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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火攻心, 食些百合雪梨粥最好。

“大人,您有心了。”杨氏感叹魏朝清对沈秀实在是太好,在这里守了一夜不去休憩, 还耐着疲倦去给沈秀熬粥。

敲门声从外面响起,伴随着魏朝清轻柔的声音, “秀秀, 你可起了?我熬了雪梨百合粥, 你喝一碗罢?”

沈秀望望房门,“我不饿。”

突然, 她应激似的, 快速开门。

门猝不及防从里面打开,门外的魏朝清还未反应过来,食盒便被沈秀抢过去。

“夫子, 多谢。”

魏朝清回神, 眉目更加清隽温润了几分,声音若山林间的泉水, 带着清润的安抚性,“若是不够,锅里还有。”

沈秀关上门。打开食盒,她不顾烫,快速往嘴里塞雪梨百合粥,朝门外道:“夫子,很好吃,多谢你。”

方才她拒绝魏朝清的雪梨百合粥,忽而想起她之前拒绝卫风给她买的炸鱼兜子的事。她被刺激地有些应激,生怕还没吃到雪梨百合粥,魏朝清就死了。

把整整一碗雪梨百合粥塞进肚子里,她平复情绪,打开门。

一开门,所有人都望过来。她直接锁定谢扶光,“谢扶光,你查到凶手了吗?”

“没有这么快。”

“谢扶光,”她走近,抓住谢扶光的手指。

谢扶光微怔。

她握着他的手,“请你一定要帮我查到凶手,杀掉他(她)。”

他反握住她的手,“好。”

魏朝清,月楼迦,司马烨,叶云川等人见她握住谢扶光的手,仿佛只信赖谢扶光一样,他们面色各异。

他们几乎同时出声。

月楼迦:“我会帮你杀掉凶手。”

魏朝清:“秀秀,我会尽全力找到凶手,莫要担心。”

司马烨:“我一定会将那人千刀万剐!”

叶云川脖子上青筋凸起,“我一定要杀了凶手,为阿风报仇。”

七王子:“妹妹,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找到那人!敢刺杀高昌公主,我看他(她)是活腻歪了!”

沈秀并不愿除了谢扶光与司马烨以外的人去查凶手,去招惹凶手。她唯恐他们受牵连枉死。

谢扶光,司马烨,这两人品行恶劣,之前差点杀了她,他们若死了,她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她没理其他人,仍然将眼角放在谢扶光身上,“请你一定要帮我。”

如果凶手不是谢扶光,那么就请他帮她找到凶手,帮她替卫风报仇。她把后面的话吞进肚子里。

她的目光,她的注意力,只在他身上,她似乎只信赖他,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对待,让谢扶光微微翘起嫣红的唇角,“嗯。”

得到谢扶光的保证,沈秀达成目的,“你们都回去休息,别守在这里了。”

他们不动,她道:“非要让我担心,非要让我内疚吗?算我求你们了,都回去。”

他们终于听劝,沈秀从胸腔里溢出一丝叹息。回到屋子,她靠着门板,静静冥思。

她要如何悄悄离开?冥思苦想许久,她的房门又被敲响。

“司马烨,不是让你们别守在这里了?”

司马烨抿唇,“沈秀,要杀你的人,不是我。”

“是吗?”

目前来说,他的嫌疑很大。他前一日举剑要杀她,第二日就有刺客来杀她,他的嫌疑非常大。

司马烨也深知这一点,他倍觉无比冤屈,“谁知就那么凑巧赶上了!但我发誓,绝不是我。”

沈秀不言不语。

司马烨:“为何不相信我!”

“你凭什么让我相信?”沈秀一条一条罗列他的罪行,“第一次见面时,我向你求救,希望你能救我,可你没有,救不救人,这属于自己的选择,无可厚非,因为也没什么可说的。可你不救我,却还要贬低我,辱骂我是贱民,践踏我的尊严。”

“后来我不小心带走了你的扳指,我并没有偷你的扳指,你非要说是我偷你的,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看起来的确像是我偷了你的东西。窃物者,脏满十贯,决杖黥面,流放千里,就算我真的偷了你的扳指,也没有要处以绞刑的那么严重,而你非要处绞刑,非要我死。”

“后来你把我关进柴房,提剑要杀我。”

“你屡次三番要杀我。”她逼视他,“我怎能信你,又凭什么信你!”

纵然他之前甚至愿意吃她递过去的毒馒头,她也不信他不会杀她。

“我从前……”司马烨牙关都在打颤,痛恨自己从前对沈秀的所作所为,心口里堆积满的后悔,让他无法面对她,“从前是我不对……对不起。”

“可这次真的不是我,”他摆了下手,笨拙又委屈地解释,“我就是杀了我自己,也不会杀你。”

沈秀笑了一下,没信他的话。

她的不信任,她的厌恶,她的憎恨,让司马烨的神经濒临崩断,“不是我!”

他大声为自己辩驳,可她无动于衷。他的委屈,渐渐变成一股恨意,恨她如此不信他,如此冤枉他。

他的恨意,如巨大的深渊怪兽一样蹲踞在他的眸子里,驱使着他质问她,“要怎样你才能信我!”

视线触及她脸上的怀疑与厌恨,他道:“你不相信我,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就是凶手?你就讨厌我讨厌到了这种地步?”

他的眼睛费力睁了下,不堪重负的液体,拼了命地要从他泪腺里冲出来。他抑制住眼眶里温热的液体,恳求她,“不要这么讨厌我。”

沈秀神色冷漠,只字不言。

他再次重复,以极尽卑微的姿态,“请你……不要这么讨厌我。”

她仍然不言语。

“你是不是会一直这样讨厌我,就算我不是要杀你的那个凶手。”

她终于出声,“是,我讨厌你,我再也不想看见你,请你离开这里!”

他后退半步,悲伤如水,浸满他的眸子,他像是个刚输了最后一把筹码的赌徒,完全不敢接受现实。

滞在原地良久,他道:“不是我派人杀的你。”

知道她不会相信他,他自嘲地笑了一下,脑袋深埋下去,一步一步离开。

沈秀关上门,继续琢磨如何悄悄离开。

司马烨回到房间,静坐在椅子上。他坐着一动不动,从天亮到天黑,再从天黑到天亮。

他动了下僵硬的四肢,起身。

再次见到司马烨,沈秀不耐烦道:“又来做什么?我不是说了,再也不想见你,请你离开。”

司马烨:“不是我派人杀的你。”他说完,试图在她脸上找到他所期望的表情。

可是他注定会失望。

他转身离去。

“回京。”司马烨对侍卫道。

“是,殿下。”

上马车之前,司马烨将一封信教给魏朝清,“夫子,请您明日将这封信交给沈秀。”

“明日?为何不现在给她?”

“请您明日给她,让她在旁边无人的时候打开信纸。”

他信任魏朝清,知道魏朝清不会擅自看别人的信,知道魏朝清一定会按照他说的,明日将信封交与沈秀。

魏朝清:“好。”

坐上马车,司马烨掀开车帘,望着逐渐远去的沈家大宅,直到宅子消失在视野里。

马车行驶一日,已经出了燕州地界。夜宿客栈,司马烨远望外面黑下来的天色,最后看了一眼一望无际的黑夜,他取出匕首。

他要以死以证他的清白。她会一直讨厌他,他无法忍受她一辈子讨厌他,憎恨他。于她而言,这样活着没有任何意思。

而且,他若死了,她一定会会高兴,毕竟她那么厌恨他。

是以,他决定以死证明他的清白。

原是打算在她面前自尽,只是,他怕他死在沈家,沈秀一家难逃罪责。尽管是他自尽,沈秀也会遭殃。

因而他决定离开沈家,在路上自尽。

他写了一封信与一封遗书。遗书是留给别人看的,遗书里,他写自己从前高高在上,傲慢恶毒,轻贱平民百姓,品行不端,实在罪孽深重,如今幡然醒悟,愧疚难当,故而以死谢罪。

这封遗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撇清他的死与沈家的关系。

而他给沈秀的信,在信里告诉她,她看到信的时候他已经死了。他没有要杀她。她不信,他便以死证明他的清白。他让她看完信后,不要告诉任何人信的内容,销毁信,这样,他的死,不会连累到她。

有他的遗书作证,再加上她有高昌公主的身份,她不会有事,更何况,谢扶光,楼兰王,以及魏夫子,他们也不可能让沈家有事。

他抚摸着冰凉的匕首,面前闪过沈秀的面容。与她在一起的画面一帧一帧在面前掠过,最后停留在初见她时,她狼狈不堪的那一幕。

“救我!我乃锦州人氏,被山匪掳到此地,遭遇地龙翻身受了伤,请救我一命,日后必有重谢!”

“秦伯,一个贱民而已,别什么脏的臭的都救。”

当初他说过的话,回荡在耳边。他苦笑,滚烫的热泪灼烧着他的面颊。

他轻贱厌恶贱民,最终却愿意为了贱民而死。这仿佛是对他之前轻贱别人的惩罚。

这是他的报应。

从怀里掏出沈秀之前丢下的牵牛花,他轻轻抚摸牵牛花,将牵牛花吃进嘴里。

咀嚼完牵牛花,他举起匕首,毫不犹豫,扎进心口里。

一股一股鲜红的血流淌而下,染红了他金丝滚边的紫色缎袍。

意识弥留之际,他仿佛回到了花灯节那日。

那日,京都长河里漂浮着盏盏河灯,烛光灿灿,汇聚成了一条灿光粼粼的灯河。沈秀观赏着金灿灿的灯河,颊边漾开浅浅的笑意。

而他捧起河灯,以从未有过的虔诚许愿,愿他能与她夫妻恩爱,白头偕老。

第106章

司马烨给她的信?还让她在旁边无人的时候看信?沈秀接过信封。

打开信封, 取出信纸,掠过信纸上的内容,她整个人宛如凝固的浆糊, 动也不能动了。

随之,她迅速将信纸扔进碳炉里。

信纸燃烧,火光映过来, 将她微微失去血色的面孔映照得红润起来。

信纸燃尽,完全成为灰烬, 沈秀长长舒出一口气。她望向窗外,晨阳灿烂, 穿过黑暗的夜晚, 大地光彩重生。

渐渐地,灿烂的晨阳变成了灯火璀璨的灯笼横梁架。

重重的横梁砸下来,司马烨立刻推开她, 横梁砸在了司马烨身上,痛苦让他眉目有些狰狞, 他嘴角流着血, 问她, “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脑海里浮现出花灯节那日,司马烨毫不犹豫, 不顾危险将她推开的画面, 沈秀捂住有些发凉额头。

人真是极其复杂的生物,司马烨活着的时候,她讨厌他讨厌到恨不得他去死。等他真正死了, 然则她却忽然有些念起他的好来。

大抵, 是因为她的确冤枉了他,她内疚。

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如同寒天雪地里的冰雪, 一簇一簇往毛孔里钻,热烫的火炉也暖不了她发凉的身体。

四肢如同灌了铅,她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在屋子里转圈,试图以此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意遍体,在屋子里转了几圈后她身体一晃,有些站不住,她一只手撑在墙上。

不曾想,她按住的一块墙砖被按得往后一退。她一惊。另一面墙上退出了一道小门来。她惊异地瞪着黑漆漆的门洞。

这间屋子里,还有一间屋子?密室?

她拿起灯盏,小心谨慎地照门洞内部,在门后发现了几个字。刻出来的字迹很模糊,好在依稀还是可以辨认出来。

什么炎氏子孙,什么天佑不息……

辨认着门后的字,沈秀瞳孔渐渐收缩。这不是密室,而是一条通往外面的地下密道!

通往外面?火石在脑子里炸开,沈秀心脏突突跳动,仿若要跳出胸口。

她如今正愁如何悄悄离开,或许这条密道,可以助她?

只是不知这条密道,通往外面的何处。她来到紧闭的房门口,对外面的小桃和阿娜尔古丽道:“我要睡觉,谁来都不准打扰我。”

“是,姑娘。”

“是,殿下。”

取出一把剑,沈秀背着剑,拿着灯盏,走进密道里。

一路沿着密道往前走,走了许久仍未走到尽头。大抵两刻钟过去,沈秀望着没有尽头的密道,忖度几许,决定折返。

她不知密道到底有多长,要走多久,万一这期间家里有人进屋,就不妙了,尽管她吩咐了小桃她们不许别人打扰她,她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又花了两刻钟回到屋子,沈秀决定夜里再去探密道。

至夜,所有人都入睡了的时候,沈秀背上剑,走进密道。她不知自己走了多久,只知道自己的双腿都开始酸乏闷时,终于走到密道尽头。

按下机关,头顶上出现一个洞口。她小心地爬出洞口。

裹挟着寒意的泥草气息扑面而来,她瑟缩一下,抬起灯盏四望。四处貌似是一望无际的荒野。

星火从沈秀瞳孔里燃烧起来。她可以借助这密道,悄悄从所有人眼皮子底下离开!

她正愁不知如何离开,密道就出现在她面前,这密道仿佛是老天特意给她开的挂一样。莫非是老天终于意识到它将她捉弄得太惨,良心发现了?

回屋后,她边锤腿,边在心里作计划。

东方吐出鱼肚白,露浓花瘦时,魏朝清端着早食来到沈秀屋里。见沈秀眼睑下顶着一片青黑,知她必定是夜里没睡好,他目露心疼,打开碗盖,“吃了早食,再好好睡一觉。”

他熬了绿豆百合银耳羹,炖了板栗老母鸡汤,烧了枸杞烫莴笋,金花姑脆。全是些下火养生的餐食。

沈秀扫视这些菜。做这些菜得花不少功夫,夫子必定是天不亮就去厨房折腾了。她没什么胃口,但为了让魏朝清开心些,她抿抿发干的唇瓣,拿起筷子吃。

板栗老母鸡汤底冒着浓烈鲜味,热汩汩的汤表面上漂浮着黄灿灿的晶莹的油花儿。

热腾腾的鸡汤入口,化在唇齿间,沈秀腔微微一颤,无法描述的浓醇鲜美在口中徘徊,久久不散,回味悠长,美不可言。

紧绷的神经,被这鲜醇美味的鸡汤融得松弛了一些,她微微展颜。

以后恐怕再也喝不到这样香的鸡汤,沈秀握紧汤匙,又连连喝下几口热汤。

沈秀已经吃得很撑,还在不停吃。魏朝清道:“吃不下别硬撑。”

“太好吃,忍不住。”如若可以,她想宽一宽腰带。

见她如此喜欢吃他做的菜,浅浅的笑在魏朝清颊边酝开。

饭毕,魏长生抱着沈秀的胳膊,舍不得走。沈秀摸摸小萝卜头的脑袋,想着以后也不能再见小长生了,很是怅然。

魏朝清拉魏长生,“好了,别打扰她休息。”

“喔。”魏长生瘪瘪肉嘟嘟的脸,瓮声瓮气,一步三回头离去。

吃完早食不多久,月楼迦进屋,给沈秀施针。

太冲穴,合谷穴,内关穴,等等穴道扎上针,沈秀垂头。尽管低着头,也能感受到月楼迦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动不动。

她没有说什么,任他注视。

月楼迦见她精气神萎靡,他眉心微蹙,知她为何如此。

“我会找到凶手,为你报仇,别再忧心。”他的声音很清冷,刻意柔和化,听起来仍然有些冷硬。

沈秀抬头。他垂睫与她对视,完美的轮廓在光影下宛若神坛之上的神祗,冰蓝的眸色沉到快淬出冰来,仿佛要将杀她的凶手碎尸万段。

她保持沉默,一言不发。待月楼迦离去,沈秀取纸笔,斟酌下笔。

她要留下一封信,告诉爹娘,卫风为她丧命,她实在是对他有愧,日日痛苦难捱。即便是找到凶手为他报了仇,她也不能心安。因为他是为她枉死,从某个层面来说,她才是真正的“凶手”。

唯有为他抵命,一命还一命,才能消得她心中的罪恶感。

是以,她决定投河自尽,还卫风一条命,把自己的命赔给他。

望爹娘,以及所有人,不要为她伤心,要好好过日子,否则她九泉之下也不会心安。

她这样写,是为了断了他们寻她踪迹的念头。她不是离开失踪,而是离开去死。

将将写完,房门就被谢扶光就敲响房。她藏好信纸,问:“有线索了吗?”

谢扶光:“刺客与赫兰人有些关联。”

“赫兰人?”沈秀神思凝滞,“谁?”

“还未查清。”

“是赫兰人要杀我?”

“有可能。”

“若真是赫兰人要杀我,可我甚至都没有接触过赫兰人,我见都没见过赫兰人,赫兰人为何要杀我。”

赫兰与东陵,两国有国仇,多年前签下和停战书后,两国停下战火,此后互不相干。赫兰人禁止来东陵,东陵人也禁止去赫兰,故而沈秀从未见过赫兰人。原主一直生活在东陵,当然也没接触过赫兰人。

莫非是她之前在西域,和三国接壤之地时,接触过赫兰人?

她凝神细细回忆。

赫兰人很好认,通通都是绿眸,蜜肤,长相与汉人和西域人有很大的区别,种族特点很明显,一看脸就知道是草原赫兰人。

她确定她没见过赫兰人。也没与赫兰人结过仇。

“是不是弄错了?”她问。

“的确与赫兰人有关联。”

她静默着,不再去想到底是不是赫兰人要杀她,到底是哪个赫兰人要杀她。脑海里又浮现出卫风惨死在她面前的画面,她心头一颤。

泪腺发热,泪珠滑落下来。她刚要抹泪,就被谢扶光抱入怀中。

他的手在她后腰上一按,紧密地将她按在怀里,他道:“无论是谁要杀你,我都会解决掉他。”

他的体温微凉,像刚挖出来的棺材,带着死亡的气息。

沈秀欲推开他,但及时住了手。她还想靠着他杀掉凶手。

闻着他衣衫上微凉的花香,她闭目,泪水一滴一滴浸湿他的胸膛。

按在她后腰上的大掌缓缓上移,他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像是在安抚她。

时间一点点过去,谢扶光一直抱着沈秀,没有离开的意思。

沈秀闷声道:“我很累,想休息。”

谢扶光直接拦腰抱起她。她惊呼,“你干什么?”

他将她抱到床上,“不是想休息?”

等了半天都不见他出去,她下逐客令:“我要休息,你不出去?”

她注意到他的浓得滴墨的眸光,她想,如果不是她不允许,他绝对会抱着她,与她一同在床上躺着。

等谢扶光离去,沈秀吩咐小桃和阿娜尔古丽,告诉她们,她要休息,谁人都不可以进屋打扰她。

她得赶快离开,尽可能得快。再多待一秒她都怕身边的人会再因她而枉死。且夜里在荒野上行走也很危险,她最好白日里离开。

带上包袱,她打开密道。密道门后,有封死密道的机关。她进了密道,直接按下机关将密道封死。她十分感谢之前从密道出去的人没把密道封死。

沿着密道,沈秀疾步穿行,肾上腺素狂飙,仿若身后有猛兽在追。

第107章

从密道从出口爬出来, 沈秀按下机关封死出口。她站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上,举目四望,往南边的方向走。

大抵两个时辰过去, 还未发现任何人烟。肚子里开始唱空城计,她吃下几块糕点,边吃边往前走。也不知到底走了多久, 她气喘吁吁,汗珠沾襟, 环顾四处。

不知荒野到底在何处,是在城内还是在城外, 到底要多久才能走出去?

又走了许久, 不远处出现山峦。她擦汗,拖着疲惫的双腿往前走。前方出现一条小溪。她走近,掬水洗汗涔涔的脸。

她洗完刚起身, 前方就有一团黑影向她冲过来。

野猪!

她大抵与野猪有缘,之前遇到过一次野猪, 这一次又遇到野猪。上一次有食铁兽救她, 这一次她就没这么幸运了。

她甚至都还来不及拿取剑, 就被急速冲过来的野猪一头撞进小溪里。

“扑通!”

被撞进小溪里,沈秀头晕目眩, 直接晕将过去。意识消失的前一刻, 她陡然想起自己写的遗书里,她告诉爹娘她要投河自尽。

所以老天这是特意成全她的“投河自尽”?思及此,她几近呕血, 冰冷的溪水将她最后一丝神识彻底淹没。

干桃花的香气轻盈沁芳, 带着岁月沉积的幽幽质朴。丝丝缕缕香味钻进肺腑,一点一点熏醒沈秀。

“姑娘, 你终于醒了。”头发花白的老妇慈眉善目,温声说道。

沈秀脑袋很沉,仿若坠着千斤顶,“你……您是?”

言罢,头上坠着的千斤坠把她往下面一拉,她没撑住,又昏过去。

……

窗口插着风干的桃花,即使花瓣已干,桃花香仍然不减。窗外盛放的冬梅仿佛是不服干桃花的香气般,破开窗户,争先恐后从飘扬而进,将阵阵梅香绽放进屋中。

梅花落在地上,犹如在地上铺了一层香雪。沈秀眼光扫了下香雪地毯,把飘到床边的一朵红梅捻入指间。

“窗户怎么开了!”桃花婆婆端着药碗入屋,赶紧关上窗户。

“风吹开的。”沈秀去瞧面带慈祥笑容的桃花婆婆,神思恍然。

她以为她被野猪撞下小溪里会死,然她大难不死,又活了过来。

落入小溪后,她的身体沿着小溪漂流,一路漂流至暗洞里,从暗洞里漂出来,出现在这片“桃花源”里。

她进入了一个与《桃花源记》里相似的桃花源里。

两百年前,东陵与赫兰打仗,北地的小河沟村民为躲避战乱,一路逃,逃至此处,见有暗河洞,穿过暗河洞,便发现了这一片与世隔绝的桃源。

小河沟村民举村扎根在此处,两百年不复出焉,与世隔绝。

桃花婆婆说,他们不知战乱已经结束,就算战乱已结束,他们也不愿出去。

这里物产丰富,生活宁静安然,自由自在,没有战乱,没有压迫,不会被苛捐杂税剥削。是以,全村人在此地两百余年,不曾出去。

今晨醒来,沈秀在知道这里是与世隔绝的桃花源后,便起了留在这里的心思。她正愁不知逃到何处藏起来,桃花源不就是个好藏身的地方么。

这里与外隔绝,很是隐蔽,两百余年都没有人发现这里,是一个非常适合藏身的地方。

桃花婆婆仔细端详面色苍白的沈秀,神识飘远。昨日她缘溪漫步,猝然发现水边趴着一个姑娘。她原以为是村里哪家的姑娘,翻开人一瞧,却是一个陌生人。

外来人,两百多年来,这是桃花源里第一次出现外来人。若发现外来人,无论是谁,直接打死。这是桃花源里所有村民都谨记的祖训。

外来人有可能向外泄露桃花源这片地方,破坏村民们宁静安稳的日子,到时候这片净土就毁了。因而,外来人无论好坏,都得打死。

桃花婆婆的亲孙女与沈秀一般大,前一段时日病逝,留下她孤家寡人一个,见沈秀与她孙女年岁相近,眉眼间还有些像她孙女,她一时心软,偷偷将她带回了家里。

此时注视着沈秀熟悉的面容,桃花婆婆泪光盈盈。

她原以为沈秀与她孙女长相相似是巧合,竟不曾想,并不是巧合,她们之间有亲缘关系!

沈有财的太太太爷,便是两百年前小河沟的村民,他与桃花婆婆的祖先是堂亲。先前战乱,桃沈家祖先与桃花婆婆祖先走失,沈家祖先去了锦州,桃花婆婆祖先来了桃花源。

当沈秀说出他爹太太太爷的名字,弄清她俩有亲缘关系,桃花婆婆立马哭出来,却原来,她俩竟还是亲人!

只是沈秀也与她一样,全家也只剩下自己一人。两人是对方唯一一个亲人。

“回头我就跟村长说去,让他把你留下来。”桃花婆婆握住沈秀的手,泪沾衣襟。

“多谢婆婆,只是不知村长会不会让我留下?”此时的沈秀,还不知外来人来了此处,不能留活口,她还想着留在这里,藏身一辈子。

桃花婆婆眉间愁云缭绕。她也不知村长会不会允许沈秀留在桃花源。只是沈秀是她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且沈秀一个孤女,孤苦无依,她一个人该如何活下来。

这次不就是因为有人拐走她,她为逃命落入溪水里,才进了这桃花源么。

她不能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又落入那样的境地。

“你且等着。”桃花婆婆关闭好门窗,去往村长家。

沈秀抿抿口中的药苦味。下巴上的伤泛出死死疼意,她碰了下伤口。

她庆幸自己还记得她祖先的名字。原主的记忆里,每年清明,家里扫坟祭祖,长辈都会念叨一遍几百年前沈家人因战乱,从小河沟逃荒到锦州的事,念叨祖先当年一路逃过来有多艰难,让他们这些子孙后辈日日谨记祖上之恩德。

“桃花,你可知你在做什么,你这是在置全村人的性命于不顾!她若是跑出去,把这地方说与外人听,咱以后还能过安生日子?”周村长摸着白须,怒瞪桃花婆婆。

桃花婆婆:“怎会!她不会出去,她一个孤女,孤苦无依的,她出去做甚么,且她这次还是因为被人拐,才误入咱这里,她还敢出去?”

“你保证她说的都是真的?她真的是你亲人,真的孤苦无依,真的被人拐才误入这里,真的不会出去?”

“她真是老婆子我的亲人,祖先名字都对得上,且她与我们家人长得像,村长,您去看看就晓得,我不曾诓骗您。”

“就算她的确是你亲人,也确实孤苦无依,可你又怎能保证她不会出去?不行,桃花,说什么也不能留下她的命,她必须————”

“村长!”桃花一扑通跪下来,“她是这世上老婆子唯一的亲人了,我孙女儿才走,她就来了,定是老天开眼,看不下去,才把她送来陪我这老婆子的!”

周村长拧眉。桃花婆婆的孙女前段时日病逝,留下她一个孤寡老太太,她悲痛欲绝,这段时日神叨叨的,精神有些失常。

想到此,他琢磨,或许这位叫“沈秀”的姑娘,是桃花婆婆过于思念孙女,臆想出来的。毕竟她精神都有些失常了。

他道:“带我去看看她。”

“秀秀,秀秀,村长来看你了。”桃花婆婆进屋。

沈秀拿起帕子,遮住面庞。

“这是做什么?”

“脸上有伤,有碍观瞻。”

桃花婆婆倒也没说什么,不一会儿,将周村长请进屋。

周村长头发花白,精神矍铄,是一位很有精气神的老人。沈秀看了看他,拖着虚弱的身体,给周村长作揖行礼。

桃花婆婆赶紧搀扶住她,“村长,您瞧,她是不是与咱家人长得像。”

虽沈秀半遮着脸,但眉眼没遮住,只看眉眼就晓得,沈秀与桃花婆婆的孙女长得很像。

周村长狐疑地打量沈秀。不曾想,还真有个叫“沈秀”的小姑娘。这并不是桃花婆婆的臆想。

沈秀直接跪下来,“村长,求您留下我,求您了!”

桃花婆婆也跪下来,泪水滚落,“村长,你就可怜可怜我这老婆子,老婆子我就这一个亲人了。”

静默良久,周村长道:“桃花,你也可怜可怜我们全村人,此女不能留,必须灭口。”

沈秀惊然,“灭口?”

周村长露出不忍之色,“小姑娘,我们这都是没办法,我们怕你出去,把这里的事告知外人,外人若知道了这里,这里就要毁了,咱们的日子也就过不下去了。”

闻此言,沈秀吞咽嗓子。此刻她认清楚了形势,她就算不留在这里,桃花源的人也不会让她离开,只有将她灭口,桃花源才算安全。

她倒也能理解周村长此番话。她举起手发誓,“村长,我只有婆婆一个亲人了,我外头也没有家,我不会出去,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您放心!”

“对不住,小姑娘。”周村长望了望外头。他带来了两个精壮的少年郎,这会子正待在外面,等他吩咐。

沈秀心头一颤。马上跑?先不说她身体虚弱,怎么跑?身上有点功夫也不行,她身上这点功夫,还在身体虚弱的情况下,能否在全村两百多人的围攻下脱身?且她还不知村里有无武功高强的人。

她不能赌。

没办法,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只能再次动用万人迷光环,最后一搏。她取下面纱,“村长,求求您。”

面纱去掉,带着一道伤痕的面孔暴露在空气里。她泪盈于睫,水光颤颤,如晃动的江波。

周村长眼神微微变化。

第108章

绿峰现, 宿雾空,朝阳初升,沈秀下床推窗。

屋前流水潺潺, 树影婆娑。再往前去,屋舍俨然,田地平整, 梅花灼灼,枝条袅袅, 鸟语花香,鸡犬相闻, 清溪萦回。

整个村子在青山绿水的环绕下, 恰似一幅流动的山水画,美不胜收,宁然祥和, 静谧安然。

依山而居,傍水而息, 沈秀喜欢这样的环境, 喜欢这样安然宁静, 无尘嚣喧扰的田园乡村。

淀蓝天光洒进窗户里,一束一束似锦缎, 柔软地披在沈秀身上, 她伸展四肢,只觉得自己被这温暖的天光融化,治愈。

“秀秀, 仔细风进来着凉了。”桃花婆婆进屋, “赶紧躺床上去,身子好些了?”

“好多了。”沈秀关上窗, “我方才想透透气。”她重新躺床上去。

“来,喝碗热汤。”桃花婆婆端来腾腾冒气儿的肉汤。

“谢谢婆婆。”

“与我还这样客气,怎的这般见外。”桃花婆婆满目慈爱,恨不得将沈秀抱进怀里疼爱。

沈秀总觉得,桃花婆婆好像把她当做她那位才病逝的亲孙女了。她捧起碗,小口喝汤。

桃花婆婆坐在床边,一眨不眨盯着沈秀。她越看沈秀,越觉得沈秀似她孙女,越看越喜欢,越看越欢喜。

欢喜的同时,她庆幸村长留了沈秀一条命,还允许她留在桃花源。

昨日,秀秀摘下面纱,跪下来求村长,村长一言不发。大抵两盏茶的功夫过去,村长还是保持缄默。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村长才道:“你发誓,决不会出去。”

秀秀当即发死誓。村长长叹喜,“罢了,你就留在这里。”

村长同意秀秀留在桃花源。并告诉她们,等沈秀病好了,再让她出来,让全村人认认。

桃花婆婆很是感激村长,有他的允许,村里人应该也不会反对沈秀留在这里。因村长不仅是整个桃花源的村长,还是村里大部分人的大族长,威望素著,一般人不会反对他。

她心里正感激着村长,屋外便传来村长与村长夫人的声音,“桃花,可在屋里头?”

桃花婆婆去开门,沈秀连忙戴上面纱。只有村长与村长夫人来了,沈秀放下心,摘掉面纱。

村长与他夫人拎来了一锅老母鸡汤,让沈秀喝下,好补身子,如此,身子也好得快。

看着咕噜咕噜喝鸡汤的沈秀,村长不知想到了什么,转头,悠叹一声。

冬去春来,春去冬来,一晃,三年时光飞逝而过。

三月,大地回春,桃花芳菲,山间桃林开放得灼烈,如粉白画布一样,在绿意盎然的山地里铺展开来。

水绿的田间小道上,戴着面纱的姑娘卷着裤腿,一边扛着锄头往前走,一边哼着小曲儿,“今天天气真正好,处处好风光,好风光!”

田坎边,一位老翁道:“秀秀,地里活忙完了?”

“忙完了,这会子要回去吃饭呢,郑阿爷,您还不回去吃晚饭?”

“我再拔会儿草。”

“那您先忙。”

小道上开满春日里的鲜花,繁密若繁星,点缀在青绿的草丛里,姹紫嫣红,馥郁芬芳。沈秀踩着一路花香,走了一段路,她停下来。

丹田运气,她脚尖一点,借力飞跃而起。

在半空中飞行时,她听到有人道:“哎哟!秀秀,你这轻功可真了不得!这是功夫又长进了?”

沈秀停在树梢上,笑盈盈道:“是又长进了些,阿婶,割紫云英呢?”

“这茬紫云英生得正好,我寻思多割些回去喂猪,猪也能长得壮实些。”

说话的大婶眉目淳朴,话头又一转,“如今你这功夫全村人怕是都打不过你,可惜狗蛋不能跟着你学武功,唉!”

几年前,得知沈秀会武功,且功夫一日比一日厉害,似乎比村里那些男人们学的武功要厉害得多,是以,村里人就有人起心思,想让她教一教武功。

只是沈秀遗憾道,她这武功不能传给外人。不能将功夫外传,否则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于是村里人便歇了心思。

如今见沈秀这小姑娘能如仙人般在天上飞,大婶倍觉可惜,只扼腕,狗蛋不能学得这样厉害的功夫!

“阿婶,我家去了。”

“家去罢,家去罢。”

家家户户的烟囱里已经飘出炊烟,沈秀在炊烟里飞行,抵达草檐土壁,槿篱竹牖的院子。篱笆外头,流淌着一股细细的溪流,落日余晖将溪流印染成了胭脂色。

沈秀把锄头放到一边,带着泥的双手进溪流里。手掌入水,晕开了胭脂一般的溪流。洗干净手,她穿过篱笆进院子,院里雪白的大鹅朝她飞扑过来。

“大白,饿了?”沈秀抓一把豆子,撒给大白鹅,转身去往鸡窝。

从鸡窝里摸出两个热乎的蛋,她笑着给胖嘟嘟的母鸡撒豆子,“两个蛋?小黄,诶,今儿辛苦了啊!”

她揣着蛋,走进香腾腾的灶屋里,“婆婆,小黄今儿下了两个蛋。”

灶台前,桃花婆婆放下锅铲,“俩蛋?正好,我去揪把野葱打个蛋汤。”

沈秀取下面纱,拿火钳添火柴。不一会儿,晚食备好。

晚食有野葱蛋花汤,油渣儿炒荠菜,水拌紫云英,锅巴土豆饭。

此时正是吃春的季节,山里野菜茂盛,其间最最美味的,当属鲜嫩的荠菜和紫云英,这两种野菜,可谓是春之野菜里的一绝。

伴着院子里的阵阵桃花香,在锅巴土豆饭里夹几根荠菜紫云英,浇上一勺香喷喷的野葱蛋花汤,锅巴土豆饭的淀绵香味,荠菜紫云英的清香,野葱蛋花汤的鲜香,齐齐在口腔里爆炸开。

且吃且赏花,何等惬意!沈秀惬意地眯起双眼来。

桃花婆婆见沈秀吃得香,她不停给沈秀夹菜,“多吃些,吃饱点。”最近春耕农忙,沈秀辛苦劳累,得多食些饭,多补补身体。

注意到沈秀衣兜里露出来面纱一角,桃花婆婆道:“戴了这几年的面纱,也不嫌麻烦,也就下巴那有点疤痕,哪里算得上毁容,何至于要日日戴面纱。你啊,你就是……”

就是太看重脸面,太看重别人的眼光,自尊心太强了些。桃花婆婆把后面的话全部吞咽入腹。

沈秀摸下巴上的疤痕。当初她下巴受了伤,只是很细小的一道伤痕。为了以后给戴面纱找借口,她刻意抠伤口,以至于,下巴上留下了浅浅淡淡的一条细痕。不仔细看其实看不出来。

“我就想戴着。”沈秀给桃花婆婆夹油渣子。

“秀秀,你都十八了,也是时候寻个夫婿了。”桃花婆婆又提起这事。

“我还年轻着,还早。”

“不早了,十八都成老姑娘了。”

“我都毁容了,谁愿意娶我。”

“你这孩子,又胡吣,你哪里就毁容了。”

沈秀捂耳朵,“婆婆,别说这个了,我现在不想嫁人。”

桃花婆婆也晓得吃饭时说这些败兴,也没再说甚么。吃过晚食,桃花婆婆去织布,沈秀怀揣两个窝头,去往后山竹林。

进入竹林,她左右寻找,很快搜寻到目标,“肉肉,来吃窝头!”

前方笋堆里,坐着一只胖墩墩,毛茸茸的食铁兽。它身上黑白分明,蓬蓬脸,圆圆滚滚,短胖短胖,微微炸毛,有些像三角饭团。

它坐靠着竹子,手里握着竹笋,咔嚓咔嚓地啃。听到沈秀的呼唤,它慢吞吞转过圆脑袋。

然后跟个太上皇一样,懒得动一下,就等着沈秀把窝头送过去,喂到它嘴边,等着她伺候。

沈秀过去,把窝头喂给它。她坐到它身侧,轻轻摸它圆胖的脑袋。

肉肉今年五岁,她按照体型大概估计的年岁。三年前,大抵两岁的亚成年肉肉因为受伤,找不到吃的,便下山,跑到桃花婆婆家的后竹林。

沈秀给它治疗伤口,并给它蒸了软和好下口的窝头,它就喜欢上沈秀给它做的窝头。

伤愈,它几次下山来她这里要窝头吃,渐渐地,它不再上山,在桃花婆婆家的后竹林里安家了。

沈秀给它取名肉肉,希望它能多长肉,而它也不负众望,这几年体重突飞猛进,长成了胖墩墩的大胖子。

“肉肉,你是不是又长肉了,挺好。”沈秀摸着它的耳朵,忍俊不禁。

肉肉一只手掌放到她膝盖上,一只握着窝头,专心致志啃窝头。

微风拂过竹林,竹叶簌簌作响,翠色欲滴的竹叶,将沁人心脾的竹香吹得到处都是。

望着晚霞从竹叶缝隙中洒落,听着微风掠过竹梢,靠着圆滚滚的食铁兽,沈秀双眸微阖,感受着无与伦比的惬意。

这样的神仙日子,她希望她能过一辈子。

第109章

咔嚓咔嚓。食铁兽吃竹子的动静, 是白噪音,是ASMR,沈秀翻着武功秘籍, 睫毛耷拉,睡意渐渐来袭。

她靠着肉肉睡了一会儿,醒来时, 它还在咔嚓咔嚓吃竹笋。

“你吃得真香。”她也想取一节竹笋跟着它一起吃。春笋味美,她寻思也弄些回去做油焖春笋吃。

用香喷喷的猪油焖春笋, 好吃到能让人连舌头都吞下去。“我回去了。”沈秀摸摸肉肉的大脑壳,“明日见。”

她拎着一捆竹笋下了后山竹林, 将将走出竹林, 就见一头野猪从山路上冲下来。

她极速飞到树上,出掌的同时,暗自腹诽, 又遇到野猪,她大抵是天生与野猪有缘。

猛烈的风刃从掌中冲破而出, 砰地一下打到野猪身上。野猪歪身倒地, 沈秀连出几掌, 快速补刀。

翠翠拎着篮子回家,发现沈秀拖着一只肥壮的野猪走下来, 她瞪大双目, “野、野猪!”

“秀秀姐,你去山上打野猪了?”

“不是,它自个儿跑下来的, 我见它直往山下冲, 怕伤到人,就将它打死了。”

“你一个人就打死了一头这么大的野猪, 秀秀姐,你太厉害了!”翠翠崇敬很是,“我来帮你。”

“不用,我一个人拖得动。”大约三百斤的野猪,沈秀如今拖得动。

“对了,翠翠,你等会儿去周屠户家里去领肉,我把野猪拖到周屠户那里,把肉给大家分了。”

有肉吃,自然是高兴的,翠翠喜不自胜,“好嘞!谢谢秀秀姐!”

“嚯!好肥一只猪!”周屠户围着野猪转了一圈,旋即对戴着面纱的沈秀竖大拇指。

“劳烦您了。”

“你愿意把肉分给咱们,是咱们该谢你!”周屠户乐呵呵地去拿刀了。

野猪是沈秀打的,村里人先让沈秀自己拿肉,沈秀只要了二十斤,剩下的肉分给了村里其他人。

“秀秀,谢谢了啊!”

“正好好些日子没吃肉了,多谢你!”

“秀妹子,谢谢你!你真厉害!”

“秀秀姐姐,谢谢你!”

沈秀冲村民们挥手,拎着肉与桃花婆婆一同家去。

“婆婆,明儿晌午,咱弄个酸菜粉条炖野猪肉。”

“行,再炒个笋丝肉片。”桃花婆婆笑眯眯,布满皱纹的脸上笑出花来。

暮霭沉沉,浮光霭霭,沈秀挽着桃花婆婆的胳膊,依偎的两道身影越来越远,渐渐融进朦胧的天色里。

第二日晨间,鸡犬声如交响乐在村子里每一处谱奏起来时,沈秀已经起床练功。

山里的早晨,绿色的田地与蓝天白云相映衬,显示出让人心旷神怡的纯粹之美。沈秀深吸清鲜的花草香气,与桃花婆婆一起下田翻地。

刚到地里,就碰到在田间小道上穿行的周村长与他孙儿周小山。

周村长拎着箩筐,周小山挑着担子,碰到沈秀后,周村长停下来,“秀秀,来干活?”

沈秀点点头,卷衣袖,开始翻地。周村长走出一截路,驻足,他望向在田间忙活的沈秀,随之把目光挪到自家孙儿身上,“小山,你也老大不小了,该娶妻了。”

周小山面皮一热,“阿爷,你说啥呢。”

“男娃子家家的,害羞作甚,”周村长摸胡须,沉吟,“你把秀秀娶回家咋样?”

“秀秀姐?不行!”周小山连连摇头,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秀秀姐那么厉害,她一拳就能砸死我,一个能打我三个!”

“怎么地,你以后与她成亲了,还要打她不成?”

“阿娘阿爹经常吵架,阿爷你说这很寻常,夫妻之间不会永远松萝共倚,总会有个口角啥的。万一以后我与秀秀姐成亲了,婚后与她发生口角,她一言不合动手,那我不就惨了!”

周村长一烟袋打到周小山身上,“胡吣!秀秀是那种一言不合就打人的人?你把她当做什么泼妇了!”

“疼疼疼!”周小山躲开,“就、就算她不会一言不合就动手,可我都没见过她长什么样。她什么样子我都不知,我就娶她?阿爷,咱们村儿可早就不兴盲婚哑嫁了!”

“人家长得俊得很,标致得很!就你这黑黢黢的模样,还配不上人家!再说,人家干活勤快,身手厉害,还识字,是个顶顶能干的姑娘,你能娶到这样的媳妇,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俊得很?不是都毁容了……”

“毁什么容,没毁容,你再胡吣,今日别吃饭了!”周村长追着周小山打。

周小山一边跑一边纳闷,他阿爷咋就这么稀罕沈秀?稀罕得跟亲孙女儿一样,若不是沈秀与他阿爷长得不像,他还以为她是他阿爷亲孙女呢!

他回头一望沈秀。

田野间,沈秀弯腰握锄,麻利地翻着土地,晨风吹着她的衣衫,略微精壮的身体在风里岿然不动。

他暗自咂嘴。沈秀比村里任何一个姑娘都壮实强壮,比村里任何一个男子都能打,他是万万不敢将她娶回家啊!

翻了一个半时辰的地,桃花婆婆先家去备午食,沈秀留在田里继续翻地。

又锄了一刻钟的地,沈秀坐在田坎上,拿水壶喝水,洗洗手,准备拿花生豆吃,倏然,微微的刺痛从脑部传来。

她扶住头,这几年来,因为失忆后遗症,她有时候会头疼。村里的大夫也看过了,药也吃过,情况也不见好转。不过好在只是有时会疼一下,并无大碍。

很快,轻微的刺痛消失,她搓搓手,摸出花生豆嘎巴嘎巴嚼。

“秀秀,锄地呢?”二牛扛着锄头走过来,“我来帮你。”

“不用不用。”

“我地里的活忙完了,这会子正好没事,帮你锄锄。”二牛笑得憨厚。

“回头我也帮你锄地。”沈秀没再拒绝。

铁花也过来帮忙,“秀妹,昨日你打的那野猪,肉可香哩!比之前吃的野猪肉香多了!”

“是吗?我还没吃。那咱运气好,碰到了一只肉香的野猪。”沈秀看看帮她锄地的二牛铁花,她笑笑。桃花源的村民,基本上都很善良淳朴,你帮我,我帮你,都不算个啥事儿。

至晌午,沈秀邀请他俩去她家吃午食。

“我家里头饭也差不多好了。”俩人挥手离去。因物产丰富,又没有赋税,村里人粮食够吃,并不与桃花源外的大多数人一样,不食午饭,一日只食两餐,桃花源家家户户都是一日三餐,都会吃午食。

沈秀今日没用轻功,直接步行回家。途遇放牛娃,她把兜里剩下的花生豆递过去,“阿福,给。”

阿福从牛身边走开,咧嘴,“谢谢姐姐!”他掏出山莓,“姐姐,吃三月泡儿,可甜啦!”

她尝了一颗,“嗯,很甜。”

阿福抱住她的胳膊,“姐姐,我想飞高高。”

她一把抱住他,“准备好了吗?”

“嗯!”

沈秀抱着他一跃而起。

“飞高高喽!”阿福欢呼。

落地后,阿福亲昵地抱着沈秀,梳着童子头的脑袋蹭她,“姐姐,真好玩!”

怀里的阿福,逐渐变成魏长生的模样,沈秀晃神。小长生也喜欢抱着她在她怀里蹭。

三年多过去,小长生差不多已经十岁,已经长成小少年了罢。想到小长生,魏朝清,爹娘他们的身影一一掠过脑海。

许多人的身影掠过脑海,最后,戴着橘红色抹额,狐狸眼亮晶晶的面庞定格在她脑海里,沈秀心神微窒。

微风拂过来,她睫毛颤动,抬起手。感受着微风缭绕指尖,她轻轻呢喃:“卫风……”

风吹得更大了些。她握紧手掌,试图抓住风,却只抓住一把虚无的空气。

第110章

“姐姐, 你怎么啦?”阿福察觉到沈秀情绪倏然低落下来,他挠头问道。

沈秀没说什么,她摸摸阿福扎的小揪揪离去。

午间, 沈秀来到一小山包上。她取出火折子,点燃纸钱。纸钱含烟,袅袅飞烟飞进远淡黛云里。

日暗, 云沉烟水,她在飞烟里, 往地上倒下三杯酒。

“秀娃,给谁烧纸钱哪?”村里的周阿翁赶着羊, 经过她时问道。

“一位故去好友。”

周阿翁颔首, 离开时,让沈秀别忘记去他家挤羊奶。

“好。”

纸钱烧完,沈秀耷拉着肩膀去往后山竹林。

“肉肉。”沈秀轻轻抱住肉肉的后背。

大抵是感觉到沈秀心情不好, 肉肉放下竹笋,转过身, 胖乎乎的熊掌搂住沈秀的脖子。

沈秀仰头, 不让泪水留下来。

许久。沈秀深呼吸, 擦了下略微湿润的眼角。她盘腿打坐,开始练功。一片竹叶落到她肩上, 她用食指中指夹住竹叶, 运力,竹叶如飞镖,射进前方竹子里, 竹子剧烈摇晃。

又丢出几片竹叶, 她继续练习功力,见竹子倒地, 她感慨,曼陀煞不愧是顶级绝世武功。她只练了三年曼陀煞,如今功夫也很厉害了。

肉肉把倒地的竹子咬过来,放在自己圆鼓鼓的肚子上吃。沈秀见状,笑了笑,拿起竹叶,又给它射倒两根竹子。

晚些时候,桃花婆婆去老王家吃满月酒,沈秀因戴着面纱不方吃东西,就没去。桃花婆婆带了饭食回来,“老王家倒是蛮大方,满月酒饭菜不错,你快趁热吃。”

说着她把老王家送的满月礼取出来,两个红纸染红的红鸡蛋,两个涂了红点点的喜馍馍。

村里办喜事,送出去的礼基本上都有红鸡蛋和喜馍馍。直到现代,乡下办喜事仍然有人送红鸡蛋喜馍馍。她记得,她小时候在外婆家,去别家吃酒席,基本上也会送红鸡蛋,还有涂了红点点的包子馒头。

不过她长大后,就很少有人弄红鸡蛋和涂红点点的包子馒头了,都换成了其它伴手礼,例如喜糖酒饮什么的。

桃花婆婆把红鸡蛋剥开,放到沈秀碗里,满目慈爱。

“婆婆,你也吃。”

“我吃饱了,你都吃了。”桃花婆婆又给她剥第二颗蛋。

这时候,有人在外面喊桃花婆婆。沈秀放下筷子去开门。

来人是周阿翁家的大孙铁柱。他拎着一桶羊奶,道:“秀秀,给,羊奶。”

“我原打算吃完饭去你家挤奶的,谢谢你啊。”沈秀赶紧接过羊奶,笑道。

她眉眼弯弯似如月牙,铁柱耳根微红,“我、我先回去了!”

“等等,桶你不拿回去?”沈秀喊住他。拿回桶,铁柱大步流星走远,跟有人在后面追一样。

桃花婆婆把新鲜羊奶煮了,拌进土豆泥里,做成羊奶土豆糕,给沈秀作零嘴吃。

沈秀吃了两块羊奶土豆糕,准备给肉肉也带两块过去吃。

“又去它那儿?”桃花婆婆道,“你啊,恨不得成日与它待在一起。”

“那地方好练功。”

肉肉似乎不爱吃羊奶土豆糕尝了一口就吐了出来,而后躺在沈秀膝盖上,呼呼睡大觉。

得亏沈秀练了武,承受力强了许多,否则这么大一胖墩躺她身上,她得被压出血来。

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沈秀耳朵一动,寻向声源。

“铁柱,捡柴火呢?”

铁柱背上背着一捆柴,看到沈秀后,他点点头,与她打了声招呼,继续前行。走出一段路,他又折返。

“秀秀……”

“有事?”

他从怀里取出一根木簪,“这是我自己做的,送、送给你!”

沈秀诧然。她的视线在铁柱脸上逡巡一番。他微微低头,肌肤泛着淡红,很是害羞的模样。

她道:“为何送我簪子?”

“我……我……就、就是专门给你做的。”铁柱整张脸烧成了红炭。

见状,沈秀心里明白了泰半,她迟疑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铁柱浑身一颤,他欲摇头否认,舌头却僵硬起来。良久,他狠狠一咬舌头,道:“是……”

“你看到过我的脸?”

“没有。”

“真没有?”

“没有的。”

没看到她的脸,没被万人迷光环影响,铁柱他是真的喜欢她?沈秀道:“你甚至都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就喜欢我?”

“你……你挺……挺好。”他结结巴巴。

“哪里好?”

“哪里都好。”

“比如?”

“性子、性子挺好。”

沈秀哑然,她性格一般,如大多数普通人一样,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性子。

但或许性子普通,也会有人喜欢,就像长相普通也会有人喜欢一样。沈秀之前在现代时,二十年间也收到过零星两次表白,是以她深知这一点。

当然,零星两个喜欢过她的男人,也与她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普通人。

像谢扶光,魏朝清,月楼迦他们这种各方面都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她这种普通人的可能性基本为零。或许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性,但她个人很不相信,她个人持悲观消极的态度。

各个方面都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一个各个方面都普通到极致的人,这种可能性,她只在玛丽苏影视剧小说里见到过。

现实是理性而残酷的,她不相信什么梦幻童话。

所以说,她相信普通人也会被人喜欢,但不相信普通人会被出色到极致的人喜欢。

像谢扶光他们,若没有万人迷光环,他们绝对不会喜欢她。尤其是谢扶光,他最最不可能喜欢她。

他有几乎无人能敌的容色,几乎无人能敌的武功,他那么出众,肯定看不上她这种普通人。他还是个疯批变态,这种疯子,没有人性,怎会有喜欢这种感情,怎会喜欢人?

她以悲观消极的态度,不信出色到极致的人会喜欢普通人,也不信疯批病娇会喜欢人。

拉回扯远的神思,沈秀重新看向面部通红的铁柱。她很感激他。因为他没有被万人迷光环所影响,他的喜欢是真心的。她感谢他这份真心的喜欢。

每一个人的真心喜欢都值得被尊重,被感谢。

“铁柱,谢谢你。”她轻声道,“但簪子我不能收下。”

铁神色微僵,“我……我……”

好半晌都吐不出一个完整的字,他难堪地背过身,“我还有点事先回去了!”之后快速跑远。

晚霞泼天,铁花和翠翠结伴在溪边捣衣。

“若我也能有秀秀姐一样的功夫,我也能去打野猪,那咱家岂不就能经常吃野猪肉了。”翠翠边捣衣边道,满目憧憬向往。

“学功夫可累哩,你能行吗?”铁花握着杵捶,使劲打平衣裳。

“咋就不行了,改明儿我就找阿远叔学功夫去。”

铁花正要笑她,忽而发现前方出现一道人影,看清人影,她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