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神武维新(3)(2 / 2)

“陛下说的有理,就连朱家太祖皇帝当年也曾感叹,奈何朝杀而暮犯,可见大明律虽一时对百姓有震慑,但却在德教上有失方寸,不可长治而久安”

君臣二人统一了意见,一旁的陈元登因为写得一手好字,便被迫当了二人的书手,负责起草新法。

提笔在宣纸上要落笔,陈元登又看向刘平道:“请陛下为新法取个名字吧!”

“就叫大汉新律吧!”

点了点头,根据刘平和林凡的意见,陈元登提笔开始写着:大汉新律第一条——皇帝是大汉的最高领袖,神圣不可侵犯!

新律第二条——天下百姓是大汉之基石

新律第三条——官民同罪视作一事

……

敲定了三十多条新律的总纲,接下来便是刑法和民法的分纲。

陈元登笔走龙蛇,但还是给跟不上刘平和林凡口中的速度。

无奈之下,太监小元子也成了代笔的书手。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直到天已经黑透了,这才罢手。

看着已经堆成一叠的宣纸,刘平满意的点了点头,并让几日明天早些来。

第二天凌晨,几人便赶来了宫中。

进了昨日的殿中,却发现多了李信、孙可望、许青山以及三十多个穿着文士服的翰林院书吏。

看着林凡等人一脸兴奋的要施礼,刘平笑道:“无需多礼,这都是朕为你们寻来的帮手”

君臣几十人也不多废话,当下干劲十足的开始了编撰新法。

李信和孙可望等人对立法也很感兴趣,每当刘平和林凡提出,二人又会不约而同的给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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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思虑之后,又会采纳其中的有利意见。

三十几个翰林院书吏则是最忙之人,一笔一笔的记录每条新法。

一连忙活了近两个月的时间,以《大明律》为范本的《大汉新律》终于全新成书。

望着桌子上装订成册,厚厚的十几本书册,刘平终于是长舒了一口气。

这大汉新律中,与大明律最不同的就是刘平选择性的废除了凌迟、斩首、剥皮、抽肠、刷洗、锡蛇游、连坐等酷刑。

转而变为以绞刑为主,苦力服役为辅的轻量化刑法。

当然了,也不同于秦法之中犯了任何一点小事便去服苦役。

在大汉新律中,对量刑的标准定的十分严苛,不会有那种模糊的界限存在。

同时,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和新律的执行。

刘平将御史台、大理寺的监督和提刑的权力增大了许多。

遇到一些大案要案,大理寺卿和御史大夫有权将提案送至总理衙门和皇帝审理。

当然了,为了分权之事,黑衣卫有权调查这两个部门的提案。

这样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会出现因为官官相护导致一些大案将皇帝蒙在鼓里。

不过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便是这三个机构同时腐化,一同欺瞒的话,那皇帝也没什么办法。

但是,如果这种国家机构都直接腐化,说明这个国家已经到了病入膏肓、日暮西山的程度了。

那时候皇帝知不知情,其实也改变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