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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心理测试,又做了其他测试,医生道:“目前来看,你的精神方面没什么大问题。”

“也就是说我很正常。”

“是的,你很正常。”

从精神科出来,沈秀抓住沈妈的胳膊,“妈,其实我的身份很不简单,我其实是什么贵族千金,富豪的女儿,或者是什么别国的公主?”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开始喜欢她?

沈妈:“完了,真把你脑子给砸出问题了,医生怎么说,你的病情严不严重?”

第36章

沈秀垂目, “医生说我很正常,没病。”

“那你在这说什么胡话?”

沈秀摇摇头,“妈我想吃冰淇淋。”

“我去问问医生你能不能吃。”

医生说可以吃, 沈妈便去买冰淇淋了。沈秀回到房中,呆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沈妈进屋,将买来的冰淇淋递给她, “发什么呆?”

她接过冰淇淋,撕开包装, 冰冰凉凉的冰淇淋滑过喉咙,冰冰甜甜, 暂时缓解了她凝重的心情。

“我好久没吃过冰淇淋了。”沈秀感慨。

沈妈:“你不是前天才吃过?”

“咳……是感觉好久没吃过了。”

“你这脑子不清醒的, 赶紧吃了躺着,养一下脑子吧。”

三两下吃完冰淇淋,沈秀躺到床上去。下午, 医生来病房,说沈秀可以出院了。

穿过医院长廊时, 感觉到拿着病历本的医生在观察自己, 沈秀望过去。

医生对上她的视线, 笑了笑。

她快步走出长廊,出了医院。到了家, 沈秀去浴室洗澡, 洗掉一身消毒水味后,她的手机响起来。

是之前兼职公司的督导。

“我给你发了消息你没回,你已经迟到一个小时, 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吗?”

沈秀:“嗯, 我出了点事。”

“什么事?”

“受了点伤。”

“什么?!”督导语气急促起来,“严重吗?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我没事, 只是小伤,谢谢关心。”

督导似乎是急促呼吸了几下,“你在医院?哪个医院?”

“没在医院,在家里。”

电话那头停顿很久,才传来声音,“好吧,那我帮你请假吧。”

“谢谢。”沈秀挂断电话。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埋了许久,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算了,想这么多做什么。

她摸摸后脑勺的包,浅睡片刻后,她倏地想起什么,点开了手机。

那本小说的名字叫什么来着,攻略病娇的正确姿势?她一字一字将小说名字打进输入框。

很快小说页面显示出来。先前她只粗略看了前半本,没看后半本,不清楚除了东陵,在别的王国有没有比谢扶光武力值更高的人物。

其实只是一个梦而已,她不用再弄清楚这些,但她忍不住,她点开书籍目录,直接看后半本。

然而……没有后半本的目录!

沈秀:“?”

她定睛,点进目录最后一章。目录最后一章是前半部分的最后一章。

怎么回事,后半部分内容去哪里了?难道她看的是盗版?她确定自己看的不是盗版。难道是她记忆出现错误,根本没什么后半部分?

她刷了下评论区,没有评论区。不对,之前明明有评论区的。她又全网搜索这本书,什么多余信息也搜不出来。

真是怪异。她满头雾水。

“秀秀,快出来吃饭了。”

“秀秀?”

“这就来。”

次日。沈秀背上书包,去往学校。去宿舍的路上,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她转向右边。没看到有谁,转回身时,面前出现目含笑意的祁然。

他的嗓音带着清风般的煦朗,“嗨,早上好。”

他穿着球服,白色鸭舌帽压着蓬松的黑发。脸型轮廓硬朗,浓眉大眼,眉眼间透着肆意张扬的清朗英俊。

因为是体育学院的,经常锻炼,他裸.露出来的臂膀肌理分明,恰好到处的肌肉如同用丝绒包裹着的铁块,透出力量的美感,以及朝气的蓬勃感。

她从胸腔里挤出三个字,“早上好。”

“我之前给你发消息,你没回我,你是不是嫌我烦了?”祁然露出小心翼翼的表情。

“不是。”

他唇角立刻漾开笑意,“那就好。你去哪儿?”

“宿舍。”

“我正好要去厚德楼,顺路,一起吧。”

沈秀往前走时,肩膀上背的书包忽然没了重量。

却原来,祁然用手托住了她的书包,“你背的什么这么重,我来背吧。”

“就是一些书。不重,谢谢。”她挪开书包,不让他托着。

走了一段路,步至篮球场外围。就在这时,毫无预兆地,篮球被踢飞过来,径直砸向沈秀。完全来不及躲避。她只觉眼前一黑,下一秒便被祁然扣入怀中。

“砰!”篮球直直砸到祁然背上。耳边传来祁然的一声闷哼,沈秀愣了下,“你没事吧?”

他搂着她的肩膀,笑道:“没事。”

来捡球的男生连连道歉,“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祁然神色不悦,“以后注意些。”

“会的会的,你背上没什么问题吧?”

祁然摇头。男生松了口气,视线触及祁然旁边的沈秀时,他怔忪。

发现男生盯着沈秀不错眼,祁然蹙眉,“沈秀,走吧。”

沈秀转身,男生还定视着她不错眼。

沈秀走了一段路,停在梧桐花树下。她侧过脸,“祁然。”

“嗯?”

她斟酌言辞,“你真的喜欢我吗?”

他顿时严肃郑重起来,生怕她怀疑他的真心,“当然是真的。”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似乎在回忆什么,“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你的第一眼,就好像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一样。”

沈秀面色淡淡,“你不喜欢我这样的吧,你前女友不都是那种很清纯漂亮的大美人吗?”

“什么前女友?谁告诉你我有前女友?我没有前女友。”

沈秀讶然,“那个艺术学院的院花,还有校花,不是你前女友?”

“当然不是,我从未和她们在一起,都是别人胡乱说瞎传的。”他向她做保证,“我长这么大,从未喜欢过别人,只喜欢你。”

唯恐沈秀不信,祁然即刻道:“你如果不信,我叫她们俩来,你可以当面问她们。”

“不用。”

“我只喜欢过你,你要相信我。”他的语气里带着些委屈。

沈秀欲言又止,她没再说什么,只接着往前走。

抵达宿舍楼底下,祁然道:“中午我请你吃饭吧,学校外面有一家餐厅很好吃。”

“我中午有事,再见。”沈秀没再多说,侧身进了宿舍楼。

宿舍里没人,室友估计出去玩去了。沈秀把书包里的书整理出来,坐在书桌前,打开薯片,放空大脑机械地吃着薯片。

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来电人是原理。她不想接他电话。可他一直在打。她咽下薯片,接起电话,“学长。”

原理的声音清凌凌的,若冬日的雪,“你在哪里。”

“宿舍。”

“我整理好了高数笔记,给你送过来。”

“那个……其实我不需……”

“我马上去你宿舍楼下。”

沈秀看着挂断的电话,她愁眉苦脸,咔擦咔嚓咀嚼薯片。

不多久,她收到原理的消息。

原理:【我已经到楼下了。】

她放下薯片,来到阳台前。宿舍在二楼,能清晰地看见宿舍楼下。

楼下大门前,原理穿着白衬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浑身透着生人勿近的疏离。

沈秀不太想见他。物理学院的大学神原理,整个人冷冰冰的,寡言少语,像一台冷冰冰的机器。

她不太喜欢和他说话。内心挣扎了一下后,她下楼。

她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他冷冰冰的眸光落在她身上。她咳了声,“学长。”

他将一个袋子递过来,“里面是笔记。”

“麻烦你了。”她接过袋子,发现袋子里除了有笔记,还装了甜点。

她取出装甜点的盒子,“这个就不用了,谢谢。”

原理的声音平得没有起伏,“我不爱吃甜食,你不吃就扔了。”

懒得和他多纠缠,沈秀嗯了一声,转身进宿舍。她的手臂被他捏住。

她转过头,“还有什么事吗?”

原理:“中午与我一起吃饭。”

她抽出手臂,“中午有事,谢谢你,再见。”她飞奔进宿舍楼。

一打开宿舍门,她惊愣住。

宿舍地板上,躺了一个人。

身着一袭红衣的少年平躺着,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塌,发冠下面的长卷发凌乱不堪。

他闭着双目,精致漂亮若红色曼陀罗花的容颜显露出脆弱的苍白。

他的嘴角在流血。他似乎受了重伤。

沈秀第一反应是飞快拉上门,跑了出去。

她一个劲儿地往前跑,一直跑到离宿舍楼很远的池塘边上。

死亡的恐惧让她双腿发软,虚脱地跪地上。看到谢扶光出现在宿舍里,她什么也没细想,脑子里只有逃这个字。

不知多久过去,她终于冷静下来。冷静下来后,她脑海里浮现出他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流血的画面。

他昏迷着,好像要死了。

忽然间,一个念头如破土春笋,冒了出来。

他现在昏迷着。她可以,她可以……

越发强烈的念头让她浑身充满了勇气与力气。等她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回到宿舍。

她俯视地上躺着的谢扶光,拿起书桌上的水果刀。

刀锋缓缓靠近他胸口,她的心脏怦怦直跳,像是有一把重锤在锤着她的心脏,每一声都震耳欲聋。

她扬起手,要将刀扎进他心口时,理智稍微回归。

不行。她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能杀人。她不能杀人!她起了退缩之意。

可这人杀过她。差点就杀死了她!她没有随便杀人,她只是在报仇而已。

满腔恨意,将她的退缩之意碾压下去。她一咬牙,狠狠将刀扎下去。

“姐姐?姐姐?”

沈秀猛地醒来,魏长生的面孔落入视野里。

“姐姐,你怎么在窗台边上睡着了。”

她滞滞的,蓦地抬手咬了一下手指。疼痛让她清醒了许多。

“姐姐,你怎么了?”

吐出一口气,沈秀钝钝道:“没事。”

“姐姐你去床上睡吧,趴在窗台边上多不舒服呀。”

“嗯。”沈秀起身,那种双腿虚软的感觉直中膝盖。她腿哆嗦一下,疾步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静静地躺良久,她叹息一声。

她太想回去,也太想杀了谢扶光,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便做了这样一个美梦。

至于为什么确定方才的一切都是做梦,因为祁然给她挡篮球,原理给她送笔记本和甜点,是她穿越之前就已经发生过的事。

因为是梦,她才只能看到小说前半部分。毕竟她只知道前半部分内容,做梦也不会梦到后半部分的内容怎么写的。

她很遗憾惋惜,也很难过,这只是一场梦。若是真的便好了。

大约两刻钟过去,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我们摘果子去,午睡完了得吃些果子!”

沈秀放下扇子,问:“去哪儿摘?要出去吗?”

“不用出去,就在后院里,后院种了好多果树!”魏长生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舅舅也和我们一起去摘果子!”

他旁侧,魏朝清手里拎着篮子布袋子,还拿着打果子的木杆。沈秀笑笑,跟着去后院摘果子。

后院很大,里面种了桃树,李树,梨树等等果树。沈秀卷起衣袖,“我爬上去摘。”

魏朝清:“用木杆打果子吧。”

“那样会把果子打得稀巴烂的,我去摘,我爬树很厉害。”

魏长生拍手,“姐姐爬树很厉害的,比猴子还厉害!”

“会有点危险。”魏朝清不大愿意让沈秀爬树。

“没什么危险的,夫子,你和长生在下面兜着布篓,帮我接一下。”语罢她抓住树,麻利敏捷地爬上去。

“小心点。”魏朝清提醒。

“好!”沈秀捏住一颗大桃子,“这树上的桃子长得真好,肯定很甜。”她快速摘桃,放进自己身上挎着的布袋子里,等装满了,她往下爬,把袋子递给魏朝清,继续往上爬。

“夫子,这桃子切片了放进冰酪里,肯定好吃。”

魏朝清眼里含笑,“回去给你做桃肉冰酪,再做些蟠桃饭作晚饭吃。”

蟠桃饭?沈秀馋起来。蟠桃饭,大米和糯米里加桃肉,加桂花糖做成的饭。丰沛的桃果香汁渗进香糯的米饭里,米饭水红绵软,清芳甘甜,味甚美!

摘了桃子,她又爬到李子树上。她摘下一个大李子,靠着树枝吃了一口,“好脆。”

魏朝清眉心微蹙,“李子还没洗。”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沈秀眨眨睫毛。

“你这是哪里听来的歪理?”

“是,咳,”她开起玩笑来,“是我们老百姓总结出来的至理真言!”

魏朝清笑着摇摇头,面上有些无奈。

他仰首看她。

她靠在树枝上,白净的脸微微映着日光,微风在她裙摆下滚出浪花。她啃着李子,感受着李子的清甜,感受着吹拂在身上的凉风,一副安宁静好的模样。

她吃了一个,又吃了一个,吃第三个时,终于记起自己的任务,她赧然,“哎呀。”

擦擦手,她继续摘李子。

就在这时,家丁前来,“大人,有人来了。”

第37章

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前厅里, 司马朗拱手作揖,“夫子,你家的饭我一日不吃, 就实在是想念得紧!”

魏朝清道:“京城府里的厨子没带过来,这里的厨子与京城的厨子手艺不一样,殿下若是想吃, 我可以暂时将京城的厨子借给你。”

“手艺不一样?那肯定也是差不多的。”

“比不得京城里的厨子,殿下你还是回去, 直接将那厨子借走便是,左右我此时也用不到他。”

司马朗干巴巴地笑笑, 他环顾四处, “怨不得夫子每年都会来这里避暑,这里确实凉快,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夫子, 我也想在这里避暑,不知夫子介不介意腾出一个房间给我?”

魏朝清沉默下来。他还未回话, 司马朗继续道:“腾不出来房间也没事, 这村里总有可以住的地方。”

魏朝清:“宅子里有空房。”

“那我就厚着脸皮叨扰夫子了。”司马朗笑嘻嘻。

“姐姐!姐姐!”魏长生跑进的屋子里, 告诉沈秀司马朗来了桃花村。

“舅舅说,若你还是觉得同他一桌吃饭不自在, 就还是在自己房里吃饭。”

“好。”沈秀点点下巴。

到了晚饭时间, 魏朝清坐于凉亭之下,请司马朗用饭。司马朗问:“沈秀呢?她不来吃?”

魏朝清:“她喜欢一个人吃饭。”

闻言司马朗张了张嘴,不再说什么。

等吃完晚饭, 司马朗来到家丁给他收拾出来的房间。他让人打热水, 好生沐浴了一番。

簪罗花,戴玉冠, 穿上精心挑选的衣袍,佩戴佩钩玉佩,系上香粉荷包。

待打扮完毕,他问侍从,“本殿下瞧着如何?”

侍从竖起两个大拇指,“殿下真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貌比潘安,乃少见之俊郎也!”

司马朗破有些得意,吩咐侍从拿上锦盒,他一路前往沈秀的房间。先前他已让人打听过沈秀的住在何处。

踩着一地晚霞,他来到沈秀的房门前。

沈秀开门,瞧见外头站着的司马朗。

他穿着广袖粉袍,襟边袖有金丝,鬓边簪的罗花与玉冠相映,身上带着微微的香薰香味。整个人显示出一种精心打扮过的,精致的花枝招展。

沈秀下意识去观察他脸颊,想看他有没有敷粉。他皮肤很光洁干净,瞧着像是没敷粉。

“沈姑娘。”

沈秀福身,“殿下。”

他又露出那种迷人潇洒的微笑,“沈姑娘,我也已派人去帮着许你爹娘,我会尽我所能找到你爹娘的。”

沈秀疑惑,他为何要帮她?

“多谢殿下,只是我不敢劳烦您,您还是————”

“不必如此客气,你是夫子的朋友,那边也是我的朋友,朋友之间不必如此客气。对了,近来伏天酷热难耐,我得来一匹水云纱送与你,暑日穿着会凉快许多。”

水云纱,极极珍贵的料子,若水似云,轻盈薄透,冰凉滑溜,夏日穿着很是凉爽。

沈秀愕然,“多谢殿下好意,只是我不敢收,您还是拿回去吧。”

“有何不敢?”

“这东西太珍贵了。”

“有什么珍贵的,你拿着吧。”

沈秀摇头,不收。

她不收,司马朗本想把“送”改成“赏赐”,这样她就不得不收了。然而他不愿强迫她,他抓抓簪花,“罢了。”

接着他耷拉双肩,“我特意替你寻来的,没想到你不喜欢。”

他仿佛是在故意示弱,故意扮可怜。

然沈秀不吃这招,她道:“殿下,这样珍贵的东西,您还是自己留着穿罢。”

司马朗抿唇,他又笑起来,“这会子凉快,不若一同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殿下,我还有事要忙。”

“你待在屋子里忙什么?”

“习字看书。”

他立即道:“你若是有什么不认识的字,看不懂的文章,可以问我。”

“谢殿下。”

司马朗还想继续赖在她这里,只是天色已不早,她也还有事要做,他只得作罢。

沈秀关上门。她满脸莫名其妙。司马朗帮她寻父母,还送她这么珍贵的水云纱,他这是搞哪一出?

她带着疑惑,重新躺回榻上继续看书。

翌日清晨。司马朗早早起来,他站在大门口,呼吸了一下沁凉的空气,注意力被宅院边上姹紫嫣红的花朵所吸引。

忖了一忖,他掐了一捧带着晨露的鲜花,将花束负在身后,步至沈秀房门前。

他敲门。门开,他笑道:“沈姑娘,晨安。”

“殿下晨安。”

“我见今晨花开得正好,特地摘来一捧送与你。”他从背后拿出一捧花。鲜艳欲滴的花瓣上浸着露水,花香袭人。

沈秀:“?”

她满脑子问号。司马朗给她送花?男子送女子花?他该不会……对她有意思?她狐疑地端详他。

就在这时,魏长生啪嗒啪嗒跑过来,“姐姐!”

目光触及司马朗,魏长生道:“殿下?你在这儿做什么?这花……你要给姐姐?”

“是也。”

“你给姐姐花做什么?”

“我见这花开得正好,沈姑娘定会喜欢,便摘来一捧送与她。”

魏长生心直口快,脱口道:“男子喜欢女子,才送女子花,殿下喜欢姐姐?”说到这里,魏长生似乎是忽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微一变。

司马朗咳了咳,又瞄了下沈秀,“我,确实心悦沈姑娘,我对沈姑娘一见倾心。”

沈秀身体僵直住。司马朗还真对她有意思?她干干地扯扯嘴角,“殿下莫要捉弄我。”

“我何时捉弄你了?我的确心悦于你。”见她似乎不信,他举手,“我若有半句虚言,我就断子绝孙!”

他竟起了这样的毒誓。沈秀半信半疑,一时没了言语。

魏长生鼓起肉嘟嘟的小脸,语气有些尖锐,“殿下,该去吃早食了,我们去吃早食吧!”

司马朗对沈秀道:“沈姑娘,不如一同去吃早食?”

“姐姐她喜欢一个人吃饭!”魏长生嗓音更加尖锐。

司马朗举举花,递给沈秀,“沈姑娘。”

“承蒙殿下厚爱,民女不胜感激,只是我不能收下。”

这是委婉地拒绝了自己。司马朗唇角一抿,很是低落,“这又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殿下亲手摘的花,自然很珍贵。”

“你就收下吧。”

“我收下不妥当。”

她没有直言不喜欢他,已经够委婉,也够顾及他的自尊心。

司马朗更加低落,他捏紧花束,沉默下来。

这边,魏长生眼角眉梢都溢满笑意,语气也不似之前那般尖锐了,“殿下,我们去吃早食。”

他拉拉司马朗的长袖。司马朗低垂着眼帘,恹恹的,仿佛是被人重锤了一拳的小狗,“想必是今日的花你不喜欢。”说完他不给沈秀反应的机会,掉头就走。

魏长生快速跟上他。沈秀凝眸,目送司马朗走远。她站在原地,心中万千思绪浮过。

司马朗真喜欢她?该不会他是为了帮助司马烨,才故意说喜欢她的吧。

司马烨想娶她回去,折磨她虐待她,但她不答应。于是司马朗来帮他,假意喜欢她,把她娶回去后帮着司马烨折磨她?

但也不必要为了帮司马烨,起那样的毒誓吧。在古代起断子绝孙的誓,极其狠毒,尤其皇家重子孙,这样的誓言就更毒了。

或许司马朗真心喜欢她。但他怎会喜欢她?

如果司马朗是真喜欢她的话……沈秀后知后觉,这才意识到,好像她穿越到这里后,有好些人都喜欢她。

周青,宋玉,胡刀,司马朗,如果司马烨是真心喜欢她的话,还得加上司马烨。

先前只有周青,宋玉和胡刀喜欢她的时候,她倒是没察觉出来什么。

她以为周青是因为门当户对才喜欢她;以为宋玉是想吃清粥小菜才喜欢她,毕竟他风流得很,估计什么样的女人都想尝尝;以为胡刀是极其喜欢她的长相,她的长相符合他的眼缘才喜欢她。

又加上之前她一直忙着逃亡,一直在惊心胆颤地担忧自己的小命,哪里会细想那些不对劲的地方。

现在又多了个司马朗喜欢她,或许还有司马烨。这喜欢她的人一多了,她就察觉出来不对劲了。

周青,宋玉,胡刀,他们都只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还有方才司马朗说的一见倾心,所以他也是见了她一面就喜欢她。

只见了一面,什么都未了解,就喜欢上了她?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能让人见一面就喜欢上。

突然间,沈秀想起昨日做的梦。她在现代时,那些追求者也是见了她一面,就来疯狂追求她。

莫非她在现代的妄想症又复发了?难道她又在妄想所有男人都喜欢她?

她还以为她穿越到古代后,妄想症好了,没想到又复发了?

不对不对,如果他们的喜欢都是她妄想出来的,她此时又怎会在这里,她之前经历过的那些事都是真的,否则她也不会被迫离开锦州,如今寄居在魏朝清家里。

地上落着一片花瓣。那是方才司马朗手上的花飘落下来的花瓣。

她捡起花瓣,花瓣真实的触感提醒着她,花瓣是真实的。方才司马朗来送花的事是真实的,向她表白也是真实的。

一切都是真的。

她呆滞在原地良久。

这些人为什么喜欢她,为什么只见了她一面,都不曾了解她的脾性品行就喜欢她。

如果她是什么大美人,她或许不会有此疑问。毕竟很多人都可能会对大美人一见倾心。

可她并不是大美人,她就普通人一个。

一个普通人,无缘无故的,被那么多男人一见倾心,听起来很是荒诞。这种情节她只在小说影视剧里见过。

小说影视剧里被赋予了万人迷光环的女主,才会……等等!她瞠目。她身上该不会有什么万人迷光环吧?

这种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会发生在她身上?

转而她又想到,似乎没什么不可能,毕竟穿越这种事是在小说影视剧里发生的事,不也发生在她身上了吗?

她心底掀起巨浪,不可思议,难以置信。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她走出房门。

在宅子里寻到一个正在修剪花枝的男家丁,她走过去,“你好。”

家丁转过身,眼神微顿,“请问您是,您是沈姑娘?”

“是的。”

“姑娘有什么事吗?”

“你先起来。”

家丁起身。

沈秀踟蹰片刻,“那个……”

她脸皮有点薄,有些不好意思问,但没办法,有时候就得脸皮厚一点,“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姑娘请问。”

“你看着我。”

家丁抬起双目,与她对视,很快又垂下双目。

“你看着我。”

家丁红了耳朵,“姑娘这是要做什么?”

“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听到这话,家丁轰地一下跪下来,“姑娘何出此言,奴不敢冒犯姑娘!”

“没什么冒犯的,你别怕,你就说你真心话,我要听你的真心话。”

家丁瑟瑟发抖,“奴不敢冒犯姑娘。”

沈秀蹙眉。想来是问不出什么来了。她得另寻目标。

“好,谢谢你。”沈秀让他起来,“就当我没问过这件事,你没有冒犯我,是我冒犯了你,对不起。”

他又要跪,“奴不敢!”

“别别别!别跪,你继续忙你的吧。”她转身就走。

本欲打算再寻个家丁试试,她又打消了找家丁的念头。家丁不敢冒犯主子,即便她并不是这里的主子,但她此时是客人,也是主子。

就算真喜欢她,也不敢说的,说了就是冒犯主子。

她脑子里浮现出魏朝清的面容。要不去问夫子?她立刻否决了这个念头。真去问夫子喜不喜欢她,她这张老脸还挂得住吗。去问夫子,她是真不行。

问魏长生?他就一个六岁的奶娃娃,哪里懂得什么是喜欢。也不能问他。

她的视线穿过院墙。去外面,问一问村里的陌生人?

她摇摇头,不敢出去,还是小命重要。

就在这时,她看到之前在京城魏府里看守她的侍卫。自从她洗清罪名后,他就没再看守她了。

她没在意他,径直要走过去时,倏地驻足。

要不试试?侍卫兴许也会像方才的家丁那样,不敢冒犯主子而不敢说真话,但也不一定,她想试试。

沈秀走到侍卫面前。侍卫向她行礼。她用食指关节碰碰鼻尖,“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请问。”

她吞咽发干的嗓子,“你可喜欢我,男女之间的喜欢?”

“姑娘慎言!我已有心悦之人!”

她连忙道歉,“抱歉抱歉,我对你开玩笑呢,你别在意,别在意。”

她尴尬地无地自容,转身就跑。

侍卫望着沈秀飞快消失的背影,他重重地吐出一口气,而后按住心口。

她方才为何那样问?他说不喜欢她,她的脸色明显很不好,是不是被他的言语刺伤了?

想到此,他的心脏又疼起来。

他的确有心悦之人,但那是在遇见她之前。遇见她之后,他的心就不由自主向她靠拢,有一种飞蛾扑火似的不可控制。

他移情别恋,背叛了他之前心悦的女子。

这边厢,沈秀飞快地跑进自个儿屋里。

侍卫不喜欢她,已有心悦之人。证明她应该没有万人迷光环。但也有可能侍卫不敢冒犯她,而没说真话。

所以,身上有没有万人迷光环这事,还是不能直接断定。还需再看看。

吃过早食,魏长生同魏朝清一起去书阁。魏长生拿起笔开始练习诗词时,他从鼻子里哼出气,“舅舅,怪不得二皇子殿下要来我们这里呢,他竟然喜欢姐姐!他是为了姐姐来的!从前也没见他这么喜欢吃我们家的饭,也没见他来我们这里避过暑,他就是为了姐姐来的。”

魏朝清停笔,“你如何知道的?”

“吃早食之前,他去给姐姐送花了,还说心悦姐姐,对姐姐一见倾心。”魏长生说着,瘪起小嘴,很不高兴。

“沈秀如何回答的?”魏朝清问。

“姐姐没收花,姐姐不喜欢他!”魏长生开心地露出小白牙,几乎手舞足蹈起来,“姐姐不喜欢他,所以没把花收下。”

对于沈秀不喜欢司马朗这事,魏长生很是开心。

魏朝清捏紧的笔松下来,“难怪方才吃饭时,二皇子心情不大好。”

他继续写字,写了两个字,他将笔搁在笔山上,“我出去一趟,你好好练字。”

径直步至沈秀房门前,魏朝清敲门。

“夫子,你怎么来了?”

魏朝清原是负手而立,见她开门后,他放下手,道:“背后论人,实乃非君子所为,只是我不愿你进火坑。”

他微微停顿一下,道:“二皇子姬妾众多,他见一个喜欢一个,很没有定性,实在不是良人,你莫要……”

“我知道了,多谢夫子提醒。我对二皇子并无意,夫子不用担心。”

“那便好。”

沈秀以为,她拒绝了司马朗,他不会再来找她,没想到第二日清晨,他又带来一捧沾着露水的花,笑容灿烂道:“沈姑娘,今日的花比昨日的花开得要鲜艳,你可喜欢?”

她摇头,让他别再送花。他依旧笑容灿烂,“看来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我明日再来!”

望着他熠熠生辉的粉金袍子,她扶额,他肯定不会一直来送花,他总会有厌烦的时候。

一离开沈秀的屋子,司马朗的笑脸就耷拉下来。很快他又重新振奋。

侍从走到他旁侧,道:“殿下,我方才好像听到家丁说,世子殿下来了。”

“什么?你说阿烨?”

“是的。”

“他怎么来了!”司马朗立刻想明白过来,“他怎么也来了!”

在前厅见到顶着黑眼圈的司马烨时,司马朗道:“阿烨,你怎么来了?你这是没休息好?怎么眼底下这么黑?”

看到司马朗,司马烨眸光瞬间冷下来。他道:“我当然是来这里避暑纳凉。”

“嘿,巧了,我也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这里可比避暑山庄凉快多了。”

司马烨转向魏朝清,“夫子,我先回房。”他往外走,同时拽走司马朗,“跟我回房,我有话与你说。”

看着他们两人走远,魏朝清神色微沉。

进了房间,司马烨一转身,迅速将司马朗按在墙壁上,冷冷道:“你来干什么?为了沈秀?”

司马朗:“那你又来干什么,还不是为了她来的!”

司马烨揪住他衣领,恶狠狠道:“我之前警告过你,不准再打她主意!”

胸膛剧烈起伏着,司马朗的胸膛几乎快要被司马烨的手掌压碎,他忍着疼痛,道:“你喜欢她,我不想与你争,所以我之前有想过放弃她。可是不行,我完全没有办法不喜欢她。”

说着,他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我真的喜欢她,喜欢到没有办法不喜欢她!阿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你就让我这一回,把她让给我吧!”

“不可能。”司马烨声线冰冷,“我不会把她让给你,什么都可以,她不可以。”

“原来你也这么喜欢她。”司马朗喘气,聚集力量,一把将司马烨推开。

他脸上可怜兮兮的表情消失,重哼一声,“司马烨,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可这一回,我不能再让你了,你不能把她让给我,我也不会把她让给你!”

司马朗接着道:“我们各凭本事,看谁能得到她!”

语罢,他拂袖而去。司马烨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你若胆敢向舅舅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会杀了你。”

司马朗心头一震,转身,“我不会逼迫她!你也一样,你若向父皇请旨赐婚,逼迫她嫁你,我也不会放过你!”

他大步离开,走了好长一段路,他拐了脚风,又去往沈秀那里。

沈秀:“殿下,您怎么又来了?”

司马朗:“沈秀,我与你说,司马烨这人,脾气很坏,特别坏,没人能受得了。他这么多年房里没一个女人,大抵是没有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还有,他这么多年房里都没女人,可能他那方面不太行,所以才没个女人。”

第38章

司马朗:“总之, 他就是个烂人,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沈秀满目诧异。没想到司马朗会这样说司马烨,他俩感情不是极好的么。转而她想到了什么, 神情复杂地瞥了司马朗一眼。

“我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那你要记住,他不是个好人,是个烂人, 谁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

她想起昨日魏朝清特意提醒她,司马朗不是良人, 嫁给他就是进入火坑。她心情有些微妙,“记住了, 殿下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了。你吃早食了没?”

“正在吃。”

他往屋里面探了探, 摸摸肚子,“我还没吃,要不……给我添双碗筷?”

沈秀并不愿意与他一起吃早食。但她没办法, 这种小事她不能拒绝,只得点头, “若殿下不嫌弃的话。”

“我怎会嫌弃!”他高兴起来。

进了屋子, 他扫视桌面上的吃食。

桌面上摆放着八珍粥, 火熏丝,燕窝鸡丝香蕈丝, 黄瓜软烩, 醋烹豆芽菜,豆腐八仙汤。

坐下后,他道:“你早上喜欢吃这些?”

“喜欢。”

“你还喜欢吃什么?”

“什么都挺喜欢吃。”

司马朗倏地想到她家里是卖豆腐的, 她以前过的日子肯定清苦, “你以前在锦州时,早膳午膳晚膳都吃些什么?”

“早上就吃些蒸饼、炊饼、汤饼和豆花那些, 中午通常是吃米饭,煎白肠,菜豆腐汤,晚上一般会吃汤饼。”

“就……就这些?”

“就这些。”

司马朗目露心疼,“你以前吃得这样不好,日子过得这样苦。”

“这不算苦,我们家吃得算好的了,殿下可知,有好些人连白米饭都吃不上,只吃得上红薯玉米面,甚至还吃谷糠,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一回肉。”

司马朗并不关心别人吃得还不好,他只知道,沈秀从前吃得很不好,日子过得很不好。

难怪她身子这样单薄瘦弱。在魏夫子这里吃好喝好将养了些许时日,也不见她胖了多少。

大抵是她自小吃得不好,亏了身子,是以如今很难将身子养胖。

他连连给她夹肉,“你多吃些。以后你再也不会过从前那样的苦日子,我保证,你以后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什么山珍海味,玉盘珍馐,你想吃多少就有多少。”

“我以后吃什么,不用殿下来保证,不用殿下来操心,多谢殿下好意。”

“我……”司马朗欲言又止,“反正,你以后不用担心吃的问题,其他问题也不用担心,你以后会一直过好日子的。”

宅子东院里,秦伯端详静坐着面色冷凝的司马烨,他轻声道:“殿下,您不去见沈姑娘?”

司马烨当然想见沈秀。他想见她。只是想起她对他的拒绝,她退回的那些礼,他心里便憋着一股气。气她不接受他的好意,气她对他无意。

秦伯苦口婆心,“您这次啊,千万得得好好放下身段。您瞧那二皇子殿下,他最会在女子面前放下身段,惯会花言巧语,最会哄女人,您呐,也得学着些。”

司马烨凝眉,“花言巧语都是骗人的鬼话。”

“也不是让您去骗沈姑娘,是让您多对她说些好话,多哄哄她,这人嘛,听了好话那心情不就好了,心也就软了。”

司马烨若有所思。

“大人,世子殿下那边没动静,二皇子殿下去了沈姑娘那里,在与她一同吃早食。”

“二皇子与沈秀一同吃早食?”

“是的,大人。”

沈秀并不喜欢与司马朗一起吃饭。她与他一起吃饭很不自在。思及她会很不自在,魏朝清放下还未处理完的公务,取了两本书,去往沈秀住的屋子。

魏朝清来了,沈秀微微松气。她和司马朗两人一桌吃饭,实在是拘谨得很,魏朝清来了,她绷紧的神经稍微松弛了些。

“我拿了几本书过来给你。”魏朝清进了屋,说道。

沈秀接过书,问:“夫子吃早食了没?”

“已吃过,只是现下又有些饿了。”

“你要不要在这里吃点?”

魏朝清笑了下,“那我便不客气了。”

司马朗有些幽怨地瞅了瞅魏朝清。他与沈秀两人吃饭吃得好好的,魏夫子干嘛插.进来,真真是破坏他的好兴致。

下一刻,他意识到什么,对沈秀道:“沈秀,你怎的没跟夫子说敬语?”

沈秀还未回话,魏朝清道:“我与她之间没有这些礼数。”

“沈秀,你和我之间也不用这些礼数,你以后也不用跟我说敬语。”司马朗转头道。

沈秀:“殿下……”

“不要再叫我殿下,你叫我名字。”

“可是————”

“没有可是,往后你不要再跟我说敬语。”

“是。”

司马朗欢喜起来,觉得她不用敬语,两人之间的距离也拉近了许多。

见魏朝清给沈秀夹菜,司马朗也赶紧给她夹菜。见魏朝清与她闲聊,她笑盈盈地与他聊起来,司马朗心里一酸。

仿佛是吃了无法下嘴的三月李,酸得他牙齿都快倒掉了。

他抿嘴,“沈秀,你最好还是跟夫子说敬语吧,毕竟夫子是长辈,我们得尊敬长辈,不是吗?”

魏朝清执筷子的手微停,“我算不得什么长辈。”

司马朗笑嘻嘻道:“哪里不算,夫子若是按照正常年纪成婚,生的孩子都与我们一般大了吧,沈秀,我们得尊老爱幼,不能这么没规矩。”

魏朝清:“我与她之间,不用这些规矩。”

这时,门边响起动静,有人来了。

视野触及一身紫袍的司马烨,沈秀应激,浑身僵硬起来。察觉到她的紧张,魏朝清在她旁侧温声道:“世子只是来这里避暑纳凉,别怕。”

司马烨进屋后,第一眼看沈秀。将近十日未见她。他想她想得发疯。见到她后,他的目光定在了她身上,就这么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殿下。”秦伯轻轻拉他一下。他轻挪眼角,发现司马朗也在这里,神色一冷。

魏朝清:“殿下,你这里来有事?”

司马烨:“我也还未吃早膳。”语罢,他搬起一个凳子,直接插.进沈秀与司马朗的座位之间,还挤了司马朗一下,“过去些。”

司马朗脸一绿,哼着气挪开位置。

很快侍从拿来碗筷。司马烨执筷,注意到沈秀只埋头喝粥,他道:“你不喜欢这些菜?”

“喜欢。”

“喜欢为何不吃菜。”

司马朗哼道:“还不是因为你在这里,她不欢喜!”

司马烨瞪他,问沈秀:“是吗?”

微微深呼吸,镇静下情绪,沈秀道:“不是。”

司马烨又对司马朗说:“你听到了吗?她说不是。”

司马朗翻白眼。

“夫子,”司马烨对魏朝清道,“沈秀她爱吃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我已将六记小摊的摊主带过来了,只是要借您家膳房一用,不知您可介意?”

“并不介意。”魏朝清面向沈秀,“你爱吃鱼笋夹子?你之前并未说过。我还以为你最爱吃我做的反沙芋头,酿山药,炉焙鸡,土豆炙鸭,笼衣金丝球和紫苏烤肉。”

“我都喜欢吃。”沈秀低声道。

司马朗:“夫子,您给她做过这么多吃的?”

魏朝清微笑,“她喜欢我的手艺。”

她喜欢魏夫子的手艺?司马朗心里更酸了,“沈秀,我宫里的厨子手艺极好,那厨子是我特意从江南寻来的大厨,也会做夫子做的这些菜,以后你可以去我宫里,我让他做你爱吃的菜,你可以尝尝他的手艺。”

司马烨冷冷道:“你那大厨忙着给你宫里那些姬妾做膳食,有空给沈秀做膳食?对了,你怎么没把你那些姬妾一同带来避暑?你从前去避暑山庄避暑,不都把她们带着?还说一日不见她们就想得慌,所以每年都带着她们一同避暑。”

听到这话,司马朗顿时涨红了脸,他极其紧张地看了沈秀一眼,生怕在她脸上看到嫌弃与厌恶。他梗着脖子道:“我又不喜欢她们,带着她们做什么!”

司马烨:“是吗?我记得你可是很喜欢她们,你从前说的话不算数了?”

“我不是真的喜欢她们!”司马朗极力为自己辩驳,“她们就是个玩意儿,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不是真的喜欢!我真正只喜欢的只有沈秀!”

他对沈秀说:“你相信我,我对她们就是喜欢玩意儿一样的喜欢,且我现在不喜欢她们了,我现在只喜欢你,我发誓!”

沈秀吃不下去饭了,她放下汤匙,“我吃饱了,你们继续吃吧。”

“我出去消消食。”她起身行礼,快步离开。

“沈秀!”司马朗放下筷子,要去追她。司马烨一把拽住他。

走出屋子,沈秀沿着长廊一路前行。离开屋子好一段距离后,她扶住亭廊柱,眉心凝结成一团。

司马烨也来这里避暑,他要在这里待多久?还有司马朗,他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她有点想离开这里了。可她一女子,一人在外,属实不安全。她摸摸兜里的银钱。锦州她暂时不敢回去,就近在京城租一个房子罢,雇几个人来保护自己。可她不住在魏朝清这里,兴许也免不了见到司马烨和司马朗。他们肯定会知道她的住处。

长廊前方的柱子后面,有两个家丁在说话。听了家丁的话。沈秀愣住。好半晌她才回神。紧接着,她冲过去,“你们方才说的可都是真的?”

两个家丁见了她,纷纷红着耳朵,“是的。”

沈秀再确认了一遍。

她又怔愣下来,随之惊愕震惊,不可思议,不可置信。

最后,一阵狂喜若巨浪,疯狂地向她拍打过来,她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

第39章

她笑出声来, 又确认了一遍,“真的死了吗?这消息准吗?”

“准的,我表弟是学武的, 他最最敬佩谢扶光的武功,知道这消息,他都伤心地哭了!”

沈秀嘴角的笑意扩大。

谢扶光死了。

前一段时间在锦州城被人暗算死的。

他是江湖上有名的杀手, 武力值很高,几乎没人杀得了他。在东陵作为武力值天花板的他, 竟然被人杀死了。

听到这消息沈秀很是震惊。他是男主,他竟然死了?剧情没有按照原来小说里的剧情那样发展。莫非是她穿越过来之后产生的蝴蝶效应?

可她现在只是改变了谢扶光在锦州杀掉原主的剧情, 应该也不至于影响到他的生死, 不至于让剧情偏移到他被人暗算死吧?

虽不知他为何会死。但他死了。

震惊过后,狂喜席卷而来,谢扶光死了, 她可以不用再担心自己被他杀掉,她拥有了出门的自由!

虽不清楚是谁杀了谢扶光, 但沈秀由衷地感谢此人, 感谢他(她)杀掉了谢扶光。

她欣喜若狂, 激动兴奋到直接开始颤抖。当初她高考考上重点大学都没如此高兴过。

笑着笑着,她微微弯腰, 笑到喘不过气来。

家丁迟疑道:“姑娘……”

她用力一吸气, 将气顺过来后,“你们继续聊你们的。”语罢转身离去。

她走到大门口。踏出门槛时,她仿佛卸掉了一直压在肩上的千斤巨石, 整个人都轻盈起来。

刚踏出门口两步, 她忖了忖,折返, 叫来一个护卫,跟着她出去。

她让侍卫离她远一些,在后面远远护着她就行。

护卫拱手,“是!”

沈秀:“多谢。”

再次走出大宅门,沈秀望着澄澈的蓝天,望着天空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她微微莞尔。

夏日村里人往往会起很早,趁着凉快先去做农活,做完农活再回来吃朝食。

此时按照现代时间算是七点多,家家户户都开始做朝食了,带着柴火味的滚滚炊烟在草木香气里漂浮着,给村子织就了一面朦胧的轻纱。

沈秀穿过淡淡炊烟,俯视宅子前面不远处的小溪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飘着零星的花瓣。她蹲下来,手指轻拂水面。晨间不热,溪水凉沁沁的,浇在皮肤上很是舒适。

她玩了一会子水,穿过石桥,来到小道上,小道上开满了野花,星星点点若繁星。繁星一样的野花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

再往前走了一段,清芳的稻香扑面而来。前方稻田闯入视线里。

微风吹着金色的稻谷,稻穗涌动,田地里金浪微翻。沉甸甸的稻穗把稻秆压弯了腰,再过一月,便到了丰收的季节。

沈秀举目眺望连片稻田,吹着满是稻香的风,听着蛙叫蝉鸣,因谢扶光的死而激昂的心情略微平静下来。

斜前方稻田边上,一男子的身影落入沈秀的视野范围里。

他穿着短褐,身形健壮,卷起的袖口里露出肌肉蓬勃的臂膀,黝黑的皮肤上滚着几颗汗珠。

手里拎着一头野猪,肥壮的野猪似乎毫无重量,他轻轻松松地便能拎起来。

沈秀忖度一番,快步追上去。

“小哥,壮士,郎君!”沈秀一连喊出好几个称呼。

男子转过身来。他的脸没有胳膊那样黝黑,面部轮廓分明,有棱有角,浓眉大眼。

他看了看她,“你是?”

沈秀咳了下,“小哥,你觉得我如何?”

“什么如何?”

她一咬牙,“你……你可喜欢我?”

男子皱眉,很是莫名其妙,“不喜欢。”

沈秀故作轻松地笑笑,“哈哈,方才跟你开玩笑呢,小哥莫要介意,我向你道歉,哈哈。”

“你一女子,还是少跟男子开这种玩笑。”他十分严肃郑重道。

“对不起。”沈秀手指碰碰鼻尖,走开了。她走了好几步路,男子倏地叫住她。

男子:“你似乎不是村里人?”

沈秀转身,“不是,我是来这里避暑纳凉的。”

“你是与魏大人他们一起来的?”男子猜到了什么。

“是的。”

“你是魏大人的……”

“朋友。”

男子垂睫,“你叫什么?”

“沈秀。”她摸了下后脑勺,“方才是我冒犯了,多有得罪。”

“没事。”

点点头,沈秀回身,离开这里。

男子一直目送着她的身影,直到她的身影在道路尽头消失不见。他松开手里的野猪,按住疯狂跳动的心口。

脱离男子的视线后,沈秀步伐慢下来。方才那人不喜欢她。

她身上应该没什么万人迷光环。断定结论之后,她吐出一口气。然后又尴尬起来。

她的行为有些直接又莽撞,但这是最快最简单的方法。

把尴尬的情绪压下去后,她捡起地上掉落的一朵牵牛花,起身时,身后传来司马烨的声音。

“沈秀。”

她捏紧牵牛花。司马烨走到她身前来。

她福身,“殿下。”

司马烨:“抬起头来。”

她抬首。

他头戴嵌宝紫金冠,身着紫色缎袍,金丝滚边,通身透着让人不可直视的贵气。

带着金丝的长袖被风吹的微微鼓起,他道:“若你嫁我,我可以给你尊贵的地位,可以给你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可以保证一辈子只有你一人,不会像司马朗那样娶侧妃纳姬妾。”

沈秀诧异,随即道:“承蒙殿下厚爱,只是我实在对您无意。”

“为何对我无意?”

“感情这种事,没有什么道理理由可言。”

仿佛是金玉雕成的矜贵眉眼慢慢失去色泽,素来微微上挑的眉形此时微微下垂。司马烨从前的矜贵与傲慢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的嗓音微哑,“那你对什么样的男子有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我不知道。”

他忽然抓住她的肩膀,目含隐忍,“你就不能……”

猜得出他要说什么,沈秀摇头,斩钉截铁道:“不能。”

他的手无力地松开,落下去。

沈秀行礼,快步走开。司马烨没有追上来。沈秀本想回头看一下,但她没回头,走得更快了。

司马烨站在原地,望着沈秀。

见她头也不回,离开得飞快,他垂下头,如同快被太阳照耀蒸发的露珠,露出一种受伤过后的脆弱。

他俯身,捡起从沈秀手里掉落下来的牵牛花。

沈秀回了自己的屋子。司马朗正守在自己屋子门前。

“你回来了?”司马朗一脸讨好。

“殿下有事?”

他清清嗓子,“你千万别误会我,我那些姬妾,我不是真心喜欢她们的,我喜欢她们就像喜欢一把琴一支箫那样,就像喜欢玩意儿一样。”

“原来女子在殿下眼里只是玩意儿,我也是女子,我在殿下眼里原来只是玩意儿。”

“不是!她们怎么能与你相比!你可不是玩意儿!你和她们不同!”

沈秀原本不想多说什么的,但她忍不住,实在是忍不住,“我与她们有何不同?我们都是一样的女子,殿下视女子为玩意儿,看来不把女子当人,也不会把我当做人看。”

“我没有,我没有不把你当做人看!”

“殿下说的话没有任何信服力,您不要说我和您的姬妾们不同,我和她们没有不同,本质上都是女子。你不把她们当做人,就是不把女子当做人,也就是不把我当做人。”

司马朗被她绕晕了,但他还是明白重点在哪儿,他说:“我没有不把女子当做人……”这句话他说得毫无底气。

唯恐沈秀生气,他道急忙:“好吧我错了,我不该不把女子当做人,我、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冷静下来,沈秀反应过来方才自己说了些什么。她很是懊恼。不该说那些话的,那些话很可能激怒司马朗。

她也是气着了,没管住嘴,同时也明白,她潜意识里,是仗着司马朗有可能喜欢她,所以才没管住嘴。

“沈秀,我不会再把女子当做玩意儿,也不会再不把女子当做人。”司马朗又露出讨好的笑。

“我方才失言了,殿下恕罪。”沈秀道。

“没有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的不是。”司马朗笑呵呵的。

“殿下,我要习字了。”

“行,行,你去吧。”

沈秀进屋。

走廊边上,支着耳朵盯梢的侍从见司马朗离开后,赶紧去了魏朝清那里回话。

听了侍从的回话,魏朝清颔首,“继续盯着。”

“是,大人。”

魏朝清翻了几页书,书页上的字渐渐汇合成四个字:鱼笋夹子。

她爱吃鱼笋夹子。

他放下书,径直去厨房。

“大人,您这会子来厨房做什么?是要吃什么吗?奴这就给您做。”厨子赶紧行礼。

“襜裳和与襻膊拿来。”

大人这是要下厨?厨子这般想着,赶紧去拿东西。

魏朝清很久没有做过鱼笋夹子,怕手生,做出来的鱼笋夹子味道不佳,是以在厨房做了两遍鱼笋夹子。

做出来的味道让他满意之后,他吩咐厨子准备其他料,打算给沈秀做午食。

快到午时,沈秀放下书。她伸伸懒腰,转了一下酸乏的脖子之后,起身准备吃午食。

这时候,魏朝清与魏长生带着一众侍从,将一道道菜端进屋。

魏朝清眉眼温润,声柔悦耳,让人如沐春风,“我做了鱼笋夹子,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

沈秀去瞧盘子里的鱼笋夹子。

盘中的鱼笋夹子炸得金黄盈润,色泽比六记小摊的鱼笋夹子要漂亮几分。

“辛苦了,夫子做的鱼笋夹子,肯定好吃。”

魏朝清:“你尝尝。”

她拿起筷子,吃了一口。鲜浓味美,外酥里嫩的鱼笋夹子在口腔里爆炸开来,她道:“很好吃。和六季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味道有点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你可喜欢?”

“喜欢。”沈秀颊边带上笑意。六记小吃摊的鱼笋夹子加的料是独门料子,味道与其他人的鱼笋夹子不同,比其他人做的鱼笋夹子多了一番独有的风味,要好吃许多。

虽然夫子没有这独门秘方的料子,但因手艺极好,做的鱼笋夹子也同样很好吃。

她刚吃了两个鱼笋夹子,司马烨就带着六记老板做的鱼笋夹子进了屋。

他将鱼笋夹子放到她手边,“六记小摊老板做的。”

发现桌上也有鱼笋夹子,他轻微皱了一下眉头,侧头吩咐家丁拿一双碗筷过来。

司马烨刚拿到碗筷,司马朗也进了屋,“沈秀,你屋里吃的什么这么香,我老远就闻到了,快快让我也尝尝!”

一进屋就发现魏朝清他们,他笑呵呵,“你们也一起吃呢。”

他坐下,“哟,怎么今日的午饭比往常闻起来香许多?”

魏长生奶声奶气道:“午饭是舅舅亲手做的。”

“难怪难怪。”司马朗盛赞了几句。谁人不知魏夫子手艺好,就连父皇都遗憾魏夫子不是御厨。司马朗曾吃过魏朝清的手艺,也是极喜欢他的手艺的。

“夫子今日竟有空闲下厨。”司马朗夹起菜,忽而发现,这些菜都是之前魏朝清说的,沈秀喜欢吃的菜,还特意做了鱼笋夹子。

夫子很忙,鲜少下厨,他对沈秀还真是好啊。忽而,他想到什么,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同时,司马烨也打量了魏朝清一下。

这边厢,沈秀闷头吃饭,她吃得很快,想快点吃完。

“慢点吃,别噎着了。”魏朝清温声提醒,将一杯水放到她面前。

“嗯。”沈秀说完,咬开一鱼笋夹子,噗呲一下,里面包裹着的鱼汁洒到胸口上。

她连忙去袖子里拿帕子,却没找到帕子,一抬头,面前伸来三条帕子。

魏朝清,司马烨,以及司马朗,都递了一条帕子过来。

一条绿色锦帕,一条紫色缎帕,一条粉金绣帕。

“多谢。”沈秀谁的帕子也没接,直接用袖子擦了擦衣裳上的鱼汁,擦了后继续用饭。

门口,一侍卫走进来,“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魏朝清:“何事。”

侍卫:“沈姑娘的父母已经找到了。”

沈秀语速急促,“我爹娘找到了?”

“是的。”

她放下筷子,喜上眉梢。谢扶光死了,她爹娘找到了,今日还真是双喜临门,喜事连连。

第40章

沈秀急问:“我爹娘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们在锦州。”

锦州?他们回锦州了?沈秀接着问:“那他们之前在哪里, 为何之前一直找不见他们?”

侍卫一五一十,将事情原委全部道出。

却原来,沈秀被胡刀掳走之后, 沈有财与杨氏先是自个儿找了一番,没找到人,实在无法的情况下, 他们报了官。

报了官,官府便知道他们偷渡的事, 不过夫妻俩用钱摆平了此事,免去杖责一百的责罚。报官后, 很快便查出来是几个大汉掳走了沈秀。

但那几个大汉不知踪迹。夫妻俩还未找到沈秀, 便被宋玉的人抓住,悄悄送回锦州城,关了起来。

前段日子, 宋家出了事,但杨氏与沈有财仍然被宋玉的人关着, 直到前几天才偷偷跑出来。一跑出来没多久, 就被魏朝清派出去的人找到了。

“宋玉他有没有伤害我爹娘, 他们有没有受伤?”

“并未,宋玉只是将他们关了起来, 好吃好喝养着他们。”

“好吃好喝养着?”沈秀惊讶, 转而对魏朝清道,“夫子,谢谢你帮忙找我爹娘。”

说完她又对司马烨和司马朗说:“也谢谢你们帮忙, 我感激不尽。”

又对魏朝清说:“夫子, 我想现在就回锦州去。”

魏朝清:“现在?”

“是。”

“这么着急?”

“我想快点见到我爹娘。”

她右边,魏长生嘴角下撇, 一脸不舍,“姐姐这么快就要走吗?不能……不能再多待两天吗?”

“我与爹娘分开这么久,想快些见到他们。”她摸摸魏长生的脑袋。

魏长生埋下脑袋,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

魏朝清道:“我送你回去罢。只是得好好收拾准备一下,今日走太过着急,明日走可以吗?”

“不用你送的,我一个人能回去。”

“你一女子,不太安全。”

“我可以雇两个人护送我回去,夫子,这里到锦州坐马车起码要七八日,你送我这一来一回,休沐日便全浪费在路上了。”

“无事。”魏朝清继续道,“我送你回锦州,顺便见一下锦州新上任的知府以及其他官员,你往后在锦州不用再怕被别人欺负,不会再发生宋玉那样的事情。”

夫子这是要去给她撑腰么?他若要给她撑腰,捎人带个口信去便可,但他亲自去,更能震慑锦州那些官员,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物。

沈秀很是感激他,“夫子,这太麻烦您了。”

“并不麻烦。”

她知道,她再拒绝,是不给他面子,他也可能不会听她的话,执意要送她。夫子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之人。

她点头,“那就劳烦夫子了,谢谢你。”

魏长生兴奋道:“舅舅舅舅!我也要去!我也要送姐姐!”

司马烨和司马朗异口同声,“我也送你。”

他俩也要送她回锦州?沈秀忙不迭道:“不劳烦两位殿下了,多谢了。”

然而司马烨的语气不容拒绝,“我送你。”

“还有我!我这就让人收拾行李去!”司马朗唤来侍从。

沈秀一时头大,“真的不用领您两位送我。”

“我说了送你。”司马烨完全不听她的拒绝。

沈秀暗地里吐气,“那谢谢了。”

饭毕,众人都散了去,沈秀靠到榻上,和侍从一起收拾行李。其实她自己没什么行李,她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魏朝清的。她不好意思带走,然魏朝清说这些东西她用过,便就是她的了。

次日清晨,司马朗依旧捧来一束鲜花,“沈秀,晨安!”

“殿下,您不用再浪费时间送我花。”

“好吧,今日的花你也不喜欢。对了,我不是说了别对我用敬语。你可记住了,不要再对我用敬语。”

吃过早食,一行人出发前往锦州城。去锦州的路上,要经过京城。

魏朝清道:“到了京城再换大一些的马车。”

沈秀点头,上了马车。她暂时与魏朝清和魏长生一辆马车,到了京城便会分开坐马车,有时候要赶夜路,要在马车里睡,男女有大防,他们不能睡一两马车。

她刚坐下,车帘子忽然被人从外面掀开,司马烨和司马朗进了车厢。

魏朝清蹙眉,“两位殿下,你们不是有马车?”

“晚上才能到京城,一个人坐马车未免无聊了些。”司马烨牵袍子,坐下来。

“对对对,一个人坐马车未免太无聊了!”司马朗笑呵呵。

魏朝清:“这里太挤了,两位殿下可以同坐一辆马车。”

司马烨与司马朗岿然不动,“不挤。”

“对了,夫子,我有不懂的问题要问您。”司马朗从袖子里抽出一本书,指给魏朝清看。

魏朝清接过书。他给司马朗讲解时,发现司马朗在看沈秀,司马烨也在看沈秀。

沈秀感受到司马烨与司马朗的目光,她当做没看见,安静地看她的书。

傍晚时,马车抵达京城魏府。稍微休整片刻,继续上路。她上了新换的马车。

新换的马车十分宽阔,内里有桌有榻,完全是一个小房车。她抚摸软塌的水冰蚕丝被。顺滑冰凉的被子很是贴肤。

她刚想躺下,车窗被人敲响。她掀开帘子,“夫子?”

“白日里长生想与你坐一辆马车,可以说说话,不会太无聊,睡前他会回自己的马车,你可愿意白日里同他一辆车?”

沈秀低视魏朝清旁侧的魏长生。魏长生眼巴巴地仰视她,“姐姐……”

她笑笑,“当然可以。”

魏长生眸子一亮,若有两盏灯火在他眼里点燃了似的,他快速爬上车厢。

魏朝清站在车窗前,道:“长生年岁小,需要照顾,若你不介意,我能否也上车,方便照顾他?”

“不介意。”

待魏朝清上了马车,司马烨与司马朗也紧跟着上了马车。沈秀任由他们,没说什么。

马车行驶了半个时辰,出了城。天渐渐黑下来,至戌时,魏朝清他们都回了自个儿的马车。沈秀伸展四肢,歪在榻上睡过去。

翌日,快至午时,马车抵达临近州城。一行人下马车,去酒楼用午食。

沈秀下车,跟着魏朝清他们进酒楼。酒楼很大,排场也足,里面灯火辉煌,香飘四溢。

“客官请进!请问几位?”小二忙来招待他们。

“五位。”

“好嘞!客官这边请!”小二说着话,余光触及沈秀的面庞时,脚步微顿。很快他回过神来,笑道:“这边请这边请!”

他们要了靠窗的位置。魏朝清问沈秀,“你想坐哪里?”

“这里。”沈秀指指靠窗的座椅,她想看看外面。

她坐下去后,直接侧身,依在椅背上,俯视外面波光粼粼的长河。河水澄澈,被日光映成了一条金河,上面来往的船只若破金一样前行着。

小二拿来食单子,“请问客官们要吃些什么?”

魏朝清直接问沈秀,“沈秀,你想吃些什么?”

正欣赏河景的沈秀拿起食单,“蟹酿橙,梅花汤饼,东坡脯,还有这个辣香酥鱼。”

魏朝清:“还有吗?”

“我差不多就想吃这些,你们想吃什么?”

“你不是喜欢吃酥山?要不要来一盘酥山?”魏朝清问。

“可以。”

等点完菜,小二离去后,司马烨道:“这些时日你认了不少字?食单上的字都认得?”

“差不多都认得。”

司马朗插话,竖起大拇指,“厉害呀,你认字儿真快!我记得你算学也很不错,你在读书上是很有天分的。你若是男儿,去念书,去下场科考,指不定能考个状元回来!”

“我没那么厉害。”沈秀喝下一口茶,注意到对面的圆桌上,坐了一位女子。

女子面庞白皙如玉,眉似远山,眸似春水,腮若琼花,唇若丹果,明黄色的罗裙微微拖地,端的一副仙姿玉色。

女子与她对视上,礼貌性地颔首微微一笑。沈秀回以一笑。她挪开眼睛,不过很快又偷偷去瞄对面那位美人。

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她。

“你在看什么?”司马烨口吻很硬。

沈秀摸摸鼻尖,“美人。”

他瞥了下对面的美人,嗤道:“有这么好看?”

这还不好看?他的眼光是有多高?沈秀额角抽搐,她发现店里的男人几乎都在偷看对面的美人,但司马烨,魏朝清还有司马朗和魏长生他们看都没看那美人一眼。

她一个女人都忍不住想一直看,魏朝清他们作为男人,是怎么忍住不看的?或许他们美人见得多了,免疫了。

她这般想着,又偷偷去瞟对面的美人。她在心里赞叹着美人的美貌,见美人又要抓住她偷看时,她及时转身,去观河景。

此时河面上,一条船缓缓游出桥底。船头,站了一个女子。

女子身形高挑,头上披着蓝色头纱披肩,腰带上挂着珍珠流苏链。

一副楼兰女子的打扮。

她的头发乌黑浓密,额间戴着蓝色流苏眉心坠。蓝色流苏眉心坠下面,一双水晶蓝的眼眸,湛蓝而纯净,若熠熠生辉的宝石琉璃。

漂亮的蓝眼睛下面,长长的蓝色面纱,将她冰莹若雪的肌肤全部遮住。

即便面纱遮住了大半张脸,也能看出这是一位绝色美人。

方才沈秀还觉得桌对面的美人美到让人忍不住想一直看着,而见了这位楼兰美人后,她忽然觉得桌对面的美人不够看了。

只是这位楼兰美人浑身笼罩着一股子冷冷的气息,与她冰莹若雪的肌肤一样,似乎是位冰雪美人。

她欣赏着楼兰美人的美貌时,楼兰美人忽而眨了下浓密纤长若蝶翼的睫毛,与她目光相撞。

她心一虚,连忙转身。

沈秀不知,她转过身去后,船头上的楼兰美人眯了下眼,直直盯着她的后脑勺。

良久,楼兰美人低头,对船边的人道:“那须罗,去查一下这人是谁。”

她的声音少了分女音的细腻,分明是男子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