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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蒲犁内城出来后,谢扶光几次三番想出手拧断沈秀的脖子,然而还是无法下手。

既然自己无法下手,那么,便让别人替他来。

以防沈秀向他求饶,他直接点了沈秀的穴道。让她无法求饶。她不能求饶,便杜绝了他无法拒绝她的哀求的可能。

领路人迟迟不接剑。谢扶光转动长剑,笑盈盈对领路人道:“你不杀她,我便杀了你。”

领路人一个激灵,急忙接过剑。只是这剑看起来轻盈,拿着时却十分重,他根本握不住,使了好几次力都握不住。

谢扶光又递给他一把匕首。领路人拿过匕首,他抖着手腕,对沈秀道:“对……对不住了!”

他也是为了活命。他不杀她,他就得死!

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他在心里默默道,月神在上,我并非故意要杀人,是别人逼他的。他没有办法,都是别人逼他的!望月神明鉴!

站在原地不能动弹的沈秀,眼见着匕首朝自己刺来,却无法自救,她快速闭目。

此时此刻,她甚至忘了恐惧,脑子里唯一的念头是,希望她死后能穿越回现代。若她能穿越回现代,那也算没白死。

匕首即将刺进沈秀身体里的那一瞬间,领路人突然被一阵罡风打远。

“哎哟!”他噗通一声倒地。

听到这声音,沈秀掀开眼皮。

坐在地上的领路人不明所以,“公子,你这是……?”

唰地一下,他手边的匕首飞到了谢扶光手里。

谢扶光:“不用杀了。”

领路人长舒一口气,不让他杀人就好。他可是良民,手里沾了人命,他恐怕一辈子都睡不安稳。

领路人有些害怕地偷瞟谢扶光。他真是不敢再给谢扶光带路了。他想回家,他这是倒了什么霉,遇见了这样一位说杀人就杀人的汉人。

他现在钱也不想要了,就想远离开谢扶光。只是他不能。之前谢扶光喂给他的毒,还没给他解开。是以,他现在只能继续给谢扶光带路,直到自己完成带路的任务。

谢扶光解开沈秀的穴道,抱她上骆驼。他动了下缰绳,对领路人道:“继续赶路,尽快到达高昌。”

领路人忙不迭翻上骆驼带路。

惊魂未定的沈秀靠着谢扶光的胸膛,她抓住驼峰,驼峰柔软的毛缓解了一下她久久不能平复的情绪。

半月后,一行三人抵达高昌。

踏上高昌的土地,领路人几乎快哭出来。终于到了高昌!到了琼津泉,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他可以离开谢扶光,可以回家了!

几家欢喜几家愁,到了高昌,领路人高兴得不得了,沈秀则是愁得不得了。

离开蒲犁的这半个月以来,她没有任何机会逃跑。现在到了高昌,离她的死期只有一步之遥。

一股无力的沮丧与绝望铺天盖地袭来,她想直接躺平,直接接受自己被杀被吃的命运。

但这只是一瞬间的念头。很快她便把这念头彻底压了下去。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性命。即便是到了最后一刻,也不能。

余光触及面带红光、兴高采烈的领路人,沈秀暗地里叹了一声。她明白领路人为何这般开心。

思及领路人身上的毒,沈秀暗自庆幸,好在谢扶光没给她下这个毒。

若给她下了这个毒,她跑都没法跑。就像之前那须罗给她下的那什么三步颠一样,一逃跑就会死,那她还跑什么跑,根本就跑不了。

谢扶光为何没给她下毒?若给她下了毒,他就不用提防她逃跑了。若给她下了毒,她之前也不会成功逃跑了一次。给她下毒,会给他省很多事。

她想起他之前对她说的话,他说他不需要用三步癫那种类似的东西来控制她,防止她逃跑。

他很自信,自信她逃不脱他的手掌心。可她之前成功逃出去了一次。

按理说,她逃出去了一次后,他为了省事,应该会给她下个毒什么的,以此来控制她。

可他还是没有。

她不明白他为什么给领路人下了毒,却不给她下毒,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身上没有毒,她逃出去的几率会大很多。

第67章

夜幕浓稠到如一方难以化开的墨时, 一行三人抵达琼津泉所在地。

琼津泉,名为泉,却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湖泊。月色如纱, 轻轻披盖在平静的湖面上后,湖面泛起浅淡涟漪,涟漪里似有碎银浮动, 银光粼粼,甚是悦目。

此时沈秀无心欣赏美不胜收的湖景, 她看了看架起大锅生火的谢扶光,想着自己等会儿会被炖进大锅里, 求生的欲望让她肾上腺素飞速飙升。

她深呼吸好几次, 踱步过去,“谢……谢公子。”

“嗯?”谢扶光侧身。

“你真的要吃我?”

“你说呢。”火光映着他长卷的睫毛,长睫似若沾染了盈灿的火光, 显得格外昳丽。

“举头三尺有神明。我并未害过你,我是无辜的人, 你若杀了无辜之人, 神明会惩罚你, 你会遭到报应的。”她的语气很沉静,一副为了他好的样子。

“哦?”他混不在意, “那他只管来惩罚好了。”

“你不怕?”

“你觉得呢?”

沈秀悄悄握拳, 脑子里忽然闪过赵金金的面庞,“你不怕惩罚,你不怕报应, 可你不怕你做过的孽, 会报应到你喜欢的人,你在意的人, 你重视的人身上吗?比如说你的未婚妻,赵金金小姐,你不怕报应到她身上吗?”

“我与你说过,我不喜欢赵金金,她并不是我未婚妻。”

尽管沈秀早已听谢扶光说过此事,可她还是难以置信,她总觉得作为男主,谢扶光应该还是喜欢女主赵金金的,“你真的不喜欢她?”

“还要我再说第几遍?”

她语滞,“可是……”

谢扶光:“我没有喜欢、在意、重视的人,我不怕报应。”

“你现在是没有,万一你以后有了呢,万一你以后有喜欢的人,有在意的人,有重视的人呢!你当真不怕报应到他们身上吗!”

“不会有。”谢扶光将一根柴火丢进火苗里。

根本就劝不动他。沈秀闭目。

谢扶光拎起大锅,去湖边盛水。

扫视一下他的背影,沈秀起身拔腿就跑。跑出去没两步,便被一阵风吸回原地。她坐在原地,自知自己已经逃脱不了了。

当谢扶光把大锅放在火架子上时,沈秀抓起一根柴枝,向他刺去,“我跟你拼了!”

以卵击石,结果可想而知。柴枝从手里滑下去,她如若泄了气的皮球,脱力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要死了。注视着往锅里放佐料的谢扶光,她抱膝,绝望之下喃喃自语,“我从未做过什么坏事,为何会来到这鬼地方,为何会遇见你这个疯子,老天实在是不公。”

她抬首,“谢扶光,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等着你。”谢扶光把姜片丢进锅里。

触及他脸上春风般的笑容,她恨得要命,恨不得撕烂他的脸。

放了狠话之后,求生的欲望又袭上心头,沈秀这会子骨头又软了下去,她低低道:“你能不能……能不能放过我?我不想死……”

“我求求你了。”她抓住他的衣袖,哀求道:“求你放过我,我不想死。”

她的双目通红,泪珠从眼角刷刷坠落,“求求你。”

谢扶光神色未有任何变化。

他无动于衷,沈秀哭得更加厉害,泪水滚滚而落,很快便将胸前浸湿。

不知多久过去,谢扶光按了下心口,他俯身,伸手接住沈秀脸上低落下来的泪水。

温热的泪水落在指尖,化作滚烫的热水,烫得他心脏再次颤动起来。

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他感受着心口的异状,道:“别哭了。”

沈秀并未停止哭泣,泪珠仍大颗大颗淌落下来。

谢扶光:“我说,别哭了。”

“你不杀我,我就不哭。”沈秀哽咽着,满目通红,仰视他。

他与她对视数息,熟悉的烦躁爬上他眉心。几许后,他转身,将剩下的调料丢进咕嘟咕嘟冒泡的大锅里。

他似乎没有放过她的意思,这在沈秀意料之中。他怎么可能因为她哭,就放过她。

或许有男人会对女人的眼泪心软,但谢扶光肯定不会。他没有心,他不会对任何人心软。

小说里,谢扶光会对赵金金心软。可现在的谢扶光与小说里的谢扶光有些不一样,现在的谢扶光不喜欢赵金金。或许也不会对赵金金心软。

丢完调味料,谢扶光把之前特意在蒲犁买的腌牛肉放进汤锅里。沈秀抿唇,他是想把她和牛肉一块炖了吃?

她垂下脑袋,耳边不停传来汤汁咕嘟冒泡的声响。渐渐地,炖肉的香气弥漫出来,一股一股钻进她鼻子里。她一动不动,等待死亡。

肉汤越来越香,香到沈秀开始吞咽唾液时,她忽然神思清明了一下。肉都快炖好了,谢扶光为何还不杀她,把她也给炖了?

莫非他打算先吃牛肉汤,再炖她?她这般想着的时候,一碗热腾腾的肉汤出现在自己面前。

谢扶光:“吃了。”

她愣滞。

谢扶光:“不饿?”

他这是让她吃饱了再杀她?也好,即便是死,她也要做个饱死鬼。她捧过汤碗。

蒲犁的腌牛肉用汤炖了之后,能把人香昏。不过闻起来香,喝起来也就凑合,谢扶光这手艺实在不太行,味道有些淡了。

喝过汤,她把炖得牛肉送入口中。好在他买的是腌牛肉,牛肉本身口感极佳,即便谢扶光手艺不行,好好炖熟了的话,牛肉味道也不错,酥软,汁浓,味厚,松韧,醇香。

咀嚼着牛肉,她用余光去瞟谢扶光。他在吃牛肉。

她希望他能被这牛肉噎死,或者被这汤给呛死。许完愿,她仰首,又希望天上能降雷,劈死谢扶光。目前她自己是杀不死他了,也只能祈求上苍,希望靠外力能够杀了他。

吃饱后,她放下木碗。她很遗憾谢扶光没被噎死呛死,也没被雷劈死。

谢扶光往火里添了一些柴火,他抬睫,“过来。”

她不动。她都要死了,死之前也不想再听他的话。

下一瞬,她直接飞进了他怀里。她快速闭目,迎接死亡时,身体一倒,整个人躺在了地上。

谢扶光抱着她,躺在了草地上。

许久都不见他有动作,她掀开眼帘。旁侧,谢扶光搂着她,在看天上的星星。

沈秀迟疑道:“你不杀我吗?”

“明日再杀你。”

闻言沈秀心下一松。或许是适才他吃得太饱,吃不下了,是以今日暂且饶过她,等明日再杀她。

明日死总比现在就死好。捱到明日,说不定她有机会逃出去。

谢扶光抱她抱了许久,他起身扎帐篷。

黄绿的亮光出现在视野里时,沈秀侧了下脖子。

是萤火虫。

渐渐地,萤火越聚越多。萤光沉浮里,沈秀伸出指尖,碰了一下草叶子上停留的萤火虫。萤火虫嗖地一下飞远。

她直起身,环顾四处越来越亮的萤火。

见沈秀似乎很是喜欢萤火,正在扎帐篷的谢扶光停下手上的动作。

萤火越来越多,漫天萤火若璀璨星河,闪耀在如紫青空下,悠悠晚风里,月光泼过的琼津泉里,馥郁芬芳的草木香气里。无数萤火之光在暮夜里,织成了一副仙境般的梦幻美景。

谢扶光收起没扎好的帐篷。他拿出毯子,铺在地上。

这边厢,沈秀半蹲着,托腮观赏漫天萤火。她听到谢扶光唤了她一声。她赶紧过去。

他拍拍身侧的毯子,示意她躺下来。她疑惑,帐篷呢?他方才扎的帐篷呢?今晚不睡帐篷,直接露天睡地毯?

她躺下来。这会子她觉得不睡帐篷也好,露天还能继续看看萤火。

看着看着,沈秀在心里默默对萤火虫说起话来,“小萤火虫,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就好了。你若是能咬死谢扶光,日后我定会给你上供许多许多露水和花蜜。”

她许着愿时,萤火虫渐渐飞走。一簇一簇萤火在缓缓消散。

“嗳……”她不自觉地叹息。想来萤火虫也自知自己不是谢扶光的对手,一听到她的祈愿,便跑得飞快。

发现沈秀因为萤火虫的消失而耷拉下眉毛,谢扶光悄无声息伸掌运力,还未飞走的萤火虫被一股气拦住,撞了几下都没飞出去,便停在原地。

注意到还有许多小萤火虫没飞走,沈秀一边欣赏着萤光美景,一边再次祈愿。渐渐地,她阖上眼睛,睡将过去。

待她睡去,萤火虫也终于得了自由,一只只散去。

夜深到不知几时的时候,沈秀动了一下身体。她轻轻将谢扶光放在她腰上的手挪开,试图偷偷逃走。

挪不动。试了好几次都不行。他仿若缠枝,将她缠得紧紧的,如何也挣脱不开。试了好多次都不成功,遂弃之。

熹微晨光,刺破云霞,慢慢洒向大地。沈秀被食物的香气唤醒。她揉着脸醒来。边上,谢扶光在锅边熬汤。

她坐着缓冲片刻,继而去湖边洗漱。因昼夜温差大,晨间微冷,湖面上冒着冷雾气儿。沈秀瞧着冷雾气,心想湖水一定很冰凉。

“慢着。”谢扶光倏然出声。

她脚步一停。他指向右边的锅,“洗漱有热水。”

谢扶光还给她烧了热水?她惊讶过后,赶紧去用热水了。洗漱完毕,谢扶光把肉汤和毕罗递给她。

毕罗蘸肉汤,她足足吃了三个毕罗和两碗肉汤。饭毕,谢扶光收拾了东西,道:“走罢。”

“去哪儿?”她目露喜色。走?离开琼津泉?他今日是不是不想杀她了?

“前方城池。”谢扶光拉她过来,纵身飞向空中。

不多久便抵达离琼津泉不远的城池,给了文谍后,谢扶光带她入城。

街道上人潮如梭,人声鼎沸,很是热闹。或许是受楼兰的影响,高昌的服饰与楼兰的服饰极像,男男女女皆戴着额饰,头纱,披纱与腰链。

沈秀一路看过去,浓烈的异域风情扑面而来。

谢扶光寻到一处客栈,订下楼上房间,带她进了楼上房间。

“你睡罢。”谢扶光道。

“睡?这天儿还早呢。”

“你昨夜并未睡好。”谢扶光的视线扫过她眼底的青黑。

昨夜沈秀一直在尝试逃跑,确实是没怎么睡好。她忖了忖,决定睡一会儿养一养精神,便从善如流,睡下了。

再次醒来时,谢扶光问她午食想吃什么。她眼珠一转,“这里可有汉人开的食肆?我想吃水饭,耍鱼辣羹,还有红烧肉。”

谢扶光:“去找找。”

不消多久便寻到一处供汉人饭食的食肆。沈秀进入食肆时,触及黑眼黑发的汉人店小二,她心跳加速。

店小二笑呵呵地用汉话招呼他们,“哟,二位小郎君,老乡啊!您二位要吃点啥?”

吃饭吃到一半,沈秀忽然捂住肚子,问谢扶光,“这里有没有茅房?”说着她喊来小二,“小二,这里可有茅房?”

“有,客官请随我来。”

“快!快!我憋不住了!”沈秀忙不迭让他带路。

一离开谢扶光的视野范围,沈秀驻足,语速极快,“小二,现在有一个发大财的机会,只要你帮我一个忙,就能发大财!”

“啊?发大财?”小二神色一亮,“帮啥忙?”

“是这样的,我是司马————”

“什么发大财的机会,不如也说给我听听?”谢扶光的声音如鬼魅一般出现在身后。

沈秀凛住。

她干巴巴道:“我挺喜欢吃红烧肉,对红烧肉的做法颇有些了解,知道怎么做红烧肉会更好吃,所以我想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卖给小二,换些银钱。换了银钱,我想买糖葫芦吃。西域糖葫芦很贵,我总不能花你的钱去买这么贵的东西吧。”

谢扶光:“是吗?”

他的目光仿佛能穿透她,让她无所遁形。她知道,自己的伎俩很是拙劣,谢扶光怎么可能猜不到她要做什么。可她没办法了,即使是伎俩很拙劣,她也要试试。

先前她故意说想吃汉人开的食肆,就是想找机会寻求汉人的帮助,毕竟她不懂吐火罗语,也不懂高昌语,她无法向这些西域人寻求帮助。

谢扶光肯定很不悦。他会不会现在就想直接杀了她?她惴惴地捏紧拳头时,只听谢扶光道:“不急着上茅房了?”

沈秀:“急!”

谢扶光:“那还不快去?”

沈秀去茅房的时候,回望了谢扶光一下。他好像并不生气。等她洗完手归来,谢扶光仍然是没有生气的模样。她稍微放下心来。

小二靠近,道:“小郎君,您先前说的那个法子,还卖吗?”

她根本就不知道能把红烧肉做得更好吃的法子。这只是她随便胡诌的一个谎。她摇头,“抱歉,不卖了。”

谢扶光与沈秀离开食肆,回客栈途中,谢扶光拦住一位行人,问了一句话。

行人指了几下路。

“多谢。”谢扶光微微颔首。

行人哈哈大笑一声,“不客气,不过,汉人小兄弟,你这吐火罗语说得比咱们本地人还要好啊。”他端详谢扶光披在肩后的长卷发,“你莫不是有咱们西域人的血统?”

“没有。”

沈秀耳朵张了张,他们俩在说什么?

这位行人走开后,谢扶光调转方向,朝另一条路走去。不是回客栈的路。

“去哪儿?”沈秀问。

“到了就知道了。”

来到专卖冰糖葫芦的店铺时,沈秀顿了一下。谢扶光拿出银子,直接买了一个草靶子的冰糖葫芦。

店家脸都快笑烂了。冰糖葫芦是汉人的吃食,西域这边卖得贵,一串要花不少钱,这位客人出手倒是大方得很,一买就是一整个靶子,就这一单他得赚多少钱啊!

店家极其热情地将靶子取出来。谢扶光把冰糖葫芦靶子递给沈秀。

沈秀:“给我的?”

谢扶光:“你不是想吃?”

“这、这也太多了。”一个草靶子上,插了不知多少糖葫芦,这么多,她吃不完。

“吃不完以后再吃。”

以后?沈秀目光微闪。他不是说今日要杀她,哪里还有以后?莫非他又改了主意,今日不打算杀她了?她喜出望外,抱着冰糖葫芦靶子,“谢谢!”

沈秀抱着冰糖葫芦靶子有些“不良于行”。

谢扶光又从沈秀手里拿过了靶子,取下两串冰糖葫芦让她吃。沈秀一手一串冰糖葫芦,跟在谢扶光身后,朝客栈走去。

回到客栈时,两串糖葫芦已经吃得干干净净。

谢扶光盘坐于榻上练功,周身似有真气缭绕。

打量了一下在练功的谢扶光,沈秀从草靶子上取下一串糖葫芦,靠在窗前,边吃糖葫芦,边去瞧楼下街景。

楼下对面的茶摊上,一西域男子头上系着纱质发带,发带宽长若头纱。他的额间戴着西域人常戴的眉心坠,两鬓下面有水晶流苏。水晶流苏下面,是一袭红纱裙袍。

高昌人的男装很漂亮。

“他很好看?”谢扶光悄无声息出现在身侧。

她指指茶摊上的西域男子,道:“嗯,他穿得很好看。”

谢扶光俯视穿着红纱裙袍的西域男子。见沈秀一直盯着他看,他微微眯眼。

她的眼睛,为何总喜欢放在别人身上?

既然挖不了她的眼睛,那就杀掉勾走她眼睛的罪魁祸首。

谢扶光睨视西域男子,眼中闪过杀意。

就在这时,他的耳边回荡起沈秀昨夜说的话,“你杀无辜之人,不怕你作的孽,报应到你喜欢的人,在意的人,重视的人身上吗?”

刚触摸到长剑的手迟疑了一下,谢扶光蹙眉。

他为何要迟疑?他并没有喜欢在意重视之人。

眼角余光触及啃着糖葫芦的沈秀,发现有一只蚊子停在她手背上,他的手离开长剑,帮她拂开蚊子。

直到入夜,吃完晚食,谢扶光也没有要杀自己的意思,沈秀又多活了一天。

他抱着她入睡,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翌日,沈秀睡到自然醒。她从床上爬起来,伸懒腰时,窗前站着的人影映入视野。

窗前站着的人,身形颀长,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微微透明的纱质红色发带。

宽长的红纱发带下面,缀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同样的流苏腰链。

微微修长的腰被一袭红纱裙袍拢着,仿若拢了一朵昳丽的花。

沈秀微惊。而后便见此人转过身来。

唇红齿白的少年,额间一点红珠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妖冶如花。

本就容颜盛世的少年,穿上漂亮惹眼的高昌服饰,视觉冲击力更强,沈秀愣住,“谢扶光?”

他怎么和昨日那西域男子,打扮得一模一样?

卸下面具露出真容的谢扶光,轻掀长睫,黑卷的长发在风里浅浅浮动,“我这身如何?”

沈秀:“好,极好。”

“与昨日那人相比呢?”

“你穿这身衣裳,比那人好看多了。你比高昌人还适合这身衣裳!”沈秀很是奉承他。

谢扶光轻轻一笑。他笑起来时,嫣红的唇角微弯,格外冶丽。

极具冲击力的美貌笑起来后,冲击力又强了几分,沈秀摸摸鼻尖。她暗自惋惜,这样好看的皮囊,为何在这样一个疯子身上。

他配不上他身上这副皮囊。实在是暴殄天物。

谢扶光走近,他俯身,如缎乌发带着花香飘到她脸上,“你可喜欢我这样穿?”

“喜、喜欢。”想着得拍他马屁,她又补充一句,“你这样好看,穿什么都好看,无论是本族服饰,还是异族服饰,你穿着都好看。”

他笑出声来,似乎极其愉悦。

“吃饭罢。”他转身走向木桌,桌面上放着食盒。

沈秀赶紧洗漱。洗漱时,她才发现这会子已至午时。她又贪睡到了午间。好在谢扶光并不因她的贪睡而恼怒。

吃过饭,谢扶光重新戴上面具。戴上面具,他又变成了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男子。

虽面貌普通,然这一头乌黑如缎的长卷发,以及高大颀长的身形很是优越,再加上漂亮精致的高昌服饰,谢扶光整个人瞧着仍然非常引人注目。

是以,谢扶光与沈秀穿过街道时,有女子向谢扶光抛花。

西域女子不似中原女子那般含蓄委婉,若有看中的人,便直接抛花表意。

花朵落在谢扶光身上,他并未搭理,直接拂去花朵。走了一段路,又有女子将花砸在谢扶光身上。

沈秀看了看抛花的少女。若谢扶光露出真容,恐怕整条街的女子都会向他抛花。

只是,若这些女子知道,他好看的皮囊下,藏着一颗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疯魔变态的心,恐怕她们都会连滚带爬,把抛给他的花收回去。

谢扶光拂掉肩上的花,大抵是忽而想起什么,他侧眼,看向沈秀。

看她干什么?沈秀等他说话,然他却一言不发,随之他继续往前走。

又至夜晚,谢扶光依旧如昨夜那般,在她耳边轻声道,“明日再杀你。”

沈秀暗地里舒气。

夜深下来,一缕白烟飘进了房屋里。谢扶光即刻警醒。他抽出红色飘带,盖住沈秀的口鼻。

屋顶上,猫着身子吹迷烟的黑衣男子忽然动弹不得。

谢扶光身轻如燕,立在屋顶,他并未问男子的身份,本欲直接杀掉黑衣男子,但他住了手。

黑衣男子见谢扶光突然住手,他心里一喜。虽不能动弹,但他身上有香,凡有人闻了他身上的香,便会昏迷过去。

即便谢扶光没被屋里的迷烟迷倒,但他靠近了他,肯定会被他身上的香迷倒。

然而过了好半晌,谢扶光却还未昏迷,黑衣男子懵了,“你怎么……”

谢扶光:“怎么还没被你身上的香迷倒?”

黑衣男子不可置信,“怎么可能!我这香不可能有人抵得住的!”

谢扶光:“在我这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

黑衣男子嗓子发干。完了,招惹到大人物了。

“大侠饶命!我并非要害你!我只是见你头□□亮,想取走你的头发而已!”

黑衣男子痴迷各种头发,今日在街上发现谢扶光的头发极其漂亮,便心生贪欲,想夺走他的头发。

“你想要我的头发?”谢扶光笑了一下,长剑在掌中转了几圈。

黑衣男子只觉眼前一花,头皮一凉,他的头发便被削了个精光。

凉凉的夜风吹着他秃了的头皮,他哭出来,“大侠,你既剃光了我的头发,便饶过我吧!”

谢扶光转着剑,语气轻飘飘,“回答我一个问题,若你回答得好,我便不杀你。”

“什么问题,您尽管问!”

谢扶光:“有一人,我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手。这是为何?”

“想杀又下不了手?他是你什么人?”

“陌生人。”

“陌生人,你们有仇?有什么过节?”

“没有。”

“那你为何要杀一个陌生人?”

“我想吃了她。”

黑衣男子一抖。吃人?这人莫非是个变态!他颤抖着嘴唇,“你、你为何想吃他?”

“想将她吞进肚子里,融入骨血里,让她只属于我一人。”

“啊?”黑衣男子舔唇。这位大侠的说法,怎么听起来好像是对那人有强烈的独占欲。他脑子里白光一闪,“你说的那人,是男是女?”

“女。”

“女子啊……”黑衣男子心里有些明白了,他又问:“这位女子,你见她时欢不欢喜?又或者,她欢喜时,你欢不欢喜?”

谢扶光垂下长卷的睫毛。沈秀看烟花时,看花海时,吃蒲犁烤肉时,看萤火虫时,吃冰糖葫芦时,笑容灿烂,很是欢喜。

而那时的他似乎亦如此,欢喜,欢喜之中,透着一丝满足。

“欢喜。”谢扶光颔首。

黑衣男子继续道:“那她不欢喜时?你是不是也同样感到不欢喜?”

谢扶光沉默。沈秀流泪时,类似于心悸的颤动,将他的心脏拉扯得微微疼痛,那时的他,的确很不欢喜。

“是。”

“我再问你,若这女子嫁给了别人,你会如何?”

谢扶光眉眼骤冷,“她嫁给谁,我便杀谁。”

“那不就得了!”黑衣男子笃定道,“大侠,你这是喜欢上那位女子了啊!”

“喜欢?”谢扶光微微歪头,面上露出一丝茫然来。

黑衣男子咂嘴,这位大侠身手不凡,没想到在男女情爱之中,却是个白痴。

“对,你就是喜欢上这位女子了,你对她有占有欲,所以你想让她只属于你一人。你杀不了她,因为你喜欢她,所以你心软了!她开心你就开心,她不开心你也不开心,这也是因为喜欢!她嫁谁你便杀谁,是因为你嫉妒!你不想她嫁给任何人,只想她嫁给你呗!”

“大侠,你没喜欢过人?连这是喜欢都不知道?”

沈秀再一次睡到自然醒。她打着哈欠时,发现谢扶光坐在床边。

见她醒了,他微微靠近,食指卷住她松散的一缕头发。

卷了几下她的头发,他又靠近了一些,鬓边流苏淌落在她肩膀上,红唇微动,“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第68章

“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沈秀略微茫然, “问这个做什么?”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拨弄着她的头发,指尖勾勾缠缠,“因为你要嫁给我。”

沈秀觉得, 大抵是自己才睡醒,脑子还不怎么清醒,所以才听错了谢扶光的话, 她迟疑道:“你方才说什么?”

“你要嫁给我。”

耳边仿佛有炸雷炸开,沈秀被震成了半截木头, 直愣愣戳在原地。她方才并没听错?

谢扶光说,她要嫁给他?她瞪圆了眼睛, “我何时说要嫁给你?”

“我说的。”

沈秀明白了, 她不可思议,“你要我嫁给你?为什么?”

他疯了吗?为何突然要她嫁给他?

谢扶光微微弯起唇角,“因为我喜欢你。”

闻言沈秀双目瞪得更大, 眼珠子都差点蹦出来。她干干地笑了声,“你……你在说笑罢。”

“并未。”

他不似在开玩笑。沈秀磕磕巴巴起来, “不是……你……可是……你不是想杀我, 想吃掉我吗?”

“那是因为喜欢你。我并非想杀掉你, 只是想吃掉你,想与你融为一体。”他说着, 到底是没忍住, 轻轻咬了一下她的头发。

咬了还不过瘾,接着又十分神经质地舔了一下。

沈秀的表情变幻得极其精彩。

谢扶光喜欢她?于她而言,这无异于听到听到天方夜谭。他怎么可能就喜欢她了?一个一直想要杀掉她吃掉她的人, 居然说喜欢她?虽然他说是因为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 但她不信。

什么想与她融为一体才想吃掉她,她认为这是他编出来的牵强的托词。

谢扶光要做什么?他有什么目的?想杀她, 想吃她,那便直接杀她吃她好了,为何还要故意说喜欢她要娶她,为何要做这一出?

思及此,沈秀脑子里忽而白光一闪。她回忆起之前谢扶光戏弄她,让她误以为自己成功逃跑的事。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他出现在她面前,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让她希望落空,让她明白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虚假的希望,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他用这样可恶狠毒的计谋,从精神上来打击她,以此取乐。

这一次,说不定他的目的也是如此。他想让她又空欢喜一场?在她以为自己可以活下去时,再次给她致命的打击?

给她致命的打击之后再杀掉他,或许这样比直接杀掉她,更让他痛快和高兴。

变态,神经病。她在心里暗自咒骂他。

“为何不回话?”谢扶光歪头,“不愿意嫁我?”

他的眼瞳漆黑如夜穹,有些渗人。她不寒而栗,背脊发凉,若她拒绝他,他一个不高兴,或许会直接抹掉她的脖子。

“没有,我愿意,我愿意嫁你!”

谢扶光的唇畔漾开笑意,皮肤泛着珍珠般的光泽,“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嫁衣?”

“嫁衣这件事先不急,你要我嫁你,那总得先回东陵吧?”

“我现在就要娶你。”

“这么着急?可是婚姻大事,得有父母在场。”

“这只是我与你的事,与他们有何干?”

“子女成婚,当然与父母有关系。父母不在场,婚礼就不正式,便算不得数的。你莫非并不是真心想娶我,所以才如此轻待我的婚礼?”

谢扶光似乎等不及要娶她,也似乎是不想他与她的婚礼插进去别人,他略微不耐,“麻烦。”

沈秀垂下睫毛,盖住眼里的情绪。若能回到东陵,她活下来的几率会更大。但谢扶光嫌麻烦。

也许他根本就不是嫌麻烦,而是他本来就不会带她回东陵,他最终还是要杀她的,还是要用琼津泉的泉水烹她的。

想到此处,她的眉心微微蹙起来。

见她蹙眉,谢扶光面上的不耐散去,他道:“虽麻烦,但你想如何便如何。”

嗯?沈秀神色亮了一下,她迫不及待,“要回东陵?什么时候走?”

“尽快。”

谢扶光没有耽搁,吃完早食,雇了领路人,收拾准备好后,他带着沈秀离开客栈,赶往东陵。

他貌似真要离开高昌。沈秀心中思绪万千,他这戏,做得还挺真。

领路人在前方带路,沈秀与谢扶光同坐一匹马,跟在领路人身后。

沈秀背后靠着谢扶光,她机械重复地摩挲马背,大脑暂时放空。

谢扶光拽着缰绳,胸膛紧贴着沈秀。即便是紧贴着她,也无法满足他想与她融为一体的欲望,他往前靠,与她贴得更紧。

他低下脑袋,将下颌枕在她肩膀上。

沈秀转过脸,“你……”

“怎么?”他的下巴支在她颈边,温热的呼吸扫着她的脖子。

“没什么。”她把滚到舌尖的话又咽了下去。

领路人回头,“前面拐个弯儿。”说话时,他见谢扶光的脑袋枕在沈秀肩上,两人一副亲密无间的样子,他惊愕,脸上露出离谱的表情。

这两位小郎……即便是最最要好的朋友,即便是亲兄弟,两个大男人之间,也不会有这样亲密暧昧的行为吧!

他俩莫非是那种关系?领路人顿觉自己开了眼界。他咂着嘴,整理好情绪,继续领路。

“这么久了人都没找到,废物!简直是废物!”司马烨一脚踹翻旁侧的琉璃花瓶。

“殿下,当心伤着脚!”秦伯忙道。

司马烨踩住琉璃碎片,对侍卫道:“接着去找!再找不回来,提头回来见我!”

“是,殿下!”侍卫冷汗直冒,快步离去。

“殿下,您快过来。”秦伯生怕司马烨脚下的琉璃碎片伤着他。

司马烨动也不动,片刻后,他自喃自语,“她到底在哪里。”

他慢慢瘫坐下来,直接坐在了琉璃碎片上。

“殿下!”秦伯瞠目,拉他,“快些起开!”

司马烨充耳不闻,他抱住头,头上的嵌宝紫金冠歪了下来,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不似从前那般平整,有些发皱起来。

“到底去哪里了。”司马烨不停自喃。

“她会不会……”他倏然抬起脸,一双眸子布满红血丝,“秦伯,她会不会遭遇不测?她会不会已经……”

话还未说完,司马烨猛地摇头,“不会的!她不会有事!”他又耷拉下肩膀,从前那双微微上挑的长眉里,素来的矜贵与倨傲尽数散去,唯剩一片浓烈的焦灼担忧。

彼时,文渊阁,门前日风轻拂,竹涛低吟。

魏朝清手执毛笔,蘸过墨水后,笔尖将将落于纸间,便停顿下来。静默良久,他唤来侍从,问了侍从几句话。

侍从:“大人,还未有消息。”

“下去罢。”魏朝清轻轻扶住额头,稍顷,他继续书写,然而写了几字,他又停笔。

微微叹息一声,魏朝清取出画卷。

摊开画卷,画卷上,女子皮肤白净,鹅蛋脸,细眉杏眼,面貌甚是清秀。她坐在桌边,手中拿着一个鱼笋夹子,唇边带着浅浅的笑。

指尖落在女子颊边,轻轻摩梭几下,魏朝清目色沉黯,又叹息一声。

耳侧隐约有哭声传来,他起身进入里屋。

里屋软榻上,魏长生蜷缩着小小的身子,闭眼呜咽着,“姐姐……姐姐……”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额头。

“姐姐!”魏长生忽然惊醒,他一把抓住魏朝清,哭腔奶声奶气,“舅舅!找到姐姐了吗?”

“没有。”

“怎么还没有?我梦见姐姐了!姐姐说她现在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人打骂她!她哭着问我们为什么还不去救她!”

魏朝清:“只是梦而已。”

“不是的,肯定是姐姐给我托的梦!姐姐现在很不好!我们得快点救她!”魏长生哇哇大哭起来。

“那你可有梦见她在何处?”

“姐姐没告诉我她在哪里。”魏长生抽咽。

魏朝清将他抱入怀中,“只是梦而已,她不会有事。”

魏长生近来瘦得厉害,他原是个小胖墩,如今瘦了许多,从前肉嘟嘟的脸掉了不少肉。魏朝清轻抚着他的背脊,沉默下来。

“啊切!”沈秀打了个喷嚏。

“冷?”谢扶光问。

“不是。”沈秀摆摆手。此时赤乌西坠,天色将暗。她问:“天快黑了,晚上赶路?还是投宿客栈?”

她想继续赶路。她想快点东陵。只是不知谢扶光有什么打算。

谢扶光见她一脸疲色,道:“投宿客栈。”

果然。沈秀就知道他会选择投宿客栈。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想离开高昌,肯定不会像之前来高昌时那般着急,以至于连夜赶路了。

去客栈途中,沈秀随意扫视街道,忽而定睛。

“等一下。”她按住谢扶光的手背,让他勒马。

谢扶光:“怎么?”

沈秀看着斜前方。斜前方站着一位年轻男子。此人身着高昌服饰,脸是汉人模样。

沈秀定睛端详他。

“为何看他?”谢扶光直接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谢扶光,”沈秀嗓音很轻,“你不是说喜欢我吗,那你愿不愿意帮我杀一个人?”

“谁?”他不问她为什么要杀人,只问那人是谁。

“宋玉。”

第69章

“他是我的一个仇人。”

“你与他有什么仇?他对你做了什么?”

沈秀懒得费口舌细说, 只道:“他本应该早就被砍头了,但他好像没死。”她紧盯住斜前方身着青衣的男人。

“是他?”谢扶光看过去。

“我不确定是否真的是他,须确认一下他的身份。”

“我去试探。”谢扶光翻身下马。沈秀也欲下马, 谢扶光先她一步下马,将她抱下来。

若要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最简易的法子便是趁其不备时呼其名, 待看他下意识有何反应。

谢扶光步至青衣男子身后,“宋玉。”

正与别人交谈的青衣男子并未有任何反应。

沈秀也跟着唤了一声, “宋玉。”

青衣男子身形微顿,转过身来, 他扫视沈秀与谢扶光, 顷刻后,困惑道:“你们在叫我?认错人了罢。”

沈秀打量他。他面如冠玉,长了一双桃花眼, 与宋玉容貌一模一样,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

只是宋玉双目含情, 浑然一副风流浪荡子的模样, 此人瞧着很是正经, 倒不像风流浪荡子。

且他俩的声音也有些不同。

沈秀疑将起来。此人听到宋玉二字没什么反应,也不像风流浪荡子的样子, 声音也与宋玉不同, 她认错人了?

想来司马烨手段狠厉,断不会让宋玉逃脱,还逃到了西域来, 是以, 此人大抵不是宋玉。

这世间竟有如此相像的两人,沈秀哑然。然而她到底还是有些怀疑, 她不能如此草率便断定此人不是宋玉。忖度几许,她道:“是认错了,对不住。”

她拱手道歉,转身离去。待走远,她对谢扶光道:“暂时不能确定他是否是宋玉,得再细查一查他的身份。若他真是宋玉,他就是逃犯!”

“秀秀,收肉干呢?”院子边上,拎着菜篮子的大婶笑呵呵道。

“是呀。”秀秀弯弯杏眼。

大婶暗自啧了一声。小姑娘面色红润,身上长了不少肉,不复之前那般面色蜡黄,瘦得皮包骨的模样。

这小姑娘也是命好,跟了这样好的一个主子。

秀秀原名阿米娜,原先是奴隶市场的奴隶。前一段时日她被李公子买走做丫鬟,给她改名秀秀。

李公子将她买回来,却不秀秀干活,不让她干活还好吃好喝养着她,倒不像买了个丫鬟,倒像是买了个大小姐回来。

大婶眼神意味深长,“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秀秀霎时红了脸,“不是,没有。”

大婶笑了两声,提着菜篮子家去。秀秀捏着肉干,神色黯然下去。

她倒希望大婶说的是真的。只是可惜,公子对她并无意。公子对她好,只是因为她长得像他妹妹而已。

半月前,她从奴隶市场逃出来,被人牙子当街抓住。人牙子揪住她的头发,“跑,你还敢跑!”

“你他娘的还敢跑,就你这瘦劲拉骨的模样,卖都卖不出去,每日还浪费老子粮食,打死你得了!”人牙子发狠扇了她几耳光,一鞭子甩下来,要将她打死。

预料之中的疼痛却并未到来。有人捏住了甩下来的鞭子。

是一位汉人。这位年轻的汉人男子,看着她的眼睛,对人牙子道:“何故打人?”

他说的汉话,人牙子没听懂。他身侧的小厮立刻用吐火罗语道:“我家公子问你何故打人!”

人牙子解释了一番,说她是偷逃出来的奴隶。

汉人公子半蹲下来,目光定在她眼睛上,他道:“买她要多少,我买了。”

小厮转达了汉人公子的话。人牙子喜笑颜开,说了个数。汉人公子没有讲价,不作犹疑,直接给了钱。

她跪下来,“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若不是这位汉人公子,她就得被人牙子打死了!

汉人公子名唤李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从今往后,你改名叫秀秀。”

“是,是,公子。”她饿得虚弱无力,费力从喉咙里挤出声音。

公子领她回去后,并不让她干活,只要她好生休养,养好身子再说。下人给她准备了干净的衣裳,给她准备了吃食。布料珍贵的衣裳,从未吃过的珍馐佳肴,这些让她很是惶恐。

“怕、怕不是弄错了?”她迟疑道。

下人摇头,“就是给你准备的,公子吩咐的。”

惊异惶恐后,她很庆幸自己貌似遇上了一个心善的主子。

将养了两三日,从未吃饱穿暖过的她,以为自己到天堂。她吃掉手上的鸡腿,觉得自己或许是在做梦。

然这并不是梦。她身子已经养好,公子却仍不让她干活。她更加惶恐不安,买她回来做丫鬟,却不让她干活,让她过着主子一样的好日子,她不知公子到底要做什么。

她忐忑惴惴,来到公子面前,“公子,我已经好了,可以干活了。”

李隐注视她的眼睛,“你不用干活。”

“可是我……”

“我说了不用。”

她从胸腔里憋出几句话,“公子,您买我回来,却不让我干活,那您为何要买我?您为何对我这么好?”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仿佛是又爱又恨的矛盾感,几许后,他道:“你这双眼,很像我……我的妹妹。”

听完小厮的译语,秀秀诧然。她的眼睛与公子妹妹的眼睛长得很像?

公子是因为这,才将她买下来,并好吃好喝养着她的吗?

她无比庆幸自己长了这样一双杏眼,因为这双眼睛,她被公子救下来,脱离了苦海。

公子逆着光,日光将他如玉一般的眉眼氤氲得泛出金光来。

她想,公子大抵是月神,专门来拯救她的月神。从前她每日都在祈祷月神能够救她脱离苦海,不曾想月神听到了她的祈祷,真的来救她了!

注意到身着青衣的公子出现在路口,秀秀连忙拉回扯远的思绪,“公子!您回来啦!外头冷了起来,公子赶紧进屋去,小心着凉了。”

李隐颔首,把散发着食物香味的油纸包递给她。

公子又给她买好吃的了。她心里一喜,开开心心地打开油纸。油纸包里面是热腾腾的肉串。油滋滋,亮盈盈,喷香诱人。

她这半月吃的肉,比她前面这十四年吃得都多,以至于这段时日她胖了不少。

捧着香喷喷的肉串,她兴高采烈地张嘴咬。辣椒的呛人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时,她呼了呼气。

她并不爱食辣。但公子总会给她买辣辣的吃食。她原以为是因为公子爱食辣,但公子并不爱食辣。

她猜测,或许是公子的那位妹妹爱食辣,所以他才老爱给她买带辣的吃食。她一边吃着肉串,一边跟在公子后面走。看着公子风度翩翩的背影,她耳边忽然回荡起方才那位大婶说的话。

“秀秀,你家公子对你如此好,莫不是对你有意?”

若公子真的对她有意就好了。秀秀抿唇,眸光黯淡下去。她长了一双很像公子妹妹眼睛的眼睛,也因此过上了如今的好日子,她很庆幸,然而庆幸的同时又十分失落。

若不是眼睛像公子妹妹的眼睛,或许公子就不会只拿她当妹妹。于他而言,她只是一个妹妹而已,他不可能会对妹妹有意的。

侍从将夕食端上桌,秀秀拿起筷子,给李隐夹了一块肉,“公子。”

李隐在走神,似在回忆什么。他在想今日遇见的那两位男子。其中那位矮小些的小郎,声音与一个人很像。不是很像,是完全如出一辙。

“公子?”

李隐回神,看了看秀秀后,他差人将秀秀的卖身契取来。他把卖身契递给她,告诉她,她已是自由身,不再是奴隶,不是他的丫鬟。

秀秀跪下来,“公子,您是要赶我走?”

“不。”李隐道,“你是我妹妹。”

秀秀放下心来。

次日傍晚,气温骤降,浓云团聚,空气潮湿得能挤出水来。秀秀多添了一件衣裳,她缩缩脖子,“晚上怕是要下大雨。”

阴沉沉的天压得很低,压得秀秀有些喘不过气,一种不祥的预兆袭击上心头,她按住心口,心神不宁。

夜里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灯影闪过,李隐猝地惊醒。一睁眼,便见床前站了两人,“谁!”

沈秀手中拿灯,逼视他,“宋玉。”

借着灯光,李隐认出他们来,他蹙眉,“我说了你们认错人了。”

沈秀与谢扶光已经调查清楚。这位名唤李隐的男人,前一段时间来的高昌。身份很不明。

查到这些信息时,沈秀想,这人很大可能就是宋玉。直到她看到李家宅门前的护卫,她才确定,李隐就是宋玉。这护卫,沈秀认识。之前她去宋宅,见过这护卫一次,这护卫鼻尖长了一颗美人痣,是以她对他有些印象。

李隐就是宋玉!

他是如何逃出来的!司马烨明明说过,他已经令人将其砍掉脑袋。宋玉必定是找人替了他,作了一出金蝉脱壳的戏。

他来到远离东陵的西域,若不是她发现了他,恐怕这辈子东陵那边都不会有人知道,他还活着。

沈秀:“我知道你是宋玉。”

李隐张口欲言,沈秀却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她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我是被你害得很惨的人,若不是你,我不会受那么多苦。”

若不是他,她不会被逼无奈之下离开锦州,不会遇见山匪,不会差点死在野猪手里,不会被地震弄得遍体鳞伤,不会遇见司马烨,不会被司马烨囚禁,不会整日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最关键的是,她不会遇见谢扶光。不遇见谢扶光,她现在也不会在这里,性命完全被谢扶光捏在手里。

宋玉,他是她一切苦难的源头。

说着这话,她缓缓揭开人.皮.面.具,“还认得我么?”

李隐瞳孔微缩,很快他敛住情绪,“我并不认识你。”

“你不承认也无所谓。”沈秀向谢扶光伸手,“剑给我。”

谢扶光:“我来杀。”

沈秀:“不,我要亲手杀他。”

“你会吐。”

“没关系。”

他半晌不动作。她道:“我要亲手杀我的仇人。”

谢扶光这才抽出剑。沈秀接剑,然而根本接不住。剑太重。她咽嗓子,“匕首吧。”

他取出匕首。沈秀握着匕首,靠近李隐。

李隐无法动弹,只能眼眼睁睁任她靠近。

匕首慢慢靠近他的心口,沈秀觳觫起来。她的心可以发狠,狠到可以杀他,而她的身体还不能接受她杀人。故而,她的动作迟疑觳觫起来。

她是一个人,一个现代人,一个从小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通现代人,杀人对她来说是极恐怖的事,心理和生理没那么容易接受,即便她要杀的人是她非常想手刃的人。

宋玉该死。按照律法,他早就应该被砍了头。可他偷逃到了西域,他是逃犯,本应该死的逃犯,她杀他是应该的,她告诉自己。

然而匕首停在李隐心口上,半晌都未扎进去。

谢扶光握住沈秀的手,“还是我来罢。”

“不。”沈秀深吸一口气,努力克服恐惧,她幻想自己狠狠将匕首刺下了去。

(审核大哥求求了,以下都是女主幻想的情节,不是真的,女主没有杀人,没有杀人!没有杀人!别再锁了!!!)

匕首若刺下去,宋玉会死。

他若死了,大仇得报的快意会在她脑中炸开烟花。可烟花短暂,转瞬即逝。

快意如烟花般短暂地绽放之后,之前消失的恐惧与抗拒会卷土重来。

沈秀飞速松开匕首,面上血色尽失,浑身血液倒流。

她不知别人手刃仇人后会有什么感受,在她幻想自己杀了宋玉后,她的感受是,恐惧,后悔,还很想逃避。她想跑开,远离这里,可是双腿却使不出半分力气。

她浑身颤栗,双腿一软,向下跌去。谢扶光抱住她,“怎么?”

嗓子眼发紧,发不出声音来。她是想亲手报仇,但还是下不了手。最后,她脱力地自言自语:“我这是在干什么?我魔怔了吗?他该死,但也应该交给律法和官府来处置他。”

她更应该把仇人交给律法与官府来处置。大抵是她这阵子神经一直紧绷,而又太恨宋玉,见他欺瞒律法逃走,更加恨起他来,因而产生恶念,发癫了,竟想亲自杀仇人。

深深一吸气后,她告诉谢扶光,“我们把他抓去报官,抓回东陵去,让官府处置他。”说完她便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谢扶光给她喂粥,她摆摆手,喝不下去。现在她脑子里全是宋玉流着血失去气息的画面,已经感受不到饥饿。

她嗓音干涩,“宋玉他的尸体……”

谢扶光抬眉,“尸体?你并未杀他,你忘了?”

沈秀一愣,“什么?”

下一刻,回想起昨夜之事后,她无比庆幸起来。幸好自己悬崖勒马,住了手。

她重重叹出一口气。

微凉的手指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抬起来,谢扶光仔细端详她。见她情绪低落,他道:“想吃蒲犁烤肉和糖葫芦么?”

喉咙微微一动,沈秀点头,“我要吃烤肉,要加很多很多辣椒。”她急需转移注意力,希望美食能转移她的注意力。

糖葫芦,烤牛肉,烤羊肉,烤兔肉,汤面片,水果抓饭,炸奶,甜奶,各种各样的西域吃食端上桌。

吃完了辣得冒烟的蒲犁烤肉与甜得流蜜的糖葫芦,以及等等菜肴,沈秀辣得直喘气,连连灌了几口甜奶后,“吃不下了,真吃不下了。”

吃完东西,她回客栈又躺了下去。她得再缓缓,再调整调整,才能平复昨夜从心底爆发出来的海啸。

日暮时分,鲜红的晚霞从窗边泼洒下来。血一样的晚霞,让她有些应激,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梦境里某些画面。

她握拳,下床步至窗前。日暮时的流霞纷纷洒在她微微发抖的面孔上。几度深呼吸后,她直视血似的晚霞。

流霞烧将起来,一点一点烧走她浑身的脆弱,她逐渐平静下来。她转过头,对谢扶光道:“我已经调整好了,可以继续上路了。”

她想尽快回东陵。尽管谢扶光在骗她。

谢扶光并不愿亲自待着宋玉回东陵。他雇了人,令人将宋玉押送回东陵。

沈秀:“雇人押送?若是宋玉悄悄贿赂你雇的人,那他岂不是又能逃跑?”

“只要他们不怕死。”谢扶光抱起双臂,“我给他们下了毒,到了东陵才会给他们解药。”

“这便好,这便好。”沈秀放下心来。

第70章

路上行了一日, 至夜,一行三人投宿客栈。谢扶光下马,将沈秀抱下来后, 握住她的手,温热的掌心将她的手完全包裹住,不留一丝缝隙。

谢扶光依旧任由沈秀睡到自然醒。待沈秀睡饱食饭后, 继续赶路。

“阿爹!你明明答应我,给我买布老虎的!”一木屋门前, 一汉人和西域人混血的小娃娃哭着扯住他爹的衣裳。

娃爹:“哪有那些闲钱给你买布老虎!”

“可你明明答应过我的!”

“我就随便说说,你当真信了?”娃爹甩开他, 径自进了门。

小娃娃坐在门槛上, 委屈地呜咽起来。

无意间目睹这一幕,沈秀神色微滞。她很讨厌这样的父母,明明答应过孩子的事, 却随意反悔,既然做不到, 为何承诺?为何要骗孩子?

她想起她小学一年级时, 父母承诺她, 考试考了第一名便给带她去吃肯德基。

为了吃到肯德基,她那么努力地学习, 终于拿到了第一名后, 她开开心心地把成绩单交给父母时,父母却完全没想起来要给她带她吃肯德基的事。

她提醒之后,父母也没带她去吃。他们只说肯德基不健康, 她这样的小孩子要少吃。

既然本就不想带她去吃, 为何要骗她?给了她希望,用这希望吊着她, 最后竟这样中伤她,他们不知,他们说话不算话的行为,有多创伤一个孩子。

思及自己小时候的伤心事,沈秀无声叹息。见小娃娃哭得可怜,她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不禁与他共情起来。

她侧身,对谢扶光道:“我可以给他买一个布老虎吗?”

“为何要给他买?”

“他阿爹不做人,给了承诺却不守信,这样欺骗他,他实在是可怜。”

谢扶光把钱袋递给她。买来布老虎,沈秀蹲在小娃娃身前,“给。”

小娃娃抬起哭得红彤彤的脸,愣了一下。视线触及布老虎,他瞳仁一亮,然而他摇摇头,奶声奶气,“谢谢,我不能要。”

“姐姐送你的,拿着吧。”

“可是……”

她把布老虎塞进他怀里,“拿着。”

小娃娃犹豫片刻,笑出豁牙,“谢谢姐姐!”

“不用谢。”沈秀抚摸了几下他圆乎乎的脑袋。小娃娃抱着布老虎进门子里后,沈秀正准备离开,却被谢扶光拉住手腕。

“我也很可怜。”谢扶光低头,微微晃动的树枝间,洒下来的疏影落在他长卷乌黑的头发上,光泽潋滟莹莹,如若水波荡漾。

他在等她抚摸脑袋,像方才抚摸小娃娃那般抚摸他。

沈秀语塞:“呃?你……可怜?”

“与他一样可怜。”没等到她抚摸他的脑袋,他微微抬眸,“与你讲个故事。”

“原老爷那行情好着呢,咱们江州城的哪位姑娘不想嫁他啊!”

“可他不是鳏夫么,也不是所有姑娘都想做个继室。”

“非也非也,就原老爷那条件,便是个继室,多少姑娘都抢着上赶着去当呢!”

茶摊上,几位媒婆滔滔不绝,谈论着江城姑娘最最想嫁的原员外,原良谦。

这位原老爷,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有钱有权,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脸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虽是个鳏夫,也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但这样好的条件,谁人不想嫁!

“只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配情深不悔,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一媒婆啧啧几声,“对亡妻如此情深的,怕是全江城都找不出几个来!”

“是啊……”

此时,媒婆口中谈论的原老爷原良谦正被一个乞丐撞到。

乞丐见自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一身锦衣华服的贵人,慌张跪下,“我并非故意!公子请原谅则个!”

原良谦俯身,毫不嫌弃地将脏兮兮的乞丐搂起来,他说:“无碍。”

贵人的指尖沾染了自己身上的脏污,乞丐结结巴巴,“公子,我,我脏。”

原良谦并无介意,他拍拍乞丐衣服上的灰尘,“往后走路小心着些。”语毕,他给了他一锭银子,“这钱你拿去买些吃的罢。”

原良谦风度优雅,极有礼貌地朝乞丐拱了下手,示意他要辞去。

“多、多谢公子!”乞丐心头一热,险些哭出来。贵人不仅不嫌弃他,不责骂他,还施舍了他银子!

走的时候,竟还很有礼数地朝他拱手,并不把他当做一个没有尊严的乞丐,而是把他当做一个“人”。

他从未遇见过这样好的贵人。在他的认知里,贵人都是鼻孔朝天,对别人颐指气使的,更遑论他是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他紧握银子,对着原良谦的背影磕了几下头。

原良谦回到府中,路至花园,见家里的护卫在花园里练拳。

护卫后面的花圃里,一小男孩躲在花枝之后,伸着短短的胳膊,学着护卫的拳法。

小男孩长了一头长卷如波浪的卷发,皮肤苍白,没长开的眉眼也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生疏而机械地模仿着护卫打拳的动作。

“阿厌。”原良谦招手。小男孩停下动作。

原良谦走近,“阿厌,你想学武?”

小原厌面无表情,若没有感情没有灵魂的木偶,“想。”

原良谦轻笑,温柔地摸小原厌的脸,“好,那爹爹便将江城最好的师傅请来教你练武,可好?”

小原厌点头。

过了两日,原良谦带着江城武功最好的师傅,来到小原厌面前。

师傅仔仔细细捏了几下小原厌的骨头,惊喜道:“老爷,贵公子根骨惊奇,乃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他若学武,假以时日定能称霸武林!”

原良谦笑道:“是吗?”

他按住小原厌的肩膀,眼神慈爱,“练武奇才么……那么,废掉他的根骨,让他永远不能习武罢。”

师傅惊愣,原老爷在说什么?他莫不是听错了?

“原老爷,您方才说……”

“我说,”原良谦笑容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极其残忍,“废掉他的根骨。”

小原厌听到原良谦的话,脸上依然没有什么表情。

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时,他的脸上仍然没什么表情,他犹如一个货真价实的木偶。

听完谢扶光讲的故事,沈秀道:“你从前叫原厌?”

“这不是重点,”他掀起浓密的睫毛,掀起了一丝秾丽的流光,“重点是,我也很可怜,不是么?”

他的声线醇厚得好似深埋在地下的百年好酒,让人听到他的声音,便会不受控制沉醉于其中。

说完后,他再度低头,等沈秀抚摸他的脑袋。

沈秀迟迟不动作,神情极其复杂。谢扶光抬睫,轻声道:“难道我不可怜?”

是,他小时候是可怜。他与她,以及方才的小娃娃一样,都被父母欺骗。

当然她和小娃娃比他好一点,他们被骗了,但没像他一般,不仅被摧毁希望,还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心理上受了伤害,身体上也受了伤害,他比她和小娃娃更惨更可怜。

可惜,惜沈秀并不能与他共情。因为她恨他。对他的过去,她并不怜悯,只是疑惑,为何他小时候被废掉根骨挑断手筋脚筋,现在还练成了绝世武功?

大抵是因为他是男主,有了什么奇遇,开了挂?

还有,难怪他这么喜欢给人希望,又恶毒地摧毁人的希望,给人致命的打击。原来他这一招,是跟他父亲学的。

不愧是父子。

拉回扯歪的思绪,她赶紧做出一副痛心同情,义愤填膺的模样,“可怜,你小时候太可怜了,你爹也忒不是人!虎毒尚不食子,你爹居然能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来!”

她轻轻地,轻柔地抚摸他的脑袋,就像抚摸方才那个小娃娃一样,“唉。”

感受着头顶温柔的抚摸,谢扶光翘起嫣红的唇角,极愉悦。

沈秀诧异,他难道喜欢别人这么抚摸他的头?

“以后不许再这样摸别人的头,只许摸我。”谢扶光道。

“嗯。”

过了半晌,沈秀问:“好了吗?”

“没有。”

他这是上瘾了?又不是猫猫狗狗,为何这样喜欢被摸头。沈秀暗地里腹诽几句,继续抚摸他的头发。

忽而,她听到他说:“你真的想嫁我?”

“当然是真的。”

他笑了一下,“我讨厌欺骗。”

“我没有欺骗你。”

他又笑了一下,没再言语。

沈秀猜测,因为他父亲欺骗过他,把他骗得很惨,所以他很讨厌欺骗?她暗嗤,他讨厌欺骗,可他却在欺骗她,别人不能欺骗他,他却能欺骗别人。

他可真真是双标。

夜里,谢扶光胳膊缠着沈秀的腰,严丝合缝地抱紧她入睡。

晨间,沈秀打打呵欠,推了一下谢扶光,“醒醒。”

他醒来,但并未松开她。

谢扶光渴望更亲密,更深入接触地接触沈秀,他难以忍受与她肢体分离。漫长的沉默过后,他道:“我们若是连体人,该多好。”

沈秀蹙眉,“这有什么好的?”

“我们若是连体人,就永远不会分开。”说到这里,他兴奋到病态的颤抖起来,好似能与她成为连体人,他会达到极致的快乐。

“可惜。”他很是惋惜地叹了一声。

沈秀偷偷扯扯嘴角,讥讽从面上一闪而逝。他现在很黏她。时时刻刻都要贴着她,仿佛有皮肤饥渴症。他演戏演得真认真敬业,真是会演。好像真的很黏她,真的离不开她似的。

又行了一日路,傍晚在客栈里歇下来。吃过夕食,沈秀发现街上有卖芒果子的小贩。

打量几番形如灯笼,色如赭黄的芒果子,沈秀心中生来一计。很多人会对芒果果子过敏,有些人会过敏到直接晕厥休克,不知谢扶光对芒果子过不过敏?

“你吃过那个吗?”她问谢扶光。

“不曾。”

“那个叫芒果子,很好吃,我们买些回去当夜宵吃如何?”

买了芒果后,一进客栈房间,沈秀便迫不及待剥开芒果,“你尝尝。”

谢扶光接过芒果,送入口中。

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有任何过敏的反应,沈秀泄气。晚上卸下面具,一觉至天亮,她梦醒,推了一下谢扶光,没想到竟然推开了他。她意外地转过头,发现他脖子上起了许多疹子。

他这是……

沈秀一喜,“谢扶光?”

没有反应。

他这是延迟过敏?还过敏到直接晕过去了?

她几近欣喜若狂,飞速跳下床,要去拿包袱时,忽而听到一道声音,“你又要跑?”

谢扶光已醒来!她浑身一颤,心脏提到嗓子眼里,回头见他仍然躺在床上,很是虚弱的模样,她来不及拿包袱,生怕被他抓住,头也不回拔腿就跑。

她跑得极快,风一阵阵往她身上泼,皮肤被风刮得快要冒烟的灼烫让她呼吸困难起来。

跑得太急太快,一不小心摔倒在地,她失去了痛觉,爬起来继续跑。呼吸越来越急促时,天上忽然有一只老鹰直直垂落下来,砰地一声砸到了她头顶。

沈秀眼前一黑,顿时失去意识。

灿烂的日光从花窗外泼进寝殿内,精美精致的琉璃雕花披上日光后,五彩斑斓的光芒散发出来,将整个室内都映得亮了几分。

绚丽的光芒映在精美的壁画上,木雕上、彩绘上,玻璃上,地毯上,宝珍环顾室内,起身走出去。

发间长长的头纱曳地,头纱上的花纹熠熠生辉,似若碎金拂过地面。

寝殿外,无处不雕刻着精致的葡萄藤蔓花纹,墙壁上镶着西域风情浓厚的花砖,日光落在花砖上,折射出了幻彩一般的光芒。

寝殿内外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光彩灼灼,无一处不彰显着此处的高贵奢华。

这里是高昌王宫。

“公主殿下。”宫女阿娜尔古丽见她出了寝殿,急急上前行礼。

宝珍扶她起来。

阿娜尔古丽惶恐,“多谢殿下。”

宝珍嗯了一声,目光望向道路两边的石榴花。秋日石榴花竟也还开着。

烈焰般的石榴花,开得如火如荼,艳到夺目。簇簇沉重的花瓣压得花枝弯弯垂下。清风拂过,石榴花香风拂动,花瓣飘落而下,落在地面,仿若碎了一地红宝石,又若铺了一层鲜亮火红的红花毯。

宝珍道:“阿娜尔古丽,你说你的名字意思是石榴花?”

“是的,殿下。”

阿娜尔古丽是汉人和西域人的混血,汉名石榴,高昌名阿娜尔古丽。

宝珍莞尔,“你的名字不管是汉名还是高昌名,都很好听。”

“多谢公主夸赞。”被公主夸,阿娜尔古丽心中很是欢喜。

“对了,你去与宫厨说说,午膳多加一些辣椒。”

“是,殿下。”阿娜尔古丽领命离去。公主殿下貌似嗜辣,思及此,阿娜尔古丽笑了笑。

待阿娜尔古丽离去,宝珍直接席地而坐,坐在地毯上,托腮观赏火红的石榴花。

空气里有花朵的香气,与寝殿香熏的芬芳,她闻着香气,凝视石榴花,渐渐地,她的思绪逐渐飘远。

宝珍不知自己本来叫什么,不知自己是谁。前几日,她被一只死鹰砸中,砸晕过去后,在民间微服私访的高昌王遇见了她,将她救下来。

她并未受什么严重的伤,但她脑袋被砸,失去了所有记忆。她失去记忆,不知自己是谁,高昌王便让她留在宫中,同时派人去查她的身份。

高昌王年逾不惑,高鼻深目,容貌极极英俊,他待她极好,好到何种程度呢,好到她一醒来,他便问她,可否愿意做他女儿,做高昌的公主。

她惊异不已。高昌王竟会认一个汉人女子做女儿,让汉人女子做王室公主?

为什么?

高昌王满目慈爱,“我很喜欢你,或许你前世便是我的女儿,这一世出了意外投错了胎,投到了汉人家里。”

“好孩子,你愿不愿意做我女儿?”

宝珍忖度之后,道:“愿意。”主要是她人在宫中,若是拒绝王上,惹恼了他,她或许会性命不保。是以,她识时务为俊杰,答应了高昌王。

高昌王开怀大笑,“好孩子,我会选个良辰吉日,为你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我会让所有高昌子民都知晓,你是最最我珍贵的女儿。”

她没有名字,他便给他取了“宝珍”二字,封她为宝珍公主。

宝珍公主,他赐予她这样的封号,他极其珍爱她。

“宝珍。”高昌王浑厚的声音从石榴花间传来。音落,高昌王的身影出现在她视野里。

高昌王一袭华贵的丝绸长袍,袍子上的彩色刺绣绣纹宛如流彩之河,瑞华灿灿。他的头上戴着王冠,肩上披着华丽的披纱,腰上戴着宝石玛瑙腰链。

“为何坐在这里?快起来,地上凉,小心着凉了。”高昌王快步而至,将她扶起来。

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译官忙不迭转译他的话。她笑笑,“没事,地上有毯子,并不凉。”话音落下,她记起来,她还没给他行礼。

高昌王拦住她,“我说过,你不用给我行这些礼数。”

他对她的宠爱,很是过度,过度到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