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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离开座位时看了江惊墨一眼,后者也很失落,不舍的目送,沈佑春也不舍,这个不舍之情是因为,要是和江惊墨一组,她就能想办法偷懒了。

沈佑春离开之后,江惊墨也站起来,这时,一个女生走过来,笑看着他,有点害羞,“江同学,你好,我们是一组的,要负责去擦外面的窗和拖地,给,这是抹布,我们一起擦窗吧。”

“不用了,谢谢,我比较喜欢拖地。”江惊墨推了推眼镜,礼貌笑着拒绝,语词也很坚定,是不容置疑的。

他没有再多看女生一眼,走出了座位,向其他男生而去,对方喊了声江惊墨的名字,然后也给了他一把拖把,男生眼里自觉做重活。

女生很尴尬,红着脸走进了女生队伍,尽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平静。

好看的人走到哪儿都受欢迎,沈佑春是这样,每天都有塞进书包和课桌的情书,偷看她的男生更是数不胜数,献殷勤的也多,但是沈佑春又不笨,懂得爱惜羽毛,一直都是避嫌。

而江惊墨刚转学来一个月,受欢迎程度也高,看着温良无害,很好接近,可是,真的去接近就会发现,很难。

第26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3他怎么能说这种肉……

每个班级都会负责学校一个区域的卫生问题,沈佑春分到的小组就是去楼下的一个小操场打扫卫生,两座教学楼之间,种有不少树和花草,这个季节的树叶茂盛,风一吹,落叶也不少。

江惊墨在拖走廊,起身时,视线朝下看,这个位置对准的就是沈佑春打扫的地方,他自然也能看见沈佑春拿着扫把在划,日光下,风吹了她鬓角落下来的几缕碎发,纤细手指挽过耳朵后,莹润的侧脸秀气可爱,中午起来她扎了一条麻花辫,好方便上劳动课。

但是,动作是懒洋洋的,她不想多做,就在原地一直扫着比较“难扫”的落叶,好似叶子是从从地面长出来一样,扫不走,比起学习,想办法偷懒,她反而很在行,江惊墨见着,眼眸浮现笑意。

可很快,他笑不出来了,有几个男生相携走来,被包围在中间的一个男生比较高,在朋友推搡之下,男生来到了沈佑春面前和她说话,也不知说了什么,沈佑春笑了,而男生反手抓了抓后脑勺,隔着远,表情看得不真切,可是,这是害羞了,江惊墨很肯定,他的眸色一沉,聊什么那么开心。

和江惊墨一起拖地的男生,他是地不好好拖,举着拖把和同学玩,被班长严厉的呵斥说了之后,他嬉皮笑脸的道歉。

但是这才好好拖了一会儿,他就和身边同学勾肩搭背,还不忘叫上江惊墨一起,扬起很阳光的青春笑容,“江惊墨,我们要去洗拖把,你要一起吗。”

读书的年代,女生喜欢约着一起上厕所,最少都是两个一起,要是一个人走的话,还要走过别人教室外的走廊,心里会觉得尴尬,手脚无处安放,总觉得被无数双看着,而男生也喜欢结队,做什么都喊一声,不是因为尴尬,而是一种,就喜欢一群人行动。

或许成长就是,从成群结队,到形单影只。现在的他们,正处在前者的年龄阶段。

“好。”江惊墨收回沉沉的目光,拿着拖把和两个男生一起下楼。

他们聊得火热,在说最近新出的游戏,偶尔话题也会带上江惊墨,知道江惊墨也有,还玩过了,他们就是兴奋地嗷嗷叫,一下子就是好哥们。

厕所在一楼,他们需要走下去洗拖把,顺便重新换一桶水,洗抹布都弄脏了。

虽然每周都有在打扫卫生,可该脏的还是会脏,而且也不是每周都是安排打扫教室,有的还会去给学校的角落除草等。

江惊墨来到了一楼,微微偏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沈佑春,因为是背对着,沈佑春没发现他,那个男生已经离开了,沈佑春正在扫着树叶,铲进垃圾筐里,等下要拿去垃圾车那边倒。

现在用水需要排队,等了几分钟,终于轮到他们了,两个男生把水龙头开得很大,哗啦啦的声音冲洗拖把,玩闹起来,他们又举着拖把互相“打架”,谁也不让谁,然后不小心,水溅到了江惊墨身上,得亏是洗好的拖把,并且还是甩的水龙头水,不然的话,江惊墨的白T恤会脏得很明显。

江惊墨皱了皱眉,他立着拖把,看向那两人,现在是夏天,太阳正好的时候,冷是不会,可湿了不舒服。

“对不起啊江惊墨,我们没注意看见你在这边。”他们抓了抓头发,满脸愧疚和心虚,江惊墨什么时候过来的也没注意看。

见着湿了一片的衣服,短头发的男生叫姜明,也是他刚才叫江惊墨一起过来的人。

作为家境也是不错的,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江惊墨穿的上衣是现在最新流行的一款。

是他最喜

欢的港星穿的同一款牌子,特别贵,内地现在还没有,他缠着父母想要很久了,可是遭到父母严厉拒绝,现在却穿在了江惊墨身上。

姜明在早上看见的时候就特别羡慕,而且他发现了,江惊墨每天穿的衣服都不重样,而且还都是他喜欢的穿搭!

他羡慕得,眼泪要从嘴巴流出来了,要是给他一套就好了,他现在也只能在家里偷穿他哥的喇叭裤。

“江惊墨,这衣服我们赔给你。”一人做事一人当,姜明咬咬牙,很不舍,可还是说得坚定。

他现在省吃俭用,存钱是要买游戏机的,还有买喜欢的港星新出的唱片,等暑假,还想买**镜去舞厅。

他哥经常去,每次去都是去大半夜才回家,被爸妈说了也不改,照样去,那肯定是很好玩,可是他哥说他年纪小怎么也不肯带他去,姜明不服气,就想着攒钱了就自己偷偷去看。

“不用,你们也不是故意的。而且衣服只是湿了,又不是脏了不能再穿,风吹干了就好。”江惊墨摇头,他推了推眼镜,白皙无害的温润脸庞有些为难,“只是这样湿着也不舒服,我想去外面太阳下晒一晒,这样干得快一些。不过我拖地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这样离开也不好,还是等拖完地吧。”

一听不用赔钱,姜明顿时恢复了精神,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花钱还大手大脚,好不容攒下来的要是一下子就没了,他会觉得,眼前一片黑暗,游戏机没了,**镜也没了,生活没了期待。

“我来帮你做!拖个地而已,我在行!哪里用得着你来动手。”姜明立马夺过扫把,眼睛亮得像是灯泡,殷切得不行,“衣服湿了容易感冒,你快点去晒。也别真晒着太阳啊,在树底下坐着就行,太阳多烈啊,要是中暑了怎么办。”

从今以后,他,江惊墨就是他姜明的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的亲兄弟!最近港片看多的姜明,很喜欢讲江湖义气。

“这那好吧,剩下的活就麻烦你了,也不多,还有一小块没拖。”江惊墨犹豫了下,又低头看着湿一片的衣服,他还是点头了,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礼貌笑容,温润有礼,俨然是别人家的孩子代表。

姜明双手分别拿着拖把,昂起脑袋,说得一脸自豪,“这有什么,我就爱拖地!”

江惊墨依旧挂着温和浅笑,背过身时,加深了嘴角上翘的弧度。

而看着江惊墨离去的背影,姜明长吁短叹,他这个兄弟,以后他得罩着点,性格太温和,可不得容易被欺负了去。

姜明拿着扫把,雄赳赳气昂昂的上楼,另一个看了全程,完全不敢吭声的同学积极地提着一桶水跟在姜明身后,真要赔钱的话,他也没钱赔啊,回去和他爸妈说,肯定是会被抽皮带拿着擀面干两人混合抽打。

幸好幸好。江惊墨以后也是他兄弟,过命兄弟!又是一个沉迷看港片的孩子。

沈佑春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其中池燕是一个,两人会交上好朋友,倒不是因为什么“我觉得你长得漂亮想和你做朋友”这么奇怪的发展,或者一见如故,志趣相投,相反,一开始两人还挺不对付。

后来有一次,沈佑春发现了池燕在放学之后,会自己偷偷去卖东西,不多,就是自己手工做的一些小玩意儿,这让沈佑春大受震惊。

因为池燕在班级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好形象,池家也很宠爱这个女儿,穿的用的花销都很高,身边有几个小跟班。

起码在她眼中,就是梦寐以求的好生活,羡慕了很久,而池燕也高傲得很,每天抬头看人,这也让沈佑春背地里嫌弃她喜欢露出鼻孔给人看。

即便没有吵起来,可是,两人气场不合,眼神对上都是无形交锋。

所以被她撞见了这一幕之后,池燕也慌乱,还故作镇定威胁,可沈佑春才不怕她,就算两个人打起来,猪头小弟一身肉不是白长的,还高,再加上自小被家里宠得厉害,两个池燕都不够他打。

沈佑春是嘲笑了几句,可是见到池燕还真卖出了赚钱,她也意动了。

女孩子想要一直好看,花在身上的钱可不少,但是父母肯定不乐意给她,而她想要花销,只能自己来想办法,压榨猪头小弟已经不够她用了,而且也压榨不了多少,沈家又不是什么富裕人家。

后来她和池燕聊,生意变成了她也入伙,不过她不用去卖,就是提供一些好看的,新鲜的有趣的饰品,比如说用废布做成的发圈,成本低,但是卖出去赚翻倍,可前提是要好看,独特。

去年赚了一些,但是今年上半年,池燕就没有再做了,说是事情被家里的大哥大嫂知道了,他们想要搜刮她的钱,并且说会影响他们。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做生意的人多了起来,可观望的更多,他们害怕政策再变,前些年的情况谁都怕了,而最反对的就是职工家庭,池燕的大哥大嫂都是工人,害怕池燕做生意影响他们的工作。

池燕和他们吵了一架后就不干了,赚的钱只要省吃俭用,够她专心读书,明年考上了大学,就彻底离开这里。

池燕之前确实过得还不错,可这是父母还在世的时候的事了,现在她的父母过世,她被大哥管着,而她大哥很不喜欢她,认为父母偏心,还是偏心一个女的,这让他心里很不服气,也在记恨。

后面娶了老婆之后更加厉害,两人一个鼻孔出气,池燕现在在池家一点都不好过,她在学校过得很好都是强装的,但是她很好面子,不想被发现,为了能维持住这个形象,她才会出去赚钱,否则她爸妈留给她的钱足够读完高中了。

不过会决定不干,也不全是她大哥大嫂的插手,而是因为,她的时间都花在挣钱上了,晚上熬夜,白天上课没精力会打瞌睡,没法听课,成绩一落千丈,变到了吊车尾,池燕可不想明年连大学都考不上,孰轻孰重还是知道的。

现在两人分到一个组搞卫生,池燕拿着扫把走来,要和沈佑春一起拿垃圾去倒,见着沈佑春在磨洋工,她很无语,“你在搞什么鬼,再磨蹭,等下放学时间就晚了,你还想留校啊。”

“能留校也不错啊,谁想回去。”沈佑春撇嘴,要是可以选择,她还真不想回去。

先不说沈家里的“明争暗斗”很烦,就说回去一趟也不容易,路途遥远,坐班车坐牛车,折腾得她人都要吐晕了。

池燕知道沈佑春的家境,闻言,赞同点头,要是让她回去那地方,她也不愿意。

“你不想回去,我还想赶紧回家。今晚我大嫂的亲戚要来,有一场硬仗要打。”池燕弯下腰,正要拿起垃圾筐的耳,余光见江惊墨正在走过来,她用手肘推了推沈佑春,挤眉弄眼的说,“快看,你家那个来找你了。”

“嗯?”沈佑春正被晒得有气无力呢,她已经尽量躲在树荫底下了,可五月份的天越发热,还是很难受。

听着池燕的话,她立马精神,回头看,还真是江惊墨在朝她走来,不过他衣服的衣角湿了,也不知道怎么弄的,说他是书呆子,还真是书呆子。沈佑春担忧,不会被欺负了吧?

“沈同学。”江惊墨是一直看着沈佑春打招呼,和沈佑春对视了一会儿。

随后勉强看了池燕一眼,好似才发现有这个人存在,他礼貌里带着客气和疏远,干净利落,“池同学。”

他看向了她们之间脚边的放着的垃圾筐,友好说,“我正好有空,需要帮忙吗。”

江惊墨用余光扫了眼池燕,

隐晦的意思明显,池燕一个激灵,反应特别快。

池燕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垃圾桶,很生气的说,“江惊墨,你来得正好,你评评理,明明是分组劳动,沈佑春居然要我一个人去倒垃圾,这合理吗。”

“池燕你”沈佑春立马飙火,只是听见池燕很小声的飞快说“我给你们机会了啊,你抽屉里的巧克力零食记得送我一份”然后就站直身子,还是怒气腾腾的样,沈佑春顿时哑言,而江惊墨还一直笑看着她,有外人在呢,还这么明显,也不知道遮掩,她的脸颊发热,咳,这是被晒的。

沈佑春别扭的和江惊墨对视了一下,她看向池燕,也气呼呼反驳,“我什么时候说让你一个人倒了,我的意思是,你拿一段路,我拿一段路。”

“哼,你的一段路就是嫌累了推给我。”池燕瞪眼,两人谁也不服谁。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温和的说,“那个,你们别吵了”

“我不管,我才不倒!”池燕一甩头发,转身就走了。

反正两人在班级里就是这样,说不过两句话就吵起来,而池燕的脾气也大,见怪不怪,根本不需要担心。

沈佑春不甘示弱,她想要把人拉住,不过江惊墨说,“没事,我来倒吧。太阳大,沈同学扫地也累了,你先坐着休息。”

在前头,还没走远的池燕听到这话,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什么叫睁眼说瞎话,这就是!

她看沈佑春扫地扫了半个钟,还都是在两棵树之间打转,一点太阳晒不到,这叫累?偏心眼也太严重了吧!

“一筐垃圾也沉,你一个人搬不动,我和你一起。”沈佑春的眼皮子一跳,忍着笑意,她放下扫把,抓着垃圾筐另一边,和江惊墨一起拿去垃圾车。

树荫和斑驳日光交汇,拉长了两人的身影,紧紧挨在一起,没有很亲密的举动,可是两人之间的悸动,时不时对视一眼又笑,一看就有问题。

垃圾车距离这里比较远,倒垃圾的活没几个人愿意做,都是轮流来。

等走得远一些了,身边没什么人经过,沈佑春斜睨了眼江惊墨,像是打量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可把江惊墨看得不好意思了,他曲着手指挠了挠一脸颊,害羞的问,“佑春,你为什么一直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上沾了东西吗。”

“江惊墨,没想到你的演技不错呀。”沈佑春笑着调侃,“先从笔掉了让我捡,再到一起倒垃圾,你好会哦。”

被戳破了小心机,江惊墨脸红的点头,然后又摇头,他扭头看着沈佑春,眼里是喜悦笑意,真诚的温声说,“原本是不会的。但我很贪心,很想很想和你单独待在一起。虽然每天上课都能见面,可是,在教室,你有很多朋友,课间十分钟,我只能有你的五分钟。”

他的眸色是浅棕色,在日光下会格外明显,亮亮的,温柔的,就这样专注的看着沈佑春,少年人眼里没有别的景色,好似在看着稀世珍宝。

沈佑春的脸瞬间也红了,大脑一片空白,而说话的江惊墨比她还要夸张,两人的脸是一个赛一个红。

忽然听到了一声喧闹,周边同学的追逐打闹,惊醒了他们,下一瞬,视线像是被烫着了一样,他们同步别过头。

风吹来,树叶沙沙响,清风里夹着一股花香,吹散了夏日的焦躁。

沈佑春下垂视线,盯着鞋尖在愣神,心神不宁只知道往前走,她的心跳加快,太阳还晒得她有些眩晕。

这呆子是故意的,怎么突然就会说这种肉麻兮兮的话了,之前蹦出一句都能面红耳赤半天,支支吾吾不敢说。

每天都在看书,很认真的样子,该不是在偷看什么不正经的书了吧?

第27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4听话的狗腿子……

劳动课结束后,班主任又说了一些话,布置不少作业,等铃声响起,这才放学。

每周五放晚学,他们都是提前一节课,方便家住远的学生回去,要是太晚了,出了事情,学校这边也会有管理责任。

班里同学一涌出去,池燕拿起书包也是紧跟队伍,很快就散了一半。

沈佑春在后面磨磨蹭蹭的收拾书,其实她心里着急,还在惦记着江惊墨说的去外面吃饭,处对象后她格外期待周五,而后桌的江惊墨也在慢吞吞。

他们要等人散了,学校里没什么人了,等下一前一后出去,才不会引起注意。不过这都是沈佑春认为可以遮掩的方式,她可不敢明目张胆的谈恋爱,最后要是不成了,或者被老师找谈话甚至叫家长,对她来说很吃亏的。

而江惊墨也随她,既然觉得偷偷摸摸的可以有安全感,他也不会拒绝,而且,相比之下,这样做还真另有一番感觉,看着沈佑春每天像做贼一样贼头贼脑,在要被发现时就很紧张,夜里想起来,他就是想发笑,真可爱。

沈佑春起身,回头看了一眼江惊墨示意,然后离开座位,而江惊墨正要跟在身后,这时,姜明嬉笑着走过来了。

他抬起手想要搭在江惊墨的肩膀,但是看见江惊墨的眼神,好像很嫌弃,在说“不要碰我”的意思,姜明讪讪一笑,举起来的手改为挠着自己的后脑勺,“江惊墨,放学了,你要和我们一起去打球吗。在学校不好玩,我们要去少年宫里面打,里面的球场很大,比在学校好玩多了。”

他们玩得好的,好不容易等周五放学了,怎么可能会回去那么快,已经高中了,又不是小学,而且还是男孩子,对他们放学后晚点回家,家里人不会管太严,天黑之前到家就行。

“不了,你们去吧,我还要回家写作业。”江惊墨微微一笑,礼貌拒绝,他手里还抱着两本书,很是好学生的样子。

姜明震惊,立马躲远,他就没见过放学不去想着去玩,而是要急着回家写作业的!这还是人吗!简直就不是人!

“哈哈,那我们就自己去了,你回家好好写作业,改天有空我们再一起打球。”他急匆匆说完,拉着同伴就跑了,好比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

要是让他爸妈知道朋友里有那么喜欢学习的人,而他一点都不努力,整天就想着去玩,他就惨了,肯定会被爸妈管着,连放学去打球的时间都没有了!

出了教室,沈佑春走在前面,而江惊墨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两人没说话,可江惊墨的目光除了看路之外,频繁落在沈佑春身上,夕阳斜照,落在她身上镀上了一层光晕,他的眸色也愈加温和,萦绕在彼此之间的氛围有着无法言说的愉悦和亲密,他们就这样走到了校门口。

沈有金也在县城读书,现在读初三,他长得高,家里有一点好吃的都先给他吃,还爱吃肉,在初三的年纪已经长得很高了,一身敦实,说是高中生,也没有差别,长得比较成熟。

他现在正一脸不耐烦的站在一中门口,见着出来的人都不是沈佑春,更激情不耐烦,心里嘀咕,这沈佑春在搞什么鬼,那么久了还不出来,他都要饿死了。

小时候他被沈佑春这个姐姐欺压,在爸妈面前不敢怎么样,但是私下里的时候对他不是掐就是打,还抢他吃的,沈有金害怕极了,导致在家中是小霸王的他唯独听沈佑春的话。

在渐渐长大之后等他长得比沈佑春还高了,还出来读初中了,知道反抗,嘴巴上也会不服气,可是被打压成习惯,他也就是嘴巴过过瘾,还真不敢和沈佑春作对,因为,沈佑春真的会下死手,还是阴着来,他心里是害怕的。

等了快要半个钟,沈有金的耐心告罄,肚皮打鼓一直咕咕地叫个不停好饿,终于看见了沈佑春的身影,沈有金立马走上去,嘴里还不客气,“沈佑春,你磨磨蹭蹭的干嘛,不知道现在几点”

可是看见紧跟着沈佑春背后走出来的江惊墨,还淡淡扫了他一眼,沈有金的脸色惊恐,立马闭嘴,救命似的换上了一张狗腿子的笑脸,蹭到了沈佑春身边,主动拿过书包背在自

己身上,跟着沈佑春的脚步走,小小的握拳锤肩膀,“五姐,你上了一天的课,肯定很累了吧,我给你锤锤肩。”

“是有点累了,等下你要请我吃东西,不吃一点好的,我心里难受,心情不好,身体就会不舒服。”沈佑春点头,坦然享受猪头小弟的服务,不多使唤使唤给他加深被欺负的记忆,迟早会翻天。

这可不行,沈有金生来就是她的打手,要听话,指哪儿打哪儿,敢有反抗的小心思,立马掐断苗头。今后孝不孝顺父母,她管不着,但是一定得孝顺她,否则有他沈有金的好果子吃。

沈有金的嘴皮子一抽,心痛,舍不得,他每周能拿到的零花钱就那么一点,其中要上交两成给沈佑春,剩下的就是他自己能用,本来就没几块钱,他省吃俭用,攒下来那么久,就是为了周五去买东西,还被盯上了。

“姐~您宽宏大量,我的错,我是大错特错,刚才不应该摆脸色给你看,姐,你打我两巴掌消消气。我真没钱了,别的同学都有**镜,我也想买一副,姐,你就成全我吧,姐,姐~”

沈有金低头做小,不断说好话,就差没有流下两行辛酸泪,**镜在最近很流行,他们初中生都知道了。

学校管得不算严,有同学买了然后带到教室显摆,立马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沈有金也想要,他觉得戴上之后人特别帅,要是再有一件皮衣,还有一条牛仔裤,那就更完美了,这是他和同学聊天知道的时尚穿搭,港星都这样穿。

至于是不是真的帅,他哪里知道,反正就知道,同学说很好看,他就是想要,想穿在他们面前显摆。

沈佑春抱着手,不搭理他,势必要给点教训,胆儿肥啊,他沈有金是什么货色,眼皮子一抬她就知道在想什么了。

无外乎就是有了想要逃离她的手掌心的妄想,逍遥自在,怎么可能的事,就是欠虐,一天不虐皮痒痒。

沈有金打小就知道自家五姐的铁石心肠,黑心肝儿,见没戏了,他看向在他们身后,隔着两步之远跟着的江惊墨。

他堆起笑容,讨好谄媚,“姐夫,我真的错了,您帮我和我姐说说好话,原谅我这一回吧,我真的很想要**镜。”

如果说他怕沈佑春,那是因为自小就被洗脑了,再加上年纪相仿,一起长大,打打闹闹之下姐弟的感情也深,他嘴上是嫌弃,可打心里就认沈佑春是他姐,他得听话,可是面对江惊墨,他就是发怵了,双腿发抖,恐惧居多。

还记得,他知道他姐处对象了,第一次见到江惊墨的时候,沈有金很生气,打定主意要给这拐走他姐的男人一个教训,没想到,别说教训了,他被吓得像只缩着尾巴的狗,一个字不敢说。

沈有金生气又憋屈,还不敢跟他姐说这人的真面目,因为这人威胁他,要是敢乱说话,甚至回家敢欺负沈佑春的话,就会让他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了想变成鬼都没法子,那眼神阴森恐怖,沈有金是吓怕了,只能点头答应。

本来上头有一个姐压着就憋屈,现在又来了一个看着人畜无害实则吓死个人的姐夫,他是永不见光明!

不过有个好处就是,他们只要周五放学去约会,拿他在场做挡箭牌,他总能得到不少奖励。

现在提**镜,也是故意让江惊墨听见的,近墨者黑,自小就在沈佑春的淫威之下长大,沈有金也不笨。

所以,沈有金的一声姐夫,喊得江惊墨浑身舒畅,嘴角勾起了愉悦笑意,眸色温和,看向他的眼神还算满意。

而沈佑春则是又气又害羞,耳多发红,没有回头去看江惊墨,也能感觉到他那含笑的眸子落在了自己的侧脸,沈佑春用力拧了沈有金胳膊上的肉,眼睛一瞪,“你个臭小子,你瞎喊什么!”

这条路四下没什么人,就算有,也是在马路对面,沈有金喊得名目张大,“姐夫,救我。”

“佑春,我知道一家店,饭菜的味道还不错,我们现在过去。等先吃饱了,再逛一逛新开的一条街,多了不少服装店铺。天气热了,你也要添置夏装,我们去看看裙子怎么样。”江惊墨走上来和沈佑春并肩而行,说话温柔。

离学校远了,他摆下手去勾了勾沈佑春的手指,见着没有拒绝,随后张开五指穿过她的指缝,两人十指相扣。

沈有金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在眼皮子底下发生,只能看一个臭男人占他姐的便宜,可什么也不能做,还得毕恭毕敬叫姐夫,憋屈,实在是憋屈!

他心里在咆哮,也不妨碍很狗腿子点头,去买衣服好啊,他多喊几声姐夫,也会有他的份,这姐夫是真有钱。

为了新衣服,沈有金的好话张口就来,“姐,姐夫说得对,你看,你细皮嫩肉的,那些粗糙的衣服裙子会划伤你的皮肤,我相信姐夫的眼光,肯定会为你挑几条好看的裙子。你可是我姐,我姐夫的对象,肯定要穿好的不是。”

沈佑春哪里不懂他的小心思,斜睨了沈有金一眼,不过她今天心的情不错,轻哼了声,施舍般地说,“只要你乖乖听话,**镜是吧,准许你买了。”

要想拿捏住使唤得顺手,偶尔还是要给点甜头的,要想驴跑,总得喂粮。

嘿嘿,**镜有了,他想要的牛仔裤,皮大衣,还有游戏机等等还远吗,一点都不远!

沈有金欣喜,眼睛蹭亮,就差举起手发誓了,“姐,我听话,一直都听话。这都多少年了,咋还能质疑我的忠心,你说东,我绝对不往西,但凡脚尖敢歪一点点,我都能打断自己的腿!”

他敢发誓,放眼他们村,再也没有比他更听话的弟弟了,就连喊他去掏粪,他什么时候拒绝了,二话不说的事。

这还是发生在小时候了,附近村里有个女的,专门做牵线搭桥给别人家抱孩子的事。谁家孩子多,养不起,她都会去帮找下家,赚中间钱。

有一回就找到了沈家,说沈佑春长得粉雕玉琢,她能安排一户家境不错的好人家,他们家夫妻求了很多年还没孩子,需要找一个孩子带去福气招来他们的孩子,肯定值一个巴掌的数。

那时候沈佑春还挺大了,她是不担心她爸妈会心动,前面已经有五个姐了再嫌弃,也没有像别人家那样恶毒的想要儿子就把女儿闷死,淹死,或者丢掉等等做这种短命鬼缺德事。

甭管他们存着什么心思,那都是留在身边自己养大了,更别说五女儿长得那么漂亮,好看的脸是万里挑一都难挑一个,傻子都不会给抱走啊。

父母拒绝了,沈佑春偷听到这事之后还是气不过,就指使着沈有金去掏粪。

村里的旱厕那不是一般的臭,夏天的时候还有蛆爬上来,沈有金很不情愿可还是捂着鼻子,听话照做了。

傍晚的时候两人蹲在半路,逮着人了,给了那女的一个屎到临头,把她给吓得尖叫,还招来很多人围观嘲笑。

按理说,要是能去好人家过上好日子,可比在沈家舒服,可沈佑春又不是傻,捡到丢弃的,好心带回去养兴许能碰到好人家,这种张口要抱养的能有这么好进的吗,里头肯定有问题,她打小就知道什么才是对自己好的。

第28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5说着保证的话……

现在改革的春风吹满地,市中心多了很多私人开的铺子,路边还有不少摊位,放眼望去卖包子,卖烧饼卖面的都有,卖衣服卖包包鞋子的也有不少。

胆子大的才敢出来尝试,胆小的见到了都绕道走,生怕和自己沾上关系惹麻烦。

不过生意是真的可以,

大家都憋疯了,不需要票,只用花钱的买卖很多人都愿意交易。

这也导致了像是报复性的购买,每个摊位前都有很多客人,有的甚至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条长街特别热闹。

空气里飘着各种香味,沈佑春像是仓鼠进食,看见什么都想吃,走走停停一小段路,脸颊鼓鼓的,手上嘴巴就没停过。

她只管吃,江惊墨负责在一旁给钱买,她吃不完的剩下的也是他包圆了。

这个好工作,原本是沈有金接手,曾经他还一度抱怨,现在连他姐吃剩下的他都没能吃,混得也太惨了吧,不过再得到姐夫新买的一份后,他笑眯了眼。

经过卖包子的摊位前,沈佑春见着老板揭盖子,一阵白雾往上涌,待一阵风吹来雾散了之后露出包子真面目,原来一个大蒸笼里面是一个个摆放整齐的小蒸笼,约莫就成年男子的一巴掌宽。

小蒸笼里是个头很小,连捏的褶子都很巧,圆头圆脑的,瞧着格外可爱,也很有食欲的小包子,皮很薄,都能透过皮看见里面的陷,还是肉味的,闻着味道就知道很好吃,一口一个,肯定很满足。

沈佑春看直了眼,口水在泛滥,而沈有金也是这样,他长得大只,现在还是最能吃的年纪,一路走来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不多,零零散散,和塞牙缝没区别,都没有三分之一饱,这会儿他直勾勾的盯着小包子,肚子咕咕叫。

江惊墨顺着沈佑春的视线看过去,他弯了眉眼,温和的声音问,“小笼包啊,这家老板的手艺还不错,今早孔叔带给我的早餐就是小笼包,我还想着下周一的时候带一份去学校给你当早餐,佑春想吃吗?”

想想想!沈有金在一旁先一步在心里回答,小鸡啄米似地点头,渴望的眼神盯着姐夫看,虽然姐夫没有看他,而是一直在盯着他姐看,但是没有关系,不妨碍他表达出强烈想吃的念头!

“超想的!”沈佑春实诚点头,转而她就是对着江惊墨一瞪眼,气呼呼的说,“你居然背着我吃独食,还是那么好吃的包子,好啊你,还说什么心里最在乎我,原来好话都是骗人的,以后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不能当真了。”

沈有金听着头皮发麻,尽量缩小存在感,以前他还很担心,不是谁都受得了他姐这脾气,等下把有钱姐夫给吓跑了怎么办,可是没想到,他这表里不一的姐夫就喜欢他姐这样的大脾气,别说会生气了,姐夫还低头弯腰哄。

一开始他很震惊,在他们村里,没几个女的会对男的发脾气,当然他姐是例外,初见这一幕,给了沈有金很大震撼,后面见多了,他已经习以为常,反正被欺负的不是他姐就行。

“对不起嘛佑春,我早上吃到的时候是想带给你的,可是带到学校的话冷了不好吃,我就想着等下周一找个盒子保温,这样你就可以吃到热腾腾的包子,口感更好。”江惊墨的情绪很稳定,一张温柔笑脸凑近沈佑春,浅棕色眸子带着笑意,轻声细语的哄着,“你看,现在能吃到现成的,岂不是更加好了,我们买一笼,好不好。”

沈佑春勉为其难点头,手指戳了戳江惊墨的手臂,她矮一些,需要抬头看他,漂亮的眼睛一瞪,凶悍是不见,反而是明亮双眸圆溜溜的,像一只伸爪子挠人的小猫,“哼,这次就原谅你了,但是我警告你啊,不能再有下次。”

“谢谢佑春善良原谅我,我保证不会再有下次了。”江惊墨点头,无比认真的表情,像是在记什么大事。

他哄好之后,两人又开开心心的手牵手去到摊位前买,沈有金跟在后边,他摊手表示,看吧,他就知道是这样。

新鲜出炉的小笼包就是好吃,沈佑春让江惊墨拿着,她用牙签戳了一个起来放进嘴巴,咬皮很薄,咬一口,里面的汁流出来很香,不是油腻,可是太烫,烫到舌尖了,吐出来也太难看,她忍着被烫到的痛,快速咀嚼咽下去。

可是被烫到的疼痛没有消失,沈佑春急得眼眶湿润,眼角噙泪了,“呼——呼——好烫好烫,唔,好像烫到舌头了,好难受。”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我看看。”江惊墨连忙把东西丢给沈有金拿,他弯下腰检查,沈佑春也配合,是有点红了,她眼巴巴看着很委屈,怪可怜的娃,江惊墨心疼地摸了摸她头发,“好了好了,我们不哭哦,没事的,等会儿就好了,千错万错都是这包子的错,没事做那么烫做什么。”

江惊墨一边温柔地哄着,也不会责怪沈佑春粗心大意吃得太着急,然后拉着沈佑春去买水喝,旁边就有一家店,酸酸甜甜,沈佑春又开心起来了。

沈有金嘴里咬着包子,双手拿满了东西,手忙脚乱跟在他们身后,心里美滋滋,两笼包子都是他的了!

他们也逛不了多久,错过了班车,想要回去,只能等第二天了。

回来车站等,见到班车来了,沈佑春还是撅着小嘴,闷闷不乐,能不能别回去啊!实在是不想回去受苦!

然而,任凭她心里再如何不情愿,最终还是要回去的,沈有金在卖力拿东西,走在前面开路,而沈佑春走在他后面,轻轻松松,在上去之前,她回头看了还站在原地目送她的江惊墨。

“姐,别看了,这里有位置,快点过来坐!”沈有金无法理解他们的分别之情,他挤上车,好不容易抢到一个位置,立马把东西放上去占着,其他人没抢到不甘心,可是被沈有金一瞪就退缩了。

沈佑春很不爽,“来了来了,真是的,催什么催啊。”

她坐下来,这位置靠窗边,还是朝向车站这边,她朝外看,能够看见江惊墨。

车窗是开着的,沈佑春稍微探出个头,这次就是真的不舍了,“江惊墨,我们周一见啊。”

两天时间好久,要不,她和老师说申请住在学校吧?可是要额外多交钱,爸妈肯定不会掏钱给她住宿,要她自己拿钱,也万分舍不得,存一点钱容易嘛她,还是咬咬牙回去吧,熬到明年就好了。

“周一见,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江惊墨来到窗底下,在外面,他们也不好牵一牵手,四目相对之下只能传递着彼此的不舍。

他将目光落在了沈有金身上,与看沈佑春的和善不同,看沈有金就是带着威压,可面上他还是微笑着,“有金,你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孩子,回到家记得要保护要佑春,不要让她受欺负了。”

“我知道我知道,姐江大哥放心,有我在,没人敢欺负我姐。”沈有金拍着胸脯啪啪响,一脸保证,就差没有放血立誓了。

他想要**镜到手了,还能买一件新衣服,心里别提多高兴了,现在唯命是从,叫他做什么都乐意。

班车里很快挤满了人,连过道都是站满了,提的东西还很杂,活物都有。

随着司机喊了一声“开车咯”,沈佑春只能对着江惊墨挥手,车子渐渐远去,她回头喊,“我们走了,你也快点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

“知道了。”江惊墨走了两步跟上,等班车离得很远了,他这才放下手。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停在车站旁,下来一个黑色西装的男人站在江惊墨身后,“惊墨,老爷子找你。”

“嗯。”江惊墨转身上了后座。

车子缓缓离开。

过了一会儿,开进了一栋中式院内,院内有一颗很大的银杏树,风吹落叶,傍晚仅剩的夕阳余晕透过银杏树照进窗棂,分散的金光落在屋内陈设,也落在了江惊墨身上,他站在光影的交汇处,神情是一面光一面暗。

他拿着手摇电话,垂眸,安安静静的没有吭声,听着对面在说话。

等过了许久,江惊墨抬眸看向

窗棂外的银杏树,平淡的眸光接住了这最后的亮色,他抬起手,光束从指尖穿过,他握住,又握不住,依旧能够从指缝溜走,这种感觉,令人心中很不愉悦。

他想要的,就从没有失败过,无论什么事。

江惊墨终于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嗯,我知道。很抱歉,目前我还不能回去。是,这边我有私事要处理。”

挂了电话,方才那西装男人走进来,就这样站在江惊墨不远处,见着江惊墨转身走出去,他也紧跟其后。

江惊墨从书架拿出一本书,他坐在了沙发上,双腿随意交叠,屋内寂静,只有他翻看书页的细微声音。

西装男人去倒了一杯茶过来放在茶几上,是刚煮好的茶,冒着热气,一股醇香。

他说,“惊墨,饿了吗,我已经安排厨房备好晚饭了。”

江惊墨垂眸看着书,没有接他这话,只是说,“孔叔,你去帮我办一件事。”

他说的“帮”字只是客气,语气淡淡的带着命令口吻。

“好。”西装男人点头。

他也没问是什么事,安排给他的,他完成就好。

江惊墨合起书放在膝盖之上,倾身去端起茶喝了一口,他微微嘁眉,没有再喝,放了下来。

“不喜欢了?这茶是你最喜欢喝的。”西装男子坐在对面沙发,手里同样拿着一杯茶,他喝的还是一样的味道没变。

“不是。”

江惊墨嘴角勾起,镜片后的眸子略带深意,“只是喝茶之前,嘴里含过一块糖,甜味太重,两者相冲,会坏了甜味。这茶,还是改日再喝吧。”

闻言,西装男人没再说话。

他抬眸,见着江惊墨眉梢有笑意,心情很不错的样子。

他大概懂,这块糖是指什么了。

——

“哈秋——”

班车回到进入村里的路口,沈佑春打了一个喷嚏。

此时已经很晚了,夜幕降临,周边草丛里发出蟋蟀叫声,虽还没到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可一层黑暗笼罩下来,晚风吹来,还是很凉快。

“姐,你冷不冷,我这里有衣服,赶紧披上。”沈有金立马积极的关心,迟一秒都不允许。

要是真感冒了,周一回去让江惊墨看见,他不死也惨啊。

沈佑春摇头,“不冷,大热天的,这风吹来刚好解热,有什么冷的。”

两人说着话时,远处有一架牛车赶来,赫然正是沈父,见着儿子,他黝黑的脸上扬起很大笑容,很自豪。

当然了,见到女儿,他的笑容也没减。儿子让他在族里兄弟,还有村里挺直了腰背,五女儿长得漂亮嘴巴甜,走出去他都被夸这女儿养得好,将来享福,时间久了,他也就看重沈佑春。

“爸,你怎么才来啊,我这都等了多久,肚子很饿了。”沈有金被父母惯坏了,在父母面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坏,可沈父不介意,还是笑呵呵的赔不是,牛车停在面前,利索的将东西搬上去。

沈佑春也跟着喊了一声爸,慢吞吞地爬上牛车,得亏洗干净了,还铺上一层垫子,否则她都要捏鼻子不敢呼吸。

而且,她总觉得,沈父刚才来时对她的笑容里带着几分不怀好意,令她毛骨悚然的,心里立马戒备起来。

沈佑春几乎是没有怀疑的肯定,她这个爸一定是在打坏主意,还是打在她身上。

第29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6家里有发生了啥事……

回村的路经过田地,路两边都是稻谷,沉甸甸,明月高悬,好似一个硕大的路灯,照亮了山间的小路。

偶尔还能见到萤火虫在飞,有一只飞来了沈佑春面前,她伸手要碰,萤火虫受到惊吓又飞走了。

牛车上还有一小堆柴火,回去的时间有点久,沈佑春都犯困了,她用书包垫着,斜靠在柴火堆打瞌睡,意识渐渐模糊,耳边沈父和沈有金说话的声音在放空。

她都要睡着了,忽然车轮压进一个坑里再出来,然后又是凹凸不平的石头和黄泥混杂路,哪里还能睡,沈佑春爬起来,弹得屁股好疼,麻了,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幸好不是下雨天。

每逢下雨天,她宁愿睡在学校门口,也不想回来,泥泞的黄泥路,别说牛车拉人,他们都要下来推车,雨水溅起黄泥落在衣服上,鞋子陷入泥泞的湿泥里踮不起脚,怎么看都是狼狈。

每当回来一次,沈佑春都在心里坚定的想,她一定要出去,并且一定要成功!

现在已经通电,可也不是家家户户都用电,装了灯泡的更是少数,就算拉了电,装了灯泡的也不会亮太久,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舍得打开,光是交电费就是一笔钱,村里人可舍不得。

沈家也是一样的情况,虽然拉了灯,因为沈父很好面子,他自己的亲兄弟拉了,他要是不拉,总觉得没有面子,好像生活被比了下去,所以咬咬牙,还是拉了,就是舍不得用,除了过节,或者他宝贝儿子说要用才会开,就连沈佑春嘴巴再甜,那也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能送去读书,已经是头一份了。

他们回到村里时,依旧很晚,静悄悄,这个点也没人出来讲话了,偶尔有几家还开灯,在夜里格外明显。

今晚的沈家也开了,就是为了等沈有金回来,吃上热乎乎的饭菜,生怕他在外面饿着,至于沈佑春的也有份,作为孩子里第二个受宠的,她的碗里虽然没有鸡腿,也有一个有肉的翅膀。

沈佑春回到家时,就是得到了这样的晚饭,她不饿,在县里的时候早就吃饱了,不过装模做样的把鸡翅给吃了。

剩下不喜欢吃的,她也不会表现出不喜欢,而是笑着推到了沈母面前哄一哄,动嘴皮子的事,不亏,“妈,你在家等我们肯定也累了,还有爸也是,那么忙了还要去接我们,我又没做什么活吃不了这么多,你们吃。”

她这碗的量还不错,有菜有肉的,虽然不多,可也算是丰盛了。

但是,都是肥肉居多,老一辈都喜欢吃肥肉,认为这才是精髓,宝贝着,大部分都是用来炼油,然后吃油渣,会拿来做成菜的是肥肉里带有一点瘦肉,沈佑春不喜欢吃啊,一口下去,是她难以接受的油腻,简直是受不了。

沈母笑弯了眼,对着小女儿的孝顺格外满意,再说,打小就偏爱了几分,成年累月下来,这份偏爱里也掺夹了几分真心的母爱,比沈父好一点,“我不饿,你吃,我听着村里人说读书不容易,脑子用得多,你看看你,一周过去都瘦了不少,你多吃点。”

小女儿自小就漂亮,出门嘴巴也甜,逢人就笑眯眯的打招呼,她听多了被夸这个女儿养得好,心里也是自豪,而且,她说沈佑春瘦了,是真心话,就盼着将来沈佑春能找到一个好人家帮衬娘家,可不得注意点小女儿的脸蛋,现在都喜欢脸圆有肉,证明家境不错,有福气,太瘦的没人喜欢。

“没有瘦啊,读书累是应该的,爸妈那么辛苦供我们读书,我肯定要努力。只是我也心疼爸妈在家里干活辛苦。”沈佑春尽挑着好话讲,她看向去放好牛车回来刚进门的沈父,“爸,我吃不了那么多,妈说不吃,你来吃。”

现在的人缺衣少食,老老少少都能吃,所以沈佑春说吃不了的话,他们就认为是说辞,沈父顶着一张黝黑的脸,露出了笑容,“我不饿,你吃。咋会吃不下,这鸡还是你妈下午刚杀的。”

一只鸡可以吃好几天,不过周五,儿子回来了,他们就炒了半边,剩下的半边等周日孩子回学校再炒。

“谢谢爸妈。”沈佑春一笑,低头扒饭,而坐在她对面的沈有金一进屋就喊饿,然后坐下来就开始吃,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可在父母眼中,儿子能吃是福,那眼神,慈爱目光要化为实质了。

除了他们几个说话之外,家里的大姐二姐已经出嫁,现在还有三姐和四姐在家,这会儿她们也没睡,爸妈没睡,她们不敢去睡,拿着衣服坐在缝缝补补,白天干活,也就晚上有时间。

听见沈佑春和爸妈的说话,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挪开目光,撇撇嘴,五妹打小就很精,知道怎么从爸妈手里拿到好东西,还能去读书。

她们也想啊,可是没有小妹的嘴巴和一张脸,都是一个爹妈生的,也不知怎就把小妹生得那么好看,把她们生的那么普通,一开始就不公平。

她们也想学小妹嘴甜,哄爸妈开心,可是说不出来,而且也不管用。

后来还想使唤小妹,最好能从她手里拿走好东西,可惜使唤不动,小妹聪明着呢,真惹得她烦了,还会去告状,她们和小妹比,爸妈肯定偏小妹。

沈佑春假装吃了几口,然后假意说吃得好饱,剩下的饭菜,最后全都落入了沈有金的嘴巴,长身体的年纪肚子像个饭桶,吃进多少都还喊饿。

一家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各自去洗澡了,没有水到家,全都是去村里的一个共用蓄水池去打水提水回来。

现在夏天,沈有金和沈父拿着衣服直接去蓄水池的水龙头洗,村里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去那边洗,给家里省水,不约而同的规定,夏天晚上的时候,女人不去,孩子可以去和大人一起洗。

女的就在家里洗,厨房已经烧好了水,沈母只是简单洗脚就回房了,干了一天活她早就累了,没有睡是等儿子回来,洗碗洗衣服的事还有两个女儿干。

沈佑春也不用挑水,上头两个姐姐已经帮她弄好了,她拿着衣服,舒舒服服去洗就好。

倒也不是因为姐妹情深,而是利益诱惑,等她洗好了之后回房间,她们已经在等着了,看见她进来,眼睛都亮了。

“喏,一人一盒。”沈佑春也不会过河拆桥,打开包,拿出了她在百货商场买的两盒涂脸的美白膏给她们。

有没有用她不知道,她也不需要美白,本身就白里透红,天生丽质,而且现在用的还是江惊墨给她的。

不过这什么美白膏应该还行,她看见有很多人买,价格还不便宜,贵死了,她都舍不得,可还是咬咬牙买了。

两人得了想要的东西,脸上满是笑容,各自很宝贝的拿着,三姐收好之后,她走过来,靠着沈佑春时闻到一股香味,心都荡漾了,再看着小妹长得国色天香,和村里格格不入,她每次都晃神,这真是她亲妹妹?要不是当年,她就看着小妹出生,没准还真怀疑是不是爸妈抱养的了。

沈佑春搓了搓手臂,受不了她这眼神,起身远离了点,“有什么事就说,干嘛这样看着我。”

当年分家,沈父分到的地方很小,也就一间房,还有一间厨房,连凳子都没有,后来这两间还是夫妻两借钱起的。

现在沈有金自己一间,大一点的房间就是五个姐妹挤,拿着碎花布一挡就有私人空间,后面大姐和二姐出嫁了,房间空了不少,三个人也住得开,个人隐私更多了,但也看得见。

“小妹,你好像长高了,以前那些衣服不合身了,你还要穿吗。”三姐沈玉花别扭着开口,眼里的渴望,就差没有说,她想要了。

听到这话,正打开盒子,想要往脸上抹的四姐沈珠花也走过来,坐在沈佑春的另一边,“小妹,我也想问呢。我的针线活可以,你的衣服还都是我缝的,鞋子也是我纳的,你要改衣服的话我来做吧,保管能改好。”

姐妹两都想要,小妹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指头缝露出一点都够她们炫耀很久了,以前还是会有嫉妒,可是后面没有了,只有讨好。

没见着对小妹最好的大姐,在小妹的出谋划策之下嫁人之后过得可滋润了,前头回来过一次,大姐夫陪着一起,大姐笑得可幸福了,脸还圆了不少。

至于二姐,爱掐尖要强,万事喜欢和小妹争,小妹也不喜欢二姐,别说会帮了,那都是冷眼相待,小妹的性子爱憎分明得很,可不会看在是亲姐妹就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现在二姐过得其实不算多差,和沈家都是一样的环境,可婆家关系复杂,日子压力大,回来都没什么笑脸的。

自那以后,她们就更加讨好小妹了,心里是很酸,可谁能不酸呢,凭啥好的都给了小妹,给小弟她们就不说了,那是爸妈心心念念的儿子,没有小弟之前,她们的生活也是这样。

可小妹是女儿,她们也是女儿,这么对比,明显更大,心里才会有严重的不平衡感,可真要说因为嫉妒去做什么坏事,也做不出来。

家里都是爸妈说了算,她们也不得爸妈偏爱,能做什么坏事,要去告状,爸妈也不听啊,还被打一顿。

沈佑春知道她们在惦记自己的旧衣服,别看旧,可是她很爱护裙子,看着还很新,而且布料也好,她比她们都高上一些,身形也丰满不少,她们拿回去改改正好合身,穿出去也是有面子。

这点小事,她也不会小气,大方的说,“不要了,你们两个分着拿吧。”

得了点头,两人都高兴,别人家都是小的捡大的穿,他们家反过来了,大的捡小的,不过有的穿就行也不挑。

沈佑春和她们没什么聊的,她擦了脸和手,还把身体也擦了,躺床上准备入睡,而那边,两姐妹已经商量怎么分了,可颜色选择上拿不定注意,只好来问沈佑春,因为沈佑春穿着特别看,很会打扮,两人也想学。

“这都几点了,衣服又跑不了,明天再说。”沈佑春很累了,现在躺床上只想睡觉,她侧身没理会她们。

只是刚闭眼,她又睁开眼了,沈佑春坐起来,拉开遮挡床的帘子,她们房间没有灯,不过可以点油灯,只是没那么亮。

“等等。三姐,四姐,问你们个事儿。”沈佑春盘腿坐着,两人折身回来。

见着沈佑春就穿一件背心,露着白皙的皮肤,鼓鼓的胸前,因为背心宽而看见了一些弧度,白白的,两人的脸一红,虽说自己也有,可是,总归不一样啊。

沈佑春没有注意,问,“我不在家的一周里,家里有发生什么事吗。”

“没有啊。”沈玉花摇头,她大一些,干的活就比较多,而且也不是个喜欢八卦的人,很少去听这些事。

沈珠花这人就活络不少,话是不多,可喜欢听,她想了想,点头,“好像是有。”

沈佑春看了她一眼示意继续说,刚得了衣服,沈珠花也是知无不言,她坐在沈佑春身边,“你还记得咱们隔壁村有个大队委不,那个方书记的儿子前两年不是考上大学了吗,还摆了好几桌,可风光了。”

“记得。”沈佑春记得她还跟着爸妈去吃席了,当时带的她还有沈有金。

会被邀请,那还是因为当年在修小学,沈父在里头干活,然后被小小重任,当了个小组长,威风了一把。

大队委管着好几个村,说不上是个官,可多少也是有点小权力,放在偏僻的村里已经受用了,备受敬重。

“前两天我看见这方书记和他媳妇来了咱们家,也不知道说了什么,爸妈很高兴,说了好久,方书记两人才离开,而且,爸妈的好心情,到今天就没少过。”沈珠花知道的也就这么点了,“他们在说话,我当时拿衣服出去洗经过看见了,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应该是大喜事吧,看爸妈笑成那样。”

沈佑春听着,若有所思。

见沈佑春沉默不语,没接她的八卦,沈珠花不太高兴,“小妹,你在想啥呢。”

“没什么。”沈佑春不欲多说。

她敷衍的给她们分配好衣服打发走,然后拉上帘子遮光,倒头就睡。

甭管是什么事,她觉着以爸妈那开心的样,肯定会在明天或者后天说出来,事关她的话也会和她说。

第30章 八零初恋那件小事7什么!要给五姐议……

早课很容易形成生物钟,难得周末回家,沈佑春想多睡一点都不行,到点就醒了,能够听见公鸡打鸣,

两个姐姐起来穿衣服,出门去,紧接着,就是早早就起来做了早餐,然后骂骂咧咧的沈母,而去挑水回来的沈父则是坐下来,开始劈柴,砍柴刀没入木头里,再举起来捶地咚咚咚的声音。

吵死了。沈佑春翻个身,拉过被子捂住耳朵,翻个身靠近墙面,蒙头继续睡回笼觉,就算睡不着,她也不会起来的,起那么早干嘛,早起就要干活,她才不想做,懒惰是人的本能,她是在遵循本性。

她赖床不起,爸妈也不会真的把她拉起来,还有沈有金在,而且这个时间,地里的活不忙,是准备收成的阶段。

80年时他们村响应政策取消工分制了,与之同年,村里的地按人头分,男女都一样,不过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分了。

杏林村的地产还算宽阔,平地也多,他们家不算上当时已经嫁出去的大姐二姐,五口人分到七亩地,沈家自家分家还有一亩的自留地,一亩的高产地,算下来,地也不少了,每天都很忙。

现在分地到各户,谁家勤快,谁家就有饭吃,村子里欣欣向荣,懒惰的人家也有,一贯会被嘲笑越活越过去了,而沈父和沈母也是能干,两个人把九亩地都打理得很好,家里的日子过得不算多难。

人无完人,父母也没有完美的,他们的缺点很多,起码重男轻女,在女娃这边上就是一个很大的缺点,可优点也是有的,对女儿不算苛刻,该给的也会给,只是没儿子多,而儿子该宠的会宠,可是也要下地干活,他们想要男娃,就是为了将来撑起家,守住这里的房子和田地,不被欺负。

这不,沈有金大早上也被喊起来去干活了,自留地和高产地的玉米可以掰了,两个姐姐去掰,他就要挑回来。

这可是个体力活,这种地一般都是在山里,距离家远,来回一趟,挑的还很重,要是没点力气都能压垮。

沈有金打着哈哈出来,套上破烂衣服,这是他留在家里专门干活穿的,新衣服谁舍得穿去下地干活,他手上没闲着,嘴里却不耐烦嚷嚷,“知道了知道了,妈,你喊什么,全村就你嗓门最大,大早上的想睡点懒觉都不行。”

“声音不大,你们能起来吗,一个个的都能睡到中午。”沈母嘴上这样说,声音却也放低了些。

她见着沈佑春还没起,要去推开门,沈有金一个激灵,手脚灵活的连忙拦住,“妈,五姐明年就高三了,就让她睡呗,那多耗脑子啊,这点活,我和三姐和四姐干就好了。玉米地都是毛,还有毛毛虫,五姐哪回去了不是一身痒,哭着回家,到头来还得去找药涂,老遭罪了,还浪费时间。”

他可不敢让五姐干活,而且会一身痒也不是假话,要是周一去让姐夫知道了,他不死也脱一层皮。

再说了,活确实不多,五姐干活还磨磨蹭蹭,多她一个也没用,看着都嫌累,等她掰好,他都干完了。

得亏沈玉花和沈珠花已经去掰玉米了,要是听到小弟这话,两人就是翻白眼,心里各种不适滋味,怎么的,五姐就是亲姐,她们就不是了吗,她们干活就不会累不会痒吗,不过这也还是只能在心里嘀咕,真要说出来,小弟可不会惯着她们,脾气可大了,打小就只和沈佑春亲近,对她们平淡。

小弟出生后,见着父母那各种宠爱,她们心里吃味,连带着对小弟也排斥,觉得他就是生成一个男人而已,有什么好得意,可是后面见着五妹和小弟走得近,她们是后悔了,可那时小弟已经知道事了,哄也没用。

“你说说你五姐这是什么毛病,我就没见过村里人下地干活,还会全身痒的,就最她娇气。”沈母被说服了,可还是心头不舒服地唠叨几句,转身去找了扁担还有箩筐给儿子挑上。

还能是啥毛病,懒呗。以前就不干,现在还有个姐夫,就差十指不沾阳春水了,他都羡慕。都说他是家里唯一男娃得宠,被安排下地干活也没缺了一次,脏的累的,还都是他干。

沈有金抓了抓头发,心里是这样嘀咕,不过面上没接这话,他三两下吃过早餐,还有一个鸡蛋,勉强算半饱了,就挑着扁担出去了,脚步轻盈,干活积极,也不是真勤快,而是村头有一家小卖部,他姐有钱,中午回来了,就哄他姐去买汽水,还有康师傅红烧牛肉面,还有小蛋糕,他很喜欢小蛋糕上的花,哦哦,还有

沈有金走去干活的这一路,满脑子都是吃,他昨天可看见了,姐夫给了五姐不少钱,就是给五姐回家买零食吃的,里头应该也有他的一小份吧不管了,肯定有,磨也要磨到一份!

沈佑春可不知道零花钱已经被惦记了,家里的人一个个出去干活,安静下来,她迷迷糊糊间又睡着了。

等起来的时候摸了摸枕头下的旧怀表,周围破旧了,可时间还看得清楚。

这是她偶然有一次去废品站淘到的宝贝,不过已经用不了了,找人修也不行,后面遇上了江惊墨,他倒是厉害,拿回去倒弄几下修好能用了。

现在已经十一点钟,怪不得盖着被子热,外头的太阳已经很晒了。村里不缺树木,还是靠近山,就算是夏天也凉爽,比不上在县城热,回家睡觉晚上还是需要盖被子的,不然凉飕飕。

沈佑春舒舒服服起了床,洗漱好之后钻去厨房,有稀粥,咸菜,还有一个鸡蛋,以及昨晚的剩菜,家里养的母鸡是下蛋功臣,攒起来没有拿去卖,多的话,孩子一人一个,少的就分半。

许久没吃咸菜了,沈母下厨有一手,特别是做腌制食物,特别香,沈佑春吃得很满足,吃饱喝足了之后,她把被子拿出来晒一晒太阳,衣服早就被洗好了,挂起来晒着风吹,这会儿都要干了。

而墙角已经堆了不少挑回来的玉米,沈佑春摸了摸鼻子,忽然发现,她好像没什么事情做。

在她犹豫要不要剥玉米时,门外响起了动静,是沈有金挑最后一担玉米回来,后头跟着三姐和四姐。

三人身上都是枯草树叶,戴着草帽,脸上满是汗,晒得脸红扑扑,沈有金更是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穿的衣服全湿了,满脸汗,等他蹲下来将最后一担玉米倒出来成堆放着,也是累得直喘气。

赶在三人埋怨的目光看过来之前,沈佑春拿过好看的帽子戴上遮阳,先一步说,“我刚才听见有人拍箱子喊卖冰棒,你们赶紧洗洗,大热天的,我们去买来吃,要是去晚,卖冰棍的都要走了。”

姐妹姐弟之间也是有相处之道,沈佑春小气,还敛财,一般不会主动说出去买,可是她说出来了,那就是她会请客,而这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她们干活,她当甩手掌柜的时候。

沈有金拿起衣服擦脸上的汗,大着胆子提要求,“五姐,我还想吃康师傅红烧牛肉面。”

“行,吃!”沈佑春就大方一回,因为她也想吃。

得了肯定,沈有金高兴,沈玉花和沈珠花也高兴,三人也不觉得累了,欢欢喜喜去洗了脸擦身体换一身干净衣服,人清爽了,跟着沈佑春出门,四人穿过村里,走到村头,赶上了要骑着二八杠离开的走货郎。

此时还围着几个孩子,家长不给买,硬是拉着不肯走还大哭的孩子离开了。

四人赶紧追上,走货朗打开箱子让他们选,沈佑春选了老冰棍,她喜欢这个味,两姐姐要了奶油冰棒,沈有金不爱吃甜,选了橘子冰棒。

沈佑春还买了两串赤豆冰棒,让沈玉花和沈珠花一人拿一串跑去给还在地里干活的爸妈,大热天的,时间一久就会融化,得了会等她们的肯定,两人跑得飞快。

倒也不是沈佑春喜欢使唤两个姐姐干活,而是吧,

一巴掌五根手指都有长有短,像她,还偏爱食指呢,认为食指长得最好看,所以自己要是不争取哪里来的关注,她可是给了机会的,两人要是把握不住,她也没有办法,当然了,各有所想,要是想和爸妈以后不相往来,那她也不在意。

沈佑春和沈有金站在树底下吹风,这里有棵榕树,听老一辈说已经有百年树龄了,枝繁叶茂,很适合乘凉,也是小孩子聚众玩乐的好地方。

小时候,沈佑春还爬上去,不过在看到有毛毛虫,还爬到她身上,吓得她哇哇大哭,差点掉下来之后,她再也没有爬过树了,害怕。

等了一会儿,等两人吃完了冰棒,姐妹两也急匆匆回来,从绚烂的笑容里看得出来,这一趟回去收获不错。

沈佑春也没问,继续走,穿过一个池塘,再走过田埂,一个小坡,往上走是比较宽敞的大路,再前面就见到几座房子,然后是公路,有车来回开过,他们走的是小路,大路离小卖部远。

周末,学生都回来,此时的小卖部聚集了不少孩子,沈佑春难得大方一回买了不少零食,惹来一群小孩子的羡慕。

沈有金和两姐姐那是昂首挺胸,自豪得不行,年纪不小了,可很享受这种目光。

心心念念要吃泡面,四人也不在外面闲逛,急忙回家烧水,此时爸妈也在家,坐在屋檐下乘凉还剥玉米。

他们的手上就没有闲的时候,得知了花钱买那么多不值的玩意儿,两人板着脸生气,可见着自己也有一桶泡面,泡好了之后香味弥漫,这教育的话又咽了回去,吸溜一口,好吃,贼香了。

一时间,院子里都是泡面的香味,还有吸溜泡面的声音。

沈父吃东西快,三两下,也不觉得烫嘴巴,沈有金就是继承的他,沈父吃光面,还把所有水也喝光了,一滴不剩,一滴都不浪费,手上继续剥玉米。

不过他看向了沈佑春,沈父也不会拐弯抹角,直接就说,“五妹,你还记得方伯吗。前两天他们来咱家了说想要给你和他们的儿子方泽议亲,我和你妈认为这是一门好亲事,方家有家底,就这一个儿子,方泽还是大学生,前途无量,嫁过去你也吃不了苦跟着享福。你觉得咋样。方泽就是前两年考上大学的,你还去吃过酒席,不过他那时候不在,你没能见着面。”

他也不蠢,当时没有一口就答应下来,传统也有传统的好,在他的观念里,认为婚姻大事那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怎么可能随便和儿戏。

前头两个女儿出嫁,他不说多爱女儿,可也不会把孩子嫁给不好的人,背地里,他都是走了好几趟,打听男方的家庭,为人怎么样,可行了才把孩子嫁过去。

嫁人之后,他这个当爸的就是管不着了,今后的生活过得咋样,那都是自己闯出来,哪还能包一辈子。

沈佑春懵了一下,抬头,迷茫的脸色还没有反应过来,而沈有金则是吓得头皮发麻,本来在喝汤的,立马就喷了出来,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爸,你说啥,要给五姐议亲?!”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姐夫知道,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被埋在那个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