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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他很快写完回信,系在鸽子身上。鸽子快速飞往锦州。

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二楼包厢。推开二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俊秀的眉眼里,透着浓浓的意气风发的张扬与少年感。

此时他略带困意,“做什么?”

“老爷叫您回去。”

“他叫我回去干什么?”

“有事。”

叶云川打打呵欠,他伸懒腰,“走吧。”

待回了家,叶应天一见他便数落道:“天天就知道去听说书,都多大了,也不去娶个娘子回来!”

叶云川用小指挠挠耳朵,表示已经听烦了,“爹,你叫我回来就说这个?”

“哼!”叶应天恨铁不成钢,“我要你收一女子为徒。”

“收徒?谁?”

“你魏叔的友人。我已答应他,你收他友人为徒。”

叶云川抱臂而立,“不收。我是能随便收徒弟的人?什么人都能做我徒弟?且教徒弟累死了,我才不收。”

“你收不收?”

“不是,爹,你让我收徒,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哪有你这样当爹的!”

“我是你老爹!”

“那我是你儿子,我也随便弄个人来,让你收徒,你收不收?”

“你收不收?”

“不收!”

叶应天手掌运力,直接出掌,一阵罡风逼向叶云川。叶云川轻轻推手,便将这阵罡风打碎。

叶应天诧异,“你最近武力又精进了?”

“对啊,爹,你现在打不过我,别浪费力气了。”

“好你个小子!”叶应天认真起来,出招打他。

几个回合下来,叶应天完全落败,且叶云川还没出全力。

叶应天微微喘气,“老了,真是老了。”

“不是你老了,是我武功又长进了。”

运转了一番体内的气息,叶应天道:“你若是不收她为徒,那你现在就给我取个娘子回来,别人与你同样大的年纪,孩子都两三岁了,你连个女人都还没有,像个什么话!”

“那别人同我一样的年纪还有死的呢,我要不要也去死?”

“你!你个臭小子!你这是要气死我!你真不娶妻?你这是要我们叶家断子绝孙?”

“爹你不还年轻着吗,你争取再生几个呗。”

“你个不孝子!生你一个就险些让你娘疼死了,你还想让你娘生几个?”叶应天气得又对他出掌。

叶云川拍开他的手掌,道:“反正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娶妻,娶妻有什么好,一个人多自在。魏叔肯定也是觉得娶妻不好,一个人自在,所以到现在也没成婚。”

话音落下,他飞向墙顶,扔下一句话,“爹,我晚上不回来吃饭了!”转瞬便消失不见。

他一路飞檐走壁,折返鸿运楼,路途中,他倏地停下来。

下面道路上。一大汉揪着一女子道:“你个死婆娘,你赶紧跟我回去!”

女子急道:“我不认识他!他不是我丈夫!他不是我丈夫!大家救救我!”

“啪!”大汉打她的一巴掌,“这死婆娘忒不要脸,跟别的汉子私奔,被我抓住了,还说不认识我!”

周围的行人听到这话,对女子指指点点起来。

“私奔?偷汉子啊!天呐这女人真不守妇道!”

“啧啧啧。”

“呸!真不要脸!”

女子哭道:“他骗人的,我根本就不是他妻子!救救我!”

然而周围的人就那么站着不动。相信大汉说辞的人,不太想管人家的家务事。而不太相信大汉说辞的人,看到大汉身后背着的大刀,也不敢乱帮忙。

终于有人不忍,站出来,“哎那个————”

“这是我们家的家里事!闲人勿管!”大汉怒瞪说话的妇人,拖着女子往前走。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走走走,那都是人家里事,咱别多管闲事,免得那到时候咱们还要吃官司。”

大汉强拖着女子往前走时,突然感觉手上一痛,不受控松开了女子。

紧接着,一白衣少年飞到他面前,俯视他,“你说她是你娘子,她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她叫张翠芬!燕州西街人!”

“我不是!”女子跑到白衣少年身后,哭诉道:“少侠救命!少侠救命!我叫周婉,并不是西街的人,是未央街的人!我与他素不相识!他就是个拐子!专拐我们这种落单的妇女孩童!”

“放屁!你个死婆娘!你个偷汉子的贱人!”

“住嘴。”叶云川道,“是与不是,去了衙门便见分晓。”

听叶云川说要进衙门,大汉心一虚,转身就跑。

叶云川笑了下。

大汉只觉浑身麻木,顿时不能动弹。

压着大汉去衙门时,大汉威胁叶云川,“你可知我老大是谁!你得罪了我,没好果子吃!”

“好啊,我等着你的好果子。”叶云川继续道,“你可知我是谁?”

“你是谁?”

“没听说过小叶郎这个名号?”

大汉一惊。小叶郎!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小叶郎!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

他是叶云川!大汉懵了。完了,自己得罪大人物了。叶家势力盘踞在整个燕州,身后站着成千上百武功高强的高手,叶家还与众多达官权贵交好,是整个燕州城谁都惹不起的人家!

完蛋了!大汉吓傻了。

叶云川直接将他扔进衙门里,继续前往鸿运楼。

未料他刚进包厢,就看到包厢里坐着的叶应天。叶应天沉沉道:“你若收徒,我就不再催你成亲。”

静默半晌,叶云川问:“此话当真?”

“当真。”

“好。”叶云川点头。

他已做好打算。到时候他便随便教那位女子,而后做出不会教,教不来,不擅长做师父的姿态与表现。这样的话,他爹肯定不会让他再教徒弟。

谁让他爹不顾他意愿,乱收徒。

“不过,不可将叶家的凌云诀教给她,教她一些其他的功法即可。”

凌云诀乃叶家独门功法,怎能传给外人。

“我知道。”叶云川道。

此时,楼下说书人大声道:“那叶盟主,在外面看着威风,在家里却很是惧内,是个耙耳朵。”

听到这话,叶应天脸都绿了,“胡说什么!”

“哪里胡说了,爹你不就是个耙耳朵吗,娘她————”

“赶紧给我回去,一天天的,净听一些胡编乱造的东西!”叶应天恼羞成怒,甩袖离去。

叶云川忍俊不禁,他没听叶应天的话,直接躺下,继续听说书人说书。一边听一边嗑瓜子。

晚时,得到燕州那边传来的消息后,魏朝清放下心来。他唤来沈秀。

“我已替你寻好师父,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他已答应收你为徒。”

前武林盟主之子,叶云川?沈秀没想到魏朝清竟如此有能耐。前武林盟主之子,那可是侍卫口中所说的,江湖上最厉害的那几人之一。

她可以拜那样厉害的人物为师?也可以像他们那样,变得很强很强?

一想到自己可以变成飞檐走壁,百步穿杨的强人,她激动起来,“谢谢你!夫子,我真不知要如何感谢你,太谢谢你了!”

魏朝清:“不用如何谢我,”他语气停了一停,“你能好好的,就当是在谢我罢。”

第47章

“夫子, 拜师的学费要多少?我是说,束脩,束脩要多少?”沈秀踟蹰。

“不要束脩。”

“不要?”

“我与叶应天交情好, 你不用交束脩。”

沈秀再次给魏朝清行大礼。她知道,拜叶云川那样厉害的高手为师,要交的学费定然不少。她家可能给不起。但有魏朝清的人情在, 她不用交学费。

夫子对她恩重如山。

沈秀要去燕州学武。沈有财几乎毫不犹豫,“那我们一家人就搬去燕州!”

沈秀道:“学武不是一两日便能学成的, 我有可能要学好多好多年。”

“没事,那我们以后就住燕州, 一辈子住那儿也行。”

听到这话, 司马朗挑眉,“伯父,你不是说, 你们家祖祖辈辈都在这里,不想背井离乡, 不想离开祖籍地吗?”

“为了秀秀, 背井离乡也没什么, 反正燕州离锦州也不是特别远。”坐马车的话,到燕州大抵要五天的时间。

沈有财倒是极其宠爱沈秀这个女儿。司马朗对此很满意。

司马烨凝眸, 问沈秀, “习武很艰苦,你一个女子,岂能受得了这苦?”

“我能。”

他目色沉凝, 似不愿她去受这苦。

但沈秀坚决要学武。

“秀秀, 你且放心,无论你要学多久, 都没关系,爹支持你!”沈有财做保证。杨氏也赶紧附和。

一家子决定好去燕州,开始着手准备去燕州的事。有魏朝清和司马烨他们给沈家开绿灯,路引相关手续,很快都办理完毕。

司马烨与司马朗本来也要送沈秀去燕州。只是京城那边来信,长央公主病倒,司马烨与司马朗不得已只能赶快回京。

回京前,司马烨对魏朝清道:“夫子,劳烦您好好照顾她,我会很快去燕州。”

司马朗也道:“对!夫子您得好好照看她,她去了燕州,千万不要让燕州的人把她欺负了去!”

魏朝清颔首,“我不会让她受欺负。”

两日后,一行人坐马车,快马加鞭赶往燕州。

快马加鞭,路上几乎没有耽搁,不到四日,一行人便抵达燕州。魏朝清已安排好住处,马车直奔离叶府极近的宅院。

“以后你们便住这里。”站在大宅院前,魏朝清温声道。

“多谢夫子。”

原本魏朝清欲给沈家安排更好的宅院,但沈秀与她爹娘坚持要给钱买宅院。是以,他才安排了价钱合适的,沈家能够承担得起的宅院。

因沈秀要练武,需要的宽敞的地坝,是以,魏朝清选了一个露天院子比较大的宅院,一共三进三出,占地够大,但其他方面不够好,然而这样的大院子,沈家已经很满足。

进了院子,休整片刻,又吃过饭食,沈秀洗漱一番,穿戴整齐,戴上面纱,与魏朝清一同去往叶府。

叶府宽阔,四处都是花花草草,一派幽静悠然。

进门没多久,一道苍劲有力的声音迎面而来,“朝清,我方才还在午睡,没来得及迎你,有失远迎,有失远迎!”

叶应天一身青衣,大步流星至魏朝清面前。沈秀快速打量了他一下。

叶应天比她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眉眼刚毅中透着些许俊致,裸露出来的手背上透着习武之人的遒劲力量之美。

“叶兄,许久不见,你似乎又年轻了许多。”魏朝清温声浅笑。

“哪里哪里,你才是又长俊了许多!”叶应天笑呵呵道。

待两人互相寒暄一番,魏朝清即刻给叶应天介绍沈秀,“这位便是沈秀。”

叶应□□沈秀看去。沈秀连忙摘下面纱,福身作礼,“叶老爷。”

叶应天笑道:“不必如此多礼。”他作出请的姿势,“快请进。”

入了前厅,叶应天请他们入座,侍从端来好茶。

茶香缭绕,沈秀托起青瓷碗,掀开茶盖,碧悠的热茶仿佛是清泉上蒙了一层半绿的细纱,色泽悦目,馥郁醇香。啜饮一口,唇齿瞬间留香。

她从前没喝过什么好茶,也就在公主府和魏府喝过一些好茶,其实也品不来什么茶。但她知道,手里的这杯茶,是极好的茶。她连连抿了好几口。

叶应天放下茶杯,“小姑娘,你为何想学武?”

沈秀:“我想变强一些。”

“学武极其辛苦,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女子学武,更加辛苦。”

“我晓得的,我不怕辛苦。”

这时,侍从上前来,对叶应天道:“老爷,公子不在家。”

“定是又在鸿运楼,去,赶紧叫他回来。”说完,他目露歉意,对沈秀和魏朝清道:“这小子爱听说书,总往那边跑,得稍微等一等他。”

鸿运楼二楼包厢。叶云川靠着躺椅,右腿曲在躺椅上,潇洒懒散地听着说书人说书。

“公子!公子!”

“怎么了?”叶云川懒洋洋地放下右腿。

“魏大人还有那位要拜您为师的女子来咱们府上了。”

“这么快?”

“是的,公子,老爷叫您赶紧回去。”

叶云川眨了下睫毛,“小顺儿,去,给我弄一壶酒来。”

“公子,您要酒干嘛,咱得赶紧回去!”

“叫你去就去,快些。”

小顺儿抿嘴,立刻去拿了一壶酒来。

“小顺儿,你先回去,我等会儿回去。”

“可是……”

“听话。”

小顺儿欲言又止,最后听令,离开了鸿运楼。

叶云川在鸿运楼里拖了许久,回府之前,他喝下两口酒,把剩下的酒洒在身上,用内力逼干衣衫间浸的酒。

随之拿着酒瓶,带着浑身酒气,慢吞吞往家里走。

平素里,他用轻功飞回去只消半刻钟时间,但他这会子故意走回去,还走得慢悠悠,故而好半天才到家。

到了家,他作出醉酒的模样,摇摇晃晃去前厅。

“爹……爹……听说我徒弟来了?”他摇晃着身体,大着舌头道。

叶应天面色铁青,“叶云川!”

“爹,你怎么还重影了?”他笑道。

“你这个混小子!”叶应天拉他过来,“快见过你魏叔。”

魏朝清看着醉醺醺的叶云川,微微蹙眉。

沈秀也皱起眉头。这酒鬼,就是她未来师父?怎么看着有些不靠谱?

叶云川扮作酒鬼,就是要让魏朝清他们觉得他这人不靠谱,就是要给他那位未来女徒弟留下不好的印象。他醉醺醺地给魏朝清行礼,“魏,魏叔,嗝……”他打了一个酒嗝。

“你这是喝了多少?”魏朝清问。

“不多不多,就一瓶。”说着一瓶,他却伸出三根手指。

叶应天黑着脸,吩咐侍从,“去,给他拿醒酒汤!”

魏朝清:“先让他回房醒酒罢。”

“我没醉……我没……”叶云川身体摇晃着,余光触及魏朝清旁侧的沈秀,他声音停下来。

眸光微闪,他问:“这位是……”

“这位便是你要收的徒弟,她叫沈秀。”魏朝清道。

沈秀上前半步,拱手作礼,“叶公子。”

叶云川默然片刻。

几乎是一瞬间,他眉眼间的醉意消散得一干二净,身体也不摇晃了。他笑笑,“其实我没醉,这不是许久未见魏叔了,想与魏叔开个玩笑,魏叔莫要在意,莫要在意。”

“你没醉?”

“没。”叶云川朗声一笑,眼神清明,完全没有醉意,“与您开个玩笑而已。”

“你这孩子。”魏朝清叹气,转而道:“这是沈秀。”

叶云川与沈秀四目相对。他清嗓,“在下叶云川,云海山川的的云川。你要跟我学武?”

“是的。”

他的视线在她身上逡巡,“让我看看你根骨如何。”

“冒犯了。”他伸手,快而准地点过沈秀的右下肋骨。

“嘶!”她疼得浑身麻了一下。

见状,叶云川手上力道轻了些,检查过她的根骨后,他沉默不语。

学武这事,天赋资质尤其重要,勤奋刻苦只占一小部分。事实很残酷且不公平。如若不然,满天下都是武功高绝的高手了。

沈秀完全没有练武的资质。可以说资质非常差,且年纪还大,学武的年纪太晚,学武完全成不了大器。她要学武,会比其他人要辛苦,比其他人要慢,到最后学得的武功也可能会很平平。

“你……”他启唇,欲言又止,他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一些,“你一女子,最好还是不要学武,会很累很辛苦,你可能坚持不了。”

“我不怕累不怕辛苦,我会坚持下来的。”沈秀目露坚决。

叶云川静默几许,“你不怕辛苦,好,那若你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却可能成不了大器,武功只能平平,你也愿意?”

沈秀明白他的意思。她没有天赋,学武会比别人更苦更累,到最后可能也学不得什么厉害的武功,成不了什么高手。

就像有些人在学习上没有天赋,再勤奋再刻苦,也比不上那些天才。天赋上的差距,何其真实而残酷。

但她还是要学,“我愿意。”

“你确定?”

“确定。”

叶云川:“好,那我便收你为徒。”

沈秀喜上眉梢,“谢公子,不是,谢师父!”

旁侧,叶应天道:“瞧你那浑身酒气,哪里有个师父的样子,赶快去换一身干净衣裳!”

“这就去。”叶云川拱手,离开前厅。离开前厅后,他转身,回望一眼前厅,神色不明。

晚上沈秀他们在叶府吃了晚饭,饭毕告辞,明日再来府里进行拜师礼。

待他们离去,叶应天对叶云川道:“云川,我知你不愿收徒,你定也不会好好教沈秀武功。但我见这姑娘面善,是个好姑娘,所以,你要好好教她。”

叶云川:“谁说我不会好好教她?我会好好教她。”

“那便好。”叶应天语罢,面前浮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容颜。

也不知为何,他一见这姑娘,就只觉面善,只觉她极其合他眼缘,忍不住想要疼爱她。

他想,他若是有一个女儿,也该是沈家小姑娘这样子,细眉杏眼鹅蛋脸,清清秀秀,乖巧文静。

彼时,魏朝清与沈秀正坐着马车回家。魏朝清问:“你觉得叶云川如何?”

“很好。”沈秀觉得,叶云川这人脾性不错,看起来很好相处。就是年轻了些。

他才十九,严格上来说,其实她比他大。她在现代已经二十岁,二十岁才是她的真实年龄。于她而言,十九岁的叶云川,就是个大一的小学弟。

不过他虽然年轻,但武功却很高超。他身怀奇骨,乃是武学天才,能跟着他习武,是她的荣幸。

次日一大早,沈秀带着准备好的拜师礼,去往叶府。

拜完师,她换上练功服,跟随叶云川来到练武场。

叶云川负手而立,微风吹着他的高马尾。虽然眉眼间带着张扬的少年气,但开口却很有为人师的严肃与老道,“沈秀,你想学什么功法?”

“师父,我想学厉害的功法。”

“不是你想学什么功法,就能学什么功法,你须要学最适合你的功法,那样才能事半功倍。”

“我不知道最什么适合我。”

叶云川:“以你的根骨来看,你最适合学……”他止声。

她根骨太差,最好是学厉害一些的功法,这样才能补救一下她根骨上的差劲。

他这里,最好的功法便是他们家的独门功法,凌云诀。只是这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

即便她是他徒弟,那也是外人。

他忖度片刻,决定让她学比凌云诀稍次一些的穿云诀。

凌云诀,学成之后可碎山翻河,飞天踏海,凌于云之上,而穿云诀,亦可飞天踏海,只是功力要弱许多。

不过对沈秀一个普通人来说来说,穿云诀已算神功。

“穿云诀?学成之后可以破山荡河,飞天踏海,在云间穿行?”沈秀瞳仁发亮,嗓音干涩,“这、这么厉害!”

“只有完全学成,才能如此厉害。”叶云川没把后面的话说完。沈秀完全学成穿云诀的可能性不大。她最多可以学到穿云诀两成的境界。再高的境界,她恐怕突破不了。

不过两成的境界也够她用了。两成境界能让她力大如金刚,身轻如燕,一人对上百人不在话下。

“师父,我会努力学成穿云诀的!”沈秀握拳。

“有志气。”叶云川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一块石头,“今日你先练力,把这石头举起来,先举一个时辰。”

沈秀见他用一根手指支撑起那么大一块石头,她满目敬佩,双手去接石头。

接住石头的那一刹那,她没拿住,石头直接砸在地上。没想到石头比她想象中的重许多,她根本拿不起来,更遑论举起来了。

她弯腰,尝试将石头抱起来。完全抱不动。

“算了,拿一个轻一点的。”叶云川换了一个石头。

她勉强能抱起来了,但实在是举不起来。

叶云川只能一再降低石头的重量。

终于能把石头举起来后,沈秀松了口气。

叶云川将她的姿势纠正,“先举一个时辰。”

也就是两个小时。沈秀点头。但才举了不久,她的手臂就开始发抖。

坚持住。她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住。她满面涨红,汗珠滚滚而落。手臂的颤抖传至全身,痛苦让她整张脸都团了起来。

练武场凉台那边,同叶应天一起观看沈秀练武的魏朝清,抬步就要往前去。

叶应天及时拦住他,“朝清,不可干涉她练力。我知你不忍,但她必须要吃这样的苦。”

魏朝清停下来,神色隐忍。

这边,叶云川见沈秀快要撑不住了,还在继续撑,他道:“不行了就放下来。”

她没有动,再坚持了片刻,终于坚持不住,放下石头。

“半刻钟都没到,歇息一会儿再继续练。”叶云川道。

“是,师父。”

练力练了一个下午,沈秀浑身疼痛,走路都发软。侍从将一碗药汤端给她。

“这是配合练功服用的药汤,能缓解你身上的疼痛。”叶云川道。

沈秀连忙把药汤灌下去。上了马车,她直接瘫在马车上。

魏朝清声含心疼,道:“不用再练了,别再练武了,你不需要练武,不需要如此辛苦,会有人保护好你。”

她一边捏着胳膊,一边道:“不,我要练武。夫子,我会坚持下去的。”

他看着她,一声叹息消失在微风里。

到了家,杨氏和沈有财迎上来关心道:“秀秀?你学得如何?苦不苦?累不累?”

沈秀摇头,洗漱一番了去吃饭。练武要食补,尤其要吃肉。晚上她吃了不少肉。在院子里跑了几圈,沐浴后入睡。

魏朝清没有入睡,他去了地方官员那里。沈秀以后在此处居住,他必须保证她的安全,不让她受欺负,是以,他得让燕州有权有势的人物都罩着她。

深夜,月华微浅。沈秀没睡着。她便起床,去把院子里盖井的石头扛举起来。

举到浑身大汗淋漓,举到全身发软,她依然不放弃。酸痛到无法控制流出眼泪时,她一边吸气,一边坚持举着石头。

她要变强,她要学得神功,她要破山荡河,飞天踏海,穿行云间。

她不能再像从前那般,随便就能被人抓走,毫无反抗之力。

想起让她受重伤的谢扶光,想起差点杀了她的月摩珈,她咬牙,继续举石头。

她一定会学成穿云诀。她没有天赋,唯有努力刻苦。她相信,努力刻苦也会出奇迹。

与沈秀同样睡不着的还有叶云川。叶云川手枕着后脑勺,一闭目,脑海里便浮现出沈秀一脸痛苦地练力的场景。

她练力的痛苦,仿佛无形间转移到了他心脏上。

良久,他吐出一口气离开卧房,飞跃至屋顶。

夜风吹拂他的头发,他微微侧眸,目光偏向远处沈家院子的方向。

第48章

月高风淡, 京都公主府里,司马烨用掌心探司马长央的额头。随之轻手轻脚离开卧房。

他回到自己的卧房,跨过高高的门槛时, 面前不由浮现出沈秀跨过门槛,险些被门槛摔倒的画面。

他久久凝视门槛,而后开口吩咐, 让人把门槛放低。

秦伯诧异:“殿下,不可啊。”

门第越高, 门槛越高,高门槛代表着身份地位的尊贵, 殿下把门槛放低, 这不是放低自己的身份么。

“照我的吩咐去做。”司马烨不容置喙。

“是,殿下。”秦伯刚走,侍卫就前来将燕州飞来的书信递给司马烨。

他即刻打开信纸。信上说, 今日沈秀拜师成功。她今日练力,举了一下午石头。练完后, 步伐颤巍, 走路不稳。

看到此处, 司马烨目色微沉,“那些参药送去了没有?”

“已经送过去了, 估计还得要两三日才能到燕州。”

永宁殿里, 司马朗也在问宫人,“还没送到?”

“殿下,燕州离京城有六七日路程, 没那么快。”

司马朗嗯了一声, “继续寻那些什么天材地宝,不管要多少钱, 通通给我买过来。”

练武,食补和药补也很重要,司马朗希望沈秀能少受些罪,是以,他派人到处去搜罗对练武有用的天材地宝,只希望能够助她早日习得高强的武功。

天还没亮,沈秀就起了床。在院子里跑了好几圈后,她开始举石头。

见沈秀那么早就起来练功,沈有财心疼得脸都皱成了老太太的模样。他对杨氏说:“今早的索饼多放些羊肉,得让咱闺女好好补补。”

“行。”杨氏应完话,去厨房时,发现厨房里已经亮起灯火。

屋子里有人,是魏朝清。

“大人?您这么早就起了?您这是在熬什么,怎么一股子药味?”

魏朝清轻轻推动锅里的汤,道:“我熬了些参汤,给沈秀喝。”

得知这参汤里的药参价值千金,喝了能舒筋活血,有利于练功,杨氏连连道:“使不得,使不得!”

哪能让魏大人如此破费!这参药可是价值千金啊!

“没什么。”魏朝清温声道。

“哎呀!”杨氏不知她闺女究竟是撞了什么大运,能与魏大结交,能让魏大人如此帮她。

她快步来到沈秀面前,将此事告知沈秀。沈秀将石头放下来,去往厨房。

“夫子,师父那边有给我配药汤的,不用你这么破费。”

魏朝清:“并不破费,快熬好了,等下你喝一碗,喝了再去练武场。”

他已经熬了,她不喝也不好,于是便道:“这次就谢谢你了,以后可不许再这样。”

喝下参汤,吃过早食,晨曦将将露出来。沈秀换上练功服去叶府,魏朝清仍要与她同去。

“夫子,我这里不需要你照看了,麻烦你这么久了,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你赶紧回京城,不然皇上会……”

“没事,别担心。”魏朝清眉眼蒙上一层黯然,“我明日便要回去,此去京城不知多久才能再见,让我再……”

让我再多看看你。后面的话他没说完。

魏长生接过他的话,瓮声瓮气道:“姐姐,我们明天便要走了,我想再和你多待一些时间。”

沈秀摸摸他脑袋,没再说什么。

马车行至叶府大门前,他们三人下马车,来到叶府门前。门倌上前行礼,毕恭毕敬打开大门。

待沈秀他们进大门时,门倌关门。关门时,门倌目不转睛地盯住沈秀往里走的背影。

目送着她的背影,门倌心里有蜜糖汁蔓延开来一般,直到背影消失不见,他才失落地耷拉下肩膀。

意识到自己心中的妄念,他站在门边,打了自己一巴掌。

沈姑娘是魏大人之友,不是他这种小奴才能肖想的!

可是他真的……真的好想……他又打了自己一巴掌。接着,他深深地埋下脑袋。

从没有哪一刻,他如此怨憎过自己低贱卑微的身份。他这样低微的身份,肖想沈姑娘,那是侮辱了人家。

到达练武场,沈秀一眼看见在练武场舞剑的叶云川。

浅金的晨曦下,叶云川一袭白衣,束着箭袖的手臂挥动,长剑如影似魅。

白衣胜雪的少年,衣袂飘逸,手持长剑,剑气冲霄。

剑气仿佛刺破了万千晨曦,刺破的晨曦碎在他的白衣上。光芒浸氲衣衫,他仿佛在发光,熠熠生辉,如若天神一般。

发现有人来,他停剑收剑,微微转身,高高的马尾在半空中一扫,扫出浅金的弯弧。他笑得清朗,“魏叔。”

魏朝清道:“如今你的功夫是否已经比过你父亲?”

“早就比过他了。”叶云川挑高眉头,眉宇间带着少年气的轻狂。

沈秀满目崇敬,“师父,您太厉害了。”她什么时候也能把剑练得如他一般剑术精妙,舞剑如飞?

面对沈秀时,叶云川脸上多了一分严肃端庄,端起严师的架子来,“你若努力刻苦,也能如此这般。”

接着他道:“你先围绕着练武场跑两圈,活络活络后,举半个时辰石头。”

“是,师父!”沈秀没耽误半点时间,立刻跑起圈来。跑完圈,举完石头,叶云川开始教授她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

“看清楚。”他先是以正常速度打了招式给她示范,随即慢速,一招一招分解给她看。

她在边上跟着他学着,他示范了几遍后,她道:“师父,我记住了。”

“打一遍我看看。”

她将一整套招式完全打出来。

叶云川:“记性不错。”

只是打出来的招式很不标准。他立在她身后,拍平她的背脊,将她的手臂拉直,纠正她的招式姿势。

碰到她的身体时,他眸光微微闪烁,下一瞬恢复如初,继续纠正她。

沈秀很少与别的男子如此贴身接触过。她一开始有些别扭,但很快便适应起来。叶云川是她的师父,是师是父,与他贴身接触并没有什么。

凉台那边,魏长生见叶云川与沈秀亲密接触,他嘟起小嘴,转而想到叶云川并不是什么其他男人,是沈秀的师父,他嘟起的小嘴又放平下去。

他边侧,魏朝清看着叶云川碰出沈秀的身体,他静默着,唇角微抿。

今日的任务便是学会打熬筋骨的基础招式。到了下午太阳落山时,沈秀擦擦汗,打着摆子走出练武场。

叶云川见沈秀累得浑身无力直打摆子,他面色微凝。

沈秀在叶府里喝完汤药,回家狠狠吃了三碗大白米饭。

“瞧你饿的。”杨氏赶紧给沈秀夹大块肉。沈秀吃完,歇息许久后,先复习了一下基础招式,打熬筋骨后,又开始举石头。

次日天不亮,她早早爬起来,跑步,练招式,举石头。

魏朝清站在屋檐下,一直凝视举石头的沈秀。

“夫子?”沈秀发现他,转过头。她胳膊打着颤,眸子里却带着灿烂的笑,“夫子,我比之前举的时间长了些。”

“很不错。”他拿出帕子,伸手要擦她头上的汗。因顾及到礼节,他及时停住动作,只把帕子递给她,“擦擦汗。”

她接过绿帕子,擦汗后,道:“我洗了再还给你。”

他却直接拿走帕子,“不用。”

吃过早食,沈秀一家将魏朝清与魏长生送上马车。

她招招手,“夫子,长生,你们一路平安。”

魏朝清:“若得了空闲,我会很快再来看你。”

魏长生双目微红,“姐姐!等到了休沐日,我会来看你的!”

马车行驶而去,魏长生一直堆积在眼里的泪水淌落下来。他哭着,抱住魏朝清,“舅舅……”

魏朝清抚摸他的脑袋,“别哭,我们会很快再来这里。”

烈日高悬,沈秀站在烈日下,站桩凝神,练凝力。

叶云川走过来,“站了多久了?”

“快要一个时辰。”

“再站半个时辰,能不能坚持?”

“能!”

“好。”叶云川离开。他坐到凉台下,目光落在沈秀身上。

一滴滴汗珠从她额头上滑落,她的脸晒得通红。

他垂睫,片刻后,走到她面前,“可还能坚持住?不行便算了。”

“还能。”

他张嘴欲言,最后什么也没说。

沈秀累到膝盖开始弯曲松懈时,面前闪过谢扶光他们的身影,于是她一咬牙,膝盖又直起来,继续坚持住。

终于将剩下的时间熬完,她腿一软,直接跪下去。还未跪下,她被叶云川一把捞住。

“谢谢师父。”她起来缓了缓。去凉台那边歇息喝水。

叶云川倏然道:“下午不用练了,放你半日假。”

她讶然,“不是练五日休息一日吗?师傅是不是怕我撑不住,坚持不了?我可以的师父,我下午不用放假。”

“不行。等会儿你喝了药汤,休息半日,明日再来。”叶云川语罢,转身离去。

他一个飞身,飞向鸿运楼。

“叶公子,这几日你怎的都没来?”鸿运楼小二满面堆笑。以往叶公子可是每日都来听说书的。

“有事。”叶云川直奔包厢。

小二备上酒水吃食,放置好凉屋的冰块之后,退出包厢。

叶云川背靠躺椅,右腿习惯性地曲在躺椅上,懒懒散散听着说书人讲戏。

然而素日里能让他听入神的戏,他此时完全听不进去。

他脑中浮现出沈秀累到筋疲力尽,疼到咬牙的模样。

她很能吃苦,很能坚持。

她这般苦累,应该要学最好的功法,这样她付出的努力才能获得更多的回报。

应该教她凌云诀,而不是次等的穿云诀。他脑子不由里响起这样一句话。

他皱眉。

凌云诀不能传给外人。不能教给她。

夜里,叶云川仍然无法入睡。他离屋,从酒窖里拿出一瓶酒,飞向屋顶。

坐在屋顶上,他遥望黑漆漆的远天,喝下一口酒。

第49章

半夜里, 沈秀被疼醒。练了打熬筋骨的招式,身体筋骨会慢慢重组,筋骨挪动重组, 疼痛必不可免。即使服用了汤药,也只能缓解一点点疼痛。

她蜷缩起身体,疼到只觉身上每一块肉都不是自己的了。熬着痛, 她在心里开始给自己唱歌,想一些搞笑的笑话, 以此来分散注意力。

疼痛慢慢消散时,她浑身如散了架, 沉沉睡去。

公鸡鸣叫将她唤醒。外头还黑着, 不过天儿也快亮了。她瘫在床上,通身疲倦酸软,完全不想起来。

懒惰与怠倦席卷而来, 仿若钉子一般,死死地将她钉在床上。

感觉到自己被钉在床上, 无法起身, 又要睡过去时, 她狠狠一恰自己的大腿肉,疼痛让她顿时清醒过来。

才练了几日功, 就坚持不住了?她骂着自己, 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她赶紧练早功去了。

沈秀吃完早食去叶府没多久,沈家院子大门被敲响。

来人是城东的楚员外。他此番前来拜访, 目的是送礼结交。

见又有人来拜访送礼, 杨氏和沈有财四目相对,不禁再次无奈起来。

这几日总有人来拜访送礼来者皆是燕州本地有名有号的人物。

他沈家与魏大人交好, 与二皇子和世子交好,沈家的女儿还是叶云川的徒弟,这可了不得,是以本地不少人都来巴结沈家。

这些人送来的礼,他们哪里敢收,通通都拒绝了。一开始他们怕落人面子,得罪这些人物,沈秀提醒了夫妻俩一句,沈家身后站着魏大人,不用怕得罪这些人,收了礼那才不妥。

于是夫妻俩才放心大胆地拒绝了这些人送的礼。只是燕州的知府与知县被拒后仍三番两次前来送礼,前日他们俩来送礼,恰好被魏朝清撞见,魏朝清没多说什么,只让杨氏与沈有财收下礼。

夫妻俩便收下了知府与知县的礼。也只收下了他们俩的礼,其他人的都没收。

回绝了楚员外送的厚礼后,杨氏和沈有财去看豆腐压好了没有。

其实宋玉的聘礼,知府知县送来的厚礼,以及他们家这么多年的积蓄,加起来足够他们一家子衣食无忧地过活一辈子,他们不用再去做那豆腐生意。

但夫妻俩左右闲着无事做,又想着多赚些钱给沈秀用,于是便打算继续在燕州做豆腐生意。

说起来,来燕州之时,魏大人就提出过会给他们安排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世子和二皇子也提过此事,还直接说过要送他们钱,让他们家一辈子锦衣玉食,不用再辛苦赚钱。

杨氏与沈有财一口回绝。魏大人他们已经帮他们家太多,恩情早就还不清了,他们真的受不住再多的恩情。

再者,他们俩擅长做豆腐,而魏大人他们安排的工钱高且不累的活计,他们俩也不一定做得来,也不一定喜欢做。

还是做自个儿擅长的活计较好。何况他们夫妻俩很会做豆腐,做的豆腐好吃,在锦州时就因做的一手好豆腐而赚了不少钱。有好手艺在,他们在燕州卖豆腐,想必也能生意不错,赚不少钱。

夫妻两人把压出来的新鲜豆腐放进小推车里。沈有财将小推车推出宅院。保护沈家人的侍卫立刻上前,“我来。”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多谢!”沈有财没让他们帮忙,自个儿推着小推车,一路推到人多的地方,他扯着嗓子开始吆喝,“豆腐儿!豆腐儿!卖豆——腐儿了嗬!”

他家豆腐色泽品相很好,不多久便有人来问价。至午时,豆腐卖了差不多一小半。他推着剩下的豆腐回家。

今日第一天开张,能卖一小半豆腐已经很不错。等他家豆腐的好味道打出去了,生意会越来越好。沈有财这般想着,路过点心铺子时,他不假思索,去给他闺女买了她爱吃的点心。

他一进院子,便闻到浓郁的食物香气。回家吃午饭的沈秀连忙从他手里接过推车,“爹,辛苦了。”

“这有甚么辛苦的,你才辛苦,你这一天天的,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多劳累呀!对了,秀秀,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点心。”

沈秀端水,让他净手。

“不用你来,不用你来,你赶紧去吃饭。”他催赶她去吃饭,生怕劳累了她。

桌上菜肉齐全。因沈秀练武,每日都要吃肉食补,家里不似从前那般三五日吃一回肉,如今家里日日都吃肉。

沈秀看着桌上的肉,道:“娘,爹,等我熬过了打基础的这段时日,我就去找个活做。”

刚穿过来时,她仗着爹娘宠她,打算等时机成熟了,她便找爹娘要点钱,去找个教书先生认字。

然后假装表现出自己超常的学字能力和算术能能力。假装出自己很有天赋。

很有天赋便不用跟着教书先生学太久,浪费太多束脩钱。等学了些时候,她就去做账房先生。

本朝有女账房先生,账房先生工钱不错,也没苦力活那么辛苦,能用到她的长处,很是适合她。主要是她做豆腐的手艺没爹娘好,同样的法子做出来的豆腐一般般,没办法像爹娘一样靠做豆腐赚小钱。所以得找适合她的活计。

她在司马烨和魏朝清身边学过字,有了这做倚仗,便不用再去找教书先生学字,她可直接去做账房先生了。

只是现在她每日要练武,没那么多时间去做账房先生。是以,她目前打算抽出空余时间去抄书赚钱。

“我打算去抄些书。”

“不用你去做什么活计,咱家现在的钱,即便每日吃肉,顿顿吃肉,一辈子都还花不完这钱。况且我和你娘还在挣钱呢,哪里要你去做什么活计!”沈有财肃色,坚决不让她去抄书。

“你现在就专心好好练武,别操心其他事。”杨氏边说,边给她夹肉。

沈秀没把他们的话听进去,反正她打算不那么忙了,每日抽出一些时间抄书挣钱。

午歇后,沈秀打着呵欠起床,洗漱一番赶往叶府。进了叶府,去练武场的途中,她遇到了叶应天。

她赶紧给他行礼。他注意到她眼底的青黑,道:“夜里没睡好?”

“昨晚身上很疼,没怎么睡得着。”

叶应天道:“这是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坚持住就好。”

“我会坚持住的。”

他同她一起去了练武场,想看看她这几日练得如何。到了练武场,她先跑圈,继而打出一套热身的基础招式。

“不错。”叶应天颔首。

叶云川来了练武场。他教她新招式,继续让她站桩练凝力。

今日要负重站桩。日光毒辣,沈秀仿佛站在蒸笼里,热得喘不过气来。

叶应天见状,有些不落忍,然而要练得好功夫,这都是沈秀必须要吃的苦。

这小姑娘也的确能吃苦,在毒辣的日头下,身负重担站桩一个时辰,一声没吭硬是撑了下来

这小姑娘极其合他眼缘,越看,他越是喜欢,是以,见她练功受苦,他也越看越是心疼。他转头道:“云川,这小姑娘很不错,你要好好教她。”

“我知道。”叶云川注视刻苦练功的沈秀,目色不辩。

过了两日,叶云川对趴在地席上动弹不得的沈秀道:“不行了?”

“没有。”沈秀艰难地爬起来,继续打拳。

叶应天抽空来练武场,目睹这一幕,他皱起长眉。

傍晚,沈秀擦着汗,要离开叶府时,叶应天留下她,“今晚同我们一起吃晚饭。”

之前也留过她吃饭,她都拒绝了。只是这次叶应天坚持要她留下吃一顿晚饭,她不好再拒绝,便应下。

既应下,吃饭时她便也不客气,足足吃了几大碗白米饭。因每日体力消耗大,身体素质逐渐增强,她的饭量渐渐在增加,从前两碗米饭便能吃饱,现在得吃三碗。

“吃饱了没?要不要再添碗饭?”叶应天问。

“够了够了,差不多了。”沈秀边回着话,边把剩下的鸡腿啃完。

吃完饭,她谢过叶应天与叶云川,小步小步离开。因为脚踝酸疼,她只能小步小步走。

视线扫过她的脚踝,叶应天沉默许久,道:“云川,我想与你说件事。”

不料叶云川与他异口同声,“爹,我想与你说件事。”

叶应天:“什么事?你先说。”

叶云川:“什么事,你先说。”

于是父子俩又异口同声:

“云川,我越看沈秀这小姑娘越是喜欢,我打算收她为义女。”

“爹,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一个小孙女儿,你甭想什么小孙女儿了,想个女儿倒不错,我看沈秀就很不错,你收她为义女吧。”

两人同时说完,互相对视,眸子里都是诧异。没想到双方想到一起去了。

叶应天朗声笑,“那便这样决定了。”

话音一转,他道:“只是,此事还得与你娘商量一下。”

叶应天的妻子,萧扶摇,此时并未在家,前一段时日她与好友一起在燕州乡下游山川去了。

“我等下去乡下去找你娘。”

“我去罢,爹,你这把老骨头就别折腾了,我速度比你快,我去。”叶云川不做停留,飞身去往乡下。

马车要大半日的路程才能到达,他用直线距离,极速飞行,亥时便抵达目的地。

夜深人静。挨着老槐树的小院子里,灯火通明。叶云川直接飞跃过院墙,一进去便闻到一股子呛人的食物香味。

他皱皱鼻翼,推门而入,“娘,这么晚了,你还吃火锅?”

房间里,锅炉咕嘟咕嘟作响,呛人的辣香直飘。锅炉前,穿着寝衣的中年女子,一边往汤锅里下菜,一边呼气。

她转过脖子来。她的五官同样俊秀,略微富态圆润的面庞上,有几分彪悍。

“云川,这么晚你怎么来了?我这吃宵夜呢。”

“我来有事。”叶云川在桌边坐下,“哪有人吃夜宵吃这么辣的火锅的。”

“我原是想吃碗素面,只是吃着没滋没味,吃着不高兴,便吃了火锅,你要不也吃点?”

“不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萧扶摇捞起一只烫得晶莹剔透的凤爪,放进蘸料里。

他将叶应天要认义女的事道出来。

萧扶摇顿时火冒连天,将筷子用力往桌面上一放,“什么义女,怕不是他叶应天在外搞出来的私生女!反了他了!他竟敢出去乱搞了!”

“不是,”叶云川拉住他娘,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女子并非我爹的私生女,她乃魏叔之友。”

叶云川将沈秀的身份解释清楚,又把收徒的事告知于她。

火气荡然无存,萧扶摇重新坐下来,“你爹为何想收她为义女?”

“沈秀很好,练功刻苦努力,从不喊辛苦,爹说她很不错,他越看越喜欢,便想收她为义女。”

“这样?你呢,你可愿意多一个妹妹?”

“愿意。”

她夹起汤锅里的粉条,“我明日回去见见她。”

翌日。沈秀准时来练武场练武。练着练着,她发现凉台那边出现了一个陌生女子。女子一身素服,五官与叶云川相似,她猜测,她是叶云川的母亲。

她忙不迭停下来,走过去。她没有猜错,此中年女子正是叶云川母亲萧扶摇。

“见过师奶。”她福身。

萧扶摇:“不必多礼。你的脸比手黑了一层,练武晒黑的?”

“是的。”

“女子以白为美,你晒黑了便是丑,你不怕晒黑不怕丑?”

“长相并不重要。”

“可若你要找夫婿,长相很重要。”

“长相,男人,都不重要。”

静默几许,萧扶摇笑出声来,“说得对,容貌和男人都不重要,实力才最重要。你歇歇罢,仔细中暑了。”

沈秀点头。

晚上叶应天又留沈秀吃午饭,说是萧扶摇回来了,他们一起吃个饭。

饭桌上,萧扶摇手边放了一碗剁椒汁。她把炸得金黄的骨酥鱼荡进剁椒汁里,送进口中。

沈秀去瞄那碗剁椒汁。

“想吃剁椒汁?”萧扶摇发现沈秀在瞧剁椒汁,她问道。

“想。”

“你能吃辣?锦州人不是吃不了辣,爱吃甜的?”萧扶摇问。

“我爱吃甜的,也爱吃辣的。”

“你能吃多辣?我这辣椒汁可是辣得很。”

“我应该能吃。”

于是萧扶摇便让侍从给沈秀端了一碗剁椒汁。沈秀用筷子蘸汁,尝了尝。

很辣,但她能吃。也很喜欢。她也夹骨酥鱼蘸剁椒汁。

“还真能吃这么辣。”萧扶摇意外。

见沈秀很爱吃辣,她问她,爱吃些什么辣菜。

“几乎所有辣菜都爱。”沈秀嘴唇辣得嫣红水润。

目光扫过她嫣红水润的唇瓣,坐在右侧的叶云川,注意力在她嘴唇上停留了片刻,转而挪走注意力。

饭毕,萧扶摇给沈秀安排了一个休憩室,让她在那里午休过后直接去练武场练功,今日晌午不必再回家休憩来回折腾。

沈秀从善如流。

待沈秀离去,叶应天问:“扶摇,你觉得她如何?”

“是个不错的姑娘。”萧扶摇看人很准,沈秀身端形正,目里清明,不是内里不正的姑娘,是个很不错很正的姑娘。

“你要收她为义女就便收下罢。”她道。

叶应天笑起来,“好。”

午歇过去,沈秀准备去练武场,却被叶云川叫去前厅。

“师父,去做什么?”去前厅的路上,沈秀问。

“你可愿认我爹娘为义父义母?”叶云川侧眸。

沈秀惊愕,“义父义母?”

“是,我爹娘欲收你为义女,你可愿意?”

默然半晌,她干巴巴道:“当然、当然是愿意的。”

能做武林高手的义女,这是她的荣幸。她自然是愿意的。

“可是,师父,我若认您爹为义父,那我们这辈分岂不是乱了?”

叶云川脸上少了分严师的架子,“在练武场上,我是你师父,离开了练武场,我便是你哥,明白吗?”

“明白。”

进入前厅,沈秀敬茶磕头,礼成,她便成为了叶氏夫妇的干女儿。

叶应天将一柄宝剑赠予她。此剑名为长风剑。是一柄不可多得的宝剑。

萧扶摇微微惊讶。没想到叶应天竟将此宝剑送给了沈秀。看来,他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喜欢和看重这位小姑娘。

她给她送了一对价值不菲的长鞭。

而叶云川什么也没送,只道:“爹,娘,我欲教她凌云诀,将凌云诀当做礼物送与她。”

夫妻俩默然。片刻后,叶应天颔首。凌云诀只传叶家人,不传外人。然沈秀已是叶家之女,算不得外人。

叶应天原就心疼沈秀每日如此苦累,这会子她与他们成了一家人,能学叶家最好的功法,如此这般,她每日付出的努力能得到更多的回报。

“那你便将凌云诀好好教予她。”

沈秀有些茫然,“凌云诀和穿云诀是不是差不多?”

叶应天:“凌云诀乃我叶家独门功法,不传外人,比穿云诀的境界高许多。”

听罢,沈秀心跳加速,神经都兴奋起来。比穿云诀更厉害的功法!她拱手,“谢谢师父!”

叶云川抱臂而立,剑眉微扬,“我说过,在练武场上,我才是你的师父。”

她瞬间意会,“谢谢哥!”

“好了,别耽误时间了,去练武场,我教你凌云诀。”叶云川侧身往外走。沈秀跟上。

目送他俩离开,萧扶摇起身,“好了,这认干爹干娘的也认完了,我走了。”

“还没玩够?”

“等出伏了我再回来。”萧扶摇没等他回话,长袖一飞,直接飞远。

彼时,国子监文渊阁里,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只花了五日便回到京城的魏朝清批阅完学生们交上来的文章后,他浅抿半口茶,望向右侧的砚台。面前出现从前沈秀给他研磨墨水的场景。

良久,他取出怀里的绿锦帕。之前沈秀拿去擦汗的帕子,他并未清洗。

他用指腹轻轻抚摸帕子,不知多久过去,他拿纸取墨,执笔在画纸上描画。

“舅舅!舅舅!”魏长生迈着小短腿跑进文渊阁。

魏朝清拿出白纸,遮住画纸。

“舅舅,你在画什么?”魏长生只看到画纸边缘有一女士裙摆露了出来。舅舅在画女子么?

“没什么,你来有什么事。”

“喔,这首词我看不懂,舅舅你帮我看一下。”魏长生奶声奶气地拿出一本书。

下学后,魏朝清一到家便去往厨房。京城离燕州有好几日路程,若给沈秀做她爱吃的菜,送过去路上不易储存,容易坏,是以,魏朝清准备做些容易储存的点心零嘴,让人快马加鞭送至燕州。

晚霞逐渐爬进练武场时,沈秀往后一跌,直接摔在拳包上。

叶云川站在她身前,高高的马尾被微风吹动,他伸手,“起来。”

沈秀抓住他的手,借他的力爬起来。

他将一瓶药丸递给她,“练凌云诀,筋骨重组会更痛,这药丸是练凌云诀专用的,睡前一粒,会很有用。”

“谢师父。”

走出练武场,叶云川道:“晚上还是留在这里吃饭吧。”

“师父,我爹娘等着我回家吃晚饭。”

他转向她,“我说什么来着,出了练武场,我就不再是你师父。”

“忘了。”沈秀清嗓子,“哥。”

他带着少年张扬气的眉眼间,蕴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嗯。明日休沐,好好休息。”

回到家,沈秀将叶家认她做义女事告知爹娘。

杨氏欲言又止,“闺女,你说你这是……这是撞了什么大运。”

沈秀托腮,“想来是我从前太倒霉了些,所以现在转运了。”

“是极是极!”沈有财附和着,将参肉糕送到沈秀嘴边,“秀秀,多吃些。”

次日沈秀没有睡懒觉,她依旧早早起来练功。沈有财在井边打水时,她走过去,提水桶。

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力气比从前大了些,提起满满一桶水比之前要轻松些。发现这一点,她面带喜色,“爹,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我一根手指便能将这桶水提起来。”

“那我闺女可就厉害了。”沈有财笑呵呵,接着道:“秀秀,你上午休息半日,下午出去转转如何?来了燕州,你还没出去玩过。”

沈秀安静下来。谁知道谢扶光和赵金金此刻有没有在燕州。谁知道谢扶光现在有没有为爱改变,不再随便杀人。她每日戴着幂篱和面纱坐马车去叶府都胆战心惊的,生怕途中会遇见他们俩。

她最好还是不要出去乱转。她摇摇头,“我累,我就想在屋里躺着。”

“那行,那你以后再出去转。”

过了午时,杨氏进房唤沈秀,“秀秀,叶公子来了。”

嗯?叶云川来了。他来做什么?她快步出屋。

“师父,不是,哥,你来做什么?”她跑到他面前。

“你可喜欢听说书?”

“听说书?我没听过。”

“要不要去?”

正准备摇头时,她嗓音卡顿一下,问:“哥,你和谢扶光,谁的武功更厉害?”

“你还知道谢扶光?”

“名气这么大,自然是听说过的,你能打赢他吗?”

“我与他未曾交过手。但他曾打败过我爹。”

“那你现在比你爹更厉害,是不是能打得过谢扶光?”

“没交手,不知道。”说到这里,他微微扬起下巴,浑身透着张扬的自信,“但我想,我能打赢他。”

“真的?”沈秀眸光一亮。

第50章

“当然。”

沈秀心头雀跃, 很快又冷静下来。叶云川又没与谢扶光交过手,谁知道他是不是真能打赢谢扶光?

她还是不要冒险跟着他出去。她清了下喉咙,“我懒得动, 不想出去。”

“不是让你走着去,坐马车去,不累。”

“我不大想出门。”

“并不远。”

她还是摇头。

“你……不爱出门?”

“不大爱出门。”

“好。”他没再勉强她, “沈秀,我————”叶云川忽而止声, “唤你沈秀太生分了些,我以后唤你秀秀如何?”

“可以。”

叶云川转身, 习惯性地直接要直接飞走时, 意识到从别人家辞去不走大门,有些不礼貌。他停下动作,从大门走出去, 才飞身离去。

沈秀望向院墙的天空。她握紧拳头,没回屋休息。她换上练功服, 开始练功。

沈有财见她练功练得辛苦, 他心疼得不得了, 赶忙去买西瓜冰酪回来给她吃。

“秀秀,累着了吧, 来, 吃点西瓜冰酪,吃了凉爽。”他把西瓜冰酪捧道沈秀面前。

“这玩意儿贵,以后别给我买这个了。”沈秀捧着西瓜冰酪, 将之分成三份, 每人分了一份。

杨氏和沈有财不吃,“我俩不爱吃这个。”

“你们不吃我也不吃。”

夫妻俩这才拿起勺子, 吃冰酪。

一边吃着,沈有财一边道:“秀秀,你别担心,咱现在吃得起冰酪,我今早上去卖豆腐,来了好多回头客,今日豆腐都卖光了,有好些人预定了明日的豆腐。”

“爹娘你们做的豆腐好吃,生意肯定会好的。”沈秀嗯了一声。话音落地,外头响起敲门声。

叶云川又来了。沈秀问道:“怎么又来了?”

叶云川道:“你既懒得动,不爱出门,那就在家里听说书,我把说书人请来了。我请来的这位说书先生,乃是燕州最最有名的说书先生,你听了他说的书,定会喜欢。”

沈秀向他身后看去,“说书先生他在哪儿?”

“门外。若你想听他说书,我便让他进来。”

“快让人进来。”

戴着帽子的说书先生进入院子。后面有人将桌椅搬进来,还端来了瓜子花生等等零嘴点心。

叶云川准备得十分齐全。沈秀扫视放在桌面的吃食,对叶云川道:“谢谢你。”

“别对你哥这么客气。”他扬扬眉头,让她和她爹娘都坐下,随之问,“想听什么书?”

沈秀将将要回话时,说书先生抢先她一步,异常热情道:“姑娘想听什么书,我便能说什么书,这天底下就没有我不会说的书!”

她笑了笑,“西游记你会说吗?”

“西游记?这是什么书,在下未曾听说过。”

“我随便胡诌的。你就说你最擅长说的书吧。”

“行。”说书先生整理帽子,拿起醒木,在桌面上一敲,“话说当年……”

说书先生醒木一方口一张,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摇头晃脑,时而扮男,时而扮女。他极擅长口技,将故事说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天之入胜。

沈秀听得入神,听到好笑之处,笑出声来,听到激动之处,鼓掌叫好。

这是她第一次听说书先生说书。说书先生讲故事时,仿佛将所有情节画面钩织进观众的脑袋里,让人听得心潮起伏。

原来听说书也能如此有趣,她原还以为比不上影视剧那样有趣。毕竟影视剧不仅有声,还有画面冲击。

见沈秀听故事听得高兴,说书先生更加卖力,似乎是平生从来没有如此卖力地把故事讲得这样好听过。

今日的说书先生,格外热情卖力。仿佛是在使劲浑身解数,讨沈秀欢心。叶云川端详说书先生,发现说书先生眼神炽热地看着沈秀,他蹙眉。

一节故事说完,说书先生敲了一下醒木,喝水。将将喝完水,又开始说书。

沈秀惊讶,“他不用歇息歇息?他都讲了一个半时辰了。”

他已经连续讲了三个小时,都不带歇的。

“通常情况下,他讲一个时辰,会歇息一刻钟。”叶云川垂睫,“今日他有些……”

今日他有些不正常。叶云川止声。说书先生看沈秀的眼神,炽热而专注。

这样的眼神,很刺目。叶云川拿起一个核桃,咔嚓一下捏碎,“先生,天色已晚,今日不必再讲了,你回去吧。”

说书先生连连摆手,“也不晚,我故事还未讲完。”

“讲了这么久,不累?”

“不累,一点都不累,我还未讲到精彩处。”

沈秀想着她已休息了三个小时,不能再浪费时间,她得在吃晚饭之前再练练功,把基础招式巩固扎实,于是起身,“先生还是歇息去罢。”

“在下不累,真不累。”

说书先生不得不收起醒木。他走到沈秀面前,“姑娘明日可还想听故事?我还没讲到精彩之处。”

“我明日没空闲,接下来都没空先。”明日要练功,五日后休沐日她才有休息的时间。

离开沈家院子时,说书先生目露不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云片糕吃完,道:“哥,晚上在我们这里吃饭吧。”

这时已快到做晚饭的时间。

叶云川:“好啊。”

沈有财连忙问:“叶公子,您想吃什么菜,我这就去买。”

“什么都可以。伯父,您可以直接叫我名字,不用这样客气。”

“这……”

“您叫我云川吧。”

咳嗽一下,沈有财应道:“好。”

晚饭因有叶云川在,杨氏加了多两个菜。叶云川尝了一口碗里的蛋炒饭,竖起拇指,“伯母,您炒的这碎金饭,比那大酒楼里炒得还香。”

杨氏面色一红,“哪里。”

“我说真的。”他连连吃了好几口,证明他方才所说之言的真实性。

杨氏笑意不止,“你若喜欢就多吃些,锅里多着呢,莫要客气。”

叶云川吃着,忽而想起什么,“对了,秀秀,过几日,爹打算宴请亲朋好友,为你办一场认亲礼。”

“认亲礼?”沈有财诧然。有些人家拜干亲,会举办宴席,即认亲礼。叶老爷要给秀秀办认亲礼,说明他很看重秀秀,很重视秀秀,非常给她这个干女儿面子。

沈秀问:“什么时候?”

“等把人全请齐了,最晚不过月底。”

她点点头。

将将把叶云川送走,司马烨和司马朗那边的人抵达沈家。他们带来天材地宝,参药灵药,送到沈秀面前。沈秀没要,她让他们带回去。

第二日。沈秀下马车,抬首便看见坐在高墙上的叶云川。他坐在大门右侧的高墙上,高高的马尾映着薄金色的晨曦。

“哥,大早上的,你坐这干什么?”她仰视他。

“看风景。”他身体一动,直接跳下来,同她一起进大门。

翌日早晨。叶云川又飞到高墙上,远望前方街道。

晨风轻轻吹拂他的马尾,淡淡的曦光爬上他胜雪的白衣时,一辆马车缓缓出现在街道里。

他看到马车后立刻将目光送到天上,佯装在欣赏风景。

不一会儿,马车在大门前停下。

“哥,你又在这看风景?”细柔的女声从下面传来。

他低头,笑,“是啊。”旋即身轻如燕,飞到地面上。

刚要与沈秀一同进大门时,大门前的道路上,一女子倏地倒地,没了动静。

叶云川快步过去。

倒在地上的女子,那身金黄色的罗裙金灿灿的,极具辨识度。沈秀心头一跳,去辨认女子的脸。

女子脸贴地,瞧不见脸。但是视线触及她后脑勺上系的小铃铛后,沈秀确定,这人就是赵金金。

她急速按住脸上的面纱,转身就往大门里走。飞速进入大门,她以最快的速度奔向练武场。到了练武场,她呼吸急促,脑子里乱起来。

赵金金在燕州。

书里没说过她来过燕州。她在燕州,谢扶光必定也在燕州。

她握紧拳头,一拳砸在沙袋上。

冷静下来后,她强迫自己集中注意力练功。

一套招式打完,叶云川才来练武场。他道:“你方才怎么走那么快,也不等等我。”

“我、我内急。”她咳了声,“那位姑娘没事吧?”

“她?她喝醉了不省人事,身边又没人,所以我把她带进了府里,等她醒来。”

沈秀沉默不语。谢扶光怎会让赵金金一人醉倒在外。他不是时时刻刻都在她身边,黏她黏得很么。

想起书里谢扶光的黏人程度,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病娇的黏人,有一种病态的极端,极端到沈秀觉得他脑子有病,有大病。

叶云川拿起长剑,“今日练剑,看着。”@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挥动长剑,动若飞龙,疾若闪电。

发现沈秀在走神,叶云川收剑,露出严师的凝肃,“别走神。”

“秀秀。”

“沈秀!”

沈秀即刻回神,对上叶云川严肃的神色,她忙不迭道:“对不起,对不起。”

“别再走神,专心练功。”

“是,师父。”她深深一吸气,把心里的杂念通通镇压下去,专注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