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及至前厅, 一进门,浓郁的香味便争先恐后的扑进沈秀鼻子里。
桌面上菜肴丰盛,其中最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当中的炉焙鸡与土豆炙鸭。
烘焙鸡酱黄鲜润, 用蒜油和姜片炒过,然后用酒醋炖过,烹出来的鸡肉表皮干酥, 内里滑嫩,甘醇微酸, 极极开胃。
土豆炙鸭色泽红艳,土豆香软入味, 鸭肉细嫩鲜美, 尤其是那鸭皮,丰盈饱满,肥而不腻。
味蕾极致的满足让沈秀不禁眯起了双目, 她再一次不由地在心里感叹,以后魏朝清的妻子会很享口福。也不知哪位女娘能有幸做他妻子。
她咀嚼着微微出油的鸭皮, 去夹土豆炙鸭里的红椒圈。这红椒圈只是起装饰作用的装盘, 并不是用来吃的, 但她馋辣,便把红椒圈给吃了。
红椒圈也不是很辣, 只有一点辣意, 伴着米饭吃,爽快又不过于刺激喉舌,沈秀又去夹了吃。
“你喜欢吃辣椒?”魏朝清倏然道。
“喜欢。”
魏朝清沉吟, “锦州那边似乎喜甜?”
“是, 我们那块地方的人,爱食甜, 但我喜欢吃甜的,也喜欢吃辣的。”
“你爱吃什么菜?”
“都挺爱吃的。”
“不爱吃什么?”
沈秀不假思索,“折耳根,这个我真吃不了。”
“我也不爱吃折耳根,有腥味!真真难吃!”魏长生举起小胖手。
魏朝清笑了下,没说什么。
魏长生擦擦嘴,道:“姐姐,你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玩吧?”
其实沈秀挺想出去逛逛,但她不敢。
她很怕再遇见男女主。即便这时候男女主应该已经去了锦州。但她就怕万一。
碰到谢扶光两次,在谢扶光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痛苦,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让她有些ptsd。
同时她倍感憋屈。她也想出去玩,可为了活命,不得不压抑克制欲望。
难道她要一直这样压抑克制自己?
不用。
因为男主会被女主调.教好,他爱女主,为爱而改好,为爱而改变自己,不会再因为过度的占有欲和嫉妒心杀人。到那时,她就不必再担心被他杀掉。
或者若她现在有武功,比谢扶光还厉害的武功,她现在就可以自由自在,随随意意地出门了。
又或者她身边有武功高强过谢扶光的人,能护她,她也可以自由随意出门。
可小说里写过,男主是东陵的武力值天花板,没人比他更厉害。想到此,她有些丧气。
等等。也不一定?小说里,貌似只写了东陵,他是东陵武功最高强的,但没写其他国家。也许楼兰赫兰那些国家,有比他武功更厉害的呢?
她有些后悔没仔细看小说,没把小说后半部分看完了。
现在,只能等女主把男主调.教好了,她才能拥有随意出去玩的自由。
男主什么时候会被调.教好?她仔细回忆了一下书里的时间线。谢扶光在锦州城,因占有欲和嫉妒心杀掉了原主后,赵金金与他大吵了一架。
赵金金内疚,痛苦,以死相逼,最后换来谢扶光不再杀人的承诺。从这里起,谢扶光就开始为爱克制,为爱慢慢改变自己了。
被杀掉的原主真是个大怨种。沈秀很为原主愤怒不平。
一个疯批病娇为爱克制本能,为爱改变自己,很多读者会感动于他对女主的爱,感动他的深情。
沈秀一点也不感动。她感到恶心和愤怒。男主塑造出来的深情人设,是以原主的死亡为“垫脚石”的。
若不是那场地龙翻身,她差点就死在他手下,在未来也可能会死在他手下。她对谢扶光,又恨又厌,如果她有杀他的能力,她一定会杀掉他,绝不会手软。
“姐姐?”魏长生挥挥手,“姐姐,你可要出去玩?”
沈秀神魂回笼,“我不太想出去。”
她得等,等到该死的谢扶光为爱改好。
魏长生:“外面好玩的。”
她摇摇头。
魏朝清见状,以为她是受道德礼教之束缚,认为未出嫁的女子不应抛头露面随意出门,故而才不愿出门玩。
这些道德礼教,对女子何其残酷不公。他轻声道:“你想出去玩便出去,不用有任何顾虑。”
她仍然摇头。魏朝清也不勉强她,便作罢。
午休过后,魏朝清于书阁之中处理公务,一直忙到脖颈酸乏时,他唤来仆人,“几时了?”
“回大人,已到申时了。”
魏朝清净手,去往东厨。走进厨房,他问厨子,“鱼可有准备好?”
“准备好了,奴才去寻的最新鲜的鲈鱼,味道保证大人满意!”
魏朝清用襻膊绑住长袖,他把已经剔骨去皮的鲈鱼切成薄片。
一片片鱼片被魏朝清切出来,厨子心中油然起敬。大人刀工了得,切出来的鱼片,薄如蝉翼,整整齐齐,与自己的刀功相比,他属实是自愧弗如。
魏长生得知魏朝清又去厨房了,他对沈秀道:“姐姐,舅舅又下厨了!走,我们去厨房,去看看舅舅在做什么好吃的!”
沈秀跟随魏长生来到厨房。
“舅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
魏朝清片着鱼,没有看他,“玉蝉羹。”
“哇!玉蝉羹!”魏长生声线脆生生的,“姐姐,你吃过玉蝉羹吗?”
魏朝清拿刀的手一停,他转过头,这才看见沈秀也来了厨房。
“玉蝉羹,就是鱼片羹?吃过的,很好吃。”沈秀忍不住咽口水。
玉蝉羹,鱼片如白玉雕琢的蝉翼,又薄又透,吸干水分蘸绿豆粉衣,用鱼骨汤炖,加生姜辣椒等等配料,炖出来的鱼片羹,又鲜又辣。
想着玉婵羹鲜辣的口感,她舔舔唇,府里的饮食比较清淡养生,她没想到魏朝清会做这么辣口的菜。
接着她愣了下,该不会是因为她中午说爱食辣,他就做了这么辣口的菜肴吧?
沈秀的目光从鱼片上,挪到魏朝清身上。
感受到沈秀投射过来的目光,魏朝清且鱼片的动作缓下来。下一瞬,他的速度又快起来。
仿佛是故意炫技般,耍花刀片着鱼,动作娴熟流畅,赏心悦目。
刀功真厉害。沈秀内心赞叹,悄悄竖了一个大拇指。等他片完鱼,她环顾厨房,发现厨房里的人都在偷偷瞄她。
她看了一下盯着她不错眼的厨子。厨子被抓住偷看,连忙转过脸。
他们大抵是在好奇她的身份?她这般想道。
厨子洗着菜,不受控制地,又去偷瞧她。
魏朝清扫视一圈厨房,肃声下令,“专心做事。”
厨房里的人赶忙回神,继续忙活。
鱼骨炖出来的浓白的汤汁,沸腾着浇灌鲜嫩的鱼片时,浓浓的鲜味伴随着辣味,以完全不可阻挡之势冲进沈秀鼻子里,她捂住肚子,馋得心痒痒。
魏朝清拿勺子,轻推鱼汤,咕嘟作响的鱼汤荡漾开后,炖得微透的鱼片暴露在视野里。
将莼菜下入汤锅时,眼角余光发现沈秀在捂肚子,一副馋到不行的模样,他轻笑,“快好了。”
待玉蝉羹炖好,魏长生立马拿碗,“先尝尝先尝尝!”
魏朝清接碗,舀了鱼汤。
魏长生正准备把鱼汤递给沈秀,让她先尝尝,然而魏朝清没把碗还给他,而是侧身,将汤碗递给沈秀,“沈秀,你尝尝。”
“谢谢。”早就馋得不行的沈秀伸手捧住碗。
“慢着,先把那边的米糕吃一块,吃了米糕再喝汤,这汤很辣,你空腹喝可能会承受不住。”魏朝清道。
“好。”沈秀快速吃了一块米糕,迫不及待喝鱼汤。
魏朝清:“小心烫,慢点喝。”
汤汁鲜香四溢,入口丝滑,有琉璃芡的口感。密密麻麻的辣冲至舌尖,又鲜又辣,还带着莼菜的清香,一口下肚,好不爽哉!
“嘶……好喝!”沈秀嘶气,眸光亮若星辰,“夫子,我从未喝过这么好喝的鱼汤,您太厉害了。”
她的嘴唇被辣得嫣红,魏朝清的视线在她嫣红的唇瓣上逗留半晌,他转过头,不再看。
晚食就着鲜辣的玉蝉羹,沈秀多吃了半碗米饭。魏朝清和魏长生不太能吃辣,大半玉蝉羹都是沈秀吃完的。
裹了绿豆粉的鱼片顺顺滑滑,似若勾了芡,她吃得痛快,恨不能在鱼汤里再添些辣椒,能让她吃得更痛快一些。
她是川渝人,很能吃辣,不辣不痛快。原主虽是喜甜的锦州人,但也很能吃辣,身体很耐辣。
饭毕半个时辰后,沈秀吃水果时,还在回味鲜鲜辣辣的玉蝉羹。
接下来这几日,魏朝清又做了一次玉蝉羹。魏长生见沈秀喜欢玉蝉羹喜欢得很,便对魏朝清道:“舅舅,姐姐这么喜欢吃玉蝉羹,你多给她做几次呗。”
“玉蝉羹太辣,几日吃一次即可。”
“好吧。”魏朝清托腮,又说起别的事,“姐姐不想出去玩,整日待在府里,也不嫌闷得慌。”
魏朝清闻言,陷入沉思。下午回府,魏朝清问沈秀,“可喜欢听戏?”
“唱戏吗?”沈秀点点脑袋,“还行。”
“明日我请戏班子来府里唱戏,你一起来看罢。”
这一日傍晚,府里水亭前搭了戏台子,沈秀来到水亭,坐在魏长生身边。
魏长生道:“姐姐,舅舅请来了京城里有名的名角儿,他唱的戏一顶一的好。”
沈秀应了声。
边侧,魏朝清把零嘴果盘推到她手边,她道谢,捻起几颗香瓜子,嗑起瓜子来。
这瓜子真真香,有椒盐味和奶味,能让人磕上瘾。她又抓了一把瓜子。
乐师奏响琴筝鼓板等等乐器,随着乐声悠扬的奏响。戏子浓妆艳抹,粉墨登场。
扮作花旦的戏子步态轻盈,一颦一动,巧笑嫣然。此人唱腔清晰,曲声婉转悠扬,时而像高山流水,时而像春雨绵绵。
对戏曲其实没多大兴趣的沈秀,听得入了神。她听了一会子,歪头问魏长生:“长生,这位花旦是女子还是男子?”
她觉得女子。但唱戏的花旦不一定是女子,是以她问了魏长生。
“是男子,他就是我说的那个名角儿,叫柳笙,戏唱得可好了,好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还是舅舅有能耐,能请到他来府里唱戏。”魏长生奶声奶气道。
是男子?沈秀意外。她打量戏台上的柳笙。他身姿聘婷,眉眼如画,一举一动皆是妩媚勾人的风情,没想到竟然是男子。
她打量着柳笙时,在台上唱戏的柳笙无意间与她对视上。
他的歌声滞了一下。很快恢复如初。
接下来,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去瞧沈秀,眼底桃花酒半醺,秋水似的眼波,流转间透着化骨的温柔,不经意地勾缠着谁似的。
魏朝清发觉柳笙似乎在故意用那双眼波流转的眼睛勾缠沈秀。
而沈秀,她听戏听得很入神。
魏朝清面色沉下来,抬手欲叫停柳笙,然沈秀很喜欢这出戏,他不愿扫她兴,打断她的兴致,于是没有叫停柳笙。
柳笙唱完这段戏,先退了场。退下去时,他望了一眼沈秀。沈秀发现他看过来,她礼貌性地回以一笑。
对上她的浅笑,他的眉眼更加妩媚起来。
退至后台,他静坐在妆台前,一动不动。柳父疑惑,“阿笙,你这是怎的了?”
柳笙微抿红唇,“阿爹,你可知魏大人旁边坐着的女子是谁?”
“我没看见人。”柳父摇摇头,“怎么了?”
“没事。”柳笙手指轻轻抚摸发间垂下来的流苏步遥。
面前闪现出沈秀清清秀秀的面庞,他低垂下巴,妩媚风情的眼眸里,几分女儿家的情态若隐若现。
彼时,公主府里,司马烨听了下属的话,冷笑,“果然在夫子那里。”
“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司马烨强行把关心她的话吞回去。
之前夫子说并不知沈秀在何处,大抵是以防他不同意饶恕她,所以才故意说并不知她在何处。
夫子也肯定猜得到,他来公主府求情后,自己肯定会怀疑沈秀在魏府。但夫子没有将沈秀藏起来,也是因为自己已经答应饶恕她,所以不必再如此。
“她还真是找了一个好靠山!”司马烨咔嚓一下捏碎杯子。仿佛捏是在捏碎沈秀一般。
这边厢,秦伯得知沈秀的下落后,他暗地里松下一口气。但见司马烨一脸黑沉,他又担忧起来。
殿下这样子,并不像如他所说那般会放过沈秀。殿下真的会放过她?
“下去。”司马烨吩咐回来复命的手下。
手下方走出几步,被司马烨叫住。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第32章
司马烨喉头滚动了几下, 终于忍不住,“她现在如何?有没有受伤,瘦了还是胖了?”
手下怔了一下, “这倒是不大清楚。”
“那就去查清楚!”
“是,殿下。”
“慢着,”司马烨掀开冰丝被, “算了,我自己去见她!”
秦伯急道:“殿下, 您伤还未痊愈,不能下床!”
“无碍。”
“沈秀, ”司马烨咬牙切齿, “我可要好好见见她!”
秦伯见状,心里一跳,殿下这样子, 分明是要去杀沈秀!
……
“阿笙,我方才出去问了下, 坐在魏大人旁侧的女子乃魏府贵客。”柳父快步来到正在上妆的柳笙跟前。
“哪家贵客?”
“不清楚, 只说是贵客。”柳父脑海里浮现出方才偷瞧到的面容, 他有些发怔。这位贵客,也不知怎的, 恁是合他眼缘, 他见了她,便止不住地心生欢喜。
柳笙轻梳长发,“阿爹, 我今日唱的戏好吗?”
“好, 好的不得了。”
“也不知她……他们喜不喜欢听我唱的。”
“阿笙唱得顶顶好,谁人不喜?”
“是吗?”柳笙唇角抿出笑意来。
“好了, 阿笙,你该上台去了。”柳父催促道。
“桃花覆雪,尽付倾心……”戏台上,柳笙唱腔宛转悠扬,一双眸子时不时落在沈秀身上。
魏朝清凝眉。
魏长生发现柳笙好像老是在看沈秀,他嘟嘴,这人做什么,为何老是看姐姐?
沈秀也发觉台上的柳笙似乎总在看她。他那双妩媚的眸子,仿若两把勾子,总往她这里抛。下一刻,她猝地惊觉,这人,莫不是在勾引她?
不会吧?该不是她自作多情了吧?她拿起凉茶,喝下两口凉茶压压惊。
等她喝完凉茶,柳笙又用剪水秋眸睇她,她确定,他大抵就是在勾引她。他为何要勾引她?
她脑子急速运转,霎时明白过来。她猜测,柳笙可能以为她身份高贵,是以想勾引她。
毕竟她在魏府里,与魏朝清魏大人同坐听戏,或许猜不出她身份,但任谁都看得出她身份不低。
不过,这柳笙胆子忒大胆了些,万一她是魏朝清的妻妾呢,他也敢这么大胆,这么明目张胆地勾引她?
也许是他已经知晓她并非魏朝清的妻妾,所以才这么大胆。
不过他要失望了。她身份并不高贵。她的身份兴许还比不过他。虽戏子身份低贱,但他是唱红了的名角儿,大概还是有些地位在的,不然也不至于许多人请他唱戏都请不到。
对上柳笙柔情似水的眸光,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过她很快又听他唱的曲儿听入了神。他唱得极好,宛若天音一般,很难不让人听入神。
这场戏只剩尾声,不多久便唱完谢幕。
戏唱完了,魏长生气鼓鼓道:“舅舅,以后再也不要这人来府里唱戏了!”
“为何?”
因为这人老是盯着姐姐看!魏长生哼了一声,“他唱得也没那么好。”
这一边,沈秀惊讶,“你不是说他唱得最好?”
她觉得柳笙唱得很好。她没怎么听过戏曲,对戏曲也不大感兴趣,但今日听了这一回,方识戏曲之美,皆因柳笙唱得好,很能带人入戏。
“也没那么好!”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舅舅,以后不请他唱戏了!”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的脑袋,温声道:“好。”
沈秀倒是还想再听柳笙唱戏。不过大概没什么机会听他唱戏了。
听魏长生说,柳笙早已不公开唱戏,只有有能耐的人才能请得动他开口唱。例如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就能请得动他。
她没什么能耐,肯定是请不动他的。这大抵是她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柳笙唱戏了。她是有些可惜遗憾的。
夜幕已降临,时候不早了,沈秀与魏长生各自回房,魏朝清则去了书阁。他批阅了两盏茶功夫的文书,侍从进屋,说司马烨来了府里。
魏朝清将毛笔放在笔山上,起身走出书阁。
前厅。司马烨被秦伯搀扶着,向魏朝清作揖。魏朝清拱手回礼,“这么晚了,殿下何故来此?你的伤没事吧?”
司马烨开门见山,“夫子,我要见沈秀。”
魏朝清并未否认沈秀在府里。司马烨定是已确定沈秀在这里,才来这里。
“见她所为何事?”
“有些话要问她。”
“你有什么话要问她?”
司马烨笑了下,“夫子,不必了解得如此清楚。”
见魏朝清眉心微蹙,司马烨明白他的顾虑,“夫子,我已承诺过您,我已饶恕她,不会伤害她。”
长廊上,沈秀浑身绷紧,嗓音发颤,“夫子,世子殿下他要跟我说什么?他会不会……会不会杀我?”
司马烨突然来魏府,要见她。她觉得他可能是来杀她的。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还在他为她而伤后,忘恩负义,弃他而去。
他必定恨透了她,必定是来杀她的!
“他承诺过不会伤害你。”魏朝清声音柔和了许多,安抚她,“若他反悔,你也不用怕,我会护着你。”
“可是……”她喉咙发干,生怕她一见到司马烨,司马烨就会提剑一剑刺穿她。
“别担心。”
沈秀深深一呼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路步至前厅,她一进屋,便感受到一道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没有抬头,只看到司马烨的紫色衣摆,而后行礼轻声道:“殿下。”
司马烨上上下下端详她,冷声道:“抬起头来。”
沈秀抓紧手指,慢慢抬起头。
司马烨端详她。她看起来没受伤,没有瘦,皮肤发亮,脸颊肉微微盈润,似乎吃得不错。
“夫子,我有话她说。”司马烨做出请的姿势,示意魏朝清出去,“夫子放心,我会信守承诺,不会食言。若不信,我以性命起誓。”
魏朝清颔首,离开之前对沈秀说了一句莫担心。沈秀怎能不担心,司马烨这人,谁料得到他会不会反悔,会不会信守承诺?
魏朝清离去后,好半晌,司马烨一言未发,只这么定视着沈秀。
他原是打算怒骂她,羞辱她,惩罚她,杀掉她,好以此来平息他的怒与恨。
然而,他来时满腔举怒火与恨意,却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便消散得一干二净。
他闭了闭目,道:“花灯节那日,我为救你而伤,你就这么跑了,可有悔意?”
“有,殿下,对不起,我不该忘恩负义,我不该跑的。”
不,她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可在他面前,她不得不撒谎。她打算用最谦卑的姿态,向他道歉。
她跪下来,“殿下,对不起。”
“谁让你跪下了?起来!”他陡然拔高音量。
她立马起来。
司马烨瞪她的膝盖,似乎她给他下跪这事,让他难以忍受,“以后没有我的允许,别随便给我下跪!”
“是,殿下。”
他又沉默下来,转而似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向我道歉。”
“殿下,对不起,我错了。”
“再说一次。”
“对不起。”
“再说一次。”
沈秀吞咽嗓子,尽量让自己显得非常诚挚,“对不起。”
“好,我原谅你了。”
他原谅她了?就这么……原谅她了?她是不是害怕到产生幻觉了?
清清嗓子,她惴惴道:“殿下方才说什么?”
司马烨:“我说,我原谅你了。”
他转了一下拇指上的扳指,“我查到你与你父母擅自离城的事————”
他还未说完,沈秀赶紧打断他,解释道:“殿下!我与父母擅自离城,乃被逼所致,请殿下明察,我————”
“我知道。”
她噎了下,“殿下知道?”
“我知道,你被宋玉所逼,不得已离城。我已经下令处置宋玉,他父亲被革职,而他,害人性命,强逼民女,已被关入大牢,择日处斩。”
他语气淡淡说完,眸光微亮了一下,看着她,仿佛在邀功。
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老鼠的猫,又好似一只为主人赶走坏人的狗,为主人做了好事后,双目亮晶晶地来邀功。
沈秀错愕。转瞬间她回魂,忙不迭道:“多谢殿下主持公道!殿下英明,殿下大善!”
他唇角翘了翘,“还有你父母,虽还未寻到他们,但我会尽快帮你找到他们。”
“谢殿下。”沈秀的脑子有点懵。
他如此轻易地原谅她,帮她处置宋玉,还要继续帮她寻父母。他这是怎么了?为何对她这么好?
莫非是因为魏朝清?所以才对她好?
她知司马烨敬重魏朝清。或许真的是魏朝清的缘故。她一直紧绷的神经稍微松弛下来。
她安静下来,不知他还要与她说什么。他没再说什么,只将视线放在她身上,上下左右逡巡。
司马烨:“你在这里……过得可好?”
“好,很好。”
“吃得好,住得好,睡得好?”
“嗯,我在这里吃得很好,住得很好,睡得也很好。”
“比在公主府还好?”
当然比在公主府里好。在这里至少不用每日胆战心惊,如履薄冰。沈秀昧着良心,道:“与在公主府时一样好。”
司马烨欲言又止。他又沉默下来,目不转睛盯沈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就这么静静地盯了她两刻钟。沈秀顶着他不错眼的注视,很是难捱。他还要说什么,能不能快些说,为什么要一直盯着她不言不语。
屋外响起敲门声,魏朝清在屋外道:“殿下,你伤还未好,早些回去休息罢。”
司马烨皱眉。他并不想离开。他想一直看着沈秀,最好是让她永远不离开他的视线。
他出声道:“沈秀,同我回公主府。”
下一瞬,他不受控制般脱口道:“同我回公主府,我要娶你。”
第33章
四周仿佛被按了暂停键, 空气瞬间停止流动。沈秀的嘴巴也像是被凝固住,张不开了似的。
沈秀久不回应,司马烨喉结滚动着, “我方才说的什么听到没有?”
沈秀终于能张开嘴,她迟疑道:“殿下,您方才可是在开玩笑?”
“谁在开玩笑!”他微微瞪目。
不是开玩笑。是真要娶她?沈秀难以置信, 他想娶她,为什么?他喜欢她?
她不太相信他会喜欢她。她狐疑道, “您说的娶,是娶我为妻?正妻?”
“当然。”
她就一个平头百姓, 是他口中的贱民。堂堂世子, 怎会娶一个贱民为正妻?尤其他还如此厌恶贱民。怎会取一个贱民当正妻。
在他眼里,她是一个小偷,一个他厌恶的贱民, 还是忘恩负义的贱民,而她又不是什么貌若天仙的大美人, 他喜欢上她的概率, 太低了。
所以, 司马烨要娶她,不是他疯了, 就是他有什么目的。有什么目的?她脑子里闪过很多种猜测, 而后语气迟缓道:“殿下要娶我,您……喜欢我?”
“废话。”司马烨露出了一些不自在的表情,别开目光, “不然我为何要娶你。”
尽管从他口中得知, 他是因喜欢她而要娶她。她还是觉得不可信。不过,无论他有什么目的, 她不会嫁给他就是了。
“殿下,我身份低微,配不上您。”
司马烨:“谁说你配不上?我说你配得上就配得上!我娶你,我看谁敢说你配不上本殿下!”
她语滞了下。她在想如何委婉地拒绝他。不能直接说不喜欢他。直接说不喜欢会伤他自尊。他生气了她没好果子吃。
她垂下脑袋,“我已有婚约在身。”
“什么?”司马烨面色一沉。他十分霸道强硬地下令,“已有婚约?那便退了!”
“等等。”他眯了下眼,“我查过你,你并没有婚约在身,你骗我。”
她头皮发麻,事已至此,不能再委婉下去,“殿下,我配不上您,也……不想嫁你。”
一开始,司马烨没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道:“你不想嫁我?”
他的脸上带着被拒绝的不可置信。
“是。”
“你竟不想嫁我!”他从座椅上起来,一种愤怒爬上他的眼角眉梢。
沈秀能理解他的愤怒。他一个尊贵的世子,屈尊以正妻之位求娶一个贱民,贱民竟拒绝了,任谁看来都是不知好歹。
“为什么!”他恼羞成怒,质问她。
沈秀咬紧牙根,“我对殿下无意。”
他后退半步,一向高扬的眉尾耷拉下来,眼角也下垂下来,脸上的恼怒被一种难过的情绪所代替。
很快,他眼里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他转身就走。因拉扯到伤口,他踉跄了一下,更加恼怒起来,“秦伯!”
秦伯快步进屋搀扶他。魏朝清进来,“殿下。”
快气疯了的司马烨理也没理魏朝清,“秦伯,走!”
魏朝清大步流星步至沈秀身前,“发生什么事了?你可有事?”
“没有。”沈秀抿唇,“夫子,我猜不出世子殿下有什么目的。”
“什么?”
她将方才司马烨求娶的事告诉魏朝清。
魏朝清神色微微变化,只问:“你如何回答的?”
“我当然没答应他。”
魏朝清不着痕迹地松下一口气。
她沉吟,“我猜不出他到底想干什么。”转而有些担忧起来,“夫子,我拒绝了他,他方才那么生气,会不会报复我?”
“有我在,你不会有事。”
沈秀心头微动。她道:“夫子,我真不知该如何感谢您。”
“你若要感谢我,便不要再对我用敬称。”
她点头,“好。”
“姐姐!姐姐!舅舅舅舅!”魏长生冲进屋子里,“我方才听说世子殿下来找姐姐了?”
他一脸急躁担心,冲到沈秀面前,“姐姐,你没事吧!”
“没事。”沈秀垂睫,还在思考司马烨的目的。转瞬又觉自己不必浪费时间去想这些,管他有什么目的,反正她不会嫁他。
“姐姐,他来干什么?”魏长生仰头问。
沈秀简短地说明了司马烨的来意。魏长生两腮瞬间鼓起来,炸了毛的猫一样,“他、也要娶你?姐姐你答应他了没有?”
“没有。”
魏长生放下心来。
司马烨回府后,将屋里能砸的东西全砸了,他愤怒暴躁,恶狠狠地踩着地上的碎片。
“她竟不想嫁我!”他踢飞地上的花瓶碎片。
怒到顶点之后,他忽然安静下来,声音变得软弱了许多,“她一定会后悔。”
不甘,委屈,难过等等情绪在他脸上如走马灯一样变幻着。他矮下背脊,可怜得像一只被踹了一脚的小狗,“她一定会后悔。”
转瞬间,他又开始发怒,猛地揣倒香炉,“她竟不想嫁我!”
边上,秦伯看着发着疯的司马烨,“殿下……”
司马烨转向他,拽住他的胳膊,“秦伯,她凭什么!凭什么!”
他双目通红,状若癫狂,“她凭什么!”
“殿下,您冷静冷静!”秦伯试图让他冷静下来,“您先冷静冷静!”
可司马烨置若罔闻,他的胸膛剧烈起伏,五官扭曲狰狞。
“殿下,她既不想嫁您,那您就想办法让她答应嫁您!”
听到这话,司马烨转过头,“如何让她答应嫁我?”
作为过来人的秦伯摸了一下胡须,老神在在道:“您去追求她,讨她欢心,她欢心了,不就愿意嫁您了?”
司马烨不假思索,楞头青一样,“如何追求?如何讨她欢心?”
秦伯又摸胡须,说出自己的经验来,“追求女子,无非是为她作诗,送她金银珠宝,绫罗绸缎,送她喜爱之物。”说着他笑起来,“我当年便是如此……咳……”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若有所思,旋即下令,“秦伯,扶我去书房!”
夜黑风高,已至深夜。秦伯困意重重,他瞧了瞧还在作诗的司马烨,这都何时了,殿下还不困?
司马烨毫无困意,他正精神振奋。他写了厚厚一堆诗词,放下笔,“秦伯,去宝库。”
进了宝库,司马烨扫视宝库里的金银珠宝奇珍异宝。他挑剔地瞥着库里的宝物,“这个,还有这个,都装进盒子里。”
“还有这个。”
秦伯讶然。殿下把宝库里最珍贵的那些宝物都挑了出来,准备送给沈秀。
然而即便是府里最珍贵的宝物,司马烨也不怎么满意,“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她会喜欢吗?”
“肯定会的。”秦伯忙道。
“对了,”司马烨想起什么,“她爱吃荔枝和鱼笋夹子,明天也送一些过去。”
“是。”
司马烨侧眸,俯视叠在宝箱里的绫罗绸缎。里面装着寸锦寸金的云锦,织锦,浮光锦等等昂贵的料子。
“这些通通都送过去。”
若不是宝库里有些珍宝司马烨看不上,他恨不能将整个宝库搬空,全送给沈秀。
他抬步,去看其他宝箱时,脚步迟滞了一下。
秦伯立即发现他腿上有血渗出来,“殿下!您伤口出血了,您先别动了,快回屋躺着!”
翌日一大早。秦伯劝道:“殿下,您今儿就别动了,我去送就是。”
昨日司马烨伤口撕裂,不能再下床,可他今日还想亲自去魏府送礼。
司马烨非去不可,“我要亲自去。”
“殿下,您还要不要这双腿了?”
“抬我去。”
“唉!”秦伯无奈,只得从命。
当沈秀得知司马烨又来了魏府,还带来几大箱子的礼要送与她,她见都不愿见他,直接对魏朝清道:“夫子,请您帮我拒绝。”
“好。”魏朝清颔首。将她的话转达给司马烨。
司马烨绷紧下颌,“她不要?我送她了,就是她的了,秦伯,回府!”
待司马烨等等一干人离去,魏朝清唤来仆从,令他们将司马烨送来的这些东西抬回公主府,下完令,他与魏长生一同去往国子监。
沈秀坐在桌前,托着腮,陷入沉思。昨日司马烨都那么生气了,今日居然还会来给送她礼。
他这是一定要娶到她?他到底要做什么?难不成真喜欢她?
想到此,她连忙拍拍脑袋。告诉自己别这么自作多情。
她拿起一块冰块,咔嚓嚼碎。虽她告诉自己不要再浪费时间去猜测司马烨的目的。可她的思维还是止不住地发散开来。
莫非她身份不简单,其实她并不是一个平头百姓?比如她是流落在外的公主什么的,身份很高贵很重要,娶她对他很有益处?
又或者,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司马烨只是碍于有魏朝清在,动不了她,但把她娶回去,他要如何处置她就是家里事了。到时候魏朝清不应该管,也管不着。
沈秀悚然。
她的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把她娶回去,虐打她,家暴她,她被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却求助无门……毕竟魏朝清管不了别人家的家务事。
越想,沈秀越觉得惊悚可怖。她连忙又啃了几下冰冰凉凉的冰块,以此平复情绪。
第34章
午间。魏长生午睡醒来, 他伸伸懒腰,去小书桌边上收拾书本。
余光无意间触及旁边书桌上的红皮书卷,他探长脖子, 认出这是一本食谱。他拿起食谱,翻了翻。这是一本全是辣菜系列的食谱。
魏长生微微怔然。其实舅舅不喜欢,也不擅长做辣口的菜。他这是在学做辣口的菜?
因为沈秀姐姐爱吃辣?
魏长生心中一热, 颇为感动。舅舅替姐姐向世子殿下求情,替她寻父母, 让她住府里,学习自己不擅长的辣菜, 给她做她爱吃的辣菜, 此般种种,舅舅待姐姐极好。
待她好,定是因为姐姐是自己的好友。舅舅待姐姐这么好, 就是待他好呀!都是为了他,舅舅才待姐姐这般好的。
见魏朝清出来, 魏长生若一个小炮竹, 砰地一下扑进魏朝清怀里, “舅舅!你待我太好啦!”
魏朝清摸摸魏长生圆乎乎的脑袋,“为何突然这么说?”
“嘿嘿。”魏长生咧嘴, 嗓音里带着未脱的奶气, “舅舅,我以后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魏朝清笑了下,“我不需要你如何报答我, 你能好好长大便好。”
“嗯!”魏长生抱紧他, 点点下巴。
待下了学,回到府里后, 魏朝清进入厨房,做了一道菜。
“笼衣金丝球?”饭桌上,沈秀端详盘中金灿灿的圆球,咽咽唾液。
魏朝清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对,你可以尝尝。”
她夹起笼衣金丝球,用面条裹起来的肉球烹炸得油亮金黄,只是瞧着便能感觉出其在舌尖上碎裂开的香酥。
蘸上香喷喷的甜辣酱,沈秀吃了一口。
一根根金黄的面条,咔嚓咔嚓碎裂开来,沈秀从来没有吃过如此酥脆适口的面条,似乎这已经是顶顶的酥脆了。
酥脆中透着面条特有的芳香,芳香扫过唇齿,紧接着,嫩嫩的肉馅在牙齿下面分裂开。
肉馅咸鲜烫口,略带嚼劲,微微弹牙。里面入了面条的酥香,又浸了些蘸料的甜辣味,口感丰富多层次,多咀嚼几下,似乎越吃越香,令人回味无穷。
整个笼衣金丝球,外脆里嫩,咸鲜酥香,甜辣入味,很是爽口。
沈秀神色一亮,她竖起大拇指,“好吃,夫子,真好吃!”
见她很喜欢吃,魏朝清颊边漾开笑意,又给她夹了一个笼衣金丝球。
魏长生也给她夹菜,“姐姐,你喜欢吃就多吃些!”
“谢谢。”沈秀多蘸了一些甜辣酱。
以防她吃得太辣受不了,魏朝清将解辣的奶羹推到她手边。
但她很能吃辣,一口一个笼衣金丝球,没怎么动奶羹。魏朝清目露担忧,“不辣吗?”
“辣。”
“吃点奶羹吧,解解辣。”
“不用。”沈秀蘸着甜辣酱,轻轻呼气,辣得十分爽快。
永宁殿里,司马朗恹恹地吃着晚膳,他没什么胃口,不大想吃饭。但又怕自己不好好吃饭,瘦了就没从前那般英俊潇洒,他便强迫自己往嘴里塞饭。
夜深孤枕难眠,他左一声叹息,右一声叹息。
“殿下!殿下!有消息了!”宫人疾步跑进来。
司马朗连忙下床,急切道:“有消息了?沈秀有消息了?”
宫人赶紧将探来的消息告知司马朗。
之前司马朗派人一直盯着司马烨那边的动静,司马烨撤消通缉令时,他还以为司马烨找到了沈秀,于是他急吼吼地去公主府,却被告知沈秀仍然不知下落何处。
至于司马烨为何撤销通缉令,司马烨并未透露原因。司马朗也无从知晓撤销通缉令的原因,他继续让人盯着司马烨那边的一举一动。
盯着盯着便盯出了线索来。寻着线索一细查,就发现了沈秀的踪迹。
“她在魏夫子那里?她为何在那里?她与魏夫子有什么关系?”司马朗说着这话,拿起衣裳就要穿上,恨不能立马飞到魏府里。
“她似乎与魏大人的外甥交好。”
“魏长生?她与魏长生交好?他们俩如何扯上关系的?”司马朗抬步往外走。
“殿下,您这是要去哪儿?”
当然是去魏府,见沈秀!她失踪了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他每日度日如年,每日都在想她,真真是想煞他也!
刚跨过门槛,他理智回归,停下脚步来。
此时已深夜,魏夫子已就寝,他去打扰人家很是不妥。想到此,他狠狠拧了下眉心。
“还要多久才能天亮?”
“殿下,还需一两个时辰。”
总算盼至天亮,司马朗早膳也未用,步子飞快去了国子监。
他杵在文渊阁里,等魏朝清前来。熟悉的绿袍闯入视野后,他快步上前作揖,“夫子!”
魏朝清作揖,“晨安。”
“夫子晨安,夫子,我————”司马朗忽而想起某些顾虑,他止了声,及时改口,“夫子,学生有事请教。”
“何事?”
司马朗随便胡诌了一个不懂的问题。
下午下学,司马朗追上魏朝清,又去问他问题。他缠着魏朝清,直接上魏朝清的马车,“夫子,这里我还是不太懂……”
一路上,魏朝清一直在给司马朗讲学。司马朗一会儿作疑惑不解状,一会儿作顿悟状,似乎有问不完的问题。
抵达魏府,进了书阁,他还在问问题。
魏长生从书阁门边探出头,“舅舅,你们还要多久?该吃晚食了?”
司马朗满目歉意,“夫子,耽误你用膳了。”
“无碍,殿下若不介意,同我们一起用膳罢。”
“那我便不客气了。”去往前厅用膳时,司马朗不着痕迹地环顾四处,搜索着什么。
待抵达前厅,一眼发现坐在餐桌上的沈秀,他双目一直,定定地盯住了她。
看到司马朗,沈秀起身行礼。司马朗一眨不眨,眼睛若钉子钉在了她身上一样。
魏朝清轻咳一声。司马朗回神,他佯装道:“沈秀?你怎的在这里?”
沈秀还未说话,魏朝清先她一步解释了她在此处的原因。
司马朗:“这样么。”
“殿下,吃饭罢,免得菜凉了。”魏朝清伸手,做出请的姿势。
司马朗入坐后,魏朝清道:“我府里的饭菜比不得宫里,望殿下莫嫌弃。”
“哪里哪里。”司马朗执筷夹菜。他吃了菜,先是赞叹一番,而后暗地里去瞄沈秀。
她安安静静地吃着,目不斜视,很斯文秀气。
下午吃了些零嘴,这会子沈秀不怎么饿,她没怎么夹菜,就夹了冰镇黄瓜慢吞吞地吃着。
司马烨瞅瞅她单薄的身体。怪不得身上没几两肉,就她这么吃,能长什么肉?
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她碗里,“多吃些肉,瞧你瘦的。”
饭桌上气氛瞬间凝滞。
沈秀惊愕失色,看向司马朗。魏朝清与魏长生也看向司马朗。
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司马朗表情僵硬了一下。很快他调整好面部表情,干巴巴地笑了笑,“方才在想事情,糊里糊涂的,把你当做我母妃了,失礼了,哈哈,吃吧,你吃吧。”
沈秀低首,“谢殿下。”
过了一会儿,司马朗忍不住道:“不过你也的确挺瘦,与我母妃一样瘦。你为何不吃肉?你在节食?你已经这般瘦了,不需要再节食。”
沈秀感到有些莫名,司马朗这么关心她做什么。她垂着睫毛,道:“我并未节食,只是之前吃了些东西,不大饿。”
原来如此。不是在节食便好。司马朗打量着她的细胳膊细腿,以后等她进了他宫里,他定会将她养得白白胖胖。思及此,他不禁乐呵呵笑起来。
魏朝清蹙眉看了一下乐呵呵的司马朗。
回宫后,司马朗看到守在永宁殿里等他的姜侧妃,“你来做什么?”
“臣妾来瞧瞧殿下在忙什么。”
司马朗不耐地挥了下手,“回你宫里去。”
“殿下可是厌烦了臣妾?”
“既知我厌烦了你,何不识趣些赶紧走,还待在这里,想让本现在更厌烦你?”
姜侧妃身子一颤。她咬咬嘴唇,“妾这就回去。”
将将转身走了几步,她被司马朗叫住。她心头一喜,“殿下?”
司马朗瞪着她细如丝缕的细腰,“你没吃饱饭?腰细成什么样子了。”
姜侧妃讶然。殿下不就爱她这细腰么?之前还道她的腰须再细一些才更好,怎的如今又嫌她腰太细了?
转而她便欣喜起来,殿下这是在关心她的身体。嘴里说着厌烦了她,其实还是关心她的。她翘起眼红的樱桃唇,“殿下,妾吃饱饭了。”
“吃饱饭了还这么瘦?往后再多吃一些,别再这么受筋拉骨的,看着就……”
看着就让他想起同样瘦弱单薄的沈秀,看着就让他烦躁。他不喜欢沈秀这样瘦弱,他想将她养得白白胖胖,丰盈圆润,那样身体才健壮,才能活得长久。
太单薄瘦弱的话,总让他觉得活不长久。
是以,他如今见着瘦弱的人,便觉烦躁不悦,“你往后多吃些,再这么瘦就别来见我了。”
姜侧妃很是感动,情意绵绵道:“殿下,我会多吃些的。”
“行了行了,赶紧下去。”司马朗不耐地赶她走。
姜侧妃回到自己宫中,叫人摆上饭食,欢欢喜喜地用饭。
次日一下学,司马朗又跟上魏朝清,“夫子,你家的饭很合我胃口,昨日吃了之后甚是想念,我今日还想再吃一回,望夫子莫要嫌我脸皮厚。”
魏朝清端详他几许,颔首应了他。他颊边带着笑意,上了魏朝清的马车。
坐上马车后,司马朗问魏朝清,“夫子,车内可有镜子?”
打开屉盒,魏朝清取出一面镜子,递给司马朗。
司马朗照着镜子,整理头上戴的簪花。他今日特意戴了最最衬他的簪花,若不是时间来不及,他还想换下学子服,好生打扮一番再去见沈秀。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下自己英俊的相貌,司马朗放下镜子,此刻心情很是复杂。
他素来对自己的容貌很自信,他自信沈秀能瞧得上他的脸。但自信的同时,又忐忑起来。
沈秀真能瞧得上他的长相吗?
他的容貌与司马烨不相上下,可沈秀都没看上司马烨。
没看上司马烨,定是因为司马烨脾性差,并非因为容貌!定是如此!
就司马烨那坏脾气,哪个女子受得了,沈秀不喜欢他很正常。司马朗如此想着,又自信起来。他的脾气可比司马烨好多了,他定会夺得沈秀的芳心。
司马朗怎的又来了?在前厅见到司马朗后,沈秀诧然。
司马朗向她浅浅一笑,笑容透着一种刻意释放出来的迷人的潇洒。
用饭时,沈秀不知是错觉还是怎的,她感觉司马朗老是在看她。她偏转视线。他与她视线相撞,又露出那种潇洒迷人的微笑。
她并不觉他的笑容潇洒迷人,只觉他又有些奇怪。她脸上有东西?总是看她做什么。她摸了下自己的脸。
魏朝清看了看司马朗,似乎看出了些什么,眸光略微沉凝下来。
这时,司马朗轻抿半口茶,望向窗外漫天红霞,“此时晚霞正好,容我赋诗一首!”
他特意要在沈秀面前显摆,显露自己的才华,让她为自己的才华所倾倒。
虽自己在魏朝清面前显摆才华,稍微显得有些班门弄斧了,但为了让沈秀了解到自己的才华,他也不在乎自己有多厚颜了。
“咳!”他清清嗓子,“夕霞烂漫红,掩映壁生辉……”
一首晚霞诗赋完,司马朗观察沈秀,观察她的反应。她起先没什么反应,等魏朝清赞了句“好诗”后,她才跟着说了句“好诗好诗,殿下厉害”。
她的反应很平淡。是不是……不懂诗?大抵是因为不懂诗。
她家里是卖豆腐的,也就在司马烨身边学过几天字,想来,是不懂诗的,故而也不知他方才作的诗有多妙绝,他有多才华横溢!所以反应如此平淡。
找到原因后,司马朗心里平衡了些。注意到她又去添第二碗饭,他满意地点点下巴。就是得多吃些,身子丰盈些健壮些才好。
沈秀吃饱后,放下筷子,等待其他人撂筷。
“你若还有事,就先回房去罢。”魏朝清道。
正合她意。她起身行礼,离开前厅。走出前厅,她抬首望天际红霞。或许是地理位置原因,京城的晚霞没有锦州的晚霞艳丽。
想到锦州,她叹气。爹娘还未有消息。也不知何时才能找到他们。不过到他们底去了哪里,为何连司马烨和魏朝清这样有能耐的人都找不到他们。
她神色凝沉,找不见人,就怕他们遭遇了不测,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们。
双手合十,她祈祷上苍,望她爹娘能平平安安,她能早日与他们团聚。
她慢腾腾地前行着,耳边忽然传来隐忍的呜咽声。
“小王管事,您、您放过我吧!”
“哭什么哭,我不就摸摸你而已,女人生来不就是给男人摸的,你哭什么!”
“小王管事,男女授受不亲!”
“你算什么女人,不就是个丫鬟,不就是个玩意儿,我摸摸怎么了!”
沈秀转身,绕过前方的假山。假山后面,一男子正抓着一女子的手,色眯眯地摸着。
沈秀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头,毫不犹豫砸到男子后脑勺上。
“哎哟!谁!”小王管事痛呼一声,即刻转过头。
他瞳孔收缩,“你……你是……”
他不认得她。
沈秀又捡起一个石头,直直砸向他。
石头正中小王管事脑门,鲜血从他额头上流下来,他痛呼一声,“你竟敢!”
他想上前扇她耳光,但却不知为何,不忍上前,不忍伤她。他粗着气,“你是谁!府里新来的丫鬟?你可知我是谁,你竟敢伤我!”
丫鬟从他身后跑出来,她冲到沈秀面前,哭诉道:“沈姑娘!方才他非礼我!请沈姑娘为我做主!”
沈姑娘?小王管事一惊。这女子,竟是那位贵客,大人的贵客?
他心里一慌,“方才、方才是这贱人勾引我,我才……都是她的错!”
沈秀没有理他。她扶起跪在地上哭的丫鬟,递给她一方手帕,“跟我去夫子那里,夫子会为你主持公道。”
转而睨视小王管事,“跟我来。”
小王管事连连道:“沈姑娘!奴才是冤枉的!奴才并未非礼她!是这个贱人勾引我,我才没把持住!”
沈秀未理他,径直返回前厅。
前厅里,饭桌上只剩下魏朝清与魏长生二人。沈秀离开后,司马朗也跟着离了府。
“姐姐?你怎么又来了,是没吃饱?”魏长生见沈秀又来了前天,他惊讶道。
“不是。”她面向魏朝清,“夫子,您可知府里有恶奴?”
魏朝清顿时肃色,“有奴才欺负你?是谁?”
他重重摔下筷子。
沈秀声音卡顿了一下,她好像从未见过魏朝清如此生气过。她咽嗓子,“没有欺负我,是欺负别人。”
语罢,她拉了一下身后的碧珠。碧珠噗通跪下,“大人!请您为奴婢做主!”
她哭着诉说方才被小王管事非礼之事。
“冤枉!冤枉啊!”小王管事上前来,跪下磕头,“大人!奴才是冤枉的!是碧珠那贱丫头,她勾引我!勾引不成,反倒打我一耙向沈姑娘告状!”
碧珠哭道:“大人!他诬陷奴婢!奴婢何曾做过那等龌龊事!分明是他非礼奴婢!”
沈秀道:“我亲眼看见他强迫碧珠,碧珠并未勾引他。”
魏朝清脸沉得能滴出墨水来,他不再多问,“将他压下去,打八十大板,卖进牙行里。”
旁侧的侍卫领命,“是,大人。”
“冤枉啊!大人!冤枉啊!”小王管事被拖走,声嘶力竭地哭嚎。
沈秀向魏朝清投以一瞥。魏朝清没有细细审问,似乎很相信她,只听了她的话便直接定了小王管事的罪。她忖了忖,道:“夫子,这件事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
此事若传出去,对碧珠名声很不好。即便她碧珠是受害者,可这事传出去了,被指指点点的肯定是碧珠。
在古代,女子被非礼过,即便只是碰了手,又或者是什么也没碰到,那也是失了清白。失去了清白,名声受了损,女子就很难再嫁出去。
反而作为加害者的男子受的影响倒是很小。
魏朝清:“放心,不会有其他人知道这事。”
沈秀嗯了一声,她扶起还跪在地上的碧珠。
碧珠泪水簌簌而落,“沈姑娘,谢谢您!谢谢您!”
若不是沈姑娘,她可能不会这么容易就洗清冤屈!毕竟小王管事平日里看起来很正经,并不是这般龌龊之人。任谁都很难相信,小王管事竟表里不一,竟是这种无耻之人。
若小王管事说她勾引他,恐怕大人会半信半疑。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这么轻易就定了小王管事的罪。
小王管事被扒光裤子,狠狠打了八十大板。他趴在地上,奄奄一息。
该死的碧珠!他若还能活下来,定要找机会将这贱人撕碎。还有沈秀,他定要找机会将她……他滞然,一时也不知自己要将她如何。
他发现他恨不了她。也不忍将她如何。他好像……他猝然惊觉了什么。
从未有过的炽热的爱意若滚烫的开水,将他浇得浑身疼痛,比这八十大板还痛。
忍受着疼痛的他,脑子里全是沈秀。他渴望她,若沙漠里即将干渴死的人渴望绿洲一样渴望她。
这种渴望让奄奄一息的他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强烈的求生欲望让快要失去呼吸的他□□下来。
往魏府里送了三日礼,然而送的礼通通被退了回来,司马烨道:“她对我送的东西不满意?她想要什么?”
秦伯摸着胡须,道:“殿下,莫要着急,慢慢来,慢慢来。”
“慢慢来,要多慢?”
“这,反正这种事急不来。”
司马烨冷着脸,沉默许久。他抬起高扬的长眉,“秦伯,看来你的手段并不奏效。”
“我为何要慢慢来?”他的眉眼幽暗下去,“我明日便请舅舅赐婚,我倒要看她敢不敢违抗圣旨!”
第35章
“不可, 殿下,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
秦伯语重心长道:“您让圣上下旨赐婚,沈姑娘也不一定就不敢抗旨。她若抗旨, 那便是死罪!您要置她于如此危险的境地?”
“就算她不敢抗旨,可您这不是在逼迫沈姑娘?您逼着她嫁给您,一时是爽快了, 可您没想过以后。您逼着娶一个不喜欢您的女子,娶回来往后是没好日子过的。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您, 两情相悦,您欢喜, 她也欢喜, 往后的日子才过得好。”
听了秦伯的话,司马烨脑子里浮现出种种画面:他强逼着沈秀嫁与他。她不喜欢他,嫁给他后整日伤心难过, 以泪洗面。
想到她流泪的模样,他的心脏猛烈地刺痛起来。
他捂住刺痛的心口。
他不愿让她如此伤心难过, 不愿她整日以泪洗面。他不能逼迫她。
“那我……该如何做?”
“还是那句话, 要慢慢来, 您要让她心甘情愿嫁给您,徐徐图之, 让她喜欢上您。”
“心甘情愿。”司马烨缓缓沉吟这几字。
翌日清晨, 吃早食时,魏朝清道:“明日避暑休沐,国子监会有半月休沐期, 往年避暑休沐我与长生回去乡下避暑, 今年也会去,你也与我们一同去乡下避暑, 如何?”
沈秀想了想,点头。马上便是大暑时节,一年中最炎热的时候,空气中热浪滚滚,没有空调实在难捱。乡下凉快许多,是避暑胜地。
说完这事,魏朝清静默半晌,继续道:“这两日与二皇子一同用饭,你似乎有些不自在,或许他今日还会再来,若是他来了,你可以回自己的房间用饭。”
“好。”她确实不大想与司马朗一桌吃饭。
晚些时候,司马朗继续厚着脸皮来蹭饭,没在饭桌上见到沈秀,他问:“夫子,沈秀呢?”
“我们回来得太晚,她已经先吃了。”
“这样么。”司马朗眼里的失落一闪而逝。
过了两日,沈秀戴上面纱,同魏朝清与魏长生一起上了马车。
进了马车,沈秀仍未取下面纱。魏长生道:“姐姐,带着面纱不闷得慌吗?”
“不会。”沈秀翻开书,静静浏览起来。
马蹄得得声与车轮碾压地面的声音,若白噪音在耳边浮沉,年岁小觉多的魏长生头一靠,枕在软枕上,睡去了。
沈秀翻着书,看着看着也困将起来。她靠着车厢,脑袋一点一点往下垂。
就在她的脑袋偏着偏着,要歪下去时,魏朝清及时伸手。她的头直接枕在他伸出去手掌上。
她脸颊上的温热传到他手指间,他微微一顿。他准备慢慢矮下胳膊,好让她枕到软枕上。
但他动作迟疑了一下。
他一直用掌心撑着她的脸。直到手酸,才轻轻放下手臂。
沈秀歪在软枕上,睡得很熟。
魏朝清定视她良久,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书卷上。很快,他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她身上。
他凝视熟睡中的沈秀。伸手,指尖即将碰触到她的面纱时停住。
他没有碰她,只静静凝视她。
沈秀睡得迷迷糊糊时,耳畔隐约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该起来吃饭了。”
她揉鼻梁醒来。吃完饭,魏朝清与魏长生下马车透气。沈秀没敢出去。
这时候,男女主早就到了锦州。她不会在这里遇到他们。但保险起见,她还是谨慎些,即便她戴了面纱。
马车又行了半日路,傍晚时抵达桃花村。桃花村就在京城外侧,行一日车城便能到达。这里是魏朝清与魏长生的祖籍之地。
桃花村被翠色山峦紧紧环抱,山清水秀,风景秀美,凉风习习,环境很是让人惬意。
马车停在一处宅院前。
魏长生兴冲冲道:“姐姐,这便是我们老家!”
前方宅院瓦檐砖壁,院墙上爬满了姹紫嫣红的花,院墙前方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溪流,晚霞将水面染成牡丹色,使得溪流宛若一面晕染了牡丹花汁的绸布。
这样的地方,住着肯定舒惬安宁。
宅院门前有家丁迎接,“大人。”
进了宅子,洗去一身风尘,魏长生来唤沈秀,“姐姐姐姐,吃晚饭了!”
“这会子太阳落山了,阵阵凉风吹着凉快,我们去院子里吃。”魏长生咧嘴道。
晚风阵阵,吹拂着院子里的花草绿树瓜藤,带起绵绵细响。晚霞红橙橙地洒在小院里,风似乎被红霞浸染,吹过院子,如刷子一般把院刷成了暖橙色。
绕了花枝的木架下面,下人正在摆放膳食。魏朝清已入座,见沈秀和魏长生来了,他招手,柔和的笑意映着朦胧的晚霞,“快来。”
沈秀坐下去,她环顾香气弥漫的院子。篱笆花草花藤绿树环绕,院子农家风味很浓厚。
她去瞧篱笆后面吊着的黄瓜。黄瓜长得绿油油,肯定十分清甜脆口。
魏朝清问:“想吃黄瓜?”
“嗯,想吃,想吃生腌水黄瓜。”
魏朝清吩咐下人,“去摘两个黄瓜,做一盘生腌水黄瓜。”
“是,大人。”
“谢谢。”沈秀拿起汤匙,先喝汤。晚霞在汤面上染了一层玫瑰色的胭脂,沈秀用汤匙破坏掉这层玫瑰色的胭脂。
从前在乡下外婆外公家里时,晚上吃饭也会将饭桌搬到院子里,吹着晚风吃饭,闻着花草果木香气,凉快又舒适。
脑海里闪过外公外婆慈祥的面容,她抿唇,肩膀矮下去。她想他们了。很想很想。
“怎么,饭菜不合胃口?”魏朝清问道。
“没有没有,很好吃。”沈秀赶紧压下消沉的情绪,开开心心吃饭。
吃过饭,魏长生道:“姐姐,我带你出去走走,这会儿不热,我们可以去钓鱼!”
傍晚的村落炊烟袅袅,凉风习习,充满着烟火气,宁静又美丽,沈秀知道傍晚的村落有多美丽。
从前在外婆家时,吃完晚饭,她便和小伙伴们野去了,去小河里玩,去树上摘果子,去田野里疯跑,好不畅快。
她现在也想出去转转。但她打消了出去玩的心思。
最开始没遇见谢扶光时,她还敢戴着幂篱面纱出去逛街,在他手下经历过一次濒临死亡的恐惧后,她再也不敢了。
还是再等等吧。等到男主承诺为女主改好,不再随便杀人,她就能自由地出门了。
她算了下日子,估计还有半个多月。再过半个多月,谢扶光就会……不对,她好像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谢扶光是在锦州城杀了原主之后,才承诺为女主改变的,可现在她在这里,谢扶光在锦州就不会有杀掉原主这件事。
没有这件事作为导火索,赵金金怎么与谢扶光大吵一架,又怎么逼谢扶光给出承诺?
沈秀紧紧拧眉。等谢扶光杀掉下一个无辜之人,赵金金与他大吵一架,逼他改好?
那她怎么知道他何时才会改好?
由她穿过来产生的蝴蝶效应,让小说里原本的剧情产生了不确定性。
她按住膝盖,憋屈得几近抓狂。
夜色如帘幕一样盖下来,漆黑的夜空中,一团圆月亮澄澄地悬挂着,宛若一个巨大的圆盘。
圆盘里兜着满盘月光,盘子被人打翻,满盘月光倾泻而下。月光撒向大地,落入院中,给院子蒙上了一层柔柔的月光。
沈秀趴在窗前,神色涣散地凝望着倒下来的月光。
不知多久过去,她忿忿地抓抓头发,翻出窗,去瓜藤下摘了一个黄瓜。黄瓜清洗了一番,她折返窗边,放空大脑啃黄瓜。
晨间鸡鸣唤醒了趴在窗边沉睡的沈秀。她洗漱过后,走出房屋。
院子里摆放着石桌藤椅,四面有竹墙,青绿的长青藤下点缀着馥郁芳香的花朵。
花瓣上缀着水亮的露珠,露珠折射出的光晶莹地氤氲着小道。渐渐地,露珠坠落,溅起一片片晨光。溅出浅金光芒里,黎明慢慢变得不再潮湿。
沈秀坐到院子里的原木秋千上,她摇动着秋千,静听花丛里叽叽喳喳的小鸟歌唱。
天空地面很近,空明澄澈,仿佛一伸手就能碰触到云朵。她抬手摸摸天,一缕食物的香味飘至鼻尖。
很香。
她摸肚子,一路寻着香味,来到厨房门口。进入厨房,便见穿着襜裳,系着襻膊的魏朝清在调羹。
他穿着便衣,身姿若玉竹青松,淡淡晨光打在他温润的侧颜上,将他的脸氤氲得更加柔和。
沈秀轻声道:“夫子晨安。”
魏朝清侧身,“你起了?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饱了。”沈秀走过去,“夫子,我来给您打下手。”
“不用,这里有人帮我打下手。”他指了下灶边上的仆人。
“我反正无事做。”沈秀走向一边在择菜的仆人,“给我分一些菜。”
仆人愣愣地仰视她,旋即赚向魏朝清。
魏朝清颔首,“随她吧。”
仆人分了一小半青菜,递给沈秀。沈秀在小板凳上,安安静静择菜。这菜是院中菜畦里种的,翠绿鲜嫩,口感必定很好。
旁边篓子里放着紫苏叶,这个时节正是吃紫苏叶的时候。她问魏朝清:“夫子,紫苏要怎么做了吃?”
“熬羹。”
“熬羹吗?”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闻了闻,想起某种美食,唾液分泌出来。
魏朝清问:“你想如何吃?”
“用这个,包着烤香的五花肉吃,一边烤肉,一边包着吃,肯定香。”
“中午可以试试。”
“谢谢夫子。”她继续择菜。菜择好了,用清水洗净,递给魏朝清。
魏魏朝清接过菜篓子。她又去洗萝卜了。
看着在厨房里忙活着她,魏朝清面前浮现出,寻常夫妻在厨房里忙活的模样。
他与她就若寻常夫妻一般。
思及此,他开始出神,渐渐地,浅浅的笑意爬上他唇角。
午时,仆人端来专门烤肉的铜炉盘。铜炉盘上面铺肉,下面碳火烤之。
魏朝清夹起五花肉,平铺到铜炉盘里。
腌制过的五花肉入锅后,渐渐的,滋滋声里,油脂从肉身里烤了出来。热油顺着饱满的肉的纹路缓缓下滑,油花流到锅里,呲啦呲啦地冒着浓香。
慢慢地,五花肉逐渐变色,微微焦黄起来,而瘦肉里夹着的肥肉逐渐变得透明。肉的边沿卷起的同时,肉焦香味伴随着腌料的香味在空气里发酵出来。
沈秀直勾勾地盯着烤得油亮的五花肉。
魏朝清笑了下,“很喜欢吃烤肉?”
“很喜欢。”
五花肉烤得差不多了,魏朝清夹起五花肉,道:“烤到这个程度口感最佳。”
于是沈秀拿起一片紫苏叶,将蘸过辣椒酱的五花肉和蒜瓣黄瓜包起来,一口全部塞进嘴里。
五花肉烤得油滋滋香喷喷的,色泽焦黄,入口咸香,带着韧劲的肉皮覆盖着软弹的肉,肥肉吃起来很有筋道。
肥肉榨出来的油流进瘦肉里,润润的油包裹着瘦肉,使得瘦肉吃起来不柴,很软嫩润口。
肉油饱满,浓而不腻的五花肉与脆脆的黄瓜在口腔里交织,紫苏和黄瓜的清凉与清甜在唇齿间涤荡,一点也不腻味。
“夫子,您腌的五花肉烤了后太香了。”沈秀眸光似若星辰,连连赞叹,“您快用紫苏包了尝尝,很好吃的。”
魏朝清:“不是说了,别再对我用敬称。”
“我忘了,夫子,你快用紫苏叶包了尝尝。”
魏朝清拿起紫苏。
这边厢,魏长生已经将包好的紫苏送进嘴里。
“哇!紫苏清清凉凉,正好压住了肉腻味。”魏长生眨巴睫毛,“姐姐,这样很好吃。”
“蘸点辣椒粉会更好吃的。”
只是魏长生与魏朝清一样,吃不了太辣,他就只蘸了一点点辣椒粉。这一点辣椒粉就让他辣的受不了,连连去吃冰酪解辣。
沈秀一片接一片地拿着紫苏叶。
魏朝清:“你若喜欢吃,我明日再腌一些五花肉烤了吃。”
沈秀点点下巴。吃得肚皮浑圆,她回房歇息。
吃东西时倒是开心放松,忘却了一切也烦恼,吃完歇下来,她又想起了不确定何时会为爱改好的谢扶光。
她真是恨不得一刀杀了他。咬牙切齿地想着他,她渐渐困倦,闭上了双目。
醒来时,沈秀感觉后脑勺微微发疼。
“姐姐,你醒了?你还好吗?”
入目里,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年轻女孩的面孔。
“你……”沈秀哑着声音,意识渐渐清明,认出女孩来。这女孩……是之前在巷子里被欺负的那个白衣女孩。
沈秀懵了下。
白衣女孩,病床,病房。
她这是穿回来了?她的瞳孔快速收缩,狂喜若海啸般将她淹没。
她穿回来了!
“姐姐,你没事吧?我这就叫医生!”白衣女孩按铃。
很快医生进了病房。仔细给检查了一番后,她道:“没什么大问题,小伤,不用担心。”
沈秀后脑勺起了包,但未流血,没脑震荡,也没其他任何问题,只是小伤。
等医生离开后,沈秀问道:“那些人呢,欺负你的那些人?”
“被警察抓走了。姐姐,谢谢你。”说着女孩流下泪,“还好你没什么大问题,要不然我……”
“我这不是没事嘛。”沈秀笑笑。
沈妈拿着杯子,出现在病房门口,“秀秀,你醒了?”
沈秀火速下床,直接扑进她怀里,“妈!”
“哎哟你这孩子,你轻点!差点把你妈撞地上了!”沈妈嘴里骂着她,却将她搂紧了,“没事吧你?头疼不疼?”
“不疼。”沈秀抱紧她,“爸呢?
“买夜宵去了。”
“什么时候了,我睡了多久?”
“你昏迷了两个多小时,现在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床上躺着,虽然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但你还得留院观察两天,以防出现其他问题。”
沈秀抱着她不撒手,眼角渗出泪水来。
“嘿你这孩子。”沈妈推着她去床上,然后对白衣女孩说:“小姑娘,你不用在这守着了,你也浑身是伤,赶紧歇着吧。”
白衣女孩:“我没事的。”
看了看鼻青脸肿的白衣女孩,沈妈啐道:“现在这些孩子不得了,才多大的年纪,就学那些混混欺负同学!家长是怎么教的!怎么教出这些混账玩意儿出来!”
不多久,沈爸提着夜宵进了屋,见沈秀醒来,他忙不迭问她情况。
“不疼,真的不疼了。”她抓住沈爸粗糙的手指,一脸依恋与想念。
察觉到沈秀醒来之后有些异常,沈爸迟疑道:“秀秀,你这是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好像有些不对劲。”
沈秀深深一呼吸,“没什么不对劲,我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她应该是做了一个梦。什么穿回古代,一场梦罢了。
“好了,你赶紧吃些东西,睡下吧。”沈爸拍拍她肩膀。
沈秀睡不着。她整个人处于极度的兴奋之中。她往身上摸了摸,没摸到手机。她手机呢?
“妈,我手机呢?”
“这么晚了你还玩手机?赶紧睡吧你。”沈妈打呵欠,挥了下手。
沈秀只得作罢。她尝试入睡,却如何也睡不着。不知凌晨几点了,她才慢慢入睡。
次日醒来,她拉开窗帘,推开窗。阳光洒在她身上,她仰头感受着温暖的阳光,俯视楼下。
楼下是花园,花园里有人在晒太阳,有人在散步,有人在锻炼。
她迎着晨阳,不自觉地哼起歌来,“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你哼什么呢?”沈妈折叠着被子,抬头问。
“社会主义好。”沈秀笑容灿烂,“社会主义真好!”
没有三六九等,没有贵贱之分,不用再担忧自己被杀掉的社会主义真真好!她从未觉得现代社会如此好过。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刷牙时她还在哼,哼的时候还用牙刷比了几个姿势,“嘿!人民江山坐得牢!嘿!吼吼哈嘿!”
沈妈站在门边,一脸一言难尽。这孩子,大早上的怎么这么兴奋。
沈秀洗漱完,“妈,我手机给我。”
“旁边抽屉里,你少玩点手机,让你眼睛和脑子多歇歇。”
“知道了。”
从前听来略烦的唠叨,此刻听起来若天籁之音。沈秀甜甜地笑笑,又抱了沈妈一下。
沈妈想要说些什么,最后什么也没说,只是轻笑了一声。
手机一打开,沈秀的面色就沉了下来。手机里仍然有爆满的追求者的消息。
她目色沉凝,想了想之后,道:“妈,等会儿请医生来仔细检查检查我的脑袋,看看我精神方面是不是有点问题。”
“精神方面?怎么了,那一棍子把你砸的精神方面出现问题了?”沈妈语气紧了起来。
“我不知道,得请精神科的医生来检查检查。”
“好。”沈妈不耽误半分时间立马要去找医生。
“等一下!”沈秀走过来,把手机里的一条消息指给沈妈看,“妈,你能看见这条消息吗?”
“我又没瞎,为什么看不见?”
“这条信息写的什么?”
沈妈狐疑地瞥瞥沈秀,“你看不见?这信息谁发你的,说是要请你去珍馐阁的包厢吃饭。珍馐阁?那个贵得要死的高档餐厅?那都是富豪才吃得起的餐厅吧,谁这么大方请你去那儿吃饭?”
说着,沈妈去瞧发消息的人的名字,“财政金融院谈萧?这谁?你们学校金融院的同学?”
沈秀嗯了一声,神色更加凝重。她妈能看见这消息,说明这消息不是她幻想出来的。
可……为什么?不行,她得赶紧让医生再给她检查检查脑子。
来到精神科,戴着金丝眼镜的女医生让沈妈出去,开始给沈秀做心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