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真本事
秋风萧瑟, 苏梦枕裹紧裘衣,低声道:“你对江湖一无所知。”
“那真是抱歉了。”浪迹江湖六十年,归来仍是萌新。钟灵秀毫无诚意地说着, 又摘了一颗杏子,从鸟儿嘴下抢下来的, 七分甜, 刚刚好,“现在怎么办?”
他沉默。
“不知道的话,先吃点东西。”钟灵秀眺望茫茫大山,给他摘一颗杏子, “我们真应该先吃饭的。”
“我说了,面里有毒。”苏梦枕缓缓道, “你以为张纷燕为什么叫毒手摩什?就是有一手高超的下毒本事, 面碗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就在里面下了毒。”
他看着她手里的野杏子,“你最好改一改见到什么都想尝尝的毛病。”
“你着相了。”钟灵秀擦掉杏子上的尘土, 还是他们打架的时候撩上去的, “吃饭睡觉才是头等大事,其他都是身外物, 转瞬就来, 转瞬就无。”
她在射雕里也算当过十几年的天下第一, 有没有名声、地位、权势、财富, 日子一样过,但即便举世无敌, 也没法不吃饭不睡觉。
事实上, 在古墓的最后几年, 比起突破不了的六脉神剑, 最让她烦恼的还是吃饭。
孙婆婆年老眼花,经常放错盐糖,大家都很苦恼。
可惜,这点心得体会,苏梦枕还理解不能。
他抬起眼打量她,想起之前和野狗抢饭吃的话,稍稍沉默会儿,道:“算了,当我没说,先离开这里。”
“往哪里走?”
“不认识。”
“那就跟我走吧。”钟灵秀拂过颊边的风,“好像要下雨了。”
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早晨出门还阳光灿烂,这会儿已经有些阴沉,两人寻着来时的方向走小半个时辰,天色就昏暗得不像话,搁在城里兴许天还亮着,林间已是黢黑。
附近没有山洞可以歇息,她让苏梦枕自己找个地方歇着,在附近转悠会儿,寻到一个较为平缓的斜坡。
掌风扫过积攒的腐叶,清理出安静的地基,周边的树木一掌拍断,利剑出鞘,砍成需要的长短,以藤条缠绕捆绑,搭建出三角庇护所的主要框架。继续砍木头,细致地排布在框架上,抱起一边的落叶松针,均匀地覆盖在骨架外层,作为夜晚的保暖层。
有一说一,武功真的是荒野生存最好的帮手,砍树只要一套剑招,随手一拍,地基入土三寸,一刻钟就完工了。
就在这时,秋雨夹在着碎裂的冰点落了下来。
钟灵秀招手,示意他过来避雨。
苏梦枕欣赏了一下这个简易的草棚,默默坐进去,打坐调息。
她聚拢枯枝,掏出怀中的火折子点燃,再掏掏荷包,递给他一块麦芽糖:“吃吧,这个肯定没毒。”
“多谢。”他没再拒绝,接过糖块放进口中抿开。
钟灵秀拔出匕首,拿着木块开削,刨出一个碗放到外面接雨水。
盛满大半碗就拿回来,钻洞,套上树枝放火上煮,不用担心被烧坏,真气随着树枝覆盖在木碗表面,坚持到水煮沸非常容易。
“你很习惯做这些。”苏梦枕语气平静,不像试探和评判,只是单纯地叙述。
“这才是混迹江湖的必备能力。”钟灵秀这么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剑,准确无比地斩断了草丛里的蛇头,提起蛇的后半截,剥皮切断丢进碗中,继续掏荷包,撒盐调味。
众所周知,追杀掉悬崖,被挟持上荒岛,都是武侠小说最常见的戏码,如果不能掌握野外生存和闭气游泳,怎么熬到因祸得福,开场就嗝屁了。
蛇胆黏糊糊的滑进掌中,她小心穿上枝条,架在碗上用水蒸气蒸。这也算习武人士必备的良药,不过有寄生虫,还是熟食比较安全。
苏梦枕在服药,怕药性相冲就不给他了。钟灵秀翻转树枝,确定熟透后捏着鼻子塞进喉咙,“哕”两声强迫吞下,把熬好的蛇汤让给他。
他低头捧着热汤,仰头喝一半,然后递回给她:“我不吃独食。”
钟灵秀没勉强,拿回来自己喝了剩下的,咸,微腥,好在热乎,凑合吃吧。
沉闷的秋雨砸向草棚,幽微的寒气入侵缝隙,苏梦枕的脸孔浮现出一丝病态的青色,咳嗽又连绵不绝地响起。
钟灵秀决定转移注意力:“你的病是怎么回事?”
“小时候被人打伤。”他说,“然后生出了很多疑难杂症。”
“找厉害的大夫看过吗?”
“父亲请了御医,没有用。”
她点点头,不再多话,趺坐练功。
九阴和九阳练成后,已不再需要怎么费心钻研,每天按部就班练功打坐就行,和睡觉喝水差不多。
这个夜晚平安地过去了。
翌日,雨未停。
钟灵秀冒着冷白的秋雨出去,带回来两条开肠剖肚的烤鱼。苏梦枕往火堆里添柴,橙红的火光驱走了他脸上的青气,多出几分活人的血色。
鱼很肥美,对于两个孩子而言尽够吃了。
但苏梦枕并没有胃口。
“没有人追过来。”他注视着跃动的火星,“毒手摩什真的走了。”
“嗯。”钟灵秀一根根挑刺,她讨厌鱼骨头,最恨鲫鱼多刺,“你想什么时候走?”
“尽快。”苏梦枕思索,“如果沃夫子他们没事,一定已经在找我了,我们走得并不远,他们却迟迟没有来,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
“他们死了?”
“不,毒手摩什对付他的时候用的是其他四根手指,不是拇指,这不是必死无疑的毒。”他眼底一片青黑,“我相信他们当时还活着。”
钟灵秀吹吹鱼皮,咬下一块鱼肉尝味:“那我们吃完就走。”
“不,我们不走。”苏梦枕道,“只要情况允许,他们一定会来找我们,他们不来,肯定有别的事,我反而会打乱他们的部署。”
钟灵秀无语。
他低头吃鱼。
过了很久,她后知后觉,他说这些话,是不是心里不安?也是,光看到他沉着冷静的一面,忘记他也是个孩子,会担心,会害怕。
“别担心,再等两天,如果还没有消息,我们就一直往南走,肯定能找到路。”她宽慰,“到时候就算找不到人,我也会送你去汴京。你有钱吗?没有的话,我也可以街头卖艺,或者劫富济贫。”
苏梦枕摇摇头,想说什么,又什么也没说。
午饭后,淅淅沥沥的寒雨停了。
钟灵秀拿出笛子,内息缓缓吹入笛中,气流化出绵长悠远的音符,穿过山林,飘过雨帘,尽可能传向遥远的地方。水汽受到内力推搡,如烟似雾般升腾,清晰地勾勒出笛声的波浪,如海潮澎湃,如山神之叹息。
渐渐的,雾气越来越浓郁,笛音却越传越远,两人暂住的草棚像是仙境冬天的琼楼玉宇,多出许多缥缈诡艳。
苏梦枕低垂着头,抚摸着袖中的刀。
一曲终了。
他问:“这是什么曲子?”
“山鬼。”钟灵秀觉得偶尔信信玄学也无妨,就像她没事儿喜欢敲木鱼,攒点不知几时要用的功德,“万一灵呢。”
苏梦枕没有对此发表意见。
她歇了会儿,开始吹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即将吹第五遍之前,笛声总算带来了他们等待已久的人。
看见沃夫子的刹那,苏梦枕紧绷的肩膀总算放松下来。他起身说:“你不必亲自过来。”
“我们也没有其他人了。”沃夫子见他完好无损,先喜后忧,“迷天盟对分坛发起了袭击,这里只剩下这些兄弟了。”
他解释了来迟的理由,可惜不是一个好消息。
但苏梦枕表现得异常镇定:“分坛丢了就丢了,人活着就好,我们继续上路,回汴京。”
他的态度感染了其余受伤的帮众,他们簇拥着他,像是找到了主心骨。
苏梦枕低声和沃夫子说了两句,然后扭头看向钟灵秀:“小妹,走吧。”
钟灵秀“噢”一声,熄灭篝火的火星,如常跟上。
半个时辰后,他们离开了林子,坐上等候的一辆骡车。
车厢不比之前的保暖结实,但里头铺有被褥,显然已尽全力。沃夫子歉然道:“来得仓促,委屈公子了。”
“不要紧。”苏梦枕说,“我没有那么娇气。”
钟灵秀关心别的问题:“晚上能进城吗?我们还有盘缠吗?”
“当然。”沃夫子笑道,“缺什么都不会缺银子。”
“那就好。”她缩回车厢,继续练功。
傍晚,马车进城,在客栈落脚。
钟灵秀获得了一桶热水和三菜一汤。
她乐观地洗了澡,果然没有发生洗到一半有人闯入的狗血剧情,十岁的孩子可不适合这种桥段。但拿起筷子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那碗平平无奇的汤面,不由顿住。
这个世界经常有人下毒吗?
不至于吧。
算了,先吃一小口试试。
她谨慎地尝了尝菜,耐心等候一刻钟,嗯,除了菜叶子老得咬不动,猪肉一股腥味儿,饭粒还有没淘干净的石子,并无异常。勉强吃两口,抖抖被褥,万幸沃夫子捡回了行李,客栈的被子常有虱子,谁睡谁知道。
唉,江湖,什么是江湖。
江湖就是走不完的沙土路,吃不完的烂叶菜,没有尽头的硬板床。
第二天,护卫中多出一些新面孔。
沃夫子说,这是六分半堂派来的人,他们得知苏梦枕遇袭,主动要求护送他进京。
又向护卫们介绍她,说:“这是少主在眉州找到的族人,父母亡故,前去投奔楼主。”
无人多在意,他们甚至不在乎苏梦枕,好几次背后嘀咕“病秧子”“可惜了雷小姐”“活不长”什么的。
钟灵秀不解地问:“和雷小姐有什么关系?”
“三年前,父亲为我和雷损的女儿定了亲事。”苏梦枕反问,“不好奇我为什么谎称你是我族人吗?”
“一点儿也不。”隐瞒身份有什么稀奇的,雷纯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才值得好奇,“左不过是有危险、有阴谋、有内情、有计划,噢,也可能是你们楼里有卧底?”
苏梦枕沉默。
她说得都对,但不是全部。
最重要的原因是,江湖是非多,人们如何对待一个人,不仅取决于他的武功,也取决于他的身份。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少年高手,有太多办法让她消失了,前辈不总是宽宏大量,有的是人不希望年轻人出头。相反,如果她有身份有背景,旁人就要掂量一下,值不值得开罪她背后的人。
金风细雨楼还很弱小,然而,能够在迷天盟和六分半堂的夹击下存活,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这是一份无形的庇佑。
但苏梦枕不是喜欢把报偿挂嘴上的人,她没明白,他也就不明说:“算是吧。”
“别说这个了。”钟灵秀打听真正好奇的事,“说说关七,他和神尼比谁厉害?”
“不知道。”他回答,“你只要知道,迷天盟曾是天下第一大帮,关七是武林不世高手,他已经强到一种境界,所以没有人说得清楚他究竟有多强。”
她点头:“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苏梦枕盯住她:“我说得都是实话,没有一字虚言。”
“那我可以不可以认为,他是当世第一高手?天下第一?”
他想了想,谨慎道:“没有人敢说自己是天下第一,也许曾经的方巨侠是,但世上没有人能打败关七,至少我不知道。”
第92章 汴京
六分半堂来了以后, 一路太太平平。
没有收保护费的盗匪,没有以次充好的商贩,更没有盘问索贿的官兵, 六分半堂的名号一出,人人敬畏三分, 其权势之煊赫, 让从未经历过这等场面的钟灵秀啧啧称奇。
武侠世界,江湖与朝廷素来对立,这儿竟然是黑白通吃,看来是半架空的北宋没错了。
不稀奇, 一点儿不稀奇,既然有神话三国, 赛博大明, 武侠北宋十分合理,毕竟是出水浒的朝代。
就是黑-帮猖獗了点。
但对比一下即将上位的赵佶,黑-帮也不算什么大事了。
到汴京的那天, 雪下得很大很大, 草席似的落下,整座京城都笼罩在难得一见的寒潮中。泥泞的道路被冰冻结, 时不时有人滑跤, 蜷缩在墙角的乞丐身体僵硬, 不知死去多久, 空气中弥漫着酸涩的腥味。
木质建筑一重重展开,与清明上河图一比一复刻, 只是多了灰暗, 少了鲜亮。
“唉。”钟灵秀合拢车帘, 说好的“东京繁华迷人眼”呢?只有“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咳咳咳。”苏梦枕咳得昏天暗地,还要说话,“好浓的血腥味。”
“昨天晚上,迷天盟和六分半堂在这里起了冲突。”车厢里唯一的大人深深叹气,“热血都把冻僵的泥土融化了,地皮铲薄三寸,血气还是挥之不散。”
钟灵秀看向苏遮幕,他像书生多过商贾,却偏偏是应州倾尽家财反辽的富商。
“秀秀怎么了?”苏遮幕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含笑问,“是不是累了?”
“我还好。”她问,“这是要去哪里?”
马车驶过不平整的路面,车厢微微震颤,苏遮幕轻声道:“天泉别院。”
“天泉山在汴京郊外,上面有一座玉峰塔。”苏遮幕掀起帘子,示意她往远处的天际看,“就是那里,我们的别院就在塔下。”
他说得一点不错,绕过林子,偌大的别院就映入眼帘。
宽阔的车道,鳞次栉比的建筑,仆从人来人往,衣袂带着炭火的热气。他们殷勤地牵马搬凳,服侍主人和客人下车,簇拥他们进入温暖的屋舍。
苏遮幕叫来一个仆妇,告诉她:“这是眉州来的苏姑娘,你好生服侍。”
“是。”仆妇躬身迎接,“姑娘请。”
钟灵秀觉得很有意思。
苏梦枕在路上写过一封密信,大约是说了路上的事,快到汴京时收到了回信,其中夹杂着一张薄薄的户籍纸,上面是她新鲜出炉的马甲。
户籍上,她的名字叫苏文秀,父母已亡故,在眉州还有十亩薄田的嫁妆。
当时,苏梦枕说:“户籍是真的,苏文文确有其人,只是死于疫病,所以,从今后,你就是苏文秀,东坡居士的后人。”
钟灵秀吃惊:“苏轼?”
“眉州是大宗,应州是小宗。”苏梦枕解释,他们父子是正经的苏轼族人。
“沾光了。”她收下户籍,颇感新鲜,“我也成了名门望族。”
正儿八经的名门闺秀不好仿冒,但武侠就没关系了。
钟灵秀跟着仆妇走到后院,沐浴梳妆,换上宋朝常见的对襟衫、两片裙,外罩长褙子,因为年纪尚小,不必戴冠,梳最常见的双环髻,簪两朵珍珠丁香。
梳洗完毕,被引去大厅吃接风宴。
出乎预料的,桌边只有苏家父子,是一顿家宴,但伺候的丫鬟、仆从不少,忙着传菜热酒,热闹得很。
“叔叔,大哥。”她扫过四周,自然招呼,“我来迟了。”
“没关系,姑娘家总要梳妆打扮。”苏遮幕笑道,“快坐下。”
钟灵秀坐在唯一的空位上,立即有丫鬟为她斟上热饮,甜滋滋的气味。她拿起来尝口,像桂花饮,有股浓郁的木樨香气。
菜色也丰盛,鸡鸭鱼肉都有,还有鹿肉、虾酱、羊汤、糟鹅,富贵气象。
钟灵秀两辈子没吃大餐了,每道菜都要尝一口,试试本地口味。
“吃得惯吗?”苏遮幕问。
她点头:“好吃。”
宋朝不愧是课本认证的经济繁荣时期,饮食发展得极好,好几道菜的盘子上都有酒楼的徽记,是当代的外卖,口味各有特色,非常不错。
苏遮幕笑着让她多吃点,还亲自为她盛汤。
“这段时间,多亏你陪着梦枕。”苏遮幕语含深意,言假情真,“受你的情了。”
钟灵秀简单道:“你送了我笛子,我答应过的。”
人多眼杂,苏遮幕没有多说,颔首道:“就把这里当自己家一样,缺什么要什么就告诉我,你和梦枕年纪相仿,平日正好做伴。”
“好。”
这顿饭宾主尽欢。
饭后,被叫去书房喝茶。
书房建在水边,除却本体建筑,周围一览无余,雪夜尤其干净,只能瞧见鸟爪的痕迹。
也只有在这,他们才放心地说起真心话。
苏梦枕问:“已经到这种地步了么?”
“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苏遮幕靠在榻上,神色疲倦,“雷损从前杀了春阳,怕我记恨,自然提防我们。可他才上位不久,需要金风细雨楼的力量,又不能不用我们,只能使计挑拨我们和迷天盟的关系。别院初建,能相信的人寥寥无几。”
苏梦枕忍着咳意,问道:“张纷燕回京城了没有?”
“他死了。”苏遮幕淡淡道,“回到京城的第一天,被关七亲手杀了。”
“这是个好消息。”苏梦枕颔首,瞥了钟灵秀一眼,随后问,“他真的疯了?”
“应该没错。”苏遮幕凝重道,“此前的消息是真的,他发疯的次数越来越多,你说,这是什么缘故?”
苏梦枕一字一顿道:“有人想他疯,越疯越好,不然怎么一统江湖?”
苏遮幕叹气:“与虎谋皮啊。”
炭盆中的火光忽明忽暗。
钟灵秀掰开橘子,吃一瓤果肉,甘甜清新的香气随着果皮迸溅,浑浊的气息为之一爽。
她没有插话,安安静静地听他们父子交流。
风雪又重两分-
天泉别院建得不算奢华,但一定结实,保暖性能极好。
钟灵秀客居西厢,夜里炭火都没点也不觉得冷,裹着被子睡了个好觉。
清晨睡醒,有丫鬟送来热水洗脸,牙刷比柳枝好用,牙粉也细细的带着薄荷的香味,令人感动。
早餐送到屋里,面条包子粥,应有尽有,吃完出去玩会儿雪,看见大夫匆匆走进了苏梦枕的屋子,不多时,里头就飘起浓郁的药香。
她拿笛子过去吹首曲子,让他安稳地睡着,下午,沃夫子说苏遮幕安排的老师到了。
老师三十多岁,苍老而不失秀丽,分明就是琵琶女。
沃夫子的话也佐证了这点:“这是巧姑,弹得一手好琵琶,无亲无故,被楼主赎身到此处。金风细雨楼承诺为她养老送终,她会将技艺毫无保留地传给姑娘。”
巧姑欠身:“见过苏姑娘。”
“替我谢过叔叔。”钟灵秀扮演大家小姐,“巧姑请坐。”
“多谢小姐。”巧姑小心翼翼地坐下,取出包袱中细心收藏的琵琶。
沃夫子又叫人呈上木盒,里头是一把镶有螺钿的檀木琵琶,音色动人,价值不菲:“姑娘还有什么吩咐?”
“没有了。”她说,“我要专心上课,不要叫人打扰。”
“是。”
屋里只剩下她和巧姑。
钟灵秀不多寒暄,直接让她开始授课。
巧姑应声,袖中探出双手,这双手保养得十分妥当,细腻光洁如十七八岁的少女,指骨又修长有力,按压弹拨的力道举重若轻,灵巧多变。
钟灵秀虽然没有学过琵琶,却知道她一定是琵琶名家。
曲子一响,更是了不得,白居易写的“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跃然眼前。
她没有别的语言能描述,只能说活脱脱一首《琵琶行》,曲如此,人亦如此。
曲罢,巧姑才开始教技艺。
钟灵秀有古琴基础,乐律已入门,缺的是弹拨的技巧。巧姑面对面示范,调整她的指法和手型,比起以前看书自学不知快多少。兼之习武之人对肢体的掌控能力极强,指法只要到位一次,后面就能完美复刻。
傍晚时分,她已经能弹奏一段简单的旋律了。
但她并不满足,入夜了也继续练,直到今天所学的内容滚瓜烂熟。
之后数日,日日如此。
除了吃饭睡觉练武,所有的空闲时间都拿来练琵琶。
上课弹给巧姑听,请她指正,下课弹给苏梦枕听,他就没有发言权了,被迫承受叮叮当当的乐曲。
反正只是借声音调理内息,什么曲子一点儿都不重要。
“笛子便于携带,萧声悠远低沉,古琴自娱自乐,琵琶嘛也有琵琶的好处。”她说,“可以边走边弹边说话,除了不方便带出门,倒是挺完美的乐器。”
苏梦枕坐在窗前看书,时不时咳嗽两声。
他也命苦,要么病重无法做事,要么忍受噪音,但总得来说,还是后者好得多。
这是他第一个能起身的冬天。
“我已经好多了。”他合拢书页,开始练字,“让沃夫子带你出去逛逛吧,你还没有欣赏过汴京的景色。”
“开封以前在那里,以后也会在那里,几时去都能看到。”钟灵秀收好尾音,满足地吐出口气,喝茶润喉,“做事要专心,错过这次,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假如人生是一场游戏,要紧的自然是学技能,风景何时看都可以,技能学不会,一不留神碰见主线支线,打不过boss就该哭了。
苏梦枕没有发表意见,过了会儿,他说:“过完年,我要跟父亲去六分半堂拜会雷损。”
钟灵秀闻弦歌而知雅意,笑道:“我能去吗?”
“如果你想的话。”他说,“雷损是一个很可怕的人。”
“他的武功排天下第几?”
“你好像很喜欢给高手排行。”苏梦枕摇头,“这是一个坏习惯。”
“为什么?”
“一个人展露出来的武功,未必是他真正的实力,有的人看似不会武功,其实身怀绝技。”他道,“以名声衡量一个人是最下乘的做法,伪装和隐藏自己是混迹江湖的必修课。”
钟灵秀想想,从善如流:“那你介绍一下几个名至实归的高手,比如上次说的那个方大侠,他叫什么?”
“方巨侠。”
“我问的是名字。”
“姓方,名巨侠。”
第93章 六分半堂
因为异父异母的妹妹历史过于薄弱, 苏梦枕忍无可忍,找来另一个厉害的同学给她补课。他姓杨,名无邪, 年纪和她仿佛,已经能将江湖各路人马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方巨侠, 师承XXX, 和一代大侠萧某某有关,有过巴拉巴拉的战绩,如今已隐退江湖。同样这么牛X的人还有韦青青(青,她以为是杨无邪结巴了), 元十三(限),懒残大师(这不是唐代的人物么?), 诸葛神侯, 洛阳王温婉(温晚,性别男),以及他们的师父红袖神尼, 等等等等。
嗯, 江湖习惯口传心授,不落笔墨, 钟灵秀上了一节课, 空耳N个名字, 四舍五入等于没记住。
但她心态良好:“没事, 遇见就记住了。”
一个真实的武侠世界,历史脉络肯定又臭又长, 可江山代有才人出, 旧势力没落, 新势力崛起, 以古代车马这么慢的速度,信息肯定有滞后性。
记住某人名字的时候,说不定他坟头草都三尺高了。
再说了,她苦练武功,难道为的是记住天下英雄姓谁名甚吗?
与其自己记别人,不如让别人记住她。
不,他们一定会记住她。
练武多年,这点信心总该有的。
苏梦枕头疼:“至少记住你不能得罪的人。”
“我从来不欺男霸女,惹是生非。”她不在意,“好人我招惹不上,坏人知道了是谁一样做,没分别。”
苏梦枕:“……”
他深吸口气,拿起书卷,拒绝和她再交流。
钟灵秀没理他,自顾自喝完蜜茶,回自己屋里继续上课。
多亏了内力,每天弹七个时辰的琵琶,手指头也好好的没有红肿酸痛,就是耳朵腻了,心也烦了。
这时候,普通人会换点事情做,换换脑子,休息一下,可武学之路就是枯燥无聊,永远重复同一套剑法,修炼同样的内功,须忍得痛苦,耐住性子,才能有朝一日快意恩仇。
她静心沉气,平复下心头的烦躁,重新拿起了琵琶。
冬雪纷纷扬扬,年关的脚步近了。
挂桃符,喝屠苏酒,守岁,放炮竹,天泉别院的人不多,年节的氛围却很浓厚。
除夕的宴席上,钟灵秀和苏梦枕、杨无邪坐小孩儿桌,顺带见了一遍金风细雨楼的骨干,具体人名就不排了,听杨无邪的口风,不是一地豪侠,就是江湖名门之后。
酒席过半,又有朝廷高官派人送来年礼。
官职报出来都很高大上,什么“上将军”“云骑尉”,甚至有什么“尚书”“郎”,但众所周知,宋朝的官制就是一坨屎,乱七八糟,头衔不等于实际的差事,升职又是另一套系统。
杨无邪回忆得脸色发白,可见其折磨。
熬过子时,守岁结束,回房睡觉。
明天要去六分半堂见雷损,钟灵秀只浅眠一个时辰,随后起来打坐运功,练一套太极剑活络气血,状态调节到最好。然后叫丫鬟过来穿衣梳妆,妥妥帖帖地打扮鲜亮,等待出门。
苏遮幕十分重视这次拜访,专门看了她的打扮,眉头微微皱起。
“天冷。”他不动声色地嘱咐,“拿块轻罗面巾来。”
武侠剧中,侠女纱巾蒙脸是经典造型,但并非空穴来风,唐戴幂蓠帷帽,宋也戴盖头,这不是结婚的大红盖头,而是一块丝巾盖住发髻头顶,垂落背后,抑或是蒙住脸孔,下搭在肩头。
苏遮幕说的是后者,他亲自从丫鬟手中取过纱巾遮住她的脸,缀有水晶金珠的下摆拢到肩后。
“今日出门,不要摘下来。”他叮嘱。
钟灵秀摸摸面纱,若有所思地点头。
天色蒙蒙亮,他们动身出发。
今天晴空万里,积雪化冻成脏兮兮的泥水,车轮滚过发出黏稠的咕咚声,泥点飞溅,两侧行人纷纷闪避,都觉晦气。好在太阳渐渐升高,到六分半堂的时候,地面已经略微晒干,总算不至于下车就踩一脚的泥巴。
踩湿泥巴的脚感太像踩屎,尤其大街上真的到处有屎,马的、驴的、狗的,还有人的。
六分半堂的大门附近,却没有驴马,没有随地拉屎的小孩儿,牌坊处停满马车,大家被要求下马步行。
钟灵秀跟着苏遮幕下车,忍不住张头四望,欣赏这疑似天下第一帮的总部。
嗯……普通的院子,只是厅堂气派一些,后面还有一处飞流直下的瀑布,这个季节居然没有结冰,轰然落下,一线银河高悬。
“总堂主。”苏遮幕娴熟地寒暄,全然看不出与主人有过深仇大恨,“梦枕,文文,向总堂主问安。”
“见过雷总堂主。”苏梦枕躬身施礼,不卑不亢。
钟灵秀照搬。
雷损伸出手,很豪爽的样子:“苏兄弟客气了,你我是未来亲家,就是一家人。”他扭头吩咐,“叫纯儿过来拜见苏伯伯。”
旁边的人恭敬应下,不多时,抱来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女孩,粉雕玉琢,五官秀美,哪怕年岁尚幼也难掩国色。
“苏伯伯好。”雷纯在仆妇的指引下,规整地问好。
苏遮幕温文一笑,递给她一块羊脂玉佩。
“谢谢伯伯。”她捏着玉佩,眼珠黑白分明,灵动可爱。
钟灵秀瞧瞧她,又瞅瞅苏梦枕,低头看脚下的地砖。年前才洒扫过,灰尘几不可见,但缝隙里沉淀着暗红的血色,与青石砖融合,刮不去的污渍。
大人们说了一些场面话,苏遮幕再次提起之前六分半堂的协助,雷损摩挲着拇指的翠玉扳指,笑道:“都是一家人,不必再提。”
他见雷纯百无聊赖地玩手指,又道:“小孩子家家不必拘束,今天有人来堆雪狮子,你们一块儿去看看。”
《梦梁录》说,“豪贵之家,如天降瑞雪,则开筵饮宴,雪狮,装雪山,以会亲朋”,虽是武侠世界,相关朝代的习俗还是保留了下来。六分半堂声势显赫,雷损宠爱独女,专门叫人来给她塑狮。
他又补充了一句:“让媚儿也一起。”
于是,钟灵秀在后院里见到了神色郁郁的雷媚。
她年纪也不大,容貌娇媚,一双寒目凛然生光,像是出鞘的刀,恨不得把什么人砍得血肉模糊。可她又在笑,甜滋滋地巧笑:“好漂亮的雪狮。”
雷纯眨了眨眼睛,乖巧道:“爹爹让人做给姐姐和我看的。”
钟灵秀:“……”
真是奇了怪了,一个五岁的孩子,两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少年,怎么都精成这样?全靠他们衬托,她这个伪小孩儿一点都不起眼。
雷媚的笑容里多了些咬牙切齿,可全都忍住了:“京城里塑狮子的手艺人多得是,你爹、总堂主请的是最有名的老师傅,这两头狮子活灵活现,和真的差不多。”
苏梦枕看了她一眼,忽然捂住嘴唇咳嗽两声,低声和旁边的人说了两句话,然后温言道:“文文,你和她们在这里玩儿。”
又客气道,“在下身体不适,失陪了。”
雷媚撇过眼神,口中却笑:“不要紧,苏公子自便。”
苏梦枕退场,留钟灵秀和两个小姑娘玩雪。
雷纯攥个雪球递给她:“给。”
“谢谢。”钟灵秀戳戳雪球,想捏只兔子,遗憾失败。
雷媚踢开积雪,见其他人都离得远,直截了当地开口问:“你是谁?”
“金风细雨楼的人。”钟灵秀道,“楼主是我族叔,你呢?”
“我叫雷媚。”她冷冷道,“雷震雷的女儿。”
“噢,前任总堂主的女儿,前任继承人。”六分半堂的名字比较上口,钟灵秀记得还算清楚,“你怎么了?现在的总堂主对你不好吗?”
雷媚恨恨道:“好,当然好,我还是雷家大小姐。”
“这话你自己都不信。”她丢掉雪球,坐到一只匍匐的狮子背后,“你妈妈呢?”
她眼神微黯:“过世了。”
“没有叔叔伯伯舅舅什么的?”
“雷损就是我叔叔。”雷媚知道金风细雨楼投靠了六分半堂,但她也听父亲说过,苏楼主胸有沟壑,并非常人,不会真当雷损的狗,一时不吐不快,“我们都是江南霹雳堂的人。”
钟灵秀友情建议:“回那边不行吗?”
雷媚说:“他不让我走。”
“要帮你逃跑吗?”钟灵秀饶有兴趣地问,“你可以扮成我的样子,跟着叔叔回金风细雨楼。”
雷媚大感吃惊:“你为什么要帮我?我们才刚刚认识?”语调不失警惕,“谁让你对我说这些的?苏遮幕?”
“你想太多了。”她趴在雪狮子上,下巴垫着手背,“知道吗,你满脸写着‘好恨’,连雷纯都看出来了。”
雷媚浑身一震,眼里透出深深的恨意,这不仅源于雷损对父亲的谋害,也在于欺骗。
雷损今年岁数已不小,生得不算俊朗,可别有一番勇武气概,曾经很让她迷恋,可他欺骗了她,还害死了父亲。
“怎么样,要试试吗?”钟灵秀不知雷家变态的关系,抚摸脸孔的面纱,“今天的机会特别好。”
但雷媚拒绝了:“我不信任你。”
“雷损没有必要派人试探。”钟灵秀道,“他想杀你,不需要考虑你在想什么,因为你是原定继承人,对他最有威胁。”
雷媚沉默,半晌,重复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这你别管。”钟灵秀摸着面巾缀着的流苏,“你就问自己需不需要。”
冬天的太阳照亮庭院,不动瀑布飞流直下,雷媚觉得身上冷飕飕的,狐狸斗篷都遮不住心头的寒意。
她知道,无论自己表现得多么镇定,内心深处,除却恨意之外,还有隐藏着深深的恐惧。雷损的强大和狡诈令她本能地畏惧,她担心哪一天夜里入睡,就再也醒不过来。
如果连一个外人都看出了她的恐惧,或许,这就是最后的逃跑机会。
“好。”雷媚下定决心,“我要离开这里。”
第94章 替身
替身调包是老桥段, 毫无难度可言。
钟灵秀先是假装玩雪弄脏鞋子,然后雷媚主动说可以借一双新鞋给她,两人就回了雷媚从前的小院。
雷媚让丫鬟取来绣鞋, 精巧的鞋履缀着金珠,一看就十分名贵。
“这是我爹让人给我做的。”她的语气有些复杂, 欺骗父亲的时候, 她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雷损并不像他说的一样有许多委屈,可惜自己到今天才看清他的野心,才知道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钟灵秀没接茬, 艰难地脱下裙子和她交换。
穿惯了道袍僧衣,叮当环佩好难解。
雷媚也不是矫情的人, 既然决定要跑, 那就没什么好废话的,以最快的速度换了衣裳,又叫丫鬟过来梳头。丫鬟大约十七八岁, 长相艳丽, 手脚麻利,也不问她们俩在做什么, 飞快解开双方的头发, 交换发髻的样式。
“这是我爹留给我的人。”雷媚像是对她说, 也像自言自语, “可以信任。”
钟灵秀不置可否:“你觉得行就行。”
小女孩的服饰衣着都很简单,不到半个时辰就收拾完毕。
两人齐齐立在镜前, 身量相差无几。雷媚不由问:“你几岁?”
“十一。”雷媚发育得早, 曲线非常明显, 但身高还没开始窜, 钟灵秀还没到发育期,可内力滋养的筋骨气血充足,小学生的年纪就有初中生的身高,穿双厚底鞋就能拉得差不多。
她比划:“这么看差不多,你稍微驼点背就行了。”
雷媚点点头,又问:“我走了,你怎么办?”
“被发现的时候,让雷总堂主送我回家。”钟灵秀道,“或者叔叔来接我回家。”
“我不会拖累你。”雷媚果断道,“我在城里跳车,他们追不上我。”
“平时你都没有机会进城吗?”
“他说我该为父亲守孝,不让我乱跑。”雷媚再聪明,此时也只是豆蔻少女,“雷滚、雷恨都是霹雳堂的人,他们以为雷损会顾念情意……但我知道,他要杀我。”
钟灵秀趁机打听:“雷损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雷媚笑了,眉间浮上森森的寒气:“我不知道他的武功有多高,但在京城,能打败他的只有关七,可关七现在疯了,关大姐也很久没有露面。”
噢,对,她想起来了,迷天盟和六分半堂势同水火,可雷损和关七的妹妹是一对。
“很久没露面是什么意思?她失踪了?”
雷媚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两人聊了会儿天,不多时,丫鬟过来通传,说苏楼主准备告辞,让苏小姐去大厅。
雷媚握住她的手掌,掌心冷冰冰的。
钟灵秀道:“我没事,你去吧。”
她点点头,转身往六分半堂的大厅走去。
苏遮幕正在告辞:“承蒙总堂主看得起,金风细雨楼一定竭力相助。”
雷损点点头:“苏楼主是个明白人。”
他们打了两句机锋,苏遮幕才招手叫过晚辈:“文文,我们该走了。”
雷媚垂落眼睑,曼步走到苏遮幕身边,藏进苏梦枕背后。
“告辞。”苏遮幕拱手告退,结果才迈过门槛,背后冷不丁传来雷损的声音。
他敲着椅子的扶手,语气平静:“媚儿,你做什么?”
雷媚动作微顿,却没有回头。
“媚儿。”雷损又叫了声。
“我和苏妹妹闹着玩。”雷媚揭下蒙脸的面纱,笑得甜美乖巧,“她比我小了好几岁,居然和我一样高,还以为能骗过你们呢。”
“像什么话。”雷损也像是和蔼可亲的长辈,温和地责备,“苏小姐呢?”
雷媚垂下头:“在我屋里。”
“去把苏小姐请回来。”雷损吩咐,和苏遮幕道,“媚儿一向顽劣任性,见笑了。”
苏遮幕笑道:“小孩子家闹着玩罢了,文文也调皮,竟然捉弄长辈。”
他们表现得很完美,可厅堂的气氛还是有些微妙。
雷媚在袖中握紧拳头。
片刻后,钟灵秀被丫鬟簇拥着过来,她拿帕子捂着口鼻,边走边打喷嚏:“阿嚏、阿嚏。”
“这是怎么了?”苏遮幕问。
“雷媚的脂粉太香了,呛得我难受。”钟灵秀捂着口鼻,瓮声瓮气道,“我们被拆穿啦?”
苏遮幕责备:“你怎么拉着雷小姐胡闹?”
“好玩嘛。”她笑,“我想穿她的衣裳,比我的好看,换都换了,不如吓你们一跳。”
苏遮幕歉然道:“总堂主,在下管教不严,回去一定好好训她。”
他伸手按住钟灵秀的肩膀,她立时低头,恳切认错:“是我顽皮,对不住。”
雷损的眼神冷了一瞬,脸上还在笑:“这算什么,谁家孩子不调皮?”他摆摆手,示意自己不想追究,“送媚儿回屋。”
苏遮幕没有去看雷媚,转头带他们离开。
天气彻底放晴,泥土路结实许多,不必时时刻刻担心车轮陷进去。
马车驶过两条长街,苏遮幕才叹口气:“文文,这主意是谁出的?”
钟灵秀抬头看他,足足半分钟后,才说:“好像是个误会。”
她揭开脸上的面纱,翻来覆去瞧两遍,坦白道,“你叫我戴着脸纱过去,苏梦枕待一会儿就走开了,留我和雷媚两个人,我以为这是一个暗示。”
居然不是吗?
想多了?
她看向苏梦枕,觉得都是他的错,一直在她耳边叽里咕噜说些有的没的。
苏梦枕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皱眉道:“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关系微妙,不可能掺和他们的内务,尤其雷媚的身份很敏感。”
言下之意就是,想得很好,但应该再想一想,不过,他也没想通蒙脸的问题,探询地看向父亲。
苏遮幕苦笑,他让钟灵秀蒙上脸的原因很简单:六分半堂的雷滚爱好特别,只能对小女孩雄姿英发。
这可没法对孩子说,只能撒谎骗人:“有人不喜欢小姑娘。”
苏梦枕蹙眉,不喜欢小姑娘,哪个小姑娘,指的是雷媚还是雷纯?谁不喜欢,有人要除掉雷媚?还是关昭弟不喜欢雷纯,和雷损出了问题?
钟灵秀反而听懂了,不是“不喜欢”,是“太喜欢”。
“您可以直接说,我什么都懂。”她问,“是谁?”
苏遮幕:“雷滚。”
“明白了,但事情已经发生,还是想想怎么办好了。”钟灵秀道,“要不然把我送回四川,只要表现出金风细雨楼无意插手,全是我自作主张就好。如果雷媚讲义气,兴许会说是她骗了我。”
苏遮幕摇摇头,安慰道:“雷媚这般沉不住气,雷损不会把她当回事。”
他看着两个孩子,语重心长,“枭雄不在乎一时的得失,现在雷损最大的敌人还是迷天盟,他需要金风细雨楼。就好像我和雷损合作,甚至向他低头,不代表我真的忘了他杀死春阳的仇恨。”
苏春阳曾是他的心腹,金风细雨楼的一员大将,却被雷损杀死,如今他虽以雷纯的亲事弥补,两家的仇恨却并未真正消弭。
一切隐忍都是权宜之计。
苏梦枕闷咳两声,平缓气息道:“帮雷媚未必是坏事,如果她能取得雷损的信任,对我们也有好处。”
“只怕她活不了太久。”苏遮幕叹气,“看她自己的造化了。”-
六分半堂。
雷损没有责备雷媚,也没有敲打她,客人一走就叫仆妇送她回屋。这番冷淡的态度,让雷媚心中愈发不安,她回到闺房就死死栓上门,在墙角抱膝而坐。
过了会儿,她似乎想到了什么,起身走到梳妆台前。
六分半堂家大业大,她的闺房也镶金嵌玉,脂粉无数,镜台下摆放的妆粉就有三罐。
雷媚狐疑地打开其中一罐桃花粉,扒拉一下,取出一粒蜡丸。
蜡壳以绣花针刻出两个小字:解毒。
她凑近闻闻,气味清苦,用的上好药材,但并不是出自老字号温家,只能算普普通通的解毒药。
“我可不缺这个。”雷媚喃喃不屑,她父亲雷震雷在世时给过她不少好东西,解毒丸也不缺,但仔细想了想,她还是收起蜡丸,以备不测-
天泉别院的书房。
钟灵秀完整地叙述了一遍替身计划,包括在妆粉盒里留下解毒丸。
“这是太医院研制的解毒丸。”苏梦枕提醒,“因为你一个温家人都记不住。”
“我知道。”她言简意赅,“但没人要杀我,有人要杀她,她毕竟还是个孩子。”
“随你。”
苏遮幕没有介入他们的对话,等他们说完才道:“雷媚的事无关紧要,年节已过,关昭弟还是没有露面,迷天盟一定会更多动作。最多一个月,我就必须送你们回小寒山了。”
钟灵秀思忖片时,点头道:“没问题,我来得及上完课。”
苏遮幕欣慰道:“好,不过要从后日开始。”他注视着跳动的烛火,仿佛能感受到心头灼烧的理想和仇恨之火,也是这样耀眼,这样滚烫,“明天我会叫京城最好的绣娘过来,给你重新裁两件衣裳。”
钟灵秀知道缘故,并不推辞,只道:“下次我一定找个不这么破费的理由。”
“你……咳……”苏梦枕动动嘴角,似乎想说什么,却被连绵的咳嗽席卷覆盖。他不想在父亲面前表现得太虚弱,却抗拒不了病魔的折磨,撕心裂肺地长咳起来。
钟灵秀等半天没见他好,伸手搭住他的脉门,传去真气疏导。
他体内的内力霸道异常,只能疏散,不能压制,更无法驱除,简直像不断转移的癌症,引发了五脏六腑的多项病变,既靠它活,也因它而死。
苏遮幕痛苦又愧疚地看着儿子,搭住他肩头的手微微发抖。
许久,苏梦枕的呼吸才略略平复。
“我没事。”他简短道,“父亲不用为我担心,文秀的功法对我很有效。”
苏遮幕这才放松下来,催促道:“天色不早,你们快回去休息吧。”
钟灵秀起身离开,一路沉默。
“怎么不说话?”连廊里,苏梦枕裹紧狐裘,脸色青白似鬼,“怕我死了?”
“你刚才说谎了。”钟灵秀打量他的脸色,感觉他有主角命,“你的武功越高,伤得就越重,再这么下去,效果会越来越差。”
他说:“我知道,多谢你没有戳穿。”
“你的内力增长太快。”她道,“再这么下去会很麻烦。”
她经历过三次发育期,两世习武,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孩童和青少年、青少年与成人的区别,去年大家都没发育,她还能凭借内力控制住他的病情,但今年,苏梦枕已经有变声的迹象,即将迎来男孩的发育期,双方的差距会因为人体的自然规律被缩小。
“你最好祈祷我快点长大。”她感慨,“不然你就惨了。”
但苏梦枕说:“我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他眺望远处的飞雪,慢慢道,“金风细雨楼在夹缝中苟且偷生,我等不了。”
要快一点长大,快一点练成红袖刀,只有这样,才不会受制于人,干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第95章 长街上
开封的冬天很冷, 适合待在屋里学艺。
通常来说,琵琶要一年才算入门,但钟灵秀本就有乐理基础, 为她启蒙的是武侠小说中难得的乐律高手,她又自幼习武, 指法精准, 故前后虽然才三个月不到,已学了囫囵,之后就是技艺与乐律的精进了。
临要启程,倒春寒来袭, 汴京接连下了三日的小雪。
苏遮幕思考再三,没敢让苏梦枕出门, 推迟了启程的时间。
又觉得钟灵秀千里迢迢到汴梁一趟, 成日闷在家里学艺太可惜,便叫沃夫子带她上街逛逛,吃茶听曲, 买衣裳头饰, 涨涨见识也开拓眼界。
长辈一片好意,钟灵秀也不会不识趣, 高高兴兴答应, 带着钱包出门溜达。
寒冬过去, 春意萌发, 此时的汴京洗去冬日的萧瑟饥馑,呈现出《清明上河图》般的繁华热闹。
或许, 现在也确是宋王朝鲜花着锦的时候, 在位的皇帝尚算英明, 除却党政激烈, 在位的宰相章惇并无恶名,民间还有欣欣向荣之气。
呃,当然,因为是武侠版,繁华背后仍有挥之不去的血腥。
那日,钟灵秀在书店里挑选词谱,就看见隔壁街有人打起来了,真刀实枪互砍。平民百姓娴熟地躲回两边的店铺,将大街留给他们发挥。
双方武功不高,可打得十分凶恶,浓烈的血腥味溅进窗户,污损了摊开的曲谱。
钟灵秀抬头看向老板。
老板看着她。
“半价?”她试探地讨价还价。
老板摆摆手:“送你了。”
他走到门口,负手笑道:“两位,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对同一副画有了不同的见解,不该动怒,该高兴才对,若不是同样喜爱这幅画,岂会有这般深刻的见解?依我之见,二位非对手,而是兄弟。”
两个斗殴的人还没说话,对面酒馆中走出来一个人,摇手道:“非也非也,他们有不同的见解,证明他们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好比一个爱吃甜,一个爱吃咸,风马牛不相及,且这幅画里的美人乃是汴京名妓,他们同时喜欢上一个女人,怎么能做兄弟?兄弟万不可爱上同一个人,一个喜欢成熟妩媚的女子,另一个就该喜欢清纯可爱的少女,如此才能长长久久做兄弟。”
“大错特错!”书店的老板大声驳斥,“男子好色,见着美貌的女子就心动,喜欢同一个美人的男人何其多,怎么就不能做兄弟了?大家公平竞争就是。”
酒馆老板冷笑:“你放屁。”
“你才放屁!”
他俩激烈地吵了起来,看得方才斗殴的两位仁兄一愣一愣,忽然就打不下去了。
钟灵秀也觉得这两人不大正常,揣起免费的谱子,扯扯沃夫子的衣角,示意走人。
“小姐莫要担忧,方才吵架的两位在江湖小有名气。”沃夫子说,“卖书的叫温梦仁,卖酒的叫花枯发,乃是市井颇有名望的江湖人,结识不少好汉。”
钟灵秀:“……他们俩是不是好朋友?”
“小姐聪颖,的确如此,二人是旧相识,却不知为何结下仇怨,一人开铺子,另一人也要开,对门而居,互相拆台,也算一番奇景。”沃夫子详尽地解释,“虽然人人都向往大势力、大帮派,但总有些人不愿受拘束,大隐隐于市。”
她点点头,记住了他们——相爱相杀的宿敌。
今日份逛街结束,带着曲谱回别院练琴。
隔壁传来一阵阵药材的气味,比先前的苦一分,涩一分,绵长一分,似是换了方子。
她问沃夫子,他道:“楼主请了一位御医为公子看诊。”
“有用么?”
沃夫子摇摇头,不敢打包票。
不多时,苏遮幕的身影出现在院中,他进隔壁屋说了会儿话,不到一刻钟又出来,转道西厢探望她:“今日出门,感觉如何?”
“挺好的。”钟灵秀翻过曲谱,“白得一本谱子。”
苏遮幕端起茶盏抿一口,若有所思道:“沃夫子说,你的琵琶已经弹得很好,可要再换一门乐器?”
“贪多嚼不烂,琵琶我还要再练两年才像样。”她如实道,“要是有机会,我想听一听古琴大家的演奏,有些曲子我弹得不大好。”
苏遮幕立即道:“这有何难,我想法子为你请一个宫廷乐师。”
“太破费了。”她道,“我可以去茶馆里听,今日路过一家什么如意馆,里头的琴音很不错。”
“不破费,金风细雨楼本就有这些门路。”苏遮幕温言道,“就这么办吧。”
谁出钱,谁是老大,钟灵秀闭上嘴:“好。”
苏遮幕点点头,让她安心练琴,自己又匆匆离去。
钟灵秀不禁道:“叔叔既要操心金风细雨楼的事务,又要想法设法给儿子治病,实在辛苦。”
“楼主是有大志向的人,少主也是。”沃夫子脸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敬佩,显然苏家父子的人品和能耐才是他效忠的最大理由,当然,水要端平,他不忘恭维,“小姐今后也会是江湖中举足轻重的人物。”-
金风细雨楼与宫里有些来往,教坊司愿意卖苏遮幕这个面子,但乐师不想与江湖人来往密切,不肯登门,约在闹市的茶馆授艺。
学艺要有学艺的谦逊,钟灵秀自无不可,带着礼物赴约。
茶馆在一条热闹的长街上,金风细雨楼早就定下安静清幽的雅间,里头点过熏香,淡淡的香气颇为宜人。
钟灵秀坐在琴前,耐心等候老师。
对方背着一把琴到来,见她藏在垂帘后面,满意点头:“我不欲牵扯进江湖风雨,我奏琴,你听,不必交换姓名。”
“是。”
琴师颔首,拂动指下琴弦。
他弹的是《高山流水》,与钟灵秀的演奏截然不同,哪怕毫无内力,光凭音律也能让人如置山野,如逢知音。
一曲毕,他说:“轮到你了。”
钟灵秀静心沉气,弹奏自己的知音。
“听得出来,你曾随名家学过,可惜不到火候。”他说,“这一处,听好。”
室内垂帘的高度仅到琴案上方三寸,不高不低正好能看见指法,钟灵秀用心记忆,待他演示完就重复一遍。
“指法对了,情绪还要再缓一分。”
她点头,细细体会他琴中的意韵,但人的情绪不同,奏出的音律必然有差,不可一比一模仿。
对方亦不强求,换成《阳关三叠》。
香篆燃尽。
侍女端来茶具,表演点茶。
钟灵秀的口味受身体发育影响,大人喜欢喝茶,目前更爱吃荔枝膏水,糕点是五香糕,尝起来和普通米糕差不多。
老师在喝茶,且对点茶侍女的水平不大满意,端起来略微沾唇就放下了。
一切都很和谐,直到异常的动静传入耳中。
沉重且仓促慌乱的脚步声,较为整齐但轻盈的脚步声。
又有人打起来了?
好像这次有维护治安的人出现?
钟灵秀分辨不清,正想走到窗边瞧一瞧,沃夫子忽然推门而入,低声道:“今天到此为止,先离开这里。”
乐师立即放下茶盏,老实不客气:“马上送我回去。”
沃夫子肯定以她的安危为先,可钟灵秀不需要保护,当机立断:“夫子送先生,我自己走。”
“是。”好的下属永远不质疑命令,沃夫子点头答应,但凑近告知,“刚收到消息,迷天盟的五圣主‘开心神仙’吕破军被指背叛,他逃了出来,关七正在找他。”
“知道了。”钟灵秀点头,“我会自己脱身,别担心。”
沃夫子没再说话,拉着乐师飞快下楼。
异动在隔壁的长街,这条街上全是跑路的人,汴京的居民拥有良好的避战意识,以最快速度撤离现场,保全狗命。只有少数人自持武艺,暂时没动,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
钟灵秀就是其中一员。
她好奇地探头,想知道隔壁街发生了什么,居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轰!
脑袋才伸出去,不远处就划过一道抛物线,有个人影像被射中的大雕,“砰”一声摔进屋瓦堆中,漆黑的瓦片叮咚哐啷飞裂,直接砸到茶馆的二楼。
而始作俑者血肉模糊,滋着血水踉跄起身,跌跌撞撞地逃走。
咚咚咚。
追杀者迈着轻盈的步伐追上来,这或许很矛盾,其实一点儿也不,他的步子很轻很轻,哪怕以钟灵秀的内力,都无法捕捉他的实时位置,但他前行的姿态是如此强横有力,凡有过处,屋瓦碎裂,风也变得寒意逼人,恰似千万根钢刺在前开道。
有那么一瞬间,钟灵秀心里“咯噔”一下,怀疑完蛋了。
——这该不会是修真者吧?
怎么这么像炼气小虾米碰见筑基大佬?
好在很快,对方就在一片窒息的寂静中露出了真容。
是个人。
活人。
这时候,她才意识到这股寒意是他的杀意,如芒在刺拂断她发丝的竟然是他的剑气。
关七,他就是关七?
钟灵秀看向怒气勃发的男人,他毛发凛然,双目赤红,眼神不似正常人。
“是你偷走了小白?!”他一步一凹坑,逼近前面逃窜的叛徒,也是迷天盟的五圣主,“把它(她)交出来!”
她:“???”
小白是什么?一个珍奇异宝?一把绝世武器?他的属下偷了老大的宝贝跑路,结果被发现了?
“我说什么圣主都不会相信。”吕破军浑身滋血,走一步,地上就落下一个湿漉漉的血脚印。他的面孔血肉模糊,看不清表情,说话也含混,好像舌头短了一截,“但我没有——没有背——噗!”
关七不停,他冷笑着上前:“背叛我的人只有一个下场——”
他举起手中的剑,一把平平无奇的钢剑,铁匠铺里价值十两银子,但就是这把剑激发出了长虹般惊人的剑气。
从街头划破天际,倏忽落到街中央。
至少五十米。
吕破军裂开了。
字面意义上的裂开,就像刚才掉地上的红豆,均匀地劈成两半,从头顶裂开到屁股,被包裹在内膜的内脏稀里哗啦地掉下来,先是心脏,它靠左,很完整,然后是不规则的胃,接着是两边的肝、肾,最后是黏糊糊的大肠小肠。
噼里啪啦,和隔壁的猪肉摊子一样呲溜溜地撒了开来。
第96章 英雄何处
哕——
纵然武功盖世, 但钟灵秀三次穿越,体验的世界都很正常,最最残酷的就是倚天遇见乱兵, 锅里煮了个孩子,差点没让她恶心得吐出来。
其他时候杀人只是杀人, 一剑封喉, 简简单单。
但此时此刻,她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捂住嘴巴干呕起来。
她只在特效片里见过这么惊悚的场景,肉眼看还是头一回, 浓烈的血腥味、胆汁味、粪便味交织在一起,激发人类刻在基因中的恐惧。
太恶心了。
她想转头逃离案发现场, 但关七已经走了过来。
不能背对他。
忍住!
钟灵秀扯过琴案上的纱巾, 沾点荔枝水蒙在脸上,希望能用茶水的气息掩盖作呕的血腥气。
关七踏着血水走到尸体面前,威严冷酷的表情消退, 眼底浮现怪异的迷茫:“破军——五圣主——小白?!”
他捂住头, 好像脑子里有一把电锯在切脑花,发出剧烈而痛苦的呻吟。常人在这样的痛苦下早就崩溃, 可他实在太强大, 竟然硬生生忍着这股巨痛, 费劲地查看着血肉模糊的尸体, 似乎不知道“小白”为什么没从里面逃出来。
“小白,小白……”他念叨着, 视线扫过现场。
方圆一里内, 喘气的人寥寥无几。
小白不见了。
带走她的人一定是高手。
这里谁的武功最高?
电光石火间, 钟灵秀汗毛倒竖, 忽然有被猛兽盯上的悚然感。
她强压下舌根的胃酸,不假思索地窜出雅间,跃下二楼的平台,夺门而逃。几乎同一时间,关七锁定了她的气机,破窗而入,裹挟着惊人的杀意追赶而来。
一炷香前的场景再度上演。
只是这一回,前面奔逃的不是迷天盟的圣主,而是一个骨龄十岁的倒霉孩子。
她以不可思议的灵敏轻功跑出茶馆,并在短暂的思考过后,决定继续跑。
苏梦枕说,关七是天下第一高手,就算后面有个“之一”,那也是无法撼动的强大。而她刚才看见他的剑气,毫无异议地认同了这一点。
难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