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别在我面前使用苦肉计。”
沈秀将将说完, 就见谢扶光头一歪,不省人事。她立刻俯身。指尖感受到他鼻尖的气息后,她摸了下他的额头。
“把他带进去, 让大夫给他看看。”吩咐完这句话,沈秀头也不回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前行,至墓地。卫风的墓碑前, 站了一人。那人扎着高马尾,侧颜英俊, 白衣胜雪。
“叶云川?”
叶云川侧过身,“秀秀, 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卫风。”
叶云川给她让出位置。
沈秀站在墓碑前, 满怀愧意。卫风,十几岁的少年郎,为她而死。可她甚至连他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
点燃香, 她敬了几下,将香插上。她跪下来, 认认真真给他磕头。
边侧, 叶云川看了看沈秀, 又看了看卫风的墓碑。他握拳,面上暗流涌动。
他喜欢沈秀。但却不能再喜欢她。喜欢沈秀, 等于直接背叛了卫风。卫风若还活着, 他或许还能与卫风争一争。
可卫风死了。
他最好最好的兄弟死了。
他不能背叛他最好最好的,已经去世的兄弟。
不能再喜欢沈秀。叶云川在心里默念着这句话,竭力隐忍克制神经上的阵痛。
凉风拂过, 一躲橘红色的花翩然而至。叶云川凝视花朵, 自言自语般低语,“阿风最喜欢穿橘红色的衣裳。”
沈秀捡起那朵橘红色的花, 放在墓碑前。她双手合十,虔心祈愿,望卫风在地下能过得好,或是投胎了,能投个好胎。
人若是能有下一辈子,她希望卫风下辈子别遇见她,希望他下辈子,能安安稳稳,长命百岁。
她静静跪坐在墓碑前,一遍又一遍向上苍祈愿。
两刻钟过去。叶云川睇向沈秀的膝盖,跪了这么久,膝盖不疼?他拉她,“起来,别跪了。”
沈秀摇头。又跪了许久,她才起身。叶云川与她一同家去。
马车里,沈秀头靠车窗,一时想起为她而死的卫风,一时又想起晕在门前的谢扶光。她眉头深锁,心里如若塞了泥,滞涩得厉害。车轮碾压着地面,抖得她又想吐。
她叫停车夫,“停一下。”
马车停下来。叶云川问她怎么了。
“我想下来自己走。”她掀开帘子下车。下了车,感受不到让人发晕的抖动,她稍微缓过来了一些。
燕州城热闹繁华,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商贾云集,络绎不绝。
沈秀穿行在这热闹繁华里,却感受不到这热闹的繁华,融不进这片热闹繁华里。
忽而,她发现有哪里不对劲。她发现好像有很多人,都在看她。她问叶云川:“我脸上可有什么东西?”
“没有。”
那那些人是怎么回事?她正要说什么,忽见前方有个黑脸汉子在打一个小孩。
“叫你偷老子包子!叫你偷老子包子!”
小孩往前跑,一头栽在沈秀面前,“我没偷!我没偷!救命!救命!”
黑脸汉子跑过来,扯走小孩,“我打死你个小叫花,偷东西竟敢偷到老子头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老子是谁!”
“救命,救命!”小孩声嘶力竭。
“住手!”沈秀掌风打出去,黑脸汉子往后一跌。小孩跪到沈秀面前,嚎啕大哭,“姐姐!救命!”
他抬起头,看到沈秀的脸后,表情微变。
沈秀:“你偷他东西了?”
小孩吸了下鼻子,“我没偷,他的包子掉在地上,他不要了,我想捡回去给我妹妹吃,我妹妹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她快饿死了。”
“是吗?”沈秀望向地上趴着的黑脸大汉。
黑脸大汉与她对视,他闪了下神。和快他大声嚷嚷,“放屁!谁说老子、谁说我不要了!我的包子只是不小心掉在地上,我还没捡起来,这小叫花就先捡了去!”
了解清楚原委后,沈秀对小孩道:“你把包子还给他。”
“可是我妹妹……”小孩抹泪,可怜巴巴道,“我妹妹快饿死了。”
沈秀从兜里取出一些钱,“拿去买些吃的给你妹妹。”
小孩抽噎着,“谢、谢谢姐姐!”
黑脸大汉一把抢过包子,呸了一声,大步远去。沈秀拍拍小孩,“把钱收好,去买吃的吧。”
“嗯!”小孩哭着道完谢,忙不迭去买吃的了。
小孩一路前行,却并未去买吃的,而是转到了一个小巷子里。小巷子里,先前的黑脸大汉靠着墙,正在走神。
“哥!”小孩步至黑脸大汉身前,拿出钱,“哥,钱!”
黑脸大汉瞧着小孩手里的钱,情绪很是复杂。
这位黑脸大汉,与小孩原是一家人,自家兄弟。两兄弟常用方才这种伎俩,利用人的同情心,坑了不少人。
每次成功后,兄弟俩都高兴得不得了。演一出戏便能得来钱财,这般轻松,能不高兴么。
只不过这次,两兄弟成功骗来钱,却都不怎么高兴得起来。
小孩摸着钱,心里很是堵得慌,“哥,要不……我们把钱还给人家?”
黑脸汉子沉色。他面前浮现出沈秀的面容来。他一咬牙,“还回去!”
“卖糖花儿!卖糖花儿喽!姑娘,要吃糖花儿吗?”一位老阿婆抱着插满糖花的草靶子,柔柔问道。
沈秀并不想买。她不想吃。可老阿婆深深佝偻的腰,让沈秀到底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正拿钱买,叶云川先她一步道:“来两串。”
叶云川问:“好吃吗?”
“嗯,很甜,好吃。”甜甜的糖花儿,有甜味,有花香,口感很不错。然沈秀食不知味,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她敷衍了叶云川一句。
“姐姐!”方才那位小孩突然出现在沈秀面前。
“小孩儿,你这是?”
小孩红着脸,把她之前给他的钱,塞到她手里,掉头就跑。
“小孩!”沈秀莫名。
小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沈秀不解,“他这是做什么,为何又把钱还回来了?”
叶云川:“大抵是不好意思要你的钱。”
“可她妹妹不是要饿死了?”她摇摇头,一时只觉手里的钱烫手起来。
到了家,沈秀邀叶云川进去吃个饭再回去,叶云川忖了忖,强压住内心的渴望,只说家长还有事,便不进去了。
沈秀一到家,杨氏与沈有财马不停蹄问:“没遇到什么事罢?”
“没有。”
夫妻俩放下心来。杨氏忧心道:“也不知何时才能找着要杀你的那凶手。若一直找不着,难不成要一直这样成日担忧着……”
沈秀道:“是我连累了你们。”
“你说的这是甚么话!”杨氏道,“咱们是一家人,什么连累不连累的,往后莫要再说这些话。”
“就是,闺女,你可别多想。”沈有财道。
沈秀喝下一口茶,陷入沉思。到底是谁要杀她。失忆之前的她,想不出来谁要杀她,失忆之后的她,更想不出来是谁要杀她。
之前的那些刺客,与赫兰人有关。要杀她的人,是赫兰人?她扶额,眉心微蹙。
小桃将热茶端过来。沈秀瞥瞥小桃,张口欲问谢扶光如何了,但她及时忍住,没有问。待她爹娘离去,她忍了好半会儿,终究没忍住,问道:“谢扶光怎么样了。”
“还未醒。”
“大夫怎么说?”
“谢公子半条命都快没了,得亏他身子骨强,寻常人这么折腾,怕是得舍了一条命。”
又受内伤,又挨巴掌,跪了这么久,还淋这么久的雨,若是寻常人,只怕早就一命呜呼。小桃心道,得亏主上武功高强,身子骨好。
沈秀道:“给我倒点冷水来。”
小桃取来冷水。沈秀哐哐灌下两杯冷水,心凉下来后,她抬步去往谢扶光那里。
屋子里药香浓郁。周阿婆坐在桌边,手里捣着药丸。她时不时朝床上瞧一眼。
见沈秀来了,她一喜,“秀秀,你来了?”
沈秀径直来到床边。床上,谢扶光平躺着,双目紧闭,气息微弱。
他的长发凌乱地铺散着,发丝失去了光泽。苍白的肤色间,透着病态的憔悴。他似一朵被摧残的娇花,轻轻一碰,便会碎掉。
沈秀静静凝视他。他突然一动,双手将他自己抱了起来,呓语道:“秀秀……”
沈秀瞬间明白,他是在抱他身上的刺青。在抱他身上的她。
他叫了几声她的名字,手往后去,去抠他后背。周阿婆急忙拉住他的手,不让他抠,“他这是背后的旧伤疤发痒了。”
背后的旧伤疤?沈秀回忆起谢扶光那一背的旧伤疤是怎么来的。
他父亲虐待他,废掉他的根骨,不给他吃饭,饿得他吃人肉,喝人血,剪他头发,扇他巴掌,抽他鞭子,罚跪他,咒骂他……
沈秀忽然意识到,她也在虐待谢扶光。就像原良谦曾经做的那样,她也在虐待谢扶光。
不,一切都是他自找的。她这样告诉自己。
“他何时会醒?”
“不知。”
沈秀坐下来,等谢扶光醒。周阿婆瞄了瞄她,忖度片刻,她道:“秀秀啊,你就原谅他罢。”
“若有一个人,一开始要杀掉你,后来囚禁你,最后又欺骗你,你可会原谅他?”
“可是……可是,他是因为喜欢你啊。”
“喜欢我就对我这样,正常人会这样?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说完,沈秀想到了什么,神情略微变化。
谢扶光从小被父母厌恶,被虐待,他的家人没有教过他怎么正常地喜欢一个人。他又如何知道怎样正常地去喜欢一个人?
周阿婆唉了声,“他喜欢你,你也喜欢他,世间两情相悦之人本就少,能够两情相悦,便已经是大幸。把握当下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何苦要使气,白白蹉跎了时光。”
沈秀一言不发。
周阿婆又道:“怕就怕,多折腾几次,不管有多喜欢,都给折腾没了。”
她在提醒沈秀。人的忍耐是有阈值的,沈秀若再这般折腾下去,或许有一天谢扶光对她的喜欢,会被她折腾完。
若有一日,谢扶光不喜欢自己了呢?想到此,沈秀下巴抖了一下。胸,胃,肺,五脏六腑,通通窒痛起来。
若谢扶光不再喜欢自己,她会很痛。她无法接受谢扶光不再喜欢她。
而这种清楚的认知,又让她十分痛恨自己。她对不起失忆前的自己,也对不起现在的自己。
她用力掐自己,让自己不再动摇。
谢扶光醒来后,沈秀来到他身前。她道:“谢扶光,离开我,永远也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从此,两不相欠。”
他眼尾薄红,嗓音沙哑,“我们曾经说好永远也不会分开。”
“建立在谎言之上的誓言,全都不作数。”
“作数。”
沈秀想起来,他为了让她高兴,对她坦白谎言的事。为了能让她高兴,他甚至可以坦白谎言。故而,她道:“你想让我高兴么?”
他点头。
“那么,谢扶光,只要你离开我,永远别再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会高兴。”
“离开你,我会死。”他说,“如果要离开你,我不如现在就死。”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你之前说,你应该杀了我。你是想我死的,对么?”
不等她答话,他继续道:“对,你想让我死。我死了,你会很高兴。”
他歪头,“那我,让你高兴高兴?”
他取出匕首,把匕首放到她手里,“来,挖出我的心脏,杀了我。”
谢扶光的语调,略带欢快,听起来诡异得让人头皮发麻。仿佛她杀了他,能让她高兴,他便也能高兴。
“你……”沈秀惊怔。
“来,杀了我,你会很高兴的。”他弯唇,笑吟吟,发红的眼里,透着精神不稳定的病态癫狂。
第142章
“你疯了!”沈秀一把将匕首扔到地上。
谢扶光笑吟吟, “我想让你高兴。”
“我没说你死了我就会高兴!”她呼吸急促,竭力让自己冷静,“你死了我并不会高兴!”
“你不愿意我死?”谢扶光轻声道, “你之前要杀我,你分明是要我死的,我成全你的愿望, 不好么?”
“我之前是想杀你,可我现在不想杀你了。我只想让你远离我。”沈秀捏住魏朝清的肩膀, 一字一句道:“谢扶光,你听好, 我并不想让你死, 我不想身上背负一条人命。”
“如果你想让我高兴,那么,你就好好活着, 然后远离我,不再出现在我面前。”
谢扶光安静下来。黑如点漆的眼睛, 直直看着她。
仿佛是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他启唇, “你现在很不高兴, 但只要我离开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你就会高兴, 是么?”
“是。”
他阖了阖目,低低笑起来。
笑着笑着,眸眼尾越来越红, 似如沁出了血。
笑着笑着, 一颗颗眼泪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滚落,滑过嘴角, 胸膛,最后落在地上,氤成深深的水印。
沈秀指尖颤抖起来,视野被一层雾似的东西蒙住。
谢扶光抬手,微凉的指尖拂过她侧颊,声音温柔到似如春日暖溪,“我曾说过,让你讨厌的,让你不高兴的,我都会替你解决掉。”
“你想让我好好活着,远离你,不再出现在你面前,我答应你。”
泪水在沈秀眼眶里打转,她强忍着不落泪,喉咙堵塞,发不出任何声音来。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脸,“秀秀,我答应了你,你现在可高兴?”
她强迫自己扬起笑,“高兴。”
他笑,“你高兴,我就高兴。”
言毕,他吐出一口血来。鲜血染红他苍白的唇颊。转瞬他便不省人事。
“扶光!”沈秀按住他,“周阿婆!”
周阿婆赶紧上前来给谢扶光诊脉。诊完脉,她无奈地摇摇头,唯余一声长叹。
主上太伤心,伤心痛苦到吐血,伤心痛苦到晕厥。
沈秀用力按压住虎口穴和少商穴,“阿婆,你好好治他。”她转身离去。
就这么走了?望着沈秀的背影,周阿婆呐呐凝噎。
疾步跑回自己的房屋,跨过门槛时,沈秀被绊倒摔在了地上。
“姑娘!”小桃赶紧将她扶起来,“姑娘,您没事罢!”
沈秀喃喃:“好疼。”
“哪里摔疼了?”
沈秀不答,口中直喃喃:“好疼。”
“奴婢这就去叫大夫!”小桃火急火燎道。
不多久,大夫前来,并未瞧出沈秀何处摔伤了。大夫迟疑道:“您是哪里摔到了?”
沈秀仍然只喃喃:“好疼。”
大夫疑心沈秀是摔离魂了,正要取针给她扎两针,就见沈秀如梦初醒般,“我没事。”
沈秀的肺部受到压迫,呼吸成为一种巨大的负担,“我没摔伤,都出去,没有我的吩咐都不许进来。”
紧紧关上门,沈秀一头栽倒在床上。面上一片冰凉,她摸了下脸,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翌日,小桃见沈秀还不出屋,她敲门,“姑娘,姑娘?该用朝食了。”
沈秀满脸泪痕,嗓音嘶哑,“我不饿。”
“姑娘……”
“别来打扰我。”
小桃静音。过了会儿,她道:“姑娘,谢公子走了。他离开时,给您留了一句话。”
沈秀立刻开门,嘶哑问道:“什么话。”
“他说,从前他骗了你,是他对不起你。但这一次,他不会再骗你,他会遵守诺言,不再出现在你面前。”
听完沈秀半晌无反应,转而她缓缓笑了一下,复又关上门。
之后,杨氏,沈有财,魏朝清与魏长生都来敲门。沈秀皆闭门不见。她蜷缩在床榻上,泪里的盐分干裂了她的皮肤。
没人告诉过她,断舍离会如此之痛。痛到像是活生生剔去了她的骨头,挖走了她的心脏,割碎了她的灵魂。
痛楚汹涌磅礴,她仿若坠入深海,一切都离她远去。迷蒙中,她听见杨氏的哭声,沈有财的哭嚎,还有魏朝清的呼唤,与魏长生的抽噎声。
沈秀病了,神识清醒已是三五日之后。杨氏坐在床边,长目盈泪,“秀秀,你可担心死为娘了。”
沈秀的视线越过她,扫过沈有财,扫过魏朝清,扫过魏长生,似是在下意识寻谁。
魏长生身侧的男子开口道:“秀秀……”
此人身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华美。
她不认识他。
男子:“秀秀,我是司马朗,还记得我吗?”
她摇头。边上,沈有财恭谨道:“殿下,秀秀都不记得了。”他转过头,“秀秀,这位是太子殿下。”
太子去年被废,司马朗已于去年被立为新太子。
沈秀听了没什么反应。她虚弱地半垂眸,油尽灯枯般苍白如纸。
她这副样子,让司马朗心如刀绞。该死的谢扶光,若不是他,沈秀怎会变成这副模样!
司马朗:“他把你害成这样,我这就替你杀了他!”
沈秀忽而一动,气若游丝道:“你要杀谁?”
“当然是谢扶光!”
她费力抓住他的衣角,“不能杀他。”
“他都把你害成这样了!”
“不能杀他。”
“你在怕他?”司马朗问。他以为沈秀是怕谢扶光。谢扶光是曼陀罗教教主,武功绝顶。不过那又如何,他并不怕谢扶光。
沈秀动了动干枯的唇瓣,“我喜欢他。”
此言一出,空气顿时凝固下来,众人面色各异。
魏朝清已知沈秀喜欢谢扶光,此刻又听到沈秀说她喜欢谢扶光,他垂睫,目色黯淡下来。
魏长生下巴微张,惊愣住。
杨氏神色复杂。沈有财瞠目结舌,眼珠子都险些从眶中滚出来。
司马朗的头猛地后仰,整个脑子都晃荡起来,“你喜欢他?!”
“是。”
“你怎么……”司马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居然喜欢他!他那样对你,把你害成这样子,你居然喜欢他!”
好似被晴天霹雳当头一击,司马朗完全不能接受,“你为何会喜欢他!”
为何会喜欢谢扶光?沈秀恍然。须臾,她道:“无论如何,我喜欢他,你不要杀他。”
她身乏气竭,用力攥紧司马朗的广袖,“不要杀他。”
司马朗满面结霜。沈秀心急:“他并未犯罪,即便你是太子,也不能杀他。”
“他如此卑鄙无耻,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司马朗咬牙切齿,恨不能将谢扶光嚼碎一般。
沈秀祈求他,“请你……请您,不要杀他。”
司马朗见不得沈秀这般哀求的模样,他深吸气,隐忍住所有情绪,道:“好好好,我答应你,你别担心。”
当然,这并非实话。谢扶光欺骗沈秀,只这一点,他就该被千刀万剐。沈秀喜欢谢扶光。谢扶光就更该死。他一定要杀了他!
只不过,不能让沈秀知道他要杀了谢扶光。司马朗下颌紧绷,隐住中的阴翳。
得到司马朗的保证,沈秀放下心来,倦意铺天盖地袭来,她头一歪,睡了过去。
……
从沈秀屋子里出来,司马满目阴沉,无穷妒火焚烧了他的五脏。他命令手下,“一定要杀了他!完不成任务,提头回来见本宫!”
“遵命!”
“秀秀她居然喜欢谢扶光?!”沈有财气得脸红脖子粗,“秃那竖子,有甚么好喜欢的!”
杨氏叹了声,不言语。
另一边,魏长生呆呆愣愣地问魏朝清,“舅舅,我不明白,姐姐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
魏朝清太阳穴阵痛。他按压太阳穴,道:“卑劣无耻的人,亦有被人喜欢的资格。无论什么样的人,都可能会有人喜欢。你认为秀秀不该喜欢卑劣无耻的人,乃是一种偏见,认为卑劣无耻的人,不该被人喜欢,不会被人喜欢,不值得被人喜欢,不配被人喜欢的偏见。”
“就好像认为一个人必须是好的,必须够好,才应该被人喜欢,会被人喜欢,值得被人喜欢,配被人喜欢一样。”
说到这里,魏朝清语气微缓,“有些人,即便是平凡普通,即便是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亦有可能会被人喜欢。”
魏长生怔然。他想到沈秀。沈秀平凡普通,方方面面都不怎么好,不够好,但他还是喜欢她。
“舅舅,你说的有道理。”魏长生若有所悟。
他能够理解沈秀为何会喜欢谢扶光这样卑劣无耻的人了。
第143章
理解是一回事, 不愿意接受则是另一回事。魏长生回到自己的屋子,提笔练字。
写着写着,笔尖不受控制, 纸页上出现了一个大王八。在王八上写上“谢扶光”三个大字后,魏长生从鼻子里哼出气。
晨间,沈秀下床, 推开窗子。日光明媚,清风徐徐, 吹来花香。今日是个好天气。她靠在窗边,静静感受温暖的日光, 带着花香的清风。
“秀秀, 你怎的下床了,赶紧躺床上去!”杨氏端药进屋,见沈秀在窗边, 她连忙将沈秀扶到床上。
“来,慢小心烫。”杨氏将汤药喂到沈秀嘴边。沈秀小口小口将汤药喝下。
踟蹰许久, 杨氏终究没忍住, 道:“秀秀, 既然喜欢他,又何必要与他分开。”
苦涩的药在口腔里发酵, 沈秀沉默数息, 道:“我喜欢他,却不能原谅他。”
“娘只愿你今后莫要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自己今日做的决定。后悔与他分开。”
“不会后悔。”沈秀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后悔, 不能后悔。
“娘, 别提他了,往后都不要再提他。”
唉了声, 杨氏道:“好。”
杨氏刚离开的房间,就被魏朝清拦住。
“魏大人,您这是?”
“我给秀秀做了蜜浮酥捺花,请您帮我交与她,就说是您在外头买的。”
“大人何故如此?”
魏朝清与她道清原委。杨氏听罢了悟。却原来,先前沈秀要求过魏朝清,让他不要再为她做什么,这样她会很困扰,故而,魏朝清做了蜜浮酥捺花,不直接送与沈秀,而是让她交与沈秀,这样沈秀便不会感到困扰。
“既如此,大人何必再如此操劳再为秀秀做这些。”
魏朝清道,沈秀现在病着,肝气郁滞,淤阻,需食甘,以及味美之物以缓之。甜食以及味美之物能让气血肝气顺畅,吃了心情会好。蜜浮酥捺花味甜,且口感极佳,沈秀吃了心情或许会好些,身体也会舒服些。
杨氏心想,魏朝清的手艺这般好,他亲手做的蜜浮酥捺花定然极极味美。恐怕谁吃了都会心情顺畅。
原想拒绝魏朝清的杨氏,思忖过后,接过食盒。她也想女儿能心情顺畅些。
“蜜浮酥柰花?”沈秀打量碗里的酪膏。
“对,我在外头买的,味道极好,你尝尝?”
撒了酥果,浇过桂花蜜的牛酪,浓郁奶香里夹杂着淡淡花香与沁甜的蜂蜜味。微微一抿,便变成丝滑的绸缎,口感甜润,甜度适宜,一点也不发腻。
丝滑香甜的蜜浮酥捺花,在口腔里发酵,沈秀宛若置身于漂浮在柔软的云朵上,酥脆的果子,香软的乳酪和芬芳的桂花在她周身环绕,她的每一寸皮肤都被安抚得舒舒坦坦。
沈秀神色舒展。杨氏喜上眉梢,“好吃么?”
“好吃。”说着,沈秀把勺子推到杨氏嘴边,“你尝尝。”
尝了口蜜浮酥柰花,杨氏在心里赞叹,不愧是魏朝清大人做的蜜浮酥捺花,恐怕全天下都找不出这么好吃的蜜浮酥捺花来。她克制住想再吃几口的欲望,连连叫沈秀多吃些。
“好好休憩。”待沈秀吃完,杨氏离去。
“都吃了,吃得极高兴。”杨氏对等待已久的魏朝清道。
“那便好。”魏朝清望向沈秀的房屋,眸光温柔如水。
杨氏瞅瞅他,心下唯余一声叹。
吃过蜜浮酥柰花,沈秀睡了没多久,门被敲响。司马朗入屋,问她身子可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回他。
“秀秀,”司马朗忖度过后,道,“不如与我一同回京,让宫里的太医为你治失忆症。且那凶手还未找到,你若在待宫里也比此处安全些。”
“不用了。”沈秀不假思索。
“你再考虑考虑。”
“不考虑。”
司马朗静默。他如今已是太子,宫中事务繁忙,他没多余的时间待在燕州。然他不愿与沈秀分开。他想每日都想与沈秀待在一起。
此刻,他忽然有些后悔之前争夺太子之位。他原先还不是太子时,倒是比现在自由许多。如今成了太子,没从前自由,没从前闲暇。想留在燕州都不行。
只不过这个念头很快便粉碎成灰。他必须成为太子,必须成为皇,必须成为所有人的天。如此,他便不会再受到地位上的制约。
不至于像之前那样,想休掉自己的妃子都要顾及妃子的家世,不能将她们的全部休掉。
两位暂时不能休掉的侧妃面容从脑中划过,司马朗眸色一冷。待他登基,他定要第一时间将这两人休去!
拽回飘远的神思,司马朗道:“秀秀,你别再喜欢谢扶光那无耻小人,你同我回京,做我的太子妃,我许你皇后之位,以后你便是母仪天下的皇后!”
饶是已从杨氏口中得知司马朗对自己有意,沈秀还是惊了下。司马朗许她皇后之位,他竟如此喜欢她?
她心惊不已,很快镇定下来,“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已心有所属。”
“你难道会一直喜欢谢扶光?”
“我不知以后会不会一直喜欢他。以后如何,谁也料不到。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所以,殿下,对不起,我不能与你去京城。”
司马朗面色变了又变。该死的谢扶光!他定要杀了他,定要杀了他!
他刚从沈秀屋里出来,手下便迎上来,“殿下,京城那边在催了。”
“滚!”司马朗一脚踹过去。
“殿下……”
司马朗怒火中烧,听不得回京城这些话。
不过提及回京这事,司马朗想起魏朝清来。思及魏朝清为了沈秀一直待在燕州,久不回京,甚至已经决定在燕州安居下来,
脚风一拐,司马朗去往旁边的魏宅。
“夫子,您真不回京了?”
魏朝清阖上画卷,“不回了。”
“夫子要一直待在这里?”
“沈秀在何处,我便在何处。”
“她已心有所属,夫子何必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且您年纪这么大了,已经捱不得了,若再捱几年,与您这般大的,都能含饴弄孙了。您还是早些成家,以免断了香火。”
司马朗话里在关心魏朝清,实则是在攻击魏朝清的年龄。
魏朝清面上带笑,“殿下既已知秀秀心有所属,您又何必在此浪费时间?”
“她现在是喜欢别人,可不一定以后还喜欢。”
“但她一定不会喜欢三妻四妾之人。”
“我娶她之时,定然已遣散所有妻妾,绝不叫她委屈。”
“我曾听秀秀说过,凭何只有女德,没有男德。她言男德是男子最好的嫁妆,亦或说是彩礼。想来,秀秀必定极其厌恶不守男德之人。女德有言,女子破身为不守女德。对换而言,男子破身亦为不守男德。秀秀必定不会喜欢已破了身的,不守男德之人。”
司马朗僵住,他张张口,“夫子莫要胡吣,男子那怎么能叫破身,那怎么能叫不守德……”
“是,世人大抵都认为男子破身不是破身,也不用为女子守什么德。但秀秀并不这样认为。”魏朝清唇角噙着温润的笑。
仿若被捅了一刀,司马朗颤颤。
随后,他一言不发离去。
回到屋子,司马朗枯坐良久。忽而,他语气急促,“备水,本殿要沐浴!”
热雾里,司马朗使劲搓自己的身体。渐渐地,浴房里的热雾凝聚成了沈秀的身影。
沈秀满目嫌弃,“司马朗,你不守男德,你破了身了,你已经不干净了。我才不会喜欢你这样不干净的男子。”
“我、我……”司马朗面红耳赤,“我会洗干净的!”
第144章
司马朗用力搓自己的皮肤, 丝丝血迹渗出来,他仍未停止。然而如何洗,都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 洗不干净……”司马朗喃喃自语。他用力搓洗,皮肤都快搓下来,不知多久过去, 皮肤上的疼痛唤醒他的神识,他倏地从浴桶里起身。
沈秀盘坐精心练功, 门忽然被人闯开,司马朗冲门而入。
他长发披散, 湿漉漉地滴着水, 身上的衣袍松松垮垮,像是来不及穿好。
他冲到她面前,捏住她的双肩, “秀秀!”
“殿下?”沈秀莫名。
他浑身颤抖,“秀秀, 我已破了身, 你会嫌弃我吗?”
她一愣, “你破了身?”
“我十四岁时就已经……”他没说下去,“你会嫌弃我么?”
这有什么可嫌弃的?沈秀潜意识里认为, 破不破身什么的, 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男子女子都是如此。只要不去乱搞就好。
忽而,她脑中划过白光,大脑极速运转。不如就此承认, 让他因此断了对她的念想。她清嗓, “若是我的夫君,在与我成婚之前, 被别人破了身,我定然是嫌弃的。”
司马朗只觉一阵惊天动地的震动在耳边轰然响起。四周剧烈摇晃,尘烟弥漫,天塌地陷。他滞滞道:“你果然是嫌弃的。”
“你能不能,”他目含期许,“能不能别嫌弃?”
“我没办法啊。”她为难地低低脑袋,“那我问你,你会不会嫌弃已经破了身的女子?”
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不会嫌弃失了贞洁的女人。司马朗就是清楚地知道这件事,所以将心比心,才更痛苦。
当然,他会嫌弃别的女子,并不会嫌弃沈秀。他有极清晰的认知,即便沈秀失了贞洁,他还是喜欢她,还是想娶她。他道:“但我不会嫌弃你。若你那样了,我还是喜欢你,我还是会娶你。”
“你能接受得了,我接受不了。”
司马朗仿若兵临绝境,近乎哀求,“真的不能不嫌弃?”
沈秀摇头,极坚决,“我就算嘴上说不嫌弃,心里还是很膈应的。”
他后退两步,被抽去魂魄般。旋即他疾步离去,似是羞愧于面对沈秀。
他如一阵狂风消失不见踪影,沈秀摸摸鼻尖。
“殿下,殿下,您快快更衣,仔细着凉了!”侍从见司马朗冲进屋子里,一身湿水,连忙迎上去。
“滚!”
“殿下!”
“滚出去!”
“遵命,殿下。”
“慢着!”
侍从赶紧转过身来,“殿下,您有何吩咐?”
“你破了身?”
“破、破身?”侍从错愕,“您是说……开荤?”
“是!”
“咳!”侍从赧然,“奴才,奴才还未成亲呢。还不曾破身。”
司马朗一把拽住侍从的衣领,“为什么!你为什么没破身!你个奴才,为什么不破身!”
侍从茫然又恐惧,殿下这是怎的了,他怎么觉得,殿下好像很恨他没有破身。不是,他没有破身,殿下何故如此之恨?这恨意是否是有些无的放矢了。
“殿下饶命!奴才不是故意不破身的!殿下饶命!”
“你为什么……”司马朗双目猩红,要掐死侍从。片刻后,他扔开侍从,“滚出去。”
侍从连爬带滚,飞快消失。
屋子里只剩下司马朗一人。他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若早知会遇见沈秀,他以前定会守好自己的身子。可是时光不能倒流,已经发生的事无法再改变。
他一巴掌一巴掌地扇自己,“叫你不好守身!叫你不好好守身!”
门外,侍从听到屋内“啪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他挠挠头。殿下怎么疯疯癫癫的,莫不是疯了?
要不要去请大夫?他迟疑着,赶紧令人去请了大夫来。
“殿下,奴才请了大夫来,您要不要————”
“滚!”
次日。早早醒来的沈秀趴在窗前,大脑放空,凝望天边缓缓变幻的云彩。注意到快日出,她从窗前翻出去,脚尖一点飞跃至屋顶。
云蒸霞蔚里,天际冒出金边。眺望远方日出,沈秀摇摇头,“扶光,这里的日出,没有桃花源的好看。”
话音落下,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么,沈秀眉心紧蹙。她知道,这是她的潜意识,她的身体的习惯所致。她还未习惯谢扶光的离开。
她肃色,跳下屋顶练功而去。
日头渐高,沈秀仍在练功,背灼炎日不知倦。汗水滴答滴答流淌,模糊了视野时,她停下来。她正要用袖子擦汗,一块绿色锦帕出现在面前。
魏朝清温声道:“用这个。”
“不用。”沈秀没接帕子,直接用袖子抹,“夫子,你来有事?”
“来看看你。你身子都还未好全,别太累着自己。”
“已经好全了。”沈秀说着,用力拍拍胸脯,“没事了,不用担心。”
“方才见你飞檐走壁,你的功夫已经练得这样厉害了。”
“也没多厉害。”沈秀倒下两杯茶,一杯递给魏朝清。
魏朝清抿了下茶水,“日头渐晒,别练了,歇下来罢。”
“嗯。”
见她听了劝,魏朝清眸中无尽的温柔蔓延而开,若明珠生晕,鎏光溢彩。
氤氲的茶气里,沈秀一怔。她仿佛看见了谢扶光。谢扶光对她笑时,也如魏朝清这般温柔。
她低低道:“扶光……”
魏朝清笑容微僵,“什么?”
“扶光……”
他静默,道:“我不是他。”
沈秀立时清醒,她忙不迭道:“抱歉!我并非有意!”
“没关系。”他温言细语,“往后不要认错了。”
魏朝清回去时,仆人上前来,“老爷,太子殿下回京了。”
“可曾留了话?”
“没有。走得极匆忙,什么话也没留。”
魏朝清是司马朗老师,师者为长,按理说,司马朗离开,需向他辞行,但司马朗未辞行便离开,极为失礼。
大抵是因为昨日他说的话,刺痛了司马朗。
魏朝清捋了一下长袖,并未多在意此事。他让人取来镜子,照了几下,问仆人,“我与谢扶光长得像么?”
“回老爷,不像。”
“可有哪一处像?”
“哪里都不像的,老爷。”
他与谢扶光,长相并不相像,没有任何一处相似。秀秀大抵是想谢扶光了,才会将他错认成谢扶光。思及此,魏朝清叹息,“谢扶光……”
“谢扶光!”另一边,魏长生拿着小人,用银针一下一下扎,“卑鄙小人,无耻小人,扎死你,扎死你!”
夜色浓厚地化不开,巷间寂静无声。王发财与王富贵两人扛着麻袋,在巷子里穿行。
王发财嘿嘿道:“这次的小孩长得好,定能卖出个好价钱!”
“那可不,长得跟那墙上的年画娃娃一样,定能卖的高价钱!”
王富贵刚说完这话,麻袋就动了一下。麻袋里的小孩被布条捂着嘴,唔唔嚷嚷起来。
“怎么醒了!那蒙汗药这么不管用?”王发财连忙放下麻袋。解开麻袋,里头的小孩钻出来,“呜呜!”
王富贵拍王发财的头,“磨蹭甚么,赶紧的,再给他喂些药!”
王发财刚掏出药,就发现前方出现一道身影。他立刻警惕,慌忙把小孩塞进麻袋里,“什么人!”
只见前方,男人身形颀长,长发黑直,半披半束在肩后,飘扬的如水绿衣隐匿在浓浓夜色里。他弯眸含笑,周身凛冽的杀气,如同出鞘的利刃。
凛冽杀气,让王发财顿觉毛骨悚然,他哆哆嗦嗦,“你、你是谁?”
绿衣男子笑容温柔和煦,“我?我是送你们去见阎王的人。”
“我们与你无冤无仇!”
绿衣男子歪头,“你们在做坏事,不是么?”
第145章
沈秀在一阵温热的舔舐中醒来。
她摸了摸团在自己颈边的胖猫平安, 又眯了一会子。实在睡不着后,她翻身,揉了几下胖嘟嘟的平安。
“喵!”
渐渐地, 毛茸茸,胖嘟嘟的平安,仿若变成了毛发黑白的食铁兽。憨态可掬的平安, 倒是极像桃花源的那只食铁兽,同样毛茸茸胖嘟嘟。
她摸着平安, 脑子里全是那只食铁兽。念及食铁兽,又不免想起桃花源, 不免想起谢扶光。她极恼怒自己总会想起谢扶光。拍怕脑袋, 将脑子里的谢扶光拍出去。
晨间雾一层一层被日光晒化,日头高升时,沈秀已经练完好几套拳。她回屋冲洗一番, 换上净衣,漫无目的在宅院里穿行。
杨氏在喂鸡。沈秀走过去, “家里养了鸡?”
杨氏道:“闲着无事做, 养些鸡自己吃, 家里养的鸡,比外头的好吃。鸡蛋也比外头的好吃。”
沈秀注视肥胖的大黄鸡, 她闪神, 面前浮现出一只只肥胖的小黄鸡小黄鸭。
她和谢扶光一起养的小黄鸡小黄鸭,还在桃花源,他们离开之前给桃花婆婆了。
“扶光, 就等小鸡小鸭长大了, 下鸡蛋鸭蛋咱们吃。说起来,有点想吃咸鸭蛋了。”
“姑苏神农郡的咸鸭蛋乃腌蛋最佳, 想不想吃神农郡咸鸭蛋,我会做。”
“姑苏咸鸭蛋?想!快做快做!”
往日回忆浮过,沈秀按住心口,“娘,我回屋了。”
蜷缩在榻上,沈秀再一次痛恨自己总是会想起谢扶光。她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没事的,时间长了就好了。她会慢慢习惯,慢慢忘记。
艳阳高照,周大头躺在屋顶上,翘着腿。他一边望嘴里灌酒,一边哼着小曲儿。
忽而,视野里出现一抹深蓝,他双目一眯,立刻飞过去,“公子好生眼熟!公子,咱俩是不是之前见过?”
他一双吊梢眼滴溜滴溜转,端详着面前长发雪白的男人。哟,这人额心居然还画了一个蓝月?跟女人的那什么花钿一样,娘们兮兮的,啧啧啧。
白发男人并未理会他,继续向前飞去。
“唉!别走啊!”周大头追过去,“公子,咱俩定是见过的!”说着周大头伸手去抓白发男人。
白发男人:“聒噪。”
话音落地,凛冽寒气席卷向周大头。周大头瞪眼珠一瞪,霎时吐出一口血。
白发男人看也不看周大头,雪白长发在日光下漾开波浪,飞身远去。
“你说什么?楼兰王?”
小桃:“是的,姑娘。”
“楼兰王……”沈秀沉吟。之前杨氏说过,这位西域楼兰王,对她很是关切,貌似对她有些意思。她对小桃道:“让他进来。”
门前传来轻微脚步声。沈秀抬首望去。门口出现一抹深蓝色的身影。身形颀长高大的男人,身着一袭深蓝宽大衣袍,衣摆长长曳地,拂过地面的袍间,绣着织金蓝月,繁复华丽,雍容尊贵。
他的发丝如雪,松散浓密地披散在肩后,肌肤亦冰莹如雪。额心的蓝月之下,一双冰蓝色的眼睛,犹如被冰封的湖面,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冷得让人胆寒。
冷酷,杀伐果决,不苟言笑,生人勿近,冰雪美人。这是月楼迦给沈秀的第一印象。
杨氏说他可能对她有意,她怎么感觉很荒谬。这样的人,会喜欢她?
她思考要不要给他行礼。他是楼兰王,并非她的王。她不是他的子民,应该不需要行礼。
月楼迦的目光在沈秀身上逡巡。
她正欲说话,他倏然上前,冰冷的手指压住她的脉搏。
“你干什么?”
“把脉。”
“你会医术?”
“嗯。”
“我身体很好,不用诊脉。”她抽出手腕。
“不想恢复记忆?”
“我这失忆症,神医都束手无策。能不能治好我已无所谓,并不重要。”
过去的记忆,于她而言,没有那么重要。沈秀接着道:“而且,我也不想再天天吃药。所以就不劳烦你给我治病了。”
月楼迦看她半晌,“的确很难治好。”
“那就不治了。”她不甚在意。她倒下一杯茶,递与他,“请喝茶,茶水粗简,万望莫要嫌弃。”
他接过茶,热茶雾气将他眉宇间的冰冷融去了几分,“我曾说过,要娶你为后,你失忆后大抵都忘了。我便再说一次,你可愿做楼兰王后?”
“噗!”沈秀刚喝进嘴里的茶直接喷将出来。
月楼迦被喷了一脸茶水。
“对不起对不起!”沈秀拿起帕子就去擦他的脸。
“实在对不住,我并非故意。”指尖碰触到他冰凉的脸颊,细腻如雪的触感让她指尖颤了一下。她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样直接碰他的脸,似乎有些冒犯。
而且他给她一种生人勿近的冷漠感,大抵不喜人碰他。
她立刻缩回手,却被他握住手。
被喷了一脸茶水,月楼迦并未动怒,只道:“继续。”
沈秀咽嗓,捏紧帕子,轻拭他雪白无暇的肌肤。
他的皮肤与谢扶光一样好,光滑细腻,毫无瑕疵,如脂如玉,冰肌莹彻,仿若在散发淡淡雪光。
竟不自觉又念及谢扶光,沈秀面僵,她赶紧将脑子里的他甩出去。
她道:“还是弄点水来,你洗洗脸罢。”
月楼迦:“不用。”
沈秀迟疑。若是别人把茶水喷到她脸上,她可能会有些嫌弃地恨不得立马洗掉,毕竟茶水里有别人的口水。
擦完他的脸,她再次道歉,“实在是对不起。”
“无碍。”他用那双冰蓝的眼眸直视她,“回答我方才的话。”
沈秀打量他。杨氏猜得没错,楼兰王果然对她有意思,而且好像还很喜欢她,喜欢到要娶她一个异族的平头百姓为王后。
他让她想起司马朗。司马朗也要娶她这个平头百姓为太子妃。
失忆之前的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些个大人物纷纷都拜在她的石榴裙下,为她折腰?
她不可思议,难以置信。
“你喜欢我?”
“不够明显?”
“为什么会喜欢我?”
“你可信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
“第一眼见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命定的王后。”
沉默数息,沈秀道:“你该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
他颔首。
沈秀诧然。月楼迦对她一见钟情。谢扶光也是对她一见钟情。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他们到底是如何一见钟情的。莫非月楼迦与谢扶光眼光一样,就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
那么,魏朝清,卫风,还有司马朗,他们又喜欢她什么?总不至于也是喜欢她这普普通通的模样,也就好她这口,对她一见钟情罢。
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她下意识去摸自己的脸,又去摸自己的身体。她举起茶杯,观察茶水里的自己。
五官平凡,一点也不美。因练功,晒得有些黑,一点也不白。身体壮实,一点也不婀娜纤细。
这样的自己,竟这么招人喜欢?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思考自己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她清嗓道:“楼兰王陛下,我已有心悦之人,不能做你的王后。”
月楼迦额心的蓝月,泛出凌凌冷光,“谢扶光有什么比得过我?”
闻此言,沈秀不悦。她不喜欢月楼迦用如此轻蔑的口吻谈论谢扶光。
月楼迦见她脸色沉下来,他微微缓和语气,“他有什么比得过我?”
“即便他什么都比不过你,我也喜欢他。”
“你若嫁我,整个西域都是你的,你若想要整个天下,我也会为你打下来。”月楼迦口吻凌厉而霸道,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他之所以一直不动中原和赫兰,皆因多年前有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在宫变时帮助过他母后,故而他才不动那两位中原人与赫兰人的母国。
这么多年过去,恩情早已还尽。他若想统一天下,中原与赫兰,不过是他的掌中之物。
“我不喜欢什么天下。”言罢,沈秀的语气变得更加冷硬,“你不用再多说,我不会嫁给你,我只喜欢谢扶光。”
月楼迦眉眼一寸一寸结霜。一种冰冷的狠绝,似要杀人般的嗜血,在他冰蓝的眸子里化开。
沈秀立刻后退,神经绷紧,警惕道:“你想杀我?”
“我要杀的不是你。”月楼迦道,“我不会杀你,我只会娶你。”
她抓住重点,“你要杀的不是我,那你要杀谁?”
之前司马朗因为她,就说过要杀谢扶光,月楼迦会不会因为她去杀谢扶光?嫉妒可能会让人双手沾满鲜血。她犹疑道:“你会因为我,杀谢扶光吗?”
月楼迦:“他是该死之人。”
“不行!”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不许杀他!”
月楼迦垂眸,目光落在她抓着他胳膊的手上。
“你不许杀他!”沈秀抓紧他的胳膊。
他一直看着她的手。
她顺着他的视线看下去,以为他在不悦她碰他胳膊,于是松手。
将将松手,又被他按回去。
沈秀不解。他这是想让她抓着他的胳膊?她扯了下手,没扯动。不过现下她也管不了这个了,她逼视他,“楼兰王陛下,你是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
“若你是真的喜欢我,就不应该做让我不高兴的事。你若杀谢扶光,我会很不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你会不很高兴,很生气,很伤心?”
“对!”
月楼迦不再言语。
她继续道:“如果你做不到,那我很怀疑你是否是真的喜欢我。”
良久,月楼迦道:“我饶他一命。”
沈秀:“不能杀他,不能害他,不能动他一根毫毛。”
“好。”
得到他的承诺,沈秀放下心来。她用力一抽,试图把手从他胳膊上抽回来。结果太用力,整个人朝背后一跌。
一只大掌极速搂住她的腰,她扑进冰冷的怀抱里,鼻子里溢满新雪的气息。一抬首,就望进了两片冰蓝无澜的湖水里。
“谢谢。”待稳住身形,沈秀往后退。然而腰上却被什么重重钩了一下,令她退不开。
视线下移,她发现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竟勾缠到了一起。缀着珠宝的流苏腰链,与她的衣带打了结。她忙不迭去解开结。
月楼迦:“我来。”
他用修长雪白的手指,捏住她的衣带与他的流苏腰链。
月楼迦的手,线条流畅分明,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莹莹泛光,每一根手指都像是精心雕琢出来的杰作,比这缀满宝石的流苏腰链还要美。
谢扶光也有同样漂亮的手。沈秀别开脑袋,不再关注月楼迦的手。
好半晌都没见他解开结,沈秀转回头,有些错愕。他是在解开结,还是在打结?怎么缠得更紧了?
缠得更紧,她与他挨得更近,身体相贴,气息交融,她仿佛被新雪掩埋,完全被他包裹住了一样。她耳热,面皮开始泛红,立刻捏住衣带,“还是我来解。”
随之她发现,这个结,怎么都解不开。
这个结,怎么这么像之前谢扶光给她绑过的那个断死结。断死结,无法解开的结。
她怀疑月楼迦方才是在以解结之名,行打结之事。这绝对是他故意打的断死结。她有些恼,“你怎么这样呢!”
“什么?”
“你方才是不是故意在打结?”
“没有,我只是不擅长解结。”他低眸,冰蓝的眼睛里,似乎只能看见她一人。
狡辩。她也不再与他多辩。她凝气,索性运内力,直接拉断自己的衣带。
衣带断落,她的上衣敞开。
就在这时,门边响起魏朝清的声音,“你们……在做什么?”
第146章
此时, 沈秀与月楼迦亲密地紧贴在一起,沈秀衣带解开,衣衫微敞。这场景, 任谁都会以为他们在做什么旖旎不可说之事。
魏朝清脸色微青,“你们在做什么?”
迅速拉拢敞开的上衣,沈秀退后几步, 远离开月楼迦。她忙不迭道:“别误会!”
她语速极快,言简意赅把方才发生的事解释一遍。
“原来如此。”魏朝清走过去, 挡在沈秀身前,隔绝月楼迦的视线, “秀秀, 快穿好衣裳。”
沈秀会意,立刻去重新找了一条衣带。将衣裳系好后,她整理额发, 对月楼迦道:“你回去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月楼迦:“若我执意要娶你, 你当如何?”
沈秀毫不委婉, “我不喜欢你, 不会嫁你。”
她旁侧,魏朝清看了她一眼。
月楼迦:“若我强娶你, 你又当如何?”
强娶?沈秀心神紧绷起来。月楼迦会对她强取豪夺?他看起来的确就像一个会强取豪夺的冷酷之人。她咬牙, “毋宁死,不与从。你若强迫我,我就跟你拼了!”
她刚说完, 魏朝清就护在了她身前。他温润的眉眼变得凌锐起来, “你若敢强迫她,就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月楼迦睨视魏朝清, 像是在睥睨一只蝼蚁,声若冰川之风,“你?文弱之人,能奈我何?”
魏朝清不会武功,一个文弱夫子而已,他一根手指便能将他压死。
魏朝清丝毫不惧,“你大可以试试。”
“夫子。”沈秀把魏朝清拉到身后,“你退后。”
她掌心运力,不假思索一掌打向月楼迦胸口。
“砰!”月楼迦不躲不避,硬生生接下她这一掌。他按住胸口,嘴角溢出血丝,“你的功夫倒是学得不错。”言语之间,像是很满意她的功夫学得好。
没想到他连躲也不躲,沈秀顿了一下,她道:“我说了,你若要强迫我,我会跟你拼了,我绝不会从你!”
修长的手指抹了下嘴角,鲜艳的血染红月楼迦雪白的指尖,他道:“我不会强迫你。”
“那你缘何要说那样的话?”
“只是想知道一种可能。”他不会强迫她,他喜欢她,只会把她捧在手心里,断然不会伤害她。
沈秀打过他的手掌,灼热起来。撇去微微的负罪感,她道:“是你先吓我的,所以我不会因为方才伤了你而向你道歉。”
“是我不对。”
“咳。”沈秀瞥瞥他胸口。她刚才这一掌,运集了大量内力,出手挺重的,他吐了血,受了不小的伤。她道:“你赶紧去疗伤。”
“无碍。”他说着无碍,却按着胸口闷哼一声。
沈秀肃色,“赶紧去疗伤。”
待月楼迦离去,沈秀转身对魏朝清说:“夫子,方才多谢你。”
“你我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魏朝清方才那无畏无惧的架势,让她略微意外。月楼迦武功高强,是楼兰之王,而魏朝清,不会武功,只是一个文弱之人,他为了她,竟敢直接对上月楼迦,一点也不畏惧。
他的勇敢,让她诧异。
见沈秀沉默不言,魏朝清道:“秀秀,你莫怕他,我会护好你。”
“我不需要你的保护。”她道,“你护好你自己就行了。夫子,我听娘说,这几年朝廷那边一直在请你回京,你就回去罢,别在我这里耽误了,白白浪费了光阴。”
“我辞去国子监祭酒之位,皆因我自己早已不喜久居朝廷之内,并非因你。”魏朝清温声道,“我待在燕州,也并非因你,只是喜欢这里,而我的友人也在此处而已,你莫要因此而有负担。”
“是吗?”沈秀将信将疑。
“是。”
沈秀脑子里无数思绪飘过,方才魏朝清与月楼迦对峙的画面闯入脑海,她静默半晌,道:“夫子,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见面了。”
魏朝清一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