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心理测试,又做了其他测试,医生道:“目前来看,你的精神方面没什么大问题。”
“也就是说我很正常。”
“是的,你很正常。”
从精神科出来,沈秀抓住沈妈的胳膊,“妈,其实我的身份很不简单,我其实是什么贵族千金,富豪的女儿,或者是什么别国的公主?”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开始喜欢她?
沈妈:“完了,真把你脑子给砸出问题了,医生怎么说,你的病情严不严重?”
第36章
沈秀垂目, “医生说我很正常,没病。”
“那你在这说什么胡话?”
沈秀摇摇头,“妈我想吃冰淇淋。”
“我去问问医生你能不能吃。”
医生说可以吃, 沈妈便去买冰淇淋了。沈秀回到房中,呆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沈妈进屋,将买来的冰淇淋递给她, “发什么呆?”
她接过冰淇淋,撕开包装, 冰冰凉凉的冰淇淋滑过喉咙,冰冰甜甜, 暂时缓解了她凝重的心情。
“我好久没吃过冰淇淋了。”沈秀感慨。
沈妈:“你不是前天才吃过?”
“咳……是感觉好久没吃过了。”
“你这脑子不清醒的, 赶紧吃了躺着,养一下脑子吧。”
三两下吃完冰淇淋,沈秀躺到床上去。下午, 医生来病房,说沈秀可以出院了。
穿过医院长廊时, 感觉到拿着病历本的医生在观察自己, 沈秀望过去。
医生对上她的视线, 笑了笑。
她快步走出长廊,出了医院。到了家, 沈秀去浴室洗澡, 洗掉一身消毒水味后,她的手机响起来。
是之前兼职公司的督导。
“我给你发了消息你没回,你已经迟到一个小时, 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吗?”
沈秀:“嗯, 我出了点事。”
“什么事?”
“受了点伤。”
“什么?!”督导语气急促起来,“严重吗?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我没事, 只是小伤,谢谢关心。”
督导似乎是急促呼吸了几下,“你在医院?哪个医院?”
“没在医院,在家里。”
电话那头停顿很久,才传来声音,“好吧,那我帮你请假吧。”
“谢谢。”沈秀挂断电话。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埋了许久,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
她摸摸后脑勺的包,浅睡片刻后,她倏地想起什么,点开了手机。
那本小说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攻略病娇的正确姿势?她一字一字将小说名字打进输入框。
很快小说页面显示出来。先前她只粗略看了前半本,没看后半本,不清楚除了东陵,在别的王国有没有比谢扶光武力值更高的人物。
其实只是一个梦而已,她不用再弄清楚这些,但她忍不住,她点开书籍目录,直接看后半本。
然而……没有后半本的目录!
沈秀:“?”
她定睛,点进目录最后一章。目录最后一章是前半部分的最后一章。
怎么回事,后半部分内容去哪里了?难道她看的是盗版?她确定自己看的不是盗版。难道是她记忆出现错误,根本没什么后半部分?
她刷了下评论区,没有评论区。不对,之前明明有评论区的。她又全网搜索这本书,什么多余信息也搜不出来。
真是怪异。她满头雾水。
“秀秀,快出来吃饭了。”
“秀秀?”
“这就来。”
次日。沈秀背上书包,去往学校。去宿舍的路上,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转向右边。没看到有谁,转回身时,面前出现目含笑意的祁然。
他的嗓音带着清风般的煦朗,“嗨,早上好。”
他穿着球服,白色鸭舌帽压着蓬松的黑发。脸型轮廓硬朗,浓眉大眼,眉眼间透着肆意张扬的清朗英俊。
因为是体育学院的,经常锻炼,他裸.露出来的臂膀肌理分明,恰好到处的肌肉如同用丝绒包裹着的铁块,透出力量的美感,以及朝气的蓬勃感。
她从胸腔里挤出三个字,“早上好。”
“我之前给你发消息,你没回我,你是不是嫌我烦了?”祁然露出小心翼翼的表情。
“不是。”
他唇角立刻漾开笑意,“那就好。你去哪儿?”
“宿舍。”
“我正好要去厚德楼,顺路,一起吧。”
沈秀往前走时,肩膀上背的书包忽然没了重量。
却原来,祁然用手托住了她的书包,“你背的什么这么重,我来背吧。”
“就是一些书。不重,谢谢。”她挪开书包,不让他托着。
走了一段路,步至篮球场外围。就在这时,毫无预兆地,篮球被踢飞过来,径直砸向沈秀。完全来不及躲避。她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便被祁然扣入怀中。
“砰!”篮球直直砸到祁然背上。耳边传来祁然的一声闷哼,沈秀愣了下,“你没事吧?”
他搂着她的肩膀,笑道:“没事。”
来捡球的男生连连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祁然神色不悦,“以后注意些。”
“会的会的,你背上没什么问题吧?”
祁然摇头。男生松了口气,视线触及祁然旁边的沈秀时,他怔忪。
发现男生盯着沈秀不错眼,祁然蹙眉,“沈秀,走吧。”
沈秀转身,男生还定视着她不错眼。
沈秀走了一段路,停在梧桐花树下。她侧过脸,“祁然。”
“嗯?”
她斟酌言辞,“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顿时严肃郑重起来,生怕她怀疑他的真心,“当然是真的。”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似乎在回忆什么,“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好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一样。”
沈秀面色淡淡,“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吧,你前女友不都是那种很清纯漂亮的大美人吗?”
“什么前女友?谁告诉你我有前女友?我没有前女友。”
沈秀讶然,“那个艺术学院的院花,还有校花,不是你前女友?”
“当然不是,我从未和她们在一起,都是别人胡乱说瞎传的。”他向她做保证,“我长这么大,从未喜欢过别人,只喜欢你。”
唯恐沈秀不信,祁然即刻道:“你如果不信,我叫她们俩来,你可以当面问她们。”
“不用。”
“我只喜欢过你,你要相信我。”他的语气里带着些委屈。
沈秀欲言又止,她没再说什么,只接着往前走。
抵达宿舍楼底下,祁然道:“中午我请你吃饭吧,学校外面有一家餐厅很好吃。”
“我中午有事,再见。”沈秀没再多说,侧身进了宿舍楼。
宿舍里没人,室友估计出去玩去了。沈秀把书包里的书整理出来,坐在书桌前,打开薯片,放空大脑机械地吃着薯片。
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来电人是原理。她不想接他电话。可他一直在打。她咽下薯片,接起电话,“学长。”
原理的声音清凌凌的,若冬日的雪,“你在哪里。”
“宿舍。”
“我整理好了高数笔记,给你送过来。”
“那个……其实我不需……”
“我马上去你宿舍楼下。”
沈秀看着挂断的电话,她愁眉苦脸,咔擦咔嚓咀嚼薯片。
不多久,她收到原理的消息。
原理:【我已经到楼下了。】
她放下薯片,来到阳台前。宿舍在二楼,能清晰地看见宿舍楼下。
楼下大门前,原理穿着白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疏离。
沈秀不太想见他。物理学院的大学神原理,整个人冷冰冰的,寡言少语,像一台冷冰冰的机器。
她不太喜欢和他说话。内心挣扎了一下后,她下楼。
她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他冷冰冰的眸光落在她身上。她咳了声,“学长。”
他将一个袋子递过来,“里面是笔记。”
“麻烦你了。”她接过袋子,发现袋子里除了有笔记,还装了甜点。
她取出装甜点的盒子,“这个就不用了,谢谢。”
原理的声音平得没有起伏,“我不爱吃甜食,你不吃就扔了。”
懒得和他多纠缠,沈秀嗯了一声,转身进宿舍。她的手臂被他捏住。
她转过头,“还有什么事吗?”
原理:“中午与我一起吃饭。”
她抽出手臂,“中午有事,谢谢你,再见。”她飞奔进宿舍楼。
一打开宿舍门,她惊愣住。
宿舍地板上,躺了一个人。
身着一袭红衣的少年平躺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塌,发冠下面的长卷发凌乱不堪。
他闭着双目,精致漂亮若红色曼陀罗花的容颜显露出脆弱的苍白。
他的嘴角在流血。他似乎受了重伤。
沈秀第一反应是飞快拉上门,跑了出去。
她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一直跑到离宿舍楼很远的池塘边上。
死亡的恐惧让她双腿发软,虚脱地跪地上。看到谢扶光出现在宿舍里,她什么也没细想,脑子里只有逃这个字。
不知多久过去,她终于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后,她脑海里浮现出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流血的画面。
他昏迷着,好像要死了。
忽然间,一个念头如破土春笋,冒了出来。
他现在昏迷着。她可以,她可以……
越发强烈的念头让她浑身充满了勇气与力气。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回到宿舍。
她俯视地上躺着的谢扶光,拿起书桌上的水果刀。
刀锋缓缓靠近他胸口,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像是有一把重锤在锤着她的心脏,每一声都震耳欲聋。
她扬起手,要将刀扎进他心口时,理智稍微回归。
不行。她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杀人。她不能杀人!她起了退缩之意。
可这人杀过她。差点就杀死了她!她没有随便杀人,她只是在报仇而已。
满腔恨意,将她的退缩之意碾压下去。她一咬牙,狠狠将刀扎下去。
“姐姐?姐姐?”
沈秀猛地醒来,魏长生的面孔落入视野里。
“姐姐,你怎么在窗台边上睡着了。”
她滞滞的,蓦地抬手咬了一下手指。疼痛让她清醒了许多。
“姐姐,你怎么了?”
吐出一口气,沈秀钝钝道:“没事。”
“姐姐你去床上睡吧,趴在窗台边上多不舒服呀。”
“嗯。”沈秀起身,那种双腿虚软的感觉直中膝盖。她腿哆嗦一下,疾步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静静地躺良久,她叹息一声。
她太想回去,也太想杀了谢扶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做了这样一个美梦。
至于为什么确定方才的一切都是做梦,因为祁然给她挡篮球,原理给她送笔记本和甜点,是她穿越之前就已经发生过的事。
因为是梦,她才只能看到小说前半部分。毕竟她只知道前半部分内容,做梦也不会梦到后半部分的内容怎么写的。
她很遗憾惋惜,也很难过,这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便好了。
大约两刻钟过去,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我们摘果子去,午睡完了得吃些果子!”
沈秀放下扇子,问:“去哪儿摘?要出去吗?”
“不用出去,就在后院里,后院种了好多果树!”魏长生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舅舅也和我们一起去摘果子!”
他旁侧,魏朝清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还拿着打果子的木杆。沈秀笑笑,跟着去后院摘果子。
后院很大,里面种了桃树,李树,梨树等等果树。沈秀卷起衣袖,“我爬上去摘。”
魏朝清:“用木杆打果子吧。”
“那样会把果子打得稀巴烂的,我去摘,我爬树很厉害。”
魏长生拍手,“姐姐爬树很厉害的,比猴子还厉害!”
“会有点危险。”魏朝清不大愿意让沈秀爬树。
“没什么危险的,夫子,你和长生在下面兜着布篓,帮我接一下。”语罢她抓住树,麻利敏捷地爬上去。
“小心点。”魏朝清提醒。
“好!”沈秀捏住一颗大桃子,“这树上的桃子长得真好,肯定很甜。”她快速摘桃,放进自己身上挎着的布袋子里,等装满了,她往下爬,把袋子递给魏朝清,继续往上爬。
“夫子,这桃子切片了放进冰酪里,肯定好吃。”
魏朝清眼里含笑,“回去给你做桃肉冰酪,再做些蟠桃饭作晚饭吃。”
蟠桃饭?沈秀馋起来。蟠桃饭,大米和糯米里加桃肉,加桂花糖做成的饭。丰沛的桃果香汁渗进香糯的米饭里,米饭水红绵软,清芳甘甜,味甚美!
摘了桃子,她又爬到李子树上。她摘下一个大李子,靠着树枝吃了一口,“好脆。”
魏朝清眉心微蹙,“李子还没洗。”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沈秀眨眨睫毛。
“你这是哪里听来的歪理?”
“是,咳,”她开起玩笑来,“是我们老百姓总结出来的至理真言!”
魏朝清笑着摇摇头,面上有些无奈。
他仰首看她。
她靠在树枝上,白净的脸微微映着日光,微风在她裙摆下滚出浪花。她啃着李子,感受着李子的清甜,感受着吹拂在身上的凉风,一副安宁静好的模样。
她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吃第三个时,终于记起自己的任务,她赧然,“哎呀。”
擦擦手,她继续摘李子。
就在这时,家丁前来,“大人,有人来了。”
第37章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里, 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 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 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 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 他环顾四处, “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这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 我也想在这里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沉默下来。他还未回话, 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 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 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 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 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 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 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 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里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里,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注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艳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里,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一时没了言语。
魏长生鼓起肉嘟嘟的小脸,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沉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里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又加上之前她一直忙着逃亡,一直在惊心胆颤地担忧自己的小命,哪里会细想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又多了个司马朗喜欢她,或许还有司马烨。这喜欢她的人一多了,她就察觉出来不对劲了。
周青,宋玉,胡刀,他们都只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还有方才司马朗说的一见倾心,所以他也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
只见了一面,什么都未了解,就喜欢上了她?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能让人见一面就喜欢上。
突然间,沈秀想起昨日做的梦。她在现代时,那些追求者也是见了她一面,就来疯狂追求她。
莫非她在现代的妄想症又复发了?难道她又在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她?
她还以为她穿越到古代后,妄想症好了,没想到又复发了?
不对不对,如果他们的喜欢都是她妄想出来的,她此时又怎会在这里,她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都是真的,否则她也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如今寄居在魏朝清家里。
地上落着一片花瓣。那是方才司马朗手上的花飘落下来的花瓣。
她捡起花瓣,花瓣真实的触感提醒着她,花瓣是真实的。方才司马朗来送花的事是真实的,向她表白也是真实的。
一切都是真的。
她呆滞在原地良久。
这些人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只见了她一面,都不曾了解她的脾性品行就喜欢她。
如果她是什么大美人,她或许不会有此疑问。毕竟很多人都可能会对大美人一见倾心。
可她并不是大美人,她就普通人一个。
一个普通人,无缘无故的,被那么多男人一见倾心,听起来很是荒诞。这种情节她只在小说影视剧里见过。
小说影视剧里被赋予了万人迷光环的女主,才会……等等!她瞠目。她身上该不会有什么万人迷光环吧?
这种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转而她又想到,似乎没什么不可能,毕竟穿越这种事是在小说影视剧里发生的事,不也发生在她身上了吗?
她心底掀起巨浪,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她走出房门。
在宅子里寻到一个正在修剪花枝的男家丁,她走过去,“你好。”
家丁转过身,眼神微顿,“请问您是,您是沈姑娘?”
“是的。”
“姑娘有什么事吗?”
“你先起来。”
家丁起身。
沈秀踟蹰片刻,“那个……”
她脸皮有点薄,有些不好意思问,但没办法,有时候就得脸皮厚一点,“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姑娘请问。”
“你看着我。”
家丁抬起双目,与她对视,很快又垂下双目。
“你看着我。”
家丁红了耳朵,“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听到这话,家丁轰地一下跪下来,“姑娘何出此言,奴不敢冒犯姑娘!”
“没什么冒犯的,你别怕,你就说你真心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家丁瑟瑟发抖,“奴不敢冒犯姑娘。”
沈秀蹙眉。想来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她得另寻目标。
“好,谢谢你。”沈秀让他起来,“就当我没问过这件事,你没有冒犯我,是我冒犯了你,对不起。”
他又要跪,“奴不敢!”
“别别别!别跪,你继续忙你的吧。”她转身就走。
本欲打算再寻个家丁试试,她又打消了找家丁的念头。家丁不敢冒犯主子,即便她并不是这里的主子,但她此时是客人,也是主子。
就算真喜欢她,也不敢说的,说了就是冒犯主子。
她脑子里浮现出魏朝清的面容。要不去问夫子?她立刻否决了这个念头。真去问夫子喜不喜欢她,她这张老脸还挂得住吗。去问夫子,她是真不行。
问魏长生?他就一个六岁的奶娃娃,哪里懂得什么是喜欢。也不能问他。
她的视线穿过院墙。去外面,问一问村里的陌生人?
她摇摇头,不敢出去,还是小命重要。
就在这时,她看到之前在京城魏府里看守她的侍卫。自从她洗清罪名后,他就没再看守她了。
她没在意他,径直要走过去时,倏地驻足。
要不试试?侍卫兴许也会像方才的家丁那样,不敢冒犯主子而不敢说真话,但也不一定,她想试试。
沈秀走到侍卫面前。侍卫向她行礼。她用食指关节碰碰鼻尖,“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请问。”
她吞咽发干的嗓子,“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姑娘慎言!我已有心悦之人!”
她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我对你开玩笑呢,你别在意,别在意。”
她尴尬地无地自容,转身就跑。
侍卫望着沈秀飞快消失的背影,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而后按住心口。
她方才为何那样问?他说不喜欢她,她的脸色明显很不好,是不是被他的言语刺伤了?
想到此,他的心脏又疼起来。
他的确有心悦之人,但那是在遇见她之前。遇见她之后,他的心就不由自主向她靠拢,有一种飞蛾扑火似的不可控制。
他移情别恋,背叛了他之前心悦的女子。
这边厢,沈秀飞快地跑进自个儿屋里。
侍卫不喜欢她,已有心悦之人。证明她应该没有万人迷光环。但也有可能侍卫不敢冒犯她,而没说真话。
所以,身上有没有万人迷光环这事,还是不能直接断定。还需再看看。
吃过早食,魏长生同魏朝清一起去书阁。魏长生拿起笔开始练习诗词时,他从鼻子里哼出气,“舅舅,怪不得二皇子殿下要来我们这里呢,他竟然喜欢姐姐!他是为了姐姐来的!从前也没见他这么喜欢吃我们家的饭,也没见他来我们这里避过暑,他就是为了姐姐来的。”
魏朝清停笔,“你如何知道的?”
“吃早食之前,他去给姐姐送花了,还说心悦姐姐,对姐姐一见倾心。”魏长生说着,瘪起小嘴,很不高兴。
“沈秀如何回答的?”魏朝清问。
“姐姐没收花,姐姐不喜欢他!”魏长生开心地露出小白牙,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姐姐不喜欢他,所以没把花收下。”
对于沈秀不喜欢司马朗这事,魏长生很是开心。
魏朝清捏紧的笔松下来,“难怪方才吃饭时,二皇子心情不大好。”
他继续写字,写了两个字,他将笔搁在笔山上,“我出去一趟,你好好练字。”
径直步至沈秀房门前,魏朝清敲门。
“夫子,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原是负手而立,见她开门后,他放下手,道:“背后论人,实乃非君子所为,只是我不愿你进火坑。”
他微微停顿一下,道:“二皇子姬妾众多,他见一个喜欢一个,很没有定性,实在不是良人,你莫要……”
“我知道了,多谢夫子提醒。我对二皇子并无意,夫子不用担心。”
“那便好。”
沈秀以为,她拒绝了司马朗,他不会再来找她,没想到第二日清晨,他又带来一捧沾着露水的花,笑容灿烂道:“沈姑娘,今日的花比昨日的花开得要鲜艳,你可喜欢?”
她摇头,让他别再送花。他依旧笑容灿烂,“看来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我明日再来!”
望着他熠熠生辉的粉金袍子,她扶额,他肯定不会一直来送花,他总会有厌烦的时候。
一离开沈秀的屋子,司马朗的笑脸就耷拉下来。很快他又重新振奋。
侍从走到他旁侧,道:“殿下,我方才好像听到家丁说,世子殿下来了。”
“什么?你说阿烨?”
“是的。”
“他怎么来了!”司马朗立刻想明白过来,“他怎么也来了!”
在前厅见到顶着黑眼圈的司马烨时,司马朗道:“阿烨,你怎么来了?你这是没休息好?怎么眼底下这么黑?”
看到司马朗,司马烨眸光瞬间冷下来。他道:“我当然是来这里避暑纳凉。”
“嘿,巧了,我也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这里可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
司马烨转向魏朝清,“夫子,我先回房。”他往外走,同时拽走司马朗,“跟我回房,我有话与你说。”
看着他们两人走远,魏朝清神色微沉。
进了房间,司马烨一转身,迅速将司马朗按在墙壁上,冷冷道:“你来干什么?为了沈秀?”
司马朗:“那你又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她来的!”
司马烨揪住他衣领,恶狠狠道:“我之前警告过你,不准再打她主意!”
胸膛剧烈起伏着,司马朗的胸膛几乎快要被司马烨的手掌压碎,他忍着疼痛,道:“你喜欢她,我不想与你争,所以我之前有想过放弃她。可是不行,我完全没有办法不喜欢她。”
说着,他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真的喜欢她,喜欢到没有办法不喜欢她!阿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你就让我这一回,把她让给我吧!”
“不可能。”司马烨声线冰冷,“我不会把她让给你,什么都可以,她不可以。”
“原来你也这么喜欢她。”司马朗喘气,聚集力量,一把将司马烨推开。
他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消失,重哼一声,“司马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可这一回,我不能再让你了,你不能把她让给我,我也不会把她让给你!”
司马朗接着道:“我们各凭本事,看谁能得到她!”
语罢,他拂袖而去。司马烨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若胆敢向舅舅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会杀了你。”
司马朗心头一震,转身,“我不会逼迫她!你也一样,你若向父皇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大步离开,走了好长一段路,他拐了脚风,又去往沈秀那里。
沈秀:“殿下,您怎么又来了?”
司马朗:“沈秀,我与你说,司马烨这人,脾气很坏,特别坏,没人能受得了。他这么多年房里没一个女人,大抵是没有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还有,他这么多年房里都没女人,可能他那方面不太行,所以才没个女人。”
第38章
司马朗:“总之, 他就是个烂人,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沈秀满目诧异。没想到司马朗会这样说司马烨,他俩感情不是极好的么。转而她想到了什么, 神情复杂地瞥了司马朗一眼。
“我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那你要记住,他不是个好人,是个烂人, 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她想起昨日魏朝清特意提醒她,司马朗不是良人, 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她心情有些微妙,“记住了, 殿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了。你吃早食了没?”
“正在吃。”
他往屋里面探了探, 摸摸肚子,“我还没吃,要不……给我添双碗筷?”
沈秀并不愿意与他一起吃早食。但她没办法, 这种小事她不能拒绝,只得点头, “若殿下不嫌弃的话。”
“我怎会嫌弃!”他高兴起来。
进了屋子, 他扫视桌面上的吃食。
桌面上摆放着八珍粥, 火熏丝,燕窝鸡丝香蕈丝, 黄瓜软烩, 醋烹豆芽菜,豆腐八仙汤。
坐下后,他道:“你早上喜欢吃这些?”
“喜欢。”
“你还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挺喜欢吃。”
司马朗倏地想到她家里是卖豆腐的, 她以前过的日子肯定清苦, “你以前在锦州时,早膳午膳晚膳都吃些什么?”
“早上就吃些蒸饼、炊饼、汤饼和豆花那些, 中午通常是吃米饭,煎白肠,菜豆腐汤,晚上一般会吃汤饼。”
“就……就这些?”
“就这些。”
司马朗目露心疼,“你以前吃得这样不好,日子过得这样苦。”
“这不算苦,我们家吃得算好的了,殿下可知,有好些人连白米饭都吃不上,只吃得上红薯玉米面,甚至还吃谷糠,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一回肉。”
司马朗并不关心别人吃得还不好,他只知道,沈秀从前吃得很不好,日子过得很不好。
难怪她身子这样单薄瘦弱。在魏夫子这里吃好喝好将养了些许时日,也不见她胖了多少。
大抵是她自小吃得不好,亏了身子,是以如今很难将身子养胖。
他连连给她夹肉,“你多吃些。以后你再也不会过从前那样的苦日子,我保证,你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什么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我以后吃什么,不用殿下来保证,不用殿下来操心,多谢殿下好意。”
“我……”司马朗欲言又止,“反正,你以后不用担心吃的问题,其他问题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一直过好日子的。”
宅子东院里,秦伯端详静坐着面色冷凝的司马烨,他轻声道:“殿下,您不去见沈姑娘?”
司马烨当然想见沈秀。他想见她。只是想起她对他的拒绝,她退回的那些礼,他心里便憋着一股气。气她不接受他的好意,气她对他无意。
秦伯苦口婆心,“您这次啊,千万得得好好放下身段。您瞧那二皇子殿下,他最会在女子面前放下身段,惯会花言巧语,最会哄女人,您呐,也得学着些。”
司马烨凝眉,“花言巧语都是骗人的鬼话。”
“也不是让您去骗沈姑娘,是让您多对她说些好话,多哄哄她,这人嘛,听了好话那心情不就好了,心也就软了。”
司马烨若有所思。
“大人,世子殿下那边没动静,二皇子殿下去了沈姑娘那里,在与她一同吃早食。”
“二皇子与沈秀一同吃早食?”
“是的,大人。”
沈秀并不喜欢与司马朗一起吃饭。她与他一起吃饭很不自在。思及她会很不自在,魏朝清放下还未处理完的公务,取了两本书,去往沈秀住的屋子。
魏朝清来了,沈秀微微松气。她和司马朗两人一桌吃饭,实在是拘谨得很,魏朝清来了,她绷紧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些。
“我拿了几本书过来给你。”魏朝清进了屋,说道。
沈秀接过书,问:“夫子吃早食了没?”
“已吃过,只是现下又有些饿了。”
“你要不要在这里吃点?”
魏朝清笑了下,“那我便不客气了。”
司马朗有些幽怨地瞅了瞅魏朝清。他与沈秀两人吃饭吃得好好的,魏夫子干嘛插.进来,真真是破坏他的好兴致。
下一刻,他意识到什么,对沈秀道:“沈秀,你怎的没跟夫子说敬语?”
沈秀还未回话,魏朝清道:“我与她之间没有这些礼数。”
“沈秀,你和我之间也不用这些礼数,你以后也不用跟我说敬语。”司马朗转头道。
沈秀:“殿下……”
“不要再叫我殿下,你叫我名字。”
“可是————”
“没有可是,往后你不要再跟我说敬语。”
“是。”
司马朗欢喜起来,觉得她不用敬语,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许多。
见魏朝清给沈秀夹菜,司马朗也赶紧给她夹菜。见魏朝清与她闲聊,她笑盈盈地与他聊起来,司马朗心里一酸。
仿佛是吃了无法下嘴的三月李,酸得他牙齿都快倒掉了。
他抿嘴,“沈秀,你最好还是跟夫子说敬语吧,毕竟夫子是长辈,我们得尊敬长辈,不是吗?”
魏朝清执筷子的手微停,“我算不得什么长辈。”
司马朗笑嘻嘻道:“哪里不算,夫子若是按照正常年纪成婚,生的孩子都与我们一般大了吧,沈秀,我们得尊老爱幼,不能这么没规矩。”
魏朝清:“我与她之间,不用这些规矩。”
这时,门边响起动静,有人来了。
视野触及一身紫袍的司马烨,沈秀应激,浑身僵硬起来。察觉到她的紧张,魏朝清在她旁侧温声道:“世子只是来这里避暑纳凉,别怕。”
司马烨进屋后,第一眼看沈秀。将近十日未见她。他想她想得发疯。见到她后,他的目光定在了她身上,就这么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殿下。”秦伯轻轻拉他一下。他轻挪眼角,发现司马朗也在这里,神色一冷。
魏朝清:“殿下,你这里来有事?”
司马烨:“我也还未吃早膳。”语罢,他搬起一个凳子,直接插.进沈秀与司马朗的座位之间,还挤了司马朗一下,“过去些。”
司马朗脸一绿,哼着气挪开位置。
很快侍从拿来碗筷。司马烨执筷,注意到沈秀只埋头喝粥,他道:“你不喜欢这些菜?”
“喜欢。”
“喜欢为何不吃菜。”
司马朗哼道:“还不是因为你在这里,她不欢喜!”
司马烨瞪他,问沈秀:“是吗?”
微微深呼吸,镇静下情绪,沈秀道:“不是。”
司马烨又对司马朗说:“你听到了吗?她说不是。”
司马朗翻白眼。
“夫子,”司马烨对魏朝清道,“沈秀她爱吃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我已将六记小摊的摊主带过来了,只是要借您家膳房一用,不知您可介意?”
“并不介意。”魏朝清面向沈秀,“你爱吃鱼笋夹子?你之前并未说过。我还以为你最爱吃我做的反沙芋头,酿山药,炉焙鸡,土豆炙鸭,笼衣金丝球和紫苏烤肉。”
“我都喜欢吃。”沈秀低声道。
司马朗:“夫子,您给她做过这么多吃的?”
魏朝清微笑,“她喜欢我的手艺。”
她喜欢魏夫子的手艺?司马朗心里更酸了,“沈秀,我宫里的厨子手艺极好,那厨子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的大厨,也会做夫子做的这些菜,以后你可以去我宫里,我让他做你爱吃的菜,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司马烨冷冷道:“你那大厨忙着给你宫里那些姬妾做膳食,有空给沈秀做膳食?对了,你怎么没把你那些姬妾一同带来避暑?你从前去避暑山庄避暑,不都把她们带着?还说一日不见她们就想得慌,所以每年都带着她们一同避暑。”
听到这话,司马朗顿时涨红了脸,他极其紧张地看了沈秀一眼,生怕在她脸上看到嫌弃与厌恶。他梗着脖子道:“我又不喜欢她们,带着她们做什么!”
司马烨:“是吗?我记得你可是很喜欢她们,你从前说的话不算数了?”
“我不是真的喜欢她们!”司马朗极力为自己辩驳,“她们就是个玩意儿,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不是真的喜欢!我真正只喜欢的只有沈秀!”
他对沈秀说:“你相信我,我对她们就是喜欢玩意儿一样的喜欢,且我现在不喜欢她们了,我现在只喜欢你,我发誓!”
沈秀吃不下去饭了,她放下汤匙,“我吃饱了,你们继续吃吧。”
“我出去消消食。”她起身行礼,快步离开。
“沈秀!”司马朗放下筷子,要去追她。司马烨一把拽住他。
走出屋子,沈秀沿着长廊一路前行。离开屋子好一段距离后,她扶住亭廊柱,眉心凝结成一团。
司马烨也来这里避暑,他要在这里待多久?还有司马朗,他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她有点想离开这里了。可她一女子,一人在外,属实不安全。她摸摸兜里的银钱。锦州她暂时不敢回去,就近在京城租一个房子罢,雇几个人来保护自己。可她不住在魏朝清这里,兴许也免不了见到司马烨和司马朗。他们肯定会知道她的住处。
长廊前方的柱子后面,有两个家丁在说话。听了家丁的话。沈秀愣住。好半晌她才回神。紧接着,她冲过去,“你们方才说的可都是真的?”
两个家丁见了她,纷纷红着耳朵,“是的。”
沈秀再确认了一遍。
她又怔愣下来,随之惊愕震惊,不可思议,不可置信。
最后,一阵狂喜若巨浪,疯狂地向她拍打过来,她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第39章
她笑出声来, 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死了吗?这消息准吗?”
“准的,我表弟是学武的, 他最最敬佩谢扶光的武功,知道这消息,他都伤心地哭了!”
沈秀嘴角的笑意扩大。
谢扶光死了。
前一段时间在锦州城被人暗算死的。
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 武力值很高,几乎没人杀得了他。在东陵作为武力值天花板的他, 竟然被人杀死了。
听到这消息沈秀很是震惊。他是男主,他竟然死了?剧情没有按照原来小说里的剧情那样发展。莫非是她穿越过来之后产生的蝴蝶效应?
可她现在只是改变了谢扶光在锦州杀掉原主的剧情, 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死, 不至于让剧情偏移到他被人暗算死吧?
虽不知他为何会死。但他死了。
震惊过后,狂喜席卷而来,谢扶光死了, 她可以不用再担心自己被他杀掉,她拥有了出门的自由!
虽不清楚是谁杀了谢扶光, 但沈秀由衷地感谢此人, 感谢他(她)杀掉了谢扶光。
她欣喜若狂, 激动兴奋到直接开始颤抖。当初她高考考上重点大学都没如此高兴过。
笑着笑着,她微微弯腰, 笑到喘不过气来。
家丁迟疑道:“姑娘……”
她用力一吸气, 将气顺过来后,“你们继续聊你们的。”语罢转身离去。
她走到大门口。踏出门槛时,她仿佛卸掉了一直压在肩上的千斤巨石, 整个人都轻盈起来。
刚踏出门口两步, 她忖了忖,折返, 叫来一个护卫,跟着她出去。
她让侍卫离她远一些,在后面远远护着她就行。
护卫拱手,“是!”
沈秀:“多谢。”
再次走出大宅门,沈秀望着澄澈的蓝天,望着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她微微莞尔。
夏日村里人往往会起很早,趁着凉快先去做农活,做完农活再回来吃朝食。
此时按照现代时间算是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朝食了,带着柴火味的滚滚炊烟在草木香气里漂浮着,给村子织就了一面朦胧的轻纱。
沈秀穿过淡淡炊烟,俯视宅子前面不远处的小溪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瓣。她蹲下来,手指轻拂水面。晨间不热,溪水凉沁沁的,浇在皮肤上很是舒适。
她玩了一会子水,穿过石桥,来到小道上,小道上开满了野花,星星点点若繁星。繁星一样的野花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
再往前走了一段,清芳的稻香扑面而来。前方稻田闯入视线里。
微风吹着金色的稻谷,稻穗涌动,田地里金浪微翻。沉甸甸的稻穗把稻秆压弯了腰,再过一月,便到了丰收的季节。
沈秀举目眺望连片稻田,吹着满是稻香的风,听着蛙叫蝉鸣,因谢扶光的死而激昂的心情略微平静下来。
斜前方稻田边上,一男子的身影落入沈秀的视野范围里。
他穿着短褐,身形健壮,卷起的袖口里露出肌肉蓬勃的臂膀,黝黑的皮肤上滚着几颗汗珠。
手里拎着一头野猪,肥壮的野猪似乎毫无重量,他轻轻松松地便能拎起来。
沈秀忖度一番,快步追上去。
“小哥,壮士,郎君!”沈秀一连喊出好几个称呼。
男子转过身来。他的脸没有胳膊那样黝黑,面部轮廓分明,有棱有角,浓眉大眼。
他看了看她,“你是?”
沈秀咳了下,“小哥,你觉得我如何?”
“什么如何?”
她一咬牙,“你……你可喜欢我?”
男子皱眉,很是莫名其妙,“不喜欢。”
沈秀故作轻松地笑笑,“哈哈,方才跟你开玩笑呢,小哥莫要介意,我向你道歉,哈哈。”
“你一女子,还是少跟男子开这种玩笑。”他十分严肃郑重道。
“对不起。”沈秀手指碰碰鼻尖,走开了。她走了好几步路,男子倏地叫住她。
男子:“你似乎不是村里人?”
沈秀转身,“不是,我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
“你是与魏大人他们一起来的?”男子猜到了什么。
“是的。”
“你是魏大人的……”
“朋友。”
男子垂睫,“你叫什么?”
“沈秀。”她摸了下后脑勺,“方才是我冒犯了,多有得罪。”
“没事。”
点点头,沈秀回身,离开这里。
男子一直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在道路尽头消失不见。他松开手里的野猪,按住疯狂跳动的心口。
脱离男子的视线后,沈秀步伐慢下来。方才那人不喜欢她。
她身上应该没什么万人迷光环。断定结论之后,她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尴尬起来。
她的行为有些直接又莽撞,但这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
把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后,她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朵牵牛花,起身时,身后传来司马烨的声音。
“沈秀。”
她捏紧牵牛花。司马烨走到她身前来。
她福身,“殿下。”
司马烨:“抬起头来。”
她抬首。
他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带着金丝的长袖被风吹的微微鼓起,他道:“若你嫁我,我可以给你尊贵的地位,可以给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保证一辈子只有你一人,不会像司马朗那样娶侧妃纳姬妾。”
沈秀诧异,随即道:“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实在对您无意。”
“为何对我无意?”
“感情这种事,没有什么道理理由可言。”
仿佛是金玉雕成的矜贵眉眼慢慢失去色泽,素来微微上挑的眉形此时微微下垂。司马烨从前的矜贵与傲慢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嗓音微哑,“那你对什么样的男子有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我不知道。”
他忽然抓住她的肩膀,目含隐忍,“你就不能……”
猜得出他要说什么,沈秀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能。”
他的手无力地松开,落下去。
沈秀行礼,快步走开。司马烨没有追上来。沈秀本想回头看一下,但她没回头,走得更快了。
司马烨站在原地,望着沈秀。
见她头也不回,离开得飞快,他垂下头,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
他俯身,捡起从沈秀手里掉落下来的牵牛花。
沈秀回了自己的屋子。司马朗正守在自己屋子门前。
“你回来了?”司马朗一脸讨好。
“殿下有事?”
他清清嗓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我那些姬妾,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们的,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一把琴一支箫那样,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
“原来女子在殿下眼里只是玩意儿,我也是女子,我在殿下眼里原来只是玩意儿。”
“不是!她们怎么能与你相比!你可不是玩意儿!你和她们不同!”
沈秀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她忍不住,实在是忍不住,“我与她们有何不同?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殿下视女子为玩意儿,看来不把女子当人,也不会把我当做人看。”
“我没有,我没有不把你当做人看!”
“殿下说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您不要说我和您的姬妾们不同,我和她们没有不同,本质上都是女子。你不把她们当做人,就是不把女子当做人,也就是不把我当做人。”
司马朗被她绕晕了,但他还是明白重点在哪儿,他说:“我没有不把女子当做人……”这句话他说得毫无底气。
唯恐沈秀生气,他道急忙:“好吧我错了,我不该不把女子当做人,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冷静下来,沈秀反应过来方才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很是懊恼。不该说那些话的,那些话很可能激怒司马朗。
她也是气着了,没管住嘴,同时也明白,她潜意识里,是仗着司马朗有可能喜欢她,所以才没管住嘴。
“沈秀,我不会再把女子当做玩意儿,也不会再不把女子当做人。”司马朗又露出讨好的笑。
“我方才失言了,殿下恕罪。”沈秀道。
“没有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的不是。”司马朗笑呵呵的。
“殿下,我要习字了。”
“行,行,你去吧。”
沈秀进屋。
走廊边上,支着耳朵盯梢的侍从见司马朗离开后,赶紧去了魏朝清那里回话。
听了侍从的回话,魏朝清颔首,“继续盯着。”
“是,大人。”
魏朝清翻了几页书,书页上的字渐渐汇合成四个字:鱼笋夹子。
她爱吃鱼笋夹子。
他放下书,径直去厨房。
“大人,您这会子来厨房做什么?是要吃什么吗?奴这就给您做。”厨子赶紧行礼。
“襜裳和与襻膊拿来。”
大人这是要下厨?厨子这般想着,赶紧去拿东西。
魏朝清很久没有做过鱼笋夹子,怕手生,做出来的鱼笋夹子味道不佳,是以在厨房做了两遍鱼笋夹子。
做出来的味道让他满意之后,他吩咐厨子准备其他料,打算给沈秀做午食。
快到午时,沈秀放下书。她伸伸懒腰,转了一下酸乏的脖子之后,起身准备吃午食。
这时候,魏朝清与魏长生带着一众侍从,将一道道菜端进屋。
魏朝清眉眼温润,声柔悦耳,让人如沐春风,“我做了鱼笋夹子,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
沈秀去瞧盘子里的鱼笋夹子。
盘中的鱼笋夹子炸得金黄盈润,色泽比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要漂亮几分。
“辛苦了,夫子做的鱼笋夹子,肯定好吃。”
魏朝清:“你尝尝。”
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鲜浓味美,外酥里嫩的鱼笋夹子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道:“很好吃。和六季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味道有点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颊边带上笑意。六记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加的料是独门料子,味道与其他人的鱼笋夹子不同,比其他人做的鱼笋夹子多了一番独有的风味,要好吃许多。
虽然夫子没有这独门秘方的料子,但因手艺极好,做的鱼笋夹子也同样很好吃。
她刚吃了两个鱼笋夹子,司马烨就带着六记老板做的鱼笋夹子进了屋。
他将鱼笋夹子放到她手边,“六记小摊老板做的。”
发现桌上也有鱼笋夹子,他轻微皱了一下眉头,侧头吩咐家丁拿一双碗筷过来。
司马烨刚拿到碗筷,司马朗也进了屋,“沈秀,你屋里吃的什么这么香,我老远就闻到了,快快让我也尝尝!”
一进屋就发现魏朝清他们,他笑呵呵,“你们也一起吃呢。”
他坐下,“哟,怎么今日的午饭比往常闻起来香许多?”
魏长生奶声奶气道:“午饭是舅舅亲手做的。”
“难怪难怪。”司马朗盛赞了几句。谁人不知魏夫子手艺好,就连父皇都遗憾魏夫子不是御厨。司马朗曾吃过魏朝清的手艺,也是极喜欢他的手艺的。
“夫子今日竟有空闲下厨。”司马朗夹起菜,忽而发现,这些菜都是之前魏朝清说的,沈秀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做了鱼笋夹子。
夫子很忙,鲜少下厨,他对沈秀还真是好啊。忽而,他想到什么,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同时,司马烨也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这边厢,沈秀闷头吃饭,她吃得很快,想快点吃完。
“慢点吃,别噎着了。”魏朝清温声提醒,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嗯。”沈秀说完,咬开一鱼笋夹子,噗呲一下,里面包裹着的鱼汁洒到胸口上。
她连忙去袖子里拿帕子,却没找到帕子,一抬头,面前伸来三条帕子。
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都递了一条帕子过来。
一条绿色锦帕,一条紫色缎帕,一条粉金绣帕。
“多谢。”沈秀谁的帕子也没接,直接用袖子擦了擦衣裳上的鱼汁,擦了后继续用饭。
门口,一侍卫走进来,“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魏朝清:“何事。”
侍卫:“沈姑娘的父母已经找到了。”
沈秀语速急促,“我爹娘找到了?”
“是的。”
她放下筷子,喜上眉梢。谢扶光死了,她爹娘找到了,今日还真是双喜临门,喜事连连。
第40章
沈秀急问:“我爹娘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在锦州。”
锦州?他们回锦州了?沈秀接着问:“那他们之前在哪里, 为何之前一直找不见他们?”
侍卫一五一十,将事情原委全部道出。
却原来,沈秀被胡刀掳走之后, 沈有财与杨氏先是自个儿找了一番,没找到人,实在无法的情况下, 他们报了官。
报了官,官府便知道他们偷渡的事, 不过夫妻俩用钱摆平了此事,免去杖责一百的责罚。报官后, 很快便查出来是几个大汉掳走了沈秀。
但那几个大汉不知踪迹。夫妻俩还未找到沈秀, 便被宋玉的人抓住,悄悄送回锦州城,关了起来。
前段日子, 宋家出了事,但杨氏与沈有财仍然被宋玉的人关着, 直到前几天才偷偷跑出来。一跑出来没多久, 就被魏朝清派出去的人找到了。
“宋玉他有没有伤害我爹娘, 他们有没有受伤?”
“并未,宋玉只是将他们关了起来, 好吃好喝养着他们。”
“好吃好喝养着?”沈秀惊讶, 转而对魏朝清道,“夫子,谢谢你帮忙找我爹娘。”
说完她又对司马烨和司马朗说:“也谢谢你们帮忙, 我感激不尽。”
又对魏朝清说:“夫子, 我想现在就回锦州去。”
魏朝清:“现在?”
“是。”
“这么着急?”
“我想快点见到我爹娘。”
她右边,魏长生嘴角下撇, 一脸不舍,“姐姐这么快就要走吗?不能……不能再多待两天吗?”
“我与爹娘分开这么久,想快些见到他们。”她摸摸魏长生的脑袋。
魏长生埋下脑袋,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魏朝清道:“我送你回去罢。只是得好好收拾准备一下,今日走太过着急,明日走可以吗?”
“不用你送的,我一个人能回去。”
“你一女子,不太安全。”
“我可以雇两个人护送我回去,夫子,这里到锦州坐马车起码要七八日,你送我这一来一回,休沐日便全浪费在路上了。”
“无事。”魏朝清继续道,“我送你回锦州,顺便见一下锦州新上任的知府以及其他官员,你往后在锦州不用再怕被别人欺负,不会再发生宋玉那样的事情。”
夫子这是要去给她撑腰么?他若要给她撑腰,捎人带个口信去便可,但他亲自去,更能震慑锦州那些官员,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物。
沈秀很是感激他,“夫子,这太麻烦您了。”
“并不麻烦。”
她知道,她再拒绝,是不给他面子,他也可能不会听她的话,执意要送她。夫子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之人。
她点头,“那就劳烦夫子了,谢谢你。”
魏长生兴奋道:“舅舅舅舅!我也要去!我也要送姐姐!”
司马烨和司马朗异口同声,“我也送你。”
他俩也要送她回锦州?沈秀忙不迭道:“不劳烦两位殿下了,多谢了。”
然而司马烨的语气不容拒绝,“我送你。”
“还有我!我这就让人收拾行李去!”司马朗唤来侍从。
沈秀一时头大,“真的不用领您两位送我。”
“我说了送你。”司马烨完全不听她的拒绝。
沈秀暗地里吐气,“那谢谢了。”
饭毕,众人都散了去,沈秀靠到榻上,和侍从一起收拾行李。其实她自己没什么行李,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魏朝清的。她不好意思带走,然魏朝清说这些东西她用过,便就是她的了。
次日清晨,司马朗依旧捧来一束鲜花,“沈秀,晨安!”
“殿下,您不用再浪费时间送我花。”
“好吧,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对了,我不是说了别对我用敬语。你可记住了,不要再对我用敬语。”
吃过早食,一行人出发前往锦州城。去锦州的路上,要经过京城。
魏朝清道:“到了京城再换大一些的马车。”
沈秀点头,上了马车。她暂时与魏朝清和魏长生一辆马车,到了京城便会分开坐马车,有时候要赶夜路,要在马车里睡,男女有大防,他们不能睡一两马车。
她刚坐下,车帘子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司马烨和司马朗进了车厢。
魏朝清蹙眉,“两位殿下,你们不是有马车?”
“晚上才能到京城,一个人坐马车未免无聊了些。”司马烨牵袍子,坐下来。
“对对对,一个人坐马车未免太无聊了!”司马朗笑呵呵。
魏朝清:“这里太挤了,两位殿下可以同坐一辆马车。”
司马烨与司马朗岿然不动,“不挤。”
“对了,夫子,我有不懂的问题要问您。”司马朗从袖子里抽出一本书,指给魏朝清看。
魏朝清接过书。他给司马朗讲解时,发现司马朗在看沈秀,司马烨也在看沈秀。
沈秀感受到司马烨与司马朗的目光,她当做没看见,安静地看她的书。
傍晚时,马车抵达京城魏府。稍微休整片刻,继续上路。她上了新换的马车。
新换的马车十分宽阔,内里有桌有榻,完全是一个小房车。她抚摸软塌的水冰蚕丝被。顺滑冰凉的被子很是贴肤。
她刚想躺下,车窗被人敲响。她掀开帘子,“夫子?”
“白日里长生想与你坐一辆马车,可以说说话,不会太无聊,睡前他会回自己的马车,你可愿意白日里同他一辆车?”
沈秀低视魏朝清旁侧的魏长生。魏长生眼巴巴地仰视她,“姐姐……”
她笑笑,“当然可以。”
魏长生眸子一亮,若有两盏灯火在他眼里点燃了似的,他快速爬上车厢。
魏朝清站在车窗前,道:“长生年岁小,需要照顾,若你不介意,我能否也上车,方便照顾他?”
“不介意。”
待魏朝清上了马车,司马烨与司马朗也紧跟着上了马车。沈秀任由他们,没说什么。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出了城。天渐渐黑下来,至戌时,魏朝清他们都回了自个儿的马车。沈秀伸展四肢,歪在榻上睡过去。
翌日,快至午时,马车抵达临近州城。一行人下马车,去酒楼用午食。
沈秀下车,跟着魏朝清他们进酒楼。酒楼很大,排场也足,里面灯火辉煌,香飘四溢。
“客官请进!请问几位?”小二忙来招待他们。
“五位。”
“好嘞!客官这边请!”小二说着话,余光触及沈秀的面庞时,脚步微顿。很快他回过神来,笑道:“这边请这边请!”
他们要了靠窗的位置。魏朝清问沈秀,“你想坐哪里?”
“这里。”沈秀指指靠窗的座椅,她想看看外面。
她坐下去后,直接侧身,依在椅背上,俯视外面波光粼粼的长河。河水澄澈,被日光映成了一条金河,上面来往的船只若破金一样前行着。
小二拿来食单子,“请问客官们要吃些什么?”
魏朝清直接问沈秀,“沈秀,你想吃些什么?”
正欣赏河景的沈秀拿起食单,“蟹酿橙,梅花汤饼,东坡脯,还有这个辣香酥鱼。”
魏朝清:“还有吗?”
“我差不多就想吃这些,你们想吃什么?”
“你不是喜欢吃酥山?要不要来一盘酥山?”魏朝清问。
“可以。”
等点完菜,小二离去后,司马烨道:“这些时日你认了不少字?食单上的字都认得?”
“差不多都认得。”
司马朗插话,竖起大拇指,“厉害呀,你认字儿真快!我记得你算学也很不错,你在读书上是很有天分的。你若是男儿,去念书,去下场科考,指不定能考个状元回来!”
“我没那么厉害。”沈秀喝下一口茶,注意到对面的圆桌上,坐了一位女子。
女子面庞白皙如玉,眉似远山,眸似春水,腮若琼花,唇若丹果,明黄色的罗裙微微拖地,端的一副仙姿玉色。
女子与她对视上,礼貌性地颔首微微一笑。沈秀回以一笑。她挪开眼睛,不过很快又偷偷去瞄对面那位美人。
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她。
“你在看什么?”司马烨口吻很硬。
沈秀摸摸鼻尖,“美人。”
他瞥了下对面的美人,嗤道:“有这么好看?”
这还不好看?他的眼光是有多高?沈秀额角抽搐,她发现店里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看对面的美人,但司马烨,魏朝清还有司马朗和魏长生他们看都没看那美人一眼。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一直看,魏朝清他们作为男人,是怎么忍住不看的?或许他们美人见得多了,免疫了。
她这般想着,又偷偷去瞟对面的美人。她在心里赞叹着美人的美貌,见美人又要抓住她偷看时,她及时转身,去观河景。
此时河面上,一条船缓缓游出桥底。船头,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身形高挑,头上披着蓝色头纱披肩,腰带上挂着珍珠流苏链。
一副楼兰女子的打扮。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额间戴着蓝色流苏眉心坠。蓝色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水晶蓝的眼眸,湛蓝而纯净,若熠熠生辉的宝石琉璃。
漂亮的蓝眼睛下面,长长的蓝色面纱,将她冰莹若雪的肌肤全部遮住。
即便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方才沈秀还觉得桌对面的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而见了这位楼兰美人后,她忽然觉得桌对面的美人不够看了。
只是这位楼兰美人浑身笼罩着一股子冷冷的气息,与她冰莹若雪的肌肤一样,似乎是位冰雪美人。
她欣赏着楼兰美人的美貌时,楼兰美人忽而眨了下浓密纤长若蝶翼的睫毛,与她目光相撞。
她心一虚,连忙转身。
沈秀不知,她转过身去后,船头上的楼兰美人眯了下眼,直直盯着她的后脑勺。
良久,楼兰美人低头,对船边的人道:“那须罗,去查一下这人是谁。”
她的声音少了分女音的细腻,分明是男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