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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沈秀练完招式, 收起木剑。她坐下来歇息时,忽然记起什么,脑中白光一闪。

小说里, 赵金金因为多看了原主几眼,谢扶光把便原主杀了。杀了之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 她负气跑出去一个人喝酒,醉倒在外, 被谢扶光找到后,她以死相逼, 让他以后不要再随便杀人。

他这才答应她不再杀人。

沈秀沉思。或许是因为谢扶光因为极端的嫉妒, 杀了什么人,所以今天赵金金才一个人醉倒在外?

想到此,她整个人都兴奋起来。如果她没猜错, 赵金金今日醉酒真是因为那个原因的话,等谢扶光找到赵金金, 赵金金再以死相逼, 谢扶光妥协。

然后她就不用再担心被谢扶光杀掉了。

就是不知赵金金这次醉酒是不是因为那个缘故。沈秀抿唇, 正想去看看赵金金时,小顺儿快步前来, “公子, 公子,有人来找刚才那位醉酒的姑娘了。”

沈秀的反应速度比谁都快,“谁!男的女的?”

“是个男子。”

“长什么样, 穿什么衣服?”

“长得……”小顺儿摸摸后脑勺, “长得和公子一样好看,穿的红衣, 就是……”

就是那身衣袍太红,红到像是染了血,有些妖冶的血腥和危险,挺瘆人的。说到这里,小顺儿把没说完的话吞下去。

听完小顺儿的描述,沈秀确定,没错了,来人定是谢扶光。她的呼吸紊乱起来。

叶云川见她反应有些异常,他问:“怎么了?”

“没事。”

“我去看看,你就在这里练功。”叶云川挥了下手,离开练武场。

见到谢扶光时,叶云川一眼将他认出来。他没见过谢扶光。他爹几年前曾与谢扶光见过一面,切磋过一次,但败在谢扶光手下。

叶云川没见过谢扶光,但见过他的画像。

红冠少年,波浪一样微卷的长发,唇红齿白,眉眼精致如花,肩上开出一朵红色曼陀罗。他与画中的样子一模一样。

叶云川走过去,“谢扶光?”

少年微掀长卷的睫毛,声线很是悦耳,“你认得我?”

叶云川抱拳,“久仰大名。”

谢扶光轻轻颔首,姿态优雅,向他微微一笑。

叶云川:“那位醉酒的女子,是你的……?”

“未婚妻。”

闻言叶云川微微惊讶。谢扶光此人,乃江湖上有名的杀手,他看着礼貌优雅,很正常的一个人,事实上却是一个很嗜血,杀人不眨眼之人。

竟有女子愿意嫁给他?叶云川挑眉,“你跟我来。”

来到一处房间,叶云川指向床榻上醉死过去的赵金金。

谢扶光步至床前,“金金,醒来。”

“等一下。”叶云川阻止他,“我并不确定她是否真的是你的未婚妻。”

谢扶光:“你不信我?”

“我这人比较严谨。”叶云川道。

谢扶光笑了下。

忽而,赵金金迷迷糊糊醒来,她仍然一副醉态,看到谢扶光后,口齿含糊道:“扶光?”

“是我。”他低头,“我们回去。”

“我不回去!你走!你走!”

“听话。”

“我不!你不答应我!我不回去!”

谢扶光极有耐心,语气柔和,“乖,我们回去。”

赵金金摇晃了一下身体,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抵在自己脖子上。

“扶光,你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她话音刚落地,手忽然一阵酸麻,手里的匕首就不受控制地掉落下去。

她重新想捡起匕首,可是却没办法动弹。她对谢扶光道:“你能阻止我一次,但不能阻止我千千万万次,我总会找到机会的!”

谢扶光蹙眉。

她泪盈于睫毛,还没从醉酒的状态里清醒过来,口齿越发含糊,“你答应我!”

熏炉里的烟雾漫过谢扶光的眉眼,良久,他轻声道:“好,我答应你。”

答应?答应什么?多半是答应不再杀人。房间外,冒着危险靠在外面偷听的沈秀喜上眉梢。她激动到差点尖叫出声。飞快跑远。

跑进练武场里,她再也忍不住,一蹦三尺高,畅快地大笑起来。

叶云川重新回到练武场,见沈秀面带笑意,似是高兴到极点,他问:“什么事这么开心?”

“感觉自己力气好像变大了许多,我很开心。”沈秀颊边笑意灿灿。

目光触及笑盈盈的她,叶云川指尖微痒,想捏捏她带着笑的面颊。

“对了,师父,那位姑娘被来的那人带走了吗?”

“嗯。”

沈秀嘴角笑意更深,继续练功。至傍晚,沈秀下车,飞快进院子。

“娘!爹!”

沈有财正在前堂里数铜板,听到沈秀回来了,他放下钱,“哟,秀秀回来了?今日累不累?”

“不累。”

“赶紧去歇着,我去给你打水,洗了手就马上吃饭。”

沈秀笑吟吟。

“怎么了这么高兴?”杨氏端着菜盘子走出来。

“我练武练了这些许日子,感觉自己力气大了好多,有点成效了。今天好像比昨天的力气更大了。”

“那是好事。”

沈有财得意道:“咱秀秀勤奋努力,悟性还高,肯定比别人学得快!”

沈秀多吃了半碗饭。吃完饭,她拉住杨氏的手腕,“娘,我们出去转转吧,正好这会子太阳落山了,没白日里那么热,我们出去转转。”

沈有财道:“行,咱仨来了燕州,还没一起出去玩过,今晚便出去转转。这燕州的夜市,可比锦州要热闹得多。”

决定好出去玩,沈秀换下练功服,穿上素裙,习惯性要带上幂篱和面纱时,她意识到自己不用再戴这些。

小说里,谢扶光信守承诺,承诺过不会再滥杀无辜,从此以后便没再因为女主而滥杀无辜。

她不必再担心,谢扶光会因为嫉妒而杀了她。

他是一个言出必行,极信守承诺之人。

她甩下幂篱和面纱,仿佛是甩掉了一直压在身上的重担。

“秀秀,你还是戴上面纱吧,你一个还未出阁的女子,被旁的男人看了去,那是便宜了他们!”沈有财道。

“我不想再戴了,咱家别再讲究那些,我也没见街上所有女子都戴着幂篱面纱。戴着闷得慌。”

沈有财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依沈秀的意。总之他闺女想如何就如何。

“走吧。”沈秀挽住杨氏的胳膊。

见状,沈有财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胳膊。心里颇有些嫉妒起来。若秀秀年岁还小,他也能牵着她去街上玩。只是如今她已及笄,即便他是父亲,也不能在人前随便牵她了。

他无比后悔起来。从前秀秀还小时,他就没怎么带她出去玩过,更遑论牵着她出去玩了。

从前他怨恨杨氏没给他生个儿子,从而迁怒,怨恨起秀秀来,对她极是不喜。

想起从前他对秀秀的责骂与冷待,他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会子他又是愧疚又是心痛。

“我、我再去取一些钱!”他想多多弥补秀秀,于是打算再多带些钱,等会儿秀秀想买什么就给买什么。

一家人走出院子,侍卫立即跟在身后。

巷子里,有几个小孩子在踢蹴鞠玩。蹴鞠咕噜咕噜滚到沈秀脚边,她捡起蹴鞠。

“谢谢!”其中一个小男孩跑过来,伸手接球。扬起脑袋时,他眨巴了几下睫毛。

她把蹴鞠递给他。继续往前走。小男孩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背影。

走出巷子,来到宽敞的街道上,各种叫卖吆喝声灌入耳内。沈秀闻到各种食物的香气。她走到一个卖糖葫芦的商贩面前。

插糖葫芦的架子上,插着各种颜色的糖葫芦,并不只有红色,有红色黄色,还有青色等等颜色。色彩斑斓的糖葫芦,裹着糖霜,亮晶晶的,很是诱人。

她问:“请问糖葫芦怎么卖的?”

商贩满脸堆笑,“一串两文钱,每串糖葫芦价钱都是一样的。”

“娘,爹,你们要不要吃?”

沈有财掏钱,“秀秀想吃几串?”

“我们一人买一串尝尝?”她接过钱,“老板,我要三串。”

老板将糖葫芦递给她。她道:“我们只要三串,多了两串。”

老板笑呵呵道:“送你两串。”

送?这老板这么豪的吗?她总共也就只买三串,还送她两串?这不是在做亏本生意吗。

“不用了,谢谢。”

老板硬是将糖葫芦塞进她手里,“拿去吧,我听你口音,你似乎是锦州人?我有亲戚也是锦州人。”

“是的。”

“嗐,咱也算半个老乡,糖葫芦送你了,你拿去吃!”

盛情难却,推都推不了,沈秀只得连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她咬着糖葫芦,一路往前走。

发现一个书生在看她,她看过去。书生隔着远距离,向她作揖。

她回以一礼,不甚在意,继续往前走。途经一书肆,她转头,“我们进去瞧瞧。”

进了书肆,她直奔柜台,“老板。”

柜台后面,书肆老板正沉浸在书里,没注意到有人来。

“老板。”

喊了好几声,书肆老板才抬起头。眸光凝滞几许,他道:“抱歉,方才看书太入神了,您要买什么书?”

“你们店收书吗?抄的书收吗?”

“收,你抄的书?”

“是的。收什么书?”

“一般多收启蒙书,你若是抄了启蒙书,可以拿过来。”

“好,多谢老板。对了,请问价钱是?”

老板说了一个价,想了想,他加了两文钱,提了一下价,“若你将书拿过来,就是这个价。”

点点头,沈秀道谢告辞。还没走到门边,老板叫住她,告诉她,她以后抄的书都可以送到他这里,他给的价钱会比任何书肆都高。

“好。”沈秀应下。

等走出书肆,沈有财道:“不是说了不让你抄书,咱家不缺你那点抄书钱。”

沈秀没说什么,“货比三家,我们去别的书肆瞧瞧,问问价。”

“都说了不用你————”

沈秀才不管沈有财,径直往前走,问路人哪里还有书肆。

到了另一家书肆,她开门见山问出同样的问题。守店的女子道:“收的,只是,我得先看看你的字如何。”

一老者掀帘走出来,“小姑娘,你会抄书?”

“会。”

老者慈眉善目,“那你便将你的书拿来,我们店会收下。”

“方才不是说要看看我的字再说?”

“不用。你只管拿来。”

沈秀诧异,她问价。问完价,她告辞时,老者告诉她,若抄了书,一定要拿到他这里,卖给他。

她有些疑惑,燕州是不是很缺抄书人?怎么这两家书肆好像都非常想要她把书卖给他们。

等问了第三家书肆后,这样的念头越发强烈。燕州一定很缺抄书的人。第三家书肆的老板,好像生怕她不把书卖给他,直言,她想要什么价,他可以斟酌考虑。

沈有财问:“秀秀,还要去别家书肆吗?”

“不用了,大致的价钱我晓得了。”她缓步前行。右前方有一家卖猫的店子。她心一动,进了店子。

发现笼子里的胖猫,沈秀难以置信。古代竟有英短?

卖猫的老板对客人道,笼子里的猫是西域猫,漂亮温顺,很是可爱。是才从西域运过来的。

有人见这西域猫着实可爱,便上前问价。

客人:“这么贵?”

老板:“这可是西域猫,您看它们多乖巧漂亮。”

“不能少点?”

“不讲价。”老板摇头。又有两人想讲价,老板死也不讲价,“不买就算了。”

沈秀注视笼子里那只胖嘟嘟的金渐层,有点心痒。她没忍住,拉拉沈有财的袖子,“爹,我想要那只金色的猫。”

杨氏道:“这猫这么贵,看起来性子不凶,不能逮老鼠,买了不是亏了?”

“可是它很乖……好吧,等我之后赚钱了我再来买。”沈秀也觉得有点贵了。刚才见那只猫实在是可爱,所以她没忍住向沈有财提出口。

还是等她自己赚了钱,再来买猫。只希望到时候还能买到这样可爱的金渐层。

沈有财二话不说,“秀秀想要,爹给你买!”他直接上前问老板,笼子里那只金渐层什么价。

老板摸着手里的猫咪,脸也不抬,“八两银子,不讲价。”

八两很贵,本地的狸花猫,十文钱就能买一只。这西域猫着实是天价。可秀秀喜欢,就得买。沈有财咬牙,掏钱。

“爹,以后再买吧。”沈秀走过来,“先不买,等我以后自己来买。”

正在抚摸猫咪的老板双目一直,咽着嗓子道:“你……是不是嫌贵了?”

沈秀干干地笑笑。

“那我给你少点?”老板急忙道。

这老板,真是奇怪,方才别人问价,他不是死也不讲价的么。沈秀问:“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想要什么价?”老板直勾勾地与她对视。

“老板最多能少多少钱?”

“要不卖你五两?四两,四两也行!”

沈有财和杨氏瞠目,一下子就少一半价钱?夫妻俩就没见过这么能少价的老板。

还是有点贵。沈秀摇摇头,“多谢老板,我以后再来买。”说完她转身就走。

“你先别走啊,我再给你少点!”老板急急叫住她,“二两银子!二两,二两行不?算了,我送你一只!”

沈秀驻足,惊异不已。老板莫不是真的疯了,想白送她一只?

“你喜欢这只金毛猫,我将它送给你。”他把那只猫拿出来,捧到她面前。

沈秀一脸莫名其妙,“不用,谢谢。”她赶紧拉着杨氏走出店子。

“这老板真是奇怪。”走出店子后,沈秀道。

杨氏:“是有点奇怪,怎么还有人愿意白送的呢。他肯定有什么目的,兴许那只猫有些问题,他想讹我们?”

“但他不要钱,怎么讹我们?”沈秀耸肩,“算了,不想这些了,我们继续逛逛吧。”

步至一处茶楼前,头顶传来声音,“秀秀!”

沈秀抬首。

茶楼二楼窗边,叶云川向她招手。她还没回话,他直接从窗边飞下来,“你不是说不爱出门?”

“我之前就是太懒,我觉得太懒了不好,所以想改变一下自己。”

“这才对。”叶云川笑道,“上去,我请你们喝茶。这家茶楼茶煮得很不错。”

她跟随他,上了茶楼二楼。窗边桌子前,坐了一位戴着橘红色抹额的男子。

男子笑道:“云川,这便是你说的,新认的干妹妹和徒儿?”

“对,是她。”叶云川向沈秀介绍男子,“秀秀,这位是我朋友,卫风,人称玉面小郎君。”

卫风,他长了一双狐狸眼,像一只橘红色的小狐狸。沈秀想,他不应该叫玉面小郎君,应该叫玉面小狐狸。

她作揖,“卫公子。”

“做甚么这么客气。”卫风摇摇扇子,“你既是云川的妹妹,那便也是我的妹妹。”

叶云川给了他一掌,“你占谁便宜呢?她是我妹,不是你妹。”说着他让沈秀他们坐下,让人斟上好茶。

沈秀坐下,叶云川问她和她爹娘,想吃些什么点心。杨氏与沈有财说不用。沈秀叶指指桌面,“我吃点桌上的瓜子就行。”

语罢她拿起瓜子磕起来。

卫风摇着扇子,问:“妹妹,听说你是锦州人,锦州可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我也不太了解,我从前没怎么出去玩过。你可以问问我爹。”

沈有财忙道:“锦州好玩的地方多,比如那千石楼……”

沈秀没听沈有财说话,她专注嗑瓜子,磕了小半会儿,叶云川将剥好的瓜子推到她面前。

她哥,她师父,对她真好。竟还亲手给她剥瓜子。她说了声谢谢,转而,注意力被左前方那一桌的人吸引过去。

左前方那一桌,坐着两人,一男一女。男子冷面,女子温柔。

女子对店小二笑的时候,男子对她说了一句极其刻薄的话。

女子脸上的笑容立刻僵硬住,笑容一寸一寸地收敛了去,“夫君……”

这是一对夫妻?丈夫竟然这样刻薄地说自己妻子。沈秀哑然。

“那不是甄剑和楚柔么,他们也在这里喝茶?”见沈秀看着左前方那一桌,卫风看过去后,出声道。

沈秀:“你认识他们?”

“认识。”见甄剑给楚柔甩脸子,楚柔还好声好气地给他剥荔枝,卫风道:“甄剑也不知哪里修来的福分,能让他娘子如此宠惯他。”

沈秀迟疑道:“他对他娘子的态度……好像有点,不太好,他不喜欢他娘子?”

“非也。”卫风唰地一下打开扇子,开始讲那甄剑和楚柔这两夫妻的事。

冷面男子唤作甄剑,眉眼温柔的女子唤作楚柔。

他们是青梅竹马。自小便两情相悦,订了婚。然五年前,两人因矛盾大吵一架,楚柔觉得甄剑不会爱人,他总是说话刻薄,总是要她宠着他。

因此他们大吵一架,两方各不让步。便退了婚,断了亲事。

楚柔退婚后,后悔了,想去挽回时,却见甄剑身边站着一直仰慕他的表妹。他告诉楚柔,他要娶他表妹。

后来,他真的娶了他表妹。他娶了表妹后,非常宠她。事事顺她,事事应她。比爱楚柔还爱她。

楚柔伤心欲绝。自此离开了燕州。

离开燕州五年,这五年里,她从别人那里得知,甄剑把表妹宠到了心尖上,两人生了两个孩子,恩爱无比,是别人眼里最最恩爱的模范夫妻。

楚柔告诉自己要死心,可她死不了心,仍然爱着甄剑。即便过去五年,即便甄剑如此爱他表妹。这五年里,她也想接触其他男子,也想着嫁给其他人,但总是遇不到合适的,便一直没有成婚。

半年前,表妹病逝。楚柔立刻赶回燕州。她想再为自己勇敢一次,便问甄剑,可想与她成亲。

甄剑答应了。以高高在上的冷漠姿态。

两人成婚后,他仍然很冷漠,素日里对她挑剔刻薄,除了晚上在床上见面,白日里几乎不见面。他曾对表妹挥金如土,却吝啬于给楚柔买一根几文钱的木簪子。

他对表妹曾经的宠爱,与他对楚柔的冷漠刻薄,让楚柔明白,他已经不爱她。他还爱着已去世的表妹。他娶她,只是想找一个能照顾他两个孩子的妻子。

她痛苦难过,可她又能如何,毕竟她爱他,毕竟当年是她先说退婚的。

终于,在被甄剑伤了半年,伤透之后,楚柔决定断舍离,要与他和离。

然而甄剑却突然慌了。他坚持不和离。

最后才说出真话。

却原来,他并不爱表妹。当年楚柔和他退婚。他一气之下,决定娶表妹,是为了气楚柔。

他想让楚柔知道,他会爱人,没有她,他也能与别的女人过得很好。所以他极力宠爱表妹,让所有人都以为他很爱表妹。

装出一副恩爱的假象,气楚柔。

表妹死后,他娶楚柔,对她态度不好,也是怕她再次抛弃他。

他从前爱楚柔时,楚柔能抛弃他。而他假装不爱她时,她却能自己主动回来向他求亲。

所以,他告诉自己,不要对她好,不要让她以为他还爱她,这样才能吊着她。

听完甄剑的解释,楚柔释然。

甄剑开始对她好,像宠爱表妹一样宠爱她。

她倒觉得不习惯。因为甄剑的本性不是这样的。于是她让他不要压抑的本性。

他原本就是一个说话刻薄,希望爱人能宠爱他的人。

所以,他们和好后,甄剑还是总会嘴贱。

听完卫风的话,沈秀沉默良久,“不爱表妹,却能把所有好的都给表妹,让别人都看出来他是真的宠爱表妹。爱楚柔,却把所有不好的都给楚柔,让别人都以为他不爱她。”

“卫公子,你觉得甄剑爱的真的是楚柔?我怎么感觉他真正爱的是表妹?”

卫风笑了笑,“我只能说,甄剑,他或许是不够爱。而楚柔,她更爱甄剑。”

“甄剑对楚柔的解释也太牵强了。不爱一个人却能对对方极好,爱一个人却能如此刻薄对方。”沈秀呵了声。

甄剑也好意思说,他的真爱是楚柔?他的爱若未曾让楚柔感知,让人感知不到的爱也叫真爱?

他对表妹不爱,却能对她很好,让所有人觉得爱,还好意思说这不是真爱。

他哪里来的脸,哪里来的脸说真爱是楚柔!

沈秀:“搁小说里,我是说,搁话本里,他俩就是一对……”

一对渣男贱女。

男主爱女主,却对女主不好。他不爱表妹,却能对表妹极好。

而女主,清清白白守身如玉,时间静止五年,后来还要上赶着为男主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男主这样对女主,居然都没有追妻火葬场,女主就直接原谅了他。

沈秀觉得,作为一个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正常女人,应该不会这样贱。

只有小说影视剧里,才会写出这样犯贱的女主。

想到自己此时就在一本小说里。沈秀扬眉,甄剑和楚柔……他俩不会是另一本小说里的男女主吧。

就那种男主使劲儿虐女主,一点追妻火葬场都没有,掉几颗眼泪女主就原谅他的小说。

沈秀不想骂楚柔,她不想骂女人。她觉得作为一个正常女人都不会这样上赶着犯贱。楚柔大抵是一本小说里的女主,刻意被作者写得这样犯贱。

一切都是男人的错。

她只干巴巴地鼓掌,“甄剑他的名字起得挺好的,真贱真贱,真的忒贱。”

叶云川道:“若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对她不好,定是舍不得的。能忍心对她不好,这便是不够喜欢。我看那甄剑,他挺喜欢他表妹。他表妹要是没死,说不定人家现在还恩爱着。”

杨氏叹气,很为楚柔不值,“这楚姑娘真是……多不值啊。”

沈不予置评,她抓起一把瓜子。

就在这时,甄剑转过头,与她对视上。

第52章

与甄剑对视上, 沈秀一脸冷淡,她直接别开脑袋,去看别的地方。

甄剑看着她, 冷凝的面色微微变化,神情阴晴莫测。

他旁边,楚柔把剥好的荔枝放到甄剑面前, “夫君,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甄剑转过头。

发现楚柔在观察自己, 沈秀与她四目相撞。见楚柔还在给甄剑剥荔枝,她扯扯嘴角, 默默地叹息一声。

叶云川又将剥好的瓜子推过来。她没吃瓜子, 把茶杯里剩下的茶喝完,道:“哥,天色不早, 我们得回去了,明早我还得起早练功。”

“是不早了, 我送你回去。”

卫风:“妹妹, 我也送你。”

到了家, 沈秀谢过叶云川和卫风。

卫风:“别这么客气的叫我,我说了, 你是云川的妹妹, 便也是我的妹妹,你以后就唤我一声风哥哥,如何?”

风哥哥?沈秀年岁不小了, 叫人“哥哥”这种叠词, 属实是让她有些恶寒,她摸摸手背上起的鸡皮疙瘩, 干笑道:“我叫你风哥吧。”

卫风眨眨眼尾上挑的狐狸眼,“还是叫风哥哥亲近。”

“啪!”叶云川直接给他一掌,“磨叽什么,秀秀想怎么叫你便怎么叫你。”

等叶云川和卫风离去,沈秀练了两刻钟的功,才洗浴了准备入睡。

“爹,娘,这么晚了还磨豆腐?”她打着呵欠,把盆里的水倒掉时,见爹娘还在磨豆腐,她出声问道。

“嗐,我先前不是跟你说了吗,咱家豆腐现在不够卖。”

他家豆腐做得好,这几日生意也越来越好。而之前那些来巴结沈家,没巴结得了,没送成礼的那些人,得知他家在卖豆腐后,通通都来他家买豆腐。

那些人心想着送礼不成,送生意总成。

燕州大小官员,员外富商,等等说得上名号的人物,基本上都订了他家的豆腐,要长期买。

别人来送生意,他家也不好不卖人家豆腐,是以家里豆腐现在完全不够卖。

沈秀二话不说,卷起衣袖帮忙。

“别,不要你帮忙,你赶紧睡了去。”沈有财阻拦她,“我们也马上要磨完了。”

沈秀没听,蹲下来就洗豆子。

彼时,甄府里,楚柔端着鸽子汤进入书房,“夫君,我炖了鸽子汤,你喝点吧。”

甄剑似在出神。没有听到她说话。

“夫君?”

“阿剑?”

甄剑这才回神。

“你在发什么呆?”楚柔把汤碗放下来。

“没有。”甄剑神色晦暗不明。

他喝了汤,楚柔捏捏他肩膀,“早些睡吧。”

待两人就寝,楚柔抱住他,将头枕在他胸膛上,眉宇间皆是幸福与甜蜜。

甄剑掌心放在她背脊上,睁眼,良久未曾入眠。

外头响起打更声,不知几更天时,甄剑骤然睁目。

旁边站了一女子,女子一身素裙,圆润的鹅蛋脸,细长的眉,清凌的杏眼。

灯盏里的烛火光影跳跃着,跳跃至她被太阳晒得微黑的面庞上,清晰地映出她冷淡的表情。

他微顿,“你……”

他将将出声,她便侧身,一步一步离开。他迅速下床,“等等!”

女子并未停下,一直往前走。他疾步追上她,一把抓住她的胳膊。

却只抓住了一把空气。

梦醒,甄剑扶住额心,满目皆是女子冷淡的面容。他低首,看了看怀里的楚柔。

一种强烈的排他性席卷而来,他下意识推开她。

“夫君?你醒了?”楚柔迷迷糊糊醒来,继续将脑袋埋在他怀里。

他身体一僵,推开她,“我先起了,你继续睡罢。”

甄剑掀开被子下床。原本还迷迷糊糊的楚柔,睡意骤然少了几分。

从前,甄剑起床后都会亲一下她的额头,今日为何没有?她支起上半身,困惑不已,向甄剑望去。

公鸡扯着嗓子开始鸣叫时,沈秀已经早起开始练功了。沈家与夜府离得不远,如今沈秀不用再担忧自己会被谢扶光杀掉,故而也不再坐马车。

“这点路我自己走着过去,还能练练脚上功夫。”沈秀一边啃着煎饼,一边对爹娘道。

随即她憧憬起来,“等我以后学会轻功了,不用绕路,可以直接飞过去,又快又轻松。”

飞直线距离,可比绕道近多了。想到此,她又振奋起来。一定要好好练功!早日学得轻功!

啃完饼子她漱口净手,走出家门。一走出巷子,热闹的人声便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香气扑进鼻子里。她一路走过去。

“水晶糖!水晶糖哟!好吃的水晶糖!”

小摊上放着亮晶晶的糖果,瞧着很好吃的样子。她上前问:“糖怎么卖的?”

小贩说了价格。沈秀点点头,“我要五文钱的。”

“好嘞!”小贩拿油纸,给她包糖。

他一个劲儿地往油纸里放糖,把整个油纸包得满满的,“给。”

沈秀:“这……这是不是太多了,我只要五文钱的。”

小贩给她包这么多,差不多得十文钱才能买下来。

“您是我今儿开张第一个客人,所以就给你多包些。”小贩笑呵呵道。

那也不用包这么多吧。想起昨日送她糖葫芦的小商贩,沈秀寻思,燕州的人还挺实在的,不仅不会少秤,还这么慷慨大方。

她有点不好意思,“这也太多了。”

“没啥,好吃您回头再来买!”

道完谢,沈秀塞了一颗糖进嘴里,将剩下的糖放进自个挎的布袋子里。

抿着甜沁沁的糖果子,她快步往叶府的方向赶去。

又见叶云川坐在院墙上,沈秀挥挥手,“哥!”

他跳下来,问:“今日为何没坐马车?”

“我想着不远,就自己走过来,顺便练练脚上功夫。”

进大门时,她从布袋子里掏出糖,“哥,吃吗?”

“水晶糖?”他拿了一颗,“挺甜的。”

“你们燕州人蛮好的,我买五文钱的糖,老板多送了我许多。”沈秀一边说,一边往他手里抓糖,“再拿些去。”

“够了。”他笑笑。

两人进入练武场,叶云川布置下今日的任务,又教了她一会儿,他便空闲下来。

沈秀对叶云川道:“师父,你不用在这守着,你有事就忙去吧。”

他摇头,坐在椅子上,看她练功。她也没再说什么,手执长剑,木剑在空气里唰唰唰挥动。

叶云川注视她半晌,从怀里拿出她方才抓给他的糖。他低视糖果,指腹轻轻摩挲。

“妹妹,练功呢?”卫风突然在出现在练武场。

沈秀侧身寻声而去。

前方,卫风穿着一身橘红色长袍,衣袂飘飘地走了过来。

叶云川:“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看看妹妹练功。”卫风摇着扇子,一双漂亮的狐狸眼落在沈秀身上。

“瞧你一脸的汗,快擦擦。”他拿出帕子。

沈秀混不在意,直接用衣服擦,“没事儿。”

“昨日见面见的突然,我也没给你什么见面礼,”卫风拿出一个瓶子,“这是诛毒散,送与你了。有这东西,无论你中了什么毒都可以解开。”

听到这话,边上的叶云川眸光微闪。诛毒散,乃不可多得之宝物。卫风总共也就只得了这一瓶,之前许多人找他换这宝物,他都未曾松口。

不曾想,他竟直接要将这宝物送给沈秀。

沈秀观察瓶子,“还有这样的好东西?什么毒都可以解?”

“当然能。妹妹快收下吧。”

“这样的好东西,我不能收。”

“妹妹这是不给哥哥面子?”

沈秀为难,看了一眼叶云川。叶云川颔首,“秀秀,这是他给你的见面礼,你可以收下。”

“那,那谢谢风哥了。”她接过瓶子。

卫风问:“妹妹,你这武功练得如何了?”

“还在打基础,什么也还没练成。”

“可学了轻功?”

“还没开始。”

卫风收起扇子,“你不如跟我学轻功,我其他功夫不如云川,可这轻功却是比他好的。你可听说过玉面郎君轻功一绝?”

江湖玉面小郎君,轻功如风,无人比他的轻功更快。

但沈秀没听过他的名号,了解了玉面小郎君的名号后,沈秀道:“无人比你的轻功更快,你这功夫好极,若遇到危险跑得快啊。”

“是也,妹妹,不若与我学轻功?”

叶云川黑着脸,道:“她是我徒弟,轻功自有我来教她。”

“但你轻功不如我,妹妹要学轻功,自然要学最好的轻功,不是吗?”卫风面带笑容,“难道你不想妹妹学最好的轻功?你怎么这么不会为妹妹着想?哪有哥哥不想要妹妹学更好的武功的。”

叶云川脸更黑了,“你……”

“看来你并不是真的把她当做妹妹,你若是真的把她当妹妹,就不应该阻止她学更好的武功。”卫风轻哼。

“你胡说什么!我何时不想让她学更好的武功了?”

“那你这是同意了,同意我教她轻功了?”卫风唇角漾开笑意。

叶云川被噎得语塞,半晌,他问沈秀,“你可愿跟他学轻功?他轻功是好,但未必是一个好师父,有些人从未教过徒弟,并不擅长做师父。”

“我虽没教过徒弟,但我也知如何教徒弟。”卫风说完,冲沈秀眨眼,“妹妹,我会教徒弟,不用担心。你想不想见识一下我的轻功如何?”

“想。”

他伸手,“来。”

“呃?”她不太明白他要做什么。

“我带你感受一下我的轻功。”

怎么感受?她伸手。他将她拉过去,直接搂住她的腰,“准备好了吗?”

沈秀有些不适地动了下腰,“嗯。”

下一瞬,卫风直接原地起飞。慢慢升腾至半空中。

沈秀下意识闭目。

“妹妹,睁眼。”轻然若雾的嗓音滑过她的耳朵。

她缓缓睁开双目,见自己离地已经很远,她紧紧抓住卫风的衣服,“哥,风哥,你可千万要抓紧我,别把我摔下去吧了。”

“我把自己摔了,都不会把你摔了。”卫风轻笑。“不要闭眼,我带你好好看一看整个燕州城的风景。”

语罢,他缓缓上升,飞得更高,而后如一阵清风,向前飞去。

叶云川飞在身侧,“你慢一点,别吓着她。”

“我知道。”卫风问沈秀,“这个速度还可以吗?”

“可以的。”沈秀抓紧他,往下俯瞰。

整个燕州城都在自己眼下。鳞次栉比的房屋,整齐的街道,流动的人群……一切一切,尽数收入眼底。

燕州很大,即使是俯瞰也一眼都望不到尽头。

前方有鸟儿飞过来。沈秀有些雀跃,“鸟!”

“风哥,你比鸟儿还飞得好。”

卫风轻轻一笑,继续往前飞。

朝霞红灿灿,往他们这边泼过来。沈秀哇了一声,伸手去摸朝霞。当然没有摸到,也不可能摸得到。

她飞在空中,似乎是能摸到朝霞。这样的错觉让她更加雀跃。

会轻功真的太好了。她很是向往,“风哥,练成你这样的轻功,要练多久?你练了多久?”

“我自三岁开始练武,已经练了十六年。”

“十六年?”沈秀握拳,“我会努力的!我一定会努力把轻功练得和你一样好!”

“嗯,你一定可以。”他往前飞了一段。

“那里是姻缘河。”卫风降低飞行的高度,降低到只有房顶的高度,让沈秀能够看清姻缘河。

姻缘河上朝霞粼粼,岸边系着万千斑斓的彩带。微风拂动河面,整条河向一条红灿灿的流动的绸布。

“燕州有一个传说,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就能和自己的心上人修成正果。”卫风说。

“有这么神吗?”沈秀问。

“或许吧,你看,岸边上系的彩带便是那些得偿所愿的人,回来系的。”卫风停在姻缘河上空,打量下面微微浮动的河水。

沈秀去瞧岸边的彩带。忽而,岸边一抹金黄,一抹深红闯入视野。

岸边上,赵金金在系彩带。而谢扶光,在看着赵金金。

虽然知道谢扶光不会再杀自己,沈秀还是会有躲避他的条件反射,她立马将脸埋在卫风怀里。

卫风低头,“妹妹,怎么了?”

“没怎么,风哥,我们去看看别的地方。”她死死地将脸埋在他怀里。

她这样亲密的举动,让卫风很是受用。他扬起嘴角,“好。”

叶云川见他们这般亲密,他沉着脸,“阿风,你带着她飞了这么久,累了吧,把她给我,我带她飞。”

第53章

“并不累。”卫风搂紧沈秀。他一拂袖, 脚尖踢了下脚下的凉亭顶端,匀速飞远。

叶云川立刻跟上。

岸边上。之前别人系的彩带脱落,赵金金将彩带捡起来, 系回去。系好后,她道:“扶光,燕州有一个传说, 传说喝了姻缘河的水,便能和心上人修成正果。”

谢扶光:“你想喝?”

她甜甜地笑了笑, “我不信这个,而且我们不用喝这个。”

不用喝姻缘河的喝水, 他们也可以和心上人修成正果的。因为他们已经两情相悦。

“走吧。”她去牵住他的手。他无奈地避开, “金金,我说过什么,又忘了?”

赵金金抿唇。古代男女大防很严重。婚后也极少有夫妻在大街上牵手。若婚前太过亲密, 这是不规矩,对而言女方太过吃亏。所以为了尊重她, 谢扶光连她的手都不牵, 也不碰她。

她倒无所谓。只是谢扶光尊重她, 爱重她,坚决不在婚前对她有任何亲密行为。

她有时想抱抱他, 摸摸他, 亲亲他,可他都不允许。虽然不能碰他她有些不高兴,但同时心里也觉得很甜蜜。

他爱她, 爱重她, 所以才不轻易碰她,让她吃亏。

思及此, 她眼里的甜蜜更加浓郁。

往前走时,赵金金看到前方一对父母拉着一个小女孩,父母慈爱地捏着小女孩的脸,小女孩嘟嘴撒娇。

触及这一幕,赵金金颊边的笑意收敛起来。

她想她爸妈了。

她从现代穿越到这里,已经整整半年时间。她被一个不靠谱的系统,带进了一个从未听说过的架空王朝里。

系统告诉她,她需要攻略谢扶光,让他爱上她,让他用100%的真心说出“ I love you”这句话,她就能完成任务,回到现代。

交代完这些话,系统就说它能量不足,咔嚓一下就消失了。直到现在也未曾出现。

I love you?还得说英文?这系统是上帝派来的?

她呼叫系统呼叫了许久,也不见系统再出现。于是便放弃。

系统未消失前,告诉她,谢扶光这人,脸上时常带笑,行为处事很有礼节,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很懂礼貌的优雅少年。

然而这只是表象,实际上,他是一个没有心,残忍无情,杀人不眨眼的疯批杀手。

这样的人,她怎么攻略?怎么让他爱上她?

他根本就没有心。在他手上差点死了几次之后,她这样想到。

但她不能放弃,她得回家。于是无论她如何被他虐,她仍然在他身边,保护他,照顾他,呵护他,温暖他,救赎他。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没有心的他渐渐软化。渐渐被她救赎。他渐渐爱上了她。

而在攻略他的过程中,她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这让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爱他,不想离开他,也不想她离开之后他痛苦。

可她若不离开,她的父母,她的家人怎么办?

她犹豫不决,难以抉择,极端的纠结,让她痛苦不已。这一段时间,她一直很痛苦。

一颗心被两处拉扯着,快要撕裂开。

“怎么了?”谢扶光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问道。

“没事。”像之前那样,她把所有情绪压下去,扬起灿烂的笑容,甜甜道:“听说燕州的糖炒栗子好吃,扶光,我要吃糖炒栗子!”

他笑意柔和,“好。”

直到远离了姻缘河很远,沈秀才将脸从卫风怀里撤出来。

她不再把脑袋埋在自己怀里,卫风略微失落,而后道:“那边是白云湖,我们去看看。”

远山青黛,白云如絮,水色碧蓝,蓝莹莹的水如天勾勒成了一片如诗如画的湖光山色。

沈秀两脚落在实处,她踩踩地面,望着仿佛身披薄纱的湖面,道:“燕州风景真真好。”

卫风:“燕州还有风景更好的地方,等会儿带你瞧瞧。”

前面有人在湖边钓鱼烤鱼。鱼肉烤焦的鲜香争先恐后往沈秀鼻子里钻。她说:“这鱼……真鲜。”

“想吃吗?”叶云川问。

她如实道:“想。”

“等着。”叶云川去钓鱼的老者那里换来鱼饵。一个飞身飞至湖面上空。撒下鱼饵后,剑袖里飞出细针,嗖嗖几下,他便抓了几条大鱼回来。

沈秀目瞪口呆,不禁鼓掌,“哥,你、你真厉害……”

叶云川笑笑,瞥了下卫风。卫风收起扇子,“这有什么,我也能抓鱼。”

语罢,他也轻轻松松抓了几条大鱼回来,他道:“妹妹,你瞧,我甚至都不用鱼饵。”

“我不用鱼饵也可以。”叶云川道。

沈秀感觉他俩好像在较劲。她有点困惑,接着拍手,“厉害厉害,你们都很厉害。”转而低头瞧大鱼,“这鱼真肥,一看肉就很鲜嫩!”

“妹妹,等我烤了给你吃。”卫风去处理鱼。叶云川也去处理鱼了。

沈秀:“我去捡柴火。”

叶云川:“不用你去。”

“我总不能什么也不干吧,反正我也无事。”她卷起衣袖,去边上捡柴火。刚捡起一根干柴,一捆柴便出现在自己面前。

是在岸边钓鱼的老爷爷。老爷爷慈眉善目,“姑娘,我这里有多余的柴火,你拿去用。”

“不用了,老爷爷,我自己捡。”

“我反正也用不完,也懒得把这些柴火带回去,你就拿去用吧。”

沈秀这才收下柴火。她把柴火放到地上后,老爷爷又提了一条鱼过来。

“小姑娘,我今日钓了不少鱼,送你一条。”

“谢谢,不过我们已经有很多鱼了,老爷爷您还是把鱼拿回去吧。”

她坚决不要,老爷爷也无法,只得把鱼提了回去。沈秀目送着老爷爷的背影,心道,燕州人,竟然个个都这么慷慨大方。

这边厢,老爷爷拎着大肥鱼回去后,把大肥鱼放进了桶里。边上烤鱼的中年男子道:“爹,你何时这么大方了,不仅送柴火,还送那么大一条鱼,你方才送出去的这鱼可是咱今儿钓的最肥最大的鱼。”

“你莫管。”老爷爷继续垂钓。

中年男子给鱼翻身,撇撇嘴。他老爹素来抠门得很,今日竟变得这么大方起来,属实是有些不正常。他这般想着,望向沈秀。

眼睛在沈秀面庞上逗留良久。他久久注视她,忘了手里还在烤的鱼。

“鱼!鱼烤糊了!”他老爹给他一脚,“干什么呢你,鱼都烤糊了!烤糊了还能吃吗!”老爷子瞪着烤糊的鱼肉,肉痛不已。

处理好的鱼用棍子插上,放在火上烤,卫风娴熟地烤着鱼,道:“妹妹,我很会烤鱼,等会儿尝尝我烤的鱼。”

叶云川:“你很会烤鱼?我倒没听说过你很会。”

“我会的多,你没听说过的也多。”卫风挑眉。

他俩烤好鱼,同时将鱼递给沈秀。

“秀秀,给。”

“妹妹,快尝尝哥哥烤的鱼。”

沈秀一只手接住一根烤鱼棍子。

卫风:“先尝尝我的。”

叶云川:“先试试我的如何。”

拿着两条鱼,沈秀不知该先吃哪条。她咳了下,清清嗓子,“你们烤得好像都挺好吃,都很香。”

她直接拿起两条鱼,同时咬一口,“好吃!”

没放什么调味料,只有原汁原味的鲜,也很美味,口感很是酥鲜。

卫风问:“谁烤得更好吃?”

“都一样好吃。”沈秀咀嚼着鱼肉,听到叶云川说:“慢点吃,小心鱼刺。”

吃完烤鱼,要离开时,叶云川抢先一步,搂住沈秀的腰,“回去我来。”说完脚尖点地,运力飞身而去。

卫风在心里骂了一句,赶紧跟上。

傍晚,沈秀捧着豆花吃晚食时,道:“他们两个的轻功都太厉害了,就跟长了翅膀的鸟一样。”

“秀秀以后肯定也能这样厉害。”沈有财说着,给她的豆花里加糖。

“别加了,太甜了。”沈秀避开。

沈有财呵呵笑,“秀秀,等会吃完饭了,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

等沈有财把胖嘟嘟的金渐层跑出来时,沈秀一愣,“爹,你把这只猫买回来了!”

“我不是见你喜欢嘛,我就去买回来了。那老板说什么也不收钱,我怕这只猫有什么问题,老板就直接把猫带去大夫那里看了,确定没问题我才买了下来,最后给了老板五十文钱。”

“五十文钱?”沈秀低头打量猫。

它长得十分短胖,金黄色的短毛绒绒的,脑袋特别圆,葡萄一样圆溜溜的眸子亮晶晶,尤其可爱。

她伸手把它接过来。它很温顺,也不怕生,谁抱着它,它就躺谁怀里,一点也不抗拒。

“爹,谢谢你。”沈秀摸着它毛茸茸圆乎乎的脑袋,爱不释手。

“你喜欢就成。”沈有财乐呵道。

同福客栈里,赵金金与谢扶光在吃晚食。谢扶光微微垂睫,细致地剥着虾肉。

将剥好的虾肉放到赵金金面前后,他继续剥虾壳。

他耐心又温柔地给自己剥虾,赵金金眉宇间笑意不止,一脸幸福。

谢扶光的睫毛浓密纤长,垂下来时,在皮肤上投的薄影,仿若画笔晕染而成,精致而漂亮。

她忍不住伸手,想触碰他的睫毛。

他及时退开,“做什么?”

“我就是想摸摸你的睫毛,扶光,你的睫毛真好看。”

他沉默。

她泄气,“好吧,我知道,得恪守礼数,婚后,婚后才能随便与你亲近。”

说着这话,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他的头发上。

他的头发黑亮柔顺,发长而卷,水做的波浪一样,极其漂亮悦目。

也只有这样漂亮的长卷发,才能配得上他精致如花的美貌。

赵金金这般想着,又想去摸他的卷发。

谢扶光出声,“金金。”

“知道了知道了。”她歇了心思。

待吃完饭,谢扶光让她早些歇息。继而走出屋子,关上门。

关上门后,他眼里的温柔一寸一寸冷下去。

第54章

谢扶光离去后, 赵金金趴在抱枕上,又陷入极度的纠结之中。

是选择回到现代,还是留在这里。若回到现代, 那扶光怎么办?她又怎么办?回到一个没有扶光的世界,她完全无法接受。

可若留在这里,她的家人又怎么办?她也不能接受与家人分开。

她难受地蜷缩起身体。到底该怎么办。

若她离开扶光, 那么扶光就只剩孤零零一个人了。可若她离开父母,家里还有妹妹可以陪着他们……

其实她的潜意识, 她的内心,早已偏向谢扶光, 早已偏向留在这里, 只是她一直不愿接受自己会有这样的抉择。

她痛苦地抱住脑袋,神经快要被撕裂开。

“对不起,爸爸妈妈,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愧疚,痛苦地哽咽。

屋顶上, 谢扶光俯视着痛苦地蜷缩在床上的赵金金, 他笑了一下。

沈秀给金渐层取名“平安”。她希望它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也希望她和父母也能一辈子平平安安。

抱着平安撸了好久,她才放下它入睡。只是她没怎么睡得着。一闭目, 她就不受控制地想起白日里见过的谢扶光和赵金金。

按照小说里的时间线, 这个时间点,赵金金差不多已经决定选择留在古代,留在谢扶光身边。赵金金之前一直痛苦地纠结, 纠结了很长一段时间, 差不多这个时间点她心里已经做好决定。

沈秀看书时,看到女主决定留在古代, 选择与谢扶光在一起时,很是惊讶。女主是真的很爱男主,爱到可以为了男主抛弃现代的家人,可以为了爱情抛弃亲情。

女主决定留下,与男主快快乐乐he了,而写到这个情节时,小说后面还有一半内容。

小说的后半部分内容,沈秀没有再看下去,后半部分无非是写男女主he后的甜甜蜜蜜日常,猜都猜得到,也没什么看头。

所以过了这个时间点,沈秀已经不知道后面的剧情了。

不过她也不用知道后面有什么剧情。思及此,她甩甩脑袋,把谢扶光和赵金金从脑子里甩出去,闭目入睡。

公鸡还未打鸣,沈秀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她先是去瞧了瞧平安。平安正在咕噜咕噜打呼噜。她笑着摸摸它额头。

洗漱之后她热身练功,冲了碗蛋羹垫垫肚子,吃完蛋羹继续练功。

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她转过身,身后没有人。过了一会儿,才见沈有财打着呵欠从堂屋里走出来。

沈秀耳朵动了一动。她的耳力好像比从前强了许多。她喜上眉梢,不禁莞尔。

“秀秀,你早食想吃些什么,爹去给你买。”沈有财问道。

“什么都成。”沈秀哐哐哐打着木桩子,回头道。

沈有财挎着菜篮子出去买菜,刚打开大门,就发现一马车停在自个儿家门前。

“这、这是?”

却原来,是魏大人派人送东西来了。

“这些都是大人亲手做的。”沈有财指着箱子里的吃食,对沈秀道。

甜糕,酥琼叶,辣酥鸡脯……各种甜甜辣辣的吃食映入视野,沈秀心绪很是复杂。

魏朝清那么忙,还给她做这些吃的,派人那么大老远送过来。他对她的好,她难以承受。

她对侍卫说,回京之后,让魏朝清别再给她做这些,太劳烦他了。

杨氏走近,道:“魏大人对咱秀秀真是……”

若不是魏大人年纪比秀秀大那么多,她都怀疑他对秀秀有意思了。

杨氏咂嘴。又想起了同样对秀秀关心备至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俩对秀秀那么好,兴许是魏大人的缘故。

沈秀拿起一块甜糕,陷入沉思。先前魏朝清说心悦她,她无法相信他会喜欢她,是以,又开始怀疑自己身上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还没等到她再次去验证一下自己有没有万人迷光环,便被月摩珈掳走。

月摩珈差点将自己杀了。

他囚禁了她几日,还威胁她,要折磨她。最后或许是查清她是冤枉的,才将她送回来。

送她回来后,他冷冰冰地警告她,若她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了她。

若她真有万人迷光环,怎么没把他迷住?她若再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杀掉她。他会杀掉她,以此足以证明,她根本就没有什么万人迷光环。

那为何夫子会喜欢她?她想不明白。或许感情就是这样,不明不白的,就喜欢了。

她不再多想,用过早食,她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去往叶府。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挎包,我去上武校,天天不迟到,爱学习爱练功,长大要把自己保护好!”她跟个小学生似的,在心里哼着歌儿,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叶府走。

街道上,一辆马车缓缓行驶而过。晨风吹开窗帘,甄剑眼角余光触及马车外面的人影,他微顿。

女子长发利落地束起,剑袖短裙,背上背着木剑,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往前走。

“阿剑,你在看什么?”楚柔靠过来。甄剑放下帘子,“没什么。”

楚柔欲言又止。甄剑有些不对劲。她素来敏感,故而能很明显地感受到,两人之间有些离心。

这样的发现,让她很是恐慌。发生了什么事?这才一两日的时间,他为何与她有些离心了?

她咬唇,各种情绪在心里翻涌。

“哥,我发现我的耳力好像比之前强了许多。”沈秀站在大门前,向叶云川招手。

叶云川站在高墙上,衣袍微微浮动,他说了一句话。

“什么?哥你说什么?”沈秀没听清。

他笑道:“你方才说你耳力强了许多,我便试了下你的耳力。”

她摸摸鼻子,“我实在是没听清。你方才说了什么?”

“我说,你学得很快。”

沈秀拱手,“还是师父教得好。”说着她跨入门槛。

“妹妹!”身后传来卫风的声音。

沈秀转过身,便见卫风摇着扇子走过来,“妹妹,我来教你轻功了。”

叶云川斜卫风一眼,没理他,直接进入大门。

练武场上,叶云川拿着剑,手把手亲自指导沈秀。

卫风站在边上,见叶云川把手放到沈秀身上,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叶云川的手碍眼。碍眼到,恨不得拿刀把他的手给砍了。

终于等到叶云川教完招式,卫风上前,“妹妹,我来教你轻功。”

练轻功,首先也要学掌控运力的招式。卫风同样手把手教沈秀,“不对,你要这样。”

他握住她出掌的小臂,教她运力。她挥了几个招式,丹田处有一股气乱窜,使她没稳住身形,往后一跌。

他迅速伸手,将她抱住。

沈秀感受着丹田处乱窜的气,完全没注意到他抱着她,只皱眉道:“它在乱跑。”

“把它逼回去。”他没松手,依旧搂着她的腰,低视她的丹田处。

下一刻,卫风后衣领被人一揪,他与沈秀分离开。

叶云川沉着脸,“你有没有一个师父的样子!”

卫风挑眉,“我哪里没有师父的样子?你难道不是这样教她的?”

“我没你这么不注意分寸。”

“我怎么不注意分寸了?你别在这唧唧歪歪,我的时间宝贵得很,是要用来教我妹妹功夫的。”卫风轻哼一声,继续教沈秀。

沈秀挠挠头,看了看面色不大好的叶云川。

“妹妹,专心一些。”卫风轻拍她肩膀。她聚精会神,专心练功。

到了下午,沈秀挎上布包,背上木剑,口中含着一颗水晶糖,晃悠着回家。

路上遇到乞讨的小乞丐。她想起京城里的安乐。也不知安乐现在如何了。她叹息,从兜里掏出水晶糖,放进小乞丐的缺巴口碗里。

小乞丐抬首仰视她,向她磕头,“谢谢姐姐!”

她摇摇头,继续往前走时,边上聚集看杂耍的人群挤过来,有人不小心踩了她一脚。

她往后一退,背部撞上微硬的胸膛,她缓冲了一下,转过身来。

男子低头,他的面部轮廓微微冷硬,嗓音也很冷硬,“有没有事?”

沈秀第一时间推开他,连忙擦擦自己被他碰过的地方,似乎是十分嫌弃他。

反应过来自己在做什么,她立刻停止动作,整理好情绪,道:“没事,多谢。”

甩下这四个字,她转身就走。然而却被他拉住。

她浑身一凛,仿佛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你别碰我!”

男子狠狠拧眉,语气很冷,“你很讨厌我?”

很讨厌,讨厌到看都不想看他。沈秀低头,不想看甄剑。

面前这人正是甄剑。

她真是讨厌他,恶心他。一看到他,她就不自觉地脑补出,他与她表妹翻云覆雨,恩爱无比的模样。

睡了他表妹五年,结果说他的真爱是楚柔。然后楚柔还守身如玉五年,清清白白地给他睡,给他养别的女人的孩子。

爱着楚柔,却还能与表妹五年两娃。偏偏这种人还自诩深情,认为自己什么错都没有。

明明他与她不相干,不关她任何事,可她真的觉得无比恶心。她忍住内心的厌恶,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没有,我没有讨厌你,你想多了。”

可他不肯放过她,仍然拽住她,“为什么讨厌我?”

暗中保护沈秀的侍卫上前,“你想干什么?放开她!”

沈秀看了看侍卫,让他们安静。

原本,沈秀不想得罪人,不想多生事端,可甄剑非缠着她不放手。她心生愠怒,实在是有些忍不了了。

魏朝清,司马朗,司马烨,叶应天,叶云川,甚至是卫风,这些都是她的靠山。她有那么多靠山,她为什么要怕得罪甄剑。他只是一个富商,不是吗?

她可以得罪他。是他先抓住她不放,是他先得罪她的,所以她不用忍。

于是她恶从胆边生,“你真是莫名其妙,无缘无故说我讨厌你。我原本不讨厌你的,可是我现在讨厌你了。”

甄剑横眉倒竖,“你!”

侍卫竖剑,为沈秀撑腰,“你想干什么?”

沈秀拉住侍卫的胳膊,“走吧,这人真是莫名其妙。”

“赶紧走,赶紧走。”沈秀看也不再看甄剑一眼,厌恶嫌弃,生怕被什么脏东西粘上了一样,快步走远。

等沈秀他们离开,气得满脸铁青的甄剑拳头都快要捏碎。

怒火中烧的同时,心口传来一阵阵刺痛感。他捂住心口,这种刺痛感,压过了方才受羞辱的愤怒。

耳边又响起方才她说的那些话。她讨厌他,厌恶他,嫌弃他。

他甚至已经感受不到被羞辱的愤怒,只能感受到被中伤的疼痛。

第55章

沈秀三两下吃完晚食, 烧水洗头去了。洗完头发,她躺在院子里晾头发。晚霞裹着她湿润的长发,缓慢地将发丝里的水分吸走。

她抱着胖嘟嘟的平安, 触及自己长而厚的长发,她心中升起一个念头。她想把头发剪短剪薄一点,头发太长太厚, 洗起来麻烦,练武也不方便。

只是, 在古代,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断发即不孝, 是以不能随便剪发。长发过腰后,倒是可以稍微小修小剪一下,但不能大剪, 且修剪头发还要选个黄道吉日修剪。

她的头发将将及腰,甚至连小修小剪一下都不能。她有些郁闷地吐气, 极想把这及腰长发剪到齐肩的长度。

“秀秀, 怎么了?不高兴?”沈有财扫着地, 回身问道。

“没有。”沈秀把他手里的扫帚拿过来,“我来扫。”

“你去晒你的头发。”沈有财把扫帚抢过来。

犹豫片刻, 沈秀道:“爹, 我头发太长太厚,洗起来麻烦,洗了好半天才能干。还有, 练武很不方便, 所以我想把头发剪短一点,剪薄一些。”

“这可使不得!”

“我知道断发是不孝, 但我没有对你们不孝的意思。我这头发实在是太累赘,我就想剪短剪薄一些。”

沈有财面色几番变化,最后有些不落忍,“你把头发剪了,别人看见了会对你指指点点。”

他心疼闺女,这会子在乎的倒不是孝道了,在乎的是怕她剪了头发,别人会对闺女指指点点。

“我就剪一点,不让别人看出来就成。”沈秀眸光微亮,“爹,你是不是同意我剪头发了!”

沈有财嗫嚅:“唉……这……你……”

“爹你最好了!”沈秀挽住他胳膊,“你是全天下最好最好的爹!最最最好的爹!”

这话听得沈有财迷糊起来,他晕乎乎的,“啊?你说什么?”

“我说爹你是全天下最最最好的爹。”

他脱口道:“剪!秀秀你想剪就剪!”

杨氏得知沈秀要剪短头发,打薄头发,她惊愕,得知沈有财同意秀秀剪头发,她更加惊愕。

有财竟会同意?他竟如此纵容秀秀!

“这恐怕不妥。”杨氏踟蹰道。沈有财:“有何不妥,秀秀又不是不孝敬我们,她就是嫌太累赘了所以才要剪头发。就稍微剪一剪,不让人看出来就行。”

“可是……”

“别可是可是了,赶快拿剪子来。”

杨氏唉了一声,“便是要剪,也应该选个黄道吉日,哪能随随便便就剪。”

“这也是。”沈有财转向沈秀,“秀秀,咱还是先选个黄道吉日再剪头发。”

“好。”

只要能剪头发就行。只需稍微剪短打薄一些,她就满足了。她抚摸着厚长的头发,高兴过后,又只觉悲哀起来。

这万恶的古代社会,自己的头发都不能自己做主。

思及此,她望向远天。向老天爷祈祷,祈求老天爷能放她回现代。

入夜,卧房里,杨氏犹疑道:“有财,你也太过纵容秀秀了。头发怎能想剪就剪,怎么能让她胡来?”

“我这不是想着她能高兴些。”沈有财含含糊糊道。

“这也太过了。”

“反正,反正我已经答应了她!”说完他蒙头就睡。

杨氏无奈地摇摇头,吹灯睡下。

醒来时,沈秀抓抓厚长微乱的长发。梳了好一会子才将头发束好。她不耐烦地绑着头发,恨不能快些到黄道吉日,好把这头发给剪了。

去叶府之前,她有些不舍地撸了好久平安。平安乖乖巧巧地蹭她的掌心,毛茸茸的爪子抱着她的手指。

“要不把你带去叶府算了。”她刚生出这样的念头,转瞬便打消了念头。

“等我回来。”她亲它一口。走出大门。

练功至晌午,沈秀在叶府吃完午饭后,没去午歇,她准备出去一趟。

一路径直来到一处木雕铺子,她快步进店,走到柜台前,拱手作揖,“老板。”

老板满面堆笑,“姑娘要买什么?”

“我想雕一个木牌子。”

她想给平安雕一个木牌子,戴在它脖子上。像之前福宝脖子上戴的那个木牌子一样,上面刻有它的名字和地址,这样的话,如果它走丢了,有好心人捡到它的话,或许会将它送回来。

与老板详细说了要求之后,沈秀先把钱给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