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笑了笑,起身去做饭了。

花满楼则是在院子里慢慢踱步,带着新奇的神色,试着接触这个世界。

叶青留意了一下他,发现他确实如同小说里写的那样,虽然看不到但动作自如,也就安心下来随他去了。

叶青自己已经吃过饭了,现在就给花满楼一个人做就行了。

他有两个灶台,灶屋里有一个大的,外面院子里还砌了一个稍小的,可以在天气好的时候在院子里直播做饭。除了灶台外面院子里还有一个自己做的烤窑,他偶尔会用来烤面包蛋糕什么的。

身为一个乡村美食主播,该有的技能还是不差的。

他自己中午吃了水煮肉片和番茄炒蛋,不好给刚来的客人吃剩菜,于是就打算快手做一个青椒炒腊肉和酸汤土豆丝,再加上一个熏烤香肠切片,速度快而且也拿得出手。

这几个菜都不复杂而且他手脚很快,半个小时就全都齐了,擦擦手招呼道:“花满楼,过来吃饭吧。”

这段时间花公子与院子里的猪鸡狗都相处良好,整个人比起刚来的时候放松了许多,点点头道:“真是麻烦你了。”

叶青从水缸里舀了水给花满楼洗手,然后方才开始用饭。

花满楼大约是第一次吃这种乡村风味的菜肴,称赞了叶青的手艺,就着菜吃了两碗饭,应该是合他的口味的。

吃了饭叶青带着他开始熟悉自家这栋土屋加前面的场院,连附近的菜地都带着他走了一圈。

屋子旁边还有一片偌大的竹林,清风徐来绿意幽幽,环境是不差的。

别的嘛,幸好他回乡之后把家里的旱厕改造成冲水的了,要不然,咳咳,此时还真有些难以启齿。

就是洗澡依然有些麻烦,没有燃气热水器,只能烧水洗。

不过花满楼听完了之后面不改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

叶青想想也是,他这里没有热水器,那古代也没有啊!因此花满楼肯定也没有什么不习惯的。

第56章 番外之花花与乡村美食主播2 if线花……

花满楼来的第一天就这么平顺的度过了。

到了晚上, 叶青把另外一个有床铺的房间收拾出来,安排花满楼睡下了。

他想着还缺一些东西,明天必须要跑一趟镇上了。

脑子里想着这些事, 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醒来之后打着呵欠走出房间,看到花满楼已经穿的整整齐齐的坐在他的泥巴土屋之中了。

——怎么说呢, 竟然有种蓬荜生辉的感觉。

叶青问道:“昨晚睡得好么?”

花满楼诚实的回答道:“心有挂碍, 所以直到半夜之后方才入睡。”

叶青只能安慰他道:“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实在是他也无法保证,花满楼什么时候能够回去。或者该说, 还能回去吗……

两个人用开水瓶里的水简单的洗漱了一下,谢无忧煮了两碗青菜肉丝面当做早饭。吃过了饭之后他对花满楼说道:“我要到镇上去给你添置一些日用品,接下来直到中午都得你一个人待着, 不知道你能不能行?”

花满楼回答说没问题,他在古代也是一个人居住的。但叶青还是嘱咐了他半天,尤其让他不要去碰灶屋里的东西,这才牵牵挂挂的离开了。

要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他不会让他自己一个人待着的。毕竟是初来乍到,而且眼睛又看不到,让人放心不下。

于是, 叶青一路上都没有耽搁,把摩托车骑到了最大的速度。驶过弯弯曲曲的黄泥的山路,来到了山下的镇子上。

附近就这么一个地方能买到东西,再远一些的话就是省城了, 需要乘坐四个小时的大巴车才行。

幸好镇子虽小却是什么都俱全, 移动联通这些店都有, 银行和超市也有好几家。看起来热热闹闹的,附近的乡民都在这里购物。

叶青挤在背着竹编背篓的人群里,先去了超市, 购买花满楼需要的日用品。

毛巾、脸盆、牙膏、剃须刀爽肤水……然后还买了两套长袖睡衣,想着家里菜和肉都不多了,又买了十斤猪肉和一些蔬菜。

家里有一个冰箱和一个冰柜,再多的肉和菜都能放得下。

离开了超市他又去了旁边的男装店,虽然不是什么品牌服装,但现在也只能将就一下了。幸好他觉得花满楼是个衣架子身材,应该穿什么都好看的。

估摸着花满楼穿的衣服号码跟自己应该差不多,他购买了三件衬衣两件换洗的外套,还有毛衣也买了两件,再就是一条牛仔裤和一条西裤,看花满楼喜欢穿什么质地的裤子,以后再买。然后秋衣秋裤还有内裤也买了,还买了一双帆布鞋一双运动鞋,想想应该是齐全了,这才结账走人。

走出服装店看到旁边的零食专卖店,想想花满楼好不容易来这么一趟,也该让他尝尝现代花色繁多的零食,就走进去买了两百块钱的。

这种零食专卖店价格便宜,别看只买了两百块的,却有足足两大包呢!

刚要准备走的时候,忽然看到新开了一家汉堡店,又去买了两份套餐,中午回去就不用做饭了。

一路紧赶慢赶的回家,远远的就看到花满楼好端端的坐在院子里跟大黄一起玩,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大黄昨天还凶巴巴的要咬花满楼,今天就已经摇着尾巴晃着脑袋讨好了,该说不说花满楼还是很有魅力的,连自家这条向来不亲外人的大黄都征服了。

甚至他还看到了那只连主人都不带搭理的狸花大王跳到花满楼膝盖上踩奶!喵呜喵呜的叫唤着,声音娇滴滴的。

叶青:“……”

花满楼你是魅魔吧?一定是吧?

花满楼也听到了摩托车的声音,他其实很难想象叶青口中的“摩托车”是什么样子,虽然好奇,但也没法看到。

他起身迎了上来,笑道:“辛苦你了。”说着便来接叶青捆在摩托车后座的各种大包小包。

叶青又有些发愣。

好像,好久好久,都没有人在他回家的时候过来迎接了。这种感觉陌生又熟悉,让他心绪不禁有些荡漾。

“你先吃饭,我忙完了再来……”他把汉堡套餐放在桌子上让花满楼先吃,自己则还要忙碌一陈子。

回来先不做别的,紧赶慢赶的喂猪喂鸡喂猫喂狗。忙完了之后看到花满楼并没有动那两份汉堡套餐,安静的等待着他一起吃。

心里不禁暖暖的,坐下来跟花公子一起开餐。

金黄酥脆的炸鸡对于古代人味蕾的征服那是轻而易举的,花满楼说很好吃,还说他有个朋友一定会很喜欢的。

叶青知道那个朋友一定是陆小凤了。

至于可乐,花满楼的评价是很神奇。叶青看他不是很喜欢,决定下次给他买橙汁好了。

下午叶青修整菜地,打开了直播。

对于直播这个东西花满楼一时间很难理解透彻,只是知道现在叶青的一举一动都有很多人看着,这可真是个比“可乐”还要神奇的东西啊……

三个小时的直播之后,叶青关掉了软件,起身泡茶,与花满楼两个人坐在院子里休息。

然后他把自己购买的东西逐一让花满楼接触试用,电动剃须刀这个物件让花公子颇为喜爱,甚至都有些爱不释手了。

想想也是,他们那个时候就只能用小刀子慢慢的剃,那么剃须刀肯定是要好用一百倍了。

叶青购买的平价服装也让花满楼颇为惊叹,还说道:“原来天衣无缝这个词,在现代是真的可以做到的……”

他听叶青说这只是人人都可以穿的服装,不由得惊叹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

晚上,叶青在电脑上找了一部歌剧让花公子听,他坐在电脑椅上听得认真,如玉的侧颜被台灯的光芒笼罩着,安安静静的又很好看,让叶青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第二天,花满楼就换下了自己穿来的那套长袍,穿上了叶青给他买的衣裤和鞋子。

明明是款式简单剪裁和质地都一般的衣服,在花公子身上硬是穿出了大牌高定的感觉。这可不是人靠衣装,而是衣靠人装了。

浅灰色略带珠光感的衬衣,同色系但色调略深的长裤,灰蓝色毛衣,再配上一双深灰色帆布鞋……花公子顿时看起来小了好几岁,跟个刚上大学的青葱小伙儿一样。面容清俊眼神清澈,根本看不出来他竟然是看不到的。

头发也没有梳成发髻了,而是剪短了一些之后扎了一个高马尾,愈发像是搞艺术的男大了。

叶青翘起大拇指:“好看,很适合你!”

花满楼笑了笑,说道:“现代的衣装,果然是方便许多……”

花满楼不肯白吃白喝,执意要将照顾菜地的工作接过去。没想到他不但侍弄花草是一把好手,照料菜地的本事也是相当不错。短短半个月下来,在叶青手里打蔫儿的菜地变得光鲜又茂盛,放眼望去满满都是生命力。

叶青平时直播的时候都是避开花满楼的,但难免也会有偶尔一次的失误。这不,今天他直播做饭的时候,不小心让花满楼入了镜头。尽管他发现之后立马把镜头转开,但直播间里的粉丝们已经看清楚了花花的模样。顿时,温温的直播间便沸腾起来。

“这是谁是谁是谁?是主播的朋友还是家人还是恋人?长相和气质都好舒服啊!”

“这真不是什么明星体验生活的节目选中了主播这里的地界儿么?”

“小哥哥别走啊!看过来看过来,我给你刷大火箭——”

叶青哭笑不得,解释道:“是主播的朋友在这里暂住,你们不要吓到他了。好了好了,还是继续看我做菜吧……”

尽管直播间里的人都吵着要看花满楼,叶青还是冷酷无情的拒绝了。

以花满楼的性子绝对不会喜欢这样抛头露面,他失误一次已经算是对不起人家了,怎么可能还继续呢?所以哪怕这样能够给他的直播间增加人气,他也是不会去做的。

第二次到镇上去的时候,叶青带上了花满楼一起。都来这里一个多月了,怎么也该去见识一下别的地方吧?

这一次,刚好他们赶上了五日一次的赶集日,镇子上十分热闹,接踵摩肩人声鼎沸。停好摩托车之后,叶青拉住花满楼的手,生怕把人给搞丢了。这要是弄丢了人,花花又没有手机,那可就麻烦大了。

花满楼顺从的让他牵着手,吸了吸鼻子,脸上扬起笑容:“好热闹啊,而且好香,是有很多卖吃食的小摊吧?”

叶青道:“是的,今天是赶集日嘛,热闹得很,吃的东西也很多……”

来都来了,那肯定是都要试一试的。

赶集日的吃食不但很多,而且价廉物美,非常值得一试。他们特意没有吃早饭,就是等着现在呢!

透皮露出红油的小笼包只要五块钱就能买上一笼,还有浓香的现磨豆浆。油炸得酥酥脆脆的瓢儿糕有豆腐和萝卜丝馅儿的,香辣可口。先卤后炸的大鸡腿也只要四块钱一个,还有鲜香可口的糯米香菇猪肉烧麦和刚蒸出来红豆馅儿的甜糕……琳琅满目,根本吃不过来。

第57章 番外之花花与乡村美食主播3 if线花……

两个人在集市上吃了个肚儿圆, 这才离开去别的地方。

小镇上也没有什么可玩可逛的地方,叶青不禁有些感到遗憾,不能带花满楼去多见识一些。

他想着, 下次也许可以带他去省城玩几天。好不容易来现代一趟,总不能白来不是?

他想着想着, 这才发现, 尽管离开了人多的早市,他们俩的手却还紧紧的牵在一起。

可能是因为这小镇的集市人实在多声音实在嘈杂的关系, 花满楼明显还是有点紧张的。他就这么乖乖的让他牵着,他走一步他跟一步,格外可爱。

叶青看着这样的花满楼, 心里不由得翻涌起怜爱的情绪。

纸片上书写的文字只是单薄的印象而已,接触了他之后,才发现他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存在。

这么温柔平和的性子,才识渊博出身富贵却又能放得下身段的一个人,很难让人不喜欢他。

走出集市一段路之后,叶青才不着痕迹松开花满楼的手。感受着掌心流逝的温度,心里还有点怅然若失。

花满楼感慨道:“果然是繁华盛世, 从小小的一个镇子就能看得出来。”

叶青看着他温柔的微笑起来:“以后找时间带你去省城玩几天,总不能白来一趟啊!”

花满楼也笑:“那就多多拜托你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叶青跟直播间的粉丝请了假,果然带着花满楼一起去了省城。

第一次乘坐上大巴车, 花满楼又好奇又控制不住的有些紧张。还好叶青一直陪着他, 端茶倒水, 很好的抚慰了花公子的心灵。

感受着这“风驰电掣”一样的速度,花满楼不禁道:“也不知道你所说的那种飞机,速度又有多么的快……”

叶青道:“飞机的话, 因为速度太快,你坐在上面的时候,反而没有什么感觉了。”

闻言,花满楼不禁神往。

叶青忍不住笑,也不知道此时的自己眼里满是宠溺:“会有机会的,以后一定找机会带你坐飞机。”

是呀,世界这么大,也该到处去看看,总不能枉费来人间一趟吧?这样想着,叶青把双人旅游提入到了日程计划之内。以前就算是出去旅游也是自己一个人,他提不起什么兴趣来。现在身边多了一个人,总觉得不管干什么都更有劲了。(是的,这就是有了家室的感觉小叶子)

两个人来到省城之后,花满楼确实是感到大开眼界了。

他们乘坐了被叶青称之为“地铁”的交通工具,大巴车的速度已经让花满楼吃惊,没想到更厉害的还在后面。两个人吃了很多美食,去了海边吹了海风感受海浪一波波打在脚上的感觉。甚至还去了一趟游乐园,一趟过山车坐下来,叶青头晕目眩差点吐了,花公子却是感觉良好,甚至还独自一个人又坐了一次,让叶青十分佩服。花车游行虽然花满楼看不到,但他对音乐十分赞赏,一整天都非常开心。

最后在叶青的精挑细选之下,两个人还去看了一场音乐电影。电影院的音效自然是家中电脑不能比的,一整场电影下来,花公子听得都十分投入。

叶青看他喜欢,自己也十分高兴,总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在省城游玩了一周之后,两个人大包小包的回到了家中。

这一周叶青特意请了稍远地方居住的一位婶婶帮自己喂养家中小动物和浇菜地,每天一百块,人家可乐意了。

回家看到猫猫狗狗都很好,菜地也养得青青翠翠的,不禁感叹这钱没白花。

出去旅行还是很累的,两个人到家就开始睡觉,一觉就睡到了大天亮。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平顺而又温馨。

叶青已经习惯了花满楼的存在,不,与其这样说,倒不如说,他已经喜欢上了有他在的日子。

他平时忙忙碌碌的喂猫喂狗喂鸡喂猪,亦或是开着直播做菜做面包。疲累烦躁的时候,一转眼看到花满楼或是在菜地里忙活着,又或是只是安静的坐在那里喝茶逗猫狗。这样的场景总是能够让他内心平静,觉得日子有了盼头。

他已经在计划着如何帮花满楼解决身份证的问题,然后又联想到落户口的时候是不是要跟自己落在一个户口本里?想着孤零零的户口本上要多出新的一页,整个人就会觉得一阵恍惚,有种不敢置信的喜悦感。

再又惦记着花满楼的眼睛问题,想着等到身份证落实之后,就立马带着花满楼去看眼睛。这样的话就要多攒钱了,因为手术费用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还好,这三年来他也已经攒了一笔款子了,不够可能还是不太够,还是要继续努力才行啊……

还有这里的老屋,是不是也该翻新一下了?总是住着泥巴屋好像也不太好,虽然说现在就流行这样原生态怀旧感吧,但花满楼这一身翩翩公子气质住这样的屋子也太委屈人家了吧……

许许多多的计划仿佛一群小鸟在他全身每一个细胞里叽叽喳喳,叫唤着的都是有他同在的欢喜雀跃。

未来因为有了他,而变得截然不同了。如同晦暗的天空拨开一道缝隙,一道名为花满楼的阳光照射进来,笼罩在他身上。

是夜,正是大年三十晚上。

叶青已经度过了十多个独自一人的大年夜,但今晚却不同了,终于,他的身边有了人陪伴,不再是孤独一人了。

叶青主厨,花满楼打下手,共同做出了满满一桌子丰盛的菜肴。过年嘛,再怎么奢侈也不为过的。

两个人都有好饭好菜好酒,猫猫狗狗和肥猪胖鸡也都有更加丰盛的食物。今天,合该普天同庆。

炸了一串红彤彤的鞭炮之后,年夜饭就正式开启了。

“干杯,新年快乐——”叶青扬着笑脸说道。

“新年快乐!”花满楼也跟着举杯,笑得眉眼弯弯好看极了。

酒过三巡,叶青的脸色已经开始发红了。不止是因为酒精的关系,还因为他今天真的很高兴。

于是他忍不住看向花满楼:“要是,以后每一个这样的日子,都有你在,那就好了。”

“哦,怎么个好法?”花公子举着玻璃小酒杯却没有喝下去,似乎在逗他。

叶青有些醉意上头,憨乎乎的说道:“就是……希望跟你永远都不要分离。那样的话,就,好得不得了,别无所求的那种。”

花满楼沉吟不语,叶青却失态的抓住他的手,用祈求的语气说道:“可以吗,可以吗?”

花满楼也反握住他的手,双眼无神但充满了怜悯……和抑制不住的喜爱。

叶青看着他的眼睛,一时间怔住了。

“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花满楼艰难的开口道:“你知道的,我……随时都有可能离开,所以,我不能,我真的不能……”

叶青松开他的手,丧气的跌坐下去。但随即他又精神起来,说道:“那样的话,其实更有可能的是,你永远也不会离开,对不对?”

花满楼笑了起来:“是,其实未来根本说不准。所以——”

“所以,我们来谈恋爱吧……”叶青已经凑近过去,带着醇厚酒香的唇深深的吻住了花满楼的薄唇。

在大年三十即将过去,迎来新年第一天的时刻,他们相爱了。

翌日。

叶青唇边带着餍足的微笑,伸出手想要触碰旁边的人,却摸了一个空。

一种很不好的预感在他心中升起,他立马睁眼,身边果然已经空无一人了。

怀着侥幸的心情四处寻找,再也不见花满楼的任何踪迹。

他忽然而来,也忽然而走了。

阳光照进他的生命,然后阳光离开了。

叶青足足颓靡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可以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

他振作起来,虽然爱人走了,但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的。

毕竟爱人的离开几乎属于不可抗力了,谁都抵抗不了。

这样想着,也能让他的痛苦稍稍减轻那么几分。

时隔三个月他再次打开直播间,简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幸好他的死忠粉很多,这段时间掉粉掉得还不算厉害。

日子果然离了谁都还是可以继续下去的,他苦笑着这么想到。

直播间里有人询问那个很好看很温柔的小哥哥哪里去了?他只能无视。

虽然已经决定继续好好生活下去了,但关于花满楼的任何事情似乎他都拒绝想起一样。就连花满楼的那间屋子都被他给锁住了,再也没有进去过。

日子就这么翻篇了,似乎转眼间,又是新的一年到来了。

然后春天过了又是夏天,没过几天,桂花的香气又开始飘散起来了。

这一天他刚刚摆开直播的架子,放好手机。突然间就好像预感到了什么似的,猛然转过身去。

——去年今日,就是他与花满楼相见的那日。

而今日,那道翩若惊鸿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菜地里,微笑着看着他,宛如昨日重现。

大黄再次汪汪叫了起来,却不是威胁的意思,而是欢喜,因为它的尾巴都快要摇断了。

叶青努力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让自己别没出息别没出息。可到底还是忍不住,眼泪唰的一下就掉下来了。

大黄呜呜叫唤着迎接那个人的走近,一只如玉般的手温柔的擦掉他的泪:“看见我不高兴吗?怎么还流泪了,笨蛋……”

“你怎么会又来了……”他继续没出息的哽噎。

“因为命运之神出了错误,我让它弥补我。以后,我都可以在两个世界任意来回了。想不想,跟我一起,去见我的家人?”

“嗯,你不带我去,我还要有意见呢!”

从此以后,日日如同今日,都是欢喜无尽的日子。

第58章 番外之画中魂 喜闻乐见但BE,慎入。……

大雨滂沱, 山岭间一片昏暗。

书生在大雨里疾行着,渴望能在天色彻底黑下来之前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

浑身都已经湿透了,风雪里单薄的身体止不住的颤抖着。

当他在泥泞的山路上快要跌跌撞撞走到绝望的时候, 终于,雨幕之中出现了一座翘着屋檐的建筑物, 看着像是一座庙宇。

他大喜过望加快速度一路狂奔过去, 走近了一看,果然, 真是一座看似废弃了的破庙。

破虽破,但仍能从残垣断壁之中看出从前恢弘的气势。

走进去一看,大部分的建筑都已经破败损坏无法存身了。只有正殿看起来依旧保存良好, 可以暂居。

吱呀——

风雨之中,书生推开了正殿那两扇朱漆斑驳的大门。

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仿佛还带着一股旧日的香火气息。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幸好正殿内有从前留下来的残烛,可以拿来照明。

书生点起蜡烛来,查看殿内的状况。

正前方的神龛上,神像已然倒塌, 看不出原本供奉的是什么了。两侧杏黄色的帐幔结满了蛛网,灰尘遍布。

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

书生正想找个地方将就休息一晚算了,此时烛光漫布的墙壁上,显现出来的图画, 让他惊讶的“咦”了一声。

烛光昏黄, 壁画也已经泛黄, 更显陈旧,但还是清晰可见的。

书生举着烛台凑近了仔细的去看,初时只觉得线条如同行云流水, 浓淡相宜似是出自于大家之手。再看之时,便觉得意境绝妙,让人悠然神往。

却见画面上是一片远山流水,白雪覆盖的山岭上一座茅屋孤独伫立着。很多地方留白,让人想象出漫天的大雪。大幅的地方都只是清淡苍茫的颜色,唯独茅屋旁边一株老梅开着满树的红花,只让人觉得清冷绝丽。再便是茅屋窗户之内透出来的一点橙黄色灯光,为这幅寒意深重的画卷添了几分暖色。

梅树底下,风雪中伫立着一道淡色的身影,不辨男女,只觉得身姿飘逸十分动人。

古庙,暗夜,风雨。

一身湿透青衫的书生举着残烛看着古老的壁画,整个人仿佛已经痴了。

“你是谁……”

他伸出被冻得苍白的手指轻轻抚摸那道孤寂的身影,喃喃自语。

只是一道模糊的身影而已,却如此牵动他的心绪,让他怅然若失。

不仅如此,还渐渐开始神思恍惚,眼前似乎都开始模糊起来……

呼呼——

好大的风,好大的雪!

书生站在风雪之中满心茫然,怎么突然就又下起雪来了?

脚底下也踩着厚厚的积雪,放眼望去一片白茫茫,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冷,好冷……

他冻得哆嗦个不停,感觉浑身的血脉都开始僵硬了。

不能停留在原地等死,他深一脚浅一脚的朝着前方走去。走着走着,一片苍茫之中渐渐出现一星暖色灯光,他心中大喜,急忙朝着那灯光的方向奔去。

等到终于看清楚了那灯光,他这才发现,那是伫立在风雪之中的一栋茅屋。屋边一圈竹篱笆,还生长着一棵开满花朵的老梅树。

梅树底下站在一位身穿素淡长袍的年轻公子,惊讶的“看”过来,扬声道:“前方何人?”

书生抖着嗓子说道:“救、救命,好冷……”

那公子闻言立马让他进屋,书生十分感激,冻僵了的身体颤颤巍巍的跟着他走进了房屋之内。

茅屋内点着烛火,燃着炽热的火塘,温暖的空气扑面而来,立马让书生的呼吸都为之一畅。

那公子让书生在火塘边坐下,取了干燥的衣服让他换上。还倒了热茶,让他暖一暖身体。很快,书生就恢复过来了。

此时他才发现公子的视线有些不正常,于是出言询问。然后才得知,原来公子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他心里升起怜惜和钦佩,然后又忍不住问道:“既然如此,为何屋里还点着蜡烛呢?”

公子微微一笑说道:“点灯是以防山中有迷路的人,若是看到灯光过来,可以暂且在此歇脚。”

闻言,书生对公子更是钦佩不已了。

“公子曾经收留过多少迷途之人?”

“说来也是奇怪,我住在这里这么久了,阁下还是第一位来访的人呢。”

是夜,书生在茅屋内休息了一晚。屋舍被褥虽然简朴但是干净而且温暖,让他睡了一个好觉。

白日起身,推开窗户,外面依然是白茫茫一片的大雪覆盖着。只知道身在大山之中,完全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

再思及关于自己的一切,也是影影绰绰,并不真切。刚要触及更深一些的思绪的时候,脑子又开始迷糊起来,索性便不去想了。

一阵清甜的香气忽然袭来,让他转过身,感觉到饥肠辘辘。

却见那位花公子端着木质托盘,笑吟吟的走过来说道:“刚煮好的桂花酒酿小汤圆,吃下去会暖和一些的。”

小汤圆白生生的,软软糯糯的,带着淡雅花香。甜甜的滋味,又带着一丝清香怡人,就像是眼前人一样的迷惑人心。

书生只觉得自己已然是沉醉下去了。

什么寒窗苦读十年的辛苦,含辛茹苦的家人,金榜题名的前程,一切一切,都比不上眼前的他重要。

吃过了饭,两人安静的相处。

书生坐在熊熊燃烧的火塘边,烹煮着松子核桃茶。袅袅幽香之中他抬眼看过去,花公子坐在西窗下,安安静静。宽大袍服更显得他清瘦可怜,层层堆叠的袖口之中露出半截玲珑小臂,如同上好白瓷一样的质感。不那么鲜活,有些寂清,却有种难以言喻的魅力。漆黑长发映衬着修长洁白的脖颈,锁骨处深刻的线条显得极为诱惑……

书生不明显的吞咽了一下,喉结滚动。

“你在干什么?”他看他良久,忍不住问道。

花公子露出微笑:“听雪落和花开的声音。”

听了他的话,书生的心里涌起深浓的怜爱和眷恋。他忍不住起身走过去,在他面前蹲下来,握住他觊觎已久的玉手。然后俯下脑袋,浅浅的吻下去。见花公子没有抗拒,只是露出羞赧的神色,心中大喜。于是,他的动作就更加放肆了一些。

一个一个的或轻或重的吻落在他的手上,手臂上,然后是脖颈上,最后自然是落在了苍白花瓣一样的唇上……看着洁白无瑕的肌肤印上自己留下的痕迹,书生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他稍加施力,花公子便如同折断的花枝一样,顺着他的力气倒在了草编的地毡之上。如云的秀发铺开好似漆黑的丝缎,如妖似魅。

……欢悦之中花公子的眉尖微微蹙起,眼角含泪,让书生愈发怜爱,可使出来的力气却一点都没有收敛。

他轻轻的吻掉他的泪痕,张嘴咬上那小小的洁白到几乎透明的耳骨,然后收获了温顺的人重重的惊喘,如同被猎人捕获的无助的小兔……

欢愉在这栋小小的风雪中的茅草屋里持续着,他与他相恋相爱了。

茅屋外面永远是大雪飞扬寒意深浓,屋子里面却一直是温暖如春,春意融融。

深陷于缱绻柔情之中的书生,浑浑噩噩完全忘记了从前的一切。

直到某一日——

他在花公子的镂空雕花木床上醒来,手指被什么东西冷冰冰的磕到了。举目一看,原来是床头雕刻的花纹。

细腻的红木被雕刻成了云纹的形状,忽然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青云路。

这条路途才刚刚启程,怎么、怎么竟然就被自己抛到了九霄云外了呢?!

想着他悚然一惊,猛然起身。身边的花公子被惊醒,不知所以的跟着坐起来,一头上好丝缎般的墨发也随之轻轻起舞然后丝滑的垂落,映衬着洁白如玉的胸膛,两朵小小红梅被啃噬得还没有消去瘀痕。

“怎么了?”他关切的询问,嗓音还带着昨晚被折腾太过的嘶哑。

书生转头看向他,眼神里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惊怖。

虽然看不到,但花公子却立即察觉到了这异常,伸出纤长的手指

,握住他的衣角,语气里带着不自觉的哀求:“别……”

别,别什么?

他没有说出来,但他们俩都知道没有出口的话语是什么。

书生仔仔细细的扫视了他的面容,一字一句的说道:“放我离开吧。”

“不……”珠泪盈盈落下,书生怜惜他,但更加牵挂自己的前程和家人。

“我不能一直留在这里,我有我要做的事,我还有含辛茹苦供养我到现在的家人,我不能不去做我该做的事。寒窗十载,不能白费功夫,请你谅解我……”

书生试图说服他,但却不知道这些话这对于并非人类的存在来说,究竟有没有用。

花公子听完了只是沉默,然后静默顺从的又陪了他一整天。直到夜晚,极尽癫狂放纵,都不像平时的他了。

书生筋疲力尽的沉沉拥着他睡去,黑沉长眠之后骤然惊醒,却发现自己正靠在破庙的墙壁上,淡淡的天光从屋檐的漏洞处洒落进来。

天亮了,雨也停了。

“啊,该启程了——”书生连忙起身,背上行装,准备出发。走出大门的时候,嘀咕道:“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了什么来着……”

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梦境的内容,他摇摇头抛开这些纷繁思绪,昂着头,继续朝着京城出发。

他并不知道,在他背后的壁画之上,那道伫立在树下的人影,多了一道潮湿的痕迹,宛如画中人的泪痕。

第59章 叶城主与美丽的他(1) 让人惊心动魄……

倾盆大雨不断的在天地间倾泻着, 视野之内一片灰蒙蒙,耳边是堪称暴烈的雨声。

叶孤城单人独骑疾驰在黄土路上,一身白衣都湿透了, 却浑不在意。

他不在意,□□的马儿却受不了了, 扬起前蹄嘶鸣着, 不肯再继续前行了。

叶孤城看到前方路边有个小小的破旧亭台,可以避雨, 便下了马,牵着缰绳朝着灰色的亭台走去。

一人一马进入亭台,小小的空间顿时变得拥挤起来。

幸好里面也只有一个人在。

叶孤城闭上眼睛听着外面的雨声, 对那个缩在角落里的人浑不在意。但他那匹全身乌黑的骏马却对其他的人十分感兴趣,伸出大脑袋去嗅闻那人。

“乌云!”

叶孤城轻轻叱喝了一声,抬眼看了过去。

一眼万年,只是当时的人却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雨幕、亭台、马儿全都成为模糊的背景,只有那个人的身影是那样的鲜明,从一片模糊中跳跃出来,刹那间的感觉就如同一只拳头狠狠捶在他的胸口。

那人的面容看起来很年轻, 不会超过二十岁,却有着一双沧桑而平静,还带着淡淡厌倦的浅灰色眼睛。

他坐在墙角,屈膝, 双手抱着膝盖, 眼睛看着外面的雨幕, 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在眼里。

好像无论什么都不能被他看在眼里。

叶孤城觉得他的眼神不像是超然世外,倒像是死去的湖泊不能再起半丝波澜。

但是他很年轻,这样年轻的人不该有这样的一双眼睛。

他穿的衣服破烂而且廉价, 却丝毫不能掩盖住他的光彩。他的皮肤苍白没有血色,像是最上等而矜贵,又容易变得肮脏变得碎裂的瓷器。需要小心呵护着,方能好好保存下去。他的肤色浅淡,睫毛却纤长浓黑。左边眼角下方有一颗小小的红痣,鲜血一样的点缀着,让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叶孤城并不是一个多情心软的人,或者倒不如说,他是个心肠冷硬的人。可是现在见到了这个人,不知道怎么的,就总是觉得……放不下。

虽然如此,但叶孤城是个有自控力的成年人了。所以他什么都没有做,此时雨渐停,他也就牵着马走了出去。

没有再回头。

他一路骑着马来到前方的城镇,进了这里最好的客栈,要了一间最好的上房,叫了一桌最好的酒菜到房间里享用。

红泥小火炉温好的陈酿金华酒,温雅的芳香弥漫在空气里。他端起白瓷小酒盅抿了一口,眼前一颗血色红痣却挥之不去。

现杀的鲜鱼做成的精美鱼羹,红参炖鸡汤,鲜蘑酿虾丸……平时还算喜欢的佳肴此时不知道怎么的,却是味同嚼蜡。

饭菜吃到一半,他终于还是蓦然起身,大步朝着外面走去。

当叶孤城再次策马来到之前避雨的小亭里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之前那个人,还坐在原来的位置。

连姿势都没有改变过,仿佛就打算一直在这里坐到死。

但亭台里多了两个小混混模样的男人,正围在那个人身边,动手动脚,花言巧语。

“跟哥哥们走吧,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怎么样?”

“是啊是啊,你就啥也不用干,就把咱们哥儿俩伺候好就行了,如何?”那小混混说着,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那人的脸,眼神痴迷:“瞧着小脸儿哟,比那逢春楼最贵的头牌可好看多了——”

话音刚落,寒光乍现,如同水银泄地,惊鸿一现。

噗——

两个人同时被割断脖颈,但竟然没有太多的鲜血泵出,只是脖子上骤然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线。

可见动手的人对力的运用是何等巧妙,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砰砰两声响起,两个小混混仰面朝天倒了下去,眼睛都没有阖上。到了此时,鲜血才狂涌而出,很快浸透了地面。

叶孤城收剑回鞘,眼神平淡得仿佛刚才只是踩死了两只蚂蚁似的。

再看坐在角落里的那人,也是一样,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变过。

他没有看之前的两个小混混,也没有看叶孤城。

叶孤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真不知该怎么形容他。

主角哥:谢邀,这叫做活人微死。

接下来,请听一段经典古式对话:

叶孤城道:“你叫什么名字?”

“朱砂。”

“你从哪里来?”

“从来处来。”

“你要去哪里?”

“没有去的地方。”

“你为什么留在这里?”

“因为无处可去。”

“你为什么不继续走了?”

“我走得太久,已经太累了,走不动了……”

咳咳,经典古式对话到此结束。主要是活人微死哥,现在该叫他朱砂了,都觉得现在的对话尬得他继续不下去了。

哪怕他已经微死了也是一样。

叶孤城也没有再继续下去,只是微微蹙眉凝神看着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

朱砂也就没有再继续说话,只是看着空气发呆。

朱砂从小身体就不好,是因为当时在母亲腹中憋了太久的缘故。于是从婴儿时期开始,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生存得十分艰难。

他的老中医爷爷给他取名为朱砂,希望他像朱砂一样坚韧不易腐坏,能好好的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就能知道,他们家对他已经没有别的要求了,只要不死就行了。

朱砂五岁的时候又有了个健康的小弟弟,父母那本就不多的宠爱几乎一下子全都跑光了。

轻言细语的怜爱,满是宠溺的眼神,属于一家人的欢笑声……这些他从没有在父母那里得到过的东西,他的小弟弟什么都不用做,一下子都全部得到了。

只因为他是个健康活泼的孩子,而他的病弱虽然也会让人心疼,但更加让人焦虑不耐甚至变得暴躁。

朱砂也试图用各种讨好的言行唤起父母的爱怜,但得到的只是愈发不耐烦的眼神,于是他就放弃了。

当时七八岁的朱砂像是一个美丽至极又脆弱至极的纸人,他的父母甚至都不敢触摸他,与他的距离愈发拉远。

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平静淡漠,对世间的一切包括他自己,都不在乎了。

他不能上学,不能上班,交不到朋友,始终一个人孤零零。

他开始质疑这个世界,质疑人生的意义。

好像最终一切都是虚无。

不过,至少,物质是从没有缺乏过的。

他短暂二十载的人生,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爷爷一起度过的。

爷爷是远近闻名的中医,他们家甚至可以称之为中医世家,可惜最后再没有被继承下去,因为父亲不耐烦学这个。他大学读了建筑系,后来是一个成功的建筑师。

他们家住在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里,城市四周那一圈高高的灰色城墙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没有毁坏过。

城墙好像圈住了泛黄的古旧的空气,古城里的一切都是慢悠悠的。

他跟随爷爷住在古典式的大宅院里,终日无所事事。

他也不能学医,因为药材的气味会让他娇弱的肺部难受。

背地里,附近的邻居都叫他“玉瓶少爷”,亦或是“瓷娃娃”。

碰不得摸不得,只能远远的观赏。

邻居的孩子们无论男女看向他的眼神都是好奇又多少有几分倾慕的,但他们得到家里大人的嘱咐,也不敢接近他。谁知道你一句话说重了,开个玩笑拍拍肩膀少爷就会不会倒下去了?未免麻烦,还是不要接近好了。

他十分孤独,不过他也早就习惯了。

青砖灰瓦的大宅院的前面一排就是看病拿药的店堂,爷爷长时间坐镇在那里,还有学徒们来来往往。

但前面的喧闹热闹传不到后面的宅子里来,他隔着一片竹林远远的听着那些声音。有哭声有笑声还有别的一些声音,都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一样。

别人的世界都是五彩缤纷的,而只有他的世界,好像始终只是一片苍白,飘着几朵黯黑的云。

大城市里最好医院的医生断言他活不过十岁,说这话的医生也不止一个。但爷爷凭着一手过硬的针灸之术,硬是把他留在人间将近二十年。

他该感激爷爷的费心劳力,但每周一次的针灸,真的很痛很痛。

他每次痛昏过去又醒过来,每次都想说爷爷算了吧。但是看到老爷子胡须都完全白了,还一头汗水的疲乏模样,他就无法把心底的话说出口。

但二十岁也就是他的极限了。

他闭上眼睛彻底陷入到黑暗之中,爷爷的叹息声里,未必不是带着几分解脱之意的。

于是,他也就彻底放下了。

我已早逝,望无来生——才怪!

他死了,他又活了。

这次是重生在古代世界,是个被亲生父亲和继母赶出家门的倒霉孩子。

说起来也是有缘分,这孩子竟然跟现代的他长得一模一样,且也是病弱之躯。

可他已经受了那么多年的罪了,何必又来第二遭?

他满心厌倦,活人微死。

他走着走着就随便找了个地方停留下来,等死。

然后,一个牵着马的白衣剑客,从雨幕中缓缓走来。

一切,仿佛都是命中注定的。

第60章 叶城主与美丽的他(2) 明珠蒙尘,公……

他说他已经走得太久太累, 已经走不动了。

这话如同他的疲倦眼神一样,触动着叶孤城的心房。

他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不该过这样的日子。如同明珠蒙尘,公主落难。

可其实叶孤城却并没有察觉到, 以他本来的性子,可能真正的公主在他面前落难, 他反而不会多看一眼。

而现在, 他看着他,突然明白了, 自己就是放不下,舍不得他。

无法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去,或是落到更可悲的下场。

冰冷的白衣剑客淡淡开口道:“你跟我走。”

那孩子闻言直勾勾的看向他, 突然笑了起来:“你也想要我伺候你?”

叶孤城微微蹙眉,也开始认真思考该如何安置他。思来想去,唯独一个办法最好,可以抑制一切流言蜚语和胡思乱想:“我收你为徒。”

…………

数日后,一艘华贵的大船停靠在海岸边。

叶孤城对身边的人说道:“我们的船来了。”

站在他身边的朱砂看起来与之前落魄的模样已经大不相同了。哦不,相同的还是那种活人微死的眼神,不同的是身上的穿着打扮, 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娇养的小公子。

但叶孤城还是不满意,说道:“出门在外只能将就一下,等回到飞仙岛上,再给你好好置办一切。”

朱砂低头看了一看自己身上穿着的上千两银子一套的江南贡缎衣袍, 镶嵌明珠的腰带, 真不知道飞仙岛上到底过着什么样奢侈的生活。

“这就已经很好了, 师父。”他开口说道。

叶孤城却道:“先上船吧。”

船上除了船员之外,其他的都是香喷喷干干净净,穿着白衣白裙的小姐姐们。看来, 叶城主对于白色的喜爱,已经是深入骨髓了。但他却不要求朱砂也穿白色,可能是本来就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再穿白色的话,那就真看着太不吉利了。

就跟提前吊唁一样。

连叶孤城这样不在乎俗礼的人都看不下去。

大船开始航行了,海风吹拂,海水湛蓝,阳光灿烂炽热,一切看起来都是充满希望的。

“这是你们以后的少主,我新收的徒弟,他名为朱砂。”叶孤城并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郑重的向飞仙岛白云城的女子们,介绍了朱砂。

一行白衣女子齐齐下拜,口称见过少主。

朱砂忙叫她们起身,这才真的相信了,叶孤城确实是要收他为徒,并没有怀着别的什么心思。

也不能怪他多想,实在是他这一路走来,身怀绝世美貌却没有自保之力,见识了太多人心险恶了。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还被叶孤城捡走,都算是运气极好了。

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了。

哪怕是朱砂这样不在乎自己性命的人,能有安全的地方呆着,也会觉得安心不少。

第一次看到大海,朱砂难免站在船舷边,舍不得进去。

但他这具身体并不比从前的身体好多少,只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目眩起来,只好进入船舱里面去。

主舱里面铺着厚实的西域来的羊毛地毡,踩上去如同踩着云朵一样。摆放的家具与物件并不多,但能看得出来每一件都是精品,价值难以估量。譬如不起眼的角落里放着的那一枝如同人一样高的绯红珊瑚,连皇家贡品里都找不出这样精美的一枝来。

叶孤城已经沐浴过换了舒适宽大的白色衣袍,坐在铺着白狐皮的贵妃椅上阖目休憩。一个白衣小姐姐拿着小锤子给他捶腿,还有一个白衣小姐姐剥去紫晶葡萄的皮喂到城主口中。最后一位小姐姐,正在处理大金壶里的冰块埋着的西域葡萄酒,大约是在醒酒。

一眼看到这一幕的朱砂:“……”

感觉好像走错门了似的。

他有点想要转身离开,但叶孤城此时已经睁开了眼睛看了过来:“坐下休息吧,一会儿让她们带你去沐浴,为你准备的衣服用具都随船带了过来。”

朱砂还不知道这件事,原来叶孤城已经去信告知了自己的事,怪不得大家看到自己之后一点都不惊讶。

他的心里泛起暖意。

叶孤城是真的把他当成唯一徒弟来对待的。不是说路边随手捡到一个好看的玩意儿就拿来玩玩,不想玩了就丢掉那样。

他的心里又再踏实许多。

过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两个白衣小姐姐带着他去沐浴了。

沐浴房里已经放好了有温水的大木盆,旁边架子上放着清香的沐粉和香膏,还有别的说不清是什么的瓶瓶罐罐。几大张全新的纯白浴巾也已经准备好了,甚至还带着刚刚烘烤过后的暖意和淡淡幽香。

从前的朱砂家虽然日子过得也算小富,但这样的待遇确实是从未有过的。

这大资本家的腐朽日子也是过上了,哦不对,叶孤城其实应该算是……独霸一方的大地主?还是枭雄?

甭管什么吧,总之来都来了,就先把日子过下去吧。

虽然他其实并不很想活着。

小姐姐替他脱掉衣服,他倒是很坦然。因为从前很多时候全身检查和针灸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他也已经习惯了。

只是这沐浴的水竟然是褐色的,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

小姐姐说道:“这是放了百年老参和灵芝等物煮成的药浴,少主等会儿需要多泡一会儿呢。”

朱砂把整个身体都浸入水中,双眼微阖。

鼻端闻到的确实是极为浓郁的老参的味道,这种老参,从前在爷爷那里是为了入药都千金难求的,如今他也是随意就泡上了。

小姐姐还说道:“城主说少主身体不太好,日后每隔三日都要泡一次这样的药浴。过个几年,应该身体就会好上许多了。”

朱砂忍不住问道:“每次都放这样的老参么?”

“是呀。”小姐姐一边替他擦背一边温柔含笑的回应道:“少主莫非是担心老参不够?不会的,咱们白云城里这样的药材极多。有些放久了的都腐朽了,绝不会不够用的。”

朱砂:“……”

顿了顿,他又道:“为什么不干脆就入药,让我喝下去不是药效更佳么?”

小姐姐道:“药汤也是要喝的,不过那就不用这样的次品了。”

朱砂:呵呵,只怪我见识太少。原来百年老参在白云城已经算是次品了么?

小姐姐肯定的告诉他,算的。

一个时辰之后,浸泡药浴终于完毕。又用温水清洗一遍之后,两个小姐姐开始给他擦身体,擦头发。

最后拿来全新定制的衣物,看起来竟然还不如之前的衣服华贵。穿上身之后朱砂才感觉到有多么舒服,就像是第二层皮肤似的。暖和,又感觉不到衣物的存在。

原来这才是白云城主理解的顶级奢华,不是穿给别人看的,而是让自己舒服的。

朱砂感觉自己对自己这个师父又了解了一层。

叶孤城孤傲强大,情绪平淡偏于冷漠,又极其的自我。

朱砂真的很难理解这样的叶孤城是怀着什么样的想法把自己捡回来当徒弟的。

叶城主:谢邀,都是被美色所误。

朱砂给白云城主当了徒弟,一下子就掉进了富贵窝里。

他也只是一开始不自在了一下,以后的情绪就比较平淡了。身边的小姐姐说,他天生就是该给城主当徒弟的,两个人的气质很相似。

朱砂觉得他与叶孤城的气质其实并不相似,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看的。可能,都比较自我?

不过叶孤城的自视甚高是因为本身有着强大的实力,而他呢,却是因为看淡了世情。或者该说,根本就是活人微死。所以他不是自我,而是对一切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而已。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流逝着,直到半个月之后,一座岛屿的轮廓渐渐出现在地平线的那一边。

当朱砂看到白云城在飘落着细小的雪花的时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世人一般理解的海岛都是天气炽热的,但随着船只往前走,越走天气就越寒冷,朱砂就知道飞仙岛并不是一座热带岛屿了。

果然,后来小姐姐们告诉他,飞仙岛一年有五个月都是处于冬季的,是一个被寒意和白雪笼罩的岛屿。

飞仙岛不大,但白云城很美。

层层叠叠的飞檐重叠着,沉静孤冷的各种层次的灰色是白云城的基调。

最高处的飞檐就是叶孤城居住的地方,也是朱砂将来要居住的地方。

朱砂发现白云城的建筑水平极高,楼宇最高的地方甚至超过了九层,这在古代的技术水准上来说,已经是到了极致了。然后美学水准也很高,那么多高高低低的屋宇看起来丝毫不乱,配合得很好。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庄重而不失精巧,还有种清逸的感觉。

之后他才知道,整座白云城都是叶孤城亲自设计的。

竟然不觉得惊奇了?仿佛这个人会什么都是应该的,毕竟他看起来就是那么强大的一个天生强者。

站在第九层楼宇上,可以俯瞰整个白云城。

朱砂手扶着栏杆看出去,飘零的飞雪之下,暮灰色的白云城沉静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