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谢扶光的嘴唇贴到沈秀耳后, “若不想再吐,便背过身去。”
说完这话,他大抵是想起什么, 袖子里飞出一根赤红色的飘带。
他将飘带系在她眼睛上。
被蒙住眼睛,沈秀睁眼便是一片赤红。她感觉到谢扶光从骆驼上飞身而下。
耳边隐隐有罡风剑气袭来,但是似乎离得很远, 故而声音有些若有似无。
沈秀扒拉开飘带。
远处黄沙滚滚,刀光剑影, 如雷霆疾风,星驰电发!
沈秀看不清楚正在交斗的谢扶光和月摩珈, 她只感觉阵阵逼人的煞气带着强烈的压迫感从滚滚黄沙的边沿里泄露出来。
空气仿若被撕裂, 高手之间过招,恐怖到让人窒息的震颤与恐惧感攀爬上她心头。
她拉动骆驼,离他们更远了些。她竭力控制情绪, 让自己镇静下来。
月摩珈能否打赢谢扶光?沈秀不知他能否打赢谢扶光,但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未停止打斗, 说明月摩珈有几把刷子。
毕竟小说里, 谢扶光可是武力值天花板, 谁在他面前都接不了几招。
沈秀心里生出祈盼来。月摩珈若能杀死谢扶光就好了。她握拳,暗地里给月摩珈打气, 希望他能杀死谢扶光。转而她又给谢扶光打气, 希望他能杀死月摩珈。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两人还在打斗,如波浪翻滚的黄沙里, 隐约能看见他们快到出现残影的身影。
空气被撕裂的窒息感越发强烈, 沈秀回头望了一眼领路人。领路人一直在后退,他瑟瑟发抖, 生怕被剑气波及没了性命。
“小公子,你也赶紧过来,离他们远一些!”领路人一边抖一边招手。
沈秀往后退,退着退着,她眸光闪烁起来。
其实潜意识里,她认为月摩珈是打不过谢扶光的。毕竟谢扶光是原著里设定的武力值天花板。虽然原著没有提其他国家的武力值天花板是谁,但她还是潜意识里觉得谁都打不过谢扶光。
更何况,谢扶光可是男主。男主拥有男主光环的。
她握紧缰绳,心跳加速起来。
下一瞬,她毫不犹豫调转骆驼的头,用力一拍骆驼。骆驼迅速狂奔起来。
她抓紧缰绳,感觉自己要被骆驼甩出去了。拼尽全力,她死死地焊在骆驼背上,不顾一切往前奔跑。
不知跑了多久,骆驼抖动中,她的脸被驼峰一划,人.皮.面.具险些脱落下来。
此刻她没有手去按人.皮.面.具,也没心思去管人.皮.面.具了,她只想跑,快点跑,快点跑!
跑到她实在是承受不住,抓不住缰绳的时候,她用力勒绳,狂奔的骆驼停下来。
停下来后,她翻身下骆驼,直接瘫倒,平躺到地上。她大口大口喘气,平复许久,她回望身后。
身后是苍茫大漠。没有人追上来。谢扶光没有追上来。
她这算是逃跑成功了么?
思及此,她欣喜若狂。她重重松下一口气,每一根汗毛都仿佛在跳动,彰显着她的喜悦。
躺在地上缓过气来后,她不敢有片刻耽搁,取下骆驼上驮着的水囊,喝了一口水,又给骆驼喝了水,她望向四周。
四周皆是黄沙,一眼望不到尽头,她该往哪里走?从凉羌出发时,她记过路,可是沙漠的路实在是难记,根本就记不住路。
她去观察太阳,又去观察地上稀少的植被。根据太阳的方向,以及植被背光和向光的方向,她找出向东的路。
摸摸骆驼,她道:“骆驼兄,就靠你了。”
若她迷路,有寻找水源天赋和植被天赋的骆驼也会带她找到喝的,不至于让她在迷路中渴死。至于吃的,骆驼背上背了很多吃的,她慢慢省着吃,吃完了也可以吃骆驼吃的草。
今早从凉羌出发,走到下午,走了接近一天的路程。如果她的路走得正确的话,也许也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能到凉羌。
她向上天祈祷,祈祷自己走的正确的路,祈祷自己不迷路,不走弯路,不走冤枉路。
最好是能遇到人,能让人带着去凉羌。她吐出一口气,戴上头巾面巾防沙,骑上骆驼,向着东方一路前行。
她一直往东方走,走了不知多久,前方出现绿洲。绿洲和来时遇到的绿洲很像。她激动了一下,翻身下去取水。将几个大水囊装满,又让骆驼吃了草,她继续上路。
走了不到半个时辰,不远处有人影出现。沈秀心里一喜。见他们是西域人,她又害怕起来。
万一又是沙匪呢?
不会的,她不一定就这么倒霉。
不幸的是,她就是这么倒霉。她的确又遇见了一群沙匪。
只学了半个月武功,只有力气增大了一些,听觉强了一些的沈秀,不敢与这些拿着大刀的杀匪动手,于是,她的骆驼被他们抢走了。
抢走她骆驼,嚣张大笑着的沙匪走远。她咬牙,希望天降五雷,劈死他们这群强盗!
没有了骆驼,她只能步行,且她还没有食物和水,前路更加艰难起来。
望着没有边际的大漠,她又一咬牙,抬步前行。
这边厢,抢走沈秀骆驼的沙匪一边走,一边道:“瞧瞧,这包袱里水食不少,今日运气真好!”
“哈哈哈!”另一人大笑着,笑声倏地戛然而止。他从骆驼上摔下去,口中溢出血花。
其他人亦如此,摔下骆驼,纷纷暴毙。
鞋底陷进黄沙里,沈秀擦擦汗水,极目远望向天空。天边的云渐渐吞噬日光。此时即将日落。
沈秀心里一紧。日落后,气温骤降,没有光亮,沙漠晚上还会刮风起沙,很难前行。
她只希望日落能慢些,再慢一些。
一阵微风刮来,带着血腥味的花香扑进她鼻子里。她愣了一下,迅速环顾四周。
四周未见半个人影。大抵是错觉。又或许是她身上残留的谢扶光身上的气息。她这般想着,低头一嗅。
谢扶光一直抱着她,她身上确实有他的香气。她放下心来。
太阳渐渐落下,大漠落日景观雄阔壮丽,若在平时,沈秀或许会觉得大漠落日很美,但现在只觉得恐怖。
随着落日余晖渐渐散去,天色暗下来,一丝一丝热气也被渐渐抽走。
冷意钻进衣缝里,她蜷缩身子,开始想念骆驼身上暖和的毛,想念包袱里的厚衣。此时她不仅有些冷,还十分口渴。
几顶帐篷落入视野。她应激了,怕又是沙匪,立刻趴下来。
慢慢探出脑袋,发现帐篷里有西域僧人出入,男人女人出入,她微微放下心来。
有僧人在,应该……不是劫匪?
想着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应该不是什么坏人,不想冻死,不想横死在沙漠之夜的沈秀大着胆子靠近帐篷。
在沙地里架木柴的女人发现有人过来,立刻警惕地后退。她喊出一串西域语,很快,帐篷里的人通通走出来。
五六个僧人,三个女人,还有十几个带刀的男子,像是西域侍卫的装扮。
她连忙合掌,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阿弥陀佛,是梵语Amitabha的相近发音,西域僧人听得懂的。听到她说阿弥陀佛,其中一个皮肤白皙,长眉深目的年轻小和尚举手,“Amitabha.”
这位年轻小和尚大抵十四五岁,这群人似乎是以这个小和尚为尊。
小和尚对着她说了一句西域语。她听不懂,对他说了句汉语。他也不懂,只疑惑地看她。
她连忙取下面巾,将遮住的面庞露出来,“我是汉人,小和尚……不是,大师,你们这里有没有懂汉语的?”
小和尚目光微怔,紫罗兰色的眼里光芒旋转。半晌后,他摇头,做出听不懂她话的动作。
她抱紧身体,示意她很冷。小和尚意会,对身后的女人吩咐了一句。
很快,女人拿来男子衣衫,递给沈秀。她快速披上,“多谢多谢!”
她蹲下来,拿起一根木柴,在地上写写画画。出凉羌小镇时,她特意记住了凉羌镇门牌匾上的大字。
按照记忆将凉羌这两个吐火罗文写出来后,她又画了一个小人,表示自己要到这里去。
小和尚也蹲下来,精致的僧袍落在沙地上,他念出吐火罗语的凉羌。
吐火罗语,既楼兰语,是楼兰官方用语。因楼兰统治西域三十六国,是以,吐火罗语是整个西域三十六国的通用语。
西域人会说多种语言,例如吐火罗语,回鹘语,龟兹语等等语言,但只要是西域人,就没有不会说吐火罗语的。
这位小和尚是一个挺贵气的僧人,他会说吐火罗语,应当也念过书,认过字,认得吐火罗文。
所以,当小和尚念出凉羌这两个字时,沈秀道:“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我要去这里!你们知道怎么去这里吗!”
到了凉羌,她找一找会说汉语的人,回东陵就方便了。
小和尚看着地上的涂鸦,明白了她的意思。他取来木柴,也在地上写写画画。
语言不通,交流很费力,但她明白了小和尚的意思。
小和尚他们也要去凉羌!
太好了!她继续写写画画,指指自己,就指指他们,做出跟着他们走的动作,问他们能否带着她,让她同他们一起去凉羌。
小和尚颔首。
沈秀几乎喜极而泣。她弯腰鞠躬,连连道谢。
女人,或许是小和尚的侍女,领着沈秀进了一个帐篷。夜里冷,且有风沙,不宜赶路,是以明早再出发。
外头篝火烧起来,明亮的火苗点亮了渐黑的天色。不一会儿,一股肉香味飘进了帐篷里。
沈秀肚子咕咕一响,她打开小帐篷。
外面,侍女和僧人都在烤肉。
有和尚把不小心烤焦掉在地上的肉块捡起来扔进嘴里。目睹这一幕,沈秀微顿,旋即便想明白过来。
西域僧人与中原僧人有很大不同。中原僧人不食荤腥。但西域僧人食荤腥,不仅能喝酒吃肉,还能娶妻生子。
汉人通常认为佛教总是青灯古卷,避退繁华的,但西域佛教不同,西域佛像缀满珠宝,极尽奢华,教徒食酒肉,近女色,还可以带着妻子一起修行。
沈秀望着吃肉的和尚,神游天外时,小和尚走出了帐篷。所有人立刻恭恭敬敬行礼。
小和尚走到篝火边上,红彤彤的火苗映着他缀满了珠宝的袈裟,熠熠的光从他袈裟上溢出来。
他微微转过头,对上她的视线。他微笑,袈裟上的光似佛光一样柔和了他白皙的面庞,他向她招手。
她赶紧走过去。他让她坐下,指指烤架上滋滋冒油的肉,让她吃。她毫不客气,坐下就吃。
油滋滋的烤羊肉里撒了胡椒,喷香入鼻,她一连吃了好几口,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和尚笑笑,递给她一杯水。
清凉清凉的水里有薄荷香,是鸡苏熟水。她一口肉,一口鸡苏熟水,吃得正香时,余光发现小和尚一直盯着她,她转过头。
小和尚耳根微红,撤回视线,继续吃肉。
吃着吃着,他指指他自己,嘴里发出“谛伽”的发音。
“谛伽?”她模仿他的发音。
他点头,又指自己,“谛伽。”
她不懂他说的西域语,只能找出与他的发音相似的汉字,即谛伽。他叫谛伽?
“沈秀。”她指指自己,告诉他,她叫沈秀。
她现在是男装,是男人,沈秀名字很中性,既可以为女名,也可以为男名,所以她直接说了真名。而且,谛伽不懂汉语,也不会懂她的名字含义,故而她说真名假名都无所谓。
谛伽:“深柚?”
“不是,不是深,是沈,三声,也不是柚,是秀。”她又重复了几遍自己的名字。
最后,他终于能正确地念出她的名字,“沈秀。”
“对!”她莞尔,又啃一口肉。
谛伽弯唇,紫罗兰色的眸子亮若星辰。
吃饱喝足,沈秀烤了会儿火,开始刮风起沙后,她飞奔进帐篷里。
帐篷外风越刮越大。有沙子扑到外面的帐篷上,发出细细沙沙的声响。沈秀抱着暖和的毛绒被,很是庆幸自己遇到了谛伽这样的好和尚。
不,他不是小和尚,此时在她心里,他就是高僧,是大师,是大法师,是普渡众生的在世佛陀!
第62章
谛伽就是在世佛陀。沈秀双手合十, 感激着他。感激着感激着,疲惫的四肢开始催促她赶紧休息入睡。她打打呵欠,睡将过去。
另一帐篷里, 谛伽盘坐于蒲团上,边上点着莲花佛灯,膝盖上放着佛经。
他念着佛经, 念着念着,沈秀的面庞出现在他面前。他耳朵一红, 若染上了胭脂。
下一刻,他有些痛苦地绷紧下颌, 开始念金刚经, “凡有所相,皆为虚妄。”
另一帐篷里,一位名唤摩尼的僧人也在念念金刚经。念着念着, 他脑子里又出现了一道纤瘦的人影。
“佛祖在上……”摩尼有些惶恐地拜了下佛祖。
我佛不禁欲,但却严禁邪淫之欲。喜欢男人, 喜欢同性, 便是邪淫中的邪淫, 是罪不可赦之罪!
他对一位男子,一位汉族男子动了欲, 便是动了邪淫之欲。他破了戒, 犯了大错,犯了大罪!
他懊悔,悔恨, 他忏悔, 痛苦,又自我厌弃, 自我怨恨起来。
自己竟是这样一个邪淫之人!他跪地,痛苦地向佛祖忏悔。
忏悔着忏悔着,他心里不受控制地生出一个念头来。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就好了。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对他动欲,便不算破戒,不算犯罪,不须向佛祖忏悔。
若那位汉人是女子,他就可以娶……想到这里,他浑身一颤,继而用力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生出邪淫之欲,竟又生出了邪淫之念!
“我该死!我真是该死!”这位自觉罪大恶极的僧人,狠狠扇着自己。
其他几位僧人也在帐篷里向佛祖忏悔。
“古兰朵,我好像听见巴掌的声音。”侍女达娜竖着耳朵,对古兰朵道。
古兰朵才没注意什么巴掌不巴掌,此时风沙停了些,她悄悄打开帐篷,去瞟对面的帐篷。
对面帐篷里,住着她爱慕的男人,龟兹国的王家勇士伊拉瓦。她爱慕着他,却也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婢女,是配不上王家勇士的。
思及此,她有些沮丧地耷拉下肩膀。她只盼殿下此次去卢戎国传经能传得更久一些,这样她就能与伊拉瓦待的时间更久一些了。
古兰朵心心念念的伊拉瓦,正在做俯卧撑。
做俯卧撑做到大汗淋漓后,他躺下来。一躺下来,一股深深的罪恶感便迅疾爬升而上,如一只一只蚂蚁在皮肤上攀爬,又痒又恶心。
他起身,继续做俯卧撑。做到筋疲力尽,再也抬不起手指时,他仰倒,不停在嘴里念佛祖。
他并非僧人,但也信佛。龟兹是佛教圣地,王室信佛,几乎全民信佛。虽月神教至高无上,但佛教才是龟兹的大众教。
是以,他并非僧人也信佛教。双手合十念了佛主在上之后,他想了一下,食指中指并拢,放在额心,“月神在上,伊拉瓦并非喜欢男人,我只是……我可能是太久没开荤了!我可能是憋太久了!”
我并不喜欢男人。伊拉瓦这样对自己强调。他一定是憋太久了,所以才对一个男人起了欲念。
都怪那个汉人长得太矮小纤瘦,很像女人,所以他才被羊油蒙了心!
都怪那个汉人!他重重一哼!
翌日清晨。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昨日睡得早,也起得早,这会子天刚凉,空气里凉飕飕的。她披上厚衣,走出帐篷。
风沙早已停歇,外面“风平浪静”。
一走出帐篷,沈秀便听到隐隐约约的念经声。僧人早起诵经,天还未亮就已经起来诵经了。
带刀的西域侍卫在喂骆驼。见她出来了,纷纷看过来。她露出一个友好的笑,也上去喂骆驼。
伊拉瓦见沈秀走过来,想起她对他作的孽,他在心里重哼一声。面上带上冷意,但她越靠近,他就越破功,脸上的冷意一点一点破裂。
“你好。”沈秀扬起笑,“我可以帮你喂骆驼吗?”
伊拉瓦不知她在说什么,但她的意思他明白。毕竟她指指草,又指指骆驼,意思很明显。
他才不想理她,可他的动作先他的大脑一步,已经把粮草递给了沈秀。
“谢谢。”沈秀接过粮草,坤起几根,喂给骆驼。
骆驼歪嘴嚼着粮草,大眼珠亮晶晶,很是呆萌可爱。沈秀摸摸骆驼的脑袋,颊边笑窝深陷。
触及她的笑颜,伊拉瓦双目发直,一股冲动直冲脑门。等他意识过来时,他已经回了帐篷。
不多久,他返回来,递给沈秀一个东西。
“这是……腰链?”沈秀讶异,“给我?”
他直接把腰链放在她手上。
腰链,汉人不怎么戴这玩意儿,然西域男男女女皆戴腰链。
沈秀端详手里的腰链。这腰链上缀着琉璃宝石,一看价值就不菲,乃极极上等的腰链。
他把这玩意儿给她干什么?让她看看好不好看?或者是在他面前炫耀?
她拿着腰链,竖起拇指,表示表链很好很漂亮。
她竖起大拇指夸赞,伊拉瓦嘴角控制不住上扬。这腰链是他好不容易得来的珍品,她定会喜欢。
接着,见她把腰链还给他,他上扬的嘴角一僵。
“给你的!”他说。
沈秀听不懂。好了,他炫耀完了,她得喂骆驼了。她直接把腰链塞到他手上。
伊拉瓦瞠目,他直接弯腰,把腰链扣在沈秀腰上。
沈秀:“?”
他该不会是,要把这玩意儿送给她吧?
她干巴巴地拉了下腰链,做出赠予的姿势。
他点头。
还真是送给她的?这腰链这么珍贵,他就这么轻易地送给一个陌生人?沈秀不知他是家里太有钱,还是太傻。
她怎么能要?她解下腰链,再次还给他。
他没接过去,他背过身,仿佛是很生气。
“哎你这……”沈秀不管了,把腰链放在他肩上,拔腿就跑。
跑进帐篷里,她拍拍胸脯。西域人,真是又善良又热情又慷慨。当然,那些沙匪除外。
想起沙匪,便又想起谢扶光,沈秀心头一颤。若谢扶光还活着,他追过来追她的话,他们会不会走同一条路?他们会不会在路途上遇见?
她看了看地毯上的面巾与头纱。只要她穿上谛伽侍女给她准备的衣衫,再戴上头纱面纱,把脸遮了个全,谢扶光不一定能认出她来。
但谢扶光会吐火罗语,若他遇到谛伽的队伍,问了一嘴……
沈秀只恨自己现在不会吐火罗语。不然她就可以向谛伽诉说自己被坏人谢扶光追杀的事。
她要怎么告诉谛伽,有一个武功高强的坏人在追杀她。遇到这个坏人后,千万不要透露她的下落?
她也不会手语。就算她会,也不知他们懂不懂手语。不对,他们的语言不是一个体系的,手语也不是一个体系的,互不相通,根本就行不通。
苦恼地扶额,她只希望路途中不会遇见谢扶光。
这一边,伊拉瓦拿着被退还回来的腰链,面色铁青。
这人!这汉人!是不是不识货!这条腰链,别人想要还得不到,他白白送她,她竟不要!
真是没眼光!他骂骂咧咧,骂着骂着,他突然想到,她一定不知这条腰链有多珍贵。所以才拒绝他的。
一定是这样。他为沈秀找到借口之后,便不再骂骂咧咧。
“你方才在干什么?”哈里克扛着大刀走过来。
伊拉瓦快速收好腰链,“没干什么。”
“呵,我可瞧见了,你方才是不是给那汉人送腰链了?你何时变得如此大方慷慨了?”
伊拉瓦心里一虚,“我那是……我瞧他面善,觉得有眼缘,便想与他做兄弟罢了。”
“是吗?”哈里克挑眉。他在心里嗤了声。就伊拉瓦送的那玩意儿……可比不上他的东西好。
闻到食物的香气时,侍女来唤沈秀出去吃早食。
她以为早食就是吃个干粮饼子什么的,但没想到,早食有汤有饼有肉,还有水果。
沙漠里赶路的人,能吃这么好的早食,沈秀想,谛伽肯定是一个很有钱的和尚。
瞧他那细白的皮肤,那漂亮的紫罗兰眼睛,他那通身的贵气,说不定,他不只是有钱人,或许还是贵族王族什么的。
侍女摆好小桌小凳,将早食摆好,请沈秀入坐。谛伽正在念供养咒,供养咒,僧人饭前需要念诵的咒。
等他念完咒,他侧过眼角,请沈秀动筷。语罢他迅速转过目光,不再看她一眼。
西域人用餐实行分餐制,属于沈秀的两个木碗里,装有羊肉汤,石榴葡萄干抓饭,以及芝麻胡饼。
沈秀拿起勺子,专心致志用饭。热乎乎的鲜汤,清爽微甜的抓饭,酥香可口的胡饼下肚,沈秀只觉整个人仿佛活过来了。
谛伽细嚼慢咽,慢条斯理地咀嚼着饭食,渐渐地,他的眼神偏转,落在沈秀身上。
很快他转过头,默诵了金刚经后,继续吃早食。
“殿下今早吃得很少。”达娜收拾餐桌时,低声嘀咕,“是不是我今日做的早食不合殿下心意?”
古兰朵:“但殿下并未对你做的早食有任何言语上的不满?”
“那是因为殿下仁慈。”达娜说着,内心充满对谛伽的仰慕。
她们的殿下,将将十三岁,便习得无边佛法,他与佛陀一样仁义慈悲。
“不过,那位汉人吃得倒是很多,看来他很喜欢我们龟兹的饭食呢。”达娜想到这里,笑了笑,“我听舅舅说,汉人吃不惯我们龟兹的吃食,他们汉人做的胡饼还是经过改良之后的胡饼,改良之后的胡饼他们才喜欢吃。只是他们汉人改良的胡饼,一点都不好吃。”
“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口味嘛。”
达娜擦着桌子,又道:“你说他吃那么多,为何身板这么小?他一个男人,还不如我们女人健壮!这样的男人,如何能娶得妻子?”
“好像汉人都不怎么高大,比不得我们龟兹男儿。还是我们龟兹男儿好,嫁人就得嫁龟兹男儿。”古兰朵说着,注意力转移到伊拉瓦身上。
伊拉瓦按着大刀,正望着沈秀的帐篷。他看沈秀的帐篷做什么?古兰朵疑惑着,肩膀被达娜一拍,“快点,收拾好了要上路了。”
收拾好后拔营上路,沈秀坐在骆驼上,握紧缰绳,紧紧跟在谛伽身边。
她回望身后,身后侍女、僧人与侍卫紧随。注意到他们个个高大健壮的身体,沈秀忽而想到,因种族原因,西域人在相同的年龄下,大多会比汉人要高大成熟些。
她是按照汉人的身高与面部成熟度来估量谛伽的年龄的,或许谛伽没有十四五岁,他或许还要年轻一些?
她悄悄打量他。不知他到底年岁几何?
骆驼踩进黄沙里,快步前行。日头渐渐升上来,日光也慢慢火辣起来。
沈秀扶好侍女给她的帽子,热得直冒汗。她直接用袖子擦汗。
谛伽递过来一方手帕。
绣着精致的佛家莲花的丝绸手帕,她用来擦汗浪费了些,因而她没有接过来,只举举衣袖,“我用这个擦。”
他便将帕子收回去。
走了一上午,队伍停歇下来。
侍女将鸡苏熟水端给沈秀。鸡苏熟水里有鸡苏,有紫苏,还有柚花,喝下去十分甜爽清热。沈秀坐下,慢慢饮水。一抬头,便见谛伽又在诵经。
他无时无刻都在诵经,坐在骆驼上赶路时,他都在诵经。
真是一个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她那还在上初中的侄子,应该与谛伽年岁差不多,她小侄子背个课文都活像要剐了他的命。哪里会像谛伽这样无时无刻都在习佛。
胡杨枯枝燃烧起来,饭食香味阵阵弥漫。沈秀坐在边上,无聊之至,也跟着背起单词之时,哈里克坐了过来。
哈里克一头金发,笑容阳光灿烂,“嘿!”
沈秀回以一笑。哈里克吞咽唾液。她笑起来真好看。比殿下还好看,比王后还好看,比公主还好看!
他脑袋晕乎乎的,直接摸出一颗明珠,“嘿,你瞧。”
熠熠生辉的璀璨明珠落入视野,沈秀眸光微亮,照例夸赞,“真漂亮。”
哈里克问:“你喜欢吗?”
当然,她听不懂。他也知她听不懂。他把明珠放到她手里,“汉人兄弟,我想与你拜个把子!哎你听不懂,等到了凉羌,我找一个会说汉语的人告诉你,我想与你拜把子。”
意识到哈里克要把明珠送给她,沈秀诧异。她再一次感叹这群西域人,还真是友善慷慨。
她不收,哈里克也没强迫她。他想,等到了凉羌,他俩拜了把子之后,她就会收下他的明珠了。
这颗明珠可是王上赏给他的,比伊拉瓦的琉璃宝石腰链可要珍贵多了!
吃过午食,一行人继续上路。
没走多久,大漠里突然刮起狂风。
“保护殿下!”
“趴下!快趴下!”
狂风卷着沙拍到沈秀身上,险些把沈秀拍下骆驼。她迅速跳下骆驼,趴到地上。
下一刻,她面前一黑,带着清幽莲花香的袈裟盖到了她背上。
“沈秀!”谛伽用袈裟盖住她,将她紧紧护在身下。随后对她说了一句龟兹语。
伊拉瓦眼疾手快,也拿身体盖住谛伽,“殿下!”
第63章
狂风呼啸了大约半刻钟, 渐渐停歇下来。袈裟从自己头上拂开,视野光明起来,沈秀听到谛伽问:“沈秀, 你可还好?”
她猜得到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嗯了一声,道过谢之后, 慢慢起身。
“噗!”她吐出嘴里的沙子,又赶紧拍脸上、头发、耳朵里的沙子。
谛伽把帕子递给她。这会子她也不客气了, 接过帕子就擦。
达娜一边给谛伽拍袈裟上的沙子,一边道:“殿下, 您没事吧?”
“无碍。”谛伽的目光一直定在沈秀身上, 注意到她没擦到鬓发上的沙子,他提醒道:“这里。”
“多谢。”
达娜咂咂嘴。沈秀只是一个与殿下素不相识的汉人,方才刮风起沙, 殿下竟将这汉人护在身下,殿下真是善良慈悲!
能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善良, 也就只有殿下了。
待收拾整理好, 队伍继续前行。
沈秀眺望漫漫黄沙, 她想问一问谛伽现在到哪里了,离凉羌还有多远, 奈何语言不通, 问不清楚。
天黑下来后,侍女侍卫们开始扎帐篷烧晚饭。沈秀也没闲着,跟着去扎帐篷。她弄不来西域的饭食, 便只能帮着扎一扎帐篷。
“不用不用。”侍卫摆摆手, 没让她帮忙。
哈里克凑过来,“有他们扎营就够了。汉人兄弟, 我有好酒,要不要一起喝?”
他敲敲手里的水囊,“是葡萄和蜜瓜酿的甜酒,比你们汉人酿的酒好喝多了!”
哈里克是以为她渴了,所以要给她水喝?她并不渴。她摇摇头,“我不渴,谢谢。”
哈里克直接打开水囊,将将水囊凑到她鼻子底下,“喏,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甜甜的葡萄香和蜜瓜香混合着酒香入鼻,沈秀讶然,“果酒?”
“香吧?要不要尝尝?”他很热情,直接把水囊凑到她嘴边。
“不不不。”她连连拒绝。
“你不会是嫌弃吧?一个大男人,这么讲究做什么。”哈里克擦擦水囊口子,“喏,擦干净了,不脏,喝吧。”
盛情难却,沈秀抱着水囊喝了一口。
甘醇的酒里带着葡萄和密瓜的清香酸甜,香味浓郁,回甘有淡淡的麦香。沈秀点点头,“好喝!”
“好喝吧!等会儿你拿着这酒,配着烤肉吃,一口甜酒,一口滋滋冒油的烤肉,可香了。”
哈里克揽住沈秀的肩膀,哥俩好似的,“这是我娘酿的甜酒,不是我吹,我娘酿的甜酒是整个龟兹最好的酒!你若喜欢喝,以后你就去我家,想喝多少就有多少,保管你能喝个够!”
被哈里克揽住肩膀,沈秀僵了一下,她将肩膀抽出来。
伊拉瓦走过来,“你俩干什么,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哈里克撇嘴,“什么拉拉扯扯,他又不是女子,我和兄弟搂搂肩怎么了,哪里有什么体统不体统的?”
伊拉瓦直接站在沈秀和哈里克中间,将他俩隔绝开,“你们在喝酒?”
他直接去拿哈里克手里的水囊,“给我来一口。”
哈里克迅速往后退。这水囊,沈秀方才喝过,水囊口子都还没擦呢,怎能直接给伊拉瓦喝。伊拉瓦若是喝了,不就是和沈秀间接亲吻了么!
想到此,哈里克连忙要去擦水囊口子,还未擦到口子,他忽然住手,有些舍不得擦。他把水囊背到身后,“没有了。”
“没有了?”伊拉瓦狐疑,“我明明听到里面还有水声。”
“就剩最后那么一点,我得留给自己喝。”
“给我喝一口,我拿我的酒跟你换。”
“不行。”
哈里克紧紧护着身后的水囊,生怕伊拉瓦抢走他的水囊。
想喝沈秀喝过的水囊,目的没达成,伊拉瓦言语刻薄起来,“真是小气,龟兹没有你这样小气的男儿,以后你千万别说你是龟兹人,我嫌丢脸!”
“说什么呢你!”哈里克瞠目,推了伊拉瓦一下。伊拉瓦也推了他一下。
两人怒目而视,似是要打起来了,沈秀满头雾水,不明白他们为何发生了矛盾。
她左手拉住伊拉瓦,右手拉住哈里克,把他俩分开,“住手!别别别!住手!”
被沈秀拉住,伊拉瓦与哈里克火气一消,纷纷盯向被沈秀拉着的胳膊。
被沈秀主动拉着,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与甜蜜从胳膊上传输至心口,哈里克想,他大抵是方才甜果酒喝多了,所以现在才满心都是甜甜的感觉。
而伊拉瓦,他也晕乎乎的。他寻思自己没喝甜酒,为何全身都甜甜的,每一寸肌肤都冒着蜜泡,甜得他快要顶不住了。
谛伽诵完经,注意到沈秀拉着伊拉瓦与哈里克,神情紧张地在说着什么。伊拉瓦与哈里克呆呆地点点脑袋。
她笑了下,放开他们。
目睹这一幕,谛伽眸子微微下垂。几许后,他轻声诵经:“悭贪嫉妒,愚痴侨慢,离三胜业……护佛法,当除侨慢,弃捐嫉妒。”
“弃捐嫉妒。”他静坐着,锦襕袈裟宝华流转间,他再次重复这一句佛经。
扎好帐篷,沈秀便躺进了帐篷里。行了一日路,她有些疲累,躺了一会儿便睡将过去。
侍女唤她吃晚食时,她睡得昏昏沉沉,只吃了一点饭食就又躺回帐篷继续睡。
夜里没再似昨夜那般刮风起沙,但仍然冷。沈秀多披了一块厚绒毯。睡得迷糊时,隐隐闻到熟悉的带着血腥味的花香。
她迅疾醒来。黑暗的帐篷里,她四处张望,随之打开帐篷。
帐篷外面,只有守夜的侍卫。她钻出帐篷。侍卫向她打招呼,“你怎么起来了?现在还早,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
她没听懂,只摆摆手,环顾四处。火把照亮的区域里,只有漫漫黄沙。
吐出一口气,她定定神,重新钻进帐篷里。
大抵是她太害怕太紧张,产生了错觉罢。她盖上被子,闭目再次睡去。
及至次日,沈秀早早醒来。谛伽拿着一支笔,用笔头在沙地上写写画画,告诉她,大抵午时便能到凉羌。
快要到凉羌了。沈猜出来谛伽的意思,但并不知午时就可以到凉羌。她很是激动,想问大概什么时候能到,但无论她如何问,谛伽都听不懂也看不懂。
她便没再问。反正她知道快要到了就成。
“谛伽,多谢你,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她弯腰鞠躬。
谛伽笑了笑,紫罗兰色的眼睛映着晨曦,格外明亮澄澈。
骑着骆驼穿过无边大漠,快至午时的时候,凉羌小镇高耸的仪门远远地落入视野里,沈秀眸光亮起来。
她已经看到凉羌小镇,小镇离自己不远了。她转头对谛伽道:“谛伽!快到了!我已经看到仪门了!太好了,马上就可以到凉羌了!”
“是吗?”
熟悉的声音倏然出现在耳侧,沈秀惊住。瞳孔剧烈一收缩,转眼便见谢扶光抱着手臂,出现在队伍面前。
沈秀险些抓不住缰绳,差点从骆驼上摔下去,她面色惨白,血色尽失。
谛伽见沈秀似乎很怕前方这位陌生男子,他吩咐了一句,侍卫们立刻上前。
伊拉瓦与哈里克他们亮起大刀,“谁!”
谢扶光还未说话,沈秀第一时间道:“退后,你们都退后!”边说她边翻身下骆驼。
她冲到谢扶光面前,将伊拉瓦他们挡在身后,“我错了,我跟你回去,我们走吧!”
语罢,她捏住他的袖子,“我们走吧。”
沈秀怕伊拉瓦他们惹怒谢扶光。她不知伊拉瓦他们能否打得过谢扶光,但她不会拿他们的生命来冒险,所以她第一时间滑跪,想拉着谢扶光离开,远离他们。
之前在锦州时,那些侍卫被月摩珈杀死,他们为她枉死,她不希望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身上已经背了很多条命,再也背不下了。
她抓紧谢扶光,拽着他就走,生怕下一刻他就挥手将谛伽他们杀掉。
猜出她此番行为的意图,谢扶光歪头,轻声道:“你怕我杀他们?”
沈秀一凛,“不关他们的事!他们是无辜的人!”
“无辜?”谢扶光道,“收留你,带你去凉羌,给你好吃好喝,刮风时将你护在身下,你是逃犯,他们便是帮凶,有何无辜?”
沈秀惊异,他怎知谛伽刮风时将她护在身下?他昨日就已经找到她了?
她滞滞道:“你昨日就已经找到我了?为何现在才……”
“昨日?”他轻笑,“我一直在你身后,包括你遇见沙匪的事,我都知道。”
沈秀头皮发麻。也就是说,他一直跟着她。一直跟着她,直到她马上就要到凉羌,他才出来。
谢扶光:“空欢喜的感受如何?”
她握拳。他是故意的!她一开始就逃不了。
他藏在她身后跟着她,让她以为她已经逃脱。在她以为她马上就能到凉羌,马上就能看到回东陵的希望时,他出现在她面前,轻飘飘地打碎她的美梦。
希望落空,一切都只是一场空欢喜。这比没有希望更能打击人。
谢扶光这计谋,当真是歹毒,当真是可恨!
她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道:“不是,他们不是帮凶。全都是我自己的错,他们是无辜之人!请你,请您,请您放过他们!”
说着这话,她抱紧他,想以此阻止他出手杀人。可她忘了,谢扶光是一个不用动手便能杀人的武功高手。
听到身后人的躯体倒地发出的碰撞声,沈秀汗毛全部竖立而已。她缓慢转过身。
谛伽,伊拉瓦,哈里克,达娜,古兰朵……所有人都倒在了地上。
他们所有人都被谢扶光杀了。
一条又一条命压到自己背上,身上的命又多了很多条,这一刻,沈秀的脊梁骨再也支撑不住,轰隆一声,全部被压垮。
她用力锤打谢扶光,“疯子!你这个疯子!他们都是无辜的!”
“你什么都可以冲着我来!为什么要杀他们!”她用全部力气打他,“他们那么好心地帮我,是我的恩人,可我却连累了他们,我……谢扶光!我要杀了你!”
“我要杀了你!”她转身,拿起伊拉瓦手边的刀,刺向谢扶光。
谢扶光没有躲开。
她狠狠一刺。
然而刀尖却刺不进去。他的身体仿若铜墙铁壁,刀剑无法入内。她又刺了几次,还是刺不进去。
沈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无法杀掉谢扶光。她杀不了他。
“哐当!”手里的刀滑落下去。沈秀无力又绝望。
她瘫坐在沙地上,看着倒在地上的谛伽,泪水簌簌而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让你们帮忙的,我不该麻烦你们的,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如果他们没有遇见她,现在也不会死。她颤抖着指尖,抓住谛伽的锦斓袈裟,“对不起……”
忽然,她的身体悬空起来,谢扶光将她抱起来,在她耳边道:“他们没死。”
听到这话,沈秀立刻道:“你说什么?”
“我说,他们没死,只是晕过去了而已,他们都没有流血,不是吗?”
他们的确没有流血。沈秀心跳加速。谢扶光杀人,死者身上都会流出一朵曼陀罗血花,但他们没有。沈秀心里生出希冀来,“真的?你莫要骗我!”
他很有耐心地挥了一下手指。
一阵劲风扫过谛伽的身体,谛伽慢慢睁眼。看到被谢扶光抱着的沈秀,他急促道:“沈秀!”
他想起身,却发现浑身动弹不得。随后他又被谢扶光弄晕过去。
确定谛伽没死,确定谢扶光没有骗人,沈秀被压垮的脊梁骨渐渐复原,她重重地松下一口气。
没死就好。她仿若从地狱回到了天堂。很快,她失去的理智全部回归。她意识到自己方才打了谢扶光,还想拿刀杀他。
完了,自己肯定要死了。或许谢扶光现在就会杀掉她。
她不想死。她想活着。
“那个……”她挤出干巴巴的笑,“咱们赶紧去高昌吧,早点到高昌,你也能早点吃到我不是吗?”
谢扶光微凉的手指放在沈秀腿上,“我不是说过,若你再敢跑,我就将你的腿砍下来吃了?”
他转向背着锅碗瓢盆的骆驼,“这里有锅,正好。”
第64章
他取下骆驼上的铁锅。
“不行!”沈秀一把拽住他。
他转头, “嗯?”
“这、这里的水没有你说的那什么琼津泉好,还是到了高昌再……”她自感绝望,说不下去了。
她垂下脑袋, 心想自己没了双腿怎么逃?本来逃跑就艰难,没了双腿就是难上加难。
想到此处,她俯视自己的双腿, 一时泪从中来。她并不想哭,但她的泪腺不受控制。滚烫的热泪滴落在灯笼裤上, 把青色的灯笼裤浸染成了深青色。
不受控制落下的眼泪,大抵是在祭奠她即将消失的双腿。
谢扶光拿着铁锅, 食指在铁锅上轻轻敲打几下, “我今日没兴趣吃了。”
沈秀迅速抬首,不敢置信。他方才是说,他今日没兴趣吃了?他今天不会吃她的腿?
他放下铁锅时, 她确定,她方才没有听错。
谢扶光重新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 他也换了一张面具。他搂住她的腰, 脚尖运力, 迅速飞出沙丘。
沈秀回头急忙问:“他们什么时候会醒?”
“很快。”
飞飞停停,大抵小半日后, 谢扶光停在一处小绿洲前。小绿洲边上, 几只骆驼在喝水吃草,一个西域男人在扎帐篷。
看到谢扶光,西域男人赶紧上前, “公子!”
沈秀打量这位西域男人。这位是?谢扶光换了新的领路人?
大抵是如此。
谢扶光放下沈秀后, 盘坐练功。沈秀静站片刻,视线再次扫过在扎帐篷的领路人。
良久后, 她步至小绿洲前。
小绿洲镶嵌在金黄色的沙海之中,似如一片翡翠。沈秀蹲下来,手放进水里,捧起水喝了几口。
微凉的水淌进喉咙里,她稍微镇定下来。她坐在绿洲边上,静静低视泛着水波的水面。水面上倒映着边上绿油油的植被。
荒芜的大漠里,绿油油的植被让人感觉到苍凉里的一丝勃勃生机。
沈秀凝视生机勃勃的植被,盘旋在心口的沮丧与压抑消散了些许。她振奋起来,给自己打气,她不会死,她一定会从谢扶光手里逃出去。
她静静坐着,慢慢地,各种思绪从脑内翩跹而过。谛伽他们醒了没有?谢扶光说他们很快会醒,已经小半日过去,他们应该都醒了。
金色的日光余晖擦过水面,沈秀神色一闪。看到金色的日光,她想起了赵金金。
剧情到底是在哪里扯偏了,为何谢扶光与赵金金没有在一起?她陷入沉思。脑海里又闪过谢扶光那些疯狂又残忍的行为。
她不由想到,他到底是如何长成一个又疯又残忍的疯子的?
与大多数病娇疯批小说的男主一样,谢扶光也有很惨很可怜的过去。
但原著里,作者对谢扶光悲惨可怜的过去没怎么具体描写过。
原著里只提到,他没有母亲,只有一个父亲,父亲是个变态疯批,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谢扶光也跟着长成了一个变态疯批。
且谢扶光青出于蓝胜于蓝,比他父亲还要疯。
原著没有具体说谢扶光的过去有多惨多可怜,甚至连他疯批父亲的名字都没提。
他的过去,就一句话一笔代过:谢扶光有个疯批父亲,他父亲虐待过他,他小时候很惨很可怜。
具体怎么虐待,怎么惨怎么可怜,作者没写。
沈秀托腮。有可能后半本书会具体写谢扶光的过去?只可惜她没看完后半本书的内容。
她沉思着沉思着,慢慢偏转过脖子,目光放在打坐练功的谢扶光身上。
谢扶光倏然掀开眼帘,“为何看我?”
沈秀心里一突,大脑迅速运转。她想夸他长得好看,所以才看他,这样他应该不会生气?毕竟是个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罢?她想活命,于是想恭维讨好他。
但她又很快反应过来,此时他戴着面具,她哪里能看到他真正的样貌。她眼珠一转,道:“我在看你的头发。你的头发当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头发。”
其实她也没说假话。他的头发的确漂亮,乌黑润亮,长卷柔顺,披散下来时,如一朵墨黑的花张扬地绽放开来。
谢扶光:“是吗?”
她急急点头,加大拍马屁的力度,“不仅头发好看,你长得也很好看。谢公子是我见过的最最好看的男子。”
谢扶光:“你喜欢我的头发和我的脸?”
她能说不喜欢吗?不能。她扯出一个笑,“自然是喜欢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他伸手,一阵风打到沈秀身上,将她带到他面前。他捏住她的下巴,幽幽道:“你真的喜欢?”
“喜、喜欢……”
沈秀看着他幽幽的神色,突然意识到,她大抵是拍错了马屁。
因为原著里说过,谢扶光并不在意容貌。他长得好看,却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的脸。曾经他的脸上受过伤,然而他连药都不擦,任脸上的伤“自生自灭”。
得亏他脸上皮肤的自愈能力好,不然他脸上得留疤了。
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脸好不好看,所以她夸他好看,拍马屁都没拍到点上!
沈秀正这般想着的时候,谢扶光倏而低笑一声,嫣红的唇畔若春三月的桃花在枝头绽放。随之松手放开她。
她干巴巴地清清嗓子,重新回到小洲边上。她又掬了捧水,喝下去后,偷偷回望谢扶光。
他在摸自己的头发,摸完头发,他又摸自己的脸。
生怕他抓住她偷看,她快速转回头,呼出一口气。
吃晚食时,沈秀想起了月摩珈。谢扶光与月摩珈打架,谁打赢了?
如果谢扶光打赢了,月摩珈那么挑衅谢扶光,依谢扶光的性子,肯定不会留他活口。
她很想知道月摩珈到底有没有死。若死了,谢扶光也算间接替她报了仇。
咬了两口肉,沈秀迟疑着,最后大着胆子问:“那日挑衅你的那个楼兰人,你打赢他了吗?”
谢扶光:“并未分出胜负。”
当时谢扶光发现沈秀逃跑,第一时间收剑去追。月摩珈也追上来,还未追到他,一只蓝灵鸟便飞到月摩珈身前。
月摩珈取出蓝灵鸟上的信纸,扫过信纸后,扔给谢扶光一句“改日再战”便飞身离去。
听谢扶光说月摩珈没死,沈秀目露可惜。若谢扶光把他杀了就好了。
她问:“你与他有仇?”
“没有。”
“那他为何要……”
“他听说我是东陵武功最高强之人,故而来挑战我。”
这样么?原来月摩珈之前寻找谢扶光,是为了挑战谢扶光的?他那么嚣张狂妄,是认为谢扶光是他的手下败将,所以来挑战他?
昏黄的夕阳映照着凉羌小镇,将小镇融成了一片朦胧的灰黄色。小镇一处客栈里,谛伽问侍卫:“可有消息了?”
侍卫摇头,“没有。”
谛伽蹙眉,“继续找。”
“是。”
待侍卫离去,谛伽捏着佛珠,“阿弥陀佛,佛陀保佑,愿他能平安无事……”
他一颗一颗捏佛珠,为沈秀祈诵平安经。
念着念着,佛珠断裂,谛伽身子微微一颤,眼中波澜翻涌。
在沙漠里穿行了四五日,终于走出沙漠,进入了草原,沈秀深深吸气,空气里都是花草的清新香气,不再是大漠里沙子溢满鼻腔的干燥味道。
他们到了蒲犁国。蒲犁草原多,乃西域草原游牧国。
这是沈秀第一次见到草原。
澄澈的天空下,连绵起伏的绿地若一块绿毯,广袤无垠,茂密葱绿,一碧万顷,一望无际。
远处巍峨的雪山巍峨挺立,微风把天山上的雪莲香气吹进草地里,清新的香气扑面而来,沈秀吸气,身心一片惬意。
风吹到草低处,一群牛羊若隐若现。好一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原野美景!
沈秀想在草原上尽情奔跑。但她想,谢扶光不会允许她乱跑。便歇了心思。
领路人一边往前走,一边说着吐火罗语,“这里的牛羊肉乃是整个西域,整个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这里的牛羊肉卖到别处去,能卖极高的价钱!”
沈秀以为领路人在和自己说话,但她没听懂,她下意识问谢扶光,“他说什么?”
“他说这里的牛羊肉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
“真的吗?”沈秀望向远处低头吃草的牛羊,目露好奇。
“你想吃?”
沈秀如实点头。
谢扶光拉了一下缰绳,调转骆驼的脑袋,径直来到放牛羊的牧民面前。
听谢扶光说要买牛羊肉,牧民笑呵呵道:“我们这里的牛羊肉用草原好水、好土、好气候滋养着,肉质鲜香滑嫩,味美无膻,多汁不腻,不加任何调料都极极好吃!保管你吃了不后悔,吃了还想吃!”
谢扶光翻身下骆驼,给了牧民金锭子,从牧民那里买来牛羊。
见他毫不犹豫花大价钱买了牛羊,沈秀心道,他真是舍得花钱。不过他有钱,也不在乎这些小钱。
谢扶光是杀手,是很厉害的杀手,是江湖排名第一的杀手。任何悬赏令,任何任务,他都能完成。他靠□□,挣了很多钱,钱多到这辈子以及下辈子都用不完。
牧民得了金锭子,笑得牙不见眼。他还特别贴心地送了火柴,还帮忙杀牛羊,还要帮忙烤肉,他说他烤肉的技术很好,保证烤出来的牛羊肉好吃。
沈秀挠头。现在还未到吃饭的时间,谢扶光准备弄牛羊肉吃?先前他还说要快些穿过这片草原,在天黑之前抵达蒲犁内城呢。这会子又不急了?
看来他也挺爱吃的。思及此,她面色僵了僵,他若是不爱吃,为何会想吃她。
原著里并未写他重口腹之欲。他没有喜欢吃的东西,进食只是为了维持体能。
没想到,其实谢扶光还是挺重口腹之欲的。原著到底写了个什么玩意儿,为何与真实的情况如此不同,沈秀一头雾水。
牧民去磨刀杀牛羊。沈秀望着即将被宰杀的牛羊。对上小牛小羊亮晶晶的眼睛,她突然感觉很残忍。
她可以吃牛羊肉,但亲眼看见牛羊被宰杀,她有些接受不了。既然这么可怜牛羊,有本事就别吃肉,这句话瞬间出现在脑海里。
然而她知道,肉她还是想吃的。她并不是素食主义者,且不吃肉光吃素,她怎么练武?
所以她清楚地明白,自己心里生出的这些可怜,显得尤其伪善。
就在这时,一只手忽然出现在她面前,遮住了她的双目。
谢扶光将手掌盖在她眼睛上,“你不怕?”
“怕。”
谢扶光搂住她的腰,飞身而已,迅速远离牧民与牛羊。
他带她穿过茵茵草地,如群牛羊,如带河流,与牧民拉开了很远很远的距离。
余光触及一片姹紫嫣红地,谢扶光调转方向,飞向那处。
他降落的地方是一片草原上的花海。
浓郁花香以不容抗拒的姿势扑到身上,沈秀微微瞠目,“好大一片花海。”
前方花开成海,花瓣缤纷缀枝,一朵朵灿若云霞,又似片片彩绸,风动时波浪滚滚,香风漫漫,飘然欲飞。
蝴蝶飞舞间,花海与碧湖、雪山交相辉映里,恍若一片仙境。
沈秀往前走,走进了一幅绚丽烂漫的画卷里。
她弯腰去闻花瓣。各种花香浓郁而不浓烈,混合起来有一种别有风味的和谐感。
谢扶光抱臂而立,看着她弯腰,去闻一朵朵花。
“这是什么花?”沈秀的注意力集中在一种陌生而精致漂亮的花朵上。
这朵花呈亮紫色,很香很漂亮。是她从未见过花的种类。
谢扶光:“野花。”
“它真漂亮。”沈秀伸手,欲摘下这朵亮紫色的花,很快又停下动作。
谢扶光:“为何不摘下来?”
“为什么要摘下来?”
“你想要这朵花。”
“我是想要,但想要也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
“若想要,难道不应该把它握在手里,占为己有?”
“可我把它摘下来占为己有,它会枯萎,我会毁了它的生命。我不想要它死,我想要它好好活着。它好好活着,美美地让我欣赏就好了。”
沈秀碰触亮紫色花朵上的花刺,“而且,我把它摘下来,有可能会扎伤自己的手。”
“想要的花,站在边上欣赏就好了,不必摘下来占为己有。毁了它的生命不说,还有可能扎伤自己的手,多得不偿失。”沈秀直起身,又去观察欣赏其他花。
指尖碰触一朵朵柔软的花瓣,她欣赏花欣赏够了之后,她想起了什么,面色忽然一变。
她面向谢扶光,道:“我有一件很严重,很严肃的事要告诉你。”
第65章
“什么事?”
沈秀望向来时的路, 又瞥了下谢扶光腰边的钱袋子,道:“不是我把所有人都想得太坏了些,我只是怕万一。那位牧民见你这么有钱, 他万一起了歹念,在肉里下药呢?自己吃的东西还是得自己看着吧,还有那个领路人, 也不一定靠谱。毕竟对方都是陌生人,这异国他乡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小心些。”
沈秀倒是很想牧民直接毒死谢扶光。但谢扶光死了,自己就算没吃肉, 没被毒死, 她恐怕也难以逃脱,毕竟这可是牧民的地盘。
相对而言,牧民和领路人, 比谢扶光更危险。
谢扶光:“我百毒不侵。”
沈秀语塞。她倒是忘了,他武功高强, 练就了百毒不侵, 金刚不坏之身。
想起他铜墙铁壁一样刺不破的金刚不坏之身, 她暗自愤恨了一下,继续道:“这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还是小心着些好吧。”
“你又小瞧我的功夫?”
“不是小瞧, 是……”沈秀胡言乱语起来,“你百毒不侵,万一他这西域的毒不在你那个百毒之内呢, 总之还是要小心谨慎些。”
谢扶光轻笑一声, “不用担心。”
过了许久,估摸着牛羊已经杀完, 他带着她返回原地。
牧民和领路人动作很快,这会子已经在架火柴,准备烤肉了。
沈秀打量牧民。牧民的脸晒得黝黑,模样很是老实淳朴。看起来不像坏人。然而人心难料,不能以貌取人。
火柴燃烧起来的火苗撩着新鲜的牛羊肉,肉被烤得滋滋冒油,一滴滴肉油滴落下来,一阵浓郁而无腻味的鲜味弥漫进空气里。
这里的牛羊肉确实是比其他地方的牛羊肉要香。沈秀鼻翼微动。她本不怎么饿,这会子闻到这鲜香,也饿将起来。
牛肉烤成焦糖色,羊肉烤得金黄油亮时,牧民笑呵呵道:“烤好了,可以吃了。”
他刚说完话,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进了嘴里。他瞪大双目,“这……什么?”
谢扶光笑吟吟,“一种毒,此毒只有我才能解。出门在外,总要提防些,望请见谅。”
牧民面部涨红,“你怕我害你们?我可是老实人呀!我断断不会做出害人的事的!”
这边,领路人也瑟瑟发抖道:“公子,我也不会的!”
谢扶光随意割下两块羊肉,递给牧民和领路人,语气柔和,“吃吧。”
牧民与领路人赶紧接过去,毫不犹豫吃了一口。
牧民脸红脖子粗,“小郎,你是害怕我在肉里下药吗?没有的!”
谢扶光又割下一块肉,喂给旁边的牧羊犬。
牧羊犬吃了没什么事。他抬头,伸手打下来一只老鹰。将肉喂给老鹰。老鹰吃了也没事。
谢扶光也吃了一口。吃完后侧眸对沈秀道:“放心吃。”
沈秀点点头。牧民和领路人都吃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就算是他们真下了药,提前吃了解药也没事,毕竟他俩还需要靠谢扶光解毒呢。而且牧羊犬和老鹰吃了也没什么事。
她安下心来,拿起烤得油亮喷香的牛羊肉,快速咬一口。
撒了一点点芝麻的牛羊肉质地韧嫩又松软,肉里油花分布很均匀,吃起来香嫩无腥膻味。咀嚼间能感受到铺天盖地的牛羊油的鲜油香气,吃完唇齿留香,余味久久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沈秀神色一亮,“全天下最好吃的牛羊肉名副其实!”语罢她静下来,埋头苦吃。
谢扶光将牛羊身上最好吃的那一块肉切给她,她边吃边接过肉,吃得满面红光,满嘴流油。
美食能治愈一切坏心情,这句话诚不欺人。沈秀吃着美味的烤肉,忘却了所有烦忧,一口接一口地往嘴里塞肉。
她吃得高兴,眼角眉梢都带着明灿的笑,谢扶光看着笑容灿烂的她,忽然伸手,抬起她的下巴。
她一顿,“怎么了?”
谢扶光低视她嘴角的芝麻,俯身舔走。
沈秀头皮一麻。他大抵是又来了食欲,忍不住现在就想吃她。
好在他只碰了一下她唇角,没再继续。她松下一口气,继续吃烤肉。
这边厢,牧民目睹这一幕,魂都快吓掉了。他方才看见了什么!他看到谢扶光亲沈秀嘴角!
他还以为他俩是兄弟或者是朋友,没想到他俩是那种关系!
牧民觉得自己都快瞎了。
领路人倒是对这一幕见怪不怪。这一路上,谢扶光又是抱着沈秀走,又是抱着她睡,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吃的有些撑,沈秀喝下一口水,准备歇一会儿再吃。她微微偏转身子,远望辽阔无际的草原。湛蓝的天空下,草原随着微风轻轻浮动,青草香气入鼻,沈秀躺下来,枕着双臂,观赏天上高飞的鸟鹰。
她想,生活在风景优美壮丽的辽阔草原倒是挺惬意。
吃饱喝足继续上路,晚上抵达蒲犁内城,沈秀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在谢扶光怀里沉沉睡去。
睡到半夜,沈秀被蚊子咬醒。因地理位置的缘故,蒲犁的蚊子很多。屋里熏了药草,没能把蚊子给全灭掉,有蚊帐也没能防住。
死蚊子。她迷迷糊糊嘟囔了一句。她很羡慕谢扶光,蚊子似乎都不咬他。莫非蚊子也知道他不好惹?他这种不招蚊子的体质让她很是艳羡。
又骂了一句死蚊子后,她重新睡过去。
黑暗里,发现沈秀被蚊子咬醒,谢扶光耳朵微微一动。他辨别蚊子的方向,然后运力,悄无声息将蚊子打死。
过了许久,又有一只蚊子出来,他快速将其打死。
没有蚊子再干扰睡眠,沈秀她睡得十分香甜,没再被咬醒。
翌日晨间。鸟儿轻轻落在窗棂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谢扶光迅速醒来。他轻声来到窗边。发现是鸟儿后,他返回床榻。
床榻上,沈秀翻了个身,直接呈大字状,几乎占满了整个床榻。
谢扶光见状,似笑非笑。他没把她挤开,任由她摆着大字睡。
渐渐地,稀薄的晨光爬进窗户缝隙里,没过多久,晨曦与日光都爬了进房屋。
时候不早了,谢扶光与沈秀还未出房间,领路人踟蹰几许,抬手敲门。刚要敲门,门就从里面被打开。
“那个,公子,时候已经不早,趁着早上凉快,我们得赶路了。”
谢扶光:“她还未睡醒,等她睡醒。”
“行。”
领路人以为再等一会子沈秀就能睡醒,但没想到,快要到午时了,沈秀还未睡醒。
谢扶光倒也很是纵容沈秀,就纵容她睡这么久。领路人咂嘴,准备去吃午食。
沈秀醒来,得知自己一觉睡到了午时,她赶紧去观察谢扶光的脸色。他似乎没有因为她有些过分的懒觉而生气。她放下心来。
她竟睡了那么久。大抵是之前一直在大漠里睡帐篷不怎么舒服,昨夜睡在久违的舒服的床榻上,身体一放松,就睡到了这时候。
她赶紧洗漱。洗漱完,随着谢扶光去食肆里吃午食。
正值饭点,食肆里人声嘈杂。
谢扶光:“想吃什么?”
原本沈秀想着他吃什么她就吃什么,但他既然问了她,她便也不委屈自己,“我看不懂食单,不知道食单上有些什么菜,这里有些什么菜?”
谢扶光拿起印着吐火罗文的吊牌食单,将一道道菜名念出来。
沈秀:“毕罗是什么?”
“一种西域饼。”
“那我要烤牛羊肉,樱桃毕罗,蟹黄毕罗,还有乳酪蜂蜜浇饭。”
“还有呢?”
“够了。”其实她还想尝尝其他菜来着,但她点得够多了,这些菜并不便宜,再多就有些得寸进尺了,毕竟花的都是谢扶光的钱。
这家食肆的烤牛羊肉用的都是蒲犁牛羊肉,也很鲜嫩。樱桃馅的毕罗香香甜甜,蟹黄馅的毕罗蟹鲜十足。乳酪蜂蜜浇饭奶香浓郁,甜沁沁地极其适口。
沈秀发现,西域的饭食好像都很合她口味。
吃过饭,回客栈途中,沈秀注意到了一位很美的西域美人。此美人红发碧眼,美艳动人,双目顾盼生辉,很是惹人瞩目。
街道上很多人都在看她。沈秀也没忍住,盯着她瞧。
见沈秀一直盯着那位西域女子,谢扶光道:“为何一直看她?”
沈秀坦然直言,“因为她好看。”
谢扶光静默片刻,而后笑道:“比我好看?”
“自然是没有你好看的。”说着这话,她还是一直盯着那位西域美人。
谢扶光瞥向西域美人,伸手摸向身后背着的长剑。大抵是想到了什么,他收手,道:“走吧。”
回到客栈后,沈秀刚进屋子,就被谢扶光摁到墙上。
他捏着她的脸,端详她的眼睛,“你这双眼睛……”
眼睛?她眼睛怎么了?沈秀惴惴不安,不知他突然这出是要干什么。
谢扶光微微歪头,继续看她的眼睛。她这双眼睛,像方才那样一直放在别人身上,真是让人生厌。
他想让她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他对那位西域女子起了杀意。
然而很快他便明白,杀了西域女子,沈秀的眼睛也可能会放在另一个同样好看的人身上。
杀人,治标不治本。
如何才能治本?如何才能让沈秀的眼睛一直放在他身上?
当然是将她的眼睛挖下来,占为己有,这样她的眼睛就相当于可以一直放在自己身上了。
思及此,他略微兴奋地笑出声来,笑得眼尾都开始泛出病态的红。
沈秀顿觉毛骨悚然,她指尖抠墙,“你……你怎么了?”
他的手指上移,触摸她的眼睛。
身体对于生的生理本能让沈秀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你、你要做什么?”
“挖出你的眼睛。”
“不要!”她狠狠地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有机会挖她眼睛。
然而她哪里是他的对手,他甚至只用了一成力气,就推开了她的手。他的手重新放到她眼角。
沈秀一头栽进他怀里,面部死死紧贴他的胸膛,不让他的手碰到她的眼睛,“别挖我的眼睛!”
“别挖我的眼睛!”沈秀哀求。
谢扶光手上的动作停下来。
他发现他拒绝不了她的哀求。他想挖她的眼睛,却下不去手。
从来他想做什么,没有谁能阻挡他。但她方才的哀求阻止住了他。
他想要占有她眼睛的欲望得不到满足,这让他烦躁。而他欲望得不到满足的原因是,他无法动手,这更让他烦躁。
他已经很久没有如此烦躁过。
令他烦躁的东西,消灭掉就好了。消灭掉令他烦躁的东西,他就不会再烦躁。
谢扶光的手移动到沈秀的后脖颈上。他会消灭她,杀了她,拧断她的脖子。
他原本就是要杀她的,他原本会在高昌杀了她,吃了她。
然则,烦躁让他已经没有耐心再等待到达高昌。他现在就要杀了她。
第66章
谢扶光指尖压住她的后颈。
沈秀背脊发凉, 直觉告诉她,他要拧断她的脖子。
“还没到高昌,若你现在就杀了我, 到了高昌尸体都烂了!”她语速极快,每一个字都是飞出来的,唯恐说慢了一步, 他就已经拧断她的脖子。
谢扶光轻轻抚摸她的脖子,“我可以现在就把你吃了, 不必再去高昌。”
她沉默下来。她好像已经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
事已至此,她也想有骨气地说一句“你杀吧, 我死后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然而她不想死, 只要还有活的机会,她就不会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没有骨气,只低声求他, “别杀我。”
微凉的指腹在她脖子上摸索,良久, 谢扶光蹙眉。
如同他不能挖掉沈秀的眼睛一样, 他也无法掐断她的脖子。
不能挖眼睛, 也不能杀人,他何时变得如此善良?这并不是是他。
他变得有些不正常。谢扶光垂睫, 目色阴沉。
就在这时, 门外响起敲门声,“公子,捱不得了, 咱们得赶紧走了。”
片刻后, 谢扶光放开沈秀,“收拾一下, 去高昌。”
沈秀目露喜色。她狠狠地松下一口气,赶紧收拾了跟上谢扶光。
走出客栈,穿过街道时,一褐发西域男子抱着酒瓶,摇摇晃晃向他们走过来。
褐发西域男指着他们道:“汉人?哈哈哈!”说着,他做出了一个动作。西域人歧视侮辱汉人的动作。
领路人见状,脸都黑了,“疯了吧你!干什么呢你!”
这臭酒鬼,居然那么大摇大摆地做这种侮辱性的动作来侮辱谢扶光与沈秀,他知不知道谢公子有多厉害啊,竟敢这么招惹他!嫌命太长了么!领路人黑着脸赶走褐发西域男。
谢扶光笑着看向褐发男子,即将动手时,他向沈秀投以一瞥,而后住手。
沈秀观察了一下谢扶光,他神色平静,似乎没有要把这酒鬼怎么样的意思。
这让她很意外。这酒鬼做的那动作,她不晓得具体是什么意思,但那姿势看着就很侮辱人,她看了都想揍人,谢扶光竟然不生气么?
领路人赶走酒鬼之后,嘴里飞快吐出一串吐火罗语,“公子,你千万不要误会啊,我们西域人很少有这样的,咱们西域人和汉人自来都是和平相处的,又不像你们汉人与赫兰人一样是死敌……”
事实上,西域人和汉人都有互相歧视的,只是互相歧视的人不多,毕竟两个地方的人素来都是和平相处的。
汉人与赫兰人才是真的几乎全部都互相歧视,说歧视是说轻了,应该是互相仇视。
汉人与赫兰人打过百年战争,直到五十年前才休战。这些年来,汉人与赫兰人表面上维持着和平现状,实际上互相仇视,互为死敌,都恨不得能打死对方。
思及粗犷野蛮的赫兰人,领路人脑海里浮现出那位受赫兰人敬仰的草原狼王。那位草原狼王,骁勇善战,年纪轻轻就英勇无比。不知那位草原狼王能否打得过他们伟大的楼兰王?
肯定是打不过他们楼兰王的!他们楼兰王乃是月神之子降世,楼兰王是无敌的!领路人心里生出自豪,骄傲地挺挺胸。
接着他又想起了东陵的王,哦,不对,东陵的王,叫法不一样,叫作叫皇。把王叫作皇,真是难听死了。也不知汉人怎么想的,王那么高贵的称号,怎么能叫做皇呢?
东陵的皇帝听说武功不咋地,不像楼兰和赫兰一样,尊贵的王都身负高强的武功。不过东陵的皇帝有众多高手保护着。听说中原武林高手,人多如麻。
想来的确是高手人多如麻,毕竟谢公子这样貌普通,瞧着很平平无奇的人,竟也是个高手。
领路人赶紧把扯远的思绪拉回来,牵着骆驼继续往前走。
谢扶光倏然道:“去那里吃些茶果。”
“啊?不是要赶路吗?”领路人诧异。
“去。”谢扶光径直来到茶果摊子前。
点了茶果之后,一行三人坐下。谢扶光道:“我离开一会儿。”他起身。
闻言沈秀眸光微闪。谢扶光要离开一会儿?那她……
她还没来得及高兴,便听到谢扶光道:“你想趁我离开的时候逃跑?”
她连忙摇头,“没有。”
他直接点了她的穴道,吩咐领路人,“看住她。”
领路人老老实实点头。他身上的毒谢扶光还没给他解开,谢扶光说啥他都得听令。
一小巷子里,褐发西域男抱着酒壶,踉踉跄跄地前行着,见有老乞丐抱着碗在要饭,他故意上前,用力踢了一脚老乞丐,“滚一边儿去!晦气!”
把老乞丐踢倒后,他抢走老乞丐碗里的铜板,“拿来吧你!”哼了一声后,继续踉踉跄跄前行。
忽然,一把剑架在了他脖子上。他顿时酒醒了三分,一转过头,便看见了谢扶光。他认出谢扶光来。
这不是方才街上那位汉人么!想起自己之前对这位汉人做出的歧视侮辱性的动作,褐发西域男冷汗直流,“饶命!小郎饶命!”
谢扶光俯视他的眼睛,语气礼貌又温和,“你这双眼睛送给我如何?”
说完,剑影闪动,褐发西域男子的一双眼睛被长剑活生生挖了出来。
“啊!”褐发西域男子捂住流血不止的双目,倒在地上。
谢扶光俯视地上的眼珠子。
原来,他并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
春风般和煦的笑容在谢扶光唇畔漾开,他嗓音轻柔,“一路走好。”
褐发西域男子脖子被拧断,瞬间没了呼吸。
谢扶光擦掉长剑上的血迹。
他没有善良到不忍挖人的眼睛,没有善良到不忍杀人。他没有变得不正常。他还是正常的。
他只是无法挖沈秀的眼睛,无法杀掉她而已。
城门处,谢扶光将文谍递给守门官兵。官兵看过之后,放行。
走出蒲犁内城,一路前往官道时,谢扶光的目光一直放在沈秀的脖子上。
沈秀脖子发凉,她总觉得身后的谢扶光随时都有可能出手,拧断她的脖子。
她清清嗓子,道:“这会子热,咱俩还是别坐一辆骆驼,接着怪热的。”
谢扶光并未听清她在说什么。他仍然注视她的脖子。
俄顷,他抱着沈秀飞下骆驼。他把长剑递给领路人,道:“杀了她。”
领路人懵住。
沈秀也懵住。
领路人不敢接剑。谢公子这是要做什么!他和沈秀不是那啥关系吗!为何要杀沈秀!而且还要他来杀沈秀?
他转向沈秀,她是不是惹谢公子生气了?可生气了也不至于要杀了她吧!
领路人战战兢兢,“公子,你这是……”
谢扶光:“我让你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