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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章 20世纪?

洪七公教穆念慈有多简单, 钟灵秀教曹金福就有多随意,为他演示三次,能学会多少就看悟性了。

毕竟虎爪手又不难, 她当初也是看两遍就懂,唉, 犹记当年, 俞莲舟死活不肯教她绝户虎爪手,张松溪怕她失望,暗中教她绵掌,很多很多年后, 小灵以阴寒内力为基础,创出了凝结血印的血花掌。

六百多年过去, 这个世界纵有灵魂, 想必他们也都投胎转世去了。

……不想了。

钟灵秀带走阴间宝盒,再次和李宣宣取得联络。

她十分欣喜:“没错,这是阴间之物, 里面的圆环有取走灵魂的作用, 你运气真好,有了这个, 指不定就能把另一个找出来。”

“借你吉言。”钟灵秀听懂暗示, 没事儿就带着宝盒四处闲逛。

按照小说套路, 卫斯理身边早晚有线索, 可惜,他和白素因为一些事去了苗疆, 不在本地。李宣宣也忙, 阴差毕竟是差, 不能老摸鱼, 亦无音讯。

幸好此时,勒曼医院传来消息,年轻人和公主成功返回地球,双双复活。

他们为感谢相助的朋友,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港岛宴请朋友。

聚会地点是年轻人的家里,好酒好菜备齐,还有他往年收集的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可供把玩。

钟灵秀欣然赴约。

她见到了复活的奥丽卡公主。

“你肯定是钟小姐,多谢你帮忙。”公主的中文说得很好,“我是奥丽卡,你也可以叫我黑纱。”

“举手之劳,不客气。”钟灵秀端详她的状态,“借尸还魂的感觉如何?”

公主微笑:“没有任何问题,就好像换了一件衣裳。”

她又问年轻人:“复制的身体和你原本的身体有什么区别?”

“比过去更健康。”年轻人耸耸肩,“旧伤消失无踪,肝脏没有代谢过酒精,喝酒的滋味更为美妙。”

“恭喜。”

原振侠也在邀请之列,还有他的女友玛仙。

但玛仙没有来,原振侠也一脸借酒消愁的颓废样儿,一如三年前的年轻人。

问他原因,他说玛仙走了。

被爱神星人带走了。

超级女巫玛仙,与爱神星人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是爱神星人培养的试验品,她因为爱神星而出生,便也为他们离开地球,奔向茫茫宇宙。

“我想去找她。”原振侠悲苦道,“据说,宇宙中有一个观察地带,我想通过罗开,到那里去找她。”

年轻人不假思索:“我支持你。”

钟灵秀看看他,再看看他,不禁叹道:“你为她上碧落,你为她下黄泉,我来这世上走一遭,难道就是看你们死去活来?”

年轻人哈哈大笑,慨然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原振侠感激地看着他,大有知音之感。

钟灵秀也被感染,凡人要上穷碧落下黄泉,需要何等勇气,难怪外星人都说,地球人最特别的就是爱情。

“‘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她点头承认,“算你们厉害。”

原振侠长叹口气,刚想说什么,又听她道:“可找到玛仙,有什么用?”

他一怔:“当然有用。”

“对,一解相思苦,然后呢?”钟灵秀好奇道,“假如玛仙打算当外星人,再也不回地球,你打算跟她一起,还是返回地球呢?”

原振侠身体震颤,竟无法回答。

“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她说,“多情自古伤离别,你明不明白?”

原振侠抹把脸,苦笑不止。

“我知道你一定会去碧落天上,见到她之前,你百死不悔,这是她们爱你的原因。”原振侠很像楚留香,楚留香能够为了张洁洁,不顾生死闯进他们的圣地,但原振侠不如楚留香的是,楚留香知道自己要自由,他却还为情所困。

玛仙也不是张洁洁,她是超级女巫,是天女,已经奔向茫茫宇宙。这样一个拥有现代灵魂的女人,再爱原振侠,也不可能为他回地球。

他爱的人,也不止她一个。

原振侠的多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冥冥之中,结局早已写好。

“仙凡有别,都不过露水姻缘。”

原振侠心中涌出无尽的痛苦,良久,才道:“你说得……说得没错,但我还是要去见她。”

“当然。”钟灵秀温和道,“你就是这样才可爱啊。”

原振侠望着她,又慢慢低垂了头-

在年轻人家聚会后不久,原振侠就通过亚洲之鹰罗开的人脉,借康维十七世离开了地球,前往观察地带。

他如愿以偿地见到了玛仙,而玛仙也毫无疑问地告诉他,他们的缘分已然结束:她要去往爱神星,帮爱神星人重建家园,原振侠天性多情,她也好,黄绢、海棠也罢,都爱过他,也选择放弃他。

这原本没什么,只不过是一个俗套的BE。

然而,世事就是难以预料。

原振侠在返回地球途中,遇见宇宙大震荡,他乘坐的飞船受到颠簸,偏离了航线。

他迷失在了茫茫宇宙,不知在什么时间,亦不知在什么空间。

消息由玛仙传回,告知卫斯理夫妇,再转达给钟灵秀。

她的心情一言难尽。

破、碎、虚、空。

迷失在宇宙的另一个说法,不就是破碎虚空?只不过完全被动,身不由己。

难怪《虚空诀》不让她自行返回,这个世界的确太过危险。

“不要担心。”钟灵秀宽慰朋友们,“虚空无尽,总有一天会再见。”

白素略感欣慰,继而告知她一个好消息:“我们在苗疆找到了失踪的女儿,她叫红绫,有机会你一定要见见她。”

“恭喜。”

钟灵秀早就看出卫斯理夫妇有孩子,但不曾听他们提及,故而未问,如今能失而复得,就更不必问了。

她有自己的事要做。

继续寻找失落的阴间宝物。

说来很难相信,这个东西就在港岛,离卫斯理果然非常之近。

那天,她穿着红色衬衣和蓝色牛仔裤,戴着墨镜在皇后大道逛街,忽然感觉到口袋中的宝盒震动起来。

钟灵秀舔着冰激凌,不动声色地转动方向,原想通过振动频率寻找,没想到全然不用。

不远处的一家餐厅中,有位老妇人紧张地握住手杖,警惕地四下查看。

她枯瘦的五指用力扣住拐杖,可依旧能看见,拐杖头类似人头的部分在震动,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要破空飞出。

钟灵秀微微一笑,大步走上前。

老妇人神色大变,抄起人头拐杖就扫向她的面门。

钟灵秀身形轻轻一晃,人就在十步开外,手杖亦落入掌中。

砰。

里面的小盒子飞出顶盖,主动飞向她的口袋。

钟灵秀放下拐杖,一手握着宝盒,一手拿着飞出小盒的圆环,轻轻吹声口哨:“得来全不费工夫。”

在二十世纪,甚至用不上幻术,仅仅凭借凌波微步,便从繁华大街消失得干干净净。

返回家中,她才放开互相吸引的法宝,任由它们合二为一。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响起在她的耳畔:“你找到了。”

“是。”钟灵秀问,“你就是阴间之主?”

对方默认。

“这就是你们阴间的宝物?”她问,“有什么用?”

“环在盒中,可获得一些能量,把人的脑能量摄走,按照你们人类的说法,叫做摄魂。”阴间之主回答,“环离开盒子后,能量会逐渐消失,直到你重新放回去。”

“明白了,环勾魂,盒子充能。”钟灵秀的表情有点古怪,“这东西,倒是有点像电器。”

阴间之主意味不明地顿住。

过了会儿,他才说:“东西可以借你,你几时还?”

“我要到北宋去接一个人,接回来就还你。”钟灵秀问,“摄来的魂魄会到什么地方去?”

阴间之主不答,反而喃喃自语:“北宋?不行,这太远了。”

钟灵秀冷笑,握紧手中的环,缓缓注入真元:“想出尔反尔?行,我用不了,你们也别想拿回去,我现在就毁掉它。”

“停停停!”对方着急,“不可以。”

他快速道:“我没有违反承诺的意思。”

“我们只是觉得北宋太远……”另一个声音出现,话没说完又突兀地消失。

钟灵秀扬眉:“你们不止一个人?”

“阎王从来都不止有一个。”第三个声音回答,“这不是人尽皆知的事?”

有意思。

钟灵秀不动声色:“时间对你们而言,有什么意义?我能去,自然也能回来,反正这东西已经失踪多年,再久一些又何妨?”

空气寂静了一会儿。

片刻后,才听谁说道:“她说的也有道理,知道下落,总比一直没消息好。”

“时间对我们来说没有太大意义。”另一个表态,“西卜拉达已经找回,现在进出阴间方便很多。”

“可北宋……”

“北宋怎么了?”钟灵秀故意问,“北宋你拿走的灵魂,你们收不到?”

其中一个说:“不确定,阴间是一个特殊的空间,不受时间影响。”

她道:“我听卫斯理记述,外面还有不少孤魂野鬼,你们怎么不把它们拿回地府?”

“世界上有很多个阴间,研究地球人灵魂的并不只有我们。”阎王说,“我们只收容阴差勾走的灵魂,就是用你手头上的东西,他一使用,灵魂就到了阴间,其他的灵魂我们管不着。”

钟灵秀问:“那我在北宋用,灵魂到不了阴间,岂不是会变成孤魂野鬼?”

“不会,如果不能立即进入阴间,能量会暂时滞留在盒子里。”她分不清这是哪个阎王,总之嘴巴比较松,“这是个充能器,也是一个中转站。”

很好。

钟灵秀才不希望他的灵魂落进阴间,虽然宝物在她手里,要换回人质不难,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幽灵星座能让灵魂进入一具新的身体。”她晃晃手中的盒子,“这个也能吗?”

阎王冷冰冰道:“环只能摄取能量,或原路返回,进入特定的身体,你需要一台灵魂输送仪,与中转站链接,才能导入不同的灵魂。”

另一个声音轻轻道:“如果你能找到这个东西,请通知我们,我们会给予一些报酬。”

钟灵秀若有所思。

李宣宣说过,阴差从阴间偷走了三件宝物,可他们竟然还遗失了别的,看来,阎王对阴差也好,宝物也罢,掌控力并不算强。也是,他们毕竟不是无所不能的“阎王”,而是干阎王活计的外星人罢了。

“没问题。”她心念电转,痛快答应,“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你们帮我,我也会帮你们——合作愉快。”

第252章 20世纪?

钟灵秀拿到盒子和环后不久, 白素和卫斯理回来,还带回了他们的女儿红绫。

她携厚礼上门拜访,告诉他们阴间宝物的后续, 正巧白素的父亲白老大在,听闻环的勾魂作用后, 身躯一震, 似乎想到什么,但什么都没说。

钟灵秀无意探寻他的秘密,假装不觉,不过, 数日后,白素给她打电话, 转告了来龙去脉。

原来, 环在江湖上曾经出现过,被称为催命环,那天的老妇人叫催命三娘, 是白老大的结拜义妹, 排行老三。而阴差的身份,竟然是白老大的义弟, 排第二, 此外还有老四、老五。

老四就是卫斯理记录的孤魂野鬼, 一个老男人进入一个小女孩的身体, 借尸还魂,老五是她在古酒大会强取豪夺时出手的瘦小老头, 原本打算偷宝盒, 没想到被她抢先一步。

因为这样复杂的关系, 阴差的恶事才浮出水面。

他当年用催命环杀曹家, 没有别的原因,纯属好色,想□□曹金福的祖母……

人烂起来,真是超乎寻常地烂。

不过,钟灵秀一直关心催命环的效用,趁此机会打电话到阴间,询问曹家人的事,意外得知曹家人当年进入阴间,并没有真正死去,环只能摄魂,对身体并无伤害,只是他们自己宁可做阴仙,不肯回阳间当人。

她对阴间抱有警惕,要求曹祖父还阳一见,理由也很讨喜:“曹金福一直怀抱血海深仇,痛不欲生,真亲人如何舍得?”

阎王痛快地答应了,放曹祖父返回人间,与孙子团聚。

钟灵秀问他三个问题:“在阴间痛苦吗?”“想回来是不是随时能回来?”“你还保留着人的记忆吗?”

答案分别问:否,是,是。

她放心了。

曹金福也是,他终于能放下血海深仇,享受一个十九岁少年的快乐。

他比张无忌幸运得多。

至此,最先与她结缘的卫斯理夫妇,找回了失踪的女儿,害她受伤的阴间力量,遗落的宝物失而复得,有求于她的年轻人与公主团聚,相识的原振侠消失于人海。

假如因缘如丝线,在现代的千千结均已解开。

她预感离开的时机已到,但不知在何处,遂广撒网,到处寻人帮忙。

“诸君,请帮我留意去往秦朝的航班。”钟灵秀致电各位熟人,“我在两千多年前,还有一场约会要赴。”

这通奇异的电话一经打出,立即惹来朋友们的好奇,卫斯理夫妇答应帮忙,年轻人也发动人脉,还有一些好奇心旺盛的小朋友,也跟着帮忙四处打听。

最后,是亚洲之鹰罗开送来了好消息。

她在床头接到他的电话,对面嗓门雄浑,必有武学功底:“你好,钟小姐,我是罗开。”

“你好,亚洲之鹰。”钟灵秀微笑,“久闻大名,如雷灌耳。”

“不敢不敢,钟小姐才是地球人中的翘楚,以一己之力扭转了外星朋友对地球人的评价,我辈望尘莫及。”他笑着恭维两句,开门见山,“听说小姐在寻找一张特殊的机票?”

“是,我要去两千年前的秦朝。”钟灵秀道,“你是否有好消息?”

罗开道:“我的确听说了一个消息,不知道对你有无帮助。”

“请说。”

“港岛政府秘密资助了一个疯狂科学家马克,据说造出了一台时空穿梭机,目前正在特种军队里挑选志愿者。”罗开道,“这个实验有极大风险,我认为成功率无限接近于零,但我的朋友康维说,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我才打电话给你。”

钟灵秀心中一动,感觉有点耳熟:“能不能告诉我,他们选的人叫什么?”

“稍等。”罗开不知操作什么,很快回复她,“有三位人选。”

他报出三个名字,其中有一个叫做——

项少龙。

“我确信这是我等的机票。”她笃定道,“请帮帮我,我要参加这个实验。”

罗开道:“具备极大的危险性。”

“我的一生都在不同时空中流离辗转,而我的冒险,为的就是掌握自己下一站的命运。”钟灵秀柔声道,“谢谢你,麻烦你。”

罗开的声音登时软化,道:“是是,我一定尽力。”顿了一顿,又问,“你去了以后,是否还能回来?”

“只要我能,一定会来。”她慨然道,“虽然在这里的时光十分短暂,可我已经交到足够多的朋友,你们值得我千山万水回来,再见一面。”

他道:“期待与你相见。”

“我也是。”-

即将远行,自然要处理一些身外物。

钟灵秀从戈壁沙漠处取来自己定制的手提箱,外层用的上好樟木,防虫防腐防蛀,内层是最先进的金属板,防火防水防弹,仿古的锁扣打开,是一层普通内胆,可放置衣物首饰,转动两侧的密码轮,才能打开里层空间。

她把自己的人皮面具、黄晶石、阴间法宝,逐一塞入其中。

戈壁沙漠不愧是一流发明家,除却内外两个大空间,小小的箱子内藏了二十多个夹层,每寸空间利用到极致,仅边边角角就能装下所有的药品。

钟灵秀的东西不多,空出不少区域,遂额外装了几件仪器,都是一些实用的小发明,最重要的是用的干电池。

至于现代威力最大的火药、枪支,一件不带。

火药古代就有,雷动天的□□砰砰响,普通枪械杀人的能耐,说不定还不如她,干脆不要,免得不慎流落古代,反而生出些事端。望远镜和地图册才是好东西,武功替代不了,非带几份不可。

只要有一份给到岳飞,说不定就有惊人之用。

收拾完,钟灵秀不由细细打量自己的行囊。

还记得初出江湖,最要紧的是水、盐、干粮和厕纸,针线、鞋垫、火折子也必不可缺,她还会带恒山派的天香断续胶和白云熊胆丸。

那时候,走江湖就是一场徒步穷游,烦恼天冷下雨感冒怎么办,肚子饿又没有干粮怎么整,生水喝了拉肚子,野外没有茅房,厕纸用光就只能用叶子。

这样苦累,却有百般滋味。

如今武功高了,江湖也不再是一个个地方,而是一个个时空。

仍然心怀期待,能尝百味。

足矣。

钟灵秀关上夹层,额外收拾两件贴身衣物,合拢箱子。

之后,到卫斯理家,把宅子的钥匙和相关文件交给白素。

“我归期不定,寒舍就托付给你们了,还有我名下的财产,虽然不多,但还是希望你帮我一个忙,到内地资建一些学校,小学就叫恒心小学好了,中学和大学的话,可以建教学楼,让我想想,叫风雨楼如何?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白素慎重地答应下来,轻轻拥抱她:“一路保重。”

“我会的。”

卫斯理夫妇是这个冒险江湖的中心,通知了他们,就等于通知了所有人。

最后三天,尽情享受电影和美食,夜晚到街边最热闹的酒吧喝酒。

鸡尾酒才上桌,门口就有两拨人打起来了。

为首的壮汉肤色黝黑,年轻俊朗,身材健硕,赤手空拳把一个壮汉干翻,然后开始和酒吧老板调情。

她吸一口鸡尾酒。

沉思。

刚才有人叫他“龙哥”,围观群众里还提到什么“第 七部队”,兼之这人长得还挺像古天乐,好像就是项少龙。

可没记错的话,项少龙不是和女朋友分手吗?

他怎么拖着美女走了?

是不是哪里不对?

再喝一口。

还是觉得不对。

夜深,回家洗个热水澡,换妥衣服,手提箱塞进背包。

天明时分,罗开安排的接头人过来接她。

这是一辆电视剧里才有的装甲车,进去后就黑漆漆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司机冷酷寡言,半句话不说,一直载她到目的地才打开车门。

大门口,科学院三个字熠熠生辉,全副武装的士兵虎视眈眈地看着她。

接待的女秘书十分高冷:“郑翠芝,我奉上级命令,接你参与本次行动。”

“你好,翠芝小姐。”钟灵秀朝她点点头。

“跟我来。”郑翠芝带她走入电梯,一连过了三道安检,她的背包也在其中,可因为戈壁沙漠的设计,普通的检测仪根本没能发现夹层,以为只有一些衣服。

而后,乘坐升降梯到达地下,一座熔炉似的时空机器跃然眼前。

头发花白的老人突然出现,殷切道:“你好,钟小姐,我听过亚洲之鹰的名字,他推荐来的人,我无条件相信,让我为你介绍一下我们这次的计划,我打算送你和另一位志愿者去两千多年前,秦王嬴政即位的那一年。”

他念念叨叨,“没有意外的话,你们会在那里停留十秒钟,希望你回来以后能告诉我穿过隧道的感受。”

“隧道?”

“是的,时空隧道。”马所长指着炉子,“这个机器的原理就是利用热核能打开一个黑洞,破开时空,把你们送回公元前。”

“真了不起。”虽然很怀疑,但钟灵秀还是很给面子地夸赞,“拭目以待。”

“请。”马所长带着她走近仪器,让她坐进里面的狭小空间,另一个箱子里已经躺了个人,正是昏睡的项少龙。

她抱着背包,顺从地躺进时空胶囊,任由盖子合拢。

机器外传来喧闹声,好像出了什么岔子,下一刻,箱体传来剧烈震荡,炽热强悍的能量疯狂涌动。

恐惧罕见地攥取大脑,胸腔内,心脏砰砰直跳。

灵觉在疯狂警报,钟灵秀不得不用尽全力,才能克制住逃离的冲动。

老实说……氢聚变什么的,是不是就是原子弹啊。

等等,她该不会处在蘑菇爆炸的核心吧?靠,马疯子不愧是疯子,真敢想,不怕人没了?

一念闪过,意识突然脱出躯壳。

在感受到“空间”的概念后,她又一次有了触摸“时间”的感觉。

第253章 在秦朝Ⅰ

任何人对空间有基本概念, 可是否能够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似乎不能。

假如没有钟表,没有日月,在没有任何参照物的封闭环境, 人就会渐渐丧失对时间的感知。毕竟一分一秒是人为创造的概念,一天一年又不过是星球转动的周期。

因此, 时间看不见摸不准, 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

但她又真切地感受到了时间的维度。

如何描述这种感受呢?是了,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江河平静至极, 水流就好似停滞一般,唯有风起浪涌, 涟漪不断, 人们才能看到江水流逝的痕迹。而时光中最惊艳的涟漪,莫过于人类的文明。

短短千万年,从和猿猴无异的智人, 一步步成为万物的灵长, 主宰这个广袤的地球。

她看见民国列强入侵,民不聊生, 看见清兵入关、崇祯上吊、迁都北京、蒙古人南下, 看见靖康耻, 陈桥兵变, 柴荣身死,看见五代十国、盛唐复来、三国鼎立, 再看见封狼居胥、史官落笔、楚汉相争、秦朝统一……

这些片段像极了某种闪过的时空投影, 哪怕只在脑海中停留一刹, 亦能清晰地辨认出是什么场景。

多么神奇啊。

时间无形, 历史却是一页页清晰明白的记载。

史官千秋笔,为迷失在时光长河中的旅人,标绘下一个个鲜艳的浮标。

钟灵秀倏然了悟。

她并不是辨认了时间的节点,而是元神触摸到了那个时间,人类群体凝聚的意识痕迹。

白素和她说过类似的故事,有一些外星人在宇宙航行时,察觉到极其强大的脑部能量,他们以为地球上生活着某种高等生命,停泊一看,却发现地球人渺小如蝼蚁,根本没有这样强大的精神力量。*

他们接收到的,并非某一人的意志,而是六十万人同时发出的求救讯号。

彼时,正是长平之战,白起坑杀赵卒的惨剧。

时间本无维度,是人类的意志书写了尺码,绘制出历史的长度。

她徐徐睁眼,时光的烟尘散去,始皇帝统一七国的浮标跳过,露出前一帧的蔚蓝天幕。

穿越完成。

身形从时间的缝隙坠落,来到公元前的世界。

山谷幽静,不远处,一个黑点直直坠落。

呃,好像是项少龙。

他应该不会死。

钟灵秀轻盈地在空中翻身,足尖轻点,落在树梢远眺。

简单辨认一番方向后,她便追寻项少龙掉落的位置,前去寻找这位倒霉的穿越者前辈。

战国时代,建筑相当简陋,还是泥草茅屋。

她寻到目的地,发现连门都没有,挂着两块破草席,根本没关紧。

里面……满室春光。

项少龙和一位古代美女正在生命大和谐。

钟灵秀:“???”

她对项少龙的记忆还停留在穿白T的演员身上,虽然知道他后面三妻四妾,可、可是,才穿越就和一个土著搞一起是什么意思?电视剧里可没有这个桥段啊。

等等,《寻秦记》她没有看过书,好像是因为爹妈不让,为什么不让,据说是因为……不和谐。

莫非就是眼前这种?!

她跃上屋顶,等他们干完事才下去,叫醒昏睡的项少龙。

“出来。”她传音。

项少龙见她穿着衬衣牛仔裤,登时大喜,以为她是马所长派回来接应自己的人,穿上粗麻短裤就匆匆奔出,老实不客气道:“我们几时回去?”

“我和你一样是参与实验的人。”钟灵秀答非所问,“马所长有告诉你怎么回去吗?”

印象里有个什么仪器。

但项少龙呆住,惊愕地问:“你不知道?他什么都没和我说,我被他们打了一针,迷迷糊糊就掉到这里,不是说只待十秒?我至少在这里待了十个小时!”

“怪不得。”钟灵秀同情地看着他,“你没听见动静,我听见了,好像时光机出现问题,恐怕回不去了。”

项少龙犹在梦中,不可置信地问:“什么?回不去?你不要开玩笑了!”

“我没有玩笑。”即便是受过训练的特种兵,也不过是个普通人,钟灵秀全然不计较他的态度,叹口气,“以二十世纪的科技水平,怎么可能造出稳定的时光穿梭机?成功已经万幸,想回去,除非——”

项少龙心底生出一丝微弱的希望:“除非什么?”

钟灵秀知道他回不去,可比起残忍的现实,他更需要一点希望,便道:“马所长说,要把我们送去嬴政登基的日子,如果他要找我们,肯定会安排人再次穿梭到这个时间,我想,如果我们当时在咸阳,嬴政的登基大典,或许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不出所料,项少龙意外坠落于此,整个人还浑浑噩噩犹如做梦。

听得她说出“咸阳”和“嬴政登基”的消息,混沌的大脑才清醒一些:“不错,我们应该想方设法到咸阳去。”

钟灵秀看着他,半晌,提醒道:“希望微乎其微,不要放弃,也不要太执着。”

项少龙狐疑地看着她,忽然想起什么,奇怪道:“你看起来并不像军人,为何也会参与实验?”

“你就当我是为了寻亲吧。”她微微笑,“项少龙,你多大了,家里还有人吗?”

别看项少龙和土著美女没羞没燥,问起这个,他立时露出两分迷惘:“二十岁,我父母都在,家里还有两个哥哥,三个姐姐。”

……真是先天穿越圣体,仅次于孤儿。

钟灵秀宽慰道:“就当自己去了落后的国度执行任务,人生的际遇本就难说,或许你能在这里找到生命的意义。”

项少龙摇摇头,脱口道:“可我想回去。”

短短几个字,让钟灵秀迈出去的脚步又收了回来。

穿越过的人才明白,流离在古代是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再也不能回家,再也见不到亲人,哪怕立下千秋功业,终究是异乡之人。

她道:“别哭了。”

项少龙吃惊:“什么?”他眨眨眼,方才感觉眼睛酸涩,无端湿润。

“打起精神来。”她说,“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找附近的城镇打听一下情况。”

项少龙点头,打量她的衣着,特种兵的素质姗姗来迟:“我给你找套衣服,战国时期的人可不穿这个。”

“我有我的手段,你不用管我。”钟灵秀抬抬下巴,示意里面躺着的土著美女,“她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就……”

“她是美蚕娘,我、我还以为在做梦。”他尴尬,“一时冲动。”

啧,男人。她摇摇头:“总之,你自己安排好,我会尽快来找你。”

项少龙怔怔道:“你要去哪儿?”又焦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姓钟,年纪和你祖母差不多,你看着叫。”

项少龙亦是不信:“怎么可能?!”

“我常年练气功,驻颜有术,有什么问题?”她扬眉。

项少龙坚决不同意:“你这样的美人,最多不过二十岁。”

钟灵秀忍俊不禁,懒得和他掰扯:“回头见。”她跃上树梢,穿花飞叶离去。

“靠!”他目瞪口呆,“轻功?来真的?”

大丈夫能屈能伸,他追上去,呼喊道:“等等我!”

钟灵秀自然不会等他,很快离开了这座山谷-

电视剧和小说有极大区别,但大致的剧情走向不曾变化,落地的山谷位于赵国境内。

钟灵秀随机挑选一个狗大户,偷两件干净衣服换上,再摸点当地货币,就完成了潜入古代最重要的一步。但她并没有马上去找项少龙,而是易容成白发老妇,默默观察这个世界。

印象里,《寻秦记》中没有什么特别离谱的高手,但来都来了,她也不着急走,毕竟和大唐双龙同作者,谁知道有没有隐藏彩蛋。

尤其卓齿说见过她,可见她确实为什么事逗留到嬴政登基,更不必急了。

半日后,项少龙出现,结识乌家堡的管家陶方,借一笔钱让美蚕娘回桑林村,自己则随他们去往邯郸。

深夜营帐外,美女投怀送抱,野战。

返回营帐,和女奴销魂。

一大股马贼来袭,项少龙率领五十个护卫以少战多,惨战一场,重伤逃离。

他失血过多,昏迷在半路。

钟灵秀把他拖到附近的洞穴中,点穴止血,灌注一缕真气。

项少龙呻-吟一声,慢悠悠地苏醒,只见昏暗的篝火边,一位老妇人正在煮野菜汤。

“多谢,老人家。”他沙哑道,“可否给我一碗水?”

钟灵秀给他一碗汤:“醒了?”

项少龙认出她的声音:“是你?”他挣扎着坐起来,看向她苍老的脸孔,“你怎么变成……是易容?”

“是我真实的样子。”钟灵秀叹道,“我消耗功力救你,就维持不住年轻的样貌了。”

项少龙茫然地看着她,复失魂落魄地垂下头:“我太高估自己了。”

“和平时代的人,想象不出战乱时代的动荡和残忍。”钟灵秀宽慰,“一想到接下来,战争席卷七国,无数人死去,无数人流离,我也很难受。”

项少龙喃喃:“阻止战争最好的办法,就是帮助秦始皇统一。”

“是。”没有人能够否认大一统的重要性,漫长的两千年里,有多少次分裂,就有多少次统一。

她道:“你好好休息,等伤势好些,我们就去邯郸找嬴政。”

不得不说,孤身一人和有个同伴,心灵上的感受截然不同,项少龙振作起来,把野菜汤全喝了,安心休息。

他身体素质极好,睡一天一夜就恢复行动力。

钟灵秀有钱,早就买好一匹骡子,两人假扮成祖孙,一路往邯郸走去。

这一路,种马总算消停许多。

“才来几天,你就睡过这么多女人。”她不解,同个作者笔下,寇仲和徐子陵完全没这种苗头,“看过医生没?”

项少龙尴尬道:“我平时精力旺盛,以后不会了。”想想,又补充,“我已经答应婷芳氏,绝对不会放弃她,等我们回秦国,我再把美蚕娘接过来,好好安顿她们。”

钟灵秀点点头,花是花,好歹有责任感:“别见一个睡一个,你也不怕得病,这里可没药给你治。”

“不瞒你说,我一直觉得像一场梦。”项少龙牵着骡子,望向远处稀疏的田地,“不管是美蚕娘还是婷芳氏,都像是梦里的女人,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

第254章 在秦朝Ⅱ

钟灵秀领略过明朝的古典, 北宋的晦暗,隋末的纷争,可战国时代的粗犷, 亦别有一番风味。

田舍荒野,几无人迹, 连官道都没有, 到处是歪歪扭扭的小路,偶然遇见的村落十室九空,只有老人孩子,商队买卖货物, 也买卖人口,人不是人, 百姓命如草芥。

这种空旷的乱世感, 与北宋末年的黑暗截然不同。

项少龙逐日沉默,寻找嬴政的心愿却愈发坚定,钟灵秀也一样。

身在隋末, 难免指望李世民, 人在战国,又怎么能不渴望嬴政一统天下?她还记得《寻秦记》的内容, 原本的嬴政被朱姬藏在农户, 后来是赵雅的儿子赵盘李代桃僵。

但这是电视剧的剧情, 原著没看, 不知道是否有魔改,为防万一, 不妨先找一找真的。

她问田边的老者买了一只龟, 夜里, 两人借宿破庙, 龟肉煮汤,龟壳洗干净,准备卜策。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龟卜占法。”项少龙搅弄锅里的汤,好奇地张望,“准吗?”

“看占卜的人。”钟灵秀道,“是我的话,当然准。”

她掏出集市买的碳粉、铅粉、枣泥,搅拌成丸,然后取水、放一枚铜钱,把剪裁好的龟壳放上去灼烧。

龟壳受热,发出爆裂的声响,洒水,壳上裂出纹路,就是卜策的内容吉凶了。

项少龙看不懂,忙问:“怎么样?”

“阿婆未曾刻字,如何能解吉凶?”破庙的稻草堆里,一个高大的中年男人坐起身,粗布葛衣,草鞋木剑,古朴的面貌使其具备特殊的气质。他起身走到火堆前,闻着龟肉汤的香气:“请恕在下冒昧,我也略懂一些占卜,假如两位能饶一碗热汤,在下愿意替老人家忙活。”

“相逢即是有缘,少龙,分他一些肉食。”钟灵秀吩咐,“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对老人家极为尊重,恭声道:“在下元宗,假如我不曾看错,婆婆绝非寻常人物。”

钟灵秀扮成老人,却并非以老人的姿态行动,有人看出端倪也不足为奇。她平静道:“你说错了,我不过是个懂些武艺的山野村妇,这是我孙儿少龙。”

项少龙抱拳:“在下项少龙,见过元兄。”

元宗仔细打量他:“少龙兄弟勇武过人,不知可曾学剑?”

“他只有一把子力气,不曾与我学过什么。”钟灵秀笑道,“你是剑客,不妨教他两招。”

“我观少龙兄弟一身正气,非池中之物,若不介意,咱们切磋一番。”元宗立定含笑,“尽管攻向我。”

项少龙时常与队友切磋,干脆利落地应下,抽出佩剑击向他的面门。

然而,元宗仅仅用木剑就挑开攻击,轻描淡写地接下每一招雷霆劈砍。

项少龙本是特种兵,身手不凡,却迟迟无法靠近他周身,所有攻势不仅被化解,还为人所借。他很快力竭,元宗却一滴汗也未流,令他拜服:“元兄好剑法,在下望尘莫及。”

元宗看中他勇武:“少龙兄弟可愿入我墨门?”

“你是墨家弟子?”项少龙有些意外,墨家是诸子百家之一,兼爱非攻谁人不知?

但元宗摇摇头,解释说他们墨门只是行会,分为齐墨、楚墨、赵墨,他是上任钜子之徒,想统一墨门,实现消除天下之大害,得天下之大利的理想。

项少龙头次遇见这样的学者,不由与他讨论其何为大利,何为大害。

钟灵秀没打扰他们,专心研究龟壳。

不错,她的龟壳无有吉凶刻字,但不要紧,她要占卜的事情非常简单。

——她没有问“嬴政”,卜的是秦异人和朱姬的儿子,是否在邯郸。

龟甲应声裂开,断成两截。

是。

真正的王子政,好像还活着。

她捡起龟壳,丢入火堆,轻轻打个呵欠,像老人一样靠着柱子睡着了。

元宗注意到这点,取过外衣,示意项少龙给老人家披上,而后,两人又压低声音探讨天下大势。项少龙认为他的理想只是空想,要造福天下人,必须有人统一七国,彻底消除国家之间的仇恨。

这和元宗的想法不谋而合,不由生出亲近之意:“敢问少龙兄弟,你们要去邯郸做什么?”

“少龙想做一番事业,我让他去寻找能结束乱世的天命之人。”钟灵秀像老人打盹醒来,倦倦道,“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走?”

元宗吃惊地问:“那人在邯郸?”

“谁知道呢。”钟灵秀道,“我不叫你吃亏,你教他剑法,我指点你。”

元宗探询地打量她:“正要请教。”

“好极。”她缓缓起身,执竹杖在手,“到你了。”

元宗抱拳为礼,木剑如若星火,划过晦暗的破庙之夜。

钟灵秀没有动用内力,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诸多学说尚未完善,道家亦然,剑术大师也只是凭借本能,摸索出了简单的吐纳之法,剑术在这里只是“术”,只不过是术的极致,近乎于道。

她久违地施展出了独孤九剑。

破剑式。

元宗的眼中闪过异彩,他的剑法简单干脆,如同墨家打造器物的墨绳,没有半点多余的动作。可无论他如何攻击,对方都有清晰明了的破解之法,恰似阴阳家的学说,仅仅用金木水火土,即可解释万物的规则。

浑然天成,滴水不漏。

可惜,钟灵秀听不见他的心声,否则一定会引为知己。

——独孤九剑的妙处,不在于境界高低,在于对天下武学招式的总结。

就像牛顿定律出现之前,人们早已观测到物体的运动规律,却是在他提出三大定律后,才能清晰明白地解释这些物理学原理。是以,牛顿定律的高深不如相对论,初中就学,却是物理学的基础。

独孤九剑就是基础武学的集大成者,因为不需要内力,无论是战国还是现代,全部通用。

七七四十九招后,元宗穷尽所能,慨然认输:“好剑术,恐怕只有剑圣曹秋道才能与阁下一较胜负。”

“曹秋道?”钟灵秀根本不记得这号人物,“他是谁?”

“当今剑道大宗师,长居齐国稷下学宫。”元宗诧异,“前辈不知道?”

“我常年隐居,不问世事。”钟灵秀坐回火堆边,笑问,“如何,可愿意跟随我们一道去邯郸?”

元宗道:“不敢隐瞒前辈,晚辈惹了一些麻烦,恐怕带累两位。”

项少龙对他颇有好感,问道:“元兄惹到什么大人物了?”

“是赵墨的人,他们想要我身上的钜子令。”

“七国有七国的战事,百家有百家的纷争。”钟灵秀叹道,“这世道处处艰难,你这不过小事,就跟着我吧。”

元宗略略犹豫,还是答应下来:“是。”

项少龙还未领略战国的残酷,笑道:“有元兄作伴,一路不会寂寞了,请多说些事情给我们听,我一直跟阿婆隐居在山里,对外面的事一知半解。”

“没问题。”元宗简略说起天下大势,这大约是公元前251年,长平之战刚过去九年,赵国还未从创伤中平复。小道消息说,秦昭襄王已死,继位的是安国君,此时,秦子楚早已逃回秦国,吕不韦已小有名气。

絮絮碎语中,天幕不知不觉亮起。

新的一天到了-

有了元宗这个土著作伴,项少龙的见闻急速增长,武功也一日千里。

更重要的是,两人亦师亦友,结为莫逆,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

钟灵秀敏锐地意识到,项少龙说“做梦一样”的次数少了,他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察觉到世界的真实。

“元兄的志气令人钦佩,他不知道历史,只能靠双手双脚去实践目标。”元宗出去采买干粮的空隙,项少龙这般感慨道,“这个时代,不知还有多少这样的人。”

钟灵秀安静地倾听。

穿越者不与土著产生联系,就是无根浮萍,永远都是局外人。

局外人就好像《局外人》。

是以,她认为自己真正的幸运不是金手指,而是每次穿越都能遇见一些很好的人。

——曾经的定言师太如母亲般照顾她,关心她的衣食冷暖,仪清、仪和这些师姐妹,像同学、像朋友、像姊妹,让她觉得自己在新世界留学,不到两三个月就适应了。

——还有苏家父子,萍水相逢,举手之劳,非要认亲,久而久之假戏真做,竟生出真心。

只有牵挂,才能绊住浮萍,他乡作故乡。

半月后,他们顺利到达邯郸。

三人分头行动。

项少龙决定与陶方碰头,想办法进入乌家堡,借其势力寻找嬴政母子。元宗怕带累他们,打算打探一下赵墨的动静,免得带累他们。

钟灵秀则打算去寻找嬴政。

她记得,朱姬把孩子托付给了农户,便问明平民区所在,直接就地寻访。

凡是异人,必有异像。

已知朱姬被困邯郸不到十年,孩子的年纪不会超过十岁。

战国乱世,平民孩子能活下来就十分不易,找起来应该不会太难。

钟灵秀假扮成老妇人,声称前来寻亲,打听一户人家:“那是我远方侄儿和媳妇,七八年前,说是有了个小侄孙,好多年没见了,不知是否还在此地?”

不出所料,符合条件的人家不算少,也不算多,这一片儿也就七八户。

她寻户人家借宿,暂憩一夜,翌日留下若干铜子,按图索骥寻访。

走到城西南巷,瞧见两个兵卫拖曳着一个半大的孩子:“年满十三就要从军,你家竟敢违抗律令?拖走!”

旁边有人不忍道:“他才八岁。”

“放屁,八岁有这般高?”兵卫冷笑,“带走。”

钟灵秀看向泥地里打滚的孩子,小孩儿生得人高马大,体格健硕,眼神有些呆笨,咬牙不吭声。但最奇特的还是他的面相,早夭,前途晦暗,十分奇特。

“住手。”她缓步上前,“这孩子已经卖给我为家仆,你们往别处去吧。”

“老太婆滚开。”其中一个推搡她。

钟灵秀抬起竹杖,把他戳远两步,丢下几枚刀币:“请你们喝酒。”

兵卫揉揉疼痛的胸口,垫垫沉沉的钱币,看她一身葛衣粗布,不像有钱人家,犹豫下,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哼唧两声,拿钱走人。

“多谢恩人。”小孩儿噗通跪下,呐呐道,“我还你钱,我想回家。”

第255章 在秦朝Ⅲ

小孩儿的名字叫张阿牛, 他爹叫张力,与妻子二人原是农户,因战事而失去田地, 不得不进城寻生记。

钟灵秀把他带回家里,夫妇俩紧紧抱住孩子, 满脸失而复得的喜悦, 齐齐跪下磕头:“多谢恩人,阿牛才八岁,被抓去只有死路一条。”

“举手之劳。”钟灵秀环顾屋舍,虽然不算家徒四壁, 却也无甚家资,便道, “阿牛体格健壮, 是习武的好苗子,不如就跟着我孙儿习武,你们以为如何?”

夫妻俩对视一眼, 强笑道:“不知恩人家在何处?”

“他在乌家堡做事。”钟灵秀道, “离得近,以后可以随时回来探望你们。”

夫妻俩立时高兴起来, 儿子人高马大, 在家中常年忍饥挨饿, 他们本就发愁怎么为他谋划生计, 比起被征走打仗,到乌家堡既有口饭吃, 又能回家探望, 再好不过, 忙道:“多谢恩人照拂。”

张阿牛见父母同意, 也无二话:“多谢恩人。”

他收拾了两件破旧衣服,带着张大嫂做的粗面饼子,就这样跟着她离开了贫民窟。

钟灵秀没去乌家堡,而是寻到元宗租赁的屋舍,使钱叫人买些热食,让孩子吃顿饱饭,睡个好觉。

趁他睡沉,她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房中,挑起他颈间的挂坠。

这是一枚精致的玉坠,上面刻有龙纹图样,绝非一个普通平民之子拥有,十有八-九就是朱姬调换的孩子。

然而,观他面相,似乎并无九五之尊的迹象。

真是神奇。

命数天定,秦始皇的一生早在历史中记录的清清楚楚,没想到身临其境,却有这般多变化。

这是否意味着历史只是被装扮好的人偶,真相其实大相径庭呢?

钟灵秀思忖着,倏而了悟自己留下的缘由。

——她想看一看,究竟是赵盘为“嬴政”,还是张阿牛为“嬴政”。

——所谓的历史,究竟算什么东西?

翌日。

阿牛吃饱喝足,被钟灵秀打发到乌家堡送信。

项少龙已经和陶方接头,顺利被接纳,乌家豪富,得知他与陶方失散后,心灰意冷想回老家,却被长辈劝着出来闯荡一番,立即送来美婢与财货,帮助他们安顿。

“这是舒儿,婷芳氏被乌家送人了。”项少龙和她说,“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把她要回来。”

钟灵秀:“……”

“我马上要为乌家办事,就让舒儿照顾您老人家。”项少龙不好意思道,“我和元兄都是糙老爷们,不懂得调羹铺床的事,下不为例。”

钟灵秀闭上眼,深深吸口气。

然后,拿着竹杖起身,狠狠抽他。

“我看你就是打得少了。”她冷笑,寇仲小时候挨过毒打,一直没勾三搭四,和宋玉致好好的,项少龙又怎样,也打一顿,“精力充沛没地方发泄是吧?跑,我看你能跑多远?”

项少龙早就见识过她的武功,哪里敢吝啬体力,扭头就逃。

竹杖破空而来。

啪。

啪啪。

“啊!”项少龙躲无可躲,很快一身青紫,舒儿和四个婢女心惊肉跳地看着,愣是不敢劝。

元宗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鼻青脸肿的项少龙,小妾舒儿正在给他服药。

“以后你多睡一个女人,我就打你一顿。”钟灵秀吃着婢女调弄的肉羹,慢条斯理道,“纵欲最伤身,这点都不知道?”

项少龙服役时玩世不恭,不是老实巴交的性子,可他信奉两点,一个是尊老爱幼,另一个就是强者为尊,因此被训成孙子也没吭声。

“这世道,女人像货物一样被送来送去,难道你也要学他们,随手把人送走?”

项少龙立时道:“绝无此意,我一定会对她们负责。”

“呵,是么。”她冷笑,灵魂拷问,“你有几个肾?”

“呃。”项少龙精力过人,应付两三个女人不成问题,但他扫视一眼春夏秋冬四个婢女,心头猛跳,“您老人家说得对。”

钟灵秀这才道:“知道就好,我是为你好,以后给她们找个好人家。”

“是是,孙儿铭记在心。”项少龙彻底老实,看向元宗。

元宗摆摆手:“我可不需要,少龙是该节制一二,免得伤身。”

“你要是嫌没事做,我正好给你个差事。”钟灵秀指向埋头吃肉羹的阿牛,“这孩子才八岁,体格已这般高大,是个可塑之才,你教他一些武艺,今后也可多个帮手。”

项少龙大惊:“八岁?好,包在我身上。”

钟灵秀道:“阿牛,叫师父。”

“是。”阿牛放下碗,磕头拜师,“阿牛拜见师父。”

“快起来。”项少龙扶起他,赞许地拍拍他粗壮的肩膀,“以后你就跟着我,对了,你识不识字?”

阿牛摇头。

“我也不识字。”项少龙哈哈大笑,“咱们师徒就跟着元大哥认字。”

元宗愕然,旋即失笑:“好好,多一个不多,我也效仿儒家,有教无类了。”-

赵国目前的局势,与印象中大差不差。

乌家堡和巨鹿侯赵穆对立,于是,才加入的项少龙一受重用,就被迫卷入赵国高层的权力斗争。

每天回家,钟灵秀和元宗都要收听一大堆的新闻播报。

赵穆之所以受赵王重视,因为他俩有一腿,没错,赵王爱男色。

赵王有个妹妹叫赵雅,风流浪荡,今天在街上遇见,似乎对他颇有意思。

乌家堡有个出色剑客叫连晋,因为种种缘故,他要和对方比试一场。

其他好说,唯有比剑一事,项少龙没有把握,专门请元宗与他比试拆招,好多一些把握。

元宗欣然同意,他受钟灵秀指点,已悟得九剑精髓,正缺对手消化。项少龙悟性奇佳,擅长实战中汲取经验,最适合互相切磋。

他俩在后院乒铃乓啷地击剑。

阿牛抱着一盘馒头,一边啃一边观摩。

切磋结束后,婢女拎来烧开的热水,服侍沐浴。

元宗婉拒了婢女的帮忙,项少龙那边,也由舒儿伺候,到这里一切都正常。

但洗到一半,钟灵秀就察觉有人悄悄进来,直奔隔壁项少龙的屋子,里面传来水声、嬉闹声,然后是呻-吟声。

虽然非冥想状态下,看不见具体情况,可她的耳朵没聋,听力好得很。

“是谁来了?”她问婢女。

婢女茫然地出去询问,满面通红地回来:“乌大小姐来寻公子。”

钟灵秀:“……”

乌廷芳来了,乌廷芳走了。

第二天,切磋依旧。

赵雅派人上门,项少龙为多打探点连晋的消息,硬着头皮赴约。

未归。

次日上午才回来,成功到手情报,因为连晋正是赵雅的相好之一,他俩昨天还在赵雅处碰见。但赵雅对他神魂颠倒,拒绝了连晋。

钟灵秀懒得再过问,假装不知,可没想到,赵雅受赵穆控制,比赛前一天打算暗算项少龙,喂他春药,结果被他识破后反制,并顺利赢下比试,杀死连晋。*

因为赵穆的毒计,他甚至赢得了乌廷芳,成为乌家的孙女婿。

这和电视剧的情节全然不同,连晋竟然只是小角色,没多少戏份就死去,而钟灵秀最关心的人物,赵雅的儿子赵盘也在项少龙获得赵王重视后,浮出水面。

“你是说,赵雅没有孩子,反而是她的姊妹赵妮有个儿子?”她沉吟,“赵妮是什么样的人?”

元宗答道:“赵妮自丈夫死后一直为其守节,名气极好,赵王对这个妹妹也颇为敬重。”

“那我就放心了。”钟灵秀道,“你把赵盘带过来,刚好和阿牛作伴。”

项少龙笑道:“对极,两个孩子年岁差不多,刚好互相喂招,阿牛人高马大,不怕吃亏。”

他说到做到,不出数日,就将赵盘带回到家中。

这小子被项少龙好生收拾过,不复家中荒唐,勉为其难地问候了长辈。

但身为王孙公子,他对阿牛半点不客气,听说两人要过招,不等项少龙说“预备开始”,就挥舞拳头砸过去。

“这小子!”项少龙恼怒,连忙看向阿牛。

阿牛天生体格壮实,只是家中贫困,吃饱肚子已是不易,别说营养,说话做事都有点笨拙,俗称没开智。可自从到钟灵秀身边,天天吃肉吃馒头,还有各种果子肉羹,不仅窜高两寸,人也机灵了一些。

赵盘攻其不备,他硬挨一拳,马上做出应对,按照项少龙传授的格斗技巧,拧身踏步,拿住赵盘的胳膊。

两人岁数相仿,个头和力气却天差地别,成日养尊处优的赵盘,怎么比得上一把子力气的阿牛?一旦被他拿住,开始最原始的暴力较量,前者很快落败,被阿牛顶翻在地。

“停。”项少龙过去,一把拎起灰扑扑的赵盘,“大丈夫顶天立地,怎么能偷袭?”

“兵不厌诈,师父你教我的。”赵盘不服气,抹去脏污,“再来。”

阿牛慢慢点头,摆开架势。

两个小孩又扭打在一处。

项少龙似教官,从旁指点:“阿牛,手再往下一寸,好极,小盘,稳住重心,蹲下来一点,看准了。”

“公子盘不愧是赵国王室后裔,颇有其祖之风。”元宗端来一碟切好的瓜果,叹道,“阿牛却是天赋异禀,难得前辈慧眼识珠,要少龙收他为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