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遗哈哈大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画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凭直觉,还是愿意相信你。你是本地父母官,想请你帮我在昌州找个人。”
庾梓拿起画像仔细端详,确信自己没有见过此人,问道:“叫什么?”
“不知道。”
“年龄呢?”
“约莫五十岁。”
庾梓皱紧了眉头:“这让我怎么找?”
李遗头也不回从正门离开:“那是你县太爷的事情,只是有一条,不要大张旗鼓地找。”
庾梓郁闷道:“好像是你求我办事。”
“你们这些人又不做亏本的生意,我只是先收点报酬。”
光明正大走出衙署,李遗决意离开昌州。
他现在确信暗中绝对有不止一双眼睛在盯着他,只是没有发现罢了。
崔是和庾梓的所作所为都证明了一件事。
他在江南也是透明的!
人怕出名猪怕壮,自己没有大名还是被那些家族给惦记上了。
他们想要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不得而知,但是隐隐觉得不会是自己愿意合作的事情。
昌州去往樊城有水陆两条路,李遗干脆直奔樊城而去。
囊中已略微羞涩,李遗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了。
不过既然那么多人想知道自己的动向,那就干脆点,大白于天下好了。
李遗在大街上买了几个馒头,一边嚼着一边见人就问去樊城的路该如何走。
生怕别人不晓得他要去樊城。
衙署中的庾梓听到回报,哭笑不得地摇摇头。
他瞬间明白过来李遗的意图。
既然那么多人盯着他这条鱼,那就干脆让水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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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庾梓拿出谢时送来的请帖。
与李遗手中别无二致。
“看来今年的芝兰会,不去不行了。”
李遗不慌不忙地沿着官道向樊城进发。
说是赶路却不慌不忙,悠闲自在地好似游山玩水。
走了三天,才走出去五六十里的路程。
这天还不到天黑,他就早早找了处避风所准备歇息,今天运气好抓了只野兔,终于不用再啃那冷硬的干粮。
利落地褪毛扒皮,将野兔架在炭火上烤,眼巴巴瞅着鲜红的肉质一点点变得金黄,油润的光泽让他忍不住食欲大动。
李遗还没来得及动手,官道那边快步走来一人,直直扑向兔子。
李遗眼疾手快一把抢在手中,下意识要对来人补上一脚,却发现是位衣衫褴褛的老者。
终是不忍,想了想扯下一根兔腿递给对方。
岂料这老人却不领情:“那么大一只兔子就给只腿儿?小气劲儿的。”
李遗瞬间被对方的厚颜无耻惊讶道,自己抓的兔子,自己烤的,跟你半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有的吃还嫌少?
李遗倒也干脆,直接将兔腿塞进自己嘴里。
老人咽了咽口水,凑近了,讪笑道:“年轻人,打个商量,这只兔子让给我,我送你一桩大机缘如何?”
李遗斜睨道:“凭什么,你谁啊?”
“老夫伏兰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