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李三退下,沈砚独自站在窗前,望着院中那株盛开的海棠,眼中翻涌着扭曲的快意。
"雨薇..."他轻声呢喃,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另一枚玉佩——与送给宋雨薇那枚正好是一对。
十二年了。他本以为早已忘了那个跟在他身后喊"砚哥哥"的小丫头。可那日在知府寿宴上再见,她出落得那般明艳动人,却又对他疏离冷淡,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从未真正放下。
"既然我得不到..."沈砚猛地攥紧玉佩,指节发白,"那就毁了吧。"
他转身回到书案前,提笔写下一封信,唤来心腹小厮:"把这封信连夜送到京城柳大人府上。"
小厮领命而去。沈砚望着烛火出神。柳大人是刑部侍郎,与父亲交好。只要陆明远一死,宋雨薇名声尽毁,到时候他再出面"不计前嫌"地纳她为妾,谁又能说什么?
至于宋县令?一个七品小官,在侍郎府面前,不过蝼蚁罢了。
回程的马车上,宋雨薇一直低着头,手指无意识地绞着帕子。陆明远靠在车厢壁上闭目养神,两人之间的沉默几乎凝成实质。
"那个..."宋雨薇突然开口,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你就没有什么想问的吗?"
陆明远缓缓睁开眼睛,理了理衣冠,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你说不说是你的自由。"他顿了顿,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而且我只是宋府的赘婿。"
宋雨薇咬了咬下唇,忽然将帕子重重拍在小几上:"算了,不跟你一般见识!"她深吸一口气,目光投向窗外飞速后退的景色。
"我和沈砚..."她的声音忽然柔软下来,"是四岁那年认识的。"
永和八年春,宋县令刚刚调任清河县。四岁的小雨薇跟着父亲去拜访时任青州通判的沈大人。
沈府后花园里,她第一次见到了八岁的沈砚。小公子一袭月白色锦袍,腰间系着金丝玉带,正板着脸训斥一个弄坏了他风筝的小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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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谁家的丫头?怎么跑到我家花园来了?"小沈砚瞥见躲在花丛后偷看的小雨薇,皱眉问道。
小雨薇也不怕生,仰着小脸道:"我才不是丫头!我爹是新任清河县令!"
"县令?"小沈砚撇撇嘴,"我爹可是通判,管着好几个县呢!"
两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地斗起嘴来,最后不知怎么的,竟为了一株海棠树上的知了吵了起来。小沈砚一急,伸手推了小雨薇一把。小姑娘没站稳,一屁股坐在了泥地上,崭新的鹅黄色裙子顿时沾满了泥巴。
小雨薇先是一愣,接着"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小沈砚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掏出手帕给她擦脸,结果越擦越花,把小脸抹成了小花猫。
"你别哭啊!我、我不是故意的..."小沈砚急得团团转,忽然灵机一动,"我带你去看我养的兔子好不好?"
小雨薇的哭声戛然而止,抽抽搭搭地问:"真、真的有小兔子?"
一场争吵以两个孩子蹲在兔笼前喂胡萝卜而告终。临走时,小沈砚还偷偷塞给小雨薇一只雪白的兔宝宝,惹得沈府下人好一通找。
从那以后,每逢沈大人巡查各县,小沈砚总会缠着父亲带他一起去。到了清河县,他就迫不及待地去找小雨薇玩。
两个孩子最