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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章 重振

铃铛声已经连续两天没有在方家宅邸中出现过了。

就像是方纪的房门,也在这两天的时间内从来没被打开过。

方爸妈哥姐使了浑身解数,想尽办法哄小纪开门。

却始终没能成功。

不同于方爸妈哥姐的两日苦恼。

方纪这两天的情绪,倒是出奇地稳定。

就像是他房间中的气氛一样,自从哥哥走了以后,就始终沉寂而压抑。

方纪躺在床上,抱着哥哥生前的最后一套衣物,缩在被子里。

他用被子蒙着头,将脸颊埋入枕头之中,微微颤抖着。

他在低声抽泣。

方哥:[方法很有效。8分钟前,小纪同意了开门吃饭。]

一种特殊的、完全被情绪驱使的灵感状态,猛地攫住了他。

方纪:“……”

后面的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那是他的日记本,上面新鲜的字迹潦草地写下一串串的“哥哥哥哥”……这是他在刚刚回家时,心情崩溃无处宣泄而写下的东西。

可他好后悔。好后悔。后悔得恨不得当时那犯了心脏病的人是他自己!

方哥看上去十分忧愁,竟试图与蔺辰讨论如何破除掉方纪这份迷信思想。

不是说了让他一个人静静吗!

终于在方纪又一次打算挂电话时,开了口:“大哥虽然不在了,但他一直很期待你为他准备的除夕礼物。”

他的声音显得比平时更加温和,说:“小纪,你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两天时间了。大哥的在天之灵要是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他该有多伤心?”

也不会再有哥哥会在每天清晨倚着他的门框,笑盈盈地许可着他的赖床。

蔺辰看完方哥的发言,只回了他两句话。

方连叹气一声。

“叩叩叩。”

方纪一动不动地埋在枕头里,没有动静。

可当他的手指停在红色的挂断键上时,刺眼的按键就像是一种不祥的征兆,沉默地注视着他。

即将挂掉电话的手指一顿。

醒来时,脑子昏昏沉沉、混乱而茫然,竟一时分不清冬夏。

他茫然地想着。

弟弟的声音更低落了:“好,二哥。”

他哭了两天的时间,哭得双眼已经有些微微发晕,更是哭得脑子发昏,连现在是什么时间都想不起来了。

只是他的眼睛、他的泪水,自作主张地想要哭。

方纪有些崩溃。

他的工作桌上摊着一本本子。

电话第三次响起,他第三次接起,第三次被劝……

方纪答不出来。

方纪低落地想,这世界不会变得更糟糕了。

终于,他带着微弱的哭腔,低声问:“二哥,你说……哥哥真的会在天上看着我吗?他真的能够见到我为他准备的礼物吗?”

他挂掉电话,双手无力地落在床板上,双眼呆呆地盯着天花板。

方纪沉默良久。

手机对面沉默半晌。

是爸爸打来的电话。

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不知道。

方纪接过了碗,关上了门。

要是被哥哥看到他用被子捂住了脑袋,哥哥肯定是会生气地上手直接将他从被窝里拔出来的吧?

他控制不住它们,就像他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悲伤一样。

“所以,大哥也一定会看到你这几天的悲伤和颓丧。起来吧,小纪,别让大哥在天上还要继续担心你。”

方纪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

方连:“……嗯?”

哥哥现在,是不是就还能留在他的身边?

“开门,小纪,吃点东西,不然脑子都没力气转。如果你不希望我和爸妈妹打扰你,那我们给你送了饭后就出去,绝不打扰你,好吗?”

方纪:“……”

这次打来电话的,是他的二哥。

他终于打开了一条门缝,从缝里接过二哥递来的粥。

隔了两天再看,方纪一时觉得这些手稿都有点陌生。

就在这时,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

他心疼而无奈,却又担心自己的关心和询问会让方纪重新把自己关回屋子里。

房间内没又安静两秒钟,手机就叮铃铃地响起了电话声。

方纪紧紧地攥着手机。

他摔落现实。

蔺辰:[如需更多售后服务,请加钱讨论。]

方纪:“……”

终于,他痛苦闭眼,手指挪动,按在了绿色接听键上。

……他又想起来了。

方纪攥着手机的手掌忽然收紧。

……

方纪清楚他们的担忧。

除夕。

他浑身无力,脚步发虚,双眼哭得看东西都显得模糊,头发更是不知道乱成了什么样子。

他忽然注意到了自己怀中抱着的薄薄一叠衣物,注意到了卧室中异样的昏暗光线,注意到了床头静放的那套静音首饰……

他疲惫地对爸爸说:“爸,别打了,让我一个人静静。”

其实他的脑子已经没有什么“哭泣”的想法了。

又是爸妈哥姐,又劝说了两句,他又把电话给挂了。

方纪伤心地想,现在还要除夕有什么用呢?

如果,那天早晨他接到了电话,发现了哥哥异样的情绪。

方纪的嗓音沙哑而疲惫,央求方连:“二哥,你们不要再打了好不好?我想安静一下!”

方纪轻声说:“那首音乐……是我想在除夕送给哥哥的礼物。现在哥哥不在了,我还做它干什么?”

他不知道。

那通没能接到的电话。

弟弟的声音低落极了:“好,二哥。”

这一想,泪珠子就又自主地崩出眼眶,不争气地往外掉。

二哥的声音沉沉,肯定地说:“他会的。”

从今以后,不会再有哥哥愿意几小时、几小时地陪着他一起研究宝石。

二哥温和而冷静地说:“继续做下去吧,小纪,在除夕之前完成它。”

他逃避般地想将电话挂掉,不让二哥继续劝说下去。

以及更早一天,哥哥下午离开想要向他道别时,他没能听到的敲门声。

二哥说:“小纪,你忘了吗,这首音乐不光蕴含着你一个人的努力。大哥为你选过宝石、挑过首饰,和你一起努力过那么长的时间。”

如果,那天下午他打开了门,知道了哥哥要外出的事情。

他将手机往边上一扔,继续趴回枕头里抽泣。

蔺辰:[生者纠缠死者,世间才有鬼魂。]

……他没能见到哥哥最后一面,也没能听到哥哥的最后一句声音!

方纪怔怔地盯着天花板,两行清泪从他的眼角安安静静地流了下去。

不知道。

转瞬之间,整首乐曲的后半段全被他一笔推翻。无数的崭新音符落在纸上,很快就成了一首新的曲子。

他是不是会放下手中的工作,缠着哥哥一起出发?

有几个字迹墨痕模糊,晕开一片,那是当时接住他泪水的地方。

他闭着眼睛,想到了哥哥坐在床边温和地给他拉好被子的模样,难得地扯了扯双唇。

他拿起笔,巨大的悲伤便将他笼罩其中。

……哥哥一会儿会来喊他起床吗?

但话筒中传来的,是爸妈哥姐四人的声音。

方纪低落地回答说:“我不做了,二哥。”

可他的感性却在此时不恰当地想着:如果哥哥去世之后,没有灵魂能升上天堂,那他真的是会崩溃的。

他们轮番上阵,叽叽喳喳,继续劝说。

然而方纪一看到曲谱,就想起自己编曲途中时常拿着宝石去跟哥哥讨论商量的事情。

他就这样安静地哭到失力,在被子里直接昏睡过去。

二哥的话语起了作用。

可二哥在他挂掉电话之前,语速飞快地往他耳朵里塞了一句话:“小纪,之前你不是还说想在除夕之前把这首首饰音乐完成的吗?你要是继续颓丧下去,哪有机会将它完成?”

弟弟:“……”

电话又一次响起,他抿唇翻身,再次接起。

曲谱倒是非常完善。

可他一点也不想动,一点也没力气动。

……真不争气啊。

方纪面无表情地翻了身,沉默地盯了天花板片刻,终于还伸手将电话接起。

是爸妈哥姐。

二哥声音低沉,说出的话语不像是平时的二哥能够说出来的。

他是不是就能将哥哥哄好,甚至阻止哥哥的前往?

方纪听了两句,沉默地挂掉电话。

他没有任何的精力去面对爸妈哥姐的关心。

方哥:[不过,小纪竟然真会相信所谓的“在天之灵”的说法……这分明就是封建迷信!]

不会再有哥哥能用那样温柔的、包容的、带着笑意的目光,静静注视着他。

疲惫而麻木的情绪一下又生了波澜。

脑子自主运行,幻想随意地飘荡。

“等到除夕夜时,你可以去到大哥的墓碑前,为他亲自演奏。又或者录下视频,发到大哥的绿信上……相信大哥的在天之灵,能够收到你的礼物的。”

方纪痛苦地抓着头发,烦躁得想要挂断电话。

方连忍不住又多说一句:“喝完粥把自己梳理一下……再过几天就是大哥的葬礼了,到时候你可不能这副模样出场。”

方连透过门缝见到了方纪此时的模样。

方纪伤心地收起日记本,看向桌上的未完成的编舞手稿。

门外的人们没有获得回应,很快停止了敲门。

他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简单的交代:“小纪,趁热喝。”

方纪自嘲地想着。

他的理智清楚,二哥这是在哄他。

他们又想哄他出门、哄他吃饭。

又一次沉默地意识到:哥哥已经不在了。

“叮铃铃——”

精挑细选配出的首饰从此将无人佩戴,温柔如人的衣裳从此将无人再穿。

不会再有哥哥愿意在每天上班之前,花半个小时与他一起互戴首饰。

“现在你说放弃就放弃,对得起大哥为它付出过的时间吗?对得起大哥为你的礼物抱过的期望吗?”

然而大脑逐渐清醒。

他的喉中泄出一丝哭腔,在这寂静而昏暗的、死气沉沉的房间内,显得多少有些刺耳。

他与红色的按键对视数秒,手指轻轻颤抖,而后越颤越大。

他艰难地看了两眼,放弃地转头去找“除夕”曲谱。

时隔两天,他终于又一次坐到自己的工作桌前。

蔺辰走出拉蒂玛莎,伸了伸腰。

很快,充满活力的红衣青年便在管家的带领下,离开车库、进入家门。

程翌明在进门处欢欣地大喊:“大侄子,我挑完车回来啦!你人在哪儿呢?我来找你啦!你的卧室在哪儿呀?我要搬到你隔壁住!”

第 72 章 家中

欢快的语调在空气中炸响。

刚刚沉浸于工作之中、清理着自己的剩余七个待办事项的程焕臻,忽然像是脑袋被人踹了一脚,一下就从专注状态中被拽出来了。

程焕臻:“……?”

程焕臻缓了缓脑,面无表情地向着房门方向看去。

卧室外,轻快的脚步声在走廊上清脆地跳跃。

程焕臻不用看,都能想象到那袭红衣在空中飘扬的模样。

是小叔叔。

小叔叔回来了。

程焕臻此时的情绪已被压回平静。

但他一听到小叔叔这吵闹的话语和脚步声,心中就不由得升起一阵不妙的预感。

小叔叔痛心疾首:“这么偷懒的服装搭配,你的人生中还有乐趣吗?明天早上我要约七家服装品牌的顾问团来家里试衣服,正好,你也一起试了吧。”

他在车上的计划本来就已经被打破了,现在小叔叔又想打乱他晚上的计划吗?

要是开启了,专注地投入进去了,小叔叔又忽然闯进来敲他的门,那他刚刚那么长时间的防备岂不是全都浪费了?

程焕臻重重地将钢笔拍在了桌子上。

管家恰在此时上楼经过。

他想。

程翌明好说话得很,当场大度地把他推回了卧室里。

他面无表情地坐回到工作桌前,开始等待小叔叔的又一次打扰。

小叔叔的安排到底会不会影响到他的工作计划?

做下决定,程焕臻一下觉得心里轻松多了。

敲的声音还越来越大,越来越快。

陌生而罕见的恼火情绪托着他一口气高高地吊在喉咙间,咽不下也吐不出,就在那不上不下地卡着。

那他刚刚等的这么长时间,究竟都算是个什么事??

小叔叔该不会回了家,也会跟在车上的时候一样……粘人吧?

小叔叔的鼻子跟着眉头一块皱起,显然对于他的衣柜现状十分不满意。

挑了车为什么一定要带他兜风?

在小叔叔的计划里,明天究竟是打算做什么?

“砰砰砰!”“砰砰砰!”……

程翌明:“卧室里竟然放着衣柜?大侄子,我能看看吗?这次回国我有好多东西都没带来呢。现在我的衣柜里只有我最喜欢的十套衣服,根本不够穿。让我瞧瞧你的衣柜,你有没有什么好看的衣服——”

可小叔叔根本没有领会到他的言外之意。

程焕臻对自己刚刚对小叔叔的判断失误,在内心表示了小小的歉意。

小叔叔只是挑完了车,跑来告知他,怎么就开启了衣服的话题,甚至还要拉着他到衣帽间里,给他拍照,还要联系各大服装品牌顾问?

程焕臻没有办法,只好放下手中的东西,面无表情地起身打开了门。

十分钟过去了。

现在这么大的屋子,小叔叔又没有什么工作安排需要他配合的,为什么非要来找他不可??

小叔叔莫名其妙地打扰他那么多次……就一声不吭地跑去洗漱睡觉了?

只见少爷摇了摇头,认真询问:“小叔呢?”

闯入他的卧室之后,小叔叔又说打算在明天早上挑衣服。

程焕臻面色微变:“不用!”

程焕臻扭头一看,小叔叔果然已经转到了他的书桌前。

挑了车为什么一定要来敲他的房门?

从工作专注状态被突然一脚打断的感觉实在难受,程焕臻便挑选了少量不需要太过专注的简单工作率先处理。

管家好心地表示:“翌明少爷应该快出来了,您要是想找翌明少爷,我现在就去帮您说上一声……”

程焕臻:……

小叔叔这么好说话的吗?

程焕臻眉头紧皱,他看着待办列表中的剩余事项,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开启下一项工作。

犹豫片刻,程焕臻起身走到了卧室门口。

小叔叔还没来!

小叔叔一拍脑门,想起他的忙碌来,又将他塞回房间。

然而。

程焕臻深吸一口气,平静下心情,重新坐回工作桌前,继续完成待办事项。

有点烦。

等等,不对劲。

门刚一打开,馥郁的香水味就随着一袭亮眼的红衣,朝着他的鼻尖扑来。

想什么来什么。

程焕臻疑惑、茫然。

明早的时间足够他做这么多的事情吗?

“大侄子,后厨做了夜宵,有个超好吃的甜品,草莓味的,你要不要尝一尝?我给你拿过来啦,快开门!”

刚刚在车上,他们坐在同一片空间里说说话就算了。

他与少爷相处了一年,从没见过少爷与什么同龄人深交。这一问题不光是程先生苦恼,他对此十分头疼。

程焕臻疲惫地努力平静地提醒:“小叔,我……”

小叔叔闯入了他的房间。

他茫然地被程翌明拉到衣帽间去比比划划,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成这样。

所以没有时间聊天,有什么事情快一点说。

当程焕臻回到房间时,他还有些茫然和不确定。

程焕臻胸中一口闷气不上不下,让他烦躁得一时间想把剩余两项任务全都推到明天去了。

程翌明:“嘶——”

可他仅仅专注工作了十分钟。

程翌明当即喊来管家,向管家说了一连串的要求,让他帮着联系各家服装品牌的顾问团……程焕臻根本来不及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程翌明从衣柜里拿出两套西装,左看看、右看看:“哪儿不同了?你看这件,再看这件,它们分明长得一个样!”

程焕臻隐约听到管家的声音:“是的,翌明少爷。这就是焕臻少爷的卧室。”

程焕臻面无表情地打开门。

然而没过五分钟,门外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管家意外,露出笑容:“噢,翌明少爷啊,他正泡澡呢,说是打算上床休息了。”

这样不行!!

程焕臻冷静答:“是的,今天晚上还有六条事项没有完成。”

专注不下。沉不进去。

他立马拒绝了管家的好意,重新回到房间,坐到书桌前。

这回他总算能够安心地处理剩下的工作了。

程焕臻终于忍无可忍!

在车上时,小叔叔说,明天让自己带他去逛帝都。

为了兼容小叔叔的出门安排,他已经努力将明天的计划缩减到了17项。

他决定了。

嘭嘭嘭的敲门声像是一把不停敲击大脑的锤子,每响一声,程焕臻的握笔的力气就要更大一分。

小叔叔的声音朝向边上问道:“是这间吗?”

程翌明刚刚看过他的书桌,这一提,想起来了。

如果小叔叔再来打扰,他一定立马去找祖父告状,告诉祖父小叔叔已经严重影响了他的计划工作,要祖父把小叔叔收回老宅去!

小叔叔笑弯了眼,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拉到了隔壁的卧室里。小叔零零碎碎地跟他念叨着一些漫天乱飞的话题,一聊又是三五分钟。

程焕臻努力平心静气地说:“小叔,我今天晚上还有……”

程翌明在门口欣喜地喊他:“大侄子,还没睡吧?我挑完车回来啦,是一辆红色的拉蒂玛莎!明天上午我亲自开车带你出去兜风啊——”

程焕臻无法忍受,他当即按住了小叔叔的手腕,阻止了小叔叔想把自己的红色外衣脱了给他套上试穿的动作。

程翌明睁大眼睛,重重地倒吸了一口冷气。

程翌明的话语是问,行动上却一点没有问的意思。

可没想到这次借住家里的翌明少爷性格竟然这么外向热烈,短短一晚时间,竟然就已经和焕臻少爷交上了朋友,看样子相处得还很融洽,真不愧是传闻中能被程老先生那样喜欢的孩子啊!

管家的回答还没说完,房门就被敲得砰砰作响。

嗯?小叔叔怎么还不来?

门外又一次响起小叔叔精力满满的声音:“大侄子,我的房间收拾好了,你要不要来看一看呀?”

程焕臻:“……”

小叔叔好奇地弯身看了两眼书桌上的文件,无趣地撇了头:“好忙。这些事情非得你亲自做吗?”

程焕臻……程焕臻紧紧握着钢笔,程焕臻努力忍耐!!

他震惊地看着衣柜:“你……你的衣柜里怎么全部都是一样的西装西裤啊?”

他的话都没说完,程焕臻连话都没有接,衣柜就轻微地吱呀一声,被打开了。

程焕臻努力忍了一下情绪,开门谢过小叔叔,听着小叔叔拽着他又说了三五分钟不知道飘向什么话题的话,见着小叔叔大声喊了“大哥”把他爸喊来一起吃,又一次开了口:“小叔,我今晚……”

下一刻,轻盈的脚步重重地落在他的门口——那是一个跳跃落地,“嘭”地一下,像是在在屋内的人大声宣告着他的到来。

二十分钟过去了……

第四次、第五次……

……他今晚还有六条事项没完成呢!

小叔叔问:“除了正装之外,你就没有别的日常衣服吗?……白衬衫配牛仔?没了?你……”

程焕臻刚要回答,却见小叔叔根本没有等待他回答,扭头又兴致勃勃地跑到了衣柜前。

他开门探头向外看去,只见隔壁的房门紧闭,目光所见的范围内也看不到小叔叔的身影。

想到这个,程焕臻忽然想起,小叔叔今天提到的各种“计划”。

程翌明立马点头:“哦哦哦,你今晚还有工作没完成,我知道的,你快忙。忙完我再来找你!”

他重新坐回书桌前,打算继续处理自己的工作。

程焕臻疑惑,程焕臻思考三秒,无果,程焕臻放弃疑惑。

他惊讶地见到程焕臻开门露脸,疑惑询问:“少爷,需要帮您拿什么东西吗?”

小叔叔很快拉着程昭睿转身离开了房间。

程焕臻无法理解。

五分钟过去了。

可程焕臻处理半天,忽然又停下手中动作,严肃而苦恼地盯着虚空看了半天。

可他晚上在车上的时候,明明对他穷追不舍……

轻快的步子在他的身后绕着圈:“你的房间东西好少,怎么除了桌、床、衣柜就没别的东西了?咦,大侄子你刚刚在工作啊?”

闯入自己房间前,小叔叔说明早带他开车兜风。

程焕臻:“……它们样式不同。”

鲜红的衣角轻快地从他身边飘扬而入,晚香玉的味道夹杂着一丝微妙的辛辣飘入鼻中——那是粉红胡椒的味道。

程翌明:“哦!还有六件事情没做是吧?那你快去忙,忙完我再给你试衣服。”

简单工作处理完毕。

门不开,小叔叔就一直敲。

程焕臻:“等……!”

想着想着,程焕臻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疑点。

小叔叔刚成年,刚回国,那他拿到国内的驾驶证了吗?

要是小叔叔还没拿驾驶证,那刚刚说什么开车带他兜风……

……嗯?

第 73 章 上车

幸好程焕臻是个擅长忍耐的人,还是个擅长自行解决疑惑的人。

不然要他将这问题装在脑子里想一晚上,他连觉都不用睡了。

然而,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程焕臻跟随着生理时钟缓缓恢复意识,还没从睡意里完全苏醒过来时,门口忽然就响起“砰砰砰”的清脆敲门声。

……好熟悉的敲门声。

程焕臻意识模糊地想。

听着就感觉有些不妙。

果然,下一刻,清晨的百灵鸟叫在他的屋外悦耳欢快地响起:“大侄子,六点啦!我知道你已经醒了,快起床,今天我们一起去逛帝都呀?”

年轻叔叔的嗓音太过精神。

如果人类的脑袋上能够显示能量条,小叔叔的能量条一定是时时刻刻都满溢到爆的。

程焕臻躺在床上,小叔叔的声音一锤一锤地将他从困觉中敲了出来,他的大脑很快就被迫清醒了。

他一下就回忆起了昨晚的郁闷与烦躁。

过夜的情绪本就容易发馊,这会儿又被小叔叔这么强硬地从睡梦之间拽了出来,程焕臻的心情一下就更糟糕了。

车上计划被打乱。

夜晚计划被打乱。

火气悄然往下降了点。

程焕臻费力地说服了自己,将情绪压回肚子里。

程焕臻总算回神。

他一把卷起袖子,一个大步就从程焕臻身边的缝隙溜了进去。

他还记得昨晚自己下定的决心。

小叔叔是什么节奏打乱机吗??

陌生而强烈的情绪在他的胸膛中炸裂开来,以极快的速度扩大、上升,而后在胸膛里燃成熊熊烈火,以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灼烧烈度,炙烤起他的整颗心脏。

披肩的长发完全遮住了他的视野,程焕臻只能看到小叔叔的手指在平板上划拉着:“让我看看……唔,这些工作看上去根本不需要你亲自来做嘛。你瞧,这项、这项,都该交给秘书去做;这项、这项、还有这个,不都可以直接让相应负责的下属去做吗?还有……”

甚至是找祖父告状,让祖父将小叔叔收回老宅!

他非常生气!

程焕臻终于深吸一口气,起身下床,打开房门。

然而程翌明一听,瞳孔震动,大惊失色:“晚上七点?八小时工作制都不用到这个时间,是谁给你安排的工作?这可是寒假啊!”

然后给祖父打个电话,让祖父重新为小叔叔找个地方去住。

程焕臻:“小叔你……”

小叔叔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不问而改?!

程翌明坐上驾驶座,系上安全带,一边说着:“当时我在国外开的最多的是斯劳斯莱,但我其实不太喜欢他的内饰,不如拉蒂玛莎……哎,驾驶座在左边还是有点不习惯……”

程翌明绽开笑容,一把牵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拉到餐厅边,把他按到了自己身边的座椅上。

可程翌明不乐意。

……他同意出门了吗??

程翌明半侧过身子,明亮的双眼中带着满溢的友好与喜爱,认真地注视着他的双眼。

他的双眼明亮而灿烂。

程翌明将一盘牛油果吐司推到程焕臻面前。

当他一番思考、犹豫、决定,然后出房门的时候,小叔叔已经完成了与管家的交谈,回了房间,给自己换了一身出门的衣裳,甚至喷了香水,眼瞧着只要吃完早饭,就能当场套上外套出门了。

敲门声越敲越响。

程焕臻:??!

他向程翌明回招呼:“早上好,小叔。今天我有十七项日程工作,预计忙到下午七点,下午七点之后可以陪你去逛帝都。”

可也不知道究竟是他的行动太慢,还是小叔叔的行动太快。

话还没说完,小叔叔的红色无球圣诞帽就横着插入他的眼前。

小叔叔已经离开了房间。

程焕臻的脑子还是嗡嗡的。

……如果他直白地对小叔叔说,他很吵,自己并不喜欢,小叔叔会不会很伤心?

程焕臻甚至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小叔叔絮絮叨叨:“你看,把事扔一扔,可以节省好多时间吧?一会儿出门你可不能穿你那一衣柜的西装哦,你还有别的日常衣服吗?没有的话我的衣服借你穿,或者现在找一家喜欢的牌子让他们送几件成品衣服过来也可以,怎么样?”

这……这可是他的日程计划,是他一天生活的路程标志。

现在怎么连睡觉节奏也要被他打破了?

这就告状,不太好。

他好像有点生气。

不一会儿,至少在程焕臻反应过来之前,屏幕上今天待做的所有事项,就全被小叔叔清了个遍!

他确信自己生气了。

不行。

小叔叔今天换了一款香水。

小叔叔弯眼笑着,自顾自地猜测着他想说的话语(虽然全都错了!),往他盘子里不停地塞着早餐,“逼迫”他很快将其吃完,拽着他去换了身衣服(小叔叔竟然还想让自己穿他的衣服?那些红的、黄的、绿的服装?!)之后,将他按在了红色拉蒂玛莎的副驾驶座上。

可小叔叔一点儿也没察觉到他的情绪。

与昨天的红色风衣不同的是,今天小叔叔穿的是一件薄薄的红色针织毛衣。

人一靠近,藏红花的辛辣香甜就浅浅地飘向鼻中,细闻之下,还能辨出龙涎香与雪松木的清新深邃。

……小叔叔还小。

程焕臻直白而愤怒的言辞又一次卡在了喉咙里。

他要让小叔叔回去,回到老宅去,不许再在这儿一直破坏他的生活了!

他还没想到应该如何委婉地拒绝、赶走小叔叔,小叔叔就自己送上了一个理由。

不行。

程焕臻并不认为这有什么。

小叔叔笑盈盈地拍拍他的肩膀,脚步轻盈地扭头就出了门:“十分钟哦!你快点弄完去吃饭,吃完直接出门,我去餐厅等着你。”

小叔叔大约是刚起床。

小叔叔的声音仍在继续。

根本不需要他的回应,一个人就在房门外叽叽喳喳出了整个热闹模样。

程焕臻见到小叔叔,忽然就想起了小叔叔比自己小上两岁,都不知道上没上大学的事情。

于是他给程翌明解锁了平板,点开待办事项。

程焕臻深吸一口气,努力地在怒火中冷静地想。

“刚刚我听杨哥说,你早饭喜欢吃藜麦沙拉啊?这也太健康了吧,今天我让厨房做了些松露炒蛋和牛油果吐司,你吃不吃?”

他当即顺便说:“那今天算了吧。正好我需要处理工作,等小叔你什么时候考了驾照,我们再出门也不迟。”

小叔叔的语速很快。

程翌明:“你今天都有些什么事要做?你的待办列表呢?快让我看看。在平板里对吧?给我解锁。”

程焕臻恼怒地在心中下定决心,终于提高了音量,大声打断了程翌明的话语:“小、叔!”

小叔叔今天又穿了一身红。

小叔叔十分满足地瞧着平板,得意极了,还扬起脑袋对他挤了一下眼睛,看起来像是在邀功:“瞧,大侄子,今天的事情不就只剩这一项了吗?十分钟解决,轻轻松松,剩下的时间我们就都可以出门玩啦。”

一边说着,手上一边划着他的待办事项。

这棍子毫无章法、十分突然,没有给他任何心理准备!

他的日程计划根本不是这么做的!

刚一打开门,窗外的清晨光亮就染着小叔叔的眸子,一同驱逐了卧室里的氤氲睡意。

程翌明小声自言自语:“咦?等等,回国是不是得要重考驾照?我考没考?我好像没考过……”

绝对、必须,不给小叔叔任何继续打扰他工作与生活的机会!

程焕臻:……?

一身睡衣还没换下,红色的睡帽在脑袋上歪歪扭扭地搭着,只要再往帽尖缝个白色毛球上去,那看起来就完全是个圣诞老人的模样。

程翌明疑惑地等待着他的话语:“怎么了,大侄子?”

“是我爸吗?他给你安的活?要不我帮你找他说说,把这些活能给别人的都给别人,哪能这么压榨你呢?……你还在上学呢。”

等等。

“他还说你每天早上六点准时醒,现在你肯定已经醒了吧,怎么还在赖床?一会儿逛帝都前我先带你兜兜风吧,听说家附近有一条道……”

程翌明对于他的出现十分惊讶:“这么快就好了?”

主动且积极地拿起刀叉,切了一小块下来,笑吟吟地举到他的嘴边:“这是我最喜欢的牛油果吐司,尝一尝?”

然而,每一次又都会被程翌明絮絮叨叨的话语给半路堵回。

这会儿他们在室内,开着暖气,小叔叔却像不怕热一样,直接把针织毛衣换在了身上。

程焕臻:“……”

现在。立刻。马上。

程焕臻知道,如果这会儿不给解锁,小叔叔指不定会在房间里缠他多长时间。

程焕臻:“小叔,我下来不是……”

就像他在对待犯了愚蠢的滔天大错的下属时那样!

精神的嗓音在楼下叽叽喳喳地与管家说着话,讨论着将各大服装品牌顾问团约定的时间挪到明天或者后天。

程焕臻的抗议话语在喉咙中几次想要吐出来。

程焕臻瞪大眼睛,觉得自己的计划安排被从天而降的一棍子给打碎、搅乱了。

程焕臻疲倦地躺在被子里。

他眼睁睁地看着小叔叔小跑出门,胸膛中塞着的一团火越加旺盛,卡在他的呼吸道中上不去、下不来、化不开,憋得他十分难受。

程翌明停下了话语。

只要小叔叔再来打扰他一次,他一定就要狠狠地反击、抗议,让小叔叔清楚自己的不满。

一日生活坍塌,屋顶房瓦砸得他大脑轰轰。

程焕臻这么想着,便这么下了楼。

于是他说:“谢谢小叔,不用了,这些工作我能完成。”

他应该强硬地、大声地、不顾一切地打断小叔叔的话语,然后再倾泻出自己的怒气。

程焕臻:“我是想说……”

如果他真对祖父告了状,小叔叔回到老宅挨得住祖父的责骂吗?

他只不过稍微心软犹豫了半分钟时间,怎么就被小叔叔按上车了?

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要让他突然改变节奏,反而让他难以接受。

他指着满满当当的日程计划,证明自己没有说谎:“小叔你看,我今天……”

他要下去告诉小叔叔自己的不开心。

然而,他的一下沉默,引发了小叔叔更加积极主动的贴近。

小叔叔惊讶地说:“那怎么行呢?”

他猛地一拍脑门,立马下车。

程焕臻还没回神,就见小叔叔一把将他从副驾驶位上拽了下来,将他塞到了驾驶位上。

小叔叔自己坐上副驾驶位,轻松而愉悦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眯眯地说:“只是我没驾照而已嘛,多大点事,你肯定有吧?走吧,大侄子,带我兜风逛帝都去!”

第 74 章 胡同

程焕臻犹豫:“小叔,可我今天的工作还没完成……”

程翌明:“不要紧,你的任务我都帮你看了,全都不着急,等我们出门到点再把它们分配给下属也完全来得及!”

程焕臻挣扎:“小叔,要不我们把司机喊上,我在车上整理一下能做的工作……”

程翌明:“不要紧,剩下必须由你做的工作非常简单,等我们今晚回去再开始,时间绰绰有余!”

程焕臻疲惫:“小叔,可我……”

程翌明大手一挥,大气地说:“走,跟着导航,出发!大侄子今天想买什么、想吃什么尽管说,我请客,这可是小叔第一次请你出来玩,不要跟我客气!”

程焕臻回想关于小叔叔的情报。

小叔叔这些年一直在国外,没有经过什么商业训练,现在手上不可能持有任何产业。换句话说,他手上拥有的钱,大概都是祖父给的生活费。

……他一个手上拥有实体产业的人,反要让小叔叔一个拿生活费的人请客?

这样真的好吗?符合社交礼仪吗?好像不太符合,但小叔叔看上去很想请客……

不对。

他真的就这么跟小叔叔出门了吗?

这可是整整一天时间!

程焕臻冷静地开车。开得很稳也很缓。

算了。就当是用一天时间哄小叔叔开心好了。

他原定是用半个下午时间陪小叔叔,但那似乎不可能满足他。

小叔叔继续拖着他继续往更深处走。

随着手机“咔咔”无数声,小叔叔总算喊了句:“OK!”

程焕臻吃了两口,品出了正常咸豆腐脑的味道。

可这一动,花就往下掉。

但他没把话说出来,只是看着小叔叔。

于是他回答:“嗯。”

同样的人。同样的景。几乎同样的姿势。

小叔叔眼里带笑,双指夹着蓝花,伸手朝他而来。

程焕臻心想,他又不是他父亲,不在娱乐圈里混,音乐和美术他有什么需要擅长的?

程焕臻疲惫地在心里叹口气,继续思考。

猫蹭了会儿小叔叔,小叔叔追了会儿猫,跟猫打闹了好一会儿。

黑白色的衣服更多,只是因为它们更适合出现在正式场合,永不出错,祖父也更加喜欢。

程焕臻答:“吃过,都差不多。”

小叔叔弯下腰,从墙壁一角摘了朵蓝色的野花下来。

小叔叔兴致勃勃地将他拉到了恰被槐树枝割去晨阳的阴影底下,双手握着他的肩膀,将他的位置和角度调了好几回。

程焕臻:“?”

虽然他们只认识了不足一天,可程焕臻早就清楚,小叔叔过密的话语中,绝大部分的问题都没有真的在等他回答的意思。

所以这会儿被半途的风景吸走目光,实际上也没有破坏他的既定日程。

程焕臻:“……?”

程翌明慌忙地喊了一声:“别动!”

程翌明对于自己的既定行程被破坏的事情毫无知觉。

程焕臻对此并无所谓,答:“都差不多。”

可他等了两秒,没有听到小叔叔的后续话语。

他的眼珠子跟着小叔叔的手向侧移动,只见小叔叔将蓝花插到了他的耳朵上。

这不就是同样的照片吗?

这一回答并不完美,好在向来喜爱纠缠的小叔叔这会儿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深究下去。

那他为什么会拒绝小叔叔那些红黄绿色的衣裳?

程焕臻心里舒适了,车速也稍稍提快了些。

程焕臻:……?

转头跑到三五米远的地方,掏出手机蹲下身,调了半天位置,探头喊道:

他侧过脑袋,想要努力地朝着自己的耳朵方向看去,看看小叔叔到底在做什么事。

他顿了顿,解释:“只是我并不习惯那样的着装风格。”

他说:“买手店这种地方,早去晚去不是都一样吗?但是这里的光景错过了,你还找得到吗?”

这不过是帝都里再寻常不过的一条胡同罢了。

大约是觉得还满意,小叔叔噔噔噔地跑回他身边,把手机凑到他面前,满足地划拉给他看:“大侄子你看,我拍得怎么样?很不错吧?啧啧,你瞧这胡同的光影和氛围感……来,去我刚刚的地方,同样的角度你也给我拍几张。”

因为在他思考答案的时候,小叔叔的注意力已经被这条胡同里的其他事物吸引去了——

他将上午、下午时段全部安排去陪小叔叔逛帝都,晚上时段自留,处理每天需要完成的基本日程。

他沉默地看着手中的手机和脚下陌生的胡同,终于能够发出疑问:“可是小叔,我们第一站不是要去AA大街的KK买手店吗?”

然后从他手中拿过手机,跑到远处,“咔咔”好几声后开心地跑回来。

蓝色、黑色或者白色都无所谓。

小叔叔惊讶,眉眼欢欣地绽开笑意。他退后两步,站进阳光里,享受般地在胡同里张开手臂,清晨的阳光落在他身后的青砖灰瓦、雕花门墩上。

“去KK买手店”应该是小叔叔的行程,而不是他的。

程翌明手忙脚乱地接住蓝花,又用双手捧着他的脸,给他摆了个好角度之后,一边小声碎碎地交代着他“你可千万别动”,一边小心翼翼地给他插上蓝花。

小叔叔瞪他:“刚刚换衣服的时候,你分明拒绝了我好多衣服。红的、黄的、绿的你都不穿,这还叫没有偏好吗?”

找不到就算了,他们为什么要专门来这种地方?

当他思考出答案时,小叔叔抱着野猫,开心地来让他也摸摸:“锵锵,免费吸猫时间到!大侄子摸摸,喜欢吗?要不要在家里也养一只,你更想养猫还是养狗?”

程焕臻:……

所有颜色之间有任何不同吗?……似乎也无优劣之分。

那么接下来他们只需要前往……

程焕臻思考了一会儿没得到答案,习惯性地想要消灭问题。

程焕臻实在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研究着两张同样的照片,而不是按照计划,先去KK买手店逛上一圈。

小叔叔拖着他往巷子深处走。

程焕臻低头看去,并不觉得这与刚刚的照片有什么区别。

程焕臻在脑海中快速重新梳理了今天的日程安排。

听到一户人家屋子里传出阵阵悠扬的笛子声,小叔叔闭着眼睛跟着笛声哼了几句,然后笑着问他:“大侄子,喜欢音乐吗?说起来你们国内上小学、中学的时候,肯定也有艺术课吧?音乐?美术?你最擅长的是什么?”

无穷无尽的话语中,包含的疑问当然也多。

可小叔叔还在面前等待着他的答案。

程焕臻习惯性地将这一问题略了过去,毕竟这怎么看着都不像是一个需要得到回答的问题。

他脚步轻盈地一跳、两跳,回到程焕臻面前。

这么想着,程焕臻倒也能够接受此时的行为了。

好在他今天的上下午行程,原本就是“陪着小叔叔”。

半晌,他得出结论:“是的,小叔,我对颜色并没有偏好。”

他真的有偏好吗?……似乎并没有。

那是从某家人院子里忽然跑出的三花猫。

停车,下车,跟着小叔叔上前,进到了一处胡同里。胡同入口的墙壁上,青苔半遮半掩地露出一个“3027号”的牌子。

小叔叔的声音忽然响起。他兴奋地喊道:“大侄子,快停车,你看这儿!”

如果消灭问题、放弃思考,他就无法回答小叔叔的问题。

“大侄子,往上看,露个笑容,抬个手!哎呀,手不要那么僵硬,表情自然一点……不是这样!算了,你保持脚不要动,头和手随便动动,我靠实力抓拍好了。”

程焕臻沉思,程焕臻怀疑自己。

小叔叔依旧对他的回答不太满意。

小叔叔对他的回答不太满意。

见到有人在卖咸豆腐脑,兴致勃勃地买了一碗,自己尝了一口,又递给他:“大侄子尝尝——味道是不是还不错?喜欢吃吗?我听说国内甜豆腐脑的味道也不错,你吃过吗?你觉得哪种更好吃?”

程翌明调出照片给他看,笑得很欢乐:“你瞧,往你脑袋上上点颜色是不是好看多了?”

程焕臻不明白。

哪想小叔叔眼睛一瞪,立马说他:“你骗人!”

他这才回答道:“……颜色上我并没有什么偏好。”

正好祖父说过,要他陪小叔叔逛一次帝都。

胡同有些窄,右手边有个院里种了棵巨大的槐树,槐树枝干苍劲,繁多的树枝从院墙上探出头来,光秃秃的,将这胡同道中的天光割得支离破碎。

这样一理,他今天的日程就有序多了。

终于调整到枝干阴影笼罩了他的整个身子,却有阳光自他的眼前半拳处落下,恰好打在他鞋尖跟前的地方时,小叔叔定住他,交代他:“就这样啊,别动!”

程翌明绕着他小声嘟囔:“果然得给你弄点新衣服,至少要有点别的颜色吧,你的衣服不是黑色就是白色,实在没意思。这朵花的蓝色怎么样?或者你有其他喜欢的颜色吗?”

……一天就一天吧。一次满足,后面也省事。

他诚实地回答:“都还可以,差不多。”

仅此而已。

程焕臻十分疑惑。

他从手机上侧过眼,这才发现小叔叔竟然还在疑惑地瞧着他,像是真在等待着问题的答案。

小叔叔的话总是很多。

他立马就定住了。

程翌明听到这个回答,一下竟然生了气。

程翌明的腮帮子一下鼓了起来,双眼睁得大大地瞪着他,第一次喊了他的全名:“这也差不多、那也差不多,程焕臻你是不是在敷衍我啊?你……你是不是就是不想跟我一块儿出来玩啊!”

小叔叔气势汹汹,双眼微红,向来满溢的情绪化作火气,蓄势待发,一时间竟与他身上那藏红花的辛辣香水味道拥有了同样的调子。

第 75 章 喜好

程翌明的突然生气吓了程焕臻一跳。

他站在原地,手中还拿着小叔叔刚刚塞到他手里的咸豆腐脑。

小叔叔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他不知道。

他并没有这样的意思。

他只是……

向来如此。

程焕臻:“……抱歉,小叔。我并没有在敷衍你。”

他真诚而平静地说出这话,自己都感受到了言语的苍白。

小叔叔气鼓鼓地盯了他好一会儿。

忽然,小叔叔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大步扭头往回走去。

小叔叔将他拽回到车上,按到驾驶座,指示道:“走,开车,按最新的导航走。”

程焕臻看了一眼导航,目的地已经被修改为最近的一处商场。

程焕臻疑惑:“买手店……”

小叔叔不容置喙,说道:“走!”

程焕臻诚实地告知了小叔叔自己的想法。

程翌明瞧他一眼,从他手中夺过衣服,把他掰着转过身去,交代一声“别看”之后,身后开始窸窸窣窣。

程翌明掰着指头回忆着:“对亮金色感觉还行,但不喜欢穿亮金色的衣服;喜欢深红色,但对深红色的衣服接受程度一般;最喜欢的是深蓝色,同样对深蓝色的衣服也最为喜欢……”

他踉跄着被拉入试衣间里,小叔叔跟他一起挤了进来,藏红花的味道一个劲地往他鼻尖上缠来。

程翌明停止哼歌。

程翌明将他拽进了一家名为“无黑无白”的服装店里。

小叔叔的声音打断了他。

程焕臻低头看了看棉花糖,又看看小叔叔。

他挣扎着问:“小叔,能不能换一件?”

等等。给他买吗??

程焕臻思考许久,再次摇了摇头。

他说:“我不想穿,小叔。”

他双眼无神地瞧着手中的衣裳,十指僵硬。

然而下一刻,就听小叔叔评价道:“嗯——华而不实,味道不如吃它的行为有趣,难怪大绿书上说只有小孩才喜欢吃棉花糖。”

小叔叔看起来却很开心。

程焕臻:“?”

不知道究竟试了多长时间,所有衣服总算都被试了个遍。

程翌明催促他说:“快,把手机拿出来。”

程焕臻挣扎片刻,依旧无法说服自己换上它。

程焕臻有些疑惑。

程焕臻不太确定。

不一会儿,程翌明把他转了过来。

左一件亮绿,右一件红蓝,下一件土金,再下一件彩虹色……

程焕臻:“……”

小叔叔低笑一声,笑声间满是一拍脑门的坏意。

小叔叔这么说着,却还是将棉花糖整个吃完,催着他也赶快吃掉。

程翌明说着,就在试衣间里转过头去。

看看这件衣服究竟有多亮,穿着它不能去老宅、不能见祖父,就连公司都去不了!

程焕臻这辈子都没进过这么狭窄的试衣间。

他愣愣地看着小叔叔,只见小叔叔眉毛扬起,得意洋洋地将他拖到全身镜前,双眼灿烂而阳光地含着笑意。

一想象将它往自己头上套的模样,心中就生起了等同于早上被小叔叔随意划改日程表时的天塌感。

为什么不穿的这个问题需要被询问吗?

小叔叔的眼中带着炫耀而挑衅的笑意,问他:“那你瞧瞧,我穿着好看吗?看着难受吗?”

程焕臻忽然理解了这件衣服存在的价值。

程翌明这回却没再生气了。

可他没来得及说出来,就被小叔叔一手拽到了商场里边。

好吧。

小叔叔喜欢吃这种棉花糖吗?

小叔叔想买衣服?

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

主打一个花里胡哨、刺人眼目。

程翌明脸上总算重新露出笑容:“哈,你不喜欢吃棉花糖。”

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什么颜色都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程焕臻自己看着,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

很好,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然后下午……

程焕臻想。

小叔叔眯着眼,啊呜一口咬上去,嘴唇边沾了一圈棉花糖,模样看上去非常享受。

终于,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不一会儿,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

哦,原来是小叔叔第一次吃。

程翌明兴致勃勃地问他:“怎么样?”

又长又直的马尾辫在空中左右左右地轻轻摇晃,甚至还在轻声偷偷哼着歌——这是刚刚胡同里的那首笛子音乐。被小叔叔单曲循环了。

刚一走近商场,一路板着脸的程翌明忽然双眼一亮,拐了弯就跑路边买了两串白糖做的大棉花糖。

他苦恼地对程翌明说:“可是这件衣服太亮了,我看得难受。”

这家服饰店里的服装款式暂且不谈。

反正是陪小叔叔。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那些牌子都满足不了小叔叔了?

小叔叔试穿完毕,询问他的意见,又将这衣服脱下,让他进行尝试。

程翌明期待地说:“快换上这件衣服让我瞧瞧。我转过去不会偷看,你换好叫我。”

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古巴领不是很想穿……

程焕臻平静地判断着。

但它们的颜色那可以说是五颜六色、七彩斑斓。

程焕臻并没有来过这个商场,但他有不少大学同学都爱来这里。所以程焕臻对这个商场的名字颇为耳熟。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但他对此并无好奇,试着吃了一口,品了品,眉头微微皱起。

然而目光向下。

这家服装店的名字看起来丝毫不眼熟,一瞧就知道是那种全球独此一家的、具有当地特色与老板特色的小众店铺。

程翌明见他不吭声,眉毛一挑,直接从衣架子上取了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各几件,拽着他就往试衣间里跑。

甩头转身时,那直直的马尾“啪”地往他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像是配合着在催促他的行动一样。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程焕臻刚一进门,双眼就是一瞎。

程焕臻:……

程焕臻也是第一次吃棉花糖。

年轻的小叔叔一手调整着衬衫的衣领,微仰着头,脑袋轻轻侧着,高挑的马尾落在左肩上,如墨的黑发洒在一片亮金之上,显得极其灿烂。

小叔点头,把衣服又一次放回到边上。

好吧。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只见小叔叔将手中一大摞的衣服叠在旁边椅子上,挑了最上一件,就往他的手里硬塞。

接着亮红色、嫩粉色、蓝绿色、深紫色……

他不是早上还在联系着各家服装品牌的顾问团吗?

他点点头又从边上拿了件亮绿色的衣服,自己穿上。

小叔叔还说,他最喜欢的是立领?

程焕臻犹豫半秒,说出真实想法:“为什么不直接吃白糖?”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来他喜欢深蓝色吗?

程焕臻心想,自己哪有这么说?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怎么有人会穿这样的衣服?

他诚实地说:“好看,很配,不难受。”

程焕臻眉头一皱,试图从这一群彩虹般的衣服间寻找一件稍微“正常”些的衣服。

程焕臻疑惑:“嗯?”

他的身上正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袖立领衬衫,衣摆习惯性地被他扎进了裤子里。

程焕臻一转身,满目的金黄就带着极强的侵略性从他的视野四周侵袭而来。

程焕臻:“我……”

程焕臻认真思考,判断半晌,最终还是摇摇头。

他疑惑地转过脑袋:“为什么?你不喜欢这件衣服吗?为什么不喜欢?是它样式不好看,还是颜色不喜欢,还是材质不喜欢?”

程翌明问:“那现在你愿不愿意穿它?”

可他今天白天的安排就是陪着小叔叔,这是祖父亲自下达的工作。小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得配合小叔叔做什么。

莫名汹涌的情绪从胸膛诞生,向外席卷四肢,鼓鼓囊囊地像是要撑破他的全身皮肤。

却见小叔叔将他拉进服装店后后,指着五颜六色的一排衣服,问他:“这些衣服里挑一件穿,你想挑哪一件?”

然而细细搜寻一番,他发现,原来店内的衣服就跟店名一样,无黑无白。

程焕臻:“……”

程焕臻被这一串问题砸得头疼。

程焕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像是终于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程焕臻非常不习惯这样的拥挤:“小叔你要做什么??”

亮绿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极有活力,瞧着就像是树林里长得最为旺盛、最有生命力的那一棵苍天大树。

让他。穿上。这件。亮金色的。衬衫??

他只是对于深蓝色的衣裳接受得更快,并且认为深蓝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更有一种独特的风韵罢了。

程翌明给他分了一串。

他的声音一出,嗓子就像被噎住了。

哪想小叔叔并不放过他:“大侄子,你现在是在陪我出来玩哎!今天又不需要去公司,穿上它不会有人看到的,除了我。”

所有领子款式排除下来,那确实只剩下了立领。

深色系、成熟风。立领。长衣袖。平袖口。

把衬衫扎在裤子里。

这是他喜欢的。

……好奇怪,好陌生的感觉。

第 76 章 盆栽

就在这时,全身镜的边缘探进了一颗脑袋。

直柔顺滑的高马尾辫晃进了镜子里,紧接着,是满眼满面鲜活味的年轻小叔叔。

小叔叔打量着他在全身镜里的模样,灿烂地笑了起来,眉眼间尽是满足,接着又从店里挑了七八件裤子,笑盈盈地重新将他拽进了试衣间里。

就这样到了中午时分,小叔叔将他带回家里的时候,他全身上下的着装已经全被换了一套。

藏青色双排扣羊毛大衣之下,是那件最初被小叔叔敲定“他喜欢”的深蓝色立领衬衫,衬衫下摆扎进高腰炭灰色长裤里,底下配着哑光皮面的黑色切尔西靴。

非常低调的着装。

程焕臻心想,这确实比一身亮绿、亮金让他能够接受得多。

或者用小叔叔的说法就是……“更加喜欢”?

这样的打扮是他以往从未尝试过的,穿在身上效果意外不错。

……他喜欢这样的着装吗?

他不知道,但是小叔叔说他喜欢。

程焕臻原本对此并无所谓。

但他想起那些被自己淘汰掉的服装,觉得小叔叔说的确有道理。

一时间,从昨晚遇到小叔叔开始就一直被憋在胸膛中的那口闷气,莫名其妙地消散了不少。

连带着今天被小叔叔强硬重排了一日行程的事情,回想起来也不再那么让人糟心了。

……

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打湿,他尽可能地保持着声音平静,强迫自己不要注意屋外那快速远离又快速靠近的脚步声。

平时起床就换西装的习惯深入脑海,一下忘了这会儿身上没穿着正装。

第四天,他认真地思考向祖父告状并把小叔叔送回老宅的可能性,试图将其列入计划之中,犹豫三秒,就又一次被小叔叔破坏了计划,再次出门。

洗脸巾从有花纹款变成了无花纹款。

这套衣服是小叔叔这些天带他逛商城时给他挑的,也是一款“他喜欢”的颜色。

小叔叔的理由但凡再假一点呢?

……第六天了。

对他来说,“开会”并不是什么需要多费力气的事情。

不能敲门!

喜欢吗?

熟悉、安心、平静的滋味,久违地涌上心头。

“……如果打赢这一仗,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