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雨下了一整夜,直到凌晨才堪堪止住。
东方欲晓之际,顾鹤卿被檐下铁马的轻响声唤醒。在醒来的一刹那,昨夜的所有记忆顷刻闯入他的脑海。
情热褪去,理智回归。
不敢相信的睁大双眼,他捂着身上散乱的衣物,颤巍巍举起自己的左手,看向手腕。
手腕上那颗守贞红砂果然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片莹白光洁的肌肤——这不啻于明晃晃的昭告着所有人,他顾鹤卿是个没有廉耻的货色,在待嫁闺中之时就被人夺走了清白之躯!
霎时间,像是一瓢冰水兜头浇下,让他从头到脚都寒透了,冻得他只想发抖。
昨夜与他耳鬓厮磨的女人正躺在身侧,他的小裤都还压在她身下。
她睡得安然坦荡,浑然不知已经毁了一个郎君的一生!
都怪她!都怪她!
倘若不是她强迫,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他恨不得喝她的血,吃她的肉!
眼泪飞速的在眼眶里聚集,恨意也飞快的在心底聚集。
他气得直哆嗦,双目通红的起身,正好摸到身边一块人头那么大的碎石。看着这块石头,一个恶毒的主意在他心中萌生。他站起身子,费劲的将碎石搬动,双手用力把它高高的举过头顶,对准女人的脑袋,蓄势待发。
——他要砸死这个登徒子!
千钧一发之际,女人突然翻了个身。
啊……
顾鹤卿吓得浑身一抖,手里的石头差点没掉自己脚上。
好在女人没醒,她只是从侧睡变成了仰睡。
覆盖在她脸上的那些杂乱的碎发随着姿势的变动向后滑落。
庙外天刚破晓,借着黎明的一丝微光,在剧烈的心跳中,顾鹤卿第一次看清这个狂徒的真容。
——面如冠玉,发如点漆,眉目分明,骨秀神清。
粗衣短褐、破败瓦舍都无法遮掩她身上的那一股端正的贵气。
仅仅只是一张脸,就会让人无缘无故的想到千里之外的京师,想到那琼楼玉宇、贝阙珠宫,雕栏玉砌、碧瓦朱甍,想到他求而不得的权与势,想到世上男女想得到的一切。
一想到昨晚与自己在闪电雷鸣与湿热暴雨中抵死纠缠的是这个人,他小腹一热,浑身都软了。手里的石头也再也端不稳,“咚”地掉到一边。
他本以为她会长得极丑,极粗野,否则她怎会一直用乱发遮盖面目?
如此美姿仪,却不是朱门世女,何等可惜。
“观君如璧,奈何做贼。”
他实在忍不住,悄悄叹一声。
倘若她不是贼寇,而是普通农妇,那他委身于她也不是不可……
不!
顾鹤卿打了个激灵,猛地清醒。
她算什么东西,只是身上有点力气,再加上空有一张脸好看罢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农妇,他就得种地,嫁给马仆,他也得赶马。他才不要嫁给她!
想到这儿,他逐渐冷静,脑筋又开始转起来。
他的贞洁已失没错,但守贞砂可以伪造,只需用笔蘸上朱砂,点涂在腕上即可。当务之急是找到他的家仆。昨晚山上下了一夜雨,她们一定没有走多远,现在去追赶,还能赶得上。
女人在他面前睡得安然,一束晨光从破了洞的窗槅照进来,落在她光洁如玉的额头上。
顾鹤卿咬着下唇,红着脸,伸出手去,小心翼翼的抓住她身下的一抹月白,想把他的小裤从她的身下解救出来。结果不仅抽不出来,还惊动了她。
女人又翻了个身。她的眉头微微皱起,竟有要苏醒的征兆。
顾鹤卿汗毛倒竖,他没忘记这女人的力气有多大,昨晚一只手就能轻松制住他。要是等她醒来,他就再也走不成了!
想到这儿,他赶紧爬起来,最后看了眼他的小裤,便慌慌张张地逃出了破庙。
这回,他的腰上再也没有了金蚕丝束缚,他一头扎进了密林。
漫无边际的山林雾气浓郁,里面林荫蔽天,毒草丛生。
顾鹤卿闯入其中,迷失了方向。好在他找到了一条涨水的溪流,只能跟着溪流的方向走。很快,他惊喜的发现沿途始终有两排若隐若现的脚印。
有脚印,就有人;有人,就能得救!
雨后的青石湿润不已,他提心吊胆往前追,稍有不慎就会滑倒,走得艰难无比。有时似乎隐约都看到前方有人影了,可拐过一道山弯,那人影便又莫名消失不见,让人后脊发凉。
在迷蒙的山雾中,顾鹤卿越走越胆战心惊,怕自己遇上了山精野祟。
天地万物皆阳生之,阴养之。世间阴阳二道对应男女,就是男为阴,女为阳。
老一辈人家都不允许像他们这种未出阁的小郎进山,他们体质太阴,进山后阴上加阴,容易撞上不干净的东西,丢了魂变成傻子。
再次跟丢前方的人影之后,顾鹤卿脚下一打滑,结结实实地摔倒在草笼里,浑身都被露水沾湿了。他苦着一张脸,手忙脚乱想要爬起来之际,耳畔突然听到了隐约的人声。
过了会儿,人声越来越近。
“就知道支使我们几个干累活。”
“这座山这么大,就靠咱仨怎么找得到人?”
“好了好了,别抱怨,也就是做做样子,谁真给他找……”
顾鹤卿一愣,随即一股巨大的欣喜涌上心头。
这声音——是他家的家仆。
是那几个昨晚搜过山神庙的家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