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扶光睨着食铁兽,“它又来了。”
“你认识它?谢扶光,它对我好像很亲近,它是不是我们家养的?”
“不是,它是只赖皮熊,时常赖在我们家,蹭吃蹭喝。”
“蹭吃蹭喝的赖皮熊?”
“是,你很讨厌它,赶了它许多次,可它还是要来蹭吃蹭喝。”
沈秀觉得,她好像并不讨厌这只食铁兽。它来蹭吃蹭喝,她应该不会讨厌它。她倒还想投喂它。
“我好像不讨厌它。”
“不,你很讨厌它,”谢扶光道,“赶走它。”
她指指地上的野鸡,“你看,那是它给我抓的野鸡,它知道回报我们,也不算蹭吃蹭喝。它应该是只好熊。就算我之前讨厌它,可我现在不讨厌它。我不想赶它走。”
谢扶光看向食铁兽。他之前就不该放过它。
之前沈秀昏迷,食铁兽来找过她。桃花婆婆说,这只食铁兽叫肉肉,是沈秀养着的,沈秀很喜欢它。
得知沈秀很喜欢这只叫肉肉的食铁兽,谢扶光第一反应是杀掉它。他嫉妒肉肉能得到沈秀的喜欢。
嫉妒到,恨不能杀掉全天下所有食铁兽。
然他到底没有杀掉肉肉。沈秀若知道肉肉死了,一定会很伤心。是以,他放了肉肉一马。将肉肉赶到另一个很远的山头。
未曾想,肉肉居然跑回来,回到了这里。
真是令人生厌的小畜生。谢扶光眸光微暗,“它是一只畜牲,伤过人,很危险。”
他原想说这只食铁兽吃过人。食铁兽的食谱里没有人类,它不是黑熊棕熊,它不吃人,他说这样的谎,沈秀或许不信。
“伤过人?”沈秀摸食铁兽的动作一僵,“它是为何要伤人?是不是被人惹毛了,所以才伤人的?”
“主动伤人。”谢扶光道,“它是一只会主动伤人的野兽。”
沈秀心底不愿意相信这只奶呼呼的食铁兽会主动伤人。它一点都不凶,圆圆胖胖的,那么亲近她,怎会伤人?
“我也是人,可它为何没有主动伤我?”
“小畜生的心思,谁猜得准。”谢扶光严肃道,“秀秀,为了你的安危,全村人的安危,必须把它赶走。”
沈秀摸着乖乖巧巧的食铁兽,很是舍不得赶走它。但野兽到底是野兽,谁也不知它会不会突然伤人。
沉默良久,她瓮声瓮气,“好。”
谢扶光食指朝食铁兽一指,食铁兽便僵硬住动不了了。
“隔空点穴?”沈秀想起他杀手的身份,她咽嗓,“你的武功真厉害。”
他莞尔,一只手拎起两百斤重的食铁兽。他轻轻松松地拎着它,就像是在拎一片羽毛,一朵花一样轻松。
连夜将食铁兽送到更远的山头后,谢扶光面无表情地俯视地上的食铁兽,漆黑幽深的眼球有些滞空。
他取出匕首,锋利雪亮的刀刃慢慢从食铁兽脸上滑过。他轻轻一笑,笑得温柔,说出来的话却残忍似罗刹,“小畜生,若再敢跑回来找她,我会抽了你的筋,扒了你的皮,煎了炸了,喂狗吃。”
食铁兽鼓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瑟瑟发抖。
残星褪去,桃花源在银色轻纱的笼罩里苏醒过来。沈秀还在睡梦中,阵阵食物浓香便将她熏醒。她捂着叫个不停的肚子,循着香味一路进入灶屋。
她一踏进灶屋门槛,在锅灶前忙活的谢扶光就转过了身。
盈盈晨光下,胧胧热雾里,他一身红衣,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精致如花的浓烈眉眼沾染了烟火气,显得“贤良淑德”了几分。
“睡醒了?”他眼里含着温柔的笑,走过来,手掌按住她的后腰,直接将她摁进怀里。
眷恋痴缠地蹭蹭她的发顶。
她一激,立时推开他,“别这样。”
被推开后,谢扶光捻了一下她的发梢,指尖在她发梢流连。像是没抱够她,贪恋她的身体。
她离他远了一段距离,注意到篓子里没洗的菜,“我帮你洗菜。”
“不用。”他拉住她,“我来洗就好。”
“你不正忙着吗,我来帮你。”
“你只管吃便好。”
他好像不愿她干活,舍不得她辛苦劳累。沈秀呐呐,“我总得做点什么。”
“你什么也不用做,一切都由我来。”
他还挺疼人的。如果他真是她未婚夫,那么,她很幸运,拥有一个很疼妻子的夫君。
注意力落在冒气儿的蒸笼上,她问:“你蒸了包子?什么馅儿的?”
“灌汤包,鲜肉馅,鲜笋馅,韭豆馅。”谢扶光揭开蒸笼。热气散开,白软微透包子暴露在空气里。
每一个包子都包得极精致,皮薄馅大,湿漉漉,水晶晶。谢扶光夹起一个包子,喂到沈秀嘴边。
灌汤包放下似菊花,提起像灯笼,轻轻一咬,包子破皮,立刻爆汁。
灌汤流油的包子,外皮,肉馅,汤汁,融为一体,软乎,细腻,香滑,鲜醇,灌入喉咙后,仿若干旱的土地被滋润了一般。
咀嚼着汤汁丰盈的包子,沈秀竖起大拇指,“好吃!你做的灌汤包真好吃!”
他弯眸,擦擦她嘴角的汤汁。
她后退半步,“你手艺这么好,学了多久?”
“三年。”他轻声道,“遇见你之后,为你学的。”
沈秀咀嚼包子的动作一停。特意为她学的厨艺?
她若有所思,打量了他几眼。
他的视线黏在她身上,极其专注。仿佛在他眼里,全世界就只有她一人,仿佛他眼里,只容得下她一人。
一个男人,容貌出众,武功高强,温温柔柔的,脾性似乎不错,为了你专门学厨艺,待你极好,很疼你,很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到可以喝你的洗脚水。
各方面都极其出色的男人,这样的好男人,大抵很难有女人招架得住。
若说她心里一点都不动容,那肯定是假的。沈秀略微垂眸。
只是,一切的前提,是谢扶光没有骗她,他所说的一切都属实。一盆凉水,泼在她微微动容的心头上,把她浇得清醒理智了一些。
第117章
沈秀嚼着灌汤包, 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能说些什么。最后只含含糊糊道:“包子真好吃,我再吃一个。”
谢扶光又给她夹了一个包子。她吃包子时, 他仍然一眨不眨注视她,连锅里都不看了。她转过身,避开他的注视。
他也转过来, 仍然将一双眼睛定在她身上。感受着他黏糊糊的视线,她咽下去的包子卡住了, 上不去下不来。她闷声道:“你别看我,看锅里, 锅里的东西都要糊了。”
待他把头转向冒着热气的锅里, 沈秀把手里剩下的包子塞进嘴里,拍拍手,直接坐到火门前, “我来烧火。别说不让我烧,我闲着无事做, 我就要烧。”
闻此言, 谢扶光倒也没再说什么。
她拿起火钳, 捣腾灶门里的柴块。橙红色的火苗哔啵作响,夹了几下柴块, 感觉到他又在看她, 她很是烦闷。
他的目光黏糊糊的,若黏缠的蜘蛛丝,缠在她身上, 让她只觉有些受不住。
灶屋里有土豆和红薯。沈秀起身拿了两个土豆红薯, 埋进火灰里,烧了吃。
扫视灶屋里的土豆和红薯, 沈秀问:“家里的粮食多吗?我们的田地多吗?”
谢扶光道,他与她不善种地,分的田地交与其他村人种了,到时候与其他村人一起分粮食。而他平时主要是打猎,用猎物换粮食。
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种出来的粮食多,山里能吃的东西也多,没有苛捐杂税,所有人过得都挺富足。
沈秀点点头。也就是说,家里要做的农活不多,把田地交给别人种,分粮食,打猎,钓鱼,寻山菜山果,吃穿不愁,他们过得很不错。
沈秀望望窗外盛开的桃花,“这里真是一块好地方。”
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风景优美,着实是一块能过安逸日子的好地方。
晨阳越来越灿烂时,谢扶光收捡碗筷去洗碗。沈秀道:“我来洗碗。”
谢扶光:“灶里烧的土豆红薯应该差不多了,去吃罢。”
她这才想起她先前烧了土豆红薯。忙不迭去掏柴灰,掏出烧熟了的土豆红薯,她分给谢扶光。
山里小土豆烧了吃,格外得香,沈秀惬意地咀嚼着,问谢扶光,“等会儿要干什么活吗?今日要打猎吗?”
白吃白喝她受不了,便也想多干些活。
“今日没什么活做。”
“喔。”
吃完土豆红薯,净了手,沈秀欲出去转转。谢扶光随她一同出门。
他伸出胳膊,亲昵地搂住她的腰肢。她僵了僵,快速往前走了两步。
“秀秀,干啥去?”一位路过的大娘上前来打招呼。
“刚吃过早饭,出来走走消消食。您吃了吗?”
“正回去吃呢。”大娘拎起篮子,“我在山上采了些菌子,你抓几把带回去炖汤喝。”
篮子里堆满了蘑菇,蘑菇沾着水珠,盈亮新鲜,透着淡淡的菌香。
“不用不用,多谢您。”沈秀问,“山上菌子多吗?”
“这会子正是吃菌子的好时节,山上的菌子多得很。”
沈秀眸光一动,“谢扶光,我们也去山上采菌子罢?”
“好。”
回家取了篮子,沈秀同谢扶光朝山上而去。穿行在山包上的桃林,沈秀举目四望,粉白的桃林,若香雪海,幽幽沁香,芬芳恬淡。
“等会儿回来的时候,弄些桃花回去泡水喝。”沈秀捡起地上吹落的桃花,含笑道。山上除了遍地的桃花,还有李子花与杏花,满山遍野的香气,熏得沈秀心旷神怡。
摘下一朵新鲜的菌子,沈秀放进篮子里,余光触及前方大片大片的野山菌,她道:“蘑菇真多!谢扶光,我们多采一些回去!”
不仅蘑菇多,各种各样的野菜也极多,还有各种各样的春日山果。
“好多枇杷!”沈秀望着黄灿灿的枇杷,口中唾液分泌出来。三月枇杷四月李,五月杨梅六月荔,此时正是吃枇杷的好时节!
“谢扶光,我们摘————诶?那是……猴?”枇杷树上,有两只金色小猴子在吃枇杷。
“是金线绒。”谢扶光道。
胖嘟嘟,金灿灿的两个金线绒,嘴里啃着枇杷,毛发如丝般柔软,渗着点点阳光,一丝一缕散发着金子般的耀眼光泽。
“这猴子真可爱。”沈秀盯着金线绒,双目里透着浓浓的喜爱。
她很喜欢金线绒,就像先前喜欢食铁兽那样喜欢。注意到这一点,谢扶光偏头,对金线绒进行死亡凝视。
动物大多敏感敏锐,金线绒察觉到危险,毛发竖起,拔腿就跑。其中一只跑得慌急,爪子一滑,从高高的枇杷树上摔落下来。
“小心!”沈秀惊呼,脚尖朝地一点,飞身而起。飞至半空,接住金线绒,快速落地。
她落地后,小金线绒从她怀里窜出去,转瞬便不见踪影。她呼气,“还好没事。”
将将说完,她浑身一凛,“我、我方才是飞起来了?我飞起来了?”
谢扶光:“你忘了,你会武功。”
“我会武功?”沈秀惊然,继而兴奋起来,“我会飞,那我的武功应该挺厉害?”
谢扶光莞尔,“很厉害。”
他告诉她,她学的是他的武功,叫曼陀煞。
“曼陀煞……你还是我师父?”
“我是你丈夫。”
沈秀语滞,不过她此时并不在意这个,她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了她的武功上。
她会武功。这对她来说很是新奇。思及她方才貌似不错的轻功,她越发兴奋起来。
紧接着,她回忆方才的感觉,又纵身一跳,一下跳到了枇杷树上。她身体一晃,连忙抓住树干,旋即跳向另一棵树,这次比先前要稳当了许多。
直到采完蘑菇回家,沈秀仍然处于兴奋之中。她从谢扶光那里要来秘籍,一页一页翻,大抵是她从前学过,只看一遍就会。于是她盘腿,开始练功。
夕阳西下,黄昏里夹杂着残褪的霞光,沈秀沐浴着昏黄残光,练功练得浑身是汗。
“秀秀,饭好了。”谢扶光端着热腾腾的菌菇汤,唤她去吃饭。吃过饭,她捻了下黏腻的衣衫,去烧水洗澡。
洗完澡,她把衣裳放到水池边,准备明天洗。她疾步回到房间,趴到床上马不停蹄翻阅秘籍。
屋外,谢扶光瞥向放在水池边的衣裳。
他将水放进木盆里,拿起沈秀的亵衣(内衣),轻轻搓洗。洗着洗着,他唇边漾开微微笑意。
洗完亵衣,他拿起亵裤(内裤),手指在亵裤上停留了几下。
搓洗着亵裤,谢扶光唇边的笑意加深。
月色洒下来,沈秀还在翻秘籍。正要翻页,房门忽然被敲响。她放下秘籍,拖着扱鞋去开门。
房门打开,门外,谢扶光的红玛瑙发冠取了,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肩后。
他只穿了件单衣,劲瘦饱满的身体线条展露无疑。腰带松松垮垮,白皙精致的锁骨露了出来。
微卷的额发贴着额边,发梢的水珠,顺着脖颈坠入两弯浅浅的锁骨,将他的锁骨氤得莹亮了几分。
他大抵是刚沐浴过。盈盈月光下,沾着水珠湿漉漉的他,长发卷湿,唇红齿白,漂亮诱人,似花似妖,美得不可方物。
而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他,看着她,眸子里爱意汲汲恣恣,“秀秀,我洗了枇杷,吃一点?”
触及他眼里的爱意,沈秀有些愣神。他真的喜欢她?她真的很难相信,这样出色的一个人,会喜欢这么普普通通的她。
闪闪发光的人,怎会注意到人群里的普通人?
在沈秀愣神之际,谢扶光不着痕迹,把衣裳拉得更敞开了一些,肌理线条分明的白皙胸膛半露出来。
沈秀连忙转开脑袋,“谢谢。”她接过枇杷,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谢扶光,你真的喜欢我?”
“你不信我说的话?”
她实在是很难相信,“我……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握住她的手,“我喜欢你,千真万确。”
她立时抽出手。
谢扶光唇角微抿。她没有完全信任他。也抵触他的碰触。
沈秀道:“可我很不明白,你为何喜欢我?”
“一见你便喜欢你,”他道,“你合我眼缘。大抵是命中注定,我一见你,便知此生就是你了。”
“我这样……平凡普通,怎么会合你眼缘?怎么会被你一见钟情?”
“你认为,平凡普通就不会被人一见钟情?”
“倒也有这个可能,但是,”她咽唾液,“你这样出众的人,基本上不可能对平凡普通的人一见钟情吧。”
“为何不可能?”他轻声细语,“秀秀,你这是偏见。”
偏见?或许她是有点偏见。可她认为她这种偏见,是比较理智现实的偏见。
她没再多说什么,“谢谢你的枇杷,早点睡。”
次日,沈秀起得很早。练了会功夫后,她飞出院子,去外面练轻功。
飞到山脚下,她仰头瞧高耸入云的山峰。这么高的山峰,估计得神仙才能飞得过去?她托着下巴,忖了忖,一跃而起。
借力飞到陡峭的山岩上,再借力,继续往上面跳。刚踩住一颗长在峭壁上的树,还未站稳,树忽然折断。
她猝不及防地往下一跌,慌乱之间忘记运转内力,整个人朝下摔去。即将摔落在地之际,一道黑影极速飞来,及时垫在了她身体下面。
谢扶光抱着沈秀翻滚了几下停下来,他语速急促,“秀秀,你可有事?”
“我没事。”沈秀急问,“你呢?你没事吧?”
他做了她的人肉垫子,被她这么一压,指不定会受伤。
“无事。”
沈秀松下一口气,对他心怀感激,“多谢你。对不起。”
“你没事就好。”他起身,拉着她回家。
回去的路上,沈秀还是没放下心,生怕谢扶光哪里不好,“你真没事?”
她面怀关忧。谢扶光眸光微闪。他想起她仍然不信任她,仍然抵触他的碰触。要如何才能让她信任他,不抵触他?
“真没事。”他垂下长睫,心里已然有了盘算。
至家,谢扶光去往茅房。他进了茅房后,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左臂骨头折断。
待他出来,沈秀发现他捂着左臂,她问:“左手怎么了?”
他摇头,“没事。”
“是不是方才伤到左手了?”沈秀连忙过去,刚碰到他的左臂,他就闷哼出声。
在发现谢扶光左臂的骨头好像有些错位的时候,她一惊,“你的胳膊断了!”
“我方才压断了你的胳膊?!你怎么都不吭声!”她愧疚难当,“快点,快点去找周阿婆,让她给你看胳膊!”
第118章
周阿婆脱掉谢扶光的上衣。此时他上半身不着寸缕, 身形劲瘦,宽肩窄腰,肌理分明, 轮廓曲线极极漂亮。
他的身体,也如他的脸一样,每一处都精致漂亮到极致, 完完全全是女娲娘娘精心捏成的一副皮囊。
周阿婆给谢扶光接骨前,道:“忍着点。”
骨头咔擦作响, 谢扶光下颌紧绷,面部涨红, 青筋突起。
沈秀光是看着, 就觉得疼得不得了。听到谢扶光疼地抑制不住闷哼,她心里更加愧疚。
她没事去翻什么山?都是自己太过自负,害得谢扶光断了胳膊。她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谢扶光抬眸, 注意到沈秀面上的懊悔与愧疚,他暗地里勾唇。
愧疚, 便能使人心软, 心软, 便能使人逐渐放下防备。他自断手臂,这一招并没有使错。
周阿婆接完骨, 绑好谢扶光的左臂, 道:“需静养一个月,这期间要好生护着胳膊。”
言罢,她迟疑道:“你后面的伤……”
沈秀惊, “他后面也受伤了?”她转到他身后, 瞳孔剧烈收缩。
他的后背,本应与前面一样, 白玉无瑕。然而,他的后背上,横亘着数条伤疤。
全是旧伤疤,密密麻麻,触目惊心。
沈秀呐呐,“你背上……怎么那么多伤?”
谢扶光:“回去与你说。”
起身离开时,沈秀忙不迭搀扶住谢扶光,“我扶着你。”
谢扶光嘴唇微白,“嗯。”
待回了家,沈秀迫不及待问:“你背后的伤是怎么回事?”
他伸手摩挲背后的伤疤,“我曾和你讲过我从前的事。”
“那你再给我讲一遍?”
谢扶光垂睫,那张得天独厚的美丽皮囊,在光影下黯淡下来。
“我从前不叫谢扶光,叫原厌。”
……
琼花宴上,小菊见自家小姐一双眼都快粘到原老爷身上了,她咂嘴,望向人群中央的原良谦。
原老爷原良谦,原家家主,年仅二十二岁,乃江城最最富庶之人。他有钱有势,相貌堂堂,风度翩翩,良善温谦,面上时常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笑。
他是全江城所有姑娘都想嫁的男人。尽管他是个鳏夫,还有个五岁的孩子。
可惜原老爷对他去世的原元配妻子一往情深,这么多年都未曾再娶妻,房里连个妾室都没收一个。
“小姐,小姐,别看了,别让人家看见了。”小菊拉拉自家小姐。
“怕甚么,别人不都在看么?”
小菊噎住。她环顾四周。的确,在场所有千金小姐们都在偷偷关注原良谦。
一侍路过,不小心将茶水泼到了原良谦身上。茶水瞬间脏污了他绣着祥云的精致衣袍。
侍从一骇,急忙磕头认错。原良谦将他扶起来,语气温和,“无碍,你也并非故意。”
侍从忙道原老爷宽宏大量。
小菊目睹这一幕,心里啧啧。原老爷确实是肚量大。若是别人不小心将茶水泼到她身上,还是在这种场合,极极扫兴,她少不得要发作责备几句的。
可原老爷并未发怒,他十分和善,纵然对方只是个地位低下的奴才。原老爷正如他的名字,良谦,真真良善温谦。
若是能嫁给这样的男子……小菊脸一热,顿觉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青天白日的,她做什么美梦呢,她这样的,还想嫁给原老爷,真真是白日做梦!
琼花宴散,原良谦至家,直奔柴房。
昏暗的柴房里,柴块上躺着一个五岁多的小男孩。小男孩披散着卷如波浪的长发,没长开的五官极精致如画,秾丽如花。
他靠着柴块,苍白虚弱,唇色干白。
原良谦步至小男孩身前,“阿厌。”
小原厌掀开长睫,他的眸子漆黑如墨翠,里面没有任何情绪,整个人就像一只没有灵魂的木偶。
原良谦蹲下来,“还想学武么?”
小原厌迟钝地眨了下睫毛,身体上的疼痛,让他没力气说话。
他不答话,原良谦便捏住了他的肩。
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原良谦的指骨却几乎要将小原厌的肩膀捏碎,“嗯?”
剧痛从肩膀上传来,小原厌张开嘴,声若破碎的琉璃,“不想。”
“这才乖。”原良谦笑着摸摸他的头发。指尖碰触到他卷卷的头发,原良谦有些失神。
“你很像你的母亲。”原良谦轻轻抚摸小原厌的卷发,目里露出痴痴爱意。
小原厌的母亲,海丽耶,有一头乌黑亮丽,如波如浪,如绸如缎的长卷发。小原厌不仅继承了她的美貌,也继承了她美丽的头发。
原良谦温柔地抚摸着小原厌的长卷发,渐渐地,他眸子里的爱意转变成了恨意,“你可真是像你母亲。”
说着,他一把抓紧小原厌的头发,像是要将他的头皮扯下来。
“来人,拿剪刀来。”
拿起剪刀,原良谦将小原厌的头发全部剪掉。
欣赏着脑袋光秃秃的小原厌,原良谦神经质般地大笑了起来。
笑着笑着,他面上又露出爱恨交织的情绪,最后恨意占据上风,继而,他吩咐侍从取来鞭子。
原良谦拿着鞭子,即将要抽到小原厌身上,却在触及小原厌的脸时,停了下来。
他长得实在与他母亲相像。
“转过身去。”
小原厌转过身。
“啪!”鞭子狠狠抽在小原厌背上。
数鞭过后,小原厌趴在地上,遍体血痕,然他始终一声不吭。
原良谦扔下鞭子,看也没看气若游丝的小原厌,头也不回离去。
管家瞧了瞧离去的原良谦,又瞧了瞧浑身是血的小原厌,心情很是复杂。
他倒是很可怜小原厌,可他也就只能在心里默默可怜一下,也不敢私底下去帮他。
造孽啊。他叹息,脑海里浮现出海丽耶的面容来。
海丽耶,母亲是汉人,父亲是西域人。她是一个漂亮到极致的混血姑娘。
他家老爷,还是公子的时候,对海丽耶一见倾心,然海丽耶对老爷无意。海丽耶已有心仪之人,那人与她青梅竹马,是她未婚夫。老爷便设计杀掉了她的未婚夫,强娶了她。
娶了海丽耶后,老爷对她千般好万般好,却始终得不知道她一个好脸。
她几次三番逃走,又被老爷抓回来。
小少爷原厌,是老爷为了让海丽耶留下来的筹码。老爷并不喜爱孩子,小少爷的存在,只是为了绑住海丽耶。
可老爷高估了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于海丽耶而言,小原厌只是一个耻辱,她不爱这个孩子,甚至极其厌恶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不能让她心软,不能绑住她。她的名字叫海丽耶,吐火罗语里,是仁慈的意思,可她对这个孩子没有半分仁慈。她一生下孩子,她就逃出去投河自尽了。
管家仍然记得海丽耶投河自尽的那一日,老爷抱着小原厌,对小原厌道:“你留不住她,你为何如此没用?”
“她已经死了,你还有什么用呢?”
“你去给她陪葬罢。”还未睁眼的婴儿,就这样被老爷丢进了河里。
凝望消失在河里的婴儿,老爷忽然道:“也许她还没死。”
他令人将婴儿捞起来。小原厌福大命大,还留着一口气。
管家知道原良谦为何将小原厌捞起来。若海丽耶没死,原良谦可以继续利用这个孩子。
唉。管家又叹几口气,“孽缘,孽缘哪。”
一夜过去。柴房里,小原厌蜷缩起身体。疼痛,饥饿,干渴,在身体里发酵成刀片,他颤抖着,忍受着刀片在自己身体里搅动。
“嘀嗒嘀嗒……”
外面下起雨来。他半睁眸,一点一点往窗口爬。
爬到窗底下,他张开干裂的嘴,去接雨喝。可窗户紧闭,雨落不进来。
他望着墙壁上自己的影子,机械地对影子说:“你渴么?我不渴。”
他舔舔裂开的唇皮,“我不渴。”
又一日过去。大抵原良谦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孩子,便派了丫鬟进了柴房。丫鬟拿着药膏,给小原厌上药。
上药的时候,丫鬟的目光小原厌的脸上划过。
尽管他的头发跟狗啃了一样光秃秃,尽管他面色苍白虚弱,唇无血色,他还是那么漂亮。
漂亮得让人嫉妒。丫鬟咬紧牙根,心里生出了无限愤恨。
她模样不错,嫁的夫君也长得俊俏,可她生的孩子,却丑得不能见人。全家人都以为她去外面偷了人,才生出来这样一个丑八怪,但她没有,她实在是冤屈!
凭什么她的孩子长得这般丑陋。凭什么小原厌长得这般漂亮。上天为何如此不公?
丫鬟一口银牙几乎咬碎,恨不得扇小原厌几巴掌,划烂他的脸。可她不敢。
虽说老爷对小原厌不好,但他到底是小少爷,府里的人,还没那胆子去欺负小少爷。
她也不敢。
小原厌还是婴儿时,奶娘见原良谦不喜他,便怠慢他,饿得他哇哇大哭。
原良谦得知此事,直接将那奶娘活剥了,烹炸了,喂给了猪狗。至此,府里所有人都明白了一件事,原良谦不喜小原厌,但他到底是他儿子,别人不能欺负他。
因此,她是不敢欺负小原厌的。
可一想起她那丑得不能见人的孩子,一想起今晨丈夫对她的打骂,公婆对她的责辱,她心里的愤怒与憋屈就止不住地燃烧了起来。
旺盛的火苗烧尽了她的理智,她瞪着小原厌那副天妒人怨的容颜,一巴掌抽了过去。
“啪!”小原厌被打歪,口中吐出血来。他缓缓偏过脸,如木偶一样,看向丫鬟。
再次对上他精致如花的面孔,丫鬟又一巴掌甩过去,“看什么看!”
小原厌又一歪,鲜血和着牙齿淌出来。
第119章
手掌心上的疼痛, 顿时唤醒了丫鬟的神智,意识到自己方才做了什么,她惊慌失措, 嗓子眼都在发抖,“小少爷……奴婢……奴婢……”
她蹲下来,手足无措, 连忙去扶起小原厌。
小原厌歪歪脑袋,忽然弯起眼眸, 素来无表情的面庞上,浮现出温柔的笑意。
丫鬟一愣, 仿佛在他身上见到了原良谦的影子。
“小少爷, 奴婢————”她的声音戛然而止。
一根磨得尖细的木签子,直直扎进了她的脖子里。
小原厌握着木签子,用力往她脖子里碾。
“噗呲!”热血喷到他身上, 将他苍白的脸染红,仿佛将他的眸子也染得赤红起来。
“救命, 救……”丫鬟的两颗眼珠子暴凸, 几乎要跳出眼眶来。
小原厌双目虹膜上融着赤色光泽, 宛若地狱深渊里爬出来的嗜血恶鬼,他将木签子用力一插。
她瞬间毙命。
浓稠的血液一滴一滴从小原厌面庞上淌落, 他俯视失去呼吸的丫鬟, 眼球仿佛滞空,眸光无机质,里面没有任何情绪。
尔后, 他往她胳膊上咬了一口, 牙齿将她的肉咬下来。咀嚼几下,吞入腹中。
饥饿了几日的肚子, 终于填了些东西进去。他抱住她的胳膊,一点一点啃食。
原良谦进入柴房时,小原厌已经吃饱,却还在啃丫鬟的胳膊。
待了解了情况,原良谦什么也未说,只让人将丫鬟的尸体拖走处理干净。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小原厌头发重新长长,背上的伤还未好,又添了新伤,新旧伤痕交错,新伤变旧伤,新伤盖旧伤。
七岁时,这一日,小原厌背后的伤口发痒,他正抠着伤口,原良谦忽然闯进屋,“阿厌!”
原良谦面部涨红,整个人透着一种不正常的兴奋,“阿厌,你娘还活着,我找到她了,我找到她了!”
小原厌一如既往,如木偶一样,没什么表情。
原良谦笑了下,“怎么,你不高兴?我找到你娘了,你不高兴?”
小原厌:“高兴。”
原良谦:“那为何不笑?”
小原厌嫣红的嘴角一提,笑起来。
“乖。”原良谦温柔地抚摸他的头发,“我们这就去见她。”
“阿厌,这一次,你一定要留住她。用尽全力,无论怎样都要留住她,知道吗?”
小原厌机械地点点脑袋,他摩挲袖子里藏着的木签子,视线落在原良谦的脖子上。
原良谦带上小原厌,坐上马车,半月后,来到一处小镇。抵达小镇,原良谦没有第一时间去见海丽耶。
路上行车许久,难免沾染风尘,他整理自己的仪容,“我这般去见她,她定会嫌我。”
是以,他先去客栈,好生梳洗打扮了一番。
他熏香剃面,擦面药,抹香泽,戴玉冠,插簪花,穿上熏过香的锦衣缎服,同样也给小原厌梳洗打扮了一番。
小原厌戴着嵌珠玛瑙冠,卷卷的黑发束在背后,齐眉勒着抹额,颈上戴着金螭璎珞。他穿着簇新红绫锦衣,挂着长穗绦子,踩着孔雀金线红底小靴。
随行侍从没忍住瞧了瞧梳洗打扮好的小原厌。小少爷本就容颜出众,这样一番打扮后,就如那画里走出来的玉娃娃,精致漂亮得不得了,直让人看直了眼。
小少爷的长卷发,以及眉眼似夫人,昳丽秾艳如花。鼻子,嘴唇,等等似老爷,如琼如玉。他完全继承了老爷和夫人的美貌,且还综合了他们美貌的长处,容貌已经胜过了老爷夫人。
在心里赞叹着小少爷的美貌时,侍从想到了什么,不禁叹息。
马车一路前行,在一处小院前停下来。原良谦牵着小原厌下车,来到院门前。
门敲响。不多久,门从里面打开。
“谁呀?”开门的女子嗓音细柔,长卷柔顺若波浪的黑发上,系着晶莹剔透的流苏,发带交缠着流苏与长辫,垂至腰间。微细的腰上挂着叮叮当当的腰链。
她纤细的腰被一袭纱裙拢着,裙摆垂地,微微荡漾,额间一点水晶眉心坠,似若花钿。黑发红衣,雪肤红唇,艳昳秾丽。
见到她,原良谦眉目含笑,温柔如水,“阿善,我带阿厌来见你了。”
海丽耶瞳孔剧烈收缩,她立时关上大门,却被原良谦抢先一步拦住。
他抵开门,疑惑道:“阿善,见了夫君为何要关门?”
“你不是我夫君!滚!你给我滚!”海丽耶尖叫。
原良谦将小原厌拉到海丽耶面前,“阿善,你看,这是我们的孩子,他与我们多像。”
海丽耶僵住,目光落在小原厌身上。见小原厌与她长得十分相像,她怔然。
“阿厌,快,叫阿娘。”原良谦拍拍小原厌。
小原厌仰头,对海丽耶道:“阿娘。”
霎时,海丽耶的五官狰狞起来,“我不是你阿娘!滚!给我滚!你们都给我滚!”
“滚呐!”海丽耶抽出门栓,打在原良谦身上。
原良谦任她捶打他,完全不还手,唇边还带着痴痴爱意。她手一转,一棒子打在小原厌头上,“你们怎么不去死!”
“砰!”门栓重重落在小原厌额头上,鲜血立刻从他额上溢出来。
原良谦却看也不看小原厌一眼,只对海丽耶道:“阿善,手打疼了吗?”
粘稠的血液滴落在睫毛上,小原厌眨了下睫毛,视野模糊成一片血色。浓重的血色里,他跌入了一片黑暗中。
呼啸的风里,弥漫着浓郁的曼陀罗花香气。小原厌被花香熏醒。一醒来,风就刺了他一脸。
他被原良谦抱在怀里,此刻在悬崖边上。崖边开满了红艳艳的曼陀罗华。
原良谦道:“阿善,你真的不要他?”
前方,海丽耶被捆绑着,不能动弹。她恨恨地怒视原良谦,“我说过,他不是我的孩子。”
原良谦抚摸着小原厌的头发,“醒了?来之前我说过什么还记得吗?”
小原厌气若游丝,答不出话来。原良谦手指按在小原厌额头的伤口上,用力摁血痂,“想不起来了?”
血丝从小原厌额间溢出来,他费力张开嘴,“阿娘,不要丢下我。”
听到想要听的话,原良谦满意地翘翘唇角。
小原厌望着海丽耶,“阿娘,不要丢下我。”
然而海丽耶始终对他没有半分仁慈,“谁是你阿娘!你爹是畜生,你也是小畜生,你们都该死!”
“原良谦,你以为你可以靠他让我心软?你做梦!他就算死了我都不会看他一眼!”
“就算死了都不会看他一眼?”原良谦动动嘴唇。尔后,他把小原厌推到悬崖边上。
他问:“你真的要眼睁睁看着他去死?”
海丽耶冷笑,“我巴不得你快些将他推下去。”
“是么?”原良谦又将小原厌往前推了一点。再往前,便是万丈深渊。
他回头望海丽耶。海丽耶无动于衷,眸中还带着笑意,“快啊。”
大抵是知道小原厌的确不能让海丽耶心软,知道小原厌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原良谦轻轻叹息,遗憾道:“阿厌,你为何如此没用?”
“你一直都是如此没用。”
言罢,他轻轻一推,小原厌如一片落叶,跌下万丈深渊。
……
伤口上尖锐的疼痛唤醒小原厌。一只鸟啄正在啄木他额头上的血痂。
此刻,他躺在花藤缠成的藤网上。藤网横亘在峭壁上,救了他一命。
他艰难地动动脑袋,赶走啄他血痂的鸟儿,下一刻,藤网一裂,他直接摔落下去。
千钧一发之际,他抓住垂落下来的藤条。胳膊上血肉模糊,露出深深白骨,他忍着剧痛,抓紧藤条,一点一点往下滑落。最后重重摔入深渊底部。
深渊底部光线昏暗,寂静森凉,唯有绚丽浓艳的红色曼陀罗,犹如跳动的火焰,铺满了整个深渊底部。
他躺在深渊里开出来的曼陀花上,血液一点点渗进花瓣里。
醒了又昏迷,昏迷后又醒来,不知重复了多少次,不知多久过去,他再次被痛醒。
浑身犹如被碾压过,四肢被碾碎的疼痛,一遍又一遍将他痛晕,又一遍又一遍将他痛醒。
他喘着气,用露出白骨的胳膊去抓曼陀罗花。
他将曼陀罗花嚼进嘴里,微辛微苦的花瓣填进肚子里,一点一点将饥饿消融。
同时,曼陀罗花的毒素渗进他的神经,将他的身体渐渐麻痹。
发现曼陀罗花可以麻痹疼痛,他又往嘴里塞了许多花瓣。
赤色曼陀罗有毒,却能止痛止饿。
被曼陀罗的毒素麻醉,晕将过去后,小原厌再一次醒过来。
前方有洞口。他拖动着血迹斑斑的身体,慢慢往前爬。
洞里竟明亮如雪。却原来,里面堆积着山似的夜明珠。夜明珠的光芒,将洞壁照得明亮如白昼。
洞壁上,似乎画着壁画。
小原厌擦掉眼角的血糊糊,辨认壁画旁边的字:玄武神功。
玄武神功,扶光老儿,谢老创。玄武神功的创始人,谢扶光写道,若有入此洞者,便是有缘人,可习得玄武神功。
小原厌久久凝视壁画。
第120章
沈秀滞愣良久。
世上怎会有这样的人?世上怎会有原良谦这样的人, 温柔,残忍,冷血, 无情,却又有情,只不过他的情全部系在海丽耶一人身上。他就是一个彻彻底底, 完完全全神经质的疯子。
“你爹娘呢,他们如今在何处?”
“死了。”他偏头, “我杀的。”
谢扶光说,原良谦把他扔下悬崖后, 将海丽耶带回了江城。他折断了她的腿, 用锁链将她囚禁在了屋子里。
几年后,谢扶光习得玄武神功,便找上门, 将原良谦杀了。只不过,海丽耶是求他杀的她。
“我杀了他们, 你觉得我无情吗?”谢扶光问。
“不, 你做得对, 但是……”
“但是什么?”
“你直接杀了原良谦,算是便宜了他, 你应该像他之前折磨你那样, 折磨他。”沈秀忿忿而言。
他笑了笑,道:“何须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她唏嘘,“其实你娘也是被你爹逼的, 她也是个可怜人。”
谢扶光垂睫。他没有对沈秀说出实情。他本就是去杀原良谦与海丽耶的, 即便海丽耶不要求他杀她,他也会杀她。
他与她讲的他的过去, 隐瞒了许多。只着重突出他从前受过的苦难,着重突出他有多可怜。
此刻她脸上流露出的同情怜悯,让他很满意。
她觉得他可怜,同情怜悯他,会不会因此,而想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就像赵金金曾经所做的那样,温暖他,治愈他,救赎他。
事实上,他从来就不需要别人的可怜,从来就不需要什么温暖,治愈,救赎,他对此嗤之以鼻。
他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沈秀,沈秀的爱。
沈秀叹息,“你从前……你受苦了。”
“但我现在有你,不苦了。”说着,他弯腰,将头枕在她的膝盖上。
若是之前,沈秀肯定会推开他。然而在她知道他如此可怜后,她怎么忍心推开他呢?谢扶光料准了她一定不忍心推开她。
而沈秀也确实没忍心,任由他枕在她的膝盖上。
计谋得逞,谢扶光翘起唇角。
沈秀低视枕在自己腿上的谢扶光,伸手欲拍拍他的背,安慰安慰他,但又只觉别扭得很。最终她收回手,什么也没做。
春日晨阳,呼啦啦从窗口照下来,把谢扶光的头发丝全部染成浅金色,浅金色的发丝在风里浮动,犹如翻飞的波浪金线。
他的头□□浮到沈秀手背上,她想起原良谦剪他头发的事,心里堵得很,对他愈发可怜起来。
纵然,他依然有可能说的都是假的,什么从前受过的苦难都是假的,但他为救她,折断了胳膊,她愧疚于他,她的愧疚,让她不自觉地去相信他说的话。
是以,即便理智告诉她要清醒一些,她还是难免相信了他几分,难免不对他产生怜悯。
不知多久过去,腹中饥饿让沈秀顿觉,他们俩还未吃早食。
“谢扶光,我们还没吃饭呢,我去把饭端过来。”她起身就走。
谢扶光拽住她,似乎还想靠在她腿上,不愿她离开。
“该吃早饭了,你不饿?我饿了。”沈秀拍他。听到她说她饿了,谢扶光这才放开她。
“你就在这里好好待着,我去端饭菜。”沈秀快步去往厨房。
早食有包子,咬春饼,笋丁,泡萝卜,南瓜粥以及蘑菇汤。沈秀把给谢扶光盛汤,筷子递给谢扶光,“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夹。”
她完全忘记他只是左手动不了,右手还是可以吃饭的。谢扶光也不提醒她,很享受她对他的关心与照顾。
沈秀吃了一口咬春饼。柔韧清香的饼皮子,包裹着脆脆的素菜,吃起来又软又脆,带着轻微的嚼劲,十分清新适口。
但味道又不过于寡淡,吃着吃着能吃出里面椒麻香,十分有滋有味,嚼巴嚼巴,仿佛将一整个春天吃进了嘴里。
又吃了一口圆鼓鼓的蘑菇。蘑菇轻轻一咬,质地柔韧软滑,蘑菇汁从里面挤出来,鲜香滑润,柔柔地滑进喉咙里,如春日映着暖阳的溪水,温暖,细腻,柔软。
她对谢扶光竖起大拇指,夸他做得好吃。边夸他,边给他夹菜,“你多吃些。”
他小时候受虐待,经常挨饿,难怪他要吃她剩下的饭,不浪费粮食。原来是是幼时饿得狠了。思及此,沈秀不停往他碗里夹菜。恨不得将桌上所有食物都放进他碗里。
意识到自己给他夹太多菜,他已经撑得脸都发红了的时候,她忙不迭住手,“你别吃了,吃不下就别吃了。”
他摇头,继续吃。她拉住他,“你怎么还吃啊,别吃了。”
“你给我吃的。”
沈秀诧然,“我给你的,你就要全部吃了?”
他好像格外珍惜她主动给他夹的菜。
她抿唇,“就算是我给你吃的,你吃不下了,也不能硬撑。”
强硬地把他的碗抢过来,她摁住他,“我来收拾碗筷,我来洗碗,你别动,免得拉扯到胳膊上的伤了。”
日头渐渐升高,沈秀坐在药炉子前,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药炉子扇风。她转过身,“你怎的又出来了,不是让你回屋好好躺着?”
谢扶光拿了个凳子,坐到她身边,一眨不眨盯她。仿佛一刻也离不得她,很是黏人的模样。
她抱手,“算我求你了,你回屋躺着行吗?”她生怕他的伤势加重。
她求他了,他这才回屋。她托腮,心里头思绪纷杂。
快至午时,沈秀把鸡炖了,好给谢扶光补身体。她把鸡汤端到谢扶光面前,赧然道:“我手艺不怎么好,你先将就着吃。”
他喝了汤,弯弯眸子,“你的手艺很好。”
她还不清楚自己的手艺么,方才她已经尝过了,她做的菜也就一般般,能入口,但远比不上他的手艺。
知道他的夸奖只是安慰她而已,她也没怎么在意,只道:“周阿婆说,你得多吃些鸡啊鱼啊蛋什么的,这样才好得快,我下午就给你抓鱼去。”
“我也去。”
“不行。周阿婆说了,你现在最好不要下床,能不动就别动。”沈秀又抱手,“你让我省省心罢。”
谢扶光这才作罢。沈秀莞尔,给他盛汤靠近他时,闻到他身上浓郁的花香。凉凉幽幽的花香,带着些微血腥气,是一种妖冶冷香,透着丝丝入骨的危险性。
连香喷喷的鸡汤鲜味,都压不住这股妖冶冷香。
她皱皱鼻翼。谢扶光道:“怎么了?我身上有什么味道?”
她看了看他肩膀上绣的曼陀罗花纹,“你身上的花香,是曼陀罗花的香气?”
“是。”
“曼陀罗花是这个味道吗,有血腥味?”
“血腥味?”闻此言,谢扶光眸光微动。大抵是小时候吃曼陀罗花吃得太多,花香渗透了皮肤里,所以他身上有曼陀罗花的香气。而血腥味,则是他杀人杀得太多,血腥气同样渗进了皮肤里。
他从前倒没注意过身上的味道。
她不喜欢血腥味。思及此,他眸色微暗。
待吃过了饭,沈秀带上钓鱼竿和捕鱼网,抓鱼去了。
热雾弥漫的浴桶里,谢扶光用力搓皮肤,试图将身上的血腥味消除干净。
然而他的皮都快搓掉了,身上那股血腥味仍然半分不减。
他蹙眉,取出匕首。
是不是把身上这层皮剥掉了,血腥味就会消失?
他静静注视身上的这层皮,平静无澜的眼眸里,透着一种兽类似的,非人感。
尔后,他收起匕首。
若把身上这层皮剥了,他会很变得很丑,很难看,沈秀会不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