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小山正大口吃饭,抬头:“沈哥,你又忘了,绍哥今天没来啊!”
拿着竹筷的手停下,沈西辞坐在塑料凳上,等着盒饭放凉,想,说不定,从现在开始改掉这个习惯也挺好的。
搭剧组的车回县城,踩着水泥楼梯一层转过一层,打开门,沈西辞朝里面喊:“阿绍,我回来了。”
家里空空荡荡,没有人回答,只有风从阳台直吹过来,掀起他额前的碎发。
“还没回来吗?”沈西辞自言自语,将钥匙扔进置物盘里,洗手,消毒,打开冰箱看了看,准备随便煮一盘速冻水饺。
蓝小山发来一条语音:“沈哥,快快快,那个大佬今天凌晨又上传了新的混剪视频,我分享给你了!艺术品!完全是艺术品!”
锅里的水已经沸了,沈西辞将包装袋撕开,把饺子一股脑全倒进去,用筷子搅了搅,顺手点开蓝小山发过来的视频。
看了一会儿发现,剧组宣传昨天才发了他拍射箭那场戏的新花絮,今天凌晨这个叫“东遇”的人就剪了新的视频,手速也太快了。
弹幕密密麻麻,都在说“东遇老师又放饭了!普天同庆!”“这箭不要客气快射到我心上”“满屏美颜暴击嘶哈嘶哈!”
沈西辞看完,扫到下面的热评第一,足足盖着几百层高楼。
“——就我一个人觉得吗,东遇大佬这次剪的视频里,沈西辞好欲啊!还是那些素材,还是那个人,但,就是莫名很涩!”
“——附议……是慢镜头的原因吗,随随便便笑一笑,我就觉得他在勾引我!”
“——太会剪了,别人剪的沈西辞都没东遇大佬这个味道!好涩好诱!”
沈西辞又把视频看了一遍,满头雾水——什么涩啊欲啊勾人啊,他怎么完全没看出来?
把煮好的饺子端到桌上,沈西辞莫名想到,等回了宁城,租房子的话,还是租一室一厅吧,不然太空旷了,他一个人根本填不满。
家里太安静,沈西辞打开电视,财经新闻播报的声音响起,就着熟悉的背景音,把明天要拍的剧本内容分析一遍,又试着换了几种不同的演法,大概确定在镜头前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效果。
忙完才发现已经九点过了,沈西辞站到小阳台上,铺面吹来的风里都是湿润的水汽,他正想着会不会下雨,酝酿许久的雨水就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
霓虹一下就湿了,街上的行人抱着头钻进两旁的店里避雨,摩托车呼啸着开过,轮胎后扬起一阵白色的水花。
盛绍延不知道有没有开那辆摩托车出去,但白天还是晴天,他肯定没带伞。
沈西辞拨了号码。
听筒里一阵安静后,随即响起了拨打的用户无法接通的提醒。
雨太大,单是溅起的雨水就能把人打湿,沈西辞关上窗户,坐回沙发,盯着剧本看了几分钟,却发现一共才看了两行字。
又打了一次电话,依然无法接通。
早上出门时,沈西辞没有追问盛绍延是要去做什么,对方就算失忆,也是一个成年人,他不该干涉太多,但现在沈西辞有点后悔,当时应该多问一句才对。
不过,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信号很差打不通电话的地方了。
沈西辞忽然想到,会提示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的,还有一种可能。
电话卡被拔了。
上一世,盛绍延只说有过一个月的短暂失忆,但这一个月,具体是三十天,三十五天,还是……二十五天?
他不知道。
就像他不知道,手机卡会不会被已经恢复了记忆的盛绍延拔出来了。
时间流速忽然变得很慢,沈西辞听了不知道多久的雨声,再也坐不住,起身拿上外套和两把伞,开门下了楼。
大雨接连不断地砸到伞面上,发出“噼啪”的沉响声,水珠连成串流下来,沈西辞站到街边,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阿弟,这么大雨,你要去哪里啊?”
过了几秒,沈西辞才转过身,提高声音和水果摊的阿婆说话:“阿婆,我也不知道。”
他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才能找到盛绍延。
阿婆见他手里还拿着一把伞:“你契兄出门还没回来?不知道去哪里接?”
踩着街面上雨水汇集成的溪流,沈西辞站到阿婆的篷布下,沉默片刻:“嗯,他早上就出门了,没带伞。”
“担心他被淋雨对不对?雨这么大,他会自己找躲雨的地方的,真淋了,给他煮碗姜汤驱驱寒气,不会有大事的。”阿婆把装果干的袋子放到沈西辞面前,“吃点?阿婆自己做的。”
见沈西辞不动手,她又笑眯眯地劝道:“等人也要有力气,煮姜汤也要力气。”
沈西辞伸手拿了一块芒果干放进嘴里,很甜,有一股果香气。
盛绍延醒的那天,他就是买的一袋芒果回去。
雨水顺着篷布边沿连成一片银亮的水瀑,被周围的灯光一映,变作浅红橘黄。
每一个出现在街角的人,沈西辞都会看过去,穿过雨帘的遮挡去辨认,发现不是等的那个人后,又收回视线,继续等下一个人出现。
“你和你契兄感情真好啊。”阿婆腿上放着一个竹编的针线筐,正动作麻利地补扣子,闲聊,“他看起来比你大,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救过我。”
上一世,也是下这么大的雨,他晕倒在路边,醒过来时,就已经在一家高端私立医院,住在最好的病房里,来往的医生和护士都对他格外客气,一句话不敢多说。
第二天他才知道,这份客气和畏惧,都是因为送他来医院的那个人。
沈西辞一开始以为盛绍延只是个寻常富三代,家里投资了这家私立医院,也不知道怎么的,两个人很快就熟悉起来,盛绍延也成了他关系最亲近的朋友。
直到他在盛绍延家的书房里,看到了他曾祖父的照片,同样的照片,沈西辞在高中历史课本上也见过一模一样的,他惊讶:“你的‘盛’是这个盛?”
盛绍延奇怪:“难道还有第二个盛?”
沈西辞:“……”
盛家祖上曾是江南士大夫家族,家学渊源,后来世道不好了,便改行做生意,造出了当时的第一艘轮船。一百多年前,盛家移民,以矿业和海运起家,到现在,早已是“看不见的顶级家族”。
不过,知道自己的朋友从一个寻常富二代,变成了一个手握无数石油、金矿、股票和地产这些硬货的巨富家族的继承人,好像也没有什么差别。
反正,无论盛绍延银行卡余额多几个零还是少几个零,自己跟他比起来,都是一个穷鬼。
“那不就是跟电视上演的一样,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阿婆眼睛一亮,“原来电视剧演的竟然是真的!”
这时,有强光手电筒和车前灯扫来扫去,高呼声穿过雨幕:“……这是谁家的?赶紧送医院啊,再晚这条腿都保不住了!作孽啊,干什么想不开这时节进山里!没被水冲下山崖,就去烧香吧!”
沈西辞心头一紧,一下站起身,拎起旁边的雨伞冲进雨里,声带发紧:“谁受伤了?”
一个穿着黑色塑料雨衣的大叔站在街边,见有人过来,大声喊:“是你家里人?满身都是血,腿伤得重哟!”
借着手电筒和路灯的光,红色的三蹦子上,拉货的车斗盖着一层黑黝黝的雨布,被大雨冲得水亮,雨水沿着褶皱流淌,隐约能看见下面盖着个人。
沈西辞几步走近,手伸出雨伞遮蔽的范围,雨水一颗颗砸在手背上,衣袖很快就湿透了。
他试图去揭开那层雨布,脑子像被搅乱的油画颜料,想腿到底伤得怎么样,是怎么伤的?又想盛绍延是不是因为恢复了一点记忆,所以去山里晕倒的地方找线索?或者是遇见了二叔的人,他不该放松警惕的,以为那些人已经走了,就让盛绍延自己出门——
忽然,有人重重撞过他的后背,将他挤到旁边,一把掀开黑色雨布,刺耳的哭喊声传来:“都说了别去山里挖药材,叫你别去了……”
沈西辞眼也没眨。
直到视线聚焦,看清躺在车斗上的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不是盛绍延。
高高悬起的心巨石般骤然落下,手被雨水打湿的地方像失了温,握着伞柄都在抖。沈西辞脚步仓促地退到路边,看着那辆三轮车急匆匆地往医院赶,很快就消失在雨里。
阿婆站在篷布下叫他:“阿弟啊!你都淋湿了!快回来!”
沈西辞回到篷布下面,阿婆拿了条干净毛巾过来,给他擦身上的水:“哎哟,知道你着急,但也不能往雨里冲啊!”
沈西辞嗓音微哑:“阿婆,我打了伞的。”
说着,他视线转向外面的雨里,忍不住又拨了两遍同样的号码,依然是无法接通。
“你这打了伞和没打伞有什么区别?”阿婆擦了好几次,拿开毛巾,“衣服湿成这样了,赶紧回去换一身,不然你契兄还没淋着雨,你倒是生病了!”
沈西辞迟疑:“阿婆,如果有人进山,出了事,会被人发现吗?”
“这就要看运气了,进了山,命就交给了山神姥姥,遇到猛兽啊,踩滑了掉进山崖啊,都有可能,能不能被人发现,可不好说。”阿婆见他白着一张脸,安慰,“你那个契兄,看着是个心里有成算的,真遇上什么事,也会逢凶化吉的。可能下大雨了信号不好,你过会儿再打打,倒是你,赶紧回去换衣服!”
“好,阿婆,你帮我看着——”
阿婆摆摆手:“知道啦知道啦,看你紧张的,你契兄又不会跑了!”
沈西辞回了一趟家,两分钟换了身衣服下楼。
时间越来越晚,阿婆比平常晚了半小时关店,遮雨的篷布没收,还给沈西辞留了一盏灯。
沈西辞站在那盏暖色的钨丝灯下,经过的人和车都渐渐少了。
暖光铺了一地,地面就像散光镜,一只青蛙从墙边跳过,溅起了几滴水。
沈西辞想,盛绍延大概是走了。
从决定让盛绍延在出租屋留一个月开始,他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原来,分离并不是可以一语带过。
腿站得有些麻了,沈西辞想,盛绍延离开后,他的生活并不会有很大的改变,雨停了之后,天依然会亮,今天他一个人去片场,明天也一样可以,他很快就可以改掉以前的习惯。
伸手去拿靠在墙边的两把长柄伞,连绵不绝的雨声中,突然传来了摩托车的引擎声。
越来越近,近到能听清轮胎碾过地上的水流时的细微声响,这呜呜咽咽的引擎——
指尖一颤,沈西辞不可置信地转过身。
破旧的摩托车停在了篷布下面,车身上全是溅起来的泥点、树枝和残缺的腐叶。
盛绍延解下黑色的雨衣,反手挂在车把上,长腿跨下车,他穿一件冲锋衣,黑色工装裤,裤脚被短靴扎紧,黑色的鞋面上沾着厚厚一层泥和草屑。
沈西辞一直看着他。
许久才喉口干涩地开口:“你去山上了?”
即使穿了雨衣,盛绍延身上的衣服也湿了大半,靴底在干燥的水泥地面留下深色的湿印,他站到沈西辞面前,拉起他冰冷的左手,从衣服内袋里拿出了什么。
残留的体温贴上了手腕薄薄的皮肤,让沈西辞无法抑制地轻轻一抖。
一条蓝色晶石串成的手链。
保留了晶石原始的形状,每一粒的大小、形状、方圆都不相同,但每一粒都蓝的纯粹,颜色有深有浅,有的里面有雾状的絮丝,像清澈的湖面起了薄薄晨雾。
“这是——”沈西辞越看越觉得熟悉,他诧异地抬起头,“哑巴少年耳坠上蓝色的晶石?”
因为这个角色,他去找以前住在山里的人打听过很多失传或没失传的风俗习惯。
以前住在山里的人会按照传统,将从大山深处岩洞里找来的蓝色晶石打磨抛光,和老银一起做成耳坠,送给家里人,祈求对方健康平安,所以他才会给季组长建议,为哑巴少年添耳坠这个饰品。
虽然他从未体验过这种感情,前世除了盛绍延,也没有人这么用心对待过他。
“嗯,现在,你也有了。”仔细将金属扣扣上,手链与手腕的尺寸无比贴合,一寸不差。
看着澄澈的蓝色晶石缠着瘦削的手腕,凸起的圆骨弧度柔润,盛绍延眸色深暗。
“这条手链……哪里来的?”
“我找当地人当向导,去了山里产这种晶石的岩洞,里面的晶石大多都有杂质和裂纹,颜色也不明显,我想挑其中颜色最干净最好看的,所以花的时间有点久。回来之后,我找人借了打磨抛光的工具,二十分钟前才刚做好。”
盛绍延执着他的手腕没放,“山里没有信号,后来手机没电了,你是不是等很久了?”
旁边靠墙立着的长柄伞上,雨水都已经晾干了。
过了零点,雨势才逐渐变小,淅淅沥沥,像天然的白噪音。
盛绍延这一天里翻山越岭,好几个险处都是拽着树藤上下,藤上的刺划出红痕,掌心被磨出了好几个水泡,回来时水泡又被树藤蹭破,一双手看起来没有一处好皮,很是扎眼。
此时,他坐在沙发上,把手掌张开,沈西辞正小心翼翼地给破损的皮肉清洁消毒,最后涂上一层药。
“痛不痛?”
“我要是说不痛,是不是在撒谎?”
沈西辞的动作更放轻了几分,又担心:“你淋了雨,有没有什么不舒服?喉咙痛吗?”
盛绍延沉沉的目光跟着沈西辞腕上那一抹蓝移动,隔了一会儿才道:“没有不舒服,不过,可能是淋了雨,我觉得有点冷。”
他太清楚,想让一个人心软,应该怎么做。
“沈西辞,今天晚上,我可以跟你一起睡吗?”
第27章
沈西辞拍了一天的戏, 加上情绪大起大落,睡意根本不按照他的意志行事,躺到床上没多久就打起了瞌睡。
床头的阅读灯光被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调低, 昏暗的暖光像一层薄薄的流沙, 让卧室的一切都变得朦胧模糊。
盛绍延并不是第一次待在沈西辞的卧室里, 上一次沈西辞半夜突然发烧,他也在旁边守到了天亮。
但还是不一样。
靠在床头, 盛绍延身上穿着对襟式的黑色睡衣, 因为旁边的人已经睡着了, 他反而能更加肆无忌惮地去看他。
冰白劲瘦的手臂压在薄被上,沈西辞脸孔朝向他这一边, 偏细的眉, 像经过了精心的描画, 鼻梁窄而直, 偏薄的嘴唇颜色稍浅, 让人想象如果用手指去磨去蹭,会不会多添几分绯红。
平缓的呼吸与困倦,让沈西辞像一朵被放置在天鹅绒上的玫瑰,惑人又美丽。
盛绍延不受控地抬起手,隔着几厘米的距离, 沿着沈西辞鬓角、耳垂、下颌的轮廓描摹,手指在灯光下的阴影最后覆在了沈西辞闭合的唇上。
他想,为什么对他半点不设防?让他进浴室,露出光裸的后背,朝他张开嘴, 现在又这样躺在他的身边,安然入睡。
曾经对失忆前的自己涌起的强烈不悦, 此刻变本加厉,掀起山火一般的烦人躁怒,直到看见沈西辞手腕上那一圈晶蓝色,忽然如同天降甘霖,被安抚了下去。
就像打上了私有的标记。
隐隐察觉到自己的手被托了起来,沈西辞努力撑起眼皮,嗓音带着睡意:“阿绍,你是不是睡不着?”
他印象里,盛绍延这人毛病很多,不喜欢跟别人睡一张床就是其中一项。
沈西辞脑子困倦地想,上山下山,体力消耗肯定非常大吧,又碰上下大雨,被狠狠淋了一遭,这种叠buff的模式,连盛绍延这种体质极好的人都被捶趴下了,不得不勉强跟他挤一张床。
他最开始那几天其实考虑过,要不要给盛绍延买张单人床睡,但这个念头很快就被打消了——
买了只睡一个月,太浪费钱了,穷鬼不配,沙发和单人床差别也没那么大,也就短一点点。
慢几拍地转动视线,沈西辞终于知道为什么觉得手上痒了,盛绍延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正在欣赏自己新做出来的手链,还一颗晶石挨着一颗晶石在品鉴。
沈西辞没抽回手,任他托着,跟着看了会儿那圈手链:“做的非常漂亮。”
“喜欢?”
“很喜欢。”觉得这样表达还不够,沈西辞半张脸陷在枕头里,又重复了一遍,“很喜欢。”
沈西辞说话的嗓音因为睡意绵软,盛绍延握着那截手腕没有再动,也没有松开:“还喜欢什么?”
“不要了……”尾音只剩气音,沈西辞眼皮渐渐合上,没看见昏暗的灯光下,握着他手腕的人眼底像是藏着海底暗礁。
山路险峻,岩洞危险荒僻,雨势骇人,手掌只能算轻伤,汇集的雨水从山上冲下来,淹到小腿,他几次因为脚下的土石松动,差点摔下山崖,攀着一旁的树藤老根才险险爬上来。
但这些又有什么关系?
身旁的人呼吸再次变得平稳,墙上的影子移动,盛绍延俯下身,嘴唇贴着温凉的晶石,在沈西辞的手腕上落下了一个晚安吻。
他拿到了想要的好处。
沈西辞睡醒,抬着手,直愣愣地盯着腕上的手链看了一会儿,借着窗外的阳光,这些晶石比昨晚看起来更清透漂亮,没有一颗是圆的,但每一颗形状都不相同,反而更特别。
看了一阵才想起昨晚这张床还有一个人睡,沈西辞头偏向旁边,已经没人在了,被子左右交叠,很整齐。
趿着拖鞋出了卧室,见盛绍延腿上放着电脑,多半在看股票,沈西辞懒洋洋地走过去,弯下腰,手掌贴到盛绍延额头上,过了一会儿又试了试自己的:“没有发烧,夸夸你的免疫系统,又打赢了一场硬仗。”
目光从沈西辞垂下的领口处一掠而过,盛绍延问他:“中午想吃什么?”
才启动的大脑转得有点慢,沈西辞把自己扔沙发上坐好,三根骨头断了两根似的,好一会儿才答:“我想吃最边上那条街走到最底下那家餐馆,想吃沙冰,想吃糯米饭,想吃炸鸡,还想吃——”
“走吧。”
报菜名中断,沈西辞陷入纠结:“想吃的太多了,不知道选什么。”
“都点,吃不完我可以吃。”
沈西辞震惊地望着盛绍延,果然贫穷的生活磨练人啊,盛绍延竟然都会吃剩菜了!
春天的阳光没有什么攻击性,照在身上让人有种暖洋洋的懒,沈西辞穿了身简单的浅色休闲服,他们走的这条路很偏,几乎算得上县城的外围,前后都没别的行人。
刚拉下口罩,一片树叶就从旁边递了过来。
沈西辞惊讶:“你怎么知道我要干什么?”
盛绍延:“不然呢?”
不由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沈西辞都快怀疑他脸上是不是写着“我要开始练习吹树叶了”一行大字。
把拍戏要用上的小调练了几遍,差不多就走到了他要找的地方,餐馆是一个带院子的本地民居改造的,遇上今天是晴天,老板直接把餐桌摆到了院子里,沈西辞挑了一张树荫下的桌子,坐下后,发现除了他们这桌,背后花架的另一边也坐着人。
而且身份似乎还不怎么简单。
“我已经拿到了钟岳的具体出门时间,明天早上八点半,我们在宾馆门口碰头,到时候你看我手势知道吗?”
一个年轻男声说道,“我会去拦着钟岳,麻烦他看看我的剧本,钟岳多半不愿意,这个时候,看我手势,你就立刻冲上来,大声说,‘陆导!陆导,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回去琢磨了几天,不该推了你的剧本,你给我看的那个本子,故事非常好,拍了就算不拿奖,也能拿个暑期档前三名!给我个机会,再让我看一眼剧本吧陆导!’大概就是这个台词,记住了吗?”
另一道成熟点的声音响起:“台词倒是挺简单,咱们干群演的,什么羞耻台词没说过。不过你能确定,钟岳边上守着的工作人员,能允许咱们搁那儿演这一出?”
年轻男声不干了:“老魏,怎么能叫羞耻台词呢,你要真情流露!”
“行,你出钱,你是老板,我真情流露!”老魏又问回那个问题,“这词儿有点长啊,估摸着我刚说完看剧本,人钟岳的车就只剩尾气了。”
年轻男声沉思:“你说的这个,确实是个问题……”
沈西辞礼貌地没有往花架后面望,笑着小声跟盛绍延说话:“那个群演老师说的挺对,这台词有点羞耻,还长,不知道这个陆导演会怎么改。”
见他双眼发亮,积极吃瓜,盛绍延往杯子里倒了水,放到沈西辞面前。
没过多久,陆导演的声音再次响起:“那这样,我们力求一个石破惊天,先声夺人。你冲到我面前,大喊,‘陆导,你这个负心汉!你不要我们的孩子了吗?’”
沈西辞刚准备喝水,一个手滑,差点就要赔老板杯子钱。
群演老师也惊了:“剧本怎么从职场跨到情感剧场了?再有,到底是你孩子还是我孩子?俩男人怎么有孩子?”
“好问题!你疑惑,旁边的吃瓜群众肯定也很疑惑!这一疑惑,路边飞过去的蚊子都会停下来把这段剧情看完!”
陆导演拍板,“现在不正流行这种狗血到顶的短剧吗?后面你临场发挥,只要能把钟岳留原地两分钟,让我有机会把剧本的大概内容讲给他听,一切就都妥了!工资绝对一分不少结给你!”
听到这里,沈西辞觉得这个陆导简直是个奇才,他要是在现场,他也会把这段剧情看完再去上班。这么想着,没忍住回头,想透过花架的空隙,看看这个陆导是谁。
上一世,他认识的姓陆的导演不多,但也有两位,不知道——
毛糙打结的络腮胡,用透明胶粘着的瘸腿大黑框眼镜,头发已经长到了快到肩膀的位置,可能主人嫌麻烦,自己拿剪刀随便剪了几下,成品惨不忍睹。
再加上皱巴巴洗烂了两个洞的格子衬衫,仿佛荒岛求生五个月才踏上陆地的野人。
野人陆导对上了他的视线,眼睛一亮,跟同桌的人说了两句,快步转过花架,站到沈西辞桌前,眼神热切道:“我一看到你,就知道,你就是最符合剧本里那个角色的人!”
又转向旁边坐着的盛绍延,迅速打量一眼,搓了搓手:“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我一看你,马上也知道了,你就是我剧本里另一个角色的完美人选!”
陆导心里像是有一千只野兔子在乱蹦,心想,今天选这地方吃饭真是选对了,不仅菜便宜,米饭免费,还撞上了这俩神仙!
这运气,他还找什么钟岳啊!
盛绍延等他说完,见沈西辞没有反感的意思,开口:“你好,陆导是吗?我是他的经纪人。”
这么好的外形条件,竟然是经纪人?但能逮着一个也赚翻了,陆导半点没有认错人的尴尬,热情道:“你好你好,那两位意下如何啊,我们坐下来谈谈?如果可以,今天把演员合同签了也行!”
盛绍延没接他的话:“你说我的艺人很符合你剧本里的一个角色,方便把剧本给我看看吗?”
陆导拉开椅子坐下,拿起点菜写菜名的笔:“要不,我现在写?”
第28章
恰好老板来上菜, 沈西辞客气开口:“陆导,要不吃完饭再写?”
陆既明心花怒放,还有这种好事?
怪不得跟那个叫老魏的群演在这店里坐下, 看完菜单之后, 他就没有任何点菜的欲望, 原来,他是预感到今天会偶遇两个神仙, 神仙还管饭!
陆既明立刻起身:“好好好, 我去跟我朋友说一声!”
绕过花架, 他拎起自己的帆布包,一脸诚恳:“老魏啊, 你看, 多不好意思的, 没想到遇到朋友了, 劳烦你今天跑这一趟, 只喝上了两口花茶,下次我一定请顿好的!”
把老魏送出院门,陆既明十分自来熟地坐到沈西辞他们那桌,快速扫过摆着的菜,咽了咽口水。
拿起筷子, 夹菜前,他十分谨慎地问:“这顿饭不是AA吧?”
沈西辞正在吃自己点的芒果冰沙,第一口被冻的一激灵,他摇头:“请你一起吃,不A。”
他看出来, 这位陆导非常拮据,帆布包磨破了洞, 格子衫也洗过不知道多少遍,自己动手剪头发可能是为了节约钱,找人谈事,找了县城里位置最偏的餐馆,蹭了老板的茶水,到谈完也没舍得点菜。
但这个人虽然头发乱衣服烂,但从头到脚,都把自己拾掇得很干净,连指甲都剪的齐整,一张娃娃脸,看不出具体多大年纪,大黑框眼镜后面,眼神清澈。
他好奇:“陆导,那个群演配合你演一场,你给开了多少工资啊?”
陆既明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猛刨几口米饭,咽下去之后,比了三根手指。
沈西辞:“三百?”
陆既明:“三十,包来回公交车费!”
沈西辞轻轻抽了口凉气——真狠啊,坐你旁边那个姓盛的资本家跟你比起来,都称得上菩萨心肠。
陆既明逮着唯二的两个观众:“你们觉得我跟老魏商量的台词怎么样?前面那个拒了我剧本又来找我合作的戏,退婚流,渣男回头,求而不得。后面负心汉那一场,狗血,男男,生子,悬疑,发挥发挥,还能扩展出带球跑和渣男火葬场的元素。”
他有点忐忑,“你要是钟岳,你会不会停下来听听?”
要素实在充分,沈西辞诚恳回答:“只要不是导演在后面拿刀催我,我都会停下来把这个瓜吃完。”
陆既明赞叹:“兄弟,有眼光!”
沈西辞:“我看网上说钟岳这部戏拍完,马上又要进下一个剧组拍个一年半载,不一定有档期。”
陆既明毫不在意:“你觉得我是看上了钟岳什么?”
“他演技好影迷多?”
“不不不,我怎么可能那么深刻,我只是看上了他的钱。”
陆既明举着空碗让老板添饭,说的头头是道,“钟岳背后是京圈资本,那随便拎一个出来愿意投点,洒洒水,就什么都盘活了。他档期忙?没关系啊,我可以等,反正没钱也开不了工。”
沈西辞一听:“很有道理,剧组这种烧钱玩意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花钱,没钱别说开工了,根本人都找不到一个。”
“对对对,”陆既明还没忘记拉沈西辞入伙的事,“等我跟钟岳谈好,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出演?你想演什么角色,我就给你量身定制什么角色,包你满意!”
沈西辞忍笑:“这确实比自己带编剧进组改剧本来得快,不过我要回去和我……经纪人商量一下。”
“好好好,随时找我!”陆既明又抱怨,“我欣赏万山导演的电影,但我真不喜欢他挑的这取景地,为了堵钟岳,我花光了928块钱的积蓄,还欠了花呗,才终于到了这儿。”
在此之前,盛绍延听着这个人自来熟地口若悬河,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直到这句,他才抬了眼。
这世界上,原来还有比当初身无分文的他更穷的人?
一顿饭吃完,沈西辞主动交换了联系方式,又让老板把店里的招牌菜都打包了一份,让陆既明带回去。
陆既明嘴上说“那怎么好意思,多破费啊,我吃这一顿能扛两天的饿了!”一边搓搓手,飞快地把打包的一沓餐盒提在了手里,跨出院门的背影都喜气洋洋。
院子里重新安静下来。
见沈西辞嘴唇被冰沙冻得通红水润,盛绍延自然地伸手擦了擦他的嘴角,接到沈西辞的疑惑的眼神,他表情毫无破绽:“嘴角沾了果酱。”
沈西辞丝毫没有怀疑,摸摸自己的嘴唇:“还有吗?”
“没有了。”
“好,谢谢阿绍!这个冰沙你要不要尝一尝?除了太冰,可以说完美。”沈西辞极力安利,拿干净的勺子舀了一勺递过去。
他原本只是想把勺子递给盛绍延,让盛绍延自己吃。没想到,盛绍延不嫌麻烦地倾过身,凑近之后,张嘴把那勺沙冰吃了。
就好像,他在喂他一样。
“确实很好吃,”盛绍延不着痕迹地换了个话题,“你觉得那个导演不错?”
“陆导吗?”沈西辞想着多半是自己的动作让盛绍延误会了,他换回自己的勺子,“虽然不知道陆导剧本故事到底写得好不好,导戏水平怎么样,但他很厉害。只有不到一千块钱,敢从宁城千里迢迢到绥县,就为了能见钟岳一面,摸清钟岳的行程后,没有莽撞地冲上去,而是找了群演,编了台词,竭尽全力给自己创造机会,我很敬佩这样的人。”
沈西辞见过太多在娱乐圈里打拼的人,每个人都揣着出人头地的梦想,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的人成功了,光鲜亮丽,剩下的人,都是“失意”和“失败者”这类词下的注脚,仿佛这些人不曾努力过一样。
上一世,他虽然也来这家餐馆吃过几次饭,但他扮演的卧底阿峥戏份没有哑巴少年这么多,同样的时间点,他已经杀青,离开绥县回了宁城,没有遇见这个姓陆的导演,自然也无从得知,陆导演有没有成功把剧本的故事讲给钟岳听。
知道不现实,沈西辞还是道:“希望他能成功争取到这个机会吧。”
盛绍延更加冷漠和不近人情:“如果我是钟岳的经纪人,我不会让这个人的剧本占用钟岳一分钟的时间。”
沈西辞用上他的临时人设,打趣:“你不是我的经纪人吗,那我和他聊这么多闲话,你怎么没有阻止?”
“你不一样。”灿烂的阳光下,盛绍延语气依然平淡,“你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第二天到剧组,沈西辞特意问蓝小山,钟岳从剧组宾馆出来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发生什么事。
蓝小山正准备说:“有有有!”
沈西辞刚想着陆导演是不是成功了,就听蓝小山道:“钟老师今天出门的时候上错车了,埋头进了温老师车里,吓得温老师紧急辟谣,说自己不喜欢年纪大的,直接冲了两条热搜上去!”
沈西辞追问:“还有别的吗?有人来找钟岳老师吗?或者有没有跟平时不一样的?”
“每天都有粉丝来找,”蓝小山冥思苦想,“不一样的,哦是有一个,我当时坐车上了,看见有个粉丝好像是想把自己做的一本书还是什么东西,递给钟老师,保镖拦他,看起来是动了手,把人推倒了,那个粉丝一瘸一拐的,不知道伤了没有,也是倒霉。”
下午五点过,摩托车停在了县医院急诊科。
盛绍延去停车,沈西辞自己去了一楼的急诊室,靠窗的病床上,跟沈西辞预想的愁云惨淡完全不一样,陆既明正翘着二郎腿,跟隔壁床的大爷闲聊。
“大爷,您孙女我是不会见的,我现在真没办法结婚,著名导演,著名导演您懂吗?要是我结婚的事情爆出去了,一大群记者呼啦啦蜂拥而至,围追堵截,那压力,普通人能承受得住?我还是不耽误您孙女了,她值得更好的人!”
沈西辞走过去:“陆导。”
陆既明一开始还以为是幻听了,直到老大爷激动地指着他身后问:“你不能娶就算了,这个靓仔呢?”
“靓仔?”回头看见戴着黑色口罩的沈西辞,陆既明吓了一跳,扶扶自己的瘸腿眼镜,连忙跟老大爷摆手,“不行不行,他更不行,著名演员!演员哪儿能这么早结婚,事业为重!”
“唰”一声拉上床边蓝色的帘子,把空间隔绝开,陆既明不敢信:“我以为你只是问问,你还真来了?”
沈西辞在床边的椅子坐下:“大爷在给你介绍女朋友?”
陆既明乐了,小声解释:“我脚踝脱臼了,医生给我‘咵’一下掰回去,痛得我大声嚎。一到这儿,大爷就来跟我套近乎,说我嚎起来一层楼都听见了,嗓门大,中气足,身体好,靠得住,就想招我当孙女婿!”
他“啧”了一声:“蓝颜祸水啊,都戴口罩了,你一站这儿,老大爷就立刻弃我不顾。这个看脸的世界,肤浅啊,怎么就没人看看我内在的才华?”
脸上的笑容维持不下去了,陆既明坐在病床中间,低着头,过长的头发挡住了表情,他手指伸进床单破的洞里转了转:“也怪我,拎不清,奢望钟岳能给我两分钟时间,我想什么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他,天鹅,我,癞蛤蟆。”
说完,他自己先笑起来。
沈西辞没有安慰什么,把在阿婆那里买的水果从塑料袋里拿出来,一一摆到柜子上:“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买了点。”
“来就行了,还买什么水果。”陆既明眼疾手快地挑了最大的橘子,两下剥开塞进嘴里,满足地快哭了,“我都快三个月没吃上水果了,原来橘子是这味儿!兄弟,我就喜欢你这种随便买点的行事作风!”
沈西辞又给他挑了一个大的递过去:“接下来准备怎么办?”
“先回宁城打打工,总要把房租赚上,然后抽空去宁城戏剧学院蹲一蹲,说不定真能让我给蹲上两个未来新星,不仅演技能打,片酬还只要两万块,税前!”陆既明眼里半点没有阴霾,神气道,“说不定这剧组班子就让我给拉起来了呢?”
临走,秉持着沈西辞来都来了,不能空手回去的原则,陆既明从自己磨破了的帆布包里抽出厚厚一本剧本:“你经纪人一看就不好对付,两万的片酬,我敢跟他报价,他就敢用眼神杀死我。”
他摸摸剧本的封面,因为回礼太薄,难得有点不好意思,“我自己写的,你别嫌弃,拿回去当睡前小说催催眠,或者垫桌脚、盖泡面,都行,多功能!”
沈西辞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拿着装订细致,纸张也很不错的剧本出了急诊病房,又拐去收费处,把陆既明的医药费交了。
在外面吃过饭,又骑着摩托车去街上转了几圈兜风,回家冲完澡,沈西辞看了看剧组发的通告单,开始研究明天要拍的内容。
盛绍延也洗了澡,头发吹得半干,坐在卧室的床上,继续翻着租房软件看宁城的房子。选择类型从以前的两个卧室,变成了一个大主卧带衣帽间,最好可以布置出两个书房,沈西辞看剧本时需要全神贯注,书房能分开更好。
琢磨完明天的戏,夜已经深了,沈西辞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一回头,就看见了坐在床上的盛绍延。
对襟的薄款睡衣,款式再普通不过,但扣子有两三颗没系上,敞开的领口让盛绍延脖颈线条更加清晰,人也更加锐利,还能隐约看见胸膛上明显的肌肉线条,那层阴影像用铅笔在画纸上仔细描绘出来的。
再配上透着斯拉夫特质的混血长相,以及微屈的长腿,沈西辞都不由地怔了两秒。
怎么说呢,有点像自然界中毫不遮掩自己外貌攻击性和诱惑力的雄性,过于英俊扎眼了。
再一看,他的床上多了一套枕头和薄被,或者说,早上盛绍延起床后,就没有收走。
沈西辞正组织措辞,床上的人先开了口:“睡觉了?”
“嗯,是要睡了。”沈西辞迟疑,“阿绍,你今晚还想睡床吗?”
见盛绍延一双冷淡迫人的眼睛看过来,没有否定,沈西辞想到对方不喜欢跟人睡一张床的毛病,起身去拿自己的枕头:“那我去沙发睡吧。”
还没碰到枕头,手腕就被抓住了。
“一个人睡太冷了,陪我?”
见沈西辞没答话,盛绍延回忆了一阵,尝试般,握着沈西辞手腕的手,带着几分生疏地小幅度晃了晃。
第29章
躺到床上, 沈西辞都还有点恍惚发懵。
盛绍延刚刚是在……撒娇?
他应该没理解错吧?
可把这两个字和盛绍延联系起来,让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看剧本看晕了,出现了离谱的幻觉。
裹着被子侧过身, 沈西辞充满研判地望着盛绍延, 难道崭新崭新的脑子, 会促使人突发奇想,做出点不太一样的事情?
卧室的灯已经关了, 只有阅读灯还亮着, 盛绍延依然是靠着床头半躺的姿势, 他垂下视线,看清了沈西辞眼里的疑惑。
虽然他做事, 都会先推测失忆前的自己的做法和态度, 再稍作改变。但因为对以前的自己具体是怎么和沈西辞相处的, 实在没有印象, 所以他也不确定自己做的事会不会跟以前反差太大。
有意无意地打断沈西辞的思路, 盛绍延问:“回宁城后,你想住什么样的房子?”
“房租不能太贵了。”沈西辞很有穷鬼的觉悟,这是最首要的一条,但想到上一世,他血缘上的父亲许原晋开着车, 直接就堵在了他出租屋的楼下,忍不住既要又要,“安保也要好。如果安保很好,我也能接受房租稍微贵一点点。”
安保方面和盛绍延自己想法一样,他接着问:“房型呢?”
沈西辞脸贴着枕头, 虽然不知道盛绍延怎么突然问这个,但他还是配合地认真想了想, 自己回宁城后要租个什么样的房子:“面积不用太大,装修新一点,不要太老旧,家具也不要很多,最好是一间卧室还带一个书房。”
在卧室看剧本,有时候很难抵住床的诱惑,两个区域还是分开比较好,效率更高。
一间卧室。
盛绍延注意到这个词。
显然,沈西辞确实也想跟他睡一张床。
盛绍延把手机放到床边的柜子上,目光落下,见旁边的人被子裹得很严实,只露出了一个脑袋,莫名觉得这样的沈西辞很可爱,手伸过去,盛绍延宽大干燥的手掌摸了摸沈西辞的头发:“嗯,知道了,明天要早起,快睡吧。”
阅读灯昏暗的光随即熄灭。
忽然遭遇了一次摸头杀,沈西辞在黑暗里瞪大眼睛,不由在心里怀疑,昨天去山里的时候,盛绍延确实没磕到头吧,对吧?
怎么奇奇怪怪的?
凌晨四点,沈西辞打着哈欠把昨天买的长面包夹鸡肉黄瓜番茄、紫苏叶糕和果酱吐司都摆到桌上,又冲了两杯滴漏咖啡提神醒脑。
今天又是拍日出的戏,沈西辞想着他自己搭剧组的车去片场就行,盛绍延可以在家多睡会儿,没想到盛绍延坚持跟他一起去,他的提议只好作罢。
洗澡的水声停了,没多久,卫生间的门从里面打开,沈西辞觉还没完全醒,想着一会儿往脸上浇点冷水不知道有没有用。
等跨进卫生间,余光里忽然晃过什么,沈西辞下意识地聚焦视线——嗯?
瞌睡一下就醒了。
盛绍延黑色衬衣配黑色长裤,但,衬衣一颗扣子都没系上,就这么随随便便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毫无遮挡作用。
腹肌线条隐没在长裤边缘,目光上移,胸肌半藏在黑色的衬衣下,随着盛绍延擦头发时抬起手臂的动作,胸口处的一点颜色时隐时现。
卫生间明亮的光线下,荷尔蒙的浓度和美感的视觉冲击比昨晚强了十倍不止。
擦到半干的头发散在眉骨上方,令盛绍延显出几分散漫不羁,他看着沈西辞,几秒,声线略扬:“站那里干什么?出门要迟了。”
沈西辞看了眼,又看了眼,心想,且欣赏且珍惜,以后可都看不到了。
而且,跟以前在学校上专业课面对的塑胶假人比起来,沈西辞大胆假设,要是他记肌肉位置和名称时,面对的是穿成这样的盛绍延,他不知道会有多开朗!
知识点会记不住吗?怎么可能!
洗脸刷牙结束,沈西辞照例检查口腔内壁和舌头牙龈的状况,发现可能是昨晚不小心咬到了,内壁上有个红肿的破口,有点变成溃疡的趋势。
走到客厅,见盛绍延正在看他随手放在桌上的血常规结果,沈西辞指了指:“我昨天不是去急诊看陆导演吗,顺便就去查了个血常规。”
“你自己打印的检查结果?”
“嗯,拿结果不是要隔一会儿吗,怕你等太久。公众号上能查到之后,我就打印了一份。”沈西辞又解释了一句,“我有把这些检查结果存档的习惯。”
盛绍延没有发表什么评价或者意见,只是猜测,这种程度的生病焦虑,会不会和小时候中耳炎治疗不及时,导致一发烧,右耳听力就会下降这件事有关系?因为担心自己生病,所以每个星期都去检查,一出现发烧,就会很紧张。
见站对面的人没有追问,沈西辞心里松了松,一错眼,就看见饮水机旁边,盛绍延无比自然地端起他的水杯,喝了起来。
那是他的水杯!
两个人的水杯都是沈西辞在卖灯泡那个小超市里,花二十五块钱买的同款,没别的款式能选,但他特意买的不同的颜色,一个白色一个很浅的灰色,可再浅,它也是灰色的啊!
沈西辞欲言又止,纠结到盛绍延把一杯水都喝完了,还是没有提醒说杯子拿错了。
起太早,没看清也是有可能的,他倒是不介意,但盛绍延有点洁癖,要是他说出来了,反而让人膈应。
下次记得,一定把杯子分开放远一点!
依然是那辆破破烂烂要散架的摩托车,依然是那条曲曲折折的山路,跟第一次去片场时相比,盛绍延的车技比沈西辞娴熟多了,五点刚过就冲到了片场。
山林里,大灯高高吊起,趋光的飞虫围了一大片,让人本能地起鸡皮疙瘩。远处传来烧焦了的气味,盛绍延警觉地停下,把沈西辞拉到自己身后:“有什么燃起来了。”
沈西辞从他身后探出脑袋,指了个方向:“那边,火肯定已经灭了,温老师他们通宵拍的这场夜戏里,美术组搭出来的那个村子被烧了。听说这边市里支持文化产业宣传,专门派了消防队过来守着,扛着水枪站边上,防止出现山火。”
今天要拍的是电影里哑巴少年的最后一段剧情,老季特意来给他做妆造,半耷着眼,很是怨念。
“上辈子坏事做尽,这辈子进剧组打工,昨天晚上,不,是不是该说前天晚上了?我二十八个小时没合眼了,这回,万导是盯着我的命来的吧?”
沈西辞进组才一个月,但老季他们是实打实地累了几个月了,越到后面越是筋疲力尽,眼袋都往下掉了两厘米。
沈西辞安慰他:“快了快了,等剧组杀青,就能歇一歇了。”
老季胡子拉渣,拍拍他的肩膀,寄予厚望:“好好拍,争取一条两条就过,等你这里收了工,大家都能早点回去睡觉!”
在温雅歌饰演的杜虞被老村长抓了之后,追缉组的人终于确定,老村长,甚至整个村子的村民,实际上都是犯罪组织的帮凶。
整个村子,都靠着给进山翻越国境线的犯罪组织成员带路、帮忙转移人质来拿钱,如果有追缉组之类的人前来追查,他们就会帮忙打掩护,实在掩不过去,则会以向导的身份,将人带进山林里处理掉。
这么些年,这几乎成了村子最大的经济来源。
用尽各种办法,追缉组的人趁夜成功营救出杜虞,一把火烧了这个掩藏着不知道多少罪恶的村子,跑了出来。
年轻警官小林手臂和大腿上都是伤,血已经渗出了绷带,他不安地往周围张望:“老大,这林子太密了,没人领路,只凭我们,不说找不找得到犯罪组织藏人质的地方,就是走出去,都很难吧?”
几个人都见识过这种深山老林的莫测,组长张巡开口稳定军心:“原地休整,等天亮了再行动。我们能进来,就肯定能出去。”
小林响亮地应了声“是!”准备找找哪里适合扎营,这时,一声清脆的叶笛声骤起,混在山风中,轻灵如林间鸟鸣。
但追缉组所有人都迅速掏出了枪,指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天色亮了几分,小林惊了一声——在他前面几步远的地方,竟然是悬崖!
赶紧往后退了好几步,小林握着枪的手不是那么坚定,小声道:“那个哑巴少年,好像是故意提醒我们的,而且杜虞姐不是说,老村长让他放箭,他也没放吗……”
“别忘了,他也是那个村子的人。”
小林默默闭了嘴。
越来越亮,将天幕的深蓝稀释,再混入火焰的色彩,站在粗树枝上的哑巴少年白色的土布衣袍垂下树枝,在风里飘飘荡荡,一如初遇时的模样。
似乎是确定他们没有危险后,哑巴少年没再管他们,衔着那片翠色的树叶,继续在树干上刻着什么。这时他们才发现,哑巴少年手里握着一把巴掌大的小匕首。
没有人知道他刻的是什么图案,只能看见他神情专注,认真到近乎虔诚。
没过多久,他停了下来,将小匕首挂回腰间,就着唇间衔着的那片树叶,吹起了山间的小调。
小林压低声音:“这首小调我听过!就村子里,哄孩子睡觉唱的,那时你们不也都听见了吗?那个词儿好像是——”
一旁的杜虞接话:“月儿弯弯挂树梢,叶上露水摇晃晃,星儿闪,虫儿叫,小溪哗啦鱼儿跳,娘的宝宝最乖巧。风儿起,云儿飘,小鸟喳喳飞回巢,娘的宝宝要睡觉。”
“对对对,就是这首,”小林奇怪,“他吹这首曲子干什么?天都亮了,这儿又没孩子需要哄睡觉。”
“但他有妈妈,在他小时候,他妈妈可能唱过很多次这首小调哄他睡觉。”杜虞想起哑巴少年家院子里那些干枯了的野花,用干树枝在泥地上画的母亲的肖像,还有缺笔少划的那句“我在等,我很想她们。”
她有了某种不太好的猜测。
曲子的尾音被晨风吹散,哑巴少年在古树的粗树枝上站直,朝阳在他身后泄露出一缕阳光,他朝他们比划手语——“谢谢你们。”
这个手语是路上杜虞教他的。
他又认真比划道——“我要去找我的妈妈和妹妹了。”
目光温软带笑。
古树后就是悬崖,杜虞倏然间意识到什么,往前跑了几步,提高声音,朝着站在树上的哑巴少年大声喊道:“不要!”
“停,”万导盯着监视器,揉了揉自己干涩发红的眼角,“可以了,就到这里吧,收工!”
片场安静几秒,骤然响起一阵欢呼,但熬夜太耗人,欢呼声也显得稀稀拉拉。
下班的速度是最迅猛的,等沈西辞卸完妆换回自己的衣服,片场已经找不到几个人影了。
摘下耳坠放好,沈西辞坐在化妆间的椅子上,不知道怎么就出了神。
直到他听见盛绍延在叫他。
“心情不好?你从拍完到现在,都没笑过。”
“是吗?”沈西辞无意识地摸了摸手腕上戴着的晶石手链。
沉默了一会儿,视线落在空气中的某一点,沈西辞挺直的背往前佝了佝,嗓音有点低落和茫然,“哑巴少年一直都在等她们回来,等了很久,我给她们一人做了一个花环,还没来得及给她们,可她们死了,我甚至不知道她们死在哪一天,是晴朗还是下雨,冷不冷,痛不痛……”
有人托起他的下巴,指腹擦过他脸上湿漉漉的眼泪,他才发现自己哭了。
可眼泪像是有了自己的意志,根本不属于他,即使抬起头,仰起脸,依然源源不断地从眼尾溢出来,流进耳边发间,怎么也擦不完。
沈西辞徒劳地解释:“我不想哭的……”
鼻音极重。
“我知道,”盛绍延嗓音像提琴,低而温柔,“哭也没关系,我挡着,不会有别的人看见。”
是他没有见过的沈西辞。
眸子像淋过雨一样干净漂亮,眼尾洇红湿润,连鼻尖也是红红的。
脆弱又可怜。
像碎开的琉璃盏。
此刻,他的想法远不如嗓音那么温柔,心底某种并不算善良的情绪被激发、引动。
让他忍不住在把沈西辞抱进怀里时,嘴唇不经意般擦过那片润湿,仔细尝了尝他眼泪的滋味。
甚至像渴了一般,还想再多尝一点。
第30章
盛绍延尝到了。
他终于毫无克制, 顺从自己的心意和欲望,吻上了沈西辞的眼睛。
湿淋淋的眼泪被他尽数掠去,咸味在舌尖弥漫开, 他恶劣又放肆地想, 希望沈西辞哭得更厉害。
嘴唇往下, 磨蹭着脸颊吻到嘴唇,他最开始只想贴着唇轻吻, 但嘴唇的触感太过柔软了, 只要他含着他的嘴唇, 沈西辞就像喘不上气一般,隐忍的呼吸声令他不自主地加重了力道。
他衔着对方的唇, 用力含咬, 沈西辞在哭, 睫毛像被春雨沾湿了的蝴蝶翅膀, 不止鼻尖、眼尾, 因为是跪在床上跟他接吻,连膝盖也红了。
即使这样,沈西辞依然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脖颈,喘息着叫“阿绍……”
一声尖锐的鸣笛从窗外传进来, 盛绍延倏地睁开眼,湿热的气息和眼泪都像镜花水月,立刻变成涟漪散开了。
安静的卧室里,窗帘拉起,依然挡不住下午刺眼的阳光, 缝隙间有光照进来,在墙面投下摇晃的亮斑。
他躺在床上, 离他不远的位置,沈西辞呼吸声平稳,睡得很沉。
没有转头去看,盛绍延抬起手臂,挡在眼睛上,等着情绪平息。
他竟然做了……这样的梦。
喉口干燥,舌尖仿佛还残留着眼泪的咸味。
这时,躺在旁边的沈西辞翻了身,薄被“窸窣”的声音被放大,再放大。
盛绍延侧过头,目光落在了沈西辞的嘴唇上,良久,他什么都没有做,起身离开了卧室。
这一刻,连他自己也无法确定,一旦放任,到什么地步他才会停。
从片场回来,一觉睡到了日落西山,沈西辞有种不知道今夕是何夕的错乱感,打开手机,首页给他推送了关注人的视频更新,一看,又是东遇?
沈西辞觉得很神奇,虽然剧组宣传每天都在往外发各种拍摄花絮和幕后故事,除了钟岳和温雅歌的以外,数他的花絮最多,但就算数量上排到了第三,实际加起来也没多少。
就这么点素材,这个叫“东遇”的大佬,是怎么做到高产,还能每个视频都剪出花来的?
点开链接,几分钟把视频看完,沈西辞心里感叹,竟然真的又剪出花了!
弹幕和评论也炸了。
“——发出尖锐爆鸣!竟然剪出了男朋友视角!我不管,叶子是吹给我听的,笑是对着我笑的!”
“——男朋友是一个长在山野的少数民族美少年,因为在部落的祭祀大典上吹曲子被发掘,进入娱乐圈拍戏,最后成了大明星!这剧情太上头了吧!”
“——沈西辞穿私服太好看了吧!大佬摩多摩多,多多产粮,我已经看不进别的混剪了,吃了顿好的,再去吃别的就索然无味了!”
趿着拖鞋走出卧室,见阳台外面铺着一片落日的金红,沈西辞问:“阿绍,你什么时候起的,怎么不多睡会儿?”
说着,不经意间,余光瞥见电脑屏幕,嗯?一闪而过的画面,怎么和他刚在看的东遇做的混剪视频很像?
想到就直接问了:“你也在看那个混剪视频?”
睡着的沈西辞不敢多看,干脆来剪视频的盛绍延面不改色,镇定地关掉视频剪辑软件:“嗯,你觉得怎么样?”
沈西辞在他旁边坐下:“大佬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不仅是大佬,还是一个成长型大佬!还没多久吧,剪辑技术就比之前更厉害了,处理细节和转场越来越丝滑,卡点舒爽度极高。”
盛绍延懒散靠着沙发,假装心不在焉地听着这段夸奖,唇边无意识地露出了一点笑意,但一想到在沈西辞的想法里,说的这么多个字,都是在夸别人,那股愉悦又大打折扣。
第二天又是拍日出的戏,凌晨四点起床,沈西辞以前早睡早起的健康作息直接被干得稀碎。
因为前一天睡到了傍晚,导致晚上根本睡不着,凌晨四点又起不来,站在夜风里打哈欠,沈西辞眼泪跟着就冒了出来。
盛绍延长腿跨上车,握着车把偏头看他:“靠我背上睡会儿觉。”
沈西辞觉得不太好,想在行驶的摩托车上,靠着人睡觉还不被甩下去,他需要跟树袋熊一样抱着盛绍延才行吧?但一想到能补觉,又很心动:“可以吗?”
只是这种程度,沈西辞都踌躇不敢,怕他不高兴。
他失忆前对沈西辞到底是有多差?
腿支在地上,盛绍延手臂一伸,把沈西辞拽过来:“上车,想怎么靠怎么靠。”
不得不说,盛绍延肩宽背直,看起来很好看,靠起来也是真的很好靠,沈西辞一路上睡得迷迷瞪瞪,魂都飘然了。到了片场停车的位置,他揉揉眼睛,还有点回不过神。
“要不要抱你下来?”
抱什么?抱下来?
他是二十一岁,又不是一岁,沈西辞连忙下车,搓了搓自己的脸,试图把困意搓散:“不用这么麻烦,我已经醒了!”
盛绍延抓着他手腕把他手拉开:“不疼?脸都搓红了。”
又顺势握着沈西辞的手腕,牵着人往前走了几步,盛绍延才自然地松开手,插回自己的衣兜里。
温雅歌刚下车,就看见两个人牵了手又悄悄松开的小动作,心想,还真是年轻小情侣的把戏,她打趣:“我是不是应该在车上多坐一会儿再下来?没打扰到你们吧?”
沈西辞转过头,有点惊讶:“温老师?你怎么也来了?”他又马上想到,“是不是有镜头要补拍?”
“猜得没错,万导有几个镜头不满意,让来补上,不过都是动作戏,我去B组跟着副导拍,这样我们两个都能早点下班回去补觉。”温雅歌捏了捏自己的胳膊,“拍了一晚上打戏,在地上摔来滚去,腰酸腿痛的。还是你的角色好,只需要站树上。”
沈西辞玩笑道:“温老师,站树上这个形容,真的很像吗喽。”
温雅歌在绥县住了一个多月,简单的方言听得懂几句,也笑:“那要进化得多成功,才能进化出像你这么好看的猴子?”
见沈西辞心情不错,她正经了一点,问,“昨天拍完那一场,你表情很不对劲,是出不了戏?”
沈西辞“嗯”了一声:“是有点,陷进了不属于我的情绪和记忆里,心里很难受,特别是想到一心等着家人回来,但妈妈和妹妹永远也回不来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那么沉重,“不过后来好多了,哭了一场,像是把属于哑巴少年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温雅歌表情却严肃起来,提点道:“你不是影视学院的学生,也没有上过专业课,能够演到这个程度,天赋和勤奋缺一不可。但同样的,沈西辞,入戏是很危险的一件事,特别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演员,很可能进了一个角色,就走出不来了,我见过抑郁的,甚至精神分裂的,这样的同行不在少数。”
“谢谢温老师。”沈西辞告诉她,“导演喊‘停’的时候,我都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和哑巴少年做一个分割,从他的影子里出来。”
但入戏容易出戏难,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做到哪种程度。
上一世,沈西辞在拍完卧底阿峥这个角色后,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身上都还残留着卧底阿峥的习惯和走路姿势,真的就像一个卧底一样,常常半夜被门外的一点微小动静惊醒,脑子里警惕的弦一直紧紧绷着。
后来,他和温雅歌一起拍《偷天》,他饰演男二于檐,杀青之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一直都在断断续续地发低烧,失眠,去医院做了不知道多少检查,都找不到原因。
直到几个月后,一次,他和温雅歌一起吃饭,温雅歌忽然开口说,沈西辞,你有没有发现,你说话的语气,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于檐的,于檐习惯用左手端水杯,你端了五次水杯,一次都没用右手,可你根本就不是左撇子。
直到那一刻,他才恍然惊觉,他仍陷在角色的影子里,一直没有走出来。
没有人教他应该怎么办,他只能不断地一次次尝试和摸索。
温雅歌缓下表情:“你心里有数就好。这种事情,只要是入了戏的演员,都会经历,每个人方法不同,像我,为着这个原因,一拍戏烟瘾就很重。”
沈西辞点到即止地劝了劝:“我教科书上的图片告诉我一个道理,烟少抽一点比较健康。”
“知道了,年纪不大就开始念叨人了?等拍完,我就想不起来要找烟了。”温雅歌问他,“你呢,拍完戏,拿了片酬,你什么安排?”
走在旁边的盛绍延也看了过来。
沈西辞:“还没有太具体的想法,会先找个落脚的地方。”
温雅歌挑眉:“打算买房吗?”
沈西辞笑道:“是有这个打算,但也要买得起才行,宁城房价太贵了,不过我一直在努力存。”
温雅歌在娱乐圈里,见多了拍戏拍了两三年,真遇到事,却一点钱都拿不出来的人,对沈西辞的做法很欣赏:“挺好的,你年纪小,片酬拿到手里别乱花,存钱买房是个不错的想法。”
两个人去的不是同一个地方,没聊多久,温雅歌就走了。
一直没说话的盛绍延开口:“你想买房?”
“嗯,买了房,也算有个地方是家了。”沈西辞马上又轻松道,“宁城的房价太贵了,我只是想想而已,想一想不用花钱。”
很有穷鬼的自知之明。
一到取景的古树下面,沈西辞就被万山导演叫到了山崖边:“组里的人在山里跑了不少时间,才找到的这里,最安全,最合适,也最不容易穿帮。”
借着高高架起的灯光,能看见古树旁边的“悬崖”并不险峻,差不多十米高,崖底的灌木和碎石被清理了很多,铺上了很大一块救生气垫,还有工作人员在旁边守着。
“恐高吗?”
沈西辞摇头:“不恐高。”他笑道,“导演你别担心,我早就在做心理准备了。”
熬夜改剧本那次,哑巴少年最后的结局被万导改成了跳崖,加上万导不喜欢绿幕,觉得现在的特效达不到他的要求,宁可辛辛苦苦带着一大班人马,跑到深山老林里拍实景,不用猜都知道,跳崖自然也是要拍实景的。
“有心理准备就好,到时候,你从站的那根粗树枝上,直接往山崖下跳,下面的气垫会接住你,旁边也有人接应,不要害怕。”
万山导演捏了一大叠分镜图纸,接着给沈西辞说戏。
“哑巴少年短短一生的情绪,都要在这个镜头里展现出来,你觉得情绪有哪些?”
“我的理解里,他和母亲还有妹妹生活在山野里,虽然很穷,但采一把野花钓一条鱼,都是快乐的。他期待着自己长成可以依靠的大人,给妈妈和妹妹更好的生活。他们一家人是这个村庄的外来者,老村长和犯罪组织的人担心他会背叛,抓走了妈妈和妹妹,他痛恨,自责,但无力,他一直思念着家人。他给追缉组的人带路,对杜虞下不了杀手,是善良和不忍。他对追缉组的人又有所期待,希望他们能成功,这样,他的家人就能回来了。”
万山认真问他:“他怕死吗?”
摇摇头,沈西辞回答:“不怕,他已经没有家,没有亲人了,所以他眼里会有泪,但他不会哭,反而会笑,因为他马上就要去找他妈妈和妹妹了,他马上就要有家了。”
沈西辞站到了粗树枝上,从高处往山崖下跳,但不是拍摄角度不对,就是光线拍出来不够好看,要不就是镜头下,沈西辞的表情不够神性,或者跳下去的姿势不够有美感。
跳到后面,沈西辞都跳出惯性了,一站到树上,条件反射地就想往下跳。
日出结束,万山把沈西辞赶回去休息,自己把各个组长叫过来开会,调整明天早晨的拍摄方案。
回到家,沈西辞直接栽倒在床上,生无可恋地问:“阿绍,我这一早上,跳了多少次崖?”
“八次。”
“……”沈西辞切身体会到,原来跳崖这么费体力,忍不住小声嘀咕,“放武侠小说里,跳八次崖,就算只有百分之五十的爆率,也能拿到四本绝世武功秘籍了。”
然而现实是,跳了一早上,一个能用的镜头都没有。
明天早上还要继续跳。
没说几句,沈西辞就睡着了,轻轻关上卧室的门,盛绍延下楼,准备去买点水果,再把午饭打包回来。
楼道里,住在楼下的房东阿姨正好上楼,拎着买回来的菜,语气熟稔地跟他打招呼:“靓仔,下楼啊,今天阿婆那里的水果好新鲜,你们可以买回来尝尝看!”
盛绍延戴着黑色口罩,礼貌道了谢,正准备走,又听房东问:“你们交的房租马上就要到期了,还续吗?”
“不续了。”
房东好奇心都写在了脸上:“后面还租房子吗?去哪里租啊?”
盛绍延简单回答:“可能租房,也可能会买一套。”
房东眼神一亮,笑眯眯地开口:“哎呀,准备买房了,你们是打算结婚了吗?那提前恭喜恭喜,跟阿婆说的一样,你们契兄弟感情确实很好哦!”
楼道的白炽灯随着脚步声亮起,从黑色胶皮电线上缠绕的蜘蛛网下经过,盛绍延推开楼下的不锈钢防盗门。
春日的阳光刺眼,盛绍延走在建筑物的阴影下。
说一直在存钱,想有个家,但他问起来时,又马上改口说只是想一想。
是怕他会拒绝,或者反感不高兴吗?
失忆前的他对沈西辞并不够好。
他也没想到。
原来,沈西辞心里,想和他结婚,想有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