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小山君于暗林中的熊尸上忽然现身,即便是相识的人,依旧感受到了那种压迫感。
边鸿与戎峰看着这只似虎非虎的年幼野兽,也就想起了灭蒙山中那位山君大人的风姿。
即便边鸿只见到了一个在日照金山中独行于山脊间的背影,也足够铭记一生。
而眼前的金色小兽,已经初具威势,它独自占山为灵,渐渐褪去了从前在家里时候那副懵懂天真的样子,眼神凌厉,能够轻松战胜一只为祸一方的巨熊。
就连体格,也比在边鸿家里的时候,长大了很多,现在再让戎峰用竹篓子把它装进去,那就很难了。
两人一兽,就在这里无声的“叙旧”,那边的小和卓都要喊破喉咙了,于是戎峰抬手放在唇边,吹了个清脆的哨。
和卓一听哨声,就知道是他戎大哥来了,于是把那个只要自己不想出现,他就永远找不到的山君大人暂且放到了一边,先蹦跳着顺着哨声朝戎峰这边欢快地奔来。
谁料不但看到了戎大哥和小鸿哥,竟还有意外之喜,那位每每在白天就不见踪影的山君小祖宗,正昂首挺胸的蹲在一头大熊身上,并非常不在乎的瞄了自己一眼。
和卓高兴于和两位哥哥的再次相见,说实话,常年在山里,遇到的人并不多,更何况是亲密的伙伴呢。
但也同时犯愁,看着那只在两个哥哥面前就乖乖现身的山君大人,和卓已经能想象到,未来他和这小祖宗相伴的岁月,怕是没有消停日子了。
最后,两人被和卓领着回了家,那只金色的小兽则一路隐秘的跟随,也看不见它的身影,但在出山后进家门时,它便能忽然现身,跟在戎峰身后,踱步进来,再跳到屋内唯一比较高的沉香木桌上,一边做自己的事,一边不经意的听这三个人聊天。
边鸿把国师托付给他带给和卓的东西,一样样从包袱里拿出来,有几本虽然年代久远,但能看出来保存很仔细的书,翻开页,有些章节的末尾还会出现几段字体俊逸的标注,想来是国师年轻时候留下的。
除此之外,几件做工很好,用料扎实的衣裳也送的正合适,两件现在就能穿,还有三件都略大些,那是因为考虑到小孩子长得快,几乎一天一个样,所以多预备出来的。
和卓高兴地换上了新衣服,又小心地捧着那几本珍贵的书籍,嘴里还含着糖块,有些羞涩的对两个人说,他谢谢国师大叔,师父的本事会认真学的,还请边鸿给国师传个感谢的话去。
边鸿却苦笑,他们能与那两位得见在二龙口上,已经是意外中的意外了,下一回相逢遥遥无期。不过他暂且答应下来,并放在心里,当做个事儿存着。
随后,和卓又问了好些他那老师父的境况,老爷子身体痊愈没多久,和卓担心他逞强,人都是越老越犟。
听到师父也一切都好,和卓这才放了心。
三人聊着聊着,就说起了騩山的近况,一时间很投机,注意力颇为集中,就忽略了蹲在沉木桌上的小山君。
它左右瞧了瞧,而后装作不在意似的,甩过尾巴,灵活地勾开了边鸿放在一旁散落四开的包袱。
定睛一看,已经空了,确实也没它的份。
于是一转头,打了个喷嚏,而后大爪子“咣”的一下跺在沉木桌子上,没想到没控制好力道,硬是踩塌了桌子的一个角。
它也有些惊到了,不是别的,因为自己的力量与形体变化太快,还没适应出手的轻重。
这位被戎峰和边鸿用竹篓子从灭蒙山上背下来的小兽,本想小怒一下,谁知道动静高大了,于是有点尴尬,就往桌子后边蹭了蹭。
旁边还说话的三人顿时都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和卓更是惊了一大跳,愣把嘴里刚品出滋味的那块糖“咕咚”咽了下去,噎了够呛。
而边鸿则侧了侧头,看着眼前这只虽然长大不少,但摆尾方式依旧没变的金色小山君。
那根粗大的尾巴根部不动,只是频繁又大幅度地甩着尾巴尖,多半是碗里鱼丸不够吃,还想要的时候。
但山君可不会像小熊一样,为了口吃的就耍赖一般,抱着人的大腿哼哼唧唧不撒手。
它只会瞥着眼,昂着头,频繁动着尾巴,叫你自己意会,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大大的改正,譬如说再重新填上满满一碗鱼丸。
所以,现在边鸿看着桌上那只金色野兽旧态依旧的样子,眼神就泛起了一些微不可查的笑意,毕竟是不能真笑出来,那位还是要脸面的。
边鸿低头,伸手把背后的另一个包袱拿过来,掀开最上层的油纸,露出下边的几个泥疙瘩。
泥疙瘩一露面,就连被糖噎到缓了半天的和卓,也忍不住疑惑,这两个哥哥把泥疙瘩放包袱背一路做什么,难道是训练?就像他师父会在他奔跑锤炼脚力的时候,给他的腿上绑很沉的沙石袋子。
但边鸿却把大土疙瘩直接放在桌上,而后抽出小腿上的弯腰,用古朴的刀背,轻轻往泥壳上一敲。
那结实的泥壳随之而裂,一股非常香浓的味道瞬间弥漫在屋中。
小山君终于回过头,金灿灿的大脑袋不由得凑上前看了看,还有用大爪子轻轻碰碰。
它正歪着头疑惑,怎么回事?土疙瘩变成烤鸡味儿的了。
戎峰怕边鸿油了手,就自己上前一步,伸手把那个裂开的土壳扒开了。
果然,其中是一只包在荷叶中,沁满了汤汁与浓味香料的大飞鸟。鸟肉在土与荷叶的密封中闷熟,香味一点都没浪费,全都渗进了松软熟烂的肉里,让人看着胃口大开。
这几只叫花大鸟是边鸿在到騩山之前生火做的,一是做路上的口粮,土层保温,在这样的天气里,往往里层的鸟肉不会凉透凝油,这不,现在打开,依旧是汁水四溢的。
而且,他生火做饭的时候,不由得想起了这位曾经寄住在自己家中的年幼神兽,它虽然看着还小,但极通人性,也就是不会说话,否则想必和元定他们差不多一样的口齿伶俐。
它有时候,尤其不在山林中,而是趴在自己家炕上的样子,就像个对什么都好奇,四处探索,且爱吃美食的小孩子。
于是边鸿就让戎峰多捕了几只大鸟,悉心给预备上了,这不,眼下正好得用。
但它已经到了騩山,即便年龄再小,也是一山之灵,万兽之主了,再像喂小熊一样喂它,是不合时宜的。
所以,和卓跟着两个哥哥,提前学习了祭祀山君的方法。
他们选取山上最干净的叶子,叶片上甚至还滴着山雾凝结成的露珠,把叶子摆成好看的形状,而后走到屋外的一处岩石边,在地上手写出邀请山君的吉祥话,并抬头仰天长啸,呼唤神灵。
即便那个“神灵”就站在他们身后,并馋得直舔嘴儿。
但它仿佛天生就明白这种仪式的含义,在戎峰长啸后,它也仰起金色的脑袋,对着大山,嗥叫一声。
兽声一落,整座騩山就像忽然活了一样,嘈杂喧闹起来,各种声音鸣叫不止,甚至还伴随着远到几乎听不太清的狼嗥。
他们虔诚的半跪在地上,行礼,再抬头,这位已经初露锋芒的竖瞳野兽,就已经蹲坐在岩石之上了。
它俯视着他们,像是生来如此,永远高傲不屈,王者之威初露。
但随着边鸿把整整三个叫花大鸟都掰开后,小兽就轻巧地一跃下来,眯着眼睛,动着胡须,美美吃上了。
它想,想必自己还太年幼,没锤炼到家,不能像父亲一样,威严庄重,典雅深沉。
小兽侧着脑袋“嘎吱嘎吱”地嚼鸟骨头,一时间大吃特吃。
实在不怪它,“人”这种东西,最可取的,就是做饭了,真香!
天色渐暗,戎峰与边鸿却拒绝了和卓留宿的提议,水患刚刚平息,家里还有不少的事情要做,也耽误不得。
于是两人趁着夜色赶路,在騩山的山脚下,告别了穿着新衣裳的和卓,还有旁边那个吃饱喝足后,隐在树林后看着他们远行的小山君。
送君千里,终于一别,边鸿一挥手,而后转身和戎峰一起,大步迈上归家的路途。
一路疾行,两人也只在夜晚露水最重的时候,找了一个树洞,浅浅地睡了两个时辰后,就再次启程。
直到夜晚的天空渐渐由暗转明,初醒的鸟儿“啾啾”地唤醒整个山林与田野,他们才终于看到了熟悉的房屋村舍。
不幸中的最幸,二龙口终究没有泄洪,所以才能让这下游的村落安稳依旧,没有被滔滔洪水淹没。
在经受了战争与饥荒的贫苦百姓们,没有失去他们最重要的房屋,和赖以生存的土地。
在清晨的朝霞中看过去,田里已经有百姓在劳作了,可见传令官还是骑着快马,先他们一步到了这里,并宣布解除了迁移避洪的告令。
不过除了挖沟排水的庄稼地,堵上的那条支流小坝多多少少还是渗了水进来,也不高不低地淹了些地方。
戎峰就见认识的一些村民,正弯着腰到处撒药,上前一问,原来是朝廷发的,是怕水后滋生虫灾,影响秋收。
而村民们看到两人回来,高兴之余,还催着他们回家。
边鸿还没等询问,上虞村西头小柳街的吴二婶就言笑晏晏地递给他两个胖胖热热的烤红薯,脸上也有喜气。
“没吃早饭吧,先垫一口,一会儿有你们忙的呢。”
边鸿听完纳闷,“怎么了吴婶?”
吴婶一拍掌,“你表叔家大丫这就出门子了,三媒六礼都置办齐全,只等你俩回来就办事,你看,正好这时间,中午拜堂的话,还能赶上吉时呢,快快快,赶紧回去吧。”
边鸿惊讶的很,心想不是要等秋天么,怎么提前了?但也是喜事,于是告别吴二婶,扯着戎峰就往家里跑。
不过一进门,边鸿就愣住了,山上的院子不仅收拾的干干净净,甚至还挂着红布,就连马圈都挂红。
开门,元定和官宝迎出来,愣是画着两个大红脸蛋,额头上点着红点,身后跑出来的小熊也换了红饭兜。
戎峰眨了眨眼,回头问边鸿,“是大丫成亲,还是咱俩成亲。”
好家伙,比他自己成亲的场面还大呢。
两个孩子倒是高兴,先抱着哥哥蹭了一会儿,画的红脸蛋都蹭掉了一半,而后清脆的开口。
“大哥,熙哥,表叔家就等你们啦,说叫你俩去证婚受拜,我和官宝去滚床呢。”
边鸿看着家里周围这景象,转头一瞄,银霜也施施然从马圈出来,脑袋上还绑着一朵大红花。
“呃,在咱家拜堂啊。”
元定摇头,“人家成亲,到咱家拜什么堂。”
“那怎么……”怎么全家都红彤彤的。
元定叹气,觉得熙哥和大哥虽然已经成亲过,但规矩可都不太懂啊,当然,他也是上了书塾才知道这些传统的,于是就和哥哥特意显摆了一下。
“纳福纳喜啊,这是新人把喜气分给咱们家的意思,先生讲过,传统来着。”
戎峰这个常年在山里隐居的,即便成了两回亲,也都是只有彼此便罢。再加上本就不是这里人的边鸿,二人倒真是第一回听说。
戎峰看着院中喜气洋洋的样子,就忽然侧头问边鸿。
“呃,要不,咱俩再重新成亲一次?”好歹给边鸿把这排场补回来。
边鸿则一言难尽地看了看眼前好像认真了的男人。
“你成亲有瘾吗?”
三次,说出去,旁人不论,那老郎中只怕还以为戎峰又娶了一个小老婆呢。
戎峰摸了摸鼻子,没敢说实话。
成亲倒是没有瘾,但入洞房有啊……
第92章
因为边鸿与戎峰的归来,闵家大丫的吉时就定在了正午时候。
上虞村的新郎热热闹闹地去接亲,敲锣打鼓,鼓乐手们也不再是冬天里连饭都吃不饱,一脸菜色有气无力的样子,他们个个精神饱满。
这还是自打春天农忙之后的第一桩亲事,务必要卖卖力气,好为之后接活做准备。
毕竟,从盛夏农闲到秋收之前,正是家家户户结亲的高峰期,想要赚这个喜钱,就趁现在表现表现了。
迎亲的花轿也是新打的,依旧很朴素,但胜在颜色新鲜又干净。边鸿甚至把银霜暂借出去给大丫长长脸面,左右它已经被带好了红花,都不用现装扮了。
于是在南崎洼子的村口,一群人远远就见,新郎官胸前挂着大红花,骑着高头大马,带领着众多接亲的人,吹吹打打一路过来,在春种时被晒得黝黑的汉子呲着一口大白牙,乐得只见牙,不见眼。
而且新郎官一身的大红衣裳,就衬的他更黑了,南崎洼子村口送亲的这伙人就笑,站在前头的闵家二小子也挠了挠头,他记着前些日子见面的时候,这未来姐夫还没这么黑啊。
好家伙,现在整个马背上,除了一身红衣裳,就那两排大白牙最显眼。
但其实庄稼人是最不觉得晒得黑会不好看的,一个小伙子在春天之后变深了肤色,证明他最起码是整日在田地中辛勤劳作的,也代表他身体棒,农活扎实。
这样踏实肯干的人,是农民百姓家里嫁女的首选。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即便在艰难的年头里,好歹姑娘饿不着。
成婚实在是太热闹了,七大姑八大姨,二表叔三娘舅,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几乎都凑在一起,人群喧闹而嘈杂,边鸿有些不适应,抬头一看,身旁的戎峰怕是更不适应。
他甚至打消了和边鸿再成亲一次的念头。
男人上一次见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还是打杀土匪围村时,把几个村的人带进山上躲避的时候,但那时节,大家都噤若寒蝉一般,能不出声尽量不出声,那么一大群人,出了脚步声,大体上竟也是安静的,于是这让戎峰在这回放松了警惕。
但成亲这种喜事和当时的情况可不一样,怎么这么能说!戎峰环顾一圈,几乎没有一个人的嘴是闭着的,中间还夹杂着孩子的哭闹声。
幸而村民们虽然不像从前那样惧怕戎峰,但在吐沫横飞侃大山的时候,对着他还是说不出口,所以两人幸免于难,只在表叔的身后站着,等新人进门行礼。
新郎在喧闹声中进门来,大丫也披着红盖头,被眼睛都哭红的闵家表婶从小屋里牵了出来。
两哥新人手拿同一条红布大花,跪在地上,给眼前的父母与旁边站着的边鸿与戎峰磕头。
而等新娘进花轿之后,本来还一脸笑意张罗忙碌的闵表叔就塌着肩膀,靠在院门口,偷偷抹眼泪。
平日再刚强能干,此刻也是一个背影佝偻又落寞的小老头了。
不过迎亲的队伍多少还是耽误了一会儿,那是因为银霜在看到院里的边鸿与戎峰后,就说什么也不跟新郎官走了,就站在门口刨蹄子。
新郎官那小伙儿有点慌,马这玩意儿现在是稀有的,爹妈一听戎峰肯把马借给他们迎亲,当时都高兴得不知怎么好了,这多有派头啊。只是他们忽略了一点,他儿子也没骑过马,顶多在开裆裤的时候,骑过隔壁拉磨的驴。
好在银霜温顺,不欺负人,因为它在虎贲军中不知换乘过多少兵将,并不是每一个人开始都会骑马的,但命令一下,死活也要往马背上爬。
所以过往的经验,令银霜会迁就每一个骑在自己背上的骑手。
只是现在一直在边鸿身边,吃好喝好,时不时还要去山里遛一圈,它就渐渐明白,自己不再是要依从每一个人的战马了,它有了家,它只需要遵从自己的主人。
涨了脾气的银霜看到边鸿与戎峰就不想走,最后不得已,边鸿只得和戎峰一起,作为新娘的娘家人去送亲。
新郎官一见戎峰过来给他牵马,当即吓的差点从马上摔下来,戎峰则抬着那双鸳鸯眼嫌弃的看了这黑小子一眼,并给了他一个眼神警告。
这可是迎亲,别像你小时候似的,穿个破开裆裤大鼻涕啷当的莽撞样。
戎峰尤记得,小时候自己被他跟烦了,就忽然出现在他身后,想问他到底要干什么。但自己还没来得及开口,这小子一见他,当即就尿裤子了,那哗哗的水声实在让戎峰记忆犹新。
他心想,可少出点洋相吧,你不要面子,边鸿的表妹还要面子呢。
虽然在戎峰眼里这新郎官还是小时候那个丢人现眼的样,但其实人家在几个村子的小伙里,正经算是个人物,都服他的。
新郎官赶紧调整好姿势,在震耳的锣鼓声中,弯腰朝着牵马的戎峰作了好几个揖,而后挺胸抬头,目视前方。
小伙儿还挺实在,他还想着,可要多谢戎大哥来给自己解围,他今儿要和大丫成亲呢!
直到一行人走到上虞村村口不远处,边鸿从前往后边一看,见戎峰牵着银霜,身上只着寻常的黑衣裳,就那么一言不发地站在马背上的新郎旁边。
两人挨得太近,对比就实在太惨烈了。
戎峰比那么高大的银霜马背还高出不少,肩宽腰窄,身姿挺拔,自有一股习武人的气势,再看脸,更是轮廓鲜明,冷冷的,但非常英俊。
这不是抢人家新郎的风头么,戎峰是不会意识到这些俗事的,他肯给牵马,已经是新郎能和别人炫耀好久的事儿了。
于是边鸿清了清嗓子,朝戎峰小声喊了一句。
“诶!”
即便周围再吵闹,边鸿的声音再小,戎峰也是耳朵一动,第一时间就朝边鸿的方向看了过去,然后本来冷着的脸,忽然就笑了。
那双棕蓝异色的眼眸弯着,盛满春情。
完了,一笑就更英俊了。
边鸿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心里麻酥酥的,于是迅速朝男人招了招手,让他过来。
戎峰也顾不上牵不牵马这回事了,松开缰绳大步就朝边鸿迈过去,高大的体格一下就笼罩住了边鸿,并弯腰低头和边鸿贴的很近,在他耳边问。
“怎么了?”
边鸿伸手,牵着戎峰走到人群后边,“咱俩靠靠边。”
戎峰低头看着边鸿握着自己的手躲开人群,还以为是要和自己说悄悄话呢,一时间感到甜蜜蜜的意外,这人从来不在外人面前和自己太过亲昵,今天怎么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那边的银霜被戎峰牵了一路,也知道边鸿就在旁边,所以就老实了,性情平稳的驮着背上这个不会骑马的“大黑炭”往上虞村接亲的人群中去。
而落在送亲队伍最后的两人,就没什么人会注意了,边鸿放下了心,打算只低调地跟在后边就罢。
谁知道那男人弯着腰,噘着嘴就朝自己亲过来。
边鸿吓了一跳,伸手就把戎峰亲过来的嘴给捏住了。
“干什么!大庭广众的,你要死啊。”
戎峰还有点委屈,他心想,不让我亲,那你把我偷偷拽一边来做什么。
但他此时此刻也张不开嘴说话,那像大海一样蓝湛湛的眼睛一直望着边鸿,别说,睫毛也怪长的,一眨眼睛,忽闪忽闪。
边鸿就一抿嘴,松开了手,继续扯着人往前走,但脸多少有有点红。
“你,等回家再亲。”
戎峰一听,浑身瞬间打了个激灵,从脚底板泛起一股劲儿,直冲脑门,他恨不能现在就找个草堆,把边鸿拽过去,扯开衣服就弄。
实在是憋得狠了,这些天要么是在野外赶路,要么是在二龙口上治水,最后见到师父和师叔,就更没时间亲热了,他每天都被师父追着,用云节打了满头的包。
但他毕竟刚开了荤,正是把持不住的时候,边鸿还天天在眼前晃,自己一个念头上来,就只能靠硬憋,每天早上起来,裤|裆都要被顶破了。
戎峰有时候也纳闷,边鸿怎么就不想这事儿呢,他每天想得要命,吃饭都不香。
是不是自己技术不行,没伺候好啊。
看来那几本书是不够了,回去还得研究。
边鸿在前边走着,只觉得背后发毛,回头看了一眼戎峰,就见这人在走神。
很罕见,他或许是练武的关系,不仅精力旺盛,平时注意力也集中的吓人,可以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微有个风吹草动,就警醒的不行。
现在男人不仅在发呆,而且眼睛越来越亮,边鸿甚至觉得就像山里的野狼似的,直冒绿光。
边鸿伸手到他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
戎峰还没回神,下意识握住那只手,就往嘴边扯。边鸿瞬间明白他要搞什么,抽出手来,反手就是一下子。
戎峰这才回过味儿来,但他也不说话,就看着边鸿笑。
那边村口迎亲的都接出来了,眼见着要进村,边鸿没空在这瞎琢磨,“快走,一会儿就拜堂了。”
于是两人一直默默跟在队伍后边,只想安安静静观礼就罢,但是不太行,男方一家也把边鸿与戎峰这两个娘家客拉过去奉上座。
几经世事,不仅让村民们消除了从前的对戎峰的误解,也对他承恩承情,恭敬有加。
但凡边鸿和戎峰现在于灭蒙山下振臂一呼,只怕比这几个村的里正还有用。
戎峰也在慢慢适应这样的变化。
但他一直牵着边鸿的手,从始至终。
最后,他们在席面上落座,喝了两位新人敬的酒。
戎峰就这样坐在热闹的甚至有些喧哗的小院中,他左右看看,村民们的脸似乎都是熟悉的。人就是这样,即便不想去记忆,但长久的相见中,也把每个人都记全了。
师父曾说过,他还没入世,就离群寡居,固步自封,这样谈不上出世,只是一种躲避。
自己那时候还不懂这句话,但这一年里,却慢慢明白了。
旁边的人还给他夹了一筷子小酥肉,“快吃吧,他家做的这个好吃。”
戎峰一笑,感觉心里长久的沉负似乎轻了一些,而眼下这锣鼓喧天又人声嘈杂的酒席,就也没那么不能忍受,尝了一口边鸿夹给自己的菜,品了品,点头。
“是挺好吃的。”
边鸿也眯着眼睛笑,“是吧。”
他哪天和掌勺的大厨讨个方子,席面是两家一起放,元定和官宝留在闵家吃了,所以他要回去自己学着做,给孩子们尝尝,也给小熊尝尝,银霜不吃肉,那就多做些带到山里,给灭蒙山的山君的大人供奉一番。
掰着手指头一算,要惦记的人和物竟然也不少,边鸿摇头感慨,而后低头专心吃饭。
坐大席,吃喜饭,也得讲究速度,不然一会儿就没得吃了,他和戎峰奔波了好多天,能吃上一顿家常菜也不容易,就非常的珍惜。
不过人多,不管亲疏远近,聊天的就多。上到这回避洪,下到哪家小媳妇穿新衣裳了。
边鸿一时间竟是叹服的,一张嘴,吃饭的同时还能兼顾“情报传递”,多么高超的技能。
而就在这嘈杂中,戎峰忽然耳朵一动,随后放下了筷子,仔细侧耳倾听。
“诶,听说了没,孙家窝棚那几户人家,竟然都被杀了。”
“这事儿我知道,还是我三大爷发现的呢,他和孙家窝棚约好了月底要去送酒,左等右等却没人来,我三大爷找过去的时候,开门看屋里也没人,找了个翻天,你猜,最后在哪找到的。”
“哪啊?”
“房后的土坑里,兴许是这些天雨水大,把埋人的土冲开了,我三大爷说,那孙家小媳妇光着身子在最上边,浑身断得折了个半,死不瞑目,一条胳膊从泥坑里支棱出来的!给我三大爷吓得,当时腿就软了。”
“诶呦喂,造孽,听说刚满月的小孩儿都没放过,头盖骨生生摔碎了,仵作一验,连脑浆子都流没了。孙家的几个小子和男人,都是被铲子铲掉的脑袋。”
“天杀的,人抓住了吗?”
“上哪抓啊,大雨一冲,痕迹都没了,再说后边就是山,人真要往里躲,你敢进去抓啊。”
“什么铲子这么厉害,人脑袋都成铲掉?”
“不知道,这都是我三大爷和我说的,他是被叫去问话,才知道这些。”
不过,毕竟今天是喜宴,这几个坐在墙角的人也不再多说,怕扰了主家的喜气。
环境嘈杂,边鸿并没有这种在人声鼎沸中,能够清晰分辨各种声源,并精准锁定的本事。他只是看着戎峰的面色越来越沉,连那只蓝色的眼睛也颜色渐浅。
一般这种时候,戎峰不是生气了,就是动了杀心。
但边鸿没有多说,这种时候总是有理由的,他只需在男人身边等着。
果然,筵席散后,戎峰躲开人群,领着自己跟在一个人身后,直到岔路口,才几步上前,挡住了那人的路。
那人先是吓了一跳,说实话,最近孙家窝棚的事儿,搞得他很是胆寒,深怕自己也遇到那样的虐杀。
不过一看来人是戎峰和边鸿,就放下心来了,伸手拍了拍胸口。
他自己也不知什么时候,看到戎峰不再是害怕,而是觉得很安全,人果然总是变化的。
“嗨呀,原来是戎叔和婶子啊,吓我一跳。”
边鸿忽然觉得刚刚吃进去的饭有些顶胃,对了,差点忘了,戎峰辈分之高,连带着自己,也差不多是全村年轻一代人的“婶子”。
戎峰也不废话,“孙家窝棚的事,与我细说。”
这人马上就知道怎么回事,并先劝戎峰别蹚浑水,那杀人的可吓人了,比土匪还狠,就连仵作翻开尸坑都吐了。
但没几句后,看着戎峰那双沉着又凌厉凶悍的眼睛,也只得一五一十讲完自己知道的一切。
与戎峰边鸿分开的时候,那人还一个劲儿嘱咐,“叔,婶子,可小心啊,但凡有事儿,记得喊我们呐。”
虽然他不一定敢上前,但好歹充个人场么。
闵家,元定和官宝又抓喜钱又滚床,折腾了一大回,人困马乏,直接在原来大丫的屋里睡着了,边鸿便嘱托闵百贵照看一下,等明儿孩子醒了,再叫他们骑着银霜与小熊回去。
小熊现在今非昔比,那体型与大爪子,很有威慑力,就连银霜,等闲人也近不了身,它杀过的人,或许比一些新兵都要多呢。而且元定跟着戎峰学武颇为不错,戎峰说他有天赋,现在一条棍子,耍的虎虎生风。是以边鸿并不担心他们的安全。
临走前,边鸿还扒在门口看了一眼,元定和官宝混在闵家三个孩子中间,小孩儿们伸胳膊蹬腿的,不分你我,看起来感情应该还不错。
他叹了一口气,尤其是年纪稍大些并早早记事的元定,在家乡的瘟疫与逃荒路上亲历的一切残酷之后,也终于慢慢走了出来,上了书塾,也交了新朋友。
孩子总会慢慢长大的,边鸿只希望他们健康,快乐。
因此,孙家窝棚灭门的惨案,就更让人揪心,只小孩子,就死了五个。
前几年的年景艰辛,好多孩子早就撑不住离开了,所以个个村庄的孩子并不多,但凡能活下来,都是一家人多么费尽心血保住的。
回家的路上,边鸿没问其他,只说,“该怎么查。”
戎峰定了定身,“既然在灭蒙山附近发生,就在我的管辖之内,只怕要去一次孙家窝棚。”
边鸿点头,他知道即便是不在山下,戎峰听说了这样的惨案,也是要去的,他骨子里的正义与嫉恶如仇,一半是传自戍山卫脉承,一半是天生如此。
边鸿并不怕麻烦,也不怕危险,他的前半生,就是在天大的麻烦和天大的危险中,摸爬滚打挣命出来的。
成功存活下来的经验告诉他,有困难,有问题,别犹豫,举着刀迎面就上。
狭路相逢,勇者胜。
戎峰伸手摸了摸边鸿神色凌厉的脸。他此刻相信,世界上,真会有一个人,天生就是那个与自己相合的另一半,只有两个人拼抵在一起,灵魂和身躯才算完整。
回到家,两人准备妥当,当天就要往孙家窝棚去。
但却在后屋开门的时候,被拦住了。
两人居住的后屋有一个大平台,开门正对着层层叠叠的灭蒙山,只是自从小山君离开后,附近寻常时,都没什么大型野兽。
今天,却有一只浑身灿金的老猴子,就那么蹲坐在不远处的小花岗上,静静的朝两人看过来。
它遵循着山林的规矩,并不太靠近人类的居所,即便是独自住在小山顶的戍山卫戎峰。
老猴子的特征太明显了,就连边鸿也一眼认出。
“是老猴王!”
戎峰点头,而后带着边鸿,迅速地跃下屋边平台,朝小山岗去了。
若非有事,猴王是不会轻易离开山林深处与族群,来到边缘地带找戎峰的。
老猴王肩上与头顶落了不少枯叶与杂草,想必在森林的边缘已经等了很久。
它的眼神中充满在岁月沉淀里积攒的智慧,作为一个种族的首领,靠的不仅仅是武力,更多的是灵智。
老猴王见到戎峰与边鸿,先是低沉的“呜呜喔喔”和两人打了个招呼,边鸿看它的神色尚且平静,就也松了一口气,他只怕猴群又遇到了危险。
但显然不是,老猴王和两人叙旧完毕,就低头松开了一直抱在胸前的手臂。
它展开怀抱之后,边鸿很惊讶,只见在老猴王浓密的毛发遮掩下,胸口处正扒着一只小猴。
小猴太小了,似乎刚出生没几个月,它怯生生地攥着老猴的毛发,转过头来睁着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两个人类。
老猴摸了摸它的头后,就不再迟疑,直接把小猴送进了边鸿的怀里,边鸿下意识伸手接住,这才发现,这是小猴仿佛天生就没有尾巴,而且一只脚略微畸形,照这样,走是能走,但攀树却是不能。
可不会攀树的猴子,要怎么获取食物,怎么存活呢?
老猴王也正是这个意思,族群里每一个新生命都值得被珍惜,即便是这个多半养不活,注定要饿死的小家伙。
但它实在不忍心,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小猴送到戎峰这里来。
“人”这种动物,是不必攀树,就会有食物吃的,这小猴子想要活命,在戍山卫身边,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并且,在看了被边鸿从乱山石中带走的幼熊之后,老猴王非常的有信心。
那么个玩意儿他们都愿意养,更别说自己族里乖巧漂亮的小崽崽了。
而不出老猴王所料,在山林中长大的戎峰,和他那个善良的伴侣,欣然接受了这只有些残疾的幼猴,并且看着似乎也很喜爱。
老猴王放心,最后又伸手摸了摸安静扒在边鸿怀里的小崽。
但交代完后,老猴王依旧没走,它和戎峰用多年来的默契,严肃交流着一些事。
边鸿看不懂老猴王的动作,直到戎峰皱眉点头后,老猴王回到山林,没一会儿,就取来一只形状奇怪的铲子。
铲子被猴王严实地裹在大荷叶里,铲子尖还带着干涸的血迹。
边鸿猛然上前一步,他怀里的小猴也赶紧扭过小脑瓜,不知所措地打量周围,于是边鸿平静下来,伸手托着小猴没有尾巴的屁股,又摸了摸它的头作为安慰。
交出了铲子后,老猴王才起身回程,没过一会儿,那金灿灿的身影就没进了深林中。
两人抱着小猴子回到屋中,戎峰去打开旧物篓子,从里边翻出来三只铲子来。
拿出来两相对比,一模一样。
戎峰大手一用力,直接把那三只铲子中的一个徒手折断。
“老猴王说,山里进人了。”
第93章
老猴王虽说已经极具智慧,但长久处于深山之中,并不太清楚人类的事情,这一回出了灭蒙山,也主要是托付幼崽,对山里进人这件事,只给戎峰做个提醒。
寻常野兽对人其实不当一回事,因为说不准几天之后,就被吃了。
灭蒙山之大,没有戎峰那样翻山跃林的速度,对步行而入的普通人类来说,几乎无边无际。
但老猴王自从族群被土匪围捕后,就格外注意些,在它眼里,“人”并不好惹,尤其是成帮结伙的,危险性与独行者便不可同日而语。
独行者或是误入,或是纯粹寻死去的。但一群人小心摸排着进山,就一定有所图谋。
戎峰与边鸿没有选择先进山,而是依旧去了孙家窝棚的案发现场。一切罪恶的痕迹虽然被大雨几乎冲刷殆尽,尸首也在被检验整理后入土为安,但屋内人们挣扎的痕迹犹在。
边鸿仔细的勘探,戎峰则一言不发,站在孙家窝棚的最高处,俯瞰下去,观察着整个地势。
最后,看着这处小村与灭蒙山的距离与走势,他终于明白了这处村民到底是因何而死。
因为想要进山,需要带路。
灭蒙山凶险,即便是寻金人,不熟悉这里的,也需要找当地人指引方向,孙家窝棚这个位置,虽然没有自己家里距离灭蒙山更近,但从这里进山,多石少林,反而更安全些。
边鸿走过来,仰头看着在石台上站着的戎峰,“不是硬闯进门,而是主家设酒招待。”
门栓没有毁坏痕迹,屋内杯盘狼藉,但依旧可见倾洒在地的那些颇为丰盛的腐败食物,就连灶台上的锅里,还盛着发霉的炖菜。
戎峰屈膝一跃,从石台上飞身下来,他心里已经有数,杀人者就是一群寻金人,他们先是找了孙家人带路进山,而后未免泄露行踪,直接屠村,十分辣手无情。
若不是老猴王直接带出来一把带血的寻金铲,等戎峰确定了这些人的身份,有不知道需要多久了。
当时在后坡找见那三只特制锹头的时候,就已经有征兆,多半是寻金帮派在附近活动寻找山里金矿,反而因为对山林中的动物虐杀无度,被暂居在此的小山君遇见,最后连尸首都没剩下。
自己当时就应该去巡山了,只是又赶上洪水泛滥,江河决堤,以至于让这些人钻了空子。
这伙人能悄无声息地除掉壮劳力都在家的孙家窝棚,想必,人数不少,且颇有手段。
戎峰看了看眼前正仰头望着自己的边鸿,心想,自己不是从前无牵无挂,烂命一条的时候了,说句拖家带口也不为过。
此刻幼猴也从边鸿胸口的衣裳里冒出脑袋来,歪着脖打量着戎峰,然后伸出毛茸茸又灵活的小爪子,伸上去轻轻蹭了蹭边鸿的下巴。
戎峰那一身肃杀的气势渐消,伸手摸摸边鸿的脸,又把小猴的手收回进边鸿衣服里,并在心里对自己说,要谨慎行事。
两人先回家准备了一番,要进山,且多半要与人作战,那在行程中就不宜随时生火做饭,只能多带着干粮,才便于隐蔽。
一夜里,厨房的灶火烧个不停,戎峰在院子里“哐哐”地劈木头,边鸿就迅速的烙饼,蒸馒头,准备肉干。
直到早上,天色渐亮,门外响起踢踢踏踏的马蹄声,小熊用自己肥硕的身躯撞门进来,嘴里淌了那么长的口水,一对黑豆一样的小眼睛瞪得锃亮。
它从山道上的时候,就闻到饼香和馒头香了,所以一路真是归心似箭,爆发出吃奶的力气四爪狂奔,连银霜都被他落在了身后。
所以等小熊叼着馒头倚在边鸿腿边吧唧着嘴猛吃的时候,门外的银霜才施施然带着两个孩子进门。
马背尚且很高,往常都是元定先跳下来,在一旁接着官宝,但今天一看大哥就在院子里码柴火,元定也不急着下地,反而坐的安稳,并伸手拽了一下也想进屋的银霜,转身在他大哥身边停下了。
戎峰则自然地伸手,一臂一个,把两个孩子都抱下马背,也没放在地上,而是直接抱着进屋。
元定和官宝就趴在大哥坚实又宽阔的肩膀上,呲咪呲咪地乐。
这几天因为洪水的事情,书塾放了假,又赶上闵家表姐成亲,元定官宝都快玩疯了,南崎洼子人来人往,热闹的很,两个小孩从对人高度戒心,几乎不怎么言笑,到能乐呵呵的给大丫滚床,也交了几个新朋友。
在他们心里,大哥和熙哥虽然总是出门,但是只等个几天,就会回来的,还给他们带好吃的。
两个孩子趴在戎峰的肩膀上,接过边鸿递过来的发面饼,刚刚烙出来的面饼香喷喷的,表面带着微微的焦褐,泛着油光。有些烫手,但不妨事,只有趁热咬下去,饼皮才是酥脆的,等凉了就会软掉。
他们现在已经很会吃了。
但“会吃”的两个小孩第一口咬了饼的时候,依旧异常惊喜,是糖饼!
元定赶紧回身,把咬了一大口的糖饼塞进戎峰嘴里,“大哥,你尝尝,熙哥放糖了。”
戎峰就咬了一口,有点烫,但真的很好吃。
而后两个孩子一起从戎峰的怀里下来,要拿饼给熙哥吃。边鸿则掀开了灶台边的竹篮,里头整整齐齐码着一大摞的发面饼。
“慢慢吃,这儿还很多呢。”
生活的富足,此刻,让这间小厨房里的人,既安心又喜乐。
银霜也从厨房窗户口探进头来,这饼香它也在山道上的时候就闻见了,只不过背上有孩子,它更沉稳克制而已。
边鸿扯了两张凉一些的饼,塞进了银霜嘴里,又拎起锅里刚熟的一张烫饼,甩给戎峰。
于是一时间,一家人都在安安静静的吃饼。
而这时候官宝却忽然“啊!”了一声,脑袋上防晨露用的兔耳帽子也跟着一震,元定顺着弟弟手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只非常小的浅金色的生物,正在里屋的门边,探出半个头。
“小,小孩?”
只从半张脸来看,小猴也就比小孩脑袋上的毛多些,又带着颜色,一时间叫元定误会了。
边鸿去把小家伙抱过来,“这是一只小猴子,以后就是咱们家的了,有点小,你俩得帮熙哥照拂一二。”
这金色的小猴子非常可爱,小小一个,一张小脸上,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几乎占了一半,且毛发蓬蓬的,又因为离开了族群,天性就爱扒在人胸前抱着。
于是元定与官宝应得很干脆,就差指天发誓了,这跟多了个弟弟有什么区别!
但直到第二天,元定就领会了,还是有区别。
大哥与熙哥急着进山,给他们准备好口粮后,就行色匆匆地走了,临走前还嘱咐自己,要是不想吃口粮,就放学后直接住在闵表叔家里也成。
那小猴子弟弟也留给了元定,这小家伙尚且需要喝奶,元定还要在上学之前,到南崎洼子一户人家取一小碗母乳,这家人刚生了个小女娃,饭量不大,边鸿也下了血本,好药好肉的往人家里拎,给他家小媳妇下奶用。
送东西的时候,边鸿正赶上人家女人给孩子喂奶,开门见状,边鸿立即转身出去,甚觉尴尬。
那小媳妇还纳闷,她喂个奶而已,闵熙跑什么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都是给人做婆娘,他又不是不能生。
最终,这家人欢天喜地的同意了每天把多余的奶水给边鸿带走,毕竟,这个正愁下奶没肉吃的时候,边鸿这一下可算是及时雨。
如此一来,不仅产妇养得好,孩子喂得胖,就连小猴,也奢侈地吃上了初乳。
眼下,只能让元定来跑这个事儿,元定是很仗义的性子,答应了的往往会用心办好,行事进退得宜,很得这家小媳妇的喜爱,差点想给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结个娃娃亲来的。
元定则看着那个睁眼睛都费劲儿的小娃娃,连连摇头,而后脑筋一转,找了个极其合理又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
“侄媳妇,不是你小叔我推辞,这娃娃是我小孙女,我俩差着好几辈儿呢。”
这一家人哑口无言,而后哄堂大笑,赶紧朝元定认错,“没错,没错,小叔叔,是我没想对,哈哈哈哈。”
元定满意,看来大哥在村里辈分高,也是个好事儿,自己和官宝也沾光呢。
家中无人,所以,元定和官宝就把小猴子也带着上学去,一会儿你抱着,一会儿他抱着,小猴乖乖巧巧,软软呼呼。
老生生讲课的时候,它也老老实实趴在元定胸口的衣服里,一动不动地睡觉。
等下课休息的空挡,小猴渴了,探头出来喝点水,官宝正踮着脚喂呢,却叫元定的前桌看到了,那小孩当即“欸?”了一声。
小猴立刻钻回去抱紧,于是旁人也只看了个大概,兴许是没见过这样漂亮又像人似的幼猴,元定的前桌脑子一卡壳,话也不经大脑脱口而出。
“元定,你熙哥生的小孩让你偷着带出来啦!”
元定白了他一眼,“你哥才生孩子了呢,小声点,吓到它了。”
官宝在一旁帮腔,“我和元定哥没偷小孩儿。”
这边的动静,立即引起了学生们的注意,元定人缘不错,大伙也都过来看。一时间,学生嘁嘁喳喳,传来传去的话,也从元定他哥生了个小孩儿,到元定他哥生了个猴子……
最后,是官宝鼓着嘴,在每个人面前敲着桌子重新说一遍后,边鸿的名声才终于保住。
元定则捏捏眉头,低头看着怀里小猴那双大眼睛,叹气,他这不是多了个弟弟,而是多了个猴侄子呢。
进山的边鸿,也还不知道,自己差点就背上了“生猴子”的名声,此刻他和戎峰在山林中疾行,并沿着孙家窝棚那条进山石路的方向,向前搜寻那些人的痕迹。
一路走来,并没有太多线索,可见这群人极其狡猾且小心仔细,隐蔽行踪的经验老道,和那三个闯入后山直接被杀的人不能同日而语,更狠,也更专业。
走到一片松木岭边缘,天上盘旋着的几只鸟似乎发现了戎峰,一只鹰瞅准了时机,直接降落下来。
戎峰伸臂接住这只大鹰,而后从它脚下的信封桶里取出两张纸,并拿回鹰颈上挂着的灭蒙山戍山卫令牌。
这鹰办的不是旁人的事,而是受了戎峰的嘱托,衔着戍山卫令牌,飞到了州府府君的家宅里,去要孙家窝棚案卷,上边记载了勘验痕迹与仵作验尸记录。
不为旁的,这回人数不少,杀人好歹有个明面上的证据,知会府君一声,到时候也好结案。
原本应该他本人去找府君调这个文书的,但来不及了,只怕事态严重,于是就吹哨找了一只鹰。
这鹰是国师曾训练过的,国师算得上是那遍布三百多座原始深山中戍山卫们沟通的一个桥梁,他精于消息的传递,每年都会抽空驯鹰。
一般国师所在之处,周围几个州县,都会有这些禽鸟的痕迹。戎峰在二龙口上见到师父之后,也不仅仅只是挨打,还在师父的牵针引线下,把这召鸟的本事同国师学来了。
这次本是试探的吹响哨子,竟真的引来在附近闲逛的信鹰,于是信鹰就带着戍山卫的令牌和戎峰的字条,给这位面生的小伙子办事去了。
信鹰极有灵性,临走前,还会立正,它挺着胸脯,意思是包在我身上。
戎峰把手里的案卷递给边鸿看,证据确凿,作案手法和尸体伤口,都和那帮寻金人相吻合。
可以杀。
交了任务的信鹰则心满意足的转身飞走,它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任务了,主人的大部分差事都被鹏雕老祖包揽,它们这些小弟也就被放出来到处闲逛,谁想到在这深山野岭的,还能接活呢。
不过它办事的结果虽然是好的,但过程,却让一个寒窗苦读多年,深通大儒学问的无神论普通人,彻底凌乱了。
当夜,府君的宅院里,值守的城防营刚从这条街上巡逻而过,却没注意一只大鹰在夜色的掩映下,悄无声息地从空中滑进了府君宅院。
厢房内的床榻上,府君正搂着自家郎君睡觉,就听好像有东西敲窗,“嘟嘟嘟”的,像凿木头似的。
还以为是什么贼人,他骤然起身,拔了剑就缓慢接近,可等走近窗前,就发现月色的光亮,在窗纸上投下一只巨鹰的剪影。
晚风一吹,多少有点聊斋的感觉,府君心里有点发毛,但不信邪的他还是把窗打开了。
一只巨大的鹰,叼着一枚戍山卫的令牌,扔进他手里,并用锋利的喙啄开竹筒,叼出了一封信。
一人一鹰,就这么在月下的窗前对视良久……
府君回被窝的时候,他家的郎君也醒了,迷迷糊糊地问他,“老爷,大晚上的,干什么去了。”
府君进了被窝,把事儿想了好几遍,直想猛坐起身来再去看看窗户,但怕搅了郎君的睡意,就还是老老实实躺下了。
所以他啧了一声,而后有些怀疑自我的说,“好像,给一只鸟拿了个案卷?”
郎君抱着府君摸摸脑袋,心想,这人是睡迷了吧。
嗐,最近防洪太累,瞧,给老爷都累出幻觉了。
第94章
灭蒙山中,一行二十几人,掩藏在嶙峋的石壁之下,正对着的,是前边一座怪石相叠的山峰。
石壁下有铺盖,也有刚熄灭的火堆,火堆边是食物的残渣,或是干粮,或是几节啃干净的动物骨头。
可见,这些人在此处已经盘桓了许久,即便谨慎又谨慎,依旧留下了生活痕迹,只是他们现在没时间,也没心思清理。
探矿的人已经连挖带钻,进了这座山体好几天了,能不能找到金矿矿脉,这是最关键的时候。
领头的站在山口的深洞边,捡起地上挖落下来的一块岩石,这岩石上带着星星点点金色的花纹,他们能找到这里,也是此处矿脉的金色已经裸露出地表,只要探进去还有,这会就成了!
旁边的跟班看着领头人手里那块含金的石头,眼睛都发直,他干了这么些年的寻金人,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纯的矿石。
“头,这一看就是再好不过的金矿,怎么这么些年,愣是没有一点消息,也没人开采。”
领头人掂了掂矿石,“这世上有多少名山大川,你才几岁数得过来么,老老实实给爷搬石头去。”
几句话,跟班噤若寒蝉,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寻金的头人是最有经验的,这看山定金的本事,别说外传,旁人就连窥视一二,都极度忌讳,毕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
山中野路子开金矿炼出来的金子,没有一粒是不沾血的,人为财死,围绕巨大金山产生的明暗争斗,几乎不死不休,能活出来的寻金人,没有一个等闲之辈。
什么借刀杀人,偷梁换柱,在这一行里,但凡有良心的人,早就死无全尸了。
跟班灰溜溜地跑去搬石头,领头这人则站在原地,眉头紧锁。
越是这样显眼的金矿,且至今没被开山采矿炼金的,就证明危险越大。灭蒙山浩浩荡荡,几乎无边无际,这样巍峨的名山大川,野兽横行不说,多半是有戍山卫的。
寻金人和金矿金砂打交道,避免不了到处寻山挖洞的找,也就避免不了时而会遇到戍山卫。
但这一伙人实在行踪神秘,个个又藏得很深,几乎不出山,就连经验最老道的寻金老人,也只知其名,多半没见过戍山卫真人。
前些年陆续折了好些山里的大金帮,传言就是犯在了戍山卫手上,可开金人没有活着出来的,这事儿也成了迷,于是只能放在一边。
眼下最着急的,是找到金矿,并按住消息,在一旁窥视的人实在太多了,不少寻金人就是折在这一步上,自己费尽千辛万苦定了矿,却被别的帮伙暗算拔除,吞金矿为己有。
在绝对的财富面前,能够保持忠诚的方法,只有狠辣无情,与利益相连。
事以密成,为保行踪,这一路上他们不知暗暗杀了多少人,有心怀二意的自己人,也有带路的百姓,但凡在山外边见了面的,就是个死。
领头人在心里把同伙的每个人,又在心里过了一遍,从细丝末节中分析哪个人是否需要除掉。他侧眼望去,那个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丢了寻金铲的孙吉,多半是有问题。
就在这时,狭窄的矿洞里兴奋地冲出来几个人,他们手拿着几颗金纯度极高的矿石,激动地牙齿都打颤。
“头,阴坡出金了!”
话音一落,那个丢了铲子的孙吉当即就迈步往矿口处望去,深怕是诈。但就在他一背身的功夫,那领头人眼中寒光一过,从怀里抽出一把飞刀,狠狠一甩,当即扎进孙吉背心处,他“啊”的一声,倒地而亡。
众人都不敢出声,领头人接过那几枚纯度极高的金矿石冷笑,“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见见血,只当是祭矿。”
同伴的死亡并没有任何人放在心上,孙吉只被乱砍了几刀,好散发出更多的血腥气,而后被人扔进林沟里,不出一天,就会被野兽吃光。
另一处山林中,戎峰以寻常人的思维来揣摩那些人的进山路线,与边鸿一路搜寻过来。
只是已经疾行了好几日,依旧没有那群人的踪迹,有时候会遇到些微小的痕迹,但再多就没有了,他们的手脚很干净,与那些偷猎的土匪极度不同。
也更难对付,这让戎峰暂缓了寻找的脚步,转而去找在附近狩猎栖息的狼群。
戎峰站在山岩上,仰着头,一声悠长的狼嗥竟从他的口中呼嚎而出,边鸿听着,根本分辨不出来这与真正狼吼声音的区别。
等戎峰的声音一落,远远近近的崇山峻岭之间就也陆续地响起回应,一时间此起彼伏,而根据声音的强弱判断,几乎是好几个不同的狼群,狼群之间也有严格的领地划分,若是轻易踏足对方的地盘,轻则驱逐,重则直接咬死。
所以,其他较远的族群按兵不动,只有这片领地之内的狼,在回应之余,也朝这边赶了过来。
而这一异动,即便再谨慎的人也不会起疑心,毕竟,在原始的丛林中,狼群集结狩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趁着这个间隙,戎峰与边鸿原地修整,吃些干粮补充体力。没一会儿,旁边的树林中就传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开始边鸿还很戒备,戎峰却拍了拍他的肩膀,给边鸿指了一个方向。
边鸿顺着看过去,也松了口气,这声响不是别人,而是几只毛发黝黑的黄瞳野狼。
这些狼与边鸿曾在山里认识的那群还不一样,它们看着更具凶性,也更警惕,即便被戎峰召唤到眼前,也只三五成群地躲在不同位置,边鸿一环顾,都是进攻的好方向。
这群黑狼倒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天性如此,即便是面对戍山卫,它们也下意识有所保留。
戎峰习以为常,灭蒙山广大无垠,在其中生存繁衍的物种不知凡几,即便自己从小在山里长大,也依旧有许多没去过的地方,和没见过的种群。
无论在山中哪一个位置,他都有一呼百应的能力,一半是靠熟脸,另一半,则是历代戍山卫与山林共生之后辛苦得到的成果,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在安静地观察了一会儿后,林边的狼渐渐分开来,都望向后方。一只巨大的黑狼则从深林中踱步出来,想必就是狼王。
那黑色的狼王极具威慑力,即便浑身都被乌黑发亮的毛发覆盖,也能看出它身上肌肉的纹理走向,真是异常的强壮。
它没先靠近两人,而是抬头,细细地闻嗅风中的味道,再次确认后,才款款走到了戎峰对面。
边鸿惊叹的比了一下,这狼王骨架非常的大,就站在那,背高要到自己的腰线。
大自然有着神奇的造化之力,不仅有山君那样几乎通灵的存在,也孕育出了各种瑰丽的生命。
而后黑色的狼王看着两人就是一仰头,意思是问,找它干嘛,有事儿就说。
那狼王在边鸿眼里已经是一只极其威武的野兽了,但在戎峰看来,也一般,是灭蒙山里寻常的物种。
毕竟,即便它的背高到了边鸿的腰,横向比过来,也只到自己的大腿之下。戎峰认为,无论多凶猛的狼,个体也不足为惧,它们真正能够盘踞一处领地的因素,是胜在族群力量与严谨的成员结构。
戎峰一看边鸿对着黑色狼王目不转睛,就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
边鸿以这黑狼为奇,多半是没亲眼见过山君的缘故,毕竟就连戎峰自己,仰起头来,也只能望到山君高昂起的一段下巴。
那才是灭蒙山真正的神兽,所过之地,几乎携风伴雾,瑰丽,威严,震慑人心。
或许等未来稍微安生些,他就带着边鸿进山,追寻这山中最强生灵的足迹,再到那处山巅之上的圣池去看一眼,想必边鸿会很喜欢。
然而现在,他需要把手上的事儿办完。于是在黑狼示意之后,戎峰就拿出了那只带着血迹的寻金铲,递到了狼王面前。
狼王凝眸一嗅,而后喉咙间响起声音,在林中的族群这才通通现身,它们来到戎峰附近,也纷纷上前记住气味,随即在狼王的一声令下,四散在山林各处,没身而去。
寻金人即便行踪再隐蔽,也绝逃不过狼的搜索。
戎峰与边鸿以逸待劳,留在原地备箭,为了试箭,戎峰往丛林深处去,利落地射死一只野鹿,只当是黑色狼群帮忙寻人的报酬。
直到下午时分,狼群才陆陆续续回来这里,狼王更是毫不客气地用利齿撕扯开野鹿的肚子,先将肝脏吃掉,再分给其余回来的同伴。
最后还留了一半,几只狼拖着剩鹿就不见了,多半是带回巢穴去,给幼崽尝尝鲜,这种鹿不好猎,跑得极快,即便是狩猎本领极强的狼群,也很少能捉到。
而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几匹浑身沾着树叶草籽的狼跑了回来,而后转身示意,并在前边带路,戎峰这才兴奋起来,直接回身一把将边鸿背在背上,双足运气,大步流星地跟在疾驰的狼群身后。
边鸿在戎峰的背上,只觉得速度太快了,周围的景色迅速往后退去,前边引路的狼依旧在跑,最后,终于在晚霞的余晖中,停步在一座枯山之前的林中。
金矿的洞口处,三个人都提着武器,一脸戒备,但神色未免有些不甘,领头和他的心腹都进了矿洞去探金,只留他们在外头守着,多少有点厚此薄彼,要知道,以这座矿山的金纯度,进去后捡一块藏起来,等有空了自己炼出金来,能够他们好几趟出生入死的酬劳。
但他们也不敢抱怨,头人心狠手辣,三人中但凡有一个把话透给头人,那他们就死定了。其实手下这些人的心也不和,彼此小心算计,尤其是现在开出了大货,有命拿金子,以后也得有命花不是。
等了许久,头人终于带着伙计们都出来,并扛了好几块大石,金石一露面,夕阳的光一照,真叫一个金灿灿!
“大伙儿这回没白忙,这金矿是个熟矿,货都在表面上,根本不用挖,哈哈哈,老八,带着我的金鼠尾,把消息带出去,叫大家伙搬家伙事儿来,开山,就地炼金!”
在人力之下,又处于野兽横行的深山,往出运沉重的矿石,是毫不理智的。一般在这种优质矿源的诱惑下,寻金人会联合所有信任的力量,在金矿周围开山。
先要砍树伐木,或者放一把火,清出一片空地,搭建炼金的围子。到时候,从矿洞里运出来的金矿石,直接在围子里磨成碎粉,再从石头碎粉里,把金子单独弄出来。
这一行当存世已久,尤其是在这几年战乱时候,好多为朝廷冶金的能工巧匠也流落民间,更壮大了这一群豺狼。
领头人终于志得意满,他已经在心里把这座金矿的利益分割清楚,叫上自己的表弟与这行当的龙头大哥,一个是自己信任的人,一个是为了扯大旗,避免别人来直接吞了金矿。
至于那些只在传说中,连个人影都不见的什么戍山卫,只要金矿的矿石足够精纯,在这里聚上几百人,就算那戍山卫是铁人,来到这,也得叫他们炼成浆,哼。
天色还没黑透,一行人依旧没有放松警惕,除了生火做饭的,就是在头人的允许下,又进了矿洞先搜刮一番的,几人点着煤油灯,兴奋地往矿洞里钻。
负责守卫的人心中不平,但也不敢开口,就有些怠工,往边上的树后走去,松开裤子小解。
正在这时,一只箭矢“嗖”地一声划过地势复杂的山林,直接射穿了他的动脉,而后精准地插进嗓子里,当即连呼声都没法发出的死在树后。
没一会儿,他的尸体也被几只黑狼迅速拖走,树后空无一人,连血迹都沁入繁茂草丛下的泥土中,似乎从来没人死在这里。
但寻金人有个规矩,就是同伙的人,不能离开彼此的视线太久,一是怕出现意外,二是怕通风报信。
于是在好久不见这个守卫之后,剩下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只怕这人真是奸细,在找到金矿之后就偷着离开去送信。
等他们一起找过来的时候,不仅是中箭,还有两人在回头之际,就被一道黑影用弯刀利落地抹了脖子。
这边无声的厮杀刚刚落幕,坐在火堆边吃饭的领头人却忽然不动了,有一种危险的直觉,让他浑身骤然竖起了寒毛,在刀口上舔血的人,最相信自己的直觉,他能从残酷的寻金行当里活下来,混到现在这个地步,这种直觉更是灵敏。
于是领头人当即大呵一声,集中了手下的人,左右一点,除了去送信的老八,进矿洞的三个,竟然又少了六个人。
“敌袭,都给我抄家伙!”
而他们举刀面临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一群渐渐从林中包抄上来的狼群,那些狼极其的凶狠,齿下流涎,翻唇威吓。
常年闯山的人,自然有一套对付狼群的办法,他们举起火把,并拿出行李中的药粉,往火堆中一扔,顿时狼烟四起,刺鼻难忍。
狼群因此不能上前,只在周边徘徊。而狼群原本就没想上,它们的职责并不是冲上去厮杀,而是就在附近围着,不放跑任何一个人即可。
之后,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厮杀,黑色的狼王站在上风口的山石上,看着一只只利箭从林中射出,直奔那群放烟的人,其中领头人并不弱,扯开衣襟,抽出一排排飞刀,朝箭矢的方向飞射而去,而有好几只箭“嗖嗖”而出,正射在飞刀的刀尖,针尖对麦芒,一时间地上掉落了好些人类那些致命的武器。
狼王在学习经验,无疑,“人”是颇为强大的,他们总是以弱小的身躯,研制出强力的武器,令即便如狼一样强壮的血肉之躯,也只得避其锋芒。
最后,飞刀与箭矢都被用光,两道身影从暗处疾驰而出,冲进人群中厮杀。
那两个人极有默契,互为靠背,一人执弯刀,一人执棍,一人远攻,一人近杀,相差悬殊的人数,在激烈的拼斗之下,人多的一方反而迅速落败。
有人一看就觉得事情不对,头人竟被那个高大的男人一混子打断了脖子,当场就断气了。于是也不再抵抗,转身就跑。
实在是敌不过,反正也知道了金矿的位置,不消说开采后能得多少金子,只这一个消息,就够他活半辈子了!
可等他跑出了激战之处,面前不是离山的康庄大道,而是一群眼冒绿光,浑身漆黑的狼群。
黑色狼王的目光深沉地看着一切,尤其注视着边鸿,它觉得“人”真是不可思议,与狼群中衡量强弱的准则竟不一样,那样弱小的身躯,却爆发出强悍的战力,转身挥刀之间,刀刀致命,就往人类最脆弱的脖颈上招呼。
以命相搏,往往结束的会很快,毕竟,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临到最后,边鸿一路过去,把所有倒在地上的人,都补了一刀,这是战场上必备的技能,否则,你就不知什么时候,会被一具忽然跳起来的“死尸”给抹了脖子。
果然,叫他又砍死了两个,戎峰却上前去摸了摸边鸿的身上,看有没有伤,浑身无事,又伸手去抹边鸿脸上的血迹。
边鸿在暮色中几乎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却体会到了他复杂又欲言又止的心情,于是伸手甩了甩弯刀上的血迹,又抬手自己擦了擦脸。
“没事儿,都是别人的血。”
戎峰心里难受,觉得让边鸿涉险了,而且其实边鸿最不愿意见血腥,从前更是到了见到猪血都浑身抖的程度,虽然现在慢慢好转,但戎峰依旧叹了口气。
他本想自己解决,但边鸿不肯,提着刀就跟他一起冲出来了。而因为两人作战方式的不同,戎峰不管挥棍打死多少人,身上都是一滴血也不沾,但边鸿因为用刀技近战,总是一身的血。
边鸿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在沾血后畏缩,反而眼神明亮,视线越过戎峰高大的身躯,直达那处黑漆漆的金矿入口。
“只怕里头还有人。”
戎峰冷哼一声,想必里边的人听到了打斗声,正在静观其变呢。
于是他转身去搜尸体,在领头人的腰间抽出一包粉末,正是他们用来熏狼的药。戎峰在洞口点了火,照葫芦画瓢,一时间烟气弥漫。
边鸿还嫌不够快,于是到一旁摘下一只巨大的叶茎,不知是什么植物,反正看着比蒲扇好使。
而后他就站在矿洞口,挥手间大力的往洞里扇烟。
林中的狼王见状,不由得打了个喷嚏,健壮的四肢也下意识往后退了退。
烟气顺着风,没多久就灌满了甬道,里头传来剧烈的咳嗽声与求饶声。
“咳咳,咳咳咳,好汉饶命,请问是那条道上的,若为金矿而来,咳咳咳,我们兄弟愿效犬马之劳!”
戎峰想了想,没说实话,“到这深山野林,自然是为了金矿,我也带了不少人来,只是你们那个头儿实在不识时务,否则也不差分你们这一杯羹。”
里头的人一听,这是有活路啊,烟一熏,本来矿洞就窄小,实在是受不了,再不出去就要憋死。他们不怕背叛,根本没有良心上的负担,只怕人家赶尽杀绝。
“好说好说,咳咳咳咳,咳,我们哥几个师从朝廷退下来的金侍郎,冶矿炼金咳咳咳,最拿手,只要您不弃,从今儿起,就是您手下的一条狗。”
若不是他们这一身的本事,领头人也不会对几人先金矿选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也因此,他们认为,但凡寻金人,都不会轻易对自己下杀手,于是情绪缓和了不少。
边鸿眯眼,“想投诚,也得拿出点实际的东西来,否则,只怕你们他日有走漏消息之患。”
边鸿一面说,一面扇风扇得更大力了。
里头的人剧烈咳嗽,话都说不完整似的,根本就受不了,也想着,卖就卖个彻底,不然等头人的表弟知道他们改投他人,也是一样要他们的命。
“好汉容禀,咳咳咳咳咳咳。”
另一个人看不下去他磨磨唧唧,于是干脆接话,“事先已经派人出山送信了,咳咳,半月之后,约有五十人马,就要进山开矿,好汉早做打算,咳咳咳。”
戎峰与边鸿的脸色一下就沉了。
“还有别的消息么。”
“没了,没了,好汉,等咱们出去再叙吧,实在受不了了。”
边鸿提刀站在洞口一侧,“暂且信你,出来吧。”
而后,几个人刚从烟幕之后冲出来,喘了一口气,再抬头,就发现视野变了,他的眼睛只觉从高到低一路跌下来,眼珠转动之间,还看到了一旁一同倒下的,自己那一副身躯。
作恶多端,最后身首异处。
事毕,狼群退去,戎峰决定在山中寻找那个出去送信的人。但既没有那人的线索,又没有气味,狼群也帮不上忙。
若是一群人,蛛丝马迹之下,不是不能追踪,但要找一个精于山野求生并且极会掩藏行踪的寻金人,是很难的事。
两人几乎找了一天一夜,最后他发动了所有附近的动物们,终于在一处草洞之中,找到了那个因为赶路疲惫而暂且歇息的报信人。
那人还在草洞里头睡觉,一只火红色的狐狸则蹲在草洞边,跺了跺脚朝戎峰示意着。
于是这人到死,也不知道,他学了大半辈子,几乎纵横寻金界的隐藏本事,最后是被一只狐狸给破了。
解决了后患,戎峰与边鸿便回到那座嶙峋山峰之下的矿口处,边鸿低头一看,这处金矿太过显眼了,只在周围堆着的碎石,就含着丝丝缕缕的金,怕也是戎峰所说的,灭蒙山中的一处明矿。
不彻底解决明矿,就算杀了这些人,其余为了金子而疯狂的帮派与组织,也会前赴后继,灭蒙山永无宁日。
戎峰在一旁清理尸首,边鸿则神色怔忡地站在“金山”之下,一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那漆黑黑的金矿入口。
就在戎峰意识到边鸿神情不对,过来抱住他的时候,边鸿则在他怀里抬起那双漆黑的眼眸,只说了一句话。
“我要炸山。”
第95章
“炸”这一个字,对于这个世界,是陌生的。
连烟花爆竹,都还没有踪影,即便是边军,最厉害的武器,也只是一辆辆马拉的铁皮战车,边鸿做小校的时候,就拿着军刀,站在车夫旁,随着“战车”朝前冲锋。
挥刀的时候一定要闭着嘴,不然,一刀下去,热血溅进喉咙里,他通常会呕到吃不下饭。
可是对比现代残酷的历史进程,没有火药,似乎也是一件天大的好事,边鸿不敢想象,一件强大到超越代际的武器问世,这世界又会陷入怎么样的熔炉中。
但现在,边鸿觉得,他需要。
戎峰并不理解,但依旧按照边鸿的说法,去找几处洞穴,最好阴暗潮湿,有大量蝙蝠成群栖息,还要在深处有地下水流经。
要做火药,必先熬硝。
硝几乎没有天然成矿,只有人为制取,获得硝需要依靠硝化细菌氧化固定的氮元素。硝化细菌怕光,所以只能在阴暗处。或是老式厕所的墙上的墙硝,产量很低,或是挖大坑加入草木灰跟人畜粪便掩埋一年后收取。
但眼下,都不具备这些条件,于是只有第三条路,也是边鸿最熟悉的那种方法,那就是找到有大量蝙蝠粪便的洞穴,含氮量高,同时阴暗潮湿,经年累月下洞穴土壤里硝的含量相当可观。
而后搭建硝坑,用水从富含硝的土壤中,把硝淋出,然后加热浓缩,得到硝晶。
那些记忆在长久岁月的洗礼下,又在边鸿刻意地遗忘中,渐渐斑驳,最后只剩在矿洞下一片漆黑中,没有方向,没有希望的窒息感。
在对世界最憧憬的年纪里,边鸿是在异国他乡的黑暗矿洞中度过的。因为他不会说当地的语言,被监督者认为不会泄密,就在夜晚不挖矿的时候,把他和几个不知哪国的小孩子,都关到远处的黑洞里。
在长年累月的深挖中,那洞口极深,沿路没有任何照明,只有数不清的蝙蝠,“呼啦啦”一群从头上飞过,让本就狭窄的洞穴变得更加逼仄,捂着脑袋的手臂多半被蝙蝠飞过的利爪划伤。
但不往前走,也是个死,几挺黑洞洞的枪口就架在身后,边鸿在亲眼见到后边一个深肤色小子在转身逃跑时被打成筛子,就顿时攥紧了拳头,发疯一样朝山洞里跑去。
他发誓,他不能死在这,他的回家去。
于是白天挖矿,晚上去山洞里继续干活,觉都睡不全三个小时,长年累月的下来,浑身基本没有几十斤重,瘦小到不符合自己的真实年龄。
不过拿枪的那帮人觉得正好,这样瘦小的身躯更有利于钻爬狭窄的矿洞。
他们也不怕这些“矿老鼠”会死,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地界,“人”是一种耗材,死了一个,后边又会运来一船。
但边鸿依旧没死,他仍旧在天黑的时候准时站在那座黑洞口外,在枪口的逼迫下再次进去。曾经同行的那几个小孩早就不知所踪,唯独他,不知道是靠什么坚持到现在。
而等这样过了好久,年级尚小的边鸿才明白,山洞闷热而黑暗的忙碌中,是在制硝。
制硝之后,混合其他成分,做成开矿的炸药,“轰隆隆”的爆炸声接连不断,开辟出一个又一个的深坑,又“填”进去一群又一群的“矿老鼠”。
直到他逃出来,都不能忘记那种刺鼻的火药味,它混杂着烧焦的尸臭,还有矿洞里终年不散的排泄物浊气。
曾经的那些画面已经渐渐在边鸿的脑海中模糊,人的大脑,总会出于自保,选择性的遗忘一些,混淆一些,再美化一些,好让自己能凑合活着。
但那些技艺却在千百次的重复中,变成了身体的一种本能。
戎峰不明白边鸿为什么要让他寻找那样特征明显的山洞,他也不了解什么硝与炸药,他只是出于信任,依旧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