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了爸,我记下了。” 林枫把栗子塞进嘴里,甜糯的口感驱散了清晨的微凉,“我先去警局了,中午回来吃排骨。”
周六:警局的晨光与旧影
北郊警局的院子比平时安静,只有赵长征在门卫室门口浇花。他换了件半旧的蓝色的确良衬衫,领口别着个褪色的毛主席像章,没戴警帽,头发用黑橡皮筋扎在脑后,手里拿着个掉漆的铁皮洒水壶,正给窗台上的仙人掌浇水。看见林枫,他笑着挥挥手:“小林,周末还来加班?赵婶刚给我送了包子,要不要尝尝?”
“不了赵叔,我吃过早饭了。” 林枫走过去,目光落在门卫室墙上的老照片上 —— 那是 1987 年刑侦队的合影,年轻的赵长征站在中间,左腿笔直,手里捧着破案奖状,身边的老队长正拍他的肩膀,“这张照片拍得真好,您那时候真精神。”
“可不是嘛,当年破了个盗窃团伙案,全队凑钱去照相馆拍的。” 赵长征放下洒水壶,用袖口擦了擦额角的汗,从值班室拎出个搪瓷缸,倒了杯热水递给他,“老周的鸭血粉丝店你去过了吧?昨天他还问起你,说你跟当年的我一样,吃饭都盯着别人的鞋印看。”
林枫笑了:“张叔请客,味道确实正。对了赵叔,您当年审周明的时候,他有没有提过张大力的烫伤疤是怎么来的?”
“提过!说他小时候玩火,把煤油灯碰倒了,左手食指烧了个疤,一辈子都消不了。” 赵长征往值班室走,从床底下翻出个红布包,里面裹着个旧笔记本,封面写着 “办案手记”,字迹遒劲有力,“你看,我当年都记着呢,就是那时候没线索,没法查。”
林枫翻开笔记本,泛黄的纸页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迹,连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