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魏城会走吗 甜腻,又微微发酸,美好得……
蓦地一道惊雷炸响, 熟睡中的水豚被猛然惊醒,下意识伸爪探向身旁。
空空的。
诶,魏城呢?
宋远征把脑袋探出洞穴, 外面黑漆漆的, 还下着雨,着实不适合出行。
他借着雨水抹了把脸,嘶,好凉, 这下精神多了。
要不再等等?说不定待会儿魏城就回来了呢?
自我催眠了一番, 宋远征心安理得地躺下, 两颗黑玛瑙般的眼睛里却没有半分睡意。
都怪魏城,这下睡不着了。
大半夜的, 魏城肚子饿了, 跑出去捕猎了吗?
不应该啊,美洲豹和卡波马尼貘的遗体还没吃完,他没有必要再去捕猎新的猎物。
还有什么事情值得魏城半夜出洞?
难道说魏城发现了敌情,独自前往驱赶闯入者?
联想到白天在丛林中发现的脚印,宋远征越想越担心,魏城该不会想不开,自己去和一群鳄鱼决斗吧?
再等三分钟, 等不到魏城他就去出去找。
心急如焚的水豚在心里默念:一,二, 三。
三十, 一百, 一百八。
仅仅六秒,宋远征就把三分钟数完了,随后毅然扎进了雨幕中。
雨水冲淡了魏城的气味, 好在泥土松软,宋远征沿着魏城留下的脚印便能大致判断出方向。
这不是丛林的方向吗?
糟了,魏城真的单枪匹鳄去驱赶鳄鱼群,他怎么敢的呀!
热锅上的宋蚂蚁,加快了寻觅的脚步,总算来到了白天发现爬行痕迹的地方。
魏城的脚印到这里就和那些痕迹混在一起了,加上雨水的干扰,很难从中单独找出属于魏城的那部分。
不过事到如今,也不需要找出魏城的脚印了。
宋侦探认为,魏城八成沿着这些痕迹闯入了鳄鱼群的领地。
这不是找死吗?
深谙明哲保身之道的水豚,扭头就想走,他可惹不起鳄鱼群。
再说了,他一只水豚,拿什么去救魏城?
给那群鳄鱼加餐吗?他这小身板还不够鳄鱼群吃一顿的。
然而他的腿像是灌了铅一样,不听使唤,怎么都迈不开。
万一呢,万一魏城还有一线生机,就等着他施以援手呢?
魏城是他的同伴。
豚心都是偏的,他可以眼睁睁看着卡波马尼貘死于美洲豹之口,却不能不顾魏城的安危,任由他独自面对鳄鱼群的攻击。
就看一眼,如果事不可为,他马上撤离。
鳄鱼在陆地上的奔跑速度不如他,即便被发现,他也能安全逃离。
做完了心理建设,宋远征咬牙往鳄鱼群的方向跑去,生怕晚一秒就会后悔。
单刀赴会宋二爷,就问你们帅不帅!
可等他冲进林中水潭,看见那十几头清一色的暹罗鳄,这才意识到自己犯蠢了。
人家哪里是去和鳄鱼群搏斗,这分明是回归族群,皆大欢喜大团圆了啊!
暹罗鳄在野外的数量非常少,能一次性遇到一整个族群,对宋远征而言不亚于中了个大奖。
就是大奖纷纷抬头盯着他,竖瞳散发着阴冷的光,场面一度非常诡异且尴尬。
那什么,你们继续,我先告辞。
宋二爷急着逃离现场,不料雨天路滑,当场摔了个狗啃泥。
呸呸呸!
吐掉嘴里的泥巴,宋二爷一骨碌从泥坑里爬起来,甩甩屁股,狼狈地融入雨夜。
呜呜呜,好丢脸,下巴也好痛。
他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他就是那只救了你的水豚?”山姆收回略带不善的目光,虽然鳄鱼很少会去捕猎水豚,但谁会将一只食草动物放在眼里?
哪怕那只食草动物对魏城有救命之恩。
敏锐的魏城自然听得出山姆轻蔑的语气,他转过身,眼神冰冷凌厉:“他是我的朋友。”
鳄鱼的低吼声褪去了幼时的软糯,显得格外沉闷,犹如闷雷一般。
山姆察觉到魏城吼声中带着的警告意味。
曾经的幼兽已经脱胎换骨,强健的体魄和锋利的尖牙,无一不在挑战着他作为首领的威严。
“魏城,你是一条鳄鱼,永远不可能跟食草动物成为朋友。”
山姆冷冷道,只要他还是首领一天,魏城就得服从他的命令。
眼看着父子俩闹得很僵,海娜连忙出言调解:“好了,儿子劫后余生,咱们好不容易才团聚,何必为了一只水豚闹得不愉快?”
她亲昵地蹭了蹭魏城的脖颈,接着说:“城城饿了吧,来吃点鹿肉。”
魏城其实并不饿,他连卡波马尼貘都吃不完,但还是很给面子地吃了两口。
这头鹿的肉还算新鲜,不过精华部分已经被分食干净了,留给他的不过是一些边角料。
远不如卡波马尼貘美味,他在心里默默评价。
趁着魏城用餐的工夫,海娜向他讲述了接下来的计划。
原来,他们先前的栖息地被人类闯入,已经不安全了。
于是暹罗鳄族群商议,迁徙到西部河域去,那里有丰富的猎物,足以让他们度过整个旱季。
但西部河域离雨林有数百公里的距离,即便是他们这样的游泳健将,从这里游过去也至少需要二十个小时。
这还不包括休息的时间。
魏城安静地吞咽鹿肉,他深知自己没有拒绝的权利,除非他战胜山姆,成为新一代的首领鳄。
否则,山姆会用各种方法,强迫他跟随族群迁徙。
甚至有可能伤害无辜的水豚。
“给我两天的时间,我还有一头卡波马尼貘和美洲豹没有吃完。那是我的战利品,我理应独享。”魏城的理由无懈可击。
山姆答应了魏城的要求:“我们会沿途给你留下记号,两天后在新的栖息地会合。”
“没问题。”
另一边,回到洞穴的水豚,借着雨水清理掉泥垢,甩了甩湿哒哒的毛发。
干干净净了,这才躺下准备入睡。
其实他应该替魏城高兴的,回归族群、和其他暹罗鳄一起成长、与同伴合作捕猎,这才是一条鳄鱼应该有的生活。
而不是整天和水豚待在一起,被他当做坐骑呼来喝去。
哎呀,他也没有那么狠心压榨魏城,有好吃的他都会给魏城留上一份。
再说了,像貘貘那样的美味,没有他最后带领族群给了美洲豹致命一击,魏城哪能吃得上呢?
你说是吧魏城?
嗯?魏城?!
水豚惊讶地揉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真的是魏城回来了!
你怎么回来了?难道是你的族群不要你了?
那太好了,以后你就在我身边待着,小爷罩着你!
魏城看了眼宋远征,随后在他身边趴下,双目紧闭,示意他继续睡觉。
满腹心事的宋远征哪里睡得着,他虽然躺着,眼睛却睁得老大。
想想就知道,暹罗鳄的族群不可能不要魏城,否则也不会千里迢迢来这里寻找他。
或许明天,或许后天,魏城还是会离开这里,回到族群的怀抱。
后背传来轻微的触感,宋远征扭头看去,原来是魏城在用尾巴,轻轻地拍打着他。
好似在哄他入睡。
一下,一下,舒缓的拍打让水豚的眼皮越来越重,最后竟然真的陷入了沉睡。
魏城倾听着耳侧均匀的呼吸声,竖瞳不自觉地柔软几分。
他抬起下颚,轻轻放在水豚的头顶上,压住了对方的两只耳朵。
彻底将洞外的风雨声与之隔绝。
……
再睁开眼,天光已是大亮。
宋远征从魏城的怀里探出脑袋,迎接清晨的第一束阳光。
这一番动作惊醒了魏城,他警醒地睁开双眼,看到是宋远征之后,这才放松了警惕。
接下来便到了每天的排泄时光。
宋远征有点犹豫,他知道水豚的粑粑,对于大多数食肉动物而言,都有着难以抵挡的诱惑。
甚至许多大型食肉动物,不去捕猎水豚的原因,就是为了能享用到这坨粑粑。
按理说,魏城是他的朋友,请他吃粑粑也未尝不可。
可要是魏城吃了他的粑粑,他又会觉得怪难受的,就好像证实了魏城跟他亲近,只是贪图他的粑粑似的。
他想起前世在网上看到过的一个很火的论调,一对情侣,一方质疑另一方连他/她的屎都不敢吃,有什么资格说爱他/她。
当时他还觉得离谱呢,没想到类似的事情也会落到他的身上。
要是魏城吃了,说明他抵抗不了动物的本能,说不定哪天就会把他也吃了,此子断不可留。
要是魏城不吃,说明魏城没把他当朋友,对他的友好都是装的,此子断不可留。
纠结的水豚思来想去,竟觉得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不拉粑粑,当个貔貅。
十分钟后,他憋不住了。
开玩笑,再这样下去,他会把自己撑死的好吗?
不管了,魏城爱吃不吃,反正他要拉了!
宋远征躲在岩石后面解决生理问题,其实很多水豚都会选择在水里拉屎,但他总觉得那样有点别扭。
就像是在澡堂里头,大家都在泡澡,唯独你在偷偷拉屎。
太缺德了。
清空肠道无疑是舒坦的,一本满足的水豚小跑回魏城身边,好奇地打量对方。
不知道魏城会不会去吃他的排泄物呢?
魏城不知道宋小胖的小脑袋瓜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他蹲伏在水豚面前,示意他爬上来。
宋远征不明所以地上了车,很快就被对方带到了美洲豹和卡波马尼貘的遗体旁边。
哦,他都忘了,魏城不缺食物。
比起排泄物,当然还是猎物的肉更好吃,也更有营养。
算算时间,美洲豹和貘貘已经丧生三四天了,雨林周围的环境潮湿,很适合微生物繁殖。
加上一些小虫子也来凑热闹,它们剩下的肉块已经出现轻微的腐烂,味道远不如新鲜时期。
魏城绕着已经吃得只剩下骨头肉的貘貘转了两圈,赶走了趁机偷吃的昆虫和秃鹫,最终选了块还算新鲜的后腿肉来吃。
鳄鱼的咬合力很强,一张嘴就把貘貘的整条后腿都撕扯下来。
血液已经流干了,所以魏城撕咬的时候不会显得很血腥,不像捕猎的时候,会把血液沾得满脸都是。
骨头断裂的声音十分清脆,听得宋远征小耳朵抖啊抖的,有种疼叫看着都疼。
话说回来,鳄鱼进食那叫一个简单粗暴。
由于生理构造的原因,他们无法咀嚼食物,所以魏城在吃后腿肉的时候,几乎是一大块一大块炫的。
嚼都不嚼就咽下去。
宋远征心想,魏城这样的要是去当吃播,应该能挺挣钱。
吃生肉够猎奇吧,还能大口大口吃,满足许多人赛博吃肉的需求。
不一会儿,一整条粗壮的猪后腿肉都被魏城吃进肚子里。
胃口真好,宋远征有点羡慕,不像他只能吃植物,都快吃腻了。
植物的味道乏善可陈,又不加调料,对于品尝过华夏八大菜系的宋远征而言,只能说一句粗茶淡饭。
维持生活罢了。
不像这貘貘的大肘子,把魏城都馋哭了,定是难得的山珍海味。
开个玩笑,鳄鱼吃肉的时候会哭,其实是为了排除身体多余的盐分。
鳄鱼的肾功能不完善,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可以通过肾脏和汗腺排出盐分。
多余的盐分会通过他们体内一种特殊的腺体进行排放,而排放的出口就在鳄鱼的眼睛附近,所以才会出现鳄鱼流泪的现象。
人们认为鳄鱼流泪是假慈悲,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人家只是正常排盐,哪里假慈悲了?顶多算纯坏。
坏坏魏城吃饱了,按照宋远征的要求,把美洲豹剩下的皮毛都扒了下来。
宋小胖看着光溜溜的美洲豹,尸体都腐烂了魏城都不吃它,宁愿在貘貘身上挑挑拣拣,它到底是有多难吃?
惨遭嫌弃的美洲豹要是能听到宋远征的心声,怕不是要气得复活。
这是它愿意的吗?它堂堂顶级捕猎者,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它才憋屈哩!
豹豹的皮毛到手,宋远征却有了新的想法。
昨晚他们休息的洞穴遮风挡雨,比起草窝更适合做他的小窝。
于是他骑着魏城回到洞穴,按照洞穴的大小在豹皮上做下记号,然后利用魏城的牙齿对豹皮进行裁剪。
大功告成!
原本粗糙的洞穴,铺上一层豹皮之后,立马焕然一新。
他顺势躺在柔软的豹皮之上,好舒服,魏城你也快来感受一下!
察觉到水豚的邀请,魏城从善如流地挤进洞穴,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将狭窄的洞穴占满。
他们紧挨着彼此,清晨的阳光格外温暖,雨后初晴,清新的空气令他们心旷神怡。
久违的舒适感,让宋远征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等他再醒过来,已经是正午时分,不好再赖床了。
豹皮做完床垫以后,还剩下一些边角料。
宋远征思索片刻,干脆做成布条,缠在魏城的左前肢上。
昨晚他闯入水潭,看到魏城那么多同族,说实话长得都差不多。
除非仔细辨认,否则很难在鳄鱼群里找到魏城。
在魏城的前肢处缠上豹皮,既不会影响魏城的行动,又能确保他能一眼就认出魏城。
魏城好奇地甩动前肢,他不知道水豚为什么给他绑上这个东西,但水豚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看着水豚空荡荡的胳膊,魏城不满地用吻部推了推宋远征。
鸡贼的水豚假装看不懂魏城的意思,他转过身,拿屁股对着鳄鱼。
鳄鱼锲而不舍地绕到水豚面前,金色的竖瞳直直地盯着水豚空荡荡的前肢,意图明显。
宋远征不大想戴,戴这个豹纹手环看着有点傻傻的,而且他的前肢不像鳄鱼那样有褶皱且下端粗大,戴上去很容易掉下来。
没错,他就是这么双标。
但架不住魏城的软磨硬泡。
不论他面朝哪里,魏城总是不死心地绕到他面前。
玩了几回你看我,我不看你的游戏,宋远征这才妥协:“好吧好吧,怕了你了。”
他没有绑在前肢上,他的爪子毕竟没有人类的手指灵活,必须要互相配合才能完成打结。
只好将豹皮条绑在自己的脚踝处。
鳄鱼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体谅了水豚的难处,对着宋远征后腿上的豹皮脚环嗅闻了一遍又一遍,看得出来他很喜欢。
算啦,傻是傻了点,但谁让自家坐骑喜欢呢?
魏城说不定哪天就离开这里了,剩下的时光,还是顺着他点吧。
说起来,他都消失一整天了,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水豚来找他?
他可是整个族群的族长,难道他的下落就这么不重要?
感到被忽视的族长大人爬上魏城的后背,他倒要看看,族群里的水豚趁他不在的时候,都在干什么。
年轻的族长还没意识到卡皮巴拉有多么佛系,别说是一天,就算一个月,只要族群没有遇到大规模的进犯,这群没心没肺的水豚们就不会想起他。
不过这次的确事出有因,宋远征回到栖息地才发现,除了少数雌性和幼崽留守栖息地之外,其余水豚竟然都不见了。
不明所以的宋远征,连忙找到嘟嘟:“嘟嘟,其他水豚都去哪里了?”
嘟嘟一把抱住宋远征的大腿:“族长哥哥,他们都去树林里采果子去了。嘟嘟也想去,你带嘟嘟去好不好?”
嘟嘟妈赶紧把嘟嘟拽回来:“族长大人,冒犯您了,实在不好意思。”
宋远征不以为然,幼崽么,就是要皮实一点才好。
他好奇的是:“刚刚嘟嘟说,他们都去树林里采果子了?嘟嘟妈,到底是怎么回事?”
嘟嘟妈将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原来,昨天他和魏城刚离开不久,那只断臂的豚尾狒狒就带着好吃的来到栖息地拜访。
她带来的果子深受幼崽们的喜爱,奈何带得不多,根本不够大家吃的。
嘴馋的水豚们找不到族长,也有可能是怕宋远征不同意,于是不约而同地在第二天跟着豚尾狒狒去丛林中采集这种果子了。
宋远征被气笑了。
这群没心没肺的家伙,枉他有好吃的巴西坚果都想着他们,不辞劳苦地带回栖息地。
而他们居然瞒着他去采集果子,打着吃独食的算盘。
对得起他吗?
魏城轻轻地用吻部蹭了蹭咬牙切齿的水豚,仿佛在安慰他。
算了,他不是也擅离职守,跟着魏城去洞穴里享受豚生了嘛。
扯平了。
“嘟嘟妈,我能看看那果子长什么样吗?”宋远征问。
嘟嘟妈带他来到幼崽们最喜欢的草堆堆:“只剩下些果皮了,要不是我们盯着,他们估计连皮都不放过。”
啧啧,这群小馋猫。
宋远征瞧了一眼,便知道了这种果子的来历。
这是亚马逊雨林特色水果之一,帕库里果,一般在三月份的时候成熟。
它喜欢温暖湿润的环境,降水量对其生长和果实的发育尤为重要,所以降水多的时候,它成熟的时间就早,反正就会晚一些。
地上这些果皮其实是它的豆荚,表面呈黄绿色,说明这些果实已经完全成熟,可以食用。
“嘟嘟,走吧,族长哥哥带你去采帕库里果!”宋远征带着嘟嘟坐上了魏城的后背,“魏城,我们走。”
嘟嘟一开始还有点害怕,坐在鳄鱼背上对她来说还是第一次,妈妈和姨姨们千叮咛万嘱咐,让她离食肉动物远一点。
然而等魏城动起来之后,害怕全然转化成了激动:“哇哦哦,魏城真的听得懂哥哥的话,族长哥哥好厉害!”
听得懂他的话吗?
宋远征对此不怎么抱有希望,不同种族的生物很难听懂对方的语言,就拿智商最高的人类来说,你看他们能听得懂狗叫吗?
不过,魏城的确和大多数鳄鱼不同,他很聪明,而且脾气很好,怎么骑他他都不生气。
循着卡皮巴拉们的气味,他们很快抵达了目的地,见到了正忙得热火朝天的同伴们。
众豚看见族长来了,顿时心虚不已,假装忙着搬运帕库里果,对族长的到来视而不见。
宋远征:“……”
好好好,他失踪一天对他不闻不问也就罢了,现在他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还敢装瞎!
就算他不是族长,只是个普通的水豚,也不至于被这样冷落吧?
宋远征跳到地面,阴恻恻地问:“你们在干什么?”
二叔赶忙叼着帕库里果跑过来:“征征,稍安勿躁,吃点水果润润喉?”
其他水豚见了,纷纷照猫画虎,向宋远征上供果品,试图讨好他。
送到面前的水果,哪有不吃的道理?
宋远征抱起一颗豆荚,咬开外皮,露出里头白嫩的果肉。
一口下去,水果的汁水瞬间在他嘴里爆开,霎那间帕库里果的清香在他口中激荡。
果肉绵软多汁,甜味浓郁,可谓极品。
美味程度和血橙有的一拼。
宋远征一连吃了好几颗,才满足地舔舔舌头。
难怪这群大馋豚头这么疯狂,对于水豚而言,青草只是为了生活,水果才是享受豚生啊!
于是,嘴馋的宋远征,也懒得追究水豚们忽视他的事情,满怀热情地加入了采摘帕库里果的队伍。
他们采摘的方式也相当随便,没有一只水豚想过其他采摘果子的方法,全靠豚尾狒狒在树上摘了豆荚之后扔下来,相当于水豚压根没出什么力。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帕库里果生长在距离地面十米以上的树梢,根本不是水豚能够触及的高度。
魏城可不想让一只豚尾狒狒专美于前。
善于观察的鳄鱼,很快便找到了另外一棵挂满豆荚的果树,他果断爬到那棵树的底下,用尾巴抽打树干。
这回他还很有经验地往树枝底下躲,这样即便豆荚往他的方向掉落,也会被树枝阻挡,发生偏移。
很快,悬挂在高处的豆荚纷纷掉落,宋远征赶紧带了一批水豚过去捡,采摘的速度速度比豚尾狒狒快得多。
“真棒!”宋远征夸奖地摸了摸鳄鱼的脑袋,他还特意剥了一颗最大的帕库里果,留给魏城吃。
考虑到魏城无法咀嚼,他还贴心地将果肉手动榨出汁来,滴在魏城的舌头上。
许多人认为鳄鱼没有舌头,其实这是错误的。
鳄鱼有舌头,只不过他们的舌头属于短舌骨,比大多数同等体型动物的舌头都要短。
在其他动物看来非常简单的伸舌头,鳄鱼却无法做到。
这是因为他们的舌头是完全被固定在口腔底部的,而且吻部很长,所以无法伸出舌头。
但舌头该有的功能,鳄鱼都有。
比如味觉。
鳄鱼的舌头上也有味蕾,只不过他们一向都是吞食动物,很少有机会能品尝到食物的味道,所以味觉对他们而言可有可无。
味蕾也就一直处于退化状态。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在宋远征的投喂下,魏城第一次体会到了舌尖上的滋味。
甜腻,又微微发酸,美好得让他此生难忘。
这一幕落在其他水豚眼里,则是另一番景象。
只见自家族长半拉身子都探进了鳄鱼的嘴巴里头,只要鳄鱼一合上嘴巴,他们的族长就得断成两截。
可谁也不敢上前解救宋远征。
怂怂的水豚们,生怕鳄鱼发怒把他们也吃了,唯独大毛和二叔想着就地拉粑粑,拿粑粑来换宋远征的安危。
倘若宋远征知道他们俩的想法,一定会告诉他们大可不必。
好在他的投喂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而二叔和大毛因为早上拉过屎了,没有存货。见宋小胖好好的,也就立马停下了硬拉的举动。
否则宋远征怕是没有胃口继续吃帕库里果了。
有了魏城的帮助,采摘帕库里果的速度大大提升,很快众豚的嘴巴都快叼不下了。
就连魏城的嘴巴,也被宋远征塞满了果子,连合都合不上。
鳄鱼的眼睛瞥向宋远征,委屈巴巴的。
无情的水豚却让对方多多忍耐:“乖了,等回到族群,我再喂你一颗怎么样?”
魏城显然听不懂如此复杂的含义,但只要宋远征有求于他,他都会尽量满足。
终于,众豚满载而归,魏城的嘴巴也得到了解放。
一见有水果吃,最高兴的当属这些水豚幼崽们,他们欢快地跑了过来,围着成年的水豚们讨要果子。
宋远征好笑道:“大家分一分吧,帕库里果不容易储存,趁着新鲜把它们吃了吧。”
帕库里果水分大,甜味儿足,摔到地上的帕库里果基本都有损伤,过几天就会腐烂。
不像坚果那样能存小半个月。
众豚吃的不亦乐乎,宋远征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帮魏城挤果汁。
魏城品尝着鲜榨果汁,尾巴一晃一晃的,看得出来心情十分愉悦。
暮色渐渐四合,该回洞穴睡觉了。
宋远征爬上魏城的后背,本以为魏城会带他回洞穴,却发现对方爬行的方向竟然是丛林。
走反了兄弟!
宋小胖拍了拍魏城的脑袋,示意他往回走。
没曾想魏城仍是一意孤行,载着水豚深入丛林。
难道魏城是要带他去摘果子?
可是没必要大晚上的去啊,而且果子足够多,他也吃得好饱。
等到了地方,宋远征才明白是他想错了,魏城将他带到了林中水潭,也就是昨晚他撞上鳄鱼群的地方。
只一眼,宋远征便挪不开眼了,彻底被水潭的景色所征服。
暮色初临,浓重的湿气凝成凝成薄雾,悄然漫过幽蓝的水潭。
潭面如镜,倒映着穹顶交织的树冠,维多利亚王莲的巨叶匍匐在水缘,边缘卷起青铜色的弧线,仿佛盛着星光的浅盘。
维多利亚王莲也叫王莲,花如其名,天生自带王者风范。
庞大的莲叶足以支撑宋远征坐在上面,这才叫真正的“遮天莲叶”。
花期虽短,却一日一变,如果在夏季来此,便能欣赏到它的风采。
一从夜光蘑菇悄然从朽木根部探出,伞盖上绿意浮动,荧光点点,像是坠落凡间的极光。
忽然有风掠过,王莲叶心的积水震颤,惊起一群夜光藻。
刹那间潭中腾起万千冰蓝光点,宛如星河倾泻,海水倒灌。
宋远征惊叹于眼前的美景,昨夜风雨交加,加上他走得匆忙,丝毫没有留意这里的景色。
幸好魏城带他过来,这才让他没有错过瑰丽的潭水夜景。
一转头,魏城那散发着金色光芒的竖瞳,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像是只等待主人夸奖的小狗。
宋远征笑了笑,谢谢你啦魏城,我很喜欢。
这算是你送我的临别礼物吗?
鳄鱼群已经离开了水潭,应该是去寻找新的栖息地了,他们会沿途留下尿液之类的记号,以此引导魏城找到族群。
而这类化学信号在水中留存的时间不超过两天,两天之内,如果魏城还想找到族群的话,他就必须离开。
不想这些了,美景当前,需得身心投入,才能不辜负良辰美景。
魏城抬步下水,荡开一圈圈的涟漪,搅乱了王莲的叶片。
他于水潭中探出脑袋,仿佛在邀请宋远征一同下水嬉戏。
也好,因为栖息地的水源被粑粑污染了的缘故,他一整天都没敢下去泡澡,只简单用河水滋润了一下皮肤。
眼下这片水潭,清澈干净,很适合做他的浴场。
他俩在潭水中畅快遨游,游累了的水豚干脆爬上一枚莲叶,悠然入睡。
翌日,宋远征在莲叶上悠悠转醒,睡了一夜的“水床”,舒服得嘞。
咦,魏城呢?
他不会就这么走了吧?
宋远征有些失落,他知道魏城早晚要离开,可没想到这才一天过去他就走了。
就不能多留两天吗?
忽然响起一阵水流声,吸引了宋远征的注意,他循声望去,这才发现魏城只是去觅食。
眼看着一条鹿腿被魏城吞了下去,宋远征扶额,一大早就吃这么油腻,小心反胃。
但这种情况几乎不会发生,为了加快消化食物的速度,弥补咀嚼能力的缺失,鳄鱼的胃酸堪称自然界最强的胃酸之一,连骨头都能轻易腐蚀。
早上好啊魏城,我们一起去采果子吧?
还想啥呢,当然要趁魏城还在的时候,狠狠压榨他的劳动力。
等魏城走了,没有这么好用的尾巴撞树干,采集帕库里果的速度就会大打折扣。
工具鳄反抗不了宋扒皮的压榨,甚至乐在其中,屁颠屁颠地爬向果树帮忙采果子。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短短一天,就采集了整个族群一周的量。
众豚围坐在宋远征和魏城的身边,一边吃着帕库里果,一边聊天,惬意极了。
到了晚上,宋远征骑着魏城回到洞穴,竟看到了他们的洞口处摆放着许多散发着荧光的荧光蘑菇。
虽然这些蘑菇因为离开土壤的缘故,失去了营养供给,导致荧光十分微弱。
但在漆黑的夜晚,依然足以点亮宋远征的双眸。
不是,魏城什么时候倒腾的这些?一整天他们都待在一起,难道是昨天晚上他睡着之后……
他下意识看向魏城,与他茶金色的眼睛对视,那一刻宋远征意识到,魏城这回是真的要走了。
魏城并不知道,自己的意图被水豚探查得一清二楚。
他轻轻用吻部推了推水豚的屁股,示意他进洞睡觉,而后像前天晚上一样,将宋远征紧紧护在内侧。
夜色正浓,宋远征紧闭着双眼,却始终难以入睡。
他能感受到魏城的起身,能听见对方正在缓缓向河水走去。
随着“哗啦”的入水声响起,魏城的声音彻底从他耳朵里消失了,连带着他的体温也一并散去。
不对,冷血动物哪来的体温?
他睁开眼,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块鹿的皮毛,盖在他之前和魏城紧贴的腰部,所以他才一直没有察觉。
宋远征跨过鹿皮,走出洞穴。
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雨,滴答滴答,落在形单影只的水豚身上。
荧光蘑菇已经燃尽了自己最后的荧光,黯淡地歪倒在洞穴门口。
魏城真的走了。
也是,再不离开,族群的气味一旦消散,恐怕到时候魏城就找不到族群了。
早知道要分离,他就不给魏城起名了,搞得现在还有点小伤感。
都说鳄鱼的记忆力有一到三个月,不知道三个月后,魏城会不会忘了他。
应该会的吧,因为很快鳄鱼将会迎来他们的发情期。
到那时候,魏城肯定忙着繁衍后代,哪有功夫想起他?
哼,渣魏城。
他自己享受一整个宽敞的洞穴,别提多舒坦。
连床垫都能铺两层,一层豹皮,一层鹿皮,才不会因为魏城的离开难过呢。
第26章 水豚杀手 难道是魏城回来了?
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
宋远征起了个大早, 昨晚睡得真舒服啊,好久都没有睡得这么安稳过了。
到底是谁喜欢被挤着睡觉啊?
他走出洞穴,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伸伸懒腰, 活动筋骨。
朝霞点燃了天穹上的云朵, 云层边缘熔化成液态的琥珀酒,几只绯红金刚鹦鹉的羽翼划过天际,如裁缝手中的剪刀,剪碎渐变的橘色帷幕。
水豚痴痴地仰望天空, 朝霞真美, 可惜魏城看不到咯。
回到族群, 宋远征主动承担起了放哨的工作,实在是交给其他水豚他不放心。
这些喜欢偷懒摸鱼的大懒豚, 要是有魏城万分之一的自觉, 他就烧高香了。
这时候,二叔叼来一颗帕库里果,询问宋远征要不要吃。
“你吃吧,我没什么胃口。”
这是真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感觉不到饿一样。
二叔奇怪地看了眼宋远征:“这么好吃的果子,二叔都舍不得吃留给你, 你真不吃?”
宋远征兴致缺缺:“你吃吧。”
“瞧瞧你这个样子,”二叔把包裹着帕库里果的豆荚推到宋远征面前, “不就是鳄鱼回归族群了吗?看把你惦记的, 果子都不吃了。”
“胡说八道, 我哪有?”宋远征可不觉得自己哪里惦记魏城了,“我就是昨天吃太撑了,今天还没消化过来。”
二叔呵呵一笑, 并不与嘴硬的水豚争辩。
他随口转移了话题:“那今天要不要再去摘点果子?”
宋远征瞪大眼睛:“都吃完了?”
二叔好笑道:“那倒没有,正好豚尾狒狒也在,我想着有备无患嘛!”
也是,难得最近豚尾狒狒经常来族群作客。
不过也不好这么压榨人家,他们可没有什么能给豚尾狒狒当回礼的。
察觉到宋远征的顾虑,二叔解释道:“不用担心,对于豚尾狒狒来说,嘟嘟和其他幼崽能陪着她,就是对她最好的回报了。”
宋远征和二叔从放哨点回到族群,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嘟嘟和几只幼崽在那哇哇乱叫。
这叫声他听不出什么意思,只得将询问的目光投向了嘟嘟妈。
嘟嘟妈不好意思地解释:“这是嘟嘟他们在学豚尾狒狒的叫声呢,幼崽们胡乱学的,吵到您了吧。”
“无妨。”宋小胖坐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豚尾狒狒教幼崽们喊叫。
她的神情温柔细腻,就好像眼前的幼崽们,是她的宝宝一样。
如果她的幼崽还活着的话,她一定能成为一个好妈妈。
不,应该说她一直都是一位好妈妈。
嘟嘟发现了旁观的宋远征,蹦跳着来到他面前,像一只欢快的傻狍子。
“族长哥哥,你也来学狒狒妈妈的语言吗?”
狒狒妈妈?
他下意识看了眼嘟嘟妈,见对方情绪稳定,这才意识到嘟嘟会这么称呼豚尾狒狒,肯定是得到了嘟嘟妈的授意。
只有母亲才最能共情母亲。
嘟嘟妈将豚尾狒狒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她打心里认可了她,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承认豚尾狒狒也是她的妈妈。
真好啊。
于是,采摘帕库里果的计划被搁置,不忍心让幼崽们失望的好族长,就这么不扫兴地学了一天的狒狒语。
虽然学无所成就是了。
不学无术的水豚与幼崽们相拥入眠,梦里是朋友们的笑脸,连聒噪的蛙叫声都显得格外悠远。
……
正值丰水期,许多动物都会出现发情迹象,这段时间,它们会变得尤为亢奋,甚至带有强烈的攻击性。
宋远征可不希望冒出外来的生物,搅和他们栖息地难得的平静。
他每天往返于放哨点和族群,连他精心布置的洞穴都很少回去,忙得不亦乐乎。
真是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这不,在宋哨兵上岗的第五天,领地范围内就出现了森蚺的身影。
森蚺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蛇类动物,身体粗壮,最长可达五米以上,平均长度在三米左右,堪称亚马逊雨林的巨型杀手。
更糟糕的是,水豚也在它们的食谱上,甚至是主要食物来源之一。
森蚺生性喜水,一般栖居在泥岸或者浅水地带,也有一部分喜欢待在有沼泽的森林中。
凭借着庞大的身躯,它们在捕猎时,只需要将猎物缠住,便可以将其轻松绞杀。
直到猎物窒息死亡亦或是粉身碎骨之后,森蚺便会张开血盆大口,将猎物吞入腹中。
宋远征看到这种扭曲的家伙就头皮发麻,好在这条森蚺正处于发情期,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对方的目标是寻找雌性伴侣,而非捕猎。
他赶紧让水豚们全部上岸,躲在大树后面,自己则冒险留在岸边,观察这条雄性森蚺的一举一动。
之所以让大家上岸,是因为森蚺在陆地上的移动速度,远不如在水中那般迅猛。
即便他们的踪迹被发现,宋远征也有把握带领族群全身而退。
当然,能不被发现是最好的,他只能祈祷这条雄性森蚺赶紧离开这片水域,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春天。
然而事与愿违,雄森蚺似乎看上了这块风水宝地,盘桓着不肯离开。
许是真应了那句,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还真有一条雌性森蚺被它吸引,从水下爬上了岸边。
也不能这么说,从先后顺序来看,应当是雌性森蚺将雄性吸引到了这里。
随后两条森蚺交缠在了一处,似情人一般缠绵。
在宋远征眼里,活脱脱两根绑在一起的绳结,阴暗地扭曲爬行。
“征征,它们在干什么?”大毛天真地问道。
宋远征:“……”
他现在能深刻体会到那些被宝宝追问X知识的家长们有多么尴尬。
尴尬归尴尬,他倒不觉得有什么需要隐瞒的。
毕竟大毛也不是什么好鸟,他都看到大毛好几次想骑在小花的身上,只不过这毛头小子太年轻,始终不得要领。
成年的宝宝,是该懂点成年豚该懂的东西了。
宋远征淡淡地解释道:“他们在交尾,森蚺的泄殖腔藏在腹部以下,当它们发情的时候,就会……”
大毛大受震撼!
“原来我屡次失败的原因,是因为我没有泄殖腔!”他快哭了,“我是个不行的水豚,我给不了小花幸福。”
宋远征:“……”
你他妈的一只水豚哪来的泄殖腔?!
无语的水豚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懒得搭理大受打击的大毛,继续盯紧了交缠中的两条森蚺。
据说发情期的雌性森蚺,会持续释放费洛蒙,也就是信息素,引诱雄性森蚺对她欲罢不能,从而榨干对方,尽可能达到受孕的目的。
当然,这种说法无从考究,不过宋远征也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对森蚺的交尾行为产生这样的解读。
因为实在是太久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将持续四周以上。
而且,雌性森蚺的信息素,可以一次性吸引多条森蚺。
他们会围绕着她形成一个繁殖球,雄性之间会通过推挤等方式进行雄竞,获胜者才有资格获得□□权。
前提是这周围有多条雄性森蚺。
而此刻正在和雌性森蚺缠绵的这条雄性,显然是少见的幸运儿。
他在雌性森蚺发情的时候抢占了先机,避免了残酷的竞争,率先夺得了□□权。
所以说很多时候光靠矜持是不行的,该出手时就出手,说不定就和这条雄性森蚺一样抱得美人归。
你觉得呢,大毛?
宋远征一转头,却见大毛早已不见了踪影。
他疑惑地巡视一圈也没找到大毛:“二叔,你看到大毛去哪儿了吗?”
二叔摇摇脑袋:“那小子精力旺盛得很,用不着担心他。喏,那不是在那儿嘛!”
刚想松口气的水豚,顺着二叔所示的方向望去,差点没把眼珠子瞪出来!
脑子缺根筋的大毛,不知道什么时候溜到了河岸边,看那架势似乎要和森蚺决一死战?!
这不上赶着送死吗?
大傻毛,你要干什么!
热锅上的宋蚂蚁只能眼睁睁看着大毛向缠绵中的森蚺逼近,难道大毛以为自己不中用,给不了小花幸福。
万念俱灰之下,决定一死了之?
宋远征有点后悔,没有及时纠正大毛错误的想法——可是哪有正常豚会觉得自己应该有泄殖腔的啊?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有些人类,还以为牵牵手,睡在一起啥也不干就能生小孩。
X教育的缺失,看来在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都理应引起重视。
打住,现在不是考虑这个时候。
他很想救大毛,可事到如今,一旦他们喊出声,势必会惊动正在交尾的两条森蚺。
大毛离它们这么近,根本逃不出森蚺的围杀。
倘若森蚺顺着声音发现了他们的踪迹,甚至还会殃及整个族群。
死脑子快想啊,一定有两全的办法!
有了!
宋远征找到嘟嘟:“嘟嘟,你朝树林里叫两声,看能不能唤来豚尾狒狒。”
他们先前学过豚尾狒狒的叫声,虽然他啥也没学会,但保不齐嘟嘟他们可以。
嘟嘟乖乖照做,其他幼崽也纷纷加入。
他们的声音软乎乎的,阵阵回音在丛林中飘荡,像是一首仅有旋律的童谣。
宋远征只能寄希望于豚尾狒狒的帮助,森蚺是捕杀水豚的好手,却拿灵活的豚尾狒狒一点办法都没有。
借助复杂的丛林和藤蔓,豚尾狒狒能把森蚺当狗子一样溜着玩。
终于,豚尾狒狒的身影出现在了宋远征的视野之中。
这段时间在草药的作用下,她左臂的伤口基本愈合,生出了粉嫩的皮肤,行动也比刚受伤那会儿敏捷了不少。
年轻的族长心中大定,连忙朝她挥爪示意,随后指了指河边的森蚺和大毛。
豚尾狒狒领悟了好朋友的意思,靠着在树与树之间跳跃穿梭,几个起落就追上了不要命的大毛,拽住了大毛的后腿。
成功截停了大毛。
但他们的动静,也惊动了正在交缠的森蚺。
深陷情欲中的森蚺情侣,并没有第一时间进行追赶,这为豚尾狒狒和大毛逃跑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
宋远征以为他们能够成功脱险,却没想到狡猾的森蚺竟然潜入水中,凭借着高超的游泳技巧,以极快的速度追平了豚尾狒狒和大毛。
见状,豚尾狒狒只能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朝水中丢去。
然而庞大的森蚺可不会畏惧小小的石头,它们无视了石头的攻击,仍然穷追不舍。
眼看两条森蚺就要追上他们,无奈之下,豚尾狒狒选择分头逃跑。
她以为自己能够引开两条森蚺,却没想到森蚺情侣竟也默契地选择了分头行动。
雄性森蚺继续追大毛,而那条雌性森蚺则追捕豚尾狒狒。
一般来说,森蚺中的雌性,不论体型还是速度,都比雄性要强大。
显然他们压根没把水豚放在眼里,选择让速度更快的雌性森蚺去追逐豚尾狒狒。
作为旁观者,宋远征将这场追逐战的局势看得一清二楚。
那条雄性森蚺已然超越了大毛,它还在继续向前游,为的是在上岸的时候,能精准地缠住大毛。
大毛这个蠢货,为了不暴露族群,一直在岸边奔跑,这无异于自断生路。
怎么办?
一边是大毛,一边是族群。
他不能对大毛的安危坐视不管,又不愿因此让族群陷入险境。
就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雄性森蚺终于动手了。
他一跃而起,水花飞溅中,杀机毕露。
大毛这才感觉到了害怕,他想要调头逃命,却发现森蚺粗壮的尾巴缠上了他的肚皮。
不能再犹豫了。
宋远征一声令下:“成年雄性跟我走,雌性照顾好幼崽,我们上!”
“冲啊!!!”
“虽然大毛挺欠揍的,还抢了小花,可是他也是我们的同伴啊!”
“我们一起把大毛救出来!”
水豚们群情激奋,什么天敌,什么恐惧,此刻都被他们抛诸脑后。
小花更是毅然决然地跟在了大部队后面,她也要为救大毛尽一份力量。
雄森蚺显然没想到这里还藏了这么多只水豚,它以为这回可以饱餐一顿,不料这群水豚龇着牙就压了上来。
这不对吧?
宋远征深谙打蛇打七寸的道理,森蚺再强大,也逃不过这个定律。
只要压住森蚺的七寸,它的嘴巴就咬不到他们,更别提将他们吞进肚子里了。
他率先打头阵,用自己的身体压住了森蚺的七寸,大板牙狠狠地咬了下去!
刹那间血腥味充斥他整个口腔,奔涌而出的血液染红了他的脸庞,显得他异常狰狞。
其他水豚则疯狂地啃噬着森蚺的鳞片和皮肤,别小看水豚的大板牙,他们狠起来可是连树干都能咬穿!
雄森蚺吃痛,庞大的身躯疯狂扭动,饶是疼成这样,还是坚持不肯松开大毛。
哪怕他浑身遍体鳞伤,血流不止,却仍然不停收紧自己的尾巴,誓要绞死大毛。
“用力咬,不要停!大毛,你小子给我坚持住!”宋远征声嘶力竭道。
事到如今,他们只能跟森蚺刚到底,要么大毛先窒息而亡,要么森蚺先扛不住疼痛而放弃绞杀。
而且,宋远征心里很清楚,即便雄森蚺放弃绞杀大毛,他们也决不能放过它。
否则以森蚺睚眦必报的性格,肯定会找机会偷袭他们,到时候他们又得被迫迁徙。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大毛的呼吸越发微弱,眼看是要不行了。
小花发狠地咬下森蚺一块肉,吐到地上。
鲜血顺着她的嘴角流淌,她的目光坚毅而勇敢,不到最后一刻,她绝不会放弃救援:“大毛,你清醒一点,难道你要将我让给别的水豚吗?”
濒死的大毛听到了小花的呼唤,他奋力地撩开眼皮,想说什么。
却被勒得说不出话。
更糟糕的是,那条雌性森蚺追不上豚尾狒狒,就回过头来找大毛的麻烦。
她的速度比雄性森蚺还要快上三分,转眼的工夫,便游到了雄森蚺的身边。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们整个水豚族群,对付雄森蚺都如此艰难,更何况是比雄森蚺更强大的雌性森蚺。
事到如今,为了族群的安危,宋远征只能选择舍弃大毛。
他眼里噙着泪,不得不狠心下达命令:“我们……”撤!
还未说完,眼尖的水豚猛然瞥见河面上若隐若现的豹皮结,那纹路和打结的方式他再熟悉不过。
难,难道是魏城吗?
可是他不是回归族群了吗?
第27章 重逢 和我的鳄鱼并肩作战。【二合一】……
宋远征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魏城在回归族群的途中,豹皮手环掉落了,顺着河水漂流回到这里。
但很快, 骤然迸射的水花, 破水而来的铜绿色鳞片,证实了向他们游来的,的确是魏城。
没有片刻时间留给他们寒暄,魏城当机立断追上河水中的雌性森蚺, 布满骨刺的尾巴劈开水面, 以肉眼难辨的速度向雌性森蚺发起了进攻!
雌性森蚺反应极快, 它长达五米的身躯猛然弯曲,如同泥鳅一般灵活躲避, 轻而易举地避开鳄尾的致命一击。
但也错失了救援雄性森蚺的最佳时机, 不得不暂时蛰伏,专心致志与眼前的鳄鱼缠斗。
不论怎么说,魏城的救援,让宋远征和他的族豚们压力骤减。
在他们共同的努力下,雄性森蚺终于有点坚持不住了。
它环纹鳞片在水豚的啃噬之下不断脱落,露出下面粉色的真皮层,甚至多处都出现了血肉模糊的伤口。
蚁多咬死象, 更何况水豚和森蚺的体型差距也远不如蚂蚁和大象悬殊。
兔子急了还咬人,水豚急了也能咬死蛇!
去而复返的豚尾狒狒飞奔而来, 手中拿了一把顶端尖锐的树枝, 三两下爬上森蚺盘卷着的三圈蛇尾。
对准被水豚咬破的伤口, 狠狠扎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