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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那次节目之后, 温习晴拜托经纪人要到了鹿闻笙的联系方式。

鹿闻笙强行解约得罪了公司,之后便处于一种被封杀的境地,靠着接一些小型的商演以及酒吧驻唱, 今年才把钱还完。

所以他的苦难和沈明烛一点关系都没有——他沉寂太久,沈明烛的粉丝一时半会儿都没想起他。

非要说他和沈明烛有什么更密切的交集,也就只有当时那个音乐选秀节目了。

但温习晴不无偏私地想,这和明烛有什么关系呢?鹿闻笙表现不佳是事实。

不过他状态不佳也是事实,所以温习晴想再为他争取一个机会。

有时候,他们很多人, 缺的只是一个被看见的机会。

节目组还是有保密的意识的,虽然这一天兵荒马乱下有不少嘉宾不慎入镜, 但有些还是从头到尾都没有暴露。

比如导演听到人选后都有些惊讶的鹿闻笙。

嘉宾们没跟去县城。

圈子里大家或多或少都认识,他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 鹿闻笙独自找了个角落待着。

他也看到了直播, 知道沈明烛来了现场。

这人如同神明降世,轻而易举救众生,他只要出现, 永远都是所有人的目光中心。

太耀眼了。

即便现在还有沈明烛的粉丝追着他骂, 但鹿闻笙必须承认, 他讨厌不起来这个人。

可现在的问题是,沈明烛来到这个县城,很有可能还会来村里,那他还应该待在这里吗?

他本不想来的,他不想再连累温习晴,可他已经连着拒绝了两次,倘若拒绝第三次,未免太不知道好歹。

以《七日法则》当下的热度, 谁不是万分渴求这个机会?

但现在……

鹿闻笙坐立难安。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给温习晴发了条消息:【前辈,我有点事情想先离开,很抱歉,今晚的表演我就不参加了。】

温习晴回得很快:

【合约都签了,你想去哪儿?】

【好好待着!】

【我们快到了。】

三句话,让一个男人忐忑不已。

不告而别是件很不礼貌的行为,温习晴都这么说了,鹿闻笙只能留下来等待。

他焦躁地在原地来回踱步,时不时拿出手机看一下时间,其实根本没看进去,更像是呆滞的动作。

直到他突然回神,才惊慌地发现居然已经过去了半小时。

时间怎么会过得这么快呢?他还没有做好准备。

鹿闻笙听到不远处传来车子的汽鸣声,伴随而来的是突然高涨了一倍的嬉闹。

他惶恐地转过头,见所有人都从各处簇拥了过来,如同众星捧月,正中心是个眉眼昳丽、白衣翩然的年轻人。

面对面看,他比屏幕里还要更气质卓然。

鹿闻笙往阴影里缩了缩,而后沉默地站在原地。

直到温习晴左右张望半天,朝他的方向挥了挥手,“鹿闻笙!”

鹿闻笙一慌,他条件反射看向沈明烛,却见沈明烛也循着声音看了过来,朝他微微一笑,笑容很是友好。

这个时候还装作看不见未免太刻意了,鹿闻笙硬着头皮走上前。

沈明烛朝他伸出手:“你好,我是沈明烛。”

鹿闻笙迟疑地伸手回握:“鹿闻笙。”

是真的不认识他,还是装作不认识?鹿闻笙心里乱糟糟的。

沈明烛笑着问:“你今天晚上要表演什么节目呢?”

所有人都跟随着沈明烛围在了他们身边,鹿闻笙不习惯这样引人注目的场合。

他眼睑低垂,“我唱《侠客行》。”

沈明烛没听过,但是没关系,他礼貌地问:“我有这个荣幸,可以参与进你的节目里吗?”

鹿闻笙受宠若惊。

沈明烛唱歌一般,但架不住他名气大。如果能和沈明烛同台演出,就算是一出笑料,也能解决他最近被全网嘲的局面,且足够让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受用不尽。

其他人也是惊讶,沈明烛是个好人这件事他们早就知道,但鹿闻笙这种运气还真是让人羡慕。

其他人声音中带了点酸味,上前道贺:“闻笙,恭喜你了。”

鹿闻笙突然发现所有人对他的态度都变得和煦,好像他们很早就认识,这两天多的疏离完全不存在。

他愈发无措。

*

晚会原定晚上七点开始,但一番折腾下来,直播真正开启时已将近八点。

观众们普遍对此表示理解,今天发生了这么大事,还有的看就很好啦,要什么自行车。

嘉宾们业务能力都很过关,并没受这一整天兵荒马乱的影响,灯光一就位立马就进入了状态。

沈明烛与林招娣、林元宝以及少数几个没被警方带走的村民组成了这场晚会现场为数不多的观众。

几个孩子特别捧场,每一个节目结束都要扯着嗓子大声叫好,弹幕的反响也十分热烈。

不知不觉,还有两个节目就轮到鹿闻笙表演,沈明烛去了后台候场。

他虽坐在观众席,也一直是所有人的关注焦点,这一离开,当即就被网友们注意到了。

【明烛离场了,是去洗手间还是候场?】

【哇哇哇,今天能看到明烛的表演吗?求求了,你就是上去嚎一嗓子我都满足了。】

【导演,让明烛上场,我这就发动所有亲朋好友给节目打满分。】

【今天明烛做妆造了,赌一根辣条,他有节目!】

后台。

鹿闻笙不习惯地扯了扯领带,他太过紧张,拿了一瓶水慢慢地喝。

温习晴拍了拍他的肩膀,“放轻松,看,今天没什么观众,就当唱给自己听,你平时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

鹿闻笙勉强挤出笑容,应了声“好”。

“明烛。”

“明烛,一会儿看你的了。”

待听到一阵骚乱,鹿闻笙便知道是沈明烛来了,他转过头。

沈明烛来得匆忙没带服装,他本来不想做妆造,说什么本来也不是主角没必要。还是节目组连劝带求,给他简单做了造型,换了一件衣服。

鹿闻笙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他想网友们说得对,上帝是如此偏爱沈明烛,没给他留下任何一处缺点。

沈明烛朝他走来,似是看出了他的紧张,朝他眨了眨眼:“我很久没练了,如果等下效果不好,一定是我的问题。”

他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

沈明烛这个人,越和他相处就越喜欢他。

鹿闻笙抿了抿唇:“真的不用换一下位置吗?”

“不用,都说了你才是今天的主角。啊,快到我们了,我们过去吧。”沈明烛浅笑。

前台主持人报幕,“下面请欣赏歌曲——《侠客行》。”

很奇怪,居然没说表演者,是忘了吗?

灯光暗下,先响起来的是一段琴音。

【好听!】

【不像音响,这个音质,绝对是现场弹奏的。】

【是古琴吧?我就是学古琴的,我怎么不知道娱乐圈里还有古琴弹得这么好的艺人啊。】

【好燃啊,真的很江湖的感觉,国风音乐还得用老祖宗严选乐器。】

紧接着是歌声,“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舞台上灯光仍是暗的,只能看到模糊的人影,然而无人注意是否是灯光出了问题,所有人都沉浸在音乐之中。

好的音乐是一段故事,足够让听众为它喜,为它悲,为它目不转睛,为它全神贯注。

片刻后,才闪过几条弹幕:

【虽然但是,我怎么觉得这声音有点熟悉?】

【我也,但这么会唱的歌手我要是听过不至于忘记啊。】

一道灯光打了下来,直直照在舞台中心歌手的身上。

鹿闻笙微阖着眼,被沈明烛的伴奏带动,全身心投入,一时也无暇顾及其他,更忘记了思考网友们的反应。

【???鹿闻笙?】

【怎么会是他?好吧这嗓子,是他我就理解了。】

【弹琴伴奏那个人,我怎么觉得……】

【就是沈明烛吧!】

【为什么沈明烛还会弹古琴啊!他到底有什么是不会的!】

【我是废物。允悲.jpg】

沈明烛坐的位置偏角落,舞台只有一束灯光照在鹿闻笙身上,因而只能模糊看到他的人影。

粉丝们固然憋屈,但多少也知道,这样的安排定然是沈明烛愿意的,大概率还是沈明烛主动提出并大力促成。

否则,不提国家,江遇就是节目投资方,怎么会让沈明烛受欺负?

……好吧,沈明烛都愿意给鹿闻笙做配了,显然表明他并不介意三年前的事情,甚至对鹿闻笙还有几分好感。

既然是明烛的想法,他们自然得支持。

于是也放下先前那点如鲠在喉,真心实意欣赏起鹿闻笙的表演来。

还别说,放下偏见之后,鹿闻笙确实唱得好啊!新生代歌手里没几个比得上他。

一曲结束,底下几个观众大声叫好,鹿闻笙鞠躬谢幕。

沈明烛起身,给了他一个简单的拥抱。

他噙着笑意:“表现很棒。”

鹿闻笙也没想到能这么顺利,他的状态好到不可思议,甚至是超常发挥了。

大多的激动积攒在胸腔,他有些想流泪。

鹿闻笙看着沈明烛,半晌,微微弯腰,“明烛,三年前,对不起。”

沈明烛侧身避开,“为什么要道歉?你又没骂错。”

他笑着说:“年轻嘛,本就该疯狂又不合时宜,不把一切或明或暗的规则放在眼里。”

【服了,沈明烛永远知道怎么拿捏我。】

【他真的好好!他怎么这么好啊!妈妈,如果我不能和沈明烛做朋友,我这辈子都不会快乐的。】

【他没骂我们自作主张,也没有说教,但是我听进去了,这可能就是人格魅力吧,希望某些爹味很重的明星学习一下。狗头.jpg】

第222章

演出结束, 鹿闻笙捧着手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他的账号突然新增了许多关注,私信已经999+, 就连他此前的经纪人都联系他道歉。

“发什么呆?”温习晴拍了拍他,笑着夸道:“刚刚的表现超好!”

鹿闻笙还是有些局促,他羞涩道:“都是明烛的功劳。”

沈明烛正在服装师的帮助下脱掉这身繁复的演出服,闻言“啊”了一声,“又是我?举手之劳而已,归根结底, 还是你自己争气。”

鹿闻笙没有附和,他神色郑重:“明烛, 还有温前辈,谢谢你们。”

“你为什么叫他的名字, 叫我前辈?”温习晴哀怨:“你能不能不要总是老师、前辈地叫我, 很奇怪诶。”

鹿闻笙一怔,“那,习晴?”

温习晴应了一声, “早该这样了。”

白其姝好笑地看了她一眼, 揶揄道:“说不定是你总摆前辈的谱, 明烛就很好相处。”

鹿闻羞赧,“没有。”

江遇故作哀怨:“我都不知道明烛还会古琴。”

“可不是嘛。”陆乘也可怜兮兮地说:“明烛都没为我伴奏过。”

他们同他玩笑,鹿闻笙能够感觉到这些话里的友好。

从前,他充其量只与温习晴有些私交,如今沈明烛对他表现出善意,于是他才被“七日小队”整个团体接纳。

鹿闻笙晕乎乎的,觉得自己如在梦中。

“你接下来有什么安排?”方淮序为他出谋划策:“在圈里混,一个专业的经纪人还是很有必要的, 你有看好的公司吗?”

鹿闻笙摇头。

沈明烛想了想,“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我经纪人的联系方式推给你。”

沈明烛的经纪人陈盛桐,绝对是现在所有艺人最想争取的经纪人,没有之一。

背靠江氏集团和沈明烛,没人敢惹,且不缺资源,他手底下只有沈明烛一个艺人,所有人都默认他不会再带其他人了。

鹿闻笙被巨大的惊喜砸中,他呼吸一滞,按耐不住激动:“我可以吗?”

他真的有机会和沈明烛成为同事吗?

“不要小看自己啊。”沈明烛笑了笑,温声道:“鹿闻笙,这只是个开始,你的未来不可限量。”

不可限量吗……

鹿闻笙觉得他会永远记得这个晚上。

外面燃放起了焰火,《七日法则》第一季正式收官。

不提这次晚会最大的受益者鹿闻笙,其他被邀请来的嘉宾也涨了不少粉,再一次让人感受到沈明烛影响力的可怕。

尤其是自从沈明烛出现之后,《七日法则》本就高的离谱的观看量居然还能再上涨一个程度,实在叫人心惊。

打这之后,凡是有沈明烛在的节目,其他人宁肯不要报酬也挤破了头想往里钻。

可惜沈明烛参加的节目不多,且他的行程比较难打探,于是其他人只好从何知瑾等人下手,连鹿闻笙都收到了不少旁敲侧击。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

演出结束已经很晚了,但嘉宾们还是一致决定连夜回县城住宿。

从前住在村里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他们不是不能吃苦的人,对居住环境没有太高的要求,但现在不一样了。

住在村里让他们觉得膈应。

唯一持反对意见的是沈明烛的警卫员,他觉得这种山路坐两个小时来回四个小时实在太过于辛苦。

可他反对没用,他听沈明烛的。

林招娣和林元宝两个孩子也被一起带回了县城。

他们此前来县城的次数很少,几乎都是天还未亮时蹭村民邻居的车过来,趁着早市卖点家里种的青菜补贴家用,而后再采购些日常用品回去。

县城较之村里自然是繁华的,但没在林招娣的脑海里留下什么美好的回忆,因为每一次都有一堆事情要忙活,只记得疲惫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轻松地进过城,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干净、这么明亮的房间,不知道洗澡的时候只要一拧就会有热水。

白其姝对她说,这还只是个小县城,外面还有比这更大、更繁华的城市。

林招娣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能见识到这样的风景,虽然哥哥姐姐们都说很心疼她,但她觉得,她真的幸运极了。

林招娣睡了她有记忆以来最舒服的一觉,她甚至能自己拥有一间房间。

第二天一早,白其姝来敲她的门,带她下楼吃早餐。

今天没有拍摄任务,因而没有特意定集合时间,所有人睡到自然醒,但他们几个都没有睡懒觉的习惯。

方淮序醒来时在群里发了个消息问大家要不要一起去吃早餐,其他人看到了,便也相差无几地到了楼下。

节目组给他们准备了一个包厢。

酒店里的早餐一般,所以他们桌上的是导演自掏腰包准备的。

毕竟一整季下来,又经历了荒岛这样离奇的事情,彼此间的情分早就已经不一样了。

再说了,《七日法则》这一个节目给导演后半生养老都够用了,能取得这么亮眼的成绩与这几个嘉宾密不可分,他又怎么会在乎这点钱。

沈明烛是最后一个下来的,警卫员跟在他身后。

他懒懒地打了个招呼:“早上好。”

“早上好,明烛。”自然起身带着餐具换了一个位置,坐到他隔壁,“要喝点粥吗?”

节目组准备的早餐很丰盛,牛排、海鲜粥、精致的小蛋糕、像花一样的点心,林招娣和林元宝别说没见过,甚至想象不到填饱肚子的食物能做得这么好吃。

沈明烛不太感兴趣:“不要。”

江遇问:“不合胃口吗?想吃什么?”

沈明烛想了想:“西红柿鸡蛋面。”

单论价格来说,这一桌能买下上百碗西红柿鸡蛋面。林招娣悄悄好奇地看了沈明烛一眼,想不通怎么会有人这么奇怪,面对这一桌昂贵美味的食物,居然只想吃那么普通的东西。

警卫员觉得苦恼,他不会做饭啊。

他站起身:“我去买。”

“诶,这位同志不用麻烦了。”方淮序阻止他,笑了笑道:“酒店应该可以借一下厨房,我去做,很快就好。”

他毫不犹豫地转身出了包厢,其他人也一幅不以为意的模样。

林招娣突然很羡慕沈明烛。

她知道沈明烛很厉害,从昨天被救出来之后,白姐姐有意无意跟她说过许多次,说沈明烛是天才,是英雄,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人。

那时她有敬佩,有感激,但论起“羡慕”这样的情绪倒不多。

林招娣想,就算今天是林元宝向她的养母提出这个要求,一向把林元宝看得跟眼珠子似的养母恐怕顶多也只是柔声劝他肉比较好吃。

林招娣羡慕沈明烛,不是羡慕沈明烛很厉害,她羡慕有很多人爱他。

面熟得快,方淮序捧着碗放到沈明烛面前,温声提醒他:“小心烫。”

沈明烛慢吞吞:“谢谢序哥。”

何知瑾无奈道:“杨导,不是都结束了吗?这还录啊?”

导演也坐在桌子上,没吃饭,拿着手机拍他们。

他被发现,讪讪一笑:“随便录点花絮,不一定用得上,就随便录录。”

提到结束,大家都有点不舍。

“大家之后有什么安排?”温习晴问。

他们干这行的就是这样,聚少离多,进组拍戏一去就是好几个月,除非接同一个活儿,否则下次再聚得这么齐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江遇想了想:“我得回公司,明烛应该要回研究院吧?”

何知瑾道:“我上节目只是一个尝试,之后还是想继续专注学业,接下来打算会回归校园。”

方淮序言简意赅:“接了一个戏,要进山拍摄。”

陆乘龇牙咧嘴:“我的经纪人已经把我后面的行程排满了。”

温习晴拿勺子搅着碗里的粥:“我应该会回家一段时间,准备新专辑。白姐姐呢?”

白其姝一直没说话,闻言有些犹豫:“我应该也会先回家吧?先带招娣和元宝办一下领养手续,给招娣改个名字,然后再给他们选个好学校。”

白其姝很早就表露出想领养招娣的意向,其他人也不奇怪。

温习晴微微张大了眼睛:“那岂不是以后,招娣和元宝不能叫我们哥哥姐姐了?她要叫你妈妈,叫我们叔叔伯伯姨姨?啊,好奇怪啊。”

白其姝:“……”

她年纪轻轻有一双这么大的儿女确实有些奇怪。

……不会影响手续办理吧?

林招娣听着他们对她的安排,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妈妈。

她以后,终于可以有自己的家了吗?

林元宝自来了县城就很沉默,听到这里终于鼓起勇气,“白姐姐,我不想跟你离开,我想留在这里等妈妈。”

他知道他的妈妈做了错事,但他妈妈对他的爱是真的。

“元宝!”林招娣焦急地打断他,“你一个人,这么小,怎么行呢?”

林元宝道:“不是一个人,我可以住在舅舅家。”

“不行,舅舅家又不是我们家,你住着会不开心的。”林招娣强烈反对。

她不知道有个词叫“寄人篱下”,但她已经体会过了这样的生活。

林元宝做出这个决定也有些胆怯,他跳下椅子抱住林招娣,像是要从她身上汲取勇气。

他语气闷闷,“姐姐都可以,我也可以。”

他一直都知道姐姐不是家里亲生的孩子,为此姐姐受了很多委屈。

第223章

看着两个孩子抱在一起, 其他人面面相觑,都有些不知所措。

毕竟他们都没结婚,没有哄小孩儿的经验。

话说回来, 此前他们或多或少对林元宝都有些偏见,毕竟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作为既得利益者,他的性别就是他的原罪。

他们带他一起回县城,甚至白其姝在收养计划里添上他的名字,半是因为他母亲入狱小小年纪无人照顾, 更多是因为林招娣和他关系好。

但现在他们对他倒是高看了一眼。

至少他才享受了这样的生活待遇后,还肯回到母亲身边。

孝顺, 可也不愚孝。

在林招娣被卖后会大义灭亲举报他的母亲,在知道他的母亲可能要坐牢后也没有吵吵嚷嚷闹着放人。

到底是林招娣带大的孩子, 招娣本身是好孩子, 她带出来的,当然也会是好孩子。

林招娣见林元宝下定了决心,她咬了咬牙:“那我也不走了, 我留下来……”

“姐姐!”林元宝惊呼一声, 赶紧打断她。

他认认真真:“我是妈妈的孩子, 可是姐姐,你不是。”

他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在还很年幼的他看来,姐姐对他好,所以他也对姐姐好;妈妈对他好,所以他也得对妈妈好。

可是妈妈对姐姐不好,所以姐姐也没必要对妈妈好。

这才是公平。

“元宝……”白其姝踟蹰着不知怎么开口劝。

沈明烛问:“为什么说招娣不是她妈妈的孩子?”

就算是断绝母女关系,林元宝这么小的孩子也不至于说出这么肯定的话吧?

江遇这才想起来沈明烛还不知道, 他小声给他解释:“招娣是弃婴,是被现在的家庭捡到的。”

至于为什么林招娣手脚健全还会被遗弃……

其实也不奇怪。

这个社会,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山区,女婴被遗弃的现象还是很严重。

所以嘉宾们听到后迅速就接受了,内心的愤慨只出于生气,并非觉得其不可能。

沈明烛也压低声音:“那你们找过她的亲生父母吗?”

江遇一愣:“这有什么好找的?”

难道是想找到之后也送进局子里?

沈明烛意味不明地沉默片刻,他问:“谁跟你们说招娣是被遗弃的?”

“招娣自己说的,她说是她的养父母说,在路边捡到了她。”江遇问:“明烛,有什么问题吗?”

沈明烛慢吞吞:“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但我觉得,不该相信一个撒过谎的人。因为你不知道在她这个谎言被拆穿之前,她还说过多少谎。”

他们声音不大,但包厢就这么小,是以大家都听得清清楚楚。

林招娣已经松开了林元宝,她低着头,看似不在意,然而衣角都快被她无意识攥烂。

她从有记忆起就生活在现在的家庭里,可她是几岁来的?她真的是被遗弃的吗?

林招娣不知道。

她习惯性往最差的可能性去考虑,因为她不敢抱有任何期待,她生怕那又是一场失望。

白其姝注意到她的无措,轻轻握住她的手,“没关系。”

她声音轻柔:“不管怎么样,白姐姐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吃完早餐,他们各自回房间收拾东西。

虽然心中已有打算要为林招娣找一下亲生父母,但这显然不是这一时半会能急得来的事情。

白其姝劝林元宝跟他们一起离开,大不了等他母亲出狱再送他回来,林元宝终于点头同意。

他们只在这里住了一晚上,东西收拾起来也简单,但奇怪的是沈明烛在房间里一直没下来。

他们觉得奇怪,上楼打算看看是什么情况。

沈明烛的房门紧闭,警卫员站在门口,见他们来礼貌颔首:“几位是打算去机场了吗?不用等首长,我们已经为首长安排好了回去的交通工具。”

沈明烛是坐直升机来的,直升机还停在附近,随时可以送他回去。

其他人不免遗憾——还以为还能同行一段路呢。

不舍之情往往在不得不分别时才上升到顶峰,江遇问:“我们可以和明烛道个别吗?”

警卫员犹豫片刻,还是点了点头。

他轻轻敲了敲门:“首长,您现在方便吗?”

沈明烛拉开门,脸色有些不是很好看。

其他人强装出来的笑容顿时一敛,纷纷担忧地问:“明烛,怎么了?”

警卫员警惕地摸了摸腰间的枪,目光越过沈明烛的肩膀看向房间内,很快扫视了一圈,却没发现异常。

沈明烛揉了揉眉心,“有件事情,你们可能得知道一下。”

他侧身让开一步,示意他们随他进门。

沈明烛常用的电脑放在沙发上,可以想象出,在他们来之前,沈明烛应该就是坐在这里,用电脑不知处理什么事情。

但到底是什么事情,能够让无所不能的沈明烛露出这样的表情?

沈明烛道:“我模拟了招娣从一岁到十三岁不同年纪的长相,和全国失踪人口进行比对……”

他之前没说,因为也不能确定真的能找到。

因为招娣如果真的是一出生就被遗弃,那显然不会有人报案,也不会留下照片资料。

然而事实上非常顺利。

白其姝突然福至心灵,她惊呼一声:“找到了?”

林招娣下意识地牵上了她的手,像是本能地试图寻找一个支撑——她感到畏惧。

沈明烛叹了口气,迎着林招娣的目光,轻轻点了点头。

林招娣泪水顿时涌上眼眶,她声音颤抖:“我不是、不是被遗弃的?”

“你不是。”沈明烛笃定地回答。

他怜惜地看了林招娣一眼,走到沙发边将电脑拿了起来,打开一个页面给她看:“你是两岁的时候被拐走的,这么多年,你的父母一直在找你。”

他喊她的名字:“李明珠。”

*

李明珠哭过很多次,小时候被养父母打得痛了她会哭,后来被养母卖掉时她也哭过,被救出来时是庆幸地哭。

但是没有一次哭得这样撕心裂肺,好像她的脑海里除了“哭”这个字之外就没别的念头。

好像有很多人在安慰她,他们说这是好事应该开心一点。

她知道啊,她知道这是她听过的最好最好最好的消息,她应该大笑,应该欢呼,应该庆祝。

可是,可是啊——

原来她叫“李明珠”。

倘若她用她贫瘠的知识为这个名字想个寓意,她只能想到一个词。

掌上明珠。

她是她父母的掌中珠,怎么就落到这座大山里,成了“林招娣”呢?

节目组已经离开,他们几人本打算取消航班带着李明珠去寻亲,然而开完会后还是被白其姝拒绝了。

白其姝觉得这种事情人越少越好,人多了不像寻亲像是寻仇,李明珠的父母说不定也会放不开,影响他们和孩子交流感情。

其他人觉得有道理,因而最后只白其姝一个人带着李明珠去寻她父母。

沈明烛查到了她父母现在的地址,就在隔壁城市,不远。

她的父母为了找寻失踪的爱女去过很多地方,但始终没有搬家,好像这样他们的女儿就能某一天蹦蹦跳跳地回来敲开家里的门一样。

白其姝把其他人赶去了机场:“你们去忙自己的事,我带明珠回家。”

他们看了看眼眶红肿的李明珠,没有反对,“好,那白姐,有事给我们打电话。”

温习晴牵起林元宝的手,“元宝我来照顾,反正我接下来没活。”

林元宝虽然对于和姐姐分开有些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姐姐的大事,现在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因此还是乖巧地点头,跟着温习晴离开。

白其姝见李明珠一幅精神恍惚的模样,叹了口气,揉了揉她的脑袋,温声道:“没事的,明珠,我们现在就走。”

李明珠缓慢地抬起头,好半天才艰难地“嗯”了一声。

她知道自己不是被遗弃的时候惊喜又激动,可情绪慢慢平复一点之后,她才后知后觉感到惶恐。

她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呢?现在变成这样的她,还会是他们想要的女儿吗?

李明珠紧张不已。

“明珠。”沈明烛朝她微微一笑:“他们会给你取这样的名字,会用这么长的时间寻找你,说明他们很爱你。”

李明珠对上沈明烛温和的眼,重重点了点头。

他们都说沈明烛无所不能,所以沈明烛说她的父母很爱她,也一定不会有错。

他们先把白其姝与李明珠送上车,然后才往回走。

大概是因为亲眼见到一件事落成圆满,他们心里也轻松了许多。

陆乘嘟囔道:“明烛,你和明珠的名字读音也太像了,刚刚有几次白姐叫明珠,我都听成是叫你。”

温习晴好奇:“说起来,明珠是因为掌上明珠,那你的名字有什么寓意吗?你为什么叫明烛啊?”

江遇吐槽:“那你应该去问叔叔阿姨,他们取的名字。”

沈明烛慢吞吞,“可能是因为好听吧。”

其实他知道的——

苍山负雪,明烛天南。

沈明烛此生注定要背负起一些东西,不能妥协,不能后退,不能软弱。

他必须要变得很强大,直到成为照亮天空的一道光。

系统小心翼翼地冒出头:[宿主,你想起来了,对吗?]

沈明烛眉眼弯弯,答非所问:[小五,谢谢你救了我。]

系统不说话了,它沉默了好久,才闷闷答了有一句:[早知道你还要回去送死,我就不管你了。]

第224章

李明珠找到亲生父母的事情很快也被人发到了网上。

虽然白其姝等人没特意宣扬, 不欲让媒体过多打扰他们的生活,但现在就连“林招娣”都是个不小的名人,无数人关注她的后续。

李明珠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 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没少看见他们拿着一沓传单出门。

他们家条件原本还算殷实,自从李明珠失踪后,他们的状态越来越差,无心上班,最终都被单位辞退。

现在他们维系生活的方式就是推着小车出去卖煎饼,车上贴满了失踪女儿两岁的照片, 写了“重金酬谢”,希冀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客人能够有一个为他们带来女儿的消息。

是以他们的女儿回来, 周边邻居都知道。

而只要一见便能发现,这个被找回来的孩子赫然就是他们在综艺上看到的“林招娣”模样。

【她是明珠啊, 她不是招娣。】

【她从来都不是多余的女儿, 她是上天的礼物。】

【爸爸妈妈找了她十一年,好漫长的时间,整个家庭都被毁了, 拐卖人口该死!】

【李明珠回家了, 她以后会过得很好吧?】

【打扰一下, 我的女儿八年前走丢了,走丢的时候才六岁,穿着粉色小裙子,背着一个蝴蝶结小挎包,右边肩膀有一个圆形胎记,请问有人看到过吗?】

【听说明珠能找到父母是明烛的功劳,这应该也是天网系统的功能之一,明烛说很快就会面向全国推广, 不要放弃,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全家团聚的。】

【我以为明烛没出现的这段时间都在研究全息,原来他还见缝插针把天眼系统升级成天网了吗?他真的在做一些很伟大的事情。】

【明珠和明烛的名字读起来好像啊,这也是缘分吧。】

【沈明烛好像在很努力地弥补十三岁时候的沈明烛和江遇。】

【朋友你是要杀了我吗!哪里能弥补得了呢,伤害已经切切实实存在了,此后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亡羊补牢。】

【可是十三岁的江遇没有等到天网,十三岁的沈明烛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我现在有种感觉,好像这天底下出现了一个能够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医,可神医晚生了十一年,他最想救的人已经不在了。】

*

《七日法则》第一季结束,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网友们没看到过沈明烛的消息。

但随之而来的,是科技的发展仿佛被按下了加速键。

两个月后,“天网系统”全国普及,所有失踪人口照片全部都被录入系统,只要他们在监控中出现,系统自动识别通报警方。

犯罪率大幅下降,在此之后,多个城市的犯罪率一度降为0,一整年没有发生一起犯罪事件。

一年后,智能全屋普及,机器人管家入驻千家万户。

光脑逐渐替代手机,成为人手一件的集通讯、防身、工作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便捷设备。光脑绑定个人信息,网络诈骗成为历史。

三年后,从“蓬莱岛”得到的灵感,地形改造仪研发成功,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改变原本需要千百年才能形成的地理地貌,神话传说中的移山倒海成为现实。

人类社会的发展脱离了地形的限制,发展速度更上一层楼。

五年后,第一架宇宙飞船研制完成,华国开启第一次星际远航,本次远航共有十位宇航员,历时两年成功返回,带回无数珍贵资料。

七年后,第一架民用宇宙飞船投入使用,只需要购买船票,便可开启一场为期一周的周边太空游。

十年后,诞生第一款全息游戏,据说剧本是沈明烛策划编写的,但只是传言,未能得到证实。

同年,华国宣布开启星球防御军事工程修建,这将是一个极为浩大的工程,即便有了各种高科技设备的帮助,预期仍需要十年。

有些人会想到当年荒岛直播时与里莫利亚星人的二十年之约,于是能大概猜到这个星球防御是防的谁。

再之后依然每个一段时间会出现几个新发明,但都是一些小玩意,什么低空飞行器、自动驾驶、保镖机器人之类的。

虽然也很厉害,但没有此前那种震撼感。

可见除了沈明烛,这个蓬勃发展的社会依然有源源不断的天之骄子。

但沈明烛不知道在做什么,可能是专心致志投入星球防御工程,也可能做了些别的需要保密的东西吧。

反正沈明烛是不可能闲着的。

还别说,猜到他在做一些不能公开的事情,网友们反倒无比安心。具体表现在,头几年还有人为二十年之约倒计时,现在已经没什么人注意到今年其实已经第二十年了。

直到距离约定的那一天过去了很久,才有人发了个帖子。

【求助,二十年之约是今天吗?我朋友非说是下个月。】

【啊?已经二十年了?时间过得这么快吗?】

【不是吧,是明年的事情吧?明年的三月份我记得,好像是3月2日。】

【怎么可能是3月份,我虽然不记得具体时间,但我记得是在夏天。】

【什么二十年之约?】

【哦哦,你们是在说那个电影《逃不出的荒岛》的情节吗?居然这么多人都看过,我还以为很小众呢。】

【《逃不出的荒岛》我知道,这不是当年的直播吗?我记得当时所有人都在追,什么时候变成电影了?】

【不啊,就是电影。(分享链接)】

【哦莫,还真有电影,谁剪的?剪得还挺好。】

不知什么时候,有人把那七天的直播录屏剪辑成一个三个多小时的大电影,上传到了网上。

不过大概是因为没有特意宣传,又或许是因为当时大家都看过直播,就算想回顾也可以看录屏,有完整版就没人看缩减版,因而知名度不高。

随着时间流逝,科技的发展带来视频清晰度几次提升,现在主流视频都已经是裸眼3D标准了,当初的录屏也就东一块西一块淹没在了网络洪流之中。

这段被剪辑过的电影反倒幸运地保留了下来,要是有人想要回顾一下历史经典影片,还能在网站上查到。

【?剪得好?你确定?】

【我打开看了几个片段,是挺好的啊,很燃很热血。当年这画质,都挡不住明烛的帅脸,明烛可真好看啊。】

【我当年会成为明烛的颜粉是有道理的。】

把七天的视频剪成三小时,因此节奏非常快,每一帧都是高光画面。

而高光几乎全是集中在沈明烛身上。

【???不是,你们是没吃过细糠吗?我从来没看过这么烂的剧本,导演给主角开的挂也太大了吧,世界上哪有这么全能的人。】

【就是说,要不是看到主演有白其姝、方淮序、温习晴、陆乘的名字,我才不会点进去。而且里面的角色用的居然还是演员的真名,离大谱了。】

【应该是我女神早期的黑历史吧,谁把这东西挖出来的?】

【不过这导演剧本写得烂,居然还能集齐这么多这么厉害的艺人,导演当时也没想到这里面会诞生一个百花奖得主,一个鸣鹿奖得主,一个年代最具影响力歌手,还有一个曾经靠一个唱跳舞台霸榜三天热搜的千万粉丝级别偶像。】

【哇靠,四个人的黑历史,我要去看看。】

【所以他们四个人关系这么好,就是从这里建立起的革命友谊吗?】

【小小一个剧组,从头到尾除了机器人只有七个活人的电影,居然卧虎藏龙,这可能是导演离成功最近的一次。狗头.jpg】

【emmm你们居然以为这是电影?有人编有人演有人剪辑的电影?】

【不然呢?这还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不成?纪录片?】

【看来我真的是年纪大了,跟不上现在小孩子的脑回路了。】

【……所以你们就不好奇,这个剧组里其他三个人,沈明烛、何知瑾、江遇都是些什么人吗?】

【也很厉害?不会吧,这个剧组一共就只有7个人,全是精英?】

【江遇这个名字,和江氏集团总裁同名同姓,这是我能想到叫“江遇”的人里面最厉害的一个了,你们该不会说此江遇就是彼江遇吧。】

【嘿嘿。】

【嘻嘻。】

【???】

【分享文件《录屏(全)》】

【我就知道这个视频保存这么多年一定能用上。】

【分享文件《录屏(全)(弹幕版)》】

【谁不是呢?】

视频很长,但是不用全看完,只看前面一小段就足够让他们惊讶到难以置信。

【啊?】

【啊?】

【不是、这、他们……啊?】

论坛陷入久久的沉默。

半晌,才有人在下面欢快地回了一句。

【我回来了,原来二十年之约都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我找到了官方公告。(截图.jpg)】

——【7月2日上午九点,我国于“行者号”宇宙飞船内部与里莫利亚星人代表签订和平相处友好条约,条约内容如下:……】

【话说这条约还挺强硬的,咱妈估计是还在生气之前他们把明烛困在荒岛上还几次三番想杀他的事情吧。不过这么强硬的条约对方居然没意见,我猜星球防御工程肯定没这么简单,以我们的风格,一向是秉承“攻击才是最好的防御”来着。】

【明烛真的好厉害啊,我整理了一下这些年他公开的成果,不完全统计,欢迎补充。(图片.jpg)】

【你们怎么不说话?哦你们刚才已经欢快地聊了这么多了吗?等我爬个楼先。】

【啊这。】

第225章

任檀昆看着眼前低垂着头认错态度良好的少年十分头疼。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为什么打架?”

“没有打架。”沈明烛辩解:“是他们要和我切磋。”

这件事任檀昆有所耳闻。

他这小徒弟生了一副好皮囊, 在这遍地美人的修仙界也算独一份的花容月貌,可惜在这方面脑子像装了木头。

但有一点,要是有人约他切磋, 沈明烛通常都不会拒绝。

若是切磋中暴露招式有不熟练之处,说不定还能触发来自沈明烛的亲自指导,获得单独相处时间*1。

这算什么?曲有误周郎顾,修行有惑沈郎顾?

任檀昆头疼极了。

这一点被发现之后,想和沈明烛切磋的人蜂拥而来,但沈明烛只有一个人, 显然不能和所有人切磋。

但要是排队的话,排个几年都不一定轮完一轮, 毕竟沈明烛自己也要修炼。

于是为了争取和沈明烛切磋的机会,他们私底下还得先切磋一回。

虽然宗门内部的修炼氛围因此大幅提升, 但如果这些小辈的家长不来找他告状就更好了, 任檀昆面无表情地想。

他又叹了一口气:“你和孟怀舟、江照月两个家伙把二长老果园洗劫一通,也是他们强迫你的?”

这件事沈明烛无从辩解,他认错得很干脆:“师尊, 我错了。”

任檀昆哽了一下, “二长老疼你, 你要是想要直接跟他说便是,他怎会不给你?”

沈明烛挠了挠头,老老实实道:“但是听说自己偷到手的更好吃。”

“你!”任檀昆气得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禁闭!关禁闭!一天……不,三天禁闭!”

沈明烛赶紧溜之大吉。

沈明烛去禁闭室跟进自己家一样——是字面上的意思。

他有一个专属禁闭室,禁闭室里有床有桌子,桌上还有一个花瓶,花瓶里的花每天都不一样。

这些也就罢了, 但世界上大概不会有第二个有窗户的房间被称为“禁闭室”。

“瑜婆婆,我又来啦。”沈明烛蹦蹦跳跳进来。

他小时候还不能辟谷,被关禁闭时是瑜婆婆给他送食物和水,后来便一直延续了下来。

他从储物戒里拿出两个乳白色的果子,“这是从二长老那儿摘的果子,婆婆你尝尝。”

瑜婆婆正在扫院子里的落花,闻言抬头朝他和蔼地笑,“小公子,这次又是因为什么进来?”

沈明烛很诚实:“因为这个。”

他晃了晃手中的果子,塞到瑜婆婆手里。

瑜婆婆奇怪问:“二长老不是把这棵树送给你了吗?宗主不知道?”

沈明烛嘿嘿一笑。

瑜婆婆无奈:“你啊。”

她也没推拒,沈明烛每次来都要给她送点东西,有时候是果子,有时候是花,有时候是他自己刻的玉石。

瑜婆婆问他:“这次住几天?”

沈明烛想了想:“师尊罚了我三天,但我觉得我应该待不了这么久。”

长老们要是知道师尊关他禁闭,肯定会来闹的。

瑜婆婆嗔怪地看了他一眼:“恃宠而骄。”

沈明烛便笑。

他其实对关不关禁闭无所谓,反正在哪住不是住?

沈明烛虽然看似闹腾,动不动上房揭瓦,但他其实很能坐得住,他也经常十天半个月不出门,一整天都用来修炼。

所以任檀昆看似总是被他气得不行,但心里从不担心他学坏或是长歪——沈明烛是苍寰修炼最努力的人,没有之一。

有时候任檀昆都很奇怪,他哪里来的这么沉重的压力,好像身后有个什么东西催着一样。

这不应当,苍寰是灵界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宗,任檀昆是当世唯一一个渡劫期修士,沈明烛是他唯一的弟子。

这天底下,当没有能任何难得倒他的事情。

沈明烛跳上屋顶,坐在檐上看瑜婆婆扫地。

他之前也几次提过想帮忙,都被瑜婆婆拒绝了。

沈明烛看了半天,突然说:“婆婆,后山夕颜花开了,我听说这种花汁染出来的衣服很好看,婆婆给我做一件衣裳,我用一枚菩提丹跟你换,好不好?”

瑜婆婆顿了顿,半晌,她说:“小公子,你不用费心。”

夕颜花漫山遍野,但菩提丹为七品丹药,价值连城,这二者无论如何价值都不对等。

“叫我明烛就好了。”沈明烛故作可怜:“婆婆不肯同意吗?可是我丹药和花都准备好了。”

他从储物戒里取出一个陶瓷药瓶,随手往下一掷。

瑜婆婆原本不打算收下,然而她要是不接,沈明烛真的会任由这瓶丹药落在地上。

瑜婆婆无奈抬手,精准握住瓷瓶,“小公子……明烛,这太贵重了。”

沈明烛见目的达成,跳下屋顶,从窗户翻进屋内然后迅速把窗关上,“婆婆,我修炼啦。”

瑜婆婆拒绝不得,她低头,看着手中触手生温的瓷瓶,只觉这带着暖意的温润顺着她十指淌至脉搏,顺着血液流向心脏,于是整个人都像浸在这融融暖意之中。

屋内,沈明烛盘腿坐在地毯上思索。

他能看出瑜婆婆身上有伤,很严重很严重的伤,以至于苍寰治不好她,菩提丹也只能治标不治本。

可他不知道瑜婆婆是怎么受伤的,也不知道她分明实力不俗,为何心甘情愿待在他这个禁闭室的小院干一些打杂的活。

他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他们也都不肯告诉他。

沈明烛向后仰躺在地,轻叹了一口气。

大概还是他太弱了吧,还得再努力一些才行啊。

*

果然不出沈明烛所料,他没在禁闭室里待三天,第二天一早任檀昆便传音让他过去。

沈明烛从修炼状态中脱离出来,与瑜婆婆打个了招呼,慢悠悠地往任檀昆的住所走去。

白衣胜雪的小少年神仪明秀,朗目疏眉,胜过人间芳菲。

来往的宗门弟子同他打招呼:“明烛,今天要切磋吗?”

沈明烛慢吞吞,认真道:“不行,今天有事情。”

“好吧,”那人遗憾道:“毕竟是少宗主,业务繁忙。”

沈明烛得意地笑了笑,不置可否。

他是宗主任檀昆唯一的弟子,但任檀昆其实一直没公开立他为继承人,所以这“少宗主”的称呼其实有些名不副实。

不过沈明烛每次都应得坦荡,哪怕当着宗主、长老们的面也没有丝毫心虚。

他想,就算现在还没宣布,但也是迟早的事。

怎么可能不选他呢?他这么优秀,放眼整个灵界,都没有比他还出色的少年郎啦。

沈明烛到了任檀昆书房外,他探出一个脑袋,笑意盈盈:“师尊,你找我?”

“过来,”任檀昆板着脸:“在禁闭室反省得如何?你知道错了吗?”

沈明烛有点想笑,但是他忍住了,老老实实:“弟子知错。”

任檀昆满意地点了点头:“既然你知道错了,这一次就算了。”

他一有台阶就赶紧顺着下来。

沈明烛格外乖巧地上前,“师尊,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任檀昆警惕:“什么?”

沈明烛眨了眨眼,问他:“我是不是年轻一辈里天赋最好,实力最强的一个?”

任檀昆:“???”

任檀昆没好气道:“是是是,十六岁的元婴,你都快把天底下喊得出名字的年轻一辈全都打了个遍了。”

害他三天两头被其他的家长找上门。

沈明烛愈发乖巧:“那师尊怎么看我看得这么紧?”

沈明烛时常能察觉到宗门长辈对他的过度保护,他甚至觉得,任檀昆久久不肯宣布他为少宗主,也是希望他能掩人耳目,尽量少被人关注。

任檀昆顿了顿。

他一向知道自己这个小徒弟聪明敏锐,也不奇怪会问出这句话。

他故作嫌弃:“那是怕你出去惹事。”

沈明烛叫屈:“冤枉,我从来不主动招惹别人。”

他期待地问:“那我保证不惹事,可以出门历练吗?”

任檀昆不动声色地喝了口茶水:“你想出去?为什么?宗门的资源不够你用吗?”

沈明烛漫不经心,“总待在宗门也会待腻的啊,总得出去一趟,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历尽劫数,尝遍百味,才能找到我的道。”

沈明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旁人通常很难改变。

任檀昆皱眉:“非去不可?”

沈明烛说:“我想去。”

任檀昆定定看了他一眼,对他这种表面随和实则执拗的性子没有办法。

与其第二天收到沈明烛偷跑出去的消息,还不如他干脆同意,还能给明烛多点底气。

任檀昆从储物戒里往外掏东西,“这个玉简拿着,能挡一次大乘期的全力一击,在外面遇到不要脸的以大欺小的老东西不要逞强,记着你身后有一个苍寰,还有……”

沈明烛手忙脚乱地阻止:“够啦够啦,师尊,你再给我,我就不是出门历练了,我干脆带着你和几位长老出门旅游算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任檀昆瞪了他一眼,“快滚。”

沈明烛嘿嘿一笑,潇洒地挥了挥手:“那我走啦。”

转身离开,没有半点不舍。

迟则生变,要是被其他长老们知道,沈明烛要走可就没这么简单了。

他没多拖延,反正储物戒随着带着,也没有收拾行李的必要,直接便出了宗门。

下一步去哪里呢?

沈明烛没想好目的,摘了两片叶子当骰子。

一正一反,往东边。

他慢悠悠地往东走,走出一段距离后,他突然停住脚步。

——路边的树下站了一个一身黑衣戴着面具的人,看起来像是在等他。

第226章

沈明烛这次出门, 虽然算不上临时起意,但在这个时间路过此处只是个巧合.

连他自己都是刚刚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提前等在这里?

而且他居然没能事先察觉, 直到肉眼看到才发现,说明眼前这人的实力绝对远超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