会儿再吃?”
赵淩给自己往面碗……面盆里舀了两大勺辣肉,不太理解:“为什么?现在有什么事情吗?”
“没事。就是你这么吃,不会撑坏吗?”顾朻自己也经历过生长的时段,确实吃得比平时多,但也就是每天从三顿变成五顿,每一顿的饭量并没有增加。
哪里像赵淩,这样一顿顶五顿的?
小小一个人,真不会撑坏吗?
“不会啊。”赵淩已经习惯吃这么多了,“我要多吃点,最近消耗太大了。”
写小论文费脑子要能量,每天跑来跑去穿梭在各个试验田、水泥作坊要消耗能量,他还在长身体,吃得多饿得快。
要是少吃一点,不得直接饿死?
晚上要是不额外吃一顿夜宵,早上天不亮就得饿醒。
顾朻看着赵淩那张漂漂亮亮的脸,内心摇头,实在没法想象一个身高八尺的壮汉,顶着这么一张脸的样子。
吃过饭,顾朻和米希总算是有了空闲,拿出舆图来给赵淩讲他们这一趟的收获。
米希拿着一支狼毫在自制的简易舆图上勾出一条线:“这次把这一片都清了。回头把这几个隘口造好城墙就行。”
赵淩的眼睛顺着米希的笔,看向那些制高点和水源。
没有亲自去看过,单看舆图还是有点抽象。
“我想去……”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顾朻和米希异口同声否决:“不能去!”
赵淩不服:“为什么?”
“山里面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你去干嘛?去了还能回得来?”
“听话,等路修好了再去。”
“就是,都是老林子,看出去都一样,没啥好看的。”
赵淩在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劝说下,暂时安分了下来,接下来还是该干嘛干嘛。
正当其他人都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的时候,赵淩一个人跑了。
刚开始大家都没发现。
军营里的人以为赵淩去了城里,城里的人以为赵淩待在军营。
到了饭点没见到人,他们以为赵淩去了试验田。
一直等到过了晚膳的点,赵淩还是不见人影,他们也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可能时间太晚,在城里/军营里睡下了。
直到来福骑着大毛从城里回来。
常威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你骑着大毛,那四郎骑的谁?”
三头小毛驴长得一模一样,只有赵淩和小毛驴们分得清自己是谁。
来福没有慌,翻身下驴,先把驴背上的东西拿下来,叫了一声:“大毛。”
大毛都懒得昂一声,给了他一个大白眼,自己去食槽吃饭了。
来福又叫:“二毛!”
一头小毛驴探头:“昂?”干嘛?
来福对二毛招招手:“走,我们找三毛去。”
二毛不太愿意。
来福小声问:“殿下走了没?”
常威同样小声回答:“上午就走了。”
来福立马就去玉米地里掰了两根玉米,给小毛驴先喂了一根:“走!”剩下的一根是尾款。
二毛:“昂!”走!
常威想叫大毛一起去,一扭头就见大毛已经躺到了赵淩的竹床上。
算了,他跟老牧监打了声招呼,骑了一匹马跟着出去找人,还叫上了那几个打白工的。
一行人并没有走太远,就见赵淩扛着一根木头从山上下来。
他灰头土脸的,衣服挂了好几道口子。
早上漂亮精致的贵公子,这会儿像是蹲酒楼门口的小乞丐。
“哎呀,你们怎么来啦?来福,你回来啦?梓萱还好吗?”
梓萱前几日查出来有了身孕,搬去赵英娘家住着了。
军营里到底不方便,万一有个什么,也不方便请大夫。
军中虽然有大夫,但肯定不擅长妇科。
来福要是有空,就会去城里看媳妇。
他自己倒是一点都不嫌累,仿佛回到了当年他跟梓萱确认了关系之后,他时不时在神都和军营往返的那会儿。
那时候他是筹措婚礼,这时候却是筹备他家第一个孩子的降临。
赵淩见到人,加快脚步从山上往下跑。
来福赶紧下驴子,上前帮他扛木头:“你是上山砍柴了?”
赵淩让开来福伸过来的手:“没。我扛着,你别碰。这是个很重要的东西。”
来福怎么看都是一截破木头,不理解哪里重要了。
赵淩用一副你不懂的眼神看他,再看看还有好多人在:“你们不会是来找我的吧?没必要啊,我方向感好着呢。”
三毛表示同意:“嗯昂~”
所有人都用一种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他,但都没吱声。
好在人算是平安回来了,其他人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会儿还有些天光,一行人赶紧先回家。
还没到家,就见小院门口燃烧的火把。
米二叔正守在门口,对着他们招手,瞧见人群里的赵淩,对院里面喊了一声:“水灵回来了!”
他们的身份不方便出军营找人,只能在家里干着急。
赵淩这会儿倒是不好意思了:“二叔,我没事,就是扛根木头,走得慢了点。”
至于为什么他想偷偷跑去瞅瞅新边境,结果跑到了山上林子里,那不重要!
米家一群人围过来,纷纷围观这一截让赵淩“爱不释手的木头”,结果一看,发现木头上面长着一个个小蘑菇。
米二叔的神色立马严肃起来:“蘑菇可不兴吃啊。本地都有不少人吃蘑菇毒死的,我们这些外乡人更认不准了。”他想说让赵淩把木头扔了,想想人家一路从山上扛下来的,估计舍不得,换了个说词,“要不你摆墙边当个盆栽看看?”
赵淩也不跟他争辩,还真把木头倚在后墙边,吩咐常禾:“别扔,记着早晚洒些水。”
常禾不明所以,但赵淩的命令照做就得了。
然后赵淩就带着……赵淩就被三毛带着去了好几趟林子,扛回来了更多的带着小蘑菇的木头。
米希也看出来了:“这是……香蕈?”
“嘻嘻。”赵淩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还是你有眼光。”
香蕈,就是香菇。
赵淩也没想到自己能找到这个。
现在的香菇纯野生,没有人工栽培,数量极其稀少,价格也极其昂贵。
普通市场上基本没得卖。
米希说道:“在宫里吃过一回,香味很特殊。你是想着种香蕈?”
“嗯,试试吧。”赵淩也不太确定能不能行。
现代工业的那种菌包,他肯定是搞不出来的,研究一下最早的香菇种植方法砍花法。
砍花法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在相应的木头上砍出痕迹,放在开伞的菌菇边上,让散开的孢子落在这些木头上,通过加大孢子和木头接触面积的方式,尽可能让孢子在木头上生长。
没有什么杀菌之类的过程,比起现代工业种植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导致哪怕香菇栽培时间算得上悠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价格依旧高居不下,不过好歹是能够让人偶尔吃得起的价格了。
这个年代,砍花法还没出现。
赵淩就天天拿着斧头木头比划。
香菇开伞了也不摘。
常禾他们倒是进山几次,就瞅准了香蕈一样摘。
山上有一大片椴树林。
雨后,倒伏的椴树上就有可能会长出大大小小的香菇。
这片树林已经远离村落,附近还是军营,就算有村民想采蘑菇,也不会靠近。
军中士兵自从太子来了之后,基本都在认真操练,干好自己的活。
军中以前出过食用菌菇发生大规模中毒的事件,现在是严令禁止采食菌菇的。
虽说肯定有人会偷摸着去采,可他们也采不了多少。
这么一来,倒是便宜了常禾他们。
晒干的香菇直接从驿站寄了回去,一同寄回去的,还有赵淩种植玉米的阶段性成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