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1 / 1)

皇帝特别讨厌那些华而不实的人,就给吏部尚书卢毓下诏书说:“选拔人才可别光看名气,名气这东西就跟在地上画个饼似的,看着好看,可吃不了啊。”卢毓回答说:“名气虽然不能招来那种特别厉害的奇才,但能发现一般的优秀人才。一般的优秀人才敬畏教化,向往善良,所以才会有名气,这不是该讨厌的事儿。我既然没本事识别那些奇才,而且主管部门又以依照名声、按常规选拔为职责,那只能想办法在他们被选拔之后考察验证他们。以前,先让官员陈述自己的想法,再通过实际工作来考察他们的能力;现在考核政绩的办法没了,只靠别人的诋毁或赞誉来决定官员的升降,所以真假好坏都混在一起,虚实难辨。”皇帝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就采纳了他的建议,下诏让散骑常侍刘邵制定考核官员的办法。刘邵就搞出了《都官考课法》七十二条,还写了一篇《说略》,皇帝把这些内容下发给百官,让大家讨论。

司隶校尉崔林说:“按照《周官》里的考核办法,内容已经很完备了。但从周康王之后,国家就逐渐衰落这,说明考核办法能不能有效施行,关键还是得看执行的人。到汉朝末年,出问题难道是因为官员职责规定得不够细致吗?现在军队情况复杂,有时候人数众多,有时候又突然减少,增减没个规律,本来就很难统一标准。这就好比网眼太多不好张开,抓住纲绳就行;毛发乱了不好整理,提起衣领就好。皋陶在虞舜手下当官,伊尹辅佐商汤,那些不仁的人就都远离了。要是大臣们都能尽职尽责,给下面的官员做个好榜样,那谁还敢不严肃认真工作,哪还需要专门的考核办法呢!”

黄门侍郎杜恕说:“通过实际工作来考察官员,多次考核后决定升降,这确实是帝王治理国家的好制度。但历经六个朝代,考核政绩的办法都没能明确下来,经过七位圣君,考核的具体条文也没流传下来,我觉得这办法大致框架可以参考,但详细的内容很难完全制定出来。俗话说‘世上有捣乱的人,没有混乱的法’,要是只靠制度就行,那唐尧、虞舜就不需要稷、契这样的辅佐,商、周也不用看重伊尹、吕尚这样的人才了。现在提议考核官员的人,陈述的都是周、汉时期的做法,参照京房考核的本意,可以说已经点明了考核的关键。但对于推崇谦让的风气,实现良好的治理,我觉得还不够完善。要是让州郡考核士人,必须从品德、才能等四个方面考察,都要有实际成效,然后再举荐,经过试用后被公府征召,成为地方长官,再根据功绩依次升迁为郡守,有的可以增加俸禄、赏赐爵位,这是考核中最要紧的事。我觉得就应该让提出建议的人地位提升,采纳他们的建议,让他们详细制定考核州郡的办法,办法制定好就施行,设立一定要兑现的奖赏,实施一定要执行的惩罚。至于公卿和朝廷内部的大臣,也都应该根据他们的职责进行考核。古代的三公,坐着讨论治国之道;朝廷内部的大臣,进谏忠言、弥补皇帝过失,大臣们做的好事坏事,没有不记录的。而且天下这么大,事务这么繁杂,一个人的智慧确实没办法全都顾及到;所以君主就像脑袋,大臣就像四肢,表明大家是一体的,互相配合才能成事。所以古人说,修建廊庙的木材,不是一根树枝就能行的;帝王的大业,也不是一个人的谋略就能完成的。这么说来,哪有大臣只守着职责、应付考核,就能让国家繁荣和谐的呢!要是大臣们只想保住自己的位置,没有被罢官的风险,而尽忠职守的人却被怀疑,公正的原则得不到推行,私下的议论却大行其道,就算让孔子来考核,都不能把每个人的才能都发挥出来,更何况是普通人呢!”

司空掾、北地人傅嘏说:“设立官职、均衡职责,管理百姓和万物,这是治国的根本。按照名声考察实际表现,纠正并激励大家遵循既定的规范,这是细枝末节。根本的纲领还没抓住,就先去制定细枝末节的程序;国家的大政方针还没重视,却先搞考核,这样恐怕没办法分辨贤能和愚蠢,也弄不清事情的是非曲直。”大家讨论了好久,也没得出结论,这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臣司马光说:治理国家最重要的,莫过于用人,而识别人才的方法,连圣贤都觉得困难。所以要是只通过别人的诋毁或赞誉来了解人,就会出现因为个人爱憎而竞相进言,善恶好坏混淆不清的情况;要是只考察功绩,就会巧诈横生,真假难分。关键在于,用人的根本在于做到极度公正、极度明察。作为上级,要是能做到极度公正、极度明察,那么下属有没有能力,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根本没地方藏。要是做不到公正明察,那考核的办法,只会成为偏私欺诈的工具。为啥这么说呢?公正明察,靠的是内心;功绩,只是外在表现。自己内心都不能公正明察,却想通过考察别人的外在表现来了解人,这不是很难吗!作为上级,要是真能做到不因亲疏贵贱而改变心意,不因喜怒好恶而扰乱心志,想要了解研究经学的人,就看他知识是否渊博,讲解是否精通,这样就是善于研究经学的人;想要了解审理案件的人,就看他是否能洞察案件的真假,没有冤屈错判,这样就是善于审理案件的人;想要了解管理财政的人,就看他管理的仓库是否充盈,百姓是否富足,这样就是善于管理财政的人;想要了解带兵打仗的人,就看他是否能打胜仗,让敌人畏惧服从,这样就是善于带兵打仗的人。对于其他百官,也都是这个道理。虽然要向别人询问意见,但最终决策还是在自己;虽然要考察外在表现,但更要用心去观察,仔细研究核实实际情况,斟酌是否合适,这其中的道理极其精细微妙,没办法用语言表达清楚,也没办法用文字完全记录下来,怎么能提前制定好一套方法,然后全都交给有关部门去办呢!要是皇亲国戚、权贵之人没能力却能任职,关系疏远、地位低下的贤才却被埋没;自己喜欢、欣赏的人即使把事情办砸了也不撤职,自己厌恶、生气的人即使有功劳也不录用,向别人询问意见,结果毁誉参半无法决断;考察外在表现,只看表面文章而不看实际情况。就算制定再好的考核办法,增加再多的条目,把文书记录做得再严谨,又怎么能得到真实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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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君主治理天下,大到整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朝廷内外的官员成千上万,考察升降,怎么能不交给有关部门,而要君主亲自做呢?回答是:不是这个意思。凡是做上级的,不只是君主。太守是一郡的长官,刺史是一州的长官,九卿是下属官员的上级,三公是百官的上级,都可以用这个道理去考察升降下面的人,君主也用这个道理去考察升降公卿、刺史、太守,这有什么麻烦劳累的呢!有人说:考核政绩的办法,是唐尧、虞舜就制定的,京房、刘邵只是阐述并完善了它,怎么能废除呢?回答是:唐尧、虞舜时的官员,任职时间长,职责专一,法律宽松,要求长远。所以鲧治水,九年没有成效,才治他的罪;禹治水,让九州统一,四方之地都能安居,才奖赏他的功劳;不像京房、刘邵的办法,考核些琐碎的事情,要求短时间就出成效。事情本来就有名义相同但实际不同的,不能不仔细分辨。考核政绩不是在唐尧、虞舜时能用,在汉、魏就不能用,而是京房、刘邵没抓住根本,只注重细枝末节的缘故。

当初,右仆射卫臻负责选拔人才,中护军蒋济给卫臻写信说:“汉高祖把逃亡的俘虏拜为上将,周武王提拔渔夫做太师,平民百姓、奴仆都能登上王公之位,何必非得遵循常规,先考察后任用呢!”卫臻说:“不是这样。你想把牧野之战时的用人方法和成王、康王时相提并论,把刘邦斩白蛇起义时的用人方式和文帝、景帝时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