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四吨软饭(2 / 2)

郊外,小树林。

厉岐坐在厚草甸上,查看自己的血脉和灵根。

前世,那些村民虽然没能从他身上搜出证据,但他依旧被厉家村村民认为是小偷,之后他们就把厉岐抓去放血祭奠。

只不过很幸运,就在他濒死的时候,一股浓郁的灵气突然爆发开来,身体也自己修复了。

这不仅是因为厉岐本身是木灵根,有治愈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因为他身具曼陀血脉,这才幸运地没能死成,不然血早就流干了。

不过那个时候厉家也忽略了曼陀血脉,毕竟,仅仅是木灵根,已经足够天之骄子了。

而且再加上村民们也不敢说厉岐的木灵根是怎么被发现的,在厉家人面前说是因为放血吗?那恐怕所有人都逃不过清算,整个村子一夕之间都会彻底消失!

在回到厉家之后,厉岐过上了好一段好日子,短短几年时间内,他就从一个诚惶诚恐、谨小慎微的小可怜,变成了厉家几乎内定的接班人,再加上他待人和善、高大英俊,迅速在厉家有不少拥趸,甚至还有了一个漂亮的未婚妻。

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之后的人生永远都是这么一帆风顺了。

不过美好的现实很快就破灭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一次被仇家暗算,他木灵根被废,彻底成为了一个废人。

木灵根到废灵根,厉岐瞬间从天之骄子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废物,从云端又重新跌回了污泥之中。

之前那个漂亮的未婚妻也只是联姻关系而已,连面都没见过几次,更不可能有什么感情,听闻厉岐出事了,未婚妻也早早找上门来,迅速退婚了。

那些素日里拍他马屁的厉家人得知他此生再也无法恢复之后,迅速地变了脸,变着法地欺辱厉岐,甚至将他逼到了悬崖。

厉岐掉了下去。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即便灵根被废、浑身经脉寸寸断裂,他还是没有彻底死去,他在悬崖底部捡到了一枚戒指。

戒指突然出声了,它说:“将血抹上戒指,戴上,我成为你的师父,你就能活下去。”

“师父……”厉岐用尽全身力气捡起了那枚戒指,他想活下去……

想到上辈子,厉岐的心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些许波动。

不过现在的情况比当时好得多了,那时候自己灵根都碎了,还是能靠着《天蚕经》成为世上第一人,那么这辈子就更加容易了。

上辈子的厉岐还总是觉得“好人有好报”,平常也总是将这句话挂在嘴边。

他以为他是幸运的,无论是放血还是跌落悬崖,都能大难不死,他也始终是将骨弑当作是自己的老师看的,谁知道他就是那个骨天帝,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夺舍厉岐,都是为了飞升成仙呢?

回忆着上辈子的事,厉岐就这么进入了炼气期,天地间灵力被引动,小漩涡一样流入了厉岐的丹田之中。

很快,他的身上结了一层薄薄的污垢,这些都是入道后排出来的杂质。

他已经是炼气期了。

厉岐睁开了双眼,他额头上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他脸色苍白地擦掉那些冷汗,心想自己的身体还是太虚弱了,承受不了过多的灵气,目前只能先停在炼气期。

修炼这种事情不能操之过急,要是过分浓郁的灵气在一瞬之间涌入,经脉转换不过来,那就可能爆体而亡。

“咕~”自己的肚子在叫,是饿了,厉岐摸了摸饿得瘪瘪的肚子,这么久一直没吃饭,他早就已经饥肠辘辘了。

厉岐是很会照顾自己的,他手脚娴熟,迅速打下四五只鸟,拔干净羽毛,用石片切割开肚子,掏出内脏肠子清洗干净,找来几种香料,揉碎了塞鸟肚子里,慢慢的,香味就烤出来了。

他盯着那些表皮烤得滋滋冒油的鸟,又忍不住开始回想了,不过这会儿想的都是愉快的记忆。

盯着跃动的火焰,厉岐的嘴角忍不住上翘。上一辈子自己还给伏弈玄烤过鸟吃呢!嘻嘻。

自己的手艺确实挺不错的,伏弈玄这么挑剔的人居然都觉得好吃,甚至一口气吃了好几只。

厉岐想:哪怕自己没有灵根,去找个酒楼当厨子,那也很有前途啊!

伏弈玄从小就是天吟城的少城主,他爹死了之后,他就是天吟城的城主,各种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平日里也很挑剔,所以总是被人觉得高傲、目无下尘。

不过对于各种遇人不淑的厉岐来说,这么一点挑剔根本不算什么。

跟那些逆天奇葩相比,伏弈玄简直太温和太友善了有没有!明明挚友很好相处、特别好相处啊!

这些人简直一派胡言!太会以貌取人了!

总之,只要投奔了挚友,到时候自己在天吟城,那可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伏弈玄是天吟城的城主,那么就相当于是天吟城的皇帝。那他都是皇帝了,自己不就是天吟城的九千岁了吗!

厉岐本身并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况且他上辈子已经是世间第一人了,就更加对修为没有什么追求。

此刻,他忍不住幻想自己之后能过上吃香喝辣的平静生活。

只要到了天吟城,他再也不用深陷各种阴谋诡计的漩涡了,不用再原谅别人,不用再拼命了。

从此,自己每天最头疼的事就是考虑和挚友晚饭吃什么,天天都是虚度人生、吃挚友软饭的美好时光。

伏弈玄也不会早早逝去,他的天赋很高,绝对能够飞升成仙!

吃完了鸟之后,厉岐总算感觉自己有点力气了,面色也红润了起来。

他好好地洗了一个澡,河水着实有些凉,不过他已经是炼气期了,并无大碍。

上辈子自己第一次见到伏弈玄的样子就非常狼狈,这辈子自己有准备了,总得收拾出一个人样去见挚友。

把身上的污垢全部洗干净后,厉岐整个人肉眼可见白了一个度,皮肉也细嫩了不少,他对着河水左看右看照镜子,觉得伏弈玄应该不会排斥自己现在的长相。

他天性喜洁,不过心很软、人很好,最见不得像自己这种瘦瘦巴巴的可怜小孩了。

厉岐走了一段路,去了另一个镇子里,天吟城还是太远了,他现在还无法御剑飞行,但靠用脚走那得走到猴年马月。

他将金簪切碎了,换成碎银铜板什么的,当铺伙计怀疑地看着厉岐,不过被他用曼陀罗解决了,催眠控制很好用。

之后厉岐又买了三身衣服和干粮,换上衣服之后,他就找了一辆顺路的车,说想要去天吟城。

“你这个小孩……你几岁了?”车夫一看厉岐的样貌,吃了一惊,“乱跑什么?你家里人呢?”

“……”其实直到现在厉岐还是不太习惯被当成小孩子,他回答道:“十二岁了。”

“十二岁?”

厉岐镇定道:“我只是长得晚而已,有什么问题吗?”

这明明看着只有六七岁的样子啊?

车夫的心里已经有了判断:这小孩虚报年龄,可是说话做事又毫不怯场,还白白嫩嫩的,就是有点瘦,怕不是哪家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孩子吧?

厉岐也不想再废话了,他微微一笑,一阵强劲的花香袭来。

车夫手持鞭子,双目呆滞,车轮开始辘辘滚动,整个车厢中都是一股苦甜交织的奇异气味。

厉岐优哉游哉地躺在晃晃悠悠的车厢里,与其走上辈子的老路不断吃苦,不如这一辈子直奔软饭,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