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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沈秀从未跑得这样快过。她一边跑, 一边摸兜里的珠钗。司马烨之前赏了她许多珠钗,每日她都会揣一些珠钗在身上,以备自己逃走之后用。

她跑进一家旧衣铺里, 换上戴着补丁的破麻衣,又去买胭脂水粉,将自己的脸化得她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随即抓紧时间去买其他乔装打扮需要的东西。

夜里城门已闭, 她只能明日再出城,所以必须得乔装打扮。

她将自己打扮成头发花白, 黄不溜秋,长满老人斑, 老态龙钟的老叫花子。

她杵着拐杖, 学着她爷爷奶奶走路的形态,佝偻背脊往前走。她压粗嗓子,声音微哑, “请问,城门的方向怎么走?”

行人指路, “往那个方向走, 一直往那个方向走, 别拐弯。”

“多谢。”沈秀拱手,杵着拐杖前行。她找了辆马车, 车夫将她拉到城门。

抵达城门, 她偷偷打量守城门的官兵。京城管禁肯定比锦州城要严很多,也不知“偷渡”能否成功。在锦州城,只要钱给到位, 不要籍贯和路引, 就能偷渡出去,在京城想必肯定没这么容易。

但得试试。

当然, 不能自己亲自去试。她打算明日托人去打探打探情况。

城墙下面有三两个乞丐在睡觉,她也学着他们靠在城墙边上,打算先睡,等天亮再说。

一闭目,脑海就浮现出司马烨被横梁架压着吐血的画面,她抿紧唇,神情晦暗不辨。

她离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救他,他应该……应该没事吧?

想到此,她一时百感交集。她很意外他能舍命救她。明明一开始,他是要杀她的。

她想不通他为何会救她,但感谢他能救她一命。或许她这样的感谢听起来很伪善,毕竟他伤成那样,她却借机逃之夭夭。

但没办法,她必须逃。这是她目前唯一逃走的机会。她不能放弃。若她因一时心软愧疚留下,放弃逃跑的机会,她就得继续在他身边,每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随时担忧自己的脑袋会掉。

她这样想着,想着想着,渐渐睡去。不知睡了多久,她被马蹄声吵醒。

骑着大黑马的官兵扬声吩咐守城门的官兵,上头在抓人,出入城门的人要严加管控,离开前扔下了两张画像。

听到这里,沈秀低下脑袋,将自己埋在模糊的阴影里。

天光微亮,鱼肚白渐显,此时城门已大开。沈秀打着呵欠醒来。她观察城门口。

有人说不小心弄丢路引,欲拿钱摆平,官兵直接道,贿赂官兵者,无论轻重都得打入大牢!

将这一幕收入眼底。沈秀眉心紧皱。京城这边果然比锦州城管控得更严格。“偷渡”或许行不通。须另寻法子出城。

她佝偻着背脊,拿出昨日买的胡饼啃。一队官兵迎面而来,领头的拿着画像,搜人查人,她瞥瞥城墙上贴着的画像。

画像里有戴着面纱和无面纱的她,还画得挺像,与自己有七八分像。她摸了下脸,离开城门,远离开官兵。

就在这时,一个乞丐飞快跑过来,撞倒她,抢走了她手里的胡饼。

她一屁股摔在地上,回过神时,抢她胡饼的乞丐早已跑得无影无踪。

“老爷爷,您没事吧?”一道稚嫩的童声从耳边响起。她转过脖子,认出来人,是昨日那个瘦得皮包骨的小乞丐。

“没事。”

小乞丐扶她起来,“您小心着些。”

“多谢你。”她站起来后,拍拍拍衣裳。

“他们这种人,最爱欺负乞丐里的老人小孩,”小乞丐愤愤道,“老爷爷,您以后吃东西的时候,要藏着点儿吃,别这么大摇大摆地把吃食露出来,不然他们又会抢你的。”

“我晓得了,谢谢你。”她把手伸进怀里,在怀里拿出一个饼子,迅速塞进小乞丐的手里,“小孩,快藏着。”

小乞丐一愣,随即道:“不不不!我不能要!”

都是乞丐,她好歹年纪还轻,还有力气讨饭,可老爷爷年纪大了,讨饭不容易,她哪里能要老爷爷辛辛苦苦讨来的饭!

“我不能要,老爷爷你自己留着。”

“你拿着吧。”

沈秀注意力在四周慢慢逡巡。到处是寻人的官兵,搜查得这么严,她又暂时出不了城,得先躲起来,躲一阵子再说。

魏府。

魏长生食不知味地刮着白粥,圆嘟嘟的脸皱起来,活像一个小老头。

魏朝清道:“怎么了?”

摇摇头,魏长生沉默不语。他想沈秀姐姐了。他前日与她约好,要去找她玩的,可他忘了,昨日是花灯节,国子监休沐,所以他没见着她。

一日不见,他便想她了。

不过想到等会去了国子监,就有机会再见她,他又开心地咧起嘴来。用完早食,他迫不及待漱口净手,蹦蹦跳跳地去府门前坐马车。

他一蹦一跳,奶声奶气唱着歌,“杨柳儿活,抽陀螺;杨柳儿青,放空钟;杨柳儿死,踢毽子;杨柳儿发芽儿,打柭儿……”

魏朝清:“为何这般高兴?”

“因为今日可以……”魏长生及时改口,“因为今日可以见袁夫子啦!一日未见夫子,我便想他了!”

“是吗?”

“嗯嗯!”魏长生爬上马车,急吼吼催道,“快!快走!”一副恨不得立马就能瞬移到国子监的急切模样。

魏朝清摇头失笑。

魏长生摸摸怀里的兔子灯,他要将兔子灯送给沈秀姐姐。兔子灯是舅舅给他做的,舅舅手艺好,做的兔子灯胖嘟嘟的,栩栩如生。

舅舅给他做了两个,他打算送一个给沈秀姐姐。舅舅做的兔子灯这么好看,她定会喜欢。

在看到街边墙上一闪而过的画像时,魏长生眨眨大眼睛,“等一下!阿叔等一下!”他叫住车夫。

车夫立马停车。魏朝清问魏长生:“何故停车?”

魏长生并未作答,他起身下车,快步跑到通缉令前。看了看通缉令上的两张画像,他念出通缉令上的内容:“逃奴沈秀……”

真是的沈秀姐姐!她、她逃走了?逃出公主府了?她为何要逃?在东陵,奴隶私自出逃,可是死罪!

他嘴唇微微发颤,若沈秀姐姐被抓住,会被处死的,她会死的!

魏朝清步至他身后,“长生?”

“肯定是……肯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逃走的。”魏长生喃喃道。

魏朝清看向通缉令。通缉令上的女子,是司马烨的书童。他对她有些许印象,一位算学很不错的小姑娘。

“舅舅!”魏长生抓住魏朝清的长袖,“姐姐她是好人,她人很好,定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逃走的!”

魏朝清意外,“你与她相识?”

“是的,舅舅你————”魏长生及时止声,此处人多嘴杂,不宜多说,他拽走魏朝清,“舅舅,我们车上说!”

待上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细说了和沈秀相识的事,而后眼眶一红,“舅舅,姐姐她很好的,定然是世子殿下对她不好,她才会私自出逃。若世子殿下将她抓回去了,你替她求求情好不好,不要让世子殿下杀了她。”

他哽咽着,泪珠啪嗒淌下来,“舅舅,你一定要帮帮她呜……”

“别哭。”魏朝清拿出雪白的帕子,给他擦泪。

“舅舅你帮帮她……”

魏朝清轻轻蹙眉,温声道:“此事难说。”

与此同时,永宁殿里。司马朗病恹恹卧在榻上,一副伤心至极的憔悴模样。

他先前原是装病,然前两日得知司马烨亦心悦沈秀之后,自感绝望,伤心之下,竟真发了病。

他恹恹地平躺于塌,神色涣散,“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有相思无尽处……”

相思,相思!他想见沈秀,思之如狂。

司马烨为何就偏偏也喜欢她!思及此,他顿觉苦痛,他从未受过这样极烈的情爱之苦。

宫人进殿,“殿下,喝点红豆粥吧,御医说,您得多吃些红豆,这样身子才能好得快。”

“红豆?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相思……相思……”

明知他正害相思之苦,还拿这相思豆来招惹他!

“拿下去,不准再做这劳什子的红豆粥!”

“可御医说————”

“你听御医的还是听本殿下的?”

宫人无法,只得退下。宫人退下后,司马朗又苦苦地吟了几句相思诗,忽而有人闯进来。

“殿下,属下有要事相告!”

“什么要事?”

从属下口中得知司马烨受了重伤,此时正昏迷不醒,司马朗瞳孔收缩,赶紧下床,“快,去公主府!”

……

望着昏迷不醒的司马烨,司马朗急问御医,“这么严重?那他何时会醒?”

御医愁容满面,“不知何时会醒,醒了便好,若醒不来————”

“呸!你说什么诨话!阿烨一定会醒来!”司马朗叱了一句,转头问秦伯,“到底怎么回事,阿烨怎会受这么重的伤?”

秦伯满目通红,将事情原委言简意赅告知司马朗。

听罢,司马朗语气急促起来,“沈秀她逃走了?那她可有受伤?”

“不清楚,如今她不知去向。”秦伯说着,重重叹气。昨夜沈秀弃殿下而去,跑得不知踪影,侍卫将昏死过去的殿下抬回府里时,殿下突然醒来。

他似是挣扎着强行醒过来的,醒来第一句话便是捉拿沈秀,一定要抓住她,说完这句话便又昏死过去,昏迷到直到现在还未醒。

伤得这样重,也不知何时会醒。

司马朗注视床榻上呼吸微弱的司马烨,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光微微一闪。

若阿烨一直不醒。那他岂不是可以不用从阿烨手里抢,就可以得到沈秀?这念头若一道洪流,直冲脑门,让他兴奋到颤抖起来。

意识到自己方才心中所想时,司马朗直接甩了自己一巴掌。

他在想些什么!他竟盼望阿烨不要醒来?他实在是太混账了些!

因有愧于司马烨,他不敢再面对他,匆匆交代几句,他打道回宫。回宫之后,司马朗即刻派人去寻沈秀。

他得在司马烨之前抓到沈秀。

如此这般,他就能将她偷偷藏起来。将沈秀偷偷藏起来,他也就不必再与司马烨抢人。

日头逐渐高高挂起时,沈秀寻到一处破庙,歇息下来。她坐靠着斑驳的墙壁,吃了两块饼子后,闭目凝思。

耳边传来脚步声,她即刻惊醒。

“老爷爷?您怎么在这儿?”小乞丐走进来,惊讶道。

“我来这里歇息歇息,你也来这里歇息?”

“我住这里的。”

“你住这里?”

“我没有地方可去,就住这里了。”

沈秀扫视周围,“这里可还有其他人住?”

“没有,其他人都不敢住这里。”

“为何?”

“这里原本有很多乞丐住的,但之前这里闹了鬼,死过人,便没有人敢住这里了。”

原来如此。沈秀点头,“你不怕?”

“怕,可我……”她怯生生地低下头,又问:“老爷爷,您不怕?”

“我不信鬼神。这世上没有鬼神,都是假的罢了,你也不用怕。”

“没有鬼神?”

“没有,那都是瞎杜撰出来的,世上没有鬼神。”沈秀想,这里闹鬼死过人,没人敢来这里,倒是一个好宿处。她暂且先在这里躲一躲,之后再想办法出城。

天色暗下来时,小乞丐乞讨归来,她瑟瑟发抖地团在破佛像下面,似乎是希企佛祖能保佑她不被鬼给吃了。

“娘……娘……”她抱着身子,一边抖一边哭,“娘,我怕!娘……”

沈秀靠近她,轻轻拍她,温声道:“别怕。”

她似是抓住救命稻草,抱紧了沈秀,“娘。”她呜呜哭着,泪珠簌簌而下。

沈秀轻拍她背脊,安抚她,“别怕别怕,没事的。”

小乞丐哭声渐小,情绪渐渐平稳下来。沈秀靠着墙,也慢慢睡去。

次日醒来,沈秀身边空荡荡,小乞丐不知去了哪里。她捏捏泛酸的脖子,拿出小镜子,检查自己脸上的妆。

“老爷爷,您醒啦?”小乞丐捧着一个小破碗,里面装着清水,“我从井里打的水,老爷爷您喝点儿?”

“谢谢。”沈秀口干舌燥,正口渴。喝了水,她从怀里拿出饼子,分给小乞丐一半。

小乞丐饿得肚子直叫,但她摇摇头,“您先前已经给过我一个饼子了,多谢您。我不饿,老爷爷您自己吃吧。”

“你给我水喝,这饼子就当我答谢你的,吃吧。”

小乞丐还是不要,她局促地捏着破破烂烂的衣摆,“我等会儿去讨饭,我能讨到饭的,您的饼子您留下来自己吃。”

沈秀二话不说,直接将饼子塞到她嘴里,“吃吧。”

因饼子入了自己的嘴,小乞丐无法,这才接受了饼子,“谢谢您。”她小口小口地吃着饼子,很是珍惜。

慢吞吞地啃着饼子,沈秀问道:“你……你就一个人?你爹娘呢?”

小乞丐神色黯淡下去,“我娘死了,我爹要把我卖掉,我就从家里逃出来了。”

闻言,沈秀语窒,“……虎毒尚且不食子,你爹连畜牲都不如!”

“都怪我……怪我不是儿子。”小乞丐哽咽了一下,“若我不是女孩,我爹就不会逼我娘再生儿子,我娘也不会难产而死。”

说到伤心处,她哭起来,“我娘生了我,身子本就不大好了,可爹还逼她生儿子。若我不是女孩,是男孩,我娘就不会死了。”

“都怪我不争气,没生成男孩,不能给家里继承香火,都是我的错,是我害死了我娘……”她抹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沈秀扶住小乞丐的双肩,“你没有任何错,身为女孩,你没有任何错。”

小乞丐泪眼模糊,“真的不是我的错吗?”

“不是你的错,是你爹重男轻女,是你爹害死了你娘。”

“真的吗?”小乞丐懵懵懂懂。

“真的。”

小乞丐呜咽,扑到她怀里,紧紧抱着她,痛哭起来。她轻抚她的背脊,神色凝重。

想到重男轻女,她扶额。古代人重男轻女的现象真是极其严重。随之她脑海里浮现出沈有财的脸。沈有财也是个重男轻女的爹。

记忆里闪过沈有财重男轻女的嘴脸,她拧眉。

也不知沈有财和杨氏现在如何了。司马烨那么大能耐,都没能找到他们俩,也不知他俩去了哪里。他俩可还在那小镇上?

她正想着此事,门口隐约传来人声。

“头儿,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第23章

“头儿, 这里之前闹鬼,死了好些人,我们真要进这里?”

“我们这么多人, 怕甚!”

“可是————”

“别废话,赶紧进去!”

很快,一队官兵从门口鱼贯而入。沈秀神经顿时紧绷起来。

官兵入内, 瞧见破佛像底下坐着两个叫花子,一个老叫花子, 一个小叫花子。领头的官兵指指画像,“你们可有见过此人?”

沈秀摇头。小乞丐擦擦泪, 也说没见过。官兵在破庙里四处搜查了一番, 什么也没搜到。

这时,领头的官兵,忽而眼神锐利地观察沈秀, 沈秀头皮一麻。

见沈秀蓬头垢面,花白的头发乱糟糟地散落在布满老人斑的脸上, 领头的官兵正要叫她把头发扒开, 就在这时, 庙里突然吹过一阵凉飕飕的阴风。

“头儿,咱快走吧!这风不对劲儿!”其中一官兵如惊弓之鸟。

“怕甚么!”虽说着这样的话, 领头的官兵却快步走出了大门, 似是生怕被鬼撵上。

待这群人离去,沈秀紧绷的神经顿时松弛下来。她打量寺庙。这闹鬼的破庙,还真是个好住处。

余光触及在发抖的小乞丐, 她问:“你没事吧?”

小乞丐目露害怕, “老爷爷,方才、方才吹了阴风!咱们快走, 去太阳底下,鬼怕太阳的!咱们赶紧去太阳底下!”

什么阴风,穿堂风而已。沈秀拍拍她,“我不是说了,没有鬼的。你若是害怕,你便到太阳底下去罢。”

小乞丐一动不动。

沈秀:“怎么不走?”

“我、我、我不走,我保护您!”小乞丐嘴巴不停哆嗦。明明怕得要命,却还做出一副要保护她的样子。

沈秀笑笑,“那你且在这里等着,看到底有没有鬼。”

守在沈秀身边,等了好半晌都不见鬼来,小乞丐慢慢吐出一口气。她咕噜咕噜灌下半碗水,忽而想起什么,道:“其实我见过画像上的姐姐。”

沈秀抬首,“嗯?”

“我昨夜见过她。她在馄饨摊前吃馄饨,她送了我两碗馄饨,还送了我一个食铁兽灯笼。”说着,小乞丐从佛像后面,取出一个灯笼,“老爷爷,您瞧,就是这个,那个姐姐送我的。”

“她给我吃很多肉很多肉的馄饨,还送我很贵很贵的食铁兽灯笼,虽然不知她犯了什么罪被通缉,但她是个好人。”小乞丐抿嘴,闷声闷气道。

其实自己并不是什么好人。事实上,她很自私,她是一个很自私的人。沈秀默然,她转移话题,“对了,还不知你叫什么?”

“我叫李招娣。”

听到这名字,沈秀很是窒息,“你可知你名字的含义?”

“知道的,招娣,招来弟弟的意思。我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想我娘再生个男孩出来。”

“你不想换一个名字?”

小乞丐眉毛纠结起来,“想,但我不知取什么名字。”

“若你不介意,我帮你取一个可好?”

“好!”

“你娘姓什么?随你娘姓可好?”

“我娘姓常,时常的常。”

“常?”沈秀瞧着面黄肌瘦的小乞丐,她的脸颊瘦得凹陷,头大身子小,非常营养不良。

“常安宁,多喜乐。取名为常安乐如何?你取这名字,愿你以后能常安宁,多喜乐。”

“常、安、乐?”小乞丐双目泛出光彩来,“好!那我往后,就叫常安乐!”

小乞丐欢欢喜喜地咧嘴,又问沈秀叫什么。沈秀咳了下,“杨有财,我叫杨有财。”

“那我便唤你杨爷爷。”

落日熔金,寺庙被落日晕染成浅金色时,常安乐捧着小破碗归来。她激动地把碗捧到沈秀面前,“杨爷爷,今日有贵人赏了我一个鸡腿!”

她把鸡腿掰成两半,递给沈秀一半。沈秀拒绝,“我年纪大了,胃不大好,食不了油腻荤腥,你自个儿吃。”

“那我明日去给您讨些粥食和饼子。”

“我不用你给我讨饭,我还有些吃的,你不必管我。”

“可————”

“你啊,照顾好你自己就好。”沈秀抓抓头发,原本乱糟糟的头发,更加凌乱。

魏府里,下人告诉魏朝清,魏长生不吃晚食,魏朝清便放下书,去往魏长生的房屋。

魏长生趴在榻上,一动不动,满面愁容。

魏朝清走近,道:“你午食未吃,晚食也不吃?”

“没胃口。”魏长生瓮声瓮气。随之,他一把抓住魏朝清的胳膊,“舅舅,你派人去找姐姐好不好?只要在世子殿下的人之前找到姐姐,不让他们找到她,姐姐就不用被砍头了!”

静默片刻,魏朝清:“你是要我包庇罪犯,私藏罪犯?”

“不是,姐姐她不是罪犯!她是好人!”

“无论她是否是好人,可她的确是罪犯。作为奴隶私自出逃,已违背律法,她必须为她违背律法的行为负责。”

魏长生一噎,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长生,并非她是好人,就能逃避律法之责。”

魏长生怔怔的,旋即大声哭出来。

魏朝清轻拍魏长生的头,微微叹息。逃奴死罪。对奴隶而言,律法并不平等,过于残酷,然律法不改,人人就得遵守律法。

入夜,雷声轰鸣,天仿若裂开了无数道口子,暴雨从裂开的口子里倾泻而下。

寺庙里到处都在漏水。沈秀与常安乐挤在不漏水的地方,伴着雨声入眠。

“沈秀。”

睡梦之中,迷迷糊糊间,沈秀听到有人在唤她。她缓缓醒来。

一醒来,便见她面前站了一个人。恰时一道雷鸣电闪,闪电照清此人的面庞。

沈秀霎时清醒,“殿、殿下!”

司马烨一袭紫袍,手中执剑,通身煞气,面似修罗。

见到司马烨,她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松下一口气。他没死。还好,他没死。身上背负的愧疚感消散下去的同时,恐惧若虫蚁瞬间爬上她的背脊。

他这是来杀她!

没有闪电,她看不清他的面容,但能感受到他的杀气。

他咬牙切齿道:“贱民,你好大的胆子!”

“我……”沈秀大脑急速运转,想办法自救,“殿下恕罪!我并非————”

她还未说完,司马烨突然动手,一剑刺穿她的胸口。

淋漓鲜血从胸口喷洒出来时,沈秀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海啸一般的疼痛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她才意识到她被他一剑刺穿了胸口。

痛到几乎休克,她颤颤出声:“饶命,殿下……饶命。”

司马烨冷笑一声,他残忍无情地搅动刺在她心口的长剑。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下来,沈秀痛得五官都错了位。

而司马烨,还在继续搅动长剑。

痛到极致时,沈秀仿佛失去了痛觉,她已经感受不到疼痛,意识若潮水般后退,很快便堕入黑暗里。

“杨爷爷?杨爷爷?”

被常安乐唤醒后,沈秀双手撑地,大口大口喘气。

“杨爷爷,您做噩梦了?”常安乐不安道。

昏暗模糊的光影里,沈秀摸向自己的胸口。似若亲身经历,货真价实的疼痛让她不知这到底是一场梦,还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杨爷爷,您还好吗?您没事吧?”

“我没事。”她竭力平复情绪,告诉自己这只是一场噩梦,只是一场噩梦。

重新平躺到地上,她捂住出现幻觉疼痛的心口。

外面雷电轰鸣,大雨还未停。直到翌日早晨,雨才停歇下来。雨后天晴,空气里是夏日雨后特有的潮热气。

沈秀叮嘱晨起出去要饭的常安乐,“小心着些。”

“嗯嗯!”常安乐捧着小破碗离去。

待她归来,两人一同用午食时,有人进了庙里。看到来人的一瞬间,沈秀立刻埋下脸。

常安乐望向站在门口的两人。

少女身形蹁跹,穿着一身亮亮的金色罗裙,裙面上如若撒了金灿灿的阳光,明媚灿烂,整个人仿若浸过糖汁的小太阳。

而她身侧的少年一身红衣,头戴银色红玛瑙发冠,微卷的额发下面,一张白皙精致的面庞昳丽如花,整个人像是在发光一样。

目光触及美丽到不似真人的少年,常安乐呆愣,手里的窝窝头落到地上。

沈秀拉她,用气音提醒,“低头,不要多看。”

常安乐慌忙回神,低首捡起地上的窝窝头。

“他们说的就是这里了。”赵金金正要抬步入内,发现里面有一老一小两个叫花子,她颊边的梨涡甜甜地露出来,“老人家,我们可以进来吗?”

沈秀点点脑袋,心中大叫倒霉,怎的又遇见男女主了。

得到允许,赵金金抬步入内。她侧过脖子,唤少年,“扶光,快进来。”

扶光,谢扶光,男主的名字。扶光,闪闪发光,日光也。

男主虽是一个阴暗的疯批变态病娇,但从长相来看,的确人如其名,闪闪发光。他整个人都在发光,在人群里都能第一眼看见他的那种闪闪发光。

第24章

赵金金走到沈秀面前, 拿出两张画像,“老人家,您可见过这两人?”

沈秀唯恐声音露出破绽, 不说话,只摇头。赵金金又问常安乐。常安乐也摇头,“没见过的。”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赵金金环顾寺庙, 眉心微蹙。她问谢扶光,“扶光, 可有什么发现?”

“没有。”谢扶光的声线轻而悦耳。

听到这好听的声音,常安乐不自觉又抬头, 去偷瞄谢扶光。他偏转眼角, 礼貌而又优雅地对她微微一笑。

常安乐怔怔,一时呆了。

赵金金从兜里取出一锭银子,“老人家, 多谢。”

沈秀连连推拒,赵金金却不给她任何拒绝的机会, 转身就走了。

待赵金金和谢扶光离开寺庙, 沈秀猛地大喘出一口气。像是溺水的人突然得到空气了一般。

一看到谢扶光, 那种浑身动弹不得,喉咙涌血的剧痛便应激似的席卷而来全身, 她对他当真是又恨又怕。她对他的恐惧, 更甚于司马烨。

“杨爷爷,方才那位哥哥……”这边厢,常安乐还呆呆的, 她眨巴睫毛, “方才那位哥哥笑起来真好看。”

“好看,但很危险。以后若你再遇到他, 一定要绕道走。”沈秀叮嘱道。

“啊?”常安乐乖乖点头,“嗯!”

沈秀拿起碗,灌下一碗凉水压惊。冰凉的水划过嗓子,她扶住额头,面前浮现出方才赵金金拿出的画像。

画像里,一人是赵金金的母亲,一人是掳走赵母的贼人。赵金金与谢扶光没在京城寻到赵母,便随着线索一路南下,途经锦州。在锦州遇到原主,紧接着原主就被谢扶光杀了。

再过一段时日,他们就要去锦州城了。

沈秀拿起赵金金给的银子,放到常安乐手里,“安乐,这钱给你了,你省着点用,能用好些日子。”

“这钱是给您的。”

“不是,是给我们的。”

“那我们一起用?”

“你拿着用吧,我过段时日要离开这里。”

常安乐神色微微一僵,“杨爷爷,您要离开这里?您要去哪里?”

“我要很远的地方,去找人。”

默然半晌,常安乐面露紧张,生怕被嫌弃似的,她吞吞吐吐,“杨爷爷,我可不可以……”

“什么?”

常安乐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孺慕,“我可以跟着你一起走吗?我能帮您找人,能帮您讨饭!”

“不可以,你跟在我身边不安全。”沈秀扯了一个谎,“我要去的地方危险,你不能跟着我。”

“我不怕的!”

“可我怕。我担负不起你的性命。”她摸摸她的脸,“等我找到了人,若以后有缘,会再见面的。”

“我的性命不用你担负!杨爷爷,您带我一起走好不好?”

沈秀还是拒绝。

常安乐耷拉下肩膀,整个人消沉下去。沈秀虽不落忍,但她无法,她自身都性命难保,如何能带着她一起走。

一晃三日过去。这一日,沈秀假装无意间提起,“街上官兵还是搜查得很严?”

“对呀。”常安乐抱住膝盖,“希望他们找不到那位姐姐。”说完她捧起小破碗,“杨爷爷,我去要饭了,晚上再回来。”

然而直到天黑尽,常安乐还未回来。平日里这个时候,她早已归来。沈秀又等了些许时候,常安乐还是未回来。

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沈秀起身,走到寺庙门口,去瞧路口。

黑漆漆的路口,不见半个人影。她略微一犹豫,走出大门,来到路口。

在路口等了半个时辰,也没等到人。倏然有人举着火把喊道:“谁在那里?”

是三个巡逻的官兵。沈秀急忙低头。其中一官兵道:“好像是一个老乞丐。”

三个官兵不再关注沈秀,拿着火把径直越过她。她刚松下一口气,官兵毫无预兆,去而复返。

一官兵将火把拿近,照着沈秀的面庞,“姓甚名谁,籍贯何处?”

沈秀痴痴呆呆,“嘿嘿,嘿嘿嘿。”

“傻子?竟是个傻子!”

“走吧,就是个老傻子。”

“等等。即便是个傻子,也得弄清楚籍贯,若没有籍贯,那便是黑户流民,若是黑户流民,得先抓起来再说。”说话的官兵极为谨慎。

正装傻的沈秀心头一跳。紧接着便听到官兵问:“老头儿,籍贯,告诉我籍贯。”

她还是嘿嘿笑,眼神呆滞。

“就是个傻子,咱也问不出来啊!”

“那就先把他抓起来。”

沈秀暗道糟糕。她脑中灵光一闪,倏地瞪大双目,指向官兵身后,“鬼!鬼!鬼啊!”

等官兵转过身去时,她拔腿就跑。

“追!”官兵反应过来,迅疾追上去。

“站住!站住!”

沈秀快步跑出路口,跑进人群里。她跑得飞快,人的潜力无穷大,在死亡的胁迫下,从前800米跑步测试不及格的她,速度竟也能这样快。

她觉得她现在的速度,甚至可以去参加田径比赛,与飞人博尔特在跑道上共竞技。

当她发现前面也有追兵追过来时,她脚步停了一下,前后都有追兵夹击,她已无路可逃。

就在这时,她发现左斜方有一辆马车,魏长生与魏朝清正在上马车。

那一刹那间,沈秀心里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魏朝清乃大善之人。魏长生与她有些交情。她若陈情求情,说不能能有转机,能自救。她决定赌一把!

她在人群里一个闪身,飞奔向马车。她抓住魏长生的衣袖,“长生救我!”

熟悉的声音刮过耳侧,魏长生愣了一下,一转头,便见一陌生老爷爷抓着他。

他错愕,“你……?”

她语速急促,音量极小,“长生,我是沈秀!现在有人在抓我,请救救我!”

魏长生瞳孔快速收缩,下一瞬,他飞快将沈秀拽进马车里。进了马车,魏长生急问:“姐姐?你怎么这副样子!”

“我没办法,为了躲避追兵,必须这样乔装打扮。”

车帘子被掀开,魏朝清进入马车,沈秀膝盖一屈,跪下来,“夫子救命!”

一向眉目温润的魏朝清,此刻神色极其严肃,“你乃逃奴。”

“逃奴?”沈秀脑子飞速运转,“不、我不是逃奴,我并不是奴隶,我只是在司马……世子殿下身边当丫鬟,但我没有卖身,我还是良籍!”

“此话当真?”魏朝清意外。

“千真万确!夫子您可以去查我的籍贯,我并没有卖身!”她磕头,“夫子请救我,我本是锦州人氏,被人掳至京城,有幸得世子殿下所救,但……”

她言简意赅,将所有事情通通道出来,“我没有偷窃,我是清白的,可世子殿下不信我,他将我软禁,后又让我伺候他……我每日朝不保夕,随时担心自己会掉脑袋。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要整日担忧自己性命不保,我只想活命,只想活命而已!所以我不得不逃。”

说着说着,她的眼泪簌簌而下。

得知她的遭遇,魏长生滞住,他的眼睛立时湿润起来,“姐姐……”转而面向魏朝清,“舅舅,姐姐她好可怜,我们救救她!”

静默良久,魏朝清道:“你说你并未偷窃,然这只是你一面之词。”

“我对天发誓,我若是小偷,我天打五雷轰,我不得好死。”沈秀举手发誓。

“舅舅!我相信姐姐,她定不会偷窃!舅舅,你救救她吧,求求你了!”魏长生摇晃魏朝清的手臂,“救救她!”

魏朝清的视线落在沈秀身上,默然许久。

若沈秀所言非虚,那她的确不是逃奴。不仅不是逃奴,还是一个倒霉透顶的可怜女子,若事实真如此,他可以放走她。

然事实真相如何,须调查一番才能定论。他道:“此事我会查清,若你未有半分虚言,我会放你走。”

不是直接将她交给司马烨。而是准备调查一番,这是好事。沈秀大喜过望,“多谢夫子!”

魏朝清:“起来,坐下吧。”

沈秀赶紧爬起来坐下。等她坐好,魏朝清吩咐车夫回府。

先前沈秀跑得满头大汗,此时脸上汗珠直淌,汗珠滑着脸上的“化妆品”和泥土,使得她整个非常黏糊斑驳。她用手背擦汗,一抹一黑。

魏朝清将一块雪白的锦帕递过来,“拿去擦。”

“不用,谢谢夫子。”

她拒绝,他也不勉强,便将帕子拿了回去。

大抵一刻钟后,车子抵达魏府。车子一到魏府,就有下人迎上来,“大人,宫里来人,请大人即刻前去玄阳宫,圣上有要事相议!”

魏朝清吩咐交代了魏长生几句话,重新上马车,朝皇宫而去。

沈秀跟随着魏长生,一路进入魏府。魏府并不似公主府那般奢华,魏府里古朴雅致,处处透着轻淡宁神的书卷香。

将沈秀带到一间卧房,魏长生道:“姐姐,你就先住这里。”

房屋古朴雅致,简约又不失精致。沈秀说了声谢谢后坐下。魏长生也坐下,“姐姐,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清白的,舅舅一定会调查清楚的。”

沈秀没想到,魏长生竟如此信任她。他似乎一点也不怀疑她,完全无条件信任她。她不知他为何如此信任她。毕竟他们相识并不久。

魏长生说完,又继续道:“这几日你在哪里躲着?有没有受伤,有没有饿着?”

“我躲在一处破庙里,没受伤,也没饿着。”

“那便好。”注意到她蓬头垢面,浑身脏污,他起身,“姐姐,我叫人备水,你且梳洗梳洗。”

浴桶里热气蒸腾。沈秀脱掉脏兮兮的破烂麻衣,进入浴桶里。温热的水流划过皮肤每一处,若一双温柔的手,缓缓按摩着她,安抚着她的情绪。

搓洗片刻后,她累得趴在了浴桶边缘。歇息了一会子,继续搓洗,洗净一身泥水,她感觉自己仿佛轻了好几斤。

她穿上衣裙,拿布巾擦头发。头发擦到半干,下人敲门,问她可洗浴好了。她应了声。

不多久,魏长生进屋,“姐姐,我让人准备了一点吃的。”

他一进屋,就见沈秀发丝半干,两颊带着洗浴过后的红潮,烛光映着她微湿的头发,映得每一缕发丝都盈盈润亮。

魏长生怔然,他红着耳朵,让下人将吃食端上桌。沈秀瞥了几眼下人。

待下人离去,沈秀道:“长生,如今京城里大街小巷都有我的画像,你们府里的人若看过画像,认出我来,万一有人给世子殿下那边报信……”

魏长生:“姐姐你不用担心的,舅舅早就想到这一点了。”

“真的不用担心?”

“嗯嗯!”

沈秀放下心来。她将湿润的长发挽起来,去瞧桌上的吃食。

“这时候太晚了,不宜多食,多食易积食,积食难克化,所以只给你准备了一碗比较容易克化的鱼片索饼(鱼片汤面)。”魏长生奶声奶气地说道。

“谢谢。”沈秀捧碗。先喝下一口面汤。暖热鲜美的面汤入腹,她弯弯唇角,“味道很好。”

魏长生开心地咧嘴,露出白白的小米牙。他托腮,就这么看着她吃索饼。

等沈秀吃完鱼片索饼,魏长生猝地想起什么,他面露为难,好似十分对不起她。

“姐姐,你暂时不能出这个屋子,外面有侍卫守着。等舅舅查清了你的事,你才能……”

“没事。”沈秀很能理解。毕竟事情还未调查清楚,她还是个嫌疑犯,“能让我住这好房间,还给我吃的,就已经很好了。”

“很晚了,长生,你快去睡罢,明日不是休沐日,你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快早些睡。”

魏长生磨磨蹭蹭起身,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沈秀倏然叫住他,“等等!”

魏长生飞快转过身,双目亮晶晶,“姐姐,你不想我走吗?”

“不是,我是有事想问你。”

他眸子里光黯淡下去,“喔,姐姐要问什么?”

“长生,你可知世子殿下现在情况如何了?”

“听说还昏迷着未醒。”

没死就好。沈秀吐气,“他伤势很重?”

“是很重,也不知何时才会醒来。”

闻言沈秀蹙紧眉头。

“姐姐,你是不是很内疚?可这不怪你呀,你不是说了吗,你看到有人救他了才跑的。而且,又不是你把他弄伤的。”

魏长生并不知,司马烨是为了救她才受伤。她没说这事。所以觉得她不应该内疚。

沈秀张口欲言,终而作罢,“好了,你睡去吧。”

魏长生再一次一步三回头,离开这里。沈秀漱完口,待头发干了,她吹灭灯盏,躺到床上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她一会儿想到司马烨,一会儿想到魏朝清,一会儿想到魏长生,又想到她爹娘,最后想到了常安乐。

安乐迟迟未归寺庙,不知是人出事了,还是被什么事耽搁了。她越想越心急,最后下床,点燃灯盏,推开门。

她直接对侍卫道:“劳烦您帮我叫一下长生,我有事要与他说。”

月光下,侍卫一言不发。

这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沈秀正欲再重复一次,就只听侍卫道:“稍等。”

被侍卫叫来的魏长生揉着眼睛进屋,“姐姐,你找我有什么事?”

“打扰到你睡觉,实在是抱歉。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帮帮忙。”她与他说了常安乐的事。

“你现在能派人去寺庙那里看看吗?看看她人在不在,若她在的话,告知她一声,我去找我要找的人了。”

魏长生二话不说,派人去了寺庙。

寺庙里,常安乐趴在佛像前,低声呜咽着。

杨爷爷这么快就走了。他都不告诉她一声就走了。是怕她非要跟着他走吗?她是想跟着他走的,可也没想过要去赖着他,非要跟他走!

杨爷爷误会她了。她并不是那样赖皮的人。她伤心地无以复加,抽抽噎噎时,一束光影从外头照进来。

“可是常安乐?”

……

侍卫回来时,沈秀已经打了好几通瞌睡。

听侍卫说,安乐在寺庙里,沈秀放下心来。她没出事,只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人没出事就好。

一声鸡鸣划破寂静,整个京城在鸡鸣声里逐渐苏醒。魏长生一醒来,就啪嗒啪嗒地迈着小短腿儿,去沈秀的房间。

他与沈秀一同用早食。

魏府的早食不似公主府里的早食那样过度奢侈。这里的早食偏养生,偏清淡,虽没那么奢侈,但也样样齐全。

“舅舅昨夜没回来,歇在宫里了,今日我得一个人去国子监。”魏长生吞咽着百宝粥,说道。

“你一人去能行?”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六岁啦,一个人能行的。”他拍拍自己的胸膛,一副他很行的样子。

沈秀失笑。其实也不算他独自一人去国子监。毕竟还有赶马车的车夫和保护主子的侍卫在。

用完早食,魏长生恋恋不舍上了马车。他不想去国子监,他想和沈秀姐姐待在一起。想与她,时时刻刻待在一起。他闷闷不乐,苦恼地捧住肉嘟嘟的小脸。

国子监里。司马承欢唉声叹气,“阿烨哥哥何时才会醒啊,这都好几日了,还没有醒来的迹象。”

司马朗也唉声叹气,一叹司马烨何时会醒,二叹自己何时才能找到沈秀。

她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找不到她,真真是让他心急如焚。到了晌午,他没甚么胃口吃饭,半碗饭都没吃到就放下筷子。

书童:“殿下,您再多吃两口,您瞧瞧,您这几日都瘦了不少。”

司马朗勉强再多吃了两口,吃完又撂筷子。

“殿下,再吃点吧,您瞧您,脸上的肉掉了不少,都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什么?”司马朗扬声,“去拿镜子来!”

书童取来镜子,司马朗照拿镜自照,“真没之前英俊潇洒了?”

哪有女子不爱俊俏郎君,若他没之前英俊,变丑了,沈秀嫌弃他怎么办?

那可不行!一想到沈秀会嫌弃他丑,他就如临大敌。

扔下镜子,他急急忙忙拿碗筷,直往嘴里塞饭菜。他得把掉下去的肉长回去,他得英俊潇洒回去,如从前那般英俊潇洒!

傍晚的天,呈明丽的蓝色,蓝色里夹杂着薄淡的夕阳红。薄淡的夕阳红,在街道上织了一地的丝滑红绸。马车在丝滑的红绸里平稳行驶向魏府。

马车里,魏长生时不时掀开帘子,问车夫几时才能到家。

魏朝清手里拿着书,目光从书中抬起,“长生,今日为何这般着急回家?”

“我只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

从旁侧的屉盒里取出一叠糕点,魏朝清道:“饿了先吃些点心。”

“喔。”魏长生拿起糕点,“对了,舅舅,你查清楚了没有,姐姐肯定是清白的,是不是?”

“这才一日不到,没有那么快。”

“反正我知道姐姐是清白的。”魏长生将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圆嘟嘟的腮帮鼓起,活像一只小松鼠。

“你与她才认识多久,就如此信她?”

“我就是信她。”

车子一到府邸大门,魏长生急匆匆下车,脚步快到险些摔了一跟头。

魏朝清:“长生,慢着些。”

魏长生置若罔闻,跑得更快了。他风风火火跑进沈秀的屋子,“姐姐,我回来啦!”

听侍从说,长生在沈秀那里,要与她一同用晚食,魏朝清微微摇头。这小家伙,当真是喜欢沈秀。

长生想与沈秀一同用晚食,他便任由他去,自己独自一人吃饭。

彼时,沈秀住的屋子里,饭食香味弥漫萦绕不止。她扫了一圈桌上的菜。她今早吃得很好。午时吃得很好。这晚食也非常好。桌面上摆放着金玉羹,清蒸鲈鱼,白炸春鹅等等珍馐佳肴。

好吃好喝好住,不准出门,有侍卫看守。她仿佛又回到了公主府里。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境遇,让她生出一种奇妙的荒诞感。

司马烨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她不知他这样做的目的。魏朝清让她好吃好喝好住,大抵是魏长生的缘故罢。

“姐姐,你怎么不吃?”

魏长生给她夹了一个大鸡腿。

“在吃。”她夹住鸡腿,“对了,长生。”

“什么?”

第25章

沈秀:“你舅舅查得怎么样了?”

魏长生:“舅舅说查得没那么快。”

她点点头, 继续进食。魏府里饮食清淡,飧食更加清淡。她想吃点不那么清淡的,想吃些辣的。

注意到她没吃多少, 魏长生问:“姐姐,是不是菜不合口味?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子给你做你喜欢吃的。”

虽魏长生对自己很好, 但沈秀不敢再仗着他对自己好,便得寸进尺提什么要求, 昨日请他帮忙去寺庙找常安乐,她已经觉得自己太麻烦他, 故而这会子不再敢有任何要求。

“不是, 菜都很好吃,我只是午食吃太多,不怎么饿。”说着她夹起一块鸡丝笋。

用笋包起来的鸡丝, 软脆鲜醇,若蘸点辣椒酱, 添几分辣味来刺激味蕾, 必定会非常下饭。她如此想着, 吞咽了一下嗓子。

魏长生喝下一口凉茶,道:“姐姐, 你一个人待在屋子里无事做, 必定很无聊,你要不要看些书打发时间?”

“可以吗?”

“可以呀!姐姐,你想看什么书?我去给你准备!”

沈秀略微一忖, 不忘记自己才识字不多久的人设, “我才识字不久,认不了多少字, 给我几本字儿比较好认的书吧。”

“好。”

饭毕,魏长生去拿了很厚一堆书过来,“这都是我们孩童看的书,字很好认的,你若有不认得的字,可以告诉我。”

“谢谢。”她拿起一本小书。小书是一本童趣书。

魏长生还想继续待在她这里,只是这会儿到了他习字的时间,他得去书阁习字。

他想在沈秀这里习字,可舅舅得监督他,是以,他必须在书阁习字。磨磨蹭蹭离开沈秀这里,他垂头丧气来到书阁。

书阁里,檀香混合着书墨香气萦萦弥漫,梓香袅袅中,几方斜斜的晚霞从窗外倾泻而入,映在书案后面的魏朝清身上。

霞光掠过他发冠收束的长发,泼在他温润如玉的眉眼间,将他的眉眼氤氲得更加柔和了几分。

魏长生抬步入书阁,“舅舅,我来啦。”

魏朝清颔首,他取出一书卷,“今日习兰亭集序。”

“嗯!”魏长生接过书卷,去往旁边的小书案。他铺开宣纸,执笔蘸墨。

写着写着,魏长生渐渐走神。写着写着,纸上便出现了一个“秀”字。

“长生。”魏朝清发现他在走神,出声提醒,“专心一些。”

魏长生即刻回神,“舅舅我错了。”他甩甩圆乎乎的脑袋,竭力强迫自己集中精神习字。

将写好的字吹干,魏长生把宣纸递给魏朝清,“舅舅,我写好了。”

魏朝清扫视他写的兰亭集序,微微颔首,“不错。”

他话音刚落,一只胖嘟嘟的橘猫走进了书阁。魏朝清立即起身,动作轻柔,将胖橘猫抱起来,“福宝,你吃完饭了?”

“喵。”福宝用毛茸茸的额头蹭他,他笑了笑,轻揉它脑袋。

魏长生也去摸福宝,“福宝好像又胖了。”他碰了一下它残缺的右耳朵。

福宝是一只瘸了右半边耳朵的残疾猫。它原是一只流浪猫,被宫里的小太监虐待得浑身是伤,奄奄一息时,魏朝清救下了它。

他收养它,给它取名福宝,意为有福气的珍宝。在府里养了这两年,福宝身上的伤已经好全,原先瘦骨嶙峋的身子,也胖成了一团球。

魏朝清抚摸着福宝,微微蹙眉。福宝体重过度,肥胖易生病,是以,最近这段日子,他在给福宝减重,减少了它的吃食分量。然而貌似肉没减下来,反倒还胖了些。

“喵!”福宝又蹭蹭他,向他找要吃的。

“不可,你得把肉减下来。”他声音温柔,无奈地抵住它不停蹭的脑门。

魏长生摸了几把福宝,“舅舅,我已经写完字了,我回房了!”他转身就跑。

然他并未回房,而是又去了沈秀那里。

翌日。沈秀半靠软榻,百无聊赖地翻着魏长生拿给她的童趣书。古代的童趣书有字有配图,做得很好。她看了许久,起身在屋子里转,运动了一下。

她推窗透气。窗牖一开,在外面守着的侍卫转过脸来,与她对视。她礼貌性地向他一笑。

侍卫目光一变,直勾勾地盯住她。

他目不转睛,盯她盯得很紧。大抵是怕她逃掉?沈秀转身,重回软塌上翻书。

翻了小半本书,她忽然听到窗边一声轻响。一只肥肥的橘猫正慢吞吞爬进来。

橘猫爬进来后,爬到桌上,用爪子扒拉桌上的肉脯。

沈秀靠近它,“嗨,你好。”

它没有理她,只专心吃肉脯。它半趴着,肥嘟嘟的肉堆在桌面上,圆头圆脑,皮毛光滑干净,一看就是精心细养的猫。

这是魏府的猫?她静静观察它。它脖子上戴了一个小牌子,牌子上刻着小字:福宝。

“你叫福宝?”她唤它一声,“福宝。”

它果然抬头。

小牌子上除了写了它的名字,还有魏府地址。沈秀莞尔,安静地观赏它吃东西。

它吃完,脑袋直接一歪,下巴枕在两只爪子上,睡了过去。沈秀想摸摸它,又不敢摸它,生怕它反感,一爪子挠过来。

她就坐在左边,静静注视它。她家里也有一只狸花猫。想起家里的狸花猫,便又想起她爸妈,爷奶,外公外婆,还有她的朋友们。

她想他们。她想回家。她在现代是不是做过什么孽,所以老天才会把她送到这里来遭罪?

思及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遭遇,她的肩膀微微抖动,难受到控制不住泪腺。她吸吸鼻子,仰脖子,将眼泪逼回去。

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忽然扫过来,扫了一下她放在桌上的手背。她看向福宝。

福宝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它仰视她,用尾巴轻轻扫她,仿佛是感知到她的情绪,在安抚她。

她捂住双目,温热的液体不受控淌落下来。福宝凑近她,用脑袋轻轻蹭她。她轻轻抱住它,感受着它温暖的体温,泪水放肆地落下来。

侍卫直立在门口,隐约听到屋内压抑的哭声,他一怔,侧过身子,从窗外望进去。

只见屋子里,沈秀背对他坐着,她弯着背脊,低声抽噎。

听到她哭,他心里如被人扎了一刀似的难捱,他迟疑问道:“你……怎么了?为何哭?”

沈秀没转身,仍旧背对他,“我没事,劳烦您将窗牖关上。”

侍卫望着她单薄的背影,欲言又止。最后关上了窗牖。

沈秀深深一呼吸,把所有情绪压下去。她擦掉泪,揉揉福宝的脑门,“多谢你。”

福宝喵了一声。她的手指按压它的印堂穴。它舒服得伸展四肢,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因家里也养猫,沈秀特意去宠物医生那里学了按摩手法,知道如何按摩猫咪的穴位,能让猫咪最舒服。

“你的耳朵……”她的音量低下来,她轻触它残缺的耳朵,“你的耳朵真漂亮,真可爱,你是全天下最漂亮最可爱的猫猫。”

它咕噜一声,往她掌心里蹭。

魏长生下学归来,见福宝在沈秀怀里,他惊讶,“福宝怎么在你这里?”

“它从窗子那边进来的,进来吃了些肉脯。”

“哎呀!它定是闻着肉脯香味进来的!福宝现在太胖,最近它在减重,不能给它吃太多的。”

沈秀赧然,“抱歉,我不知道它在减重。”

“没什么,姐姐以后不要给它吃的就行。”

沈秀看看圆头圆脑的福宝,又看看同样圆头圆脑的魏长生。她失笑,“长生,福宝和你长得倒很像,同样的可爱。”

刹那间,魏长生脸上飞满了火烧云,他结结巴巴,“是、是吗?”

“是。”

仿佛有万千花朵在心里灼灼盛开,魏长生不禁咧嘴,嘴角也开出花来。

侍从来到前厅,“大人,小公子在偏房用饭。”

又在偏房与沈秀一同用饭?魏朝清看向旁侧空荡荡的座位,他微微叹息,执筷进食。

饭毕,侍从将一封文书递上来。魏朝清打开文书。

文书里写道,沈秀的确是良籍。这一点她未说谎。既是良籍,便没有逃奴之罪。

只是这偷窃之罪,尚不能定论。仍需细查。他合上文书,微微凝眉。

深夜,月华微冷。秦伯跪在地上磕头,“殿下,再这样守下去,您身体会吃不消的,您快去歇息吧。”

司马长央坐在床边,摇头。她一袭素衣,通身素净,却难掩其雍容华贵的气质,即便此时她眉眼憔悴疲惫。

“老奴求您了。”

“无事。”司马长央轻握住司马烨的手。司马烨面色苍白,若不是胸口些微的起伏,宛如一具死尸。

“阿烨,快醒来。”她轻轻唤他。

司马烨一动不动,未有任何反应。

又过了一盏灯的功夫,司马长央终是熬不过,靠着床柱,眼睛闭了去。

秦伯赶紧让丫鬟将她移到床榻上,给她盖上薄被。他稍微推后,一瞬不瞬看紧仍昏迷不醒的司马烨。

殿下何时才会醒来。他会不会再也醒不过来了?想到此,秦伯鼻腔酸涩,泪盈于睫。

就在这时,司马烨猝然睁眼。

秦伯惊愣,一时反应不过来。等他反应过来,他欣喜若狂,“殿下!殿下您醒了!”

司马烨缓缓转头,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嗓音嘶哑,若被泥沙磨过,“沈秀何在?”

“她?还未抓到她。”

司马烨气若游丝,眸光却狠厉到扭曲,“不必活捉,抓到她后,就地处死。”

秦伯一惊。他咽下嗓子,“殿下……”

“还不领命?”

“老奴……”秦伯绷紧牙根,“是,殿下。”

“去,下令。”

秦伯艰难地抬起步伐,去吩咐司马烨方才下的命令。

不活捉,捉到她后,就地处死?秦伯每一步都走得很费力,不愿走出房间,不愿去下这个命令。

他抬脚跨过门槛。

“等等。”

司马烨的声音传到耳边,秦伯立马回头。

第26章

“等等。”

秦伯立时回头, “殿下?”

司马烨仿佛在挣扎着什么,他的眼里出现一种又恨又爱的情绪,下颚绷得快要裂开, 整个人似乎快要被这极端纠结的情绪拉扯成两半。

“殿下?”秦伯小声唤道。

司马烨仿若失去听觉,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恨沈秀,当真是恨她。

在西郊时, 秦伯欲救她,他允许了。

她犯偷窃之罪, 他饶恕她。

他欲娶她为妻,即便她身份低贱, 即便他会因取贱民为妻而受到别人反对, 受到别人嘲笑,即便司巫算卦说他与她结合会有凶灾。

他不顾危险救下她,即便他可能会因此丢命。

可她, 看着他因救她而伤,却头也不回地抛弃了他!她竟如此对他!他要杀掉她, 他一定要杀掉她!

然而他舍不得, 他舍不得!

浓烈的恨, 浓烈的爱,撕扯着他, 几乎要将他撕裂。

秦伯再次重复道:“殿下, 您还有何吩咐?”

“秦伯,”司马烨认命般闭目,“活捉沈秀。”

听到这话, 秦伯一喜, “是!殿下!”

小雨淅淅沥沥,唤醒了沉睡中的沈秀。她推开窗, 外面朦胧昏黄的灯影混合着雨水的湿气扑面而来。

她白日里睡得多,此刻已没什么睡意,便靠在窗前,静听滴滴答答的雨声。

“离天亮还有一个多时辰。”侍卫倏然出声。

“我知道。”

“你睡不着?”

“已经睡够了。”

今日是初伏,初伏便下雨,雨打伏头,晒死牯牛。入伏这天落雨,预示接下来的伏天会非常热。沈秀望着连成帘幕的雨丝,听着白噪音,大脑渐渐放空。

侍卫不着痕迹,用眼角余光瞟她。

虽下着雨,云雾遮住了月亮,天上仍有淡淡的月华渗透下来。淡淡的月华,映得她白净的侧颜多了几分透明感。他不受控制地关注她,难以将双眼从她身上挪走。

清风从她发间吹过,一缕发丝飘落至窗下。眼瞧着那缕发丝要被吹远,侍卫连忙俯身,假装拍鞋面上的灰,迅速捡起那根头发,藏进怀里。

雨声渐小,天光乍泄。

魏长生来同沈秀一起吃朝食时,她问:“长生,你这几日都和我一起吃饭,你不和你舅舅一起吃饭?”

“我中午和他一起吃呀。”若不是国子监离府里有些远,他还想中午回来,和她一起吃午饭呢。

“对了,姐姐,我昨夜问了舅舅,舅舅已经查清你是良籍。只要再查清你没有偷东西,你就不用再被关着了。”

沈秀放下汤匙,“偷窃这事,恐怕很难证明我的清白。”

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巧合的误会。她不小心摔到司马烨身上,恰恰好,他的扳指就那么见鬼似的,掉进了她衣领里。

更要命的是,她因为浑身伤痛,完全不知怀里兜了一个扳指。那玩意儿硌人,若不是全身疼,她也不至于一直没发现这硌人的扳指。

她若早点发现那扳指,及时将扳指送过去,也不会落到现在这无法自证清白的地步。

不小心摔到人身上,扳指恰好掉进了自己怀里,这么硌人的扳指,自己还一直没发现?这实在是,很像一个小偷的诡辩。

她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也没有人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的辩驳听起来都很苍白无力。

如果马车里有监控,监控能证明她的清白。

“是很难证明……但是,姐姐,我相信你,你肯定没偷扳指的。”

“你相信我,可你舅舅,”沈秀从胸腔里挤出声音,“关键是你舅舅能不能相信我。”

魏朝清对沈秀偷窃扳指此事,呈持中态度。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她或许是清白的。也或许是小偷。此事难以直接定论。

这类难以定论的案子,官府会从嫌疑犯身上下手,她有作案嫌疑,便需刑具逼供,刑具逼供下,她可能会说真话认罪,也有可能被屈打成招。

魏长生来找魏朝清时,魏朝清正在考虑如何处置沈秀。

“舅舅,姐姐是好人,她肯定不会偷东西的,你就放了她吧。”

魏朝清:“她是好人,好人也可能会偷窃。她有偷窃的嫌疑,也或许是清白的,我若直接放她走,置律法于何处?”

“可是……”

魏朝清抬手,吩咐侍从,将沈秀带上来,他欲亲自再仔细审问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