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来到1998年7月14日的夜间。
曹殿龙带上付新海、付新远、卞怀超和罗连顺四个人,5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准备出去偷点值钱的东西。
同样的,还是夏天,村里的住户,因为太热,基本上都不关窗。他们挨家挨户的往里面瞅,结果就发现有一个女人带着孩子,睡在了天井里。
曹殿龙摩托车的灯光,透过这个门缝往里一打,他就发现这个小娘子,长得还怪好看的。这家伙的兽欲,立马就爆发了。
赶紧停下车就说了:“哥几个,院里这个娘们,长得还挺俊的。反正转悠一晚上也没得手,要不然把她弄走,哥几个爽一下子,怎么样?”
那四个人不约而同的淫笑着点点头。接着他们敲开门,扛着女人就准备往外走。吓得女人开始拼命的呼叫。
此时旁边的孩子也被吵醒了,她是女人的亲妹妹,当年才五六岁的样子,听到姐姐喊叫,也把她给吓哭了。
付新远怕引起邻居的注意,冲上去对着小女孩脑袋就是一脚,当场把人给踢晕了。
就在他们再次转身往外走的时候,屋里面冲出来一个老太太,她是这俩人的母亲。刚才听到闺女们的喊叫声,就想出来看看,凑巧看到了他们准备把女儿给掳走,立刻就大声喊了起来:“你们是什么人,要对我闺女干什么?”
她话还没说完,卞怀超抄起地上一根棍子,就打在老人家的头上,接着人就倒下了。
曹殿龙指着女人就说了:“你看,刚才你要是配合,你家这俩人也不用挨这顿揍了。我警告你,再出声下一个就是你。听话,今天哥几个肯定让你舒服。”
说完扛上女人,就去了一片庄稼地。
那一夜,女人被几个畜生轮流糟蹋了一宿。这个过程,都没有必要细说了。
暴行结束后,曹殿龙拿着一把铁锹递给了女人,然后笑嘻嘻的说道:“大妹子,本来呢我们是强奸,但你现在收了我们的东西,那你这就算你情我愿了,你说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