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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雨停 沈惊春 28158 字 6天前

所以,她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老师,我还没想好。”

班主任又对她说了几句鼓励的话,同时又激励大家好好学习,还有不到一百天,趁现在努力还来得及云云。

程灵想到自己的文化课成绩,还有迷茫的前程,心里感觉一阵灰蒙蒙的。

一直到午休放学,所有人都冲出教室跑去吃饭,程灵拿出手机,看到社交软件上,一起集训的同学发了校考初试顺利的动态。

下面很多共同的好友评论庆贺恭喜,祝她继续加油。

她胃里忽然有些泛酸——一上午没吃东西,此刻胃里似乎有些反流。

她已经习惯了沈弈每天早上给她带三明治,断联的这些日子,她再也没有吃过早饭。

她按住上腹,关掉屏幕。

其实人有时候最怕对比。

譬如一个人如果只是复读还好,可是当看到同学都在享受大学自由快乐的生活时,你却还在高三的教室里再一次埋头苦读,那种挫败的感觉会更加明显。

程灵也是一样。

放弃美术时,她以为自己能够平静接受,可这一刻,当看到曾经的同学离她曾经的梦想更近一步的时候,那种不甘和失落,就像潮水一般瞬间将她淹没。

那张校考的准考证还在桌面上,程灵抿了抿唇,抓起那张准考证,强忍着胃部酸楚,一个人逆着人群蹬蹬蹬跑到最顶楼的天台上去,正午火辣的阳光烤着她,热得仿佛皮肤都被烤薄了,汗水滑进眼睛的刺痛,和泪水一样咸。

她却已经没心思在意什么,她只想一个人待着,一个人任由情绪发泄,她很想痛恨这个世界,可是到头来,似乎只能痛恨自己。

程灵还是一个人偷偷大哭了一场。

哭过之后,她看着扔到地上的准考证,抿了抿唇,既然梦想已经打碎,何不碎得更彻底一些?这东西本就是废纸一张,还留着它做什么?

她胡乱把准考证撕碎,纸张撕裂的声音像一声呜咽,指腹被边缘割除一道伤口也浑然不觉,她将这堆废纸扔在原地,没有再回头看过一眼。

她已经决定忘了,也以为自己忘了,这么多年,她都很少再想起这些,她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遭遇过重大的创伤,那么人脑会为了保护自己,刻意让人淡忘那段记忆。

对程灵来说,这么多年的遗忘就像这样。

不是她真的忘了,而是想起这段记忆,甚至记忆中的人,都会难过得令人窒息。

可无论怎么样,她都未曾想过这张准考证会出现在沈弈的家里。

他是什么时候发现的?然后就捡走了吗?他又是什么时候修复的?在他学会古籍修复之后吗?

程灵怎么都想不明白。

她回忆起自己看到那张准考证的感觉,指尖轻轻抚过盒子里那张被时光浸染却依然完整的准考证,每一道修复的痕迹都像是一句无声的告白。

那些她以为早已碎在风里的梦想,原来被人一片片拾起,用最温柔的耐心重新拼凑。

泪水突然就模糊了视线。

这么多年,她以为自己早已把那段记忆锁进最深的抽屉,连同那个不敢回头的背影一起尘封。

可此刻捧着这张准考证,她才惊觉——原来最痛的从来不是梦想破碎的瞬间,而是有人替你记得你曾怎样炽热地活过。

沈弈不仅修复了一张纸。

他修复的是她亲手撕碎的,那个敢做梦的自己。

——原来这么多年,连她自己都已经遗忘了的东西,还有人用心珍藏。

这么多年,他还是妥善保存了她的梦想。

第66章 第六十六场雨拧巴的人需要一个推不走……

程灵销假回来,同事还问了她父亲身体怎么样,程灵一一回应了,还给大家带了些特产零食,都放在了零食区,谁吃谁取。

公司在综艺方面的尝试取得成就,吸引了大批新用户,上头领导决定加大尝试,所以最近又招了很多同事进来,石芸地位不变,仍是总监,还跟石芸说只要项目好,预算不成问题。

不怪公司重视,《匠人》前阵子已经送去

评奖,得官方扶持,得奖概率很大,恋综那个项目在年轻人里的反响也不错,起码站内用户很吃,给他们引来不少招商。

除却这些,网上也对他们继续做系列纪录片的呼声很高。

所以最近,公司的主要任务就是头脑风暴新一轮选题。

大家提议很多,全都是一些很常规,前人都有做的内容,如果想做好,必须得深挖。

石芸待定了这些选题,但还是希望能有一些更好的想法。

这时,石芸注意到了一直没有发言的程灵,她看向她,双手交叠,在一个大家都在思考的间隙冷不防点到她:“程灵,说说你的想法。”

突然被点到,程灵下意识坐直,飘远的思绪连忙收回,见大家都在望着自己,程灵心中微感紧张,但还是道:“总监,我的想法也不太成熟。”

程灵跟石芸干了这些年,她当然了解这个下属,内向谦虚,从不会把话说满,她说不成熟,只是怕别人失望。

于是石芸露出一个鼓励的微笑:“世上哪有完美的idea,都是需要一次次完善的。你有什么想法可以说出来,我们大家一起讨论。”

程灵迟疑地点点头,说:“其实我觉得,我们第一部纪录片是《消失的匠人》,那第二部我们是不是可以呼应一下这个主题。”

有一个新来的男同事问:“我们要找那些更不为人知的,不被关注的技艺?”

程灵看过去,温和地摇摇头:“我的想法是,《看不见的女性》。”

此话说完,会议室莫名静了一瞬。

程灵不知道这种安静从何来,不过说都说了,她还是硬着头皮说了下去:“在第一部中,我们采访的很多传承人都是男性,那会不会有很多传承人是女性呢?在传统行业里,总是有“传男不传女”的糟粕,我想知道这些成为传承人的女性都有哪些经历?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困难?不仅我一个人想知道,我希望还能把这些故事分享给大众去了解。同样是非遗传承,她们的故事也值得被看见,而不是隐没在男性叙事的阴影里。”

这段话说完,新来的同事们再看程灵全都变了个眼神,老同事倒是没那么惊讶,却也还是没想到程灵会想到这个层面。

只有石芸微笑点了点头,似乎并不意外,她赞许地看了程灵一眼,而后看向其他人,双手交叠垫着下巴:“你们怎么看?”

刚才接话的同事连忙称赞:“这个选题好啊!现在互联网上女性议题很火,程灵姐太懂营销了,利用网络舆论和热点制造收视,这个选题天然就带着讨论度,宣传期肯定能有很高的转化率。早听说程灵姐是周刊大记者,拿过不少奖的,行家就是行家,太妙了!”

这个同事虽然是新来的,但是嘴巴甜脑子快,大家对他印象都不错。

他说完这话,其他人连忙附和,也夸赞程灵这个思路不错。

会议室里,一时充满了对程灵的赞扬。

然而程灵听到这么多人在褒奖她,却生出一种百口莫辩的荒唐。

她真的只是想了解一下女性传承人背后的苦难而已,她觉得她们的苦难也值得被看见。

因为在石芸提起选题的时候,她莫名就想到了沈弈修复的那本《笠翁对韵》,想起了不被允许上学所以只能在学堂外面偷听的吴奶奶,想起沈弈想在拍纪录片时在镜头前准备修复这本书而康以不让,因为后者觉得这只是一本平凡的书,缺乏被拍摄的价值,而观众喜欢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

也莫名想起了徐成凤,她的妈妈,没什么缘由,就是想起她了。

想起她这二十多年的痛苦与不甘,想起小时候听到的那些风言风语,想起她独自承受又不能为别人理解的痛苦。

是,徐成凤有错,可她就是觉得,不该是这样的。

包括那本《笠翁对韵》被阻止拍摄,程灵也觉得,不该是这样的。

她的妈妈被已婚男骗,打掉孩子伤了身体,还被原配找上门,犯错的、背叛婚姻的明明是那个男人,为什么风言风语和不好的眼神都落到了徐成凤身上,要她一个不知情甚至是受害者的人承担这些代价。

她没有被流言和坏名声困扰吗,她的痛苦又是如何造成的呢?吴奶奶也想读书,为什么因为她是女性就不能读书,而要把所有出路和机会让给男人?为什么,这是什么道理?

她想把摄像机和话筒递给她们,递给不被允许的,无法发出声音的她们。

不是为了热点,营销,数据,宣传,讨论,转化,不是为了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也不是为了履历上能有漂亮的一笔。

她总觉得有些东西既然存在,那就应该被看见,哪怕它们很微小,很平凡,不值一提。

哪怕不能成就什么。

可是这一刻,当同事全都兴致勃勃讨论这个选题的时候,周遭的空气像是抽成了真空,她只能看到他们嘴巴在动,什么都听不进去。

她想,如果是沈弈在,一定能够明白她在说什么。

因为他们内里是一样的人。

可他们又截然相反。

他会懂她的奇怪,她的别扭,她的欲言又止,她的沉默、退缩和为难,然后再用截然不同的地方,接纳她的这些不一样。

此刻,明明身置热闹的会议室,可程灵却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

程灵提议的这个选题很快定下来,预算充足使得新项目里的职位也进行了很多细分,程灵在这个项目组中不再担任策划,而是有个一个新的职位:创意导演。

程灵是创意导演,康以是执行导演,两个人作为灵魂人物,决定了项目的风格和视觉基调。

在和康以讨论视觉效果时,因为两个人意见冲突,程灵并不是导演出身毕竟不专业,在描述想法时讲的不是特别清楚,情急之下,只能随手抓起一张没用的A4纸,在背面提笔就画。

只是万万没想到,程灵随手就把她想要的分镜画了出来。

康以起先以为会是火柴人,没想到拿来一看,竟是有型有样一目了然的分镜草图,而且画得很漂亮,把康以看得目瞪口呆。

他捧着这张草稿图,看了又看,还郑重其事地抖了一下纸,震惊得不行:“程导,你是学过导演吗?”

程灵有点不好意思:“嗯……我以前学过一点美术。”

“我只知道你以前是周刊记者,没想到你还会画画啊?能文能武啊我们的大导演。”

康以直白的称赞让程灵老脸一红,她把关注点转回到工作上:“所以我想要的这个效果能实现吗?因为我们拍摄的是女性传承人,我想让画面和镜头看起来更细腻一些,那些磅礴壮阔的东西,拍的人已经太多了。”

康以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下:“说实话,我也没拍过这样的东西。”

“嗯……”

“不过,可以试试。”-

自从沈弈外公生日后,两人之间的隔阂像被阳光晒化的薄冰,再也没什么不能对彼此敞开心扉的。

感情增进,两个人也比从前更黏,不过还是沈弈黏她更多。

程灵大部分时间都泡在沈弈的工作室,尤其周五到周日三天,偶尔才回自己的小房子,给自己的绿植浇浇水续续命,所以这次她的房子租约到期,沈弈主动提议,让程灵搬过去和她一起住。

不过,这次同住不是住在工作室,而是住在沈弈自己的家里。

当初让程灵住工作室本就是权宜之计——程灵脸皮薄,直接带回家,他怕程灵会胡思乱想,没安全感。

工作室听起来像中立地带,沈弈也能借此维持一下“暂时借住”的体面,好让程灵容易接受。

沈弈说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正坐在地毯上一起玩《双人成行》游戏。

通过一关进入下一关时,他抓了粒提子喂进程灵嘴里,又等她把籽吐到手心。

转身把籽扔进垃圾桶时,他随口说:“你那房子是不是要到期了?到期别租了,我帮你搬。”

程灵舌尖还泛着甜,茫然舔了舔嘴角,没房子租,连眼神都跟着没有定处:“嗯?那我搬哪……”

沈弈瞥了她一眼:“你说呢?”

“?”

程灵是真没反应过来,尤其他们现在也算半同居,压根没想过是要正式同居的事,而且她向来反应慢半拍,所以她第一反应是:沈弈该不会是让她回家吧?

程灵的心思在沈弈面前总是藏不住,在他看来,她心里想什么全都写在脸上。

游戏手柄被搁在一边,下一秒,程灵突然被一条手臂勒住,带进一个怀抱里。

沈弈假装用手臂勒她脖子,像男生与男生玩闹那样,在她耳边恶魔低语:“该搬哪去自己不知道吗?嗯?心里没有我这个男朋友了是不是?”

程灵被迫靠在他胸口,脖子卡在他手臂间,其实不疼也没有很窒息,可她还是面色涨红,连连求饶掰他手臂:“我错了啊啊啊,我知道了,知道了,放过我!求求你!”

沈弈气哼哼的,这才放开程灵。

呜呜!

程灵哭丧着脸坐起来,她头发衣服都乱了,手柄也掉在了一边,像个被揉皱的纸团。

沈弈总这么欺负她,一个不满就把她拉过来收拾她,打又打不过,每天除了认错还是认错。

虽然大部分时间,的确都是她的错。

程灵怂怂地整理好自己,不知怎么,突然就想到了当初换座位,她跟沈弈已经不是同桌了,后来班主任进来一顿调整,最后独独把程灵落下了。

那时程灵也是傻傻的问班主任:“老师,我坐哪?”

班主任故意打趣她:“你该坐哪,心里不知道吗?”

现在沈弈也是这样说她:该搬哪去自己不知道吗?

好像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沈弈坚定选择。

可是每一次,沈弈都在用实际行动,一次一次给她答案。

程灵的心里莫名想到一句话。

——拧巴的人需要一个推不走的爱人。

她承认,她的确有些拧巴,不是那么阳光坦荡自信大方的性格,虽然她现在已经比从前变了很多,不过也并不是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就是了。

变来变去,她还是有点拧巴,以至于很多时候,她都有些讨厌自己。

不过,上帝大概听烦了她的瞻前顾后,索性派来了个土匪。

那土匪不由分说闯进她拧巴的小世界,把所有的“我不配”都踩碎,成为一块又一块的糖玻璃,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光。

她这个把心门反锁上千次的女孩,终究等来了第一千零一次敲门的人。

第67章 第六十七场雨祝你祝我

不过两个人虽然这么熟了,收到沈弈的这个提议,程灵还是紧张了下。

同居,就意味着会有别的事情发生。

想到这里,程灵已经没办法再若无其事下去,她支起双腿挡在胸前,整个人像个小刺猬一样蜷在地毯上,一手捡起手柄,按照屏幕提示按下确认键,然而发红的耳朵已经出卖了她,更别提她此刻支支吾吾眼神乱飘,一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

这个游戏需要两个人同时按手柄确认才能往下走剧情,是以沈弈这会儿也看着屏幕操作手柄,嘴里还在规划着:“找个周末搬吧,定下日子告诉我,我好联系搬家公司,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我单独给你搬,别再让他们给你碰坏了。”

“嗯……好……那就周末、周末再说……”

沈弈听她说话这个状态就感觉不对,转头一看,程灵都要给手柄抠烂了,耳朵尖红的要命。

他抬手,揉捏住她的耳垂,整个烫得不行。

他忽地笑了,很坏地在她耳垂上轻弹一下:“想什么呢,耳朵红成这样?”

“……玩游戏太累了,有点热。”她佯作淡定地说。

“哦。”沈弈牵动嘴角,游戏开始,他操纵角色前进,随意地回,“还以为你是高兴坏了。”

“……”

同居的事就这么水到渠成地定下,自然得没有任何需要费力思考的环节,以至于租约到期这件事反而成了同居倒计时。

真到了搬家那天,沈弈找的搬家公司直接上门把程灵的东西全部打包,程灵全程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指挥他们把重要的东西放在一起,剩下的只要站在一边看着就行。

这是程灵最轻松的一次搬家。

她情不自禁想起自己从前在北樟的日子,那时搬家她必须提前购买纸箱、编织袋、泡沫纸和胶带,每天下班很晚回家,还要给自己的东西一件一件打包,好等搬家那天可以直接抬到楼下去,等车子把东西拉到新房子,再一件一件抬上去整理。

那时候每次搬家都麻烦且累,她当时发誓一定要买一个自己的房子,让自己的生活稳定下来,再也不要过这种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搬来搬去的日子。

其实也不过是三四年前的事,却遥远得像上辈子一样,大概因为和沈弈在一起,所以从前的那些苦都不再觉得苦,只当是为了遇见他而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而现在,和沈弈在一起之后,她莫名有了一种安定感。

这种安定感不是说以后一定会跟他在一起一辈子,而是觉得,就算真的有一天他们分手了,沈弈也不会让她过得很坏,一定是把她彻底安顿好,让她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才会真的放手。

他有一种让人可以完全依赖他的安全感,明明他也不是什么沉着冷静稳重性格的人,可就是让人安心。

把所有东西都搬到新家之后,沈弈把钥匙都交给她一份,又给她录了指纹。

他的房子本来就空空的没什么人气儿,而且这房子平米数又特别大,显得又空又旷,客厅大得如果晚上不开灯坐在这里都会感到害怕,直接挂出去出租都不用收拾什么。

搬家公司的人上来,把程灵的衣服一件一件挂在衣柜里,洗漱用品摆在卫生间,生活用品也填充进柜子里收纳,浴巾放在架子上认真叠好,她的花花草草也被摆放在室外阳台,还有一些她用惯了的餐具也都带了过来,小摆件们一一放在他的书房和卧室,还有她的书也都放在书房跟他的书摆在一起,就像两个人完全融入彼此的生活,再也不是需要分开的两个人,他们如同这些物品一样密不可分。

就像他的生命,也被她这样一点点填满。

不过东西虽然搬过来了,却没有第一时间住进去,一来是工作室那边的东西还没搬,二来是评奖结果出来了,程灵和她的工作团队需要去北樟领奖。

又是一年冬天,北樟已经开始下雪了,榕华只是有点降温而已。

这次去北樟,除了工作团队,还多了一个人——沈弈的老师俞彭祖生辰也在这个时候,是以沈弈需要去北樟为其庆生。

看到程灵和沈弈一起出现在机场,小曹和康以打趣道:“就说吧,沈弈哥可是我们团队的编外成员。”

康以也挤眉弄眼的:“嗯,专门负责大后方的工作。”

只要沈弈在,就总会请他们吃东西,但大家都知道他是为了程灵才这样,所以小曹开玩笑说沈弈是“经常请吃饭的帅气哥哥”。

程灵被他们这样取笑,假装生气道:“不都说吃人嘴短吗?你们怎么这样?”

到北樟,沈弈和程灵住的同个酒店,程灵本来还觉得这样委屈了沈弈,毕竟这离俞彭祖的家里也算远的,简直是两个方向,路程起码要两个小时。

一到房间,程灵就跟沈弈说了这个事,脸上写满愧疚。

沈弈倒是全然没放在心上的样子,他微微后仰撑在床上,见她那么低落的样子觉得好笑,对她招招手:“好了宝宝,过来抱抱。”

程灵慢吞吞走过去,刚走到床边,还没坐下,沈弈突然拉住她的手臂把她扯进怀里。

程灵一个失重,整个人伏在他身上,沈弈搂住她的腰,另只手揽住她的手臂,凡是他触碰的地方,哪里都是软软的。

沈弈的声音也跟着软下来:“就这么心疼我?”

程灵坐在他腿上,诚实地点点头,说话都带了点鼻音:“我以前在北樟的时候就

讨厌来回折腾,堵车也烦,坐地铁也烦,我不想你麻烦。”

沈弈心都化了,忍不住去亲她的脸颊。

程灵紧张地捏住拳头,垂下眼睫任他亲着,身体一点一点发烫。

她就那么乖乖配合他,他也有些意动,伸手捧住她的脸颊,吻在她的唇边。

房间里本来就热,亲了一会儿沈弈连忙把她放开,再亲下去恐怕会有些不妙。

程灵嘴巴都红了,靠在他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可这么贴着他,心底又觉得很幸福。

沈弈用拇指擦掉她唇边的水渍,低哑着嗓音说:“宝宝,这些都算不上什么麻烦,见不到你更麻烦。”

“……”

像有蜜糖在心底一点点化开,原本那些微小的不快都被这甜蜜替代,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别在意这些,在我心里,什么都没有你重要,知道吗?”-

此次是北樟一个重要的电影节,举办地点在北樟国际会展中心,程灵他们报的是纪录片单元,参选评奖的纪录片有很多,现在已经经过层层筛选到了最终颁奖环节,所以一共是来了五个团队。

到了最终揭晓时刻,意外又不意外的,《消失的匠人》拿到了最佳纪录片奖,获奖理由是,聚焦不为人知的传统技艺,拍的是传统但承载的是感情,属于是内容和技术都很上层的内容,业内和观众双双认可。

当大屏幕上播放着他们的纪录片,莫大的成就感自程灵心底而升,从前那些奔波,劳累,加班,熬夜,还有拍摄的困难,和同事打交道的疲惫全都不算什么了。

这种成就感,就像是你通过漫长的时间创造了一个作品,而这个作品也受到了广泛的认可,那么曾经所有的汗水和努力都有了意义,他们会变成你脚下的基石,托着你走向更高更远的地方去。

忽然间地,程灵没有那么多的执着了。

对过去,对那些所有不好的事,失去梦想的痛苦,独自求生的灰暗,她曾经问过自己很多次为什么这些要发生在她的身上,但现在,这些压得她喘息不过的痛苦,全都成为了可以轻轻揭过的一页纸,轻如鸿毛。

不是这些事不再重要,而是,她决定放过自己了。

是,她没有再继续画画,走上了从未想过的职业之路,她曾经一个人艰难地养活自己,吃了很多苦,过得很窘迫。

但是没关系,她还是成为了很好的人。

她不要被生活打倒,她要脚踩着生活,走向更高更远的地方,她不要对命运认输。

也许她也没有做的很好,但是她决定,不再用过去的不开心和不快乐束缚自己,因为往后的每一天都是更好更明媚的日子,她不要再回头了。

在康以发表完获奖感言,全场都在鼓掌的那一刻,程灵也在用力鼓掌,大声鼓掌。

她要把掌声送给自己,送给曾经的自己。

谢谢你走到今天。

谢谢你从未放弃自己。

你也真的,很棒很棒-

电影节后的晚宴大家只是象征性吃了一点,主要还是用来和各种圈内人交换名片进行社交,得知程灵是纪录片策划之后,也有很多人过来跟程灵交换联系方式,其中不乏很多业内的大制作公司,还有一些导演制片等。

很多人上来给他们敬酒,恭喜他们获奖,为他们送上恭维与攀谈,即便是业内知名人士也会过来送上恭喜,毕竟今日得奖,保不齐来日会有什么更高成就,多留几分好印象日后也好打交道,就算他们将来再无起色也没关系,只是过来打个招呼而已,算不上什么太大损失。

他们被灯光美酒围绕,那些在圈内遥不可及的人物此刻就在你眼前跟你聊天,邀请你有一天与他合作,仿佛名利就在眼前,唾手可得,十分令人飘然。

尽管不想承认,可程灵还是不得不承认,也许这样的场合就叫名利场。

程灵一边与人交流讨论其他纪录片作品,灵魂却又从身体里抽离出来,旁观着眼前的一切,这是个很好的社交场合,但她不理解这一切的意义是什么,有什么伟大作品需要依靠喝酒闲聊相互吹捧来完成?她更想离开这里,一个人静静待着,或者一个人庆祝今晚的开心,她不想把时间消耗在和陌生人的社交上。

于是程灵真的这么做了,她随便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了这个别人挤破脑袋都进不来的名利场。

从国际会展中心出来,程灵给沈弈发消息问他在干什么,沈弈直接回了个电话过来,问她是不是结束了。

程灵握着手机,尽管知道他看不见,可她还是摇摇头,说:“还没有,不过我觉得很无聊,我想见你。”

沈弈说:“发个位置,我过去找你。”

“你不是在陪师父过生日吗?”

“嗯,来了不少人,总有不认识的过来聊天,说些有的没的,不爱听他们废话。”

程灵想了一下沈弈被一堆人围绕又不耐烦的样子,嘴角不自觉就弯了起来。

但她还是有点担心:“就这么走了你师父不会介意吗?”

“不会,说句生日快乐就行了,真待久了师父说话也难听。”

“……”

程灵想到自己唯一一次跟俞彭祖打交道的经历,不禁沉默了一下,说:“那我现在把位置发你。”

好在俞彭祖过生日的地方离这个会展中心不算远,沈弈打车过来,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

沈弈在快到的时候给程灵发消息,程灵从里面出来,她今天为了出席这个颁奖现场,专门做了造型,此刻她身上还穿着晚礼服,缎面米白色的抹胸长裙,脚下是纤细的高跟鞋,露出一截细瘦脚踝,她肩上披了一件西装外套,头发半盘着,披散着的头发卷出温柔的弧度,垂在脖颈两侧。

这会儿她站在路边,抱着手臂微微佝起身子,在零下的温度下有些瑟缩,鼻尖都冻得发红。

沈弈蹙眉从车上下来,第一件事将风衣脱下,披在程灵身上,将她紧紧裹住。

“穿这么少还出来等我?”

他将风衣领口拢紧,而后将她抱在怀里,视线触及她脚上那双露脚背的高跟鞋,眉头拧的更深了。

他直接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人带到车上,跟司机说让他先往前开,他们还没定去哪。

热乎乎的暖风将她包裹,程灵瞬间感觉自己活过来了。

见他还是有点生气的样子,程灵笑眯眯去牵他的手,晃了晃:“没事,一两分钟没那么冷的,你晚上吃饱了没?”

被她哄着,沈弈脸色缓和了些,反过来帮她暖手:“没怎么吃,总有人跟我说话,吃不上几口。”

程灵说:“那正好,你陪我吃点东西吧,我今天有点开心,想吃烧烤了,你想吃吗?”

沈弈笑了:“你开心就吃烧烤啊?”

能看出来程灵特别开心,她每句话都是笑眯眯在说:“嗯,我第一次拿奖学金的时候特别开心,就在校门口吃了烧烤,做家教第一次赚到一万块,我也去庆祝了,今天对我很重要,刚好又在北樟,你陪我一起庆祝吧,我来请客。”

沈弈难得听到她用这种小骄傲的语气说话,心里也是软成一片,握她的手也跟着紧了些:“那我就跟你蹭吃蹭喝了。”

于是程灵让司机把他们送到她的母校去,烧烤店在学校周边一个小胡同里,这个时间正是烧烤店热闹的时候,店里坐得不算多满,程灵和沈弈从车上下来,一进烧

烤店,嘈杂的店内竟短暂安静了一瞬。

其实程灵的母校也有很多艺术生,不少明星都是出自这里,是以穿礼服的漂亮女生并不少见,只是美女身边还站着绝品帅哥,这样的组合总是引人侧目。

不过沈弈早就习惯了这些目光,若无其事地选了个位置坐下,程灵坐在他对面,身上还披着他的风衣。

坐下后,兼职的学生过来问他们要什么,他们点了一些东西,程灵又推荐好多让沈弈品尝的东西,最终两个人点了不少。

程灵又想起从前计算着点单的日子,恍然发觉自己放肆把想要的东西全部点下来,所需要花的钱也不过两三百块,两三百块就能买到她的开心,而她那时竟然为此窘迫那么久,有些事情你以为是座移不开的山,其实只是一粒不起眼的石头,我们总会在某一天强大到轻松对抗这个世界。

她回过神,看到那个穿着围裙在各个桌子前忙碌的学生,仿佛看到了从前忙着兼职赚钱的自己。

思及此,程灵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面前的桌子,而后将手机放在桌上,斟酌着开口:“其实有一句话我一直没有对你说。”

沈弈见她提起的随意,也没觉得是多重要的话,他起身从冷柜里拿了一罐无糖可乐,坐下后拉开易拉罐,喝了一口才道:“哦,又有什么事瞒着我?”

“……”

程灵抿了抿唇:“其实,我看到你了你工作室的东西,那个盒子里……”

沈弈喝可乐的动作一顿。

紧接着,他轻轻放下可乐,神色有点不自在:“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一直憋着不说?”

程灵难得见他露出这副神情,倒是忍不住托腮欣赏了起来,她今天化了浓妆,清纯的脸上,五官被勾勒得十分秾丽,就这么托着腮,整个人显得娇俏又生动。

她说:“就你外公过生日那次,我去你工作室收拾东西,小浩天告诉我的。”

“……”

沈弈耳根有点红,他有点不敢看程灵的眼睛,只得看向一边,还有点被背叛了的气,咬牙道:“臭小子,竟然出卖我。”

因为红着脸,他这话说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程灵只觉得他可爱。

她笑着说:“好了,如果不是他,我根本不会知道,所以我应该谢谢他——当然,我也要谢谢你。”

“谢什么?”

“我打工的披萨店,我后来查了一下,那家店的老板也是你妈妈,所以那家店会收留我,是因为你的授意,对吗?”

“……”沈弈抓起无糖可乐,喝了一口,再放下时,不自在地“嗯”了一声,声音也跟着放轻:“你不怪我多管闲事就行。”

程灵愣了一瞬:“你怎么会这样想?我不是那种不识好歹的人,你——”

话未说完,程灵自己也停住了。

那些伤人的话,明明是她自己说的。

——“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你这么多管闲事的人,我也受够了被你当成展示善良的工具,你所有自以为是的关心都令我厌烦……”

一字一句,都是那么尖锐,刺耳,不堪,

化为最利的刀剑,刺穿少年的心脏。

程灵眨了眨眼,眼泪倏地从眼眶滚落,砸在桌子上:“对不起,我当时没办法才那样说的,没想到你真的会往心里去,我从来没有怪你,你这样说,我觉得自己欠你太多了,真的。”

沈弈没想到自己又惹程灵哭了,连忙抽了几张纸给她擦眼泪,一边低声道歉:“别哭了宝宝,我们不说过去的事情了好吗?是我喜欢你,所以我心甘情愿,为你做的任何事从来不需要你道谢或者道歉,而且那些钱也不是白给你的,是你自己用双手换来的,你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好宝宝,没有白拿别人一分钱,就算不是我你也会找到其他赚钱的工作,我只是……不想让你那么辛苦。”

程灵是沈弈第一个喜欢的女生,也是唯一一个,他以前不懂女生到底有什么喜欢又有什么特别的,对于同龄人讨论哪个女生好看不好看,什么喜欢不喜欢,他都当耳旁风去听,完全觉得莫名其妙,觉得好看就算喜欢?他还觉得球鞋好看呢。

直到程灵转学出现,沈弈发现自己变得有点奇怪。

只是看到她,他心里就会不一样,他说不清哪里不一样,就是发现自己好像挺想见到这个同桌。

她脸红,他就想看她更多脸红;看到她淋雨上学,他莫名想送她一把伞;看到她沉默寡言在班级没有朋友,他也说不清为什么就不想看她孤独,所以总是多跟她说话;他发现她每天不吃早饭,他就让妈妈多做一些三明治带到学校分给她。他想看到她脸上带笑,想看她生动明媚的神色,看她天马行空时神采飞扬的样子。高三后每天最期待的事情,就是睁眼去学校,然后看到同桌背着书包走进教室来,这一天中的太阳才算在他心底升起;她凑近问他题目,他就会心脏乱跳;她看起来总是心事重重,每次望向她,他都很想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个从性格到生活经历与他完全不同的女孩,他想了解她的一切。

后来沈弈听到一首叫做《牵手》的歌,他发现里面的歌词精准描绘了他的心情。

“因为爱着你的爱,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幸福着你的幸福。”

沈弈突然惊觉,原来这样复杂紧张又甜蜜的滋味,叫做喜欢。

原来他喜欢程灵。

既然真心喜欢一个人,又怎么会舍得看她为难。

看到她在天台上因为无法上学而大哭,他心都跟着纠在一起,她的眼泪掉在地上,他的心也跟着碎裂,他觉得自己怎么这么无能,连让喜欢的女孩开心都做不到。

后来,她把他叫出去,说他多管闲事,说他展示善良,说她看到他就觉得恶心,她根本不想见到他。

沈弈一个字都不相信,可是不相信,又为什么会在她的脸上看见受伤?

他想爱她,想对她好,为她付出一切,所以到头来居然让她为此困扰和受伤?

怎么会这样?

他不想看到她为难,无论是金钱上,还是情感上,如果他让她觉得为难,他会按照她的意愿远离她的生活,只要她过得好。

即便两个人不再做同桌,平日里也不再说话,他也会暗中关注她的动向,直到听见她跟班主任说自己不再参加校考,他心里咯噔一声,隐约猜到了什么。

他总是在她离开教室后才离开教室,想知道她每天都在做什么,直到那天中午他看到她去了天台,一个人在天台上大哭,那一次他没有再和往常一样出现安慰她,而是在墙壁拐角的地方沉默地聆听她的哭声。

一直到,她亲手撕碎她的准考证,转头离开天台,头也没回。

确认她彻底离开,沈弈从暗处走出来,站在满地碎片中。

那不是碎纸片,那是一个女孩碎裂的梦想。

他看到准考证上她含蓄的笑脸被撕成两半,鬼使神差地,他俯下身,默默捡起了那两张有照片的废纸。

边缘不规则的裂口提醒着他这一切都不够完整,他抿了抿唇,忍不住又捡起一张,紧接着,是一张又一张。

他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情这样做,可他还是捡起来了,带回去,放在家里日日珍藏。

再后来,从同学口中得知她状况不好,似乎要去打工,他不想看她为了生活忧愁,于是主动联系了匡半青在市中心开的西餐厅的店长。

他没有告诉她,也让店长不许说出去,如果自己的存在会让她产生困扰,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她的生活中消失,不让她发觉自己的存在。

只要她过得好,他不介意她忘了他。

只要她一切都好。

……

回忆在脑中倏忽而过。

却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回忆,只是程灵不提,他早就丢到了不知哪里。

他没记得,同样不希望程灵记得,他做的这些事,并不是为了狭恩图报。

他哄了半天,才算把程灵给哄好,他给程灵递去纸巾,半开玩笑地说:“人家谈恋爱都是开开心心的,怎么跟我在

一起天天惹你哭鼻子。”

这一下把程灵搞得破涕而笑,笑完,再想哭都没有那个难过的气氛了。

这时一些小串烤好了,服务员端过来,程灵不想影响吃东西的好心情,很快止住了泪意。

她对沈弈说:“我今天特别开心,因为今晚我们刚拿了最佳纪录片的奖,我觉得现在的生活也很好,所以我不想再遗憾了,刚才跟你说那些真的就是单纯的想谢谢你,因为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对你道谢,所以借着今天这个机会,也借着这顿烧烤。”

她抠开塑料包装的碗碟,把磨砂杯子拿出来,然后抓起他的无糖可乐给自己倒了半杯,白皙的手指轻握杯子,举起来,笑眯眯看着沈弈,头微偏:“希望我们一切都好,祝你祝我。”

话音落下,她拿杯子跟他的易拉罐轻轻碰了一下,以示干杯。

沈弈失笑,举起他的无糖可乐微微示意:“祝你祝我。”

……

最后,两个人还是在烧烤店喝了点酒,因为程灵嫌他喝无糖可乐没意思,她说今天是世界上最开心的日子,我们就应该喝酒庆祝,沈弈说好好好,去柜子里挑了几瓶适合女孩子喝的小甜酒,又拿了柠檬汁椰奶之类的饮料给她来了个现场特调。

虽然酒简陋了一些也没有伏特加白朗姆威士忌之类的基酒,但好在味道还是不错,是程灵喜欢的甜酒,她喝了不少。

她的酒量本来就像小猫一样,喝一点就开始晕,脸也有点发红,喝了那么多之后,她整个人支着脑袋眯眼傻笑,就算穿着那么端庄的礼服,化着成熟的妆容,可看起来还像个爱撒娇的小女孩。

到最后沈弈不得不搂着她出去,只是都喝成这样了,却还记得这顿饭她要买单。

她一把抢过正扫码的沈弈手机,然后塞进自己的抹胸裙里,就在胸口那么一卡,得意地对沈弈挑了下眉,随后掏出自己的手机,扫码时对不准二维码,身子还晃了一下。

头实在太晕,付钱时,密码都输错了几次,气得程灵把手机往沈弈怀里一塞,娇气地指使他:“你帮我付!”

沈弈无奈地拿着她的手机,问她:“密码是什么?”

“密码……”程灵一只手臂趴在他肩头,双眸水润地望向他,“你还说不让我忘的,你自己却忘了,你怎么能这样呢?密码是……我们的生日……”

我们的生日……

沈弈喉结微动,在键盘上输入“070907”。

屏幕瞬间跳转。

支付成功。

沈弈把她扶去外面,程灵还在他肩头,小小声说:“这个密码,我一直在用,我说我忘了,那都是骗你的,那么你呢?我们刚见面的时候,你说从前的事你都忘了,你也是在骗我吗?”

第68章 第六十八场雨“你是我的青春。”……

北方的冬天本该冰冷刺骨。

可今天不知怎么,只是低温,并不见寒冷。

热闹的街巷,不少出来觅食的学生三两成群,这么冷的天,巷口还有摆摊的小贩,学生们穿得厚厚的排着队,有的偷懒穿珊瑚绒睡衣出来,一边排队一边瑟缩。

从店里出来,程灵问完那句话,仍旧趴在沈弈肩头,仰起头,呼吸间还有甜甜的酒味,热热的,扑在他发冷的颈窝。

沈弈喉结微动,一手揽过她的腰,另只手替她把风衣拢紧:“回酒店吗?我叫车?”

程灵不满地皱起鼻子:“我问你话,你怎么不回我?你不回我,我就不走了。”

她真就推开沈弈,双手环抱站在那,小脸一偏,以示抗议。

沈弈:“……”

清醒时的程灵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来,以至于看到她这样,沈弈倒生出几分好笑来。

他转头捏她脸蛋:“喝点酒还学会耍无赖了,还有什么本事,亮出来给我瞧瞧。”

程灵见他完全回避问题,甚至还这么嚣张,她心里很气,当即把他的风衣脱下来,决定冻死自己。

“…………”

沈弈一个箭步上去把风衣紧紧罩在她身上。

就这么被程灵气得咬牙切齿,还得在心里安慰自己:你跟一个酒鬼计较什么?安慰完,又告诫自己,没什么事绝对不能让她再喝酒了;随后又忍不住在心里调侃:越是这种老实巴交的喝完酒反差越大,看她这样还挺有意思。

他又气又笑:“好好好,你本领大,我服你了,好好穿衣服行不行?”

“那你当初是不是骗我?”

“我们先叫车回去,路上再说,行吗?”

“不行,我吃的好撑,想消食。”

“……”

沈弈看了眼她裸露在外的脚背,用一种“你确定?”的眼神睨她。

程灵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她说:“没你想的那么冷,我喝了酒,身上暖暖的,真没事。”

沈弈才不信她的话,但又拗不过她,最终拐进一个便利店,买了双厚厚的珊瑚绒袜子出来。

他扯开包装,把袜子递给程灵,说:“穿上。”

“……”

程灵用一种“你没事吧”的眼神看回去,珊瑚绒厚袜子配高跟鞋,这是什么搭配!?

“好丑,我不要。”

她宁愿冻着。

沈弈直接把程灵抱起来,刚好这旁边有一家咖啡店,外面有供客人休息的椅子,他把人放在椅子上,单膝蹲在她面前,握住她的一只脚踝,拨掉高跟鞋,在程灵反应过来之前,强行把厚厚的袜子套在她脚上。

动作太急,整个袜子都歪了也顾不上。

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另一只袜子也给程灵套上了。

做完这些,他把袜子扭正,又一一把尖头高跟鞋给她穿好,好在程灵脚瘦,袜子厚也没关系,挤一挤,鞋子还是顺利穿上去了。

“好了。”沈弈放下她的双腿,站起身,“现在我们可以散步了。”

程灵:“……”

她低头,看到自己被包裹得像粽子一样的脚塞进亮闪闪的高跟鞋,两只脚又笨又肿,样子要多滑稽有多滑稽,跟她今天这身礼服西装光鲜亮丽的样子完全不符,程灵差点哇一声哭出来。

“啊啊啊啊啊,沈弈我恨你!!我讨厌死你啦!!”

程灵对一旁的沈弈拳打脚踢,沈弈照单全收,并顺势捞起她的胳膊:“走吧,散步去。”

“……”

程灵是真的感觉有点撑,如果此刻打车离开,应该会顶得胃里不舒服,加上穿上袜子丑则丑矣,但脚的确是暖多了……她不愿承认自己有点“真香”,只能气呼呼地站起来,握着沈弈的手生闷气。

两人牵手走了会儿,有路过的学生注意到他们两个,眼神先是惊艳,等看到程灵脚上的袜子,又马上变得奇怪,看得程灵恨不得把头埋进大衣里,她可没有那么厚的脸皮,被人这样打量还能若无其事,至于沈弈,他当然是无所谓了,毕竟袜子又没有穿在他脚上,丢人的又不是他!

她受不了了,马上拉着沈弈拐进一条小路:“我要走这边!”

这条巷子没有商铺,自然没人看到她,程灵总算不尴尬了,她效仿沈弈,伸手去捏他的脸,指尖触到他微凉的皮肤时,动作放得很轻,却足以让他停在原地。

“我之前问你的话你还没有回答我。”她仰着脸,呼吸间带着淡淡的酒气,“现在你可别想逃。”

她如此执着,又如此坚持,喝醉了还想着这件事,袜子穿得丑都没转移她的注意力,看起来是真的很在意。

话说到这个地步,沈弈实在是躲无可躲,尤其程灵咄咄逼人地盯着他,仿佛不说出一个答案就绝不放过他似的。

他叹了口气,呼出的白雾在冬夜里倏忽消散:“这件事有那么重要吗?”

程灵收回手,重重点头。

其实他是不是真的忘了,程灵心里很清楚,她没忘,他也没忘。

可她还是要听到一个答案,一个亲口被他说出来的答案。

她说忘了,是负气,是想把过去揭过,是犯过错之后为自己遮掩,那他说忘了,会不会是有那么一点因为讨厌她?

直到重逢那一刻程灵才意识到自己的口是心非,明明当初希望他能忘掉的是她,可他真忘了之后因此伤心的也是她,她知道自己这样很讨厌,但她不希望沈弈讨厌她。

此时的程灵心揪得很紧。她本来不想提这件事,可是人喝醉了酒,胆子也变大,心底那些不敢说的话也开始往外涌。她不会再像过去一样什么都闷在心里,她要问清楚,问明白。

可是在得到答案之前,她还是忐忑,很忐忑。

当年她说过的狠话,是伤人,也自伤,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愈合。

所以哪怕他有一点一滴存在芥蒂的可能,她都想知道,然后,想尽办法去抹平。

她想抚平一切他受过的伤。

万千心思都在胸腔里,沉甸甸的,沈弈伸手牵住她的手,揣进她身上的风衣口袋里,羊绒内衬裹住两人交握的指尖,他带着她继续往前走,声音轻轻的,像在哄一个不安的孩子。

“程灵,你有没有见过含羞草?”

是一句完全不相干的话。程灵不怪他偏题,还是歪头想了想,点头:“怎么了?”

沈弈看着前方巷口路过的车流,车灯的光影投在墙壁上一闪而过。他淡淡地讲述着:“含羞草只要有人碰它,就会马上闭合,没有人碰的时候才会自然张开。它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自己,在恶劣天气中活下来,不被飞虫伤害。”

他顿了顿,声音更轻了:“可你知道怎么才能让含羞草保持自然的状态吗?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去碰它,若无其事地从它身边路过。你不碰它,不让它感知危险,它就不会缩起来。”

“所以呢?”

“所以——”

沈弈停下脚步,认真地注视程灵。

程灵回望着他,静静等待他的下文。

月亮隐在云层后,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天空零星开始飘起雪花。细碎的雪粒落在她的睫毛上,又很快融化。

下雪了。

今年似乎是暖冬,这是北樟今年的第一场雪,程灵早就听说过初雪和爱人一起散步的浪漫说法,可那时她身边没有爱人,她的爱人远在天边,他们大概这辈子都不会见到,她更没有心思和别人赏雪,没想到今年误打误撞做到了。

并且,当初那个不可能的恋人,此刻就在眼前,还是她的男朋友。

这样看,命运对她很坏,但命运对她也很好。

沈弈伸手,碰了下她的鼻子:“今晚只是随便提了句过去的事,就又惹你这么哭鼻子,假如当初我不说忘了,你这颗含羞草又要躲我到什么时候?”

说到这里,他似乎想到什么,眼眸闪动,嗓音也变得有些紧。

“好不容易才重新遇到你,能够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跟你见面、说话,我怎么舍得把你吓跑。”

想让一颗含羞草保持盛开,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去触碰。

程灵,我不去触碰你,只是为了长远的靠近你。

能够再次遇见已是上天垂怜,他怎么敢得寸进尺,奢求更多?

只要能再见到她就很好。

雪花越来越大,洋洋洒洒在他们二人中间落下,巷子在不知不觉中走到尽头,宽敞的大路就在咫尺。

可他们谁也没有向前走。

程灵倏地眨了下眼,有什么东西从眼眶滚落。

用力砸在地上。

她低头,抬手擦掉眼泪,却忍不住笑了出来。

“还好。”

她吸了下有些发红的鼻子,眼泪在落,却笑个不停。

“我还以为你讨厌我——原来没有,还好没有。”

沈弈将她揽在怀里,羊绒大衣裹住她单薄的身躯,体温透过两层衣料源源不断地渡过来,连袖口纽硌在她腰间的细微痛感都成了温暖的佐证。

隔着衣料,她听见他的胸腔里传来闷闷的震动。

“我怎么会舍得忘了你。”

听见他这样说,程灵更想哭了,坚强的人从来不怕痛苦,更害怕的是温柔与关怀。

雪下得更密了。他们就这样站在巷子尽头,像两棵被风雪浇铸在一起的树。

雪花落在沈弈肩头积了薄薄一层,程灵发顶也渐渐泛白,仿佛某种幼稚的浪漫隐喻。

当沈弈终于松开手时,衣料摩擦带起细小的静电。他捧住她脸的动作很轻,拇指蹭过她眼下未干的泪痕。

“有句话,我也一直没有对你说。”

他声音低得近乎气音,睫毛上挂着将落未落的雪粒。

程灵看见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像咽下了某种更汹涌的东西。远处便利店自动门开合的叮咚声,车子驶过车道的声音全都褪去,只剩一片雪花落在她唇上的凉意。

“什么……话?”

她看到一片雪花落在他的眉骨,又迅速融化成水痕。

而他的声音随着雪花一齐落下。

——“程灵,你是我的青春。”-

从巷子里出来,两人站在路边准备叫车回去。此刻他们的手还在风衣口袋里牵着,程灵的脸颊红红的,分不清是冻的还是醉的,时不时瞥上沈弈一眼,还没从方才的眩晕中缓过来。

她竟会是他的青春吗,这是比任何告白都动人的话。

此时车还没来,从巷子出来刚好看到一家花店,程灵却是眼前一亮,抓着他的手捏了捏,说:“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大学时圣诞节有花店在图书馆门口放玫瑰吗,就是这家店的花。”

这个时间,花店的灯关了一半,只有一半还开着,店里半明半暗的,显然是要闭店了。

程灵抽回手,突然走进那家花店。

门铃随着开门发出响动,老板是个温柔的女人,一头卷发被棉布发圈扎在脑后,看到有客人来,连忙微笑抬头,招呼程灵:“你好,请问需要什么?”

程灵问:“我想挑一束花,送给我自己。”

花店老板把她带到一些包好的花束前,一一为她介绍,程灵挑了束有小雏菊的,问老板多少钱。

“一百九十八。”

老板微笑回答。

程灵付了钱,老板把花束抱出来,递给程灵,又给了她两包营养剂:“把这个放在水里花会开得久一点。”

程灵点头,把营养剂装进口袋,想到什么,笑着说:“白领了你四年的玫瑰花,这还是第一次来买花呢,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你的圣诞玫瑰。”

老板的表情突然有点奇怪:“你是17届的?”

“你怎么知道?”

“你说的,是图书馆门口的玫瑰?”

“对呀。”

老板嗨呀一声,说:“这事当年不是上过一个热搜吗,事后好多人都说那个玫瑰花是我故意打的广告,搞得不少同行嫉妒我,还故意下订单给差评,我好冤枉,那些玫瑰花都是一个很帅的男生过来买的,他每年都会提前过来,让我把一箱单支玫瑰放在门口。他只来了四年,之后就没有再来过了,你说你领了四年,那应该就是17届的。”

程灵在冷风里走了半天,酒也醒了一半,听完这个老板的话,另一半的酒似乎也醒了。

只是头还有些晕:“什么?是有人专门买的?那他图什么啊……专门给不认识的女生随机送花?有点好笑吧。”

老板也笑了:“要不是那个男生长得实在太帅,又给了我很多

钱,我也不会答应这么奇怪的事,我还问了那个男生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他答应了一个女孩,每年圣诞都要给她送玫瑰。”

“………………”

老板那些细声细语的话,突然变成了周二的老旧电视机,尖锐的底噪在耳边拉长——缩短,再次拉长——

似曾相识的话,是沈弈对她说的。

那时,他们一起过圣诞节,刚好有一个老奶奶在卖玫瑰花,程灵见没人买她的,就过去买了一束,并不贵,只要九块九。

但沈弈没让她付钱,而是抢着付了,程灵想把钱给他,他说十块钱的东西就别计较来计较去了,而且都过节了,女孩子就应该收到花的。

程灵说,从来就没有圣诞节送花的道理,人家都是情人节才送花的。

沈弈却问她:“那你收到花开心吗?”

程灵握着不值钱的花,傻傻点头:“肯定会开心,没有女孩子不喜欢花的。”

沈弈说:“那每年圣诞我都送你好了。”

“为什么?”

“让你比别人多开心一次。”

程灵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也没有把这样的话当回事,后来他们分开了,程灵就更不敢想这些话会成真。

只是大学这四年每个圣诞拿到玫瑰时,都会忍不住想,虽然收到花的确开心,可原来,开心和开心也是不一样的。

收到花是收到花的开心,沈弈送的花,是因为他送的才开心。

原来根本不一样。

可现在,在听到老板道出这些真相的现在,程灵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猛然回头,隔着摆满鲜花的玻璃窗,看到站在外面的沈弈,她这才意识到她进店这么久沈弈都没有跟进来,他怎么没有进来呢,是怕老板会认出他吗?

大概是程灵回头的动作太大,老板也忍不住跟着她一起向外看去。

白雪将街道覆盖,被路灯映得昏黄。男人懒散地站在门口,衣着单薄,肩膀落了一层雪,也是极有耐心地等,他微微侧头,下颌线瘦削而优越,一张帅气逼人的脸庞露出来,真正的帅哥无需露出全脸,光是站在那就已是惊为天人。

看到这张侧脸,老板惊叫一声,忍不住握住程灵的手,激动地捏紧:“就是他!就是这个帅哥……他有三四年没来了,长得这么帅,我不会认错的。”

“就是他买的!”

……

一路坐车回到酒店,程灵抱着怀里那束雏菊,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花瓣边缘。车窗外的霓虹灯光在她脸上流转,映得她眼底一片朦胧。

沈弈把她送到房间门口,问她酒醒了没,能不能自己洗澡,如果感觉头晕,她就帮她卸了妆再走。

程灵先是点点头,随后又摇摇头。

沈弈见她这样子,到底不放心,从她的包里找出房卡,刷开房间,先到浴室给她的浴缸里放水。

浴室很快传来哗哗水声,出来时,他手里拿着卸妆水,棉片已经沾湿,程灵就坐在床边,高跟鞋已经甩飞,穿了一路的袜子也被她扔远,整个人还有点没醒酒的呆滞。

他走到她身前,温柔开口:“抬头。”

程灵乖乖仰起脸。

棉片触到皮肤的瞬间,她突然抓住他的手腕,沈弈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勾住脖子拉了下去。她的唇瓣带着甜酒的气息重重压上来,像是要把这些年错过的吻都补回来。

沈弈呼吸一滞,下意识往后仰,她却勾住他的脖子不让他走。

她今晚喝的都是小甜酒,嘴巴里也是甜甜的,味道渡进他的嘴里,他的眸色深了深,手掌掐住她的细腰,反拉近自己,加深了这个吻。

“程灵……”喘息间他勉强找回理智,却感觉到她的手指已经解开了他三颗衬衫纽扣。微凉的指尖探进来时,他浑身肌肉瞬间绷紧,几乎是咬着牙把她从身上撕下来,“你不想活了?”

程灵直勾勾地盯着他,摇摇头,唇上还泛着水光:“你不敢吗?”

沈弈下颌绷紧,不说话。

程灵又贴上去,在他喉结上舔了一下,他猛地倒吸一口气,捏住程灵的脸把她推开,却被她借力一起带倒在床上。她像只固执的树袋熊紧紧缠上来,力道大得惊人。

沈弈咬牙切齿去掰她的手:“早怎么不知道你喝多了是这样!?你这辈子再也别沾酒!”

“别动。”

趴在他胸口的女孩突然出声,任他如何掰她手指,她也不放松一分。

她的呼吸透过衬衫布料熨烫着他的皮肤,方才还挣扎的人突然就僵住了。

“程灵?”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让我抱抱你吧,沈弈。”

她的声音又轻又柔,乖巧得不行,仿佛刚才那个发了疯般要吻他的另有其人。

沈弈忽然就卸了力。他松开钳制她的手,任由她把自己缠得更紧,像是要把这些年的距离都挤压殆尽。

“为什么突然这样?”他的声音闷在她的发丝里,“发什么酒疯?”

“不是发酒疯。”她摇头时,头发擦过他的锁骨,“吻你是认真的,抱你是认真的,想要你也是。”

沈弈的呼吸骤然粗重起来。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胸腔里疯狂生长,几乎要顶破肋骨:“……为什么?”

“因为我想离你更近一些。”

还不够。

衣服是多余的阻隔,唇齿是浅尝辄止的欺骗。皮肤相贴的温度填不满这些年蚀骨的空洞。她想拆解他的骨骼,钻进他的血脉,让两颗心脏在最近的距离共振。

说不出来为什么,大概是从花店老板口中听到有一个很傻很傻的少年,为了实现一个随口说出的诺言,每年寒冬都千里迢迢来到北樟,买下一箱的玫瑰花,只为喜欢的女生能收到一束玫瑰花的时候,仿佛万千束玫瑰从她胸腔开始盛放,那是少年最虔诚的爱浇灌出的花朵。

他那样好,那样爱她,她几乎不敢想在分开的这些年里,他是带着怎样的心情来到北樟,又是怎样的心情买下这些玫瑰,他做这些事的时候期待过结果吗,乞求过回报吗?没有,他只是爱她,所以就去爱她了而已。

那么她也想不顾一切去爱他,拥抱他,亲吻他,他的爱太干净太纯洁,她只怕玷污了他。

所以还有什么好犹豫害怕的呢,恐怕这辈子,她都没法不爱这个人了。

沈弈突然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照见他发红的眼尾。吻再次落下时,程灵的胸腔里像有电流经过,细细密密,令她生出几分隐痛。

那痛是万千玫瑰缠绕在她心间绞紧她的肋骨,是含羞草被反复触碰后蜷缩又张开的痉挛,是榕华连绵的冷雨在心脏皱褶处,连同溃烂的青春一齐破茧。

第69章 第六十九场雨“摸我也有这么勤就好了……

程灵是在沈弈怀里醒来的,她睁眼时,他还在睡着,浓长的睫毛覆盖下来,投下一片阴影。

说实话,睡醒就看到这样一张帅脸,让人一整天的心情都变得美妙起来。

程灵想摸手机看时间,这一动,发现自己整个人被圈在沈弈怀里,他的手臂横在她腰间,掌心贴着她裸露的皮肤。

记忆碎片在脑中闪回,她突然忆起昨夜,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压在她枕边,他们边做边接吻,到最后嘴巴都红肿起来,仍旧不舍得分开。

程灵脸上一烫,连忙将那些画面逐出脑海,她小心翼翼地想挪开自己的手,才刚抽出来,面前的人按紧她的手臂,重新圈住她。

“醒了?”带着睡意的声音擦过她耳畔,温热的呼吸让她颈后的绒毛都立了起来。

“嗯,我是不是弄醒你了?”

“没,早就醒了,看你还没醒,没舍得起。”

他靠过来,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嗅了一口。

“你身上的味道好香。”

“嗯?”程灵疑惑地闻了闻手臂,“没有啊,我没有喷香水。”

“不是香水。”他又闻了闻,“是很

特别的味道,闻起来很安心。”

“……很安心是什么形容?”

沈弈把玩着她的头发:“不知道,可能就是,如果我现在很烦,闻到你的味道就不会烦了。”

有蜜糖般的热流从心口涌向四肢百骸。程灵拼命压下上扬的嘴角,故意用满不在乎的语气问:“真的假的?那要是哪天你烦我了,闻到这味道说不定更烦呢?”

沈弈突然半撑起身子俯视她。

晨光从他背后漫过来,在他轮廓边缘镀上一层毛茸茸的金边。他眼里含着程灵从未见过的认真:“那就先试试看吧。”

“嗯?”

“一直在一起,试试看我会不会厌烦。”-

因为是傍晚的飞机,时间绰绰有余,他们退房后又带着行李吃了一顿饭。

这么冷的天,大家想吃点热的,于是打车去了一家评分比较高的潮汕砂锅粥。

沈弈点了鲜虾膏蟹粥,其他人没意见,小曹又点了些炸粿肉和蚝仔烙之类的小吃。

点完菜,服务员给他们上茶水烫碗筷,沈弈先烫好了一份,放到程灵面前,又把她的那份碗筷拿过来烫好,动作自然得不行。

小曹看得牙酸,把盆和茶壶拿过来,酸溜溜道:“唉,我们没有男朋友的只能自己烫碗筷了。”

康以侧身,把自己的碗筷推过去,殷勤地说:“虽然你没有男朋友烫碗筷,但你可以当别人的男朋友——帮我烫了,我今天一天都喊你老公。”

小曹才不理他,匆匆给碗筷过了遍水,随后把盆放到康以面前:“没有伞的孩子要学会自己用力奔跑哈。”

程灵看他们两个斗嘴觉得好笑,趴在沈弈肩膀笑个不停。

不多时,服务员送来泡好的凤凰单枞茶,一一给他们倒好,程灵闻着茶味不错,端起来吹了又吹,不想一不小心茶水溢出来一些,烫得她“嘶”地一声松了手,茶杯“咣当”砸在地上,不知道摔坏没有。

程灵吓了一跳,顾不上手上疼痛,连忙去捡杯子,却被沈弈拉住手臂,连忙叫来服务员,问他们有没有冰块,随后抓起她的手吹了又吹。

服务员小跑着送来冰块,沈弈立刻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地贴在她烫红的部位。

“忍一忍。”他的声音比裹着冰块的棉布还要柔软,“马上就不疼了。”

冰凉的触感渐渐中和了火辣辣的痛觉。程灵低头看着沈弈微拧的眉,嘴角担忧地抿起,仿佛再没有什么事比眼前更值得专注。

心头突然泛起一阵酸涩的暖意。

茶水氤氲的热气中,她恍惚看见另一个画面——小时候的她在家打翻了水杯,徐成凤的责骂声当即刺破耳膜:“蠢得要死,连个杯子都端不稳!”

然后迎着地上破碎的水杯捡起来,心疼得不行。

毫不在意她受伤的手。

而那时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直到沈弈出现。

他让她明白,原来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小事都很值得重视,因为在意你,所以会在意有关你的一切。

就像现在,手背上那一小块泛红的皮肤远比什么茶杯重要。

他让她觉得,自己是一块无价之宝。

……

回到榕华,把工作室的东西往家里搬了搬,两个人就算是正式住在了一起。

不过,东西本来两个卧室分开放的,因为北樟的醉酒事件,两个人相处已经不再像从前那样隔着一层,互相触碰对方身体也不会再忸怩,不好意思,而是会天然地想要和对方有更多亲近。

是以,沈弈一看到本来给程灵准备的那个房间,就问她:“要不把东西搬过来?”

程灵:“啊?”

她本有点不好意思,然而沈弈却会错了她的意,他挑了下眉:“你不喜欢那个卧室?那我搬过来也行。”

“……”

倒不是卧室的事。

程灵转过身,不敢看他的脸:“没,搬过去吧,没事。”

原本还预想他们要熟悉一阵才会发生,哪想到去一趟北樟就……等他们再回来,就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同居”……

人生总是有太多的没想到。

程灵手捧着沈弈送她的生日礼物,一枚装着她奇思妙想的水晶球,里面有金色沙滩,粉色月亮,摇晃变蓝的培育海水,小心翼翼把她放在了床边的柜子上,翘起食指轻轻抚了抚。

沈弈看到她的动作,忍不住翘起嘴角:“有这么喜欢?”

程灵回过头,头发随着动作从肩头滑落:“我每天都会摸摸它的。”

沈弈走过来,顺势在床边坐下,撑着一条手臂打量她,有些酸溜溜地说:“摸我也有这么勤就好了。”

“……”

程灵受不了他这样没羞没臊的说话,放下水晶球,起身就要走。

被沈弈一把扯进怀里。

程灵紧张地抱紧手臂:“干什么,放开我呀。”

沈弈非但没放,反而低头吻了下去。

激烈而绵长的吻发生在这个温柔的下午。

两个人不知不觉躺在了床上,程灵被他亲得眼睛湿漉漉的,像一滩水一样软在他怀里,心潮如同海浪一下一下拍打,心跳快极了。

沈弈突然跟她分开,捧着她的脸,静静看着她。

眼神专注而炙热,像在看什么失而复得的宝贝。

程灵被他瞧得心里紧张,忍不住去遮他的眼睛。

沈弈去拿她的手:“为什么要挡?”

“丑。”

“那让我看看哪里丑。”

她的手还是被他拿开了,露出她一双湿漉漉的眼,像是盛着星河。

沈弈看了一会儿,忽地亲在她的眼皮上,说:“这个场景,好像在梦里。”

“嗯?”程灵轻轻睁开眼,“你也会做梦吗?”

沈弈将她往怀里带了带,指腹摩挲着她耳边的碎发:“和你分开以后,我总是做梦,梦里我们还像往常一样说话,见面,一起吃饭,好像你一直在我身边。后来我总是喜欢睡觉,因为又可以见到你了。”

程灵像是被人攥紧了心脏,突然心疼的不知道说什么。

“外公生日那次。”沈弈继续道,呼吸拂过她发顶,“我猜到你又想和我分手,所以车开得很快。”他的手臂收紧,“不来找你的话,我怕再也找不到你。”

“……”程灵心里忽然自责起来,好在经过那些事她已经明白,有什么事都应该及时说出来,而不是闷在心里不让对方知道,爱不是自以为是的牺牲,而是坦诚相待的勇气。

程灵忽然抬起脸,吻了吻他的下巴:“以后你的梦,都会在醒着的时候实现。”

沈弈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地弯起嘴角。

“嗯。”

“谢谢你,圆我美梦成真。”-

都说感觉自己长大的标志,就是父母总是频繁出入医院,程灵对此深有感触。

元旦过后,又是新的一年,程灵才刚有种迎接新生的感觉,程正刚又打电话通知她,说是徐成凤去医院检查出了囊肿,需要做手术。

原来生活并未翻篇,一切还是老样子。

程灵请了个假过去陪同。

医院里,手术前一天,程灵刚进病房,就听见徐成凤在里面吵嚷着不做手术,她要回家之类的话,程正刚在旁边无措地哄劝。

程灵走到病床边,她的爸妈才发现她来了,程正刚跟程灵打招呼,徐成凤看到程灵,闭了嘴不吭声了。

程灵把买的水果放下,看着病床上坐着的女人。

自从她决定放下那些过往,再看徐成凤,心里面只有无尽的平静。

她不再会觉得她是自己的妈妈这一个身份,而是有着另一个命运和困境的女人。

所以她没有任何情绪,也没有任何感情,安抚着徐成凤道:“我来之前问过了,这个手术很小,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做完,也不会太痛苦的,你就当进里面睡了一觉,醒了身体就好了。”

徐成凤不满地驳斥道:“说得轻巧,怎么可能不难受?你挨过刀吗?你知道做手术怎么回事吗?什么都不懂就来教育老娘,我懂的不比你多吗?”

程正刚在旁边打圆场:“灵灵是高材生,懂的肯定比我们两个多,孩子说话你要听。”

程灵没有丝毫不悦,她坐在床边,轻轻拉住徐成凤的手,说:“我知道做手术的滋味不好受,但你还是要做,因为你是我妈妈,你对这个家里很重要,我和爸都不能失去你。”

“……”

徐成凤的神色一凝,不可置信地看了程灵一眼,又看了眼一旁的程正刚,像是见到了陌生人一般,竟不自觉向后躲了躲:“你……”

程灵还是坐在那,只是放开了徐成凤的手。

“明天就要手术了,术后需要忌口的,你想

吃什么我们今天出去吃吧,不然接下来一个月你都吃不到了。”

她淡淡的,不再接纳她的情绪,也不予理会,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徐成凤移开眼,左右闪了闪,抿了抿唇道:“那我要吃回锅肉。”

……

程灵想去找个好点的地方吃饭,程正刚和徐成凤对那种地方不太自在,并且还找借口:“哎唷,那些馆子都是什么预制菜,不健康的,哪有小馆子现炒来的香,就去找一家苍蝇馆子嘛。”

虽然是找借口,但这句话程灵还是认同的,当地菜有时候还是小馆子炒的香。

也就同意了父母的话。

程灵就在附近找了一家评分比较高的馆子,三人打车过去。

逼仄的店面里,一进门就闻得到店里香辣的红油味,入目只看得到八张桌子,走到最里面的屋里发现还摆了四张。熏得发黄的吊扇在头顶吱呀转动,墙角堆着摞啤酒箱,菜单用粉笔写在小黑板上,都是榕华本地的炒菜。

桌子大部分都坐满了,看起来都是附近生活的人,还有一些在附近干活出来一起吃饭的。

程灵他们在外面捡了个桌子坐下,隔壁坐了个男人,白色polo领短袖明显很脏,脚下皮鞋脏兮兮的也已裂缝,他面前的菜已经吃得见了底,啤酒也所剩不多,他偶尔喝一口,一直用筷子夹盘子里仅剩的碎菜吃。

不过他们坐的位置本就靠里,隔壁的位置更是属于角落,也没人多看他,程灵就让爸妈先点菜了。

三个人点了五道菜。程灵让徐成凤敞开了点,毕竟一个月都要忌口不能吃辣,就别顾及什么钱不钱。当然徐成凤也不是什么省钱的人,大大方方就点上了。

徐成凤接连吃了三碗饭,程正刚也吃了两碗,程灵饭量不大,吃了半碗就饱了,不过五道菜还是没有吃光,每道菜都剩了一些。

程灵起身去结账,徐成凤和程正刚也跟着站起来,这时,隔壁桌的男人突然冲过来,坐在他们的位置上端起一盘剩菜就往嘴里扒拉。

他们人都还没走,他马上就冲过来,甚至撞到了徐成凤身上,把她吓得尖叫一声:“要死啊衰鬼!”

程灵也被这个场面惊住了,不过不是因为别的,单纯是没想到会这样明目张胆捡别人的剩饭来吃。

她顿了一下,走过来把徐成凤拉走:“算了妈,别计较了。”

人总有困境和落魄的时候,不到万不得已,谁又愿意放下尊严呢。

徐成凤仍旧不甘心,站在那骂他:“你没长嘴吗,撞了人不知道道歉?倒是知道捡别人的剩饭吃,难怪你这副衰样,晦气,见了你就倒霉!”

大概是她骂得太难听,男人吃着吃着抬头看了徐成凤一眼。

这一抬头,两个人全都顿住了。

徐成凤在看清那张脸的瞬间如遭雷击,还没骂出口的话顿时卡在了喉咙,嘴唇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是……你?”徐成凤的声音突然劈了叉,她大步上前,一把抓住男人的胳膊,指甲几乎掐进他肉里。

男人猛地一颤,像只受惊的老鼠般蜷缩起来,紧接着,像是有人跟他抢一样,突然开始疯狂吞咽嘴里的东西,被辣油呛得佝偻着咳嗽也不管不顾,手里却仍死死抓着那盘剩菜往后缩,油汤顺着皱巴巴的衣领往下淌,他一边向后躲一边疯狂扒剩菜,根本不敢抬头看徐成凤的脸。

“哈!”

徐成凤大笑一声,她收回手,踉跄着后退两步,笑得浑身发抖,笑得眼泪都涌了出来:“赵世昌!你也有今天!?哈哈哈,真是老天开眼!”

餐馆里的食客纷纷侧目,有人甚至放下筷子,明目张胆地围观这场突如其来的闹剧。

赵世昌的头埋得更低了,几乎要钻进那盘剩菜里,可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停,仿佛这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看徐成凤的样子,程灵隐约猜到了什么,她沉默着付完钱,连忙上前拉走徐成凤,说:“妈,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徐成凤被拉走,却仍不甘心地回头,声音嘶哑地喊着:“赵世昌,你活该,这都是你的报应!”

程灵把妈妈拉出去,临走之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餐馆里频频受人侧目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心底生出了几分不忍。

这种不忍,不是出于对一个伤害过妈妈的男人的不忍,就只是出于一个陌生人看到另一个陌生人过得不好,所生出的最基本的恻隐之心。

走出餐馆,冷风一吹,程灵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她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眶,犹豫片刻,对程正刚说:“爸,你先带妈回去。”

她折返回刚才的餐馆,对收银台的小妹说:“给8号桌上一碗米饭吧,就说是徐成凤送给他的。”

——让他记住,这口饭是谁施舍的。

对于一个加害者来说,受害者的咒骂并不会给他造成什么伤害。

但怜悯会。

程灵怜悯这个陌生人,却又无法原谅他对母亲造成的伤害。

所以她选择以母亲的名义这样做,至于对方接不接受这份怜悯,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收银小妹低头打单时,程灵几乎能想象出那个场景:当服务员送上一碗米饭,说是“徐成凤女士送的”时,那双浑浊的眼睛里会闪过怎样的难堪。

——风光时把真心踩在脚下,落魄时却要接受这颗真心施舍的一饭之恩。

这比任何咒骂都更诛心。

程灵自觉这事做的拧巴,不过反正她从来都是这样一个拧巴的人,就这样继续拧巴好了,只要自己过得开心,且问心无愧,有何不可?

扫码付款的“滴”声在嘈杂的餐馆里微不足道,就像许多年前徐成凤被赵世昌这个有妇之夫伤害时,他们也觉得徐成凤打掉一胎微不足道一样。

程灵付完钱,转身离开了这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