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倾话说的隐晦,不过庄襄听懂了,太子手上没了钱,盯上了金国这座金银窟,或许他不仅仅是看上了这里的钱,金国与大奕姻亲密切,是大奕与西域贸易的金银口,也是天子实打实的远方亲戚,天子没收了他的钱袋子,太子要拿这里开刀,这是父子间的较量,亦是君臣间的博弈。
“赫连彧是个聪明人,他不会不懂太子的意思,我看你和他称兄道弟,很亲密的样子,我记得,你们顾家好像的确是和金国有些关系,有这么一个好哥哥在,事情谈的顺利吗?”
顾倾摇头叹息,掰着指头给庄襄算里面的姻亲关系:“为了联系和大奕的关系,金国几乎每一辈都和帝都皇族有姻亲,上一辈是青河公主嫁与皇都,也就是当今的贵妃。再上一辈是金君迎娶了大奕贵女顾宁,也就是我姑奶奶。不过,我姑奶奶嫁过来之后并无子嗣,也非长寿,她很早就因病去世了,当今金君乃是继后之子,与我顾家并无血缘干系,所以,我和赫连彧真正也称不上什么兄弟表弟的,只因着我姑奶奶这层,套套近乎说的好听点儿,才扯那么点儿关系罢了。”
夜很深了,他打了个呵欠,把被子裹起来:“不过,关不关系的,也不会影响别人捅你刀子……”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闭上眼睛渐渐睡去,庄襄在几乎不见光的夜幕里看着他。
半晌,他翻身过去,平躺着看漆黑的虚空,外头西风疾烈,乌云卷住苍月,不见一点星辰,这窄小的床帐间却很暖,很平静。他挨着清浅的呼吸声,默然地闭上了双眼。
第214章 颜色
十月的漠州苍雪万里,整日里北风呼啸飞雪交织,难得有晴朗的时候。
顾倾和庄襄坐在大市的一间酒店二楼喝羊肉汤。这几年这里战事频繁,牧民赶着牛羊从这里逃到那里,一路上冻死饿死,又被流窜的兵匪抢劫打杀,入冬了没剩下几只,瘦骨嶙峋地挂在集市上,很快就会被一抢而空,但还多的是无家可归没肉吃的人。而在这时候,金国大市上出现了从西域过来的肥美的牛羊肉,价格很贵,却是稀罕东西,这里人来人往,也多的是不缺钱的人。
“十月初十,是漠州的寒日祭,”顾倾隔着羊肉汤滚出来的热气和庄襄说话:“宰牛杀羊,骑马射箭,好的时候,能连着庆祝半个月。十月十五,是下元节,这里的人也过,在月下大设祭台,祭祀神灵、祈禳灾邪,祈求岁下平平安安,来年牲畜兴旺。赫连彧这几天便是忙着这桩事呢。”
庄襄从小格窗里往远处看,“丰收的感觉没多少,祭祀的气息倒是浓厚,往年也是这样吗?”
顾倾顺着他的目光也往那里看了一眼,目光所及之处,一座高大的祭台正在大市中间的广场上搭建起来。大市绵延数里,门市罗列,各族旗帜翻飞,那祭台高高的立在当中,如被彩幡拥簇。
“并非如此,”顾倾面色严肃:“往年漠州会大庆丰收,祭祀更像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也会搭建祭台,但从未像今年这么郑重,我问过赫连彧,他只道凶年饥岁,百姓困苦,祭祀神灵,以安民心。但我觉得肯定不是这样,或者不止这样,”他看了庄襄一眼,没把话说下去,又说了另外一番话:“还有件蹊跷事,我来之后,见过金君一面,他在床榻间昏迷不醒,已经两年了,我怀疑,有人不让他醒来。”
乳白的羊肉汤在炭火上滚烂,香味浓郁的热气弥漫在暖室,庄襄敲着桌面,不发一言。
初十这日,金国举国欢庆,都城早两天清扫过,城根底下饿死冻死的尸体拉到郊外的坑里埋了,一夜大雪便什么也不见。白日里各家各户杀鸡宰羊互送亲朋,到了傍晚,城中上下红灯高烛,大市上商铺尽开,街道明灯如昼,人影攒动,各族贵族富商穿金戴玉饮酒笑谈,酒肆歌楼靡音漫舞。椟匣开合间,是鼎铛玉石金块珠砾;灯火辉煌处,是舞娘丽奴玉箫胡琴。乐声,舞声,笑声,堆成酒气财色的浪潮,将这边境都城的夜淹没在歌舞升平的极乐幻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