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报社先弄成半月一报吧。
曹记书坊,原是这城里四大书坊之一。
王家哪里能跟人家比呢?
可三年前,曹老爷中风过世,当家的就成了他家那个纨绔没用的儿子。
若单是没用纨绔也就罢了,反正家大业大,也足够他败害好些年的。
可惜曹大爷没用还耳根子软,眼皮子浅,只注重眼前那点小利,又贪花好色,一房又一房地往宅子里抬小妾。
尤其是如今这位小妾,手段高得很,不但把正房太太给压得灰头土脸,还让曹大爷把小妾的兄弟当成个得力人手。
这位“小舅子”又哪里是什么有能耐的呢?
惯会坑蒙拐骗罢了。
起先还能借一借曹记的势,书坊还能撑个架子。
这二年越发地败落不堪,有本事有能耐的伙计都走完了。
尤其是一年前发生的那事,曹大爷之妻郭氏,要跟曹大爷合离,甚至还闹到了衙门。当然了,在亲朋故旧的斡旋下,倒是没经过官府,好歹算是私下合了离,保住了曹记的脸面。
郭氏这一走,郭氏的陪嫁自然带走,跟着走的,还有一批不看好曹大爷的下人。
好的走了,差的留下,曹记越发的是乌烟瘴气,处处蛀虫。
就在一个月前,曹记已经是负债累累,再也维持不下去了。
曹大爷竟是将自家除了祖宅的所有产业都败光了!
这其中还包括了曹记书坊!
而包厢里这人,正是曹大爷的族兄曹九爷。
曹大爷在曹家是嫡枝大爷,而曹九爷只是分枝庶子。
在小舅子接管书坊大权之前,原是曹家族中的几位在合管着。
曹九爷就是其中一位,而且是专管话本的。
曹记在名义上,完全属于曹家嫡枝,像九爷这种分枝庶子,也就只能在里头寻一份活计。
王记书坊的情况,其实跟曹记也差不多,但王记势弱,为了笼络分枝族人,因此王记书坊的股子,是分出了许多份的。
像王管事这样的得力人手,干满十年且无错处的,就能拿到百分之五的股子。
曹家分枝无人有曹记股份。
因此在曹家大爷做出那许多糊涂事的时候,也就没人能出来阻拦一二。
小舅子在书坊里胡搞瞎搞,曹九爷等一干老人就被排挤得只能回家闲着。
如今曹记彻底完了,就连书坊里许多珍藏的雕版,都被甩卖抵债。
但曹九爷怎么会在这个包厢里?
王管事原本还以为楼先生约他过来,是要谈一谈新书之事。
想想青萍客名满全城,这新书只有更受追捧,楼先生只与王记合作,并没有对别家书坊开出来的高价动心,那么王记再给楼先生让一些利也属该当的。
可曹九爷也在此,莫非是楼先生也动了自家开书坊的念头么?
一想到这儿,王管事虽然还是笑容满面地同众人寒暄,可坐到位置上时,后背已是冒出了细汗。
楼先生要是真动了开书坊的想法,以她神奇的笔速,还有同采莲客的交情,光是印她们两个的话本,就已经能稳赚不赔了呀!
但王记呢?王记怎么办?
一炷香后,王管事悄悄地抹了把汗……虚惊一场!
原来楼先生把曹九爷请来,不是为了要开书坊争他王记的市场,而是要开报社!
报社啊!
大魏朝文风昌盛,识字的平民百姓比前两朝都多。
王管事自然是知道,早在千前之前,就有抄录朝廷文书、朝政大事和谕旨的单页纸,名为邸报。
这邸报不但会送至各朝臣家中,还会送到各地城镇官衙或世家中。
邸报上的内容都是朝中大事,行文十分严肃难懂,一般的平民百姓,对这个邸报,虽然听说过,但见过的没几个。
王管事心里松了口气,脑子又高速转了转,还是不太
明白,这无趣的邸报,他们这些寻常的商家和平民,去抄它作甚?
而且要想抄邸报,那雇个老工匠,做出雕版来,只管印出来就是,何必要寻这些人来商议呢?
楼欣月微笑着看向楼赛郎。
这位楼家二妹,立马地从随身的布袋子里,掏出了三份单页纸。
除了楼欣月外,其余三人,各分到了一份。
这单页纸折了四折,王管事接下,打开来看。
一瞥之下,先发现的,就是这单页纸,竟然是手写的。
虽然这手写的字体,四四方方,齐整之极,就跟雕版印出来的一般。
但字体大小,却是比寻常雕版印出来的还要小许多。
王管事最先见到的这一面,整齐地分成了四份。
这四份,是四种不同的内容。
一份是栖云城北外,十里处的百尺崖与栖云湖的夏荷风光游记,虽只有五六百字,却是将夏日荷花盛开美景,刻画得活灵活现,有如身临其境,令人恨不得明日便驱车前往观赏。
第二份是人物小记,以一位孝子的口吻,追忆自家刚刚仙逝的老父生平。一位慈祥又厚道的长者,音容笑貌,便似宛然在眼前。
第三份则是城中大小事简述。
有新店开业优惠三天,也有商队押来大批货物若干如有意者到XX客栈寻掌柜的牵线,更有某坊某街上道路坍塌,估计半月内道路都不通,望周知绕路……
第四份更是有趣,竟然是城中两家乡绅结为儿女亲家,甲家儿郎仁孝果敢,乙家女郎秀外慧中,欲从此结为连理,两家为永世之好,欲将于XX时完成婚礼,并将于XX酒楼和家中宴请宾朋……
虽然还没看完四分之一,王管事已经在心里连呼了十几回赞。
着啊!
妙啊!
他看完了这一边,就忍不住放下手里的单页纸看向楼欣月,双目灼灼。
“楼先生是怎么想到的!当真是绝妙好主意!”
话本虽然受欢迎,但要印出一本放到书铺里,就算楼先生是出奇的快手,那也是最快一月了。
还是为了赶上武者大会,这才加急熬夜地出了上册。
如果换成别的作者,一年能出两本话本都算是勤快的。
但若是印这种单页纸,的确是速度又快,那五花八门的内容又与城中百姓息息相关。
他都能想得到,这种报纸一面市,怕不是要比最火爆的话本还要热乎十倍!
大约只要略识几个字的人,只要报纸上有他想要看的内容,定然不会吝啬那几文的报纸钱啊……
想到报纸钱,王管事忙又问道,“那这报纸将售价多少?”
楼欣月笑答道,“这要看成本多少了……不过我估计应该不会超过十文。”
报纸的路数跟话本不同,卖出去的越多,影响力越大,肯定不可能定个高价来抬高门槛的。
有的版块,是要给作者稿费的,比如游记、感想和中长短篇小说之类。
但有的版块,那是要收费码字的。
比如怀念我的举人父亲,还有两家佳儿佳女结亲声明(或者合离声明)。
王管事听到楼欣月提起收费码字,越发的目瞪口呆。
好家伙,还能这样?
他只想到报纸里有这样的内容,那少不得相关各家都要热烈追捧。
却没想到,报纸还能这样收钱!
如果是这般,没准光是收的这些钱,就已经先能大赚一笔了。
“那,可是每日一印?”
若是每日一印的话,那印坊可得多出多少活计啊?
就是他家那些子弟都用上,怕是都不够。
难道,这就是楼先生要寻曹九爷过来的缘由?
楼欣月笑眯眯的,“这报纸初起头,步子我想还是不要太大,就先弄成半月一报吧,王管事觉得如何?”
现代社会信息爆炸,热搜时时都在更新。
可如今这个古代就不一样了,车马慢,书信迟,除了八卦消息传得快以外,正经有用的信息,就有些闭塞了。
楼欣月觉得月报太久,周报太赶,日报简直是要人老命……还是先来个半月报吧。
“半月?嗯,甚好甚好。”
王管事稍想了想,就明白了过来。
他还要再问些什么,瞥眼之间,就看到那两位还在专心看报纸,便端起了桌上茶水,灌了一大口,这才算是让自己发昏的头脑略为清明了些。
嗯,这位中年女子,想必就是采莲客贺秀贞了。
想到之前听说的,贺秀贞因为恶疾缠身,奄奄一息,被夫家厌弃,恨不得让她早死……可如今呢?
虽然清瘦一些,可目光烱烱有神,哪里还有疾病之态?
约莫一炷香工夫过去。
那二人也将一份报纸全都看完了。
会谈此时算是正式开始。
“各位,我想开办一个报社,报社主要决定选取报纸上的文章,将文章选好,便委托书坊印制,至于售卖,则有好几种渠道,可通过各家书铺,也可在各酒楼茶馆内寄卖,更可以批发给城中小贩和贫家少年……”
“但要做成此事,靠我一个可是远远不足,所以就请了各位共商大计。”
楼欣月打算办报社,也是从新戏得来的灵感。
她一个人也没有三头六臂,要想尽快完成她的大业,自然是要寻找各方面的合作伙伴的。
第172章 驴肉还是鬼怪化人?
平春坊,仙来茶馆。
坐在大堂正中的小龚先生,说完了易嫁第十回,且听下回四个字一出,却是坐在那儿不动,手一翻,便翻出了一份单页纸来。
看到他这番动作,坐在桌边的客人们不但没有走的意思,反而更加精神了。
“龚先生,今日可是要给大伙念栖云半月报的第二页了?”
“诶呀!这一天只能听一页,实在是太磨人啦!”
“可恨俺不识字,不然早就去买上一份这报纸回来自己看啦!”
“老夫倒是识字,可惜上了年纪,看不了小字,还是在这馆子里听听罢。”
“哈哈哈哈,鄙人就不一样了,鄙人虽然识字,也看过那半月报,可还是要来这儿再听小龚先生说上一遍,再听听大家伙说的话……这才是更为有趣呢!”
比如看到好笑处,想跟人探讨一番,在家里总不能跟婆娘和小儿探讨吧?
他身边坐的茶客们纷纷笑应,“是极是极,老哥说得有理!”
其实之前,他们也会讨论小龚先生说的书。
书中哪个人物讨喜,那个人物可厌,后头的剧情如何发展,谁死了谁活了,是花好月圆还是惆怅悲歌……
可说书先生说书,往往一个多月都还没说完一部书。
这一个多月,天天都讨论一部书,确实未免单调了些。
而现如今的报纸,上头的内容都是本城中的新鲜事。
哪里的景色正美,哪里的野菜更肥,鱼儿更鲜。
城中哪条道不好走,哪家新店开业,哪家清仓甩卖。
若是留心听着,准能从上头听出商机,知道上哪儿能买着新鲜便宜的好货!
更有不足三五千字的短故事,不过盏茶工夫就能听完,虽不如长篇话本内容丰富吧,可细细品味,倒也很有意趣。
比如这个作者名为亦喜的,写的南地狐仙传说故事,就离奇诡异,细品之下,又有几分人生道理在里头。
整个茶馆里说说笑笑的,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不过等小龚先生清了清嗓子以后,满室就都安静下来。
“今日念的是半月报的第二页……卢大郎写的卢家驴汤馆的创业史。”
这句话一出,众人就憋不住了。
“啊,这报纸上头,居然还有这个?”
“卢家驴汤馆我知道,就在平春坊一个冷僻巷子里头!那地方着实不好找,不过他家的驴汤,味道那是真好,尤其是冬日里喝上一碗,浑身都是暖烘烘的。”
“可是真的?那我可要寻个时候过去尝尝!”
“不是,那驴汤馆子味道好,我也晓得,可是这是卢大郎写的卢家驴汤馆的创业史?那卢大郎不是不识几个大字吗?他能写的出来?”
众人七嘴八舌地一通说,小龚先生倒是很耐心地听完,这才看着半月报,笑眯眯解释。
“这上头有写,是卢大郎口述,寻了代笔人写的。”
众人互相望望。
好家伙,还能这般?
那要是这样的话,岂不是人人都能在报纸上写两段?
小龚先生继续念着报纸,这会儿他整个人都是休闲放松的,并不像在说书时那般全神贯注,但跟茶客们的关系,却是意外的更加融洽了。
而卢家驴汤馆的创
业史,却也是格外的好听。
说是卢家自祖爷爷时起,已是三辈贫民。
世代居住在栖云城南郊的村汉,到了卢大爷爷这一辈,家里就只剩下半亩薄田,压根养不活自己。
养不活自己怎么办?只能进山里摘些山货,猎些野物……即使这般,也不过是勉强糊口,到了三十岁上头,都还没有银钱娶媳妇。
曾有媒婆要给卢爷爷牵线说媒,说一个带着女儿和肚子的寡妇。
但卢大爷爷自己虽然乐意,可是等寡妇来相亲时,一看他家只有间破破烂烂的土坯房,米缸里只有薄薄一个底,顿时脸色儿大变,又挺着肚子走了。
卢爷爷可不就越发灰心丧气,光棍躺平了么?
没想到在他三十三岁这一年,前朝昏君无道,十八路流民造反。
栖云城那时候也有三路流民先后夺城,一时间城中大劫,死伤惨重,几乎家家戴孝,户户夜哭。
卢爷爷他们村子离城近,听到乱兵的风声,就都进山躲避起来,等乱兵过去了再出来。
而卢爷爷家徒四壁,山里打猎的经验十分丰富,反倒是过得比其他人家更好一些。
还能在常去歇脚的山洞里栖身,不与同村人来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倒也自由自在。
有一夜,他迷糊中出山洞小解,就瞧见不远处亮如白昼。
他好奇地走近去看,就看到山腰上有一座小木屋。
小木屋里透出光亮,人影绰绰,木屋外头却有两个露着上身的纹身大汉,冲着木屋里污言秽语,踢打推踹……
而小木屋里的人,似乎是老妇人和小婴儿。
老妇人不断地好声好气地相求,小婴儿声音微弱的啼哭。
纹身大汉却是越发的暴怒,非要进去杀了老妇人和小婴儿不可。
眼看着大汉们就要将那木门给踹散,卢爷爷一时热血上头,就操着自己的柴刀冲了上去,将大汉一边一个,给砍翻了。
听到门外的动静,老妇人开了门,看到两个大汉倒地,不住地向卢爷爷道谢。
卢爷爷杀了两个人,原本还有点忐忑。
这会儿却觉得胸中意气陡生。
就拍胸脯道,他就在附近住着,以后若是还有恶贼来骚扰,他还要来打抱不平。
老妇人感念之极,便说她家原本是医药世家,有许多药膳方子。
如今见卢爷爷是个血性汉子,倒是有个方子可以送给他。
卢爷爷接了方子也没在意。
他一个穷鬼,就算有方子,也买不起材料啊!
更何况,老妇人还说,这是个驴肉汤的方子。
他要有驴,他至于光棍这么些年吗?
但老妇人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块肉,跟他说驴肉,还现场亲手烹饪,教会了他这驴肉汤的做法。
卢爷爷尝了一碗,顿时有如升仙。
虽然他没驴,但他可以攒钱买呀!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辞了老妇人,回到了山洞里,又接着去睡。
第二天,他醒来一琢磨,就觉得不对了。
这附近,原本也没有人家,哪里来的小木屋呢?
为了解惑,他循着记忆又走到小木屋处。
可哪里有什么小木屋,分明是一座荒坟!
坟上倒还有墓碑,上书包王氏之墓。
墓碑歪歪斜斜,摇摇欲坠。
在碑旁,还有两条死狼!
卢爷爷此时,才醒悟过来。
原来那小木屋,就是这荒坟。
那两个凶恶大汉,正是这两条死狼!
就是不知道昨夜种种,是他梦癔发作,还是鬼怪化人?
第173章 软广这个原理是什么呢?
卢爷爷傻愣了好半日,这才醒悟过来。
甭管昨夜是怎么样,面前这两条死狼是真的呀!
这两条死狼,昨夜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想刨倒这荒坟。
他就赶紧把死狼给拖到山洞里,剥皮吃肉。
那狼肉是真扎实,他将肉腌起风干后,搭配着野菜和米糠之类的,足够他吃了一个多月。
等这一个多月过去,外头的大乱也消停了。
卢爷爷就带着狼皮狼骨回了村。
这时候他们村子里的人家,几乎十不存三了。
再过了半年,新朝大魏建立,新帝与民休养生息,栖云城这一带,也渐渐恢复过来。
卢爷爷这时想起那个方子,就把狼皮狼骨带到城里药铺,换了些银钱。
又去骡马市买了一头老驴。
卢爷爷试着用驴肉做汤,果然味道鲜得吓人!
他将驴肉汤送到小饭铺里寄卖,没想到那香味飘飘,诱人馋虫,没用多久,就都卖光了。
从此卢爷爷算是有了第一桶金。
这般挑担卖汤,苦干了数年,终于有了银子,不但把自家房子修好,还娶了个年轻健壮的婆娘。
到了卢大父亲出生时,卢家已经能在城里买铺子了。
那时候栖云城的地价也还没那么贵,而且卢家的铺子地段也不算太好,因此还能买得起。
至于四十年后,栖云城地价又涨了至少十倍,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便是卢家驴汤铺的由来了。
现如今的卢家驴汤铺的当家人卢大,打小就跟爷爷学这道汤,经常听爷爷讲自家方子的由来,卢爷爷直到过世,都在遗憾,不晓得给他方子的那位老婆婆,是什么身份,能随手给出方,想必是位有来历的。
只是卢家家境好了之后,曾经去重修过坟,本以为局势平稳了,没准这位婆婆的后人会来祭拜,可惜过了这么多年,始终没见过有后人来过。
还是在几年前,一位外地来的食客老先生,无意中进了卢家小铺,喝了一碗驴肉汤以后,大呼畅快。
还特意寻找卢大,问卢大这汤方是哪来的。
怕引起误会,他还悄悄地说出了几味独门佐料。
卢大可不就大吃一惊。
相互攀谈一番,才知道,原来这位老先生姓包,是前朝的御医世家后人。
据包老大夫说,他们包家,有一近支,就在栖云城中。
有位堂婶子包王氏,最擅治药膳,祖上也是有大来历的。
其中这味驴汤,那滋味,简直就是一绝。
而如今卢家的驴汤,虽不及包王氏亲手所制的,但也有了九成的相仿了。
包王氏家中当年也是十分殷实,可惜子息不旺。
包王氏只生了个独子,独子成亲以后又生了个小孙儿。
可惜独子出城办事,遇上了劫匪,竟然命丧黄泉,连尸骨都没寻回来。
儿媳丧夫后,没满一年就想要改嫁,包王氏夫妇倒也开明,还了嫁妆送其归家。
此后就一心扑在小孙子身上。
但天不从人愿,一日包王氏抱着小孙子出了家门,要去庙里给儿子做法事,哪想得到城中恶少闹市纵马,踢伤了包王氏和小孙子。
小孙子才多大一点,哪里经得住这般惊吓和外伤,竟然在半日后夭折了。
包王氏就这么一个小孙子,突然没了,悲痛过度,也跟着过世了。
包老爷家破人亡,葬了妻子和孙子,就想法子给恶少全家投毒。
那恶少家上上下下,也毙命了十几口。
包老爷自己也服毒自尽了。
临死前命人给包老先生这一支送了信,上头详细说了原委。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后人来祭拜包王氏的缘故。
也是到了这时候,天下安定,包老先生也早已花甲之年,一日忽然想起堂叔一家,便带着家仆来栖云城寻访……
小龚先生念完了这篇卢家驴肉馆的故事。
全场还有一瞬间的寂静。
过了足足几十息后,才有人叹气。
“想不到啊,卢家驴汤馆,还有这般的来历呢!”
“包王氏婆婆只随手拿出了一张方子,就是那般的美味,只可惜不知道还有多少方子,就这样都失传了。”
“可惜了包家一家人啊!”
“可见这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卢老爷子偶然善举,倒是让老卢家从此兴旺了。”
“六七十年前,还是前朝那会儿,昏君佞臣,贪官污吏,鱼肉百姓,
咱们这栖云城里,自然也是乌烟瘴气,才有那恶少横行街坊。”
换成如今,谁敢闹市纵马呢?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得倒是十分热闹。
但已经有大半的人,都在心里想着,要去那卢家驴汤铺子,尝上一尝那绝美的滋味了。
这时候的人,思想淳朴,一时倒也想不到,这篇文,其实它就是个变相的广子啊!
当然了,这篇广子倒还没有到收费码字的程度。
而是曹九爷说服了老友卢大,亲自操刀写了这篇发人深省的软广。
稿费自然也是没有的。
做为栖云月报社的股东兼副主编,月报社如果盈利,自然会有他的分红和工钱。
以后此类文是否收费码字,收取的标准,还要取决于这篇软广的效果如何。
唯一有些模糊想法的,倒是小龚先生。
这份半月报一面市,原本只是深巷小铺的卢家驴汤,定然会变成城中大热的食肆。
只要看了报纸的看客们,十个里头有一个要去尝尝这汤。
卢家就能赚得盆满钵满啊!
这个原理是什么呢?
是让卢家铺子更加扬名么?
那他们这些说书先生,若是在说完书后,提上一句半句哪里的货品好,哪里的铺子公道,是不是也能助力扬名呢?
想到这儿,小龚先生在心里摇摇头。
估计是不成。
他说了快十年的书,从前都不曾做过这些多余之举,没准会惹得老客们生厌呢?
再一个若是客人们听了自己的,去了那些地方花银子,万一遇上不快或者以次充好,岂不是要回头来寻自己的麻烦。
而他是要在这几家茶馆酒楼里长年说书的,实在是犯不上为了未知的小利,砸了自己的饭碗啊!
第174章 北荒咱们栖云城自己的报纸!
“栖云半月报!栖云半月报!”
“一份只要五文钱!只要五文钱了啊!”
“五文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看完了还能留起来,攒够了一年,那可就是一本书了啊!”
“咱们栖云城自己的报纸!”
“全朝头一份给老百姓看的报纸呀!”
“想知道前半月城里都发生了啥新鲜事吗?”
“想看看平春坊卢家驴汤铺子的发家史吗?”
“还有感人至深、热血沸腾的新故事啊!”
栖云城里的大街小巷,打从三天前起,就多了一群走来走去,时不时吆喝几句的小子。
这些小子最小的六七岁,最大的十四五岁,穿着打扮各色各样,有衣着补丁陈旧的,也有衣着半新不旧看着还不错的……但却是人人都背着个大大的布挎包。
布挎包上,还绣着四个红色大字,“栖云月报”。
而布挎包里,则是卷成一卷的单页纸张。
这些小子们劲头十足地向路人和店铺兜售着,每卖出去一份,那小脸上的笑容就越发的灿烂。
他们能不灿烂么?
只要卖出去一份,他们就能赚得半文。
可别小瞧这半文钱,若是一天卖出去十份,那就是净赚五文。
一天五文钱,都够贫家小儿两天的吃食了。
若搁在往日,像他们这样的小子们,能上哪儿挣钱去?
去那小饭铺子洗碗打杂,还得是寻人做保,一天累得直不腰,手都泡肿了,也不过能挣个三文钱而已,哪里有卖报纸来得容易?
一行风尘仆仆的车马队,从北城门进了城,便轻车熟路地向着永乐坊去了。
他们身上的衣衫虽然能看出来是刚换上的,但脸上的风霜却是一点也没遮住。
“可算是回来了!”
“是啊!咱们这支商队,跑一趟就得最少半年!”
“咱们这次可就花了八个月!八个月啊!”
“要不是那北荒国人作妖,咱们也不必东绕西绕,走了最难行的一条远路,原本半年也能回来了!”
为首的汉子四十多岁,一张国字脸,身形硬朗,相貌平常,目光精亮,一看就知道是车马队的话事人。
他瞥了一眼说抱怨的伙计,沉声呵斥。
“回了城里,大伙也不要乱说话。”
“这一趟其中的经过,我自会禀告老爷。”
众伙计们听了,相互看一看,便都不敢再提什么北荒国了。
此时正好街上两名报童经过,看见这一行人的模样,便觉得是外地来的客商(肥羊),赶紧上前兜售。
“这位大爷,可要来一份栖云半月报?”
“只要五个大钱,合算得很啊!”
众伙计不由得都瞪大了眼。
细看这些小子,又看他们身上的挎包。
有个伙计稀奇道,“什么……栖云半月报?”
不是,他们也就八个月没回栖云城了。
城里就有了这种新鲜事儿了?
“栖云半月报,给咱们老百姓看的报纸,全朝独一份儿!”
“我这儿可就剩下了最后两份了!这报纸啊,抢手得很呢!”
半大年纪的小报童,面上的神情很是复杂。
三分骄傲,三分遗憾,三分期待,最后一分是快乐。
骄傲的是他才十一岁,一天就能挣到十文钱了!
这三天,他已经攒下了二十九文!
把这两份报纸卖出去,这二十九文就能凑齐三十了!
巨款啊!
遗憾的是那楼家书铺旁边的栖云月报社,规定一个报童,每天最多只能拿二十份去卖。还规定互相之间不能抢生意,否则要罚七天不能来拿报纸。
期待的是这些外地客商,见到本城独一份的好东西,那不得惊得目瞪口呆?
毕竟,他们的小伙伴们,已经挣了不少外地客商的钱了!
早起在月报社排队领报纸时,听他们说起外地客商满脸惊讶,大呼不可思议,看得好了还出手大方,多给好几文的好事,哪个报童不羡慕呀!
至于说快乐么……卖完了报纸,凑齐了三十文,能不快乐么?
为首的中年汉子听了便笑了。
“来两份!”
他身后的年轻伙计赶紧摸出十文钱来付账。
最后两份卖光,小报童欢快地道了声谢,蹦蹦跳跳地走了。
中年汉子接了两份报纸,小心地将报纸放到了身边的马车上。
又走了约莫两盏茶的工夫,便来到一处两层楼铺子的后街。
这铺子的大门匾额上,题着四个大字。
原记货栈。
一进后街,便有熟人领着伙计们来迎。
“江管事!一路辛苦!”
“可算是将你们给等回来了!”
“老爷昨儿还提起你们这一队人呢!”
车马都被领到了后街的一处空旷大院内,该卸货的卸货,该喂草料的喂草料。
而江管事则被迎进了货栈内,他自己的屋子里。
江管事这般的商队管事,在货栈里,都是有自己单独的住处的。
至于伙计们,也有六人一间的伙计房。
梳洗吃喝过后,里外都换上新衣的江管事,便去了原家。
将这一路上重要的事务禀告给原老爷这位东家。
原老爷听得满眼慎重,忙让人将儿子原无忌叫来。
江管事便又将北荒国的异动,单独地又说了一遍。
大魏朝疆域比前朝辽阔,与前朝不接壤的北荒国,如今却成了大魏的领国。
因双方都没摸清对方的底细强弱,一时之间,倒还有些表面的和平。
两国通商虽少,也还是有的。
不过北荒国与大魏风俗迥异,北荒人游牧流动,行事风格粗野慕强,大魏商人去了,不但要经受险恶的气候地形,被杀人夺财的风险也是高达五成。
因此但凡敢进去北荒的,都是实力强劲的大商队。
商队不但有专门的高手护卫,就是打杂的伙计们,也个个身板强壮,手里有两把刷子。
江管事他们这支商队,倒不是专程去北荒做买卖的。
而是去北荒之西的西凉国的。
西
凉国盛产宝石与药材,国主是女子,国中女子和男人一样,也能继承家业,当官为将,也是与大魏朝迥异的风俗。
西凉国虽与大魏接壤,可惜接壤的是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那道路九曲十八弯,还,还时常因为雨雪塌方而断绝道路。
因此比较好走的路,是通过北荒国的东南角。
北荒国也因为这条路,有了国内第三繁荣的城镇……若布城。
原本江管事他们出了国境,在若布城住上一夜,第二天就能进入西凉国境内。
可在西凉国都城做完买卖以后,他们回程时就得了消息。
说是若布城中,在大肆捕杀大魏商人。
甚至就连西凉的商人,也都受了波及。
江管事他们停了两日,细细打听之下,只好放弃这条好走的商路,转而绕去走那险峻的陉道。
第175章 打算我也是这么打算的。
因为绕了这条路,行程不但拖了两个月,还折损了一车的货物,好几个伙计受伤。
但好在受伤的伙计们都及时得到了救治,余下的货物也都完好无损,能平安运回,挣得的盈利也能远超损失。
只是江管事他们带回来的北荒国的各种详细消息,却是干系十分重大。
原老爷好言慰问了江管事几句,又赏下了不少银子。
让他这段时日,就好好地在城里歇息,北荒国这条商道,便暂且停了,等日后时局稳定了再说。
送走江管事,原无忌道,“父亲,此事重大,是不是要通知京城那边?”
原家豪富,虽与锦安侯沐家结了亲,但沐太太倒底不过是个庶女,在侯府中地位不高,后来沐家人高看沐太太,也不过是为了原家的财力而已。
好在原家也并不只靠着锦安侯府,如今的英王,才是原家最大的靠山。
英王是当今陛下的亲弟弟。
自小体弱多病,却是足智多谋,才德兼备。
当今陛下能顺利登基,英王爷在背后居功不少。
原家能攀上英王,还要归功于原老爷的亲爹。
这位在走南闯北行商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就结识了在民间微服私访的英王。
那时英王突然病发,随行的医士手里急缺几味药,而附近又没什么医馆,正好原老爷子路过,便慷慨伸出援手。
等英王缓过来后,就让人打听原老爷子,听说了原老爷子的为人,便亲自带着礼物上门感谢。
那时候原老爷子也不知道英王的皇室身份,只当是京城里一般富贵人家的公子呢,就平常心招待,一来二去,两人倒攀谈得很是投契。
原老爷子行商去过许多地方,若是寻到了英王需要的药就会托人送给英王,那会儿英王还没透露自己的身份,只说是他外祖王尚书的堂侄子……就这么着过了好几年,一直到有回原老爷子在京城里的铺子被权贵为难,原老爷子愁得差点白头的时候,英王听说了就替他摆平,原老爷子这才知道比他小好几岁的王公子竟然是龙子龙孙!
等原老爷子的儿子到了娶亲的时候,还是英王让英王妃给牵的线,才娶的沐太太。
就是后来原老爷子过世,原家也一直没跟英王府断了联系。
当然了,原老爷的份量在英王那儿,是没有他爹重。
为了减少麻烦,原老爷那会儿就以守孝的名义,退出了皇商的争夺。
在京城的买卖也缩小了规模,只在源北道一路仔细经营。
不过每年少不了要去英王府送礼,或者替英王府办些事之类。
因此原无忌说的要通知京城那边,意思就是给英王府送信。
这些年在朝堂之上,英王就代表着宗室,说话极有份量,有好个难题,都是英王牵头解决的,所以深得陛下信重。
原老爷点点头。
“我也是这么打算的。”
“这件事就交给你,你去京城之前,先去仔细问问商队里其他人,看看他们还知道些什么……尽量多打听出些来,写成条陈。”
“哦,对了,那商队里我记得有个快五十的老贺头,既会说西凉话,又会说北荒话,他知道的应该是最多的,你这次进京城,就把他也带上吧。”
父子俩商量罢,原无忌出了原家,带着卫武师,还有其他三个护卫,就直奔了原记货栈。
江管事这会儿,可不就正在自己房里喝茶吃点心看报纸?
而一个须发花白的汉子,却也大大咧咧地坐到了他的下首,一点也不客气地吃吃喝喝。
不但蹭吃蹭喝,还蹭报纸看。
一边看,还啧啧有声。
“啧啧,这个什么卢家驴汤,俺也喝过!味道确实不错!却没想到竟有这般来历!往常也不见那小卢说!”
看完了卢家驴汤的故事,又看了个少年满门被灭,却是大难不死,被武学名门收为弟子,天资卓绝,习得一流剑术,成为天下闻名的年轻剑客,可惜苦寻多年,却始终没有寻到当年那伙凶手的下落。
“诶诶诶!这怎么就没了?正看得好呢!”
花白头发的汉子怪叫着,又往后头去看。
等看到有个什么金簪记,只看了两行,就发现这是个写小儿女情情爱爱的故事。
这种婆婆妈妈的故事,他是一点儿也不爱看。
“这半月报,怎么还有这给姑娘婆姨看的故事?”
他又去挠挠肚皮,“唉?罢了,虽然有一个故事无聊,可其它都还是挺好看的!”
“不知道还有没有新的了?”
江管事从手里拿着的报纸后抬起眼,“这是半月报,想看后头,估计还得等几日。”
二人正说着话,就有人过来寻。
“江管事,老贺,少东家来了,要寻你们说话哩!”
原无忌见了江管事,就笑着给了江管事一张百味茶馆的包厢票,“江叔,先前倒是忘了给了,一个包厢里最多能坐十个人,江叔闲了可以带人过去坐坐。”
江管事道谢接过,满脸笑容。
“哎,我们这些人才去外头走了八个月,回来就仿佛过了好几年似的,咱们栖云城里,竟多了这许多新鲜事?”
原无忌笑容令人如沐春风,“那江叔可要在城里好生逛逛,把江婶和几个孩子也接来玩耍。”
原来江管事早就已经成亲,与老妻生了五个孩子。
他挣到钱以后,觉得城里的房子贵又小,还不如在城郊老家建个大院子,孩子们一人住几间房都能排布得开,就在老家起了大院,买了田地,他每年跑完商回来,正好能回去住上个把月。
江管事笑着应下,见少东家要寻老贺,就知道可能还是要问北荒之事。
果然少东家问得极细,而老贺这老家伙,越挖越有,竟又说出了不少他都不知道的细微之处……
等到原无忌问完,已经是临近傍晚。
原无忌落下最后一笔,将墨迹吹干。
这才看向江管事和老贺。
“江叔,我明日就启程进京,要带上老贺叔。”
至于说带上这老小子做什么,原无忌没说,江管事也不问。
老贺这人,年轻的时候到处跑,挣的银子多,花的更多。
手里便凡有几个活钱,就都花到了相好的身上了。
什么西凉国的饭铺子老板娘,北荒国的放羊小寡妇的,一见了面亲亲热热,倒比那明媒正娶的娘子还亲了……
反而在大魏朝,竟是一个婆娘都没有。
所以别的伙计都还要回家团圆,只有老贺不需要。
第176章 稿稠管是什么稿稠还是稿稀。
平春坊,清溪书铺。
守在柜台前的年轻伙计,不住地探头往街上张望。
等远远地听见了报童的吆喝声,便一个箭步冲了出去,立在门首,朝他看到的第一个小报童招手。
十来岁的小报童机灵得很,几步就跑
到伙计跟前。
“客官,可是要买报纸?”
说着又挠了挠头,“前几日记得不是买过了?”
如今这报纸好卖的很,每日他领到的二十份,可全都能卖光。
算算到如今他已经挣了一百文了,家去阿娘都要夸他一声能干哩!
年轻伙计忽然小脸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