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今年六十八,已经是快古稀入土的年纪,年轻时他爷爷从一道士那里学了点强身健体的手段,后来教给他爹,他爹又教给他,他打小练这个, 比他爷爷他爹练的都顺。
也因此,他一向很骄傲自己的身体,比村里那些个年轻人也不差,村里同龄人都有入土的,他还活蹦乱跳。
再加上六十多年山林生存经验,护林员一度认为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这连绵青山,今天晚上却被人在南山打脸。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不得了啊!
护林员虽然逮不住叶榆,却能找到叶榆留下的全部陷阱,陷阱与这个人在林子里的灵活截然相反,显得生疏、粗糙,比普通人村民留下的都不如。
这就有点矛盾了。
护林员实在想不出王家沟有谁有这样的本事,连是不是特.务逃到他们这座山都有想过,这真的不是大开脑洞,建国前,眼前可不是被那些小鬼里里外外搜寻过多次,他们村还联合军人一起打过游击呢!
第二天,一年到头下山次数少于两只手指头的护林员难得下山,也不去其他地方,往大队长家里走去。
他询问特.务的事儿。
大队长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不是特务。”
“不是?”护林员纳闷,“咱们村里什么时候出了这样天分的人,哪家的年轻人?”
“确实是年轻人,一个知青,才十七岁。”
“知青?什么知青?”护林员不太懂这些个新鲜词汇,他与村民打交道少是他懒得理会人,主动权在他手上。
若非王志明当大队长后上山拜访过,再加上两人还有点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指不定连换大队长大都不知道。
“知识青年。”大队长无奈地把知青下乡的前前后后解释一遍。
“村里来了四个知青吧?你怎么知道半夜上山的会是她不是其他知青?她是个女的吧?”不是护林员歧视女性,因生理局限,通常来说,女人的力量速度的确比不过男人。
大队长想都不想回:
“只有她有这样的本事。”
护林员又听了一些叶知青的事儿,基本上把她身上的特.务可能性排除,一来谁家干间谍的会如此高调引人注目,二来谁家特务跑来一个山沟里刨土。
但越发对于这个知青好奇了,和大队长说要去看一看,还道:“长这么大,老头子第一次对一个人好奇。”
大队长其他人不理,但护林员他还是会理的,因他知道护林员身上是有真本事的,他当初能当上兵还麻烦王叔了呢,于是带护林员去地里看人。
到了大豆地坎儿上,大队长指了指:“那个,长得最高挑最标志那个。”
护林员一开始的确对这个女知青很能迷惑人的外表产生惊讶,但只片刻他便收敛这种怀疑,内行人看门道,他能看出她的力量明显大过常人,脚步轻快有力。
叶榆的第六感同样不是催的,察觉两道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过久,抬头望去,对上护林员的视线。
交锋半秒。
叶榆也推测出眼前这个五十来岁男人的身份,在村里待这么久,她是第一次见到外貌年龄比实际年龄差这么多的老人。
弯了弯唇,礼貌一笑,和大队长也隔空打了个招呼。
“确实不错,”护林员叹,“比老头子年轻时厉害多了,这性子也很沉稳,是个干大事的料,前途无量啊。”
现在局势混乱,大队长无法回答叶知青未来如何,只作补充:“叶榆同志还是狗剩叔的外孙女。”
“王狗剩他家的?真看不出来,鸡窝里飞出了只金凤凰。”
大队长假装没有听到这话,不过对于叶榆能把护林员也给引出来,他对这个很能搞事(?)的女知青
又过一日,因下工时间早,叶榆不等晚上,白天便去探索南山地图。
护林员对于她的到来更是心知肚明,但并未阻止。
尤其是在知道叶榆遵守狩猎规则后,诸如挖坑记标志、不杀崽与带崽的、不乱烧火之类,毕竟他家以前也是猎人世家,还挺欣赏这样年轻的打猎好手。
在护林员的锻炼下,叶榆收敛气息的本事也进步相当大,如今半夜进林,不一定会把护林员惊醒。
南山地图点亮后,叶榆顺利通过翻过山顶,踏入绝大多时候王家沟人的禁区。
翻过山顶,向阳面的南山比背阳面的南山林子密了好多倍。
路更难走,或者说没有路。
叶榆再好的身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里也无处下脚,或荆棘丛生,或藤蔓缠绕,指不定里面藏着冬眠的蛇蟒,被惊吓过后,冷不叮咬你一口。
下脚不行,那便上树。
从一棵树直接蹦到另一棵树,粗的树枝作着力点没问题,细一点的树枝弹性不错,可以充当绳索。
月光下,叶榆像一只灵活的猴子,在森林里蹦来蹦去。
一段路程下来,弹跳力有了明显的提升,蹦跶真的非常减压。
当然,翻过南山的猎物又增加不少。
不过,叶榆近期目标不再是野兔野猪野鹿野狍子,而是更大体型的动物,用来堵住王家沟村里的嘴。
那一句口诀“翻过南山有野猪”中的野猪就很适合。
叶榆来到传说中的野猪坳,附近的林子还真生活着一群数量不少的野猪。
目测好几百头。
竟然这么多!
叶榆现如今相信护林员的实力?
他活着的时候,这些野猪要想翻过南山去王家沟的地里捣乱不太可能,但假如护林员寿终正寝后,这些野猪犯事的可能性很大,面临的大概是集体灭杀,顶多零零星星的野猪逃到大山深处。
这也是未来平泉镇附近从未听说过野猪伤人的事情,可能护林员在生前已安排好。
“叽叽。”麻雀叫了两声,一向胆大包天的它却不太敢去野猪群里闹,只盘旋在叶榆的头顶上飞来飞去。
似乎在加油。
叶榆嘲:
“胆小鬼。”
其实也不怪麻雀,不要看野猪家猪名字都带一个猪字,两者的战斗力完全不是一回事儿。
野猪身上的脂肪很少,基本上遍布肌肉,皮薄肉厚,它们不仅体型贼大,个头破两百公斤并不罕见,而且短时间内还能爆发出4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
野猪还有两个粗壮尖利的獠牙,又喜欢群居,即便对上老虎熊瞎子都不恕,甚至能给予反杀,也因此,民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叶榆却是不怕的,时速40公里每小时对她来说太慢了。
搭着一根树枝飞入野猪群边缘,脚触及一头野猪时,将其瞬间收入空间里,又如法炮制,再次连收三头野猪。
野外狩猎往往充斥着血腥,但叶榆是借空间杀猪,空间外不带一滴血,且动物没什么智商,同伴消失不见反应也很难,很多猪依旧吃自己的东西,或者瘫倒歇息。
直到野猪首领通过嗅觉闻到有敌人入侵地盘,发出一声嚎叫。
叶榆却早跑路。
今晚的捕猎非常和平。
原路返回,发现护林员家油灯亮着,好吧,这动静不惊动他才奇怪。
叶榆抹了抹鼻子,非常肉疼地丢了一条菜花蛇在护林员院中,既是交保护费,也是向他报一声平安。
等护林员听到声音出门时,一个人影都寻不到,看着院子里多出来五斤上下的菜花蛇,笑骂一句:“这丫头,老头子图你这丁点儿蛇肉不成?”
夜风把这句话送到叶榆耳朵里的,她倒是想回一句:
“不要可以还我!”
第47章 分食山猪
第二天, 叶榆和往常一样上工。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地里的活越来越少,现在都只剩些边边角角收尾工作, 很多老人和部分体弱的人干脆请假不出工, 毕竟若是倒霉生病发烧花的钱受的罪可比在地里干活承担多多了。
叶榆也不想和其他人去争去抢那丁点儿工分, 杂事贼多,费时不讨好, 还不如平日里多干体力活。
可惜请假因体力过于出众大队长没同意, 上工时间加入磨洋工小分队,眯着眼睛悠闲地像是遛弯儿的大爷。
有时兴致一起, 和王大海他们一群小萝卜头爆蚕豆、烤麻雀。
蚕豆的收获季节本来就在深秋季节, 各家各户上了新,还有的是小萝卜头们从地里拾秋得来,即队里收蚕豆晒蚕豆时,他们跟在大人屁股后头捡零碎。
每家每户都有小孩儿,现在的粮食变量比五六十年代又有进步,对于这点边边碎碎, 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叶榆和小孩儿、小孩儿的家人换来一些蚕豆, 学着他们一样升起火,把蚕豆丢了进去, 不一会儿便开始滋滋滋作响,紧接着“砰”的一声,蚕豆爆开花。
有点像过年放鞭炮。
小萝卜头们欢喜鼓掌,叶榆闻着这浓郁香味儿,迫不及待扒拉出来,丢到嘴里,焦焦的, 无敌香。
麻雀也一样。
简单处理甚至不处理,把麻雀丢火里,熟了后灭掉火,检出麻雀,把糊得厉害的地方去掉,内脏啥的也不要,只撕中间的肉,一丝一个准儿。
闻起来喷香,嚼着其实有点腥,但在缺肉少油的当下,绝对是美食。
其他人看着叶榆他们爆蚕豆烤麻雀也心痒,不久也堆上了火,有的还拿花生出来烧,或者爆玉米花儿。
上工之地顿时成了美食之地,这让大队长他们哭笑不得,但也没阻止,主要是现在这些工作都耽搁不了。
下工后,叶榆先回知青点。
今天的晚饭轮到花菲菲做,每到这一天,是其他三名知青最为期待的时候,因为花菲菲手艺好,花样多,冬天也能玩出点与众不同的特色来。
现在厨房里新添了一个铁锅,共两口锅。
一口用来蒸馒头,不是纯粹的白面,面粉里掺了不少红薯粉玉米粉黄豆粉,再添一点点白糖,蒸出的软乎乎馒头自带淡淡甜味;另一口锅煮先煎鱼,正面反面煎得焦黄,泛出肉香气儿,再点一个小葱拌豆腐。
叶榆一口鱼肉一口杂粮饼,再一口豆腐一口辣白菜。
有肉有粮有菜,这样悠哉闲哉的日子,当神仙都不换。
晚饭后,叶榆在三人欲言又止的目光下,出了门。
目标直指南山。
又过了一段时间,天色渐暗,韩景他们有点担心,因为往日下工后去狩猎,叶榆通常都赶在天黑以前回来。
有时甚至让人怀疑她不过是出门转了一圈,野兔野鸡便撞在她手上,这样的运气这样的手段,可真让人馋坏了。
今天这个点却还没回来。
“可能是冬天黑得更早?这和她十天前回来时间差不多。”
正当花菲菲等人猜测和担忧时,外面隐隐约约传来很多人说话的声音。
三人忙出了院子。
声音似乎从山下传上来的,一个声音特别清亮的童音叫:“野猪,野猪,小姨逮住一头野猪啦!”
等等——
野猪?
什么野猪?
小姨?
“好像他们叫叶榆就叫小姨。”
“村里几个老婶子还说,叶榆面冷心热,不然怎么有那么多孩子喜欢她,混成了王家沟的孩子王。”
也就是说——
叶榆逮住了一头野猪?!!
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个面面相觑,看见他们眼中的震惊,两秒后,齐刷刷往山下疾步跑去。
几乎整个王家沟的人也都如此,这可是八百年未出现过的一次热闹。
而且野猪——
那可是猪啊!
韩景仨的速度依旧不能与王家沟的村民比,不说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很多老人他们都比不过,到山下时,村民们已经里一层外一层把村社圈了起来。
“让让啊,让让,请让一让。”
韩景他们靠刷脸挤到最前面,但见中心处站着大队长、村会计、仓管员、妇女主任、民兵连长等村干部。
以及叶榆。
而叶榆的脚边倒着一头几百斤重的野猪,浑身深褐色刚毛,身上有一些被拖拽的痕迹,张着嘴,露出两锋利獠牙,脖子那里被刀开了口,正在冒着鲜血。
这野猪血也是好东西,仓管员拿了一个大木桶接住。
好家伙!
还真是野猪!
若是活蹦乱跳的野猪,在场人还有可能害怕,像是这样死透的野猪,只会让人嘴馋,他们看它眼睛里只有肉字。
这个时候,能够维持正常理智的人不多。
大队长是为数不多的一个,他揉了揉酸涩的太阳穴,这些知青们隔三岔五总要搞出点动静来,虽然惊喜比较多,也非常费干部。
他问出关键:“叶同志是在哪儿遇见这野猪的?它们下南山了?会不会给村里的庄稼地造成影响?”
“不会。”
叶榆只回了最后一个问题。
这样避重就轻的回答,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听得出来,“翻过南山有野猪”,她肯定是翻到南山那边去了。
人们议论纷纷:
“这知青的胆子可真大。”
“要是你有叶知青这样一把劲儿,你能忍住不进山?”
“当然忍不住,要是我有叶榆这身手,野猪别想活着出南山,我家还不顿顿吃香喝辣……”
“南山危险,叶同志还是少去得好。”尽管护林员赞叶榆身手利落,大队长还是忍不住出声嘱咐。
“哦。”
叶榆糊弄学应声上线。
她当然还会翻南山,甚至去南山那边的山那边的山,但不会是为了村民,升米恩斗米仇,这也是末世人亲身经历的血与泪,今年她都不会再当着村民的面杀野猪。
为了转移话题,叶榆又指了指地上的野猪,闭上眼睛,简明扼要地说:“上交,分猪肉。”
分猪肉?
猪肉?
肉?
立马有小孩子欢呼起来,连大人们也个个开心议论起来。
有藏不住事儿的已经当场计算自己能领多少斤猪肉,这样的热闹仿佛到了过年结算工分或者分年猪的时候才有。
大队长的话又被人群议论声给堵了回去,他看一眼镇定的叶榆。
行吧,这家伙前脚他提出天天吃肉吃独食会让人眼红,原以为她多多少少会避着点,后脚便猎得一头野猪上交。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村民们分得叶榆猎得的野猪肉,对于知青点天天顿顿冒肉香的事儿,再有意见也得掂量一二。
这大概就是拉全村人下水。
当然也有其他办法,比如把野猪上交公社,但这个办法哪怕大队长都不会同意,毕竟上交公社能不能分下来那可难说,即便公社长非常公平,分下来也少了十几二十分之一,这冤大头的事儿谁干哦。
大队长确认叶榆的想法后,对大家伙说:“行,趁着现在猪肉新鲜,麻烦村会计称一称,按照人头分给大家,十二岁以下小孩的分大人的一半。”
更热烈的掌声响起。
叶榆虽然很抠,但还是考虑到一个生产队有好几百人,挑得野猪里的大头个,四百来斤,每个人都能得个一斤半两。
人头多的家庭得的越多。
野猪称斤重过后,村里技术最好的杀猪匠站了出来,在几位村民的帮忙下,剥皮、拆分,又将猪分出肉、骨头、下水、猪血、猪油等几大类。
野猪没有多少肥肉,油也少,因是叶榆猎杀的野猪,油和猪血一并给知青点,猪下水也分了知青一半,剩下才是猪肉。
村会计会用秤一斤一斤称重,每家每户都端着盆或拎着木桶排成长队领肉,排队的时候,他们看着猪肉的眼睛都在发光,好多小孩儿吸吮着手指流口水。
这是知青入村以来,村民们第一次直观地面对知青的本事。
他们对知青的好感更是噌噌噌上升。
虽然目前只得利于叶榆,但好感从叶榆蔓延至全部知青,甚至于叶榆的姥爷姥姥他们一那大家子。
王狗剩夫妇俩听到同队的人一直在夸外孙女,也是笑缺了牙,虽然他们有怨过叶榆太大方,有好东西也不知藏着掖着,也不来孝敬长辈,但在外人面前,那绝对是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轮到王家人领肉的时候,他们都要强调一句:“这是我孙女/表妹/小姨猎的野猪,那个,还有后腿肉吗?”
至于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人倒没有这么显摆,直到端着一盆肉回去,他们还有点晕晕乎乎的。
回到知青点,为了避免被二次追问,叶榆抢先一步开口:“猪下水猪血坏的快留不得,菲菲,你会处理这个吗?”
花菲菲下意识回:“草木灰可以处理猪下水臭味,猪血要用生姜水浸泡,我一个人干不了,需要有人帮忙才行。”
叶榆:“韩景,徐飞,你们还愣着干嘛?帮忙啊。”
“……”
第48章 猪肉喷香
猪下水通常指猪内脏, 包括猪大肠、猪肝、猪心等。
对了,还额外附赠一根猪尾巴。
猪下水好不好吃一看能不能洗干净,二看舍不舍得放料, 尤其是野猪比家猪的腥味更重, 也更难处理。
第一点看韩景、徐飞俩个忙的满头大汗便知, 至于第二点,叶榆虽然也舍不得越用越少的调料, 但更不想浪费粮食。
再加上花菲菲这一手让人拍案叫绝的厨艺, 肯定错不了。
炸过的猪尾巴干香清脆,爆炒的猪杂碎油润多汁, 煮过的猪血旺嫩滑爽口, 再添加一些湘江带过来的辣椒,非常非常非常地下饭,一口气能炫一锅那种。
硬菜端上桌,摆在正中央。
大厨花菲菲一声令下,四人都忙着夹菜啃馍,安静得不像话。
不对, 还有麻雀围着桌子叽叽喳喳的声音, 显然这被这麻辣鲜香吸引过来,但它顶多能叼三分一个干辣椒。
好在麻雀并不知道自己如此可怜, 而且比起吃,它更喜欢闻,是的,就是如此变态,它喜欢满足莫名其妙的嗅觉。
“叽!”
香!
花菲菲、韩景、徐飞摸着浑圆的肚子,看叶榆把剩下饭菜全部包圆,对于她的好胃口, 愈加羡慕不已。
这一个晚上,王家沟各家各户都多多少少飘出一丝儿肉香。
又以知青点为最。
伙食已经让知青点成为王家沟人最羡慕最神往之地。
若非叶榆头一天上工便怼了爱做媒的七大姑八大姨,来了句“智者不入爱河”,恐怕村里已经有媒人说亲上门,或者也有小伙子小姑娘自荐上门的。
连村里不懂事的小屁孩,都叫着要去给知青当儿子女儿。
他们的父母抓住就是一顿竹笋炒肉:“你们也不看人家要不要!”
知青们狂汗:
……这是重点吗?
还有,需要慎重其事纠正一点,不是知青点顿顿有肉,是叶知青顿顿有肉,知青与知青间还是有壁的。
吃饱喝足后,轮到洗碗洗锅。
因肉是叶榆猎的,花菲菲做饭有大功,这些杂物又落到韩景徐飞俩难兄难弟头上,不对,是猜拳输了的徐飞头上。
俩兄弟当场表现了什么叫内讧阋墙。
胜者韩景得意忘形,他抬出矮板凳坐到一边,边指挥边吆喝:“今天油多,热水去油,徐飞同志,你最好烧热水来洗,请洗干净一点。”
听得徐飞额头青筋暴起,掀起水花往韩景那边丢,韩景不甘示弱,好在两人知道现在是冬天,一来一往都有分寸。
“幼稚。”花菲菲摇头一叹,见叶榆看过来,把凳子往远着韩景他们方向挪,表示自己与他们绝对不一国。
猪下水猪血吃完,第二天还有猪肉。
野猪肉比家猪更腥,自然也需要事先好好处理,舍得下料,且口感上更柴,花菲菲选择闷锅红烧,焦香四溢,不带一点儿膻味,嚼起来十分得劲儿。
与各家各户几斤猪肉炖N顿不同,知青点的猪肉中午晚上两顿光,任谁见到大概率都会说,这些知青不会过日子。
没办法,有叶榆这个吃货在,花菲菲、韩景愣是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在吃完猪肉的晚上,韩景才吧唧吧唧嘴,和徐飞遗憾明天没有猪肉吃了,被徐飞砸了一个枕头。
次日,轮到韩景早起煮饭。
一入厨房,惊叫:
“握草!握草!握草!”
连续三声国骂,可见他内心有多震惊。
但见厨房里,多出了两头前天在村社分食的一模一样的几百斤大野猪,伤口也整整齐齐,两个大木盆正在接猪血。
野猪!
两头野猪!
两头几百斤的成年大野猪!
韩景觉得自己一定是没睡醒,做梦呢,揉了揉眼睛,又揉了揉眼睛,野猪还是在那里,抬头望了望,四周看了看,也没走错,还是知青点的厨房。
“嗷,嗷,嗷!”韩景狼嚎三声,掉头就跑,冲到东屋房间,把还在熟睡的徐飞抓起来就是一顿狠摇。
“???”
“有病啊你!”
被惊醒的徐飞回了他一巴掌。
韩景:“……”
“野猪!”
“什么猪?”
徐飞没有听太明白。
韩景再次解释:
“野猪,厨房里有野猪,两头!”
可能因在睡梦中被叫醒,徐飞还是不太理解两头野猪什么意思,迷糊糊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两头野猪?
脑子瞬间宕机。
“野猪?”
“对。”
“两头?”
“对。”
徐飞也“握草”了一声,立马起床,披上大棉袄,和韩景一起冲出房间,屋外刺骨寒风冻得他一个激灵。
不过也暂时顾不上冷了。
他来到厨房,亲眼目睹两头几百斤大野猪,连发数声惊叹。
这下子,韩景终于实心落地,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但徐飞飘了,脚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晕晕乎乎,他不会还没醒吧?
然后,两人又一起去叫花菲菲起床,当然他们没有傻到闯女生房间,只在门口又是敲门又是叫。
急性子韩景还蹦了两下。
花菲菲起床气比徐飞还大些,臭着一张脸从屋子里出来。
然后被惊呆了下巴,瞌睡虫瞬间跑掉:“野野野野野猪,哪里来的野猪?”
问虽这么问,但任谁都知道这两头从哪里来,肯定和最后那一位有关,除了她,想不到还有谁往他们厨房丢野猪。
但叶榆还在睡觉。
碍于叶榆的“权威”,几人纠结是先叫人,还是先煮饭再叫人,选择前者,会不会被一拳打出来,和这野猪一样。
知道不会,但可以脑补嘛!
事实上他们无需纠结,叶榆早醒了,她又不是聋子,三人跟精神病病人一样在院子里瞎吼,她怎么可能睡得早。
但温暖的被窝实在太舒服,像是长了手将她禁锢于其中,在被窝里滚了个十几二十分钟,这才爬起来。
毛巾往肩上一搭,漱口杯、蛤蜊油放入木盆里,端着往外走。
花菲菲和徐飞瞌睡虫早飞了,在院子里一边洗漱,一边蹲人。
一见她,立刻问:“叶榆,厨房里那两头野猪不会是你半夜抓回来的吧?”
“对啊,”叶榆点了点头,回答,“和前天那头同一陷阱抓的,为了避开其他人,昨晚才拖回来。”!!!
尽管已做了无数的心理准备,亲耳听到这个回答,还是让人震惊。
徐飞也知道叶榆口中避开的意思,即她没有打算把这头野猪和全队分享,这无可厚非,能够分出一头猪的肉在他看来已经非常大方,这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再说,常人也猎不到野猪。
只是有一个问题,徐飞终于问出口:“大队长不是说南山很危险吗?有豺狼虎豹,还有熊瞎子和蟒蛇,五步·蛇和过山风,这些东西咬一口致命的。”
叶榆答非所问:“对了,你们除了可以用物资交换外,帮忙处理猪肉,比如制作肉干、咸肉、腊肉都有酬劳,煮饭也是,上次的猪下水味道不错。”
这话题转移十分生硬,花菲菲和韩景也不是没有察觉叶榆在转移矛盾,但她提出的条件真的很让人心动啊。
这可是肉啊肉啊肉!
“可以!”
两人异口同声。
花菲菲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还未褪去的婴儿肥,总感觉下乡以来人还变胖了,多亏一个神人队友的带飞。
对上徐飞的目光,韩景又作补充:“但叶榆你还是少往南山走,村里人说山的那边真的非常危险。”
“对对对。”
“放心,不会有事,我很惜命的,指不定比你们还惜命。”叶榆只能这么回答。
徐飞、韩景、花菲菲不知道深更八夜去杀野猪是怎么个惜命法,但他们也知道叶榆是个主意大的,已经下的决定不会轻易更改,只能相信她心中自有成算。
咕噜咕噜——
锅里的红薯肉冒泡了。
早饭比昨晚更清淡,除了叶榆主食为肉外,其他人都吃素。
叶榆吃肉也不是她非要吃肉,主要是她在村里换的粮食终究是有限,于她而言,粮食蔬菜比肉更难得,多吃肉能够减少对红薯玉米土豆等的消耗。
这个借口可真“丧心病狂”。
吃过早饭,四个人忙碌起来。
今天下雪不上工,也没轮到他们值班,正巧有很多时间处理野猪。
说到熏肉腊肉,不得不提到一人,那就是红旗大队的知青杨秀秀。
大队与大队间的来往并没有他们想象那么频繁,这十几天他们也一直没出村,也是时候赴约了。
花菲菲这才回忆起与杨秀秀他们分别时,最后一句话似乎提到猪肉,怕是那个时候,叶榆已经在打山上野猪的主意。
叶榆爽快承认。
除了赴约外,徐飞他们还想去镇上邮局看一下有没有杂志社的回信,顺便把这些天写的信再次寄出去。
叶榆的零食与糖果都已耗尽,豆油盐等基础调料也剩不下多少,也需要再外出采购一批。
于是在雪停过后,四人一同去向大队长请一天假。
这次不像上次热闹,早上几人还起迟了一个多小时,到镇上已经临近午饭点,先去国营饭店吃了个饭才到的邮局。
第49章 文章登报
他们向邮递员出示名字、大队地址, 发现竟然每个人都有累积信件,地址还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燕京市。
叶榆和韩景收到的是家书。
这家书不止有叶榆的, 还有让叶榆顺路捎给她姥姥姥爷的。
这——
难道是告状?
叶榆好奇地拆开自己那一封。
信是王来娣写的, 她妈这字儿写得真不错, 可能因这年代科技不发达,电脑手机即便发达国家也不一定人人用得上, 读书人大多都有一手好书法, 刚穿越未来那一两年,她还参加过书法比赛拿奖。
信一共有三页。
内容嘛, 主要还是拉家常, 几件事翻来覆去地叨唠,大概包括不要贪嘴懒惰,不要轻易和人起冲突,不要去山里冒险,与人交好,多拉近与姥爷姥姥关系, 遇见危险时, 他们还能帮拉一把。
叶榆犯的事儿几乎全中,猜的这么准, 她妈可真是她肚子里的蛔虫。
错是知的,但不可能改的。
对了,信里还把叶卫国被体训队看中的事情也说了一嘴,说是体训教练比较好看他,只要叶卫国自己不犯错,他被选中的可能性很大。
王来娣叶红军俩口子都是谦逊的那一类人,他们既然在信里这么说了, 也代表叶卫国被选中的可能性是真大。
体训队?
叶榆没记错的话现在烨国是被世界上很多国家联合抵制。
也因此,六几年烨国连参加奥林匹克全球大型体育赛事的机会都没有,得等到七多少年来着,七九年。
到时候她大概率已经回到城里,叶卫国也快满二十五岁了。
好好保养一下,这个年纪也算运动员黄金年龄,加点油,为国争光,他这保家卫国的名字取得也不算白取。
说实话,叶卫国这智商这性子,不够敏锐非常容易被激,更适合去干体训而不是当兵或干警察。
而且他崇拜当兵可能是小时候王小二的故事听多了,更多是崇拜英雄主义,在和平年代,体育赛事更符合他的心性。
叶榆向徐飞借了纸,又在提前备好的回信上补了两行,和前两天处理过的野猪肉酱一并寄回去。
知道肯定会被骂,骂就骂呗,多补充点营养,至于担忧,等信到了,也基本上临近过年。
肉吃到嘴里,到时候回家被马鞭打手心,还是鞋追杀似乎,都随他们夫妇,反正她皮糙肉厚痛不了。
除了家书外,家里还寄来大半麻袋的东西,比韩景的两麻袋少些,但也少不了多少。
叶榆也拆开大概看了一眼,多数与防寒有关,还有一小卷新布,她妈肯定又欠纺织厂同事一屁股人情。
此外还有些吃的,一罐酱光瓜,一坛辣白菜,几斤老冰糖与糖霜柿饼。
对于王来娣来说,买冰糖肯定比那些包裹着五颜六色糖纸的水果糖来的实惠,给女儿买的时候也下意识挑了这个。
冰糖也的确很甜。
叶榆含着冰糖,目光放到激动不已的花菲菲和徐飞那边。
两人都来自南边儿,他们写的家书指不定才刚刚到家呢,回音自然也很慢。
他们俩收的信来自燕京报社。
花菲菲也没想过自己的文章竟然真能上报纸,她觉得自己写的和徐飞差距有点大,也不像韩景那样总说出一些鼓舞人心的话儿,知道了解的东西还不如村民。
这么一看,会不会报社寄错了?
报社当然不会寄错的,寄回来的除了信,还有几张现金。
八毛钱。
是的,只有八毛钱。
不算多,但花菲菲登上报纸那篇文本来也不长,可能还不到一千字,这么想想,千字八毛其实还不错。
那家报纸叫青年日报,收到知青的投稿很是惊喜,这正是他们需要的作者之一。
花菲菲的文章也没有她自以为的那样糟糕,行文流畅,特别擅长描绘细节,笔下的人物故事都栩栩如生,尤其是知青下乡时孤独无助的心理,还有后半段在老乡的帮忙下清理猪圈写得又幽默又生动。
因而被他们选择。
花菲菲才不管稿费多少,能上对她来说就是天大的欢喜,这可是她人生第一次挣的工资,等下去称几斤瓜子分给同伴,还有村里帮助过她的人。
徐飞也很开心。
与花菲菲不同的是,他对稿费非常感兴趣,收获比花菲菲多得多。
徐飞收到有大概七、八封信,他写的最好的那篇,几乎每家报纸都决定刊登,包括主流日报。
剩下没刊登的,要么因在其他省在路上还没回复,亦或者他还没投递。
主流日报,稿费自然也相对多一些。
除了那篇最好的外,其他两篇也有被不同报纸登入。
虽然说被选中的理由肯定和徐飞知识进步青年身份有关,但也不是什么知青的问都收录的,韩景的几篇文都落空。
徐飞挠了挠头看向韩景,却见韩景除了一开始失望外,只剩下为他们开心,也好奇徐飞拿到多少稿费。
“哇,这个一元。”
“八毛。”
“这个竟然有一元八!”
“什么日报,我也要再投,万一他眼瘸看中我呢?”
“一元,又是一元。”
徐飞加起来的稿费有十来块钱,不少了,顶的上城里实习工一个月工资,何况他其他省的指不定还有。
大丰收啊!
徐飞一想到可以跟叶榆换肉,或者买东西跟叶榆交换,口水止不住分泌,他也有钱回请韩景和花菲菲了,忍不住笑出一口大白牙。
“行啊!”韩景用胳膊肘碰了碰他胳膊,“赶紧的,把新写的一并寄了,下次收到的回信肯定更多来着。”
说吧,两人一起又进行新一轮的投递。
花菲菲还有点犹豫,这次她写的不止是夸赞,见徐飞和韩景投的这么爽快,果断也一并投了出去。
他们还劝叶榆一起写,叶榆敬谢不敏,这样的好事不适合她。
韩景又提议:“可惜镇上邮局只有人民报和燕京报,其他报纸都暂时看不到,咱们回去一定要拿给队长他们看一下,不对,现在去公社给公社长副社长公社主任也看一看。”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徐飞止不住脸红,局促地推了推他的眼镜。
“有什么不好的?”花菲菲眼睛亮晶晶的,她可是第一次挣钱,文章还上了报纸,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她已经在回信里添了这个,相信她父母会把报纸读给自家全部亲戚听一听。
看她们谁还敢说她吃白饭的。
嘿嘿嘿。
“去去去!”
韩景高举双手:“去去去!”
叶榆也没有意见,她当初提的预设,本来也需要知青们把名声打响,才能联通知青、报纸、公社三者的关系,从而让知青多出一个与外界联系的机会。
四人往公社走去。
其中,两人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徐飞收敛些,但也浑身上下写着意气风发。
恰巧在公社门口遇见两干事。
干事一见知青便头疼,又因徐飞他们四个算是最小有名气的知青团之一,与当地人相处的最和谐,脸色好看两分。
顿了顿,又更难看了。
他们可是公社内部会议上经常被拿出来举模范例的,不会是出了什么问题,和当地村民也斗起来吧?
委婉一问:“你们是在王家沟生产队遇上什么事了吗?”
“什么事?”
“没事啊!”
韩景、徐飞、花菲菲回的心虚,他们以为干事在说分食野猪的事儿。
双方对话牛头不对马嘴。
最后还是叶榆看不下去,或者说热闹围观够了,也怕韩景几个年轻没经验自投罗网,直接把报纸递给两个干事。
“不是和生产队的事啊?”两名干事都松了一口气。
等等——
“报纸?”
什么报纸来着?
“上报纸?”
“对啊对啊,”花菲菲自己的文看不见,但拿着徐飞登上的那份燕京日报也很开心,“看看看这里,有好大一个板块呢,上面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徐飞这个几个字还加粗变黑,快看快看!”
两名干事这才确认自己没听错,赶紧也扯着脖子望去。
哟,还真是。
“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徐飞同志,”干事一个字一个字把落款读出声来,“好哇好哇,咱们公社上报纸来呢!”
“哈哈哈哈,好呀!”
“不愧是模范知青!”
被点了好几次名,又被夸了又夸的徐飞脸熟得跟一个大苹果一样,有被夸赞的开心和骄傲,也有被不断点名的羞涩与窘迫。
一名干事把这篇文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还把落款又多读了好几遍,着重点在平泉公社和徐飞几个字。
另一名干事像屁股后面被火点燃的火箭一样,迫不及待冲进公社。
他个子不高,一双腿却迈的飞快,一边跑,一边夸张地举起另一份报纸,大声且激情地呐喊:“社长,副社长,李主任,你们快出来啊,你们快出来瞧啊,咱公社出事了,出大事了!”
叶榆:“……”
这样抓重点和叙事表达的能力至今为止还没被开除合理吗?
什么?
这职业是带编铁饭碗啊!
那没事了。
第50章 喜大普奔
现在正是午休时间, 公社领导和干事们有的在办公室休息,有的回家但也只是在附近镇上,还有的端着饭盒正在吃饭。
一听见出了大事, 有打盹的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有吃饭的把饭盒一扔往外跑, 还有在家里听到从家里冲出来。
那位“呐喊”的干事实在是中气十足,那声音大的, 不说公社, 连公社的左邻右舍都听得清清楚楚。
而围观热闹大概是烨国人的天性,这不, 有好几人伸出头来, 往公社里面瞧,一瞅见知青,他们反射性想的是这些知青是不是又搞出什么幺蛾子了?
不知不觉中,公社围了一堆人。
徐飞不知道后世有个词可以形容他现在的情况——社死。
好想找个地缝钻下去啊啊啊!
但不能。
刚下乡的时候是副社长接待的知青,他记性不错,一眼认出叶榆几个来自王家沟, 也就是他们准备对外宣传的模范知青, 莫不是这些模范知青犯下什么大错?
副社长忙问。
“错?谁犯错了?”嗓门大的干事反而一脸茫然,他反应了好一会儿才解释, “不是错,是天大的好事。”
好事?
是好事你怎么嚎成那个鬼样子?他还以为有知青杀人放火了呢!
副社长一看是干事小贺,立马明白怎么回事,这小贺干事热情也很仔细,但就是长了一个与众不同的奇葩脑子,时常闹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笑话来。
想必现在也如此。
他把目光看向另一位干事,另一位干事尴尬笑了笑, 她这不因太过震惊,忘记小贺一激动就容易出漏子的事吗?
“小贺说的没错,的确是件大事,”一口气不断地继续又补充,“今年下到咱们公社来的两位知青徐飞同志和花菲菲同志,他们写的文章上报了,社长,副社长,你们看这燕京报和人民报,这里和这里,都写着投稿人来自平泉公社王家沟生产队知青徐飞。”
“真的?咱公社上报了?”
“喜事啊!”
“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公社长、副社长、公社主任个个喜笑颜开,心情一下子顺畅起来,也不再计较小贺词不达意的事儿了。
而围观的吃瓜群众也很吃惊,上报纸?全国多少公社啊,平泉公社竟然能上报纸?还有那王家沟,一直可是他们公社不咋样甚至排末端的生产队,完全比不上头几名的模范生产队,竟然也上了报纸?
这都和知青有关。
看来知青并不是有人嘴碎人口中说的一无是处,人家下地干活不行,但可以拿笔杆子写文章啊,人家可以把平泉社王家沟的生活情况写给大领导看,给全国人民看。
更重要的是听说这文被登报非但不需要花钱,还能挣钱。
围观的一位大婶家有亲戚在邮局,消息最灵通,她亲戚说亲自看见带眼镜那个知青从信封里取出钱,听说好几十(?)呢,快抵得上他们一年收入。
也不知道其他队里的知青行不行,有人娘家也在乡下,也来了三、四个手不能提、脚走不动路的知青。
这是根本没用对地啊!这王家沟的知青咋这么厉害呢!
赵社长把报纸上的内容又大声朗读一遍。
徐飞写的本来就激情昂扬,尤其是把当时韩景和花菲菲的“演讲”场景完全还原出来,末尾还有升华主题。
当时,王家沟的人能听得热血沸腾,为知青们拍红了双手。
如今也能。
到后面,赵社长每念一段,都有人啪啪啪热烈鼓掌,吸引过来的吃瓜群众越来越多,掌声越来越响。
甚至有人也开始偷偷上前两步,询问看上去最好说话的花菲菲和韩景,这标题里出现的“红梅赞歌”怎么唱,他俩也顺利把这首歌安利给了整个平泉公社。
也因为这报纸上的内容,徐飞终于能平复心情,坦然接受自己的优秀。
此外,虽然邮局没有知青报,但平泉公社社长那里有订购。
花菲菲终于也亲眼目睹自己的文章,在报纸的正中下方,也算是黄金板块,还有以前她只听说过的名人写文夸奖他们王家沟的知青。
她非常自豪,接过报纸,自个儿声行并茂地朗读。
徐飞的文章可能还有围观群众听不太懂的地方,花菲菲写的他们都能听懂,下地喂猪,可不就是他们经历过得事儿吗?自然也更让人共情。
情绪值低点的直接抹眼泪珠子,言:“知青都是些十几岁的小年轻,背景离乡那么远,我想起我远嫁县里的闺女,一年才能走一回亲戚,有啥苦都只能自己憋。”
“县里距离咱公社可比知青家距离公社近多了,县里的生活可比乡下好多了,你闺女是去享福的,知青们是下乡受苦的。”
“都是好孩子啊,哪怕再吃苦受累,还笑得那么灿烂,笑起来怪好看的。”
“都是单纯的年轻人,刚来镇上,有两个知青给我家二娃吃糖呢!”
“我家闺女也有……”
更多本地人开始学着站在知青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当他们心理不再那么排斥的时候,自然也能看见知青的不少优点,比如年轻、有活力、善良、热心等等。
公社社长也对徐飞和花菲菲大加赞扬,称他们为知青榜样,也不用等年会,当下发了一个带有五角星的搪瓷杯和一支钢笔分别给二人作为奖励,让他们再接再厉。
对于韩景投稿失败和叶榆并未投稿也没失望,因为徐飞和花菲菲的文章中,二人出现次数都不少,而且都有不同的能耐,前者阳光积极,后者干活一把手。
公社社长对于他俩也相当鼓励,一人给了一本有五角红星的笔记本。
叶榆没想到自己也能得到蹭到好处,接过道谢,虽然不是吃的有点遗憾,这一本笔记本至少能写好多封信。
花菲菲竟也能和王来娣一样,一眼看出叶榆心中所想。
当然了,得到的好处肯定不止这些。
例如,本来还在犹豫是否通过王家沟明年养猪指标的公社社长他们一商量,让韩景几个通知他们大队长来镇上填一下表格,这几乎就是通过的意思。
王家沟一跃成为平泉大队最有名气的大队,肯定还会有许多隐形福利,其他不说,王家沟的人走出来都会让其他人羡慕。
也因此,几乎每个与乡下知青沾点边儿的人都在想着要不要咨询一下,他们认识或者他们认识的人认识的知青能不能也写稿,把他们大队登记上。
若能像花知青一样把什么某某婶提一嘴,那更好啦,报纸都能传宗接代的程度。
徐飞和花菲菲并不因其他知青也可能投稿而担忧或失落,他们现在都充满信心,也希望与更多有志之士竞争,对于建设乡村更是充满希望,对于本地群众的询问,都是尽心回答,尤其是强调读书与知识的重要性。
老百姓听得一耳朵,只把知识=稿费=金钱记得最牢。
不少人念叨着,老校长说的对,这镇上的中学还是不能倒闭,家里的孩子还是得上高中,等学了这写文手艺,能像徐知青和花知青一样投稿挣钱,随随便便(?)顶一个人工资,这不比地里刨食强得多?
四人艰难地出了公社,在平泉镇逛街仍然跟后世某明星逛街一样,走到哪儿都有人,比刚下乡那天还要像动物园里的猴子,不由加快了去供销社的脚步。
一到供销社,同样得到热情招待。
尤其是上次和他们起过冲突的售货员,更是三百六十度热情转变。
和其他人不同,她一听到镇上有知青写的文章登报时,心里一个咯噔,莫非——再一打听,果然,她欲哭无泪:“哎哟,我怎么惹了这一群祖宗!”
其他售货员也心有余悸,他们没有直接得罪知青,不会有事吧?连供销社主任都听到消息闻风而来。
正因如此,叶榆他们四个来到供销社后,发现买什么东西都很足,包括一些不要票但贵的杏仁桃仁酥和本土零食,甚至有一瓶去腥神器的白酒和白胡椒粉。
此外,有瑕疵但不影响使用的棉布、搪瓷盆、尼龙袜、铝饭盒、手工推剪、嘎斯灯等内部员工消化的紧俏货都拿出来了。
但面对供销社和售货员非常关心的询问,徐飞和花菲菲还是老实承认他们已经写了并寄出去了,但还没收到回信。
还有一个好消息,他们并没有特指平泉镇的供销社,更不会提及某一人,而是平等地针对整个烨国当前的供销社乱象,并且稍微举了些生活中处处皆有的小例子。
听到这里,那售货员也不知道这口气是该吞下去还是吐出来。
她被供销社主任瞪了好几眼,回头肯定少不了被痛骂,但也只敢把苦水往肚子里吞,不敢再得罪这些知青,还要露出难看的僵笑热情招待他们,可这笑竟也比平时她斜着眼睛看人顺眼多了。
从这天开始,平泉镇的人去供销社买东西时,会发现他们的态度简直大变模样,尤其是其中一个小姑娘特别热心,称重计算都是又快又好。
总之叶榆他们的采购大获成功,赶紧撤退,离开人们围观的视线。
回程途中,再拐去红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