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范克勤笑了笑,道:“他家在中区服装厂街,二二七号的居民楼里,四单元,二楼一上楼左侧的那个屋子。今天晚上,就要把消息传递给他。我知道这事很急,但你能办到,对吗?”
“能。”孔经纶道:“并不复杂,我稍微准备一下,就可以出发了。也用不到枪,但我还是会带着一把,保险一些。老板,枪的话……您来提供还是说,我去现搞一把?”
范克勤问道:“你打算怎么搞?”
孔经纶道:“在繁荣大街那,有个姓王的人家,他家里挺阔的,而且家里还请了两个护院的人。这两个护院都有枪,我可以偷偷的摸进去,看看能不能偷一把出来。”
“嗯,那倒是不用。”范克勤说道:“你去雷臣家之前,我给你一个地址,你自己去一趟,那里有我存的枪械。就在床下面的暗格里,这些枪都无法追踪来源,你去哪拿一把就行。”
孔经纶道:“上次用的枪,我应该留一把的。这样就不用麻烦了。“
“不行的。”范克勤道:“上次的枪是上次的,总是用一把枪,还是会留下什么的。虽然你上次的手枪没有使用,但还是换一把更好。”
“明白了。”孔经纶差点忘了,这位是不差钱的主,一把枪而已,对他来说用完就扔也根本不心疼的。
交代了注意事项后,范克勤直接离开了。而孔经纶则是再一次进入了洗手间,再一次改了个头型,弄了个斜斜的一边倒,但又遮住了半边的脑门,然后用眉笔给自己露出来的一侧脑门上,点了一颗特别小的痣。然后眉毛加粗,但这一次加粗,只是假了一点点,而且是只往眉毛的下面加粗。然后眉心的位置也加了一点。弄得自然一些,就好了。最后,又往嘴里含了颗枣,用一边嘴巴含着,让一侧的腮帮鼓起来一些。如此,他就可以安心的做咀嚼的动作。当然,这也是掩饰,他不会真的把这颗枣咬坏的。
换了身平时不穿的衣服,带着个帽子,从家里出门。反正有一个晚上的时间,也不着急。于是他用了能有四十分钟,这才来到了范克勤告诉他的那个地址,用自己的办法把门捅开,进入后。来到了里屋,在床底下果然是找到了一个暗格。
这个暗格里面有一个箱子,将其拿出来一开。果然,里面放有枪支。孔经纶想了想,拿出了一把韦斯利左轮,检查了一遍没什么毛病,跟着将子弹也拿出来一些。他没有拿太多,只有十二颗子弹。今天要对付的人,可能都用不上枪,只是防止万一罢了。而即便是用上了枪,这些子弹也是足够了。
于是,孔经纶把枪藏在了身上,又把箱子盖好,复原了暗格。跟着出了门。还是不怎么着急,在街面上溜了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