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觉得,让王家人去农场劳改,太便宜他们了,他们本身就是农民,在哪儿种田还不是一样,这惩罚就跟没有一样。
原主和晏晖两条人命,必须要以命换命。
于是乎,半夜,她隐身去了县城一趟,几道雷劈下去,把傻二和村长媳妇给劈残了。
两个人也没了一双腿。
伤口和王淑芳的一模一样。
这下好了,公安局的同志,头一次见到这么诡异的事情,吓得不敢再把他们关在公安局,第二天一大早,公安同志就把王家一家人打包送去了农场。
至于王家人的房子和工分,都作为赔偿,判给了王淑芳。
王淑芳没了一双腿,是可以向知青办申请回城的,可她没有,她只申请转院去大医院安装假肢。
院长同意了她的申请。
等丰水村这一批小白菜都卖完了,元春和晏晖也领了结婚证,办了酒席,还搬进了新盖好的土坯房住,王淑芳这才回了丰水村。
王淑芳回丰水村时,正是村民们傍晚下工的时候,大家看到她是走回村子的,个个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呀,是王知青回来了,你……你的腿好了?”
“哎哟喂,这……这没了的腿,怎么又变回来了?”
“王知青,你的腿没被雷劈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