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你若一直待在我身边,我会愧疚,会很有负担。”
夫子曾经是她的恩人,虽然她都不记得了,但他的恩情是一直存在的。她不喜欢他,因他的恩情而对他愧疚。
为了他好,他最好是远离开她,远离开她了,时间会淡忘一切,或许他会慢慢不喜欢她了,这样对他好,对她也好。
失忆之前的她,大抵是因为恩情,不忍对魏朝清说这样无情的话。而她现在,之所以能直白地说出这样无情伤人的话,皆因她不记得一切,即便知道他对她有恩,心里也感受不到真实的情谊,便无所顾忌。
魏朝清:“你不必愧疚,不用有负担,我们是朋友,你把我当做朋友那样相处,不要把我当作喜欢你的人。”
“我不会和喜欢我的人做朋友,我想保持距离,我们以后各自安好。”
他止声。
沈秀能清晰地看见他眼里的哀伤。
他说:“秀秀,请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不和你保持距离,才是对你残忍。我这是为你好。”
“这不是为我好。我不求你能喜欢我,我什么也不求,能看见你,就已经很好了。”
“至少让我能看见你。”魏朝清低声下气,卑微地祈求她,“不要对我如此残忍。”
沈秀握拳。她若现在心软,不对他残忍,以后他或许会受到更大的伤害。思及此,她道:“不行,请你远离我。算我求你,我求你,远离我,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
魏朝清默默看着她,良久,他转身离去。
杨氏恰好走到门口,与魏朝清碰上,“大人,您这是要回去?这会子到晌午了,不如吃了饭再回去?”
“不了。”魏朝清声音喑哑,大步离去。
“怎么就走了。”杨氏一边进屋,一边嘀咕。
“秀秀,我方才听小桃说楼兰王来了,他在何处?”
“走了。”
“他来找你做什么?”
“娘,你猜得没错,他对我有意思,他想娶我为王后。”
“什么?!”杨氏手里的帕子滑落到地上。
“那、那你怎么回的?”
“我不喜欢他,当然拒绝了他。”
“你拒绝了他,会不会得罪他了?”杨氏忧愁万分。
沈秀眉心皱成川字。她不想委屈自己,毫不犹豫,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月楼迦,她拒绝的是一个极有权势的帝王的求娶。她当时并未想到得罪他后,他会报复,可能会威胁到她父母的安危。
就像她之前拒绝司马朗,魏朝清一样,她完全没有考虑过拒绝后,家人的安危。
她的自私凉薄,让她心惊。
或许是因为她失忆了。她不记得对父母的感情,是以并未考虑到他们。不知自己父母还在世之前,她极切希望自己父母还在世,可真正与父母在一起了,她却对父母没半分感情。于此,她倍觉愧疚。
“娘,我若是得罪他了,他要报复,我会以我的性命来保护你们。我不会因为害怕得罪他,就屈服于他,你们若是怕的话,不如我与你们断————”
“你说的什么话,我是怕报复,但更怕你过得不好,更怕你受委屈。你不要因为我和你爹而有所顾忌,而委屈自己。”
杨氏继续道:“之前宋玉要强娶你,我和你爹也没因为害怕,就让你从了宋玉。在爹娘心里,你是最重要的,你不要有任何顾虑。”
沈秀心中动容,“若他报复我,危及了你们的性命了呢?”
“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委屈。”
“你娘说得对!”沈有财猝然出现,“我和你娘就是死,也不愿你受半分委屈!他要报复就报复,你绝不能因为我们而有所顾虑,而屈从于别人!”
沈秀缓缓道:“谢谢。”
“一家人,说甚么谢不谢的,作甚么这么客气。”沈有财哼哼。
“就是。”杨氏抹抹湿润的眼角,“秀秀,你一定要记住,在爹娘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万不可顾及我们而受委屈。”
“好了,莫想这些了,咱去吃午饭。”沈有财道,“我今儿打了豆腐,走走走吃饭去!”
杨氏做了蒜酪,干煸豆角,糊豆腐,醋椒鹅,干辣椒煎牛肉,撺鸡软脱汤。
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辣辣的干辣椒煎牛肉上。牛肉,干辣椒的绝佳搭配,果木蒸过的牛肉风味醇厚,油香丰腴,弹嫩多汁。
被油锁住肉汁的肉里,辣椒的芳香释放,香辛由弱到强,咀嚼时带来嚼劲的灼热感。
胡椒中和了干辣椒,一粒粒扩散在牛肉里,干辣椒的辛辣感变得缓慢而绵长,一咀一嚼间,慢慢点燃了火辣辣的多巴胺狂欢。
“呼!”沈秀浑身血脉舒张,吃得满面红光,“娘,你做的干辣椒煎牛肉真好吃。”
“是吗?我也没做过几回,还觉得味道不够呢,你若喜欢,下次还吃这个。”杨氏笑着给她夹菜,“练武,就应当多吃些牛羊肉补身子,来,多吃些。”
沈有财把汤碗放过来,“多喝些参汤比吃牛羊肉更重要。”
沈秀笑笑,喝下参汤。
饭后,家里的账房先生前来,将账本交与沈有财。这几年,沈家早已不做豆腐生意,沈有财买了几间铺子,生意倒是极红火,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账房先生离开前,没忍住偷瞥了一下沈秀。
沈有财注意到账房先生还不离去,问道:“怎么还不走?”
账房先生耳热,“这就走,这就走。”走之前,他又偷瞟了沈秀一下。
魂不守舍地往前走,一头撞上柱子,账房先生霎时回魂,清醒过来。他用力拍脑袋,把脑子里的人拍出去。
账房先生离去,沈有财笑眯眯地捧着账本,对沈秀道:“秀秀,家里给你攒了老多嫁妆,以后定能给你找个好夫君。”
“我不想嫁人。”
杨氏欲言又止,到底还是什么也没说。
沈有财挠头,“不想嫁人?那,咱招个上门女婿也成!”
“我不想找夫君。”
沈有财的嘴巴努力张合几下,顷刻后,他道:“没事儿,爹会一直养着你,你想不想找夫君都不打紧。”
沈秀惊讶。她爹竟如此开明包容?她又瞧瞧她娘。
杨氏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就代表赞同无异议。沈秀心热,“爹,娘,多谢你们。”
“都说了一家人不许这谢来谢去的。”沈有财笑呵呵。
“对了,”杨氏忽而想起什么,“我方才见魏大人离开时脸色不大好,这是怎么了?”
沈秀撩撩茶杯盖子,抿下一口茶,“我让他以后不要与我见面。”
“这……你与他吵架了?他惹你生气了?”
“不是。”沈秀解释了一番她这么做的缘由。
听罢,杨氏与沈有财默默无言。过了半晌,杨氏道:“这样也好。秀秀,你做得对。他离开你,或许才会断了念想。”
沈有财附和,“是极!那魏大人他同意了?”
“不知,他什么也未说就走了。”沈秀放下茶杯,轻轻叹息。
“舅舅,你不吃饭么?”魏长生问魏朝清。
魏朝清坐在书案前,淡声道:“不吃。”
“舅舅,你不高兴?怎么了?”
“没有。你出去,门关上。”
“……那我出去了。”
门关上后,魏朝清扶住额头,神色愈发沉郁。
至晚间,魏长生又前来,“舅舅,你晚饭也不吃?”
“不吃。”
“舅舅,你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
“为何心情不好?”
“是我自己的缘故,不用担心,我饿了自会去吃饭,让我一个人静静。”
魏长生踟蹰着离去。
最后一丝天光融进夜色里,整个燕州城被浓厚的乌云笼罩。渐渐地,雨丝如薄纱,轻覆在静谧的大地上。
书案前,魏朝清执笔,一笔一画勾勒画卷上的画像。
画完,他静静凝视画卷上的人,指尖轻轻触摸画上人。
一滴温热的液体落在画卷上,晕开了水墨。一滴又一滴。
外面的雨,绵延不绝,无声滑落,似乎隐藏着千丝万缕的哀伤与痛楚。
直到晨间,雨仍未停。沈秀望着细细绵绵的雨,打了打呵欠。她站在长廊边上赏雨。
前方,有人朝她这里走来。
雨淅沥淅沥落下,顺着水绿色的伞滑落,涧成一朵朵水花。伞下,握着伞柄的手白皙修长,莹如琼玉。伞下之人,身姿如青松玉竹,挺拔俊雅,淡然高华。
来人步至长廊下,绿伞微微扬起,露出他清润的面庞。
沈秀:“夫子?”
魏朝清身着绿衣,衣袍间没有一丝褶皱,衣摆柔软垂顺,一如他眉眼间的温和之意,“秀秀,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来烦扰你。”
她怔了下,“你……”
魏朝清笑容清隽,清风晓月般,“我以后不会再来烦扰你,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夫子,也祝你以后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他笑,“好。”
对上他温润的眉眼,沈秀愧疚难当,不愿再面对他。她哑然,“那……我回屋了。”
她转身就走,被他拉住胳膊。他嗓音喑哑,“秀秀,让我最后再看你一眼。”
她转过来,低低道:“对不起。”
他仍是那副温温柔柔的样子,“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让你有负担,是我让你心烦。”
他垂下长睫,不让她发现眼里即将要溢出来的液体。
在眼泪不受控制滑下来的那一刻,他迅速松开伞,伞跌落在地。雨水冲瞬间刷掉淌下来的泪水。让人不知他脸上的到底是泪水还是雨水。
沈秀:“你的伞!”
“不小心手滑了。”魏朝清说着,却没捡起伞。
雨水在他白皙温润的面庞上肆虐,他笑道:“秀秀,后会无期。”
沈秀捡起伞,撑到他头顶,“后会无期。”
他拿过伞,头也不回离去。
沈秀静静目送他的背影。
第147章
听魏朝清说, 他们以后要搬离此处,魏长生诧异,“为何?”
难道是沈家要搬去别处了?
魏朝清道, 因为沈秀不想再见到他。
“什么?舅舅,你做什么了?你惹到姐姐了?她为何不想再见到你?”
得知沈秀为何不想再见到魏朝清的缘由,魏长生安静下来, 他转身就跑出了屋子。
“姐姐!你以后真的不想再看到舅舅吗?”
沈秀收起武功秘籍,道:“是。”她走到魏长生身前, “长生,我有话与你说。”
“姐姐你说。”
“以后别来找我了。”
魏长生的第一反应是心虚。莫非沈秀发现他也对她有意?
难道他表现得这般明显?他嗫嚅道:“为、为何?”
“我不想和与你舅舅有关的任何人有牵扯, 不想与你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可是我————”
“你不必多说, 我希望你以后别再来找我,我不会再见你。”
“你以后也不见我,也要将我拒之门外?”
“对。”
“不行!”魏长生一把抱住沈秀的胳膊, “不行!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不想见他, 凭什么不能见我!”
“松开。”
“不!”他气得双目赤红。
“松开。”
“就不!”年方十一的小少年, 倔得如同一头小牛犊。
“若再不松开, 我就不客气了。”沈秀叱他。她身上有功夫,想甩开魏长生轻而易举。
“除非你答应我, 不能不见我。”
“我不会答应你。”
“姐姐……”魏长生哽咽。
沈秀心一狠, 直接把魏长生扔到门外,“别再来找我。”留下这句话紧闭上门。
“姐姐!”魏长生在外面用力拍门。
“姐姐!”他边哭边拍门,手都快拍肿了, 门仍然紧闭着。
“哟!这是怎的了, 长生,你这是在作甚, 怎么哭了?”杨氏提着食盒过来,惊然问道。
“婶婶,您让姐姐开开门,让我进去。”魏长生抓住杨氏的衣袖抽噎。
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张俊秀的面庞像是在蒸笼里蒸过,通红里泛着湿气,瞧着委屈又可怜。
杨氏心头软下去,“你莫急,秀秀她在屋里头?”
“在的,婶婶您快让姐姐开门。”
沈秀已经听到他们外面的对话,还未待杨氏敲门,她就先开了门。
“姐姐!”魏长生如同小炮仗,一头栽进沈秀怀里,死死抱紧她,“姐姐!”
杨氏:“秀秀啊,你和长生这是怎的了,他为何哭成这样?”
“我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不想与他们家再有任何瓜葛。”
了解清楚缘由,杨氏咳了咳,也不好再说什么。沈秀按住不停掉泪的魏长生,“别哭了。”
他不听,仍然哭,水红的眸子里,饱含委屈与难过。
她敛眉,“魏长生,你很烦人。”
魏长生浑身僵住。
“别哭了,你真的很烦人。”她口吻冷硬,转而对杨氏道,“娘,劳烦你把夫子请过来。”
杨氏疾步离去。
魏长生仍然紧紧抓着沈秀,却不再哭了。他腮帮用力抿着,竭力抑制泪意,不让泪水淌下来。
“姐姐,不要这样对我。”他可怜巴巴地祈求,“舅舅是舅舅,我是我,你为何要因他迁怒于我?”
他说着这话,一阵怨恨涌上来,对舅舅的怨恨。若不是舅舅,他现在便不会被牵连!
“并不是迁怒。没有你舅舅,我也不想再见你。”
“我、我做错什么了?”
“你什么也没做错。你……”沈秀道,“我原不想对你说这些,罢了,我还是说清楚些罢。你知道眼缘么?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觉得你不合眼缘,所以不怎么喜欢你。”
他仿若被冰冻住,“姐姐,你说真的?”
“真的。”
他摸自己的脸,对自己产生怀疑,“我是哪里长得不好?”
“你哪里都长得好。但,眼缘这事,并不是长得好就合眼缘的,并不以长得好坏来评判。这是我自己的问题。”
魏长生怔怔然,好似受了莫大的打击。
俄顷,魏朝清前来。沈秀对魏朝清道:“夫子,还请您将他带回去。”
魏朝清:“长生,回去。”
魏长生不动。
魏朝清:“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魏长生垂下头。
魏朝清拉他,“回去。”他用力一拉,将魏长生拉过去后,对沈秀道:“抱歉,我会管教好他,以后不会让他再来打扰你。”
魏长生忽然抬首,泪光盈盈,“姐姐,你失忆之前,定然不会对长生这么狠心。”
她别开脸,错开他凄楚的逼视。
被拽着离开时,魏长生扭着头,一直看着沈秀,似乎盼望她能够回心转意。然而直到消失在道路尽头,沈秀都不曾再看他一眼。
沈秀重新关上门。她坐在桌边,一杯凉茶下肚,情绪仍未冷却下来。
“不要再想这些了。”她告诉自己。她盘腿而坐,摊开功法,五心朝天,吐纳练气,专心运转内功。
叶云川来时,沈秀刚练完一套功法。
他将一把长剑递与她,“看看。”
她接过长剑。长剑如虹,细长刚劲。她赞道:“好剑!”
“此乃屠龙剑,此剑锋利无比,无坚不摧,我新得来的宝剑,赠予你。”
“给我?”
“此剑能提升你的武力。”
想起要杀她的人还未找到,沈秀握紧长剑,“谢谢哥。”
叶云川取出腰部的剑,“与我过两招?”
“我肯定打不过你,你下手轻些。”沈秀很有自知之明。叶云川的武功只在谢扶光与月楼迦之下,她虽然学的是谢扶光的神功,起点极高,但只学了三年多的时间,肯定是打不过叶云川这样的绝顶高手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
沈秀扛着剑,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我遭不住了。”
“能接我这么多招,已经很不错。”叶云川道。谢扶光自创的功法果然厉害,秀秀学了三年,就已成为高手,她的自保能力,已经极强。
叶云川:“假以时日,你的功夫定会在我之上。”
“那不可能。”她摸摸长剑,“真是把好剑,云川哥,多谢你。”
叶云川离去,沈秀继续练剑。叶云川离开没多久,月楼迦又来了。沈秀打量月楼迦的胸口,“你的伤如何了。”
“无大碍。”
“你又来做什么,我说了不会嫁给你。”
“我会一直待在燕州,直到你愿意嫁我。”
“你待多久都没用,别白费力气。”
他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沈秀道:“真要一直待在这里?”
“君无戏言。”
“一国之君,待在别国,于国事不理,实乃荒唐,你想当昏君?”
“那又如何?”
“你就不怕你不在,别人篡位?”
“无人能篡我的位。”
皎若冷月,貌若天神的楼兰王,似若神邸,俯视睥睨众生,浑身上下写满唯我独尊的冷酷与霸气。
“你当真……”沈秀无言,“你当真自信。你真要留在燕州?为了我,不回自己的国,你想让我成为你们楼兰的罪人?”
“谁敢治你的罪?”
沈秀噎住。她清嗓,“我劝你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你若真留在燕州,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
他无动于衷,目色古井无波。
她继续道:“我认真的。你来一次我赶一次,绝不会让你进我家门,绝不会见你。你确定要待在这里?”
“当然。”
她叉腰,“堂堂一国之君,是想当无赖?”
“无赖又何妨?”
“……”
“你这样做,我很不高兴。我之前说过,你若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
喜欢一个人,是舍不得,不忍心让对方不高兴的。
月楼迦长眉紧蹙。
沈秀想了想,知道不能与他硬碰硬,于是决定用眼泪以攻之。她酝酿情绪,用力挤出泪来,可是怎么也挤不出来。
很快她便寻到流泪的方法。她在心里默念谢扶光。
念及谢扶光,那些酸楚痛苦,一一卷土重来。泪水不受控顿时簌簌而下。她流着泪,道:“楼兰王,请您回去,莫要留在这里白费力气。”
眼光触及她面庞上的泪水,月楼迦微顿。
沈秀吸鼻子时,一只冰凉的手掌捏住了她的下巴。
月楼迦抬起她的脸,冰凉的手指擦过她脸颊上的泪水,“别哭。”
她停不下来,一颗颗灼热的泪珠浸染月楼迦雪白修长的手。
他轻轻擦拭她的眼泪,“别哭。”
她的泪水愈发汹涌。
月楼迦道:“我会回楼兰。”
“不止是回楼兰,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说到这里,她恍惚起来。
谢扶光,魏朝清,魏长生,月楼迦,她已经连续对好些人说过这句话。这句话说到她都有些厌倦。
月楼迦:“不可能。”
她推开他。什么也不再说,只默默垂泪。她一边抹泪,一边偷瞟他。
他目色冰冷,满面寒霜,仿若孤独的冰山,周围一切都变得寒冷起来。
空气仿若被冻住,让人难以呼吸。沈秀吞咽喉咙,后退半步,与他拉开距离。
再度酝酿了一下情绪,她喉头滚动,不再默默无声哭泣,而是大哭起来。她坐下来,趴在桌面上,哭得像个孩童。
她不知自己哭了多久,只知道自己趴在桌上,都趴得胳膊酸了的时候,月楼迦冰凉的手掌放到了她背上。
“沈秀。”
她从桌面上抬起脑袋,她听到他的胸腔里,逸出一丝几不可闻的叹息。
月楼迦:“我答应你。”
“你答应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对。”
这么快就答应了?她以为她要与他耗些时间。她掩饰住喜悦,问:“君无戏言?”
“君无戏言。”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还哭么?”
她摸鼻子,把泪水收回去。直接用袖子粗鲁擦脸。
月楼迦拦住她的手,他取出帕子,轻擦她的脸。神色冰冷,动作却轻柔得很,反差感极强。
沈秀避开他的帕子,“我自己擦,你走罢。”
月楼迦向门外一扫,“拿进来。”
须臾,一侍卫将一个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金匣子捧入屋内。月楼迦将匣子递与她。
“给我?”
“你生辰将近,这是我送与你的生辰礼。”
生辰礼?沈秀记起来,她生辰的确将近。她自己都没记起来这事,他倒记得清楚,还提前把礼物送来了。
“我不要,谢谢。”
“收下生辰礼,以后除非你主动要见我,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衡量一番,沈秀接过匣子,“好。里面是什么?”她直接打开匣子。
匣子里,放着一座蓝玉。质地细透的玉,清澈,美丽,泛着梦幻的月光蓝,整整一座玉,被精心雕刻成了月亮的模样。
“这是?”
“楼兰王后之印,月印。”
“月印,是凤印?”
“凤印是中原人的叫法。”
沈秀将月印推给他,“我说了不会嫁你。”
“送你月印,并非要让你嫁我。这只是你的生辰礼。”
“月印是楼兰王后才能拥有的,你把它给我,不就是要我嫁你?”
“你不嫁我,但楼兰王后的位置永远属于你,月印也永远属于你。”
“我不要。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拿回去。”
“月印只属于你。你不要它,它在别人手上,就不再是月印,只是一座普通的玉玺,不再贵重,没有任何意义。你要它,它才是月印。”
“……”
她连连摇头,“我不会要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要。”
“当真不要?”
“不要。”
月楼迦轻轻一捏月印。月印瞬间化为粉末,从他指缝间渗透下来。
“你?!”沈秀大惊,“你把它捏碎了?你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捏碎了?”
“你不要它,它就不重要。我说了,它在你手上,才是月印。”
“你真是……”
疯子。他怎么与谢扶光一样疯?
后面的话沈秀没说完。那么重要的东西,就直接毁了,好半晌她才平静下来。她说:“不用你给我送什么生辰礼,之后我过生辰,也别再给我送什么礼。你若真想送我什么,那就好好遵守承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这就当做是你送我的生辰礼了。”
月楼迦垂下浓密如蝶翼的长睫,“好。”
第148章
十日后。
这日天清气朗, 沈秀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院子里两位婶子对骂。
“谁偷你衣裳了?呸!我看你是瞎子拉二胡,瞎扯!”
“你才瞎扯, 肯定就是你偷的!”
“你是狗掀门帘子,全凭一张嘴!你说是我偷的就是我偷的?”
“你天天搁这转来转去,不就是裁缝不带尺, 存心不量(良)吗!”
“我呸!你自己丢了衣裳,还赖别人头上, 你是吊死鬼打粉插花,死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你就是那老和尚的木鱼, 天生挨揍的货!”
“那你就是黄瓜, 欠拍!”
“你抱着木炭吃个饱,嘴黑心也黑!”
两位婶子妙语连珠,骂人一套一套的, 听得沈秀忍俊不禁。她俩还吵个不停,她从兜里掏出瓜子, 一边磕瓜子, 一边津津有味地听她俩吵。
那俩婶子越吵越有劲, 唾沫横飞,骂人的话诙谐幽默, 都不带重复的。沈秀哈哈笑, 泪水都飙了出来。
杨氏拎着包袱从廊上下来,发现沈秀坐在屋顶上哈哈大笑,她诧然。自秀秀回来后, 难得见秀秀如此开心。
“什么事这么高兴?”杨氏问道。
沈秀从屋顶上飞下来, “隔壁有人吵架,蛮有意思的, 很好笑。”
“吵架有甚好笑的。”杨氏失笑,“快过来,秀秀,我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来瞧瞧。”
“家里有这么多衣裳,还买什么新的。”
“这件衣裳是碧落云裳阁新出的样式,好看得很,你后日生辰就穿这个去醉仙楼吃饭!”
醉仙楼,是燕州最负盛名的大酒楼,酒楼里的大师傅手艺高超,乃是御厨后人。为庆祝沈秀的生辰,沈有财与杨氏特意订了醉仙楼的晚宴,打算就一家三口去那里好好庆祝庆祝。
“快进屋穿上试试。”杨氏拉着沈秀进屋。
“瞧这颜色,多喜庆。”杨氏取出衣裳,往沈秀身上比。
缕金百蝶穿花云缎裙,配上金丝薄烟红纱,金红交替的色彩,的确喜庆吉祥。
沈秀摸着衣裙上的红云,思绪逐渐飘远。她的生辰是五月二十三日。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就与她这人一样,普普通通,不年不节,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
谢扶光的生辰,是十二月二十一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这天极阴之至,是一年中寒气阴气最鼎盛的一天。
他出生在一年中最阴寒的一天,出生没多久,便被亲生父亲扔进了冰寒刺骨的河水里。
仿若亲身被扔进了刺骨的河水里一般,她的骨头开始发冷。
“秀秀?秀秀?发什么呆?”
沈秀摸摸手臂,搓走皮肤上的凉意,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谢扶光。她笑笑,“很好看,谢谢娘。”
“你喜欢就成。”
五月二十三日,沈秀生辰这日,一大早,杨氏就将精心烹制的长寿面端到沈秀面前。
“从今儿起,你就是十九岁的大姑娘了。”杨氏笑吟吟。
大海碗里的长寿面,面细如丝,如金如玉,汤映雪月。沈秀嗦着面条时,叶云川以及他父母携生辰礼前来。
“生辰吉乐!”叶云川眉目弯弯,将生辰礼递与沈秀。
秀将礼都收了,请他们都坐下,斟上茶来。
午宴只招待了叶云川一家人,其他来送礼的,没招待,送的礼沈秀也没收。
午后,叶云川一家人离去。及至日暮时分,沈秀与爹娘坐上马车,前往醉仙楼。
蓝田方玉,锦翰霞明,云液凝酥……沈菜浏览着单子上的祝寿宴菜肴,“这么多,吃不完。”
沈有财:“也就吃个吉祥,每样吃点,又不是要咱全部吃完。”
“那多浪费。”
“吃不完就打包回去。”
一道一道菜上桌,每一道菜肴色与香俱全,虽不知味如何,但从色香这两方面来看,味道也一定极佳。
沈秀用勺子拨了拨冒着热气的浓汤,热汤里,鱼翅、鲍鱼、鹿筋等十多样食材经过煨煮后,合成的香味鲜而浓,厚而醇,气味十分丰富且多样,浓香在空气里沸腾。
汤里各种各样的食材放到一起,有一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丰富多样感。沈秀抿了一口汤,热热的高汤咸度适中,口感丝滑,鲜美至极。热流滑过口腔,咽入肚腹,全身都被这鲜美丝滑的汤汁给淹没了似的,只让人心神都晕晃晃起来。
沈秀:“这味道很像……”
“很像什么?”
很像魏朝清的手艺。
沈秀敛住情绪,“味道很好,怪不得这里的生意这般红火。”
“是啊,这里大厨的手艺怕是赶上魏大人了!跟魏大人做的菜一样好吃!”沈有财乐呵呵道。
杨氏迟疑,“倒真像是魏大人做的菜。”
沈有财捏捏下巴,“是有点像啊。”
沈秀招来小二,问小二醉仙楼的大厨是谁,可否能见一面。小二红着脸,连忙去了厨房。
不多久,一位高胖的中年男子进入雅间。沈秀看了看大厨,夸赞几句之后,给了个大红封以表感谢。
大厨回到厨房,神色恍惚。
“可有穿帮?”耳边传来一道声音,可大厨恍惚着,没有应答。
大厨的徒弟轻轻一碰大厨,“师父,师父,大人问您话。”
大厨即刻回魂。他弯下腰,恭谨道:“回大人,小人,小人并未穿帮。”
“她……他们吃得如何?”
“都很喜欢,都吃得高兴。”
魏朝清莞尔。他系着围裙,白皙修长的手指捏着果子,一点一点雕刻。做好饭后果食,魏朝清垂下头。
他甚至不能亲口对她说一句生辰吉乐。
雅间里,沈秀一家人吃得正欢时,小桃放下筷子,扯扯沈秀,“姑娘,您瞧,外面在放烟花。”
窗外一束束烟花炸开,绚烂流彩,璀璨多姿,如泛着光的花瓣撒向全城。
霎时间,整个天空都亮了起来。整个燕州城,被束束烟花染成了色彩斑斓的画卷。
城中千家万户,在烟花的笼罩下,纷纷走出家门,欣赏这全城绽放的烟花,欣赏这壮丽的景观。
全场百姓议论纷纷: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谁放烟花呢?谁家有喜事?”
“是啊。全城放烟花,大手笔啊这人!”
“啧,这得花多少钱,定是哪个大户人家放的!”
“我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的烟花一起放,真真好看!”
“快,快叫娃娃们都出来看烟花!”
醉仙楼雅间里,小桃拉着沈秀到窗边,“姑娘,来这里看,好多烟花!”
站在窗前,沈秀探头。全城都在放烟花,整个燕州城被炸成了绚丽璀璨的色彩,壮丽绚烂,让她不禁喟叹,“嗯,很美。”
她望着烟花,颊边浮现出浅淡的笑意。
见沈秀笑了,小桃也笑起来。她偷偷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窗外某个方向,谢扶光站在屋顶,静静远望醉仙楼的方向。
他轻轻道:“生辰吉乐。”
沈秀喜欢烟花,看到这满城烟花,定会高兴。是以,在她生辰这日,他特意准备了这满城烟花。
他微微扬起嫣红的唇角。
碧绿的衣袍在风里翻飞,打到他的手背后,他抚了下衣角。
他穿着绿衣,长长的卷发被黑直的假发覆盖,精致昳丽的面容被人.皮面具压住,任谁都无法认出来他原本是谁。
谢扶光之所以这样伪装,是怕沈秀再看到他。
他答应她,不再出现在她面前。然他要保护她。
无论是之前要杀她的人,还是任何要对她不利的人,他都会替她解决掉。他这一身功夫,为她而生。
他不会去打扰她,但会一直在她身边保护她。
他会守在地狱门前,不让她踏进地狱大门半步。
第149章
晨光熹微, 沈秀飞坐在屋顶上,支着耳朵听隔壁,没听到隔壁的婶子吵架, 她失望地摸摸鼻子,倒是听到有人在谈论昨日的烟花不夜天。
回想起昨夜的满城烟花,她笑了笑, 她昨日恰好生辰,倒是跟着蹭了一下这满城烟花的喜气。
一转头, 清晨的燕州城映入视野。
燕州的清晨,热闹繁华, 凡俗尽染。桃花源的清晨, 旭阳东升,村花路柳,溪水潺潺, 炊烟袅袅,田园碧绿, 一片与世隔绝的岁月静好, 与燕州全然不同。
发觉自己又在想念桃花源, 沈秀赶紧转移注意力。又支着耳朵听了片刻,没听到那两位婶子吵架, 她准备飞下屋顶, 余光瞥见街道上,一辆马车正冲向一位妇人。
她迅疾飞过去,电光石火, 千钧一发之际, 她一把捞起妇人,躲开了马车。
“你还好吗?”
妇人脸吓得惨白, 几近失了声,“我……我……我没事,姑娘,多谢你!多谢你!”
“没事便好。”沈秀转向停下来的马。
马车上跑下来一个小厮,“对不住,对不住,马车失控了。”
沈秀:“以后小心些。”
“一定一定。”小厮偷偷瞅她一眼,又快速低头。
沈秀没多待,点头示意后转身就走。
“姑娘且慢。”陌生的男声从马车里传出来。
她侧过身。
一位锦衣华服的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向她作揖,“多谢姑娘方才相助。”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
“敢问姑娘家住何处,改日某必登门致谢。”
“不用,日后驾车小心着些就行了。”沈秀摆摆手。
“姑娘————”
沈秀没予理会,脚尖一点,腾空飞走。她并未注意到,她腰间的荷包,在她飞起来时,滑落到了地上。
男子正弯腰去捡荷包,一只漂亮如花的手先他一步捡起来荷包。他直起身,对着身前突然出现的人道:“公子,这荷包是方才那位姑娘的,请你交于我,我会将荷包还与她。”
谢扶光:“她是我妻子。”
“她……她已成亲?”
谢扶光转身离去。
男子怔怔,“她已成亲……”
小厮:“少爷,方才那位姑娘,她并未梳妇人髻。”
男子瞬间回魂,“是也!她并未梳妇人髻!她没成亲!”
仿若从地狱升回天宫,男子喜不自胜。紧接着他愤怒起来,“方才那人骗我!他去哪儿了?赶紧追上他!”
这边厢,谢扶光轻轻摩挲手里的荷包。红唇靠近荷包,他轻柔地亲吻荷包,迷恋而眷恋。
沈家大门前。
一位带着婴儿肥的小女童来到护卫前,对护卫说她捡到了沈秀的荷包。
护卫去接荷包,小女童摇摇头,麻烦他去通传一下。
“姑娘,外头有人捡到了您的荷包,给您送来了。”
“荷包?”沈秀这才发现腰间的荷包不见了。
“谁帮忙捡回来的,人在何处?”
“是一个小女娃,这会子就在外头,说要把荷包亲手交给你。”
沈秀去了大门前。胖嘟嘟的女童看到她,像是放心了,“姐姐,你的荷包,你走得太快,妞妞捡到荷包,追不上你。”
“谢谢你啊小姑娘。”沈秀摸了下自个儿的兜,兜里放着她时常吃的零嘴儿。抓出一把糖,她放到小女童手里。
小女童:“不要的。”
“拿着,多亏你帮我捡到了荷包。”
小女童咧嘴,“谢谢姐姐!”
小女童捧着糖一边吃一边走。见有人拦在她面前,她扬起头,奶声奶气道:“大哥哥,我已经把荷包交给姐姐了。”
谢扶光伸手,“糖给我。”
“这是姐姐给我的。”
他给了她一锭银子,“拿去买糖。”
小女童乖乖巧巧地把糖放到他掌心里,然后拿着银子,蹦蹦跳跳去买糖了。
谢扶光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酸酸甜甜的果香蔓延开来。
她总爱食些酸的,辣的东西。
谢扶光抿着糖,唇角稍弯。
数日后,东宫。
“生辰礼她没要?退回来了?”
“是的,殿下。”侍卫将一封信递到司马朗面前,“这是沈姑娘给您的信。”
司马朗一把抢过信封,忙不迭打开。快速浏览完信纸,司马朗整个人僵在原地。
“殿下?”
“殿下?”
“滚出去!”
侍卫不敢再看面色铁青的司马朗,飞速离去。
司马朗捏紧信纸,胸膛剧烈起伏。
信里,沈秀让他别再去打扰她。
她真就对他残忍至此!
他将信纸撕得稀巴烂,扔在地上,用力踩。
又好几日过去,沈家大门前来了一行人。
“沈秀何在?速来接旨!”
圣旨?接到通传的沈秀愣了一愣,赶忙去接旨。
领头太监展开圣旨,嗓音洪亮,“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闻沈有财之女沈秀娴静婉约、温良敦厚、品貌端庄,深得朕心,今皇二子年已至适婚娶之时,当择贤良以成家室。值沈秀待字闺中,与皇二子天设地造,佳偶天成,为成佳人之美,特将汝许配皇二子为正妃。择良辰完婚,布告中外,咸使闻之,钦此!”
听完圣旨,沈秀整个人宛若石雕一般僵硬。杨氏与沈有财瞠目结舌。
很快,沈秀神色沉下来。皇帝赐婚,不问她本人的意愿,直接下旨,强行赐婚,这与把她当牲口卖了有什么区别!
一定是司马朗去请皇上赐的婚。她明明就拒绝过他。他明知她不喜欢他,为何还要请皇上赐婚?他要强迫她嫁给他!
见沈秀一动不动,太监提醒道:“请接旨!”
沈秀神情几度变幻。她看向杨氏与沈有财。抗旨,乃大罪,严重的会株连九族。她若抗旨,是否会株连九族?
愤怒直冲脑门,她咬紧牙关,该死的司马朗!
太监:“何故拖延?莫非你要抗旨不遵?”
沈秀:“民女……”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骤然响起:“抗旨又如何?”
众人寻向声源。
月楼迦从屋檐上飞下来,眉眼间带着雪山之巅难融的雪,“西域的公主,轮不到你们东陵皇帝来赐婚。”
太监全身血液冷凝,结结巴巴道:“你、你是?”
六神无主的沈有财,仿佛找到了靠山,他挺起胸来,“这位乃是楼兰王陛下!”
太监一惊,“楼兰————”
月楼迦:“聒噪。”
太监只觉自己被一阵罡风卷走,直接摔到了地上。他即刻噤声。楼兰王身上强大的压迫感,让他只觉自己仿佛要被撕碎。他恨不得立刻就晕将过去。
月楼迦:“回去告诉你们皇帝,东陵这块地很不错,适合养楼兰的牛马。”
太监大骇,楼兰王这意思,是要,是要占领东陵?他双膝一软,险些跪到地上。他哆哆嗦嗦,作了个礼之后掉头就跑。
太监连滚带爬,一行人迅速离去。
月楼迦目视沈秀,“没有人能强迫你嫁给谁。”
“你方才与太监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你……想要东陵?要与东陵打仗?你一定是在开顽笑,恐吓他的罢?”
月楼迦长睫缓缓动了一下,他颔首。
他不会对她的国家出兵。除非得到她的首肯。
沈秀顿时松下一口气,“你不是回楼兰了?你没回去?”
他沉默须臾,“我在这里还有事要处理。”
她狐疑地打量他,倒也没追问下去,“方才多谢你。”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逡巡。如若有实质的目光,似要永远停留在她脸上。
她垂头,避开他的注视。
“记住,你是高昌公主,西域公主,无人敢逼迫你。”月楼迦缓声,“有我在,你谁都不用怕。”
不等她说话,他飞身离去,雪白润泽的长发漾开波浪,消失在空中。
沈秀转过身,见杨氏仍惊魂未定,她道:“娘,没事了。”
沈有财扶着胸膛,“没事了没事了,咱闺女可是西域的公主,不归皇上管,皇上管不着她的婚事!而且还有楼兰王给咱们撑腰呢!”
听着沈有财的话,沈秀面前浮现出司马朗的面容,她沉下脸。
夜深,京城东宫,书房里灯火明亮。司马朗靠在长案上,一页一页翻文书。
他心浮气躁,并未看进去。
宣旨的太监,应该已经返程。不知沈秀她接旨了没有。他心里清楚她不会接旨,却又盼望她有所顾忌而接旨。
他心烦意乱地翻着文书,起身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倏然,精心雕刻的紫檀木门,如纸片碎裂开来。
司马朗大喝:“谁!”
破碎的门口,身形高大颀长的男人逆光而立。他一袭红衣,卷发披肩,肩上飘着红色曼陀罗花和红色飘带,赤红的飘带在他肩后飘动着,若流动的血河,美丽而妖异。
司马朗:“你?!谢扶光!”
谢扶光笑吟吟,唇红齿白的面容在灯影下妖冶得渗人,“听说你要强娶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司马朗冷哼,“做你的春秋大梦!她不是你妻子!她马上就是我的妻子了!”
谢扶光歪头,“是吗?”
注意到谢扶光手里的长剑,司马朗往后退,“你想做什么?”
谢扶光眼睫弯出一个优雅好看的弧度,轻柔细语,“你说我想做什么?”
司马朗了解谢扶光,他这人,笑得越温柔,杀人越狠。
“你、你敢!”司马朗大叱,“我是太子!你敢杀我!”
他将将说完,长剑直接插.进他身体里,顿时血流如注。
温热的血喷洒上谢扶光的衣袍,溅到他颊边,如一朵红花在雪玉上绽开,放出病态的绮丽。
司马朗倒地,他捂住血流不止的胸口,“我父皇……不会……不会饶过你……”
谢扶光眉间带血,仍然笑吟吟。温柔到让人头皮发麻的笑里,透着些许精神不稳定的兴奋与疯癫。
他轻飘飘地将剑重新插.进司马朗身体里,“唔,东陵该换一个皇帝了。”
第150章
这日晨间, 沈有财见杨氏仍一副愁容,他啧了声,“都这么多天过去了, 京城那边还没什么动静,你担心个甚么。”
杨氏张张嘴,欲言又止。
“放心, 没甚么大不了的。”沈有财道,“咱秀秀可是高昌公主, 有高昌王与楼兰王为咱们撑腰呢!”
之前魏大人也给他们带了口信,让他们不要担心此事。还有, 秀秀是前武林盟主的义女, 叶应天也会替她撑腰,这么多人替她撑腰,皇上要强行赐婚, 不得好生掂量掂量?
京城那边这么久都没消息,那圣旨肯定就已经作罢了。
听了沈有财的话, 杨氏心下稍安, “我就是……”
“别就是就是了, 今日芒种,咱去煮些青梅吃。”
芒种这日, 家家户户都会煮青梅。这时候的新鲜梅子极酸涩, 用糖,老姜,茶叶慢慢煮制后, 酸甜可口, 净血通身,又美味又对身体有益。
熬煮好的青梅茶, 一杯下肚,酸甜芬香,清新消食。沈秀捧着温热的青梅茶,连连喝了好几杯。喝完青梅茶,她见小桃在树下系丝带,便也过去系丝带。
芒种时,百花凋残零落,这时家家户户都会把丝绸带系在花枝上,再把残落的花瓣粘在花枝上,为花神饯行。
系好丝带,她捧起地上残落的花瓣。虽已凋零,花瓣依然鲜艳漂亮。她道:“家里好像没红色的花?”
“原先在锦州时,家里养了水仙花,你把它铲了,说以后不要养那样的红花。来了这里后,家里也就没养红花了。”
“什么时候铲的?”
杨氏回忆了一下,说了一个差不离的时间。沈秀暗忖,那时候,她已经认识谢扶光了。那时的她,大抵是因为谢扶光,而迁怒于红色的花,所以才不让家里养红花的罢。
这时小桃突然跑过来,“姑娘?姑娘?”
“怎么了?”
“这是谢公子写给您的信。”
“信?他给我写了信?扔了。”
“谢公子说这封信很重要,请您务必打开看一看。”
沈秀不动作。
杨氏迟疑道:“秀秀,他说很重要,要不你打开看看?”
静默须臾,沈秀接过信封。展开信纸,扫视一遍,她僵住。
谢扶光说,司马朗要强娶她,他已将司马朗斩杀。现在他控制了整个朝廷,皇帝已退位,整个东陵无人再敢给她赐婚。
东陵已然变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怎么燕州一点风声也无?是因为燕州离京城太远?
沈秀震惊之下,不免有些怀疑人生,到底是谢扶光太强,还是东陵太弱?这么大一个东陵,怎么这么轻易就被谢扶光给控制住了?
谢扶光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厉害,他强大到,抬手可救苍生,覆手可灭万民。
往下压了压心底的震撼,她继续往下看。信里,谢扶光问她,她是否愿意做东陵皇帝。
她怀疑自己眼花,揉揉眼,定睛一瞧。没错,他的确在问她愿不愿意当东陵的下一任皇帝。
就因为东陵皇帝不问她意愿,强行给她赐婚,他便直接解决了东陵皇帝。还打算让她做新的皇帝?
“秀秀,谢公子他写了些什么?”旁侧杨氏问道。
沈秀怕她说出信纸内容,杨氏会惊地晕厥过去。她敛敛气息,“也没写些甚么,不甚重要。”
“可小桃方才说这封信很重要。”
沈秀摇摇头,即刻回屋。取出纸笔,她斟酌着回信。
让她去当皇帝?真真是疯了。她极有自知之明,她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不聪颖,很平庸,很无能,没什么治国才能,她这种人,人群里一抓一大把。
她去当皇帝,怕是要把整个国家带沟里去,弄不好会把国都给亡了。她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一想到此,她只觉被五指山压住,压得她呼吸不能。她在心里念了几句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她绝计不会去当皇帝,那么,谢扶光会当东陵的皇帝么?
他这人,脸上常带着温温柔柔的笑,看起来像个谦谦君子。
实则有些神经质,疯疯癫癫,精神不稳定,心狠手辣,残忍无情,他就是个疯子,他能做好皇帝,管理好整个国家吗?
沈秀神色凝重得能滴出墨来。随之她又想到谢扶光既然能管理好曼陀罗教,应该也是个有管理能力的人。反正他肯定比她强。
万千思绪翻滚而过,她脑子里混乱了许久,最终,她深吸一口气,做好决定。
她是万万不能去做皇帝的,若谢扶光真做了东陵的皇帝,她希望他能好好治国。
认认真真写好回信,她装进信纸里。
……
新帝登基,改国号为秀,年号为永安。至此,东陵国成为历史,中原为秀国。
得知东陵改国号为秀,沈秀扶住额头,不知该说什么好。
新帝并不是谢扶光。而是他的手下。一个有治理之才的手下。她心下稍安,同时隐隐担忧起来。
他的手下,拥有了这样的权力,会不会反他?背叛他?
不过,想来,谢扶光既然能放心让他手下掌权,也应该有什么手段控制他的手下的。她没必要多虑。
揉捏太阳穴,沈秀不再关注此事。
进入六月下旬,天气愈发热,沈秀练完功,浑身都是湿漉漉的汗水。她冲洗了一番后,杨氏端着冰酥酪进屋。
“这天儿热的,真见鬼。”杨氏把冰酥酪放到沈秀面前,让她吃了消消暑气。
沈秀热得卷起衣袖,直将冰酥酪往嘴里送。
杨氏发现沈秀胳膊上的牙印子。两排整齐的牙印,齿痕已结疤,留下深粉痕迹。杨氏惊诧,问她这牙印子是怎么回事。
沈秀摸小臂上的牙印,道:“不小心咬到的。”
“这么深的印子……”杨氏皱皱眉,“我去寻些祛疤药膏来。”
“不用。”
“什么不用,留个印子多难看。”
沈秀轻抚牙印,耳边回荡起啮臂为盟那日,她与谢扶光一起发的誓言。
“我沈秀在此立誓,我与谢扶光,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我谢扶光在此立誓,我与沈秀,今生今世,永生永世,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若有反悔,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齿痕为证,你我已啮臂为盟,永生不得反悔。”
耳边一遍一遍回荡起,她与他立过的誓言,沈秀垂目,“好,娘,你去弄些祛疤药膏来。”
“嗳,这就对了,女娘家家的,留个印子多不好。”
杨氏托人寻来了最好的祛疤舒痕药膏,嘱咐沈秀,“每日擦两次,顶多两月这印子就淡了。”
清清凉凉的白色药膏覆在牙印上,沈秀一点一点磨平药膏,心也一点一点平静下来。
牙印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她相信,她对谢扶光的喜欢,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谢扶光对她的喜欢,或许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月楼迦,以及魏朝清对她的喜欢,或许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消退。
这样,便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