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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修拖拉机

与王家沟的“凹”地形不同, 红旗大队是一个平写的“山”字。

即背靠大山,面前一片平坦。

红旗大队距离隔壁镇其实更近,但一开始因背靠山被划分到平泉公社范围内, 又因它相对“富裕”, 平泉公社更是舍不得丢手, 假如是拖公社后腿的那几个生产队,指不定能丢多远有多远。

叶榆他们一靠近红旗大队, 先看见的是山前那一片相当广阔的土地。

王家沟三山的夹缝土地其实也不算小, 但哪怕加上坡地,面积之和竟然也比不上红旗大队的上好土地数量的三分之一。

而且红旗大队的土地不像是王家沟那样被山坡树林溪沟割裂, 而且连成一片, 看起来相当壮观,也更好播种、收获、管理。

这也是王家沟斥巨资和人情购买一些机械产品的缘故。

这么看来,红旗大队长丁向松绝对是一个有远见的大队长。

现在正值冬闲季节,也不是完全冬闲,但地里活计少。

穿过良田与良田间的阡陌小道,一排红墙黑瓦的平房出现在眼前。

这便是红旗大队的村社。

和王家沟村社一样, 红旗大队村社前面也有大面积空地, 只是前者村社空空荡荡,主要作用是开村会和晒粮食, 后者村社平坝上停着一辆夺人眼球的拖拉机。

这样一台拖拉机,在耕地、犁田、播种、施肥等多个方面都能发挥巨大作用,大幅度减少人力消耗。

为了不让拖拉机日晒雨淋,红旗生产队为其搭建一个简陋的大棚。

此时,许多红旗大队的村民把这个大棚围了起来,一个个面露担忧,正中大队长丁向松正在和一个身着军大衣的老年人交谈。

叶榆四个大活人靠近时, 才有几个本地人发现他们。

“你们是?”

“我们是王家沟的知青,来探望知青杨秀秀和赵春娇。”

也有人上一次在农副站门口碰见过他们,对他们印象很深。

尤其是叶榆。

彼此间窃窃私语:“看到没有,长得最标志的就是上次单手劈晕野猪的那个。”

叶榆:???手和脚都分不清了吗?流言传播一直在刷新认知。

“知青们都在知青点呢,丁小七,你带他们过去。”大队长也听到这边动静,但此时没空也没心情招待他们,点了一个人为他们带路,也有一点点监督的意思。

丁小七站了出来,是个十来岁的半大少年,对于拖拉机兴趣正浓,被叫离开自然不愿意,不情不愿写在脸上。

韩景也瞅了一眼拖拉机,好奇问:“你们这是在修拖拉机吗?找到问题了吗?发动机?还是柴油机?”

丁小七只知道拖拉机叫拖拉机,可不知什么打洞鸡菜油机,但他村里唯一一位因在部队待过一段时间懂点儿机械知识的丁爷爷那里听到过这两个词。

当即兴奋指着韩景,道:“他会,他会,他会修拖拉机!”

这一下子,全村的人目光齐刷刷看了过来,哟,这竹竿小伙子人不可貌相嘛。

包括大队长丁向松丁大爷,丁向松问:“这位知青,你会修拖拉机。”

“呃,不会,不完全会,”韩景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我只是看过一些机械相关书籍,见过技术员修伏尔加……小汽车,帮忙递过一些东西,了解一点点。”

他从小对车啊什么的一直很感兴趣,遇见这种能够亲自上手哪怕只是观摩的机会,也不想错过。

丁大爷一听韩景的话中话,便知其身份不简单。

这可是伏尔加!

伏尔加是什么?

烨国北边儿罗莎国高尔基生产汽车厂的一款进口车,这车已经不仅是车,属于被广泛地用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派用车,能坐上这样车的人那肯定是大领导,能接触到这样车的小年轻身份肯定也不简单。

丁大爷倒不是因韩景的背景对他刮目相看,而是过去他领导司令员也有过一辆伏尔加,不免推测韩景背景是不是什么老红军,他对于战友肯定不一般,于是热情招了招手,说:“那你来看一看?”

“那我试试?”

韩景走了过去。

花菲菲、徐飞对车不怎么了解,但这可是近距离接触拖拉机的机会,也连忙跟了上去,叶榆不紧不慢走在末尾。

这是一辆国产的东方红拖拉机。

以柴油作为内燃机驱动的履带拖拉机,并非崭新机,二手机用久了用勤了总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

拖拉机出现问题,只有两个办法,自己修或者去镇上找农副站技术员上门修,后者不仅费时费力,因技术员实在短缺,他们还不一定能马上请到人。

也因此,每次拖拉机一坏,是丁队长乃至全村队员都既担忧又无奈。

韩景皱着眉头严谨地检查了整个拖拉机的结构,柴油发动机、变速箱、牵引系统、操纵机构、底盘等,重点在驱动系统,但还是未能发现问题。

正要开口抱歉,一只手从身后伸了过来,摊开手心。

韩景:

“???”

叶榆:

“扳手给我。”

“叶榆你会?”韩景惊凸了眼睛,为什么叶知青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

叶榆和韩景不一样,她没学什么课本机械知识,纯混的野路子,即多拆几百上万辆车,都能多多少少学会些东西。

在空间瞬移技能还在初阶中阶,坐标地图未清晰构建之前,出门靠车的时候非常多,零元购过多种类型的车,而且不止车,一些热.武器也与机械密切相关。

叶榆即便进阶高阶,也不是走哪里都空间瞬移,何况她还流浪过一阵子,什么东西都是自己学会更方便。

自然懂得多。

围观群众却不太相信眼前的女知青能够修好拖拉机,一来他们不信女人能搞什么机械,二来单说这位女知青的手,茧子都见一个,像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的手。

也有人在嘀咕,虽是千金大小姐的手,可在拿住铁扳手那一刻,却意外和谐。

铁板手在丁老爷子和韩景手中属于工具,在叶榆手中竟像是被她驯服了一样,亦或者说,成为她手中一部分。

不管是转个圈儿,亦或者拧、扭、旋,流畅的不能再流畅。

丁大爷丁队长本来对于叶榆也持怀疑态度,见她拿扳手的熟练,堪比几十年工作的老师傅,不免多增一点信心。

“这样子就好了?”

有没有五分钟?

叶榆:“嗯。”

事实上韩景检查的真的很严谨,但并不是动力系统的错,他的重点关注一开始便错误,如果是动力系统,她这么弄几下未必能修好,还需要换重要零件。

红旗大队的拖拉机手带着怀疑启动拖拉机,一阵急促的“突突突”声突然响起,发动机嘴里喷出一股熟悉的灰黑色浓烟。

居然真的好啦!

这个女知青竟然真的会?

丁大爷和丁队长找两个小时都没找出的问题,她竟然五分钟都没有就搞定,这也太厉害了吧?

“不愧是飞猪知青!”不知道哪一个大爷突然说出口。

叶榆:???

名取得很好,下次别取了。

这一下子,丁大爷、丁队长、韩景、花菲菲,还有在场全部红旗村村民,看叶榆的目光像是在看什么得道高人。

叶榆镇定:“我爸机械厂技术员。”

话说她小时候还真有过数次去机械厂的经历,主要是给加班的叶红军送早饭晚饭,他吃饭期间会在那儿待一会儿,真的是纯待,学习是肯定没有的。

可这回答落到其他人耳朵里,即是叶榆跟她爸学的机械技术活,虽这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生产机械不一样,但毕竟是机械吧?唯有半吊子韩景有一丢丢怀疑。

丁队长赞:

“虎父无犬女啊!”

这王志明可真踩了狗粑粑运,掉落这么一干啥啥行的知青,若是叶榆能分配到他们红旗大队,与他们大队联手乡村建设,那还不让红旗大队越来越强。

他还不知道花菲菲和徐飞投稿成功的事情,若是知道,更能把眼睛羡慕地红了。

而这下子,丁小七再也无一丝一毫不情不愿,主动凑过来带路,但想要为王家沟知青带路的却不再只有他一人。

一群半大少年凑过来,夹着几个少女,还有一堆流鼻涕的村娃娃。

不止如此,连特别喜欢凑热闹的大人竟然也热情地顺路上了。

若非丁队长拖拉机修好了还有事干,送他们一程也不无可能。

总之,叶榆四个在一群人的围观下,浩浩荡荡往红旗大队知青点走去。

红旗大队村里地势平坦,住在山下的人比山上多得多,房子也多群聚在一块儿,且大队的条件怎么说都比王家沟好,村民一开始迎接知青也是真心诚心的,因而知青点布置的还不错,并不比王家沟的差。

杨秀秀几名知青听到吵吵闹闹的声音,出门来到院子里想要看何事,然后让他们震惊的事情发生了。

尤其是杨秀秀和赵春娇,他们认出叶榆四个,只是为什么叶榆他们能和红旗队的村民也说说笑笑在一起。

第52章 再添粮仓

“杨知青, 赵知青,何知青,李知青!”从未对他们从未表达过善意的丁小七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又指一指叶榆四个, 说, “叶知青他们特意来探望你们啦。”

这一声把赵春娇他们暂且从迷糊中惊醒,竟然是真的?不是在做梦?

赵春娇上前几步, 招待他们:“叶同志, 菲菲同志,韩同志, 徐飞同志, 你们来啦,欢迎欢迎。”

言罢,又邀请他们进屋。

只是送叶榆他们来的这一群人,大人还好说,少年和小孩似乎都不愿离开,他们也不跟着进屋, 只是在知青点院子外面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这回可真没监督之意, 只是这些小孩儿舍不得离开像叶榆这样厉害的人,韩景花菲菲徐飞的性子他们也意外喜欢, 何况都是在村里玩儿,在哪儿不是玩儿?

行吧,随他们去。

等叶榆四人进屋,杨秀秀拿出自己舍不得喝还剩大半罐的麦乳精,用温开水泡了四大杯,一一递给给他们。

麦乳精是一种速溶含乳饮料,成分包含有奶粉、炼乳、可可粉、鸡蛋等, 麦乳精泡出的水并没有那种特别廉价的工业糖精味,喝起来并不会过甜,还有一股浓浓的麦芽甜香味儿。

麦乳精可不便宜,而且是紧俏货,供销社不一定时时有货,一般人即便买回家也多半是给自家小孩补充营养的。

哪怕不在乡下,这样的招待也可以算待客的高规格之一。

在韩景他们和四位红旗大知青客套寒暄时,叶榆端着麦乳精喝的挺香了。

她还挺喜欢这个味儿的,之前天天早晚饭后一杯,营养不营养不知道,只知道好喝且消耗太快,最后连花菲菲买的那一罐也被她用鸡肉猪肉交换大半。

选择提前下乡果然不要太爽,吃喝不愁,顿顿有肉。

虽然叶榆不怎么开口,可即便是首次近距离交流的何知青、李知青也不会忽视她。

一因他们已经听过杨秀秀她们讲的王家沟诸多事情,对于叶榆身手有一定了解,不会被她外表所迷惑;二来他们也是才知道叶榆今天竟然修好了队上的拖拉机,也难怪村民们对他们竟然如此殷勤。

“修拖拉机啊,叶知青真聪明,懂得真多。”何知青一叹。

韩景听到这话,托住下巴思考:“我们王家沟是不是也可以适当添一些农业机械,有叶榆在,也不怕坏。”

他还真是看得起她啊,叶榆回:“这难说,我是野路子,和专业人士差太多,还不如你自己好好学习上。”

韩景回了个傻笑。

他当然想要学习,但这不连碰机械方面的机会他都没有啊,假如村里有了什么设备,还能跟叶榆学一手两手。

“农业机械可不是那么容易买的,即便有,咱生产队也不一定有钱。”徐飞听着也很动心,又比韩景又多了两分理智。

花菲菲也参与进来:“可以买二手的啊,我看红旗大队他们的拖拉机也是。”

“可是二手还是贵啊,还少,找不到渠道。”这年头,自行车都是三大件之一,农业机械更不容多说,谁家不是用到破烂实在修不了才废弃,哪里来那么多二手机械。

花菲菲看向叶榆:“叶榆你爸爸不是机械厂技术员吗?”

“……机械厂工人就能搞来农业机械?”叶榆回家她个一言难尽的眼神,“我爸只是普通工人,不是厂长,也不是废品收购站站长。”更不是金属异能者,新旧机械都搞不出来。

韩景摸了摸头回:“这件事我今年过年回家打听打听。”

他家的人脉可能是四人当中最广的,过去他从来不在意这些,如今一思考,每年正月期间,家里来拜年的亲戚朋友是真多,爷爷的多是老战友,而他妈的朋友比他爸都多。

此事且再议。

花菲菲问及赵春娇他们近况,赵春娇和一个性格相对外向的何知青抢着回答,比刚开始强些。

一因红旗大队村民们对知青的态度近日有所转变,这还托了他们王家沟知青的福,双方关系有所缓解,但不可避免还是有被打上外来者标签;二因他们的身体和心理也在逐渐适应生产队,平衡城市与乡下间的落差,也开始思考出路。

例如,如果真无法回程,能不能让家里人托关系在当地找一个松快的工作,比如镇上政府部门和几个小厂。

赵春娇的家庭条件不说多好,还真有在镇上有半个她爸的熟人,此法适用于她,正在联系当中。

家里没有关系的人也不再颓废,他们都有在尝试写文投稿,得知徐飞和花菲菲的文章已出版,连忙恭喜,也很羡慕,忙拿出自己的文章请教。

彼此又是激动交流一番。

然后,赵秀秀他们领着四位客人在红旗大队转悠一圈,这一路不止有小孩跟着他们,路上遇见村人也是友好打招呼。

叶榆来红旗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与赵秀秀他们交换调料及食物相关,此外,红旗村相对富裕,村民们每年分得的口粮也多,指不定能交换一些。

关于这个目的,原本还需要思考一下怎么找到突破口。

但因有了一开始村社的表现,叶榆他们在红旗大队比赵春娇几个还要更受欢迎,稍微一开口,立刻收获多条信息,上门拜访几户人家,交换了不少粮食。

主要还是红薯、土豆、玉米、大豆等,此外还有白菜、鸡蛋、面粉,四个大背篓里面装得满满当当。

收获满满。

红旗大队有榨油机,叶榆索性把换来的大豆全部榨油,油多一些,各类美食菜谱也能更丰富一些。

榨油机在村社,他们又见到丁队长。

丁队长非常热心地亲自帮忙动手,末了还没有收他们的付费豆饼,多次试图和叶榆拉近关系。

目的也知道,为了他们村的宝贝拖拉机,多她即多一个帮手。

在叶榆眼中,红旗大队现在俨然是她的粮仓之一,自然不反对。

丁队长又说他和镇上技术员关系不错,可以帮叶榆问一下那边招新技术员吗?这职位不是谁都能干,指不定还有真路子,至少当个临时工不难。

“不。”叶榆一口拒绝,她下乡可不是为了过上集体宿舍的生活。

丁队长他们有所不解,韩景出来打哈哈:“叶榆同志是自动报名下乡建设农村的一员,她更乐意为农村服务。”

听到这话的人肃然起敬起来,他们差点忘了,知青中可是有不少的有志之士。

殊不知这是韩景说话最心虚的一次,和叶榆待久了,他们四个谁不知道,叶榆下乡的目的是山里的猎物和地里的粮食啊?但她确实也给身边的人带来很多幸运,不经意间让王家沟越来越好。

这么一想,底气也补足两分。

丁队长傲气虽然傲气了点,但很会做人,比赵春娇他们更多了成年人的市侩,隐隐地捧了韩景、徐飞、花菲菲一把,获得他们好感。

叶榆自然也在其中,不过因经历丰富看出他的意图,对于这种拉近手段,显得有点油盐不进罢了。

不,也不对。

在他们返回之前,丁队长还拿了几个柿饼和烤红薯,让他们路上吃。

叶榆的眼睛终于亮了亮。

值得一提,返程路上除了他们四个,还多了三人。

有两个是叶榆见过的侄女侄子,王二猫王三海。

王二猫身边还站着一个和她差不多高的小姑娘,小姑娘长得秀气,和叶杏,不对,是和王来娣五官有八分相似。

一打听,这是王二猫的小表姨、叶榆的小表妹田玉珍。

她妈是王五娣,正是那个被王来娣一把屎一把尿抚养长大的妹妹,嫁到红河村,只生了这样一个闺女,很是宝贝。

“表姐。”

田玉珍讲话也秀秀气气。

叶榆原以为她会是和叶杏一样温柔内敛的姑娘,谁知竟然难得看错了眼,路上这小姑娘便露了陷。

露馅的起因是花菲菲夸奖王二猫和田玉珍爱学习不怕苦,天天走这么长路上下学,下雨山路滑不溜秋,一陷一个泥坑。

王二猫理所当然回:“这有什么难得?我还能一个去镇上找五姨。”

话说出口便捂住嘴,似乎自己说了什么不得了的出格话,眼睛滴溜滴溜看向叶榆,这里她唯一害怕的长辈。

叶榆赏了她一个脑蹦儿,虽然只是轻轻的,还是让小丫头疼得呲牙咧嘴,看来这丫头性格和刘红梅王小妹有点相似,而且还更天不怕地不怕,比王三海都调皮,只是初次见面的时候没怎么看出来。

花菲菲又问她们害怕不,尤其是冬天,早上天不见亮出发,晚上学放得迟一点,可能得天黑才回家。

“怕,当然怕。”

花菲菲还以为王二猫会回答不怕,听到这个回答有点惊讶。

王三海反射性捂住耳朵。

“嘿嘿,”王二猫奸笑两声,才说,“都怪小小姨她最喜欢摸黑讲鬼……不不不对,是讲乡下故事。”

什么?

鬼……乡下故事?

花菲菲看向田玉珍时,小姑娘抬起头,露出一个乖巧的微笑。

“……”

走眼了走眼了,看不出来啊,小姑娘竟然点亮了腹黑属性。

第53章 唯物主义

王二猫叫嚣着要让田玉珍讲一个故事给小姨听。

花菲菲最怕鬼了, 当下警觉起来,她大声反驳:“讲什么故事,走路就走路, 故事有什么个好讲的!”

只是讲话的声音明显底气不足。

王二猫也是个小人精, 捂着嘴偷乐:“菲菲姐你不会是怕听……故事?哦哦哦, 原来你们大人也会怕啊。”

“当然不怕,”花菲菲怕得要死, 却为了所谓的大人面子死鸭子嘴硬, “故事有什么好怕的!还有你叫叶榆小姨,为什么叫我菲菲姐, 这样岂不是我平白无故矮了她一辈?”

王二猫顺利被转移话题, 回答:“因为菲菲姐你长得明显更年轻啊,怕给您叫老啦。”这甜言蜜语深得她祖奶奶奶奶真传。

听得花菲菲脸上开了花儿,只说小孩子真有眼光,边说边美滋滋地看了一眼叶榆,她长得比叶榆嫩,哈哈哈。

可惜王二猫真传只学了一半, 话锋斗转:“背着书包到我们学校, 老师也许还以为又来位隔壁大队新生呢!”???

这是在讽刺她又矮又小,像一个小学生吗?

花菲菲气鼓鼓, 她本来就是苹果脸,现在像一只可爱的河豚,的确非常显小,这个年代有大龄读书的,话说她背着书包去上学还真是没多少违和感。

王二猫脸上笑开了花儿。

更让花菲菲气吐血的是,王二猫的注意力虽然被转移,田玉珍却始终盯在鬼故事上呢。

不知什么时候, 她趁机插.入进来:“菲菲姐才不是小学生,以前听爷爷说,我们红河村隔壁有一个男的叫毛子,三十多了才一米高,看着才像小学生,比小学生还矮呢!队里爷爷说,这叫那个什么矮小病。”

徐飞帮忙补充:

“侏儒症。”

花菲菲还在哀怨这解释不如不解释呢,却没有注意到这个时候王三海熟练地捂住了耳朵,王二猫用隙缝的手捂住眼睛,主打一个另类的“掩耳盗铃”。

“对对对,有一天毛子进了大山……”田玉珍不急不缓地叙述。

她的声音很空灵,单独听并没有问题,还会认为这样的声音唱歌好听。

最大的问题在于她的语调和语气,慢悠悠、轻飘飘,而且天生拥有生动形象的叙事能力,能够真正的听入人心。

明明不带一个鬼字,偏偏让人很快意识到这是绝对一个恐怖故事。

非但如此,小玉珍讲故事还很会下钩子,起了一个开头后,就很难不听下去,连态度很坚决的王小海都松了松捂耳朵的手,几个大人更是听得津津有味。

“……大毛摔倒在一个小土包上,上面长着高高密密的野草,喏,就像那样。”

众人顺着田玉珍目光看过去,不远处高高低低的林中,隐隐约约露出不止两三个土坟包,一阵风吹来,树叶哗哗作响,也吹得他们毛骨悚然,起皮疙瘩竖起。

正在这时,林子里有只猫头鹰也跟着附和了两声鬼叫。

猫头鹰被叫报丧鸟不是没有道理的,叫声真的像鬼一样阴森凄凉,这样的背景音下少有几人能绷得住。

这不——

“啊啊啊。”

人群中惊起好几声尖叫。

一个是怕鬼的花菲菲,反射性的躲到她认为最能给她安全感的叶榆身边,扯着背篓的一角紧紧挨着;一个是又菜又爱玩的王二猫,也和王三海缩到叶榆背后;

最后一个让人惊讶的竟然是徐飞,文艺青年形象破功,也下意识寻了个最安全的点,绕过韩景来到叶榆身边,犹豫了下,竟然也伸手拉住背篓的另外一角。

被当树桩子绕过的韩景:“???”

被当树桩子的叶榆:“???”

王二猫哈哈笑了两声,探出头来,做了个鬼脸,说:“菲菲姐,你说谎,你还说你不怕,那叫什么叫。”

“说的好像你不怕一样。”花菲菲不承认自己像小学生,但却和小学生当场理论起来,还吵得有输有赢。

田玉珍满意笑了,又不全满意,她眯着眼睛看了看叶榆,又看了看韩景,十分不解,问:“表姐,韩哥哥,你们怎么不怕啊?”

“小丫头,想吓我你还差得远呢!”韩景笑出一排大白牙,他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鬼神之说,当然也不会怕鬼,这还和他打小被爷爷念叨身正不怕影子斜有关。

正巧田玉珍也是,不过她是被她妈念的,而她妈是被二姐王来娣念的。

偏偏王来娣和她妈其实挺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念田玉珍只因她的成长期处于破除迷信的风口当期,为了顺应潮流口不对心这么一说,不知为何培养出这么一朵奇花异草。

两个唯物主义者把好奇目光看向叶榆。

叶榆诚实回答:“我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那桌。”

哪怕以前是坚定唯物主义者,在经历过穿越、重生、灵魂异能继承,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玄学似乎的确存在。

“但为什么你不怕呢?”

为什么呢?

叶榆没有回答,把手臂微微一弯,亮了亮因衣服遮挡看不太见的肌肉线条,她的确相信信灵魂,但更信自己的拳头。

即便真的遇上什么,也不过是多加一拳头还是两拳头的事儿。

呱呱呱。

一群乌鸦飞过。

在场所有人哪怕田玉珍也被科普过叶榆的高武力值,也因此他们可以理解,叶榆有这么个想法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

但花菲菲表示自己模仿不能,因为根本打不过啊。

韩景跟徐飞挤了挤眼睛,嘲笑他竟然信这些东西,徐飞推了推眼镜,他的确身正,但怕也是正常的。

就这么热热闹闹走了一段时间,来到一个岔路口,本来他们将在在这个岔道口与背着书包的田玉珍分开的。

但韩景他们实在不放心任由田玉珍独自一个人在黑夜打着电筒回去,平时见不到还罢,现在见到不能不管。

何况这又是没有手机的年代,他们无法及时确认田玉珍真的回家,可能反而会一直惦记着这个。

于是决定先送小玉珍回家。

王二猫和王三海凑着头嘀咕:“他们大人就是麻烦”、“对啊对啊”。

眼睛里却尽是羡慕,有家人送上下学太好啦,尤其是叶榆这样的“伟大”小姨,不对,他们也有,嘿嘿。

“伟大”小姨叶榆:……语文学的很好,下次别学了。

红河村距离岔道口也不远,以田玉珍的步伐,大概十分钟上下,加上花菲菲他们几个,顶多也就二十分钟。

他们到时,村子口大槐树下立着一个面露担心的年轻妇人。

田玉珍见了大声叫:“妈!我回来了。”

“怎么现在才回来?”

妇人转过身来,露出一张恬静红润的脸,只能说王姥姥王姥爷的基因不错,生下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长得都挺标致,这应该就是王来娣的妹妹王五娣。

叶榆唤了一声“五姨”。

“哎,这是三丫吧?长这么高了啊?上次见到你还走不稳路呢?这都比你妈还高了。”

王五娣其实和王来娣长得不是特别像,至少没有王盼娣闺女李牡丹像,但这一开口,神态细节却像了至少有五分,也难怪王来娣和女儿说亲戚的时候会来那么一嘴。

叶榆闻言一笑,请她吃饭和夸她长得高的都可以是朋友。

王五娣马上又挠在叶榆另一个痒点上,让他们跟她回去吃饭。

叶榆很想答应,但确认王五娣竟然是出自真心实意请这么多人吃饭后,为数不多的良心被唤醒,摇头拒绝了,只言明天可能会上工,想早点回去休息。

有人请吃饭却拒绝,连她都被自己感动了,可能也和这段时间从不饿肚子有关,亲身经历末世前的和平。

临别之际,王五娣强塞了一旧报纸袋板栗和几张杂粮饼过来,还麻烦韩景他们照顾着点叶榆和王二猫他们。

韩景几个:

……谁照顾谁啊?

他们忙回:“我们一直靠叶榆照顾呢,姨你看,东西都在叶榆那儿。”

王二猫和王三海也在叽叽喳喳描述着他们小姨有多厉害。

王五娣却只当他们客套话和孩子话,虽然叶榆背的拿的东西是挺多的,为什么她没注意呢?一定是叶榆背东西的轻松神态,竟像极了在背在拿一团空气。

一群人再次踏上返程之途。

回到王家沟已经接近七点钟,天气这么冷,王家沟村社前面竟然也有七、八张熟悉的面孔,正圈在一起烤火等他们。

有妇女干部白云婶、王二猫的妈妈兼王三海的婶婶、平日里和花菲菲一起工作的大婶、与徐飞韩景一块儿嗑叨过的大爷,或者村子里跟着王二猫他们一直叫小姨的半大少年。

见他们回来,热情地招手:“回来了啊,冷不冷,快来烤一烤火。”

不管是这些人脸上的笑容,还是炙热的篝火堆,在这一刻,都像温暖的春风一样吹走了寒冬,吹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王二猫冲进了她妈怀里,最为感性的花菲菲已经红了眼圈,笑容灿烂大声回应。

第54章 初涉武学

回知青点也不寂寞孤冷。

东屋的炕一直烧着, 四只毛绒绒小家伙窝在这个暖和的房间。

此时此刻,麻雀正在和其中一只小黄鸡叽叽叽吵嘴,有点上瘾, 以至于顾不上和往常一样出院子迎接他们。

是的, 吵嘴。

孵出的三只小黄鸡中有两只长得一模一样难以分别, 有一只体型略大了一点点,不仅如此, 食量大还活泼, 才出生不久,竟然就敢挑衅飞来飞去的储备粮。

两只王不见王。

“物似主人形, 1号这么强壮活泼很像叶榆啊。”花菲菲打趣说到, 其实她分不清一开始被命名的小鸡1号2号3号,只是下意识觉得这只鸡体型最大,理应是1号。

她的直觉是对的。

1号小黄鸡是最先从鸡蛋壳里孵出来,而且还是只母鸡,叶榆深深怀疑它也和麻雀一样,虽然没有啄异兽肉, 但被她抚摸多次, 尤其是在首次进阶后。

“……”

难道和平时期动物的潜力都这么惊人吗?

还是说,叶榆在末世基地养不出正常鸡原因竟由她自己人品决定?

不可能, 绝无可能。

也幸好太阳还未变化,1号鸡无法和麻雀一样真正进化成异兽,只是身体素质有一定改变,更好养,指不定还会下蛋多多,叶榆才没有将其人道毁灭。

一边想,一边不忘回怼:“2号鸡3号鸡性别为公, 代表韩景和徐飞,所以,你就是那只储备粮。”

“叽。”

听到自己的名字,麻雀吵架时刻仍不忘应一声,它已形成类膝跳反应。

花菲菲对于自己被归为四害之一并不开心,哪怕这只麻雀绝顶聪明,但它嘴碎啊,摇摇头说:“它们都主要是你养的,也合该是你性格的一部分才对。”

又是越说越没有底气。

小鸡2号3号和小麻雀可一点都看不见叶榆的模样,反倒是麻雀有点……哇哇哇,不能再想下去了。

韩景和徐飞也不想认领小黄鸡1号小黄鸡2号,他们可不是这种软趴趴小动物,是雄鹰和猛虎才对!

话题打住。

“还是聊一下今晚吃什么吧?”徐飞僵硬地换了一个话题。

走了一天,晚饭相对简单。

韩景三个光吃丁队长和王五娣给的红薯玉米都够,何况还有柿饼板栗,叶榆把剩下包圆,再来一份烤肉。

然后各回各屋。

和第一天到知青点相比,叶榆的房间已经大变模样,多出来不少生活痕迹。

除了原有的硬木床外,还有一个超显眼的红木衣柜。

上层折叠着一部分虎皮貂绒等战利品,主要是未来末世得几件异兽皮,可以当更换的垫絮或绒被,主打一个暖和,中层用自制衣架挂着为数不多的衣服裤子,底层两个竹篮,里面装着些零零碎碎小东西。

靠墙有个多层置物架,顶上面是洗漱用品,下面几层有一些已经处理过并晒好的兔皮,叶榆手艺不行,知青点也没有手艺好的,正值冬闲,哪天准备拿去请桂花嫂帮忙制衣。

墙上悬挂着一些布包,里面悬挂着肉干或萝卜干之类的零食,可以简单防一下老鼠这种讨人厌的动物。

叶榆不是不可以把它们都存进空间里,但她也不能什么东西都塞入空间,总的学会预留一些零头在外面。

学会把这个房间当自己会住十年的房子,而不是一个流浪儿的移动酒店,她觉得能把房间打理成如今模样,自己已经进步不少,末世PDST没那么严重。

这也多亏花菲菲、韩景、徐飞三人,他们让叶榆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全感,能把知青点当一个窝而不是招待所。

这里不是说叶家有什么不好,只是在熟人面前不可一下子大变,再加上大杂院狭小的空间,反而让人觉得有点压抑,下乡和选择王家沟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

叶榆简单整理了一下今天带回来的东西,开始了日常修炼,修炼完后身体关节舒展不少,然后缩进了温暖的被窝。

半夜里,叶榆被一丝凉意惊醒。

并不是她怕冷,而是她对于周围环境温度突变的生理敏感度和心理警觉性都相当高,在末世初期,有很多人在睡梦中不知不觉失去性命。

一开门,果然又下雪了,雪下的一次比一次大,天地间白茫茫一片。

叶榆一个瞬移至东屋,又在西屋外也转悠一圈,确认炕的火都燃着,顺手帮忙添了一些,然后才重新返回被窝。

Zzz……

第二天雪变小了,但没有完全停止,温度再次猛降。

早上出门迎面而来的冷空气能把人直接送走,呼出的气全是白色的,头发眉毛不一会儿便挂上一层薄薄的白霜。

“阿欠——”

韩景打了个喷嚏,紧接着又有两个喷嚏声从隔壁传来。

真的太冷了。

还是又干又冷,夜里在屋内放一盆水,第二天能挥发干干净净,人裸在外面的嘴唇手脚脸乃至于耳朵若是不涂蛤蜊油,能冻到开裂,这让来自湘江和沪上的徐飞花菲菲需要较长一段时间来适应。

早上洗冷水脸更是相当于极速自杀,洗热水脸蒸发水气吸热的过程足够醒神。

第一个起床的徐飞烧了一大锅滚烫的水,除了洗漱外,还能一人喝一到两碗碗驱寒祛湿的辛辣姜汤,暖心又暖胃。

叶榆虽然觉得这点温度不是什么大问题,但还是随了大众。

应花菲菲的建议,加了点红糖、红枣的滚烫姜汤味道也还可以。

花菲菲真的很想忽视,但忽视不了,她目光下移,盯着叶榆圆润饱满的脚指头沉默了。

幽幽一问:

“你不冷吗?”

棉袄+棉裤+露趾草鞋,这一身打扮合理吗?

“冷啊。”叶榆就说哪里不对劲,原来是自己没换草鞋漏了陷,当下回房间换了一双胶鞋,当人对环境的适应力不同时,便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乌龙小事。

花菲菲目光又移在她的背影上,有影子,至少不是鬼怪。

韩景倒没有花菲菲这样疑神疑鬼,他对叶榆的体质和身手很是羡慕,等她出来了,问:“我们有什么方法能变得和你一样不怕冷吗?”

叶榆:

“不可能。”

除非他们也穿越到未来末世,或者太阳运动提前到来,这哪一个都不是好消息。

三人肉眼可见失望,真的很像耷着耳朵的小动物。

“但是,”话锋一转,叶榆视线转向三人,上下打量,评估他们的根骨,回答,“练到像村里护林员那样还是有可能的。”

“护林员?”

“护林员是谁?村里有护林员吗?”

“来的那一天路上,大队长不是提到过,好像住在南山很少下来。”

“那天只顾着摔了,叶榆都这么说了,这护林员岂不是传说中的民间高手?”

在三人叽叽喳喳热情讨论的时候,叶榆已经端起碗吃上了。

多亏昨天去一趟红旗村,他们库存又有了面粉,今天轮到花菲菲做饭,在同队友的迷魂夸夸下,她越来越喜欢玩新鲜花样,今天早饭是葱油面。

葱油面真的很香,手工擀的面条劲道十足,昨天又新补了豆油,再加上一点点自制肉酱,清淡或香辣都十足好吃。

叶榆吃葱油面不够的话,锅里还有肉、红薯、杂粮馍馍。

正在这时,大队长派人到西山东山南山通知全队队员,今天除了少数特殊岗位需轮值外,全员不上工,这也意味着他们将拥有一整天的空闲时间。

放假什么时候都是开心的。

韩景、徐飞、花菲菲蹦蹦跳跳欢呼起来,不是他们幼稚(?),而是活动起来真的有助于保暖。

一边吃面,一边回到先前的话题。

花菲菲问:“叶榆今天你上山吗?我们可以一起去?顺路拜访一下那位护林员高手?”

叶榆的肉粮库存当前都很富足,因而今天并没有什么特别计划,除了修炼和躺平,还真不知道要干点什么,带花菲菲他们上山也不是不可能。

但拜访护林员一事,这不该由她决定,她与护林员也不熟。

不熟?

“你们没打过交道?那为什么知道他很厉害呢?”

叶榆回:“有过几次切磋。”

花菲菲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问:“不会是打架那种切磋吧?”

“不,都是隔空切磋。”叶榆见三人眼睛里还是一种清澈的愚蠢,简单描述第一晚上与护林员的刺激追逐,言语中尽是对护林员的欣赏之意。

“……”

“???”

“!!!”

他们单知道叶榆可能有夜里打猎,却不知道她还会在夜里漫山遍野地跑,而且不止她,村里竟然还有一个人能跟上他的步伐?在这样寒冷的冬天?

那位护林员多少岁啊?

好像是六十八岁,这已经算老人吧?身手竟然如此矫健。

更重要的是,从叶榆口中得知,他们竟然有可能和老爷子一样强悍牛叉。

韩景三个恨不得马上拜叶榆或护林员为师,拜访民间高人护林员势在必行。

“大队长和护林员认识,我去问一下他。”说

干就干的韩景三五下把剩下面干完,丢下饭碗一溜烟儿地跑了。

速度贼快。

第55章 精诚所至

不一会儿, 韩景又跑了回来,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他一边喘气一边说:“有叶榆在,我们可以爬南山, 但护林员王叔乐不乐意见我们, 取决于他自己决定, 我们不能强闯。”

徐飞、花菲菲:“太好啦!”

叶榆有点讶异大队长竟这么同意了,事实上这与她有那么一丢丢关系。

大队长一直都在关心老护林员, 难得见他对一个年轻人有关注, 他也希望护林员能多出一个打交道的熟人,再者其他三名知青善良又年轻有活力, 指不定真能给护林员的生活添一些不一样的色彩。

至于安全问题, 从野猪出现那一刻,他已经对叶榆有绝对信任。

叶榆倒是不怎么信任自己,再问:“你们确定要去?还是现在?”

“对!”

三人异口同声回答。

行吧,四人吃过饭后便走向南山,麻雀熟练地飞到叶榆肩膀上站稳。

年轻人精力就是旺盛,昨晚上还在喊累, 今早上又诉肌肉酸疼, 下一刻,能为一个突如其来的目标出门登山。

南山是真的很高。

南山也是真的很难走, 远不是东山、西山可比,入南山不久,抬头都是一棵棵紧挨着的高高低低树木,低头则是高矮不同粗细各异的灌木草丛。

稍不注意,就可能会被划出一道口子。

而且现在是下雪天,雪挂在树枝上尤其是松树,像是一串串天然小冰晶, 的确好看,但雪在地上可就没那么喜人。

平地都要打滑,何况是坡度不低的山路,滑上加滑,一不小心还会踩到某个积雪坑里,拔都拔不出来。

若非叶榆在,他们可能连方向都找不到,只会迷失在这深山雪林。他们终于明白路上遇见的村民得知他们目标是南山后,为什么会露出那么不可置信的表情?

“还走吗?”

“走。”

“不放弃,不抛弃。”

“加油,加油,胜利就在前方。”

三人狼狈不堪,踩坑摔倒已经是家常便饭,只要他们没有遇见真正的生命危险,叶榆都基本上不管他们。

但他们没有一人真的放弃,哪怕是看起来最娇气、一陷能陷半个身体进去(这形容过分了啊?)的花菲菲。

花菲菲在出发前大言不惭,自己可以一口气跑到山顶,真到路上,又变成了哭兮兮,眼睛红了,眼泪花往下掉,嘴里也在不行了不行了,但身体却诚实地手脚并用往上爬,不知不觉中又爬出一坑。

徐飞、韩景也是苦瓜脸,韩景自顾不暇的同时,不忘伸手帮一下更落魄的俩同伴。

勤苦耐劳或许真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不止花菲菲三个,在时下很多人的身上都有,他们被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支撑着。

叶榆突然觉得习武可能真的很适合这个时代的人。

末世是为了生存,这个时代是为了理想,等再过几十年,人们物质条件丰富但平均体能直线下降,精神也一样,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层出不穷,以至于三百多年后面对天灾末日,有一半属于人类自己毁灭了自己。

习武之人,天赋很重要,勤奋很重要,精神状态也很重要。

假如这是一个考验,那恭喜他们,通过了第一关。

通过第一关的三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或拄着拐杖,或手脚并用,或相互搀扶着往上爬。

这之间,叶榆并没有给他们多少休息时间与思考时间,她像只小精灵一样在树林间穿梭如履平地,每当他们到达她所在树下,她必然已跳到前面一棵树。

终于她停下了。

只听她说:

“应该吃午饭了。”

对哦,对于叶榆来说,什么时刻,天大地大都不如吃饭最大。

其他三人也终于可以歇一口气。

叶榆在厨房里的厨艺很一般,但在户外绝对是却是几个花菲菲都达不到的。

先是她寻的这个地儿,地势比较开开阔,附高高低低的树木距离比较远,地上的灌木、藤蔓、杂草已经清理干净。

正中间已经用树木燃起了几个火堆,可充当烤肉架的树木搭建在四方,其中一个火堆吊着三个木碗。

每个木碗里都烧着水,咕噜咕噜冒着白气儿。

叶榆同志是什么时候在短短时间内搭建好这么一个平台,乃至于连火都燃起来了,冰天雪地点火超级困难的好吗?

三人围着炙热火炉烤火时,三张脸都是一模一样的神情恍惚。

至于午餐?

当然不可能是单纯的杂粮饼。

在山上单单吃杂粮饼,叶榆会觉得这是在侮辱自己的武力值。

其他三人麻木地看见,叶榆手上几个石块或枝丫飞出,麻雀一只一只往下掉。

“叽叽叽!”储备粮并不为此伤心,一看见篝火,它整只鸟都很兴奋,围着篝火高高低低地飞,也不怕掉下去变烤麻雀。

又见叶榆快速消失在他们视野,没过一会儿,回来时她手上已经有一、二、三、四、五只野兔,还有一头野鹿。!!!

这个捕猎速度真的科学吗?

处理野味对于叶榆来说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她采集术SSS阶好吗。

麻雀根本不用处理,主要是这东西没什么肉,和村里小屁孩一样,串起来丢火里烤,到时候撕肉吃即可。

至于其它,先用木碗烧的滚烫热水往猎物身上一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把匕首,刀光剑影见,拔毛破肚。

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人的任务只是照看火堆,当然,以他们现在的体力,也帮不了多少忙。

等他们回过神来,叶榆已经把猎物都处理得干干净净。

再从腰上拿出一节竹筒。

这节竹筒并不是单纯的竹筒,更是一个简单的机关,里面被挖空几节,其上有一活动竹片的严丝合缝,待竹片一划开,露出里面盐、辣椒粉、花椒粉等调料。!!!???

竹筒是这样运用的吗?

上山带调料,早有计划。

二次处理猎物后,叶榆将它们一一挂在篝火上端。

不一会儿,滋滋滋肉香开始攻击每个人的嗅觉,肚子里咕噜咕噜唱起来空城计。

自带的杂粮饼或馍馍,以及麻雀肉,即在这个时候打牙祭用的。

花菲菲、韩景、徐飞他们很惊讶自己竟然一人能分得一只烤麻雀,撕着烤麻雀肉丝时神情都有点梦幻。

这大概与叶榆理念有关系,她抠,但对于野外一起战斗的队友又还好,雪地篝火让她难得怀念起在末世里一些共同奋斗相互依赖的好时光。

是的,即便在世界末日,人性也能开出鲜艳的花儿,人的记忆也不全是黑色灰暗的,而那些还不错的记忆都与人有关。

人真的是奇怪生物,有时恶的可怕,有时善的奇迹。

叶榆曾经有过一段期间是只能看见人性的恶,并且觉得这个世界糟糕透了无药可救,但总是有一些奇花异草让她刮目相看,虽然她当不成圣人,但圣人这词不该被嘲笑,为理想而活的人值得被尊重。

这里不议这样复杂的哲学。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叶榆觉得自己即便分一些猎物给韩景他们,他们的肚容量,也装不下多少。

野外的烤肉再怎么处理都很难没有腥味,何况他们只是简处理,但这可是缺衣少食的时代,他们又饿了那么久,能够大口大口啃几口滋滋滋冒油肉,简直不要太幸福。

冰天雪地里有这样的火这样的肉,再喝一点点汤,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从头发丝儿到脚底心都写着一个词语——

满足!

待叶榆犹如风卷残云吃下剩下全部后,最先恢复力气的韩景开始主动承担善后工作,哪怕在寒冬腊月,森林防火也非常重要,篝火一定要盯着全灭才行。

继续前行。

接下来的路并不比前面容易,但几个人得目光越发坚定。

终于在看见南山山顶那一刻,韩景、徐飞、花菲菲三个感动的差点没痛哭流涕,再一转身,银装素裹的雪景出现在眼前,俯瞰整个王家沟,心情豁然开朗。

三人对着山下又吼又叫,还合唱了一首《红梅赞歌》,一阵阵回响洒落山间。

“雪中登高望远,我们怕是独一份。”徐飞都忍不住自夸。

但不是所有人都要为他们的感动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