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沉默地垂下头,好似末日到来,脸色如死人煞白。
阮希在一旁哈哈大笑。赵可尚在不屑地嘲笑他。孙宜毫无顾忌地取笑他。还有后面两个他不认识的人在不怀好意地打量他。
他自己也笑了出来,无比悲哀的苦笑声,从他心里断裂地传出。
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生不如死的耻辱。
以前,赵可尚只是单纯地欺负他的身体,对他进行物理性地折磨。
他身体感到痛苦,可在精神上却高傲不屈,他有顽强不拔的意念。
赵可尚越是打他越是欺负他,他越看不起赵可尚。
而这次,赵可尚只是稍微地派了个人过来,轻轻地一使手段,他便沦陷下去。
他感到汹涌的耻辱感,在胸口中澎湃。
他恨自己,讨厌自己。
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只要别人对他故意地表示关心,卖卖惨,编编故事,他调查也不调查,为了阮希这样的人,居然背弃了傅朝,违背了自己的本心。
一切,错在自己。
他的怒火逐渐平息,转变为一望无际的颓废。
赵可尚示意刘聪解开林易的绳子,林易失去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在地上。
赵可尚穿在脚上的皮鞋,疯狂地踩踏他的身体,恶狠狠道:“你他妈的真以为自己是贞洁烈妇啊,其实你只不过是一头纯纯的蠢猪!就你这样的小瘪三,我尚爷眼睛能注意到你,你就应该感恩戴德!你不会以为傅朝还会来救你吧,今天,我要让你死!”
林易一丝反抗的精气神都没有,他任凭赵可尚对他的羞辱。
“尚哥,我想玩奸//尸。”孙宜眼露/精//光。
赵可尚对孙宜这种恶趣味感到厌烦:“随便你,男的你也上,不怕吊生虱。”
孙宜谄媚地笑:“烂了我也要玩,看他的屁股,还挺翘的。”
赵可尚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让他滚到一边去,他接过刘聪交过来的手枪,枪口直对林易。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猛烈的枪声已率先一步响起,伴随大量轻快有序的脚步声。
赵可尚凝神,向身后望去。
庄合光已带着大量人马赶来,身后一个黑色身影露出真容,正是傅朝。
孙宜觑到傅朝那不怒自威的脸,吓得躲到赵可尚身后。
刘聪自动地退到一旁。
一直在旁看戏沉默不语的裴度,悄然站在孙宜身后。
赵可尚一看庄合光居然带这么多人,不禁也有点害怕,他收起手枪。
傅朝向赵可尚冷问:“你非得纠着林易不放是不是?”
赵可尚打哈哈道:“傅总,刚刚只是和他玩玩,你可别误会。”
傅朝冷哼,揪住他的脖领,一双极锐利的眼,含着深寒不可测的锋芒,滚着怒意,语气却又佻巧:“哦,我也想跟你玩玩,如何?”
赵可尚摸脑袋,假装头疼:“傅总,我刚刚已经玩够了玩累了,改天我再陪你玩。”
傅朝不屑地放开他:“滚,看见你我就心烦。”
赵可尚心里松一口气,带着孙宜一行人迅速离开。
“站住!”傅朝又吼道。
赵可尚奇怪,但还是站停了脚步。
傅朝指着阮希,命令道:“他留下。”
赵可尚朝阮希道:“你留下,陪傅总玩一会儿。”
阮希不情不愿,硬着头皮留下。
庄合光低身,扶起林易,喊叫他的名字。
林易歇息片刻,缓过神来。
他虽然昏迷,可意识倔强地不肯熄灭,他知道这次,又是傅朝救了他。
傅朝凑近林易,问:“你清醒吗?”
林易回:“清醒。”
傅朝命令阮希来到林易身边,他手指阮希说:“这个人,我交给你,你想怎么处置?”
林易习惯性地看着他大大的眼睛,曾经自己就是被这样一双眼睛,迷了心窍,跌入他编造的无数谎言中,沦为赵可尚一行人羞辱取乐的乐子、小丑。
他首先是愤怒,提起阮希的衣服,握紧拳头,特别想把他暴揍一顿。
他怒视阮希,眉头而后缓缓地舒展,遂尔仰面对着天花板苦笑一声。
“滚!”
林易厌恶地将这个满嘴谎言的垃圾人推开。
傅朝挥手让阮希滚蛋,阮希如蒙大赦,一溜烟消失不见。
“林易,我不想细究你的私事,我给你一周的时间,你自己好好想清楚,一周后,你到花朵之蓝来找我,我要听你的汇报。”傅朝平静地看向他。
庄合光将颓然茫然的林易护送到公寓,临别时还拍了拍他的背,安慰道:“老林啊,先休息休息吧,有什么事叫我,我24小时在线。”
林易回到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他眩晕胸闷,心里交裹太多情绪,他需要时间来逐一消化。
一周后,林易如约去花朵之蓝找傅朝。
傅朝在自己办公室的华椅上端坐,一言不发地盯视他。
林易说:“傅总,我无法担任你交给我的重任,我想辞职。”
傅朝沉默,坐在椅子上,双手环在胸前。
林易继续说:“我从账上私自划走的100万,我用工作还完,还完之后,我便离开。”
傅朝还是没有说话,林易奇怪地抬眼看着他。
傅朝从椅子上站起,来到他身边,问:“林易,如果我不想放你走呢?”
林易颓败地摇头,跪在他面前,喉咙哽咽:“可是,傅总,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我工作不称职,犯了错。我觉得我自己是个悲哀的可怜虫,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还连累你费心费力地救我出来,我不值得被你救。”
傅朝说:“配与不配是由我说的算,林易,你口中的轻信他人,不是你蠢,而是你动心了。感情天然就不可控,这不是你的错。”
林易赧然地脑袋低垂,他无脸面对傅朝。
傅朝温声道:“林易,没有人一辈子一个挫折没有,重要的是,学会吃一堑长一智,这样你才能临危而不变,学会成长,不然出生的时候是一张白纸,死的时候仍旧是一张白纸,不觉得遗憾可惜吗?”
傅朝伸出手,面露微笑:“林易,起来吧。你是我看中的人,我必然要好好用你,岂可让你一走了之,不然被别人知道了,我会成为笑料的,你就当给我个面子,行吗?”
林易仰面,傅朝站在逆光中,不同于少年时代,他看不清曾经少年傅朝为他出头的面容。
这次,他将傅朝的脸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张无比神圣而又无比伟大的脸。
他将这张脸搁在心尖上,镌刻在血流过的每一处。
林易手搭在傅朝白皙的手上,借力起身。
傅朝大方地拍一拍林易,开朗笑道:“林易,不要妄自菲薄,你可是百年一遇的天才。那100万的事,我既往不咎,以后,一切重新开始。”
“是,傅总。”林易应答,语气平静。
“好。”傅朝见他释然,放下心来,“以后你有什么事,特别是人情世故往来,拿不定主意,可以来找我,或者庄合光,尤其是老庄那家伙,他巴不得你去向他请教。”
“好。”
林易回,现在他看清楚,傅朝是北都市他值得信任的惟一人,其他的人,只要傅朝说行,他就信,傅朝看不惯的,他坚决不信。
这样一条简单的准则,在他心底生根。
使他甘愿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为傅朝的一条忠狗。
他以傅朝为信仰。
这信仰,只要太阳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他就要如夸父逐日、愚公凿山般贯彻到底。
【作者有话说】
唉,我靠,一个晚上搞了7000+,累死了
最后一个大的情节终于写完了,接下来是群像里最后一个人柳却西。
277 送葬
◎画骨成灰,至死不渝。◎
黎丽第一次见到林易时,她的第一反应便是觉得这个男人长得好高好大。
她发现林易总是戴着黑色墨镜,牢牢地将眼睛遮住,使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表情。
傅朝将黎丽交给林易照看,林易知晓傅朝的意思,是要自己保护好她。
林易将13岁的小女孩黎丽带回自己的公寓,和他一起住。
黎丽张大眼睛朝他看去,她从小逃离父母,没有人管她。
她也不读书,没有受到老师的管教。
所以她养成了一种直来直去、无所顾忌的说话性格。
她直接问林易:“你怎么老是戴墨镜啊?不会连洗澡睡觉都不摘吧。”
林易沉默不语。
自从被赵可尚和阮希欺骗折辱之后,他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错误。
他再也不想陷入被伪装出来的含情双目。
当初的他,就是因为多看了一眼阮希的眼睛,便沉陷下去。
林易不回答黎丽问的问题,平静地催促她早点休息。
黎丽向来自我惯了,见林易不回答,她嘴一翘,宛若高傲霸道的小猫:“切,不说就不说,老子还不想知道呢。”
黎丽主动找傅朝,让他救自己,可长年以来,她养成了很多坏习惯,一朝一夕很难改。
其中最坏的习惯便是熬夜,她的微信个性签名是:[人总有一死,爷熬夜至死。]
她的作息和正常人完全颠倒过来,当别人早起上学上班时,她才刚开始进入梦乡。
当别人晚上休息安眠时,她在房间里彻夜不眠,玩手机玩得噼里啪啦地响,自说自话,自言自语,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大笑。
很快,有人对她的这种作息“伸出了魔爪”,这个人便是林易。
晚上她要玩手机打游戏时,林易将她的手机没收,不让她玩。
她一下子跳得老高,怒骂道:“妈了个巴子,你凭什么收老子的手机,你算老几啊!妈了个逼的,赶紧将手机还给老子!”
林易丝毫不为所动。
黎丽上前对着他又是打又是骂,可眼前这个男人不动如钟,语气平静,提起她的身体,将她放在床上,说:“睡觉休息。”
黎丽骂林易,他不理不睬。她打他,他默默忍受。
她一气之下想找傅朝告状,可脚步又动不了。
她想傅朝才不会帮自己,找他也没有用。
她如果想要回手机,必须离开这个地方。
可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来这里寻求庇佑,要是一时冲动离开,恐怕再也回不来。
黎丽虽然任性狂躁,可混迹社会久了,冷静下来,将事情往深入一想,总结出一个结论:
她要是想和以前自由自在,就必须离开这里。
如果她想留下,必须学会忍耐。
可谓自由和温暖,不可兼得。
她选择后者,所以克制向林易要回手机。
不过她也会发/泄憋闷的怒火,动不动随口向林易吐几个脏字,表示不满。
林易照样不理睬她。
时间久了,黎丽倒也习惯到点早睡,不用林易催,她自己主动调整好作息时间。
她第一次早起吃的早餐是林易给她下的青菜鸡蛋面,还有一杯晨起的蜂蜜水。
大早上的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黎丽甚至感觉被自己折磨的胃,都在幸福地发出呜叫。
林易放假的时候,会带黎丽出去玩。
林易照旧沉默寡言,黎丽觉得他像一根呆木头,好无聊,好无趣。
走在街上,她一张小嘴叭叭不停,说得唾沫飞溅,林易站在她的身旁,默默地拿着袋子,对她的话偶有回应。
“操,你真是一个超级无敌究极,非常特别以及特特别,无聊的人!”黎丽不满地朝他吼道。
林易面色平静,回道:“嗯。”
黎丽:“………………”
操/你妈的,更无聊了!
无聊归无聊,黎丽没想到有一天她居然能在这么无聊的人身上发现优点。
她发现,林易这个人不爱说话,但会很好地保护她。
比如在拥挤的地铁上牢靠地护住她,不让别人挤到她。
在热闹、摩肩接踵的商业街上,他将她护好,不让她走丢。
黎丽还收到了他带回来的礼物,居然是限量版的二次元手办。
她记得她当时只是随口一说,这个人竟然记住,还把它买了回来。
这一刻,黎丽简直爱死林易了,对他再也不是“操/你妈”,而是“亲爱滴”。
林易:“……”
他想,小孩子的心情比翻书变得还要快,一会儿上天,一会儿入地。
黎丽经过半年的与林易相处,她不仅作息健康,渐渐的,嘴里的脏话越来越少。
直到来年,林易被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让他当傅朝私人秘书兼保镖,黎丽才后知后觉地体会到这个“极度无聊”的男人的好。
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林易走后,接管照顾黎丽的人是庄合光。
庄合光话多,爱唠嗑,面上看着非常热情,似乎很好打交道。
可黎丽觉得庄合光对她管得太严了。
每次她被管的非常严的时候,她习惯地脱口而出骂人,庄合光可不像林易,能包容她,反而一板一眼地教导她起来,让她要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不要动不动吐脏话。
黎丽心里委屈至极,她习惯了安静在一旁,默默听她抱怨的林易,换到庄合光,她一时之间难以适应。
她好想见到林易。
她有点儿想他。
在她15岁生日那年,她向傅朝提出了想见林易的想法,傅朝自是同意。
这次,黎丽主动牵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宁安街,内心有着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愉悦与开心。
“林哥哥。”黎丽甜甜地,眯着眼睛,很开心地喊他。
“嗯。”林易回应。
还是这样的林易,还是这样的沉默寡言的男人,却让她感到由衷的熟悉。
林易给她买生日蛋糕,她站在玻璃橱窗前,回头望了一眼,走在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她看到迎面向她走来的一对情侣,他们互相牵着手,说说笑笑,十分亲密。
一霎那,黎丽恍若大悟,她觉得她和林易的关系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想成为他的恋人。
她想做他的女朋友。
晚间,黎丽鼓足勇气在15岁的年纪向他告白。
林易呆愣,随后用手摸她的脑袋,声音温润:“丽丽,别说胡话,早点儿休息睡觉。”
黎丽这次反常地没有发脾气,而是缓缓的握住他的手,贴在自己的小脸上,眼角弯弯:“林哥哥,我这是真话。”
林易沉默不语。
黎丽说:“林哥哥,我现在15岁,请你给我三年的时间,这三年里我会一直等你。我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小孩子,但我的心不小,我一定会遵守我的约定。请你答应我,让我行使一下属于小孩子的特权好吗?”
林易轻轻地叹息一声,手摸她的脑袋,一如既往的沉默不语。
他的眼睛上仍然戴着墨镜,使人无法分辨他的情绪。
但黎丽却能察觉出来,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请求是答应了。
她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对另外一个男人上心,这种幸福的感觉将她环绕,让她心里暗暗发誓,她要变得更好,做个值得被他喜欢,被他爱的好女孩。
林易自从被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抽调到傅朝身边,他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他,照顾他的起居饮食,保护好他的身体安危。
他清晰地知晓傅朝身上的每处伤痕,那是傅朝深刻眷爱白楚之的浓烈痕迹。
他依稀记得当年白楚之从国外回来时,傅朝完全像变了一个人。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傅朝的状态,林易想,只有“疯子”才最为合适。
傅朝正在发疯,为他的哥哥白楚之发疯。
林易不知为何,看到傅朝紧紧挽着白楚之的手时,他竟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好像回到了青葱的少年时代。
在苍翠的年华,少年傅朝也是这样紧紧挽着少年白楚之的手。
无论过去多久,他看到的是,傅朝一如既往对白楚之无边无际的热情飞扬。
他高中时,看到少年时代的他们在楼梯间嬉闹,注意到他们手牵着手,听闻他们之间暧昧至极的关系。
林易再次见到白楚之时,发现这位少爷,身形更为挺拔卓越,气质更为淡雅高贵,然而脸庞一如往昔的如雪中映梅,高山行景,漂亮美丽,清澈无比的眼眸,展现出晶莹雪山般的温柔善意。
林易感叹,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言笑晏晏,关系如旧,身边人一直未变过。
他心下希望他们能一直这样互伴彼此,共度余生。
但天不遂人愿,白楚之死去,傅朝也因他的死,重病不起。
林易还记得白楚之消失的那个晚上,傅朝的脸色无比灰败,他能感觉到他的忧心如焚。
他记得傅朝倒在白楚之死去的那个夜间的凌晨三点半。
正如他因过于思念白楚之,再次倒在普光寺风雨交加的苍凉的夜晚。
两次,使傅朝耗尽心神。
林易深知,当得知白楚之果真死亡的那一刻,傅朝只求速死。
傅朝便是这样一个只为白楚之疯癫的小疯子。
这么多年来,林易一直知道。
傅总……傅朝……
一颗眼泪,在林易的眼角滑落,随后他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滴在凌晨两点的殡仪馆地上。
他蹲坐在傅朝的亡身身边,守了他一夜。
第二天,庄合光来找他,意外地发现他居然摘掉了眼镜。
庄合光和他在另外一间房商量傅朝的死后事宜。
庄合光问林易:“老林,你说说你的想法吧。”
林易黯然道:“画骨成灰,海葬吧。”
庄合光沉重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林易的意思,因为白楚之是跳海而亡,傅朝死后必然想一直追随他。
“好。”庄合光表示理解,林易朝他点头,他们都在傅朝手下做事,天资聪颖,非常人可比,多年伴在傅朝身旁,懂得傅朝的心思。
当林易将傅朝的尸身火化成灰装进深色檀木盒时,傅朝的母亲金书书气急败坏赶来,对林易的行为破口大骂,连扇他好几个耳光。
“你还我的儿子!你还我的小朝!谁叫你私自把他火化的!你把他的身体给我还回来啊啊啊!”金书书悲痛难忍,失去理智,对着林易又是打又是骂,泪流满面地抢过骨灰盒抱在怀里。
“小朝!你为什么要丢下我啊!小朝,你快点醒来,好吗,我是妈妈啊!我是最疼你的妈妈啊!求求你了,小朝,不要死啊,你死了,我怎么活啊!我的儿子!”金书书哭得呼天抢地,真挚的痛哭泪水,失控地流淌,柳却西抱着她一起哭。
金书书哭到眼珠子泛着血丝,眼眶再也挤不出一丝泪水,嗓子干哑。
她的神情逐渐变得呆滞,失神,脑子却异常清醒。
她在柳却西地搀扶下,将骨灰盒还给林易:“帮他实现他最后的心愿吧。”
金书书到此刻才深懂,傅朝对白楚之的那份心,真正做到了至死不渝。
她无奈地叹息:“带走吧。”
柳却西握住金书书的手:“金总,我送您回去。”
金书书摇头:“不了,却西,你送小朝一程,我现在好难受,你让我一个人缓缓。”
林易郑重地换上黑色丧服,身着白花,佩戴在胸前。
庄合光同样身穿黑色丧服,左臂束白色缎带。
柳却西将头发扎起,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
被柳却西紧牵着的女孩是黎丽,她同样的身着黑色丧服,头戴白花,面色悲痛。
宋问负责开车,一行人来到海边。
这个汹涌黑色滚滚浪潮的深海,正是白楚之的葬身之地。
来为傅朝送别的人还有现任〖花朵之蓝〗酒店执行人的田舟横,宋问的妹妹宋期,长明街花店女老板颜清。
庄合光没想到那个人也会来,他一眼瞥到一辆劳斯莱斯的车跟在他们身后,他记得车牌号。
车上的人下来,庄合光迎上去,面色庄重,颔首向来人问好:“白总。”
白晗轻轻嗯了一声,带着顾以安来到林易身旁。
他蓦然看到被林易怀抱在胸前的骨灰盒。
傅朝已经死了么。他再次被沉痛地提醒。
他,和哥哥白楚之,和傅朝,三个小男孩曾在童年时期是较好的玩伴。
他们智力相当,玩任何游戏都旗鼓相当,势均力敌,这种顶峰对决的游戏竞技,让小时候的白晗感到刺激与开心。
以后再也找不到这样的玩伴与对手。
白晗手指碰在傅朝的骨灰盒上,如坚冰般寒凉。
他瞳孔惊转,脸色微动,露出白家人少有的忧伤。
顾以安察觉到他的情绪变化,将他的手温柔地牵住。
与此同时,周瑾风载着周小北、池意、闻心等人一起来为傅朝作最后的送别。
一行人面色沉重,站在惊涛拍岸的悬崖峭壁边。
林易站在最前面,庄合光位于他左侧,白晗位于他右侧,顾以安站在白晗身旁,其他的人皆位于他身后。
一阵凄冷的海风拂乱林易的头发,他跪在地上,向青天磕了一个头。
随后他站起,上前一步,打开骨灰盒,将白色骨灰细沫,抓在手心,扬在空中。
海风将白色粉末吹入汪洋深海中,骨灰飞扬,缱绻地飘扬,落入大海。
傅朝左手无名指戴的银白色戒指,此刻在林易的手掌,散发幽蓝的光。
一颗眼泪从林易的眼里蹦出来,他抿紧眉头,握紧手掌,将银白色戒指,抛到波翻浪涌的海中。
“傅总,走好!”林易没忍住哭了出来。
庄合光眼眶红红。
白晗脸色悲伤,心情异常沉重。
黎丽伏在柳却西怀里抱头痛哭。
其余人莫不心情沉痛,连一向精致利己主义的周瑾风亲眼看到这一幕,也叹息地摇头,感到扼腕的可惜。
他默念这两个人的名字:白楚之,傅朝。
他的目光在白晗身上停留片刻又移开。
白晗,白楚之。
白家双珠。
傅朝。
北都一绝。
多么传奇又卓绝的人物,一下子竟然烟消云散了两个。
海风狂涌,波浪席卷,翻涌的海浪,将那全世界仅此一枚、独一无二的蓝白色戒指,送到曾经沉落海底的灿红戒指旁。
两枚戒指,紧紧缠绕在一起,合二为一,发出蓝红交缠璀璨的光芒。
蓝色光芒无比盛大,如灼热灿烂的蔷薇花海,将灿红戒指紧实地套在内里。
最后这枚恋人之戒被深色翻涌的海浪,沉浮摇曳,送到极西尽头。
278 却不止西
◎他是不灭的信仰。◎
柳却西脸上满是泪水,她身体失衡,重重地跪在地上。
深蓝色海水波翻浪涌,带走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在这个孤独世界的唯一残迹。
柳却西原名柳招娣。
当年误打误撞碰到傅朝时,傅朝问她从哪里来,她说她只朝着日落之西的地方,一路疯狂地逃跑,意外地来到北都市。
她原本的老家在很远的东边,当她出生时,他爸柳建春眉头紧皱,脸色冷漠,一个人坐在屋外,大口大口地吸烟。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是女孩,不是全家人翘首以盼的“带把儿”的男孩。
在她之上,已有4个姐姐,她妈胡燕在怀她的时候,只爱吃酸的,农村人的“酸儿辣女”观念深入人心,所以家里人都对这一胎,抱有强烈的希望。
这一定是个带把儿的大胖小子!
尤其是柳建春,他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没见过世面,整天窝在村里,拥有和别人如出一辙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男人没有儿子,岂不是断了根?
所以哪怕家里已经有4个孩子,他还要逼迫老婆胡燕继续生,一定要给他生个儿子,继承柳家的香火。
柳建春是个粗人,但因为以为这一胎是儿子,所以当胡燕的肚子挺起来,他什么也不让她干,还一反常态,平时吝啬节俭的他,天天好吃好喝地伺候她。
当接生婆将生下的婴儿递给柳建春看时,他直接掀开肚兜,发现肚脐下面那块地方空空如也。
他恼恨,失望,心烦意乱,骂道,晦气!
期望值越大,失望也越大。
当浓厚的期望变成惨烈的失望时,剩下的全是不甘的怒火。
在娘胎里背负男孩使命的柳却西,被她爸恨恨地取名为柳招娣。
她的母亲胡燕通常叫她的小名柳五儿。
柳五儿家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母亲在家干农活,父亲镇里做零工,两夫妻一年赚的钱,还没大城市白领一个月的工资高,仅仅能糊口而已,生活非常贫苦拮据。
柳五儿从小到大,没穿过一件新衣服,她穿的都是姐姐剩下来的,被母亲缝了又缝的旧衣服。
她从五岁起,就跟着姐姐们一起帮家里干永远忙不完的活儿。
家里养了许多家禽,有鸡鸭鹅,每天按点给它们喂食,还养了一头耕田的水牛,要给它喂食嫩草,铲牛粪。
庄稼上的事,一年四季分明,春种秋收冬藏,农忙时,全家人齐上阵在炎夏时节抢收稻谷,一部分当作自己的口粮与来年的种子,一部分托运到街上去卖。
除了种稻谷,家里还种了许多青菜与水果,每一年都要从头养护,待其成熟,托运到街上去卖。
柳五儿七岁时,和姐姐们一起将菜园里的西瓜,一一摘下,放到木制板车上,她因个头小,在后边推,其余的人则是在酷热的夏天,晒着毒日,身上绑着麻绳,咬牙将这一大车西瓜推到街上去卖。
卖完西瓜的钱,她们必须上交给父亲柳建春,因为西瓜都是有数量的,而且父亲要求她们记账,所以哪怕卖家将钱交给她们,她们也不敢私自挪用。
柳五儿每到夏天,她最大的梦想就是买一支爽口的冰棍吃,一想到冰棍寒气爽甜,小孩子的她忍不住流出口水。
父亲柳建春有一次,很大方地将卖西瓜的钱,买了几支雪糕,其中有一个是巧克力味,给这群孩子看得两眼放光。
柳五儿欣喜地等着父亲分雪糕,可家里人,包括奶奶爷爷都有,唯独她没有。
柳建春当众、毫不掩饰对她的厌恶,因为当年对这个孩子给予了太重太厚的期望,以致于每次柳建春看她时,眼神里总带着深厚的怨气。
他怪她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
柳五儿小时候没发现父亲的这种区别对待,后来她懂事了,再加上村里人总爱对她开玩笑,说她爸得知她是女儿时,抽了三包烟。
她悲哀地懂得,为何自己的奶奶,会骂自己“扫把星”“断了我柳家根的祸胎”“造孽的东西”。
这个家里唯独母亲胡燕还算是个人,对她好一点,可她那点微薄的爱,不足以点亮她逐渐灰冷的心。
母亲要把自己的冰棍给柳五儿吃,柳五儿脸色悲凉,拒绝她。
她跑出屋外,将牛栏里的牛牵到山上去放,离开村子一里远,她压抑不住内心的委屈,眼泪哐哐地往下掉,砸在炎热泛着热气的灰泥土地面。
柳五儿和姐姐们在母亲的指挥下,包囊了家里所有的家务活,她们勤勤恳恳,麻利做事,不敢偷懒,一偷懒,多嘴的奶奶就会告诉爸爸,爸爸得知,一顿皮鞭的毒打肯定少不了。
自然,她们是没有书读的。她们的脸和身子,整年暴晒于阳光之下,灰土土,黝黄,一张张仓皇的脸写尽了不堪的疲惫。
柳五儿在少有得闲的时候,独自坐在门檐,茫然看着雨水淅淅沥沥地下。
她听到有人在叫她,她细听,原来是隔壁家的小女孩,名叫仰芊芊,她扎着马尾辫,招呼柳五儿到她家来玩。
仰芊芊的家,是他们这个村子里独一无二的两层大平房,房屋装修得洋气漂亮,一个白净的大院子,离屋10米远还有一个大池塘。
柳五儿很少主动来仰芊芊的家,她好奇地左右打量,院子里不仅种树种菜,还有她叫不出名字的各种缤纷花朵。
“五儿姐姐,来,进屋。”仰芊芊比她小三岁,长得像个瓷娃娃,说话声音绵软可爱,她主动牵起柳五儿的手。
这个屋子又大又干净,比柳五儿狭窄逼仄的家好太多,简直天壤之别。
柳五儿小心翼翼地脱鞋,踩在干净瓷白的地砖上,拘谨地由仰芊芊牵着,来到她的小房间。
柳五儿此时的年龄是13岁,仰芊芊是10岁,两个小女孩的生活天差地别。
仰芊芊的房间如同梦幻粉色的公主房,漂亮温馨,她现在在镇上读小学,房间里有一个书柜,塞的满满当当都是儿童读物。
“姐姐,这个给你吃。”仰芊芊塞给她一个金色硬币巧克力。
“谢谢。”柳五儿礼貌地回应,她感叹,“芊芊,你很喜欢读书啊,这些书你都看完了吗?”
仰芊芊奶里奶气摇头:“看完了一半。姐姐你想看吗,我可以借给你看。”
柳五儿笑着摸她的脑袋:“不用了,我没读过书,不认识字。”
“啊?!”仰芊芊惊讶,在她的认知思维里,她认为比她年长的人,都应该会读书写字。
仰芊芊从她的书包里拿出一小本新华字典,翻得折起了边角,她牵着柳五儿的手,洁白细小的牙齿笑道:“来,姐姐,识字很简单的,我教你。”
柳五儿于是在仰芊芊的带领下,学着认字,学得入了神,外面的雨停了她都没察觉。
傍晚时分,她爸柳建春提起扫帚,怒气冲冲地跑到仰芊芊的房间里,将她揪出来,一路提起,如拎小鸡,她瘦如排骨的胸,全部漏了出来。
柳建春不由分说,在自家院子里,扬起扫帚,照着她一顿打,边打边骂:“你个倒霉的栽种,老子做完事回来,你死哪儿去了!?!饭也不做,水也不烧!我打死你这个逼/养的东西!!!玩,老子让你玩!!!老子把你的腿打断,看你还玩不玩?!”
一顿毒打下来,柳五儿无气无力,奄奄待毙,母亲胡燕当时又怀上了,挺着肚子,怕把她打死了,急忙出来拦着柳建春。
柳建春发泄完怒火,进屋,姐姐们已经做好了饭,他跟个街溜子老大一样,一屁股坐在首席位置,拿起筷子,专挑好菜吃。
柳五儿疼得一晚上睡不着。
她不明白家里明明有这么多人,父亲为什么总是盯着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于大庭广众之下辱骂她,打她。
她原来灰冷的心,更加枯萎。
领家女孩仰芊芊上初中搬到县城里去读书,临别时,仰芊芊为之前雨天邀请柳五儿来她家导致被爸爸暴打的事,向她道歉。
柳五儿抱住她:“芊芊,不必说抱歉,是你救了我,要不是有你,我不可能这么清醒。”
仰芊芊不懂得她话里的意思,她慷慨地将自己的新华字典和部分书送给柳五儿。
柳五儿感激地收下,不让任何人知道。
她决定要摆脱这个阴暗压抑的家庭。
仰芊芊教会了她拼音,她自己摸索,偷偷翻字典,学会识字,写字。
她时常留意村里年轻人外出打工的消息,有的南下,有的北上,南下打工过年回家的年轻人,会聚在村头如骚年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大说特说外面都市的繁华自由,说得柳五儿巴不得赶紧离家出走,到外面去生活。
就在她暗暗筹谋逃跑计划时,计划不如变化,她很快满15岁进16岁,这一年,她爸柳建春做主,将她嫁给外村里的一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
柳五儿崩溃至极,她想死的心都有。
晚上母亲跪在地上恳求她答应,哭道:“五儿,男人大一点没什么的,还会照顾人,反正女人总要嫁人的,你要是不去,你爸不仅会打死你,还会打死我啊。”
柳五儿又是哭又是笑,太悲哀了,因为母亲每年如母猪般生产,没有一个孩子是带把儿的,柳建春恼恨至极,对胡燕的态度越来越差,眼睛里的怒火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
母亲面对暴力的父亲,只得继续怀孕,肚子从未空过,一直挺得老高。
“五儿,妈妈求求你了,啊,应了吧。”胡燕悲伤地哭出来,柳五儿叹息一口气,将她扶起。
“好,我应你。”柳五儿答应,面无表情。
她知道,父亲收了很大一笔的彩礼,将她卖给了她见也未见的老男人。
之前她的大姐和二姐,都是这样被卖的。
有了彩礼,他们才好继续生儿子。
她出嫁那天,穿上红色衣服,头发挽起,神情冰凉入骨。
她坐在一头骡子牵着的板车上,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面无表情行完礼,一言不发,晚间,买他的男人迫不及待要和她行房。
她拼命抗拒,撕咬,不肯。
男人名叫广能,快四十岁,秃顶,人长得干瘦,面容一般,对她的反抗感到恼恨,骂道:“他妈的,你矫情个什么劲啊,你是我婆娘,快让我爽爽!”
柳五儿仍旧不肯,她大嚷大叫:“不要!我才16岁!我不要!”
广能骑在她身上,按住她扭动的身体:“女的13岁就可以做婆娘,你16岁,已经不小了,快点张开腿,老子可没耐心!”
“不!”
柳五儿坚决不让他碰。
广能怒气爆发,掐住她的脖子就往地上摔:“他妈的,你老子收了我这么多钱,你还在这儿当什么贞洁烈女啊!我让你当贞洁烈女,老子打死你!”
广能噼里啪啦将柳五儿一顿毒打,打得她上气不接下气,奄奄一息。
男人将毫无反抗之力的她捡到床上,暴打之后一顿捣鼓,折磨兼侮辱。
柳五儿这一刻,恨死了她的所谓父母,恨死了那个家,恨死了自己。
为什么她不是出生在仰芊芊那样的家庭,为什么她的父母不是仰芊芊的爸妈那样温和亲切,为什么她要被一个又老又暴力的男人侮辱?
谁能告诉她这是为什么啊?!
她恨死了这个恶心至极的世界。
被折磨一夜后,柳五儿依旧不肯低下头,她的婆婆教唆广能将她绑起来,婆婆细眯的眼睛,如尖锐的针,在她身上来回滑动。
婆婆不屑一笑,皱老的手,突然狠命地掐住她的下巴,盯着她:“你这个贱/蹄子,装什么,既然入了我家的门,你不给我们广家生个儿子,配做女人吗?!”
婆婆和广能将她全身捆住,锁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屋子里,用钢铁打造的铁锁,牢牢锁住门。
柳五儿不吃饭,被广能掰开嘴喂着吃,到了晚间,广能将她身上的绳子解开,丢在床上,开始行房,行为极其粗暴。
为了防止她逃跑,行完房之后,婆婆将虚弱的她,又用绳子绑起来,丢到那个密不透风的牢笼。
暗无天日。
柳五儿被折磨得快要精神溃乱,她想一死了之。
夕阳日落,一束残阳挤进幽暗的房间,恰似有心地照在她的眼睛上。
像温柔的天神,抚摸她苍白的脸。
她想起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快乐光景,那时她八九岁,牵着牛去吃草,坐在山丘上,欣赏湛蓝的天空。
远处的湖面金光粼粼,散落美丽的朝晖。
她看向远方,她想,隔着山的那边是什么,隔着湖的那边是什么。
她好奇,她读过仰芊芊送给她的书,书里说大城市里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大城市,在哪里?
这一束夕阳末光,让她熄灭了赴死的念头。
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
她在这个晚上,跪下来,向男人和婆婆服软认错。
婆婆牵起她的手:“孩子,你是我的儿媳,我哪会这么狠心对你,只是我先要挫挫你的锐气,不然你心躁动,我哪能安宁。”
柳五儿点头:“嗯,妈,您说的对,我妈告诉我,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我能嫁给你们家,是我的福气。”
婆婆高兴得眉飞色舞:“你要这样想,那就是我的乖儿媳,来来,被绑了这么久,不好受吧,我给你烧水,泡个热水澡,清洗一下身体。”
柳五儿强颜欢笑,表现得很诚恳:“嗯,我自己去烧吧,您是我的长辈,我不敢劳烦您。”
婆婆一听她这么恭顺懂事,对她完全放下戒备,连连称赞她。
柳五儿到厨房烧热水,她的黑色眼睛,在火光中熠熠生辉。
她决定先服软,养好身体,再找一个合适的时机逃跑。
她一定要离开这个水深火热的污秽之地!
她不断琢磨广能和婆婆的想法,装作他们喜欢的模样,好让他们对自己放下戒备。
一个月后,她假装呕吐,对婆婆说自己特别想吃酸的。
婆婆一听,眼睛亮了,大喜过望:“五儿啊,你这是怀了儿子啊!!!”
这一家人沸腾不已,为了她肚子里的“儿子”,将她小心翼翼地供起来。
不过正是因为有孕在身,她不能参加祭拜祖宗之礼。
柳五儿捕捉到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趁他们到山上去祭祖,她果断地收拾好行李,从柜子里掏出一沓钱,趁着街坊邻居都不在时,她心脏突突,跳的飞快,脚步如离弦之箭,马不停蹄地跑。
她一秒钟也不能歇,拿钱买上去大城市的汽车票。
她默想,幸好婆婆一行人是走路去祭祖,他们最早也得中午回来,她只有一上午的时间,为此,她必须争分夺秒,赶紧逃跑。
她曾经在自己村子里的外出打工回来的年轻人说过,北都市是国内最繁华的大都市。
恰好县里的汽车有去往北都市的路线,她脑子一热,毫不犹豫地买下这张票。
她祈祷发车快点,再快点,不要让那个婆婆和男人找到自己。
好在她来的及时,一刻钟的候车,便发车离开。
当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时,她看着窗外的景色,哭了出来。
她好后悔没早点逃跑,因为自己的犹豫与耽搁,导致她白白受了这么多苦。
幸好,她终于得以离开。
她解脱了!
她想,她就算被这高速公路上密密麻麻的车碾死撞死,也好过在那个牢笼里受折磨。
她来到北都市,举目无亲,当时她饥饿难耐,快要饿死,忍不住偷了一个超市的面包吃。
她浑身脏兮兮,头发又长又打结,看上去和乞丐一样。
超市经理恼怒地打骂她是小偷,她冲出门,撞在了一个人的怀里。
她的眼睛掩盖在脏乱的头发下,但却能将眼前这个人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人如同从某个仙境走出来,气质雍容,面色温和,有一头飞扬的褐色卷发。
他的一双饱满亮丽的桃花眼,温和地看着自己。
这个人的名字是傅朝。她后来知道。
这个人替她解围,将自己于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涯中,解救出来,并对自己予以重任,着重培养自己。
其实傅朝没有理由管她,也没有非得去救她,可他就是管了她,就是救了她。
他对柳却西关心温厚,非常信任。
他不问她不堪的过去。
他对柳却西说,却西,你要相信自己,正如我相信你一样,你很优秀。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被人给予鼓励与夸赞,这个男人还是高高在上、北都市豪门贵圈的少爷。
她既受宠若惊,又感动至极。
她对傅朝有暗恋,有深恋,她化作枯井,在一旁能够静静地看着他就好,这样她就很满足了。
傅朝对白楚之的爱太激烈,以致于当年白楚之死的时候,庄合光不敢亲口告诉傅朝关于白楚之飞机失事的哀音。
是她满含热泪,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他。
隔着电话,她都能感觉到,傅朝是何等的悲痛。
何等的死不如生。
电话那头断了声音,当她赶到时,傅朝已经倒在凌晨磅礴的雨夜里。
“傅总!傅总——傅朝!”
柳却西跪在地上,满脸泪水,不断向狂涌的海浪呼喊。
“傅总!”
柳却西想起傅朝生前美好的音容相貌,哭得更为伤心,“傅朝,你多么好,求求你,回来吧!我应该是在做噩梦,对不对?”
她的哭声被一阵又一阵的海风吹碎。
前来送葬的每个人的脸色愈发悲伤。
过了许久,柳却西眼泪哭干,嗓子哽咽,她单薄的身体被冰冷的海风吹得趔趄,因为太过伤心,身体一直剧烈地颤动。
有个人伸出手,将她扶起。
柳却西眼眶发红,抬眸,看见来人是一个身着黑色丧服的男人,她认识,是公冶星。
柳却西婉拒他的手。
公冶星体态沉稳,面色悲伤,沉默地陪在柳却西身边。
他为傅朝自我消陨感到遗憾与叹息。
这位年轻的总裁,公冶星初次见到他,便感到暗暗的压力,他认为傅朝是个劲敌。
越是巅峰,越是引发公冶星的兴奋,他愈发上进,期盼有一天能跟傅朝掰掰手腕。
可惜,远在南洋的他,等来竟然的是他的噩耗。
他千里之外,马不停蹄赶过来,气息未曾安顺,来送他最后一程。
279 谜底
◎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
傅朝之死引发了北都市豪贵圈的动荡,一位绝顶聪明年轻英俊的总裁居然跳楼身亡,让不少人感慨唏嘘。
同时坊间也流传着各种各样的关于这位富家少爷公子哥的传闻,五花八门,有的人说他为白家大少爷殉情而死,有的人说他是假死为了躲避仇家的追杀……不一而足。
这件事平息后,白晗解开了哥哥白楚之死亡的真相。
还有一个谜底在他心里,让他感到困顿与迷茫。
他在海边为傅朝送葬完,回到白府。
当年他的父亲白承宗病逝,尸身被火化,烧成骨灰,是他亲捧骨灰盒,将父亲送回白家的故乡忘关乡。
他的五叔白存志,对父亲临终火化的遗愿提出质疑,母亲叶惜蓝拿出父亲的亲笔签字,来驳斥他。
白家人的尸身,从来都是完整无好地埋入黄土之中,至今为止没有火化的先例。
白晗当年也对火化产生疑惑,其实不仅仅是火化,他感觉父亲的死太快,当他得知这个哀讯,赶回来时,只看到灵堂之上父亲的遗像。
现在,他重新将一年前塞在柜子里,父亲火化的协议书以及病理资料,拿出来仔细看。
第二天,白晗将当年涉父亲之死的三个重要人物“请”到白府他的书房,并让他的手下心腹荆复守在门外。
顾以安也在。
顾以安本想着这是白晗的家事,他不好掺和其中,但白晗执意让他知晓。
“我想让你看到全部的完整的我,我在你面前,绝不隐瞒任何事。”白晗很认真地对他说,“以安,你会看到更加真实的我。”
顾以安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认真,他心疼地抱住他:“老白,无论你是啥样的,我都喜欢,都爱。”
白晗温柔地握住他的手,向他道谢:“我的顾先生,你真好。”
白晗命令荆复带回白府的三个人分别是:城南殡仪馆的馆长邵拙,北都市苏氏医药的现任执行董事长兼医学界的唯一翘楚苏常远,上一届白府管家段温洵。
这三个人毕恭毕敬地端坐在白晗书房的沙发椅子上,默默听从白晗的指示。
白晗的目光首先落在邵拙身上,邵拙长得胖,眼睛小,一直紧低脑袋,不敢看这位冷厉的年少总裁。
“邵拙,我问你,这份火化协议书上的字,是不是我父亲的亲笔?”白晗声音格外寒凛。
邵拙吓得惴惴不安,身体哆哆嗦嗦:“这是、是白总的字。”
白晗冷哼一声,将协议书啪的一下子砸在他脸上,吓得邵拙脸色苍白,从沙发椅子滑落下来,跪倒在地。
“你不肯对我说实话,是不是?”
白晗怒视他。
邵拙只是稍微抬头看了一眼白晗,便被他这样一副如南极之雪寒冷的眼神,吓得六神无主。
他满头大汗,变得仿若要哭的孩子,他趴在地上,向白晗求饶:“晗少爷,这字迹的确是白总的,不过是您的母亲叶惜蓝握着他的手,让他写上去的。”
父亲之死果然与母亲脱不开关系。白晗内心一震,他心里隐隐有种不好的猜测。
一年前他见母亲身体羸弱至极,想将这件往事放下,可白承宗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思虑良久,左右困顿难安,还是放不下。
顾以安在一旁听到叶惜蓝的名字,感到诧异,他仔细观察白晗的神情,看他冷静异常,继续审问第二个人苏常远。
“苏常远,我父亲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都是由你为他看诊请药,你告诉我,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白晗厉问这个戴着眼镜,脸色沉默的医生。
“急性脑出血,动脉管破裂,休克致死。”苏常远的答案和一年前一模一样,一个字都没变过,语气也和一年前如出一辙,依旧平静如水。
白晗冷漠地哼了一声,锐利眼睛散发的冷芒,如一把寒冷的刀,笔直地切割在苏常远的身上,让苏常远不禁打了一个寒噤,逐渐低下脑袋,不敢再看他。
白晗想这个人真是冥顽不灵。
他收敛怒气,盘问起第三个重要人物段温洵。
段温洵自小跟在他的父亲白承宗身边,父亲的起居饮食,生活习惯,出行坐卧,他无一不知道、不熟悉。
当年父亲死后,段温洵便急匆匆地向他请辞,说要告老还乡。
白晗此刻打量一番已一头斑白头发的段温洵,他语气依旧让人寒而生畏:“段温洵,刚刚苏常远说的话你也听到了,你告诉我,他说的,究竟是不是实话?”
段温洵自从被白晗的手下荆复带回北都市以来,一直被扣押在白府,白晗派人看着他,一要保护好他的安全,二来也是为了监视他,不让他乱跑乱动。
段温洵此刻才终于明白老祖宗的大智慧,有一句古话叫“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世间所有的秘密由人制造,也由人来揭开。
现在,他就是揭开谜底的那个人。
他自诩为四十余载的白家忠仆,自然也应当听令于任何一个白家继承人的命令。
他腿脚颤抖,哆嗦着苍老的身体,缓缓跪在白晗面前,口齿清晰,向他汇报:“晗少爷,苏常远说的只有一半是真的。当年白总的身体时好时坏,病发那天的确是血脉管破裂,但太过于突然,因为一个月以来,他都是好好的,没有任何病发的征兆,而且似乎身体朝着痊愈的方向变化。”
白晗追问:“那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父亲怎么突然就病发了?!”
段温洵看了一眼苏常远,道:“白总生前一个月都是由苏常远和叶夫人两个人来看护,您的母亲叶夫人不让我近身照顾,所以具体什么原因,我也不清楚。”
事情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
终究与母亲有关。
白晗怒问苏常远:“你和我母亲到底对我父亲做了什么?!”
苏常远被白晗愤怒地质问,他畏惧白晗的眼神,不敢抬头,只保持一贯的沉默。
白晗气恼至极,他提起苏常远的脖子,冷道:“苏常远,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不然,我让你尝一尝我们白家人的手段。”
就在此时,书房的门被猛然推开,声音由远及近撞入房间内所有人的耳膜:“人是我杀的。”
一个窈窕细瘦的身影走来,顾以安大吃一惊,这个人是白晗的母亲叶惜蓝。
叶惜蓝神色平静,向白晗道:“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小晗,你现在得到了答案,满意了吗?”
白晗瞳孔无比震惊,他盯视母亲叶惜蓝,难以置信,虽然心中能隐隐约约察觉到这一不可说的真相,但事到临头,亲耳听母亲不容置喙地说出来,他还是震惊不已。
“妈,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为什么要杀他?”白晗半是悲伤,半是愤怒。
叶惜蓝冷然一笑:“因为你的父亲白承宗,该死。”
“叶惜蓝!”白晗愤恨地遏住她的手腕,冲动地呵道她的名字,“你凭什么这样说?!白承宗是你的丈夫,是我的爸爸,他有什么地方罪恶滔天,要让你杀之而后快?!”
自小,白承宗对白晗像呵护明珠一样,白承宗将男人与父亲兼具的柔情全部给了小白晗。
白晗被他宠上了天,当年小白楚之出生,都没有这样至高无比的殊荣与待遇。
只要白晗一句话,天上的月亮白承宗都会为他摘来。
这样的爸爸,那么好,那么温柔,那么爱他,到底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要让自己的母亲下狠手杀死?
这个消息远比听闻父亲杀害哥哥白楚之更让白晗震惊与痛苦。
叶惜蓝冷淡的脸,流出眼泪,她扑倒在白晗怀里:“小晗,我这是在保护你,他在,所有的人都会痛苦,他死了,我们才得以解脱。”
白晗不解问她:“妈,你不爱父亲,为什么要和他结婚?”
叶惜蓝哀音道:“他也不爱我,我为什么要爱他。这世界上,我只爱你,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会让他伤害你。”
白晗更为疑惑,如果说白承宗在别人眼里冷面无情,可对自己,一直都极其好。
父亲怎么会伤害自己。
当年傅宣仪死后,白承宗续了年满18周岁的叶惜蓝作为白府的新夫人。
白承宗当众问她是不是处女,并且还不放心地派人验证她的身,直到确认属实,他才正式迎娶她。
白承宗拥有白家人血液里流淌的偏执与顽固,当年他情窦初开之际,初次遇见少女傅宣仪,蓦然的惊鸿一瞥,飘飘白裙,引得他内心一动。
他觉得少女傅宣仪,是如此美好,恍若一朵山野间迎风而来的小白菊,携着温柔美丽的光,照进他的心,等着他采摘撷取。
他对傅宣仪越喜欢,对她的背叛越是深恨,他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每次看见傅宣仪的脸,他的怒火至顶,对她无比的冷漠。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并没有忘掉她。
他和叶惜蓝的婚礼,办得非常简约,相较于和傅宣仪那场轰轰烈烈,搅得满城皆知的婚礼,这次的婚礼只有白府的红色彩带稍加点缀,以示欢庆。
婚后,白承宗都是喝酒之后与叶惜蓝行房,直到他的亲生血脉儿子降世,他亲自取名为白晗。
自此之后,白承宗的全部心血落在白晗身上。
他再也没碰过叶惜蓝。
叶惜蓝能察觉到白承宗不爱她。
她从一开始也没有抱这种爱情的希望,在她所在的家族,女人都是联姻的工具,嫁个体面的权贵之家,能给家族带来助力,便是尽了责任,担起了家族的荣耀。
她自小性格高冷,不言苟笑,喜爱读书,最大的乐趣是写毛笔字,练习书法,不热衷于社交,对与人交际没有兴趣。
她是个性/冷淡者,对那方面的需求并不大。
自有了儿子后,她与白承宗一样,注意力全部在小孩子白晗身上,对于白承宗来不来找她,和她行不行夫妻之事,抱有无所谓的态度。
当然,在特定需要她作为白府夫人的场合,她还是会盛装出席,挽着白承宗的手,体面出场,履行好她的职责。
其余的时间,她则是一个人安静地待在白府,看书,写毛笔字,照顾小白晗。
白承宗对白楚之的态度与对傅宣仪的态度一样,都是又爱又恨,因爱生恨。
傅宣仪死后,白承宗感到白楚之是世界上她留下的唯一痕迹。
白楚之身上拥有她的血,和她长着接近一样的温柔的眼睛。
白承宗既恨白楚之,又爱白楚之。
在白楚之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视若珍宝。
再后来,白承宗将白楚之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爱恨交缠,每当白承宗训斥完白楚之后,他回过身来又后悔,看到小孩子的白楚之黯然低头的悲伤身影,他心下难忍。
他特别想摸摸他的脑袋,他知道小白楚之和他的母亲傅宣仪一样,都十分温柔善良,绝不会记恨他。
小孩子白楚之就站在他面前,他只要温和地叫他过来,白楚之就会乖巧地过来。
可他终究没有伸出手。
他扪心自问一万遍,他做不到将白楚之当作亲生儿子对待。
哪怕小白楚之如一颗明珠,长相优异,才能杰出,品格高尚,他还是无法做到。
尤其是白晗出生后,他内心仅剩的一点儿对小白楚之的怜爱,作为曾经父亲的最后温情,渐渐消失,灰飞烟灭。
曾经的温爱变成怒火,他要控制白楚之,要扼杀他在世间的一切价值,要将傅宣仪对他的背叛全部报复在他身上。
在白楚之感受最幸福的时候,白承宗将他从傅朝身边掳走,他言辞凿凿,疾言厉色地呵斥白楚之,告诉他不配被爱!
当年白楚之是被他亲手扼杀在凄惶的风雨夜。
白楚之死的时候,白承宗如大梦惊醒,愕然心脏似乎停了一刻。
他半夜跑到曾经他和傅宣仪睡觉的卧室,自傅宣仪死后,这个房间一直被他尘封。
他翻到傅宣仪生前的遗物,有一个手账本,粉色封面,记录的是一家三口人其乐融融的小美好生活。
他和傅宣仪牵着小白楚之,笑得很开心。
旁边还有一只可爱的大狗,吐着舌头汪汪微笑。
宣仪。他默默念她的名字。
他还是忘不了这个让他在少年时期动了第一次情心,让他爱到骨子里的女人。
自这夜之后,白承宗一直做噩梦,他梦见傅宣仪满身是血,红着眼睛,满眼怨气地怒视他,逼问他,为什么要杀死白楚之。
她清丽如纯的白裙变作冷厉可怕的贞子,不断地朝他逼近,黑色头发飞扬,朝他席卷而来,要将他吞噬,屠杀。
白楚之死后一年里,白承宗每天都在这样的噩梦里备受煎熬,加上集团百事缠身,没有睡过一次好觉,他精神萎靡不振,在一次换季时节得了风寒感冒,遂尔精神更加崩溃不好,病倒在床。
280 碎月
◎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对。◎
白承宗病倒后,一直在白府疗养身体,由全北都市医术最精湛、专为豪门权贵服务的医生苏常远照看。
白承宗的精神时好时坏,明明正当盛年,可他的两鬓渐染斑白,显露沧桑衰枯之态。
叶惜蓝原本常年一个人幽居白府,突然间多了一个人,她一时之间,竟觉得不习惯。
白承宗病况愈下,叶惜蓝的眉头愈发紧皱。
她当然不是为白承宗担忧,而是想到她的儿子白晗马上要学成归国。
一连串的想法在她的内心翻江倒海,使她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平时爱写的毛笔字,也无法静下心来写完。
她近些时日将管家段温洵支开,不让他近身照看白承宗。
段温洵唯唯诺诺,面对她这位冷寒白府夫人的指示,只能低身应答。
她走进白承宗的房间,久违地与这个男人,她的丈夫,离这么近。
她脸色平静如冰,眼眸不曾有一丝闪动。
这个病在床上的男人,引不起她一丝一毫的怜悯。
夜间,苏常远照样为白承宗检查身体,确保他无恙后,收起药箱转身离去。
就在抬眼时,一抹蓝色身影,照进他的眼角余光。
叶惜蓝直直地站在门口,脸色冷寒,命令他道:“你跟我来。”
苏常远默默跟在她身后。
东边的阁楼是叶惜蓝的居住地方,她的书房藏满了各种各样的书,最多的还是各类毛笔书法,一进屋,苏常远便闻到墨水的清香。
叶惜蓝轻轻关上门,苏常远知她这一动作,是表明要和自己说一些重要的话,他放下药盒,默默垂手,竖起耳朵倾听。
叶惜蓝问:“他的病严不严重?”
苏常远答:“不算太严重,善加疗养,会好起来的。”
叶惜蓝冷漠地轻笑:“苏常远,你骗我,他明明快要死了。”
苏常远默默垂首,不敢有所回应。
他对叶惜蓝说的是实话,虽然白承宗表面看起来精神不济,主要还是失眠无觉、心悸难安引发的,但他身体底子还在,若是能放开心结,善加保养,可保无虞。
他不明白叶惜蓝话中所指,更不知道她为何冷笑。
叶惜蓝眼光落在他低垂的脑袋上,说:“苏常远,人终有一死,早死晚死都得死,对不对?”
苏常远:“对。”
叶惜蓝白皙而冰凉的手,轻轻搭在他肩上,目光深寒,在他耳边道:“你应该有让他‘正常的快死的’方法吧。”
苏常远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叫“正常的快死”?
但他又是个很聪明的人,很快领悟到叶惜蓝的意思。
她是要逼自己快速了结白承宗的性命。
这……
他一头雾水,冷寒交加,抬眼看向这个身形袅娜的女人,对上她面不改色的脸,心中既诧异又感到惊惧。
这一刻,苏常远觉得她是如此的陌生,过去她留在他心中的淡淡遗痕,逐渐燃烧殆尽,化为虚无。
苏常远自小就认识叶惜蓝,他们俩的表亲关系超出五族外,小的时候,家中的大人长辈们还打趣道他们俩可是一对难得的金童玉女,站在一起可般配了。
苏常远的父母是有想结交叶家的想法,因此经常带着苏常远到叶家走动走动,联络感情。
苏常远一直记得叶惜蓝,因为她在一群穿得花红柳绿的女孩子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
她贞静若冰,沉水无澜,身体单薄,手腕纤弱,腰身极细,喜欢一个人安静地看书,写毛笔字。
她面色冷然,神情高凛,让苏常远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别具一格。
她常穿复古清雅的湖泊色水蓝旗袍,将她窈窕的身材,勾勒得恰到好处。
这样一个极浓的倩影,让苏常远记忆尤深。
在双亲长辈的安排下,苏常远可以和她经常待在一起,可以时常看见她。
后来,随着白承宗的妻子傅宣仪病逝,白承宗宣布他要续弦,急不可耐的叶家马上瞅准机会,将年满18岁的叶惜蓝奉上。
苏常远自此以后,彻底熄灭了心中对她的留恋。
见苏常远迟疑犹豫,叶惜蓝手忖桌子,眼里露出深色,说:“白家你得罪不起,难道叶家你就能得罪起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现任妻子叫何默,她给你生了一对双胞胎子女,一个叫苏果,一个叫苏海。对吗?”
苏常远盯视她,愈发觉得她不似从前。
他明白叶惜蓝说这话的意思,她是要拿他的家人来威胁他。
叶惜蓝步态从容,轻捻如葱段般的手,放在他胸前,压低声音道:“此事,天知,你知,我知,而已。你只管用药,其它的事,我来处理。”
苏常远内心纠结,烦绪难安,作为一名医生,他怎可提起屠刀杀人?
他问叶惜蓝:“叶夫人,您为何要让他死,我不明白。”
叶惜蓝平静道:“太阳为何总从东边升起,我也不明白,我不想说的,你无须多问。”
她离他更近一步,手搭在他手腕上,逼视他,薄薄的淡色嘴唇,明明是向上翘起,可让苏常远感到一阵冷寒,“苏常远,我告诉你,我还有许多方法来整你,比如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密闭的房间,我会对外宣称说你趁我不备侮辱了我,此话一出,你还能活吗?”
苏常远冷冷地站立,不想再看她。
他不明白以前心中最有好感的女孩,如今怎么变得这样冷漠与狠毒?
“苏常远,我不会给你迟疑的时间,你若不答应我,出了这个门,你就会死。”叶惜蓝冷厉地警告他。
苏常远沉默地叹息,点头答应:“好,我会让他‘正常’地速死。”
叶惜蓝禁止白承宗的忠仆,白府的管家段温洵接近白承宗,同时将所有的仆人全部派去前院工作。
白承宗的病况前段时间刚有了点好转,略微精神,他想到自己最爱的儿子白晗,决定自己一定要等到他回来,不能过早死去。
他兴高采烈地和国外的白晗通了一个视频电话,看到心爱的儿子,他心情大好,难得的没有失眠。
在叶惜蓝的授意逼迫下,苏常远给身体逐渐恢复的白承宗注入了让他亢奋,血脉扩张的药剂。
白承宗在白氏集团掌权十余载,高高在上,形成了唯我独尊的脾气,加上白家人血脉里一贯相承的偏执,他愈发固执霸道,凡事,只要他说是,就是,他说行,那就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长久之下的工作高压与近一年来的失眠癔症,让他的血压逐渐飙升,尤其是随着年纪渐长,一个不小心,血压很容易飙升,压迫心脏,导致血管破裂。
白承宗死于非常静寂的夜晚,当夜,守在他身旁的只有苏常远和叶惜蓝两个人。
叶惜蓝脸色淡然,眼睁睁看着白承宗嘴角流血而亡。
她无动于衷。
自此,曾经被誉为白家的天才少爷,执掌白氏集团的冷厉总裁,性格偏执固执的白家嫡传子白承宗,永久离开了人世。
白承宗死后,叶惜蓝伪造他的签名,将他的尸首火化,让多疑的白家人闭嘴。
可成也此,败也此,这样急匆匆的火化行为愈发引得疑窦重重,可是不火化,必然留痕更重,为了以防唯一,叶惜蓝在万事俱备后,才通知白晗回来。
苏常远跪在地上,向白晗说:“晗少爷,白总是死于我手,我给他使用了亢奋药剂,增大他的血压,最后使他血管破裂,失血而死。”
叶惜蓝冷冷地哼一声,大声喊道:“苏常远,你别在这里装什么好人,你有什么胆子和资格杀白承宗,人是我杀的!白晗,你的父亲白承宗,是我杀的!”
白晗一言不发,冷淡地看着他的母亲发疯。
叶惜蓝注意到白晗瞧她的眼神,冷若荒原,果然是一模一样的白家人独特的眼神,她嘴角弯起,额前凌乱的头发飞扬,眼眶泛红:“那就让我一命抵一命罢了!”
她抽出书桌上的剪刀,紧攥住,刺向自己的喉咙。
白晗大吃一惊,顾以安见状,双腿迅速一跳,一只手抢夺过剪刀,另一只手撑住叶惜蓝摇摇欲坠的身体。
叶惜蓝情绪激动,手拿住剪刀不放,一定要往自己的脖子上靠拢。
顾以安怕她真的伤着自己,于是一使劲,想扯掉她手中的剪刀。
挣扎间,锋利的刀刃将顾以安右手的手掌划破一道狭窄渗血的伤口。
“以安!”白晗神情紧张,握住他的手。
他命令跪在地上的苏常远赶紧起来为顾以安处理伤口。
叶惜蓝神色哀恸,带血的剪刀跌落在地。
白晗默然长叹一口气,想,事已成定居,父亲也不可能死而复生,如今只余母亲一人,难道他要借这个逼死母亲吗?
他示意荆复将邵拙和段温洵带走,苏常远给顾以安处理完伤口好,默然离开。
现在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三个人。
白晗问叶惜蓝:“妈,你为什么会认为父亲会伤害我,难道你不知道他一直对我很好吗?”
叶惜蓝失控道:“小晗,你的哥哥白楚之,难道白承宗之前对他不好吗,还不是死于他手。那么好的一个孩子,他说杀就杀,我怕,你不懂我的害怕。”
当年白承宗将白楚之从星月居掳走后,命令吴良要秘密地杀死他。
叶惜蓝打听到这一消息,将正确的飞机号于雨夜中告诉傅朝。
她对这两个少年的印象不错,一个温润如玉,一个聪颖过人。
“小晗,你知不知白楚之的母亲傅宣仪,也是被白承宗杀的,连尸体都找不到,不知道被他抛尸到哪处荒野。他真的让人感到恐惧,难道白承宗对傅宣仪不好吗?他这样的人说翻脸就翻脸,我真怕他会对你不利,我死了无所谓,可我坚决不能让任何人来伤害你啊,儿子!”
叶惜蓝不清楚白承宗和傅宣仪的情感纠葛,只知道他不仅在充满硝烟的商业战场中,肆意扼杀敌手,更在家里残害至亲的人。
“小晗,你的所谓父亲到底要杀多少人才罢休,傅宣仪,白楚之不都是被他杀的,还有傅朝,难道不是间接被他害死的?!他死了,我才能让你安心地回来。小晗,你恨我吧,我毫无怨言,如果我死,能消你心头之恨,那我甘愿去死。”
叶惜蓝捂着脸,嚎啕大哭。
白晗第一次见如此疯狂而又失态的母亲,自他出生以来,母亲都是一副清冷卓立的姿态,气质华贵,遇事镇定自若。
他想,父亲的狂暴行为已经让母亲畏惧到要杀他来保全自己。
那么,这一切恩怨情仇,错的到底是谁?
谁都没有错,谁都没有对。
父亲白承宗于别人而言,可能令人胆寒与感到恐惧,可于白晗而言,却是待他至好,温柔相加的爸爸。
但母亲也是将他抚养长大,与他血脉相连,同样的是待他至好的妈妈。
一条路分出了两条岔路口,他站在分叉口,难以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