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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孤女“雾雾,看着我……”……

云濡年神情阴冷地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看着水雾跳到了褚枫的身上,用双腿夹着他的腰腹,要男人抱着她,心中的酸水像是要咕噜噜地冒出来,将他整个人淹没腐蚀。

褚枫托住了女生软绵绵的臀部,呼吸都变得更急促了一些,肌肤发着烫,大脑昏昏沉沉的。现在水雾无论命令褚枫做什么,他只怕都能够毫无保留地听从她的条件。

水雾用手心拍打着褚枫的脸,有些不高兴:“你变丑了。”

她不喜欢男人的胡子,看起来脏兮兮的,又扎人又难看。

褚枫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在心中产生了些许自卑感:“对不起,雾雾,我这就去刮胡子。”

云濡年没有离开,就那样直勾勾看着里面甜腻腻的两个人,闻言冷嗤了一声,眼眸里带着几分嘲讽。

水雾却在此时伸出手,握住了褚枫的手腕,乌眸像是一轮漂亮的满月:“褚枫,我来帮你刮胡子吧。”

褚枫的心脏微动,情愫在身体内生根发芽,他的唇角扬起了有些傻的笑意,笨拙地点头:“好,好。”

男人去卫生间取了刮胡刀,水雾则晃着小腿,看向门口的云濡年,蹙着眉,不太开心:“你身上好臭啊,你自己闻不到吗。”

她神态天真,毫不在意地口吐恶言。被一个Alpha标记了之后,别的Alpha在她的眼中都会变得没有一丝魅力,甚至他们的信息素也会令女子觉得排斥。

云濡年脸上的神情冷冽了下来,对于omega将他用完就嫌弃的行为十分不悦。他的信息素是一种不算好闻的血腥味,与他医生的身份也算相配,此时气息略显冒犯地充斥在房间之内,与另一个Alpha的信息素在暗处争斗。

一个天天不知道掩饰的omega从他的面前乱转,将他的易感期诱发出来也不奇怪吧。

云濡年扯了扯唇角,知道是女生在赶他离开,可男子却上前几步,俯下。身,在水雾的唇瓣上轻吻了一下:“半个小时后,我来接你。不要做坏事,否则下一次,我就不会背着慕临带你来见他了。”

云濡年起身,在褚枫出来之前,离开了房间。

…………

水雾没有帮人刮过胡子,剃须的泡沫被她乱七八糟地涂在了男子的脸上,女生唇角带着些恶作剧的笑意,比起帮他,更像是在戏弄他。

褚枫也由着她,将脸递给少女,让她随意地玩他,等水雾觉得无聊了,才终于用刮胡刀帮男人刮起了胡子。

她本来就不会做这种伺候人的事情,刀片一不小心便割破了男人的皮肤,渗出了一道血痕来。

“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水雾连忙心虚得去碰他的脸,乌溜溜的眸子在眼眶之中乱转。

褚枫却没有生气,他皮糙肉厚,这一点疼不算什么,他也不在乎自己被刮成了花猫,反而带着几分宠溺地鼓励道:“没关系的,雾雾,还剩下一点,再帮我刮干净吧。”

水雾笨手笨脚得又不小心划出了一道口子,才被褚枫用那张被女生亲手清理干净的脸颊将她亲了个遍。

水雾眯着眼眸,在唇中发出浅浅的声音。

“这样亲舒不舒。服。”男人体贴地询问。

水雾的手指拉扯着褚枫的头发,抓挠着他的皮肤,点了点头,又要骄矜地否认:“嗯,不是很舒。服,你再努力一些嘛。”

于是褚枫便更辛苦地讨好她,吻她,使尽了花样得让她觉得快乐。(只是亲吻)

听到了水雾的要求,Alpha吻得更深了一些,亲得更加细致,一边含糊地问道:“这样可以吗?这里要不要亲一亲?”

“要的。”水雾贪婪地说着,哪里都要好好亲一亲,很不知足。

男人亲得好了,水雾就会奖励地摸摸他的头发,夸一夸他。褚枫每到这个时候总会特别激动,要更加证明给她看,他能够取悦她,让她开心。

房门是在此时被推开的,背着叔父和男人做坏事的omega被抓了个正着。水雾轻声尖叫了一声,褚枫却以为是自己亲得太厉害,含住她不放,男人的头发被人从后面紧紧拽住,将他从女子的身上硬生生扯开,用力拎着他向后甩了出去。

女子的裙摆落了下来,水雾捂着唇,看着突然出现在房间内的慕临,眼眸湿红,好像是她被欺负了一般。一点都不听话的omega还在望着地上的褚枫,两个人就像是一对被慕临强硬拆开的小鸳鸯,眼中都是对彼此的担忧。

“慕临,你不要伤害她。”褚枫起身,想要从慕临的手中“解救”水雾,却被暴怒的男子抬腿一脚踢在了心口。

慕临将想要往前爬的女生扣在了怀里,神情冷冽:“想要去哪里,嗯?”

水雾不自觉地流着眼泪,看着唇角渗出血液的褚枫时,心口也不禁感觉到了相似的疼意:“褚枫……叔父,你不要打他,你救救他。”

女子的下颌被男子捏起来,让她看向他的眼眸,慕临神情平静,浅浅勾起唇,嗓音之中却潜藏着几分残忍:“雾雾,我是不是告诉过你,若是你再来找褚枫,我便会当着你的面,杀了他。”

她是个不听话的坏孩子,慕临即便不忍心,也必须要管教她。

水雾害怕地摇着头,她咬着唇,说着不要,眼泪坠落下来,哀哀戚戚得同慕临求饶:“叔父,我错了,都是我太任性了,你不要杀他好不好。”

水雾搂着慕临的手臂,绵软的身体依附着他:“叔父,我不见他了,我以后只与叔父在一起,叔父可以把我关在房间里,我再也不会偷跑出来了。”

水雾哭泣地央求着慕临,可男子却不会再轻易被女生的甜言蜜语哄骗,也不会再随意相信她的承诺。她就是一个会骗人心软的小骗子。

“嘘。”慕临将食指放在了女子的唇瓣中间,唇角的笑意冰冷,他看向地面上爬起来的褚枫,将手中的短刀抵在了女子的脸颊旁。

褚枫的瞳孔微缩,他果真僵硬住了身体,像是化为了一具古旧的石像。

慕临将手中的刀放入了水雾的手中,哄着女生:“雾雾,自己答应了的事情,便要自己完成。去,亲手杀了他,我就原谅你今日的欺瞒。”

水雾的手哆嗦着,握不稳手里的刀,她还想要同慕临撒娇,让叔父像是从前那样为她妥协。可慕临显然并不会无底线地宠溺水雾,男子扣住了女子的手背,帮助她握紧了短刀。

他心思如此狠毒,像是看不惯任何人在他眼前恩爱,要“有情人”互相残杀。

慕临睨视着褚枫,眼眸中的情绪明明白白地揭示着:今日,在这个房间内,褚枫与水雾之间,只能够活下来一个人。

褚枫跪在地面上,放弃了抵抗,犹如引颈受戮。他缓慢地用膝盖移动着身体,向前跪行着,来到水雾的旁边,俯身,亲吻在了女子的脚背上:“雾雾,不要怕。”

别害怕,没事的。

褚枫抬起头,爱怜的视线落在了水雾的身上,明明他好像并没有认识她太长时间,可为何,他的心会感觉到如此的不舍与痛苦呢。就好像,他曾经失去过她,很多很多次了。

他主动仰起头,趴在了女子的膝盖上,将脖颈凑到了女子手中的刀刃上。可当利刃刺破了肌肤时,褚枫心里却还在想着,若他死了,水雾该怎么办呢,还有谁会照顾她,谁能够给她做东西吃,又有谁会吻她呢?

雾雾,我的雾雾,他怎么能够丢下她,独自一人死去。

“雾雾,看着我……”褚枫低低地呢喃,看着我的模样,记住我……

女子的手被握着扬起,水雾的眼眸瞪圆了,鲜血溅落在白皙的脸颊上,她在那一刻闭上了眼眸,可触感仿佛能从刀刃一直传递到手上。

[生死相依(已升级):殉情并非古老的传言。]

在上一个副本结束之后,这个道具便升级了,只是水雾一直没能搞懂它有什么作用,在女生没有注意到的时候,道具栏闪烁了一瞬。

水雾听到自己发出了犹如小兽一般痛楚的悲泣,刀坠落在地板上,女生颤抖的身躯被慕临搂在了怀中。男人的掌心抚摸着omega的脊背,哄着她:“已经没事了,雾雾,褚枫已经死了,你不会再爱他了。”

慕临很清楚自己怀中的女生就是一个没有心的小骗子,她根本不可能为了褚枫伤心,她只是被标记了,才会身不由己。

Alpha死后,她就又会变得乖巧懂事了。

水雾靠在慕临的怀中,细弱的肩轻颤着,失去爱人的难过令她的心犹如被割成了一块又一块,她几乎难以呼吸,好像也想要随着男子一同离去似的。

但是……

她不想死。

水雾的手指绞紧了,不敢去看地上的人,她还要完成任务回家,不可能被爱意绑架,为褚枫殉情。他已经死去了,被他爱着的她,才更应该好好活下去呀。

慕临将水雾抱到了床上,将她推到了床褥之中,把女生的腿握着弯曲起来,吻上了她。

她不就是贪图褚枫给她的那点欢愉吗,褚枫能够取悦她,他同样可以。

水雾觉得,她好像要融化在男子的唇。舌之中了。难过和恐惧似乎都从被搅成浆糊一般的大脑中消散了,她逐渐忘记了痛苦,也忘了褚枫。

女生累得哭泣着睡着了,偶尔身子还会轻颤一下,像是在梦中仍旧受了委屈,实在可怜极了。

慕临tian干净了唇边的水渍,低下头,在女生的唇角轻轻吻了一下。Alpha抚摸着水雾的脸颊,眸中的色泽愈发深沉,其实你根本就不在乎褚枫的生命,不然,也不会连一点难受都无法忍耐,只因为一己私欲,便忘记了他的警告,或者说,哪怕他会因此杀了褚枫,她其实也不在意。

因为他们都只是一些擅闯入她家中的星盗,她谁都不会喜欢。

慕临拍着水雾的背,轻轻哼着歌谣,哄着女生入睡。他这次回到中央星,便是要处理家族内的事务,慕临从前向往着自由与不受拘束的生活,而如今的他已经积攒了足够的力量,漂泊了太久,他也想要停歇下来了。

或许,留在这里,陪着她,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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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枫死了。

云濡年有的时候会觉得,下一个人,便会轮到他了。甚至这都并不是一种多疑的猜测,而是一件很明显的事实。

他去地下室看过薛洺朔,男子已经几乎陷入了疯癫,只会在喉咙之中重复着雾雾、雾雾……指甲在笼子里刻着女子的名字,让人看一眼便觉得神经扭曲。

云濡年为水雾送去了药,药里加了糖,能够帮她治疗失眠和心悸。

在褚枫死去的第二天,她对男人的依赖感便降低了许多,只有在噩梦中才会窥到对方狰狞可怖的容颜,看到Alpha幽深的眼眸,听到他质问她,为何要杀了他、为何不爱他。

水雾在梦魇之中惊醒,神色都显得憔悴了许多。

她捧着药,有些恹恹的,也不愿意再说话,被慕临养育得像是即将枯萎的花。

云濡年的掌心按压在水雾的腿上,让她蜷缩起了大腿,棉质的睡裙垂落下来。

“不是说过你每日应当下床走半个小时,做运动锻炼双腿的肌肉吗。”云濡年低声问道,掌心没怎么控制力度地揉捏着女子的双腿,帮她按摩着腿肉。

水雾疼得眸中闪烁着泪花,她有些心虚,知道自己就是一点苦都吃不了,总是能偷懒就偷懒,能让男人抱就要男人抱着走路。

云濡年分不清自己是什么情绪,嗓音里带着些许轻嘲:“若是以后我不在了,谁还会在你的耳旁唠叨你,只怕别的Alpha都只会巴不得你永远都是一只瘸腿的小美人鱼。”

水雾被苦得吐出了一点舌尖,闻言想了想,在唇角扬起了一点笑意,那还不好吗,就不会有人逼着她再喝这些苦药了。

云濡年要被她这幅开心的小模样气得半死,这么希望他走?他偏不想让她如愿,没良心的omega,谁死了,也不见她真的伤心,倒会害怕诡魂索命。

既然如此,他也不必再忍耐着对她温柔。

男子的手掌上移,用力握住了omega的腿根,丰腴饱满的腿肉从他的手指间泄露了出去。云濡年俯下。身,视线落在她手中的药碗上:“喝不下去?我已经加了糖,还要人喂。”

水雾摇了摇头,还没等她说什么,云濡年已经低头含了一口药,渡入了女生的唇中。

无所谓了,云濡年在心中想着,是否会死去,他都已经不在乎了。现在,他只想让他的病人知道,不要惹恼她的主治医生,否则,她便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云濡年在亲吻着水雾的时候,觉得自己似乎是应该痛恨着她的。星盗的专职医师虽然不算是什么有前途的职业,偶尔也会令云濡年抱怨于病人的不配合,但他还没有想过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不,或许也是有过的,当他面对着眼前这个娇小姐时,偶尔也会想,若是他被聘请为她的家庭医生,他一定不会惯着她,会给她定制标准的时间表,逼着她复健,将那一双漂亮的腿治好。

然后……云濡年吻着omega的唇,觉得像是他这种没有医德的医生,大概会被病人的家属告上法庭吧。

云濡年知道慕临的恐怖性,从前背叛了他的人,没有一个逃脱过惩罚。他其实为自己想好了退路,云濡年在偏远的行星有房产,这些年的积蓄也足够生活,或许此时他便应该通过从前准备的后路逃离,远离已经深陷于泥沼之中的慕临与这个omega污染源。

可是……Alpha骨子中好像就带着几分自大与贪心,令云濡年不仅是想要离开,还想要带着怀中的omega一起走。

她既然可以属于任何人,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属于他?

云濡年带着几分执拗地想着,并且付诸了行动。

他并没有提前与水雾商量,因为他知道,自己与omega并不是两情相悦,他的行为甚至不能够被称为私奔,而充其量只能够描述为绑架。云濡年一直看不上粗鲁暴戾的星盗,可他显然已经不知不觉学习到了星盗的行为模式。

喜欢的东西,就去偷去抢,不论她是否属于他,囚在家中之后,便是他的东西了。

当云濡年于某日夜里迷晕了水雾,将她带到了一艘小型飞行器上时,慕临犹如冤魂厉鬼一般劫持了中控室的信号。水雾醒来后,便只发现自己正被慕临抱在怀中,抬起头便能够见到密密麻麻的星子,与一轮皎洁无垢的明月。

水雾微愣,她往慕临的怀里缩了缩,因为夜间的温差还小小打了个喷嚏:“叔父,我们怎么会在这里……”

她记得,自己不是正在裹着小被子睡觉吗?

慕临将女生楼得更紧了些,用脊背帮她遮挡着寒风,闻言自然而冷淡地说道:“嗯,带你出来看星星。”

是,是吗……

水雾闭上了唇,不再多问了,她仰起头,并不觉得那些从出生开始便看到大的天空有什么特别。非要说哪里不一样,便只能说在这个诡谲的位面里,这些星空没准都只是一些3D贴图。

水雾打了个哈欠,这几日都没怎么睡好,感觉有些困了。女生将脸颊埋在了慕临的胸口,还要甜甜地说道:“叔父,雾雾喜欢和你一起看星星……”

她话都没说完就睡着了,令慕临不由浅笑,明知她说的是谎言,却很受用:“那以后每一年,叔父都陪你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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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日后,水雾才发现,云濡年好像不在了。慕临没有提及Alpha的去向,水雾实际上也并不怎么在意,现在每天给水雾做饭、喂药、按摩的人都变成了叔父。

她一开始还以为自己能够把药偷偷倒掉,却没想到慕临却比云濡年更加严厉,还要强迫着她拄着拐杖走路,每次都要逼得水雾哭出来,才愿意给她一个抱抱。

“再坚持几分钟,叔父就给你买珍珠项链。”慕临像是用小鱼钓着猫,哪怕每次都会被omega磨得对她亲亲抱抱,每日的复健时长却没有缩短哪怕一分钟。

水雾的婚约时间快到了,连她的家族中都传来了信息,要她准备好嫁人,不要在订婚仪式上丢人。

慕临每次便总会拿订婚来给水雾提要求,在水雾的耳旁低声说着漂亮的新娘应该也不想坐在轮椅上参加婚礼吧,要她必须能够独自站立半小时才行。

汗水浸湿了碎发,乌色的发丝黏在脸颊上,显得omega如此楚楚可怜。

水雾摇着头,黏在慕临的身上撒娇:“雾雾……雾雾要叔父抱着雾雾去参加婚礼。”

她只是不愿意受累,才会用这种方式逃避锻炼,可她并不知道,Alpha却将她的话语当了真。

“雾雾还是没长大的小孩子吗?就不怕被宾客见到了丢人?”慕临轻轻捏了一下女生的鼻尖,低声训斥。

水雾却不管:“谁敢笑话叔父,我就去骂他。”

慕临低低地笑,却是真的不再逼她,将女生抱回了房间之内,说了一句“好”。

订婚的前一日,慕临订制的几件婚纱被送到了别墅之中。

水雾选了一件露背的,被慕临否决了,为她挑选了一件布料更多的绣着月桂花的白色婚纱。

水雾觉得有些不高兴,男人看似温柔,事事满足她的需求,骨子中却藏着不容他人抗拒的专制。水雾似乎拥有选择,实际上却根本没有挑选的权利。

女生的小脾气太大,分明最厌烦omega侍宠生娇的慕临却不知自己何时已经习惯了哄着她。男子将水雾搂在了怀里,亲手用圣洁的婚纱一点点覆盖住女生纤侬合度的身体:“露背的婚纱会冷,雾雾不是不爱喝药吗,感冒了又该哭鼻子了。”

水雾撅着嘴唇,这才不再和慕临闹别扭,同意了在订婚当天穿他选的这件婚纱。

水雾身后的家族好像真的没有察觉到任何异样,也没有人去探究她的家庭教师为什么消失了。

直到订婚的日子来临时,水雾的身旁都仍旧只有慕临一个人。他开车将omega送到了订婚宴上,处理好了所有的事情,而水雾只需要出现在仪式上,说一句“我愿意”就可以了。

水雾在订婚宴上才第一次见到了她的未婚夫,青年留着银白色的短发,白色的瞳眸像是得了某种罕见的病症。

水雾终于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她的视线从未婚夫移到了正将她抱起来的慕临身上,之前不曾注意到的事情一样样自眼前浮现。

慕临与她的未婚夫,都是银发。只是慕临的瞳色与发色都显得更加高贵,而水雾的未婚夫看起来却像是低了一等,是血脉不纯粹的劣质品。

水雾只想要完成系统要求的任务,却连未婚夫的姓氏都没记住。

是慕。

她的未婚夫姓慕,慕临的慕。

水雾不是被偶然挑中的倒霉蛋,她是提前便被选中的受害者。

“……叔父?”水雾轻轻唤道,她有些迷茫,而慕临则浅笑着低眸,“嗯?”

慕临自然当得起这一声叔父,只是他并非女生家族那一边的亲属,而是男方那一边的长辈。

她嫁过来,同样可以唤他一声叔父。

水雾听到婚宴上,似乎响起了宾客的吸气声与窃窃私语。道路的尽头,未婚夫的脸上维持着标准的、犹如打印上去的笑容,像是一具被细线拉扯的人偶,仿佛npc一般完成着既定的任务。

他们交换了戒指,承诺了余生相伴,而当未婚夫将戒指套入水雾的手指中时,她都还神色懵懂,像是单纯的孩童,好像一直都游离在外。

只是订婚,按理来说也不应该有什么新婚夜。

可水雾却被慕临带回到了慕家的古堡之中,被放置在了主卧的大床上。

铺着深红色丝绸的喜床中,女子乳白色的肌肤犹如泼洒上去的牛奶,婚纱还穿在她的身上,水雾觉得有哪里不对,可从未好好治疗双腿的omega哪里都逃不出去。

房间门被打开,进来的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衬托得男子肩宽腰窄、气质清冷。他慢慢向水雾走过来,摘下了指尖纤薄的手套,此时能够站在这里的人,本应该是水雾的未婚夫,而不该是未婚夫的叔父——慕临。

男子俯下身,在看到水雾脸上的表情时,不由低笑了一声:“雾雾,不认识叔父了吗?”

水雾咬着唇,泪眼朦胧,却再也不敢唤出那个禁忌的称呼。

慕临摸了摸女子的眼角,刻意带着几分恶意的说道:“雾雾不是说,自己是小瞎子,看不到吗?”

修长的指尖危险地摩挲着脆弱的肌肤,揉出了一点湿润,让水雾不由害怕地绷紧了身子,再一次丢脸地认输:“对不起,叔父,我,我不是故意骗人的。”

“雾雾,有了未婚夫,还让叔父亲吗?”骨节分明的手指游弋至女子的唇瓣,而水雾只能颤颤巍巍地点头,讨好得将男子的指尖含在了唇里,“让的。”

“乖孩子。”慕临吻了下去。

订婚之夜,未婚夫没能够进入婚房,自己未来的妻子却被名义上的叔父将浑身都亲吻了一遍。

【嘉宾任务完成,直播关闭。】

第102章 血族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

城中失踪的人数变得更多了,掉漆的公告牌上张贴着警署的提示信,要求平民在夜间减少外出,声称林中有食人的野兽出没。

可冬日的粮食短缺,穷困潦倒的平民为了挺过这个煎熬的冬日,便仍旧需要走出家门讨生活。

这一批的奴隶戴着脚铐穿过了被森森白雪覆盖的森林,在血月的映照下仰起头,便见到了道路尽头,矗立在悬崖旁的尖顶古堡。

城中有隐晦的传闻,这座蔷薇古堡内住着一名残暴不仁的女公爵,她因想要维持美貌而用人血沐浴,被送入其中的奴仆都会被她折磨得体无完肤。这座古堡犹如一只吞噬着人的凶兽,贫民没有一人能够活着走出来。

可即便如此,为了生存、或者许多不得不妥协的理由,每年仍旧有许多人甘愿卖身,主动葬身于坟墓之内。

惨白的雪地之中,只留下向古堡的方向前去的脚印,似乎连附近的兽类都在惧怕着这片领地之中的女主人,不敢靠近。

奴隶们低着头,不敢言语,古堡的铁门被推开,花园内腥红的蔷薇反季节地盛放着,令人怀疑花匠到底使用了怎样的肥料,才能够令它们在寒冬时节仍旧娇艳欲滴。

奴隶终于踏入了神秘的古堡之内,隔着一道门,室内与室外几乎是两个季节。温暖包裹住了几近冻僵的身躯,墙壁上的浮雕与油画奢靡而典雅,珍贵华美的古董摆放在客厅之内,连地上铺着的地毯都价值千金。奴隶们赤着双足,他们毫不怀疑,这里的任何一个物件都要比他们的性命更加昂贵。

身着燕尾服的管家用挑剔的视线检验着这一批血仆的质量,半响冷漠的神情才略微舒缓了一些。这次被送来的奴仆共有六人,皆是一些体格挺拔、身材健壮的青年,不是那种风一吹就倒,还需要公爵大人帮忙养身体的废物。

就是太脏了一些,管家在心中想着,血液都仿佛要被弄脏了,必须要多洗几遍,才能允许他们接近主人。

处理安顿好了这些新来的血仆,管家才变了一个神情,悄无声息地经过走廊,走向了女主人的卧房。

古堡中很安静,奴仆们知道公爵大人不喜吵闹,因而都犹如幽灵一般神出鬼没,藏在暗处。

管家终于走到顶层那间属于主人的卧室门外,敲了敲门。

室内没有回应,管家礼貌地等待了片刻,便直接探出手,打开了门。

房间内的光线有些幽暗,窗户打开着,风掀起薄纱,将蜡烛的光吹得摇曳不止。血液一般的天鹅绒帷幔之后,几米长的柔软大床上,穿着丝绸睡衣的女子犹如一具承载着欲望的画作,乳白色的大腿笔直而修长,浓密弯曲的乌发散落在身下,肌肤下透着一层薄薄的糜艳的薄红。那张秾丽的犹如神祇又犹如魔女的容颜流露出了几分令人心折的哀愁,几乎令人想要在她的身前跪下来,将心脏都掏出来奉献给她,只为了令她流露出一丝笑意。

水雾失眠了。

在这个破副本里,她一到晚上就没有了一点睡意。

清隽儒雅、肤色苍白的管家半跪在女主人的面前,轻轻牵住了女子的手,卑微地亲吻了上去:“主人,您的身体太过虚弱了,古堡内来了新的血仆,请您尝一尝他们的血液,或许会有合您胃口的仆人。”

水雾在这个副本之中不仅患了失眠症,还得了厌食症。

[猎食]

[副本简介:黑夜已至,狼人请睁眼。

通关要求:你的血仆中混入了叛徒,找到他。]

水雾成为了住在蔷薇古堡中的一位血族女公爵,吸血鬼无法食用人类的食物,水果、蔬菜、肉制品……一切都味同嚼蜡,唯独能够分辨出血液的味道。

管家抽出了一把干净的匕。首,割在了自己的指尖,血渗透出来,他将手递到了女公爵的唇边:“主人,喝一点吧,一直不肯喝血,您的力量会衰弱的。”

水雾蹙着眉,她显然并不是那种没有理智的低劣血族,哪怕鲜血递到了她的面前,她都仅仅是面露嫌弃,不悦地偏过脸颊:“不想喝,脏。”

管家抿了抿唇,血族这位脾气最诡谲怪异、沉睡了千年的女公爵前段时日刚刚从棺材中苏醒,作为水家世代的奴仆,湛书君被迫前往此处阴森的古堡,来服侍这位残忍暴虐的公爵。

只是湛书君不曾想到,家族文献记载中的性情古怪,是这个古怪法。身为血族,却患有厌食症,因而贪得无厌,要奴仆为她挑选一批又一批的血奴,挑剔任性、不知餍足。

湛书君垂眸,看着自己的指尖,脏?作为一个以血为生的怪物,却要嫌他脏吗。

管家蜷缩起了手指,收敛起了眉宇间那一丝不悦与遗憾:“主人,新来的血仆不懂规矩,身子肮脏,我还需要将他们调。教好,才能够献给您。”

水雾慵懒地抬起眼睑,柔媚又无情的乌眸落在湛书君的身上,眼中装着他,又没有他:“现在就将人洗干净带过来,我饿了。”

湛书君的血液尝起来就像是米饭的味道,没滋没味,十分寡淡。水雾本来就对喝人血有抗拒心理,不是饿极了,她便不想碰他。

她支起手臂,睡衣细细的肩带滑落下来,露出了一截精致的锁骨,斜斜地倚靠在床榻上。比起一般的血族,女子的肤色虽然也很白皙,却并不是那种犹如尸体一般的惨白,而是一种仿若瓷器、玉石似的莹白,像是某个国家千娇百宠的公主,而并非心脏已经无法跳动的吸血鬼。

湛书君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帮他的女主人将肩带重新整理好,低下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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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血仆们被带入了浴池之内,足有几十平方米的池子中洒满了花瓣,雾气氤氲,空气中弥漫着浅淡的香气

旁边穿着廉价布料、手脚生出冻疮、身上沾满灰尘污渍的奴隶在此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古堡的女主人似乎十分慷慨,允许他们使用香料与蔷薇花洗干净身子,可实际上,这种行为不过是对食材提前进行腌制,避免血液的味道不合口,令女公爵厌恶。

骄奢yin欲、自私冷血。

洗干净了的奴隶排排站在一起,他们的脚踝上都戴着铁制的脚铐,几乎要把肌肤磨出血来,浸了水进去,微微动一下便会产生尖锐的疼意。

管家走了进来,男子的视线冰冷,像是在挑挑拣拣着一块合格的猪肉,他的神情中带着几分厌倦与嫌恶之色,眸色沉沉,仿若蒙了一层雾气。

血仆们沉默着,湛书君在迟疑了片刻后,眼眸落在其中一位黑发碧瞳,模样较好的男子身上。

“你,和我来。”湛书君语气冷硬,简短地说道。

血仆还算安分听话,乖乖跟在湛书君的身后,没有提多余的令人烦躁的问题。

湛书君其实有些分不清自己的情绪,在来到这座古堡之前,他对这位血族女公爵自然不会存在什么好印象。千年的时间足以令一个家族彻底忘却了曾经奴仆的身份,若是女公爵不曾苏醒,湛书君便仍旧是家族中继承家业、受人尊敬的长子,而不必卑躬屈膝地来到这里,伺候一个随时都能够撕扯开他脖颈吸血的血族。

湛书君很清楚自己正在助纣为虐,走廊中,他回过神,还是对身后的血仆嘱托道,让他在女主人的面前保持安静,乖顺一点,听从主人的命令,不要反抗与挣扎。

他是在关心着这名可怜血仆的性命,还是在忧心女公爵不能愉悦地进食?

房门被推开,湛书君站在门口,令血仆走入了房间。

幽冷的香气逐渐逸散开,奴仆低着头,最先看到的是圆润洁白的脚趾,踩在绒毛地毯上,泛着浅浅的粉。

女子的脚步声很轻,血族没有呼吸,直到她走到他的身前,冰凉的指尖挑起他的下颌,血仆的喉结才缓缓动了动,抬眸看向这个在传言之中喜爱用处女处男的血液洗澡、以此永葆青春的老妖婆。

男子的神情愣住了,他穿着血仆被统一分发的干净衣服,不曾穿戴任何装饰物,身上却没有奴仆身上的畏缩与穷酸感,反而像是清水出芙蓉、唇红齿白的一个小白脸。

他本以为自己是忍辱负重、深入魔窟、委曲求全,可郗镜未曾想到,这个吸血的恶魔,竟然长了这样一张……勾魂摄魄、蛊惑人心的容颜。

郗镜这一刻甚至有些怀疑,眼前的人真的是传闻里的血族女公爵,而不是一只画皮妖吗。

郗镜屏住了呼吸,在心中暗暗升起警惕与戒备,反复告诫自己,不可被这一张美艶的面皮欺骗,才渐渐平复了心跳的速率。

第103章 血族“蹲下来,你太高了。”……

水雾缓缓凑近了他,那张过分精致艶丽、以至于不似人类的容颜倒映在郗镜的眼眸之中,却感受不到一丝温度与活人的气息,令男子不由产生了一种恐惧的战栗感。

水雾嗅闻了一下郗镜身上的味道,血仆被洗得很干净,身上是讨她喜欢的蔷薇花香。

女子细长的指尖划过男子的脸颊,血族女公爵的眼眸是一种极其黝深的乌色,似乎能够将眼前之人的魂魄摄入瞳眸之中,连光线都无法逃离,令人如坠深渊。而在瞳仁深处又泄露出一抹腥红的色泽,透漏出嗜血的欲望,昭示着瑰丽外貌之下怪物的身份。

郗镜维持着温顺的姿态,令自己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听话而懂事的奴仆,在尚未得知血族公爵的弱点之前,他最好伪装成人畜无害的模样,讨得她的欢心。

从漫长的沉眠之中刚刚苏醒的血族似是有些营养不良,手腕只有纤细的一截,个子还没有她的奴仆高,可挑剔的视线冷淡地落在郗镜身上时,又能够令人轻易辨别出谁处在更高傲的地位。

血仆此时仍旧是平凡的人类,胸膛内的心脏吵人地跳动,水雾像是在挑挑拣拣得对待一件不喜欢的食物,冰凉的指尖触碰到了男子的喉结。

郗镜的双腿钉在原地,喉结却不禁动了动,似乎预知到了危险的气息,身体的器官下意识地躲避。

水雾蹙了蹙眉,眉宇中浮现出了几分不悦:“不许动。”

她实在太不讲理,不能够容忍任何一丝令她不喜的事物,傲慢得连郗镜细微的身体活动都要尽数掌控在股掌之中。

郗镜并不是刻意要违背水雾的命令,只是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便很容易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比如血管内液体的流速,又比如克制不住的吞咽。

女子的指尖压在血仆脆弱的喉咙处,手指覆盖上去,收紧:“我说,不许动,你听不懂这句话吗?”

在那一刻,惊惧感几乎要令郗镜下意识地反抗,他的性命在血族面前就像是一根脆弱的细线,被女子轻轻一扯就能够断折。在那短短的几秒中,郗镜令自己维持着驯服的姿态,勾起唇角,用那张俊美的容颜轻轻蹭了蹭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主人,请原谅我的冒犯,我会听话的。”

水雾并没有用力,那隐隐的窒息感更多是郗镜放大的错觉。女子神色中带着几分倦怠,她很久都没有吃饱,饥饿令水雾的心情实在不算太好,畏光与被迫昼夜颠倒的作息也令她的性情变得易怒而古怪。

她检查着自己的食物,半响才不情不愿地用尖锐的指尖在男子的脖颈处划开了一道浅浅的口子。水雾仰头看着郗镜,又有些不高兴,命令道:“蹲下来,你太高了。”

郗镜紧绷的肌肉缓缓放松下来,产生了一阵酸疼感,他几乎以为,古堡的女主人会直接割断他的脖子。

郗镜蹲下身,单膝半跪下来,抬起头,心脏中泛起浅浅的屈辱感。郗镜是一国的王子,虽然在皇室之中不受重视,才会铤而走险来到蔷薇公爵,妄图利用诛杀血族的功绩作为争权夺利的手段,可男子在国度中却也自小被众星捧月,受人奉承,从未受过这般委屈。

郗镜压下了眼眸中的野心与不驯,眼睫低垂下来,显出几分脆弱之感,心甘情愿得为他的主人奉献自己的一切。

这个角度,不必让她费力踮着脚,水雾勉强还算满意,接下来便是要克服她对吸血的厌恶之情。

女子俯下。身,乌发的尾端轻轻抚过郗镜的脸颊、锁骨,令他的身体轻颤了一瞬。

水雾的进食姿态也带着几分贵族的懒散,并没有露出狼吞虎咽的模样,郗镜的心尖悬着,等待着镰刀落在他的脖颈上。作为血仆,血族应该不会将他们一次便吸干,而是会循环利用,毕竟哄骗着大量人类来到这座古堡之中也并非易事。

可即便如此,郗镜面对着这个吸血魔女时,仍旧会心生畏惧,怕下一秒,喜怒无常的吸血鬼便会咬断他的喉咙。

只是……事情和郗镜想象之中的不同。

柔软的唇瓣是最先贴在肌肤上的,很轻,像是一片羽毛,带着几分试探,怯生生的,比起啃咬、进餐,更像是亲吻。

郗镜跪着的腿有些发软,他只觉得,这个血族女公爵实在过于邪恶了,她不仅要占有他的身体,甚至还要蛊惑他的心灵,要令他丧失自我,为她俯首称臣。

郗镜咬着唇,他的意志格外坚定,才敢于深入敌穴,他自认为,无论遭遇到怎样的威胁与刑罚,都不可能放弃抵抗。

女子探出一截红润的舌尖,tian砥了一下渗出的血液,是甜的。每个人的血液都有独特的味道,而水雾觉得,眼前人的血液像是蜂蜜或者糖浆。

水雾对于自己新获得的尖锐犬牙还没有太深的认知,因此一开始只是像吃着棒棒糖一般吮吸着,像是在男子的颈部留下了一个个细密的吻。

郗镜的指尖逐渐扣入了手心的血肉里,他的脊背紧绷着,努力令自己忽略女子身上的馨香与那正在吻着自己的唇……不对,她根本就不是在吻他,她分明只是在将他当做食物,吸食他的血液!

似乎嫌弃这样亲他不舒服,身前的血族女公爵逐渐搂住了他的肩膀,半个身子都软绵无力地依偎在了他的胸前。

荒yin、放荡……郗镜在心中审判着这个邪恶的血族公爵,脸颊却逐渐弥漫起了潮红,额角也渗出了薄薄的汗液。

他控制着自己的手,垂落在身侧,没有主动去扣住女子的腰肢,郗镜还谨记着,她并非是一个美貌的人类女子,而是一只披着人皮的恶魔。他若有半分做得不适,她都有可能直接夺去他的生命。

吸血鬼对于血液的需求中蕴藏着痴迷,水雾一开始还只是小口小口地品尝,渐渐得,那点渗出来的血却开始无法再满足她。

她本来就处在饥饿的状态之中,虎牙不由抵在了裂开的伤口出,牙齿陷进去,妄图挤出来更多的血液供自己吸食。

郗镜的身子颤了颤,唇瓣中泄露出了一声隐忍的闷哼。男子犹如祖母绿的眼眸里浮现出了一丝迷茫,像是不懂他的身体为何会突然变得这般奇怪。

血族是极其狡猾的物种,他们的牙齿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物质,令猎物感受到一种极致的愉悦感,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留下来,甘愿变为血族的傀儡。

牙齿探入到了血肉的缝隙之中,轻轻咬着他,要他流出更多的血来喂饱她。可郗镜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的疼意,他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忍耐着接受野兽的撕咬,可这一刻,一切却与想象之中的截然不同。

不知何时,似乎是嫌姿势累,水雾坐在了男子屈起的大腿上,整个身子都窝在了郗镜的怀中,双手搂住了他的脖颈,吞咽的声音黏腻而暧昧,喝不完的血液从唇角滑落下来,滴落在了郗镜凹陷的锁骨之中。

湛书君静静守在门口,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眸色渐深。他并不是第一次目睹血族吸血,甚至他本人也曾经不止一次用食,但从前湛书君一直觉得在猎食之时,他们显得凶残、暴虐、丑陋,犹如失去理智的野兽。

可直到站在这个旁观者的视角,他才再次感觉到了血族女公爵的怪异。她吸血的模样……显出一种糜丽的涩情感,不像是在猎杀,倒像是在与情人玩一场血腥的游戏。

郗镜的大脑摇摇欲坠,在理智与混沌之间挣扎着,他好像突然被放置在了高空之中的细绳上,一脚踏空,便会坠入至深不见底的炼狱。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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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

那些人不会想象到,在那具皮囊之下,是一具早已腐烂的枯骨。

湛书君重新走回了女子的卧房,哪怕是劣等的血族,他的耐力也要比人类强上许多,呼吸亦没有丝毫急促。或者说,湛书君原本便也不再需要呼吸。

他用修长的手指一根根掰断了蔷薇花枝上的尖刺,才将那支精挑细选的蔷薇递给了血族女公爵。湛书君在细节之处总是伪装的很好,即便知道花刺可能根本不会对水雾造成任何伤害,他都会细心地提前处理好,任谁都不会看出他藏有异心。

水雾接过了男子手中的花,她脸上的神色淡淡,指尖捏着花枝,轻慢地用花瓣扫过湛书君的脸颊。

微痒的触感划过眼眸,触碰到眼睫、鼻尖,馥郁的香气令人有一种想要咳出来的欲望。湛书君勉强忍住了,停在原地,直到蔷薇划到唇瓣时,才抿了下唇,将那片花瓣氤出了一抹湿润。

水雾用蔷薇花拍了拍湛书君的脸颊,像是在戏弄着合心意的玩具:“你觉得,这支蔷薇就是花园里最好看的一朵了吗?”

永生的岁月无疑能够让人类积攒下大量的财富,湛书君的家族几乎富可敌国,在外界,他也是受人尊敬、追捧的少爷,从前只有其他人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如今的境遇却像是彻底反了过来。

湛书君忍受着羞辱,甚至不曾在面容上显露出一分抵触与抗拒:“主人,若您不喜欢这支蔷薇,我可以为您再去花园中采摘一朵……”

花瓣游曳至男子的喉结,酥麻的痒意令湛书君仰起头,噤了声。

水雾的眉眼凉薄,随意将碰触过男子的蔷薇从窗户处丢了下去,支着侧脸:“既然知道,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昼夜颠倒与无聊寂寞,也可能是因为血族种族的影响,水雾显得有些喜怒无常,喜欢折腾人取乐。

湛书君又被她使唤地爬了几次楼,最好看的花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水雾也根本不会去看它们的区别。女子的指尖撵下了一朵花瓣,随意洒落在空中,唇角终于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她的手指染上了红色的花汁,见血族女公爵似乎满意了,湛书君才轻轻握住了女子的手腕:“您的手脏了,我帮您洗一下吧。”

他拿了干净的丝绸手帕,用水浸湿,将水雾的指腹上的汁液细细擦净,水雾低眸看着他,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说道:“那几个血仆你要好好看管,他们之中混入了叛徒,我要你将那个小老鼠找出来。”

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抬起了湛书君的下颌,尖细的指甲在男子的脸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子:“若是你漏掉了一只,惩罚便由你来替他承担。”

湛书君的身体紧绷了一瞬,便令自己恢复成了恭顺的模样,男子低垂着眼眸,驯服得仿若家犬:“是,我明白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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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书君走出了房间,他心中的戒备与警惕心愈来愈深,血族女公爵或许拥有着他不清楚的能力,才能够足不出户,便得知了血仆中藏匿着叛徒。

她是已经怀疑他了,还是在借此警告他?

湛书君走向了地牢的位置,而恰好,他的确知道一个叛徒的身份。

郗镜——生母病逝、深居简出的二皇子,这个国家能够认出他的人自然极少,而湛书君作为贵族与富商之子,却曾在某个宫宴上见到过他。

牢门的铁锁被打开,湛书君却并不是来揭穿郗镜、将他押送到血族公爵面前的。恰恰相反,湛书君的眸中浮现出冰冷的寒光,他是来与郗镜谈合作的。

…………

郗镜的血液虽然味道还不错,可人也不能一直吃甜食。毕竟,被吸过血的人类也需用补血的食物养一养,才能继续被送至水雾的餐桌上。

白日。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玻璃,唯独客厅的一角窗户并未拉上窗帘,温暖的日光落在地毯上,空气中的细小灰尘起起伏伏。

经过了一番调。教的血仆被带到了客厅之中,身材笔挺、五官俊朗的男子慢慢走入日光下,面貌轮廓似乎都染上了一层圣洁的金光。

当男子的心中逐渐泛起困惑时,敏锐地听到衣衫摩擦的轻微声响,才看到了窝在沙发之中,蜷缩着双腿,穿着一身单薄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她的身姿显得格外纤细,露出的脚踝和手腕细伶伶的,皮肤薄的几乎像是透明,忧愁的细眉轻蹙,显出几分羸弱之感。

凌爻有一瞬几乎错以为,她是被囚禁在此处的人类少女。可很快凌爻又意识到,能够衣着整洁,不佩戴任何锁链坐在沙发上的人,比起可怜的奴隶,更合理的身份应当是这座古堡的女主人。

水雾因为失眠而心情有些阴郁,她看着那束阳光,像是望梅止渴,人类需要恒星,但此时它的光却只能够灼烧她。

肩宽腿长、比例优越的男人长着一张剑眉星目、正义凛然,一看便能够令人交付信任的容颜。

他站在那缕日光之中,像是圣教廷壁画上雕刻的阿波罗。有种触碰便会灼伤人的错觉。

“过来。”犹如柔弱小白花一般的女子伸出手,轻声说道。

她的嗓音也很好听,尾音带着些缱绻,令人耳尖不禁有些发痒。

凌爻走了过去,水雾便牵住了他的手,男子的手指颤了颤,但接触这个吸血魔鬼并没有引起任何异常,他的肌肤没有被腐蚀,身体也没有被焚烧。

或许是照了太阳的原因,男子的手掌暖融融的,水雾轻叹了一声,双手握住他,把他拉向自己的方向,将脸颊贴了上去。

好温暖。

像是太阳。

凌爻的身体紧绷起来,他等待着女子吸食他的血液,可水雾却仿佛患有肌肤饥渴症一般,只是蹭着他的手,又抬起手臂,要他给她一个拥抱。

凌爻性情温和,怜悯弱小,他会无私地帮助任何人,无论是平民、乞丐、或仅仅是路边的一只流浪猫。

身为教廷的圣骑士,他此时应该想尽办法诛杀眼前的魔鬼,她是地狱之中的生物,戕害了太多无辜之人的性命。可当她向他求助之时,那颗赤诚的心却令凌爻下意识迎合,调整了一个令女生舒适的姿势,任由水雾将他抱住。

水雾将脸颊埋在了男子的胸口,好像拥抱着他,便接触到了太阳一般。

她现在并不感觉到饿,更像是嘴馋得想要吃点小零食。她将男子拉下来,牙齿触碰到凌爻的脖颈,轻轻咬了咬。

齿尖陷进去,昭示了此时仿佛没有安全感般黏在他怀中的人,的确便是那个残忍的血族女公爵。

凌爻的心中升起了厌恶与不喜,他能够斩杀凶兽的长剑无法带入古堡,只能放置在教廷之内,他的右手试探地抬起,停在女子的后颈处。

他无从判断,若是他拧断她的脖子,这位血族会不会如同人类一般死去。

血管被咬破,水雾含着他的脖颈tian了几口。

男子的血也热乎乎的,没什么奇怪的味道,带着一点果蔬的气息,显得天然又健康。

水雾很快便觉得这样抱着凌爻也很累,便命令男子坐在沙发上,让他来搂抱着自己,而她只需要低头喝血就可以了。

她又娇气又懒,从前吃饭要人喂,现在也要奴仆主动将自己的血液奉献到她的唇边。

凌爻的手臂有些发烫,城镇中已经失踪了许多人,他想象过,住在古堡之中的血族或许会将人的血肉生剖开,犹如野兽一般伏在人的身上吞咽鲜血。可……凌爻挺直着脊背,没有去碰触沙发的靠背,整个人都坐得格外板正,窝在他怀里的血族含着他的脖颈,有一下没一下地吮吸着,一口血液慢吞吞得好久才要咽到肚子里。

就像是挑食、不愿意吃饭的小孩。凌爻为自己的联想而感觉到荒谬,但他的确并未失去太多的血液,她咬着吃了好久,男子却几乎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还没有被野兽撕裂开腹部流的血多。

凌爻的意志格外坚定,血族牙齿中分泌的津液令他的乌眸逐渐有些涣散,可他并没有失态地恳求。怀里的血族像是醉血一般闭上眼眸,靠在他的胸膛上慢慢睡着了。

凌爻小心地搂着女子的肩,她看起来像是毫无防备心,似乎此时他即便将利刃捅入她的心脏,她也不会察觉。

水雾睡了很久,梦境黑沉,睁开眼眸时,她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便听到了身。下男子的一声闷哼。

凌爻不知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抱了她多久,被压迫的双腿血液不循环,泛起了一阵刺痛感。

凌爻的脾气其实十分好欺负,他很愿意照顾别人,老实得甚至没有将水雾放在沙发上,而是一直任由着女子坐在自己的大腿上没有动。

水雾揉了揉眼睛,却半分没有被感动到,在她睡得这么熟时都没有搞小动作,他并非是叛徒,还是心思深沉藏的比较好没有轻举妄动?

“你以后不用再回到地牢里了,随便挑选一个房间住吧。”水雾决定以后睡不着就都使用他来暖床。

凌爻一怔,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这样轻易便得到了更加亲近女子的机会,但这对他而言显然是一件好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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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从窗户外飞进来,爪子中握着一张邀请函。

为了迎接水雾的回归,恭贺她的苏醒,几个血族家族联合为她举办了一场晚宴。

水雾兴致缺缺,但待在古堡里实在太过无聊,连这种无趣的宴会都显得更有意思一些。

晚上的时间总是很漫长,她又开始想要折腾湛书君,以此来让她得到短暂的愉悦。

水雾不喜欢穿鞋,于是古堡之中便铺满了最柔软的羊羔毛地毯。这些都是由湛书君为她提供的,不需要她吩咐,这位最忠诚的仆从便会先一步领会主人的意图。

在拍卖会上能够令贵妇人一掷千金的宝石被水雾随手扔在了地板上,湛书君推开门,目不斜视,等候着这位任性的血族今日又想出来的新游戏。

水雾的身上穿着量身定做的丝绸长裙,油画一般的裙摆贴在赤luo的小腿上,她的脸上挂着单纯的笑意,将珍珠项链扯断,看着莹白的珠子一颗颗滚落在她的脚边。

她身上的裙子,和这遍地的珍宝自然也是湛书君为她买的。当年她将湛氏的先祖转化为血仆,便是要让他们供养她的。

湛书君突然想起了自己初见她时的情景,心脏处烙印下的契约能够令湛氏的人得知她的苏醒,而他们在她醒来时,便必须以奴仆的形式去服侍她。否则契约反噬,违背契约的人就会变为一捧黄土,回到他们原本应该得到的结局。

但人类便是这样阴险狡诈的生物,湛家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想象着如何脱离她的掌控,逃离世代为奴的命运,背叛她,杀死她。可湛家必须有人前来作为女公爵的奴隶,与她虚以委蛇,湛书君最终成为了这个人。

他推开古堡的大门,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积压的灰尘格外呛人,老鼠、蜘蛛、蝙蝠不请自来,成为了此处的房客。湛书君走到了最顶层,越接近她,他死寂的心脏便似乎重新跳动了起来,纤薄的纱帘在月色下犹如幽魂一般舞动着。

而那位活了千百年的女公爵坐在棺材之中,弯折着双腿,抱住了膝盖,垂落至脚踝的乌发圈住了身子。

腐蚀失色的衣料已经碎裂开,女子雪肤红唇,仰起头看向他,像是精怪化成的人,纯洁、诡谲、艶丽。

湛书君将她从棺材中抱了出来,亲自为她打扫了房间,赶走了那些借宿的小动物,又召人将古堡重翻修了一遍。

湛书君为她修剪了过长的、走路都会不小心踩到的头发,帮她剪了手指甲,涂抹了指甲油。

女子此时这幅骄矜傲慢的模样,仿佛是由湛书君一手养育而成的。

水雾将请帖递给湛书君,她决定去参加宴会,可她需要一身最华美的衣裙,与最珍贵的首饰,如今她拥有的这些都太过普通,根本配不上她的气质。

她要让所有人清楚,她重新回归了,她要艳压群芳,成为宴会上绝对的主人公。

“而你,身为我的血仆,你也代表了我的脸面,湛书君,你一定要比其他的血仆都更加恭谨、温顺,让每个血族都艳羡、嫉妒我。”水雾提着苛刻的要求,她如此虚荣,湛书君在她眼中仿佛只是一个用于攀比的工具。

湛书君已经在家族中取用了太多的钱财供给这位血族的女公爵,甚至他的父亲与兄长都对此有了意见。放置在收藏室、保险柜里的珍宝此时都正被水雾踩在脚下,好像大颗的钻石在她眼里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玻璃珠。

湛书君不由自省,自己是不是将女子的胃口养叼了,才令她越来越不知餍足,犹如填不满的无底洞。但好在,现阶段,他还是能够满足她的需求。

湛书君点点头,他的身上同样残留着一丝自傲,至少作为血仆而言,他绝不会给她丢脸。

这样想着,湛书君的眼眸又冷了一些,不过短短数日,他怎么便开始习惯以奴仆的思维来想自己会不会给主人丢脸了?他应该思考的,明明是怎样在宴会上联合同谋,一起为水雾设下陷阱才对。

湛书君几乎像是精神分裂一般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思绪,表面仍旧伪装的平静无波。

而当他想要帮水雾重新收拾干净卧室的地面时,却听到女子漫不经心地继续说道:“我还需要一个男伴,明日你将那几个新来的血仆都打扮得好看一些,教好他们规矩,我要在他们之中挑选一个人,陪我一起参加晚宴。”

湛书君的神情一怔,男伴?

湛书君抬起眸,视线落在水雾的身上:“那些低劣的血仆只是人类,他们怎配成为主人的男伴?”

湛书君本以为,陪伴水雾参加宴会的人只有他。

水雾勾起唇,眼尾微弯:“你提醒我了,湛书君,你可以告诉这些血仆,最后谁能够成为我的男伴,我便将给予他初拥。”

叛徒总是跳得最欢的人,水雾在心中想着,他们最好为此打起来,打得最凶的,显然便不会是什么好人。

湛书君的眼睫垂落下来,半响后,默默应了声是。初拥……

他是残缺的血仆,无法再得到初拥,湛书君永远不可能被转化为真正的血族,而他求而不得之物,却会被水雾这般轻易地给予给别人。湛书君的心脏有些不舒服,令他蹙了蹙眉,怀疑每个月那场煎熬的疼痛是不是提前了。

水雾从桌面上随手取了一只笔,笔尖落在了湛书君的唇边,嗓音骄纵:“你这是什么表情,湛书君,天天一副闷葫芦的模样丑死了,唇角上扬,你不会笑吗?”

水雾故意找着麻烦,用黑色的笔在男子的脸颊上勾勒出了一个上扬的弧度。

湛书君微愣,配合地露出笑容,却是皮笑肉不笑的商人标准的表情。水雾自然不会满意,女子在他的脸颊上涂涂抹抹,画出了小猫胡须和黑眼圈,心情这才好了点,真心实意地笑出声。

“好了,不许洗,明天你就保持着这幅模样去见那些血仆。”水雾才不在乎湛书君是否会丢脸,她只想要自己开心。

湛书君心中有些无奈,三岁的小孩子才会做这种恶作剧吧。他很怀疑,水雾活的这么多年是不是都用在睡觉上了,以湛书君的观察,她没什么社交,平日里都待在古堡之中,说不定心理年龄还没有他大,才会喜欢恶劣地捉弄人。

————————————

听闻他们有机会以男伴的身份参与血族的宴会,血仆的心思各异,空气中都仿佛凝结了无声的诡异氛围。

而作为代价,则是会被转变为畏光、不死的吸血怪物。

水雾像是为每天安排了不同的食物表一般,品尝过两个人之后,这日她让湛书君送来的是另一个新鲜的食物。

与前两个还算比较听话的血仆不同,被带到水雾面前的男子手腕和脚腕系着链子,一张脸桀骜不驯,看起来倒真的像是被关押的罪犯似的。

尹欷樾打量着眼前的血族,来到这个古堡这么久,他倒是第一次见到这只吸血鬼。不愧是血族之中的公爵,看着和人类几乎没什么区别,却能够令他寒毛竖起,犹如刀锋架在他的脖颈上,令他感觉到了一阵心脏紧缩的危险感。

只是不知血族的宴会上,和她一般的公爵会有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