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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伤害到吸血鬼的有附魔的银器、教廷的十字架、圣水以及阳光。但尹欷樾怀疑,对付这种级别的吸血鬼,十字架、圣水、阳光恐怕都只能够暂时压制她,真正能够杀死她的方式,还是需要使用猎魔人的武器穿透她的心脏。

尹欷樾测量着自己与女子之间的距离,这个位置,他只需要两秒钟就能够用手中的铁链勒断她的脖子。可这种想法最终也只能够存在于脑海之中,实际上,尹欷樾一动没动,当水雾命令他跪下来时,也只是挑了挑眉,不算愉悦地反驳:“怎么,站着不能喝吗?”

水雾讨厌不听话的人,她直接伸出脚,踢了一下男子的膝盖:“我要你跪下来,听不懂吗?”

血族公爵的威压落在尹欷樾的脊背上,令他有一瞬几乎没能忍住眸中的杀意。

给一个血族下跪对于猎魔者来说显然是一种极大的羞辱。男子脸上的不情不愿令水雾不由升起了一丝征服欲,她握紧了栓在尹欷樾脖子上的铁链,用力拽了一下,令他被迫俯下。身,不得不弯折着脊背与她对视。

水雾勾起唇角,好像终于找到了新玩具一般,乌眸中浮现出了些愉悦感:“已经进入了古堡内,还学不会乖顺吗。湛书君是怎么教你的,身为狗还敢对主人摆脸色。”

尹欷樾眼睛的形状很锋锐,像是一柄出鞘的剑,鼻梁高挺,唇却有些薄,野性难驯。

“说得有些太难听了吧,人类和狗你都分不清吗。让人类对你下跪,会令你很有成就感吗,血族大人?”尹欷樾装不出听话的模样,反正血族里不是也有喜欢这个调调的吗,要让他违心得对这些血族谄媚,倒不如让他挨上两鞭子。

水雾的力气变大了,这显然是出于血族力量的加成。她攥紧了手心,拽着“狗链”,将尹欷樾的身子拉扯得一个踉跄:“我会让你认清自己的身份的。”

她的动作一点都不温柔,牙齿直接咬在了尹欷樾的锁骨上,疼痛传递至神经末梢,可在血肉被撕裂的痛楚中,却有一种截然不同的甜意蔓延开。

尹欷樾下意识想要挣扎、反击,脖颈的链子却又被拽了一下,窒息感令他的身子一软,水雾便又咬在了另一个位置。

从前女子的吃相很淑女,没有乱咬,都是在一个地方吸血,而此时,水雾并不想要照顾男子的感受,整片锁骨、脖颈、甚至是下颌、脸颊都没有被放过……

尹欷樾的瞳孔微缩,一开始他还尚且有些力气挣脱,可当血族咬的地方越来越多时,那股令他憎恶而恐惧的快意却逐渐支配了他的躯体,让他的眼眸蒙上一层水汽,双腿也渐渐站不住。

血液流淌下来,又被女子的舌尖卷走。尹欷樾的血有一种像是烧烤或熏制的肉类的味道,虽然本人倔犟又不会讨人欢心,但血液的味道却令水雾很喜欢。

在女子的齿尖咬住脆弱耳垂的那一瞬间,尹欷樾的腿彻底软了下来,“咚”的一声清脆的声响,男子的膝盖磕在了地板上。

尹欷樾遽然清醒了一瞬,他仰起头,将水雾压制扑倒在了地板上,掌心扣住了她的脖颈,神情愤恨,而水雾却是一口咬在了男子的手上,吮吸着流淌出的血液。

粗。喘声在房间内响起,尹欷樾眼圈赤红,他的上衣被撕裂开,半边胸膛都是密密麻麻的咬痕。水雾拽着锁链,让男子低下头,而她有些失去了节制,牙齿咬破了尹欷樾脖颈的血管,空气中逸散出腥甜的血腥味,血液染红了水雾的裙子。

水雾用残存的一线理智,低声质问道:“是不是我的小狗?”

尹欷樾的大脑混沌,向血族求饶的话语被他咬在了唇中,他的双腿跪在了女子的腰侧,在唇缝中挤出来两个字:“不……是。”

明明服软就能够逃脱折磨,尹欷樾却偏偏不愿意。

水雾也不由有些生气,她叼住了男子的脸颊磨牙,威胁道:“我会在你的脸上留满牙印,让你只要出门,别人便都会看到你是一只被刻下了烙印的小狗。即便如此,你也不肯承认吗?”

尹欷樾骨头很硬,他的容颜上带着几分恨意:“死心吧,你尽管咬,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自甘下贱,做你的狗。”

不同位置的血,味道亦有些微妙的不同,水雾气得掉了一颗眼泪,只觉得这个血仆真的太坏了,湛书君也很没用,说好的让他将人调。教好,怎么这个食物还是这么不听话。

水雾的眼眸落在了男子被他自己咬得有些红肿的唇上,像是被诱惑了一般,视线定定地停留了几秒。

不知道这里的血,尝起来是什么味道。

会更加甜吗?还是更加嫩呢?

既然尹欷樾让她随便咬,那水雾也应该好好教训他一下,让他知道她的厉害才行。

鬼使神差得,她低下头,唇碰触在了男子的唇上,有些软,冰凉凉的,她张开唇,齿尖试探地碰了碰,然后……用力咬了下去。

“唔……”尹欷樾的额角渗出冷汗,他的身体战栗着,疼意让他的喉咙中不受控制地溢出低吟。

他的乌眸清明了一刻,似乎这个时候才意识到水雾正在做什么。

这个……吸血鬼女疯子,她在咬哪里?

第105章 血族主人,不要遗弃我……

尹欷樾的父母都是被血族所杀,自小无人教养,猎人公会也只负责教他猎杀的技巧,他的确对人类的社交习惯不太了解。但……唇瓣是只有有情人才能够触碰的私密部位吧,这个吸血鬼咬人就咬人,为什么要对他耍流氓?

尹欷樾抬起手,抵在女子的肩上,他牺牲自己被她吸血就算了,可没有想过连贞洁都一起奉献出去。水雾握紧了他的手腕,不满他的挣扎,一条腿挤进男子的腿缝内,膝盖抵住他,齿尖咬得更深。

唇瓣上的血液稀少,水雾含吮了一会儿,皱着脸颊,流露出了一丝贪恋的不满足,舌尖便探了进去。

尹欷樾偏过头,浑身都像是要燃烧起来,眼尾红了一片,紧守着牙关,不肯让女子得逞。不要脸的血族,没有人性的怪物,他身上那么多地方她还不够咬,偏要挑人体最嫩的部位下口。

他真想现在就直接割掉女子的脑袋,捅穿她的心脏。可实际上,尹欷樾却只能无能为力得任由女子玩。弄,嘴巴也不知不觉地张开了,舌。尖吐出来,乌眸湿润,像是被亲坏了一样。

水雾咬在了男子的舌。尖上,就像在吃着一块果冻,纠缠着舔砥,或轻或重地嘬着。

尹欷樾被吃得头晕目眩,心脏怦怦地乱跳,身体软绵绵得用不出力气,像是漂浮在云朵上。

他心中恨着吸血鬼的放荡,连人类的初吻都不放过,身体却背叛了意志,欢欣鼓舞地接纳她,吞咽着女子唇中的津液与自己的血液。

血腥味很难吃,难以想象血族怎么会把这当成美味。尹欷樾不知何时逐渐反握住了女子的手,将血族女公爵看起来毫无杀伤力、细腻柔软的手指紧攥在手心中,像是一只凶悍的鬣犬,不肯服输,于是反客为主,动作笨拙而充斥着侵略性,报复一般搅着她,学着她的动作闯入了隐秘的唇瓣之中。

好甜。

尹欷樾仿佛突然从中寻找到了几分乐趣,像是品尝着陈酿佳肴,主动汲取着她唇中的甜水。

怪不得血族女公爵喜欢吃他的舌头,原来味道这么好,真是会享受。

水雾不喜欢不听话的仆人,也同样讨厌太过主动的食物。她有些被亲疼了,偏开脸,直接便扇了男子一巴掌:“谁让你乱动的!”

尹欷樾闷不做声,水雾不让他亲嘴,他就啃女生的脸蛋,糊了她一脸的口水后,又移到她的脖颈……一时之间,简直分不清卧室中哪个人才是吸血鬼。

哪里有食物反过来吃主人的道理,水雾捂住了尹欷樾的唇,纤长的食指与中指探了进去,掐住了男子的舌头,指尖直接戳到了尹欷樾的嗓子眼。

男子干呕了一声,无辜又愤恨地瞪视着她,行为举止却像是一条上瘾的狗,痴迷地往主人身上蹭。水雾很渣女得用完就丢,她用男子的衬衣擦了擦手指,便将人直接推开,自己站起身,带着些不悦地唤湛书君的名字,让他将尹欷樾带回地牢。

她显然并没有看上他,卑贱的奴仆便应该回到他本应该去的地方。

尹欷樾还没有学会卑躬屈膝,突然惨遭“退货”,他也仍旧没能彻底放下心中的傲气,为自己重新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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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尹欷樾押送回地牢之后,湛书君便自觉地回到水雾面前,在她的身前跪了下来,将手中的戒鞭递过去,低下头甘愿受罚:“对不起,主人,是我的过错,让血仆冒犯了您,请您责罚。”

湛书君实在过于乖觉,没有给血族女公爵任何借题发挥的机会。

水雾从他的手中拿起了戒鞭,轻轻摩挲着鞭身,她当然不会假装大度地原谅他,女子面露不满,责问道:“这是你第几次向我道歉了,别人家的血仆也像你这般无能吗?我是不是应该将你发卖出去,再换两个更听话的血仆过来?”

水雾显然不清楚,她的血仆有多么省心懂事、能力出众。湛书君什么都不需要她操心,在她开口之前便能够做好一切,供给她锦衣玉食、绫罗绸缎,几乎是将她当做公主在养,一百个血仆加起来,可能都比不上湛书君一个人有用。

可湛书君不会反驳、顶撞自己的主人,他只是有些诚惶诚恐地俯身,眼尾发红,卑微地恳求道:“不要,我知道错了,主人,不要遗弃我……”

湛书君当然并非真的是舍不得奴仆的身份,只是他现在还需要水雾来缓解他的痛苦,自然不可能在这个时间段被迫离开古堡。

湛书君等待着女子的审判,可水雾却一直没有说话。男子的脊背愈发弯折,他似是在心中自我做了艰难的屈服,自尊彻底被碾碎成泥,湛书君几乎趴在了地面上,吻在了水雾的脚背处:“主人,请留下我吧,求您了。”

水雾有些不在意地退后了一步,她没有变态到要强迫人来tian她的脚。可湛书君却似乎以为是她要拒绝他,男子扣住了女主人的脚踝,甚至让水雾踩在了他的脸上,吻在了她的脚心:“再给我一次机会吧,主人。”

水雾红着脸,缩回了自己的脚,女子转过身,背影看上去有些无措:“哼,我就勉强再相信你一次,若是下一个血仆再不能令我满意,我一定会好好惩罚你。”

水雾仿佛落荒而逃一般便要离开房间,而直到走到门口时她才想起来,这里分明是她的卧室,要走也应该是湛书君被赶出去。

女子的秀美挑起来,骄矜地瞪向湛书君:“我要休息了,你还不滚出去,难道你还想要留下来给我暖床吗?”

湛书君没有想到,自己这般轻而易举便被放过了,他似乎直到此时都没能够弄懂血族女公爵的脾气,闻言站起身:“我愿意。”

水雾后知后觉才意识到,男子的意思是愿意帮她暖床。她的耳尖微微发烫,有些羞恼:“不需要,还不走,要我亲自赶你出去吗?”

…………

地牢之内,鲜血淋漓。

足有两米高的血仆犹如一只未开化的野人,硬生生打断了几个鞭子后,他才勉强能够听懂几个指令,能够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来到了整洁明亮的大厅之中。

破碎的钢琴音在空气中响起,黑色的裙摆拖曳在地面上,女子坐在白色的钢琴前,素指纤纤,音符不成调,显出了几分迷乱的疯癫之感。

铁链摩擦着地板的声音响起,最后一节乐声戛然而止,水雾侧过身,看过去,眼睫颤了颤。

血仆身上的肌肉很结实,青筋虬结,头发很长,乱糟糟地遮挡住了脸颊,而下半张脸则被一个黑色的止吠器禁锢住,一副猛犬凶戾、请勿靠近的模样。

他好像不太会说话,表面看着有些可怕,但湛书君不会将没有经过调。教的危险物种带到水雾的面前。男子还是能够听得懂指令的,水雾嫌弃他高,让他蹲下时,他也老老实实地照做了。

据卖家说,这个男人是野外捡回来的狼娃,吃的东西多,在夜里还会像狼一样吠叫,许多贵族都嫌弃他、不肯买他,这才将他低价送到了蔷薇古堡。

水雾有些不高兴地看向湛书君:“你怎么没有把他的毛发处理干净。”

老虎吃鸡肉之前都知道拔毛呢,这让她怎么下嘴呀。

湛书君微愣,他歉意地向自己的女主人道了歉,刚想要将血仆重新带下去,将“食材”清理干净时,水雾又改变了想法:“算了,你帮我找一只剪子来吧,我帮他剪头。”

水雾是心血来潮,古堡内本来就很无聊,她只是为自己找一些有趣的事情。

可湛书君却似是有些不满:“主人,血仆身份低贱,怎配让您亲自沾手……”

血族女公爵的眉宇压下来,气势沉郁:“湛书君,你是在管我吗?”

湛书君这才自知失言,他能够管辖整个古堡的各项事宜,却唯独不应该妄图影响他的女主人,替女子做任何决定,要求对方按照他的心意行事。

血族女公爵一向肆意妄为,在她的眼中,似乎人情世故、尊卑有别都是一纸废言,在某方面而言,几乎犹如顽劣的孩童。

湛书君的眸色有些黯淡,分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他为女主人递上了黄金制成的剪刀,水雾这才重新流露出笑意,随意夸了他一句,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新的奴仆身上。

没学会太多人类语言的男子在喉咙中发出了呼噜声。他被填饱了肚子,猎食者的本能便被压制了下来,他被狼养大,对人类社会的一切一窍不通。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够伤害女子,否则便会挨打。但实际上,男人的脾性其实也并不算凶戾,只有当饥饿到极点的时候,他才会冲破束缚捕猎,而现在他被喂得很饱,于是哪怕水雾拿着剪刀在他的脑袋上比比划划,他也并没有将她扑倒。

第106章 血族嗯……就叫小狗好不好?……

打结的头发簌簌落下来,男子粗犷而锋锐的眉眼便逐渐显露了出来,他的眼窝很深,鼻梁高挺,有种异域混血的气质,看起来很凶。

兽用的止吠器不但没有令他显得更无害一些,反而像是提醒了饲养他的人要警惕,告诫主人他是个会扑人咬人难以管教的恶种。

剪了一会儿,水雾便又像是想到了有趣的玩法。她从自己的梳妆匣中找出了漂亮的头绳,让高大的男子坐在凳子上,而她的唇中愉悦地哼着调子,像是过家家给洋娃娃梳头一般,将男子半长的头发编成了小辫子。

水雾转到男子的面前,欣赏着自己的作品,不由拍了拍他的脑袋:“真漂亮。”

男子咕噜了几声,黄褐色的兽瞳眯了起来。

水雾想了想,从餐盘中取出了一颗葡萄丢了过去,兽性未褪的男人便主动张开嘴,抬起脑袋咬住了那颗葡萄。

水雾不禁弯起眼眸,像是逗一只大型犬般,手中端着水果盘,将食物喂进男子的唇中,每次他吃完,水雾便会摸摸他的脑袋,差一点便说出来“好狗狗”几个字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幕与训狗太过相似,水雾突然伸出手:“握手。”

男子仰起头,有些呆愣地看着她,头微微向一侧歪着,半响后才伸出手,将手搭在了女子的手心中。

“啊……”水雾轻轻叫了一声,男子的指甲很长,又很锋利,在水雾的手上不小心划了一道口子。

男子缩回了手,神情中浮现出了几分慌乱,似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眼眸落在水雾手上的伤口处,原本圆形的瞳孔却逐渐变为了竖瞳。

仿佛被引诱了似的,他缓缓凑过去,止吠器禁锢住了能够撕裂开猎物皮。肉的牙齿,男子的舌头探了出来,沿着

止吠器的缝隙,舔了舔女子肌肤渗出的血。

好甜。

铭刻在血脉中的基因被牵动,男子的动作逐渐变得粗鲁,将那一点血丝tian干净了之后,仍旧不知满足地tian砥。

有些痒,还有一点细细的疼意。

水雾揪住了男子的舌头,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他瞪圆了眼眸,伸着的舌头收不回去,津液沿着唇角流淌下来,又难受又奇怪。

“居然有倒刺欸。”水雾新奇地说道,她乐此不疲地玩了许久,才终于肯放开手。

重新得到了舌头掌控权的男子神情中带着些委屈,哪怕仍旧觊觎着血族血肉的香气,却乖乖得再也不敢张口咬她了。

水雾却捧着男子的脸颊,上上下下地观察他:“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呀,会说话吗?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睁着干净的眼眸,似是听不懂。

“没有名字吗?那我便帮你取一个名字吧,嗯……就叫小狗好不好?”水雾嗓音中带着几分恶劣,欺负着男子不懂人类的语言。

他眨了眨眼睛,水雾便将自己的手递过去:“想吃吗,小狗?”

男子贪婪的视线落在女子手心处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处,点了点头。

水雾便又摸了摸他的脑袋,诱哄道:“可以喂给你吃哦,但你要听话,只有让我开心了,才有饭吃,知道吗?”

男子迟疑片刻,才慢慢点了点头。

水雾揪弄着他脑袋后的小辫子,让男子仰起头。虽然模样不修边幅了一些,到好在身子洗得还算干净,水雾总觉得他身上仿佛也一种狗味,说不上好闻,但也不算特别让人讨厌。

男子温顺得没有动,水雾为了吃饭舒服,便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俯下。身,牙齿咬破了脖颈处的肌肤……

“呸呸呸……”水雾蹙着眉,偏过头,干呕了一声。

水雾擦了擦唇,难以形容她刚刚到底喝到了怎样的血液。又酸又苦,像是柠檬汁与苦瓜汁混合在了一起,实在很难想象,怎么会有人的血能够难喝成这个样子。

水雾脸色苍白,弯着腰咳了几声,男子神情中浮现了些许无措,他想要抬起手扶住她的腰,又想起他的爪子会抓伤她,于是只尴尬地浮在半空中,没敢真的碰到她。

水雾泄愤般得在男子的胸口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这么难吃呀。”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亏,在古堡里白养着他,他却不能让她吃饱。

胸口的鞭痕被打裂开了,男子闷哼一声,无辜地看向水雾,他皮糙肉厚,倒是不怎么疼,只是不知道女主人为何突然生气了。

水雾从他的腿上跳下来,便叫来湛书君,让他把这只小狗带回去,也没有说给他安排房间。

男子有些不想离开,他的世界很单纯,在他的眼中,水雾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令他流口水的香味,哪怕吃不着,闻闻也是好的。

当湛书君拎着他身上的锁链,要强行带他离开时,他还险些兽性发狂,要呲着牙咬人,最终还是在水雾呵斥下,男子才有些委屈得安静了下来,重新被带回了地牢之中。

在此之前,男子都是随遇而安的,他自小被狼养大,在野外生活,平时都是睡在山洞里,生吃猎物的肉,喝着溪水。因此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对于他而言都稀松平常,只要不会饿肚子,就什么都能够忍受。

而此时被关押入地牢之中的男子却紧握着栏杆,兽瞳中蕴含着焦躁,单纯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渴望与思念填满。尚未被驯服的狼还未分辨出主人与食物的区别,只知道自己想要靠近水雾,去到她的身旁。

刺耳的摩擦声令人毛骨悚然。

男子在墙壁上磨着爪子,有些执拗得在心里想,也许把这些女子不喜欢的指甲磨平,她便会再将他带出去了。

第107章 血族她不是一向都喜欢戏弄他吗?……

水雾接过了湛书君递过来的杯子,漱了漱口,脸颊上写满了不高兴与一点疑惑。

“那只小黑狗身上真的没有什么病吗?你找个医生给他看一看吧。”水雾不禁说道,血液的味道那么地狱,他的身上别是带了什么传染病。

片刻后,湛书君才反应过来女子口中的“小黑狗”是谁,他觉得,自己的女主人显然有些太过低估他的专业性了。

“血仆在进入古堡之前,都经受过系统的病理检测,我不会为您送上被污染过的食物。”湛书君的管家素养不容置疑,通过奴仆的血液给一个血族下毒不切实际,他没必要因此引起水雾的不快。

与“小黑狗”相比,湛书君的血都要显得好喝许多了。

水雾抬起手臂,让湛书君向她走过来,女子的手指拽在男子的衣领上,将他整个人推到了柔软的床褥上。

她还没有填饱肚子,便只能够退而求其次,用湛书君来充饥。

水雾的大腿跨在了男子的腰肢两侧,坐在了湛书君的腹肌上,身子弯下来,指尖轻轻玩弄着他的耳尖——像极了不好好吃饭,将食物玩在手中,却迟迟不入口的坏小孩。

湛书君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了些,脸颊向旁边偏着,忍耐了片刻,终于忍不住说道:“主人,别、别玩了,我已经准备好了,请您咬我吧,唔……”

在血族的历史上,几乎没有血仆背叛主人的先例,因为由人类被转化为的奴仆会对主人产生生理性的迷恋。因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孕育的产物,因而这种痴迷才被减弱了许多,他此时很怀疑,若现在是他的父亲站在这里,只怕已经会控制不住地趴在女子的脚边tian她的脚了。

血液中蕴含着血族的力量,湛书君握住了女子的肩膀,恐惧与渴望交织在一起,令他的心脏泛起了被紧揪在一起的疼意。

过了片刻,湛书君看向窗外的残月,才想起来,今日似乎是他的病状发作的时间。他的手不由向外推拒着,喘息地拒绝:“主人,请,请等一下……”

血管内的液体仿佛都在燃烧了起来,湛书君的一只手紧紧揪住了床单,脖颈的青筋突起,原本儒雅的容颜也渐渐因疼意而扭曲。他不应该让主人见到他这幅丑陋的模样,湛书君将自己的唇瓣都咬出了血,大腿屈起,在女子的身。下挣扎着,将床单抓出了一道道的褶皱。

水雾惩罚地咬得更深了一些,血族的皮肤都很凉,几乎感觉不出任何热度,这也是她不太喜欢湛书君的原因。和他相拥的时候,水雾只能够感受到一阵冷意,就像是抱住了一整块冰。

可作为血族,她畏惧阳光却又贪恋阳光,感受不到温度却又渴望温暖,湛书君因此才总是不得她的欢心。

但是此刻,男子的身体似乎逐渐滚烫了起来,犹如自内部点燃了焰火,反而产生了几分舒服的暖意。

水雾抬起头,看到了湛书君痛苦的神情,他的瞳眸深处浮现出了嗜血的腥红,男子忍耐着,想要藏起来逐渐显露出来的尖锐牙齿。

唯独主人给予的鲜血,才能够令煎熬的血仆获得平静。可没有血族女公爵的允许,湛书君绝不会自作主张索取。

“主人,我今日…不太舒服,请恕我无法继续服侍您……”湛书君努力抑制着喉咙的渴意,用仅存的理智说道。

原本绅士稳重的管家此时眉宇中含着隐忍,薄唇血肉模糊,显露出一分压抑的痛楚,水雾眨了下眼睫:“你被感染了病症吗?”

血族女公爵看起来单纯又无知,似乎真的不清楚男子的苦痛都是拜她所赐。

湛书君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女子纤长的脖颈处,眸中的腥红蔓延,他的手指扯破了床单,划伤了自己,可他却还要向水雾解释着他的卑贱。

他以为,这更像是女主人对他的戏弄,血族都是这样恶劣的生物,要看着他被打碎自尊,只能够向她摇尾乞怜。

可女子的手却放在了他的唇边,水雾的乌眸像是一面镜子,令湛书君有一瞬几乎要忘记了她的危险性。

“所以,你想要喝我的血。咬吧,但是你只能够tian一点。”水雾还以为他是被染上了狂犬病呢,原来血仆需要主人赏赐的血才能够不被疼痛侵蚀。

好麻烦。

可湛书君的确很好用,虽然水雾有些怕疼,却也不至于吝啬到连一滴血都不肯给他。

男子的眼睫颤了颤,他的瞳眸中倒映着水雾的影子,几乎是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她。她刚刚是说,允许他吸吮她的血液吗?

血族一向高高在上,将血仆看得比脚底下的泥更加低贱,他们以折磨人为乐,又怎会如此好心?

或许,在他碰触到她时,狡猾的女公爵便能够寻找到理由责罚他,她不是一向都喜欢戏弄他吗?

湛书君的手臂轻颤着,他的衣服几乎要被冷汗浸湿,骨头像是被一节一节打断,有时甚至会令人萌生出一种悲切的死志。

男子捧住了水雾的手,他想,哪怕这是一个陷阱,他也会盲目地踏进去。

温暖的口腔含住了一根指节,獠牙的顶端在女子的肌肤上戳破了一个小口子,吮出了一滴血。

只是浅浅的一点血液,便令湛书君犹如浸泡在了温水之中,骨头都酥麻了起来,疼意消退,浑身都失去了力气。

湛书君仰着头,定定注视着他的女主人,姝丽的女子似乎有些疑惑:“怎么不喝了,这样就行了?”

水雾每次吸血,都要喝好多,虽然她的确有些磨磨蹭蹭的,但也很清楚血族对于血液不知节制的贪婪。

湛书君点了点头,他张开唇,虽然容颜狼狈,却已经又恢复到了往常温文尔雅的模样:“是,抱歉,冒犯您了。”

没有感觉到一点疼意呢,扎针都比这个更疼一点。水雾的坏心思变好了一些,她弯起眼眸:“那我可以继续用餐了吗?”

湛书君微愣,心中那股逐渐泛起的异样情绪又被他冷静地压了下去。她只是为了吸血方便,才会给予他片刻的解脱而已……可笑他竟会为那一瞬的施舍而心生感动。

若他因此而对血族抱有任何期望,动摇了计划,才最为愚蠢。

虽然心中冷静地嘲讽,男子表面却伪装得格外温柔。湛书君主动撑起自己的身体,搂住了女主人的腰肢,很有服务意识得将自己的脖颈送到女子的唇边:“是的,请继续食用我吧,主人。”

第108章 血族“郗镜,穿上它,跳舞吧。”……

水雾睡在了湛书君的怀中,或许是白天熬着没有睡觉,或许是吃饱喝足后便想要打盹,女主人趴在男子的胸膛上,闭上了眼眸,睡得很熟。

与其他的血族一样,湛书君的天性也是昼伏夜出,只是在家族中时处理业务,需要与人类交流,因此习惯了夜昼颠倒,熬过白日的困意。

也许是混血种的缘故,湛书君并没有那样惧怕阳光,只是仍旧会对恒星的光线感觉到生理性的厌恶。

他的胸膛已经不再会跳动,两个人贴在一起,像是两具尸体在彼此取暖。湛书君的手臂正搂在女子的腰侧,不知何时放上去的,怕吵醒水雾,他便一直都并未改换姿势……可湛书君其实本不该对血族女公爵做出太过僭越的行为,男子试图松开手,水雾的脸颊却在他的胸膛上蹭了蹭,发出一声不满的轻哼。

她很难伺候,不允许别人的敷衍,霸道得在睡梦中都不许湛书君违逆她的心意。

湛书君便只好将手掌放回原位,看着头顶的天花板,一夜未眠,艰难地渡过了漫长的黑夜。

第二日醒来时,水雾是很舒服了,湛书君却觉得他浑身的骨头都差点要断了,支撑着床褥起来时,脸色苍白,活像是被妖精吸干了所有的精气。

——

郗镜作为人类世界的王子,自小经受皇室的教育,自然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当他想要取悦人的时候,也有的是方法。

血族的宴会能够接触到更多的秘密,从前这些吸血的种族隐匿在暗处,他们甚至可能披着人皮,扮作贵族生存在人类的身旁。而无知又可怜的平民们却对此一无所知,日日与野兽为伴,当青涩的少女倾慕某个男人时,或许在下一夜与情郎相会时便会被当做食物吞吃入腹。

相比而言,反而是蔷薇古堡的女主人过于不加掩饰,明明白白地显露出了诡谲之处,游荡到此地的人类陆续失踪,才令郗镜盯上了她,要斩断血族的头颅,当做自己登上王座的基石。

但若是能够进入血族的聚会之中,郗镜便可以借此揭穿更多潜藏的阴暗怪物的真面目,理清他们的人际关系,甚至有机会能够将这些吸血鬼一网打尽。

作为未来王朝的统治者,郗镜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国度存在这些可怖的能力强大的长生种。

能够孤身深入敌穴,来到蔷薇古堡卧底,郗镜的骨子之中便带着几分叛逆与冒险精神,吸血鬼的宴会愈是危险重重,他便愈想要深入其中,在险境之中夺取珍贵的情报。

于是为了能够被选作血族女公爵的男伴,郗镜用尽了浑身解数,伪装得乖巧懂事,自我驯服,才终于令湛书君将他带出了地牢,重新见到了那位美艶的女公爵。

她正在装模作样地拿着一本书籍,儿童书,里面还带着插画。她看得津津有味,红唇中不时溢出些欢快的笑容,就好像那些画给儿童的绘本有多么令她愉悦。

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血族故作天真,似乎对于人类的童话很感兴趣。

水雾抬起眸,看向了郗镜,她的乌眸染上了些许湿润的水色,显出几分隐约的意兴阑珊。眼前的人类是供她打发时间的物件,水雾的双手中捧着书,书页上绘画着一个穿着白裙、红鞋,旋转舞蹈的女孩子。

“我不明白,为什么穿着漂亮的红舞鞋进入教堂、墓地时,便会被天使惩罚她不停地跳舞呢。”水雾的乌眸落在郗镜的身上,等待着人类回答她的疑问。

血族显然并不懂圣教廷的宗。教信仰有多神圣,也不知道穿着红鞋进入圣殿、参加葬礼都是亵渎。

她将书页一张张扯下来,撕成碎屑:“喜欢一件东西,想要日日穿着它,以最美的姿态面对所有的场合,这也是罪过吗?”

血族女公爵似乎真的不解,她的唇角勾起恶劣的笑意。她显而易见的贪婪、自私、爱慕虚荣,就应该是故事中那个一直跳舞,最终被刽子手砍断了双腿的坏女孩。

但现实中,受刑的“女孩”另有其人。

水雾让湛书君做出了一个加大码的高跟鞋,水雾踩上去,便犹如小女生偷穿了妈妈的鞋子。但今日这双鞋并非是给她穿的,女子赤着足,纤长的手指中拎着一双红舞鞋,走到了郗镜的面前。

男子浑身僵硬,他似乎猜到了什么,但在答案揭晓之前,却自欺欺人地期望那猜想不会成真。

但故事并不会按照郗镜的希望进行,因为正在书写故事的人并不是他,而是古堡的女主人。

“郗镜,穿上它,跳舞吧。”水雾弯起眼眸说道,想着如此古怪而邪恶的法子来折腾他。

郗镜没有立刻接过那双舞鞋,似乎仍旧在垂死挣扎。水雾脸颊上的笑意却褪去,冰冷蔓延至眼角眉梢,显露出作为血族独特的冷漠感:“你是想要我亲手帮你穿上鞋吗?”

“怎么能够让主人服侍我,我自己穿。”郗镜深吸了一口气,勾起唇,皮笑肉不笑,接过了那双高跟鞋。

他是男人,毋庸置疑,在将双脚塞入那双红色的“舞鞋”之中时,他突然便能够理解灰姑娘、小美人鱼,和那位必须不断跳舞的女孩了。

郗镜的容颜微微有些扭曲,俊逸的脸庞和过分艳丽的高跟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但良好的身体素养还是很快便令他学会了保持平衡。

不过如此,贵族妇女小姐们都能够穿着它完成整场宴会而不失仪,而他可是一国的王子,更不该对一双高跟鞋投降,仪态全无、东倒西歪。

水雾蹙着眉,露出了一点被丑到了的神情。她重新叫来了湛书君,让他去裁制一件大码的裙子过来,为郗镜穿上,让他不要再以这幅奇怪的形态荼毒她的眼睛。

第109章 血族这幅模样带出去,一定会给她丢脸……

郗镜拥有着一张较好的容颜,穿上华丽的贵族蓬蓬裙,哪怕他仍旧留着短发,看起来却仍旧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迫于水雾的命令,他不得不穿着那双高跟鞋在大厅之中旋转,听不到血族女子的声音,他便不敢停下来。

他的双脚渐渐磨出了血,逐渐觉得这双舞鞋分明是一件刑具。郗镜甚至开始痛恨起了发明高跟鞋的人,他想,有朝一日他登上了皇位,第一道指令一定是禁止高跟鞋出现在皇城之中。

郗镜逐渐开始头晕目眩,头顶的水晶吊灯变为了斑驳的万花筒。

高跟鞋原本就很难保持平衡,长裙又是另一个男子所不擅长的领域,不太意外的,郗镜踩到了裙摆的边缘,像是断了翅膀的蝶一般摔落在了地面上。

他的裙摆散落一地,像是一朵绽开的花,将他包裹在其中,男子的容颜上浮现着几分屈辱,模样实在我见犹怜。

水雾慢慢走了过去,蹲下。身,向他探出了手。她像是可怜他,来拯救他的人,可郗镜还没有忘记,也是她对他施加了酷刑。

即便郗镜心中冷漠得不为所动,可现实中,他却还要握住她的手,感谢她的垂怜。

水雾并没有扶他起来,她笑得天真而残忍,恐吓道:“你中途停了下来,我是不是该砍断你的腿。”

郗镜的身子僵硬住,唇角的笑意变为了画上去的虚假弧度:“主人,若是没有了双腿,我该怎么继续为你跳舞,取悦你呢。”

他小心地低头,在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上落下了一个吻,祈求道:“请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保证,不会再犯错了。”

男子的保证往往很廉价,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不犯错。

但水雾还是善良的愿意给予他一个机会,她要郗镜教会她晚宴的舞步,当然,是由她来跳男步,而郗镜来跳女步。

堂堂一个王子,怎么可能屈居跳女子的舞步呢。郗镜的心中含着耻辱与憋闷,可实际上,他的脚下却听话地踩着女步,指导着水雾怎么拥住他。

他本来就很高,踩上高跟鞋就变得更加高了,两个人颠倒的步伐便难免显得不伦不类。

郗镜委婉地提醒,水雾便冷酷地说道可以锯断他的一截大腿,这样他便能够变矮了。于是郗镜只好闭嘴,因为实在别扭,水雾终于允许男子tuo掉高跟鞋,女子踩在了男子的脚背上,又坏又恶劣得让他就这样带着她跳舞。

郗镜只觉得,他的双脚已经疼得麻木,像是不再属于身体的器官,他的手搭在水雾的肩上,额角都是渗出的冷汗。

终于,水雾跳累了,踩着他,踮起脚,牙齿咬在了他的脖颈。郗镜的双腿一软,差点便跪了下去,男子的手臂逐渐搂在了女主人的腰肢,眸中被快意的贪恋浸染。

他好像已经忘记了双脚的刺痛,也忘记了自己来时的目的,只追逐着那一抹幸福。在水雾离开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搂住恳求她,求她不要走,再吸一些他的血。

“主人,你不是喜欢看我跳舞吗,我可以跳给你看,再喝一点吧……”此时的郗镜再也没有了一丝王子的模样,整个人都变为了血族的傀儡,烧灼难耐的肌肤只有碰到水雾才能够缓解。

水雾都要比他更有自制力。

这幅模样带出去,一定会给她丢脸的。

————————————

郗镜被重新带回了地牢时,住在隔壁,野性难驯的尹欷樾不由笑出了声。

真是废物,被带走前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现在不还是被人随意丢弃了回来。

尹欷樾站起身,用手腕上的链子敲了敲铁杆,叫住了湛书君。既然是公平竞争,那么所有人便都有机会,总不能一直将他关起来,不带给那位血族的女公爵挑选吧。

湛书君实在很不喜欢尹欷樾,就像是某种天性之中的抵触。猎人公会是所有血族的敌人,他们不会管面前的人是欺男霸女的血族或是备受压迫的血仆,只要是吸血鬼,他们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灭杀,是所有血族最为厌恶与恐惧的组织。

猎人公会能够制作出杀死血族的武器,血族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束手就擒。前段时间,血族袭击了猎人公会的一个据点,唯一躲避起来、逃过一劫的幸存者说,那个屠杀了所有人的血族,很像是当初杀死尹欷樾父母的人。

尹欷樾潜伏进蔷薇古堡,一方面怀疑古堡的女主人便是杀死他父母的凶手,另一方面,若她不是罪魁祸首,他也能够通过她寻找到真凶,顺便将这些恶心的吸血怪物都一起弄死。

出于个人的喜恶,湛书君并没有将尹欷樾放出来,他打算等到最后再将他带到血族女公爵的面前。他并不想让水雾带着这个人去宴会上,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单纯的不喜。

可能这也是一种职场霸凌吧。

…………

凌爻在古堡内生活的很好,他是唯一一个被允许拥有自己房间的血仆,身下的被褥十分柔软,比教廷中苦修士的生活还要舒适,几乎要磨平一个人的意志。

凌爻有些困惑,他原本以为,孤身深入血族的古堡,他会受尽磨难,可实际上,这些时日里,血族女公爵只见过他一次。

之后,他便被养了起来,一日三餐都会按时按点送过来,还都是一些补血的食物。虽然偶尔会令凌爻觉得,他像是一只被豢养起来的牲畜,但作为圣骑士,他也并非是不食肉糜之人,贫苦的平民在生活过不下去时甚至会以卖血为生,而在这里,他甚至还能够吃饱穿暖,不需要忍冻挨饿。

凌爻自然不会因此便将血族当做好人,他只是有些困扰,有时,他甚至宁愿古堡的女主人能够对他更加残忍一些。

房间的门没有锁,他能够离开自己的房间,只要不去打扰水雾,凌爻还拥有着一定的自由。

他是无法忍受日日待在卧室之中的,泯灭了自己的信念,贪恋起猪狗一般的生活。凌爻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他要解救出深陷于蔷薇古堡内的平民,带他们离开。

在试探了几日之后,凌爻便离开了房间,开始寻找那些失踪在古堡之中的人。

白日的古堡安静得吓人,没有一丝人气,走廊的窗户上都挂了厚重的窗帘,令生活在其中的人几乎无法辨别时间。

与他的房间不同,走廊中其他房间的门都是紧锁着的,凌爻的手中拿着一根细长的铁丝,插。入了锁孔之中。教廷的骑士大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光明磊落的,但偶尔的时候,也会灵活应变,不拘小节。

门被打开,一种古怪的气味从房间中逸散出来,凌爻的神色微变,大步走进去。

浓重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之中,凌爻的瞳眸微缩,蹲坐在床脚的人已经扑了过来。形容枯槁的男人乌发散乱,双手的指节紧紧攥住了凌爻,眼眸向外凸起,他的手臂上被自己用指甲划出了好几道口子,疯癫地注视着他:“主人,主人在哪里,带我去见主人。求求再喝一点我的血,我的血很好喝的,不要抛弃我……”

他的嗓音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痴迷,片刻后看清凌爻的脸,又变为了丑陋的嫉妒。他暴虐地撕打着男子,憎恨每一个能够接近血族女公爵的人:“杀了你,杀了你们这些勾引主人的人,主人就能够只喝我一个人的血了……”

他嘶哑地笑着,精神显然已经不太正常。

凌爻控制住了男子的双手,他环视了一眼昏暗的屋子,屋里所有能够伤害人的尖锐物件都被收走了,因此他才只能够用指甲来划开肌肤。

男子的力气很大,凌爻都差点制不住他,也从侧面显示了,这个人并没有被饿着,体力仍旧很好,只是仿若陷入戒断反应一般神智不清醒。

凌爻恍惚中突然意识到,可能并非是古堡的女主人不允许他们走,而是他们现在……不肯走了。

门口发出了一声细微的声音,几乎像是错觉,因为凌爻的五感过于敏锐,才及时偏过头,回眸看了过去。

站在门口的女子穿着黑色的长裙,肤色在对比下显得愈发犹如霜雪一般白皙。她就那样静静看着他,像是一个柔弱的鬼魅。

凌爻的双手一松,原本被他禁锢住的男子便撞开他,冲了过去,他下意识蹙起眉,脱口说道:“小心……”

小心,是让谁小心呢?

男人扑在了水雾的身上,握住了她的手腕,痴狂而迷恋地看着她,祈求她来吸他的血。

水雾神情冷漠,眸中浮现出了几分嫌恶,在男子凑过来想要吻她时,凌爻终于走到她身旁,护住了她,将男人拉扯到了一旁。

教廷的圣骑士正真而善良,守着自己的一套善恶观,连血族都会不忍心地保护。

水雾勾起唇,站在原地,看着凌爻走出来,重新关上了门。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走廊之中,水雾没有问凌爻为什么要悄悄打开锁上的房间,凌爻也没有询问像是那个房间内的男人还有多少。

客厅中,水雾扔给了男子一本故事书,要对方坐在沙发上,而她枕在了男子的大腿上,要他讲故事哄她睡觉。

失眠这种事情发生在血族的身上有些罕见,但却一直都在困扰着水雾。

睡眠不足,脾气便会变得很差,然后恶性循环。

凌爻作为枕头的确很合格,人类的身躯没有湛书君那样冰冷,他的声音也很温柔,像是在教廷之中听着祷告,听着听着,便能够令人昏昏欲睡。

水雾醒来时,已经是深夜,故事书放在了一旁,凌爻的呼吸清浅,闭着眼眸。水雾抬起了手,指尖缠绕住男子的发丝,又游弋至他的脸颊,捏住了他的鼻子。

凌爻有些无奈地睁开了眼,握住了水雾的手:“我醒着。”

水雾的指尖下移,检查了下他的脖颈:“湛书君将你养好了吗,可以继续让我吃了吗。”

凌爻不知自己该给出何种反应,他无法精准判断出自己血液的流逝,但很清楚自己的身体仍旧虚弱。可面对这个喜怒无常的血族,凌爻不认为自己应该提出拒绝。

他沉默以对,于是水雾便将他的沉默当做了同意。不喜欢就应该说不,没有人会将他的沉默当做委婉的抗拒。

水雾压在了他的身上,与古堡的女主人相比,男子要显得更加魁梧,当她想要吸血时,体型的差异时常让人分不清,到底谁才应该是那个真正的血族。

但水雾没用多少力气,就轻易地压制住了高大的骑士。骑士为了守护而生,他几乎不曾伤害谁,而血族看起来与人类太过相似,这便令他的心中泛起迟疑,最终变为一种近乎奉献的给予。

水雾没有咬在他的脖颈,这并非源自于怜惜,而只是想要品尝其余部位的血液是否有不同的滋味。

锁骨处留下了两颗小小的牙印,并不疼,凌爻突然懂得了那些屋子中的人为何会仿若上了瘾一般对她如此贪恋。

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感觉,他的理智很清楚,她才是一切罪恶的源泉,身体却会控制不住地依恋她,仿佛她才是给予他生命的主人。

血族女公爵喝血时总要将气氛弄得暧昧不堪,也或许,这暧昧也不过是男子自己揣度出的,人类不该以自己的思维来诟病血族吃饭的方式。

也幸好凌爻并没有见过其他的血族,否则他便会发现,的确只有水雾会这样黏糊糊地赖在人类的怀里,锁骨吃完之后,又咬住人的胸膛。

凌爻系得严严实实的衣襟被扯开了,这令他看起来不再神圣而不可侵犯,反而染上了几分堕落的色泽。密密麻麻的深色咬痕遍布在他的肌肤上,女子东咬一口西咬一口,若不是凌爻最终没有过分地容忍她,只怕血族的女公爵还想要尝一尝更娇嫩的位置。

被阻止了之后,水雾显然有些不太高兴了,她没有喝太多的血,是挑食,也是并不太饿。她将凌爻推下了沙发,高傲地看着有些呆愣的男子,用脚尖踢了踢他:“不是不让我喝吗,你可以走了。”

凌爻本应该离开的,他该想方法制作药剂让这满古堡里面关着的平民恢复正常。凌爻并不想让自己去揣测血液奇异的价值观,但可悲的是,他又的确在与水雾的相处中发觉到了女子对食物的挑剔,甚至能够稍微理解到这位血族女公爵的想法……她不喜欢太邋遢的食物,过于冷漠的会不悦,太黏人的也讨厌。

甚至那些被遗弃的食物,都可能是尝了一口后,因为口感不佳便被抛弃,再没有碰过第二下。

也许这些占据了屋子,还要浪费粮食的人类被凌爻弄走,古堡的女主人还会觉得更开心一些。

凌爻知道自己现在正在为着这个真正的罪魁祸首找理由,他清楚自己一定也受到了影响。血族是欲。望的魔鬼,他们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会迷惑人心,让人类变为拥护他们的傀儡。

可凌爻却无法阻止自己的思想,就如同,他现在明明应该起身离开,却仍旧半跪在地板上,紧攥着手心,与体内想要留下来的渴望做着斗争。

水雾却已经不再管他,她又闭上眼睛睡着了,她长时间失眠,又长时间嗜睡,生物钟完全紊乱。

当水雾再醒来时,只感觉到身旁有一个视线在注视着她。

她以为是凌爻,她明明已经让他离开了,原来他也并不听话。

可她这一次错怪凌爻了,蹲在她身前的是那只没有名字的黑犬。

很大的一坨狗缩在一起,兽瞳中含着贪婪,馋得流口水。

他的神情中满是食欲,扑鼻的都是香味,以前在野外,猎杀兔子、麋鹿和孤狼时,他都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气息。

“啪——”

水雾直接甩了他一巴掌,黑犬被打蒙了,满含贪婪的眼眸变得清澈了一些。

“啪——”

又是对称的一巴掌,声音清脆,但是不怎么疼。体格庞大的黑犬终于被打清醒了,不再将眼前的女子当成食物了,低低呜咽了一声。

他想起来自己是来做什么了,他饿了,想吃东西,他的爪子已经被自己彻底磨平了,可水雾还没有到地牢中来接他。

他听不懂湛书君的话是什么意思,只是想要见她,他觉得,水雾能够给他食物。

于是他便掰开了铁栏杆和锁链,走了出去。

男子力气大到这些东西根本困不住他,只是因为他一直都很乖顺,湛书君之前才没有发觉。

他在中途还迷了路,终于迷迷糊糊走到客厅,便看到了睡在沙发上的水雾。

她的呼吸没有起伏,皮肤冰凉,好像死去了。但是很香,皮肉都沁出了一种香气,让男子不断吞咽着口水,他想,若是她死了,他便可以吃她了。

但是男子虽然蠢,却并不像是野外的那些野生动物一样愚笨。

他知道,如果他下了嘴,吃了这一顿,便没有下顿了,他会被赶走,继续扔到野外自己捕猎。

从前他觉得,哪种生存方式都无所谓,他随遇而安,几乎没有什么欲望。但不知为何,他现在更想要待在女子的身旁,可能是因为,他怕离开她,以后就再也遇不到这么香的气味了吧。

不能吃,tiantian解解馋应该没关系吧?当黑犬终于没能够忍住诱惑,想要凑过去tian一tian水雾的肌肤时,女子便睁开了眼眸,啪。啪给了他两巴掌。

从上次训过这个男人之后,水雾便让湛书君制作了一些肉干。水雾站起身,找出了一碟肉干,用手指捏着,递给了黑犬:“吃吧。”

水雾从前看过很多训狗视频,她的唇角带着凉薄的笑意,丝毫没觉得自己用训狗的方式训一个人有什么不对。

男子弯下了腰,他看了看餐碟中的肉干,虽然那里的肉更多,他却明白,只有水雾喂给他的,才是他能够吃的。

他咬了一口,男子其实知道,怎样控制着不要咬到水雾,但心里的贪婪作祟,让他没有忍住,舌尖一卷,偷摸tian了一口女子的指尖。

水雾没有惯着他,她冷着脸,便将手指往男子的喉咙口里捅去。

“呕……”黑犬干呕了一声,可怜巴巴地看着水雾,一脸无辜。

水雾便又再喂了一条肉干给他,男子不长记性,偷偷摸摸还想tian她,水雾于是便继续把手指捅进去。

几次之后,男子终于变得蔫哒哒的,再也不敢下口了。他老老实实吃着肉干,终于被教会,水雾不是他的食物,哪怕再香,也不能偷吃。

水雾这才拍了拍男子的脑袋,冷淡地夸道:“乖。”

黑犬很喜欢被摸头,他的眼眸亮起来,学着女子的声音,重复道:“乖。”

水雾轻笑:“嗯,乖狗狗。”

“乖狗狗。”

男子鹦鹉学舌,毫不知情自己被比做了狗。

水雾做什么都三分钟热度,她将那些肉干都递给了男子,便赶他自己回去。

明明黑犬离开地牢时,便是想要找水雾填饱肚子。而此时他明明都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了,却不知为何,却仍旧眼巴巴望着女子,不想要离开。

他似乎在期盼着什么,可连他自己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

黑犬最终低着头,抱着怀里的肉干,有些没精打采地走回了地牢。

此时的地牢里,尹欷樾正在陷入震惊之中,哪怕是猎人公会,也找不出像是黑犬这样体格强劲之人。尹欷樾靠在铁栏杆上,原本以为今日的古堡会被他搅弄出什么意外,还在想着要不要趁机做些什么,便看着男子又走了回来,怀里还捧着些肉干。

尹欷樾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点欠欠的性子,在黑犬经过时,他突然探出手,在男子的怀中顺走了一根肉干,叼在了嘴里:“喂,大晚上你大费周章跑出去,就是为了偷根肉干的?”

第110章 血族轻易被水雾的三言两语哄好了。……

男子的竖瞳骤然缩紧,眸中浮现出森冷的杀意,狼都是护食的,是他的东西,谁都不能抢。

尹欷樾险而又险地躲过了一拳,咬紧了口中的肉干,模糊地说道:“不是吧,一根肉干而已,你至于吗?”

黑犬没有说话,却神情冰冷,掌心处处向着男子的咽喉、心口等致命处而去。

湛书君神色冷冽地走入地牢之中时,黑犬与尹欷樾已经打成一团,脸颊肿成了猪头。尹欷樾原本还躲闪着,后来也被打出了火气,黑犬不给他肉干,他偏要往嘴里塞,到了最后,两个人几乎像是野兽一般撕打着,直到湛书君前来,才将把对方往死里打的两人分开。

湛书君看向黑犬,蹙紧了眉宇,他不过一时不查,竟让这血仆逃了出去骚扰主人。能够硬生生掰断铁栏,他真的是普通人类吗?

尹欷樾觉得自己简直是无妄之灾,那只粗鲁的黑狗好像有什么失心疯,他揉了揉青紫的脸颊,湛书君这回又有理由光明正大将尹欷樾关起来,不许他去见水雾了。

毕竟他此时丑成这幅模样,实在有碍观瞻。

黑犬站起身,他皮糙肉厚,互殴了一顿之后,还和没事一样。男子将地面上洒落的肉干捡了起来,拍了拍,紧紧握住,视线扫过湛书君与尹欷樾,一字一顿,神情认真:“我的,谁都不给。”

尹欷樾翻了个白眼,躺在地上想着,那只蠢狗逃出去却没受到惩罚,他是不是也该寻个机会去血族女公爵面前晃晃,寻到机会试探她是否是他的仇人。

湛书君重新关紧了牢狱的门,在黑犬的身上带上了更沉重的铁链,训斥道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去见水雾。

黑犬没说话,他不会听湛书君的话,他饿了,就会去找她。

他又变为了一个闷葫芦,也不管湛书君是否又将他层层栓了起来,自己抱着肉干开始吃了起来。

——————————————

湛书君为他的主人送来了参加宴会的礼裙,每件衣衫都绣满了华美的刺绣,镶满了流光溢彩、价值千金的宝石。

而这些繁复精美的衣裙穿在女主人的身上,却似乎只沦为了装饰稀世珍宝的陪衬。

传闻中,血族的贵族阶层便代表了他们的实力,而他们的血脉力量愈强,容颜便会愈美。

这个定律似乎能够在水雾的身上得到验证,湛书君明明已经服侍了女公爵许久,却偶尔仍旧会被她的容貌晃了心神。

在那些血仆被送来之前,水雾只对折腾他感兴趣,而此时,女公爵的视线已经很少落在他的身上,她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那些性子不老实、卑贱低劣的血仆身上,似乎他们才变得更合她的欢心。

女主人折磨人的花样十分磨人,湛书君本该为她终于不再难为他而感到高兴,可不知为何,男子的心中却逐渐酝酿起憋闷与烦躁,并无欢喜。

湛书君向水雾汇报了凌爻越界的行为,在他看来,这些血仆太过放肆,小动作太多,心思复杂,直接赶出去才最好。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便是将血族女公爵拖拽入永世的炼狱之中,分明蔷薇古堡越乱越好,他却厌恶起了那些血仆层出不穷的小动作。

水雾轻笑着,却并没有生气:“那些房间中的人我早就想丢出去了,是他们总会自己找回来,凌爻能处理了他们,我还觉得轻松了些呢。”

“不过,你说的对。”水雾弯起眼眸,“凌爻背着我做坏事,我的确应该好好惩罚他。湛书君,你去帮帮他,务必要在最恰当的时刻将他捉个人赃并获。”

湛书君抿着唇,他知道自己不该违背水雾的意愿,却仍旧没忍住开口说道:“凌爻既心思不纯,为何不将他直接驱逐出蔷薇古堡?”

水雾眼角眉梢的笑意冷了下来,她冷冷地睨向湛书君,嗓音凉薄:“你是在质问我吗?”

水雾在心里知道,她需要完成辨别叛徒的任务,但她自己并没有发觉,血族的习性逐步侵染她,令她渐渐变得愈发骄矜而任性。

湛书君低垂下眼睫,恢复了恭顺的模样:“我不敢,请您不要生气,我会立刻完成您的命令。”

他并不知道自己此时的模样浮现出了几分幽怨,就如同被伤了心后,在外壳披了一层坚强而满不在乎的伪装。

水雾抬起手,指尖触碰到男子的脸颊,在他的肌肤上轻轻划过:“湛书君,你是嫉妒了吗?”

男子的眼睫轻颤,嫉妒?卑贱的血仆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嫉妒的点?

湛书君没有说话,任凭女子挑起他的下颌,只有对待在意之人才需要嫉恨,而他分明只想要让他的女主人去死。

水雾的声音柔软:“没有人会代替你在我心中的地位,湛书君。”

她几乎像是在哄着他,纡尊降贵,向他这个血仆解释,给予他温柔。

男子不再拥有呼吸与心跳,于是似乎只能够通过微妙的神情变动来体会到他内心的波动。湛书君攥紧了手指,血族女公爵一直以来都不曾对他说过这种话,她高高在上,任意妄为,因为能够轻易掌控他的生死,连哄骗都不屑。

身为奴仆,本不应该被一两句言语便动摇心智,像是被人摸摸头就摇尾巴的狗。

她难道真的会在意他吗?他在她的心中,真的可能有一席之地吗。

哪怕湛书君仍旧冷着脸,不会承认,但以他开始尽心竭力得在暗地里帮助凌爻,又帮忙策划让女主人能够将叛徒抓个正着的做法,便可以知晓,他显然已经轻易被水雾的三言两语哄好了。

…………

舞台上搭了戏幕,而水雾就像是其中唯一的观众。

凌爻有与圣教廷暗中传递信息的方法,纯白的鸽子从窗外飞进来,落在了男子的手臂上。

他给它喂了一些食物,便将写好的信纸绑在了它的小腿上。凌爻的性格善良到犹如圣父,无法对在他眼前受难之人视而不见。

他的鸽子顺利地飞了出去,中途没有受到任何飞禽猛兽的袭击,一切都显得那样顺利。白日的蔷薇古堡防守松散,凌爻偷偷将失踪之人一个个运出了古堡。

被供养着好吃好喝待在古堡里,因为血族女公爵的挑剔甚至连血液都不必供奉,许多平民都根本不愿意离开,对于古堡的女主人产生了一种不正常的迷恋。为了方便运输,凌爻还特意给他们下了迷药。

血族天生便对低等的动物存在着威慑力,湛书君的能力特殊,能够听懂动物的言语,方圆百里的生物都是他的眼睛。

若没有湛书君的暗中帮助,那些圣教廷的人连森林都进不来。

可女主人想要观赏一场戏幕,于是湛书君便只能够细心安排。

当凌爻将最后一个血仆运出了古堡之时,走廊上的蜡烛突然被一根根点燃,女子的裙摆逐渐自黑暗之中浮现。水雾的容颜半张掩在阴影之中,半张被烛火映照着,显得绮丽而诡谲。

凌爻的身影顿住,他缓缓转过身,挡住了身后的人,风雪从后门的缝隙中灌进来,染白了他的黑发。

“凌爻,你在偷偷放跑我的食物吗?”水雾语气轻快地说着,愉悦地钓鱼执法。

负责接应的圣教廷之人立刻远离蔷薇古堡撤退着,这是凌爻提前交代他们的。整个计划都显得太过顺遂,几乎像是有神祇的助力。

但帮助凌爻的显然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神,而是这座古堡的主人。

凌爻在这一瞬间想过鱼死网破,以性命做赌注试探血族的能力。女子的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犹如审判的鼓点,在水雾走到男子面前的最后一刻时,凌爻却缓缓低下了身子,半跪在了地上。

“主人,对不起,是我背叛了你,请你责罚我吧。”圣骑士弯折下了脊梁,妄图以赔罪来熄灭女公爵的怒火。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凌爻自以为,水雾并非性情暴虐的血族,也不以弑杀为乐,他不愿将一些纯良、善意的词汇与一个吸血鬼联系起来,可当凌爻做出这样的行为时,的确以为,这样便能够得到宽恕。

[你已寻找到一名叛徒。]

人赃并获,犯人也已经认罪了。

可任务尚未完成,显然,偷偷进入古堡中的小老鼠不止一名。

凌爻的认错态度良好,女子用指尖轻轻挑起了男子的下颌:“你让人盗窃了我的食物,凌爻,我吃不饱,你该怎么赔给我呢?”

凌爻努力不去适应血族的逻辑,让自己压下那股绝不该出现的愧疚感:“主人,我可以代替他们。”

舍已为人的圣骑士向血族露出了自己的脖颈,充满奉献欲地说道:“请食用我吧。”

水雾勾着唇,她的喜好不加掩饰,凌爻的确也察觉到了这一点,才会侍宠生娇。

“即便……我将你浑身的血液都吸干,也没有关系吗?”血族女公爵用单纯而好奇的语气低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