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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看着,就让他们一群老胳膊老腿的发怵。

实在想不出办法来,他们只能大声宣扬于桑之的不孝,却也不敢太过火,生怕迎来不孝子弟于大妞的报复。

“哎,真是作孽呀。”族老们要回族里重新商量这件事,于家大嫂和于家表哥却仍然抱有一丝希望,不想先行回去。

他们劝慰诸位族老说:“我们放心不下表弟,就多在于家住上几天,恰好于家媳妇无人照顾,我们也能帮衬一二。说来也巧,于家的地还空着,恰好我们也能帮帮忙。”

于家嫂子眼见自己空手套白狼的计划一下子破灭,却还不想接受这个事实,还想在于家多尝试几次。

同时,退而求其次,若没能拿到于家的生意,他们能拿到于家如今荒废在地的土地也不错。

于家嫂子算盘打得精准,于家表哥也同意。

唯独于家媳妇是真心为于家男人担忧,每天虽然抱着自己的孩子,却还是紧皱着眉头时不时关心地去找于桑之。

只不过多被拦在外面罢了。

于家媳妇自己身子弱,又有孩子要喂养,同时还拥有自己从于桑之手里拿到的百两银子,是怎么也无法兼顾于家的地的。

于家嫂子和于家表哥就偷偷摸摸在于家的地方种起了自己的粮食,同时还乐呵呵地霸占了于家的大半院子。

不过他们嘴上的功夫也很了得。

到现在,于家媳妇在于家嫂子的话下,还是坚信他们是来帮自己的。

第二天第三天都还求着他们帮忙去劝劝于桑之。

第四天的时候,也许于家媳妇也接受了事实,不再在于桑之面前哭求把于家男人还回来,而是要看看于家男人过得怎么样。

漆黑华丽的栏杆处,李二花倚着雕刻繁复花纹的木栏杆,五官清秀的小脸拧成一团,眼睛里全是疑惑。

于桑之没有出现,只有她来看热闹。

她百般不解:“把你男人放回去,他又要去沾花惹草,反正都死不了,丢我们这吃吃苦头又如何?总比他背着你跑其他女人床上好吧?”

李二花自幼从青楼里长大,看惯了男男女女那些事,每次看到黏黏腻腻无病呻吟的男女,她都会撇撇嘴看不起。

何况是像于家媳妇这样低声下气的女人。

比那些怀揣着虚无幻想的青楼女子还要让人不解。

好歹是女人,她也看不惯于家媳妇这一颗心都牵在于家男人的身上,所以才忍不住劝了几句。

换做别人,她只会冷眼旁观。

李二花这句话一出来,于家媳妇的脸再次变得惨白。

她晃了下身子,显然也想起了阴暗的时候,自己独自一人虚弱地留在家里,而她男人则和其他女人一起跑了。

不过……

“他都回来了。”于家媳妇低低道:“他好不容易回来的,一定是他不喜欢那个女人,又思念儿子,这才回来的。”

于家媳妇显然有点魔怔:“那个女人霸占了他这么久,好不容易他回来了,要和我和儿子继续过日子,你们能不能把他放回来?”

若要于家媳妇知道来找大女儿闹一场的结果是这样,她怎么也不会来。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只能仗着自己的身份要求人把自己男人放回来。

虽然每日不一定能见到于桑之,更有可能被别人用奇怪的眼神嘲讽,她也不后悔。

只要于家男人能回去,和她好好过日子。

她还有小儿子,小儿子不能没有爹,就是没有这个生意,没有这么多银子,只要他们一家三口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于家媳妇这副样子,显然说不通,旁边的伙计已经从第一天的无奈和可怜,变成了现在的冷眼旁观和麻木。

麻木地看于家媳妇站在他们掌柜的后院,又麻木地听于家媳妇那些无趣的理由。

他们的视线一个接一个,都飘向阿翔,只有阿翔才知道,于家男人被搞到了什么地方。

第67章 生意人

阿翔低下头,他无论如何不会辜负于姑娘的期望,把这些事儿乱说嚼舌根的。

要他说,身为于姑娘这样好看的美人的父亲,于家男人真是万世修来的福分,偏偏于家男人没有这个福气去享受,反而让他关进了猪圈里去伺候小猪。

于家媳妇哀求的目光又落到了阿翔身上,她眉目哀婉而凝怨,坠着泪的眼睛婆娑望向阿翔,是让人哀其不争的请求。

没有人能同情她。

阿翔也不能够。

唯独刚刚劝说她的李二花,半随着疑惑地望着她,她并不能想明白,于家媳妇为何能这样?为了一个男人和于姑娘闹到这样地板呢。

以她拿了钱又有儿有女,为何要把日子全部堆在对于一个男人的殷殷期盼上?

以李二花尚且年幼又理智的年纪,是想不出于家媳妇的偏颇的。

就像她也想不出自己年幼刚卖进来的时候,为何带她的那位姐姐会抱着希望等她的荀郎来赎。

这是她尚且不懂的领域。

就像于家媳妇也不懂为何于桑之能狠心至此,非得比的她与男人两地相隔呢?

李二花收了心思,不敢再深想。

于家男人是被于姑娘亲口送去养猪的,她也不能泄露。

于是,她便垂了头,好奇地望着于家媳妇逐渐走远。

小城的冬天渐渐过去一点。

热闹的流言蜚语也被冰雪给裹挟在了泥层底下。

冬天的雪总是残忍的,哪怕这个小小的地方的县令并不热衷于剥削民脂民膏,也冻死了一批数量很小的贫民。

被挖了坑草席裹尸扔到泥地里的还是少数,更多的是丢到城外的乱葬岗。

那里阴森恐怖,平常人是不敢夜晚去那里走的,只有在白天,拉上好几个壮健阳刚的少年大汉,才舍得走上这么一遭。

寒风有在呼呼地吹着,把随地的尸体瑟瑟翻起一阵边来,尸体慢慢腐烂的臭味混着富人酒肉的残骸,一起堆叠在了乱葬岗的深处。

这样的一个遍地是白的冬天。

所有该懒怠的不该懒怠的人全部懒怠起来。

就连桑氏门铺的门童伙计也都冬困得昏昏欲睡,仿佛只要在他们胳膊肘上支一根树枝,就能一觉睡到冬天湖面破冰似的。

却也就在这样懒怠的一个冬天。

号称是京城的一个做大生意的京都人找了门路送了帖来。

那是一个寻常的落了小雪的憋闷的午后。

负责扫院子的小伙计都穿的厚厚的把自己冻红了要冻出冻疮的手藏在厚手套底下。

尖锐的蓬松的用竹把做的扫帚,正慢悠悠地又一遍一遍地用身子去拖拽地上的残雪。

寸寸雪泥混着落叶,被扫在梧桐树的一角。

小伙计不过打个哈欠的功夫,有谁快步如一阵风似的,马上就越到最里面过去,风雪好似比他还要慢,等他都过去一会儿了,才悠悠又下下去。

扫地的小伙计哈欠打到一半,惊愕地吓了一跳,蹦起来就要拦他。

“于姑娘在睡午觉呢,吩咐了谁也不准打扰。”

小伙计惊骇地手上的扫帚都要丢在一边,那厚厚的竹把落在地上之前。

如风似的越过去的人,远远飘来一句话:“我是有要事。”

伙计看不见的风里,一张帖子散发着悠悠的墨香,在风雪中摇了一摇,又妥帖地落下去。

那谁跳了两下,就落到了院中。

院子隔着内院和外院,里面是徊长的走廊。

自于姑娘定下心后,店铺又扩了一番,连带着小院也增大了一倍。

那谁在院中信步,黑色的布鞋染了没扫净的雪。

雪太无辜,他不与雪计较,只推开了厢房的闺门。

闺门内,红烛帐暖,分明说是在午睡的人,隔着细细一层薄纱,垂了脖颈,洁白的下巴仿佛镀了瓷釉,正在享受旁人的投喂。

玄烨一身黑衣,手捻着滑溜溜一颗葡萄,目光灼灼,毫不掩饰。

葡萄在他的揉搓下,却还保持着完美的圆润和甜意。

一寸距离的小小白瓷盘,更是洒满了细长难啃的坚果,只是这坚果虽然磨人,却也足够精贵足够好吃。

人似影影绰绰的仙人,果也似千金难买的仙果。

玄烨笔直站着,似乎毫不受人影响。

他伺候人已经越发习惯了,在那谁这样灼热又羞耻的注视下,还能面不改色地将手上的东西安安稳稳喂完。

那来送帖子的谁,也只看了一眼,便只得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因为深知知道越多死得越早的道理,他甚至只看自己的鞋履,分毫不敢往上。

鞋子如此好看,雪如此洁白,他看一看又有什么错呢?

只是苦了他的眼睛,如此红帐薄绡,却无法看一眼灼灼风华的美人。

待一息,或是两息。

玄烨终于远了点,他站在了离床帐大约三尺还是四尺的地方,不远,也不近。

这已经很满足了。

他无法定位自己在这的身份是什么,却也愿意为一点隐约散发的善意和期冀而自愿靠近。

玄烨走远了,那谁便自然地跪下,将手中的帖子举到头顶。

其实这里没有这样重的规矩,只是他觉得,若不跪下,他却是要生出僭越之心了。

烛火是亮的,薄帐是红的,只剩下了被高高举起的那一小小帖子。

白色的纸笺,上面点着一点梅花香,封面没有挂名。

落入手中来,一碰就知道触感。

是一纸千金的“千金”。

等到拆了里面,才缓缓显出一点全貌来。

接纸的手皙白,如玉,又如珠。

一寸寸翻过的时候,会让人心口空了一块。

没人敢轻易去看,唯独玄烨,偷偷打量,再肆无忌惮。

飘着梅花香的帖子逐渐沾染了一点木质的冷香。

那白皙如玉的手指,也将那帖子轻轻放下。

帖子在半空中飘落,很快落在桌子一角。

半搭帖子在桌子上,半搭在外,看着晃晃悠悠,很像马上就要掉下来。

但它始终并未。

膝盖跪在冰冷的地板上,哪怕燃了碳火,地板还是坚硬的,也是冷的。

冷的无论如何是暖不起来的。

递帖子的那人被风惊动,轻轻抬起了一点睫毛,看了一眼半落不落的帖子,很想把它提起来,好好地放在桌子上,又或者把它接到自己的手上来,让自己的手做桌子,让于姑娘能直接用着。

可是他不敢。

于姑娘没有同意,帖子也并未同意,桌子大抵也是不同意的。

于是只能作罢。

那人便将自己的视线落回来,继续盯着自己膝盖下的地面。

玄烨也想把视线收回来,好显得自己不那么冒犯。

可是不行,他的视线有些不听话了,又若有似无地黏连着,移开又落回去,便干脆不移了。

明目张胆,又全然心虚。

李二花常常背着于姑娘骂他登徒子,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玄烨在心中研磨,却又没有要悔改的意思。

帖子中的信息很少,只说了知道于掌柜打算去京城,虽不知哪来的消息,却叫他察觉到了。

帖子的主人明目张胆地暗示,他在京城有关系,不知道能否帮上忙。

还说见面详谈。

帖子内容很少,但措辞严谨客气,很像是个享受风雅的书生,不像是个生意人。

跪在地上的膝盖都麻了,那谁却没有起来,冰冷冷的感觉爬上一点,又被闷红的碳火给烤了下去。

屋内安静极了,似乎连外面的雪声都隔着天地静默。

玄烨站在一边,眼睛都望到于姑娘身上去,却一眼未看那令人好奇的帖子。

恐怕这样熏着熏香的午后,漂亮美人坐在一旁,没人会去关注这小小的帖子。

总归寂静也是要散去的。

于桑之想了一想,于生意人来说,恐怕也只能看重这小城生意所带的利益。

旁的,也是无足轻重的。

或者,有什么她并不清楚的缘由,让他写了这封帖子,予她一点好处。

于桑之没有说话,她将半落不落的信封拿起来了,又安静稳妥地放在了桌子上,让它不那么摇晃,也不那么引人忧虑。

她要回信,玄烨便又有了价值。

洗净又放好的毛笔被妥帖安稳地拿了过来。

玄烨有点庆幸,自己这些日子都在这里,对这里的布局和物件了如指掌。

润了笔,他又慢慢地去磨墨。

送帖子的人已经在示意下站了起来,但还是低着头颅不敢看她。

总归他是不敢直颜的,总让他有了亵渎之感。

在玄烨磨墨的时候,他便走上前去要替他,但还是被玄烨给拦下了。

玄烨笑起来也是冷的,唯独眼眸在接触到于桑之的时候会暖柔下来。

他道:“我来罢。”

是斩钉截铁的一声通知,那人强求不得,只能退下,看着上好的墨块在水中逐渐润泽,又被砚台碾磨。

澄澈的墨水散了来,成块的墨就不显得那般茕茕独立了。

毛笔沾上一点墨汁,青葱的玉指似乎和他们格格不入,握在毛笔之上,连毛笔都像是沾染了仙气。

搁在一旁的帖子还在散发着香。

在这样的香中,于桑之写了封信,邀请了这位京城里做大的生意人过来。

这位生意人言辞严谨客气,于桑之便也客气了点。

一个个漂亮的字在纸笔下成形。

如墨色渲染出一片青葱的黄土小城。

滑润笔直的乌发散在了脖颈间,衬得那张遗世独立的脸更加精致漂亮。

蹁跹的睫毛,微微颤动着,像是无拘无束的蝴蝶。

玄烨本是看着那墨色染作的小城的,可一低头,视线便不自觉凝住了。

心跳隔着一层皮肉在紧张,而他的神色却故作平淡。

可情意哪里是掩盖所能掩盖过去的?若非于桑之正低头写字,她一抬头,便能看到玄烨眼中的深情厚谊,正隔着一层水雾,悠悠望她。

第68章 故人

京城的生意人在雪下后的第二天到来。

偌大的派头,比这小城里最有钱的富人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偏偏这小城恰是冬日,大家隔着霜雪,便无人能过来凑乐。否则也该是热闹起来。

桑氏的伙计迎接了这位贵客。

因听说是京城来的,还很仔细地看了又看那贵客的面容和仆从。

贵客被看了两眼,第三眼便抓住了。

他是个很儒雅客气的人,让人想过他做生意之前一定是考过举人才子。

他笑了笑,那张三四十岁但只一点细小皱纹的脸便更和善了很多:“这位小先生,你在看什么?”

伙计也只是小小的伙计而已,从未被人如此客气地称呼过。

刹那便红了脸,又羞又怕,只感觉这当真不是一个寻常的生意人,哪有寻常的生意人如此客气的?

而他也没想看什么,左右不过想看看京城那大地方来的人,是否和他一样,都长着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罢了。

那生意人瞧见了伙计的红脸,又客气地笑了下,他问:“我脸上可是有东西?”

伙计赶忙摇头。

这位金贵的大老板坐的是熏了熏香的上等马车,驾驶的是吃了草料的上等好马,就是身边跟着的仆从也井井有条。

他的面上更是白净,连一丝风尘仆仆的灰都没有,又怎么会有脏东西呢?

伙计说不出话来,可是不行,他还是得答。

他便绞尽脑汁从自己所剩不多的见识中,浅浅找出两三个好词来夸赞他:“不,您风姿卓著,一派华章,什么脏东西都没有。”

贵客微微浅笑了声,便放过了这位窘迫的小伙计。

屋内铺了暖和的炉火,浮光跃金的阳光从窗棂的一角洒下来,斑斑点点,很像是调皮的娃娃。

美丽的妙人就坐在镶金嵌玉的案旁,迷了人的眼。

刹那,这位远道而来的客人,也生出了一点意料之外的惊艳。

浓颜净骨,开的最盛的桃花,恐怕也没有这样姝丽的颜色。

迈入厅中的脚顿了,静了,又控制不住重重落下去。

早有训练好的仆从从厅中而来,接替过伙计的活计,引这位奇怪又独特的客人入座。

上好的鲶鱼,鲜美的豆腐,四季最绿的时蔬,叫所有仆从毫不小气地招待了来。

曼妙的女子抬起模糊的面容,招待他道:“余老板,这边请。”

余正平,是京城中很难得的生意人,他自小博学笃行,虽是汉人,却也叫他在八旗握却的京都里闯出了一番天地。

此番过来,倒很难想象,他是缘何来到这小小镇子的。

余正平点头,很儒雅地笑了。

他大大方方,好不遮掩自己的情绪,并不否认这位女掌柜的魅力:“久闻不如一见,一路行过来,都说于掌柜倾国倾城,此番看来,京城第一美人,恐怕也比不得。”

哪里来的久闻不如一见,于桑之也就今年方才展露风头,要说背后的真相,恐怕只能是客气一番。

无人会揭穿这样的客气。

酒过三巡,余正平方才将目的细细透露了一点:“听闻于掌柜身边有个失忆的形影不离的男子,可能见上一见?”

什么形影不离?

同样陪客的李二花脸上一红,暗暗在心里埋怨那可恶的男人败坏了于姑娘的名声,叫别人都想多了去。

左右于姑娘不过就叫他伺候了几回,两人清清白白的,哪里能用上这样暧昧的词?

在李二花开口驳斥之前,那余正平倒是先笑了,客气地赔罪道:“瞧我,也是路上听他们说多了,嘴巴一快,若冒犯了,还请谅解。”

文化人这样一番赔罪,倒是叫一向泼辣的李二花都没了话。

于桑之浅浅一点头,那双漂亮的眸子只往后看上一眼,早就有颇具眼色的仆从伙计去叫了玄烨来。

余正平似是满足,重新将注意力回转到桌上精致喷香的菜来。

“久闻这里的客来福手艺非凡,名声在外,不知道这味道,可是客来福做的?”

余正平本是随口一提,心思并不在这,抬头一看,却瞧见那漂亮的眼眸深不见底,仿佛看透了他这个人似的,让他身体一寒,浑身都颤起来。

汗毛直立下。

招待的主人缓缓放松了他的紧张,如同游刃有余地拨动一根绷紧的弦,叫他猜不透摸不着。

“是呀,您可真聪明。”

余正平心里一颤,本口若悬河,舌灿莲花的嘴巴,却失去了往日的顺畅。

那些信手拈来的客气话,也就堵在了喉咙里。

半晌,他才低低地吐露一句:“不敢。”

派出的仆从很是速度,不过半炷香不到的时间,便把玄烨请了来。

玄烨一身挺拔的黑衣,眉目紧拧,不知道这位奇怪的客人为何要找他。

同时在仆从的口中得不到信息,便愈发有点冷了。

“掌柜的。”

一声轻声的通报,如游鱼似的仆从散开,露出他刀削骨立的一张脸来。

眉目高贵,气宇轩昂,极具压迫感的气质,让正在饮酒的余正平转过头去。

“啪嗒”一声,是杯盏差点碎在桌面的声音。

余正平怔怔的,似乎看着他回不过神来。

如此明显的表情变化,便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余老板?”

于桑之的语气不明,在后头轻轻叫了一声。

余正平这才把出了窍的神拽回去,愣愣把手中的酒盏放下。

他先是看了会儿,又低头擦了下酒液耽搁到的地方,方才遮掩道:“您这位身边的男子,很像我一位故人。”

游鱼板的仆从很快从余正平手上换了新的酒盏,又给他取了帕子收拾干净。

于桑之笑容并未减少,看样子对他的那位故人很是感兴趣:“看来那位故人很重要。”

余正平手上被换了新的酒盏,却不敢再动,只是又愣了一会,才缓缓点头:“是很重要。”

不光光是对他,对天底下众人,全是最重要的存在。

周围环绕的仆从和伙计都默默地低着头颅。

他们是来伺候和陪客的。

本不该多想多看,可是听到余老板的这份感慨,他们脑中便不得不猜测:这一定是个悲伤的故事。

或许并不悲伤,但一定是惆怅的。

果然,李二花也便如此想。

她很少有不敢开口的时候,此刻便也就开了口:“听起来,似乎是个难以启齿的故事。”

“这倒并不。”余正平缓过神来,便也恢复了自己的游刃有余。

他叹了一声,似乎是知道自己若不说些东西出来,恐怕不好混过去。

“是这样的,这个故事倒并非是个不能言说的秘密。”余正平这样说道:“我那故人,家财万贯,本该是安安稳稳,偏偏有小人觊觎,看中了他的钱财和性命,故意派了小人来作祟,令他意外受伤,没几天便卧病在了床榻,令人烦忧。”

“如此。”李二花瞪大眼睛,似乎也没能想过故事如此曲折:“那那位故人如何了呢?”

是伤重,还是即将健全了呢?

“那位故人呀。”余正平不着痕迹地侧头看了一眼笔直站立的玄烨,心中复杂:“那位故人想来也快要好了,只不过也多时未见,乍一见到和那故人如此相似的人,我过于吃惊罢了。”

这人都找到了,还能不“痊愈”吗?

李二花放下了心,自觉要自己把嘴巴看管严实一点,若是因为嘴巴太松,真冒犯了,怕是不好。

在这样的氛围下,余正平几乎称得上是战战兢兢地让座。

他站起来,很是客气地与玄烨道:“你也坐吧,我劳于掌柜请你过来,想必你也还没吃饭,恰好于掌柜和李姑娘都是女子,不知我可有荣幸能与你同喝一壶?”

于桑之和李二花是不喝酒的。

光是他余正平一个人喝也怪不像样的。

玄烨冷冷的眼珠子转了转,落到余正平的脸上,直看得余正平在心中思索是否要跪下来山呼万岁,又悄然地移开。

他看了看于桑之,又看了看席面,这才坐下了。

他挨了于桑之坐,左边是余正平,右边便是于桑之。

见最尊贵的人已经坐下了,余正平这才跟着胆颤地坐下。

他只敢坐半个椅子,生怕等万岁回忆起现在,治上他一个冒犯之罪。

本来和万岁爷一个桌子吃饭他是不敢的,可是想到要万岁爷站着看着他吃,他便更加不敢了。

“来,我敬你。”余正平几乎称得上是谄媚地,将壶里的美酒倒入背中。

浓郁的琥珀色颜色醇厚,看起来就别有一番滋味。

余正平的客气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别说客气地敬酒,就连这里默默无闻的小伙计,他都能客气地询问。

敬酒又能算是什么?

如此儒雅的人,说话做事总是客气而留有余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京城所来客人的滤镜,大半的仆从都是这样想的,而剩下小半的则是余正平自己带的仆从。

他们跟着余正平站在一边,看自家老板如此客气到称的上是谄媚的模样,心中有些骇然,不过他们是余正平的奴仆,是不会私自乱说话扰乱主子的事情的,便也闭上了嘴巴,一句话都不敢说。

唯独只有李二花心中嘀咕,有点奇怪。

不过想一想这人的品性,也就能放下怀疑,把那些疑虑都吞到自己的肚子里去了。

更何况她刚刚才提到一个不好的话题,差点让人家想起了自己故友的伤心事,这会儿便不好意思再提出什么问题来,只能自顾着吃菜了。

整个厅堂,除了余正平自己,便只有一双漂亮而漆黑的眼睛,凝视着余正平的动作。

第69章 没见过

在暗潮涌动的风波下,众人“其乐融融”地用完了饭。

饭毕。

余正平本该是要去客栈留宿的,可不知为何,到了嘴边的话一停,下一秒改了口:“于掌柜,能否借宿一晚?”

客自远方来,这要求也算不得无礼,于桑之自然应下了,唯独玄烨皱了眉头,无差别地开始审视起来,把余正平从头望到脚,似乎要找出这么一丝不对来。

余正平淡定半生,唯独在这位年少掌权的万岁爷面前是万分不敢放肆。

他生怕万岁爷多想,杵了半天,把自己的心思细细吐露:“我与你一见如故,又听闻你失忆了,我在京城有点人脉,或许能帮上忙,恰好逢此机会,不免叨扰一下,与你了解了解。”

余正平的话真切而诚实,便是再多疑的人也不由得放下戒心。

何况是来找自己的,并非是觊觎于桑之。

玄烨便把自己紧蹙的眉头展开,也客气地交谈了几句。

让他更加心惊的是,他与余正平这位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交谈毫无妨碍,这让他不得不猜测,或许自己也是京城来的。

这样的猜测毫无道理却又有所依据。

这另玄烨警醒的同时,也在心中隐隐筑起一道防线。

余正平的意外留宿,没有让于家的仆从们手忙脚乱。

他们几乎是早有准备地,将所有将要用到的东西,全部都准备了一番。

余正平的房间恰好在玄烨的隔壁,正应了他要了解了解玄烨的这一借口。

而他带来的下人仆从们,则跟着住在了伙计们的大通铺中,也不知是否能适应南方的冬季。

余正平请了玄烨来坐,又小心翼翼地捧了茶。

上好的茶叶一掷千金,余正平一边赞叹,一边感慨南方的钱财之多,趴是随机在路上捡块石头,也能掘出一块金子来。

热茶氤氲的雾气从茶底缓缓上延,玄烨捧着茶,眼微抬,审视地望着这个几乎称的上是刻意讨好自己的生意人。

他一无钱财,二无权势,很难想象他是为了什么才来接近他。

玄烨带冷意的眼叫余正平心里一凉,他本来就想看看万岁爷是否当真是不记得了,还是扮猪吃老虎似的装作不在意。

如今被这样冷的视线一打量,所有心里的小九九顿时就消失殆尽。

他这一刻几乎不管不顾地想,不然他就把所有的真相都吐露出来好了。

可是下一秒,迟来的理智又叫他止住了将将要出口的话,只看着玄烨欲言又止。

玄烨缓慢而矜贵地喝了一口茶,看了一眼余正平欲言又止的样子。

“余掌柜有何事要说,尽管开口。”

也许是骨子里带的矜贵,哪怕他心中疑窦丛生,他也绝不轻易地表露,只会浅而又浅地引导别人说出他想听的话。

余正平实在是忍不住。

不过他也没蠢到直接地凑到万岁爷面前说万岁爷您是不是磕坏脑子了。

他还想要脑袋呢。

于是,他便换了个问法:“玄兄失忆情况如何了?实不相瞒,我认识一个专门治失忆的大夫,声名在外,妙手回春,现今也在京城,如若玄兄愿意的话,可以让他为你查看一番。”

余正平不着痕迹地打量着玄烨的表情,又不敢太过直接冒犯龙颜,便一边低着头,一边用余光查探。

玄烨对于自己的失忆没什么好说的:“醒来就这样了。”

大夫也只是说让他好好养着,说不定哪一天就想起来了,大脑这等东西,太过精贵,也无人能说的清他是如何运转的,只能叫他放宽心,不要太过忧虑。

玄烨的忧虑是没有的。

此刻也自然地道:“顺其自然吧,没准哪天就想起来了,多谢余掌柜的好意。”

余正平略微张开了嘴,吃惊望了玄烨一瞬。

他就说他觉得万岁爷的失忆来的蹊跷,却没想到是被人伤了。

若换做别人,不想治便不想治吧,可是这是关乎天下子民的万岁爷,一朝发而动全身。这件事便拖不得了,怎么也得让宫中的御医来看上一看。

余正平欲言又止,还是劝道:“我认识的那个大夫真的厉害,若有机会,还是看上一看吧。”

余正平过度的热情叫玄烨偏过脸瞧了他一眼。

玄烨喝了一口茶,垂下眸子,似无意又似有意,里面暗藏着的星光诡谲,他缓缓试探道:“想起来了又如何,若是过去悲苦,恐怕想起来也是一种负担。”

可若是过去美满,又何至于会落到如此境地?

余正平听得一惊,眼珠都瞪起来了,他几乎话语都没过脑子,便无知无觉吐露出来了:“怎么会呢?你那地位高贵,家财万贯……”

余正平话说到一半,似乎是意识到什么,咳了两声,又恢复到如刚见面时那一副令人舒服的儒雅模样来,他按了按颤抖的手指,装作没发生什么似的转应曲话题:“咳咳……我是说,假如你地位高贵,家财万贯,家里妻妾成群,难道你也不愿意想起?”

玄烨的眼眸因为余正平没把住嘴巴的半句话而眯起。

此刻听到他的问话,半挑的唇角似笑非笑,他道:“谁又能保证我有那般的运气?”

玄烨讲得慢条斯理,全然不像是真失忆了单纯的无辜的寻常人,叫余正平又想起了觐见皇上时,那叫人心惊胆战的可怕的打量,如一把刀在他肌肤上寸寸剐蹭,虽不疼,却叫他痒得慌,心中也乱。

余正平没了话说,只能含糊过去,只道:“我也不知……总之,想起来了总比失忆好吧?”

玄烨并未回答。

等玄烨走后,余正平一个人失魂落魄地往后歪在椅子上。

他虽是个知礼的人,但无人在的时候,他却是也舍得给自己放松的。

伺候在一旁的他自己带来的仆从跪上前去给他斟茶,又小心翼翼地瞧向自家主子的面孔,他道:“主子,您见了那位男子,怎么如此热情?”

余正平却没有想到连仆从也看出了自己的热情来,他慢慢捧了刚斟出的茶慢慢品。

头往下低的时候,他低声说了一句:“你不懂。”

那是谁呀?

那是万人之上的帝王,是万千山河的统治者,是掌控你我他生死的掌权人。

如今掌权人蒙了难,落在了这样小的地方深藏起来,叫人查寻不到。

光是现在,京城里派出了多少人来找?

就这样的尊贵,再如何热情也不为过。

余正平只道他愚蠢,那仆从低着脑袋,跪在一侧,并不反驳,反而很是脸红。

是他眼拙了,指不定哪是个什么尊贵的人物呢。仆从如此想着。

泛凉的地板跪得麻木又生疼,可是仆从没有起来,在京城,等级森严之下,他们府里的规矩只会更多。

如今出门在外,他也不敢松懈。

余正平没管这小小的仆从,他只是皱着眉,又喝着茶,心中想着事。

他的思绪满满当当,一会儿把自己陷入在见到万岁的惊喜中,一会儿又沉浸在只有自己知晓的慌乱中。

他现在还未定下心绪,颤抖的手指想要寻笔,又落下,实在不知现在是先把消息传回京城,还是把事情先压下先瞒住。

这一切都没个章程。

若是万岁没失忆就好了。

余正平不可避免地想。

谁能想到万岁爷这么久没回去,居然是失忆了呢?

若是万岁爷没失忆,这一切的一切,所有的决定,都不应该他来做,都应当由万岁爷来决定来抉择,而他自然无法越俎代庖。

可是,现在,他连该不该把事情背后的真相叫万岁爷知道都无法把控。

余正平想到这里,捏了捏眉。

无法,他虽然是个京城有头有脸的生意人,还读过几年书,却也没法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真去比较。

他只是小小的蝼蚁罢了。

“罢了,罢了。”余正平叹一声,还是没下定决心,他觉得自己应当知会一声那些忠诚的肱股之臣,还要悄而无声警惕小心。

“去拿纸笔来。”他吩咐了一声跪在他脚下的仆从,等仆从去取纸笔的时候,却又捏住了自己的袖子。

他也并非毫无主见。

“首先,还得先去京城。”余正平待在精美华丽的屋里,喃喃道。

纷乱无章间,他瞧见了屋里的摆设。

他想起了这个屋子的主人,或者可以称之为这个院子的主人。

桑氏米铺的掌柜于桑之。

在见到万岁爷之前,在见到于掌柜之前,他都没有把这位名声大噪的于桑之放在眼里。

他只当她是个普普通通的埋米粮的生意人罢了。

但后来无论是见到万岁爷,还是见到于掌柜本人,都叫他这样自大又骄傲的念头被压了下去,叫他狠狠自己打了自己一巴掌。

这哪里是个简单的生意人呢?

他想,瞧万岁爷对于姑娘的态度,恐怕于姑娘不仅要富贵半生,更是要一步登天。

余正平难以描述自己今日见到的万岁爷与于掌柜之间的风潮涌动,那是很奇怪的很诡异的感觉。

他只是想,从小就手握权柄的万岁爷,哪里曾这样亲近过一个人?

哪怕是太皇太后,也叫万岁爷在私底下防备。

可是,余正平想起他刚提出要留宿的时候,万岁爷瞧他的那一阵目光,直叫他胆颤心惊,直叫他不敢生出任何妄念。

那样冰冷凉薄的审视,让他看清了万岁爷深藏在底下,说明显也不明显,说隐晦也不隐晦的那一点独占欲。

那样的侵略性极强的眼神,他从未在有限的几次见到万岁爷时的眼睛里见到过。

“啊。”余正平捂着脑袋,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更疼了。

第70章 寻到

放出的鸽子沾了墨香。

蜡丸绑在白鸽的小腿上,隐蔽在白色的羽毛间。

侍从半跪着,趴到窗户口放飞了鸽子,又转而慢吞吞爬回来,等候在余正平脚下。

滚烫的茶水捧在指尖,侍从面色却半点没变。

这样的热度,远不及他曾经地位卑下时,被兜头浇的滚水。

何况,他心甘情愿地伺候,并无半分羞辱。

鸽子一路飞过了蓝天,越过了白云,见到了金碧辉煌的皇城,才在皇城的一角稳稳落下。

余正平这样的身份,是断然不能直接巴结上皇孙贵族的,但却又足够幸运,与皇帝近臣颇为有缘。

纳兰明珠正正好下朝,他这种附庸文雅的文臣是不爱骑马的,于是便一个人慢慢走出宫门,打算顺着皇城的街道走到自己府里。

令人意外的是,不知是何原因,让他府中颇为稳重的大管家居然毫不顾忌形象,大步跑着来找他。

纳兰府里一向稳重自持的大管家,急得心里慌忙,来到街上尚且跑到一半,便瞧见了自家主子的身影。

“主子。”大管家几乎称的上热泪盈眶,快步上前。

纳兰明珠按住了大管家行礼的动作,让他站稳:“管家。”

大管家还在喘气,纳兰明珠已经打量了一遍管家的周身。

凌乱的袍子,被风吹乱的领子,这点从不会在管家身上出现的小细节小错误,今儿个都一股脑地让管家在他面前显露了出来。

“何事如此惊慌?”纵使纳兰明珠再如何稳重,也不由得蹙起眉头,通过管家的急切,猜测背后的可能。

是又有朝臣来他这儿若有似无打探皇帝的情况,还是又有敌对的大臣来他府里趾高气昂?

或许是自己的庄子田产出现了什么纰漏。

不过这些都是小事情,应当当不得管家如此慌乱才对。

纳兰明珠的心里转过几道思绪,不过面上是千万不显露的。

他笑得温和,安慰管家的动作也透着宽容:“不要急,慢慢说。”

管家感恩于主子的宽容,却也明白此事并非处在能慢慢说的范畴。

喧闹的大街上,他并不可口无遮拦地吐露半个字。

也许是看出了管家的难言,纳兰明珠略一点头,朝旁边招了招手。

不一会儿,一辆大气而恢宏的马车就从拐角的街巷里行出来,落在纳兰明珠的身旁。

驾驶马车的车夫低着头,很有规矩,一般情况下,纳兰大人会坐上马车回府,当然,偶有兴致的时候,大人也会像今日这样,自己踏着步,一步步路过皇城的大街小巷,看过皇城内外的百姓。

纳兰明珠对老管家使了眼色,自己撩起马车的帘子坐了进去。

马车里的一切处处都透露着精致与华贵,镂空的雕花金香炉,小巧美丽的抽屉,还有抽屉里时时备着的点心。

光从这马车的外观,旁人便已经知晓纳兰大人的地位之尊崇,再加上马车内部的这些真金实银的装饰,更是能够看出纳兰府的阔绰与尊贵。

老管家见了主子招来马车,立马便明白了主子的意思。

在纳兰明珠坐稳的下一刻,管家已由马车夫托着肘子,也坐进了马车里。

马车轮子轱辘转着,略过外面浮光掠金的一道道人影。

纳兰明珠坐在软垫上,四周的帘子全部落下,窗子也关的紧紧的。

在这样封闭的地方说事,不会有人能听到。

“说吧。”纳兰明珠转过头,端起桌案上的茶盏。

老管家早已憋不住,那消息藏在他脑颅里,化成一堆火,烧的他整个人都火急火燎的,仿佛不倾诉出去,只消半刻,便能将他脑子化成一片灰烬。

“主子。”老管家再也坐不住,他深深跪拜下去,指天道:“是皇上,有了皇上的消息啊。”

什么?

纳兰明珠手上的茶盏突兀落下,磕在桌案上发出哐当一声响。

温热的茶汤彻底染尽了纳兰明珠的下摆,让这位别具一格的臣子彻底露出了狼狈的模样。

从未有过的怔愣。

老管家热泪横流。

这么些日子以来,他清楚知道自家的主子为了皇上的下落而愁到何种地步。

曾经夜不能寐也是往小了说的。

也就是现在朝臣风波暂平,主子才能松口气,喘上一口清净。

纳兰明珠控制不住自己的呼吸,急促的呼吸彰显了他内心的混乱。

他往前探身,按住了老管家的肩膀:“你说什么?”

纳兰明珠的嘴唇嗫嚅着,好半晌才说出了那个称呼:“皇上……皇上有消息了?”

老管家点点头,磕在地上的脑袋微微抬起,老眼依旧蒙着一层雾:“是啊,是主子平日里常去找的余掌柜传来的消息,我一拿到手,便来寻大人了。”

纳兰明珠的手一松,过于宽松过于长的袖摆就这样轻飘飘垂在湿漉漉的膝盖上。

他眼前发蒙,直直看着虚无的一点。

老管家没发现自己主子的魂不守舍,他依旧低着脑袋,口不择言道:“主子,是否要通知索额图大人?是否要通知太皇太后?”

纳兰明珠恍惚的心绪被老管家的话给捕捉了回来,他几乎是毫无犹豫:“不。”

老管家惊愕抬眼。

只见他的主子,纳兰大人,正直直地坐在那里,身躯僵硬而紧张,慌乱的神情起了一丝红晕。

因为慌乱,因为慌张,纳兰明珠捏着手指,都不曾看管家和被茶水玷污的下摆一眼。

他如今心思杂乱,脑子里全无头绪,如果不是想着要立马把皇上接回来,恐怕他要花上很长时间去处理头绪。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反应过激,纳兰明珠放开自己捏紧的手指,又轻轻重复了一遍:“不。”

他思忖片刻,轻轻呼出一口气,终于找到了以往的聪慧:“先不要轻举妄动。”

纳兰明珠克制自己将将颤抖的手指,目光落在老管家的脸上:“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吗?”

老管家本就惊愕地抬起了头,如今被自家主子带着凉意的眼神一扫,心中一颤,他复又垂下头,俯下身子:“没有,除了奴,其他人都不曾知晓。”

纳兰明珠紧缀在老管家身上的眼神终于再次松动,他轻轻吁出一口气。

也许是心中杂乱无章的念头需要宣泄,也许是激动的内心需要平复。

纳兰明珠再次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看着碧绿的叶在水中悠悠闲闲地晃荡,眼睛却毫无焦距:“先不要告诉任何人,我自有主张。”

平安护送皇上回宫是多么大的一件功劳。

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把这样的泼天富贵给随手扔出去。

何况他是满京城第一个发现皇上踪迹的人,若是真的皇上在那里还好,若不是,只是他的朋友余掌柜看走了眼,他不知要背上一个什么罪名。

纳兰明珠不打算告诉索额图,不打算告诉太皇太后,甚至还细细想着要怎么遮掩。

无论如何,他都得做护送皇上回宫的第一人。

等慌乱一点点冷却下去,纳兰明珠的野心无限膨胀。

皇上“称病”以来,无数的朝臣已然对他不满,在索额图所引导的剑指下,他背负着极大的压力。

本该轻易往上走的通天大道,也叫这一意外给轻易断送。

而此刻,温和聪明的面孔下,那不可避免的野心,也如疯狂生长的荆棘,牵绕住纳兰明珠的心脏,不断攥紧又攥紧。

老管家小心翼翼开口:“主子可是有什么盘算?”

再大的盘算,在找到万岁爷之前,都得烂在肚子里。

纳兰明珠闭了闭眼,示意他去催催车夫快点回府。

等老管家抹干净自己脸上的泪痕出去寻车夫时,他才兀自按住自己的脑袋。

他睁着一双眼睛,静默不语地望向半空处。

喧闹的朝堂,也将迎来新的波涛。

……

大气恢宏的马车在纳兰府门前缓缓停下。

纳兰府的大门正光明正大洞开,由两个纳兰明珠眼熟的小仆从守候。

等纳兰明珠恢复情绪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他还有心情与那两个小仆从打招呼。

两个小仆从受宠若惊,只能更加打起精神来看守大门。

而纳兰明珠刚入府,便迫不及待冲向书房。

书房里蹲了一只白鸽,此刻正拼命啄着桌案上的谷粒。

听到开门的动作,白鸽小小的脑袋从食物中略一抬起,看到是纳兰明珠,全然没有害怕的样子,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

屋子里霎时只有鸟儿低头啄食的声音。

那掩藏在腊丸底下,被严密封着的信,如今开了一小道口子,正无知无觉地躺在桌子一角。

信件上有着余掌柜的标识,纳兰明珠不会认错。

晚一步而来的老管家,在主子进入书房后,便默不作声地退到一边。

若不是一开始只当余掌柜与主子说了什么不要紧的话,他是断然不会轻易去碰那封信的,更别说拆封了。

纳兰明珠拿起信纸,哪怕面上装的再平静,实际上也是心潮涌动的。

他一目十行,将信看了又看,正着看了一遍,倒着又看了一遍。

他的架势,似乎恨不得这封信有四十页的纸,叫他能透过信看到万岁爷才好。

然而事实上,着信上寥寥几句,言简意赅,纸讲了些最基本的东西,光是寒暄就占了大半。

纳兰明珠的手颤抖着,目光落在失去记忆四个字上,心中徒然一惊。

难怪。

难怪他与索额图如此费力地去寻找,难怪万岁爷半分消息也没传过来。

失忆的人,又如何传递消息?失忆的人,又如何辨别自己的身份?

这一刻,纳兰明珠深深觉得,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